« 上一篇下一篇 »

# 592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探索

郑州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探索
姓名:白红丽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西方经济学
指导教师:李燕燕
20070514
郑州人学硕I:学位论文我闰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椿索
摘要
不同学者对家族企业的界定差别很大,说明了家族企业概念的模糊性。本文用模糊
集合的理论来定义:如果一个家族拥有某个企业的物质资本的比例为a,家族成员占据
的企业的重要经营管理职位的比例为b,令J=ab,那么我们就说这个企业对家族企业
的隶属度为J。家族企业在世界各国普遍存在,但西方国家的家族企业和我国(包括海
外华人)家族企业采用的治理模式却不相同。笼统地说,西方国家的家族企业更多依靠
正式规则治理,而我国家族企业更多依靠非正式规则治理。
从本质上来说,企业是生产要素所有者联合生产的一种组织形式。企业之所以需要
治理,是因为机会主义的要素所有者在企业中联合会产生一些问题,比如委托代理问题、
集体行动问题、集体选择问题,这些问题导致了企业内部的低效率。西方学者研究企业
治理,着重在于正式的规则,强调董事会和薪酬激励制度等正式的治理制度的作用,并
构建了多种治理的机制,主要有股东的监督、董事会的控制、对经理人的激励、外部市
场的约束以及银行的作用等。
但在企业治理中,仅仅强调正式规则的作用是不全面的。按照诺思的观点,制度可
以分为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这里非正式规则指的就是文化。我们研究企业治理不能
忽略非正式规则的作用,在我国绝大多数家族企业中,文化(也即非正式规则)在治理
中常常起着主导作用。中国是一个家文化源远流长的国家,人们具有浓厚的家族观念,
家庭伦理处于社会关系的核心地位,家庭以外的社会生活极其贫乏,作用非常有限。我
国传统的家文化主要有以下特征:家族中的利他主义,家长主宰的家族秩序和内外有别
的信任关系,它们分别能够解决家族企业中的代理、集体选择、集体行动等治理问题。
因此,这种家文化治理模式对我国家族企业来说还是有效的。
我国家族企业选择这种治理模式既是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又是企业在特定的内外环
境下理性行为之结果。法律制度不完善、市场环境恶劣、企业的技术水平低以及企业自
身规模小,这些因素导致了家族企业依靠家文化治理比依靠正式规则治理更优。但是,
随着外部经济环境的改善、企业自身规模的扩大以及传统家族文化的变化,这种治理模
式将必然不适应家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需要适时转变治理模式。
从国外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演变过程来看,正式规则逐步取代了非正式规则并在家
族企业治理中发挥主要作用。事实上,任何企业的治理都是非正式规则和正式规则的结
郑州人学顾J:学位论文我固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探索
合,治理模式的区别就在于二者在家族企业治理中作用的相对大小。据此,本文把治理
模式分为三类:非正式规则起主导作用的模式,非J下式规则和J下式规则共同治理的模式
以及正式规则起主导作用的模式。家族企业的治理模式并不存在哪个先进、哪个落后的
问题,这仅仅是一个发展阶段的问题。任何事物的发展必须与其所处的环境相适应,因
而家族企业在治理模式的选择上,应结合自身的规模、企业的家族化程度和外部经济环
境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
关键词: 家族企业企业治理家文化j下式规则非正式规则
n
郑州人学碗l:学位论文我圈客族企业治理模式探索
Abstract
The definition ofthe family business between different scholars differs significantly,and
the concept of the family business is fuzzy.So we might define it with fuzzy theory:If the
proportion of the firm's capital occupied by a family is a,and the proportion of the firm’s
important management operation occupied by a family is扫,then that the enterprise belongs
to the family business as the jurisdiction degree is 5(5246).The family business is
popular all OVer the world.but the governance offamily business is different between western
countries and our country.Generally speaking,the governance of the family business in the
western countries relies on the formal rule,and it in ourcountry relies on the informal rule.
In eSSence,enterprises arc a kind of organizational form that the owncl"3 of production
factor work jointly.Emerprises need governance because the opportunism will lead to some
questions,such as principle agent problem,collective action problem and collective choosing
problem,which have caused poor efficiency inside enterprises.The western scholar studies
corporate governance in the formal rule,emphasizing the function in formal administration
systems such as the board of directors and salary incentive system,etc.And there are some
corporate governance mechanism,such as stocker holder's supervision,controlling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the excitation to the manager,the constraint of outside marketplace and
the function ofbank,etc.
But for corporate governance,it is not enough to emphasize the function of the formal
rule only.As North has said,the institution can be divided into formal rule and informal rule,
and the latter is referred to culture.The study of the informal rule caIl’t be neglected.in 0111"
country the culture(or informal mle)often piays a leading role in the family business
governance.China is a country that own8 a traditional family culture,in which people have a
strong concept of family,and family ethics are pored in key status in social relationships.
while social life out of family is extremely poor,SO the function is very limited.The main
characteristic ofthe traditional family culture in our country is:the altruism in the family,the
family order and different masting relationship between inside and outside the family.They
III
郑州人学顾l:学位论文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探索
can also solve the governance problem of the family business respectively:the problem of
principle agent,collective choosing and collective action.So the form of the family cultural
governance is effective to family business ofour country recently.
The family business of our country choosing this kind of governance form is not only
influenced by traditional family culture,but also the rational behavior for enterprise in the
particular environments.The imperfect legal system,abominable market circumstance,low
-level technology and the small scale ofthe enterprise make it more excellently for the family
business to rely on family culture than formal rule.However,as the improvement of the
external economy environment and enterprise's own scale expanding,the incompatibility that
this kind ofgovernance brings is inevitable.And the change oftraditional family culture also
challenges this governance form.So the family business needs tO change it’S governance
form.
A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governance of the family business in forei朗countries,the
formal rule has replaced the informal rule gradually.In fact,the governance of any enterprise
is the combination of informal rule and formal rule,the difference lying in the relative
function between them.In view of the above,the governance form can fall into three kinds:
the forms that informal rule play a leading role.informal rule play the same role as the formal
rule and formal rule play a leading role.We earl’t judge which form is better in the family
business,it depends on the developing stage.Anything should suit the environment,therefore,
when the family firm chooses it’S governance form,it should also base on the factors such as
it'sown scale,familyintensityofenterpriseandthecircumstanceofextemaleconomy,etc.
Keywords: family business corporate governance family culture formal rule
informa
iv
郑I+f人学硕I:擘位论文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探索
1.1问题的提出
第一章导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陆民营企业推动着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成为中国经济发展
过程中的一个亮点。随着对GDP贡献率的逐年提高,民营经济己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普遍采用家庭拥有的形式,在企业内部管理上采用的也
是家族制管理,它们经营机制灵活,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竞争中具有极强的适应性和生命
力,是我国当前经济活动中最具活力的经济群体。事实上,不仅中国大陆的经济发展要
归功于这类企业,而且香港、台湾及东南亚各国经济的迅速崛起,创造了举世公认的经
济奇迹,华人企业作为这些国家和地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是功不可没。诚如美
国著名未来学家奈斯比特(John Naisbitt)在其著作《亚洲大趋势》里所指出的那样:
正是华人企业,把亚洲经济推向巅峰。人们注意到,华人企业“虽然所处的环境并不相
同,他们却都一样地发展并保持了一种特殊的企业组织形式——家族企业”。。
对于家族企业,一些学者从不同的角度给出了界定。美国著名企业史学家钱德勒认
为家族企业具有这样的特点:“企业创始者及其最亲密的合伙人(和家族)一直掌有大部
分股权。他们与经理人员维持紧密的私人关系,且保留高阶层管理的主要决策权,特别
是在有关财务政策、资源分配和高阶人员的选拔方面。”9哈佛大学教授唐纳利(Robert
Donnely,1964)认为,家族企业是指同一家族至少有两代参与这家公司的经营管理,并
且这种两代衔接的结果使公司的政策和家族的利益与目标有相互影响的关系。台湾学者
叶银华(1999)根据以前学者的研究,提出以临界控制持股比率将个别公司的股权结构
的差异性与家族的控制程度纳入家族控股集团的认定,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就可认定为家
族企业:家族的持股比率大于临界持股比率;家族成员或具二等亲以内之亲属担任董事
长或总经理;家族成员或具三等亲以内之亲属担任公司董事席位超过公司全部董事席位
的一半以上。学者们对家族企业的界定还有很多种,它们或者是流于描述而难以把握(如
钱德勒),或者是侧重一方面而有失偏颇(如唐纳利侧重于继承),或者是过于精确而难
免机械(如叶银华)。这也说明家族企业概念的模糊性,因此,我们不妨用模糊集合的
理论来界定:企业是一个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组成的合约(周其仁,1996),如果一个
西约翰·奈斯比特:‘亚洲大趋势',蔚文译,北京;外文出版杜等。1996年,第102页.
o小艾尔弗雷德·D·钱德勒:‘看得见的手—美国企业的管理革命),彭志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年,第9
页。
郑州人学烦{:学位论文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探索
家族拥有某个企业的物质资本的比例为4,家族成员占据的企业的重要经营管理职位的
比例为b,令j=ab,那么我们就说这个企业对家族企业的隶属度为s。
家族企业在世界各国都是普遍存在的(部分原因也在于对家族企业界定的广泛性),
著名管理学家德鲁克(1999)曾指出:大部分企业——包括美国的和所有其他发达国家
的——都是由家族控制和管理的.但是各国的家族企业还是有差别的。企业在本质上是
一种治理机制,企业的治理机制是相关利益主体之问长期博弈的结果,而且总是和其所
处的社会制度环境、文化环境相匹配。由于不同国家的文化和制度环境不同,家族企业
的治理机制也不相同。中国是一个“家文化”源远流长的国家,中国的家族企业(包括
海外的华人家族企业)当然深受这种文化的影响,而且正是这种家族文化在企业治理中
的作用给华人家族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成功。但批评的声音同样存在,比如任人唯亲、独
裁管理等等,最“恶毒”的批评莫过于“富不过三代”这句谚语,它意味着家族治理这
种模式不能长久。本文打算讨论“家文化”在解决我国家族企业治理问题中的作用、我
国家族企业家文化治理模式的环境约束和面临的挑战以及今后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
的选择。
1.2研究现状
对所有的企业来说,建立一个有效的治理结构都是一项中心任务,家族企业也不例
外。学者们对企业治理的研究文献可谓汗牛充栋,对于家族企业的治理,也有不少学者
进行了专门研究。国外家族企业的治理和华人家族企业的治理差别很大,而学者们的研
究角度也截然不同。
1.2.1国外家族企业的研究现状
西方学者在研究家族企业治理时,更多的是依照现代公司治理的研究方法,着重对
家族企业董事会和外部董事进行研究。Leach等人的研究表明,家族在企业发展中现在
和未来的作用与企业主、董事会(组成、功能与目标)以及管理者(能否与上一代、这一
代和下一代所掌握的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是否有能力吸引有才能的非家族成员担任高
级经理)三者之间的整合程度有关系,能否构建一个优化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家族企业成
长的关键所在。。虽然有人认为,作为企业股东的家族成员应该与其他股东平等地参加
公司会议并发表意见,家族企业的董事会应该在解决家族冲突时起到调停人的作用。但
。转引自苏启林,欧晓明:‘西方家族企业理论研究现状’,外国经济与管理。2002年第12期.
2
郑州人学顿l:学位论文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探索
Cadbury(2000)认为,家族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的特点在于家族应成为企业发展的原
动力。卡洛克和沃德(2002)将家族理事会引入家族企业的治理结构中,家族理事会由
企业的家族成员组成,讨论家族的企业事务,发挥家族在企业中的积极作用。但是,也
有学者认为家族董事会不应该涉及家族内部事务。关于家族企业董事会最典型的争论之
一就是外部董事问题。有些研究者和企业家认为需要外部董事代表,因为外部董事能带
来专业知识,分析和处理问题时比较独立、客观。Schwartz和Barnes(1991)认为外部
董事可以提高决策过程的质量,并提出外部董事发挥作用的三个条件:外部董事本身的
忠诚、选择外部董事的恰当程序、对外部董事贡献的合理预期。Johannisson和
Ruse(2000)也强调了外部董事选择程序的重要性,他们建议在选择中要考虑外部董事候
选人的创新能力、管理能力和家族关系等方面的因素。外部董事代表在家族企业不同发
展时期可能会有所变化。随着企业增长和所有权分散,外部董事的数量可能会增加。尽
管人们都认识到了外部董事的种种价值,但在家族企业中,这种资源往往不能得到充分
利用。另一方面,也有学者对外部董事的价值表示怀疑。R.Ford(1988)批评了认为家
族企业应聘请外部董事的建议,他认为在许多情况下企业绩效的改善不是因为聘请了外
部董事,改进的内部管理效率才是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的有效方法。基于实地考察和访谈,
Ford得出结论:外部董事由于缺乏企业专用性知识、对企业不太了解,因而价值并不
大。
另外,家族企业作为一种独特的组织形式,家族在企业治理中的作用显然是不能忽
视的。一些学者对家族的作用进行了研究:Fama和Jensen(1983)认为,经营者之问
的家族关系会降低代理成本,“家族成员同在一个更广阔的视野上,彼此之间进行着许
多不同层面的交往,因此在监管和约束相关的决策人员时便有众多的优势”。
Mustakall io(2002)在其博士论文《家族企业的契约与关系治理》中提出基于“多重角
色”上的家族企业治理结构的一些微观特征:(1)持久的交换关系;(2)介入感情因素;
(3)冲突多种多样;(4)股权流动性低;(5)利己主义与利他主义相互交织。Steier(2001)
详细研究了信任在家族企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对家族企业来说,信任作为一种合作的
基础,可以减少监督成本并同时提供防范机会行为的措施,从而减少交易成本。在企业
发展初期,信任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随着企业增长,尽管信任仍然可以作为一种主要
的治理机制,但从前的有弹性的信任可能会被脆弱的信任甚至不信任所取代,使家族企
业丧失一种重要的战略优势资源。
郑州人学硕f:学位论文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探索
总体来说,对国外家族企业的研究点多面广,尚未形成比较突出的研究重点,尚未
在统一研究方向上产生比较集成化和系统化的研究成果。其次,就该领域的研究者个体
而言,也未出现拥有突破性成果的重量级学者,因而暂时也未形成“学派”格局。再次,
与一般企业的治理结构研究相比,家族企业治理结构研究目前的“对策”意义不是很
强,即怎样改善家族企业治理结构。有关研究所提出的办法还比较有限。
1.2.2华人家族企业的研究现状
对华人企业的研究,海内外学者注意到了中国传统的家文化对企业的影响。当然,
这种影响有正面的和负面的,不同的学者对此有相异的观点。
英国学者雷丁(1993)重点研究了华人家族企业的组织结构与管理作风。他采用访谈
的实证方法,长期有系统地从事香港、台湾、东南亚的华人家族企业的研究.在他较有
影响的著作《海外华人企业家的管理思想——文化背景与风格》中,把华人经济文化具
有的特殊风貌称为“华人资本主义”,并将中国人的资本主义精神总结为三大要素:父
权主义、人际关系和寻求安全。他认为正是这种家族主义的模式给华人企业带来了巨大
的成功。
日裔美国学者福山(2001)在《信任:社会美德与创造经济繁荣》一书中,提出了这
样一个命题: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繁荣及其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取决于其经济组织
的规模,而经济组织的规模又取决于一个普遍的文化特征——人们在社会交往中的信任
程度。福山指出,中国(福山选择分析香港和台湾的情况)属于低信任文化——信任只存
在于血亲关系范围内,超出血缘关系的信任程度明显降低。福山将亚洲存在的家族式企
业分为“家族式”和“准家族式”,华人企业是“家族式”的,而日本企业则是“准家
族式”的,这是因为中国的信任局限在血亲关系范围内,而日本的信任己扩展到血亲关
系之外。福山认为,华人社会对外人的不信任和对家族管理的偏爱使家族企业几乎注
定不会成为持久存在的大型企业,加之财产均分的继承原则,三代而亡是华人家族企业
的通病。
台湾学者杨国枢(1998)长期致力于“中国式的管理方法”的探索,他提出的华人
“泛家族化历程”的理论,解释了华人传统家族主义对华人家族企业组织与管理的影响
过程。根据他的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华人的家族主义是家族生活经验的主要综合性心
理结晶,它是一套复杂的心理组合或结构,其中包含了以家为重的基本内涵,也包含了
有关家人关系、家族组织及其运作原则的基本知识与体验。华人普遍存在“泛家族化倾
4
郑州人学坝l:学位论文我固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探索
向”:一种将家族中的结构形态、关系模式及处事方式推广、概化或带入这些非家族性
团体或组织的倾向。
大陆学者对家族企业的研究在2000年以后逐渐“热”了起来,有关家族企业的研
究文献呈现大幅度上升的趋势。陈凌(1998)通过对信息的规范性和分散性的分析得出
中国为信息分散性和规范性都较小的国家这一论断,认为在中国最佳的治理结构既不是
市场也不是科层组织,而是家族式企业和网络模式。储小平(2002)认为,传统的华人
社会信息的低规范度和高集中度决定了企业主与经理人之问的信息不对称,从而导致家
族企业这种治理模式低效。他认为在中国经理人市场失灵的状况下,应该实行“折中治
理”模式,由家族和经理人共同分割企业的控制权(储小平;李怀祖,2003)。杨大楷、
韩其成(2005)则指出,家族企业的治理结构在家族企业的不同时期既表现出优势的一
面,又表现出劣势的一面,但其效率本身是无绝对的高低之分的。随着家族企业的发展,
家族企业的治理模式也应不断地优化,相应地构建适合其发展进程的治理结构。而潘必
胜(2001)却认为许多从文化角度对中国家族文化的讨论把中国家族在近年发展中的暂
时现象固定化,牵强附会地认为是家族文化中的合作、勤奋、节约等因素促进了经济发
展和家族企业发展,而事实上中国经济发展的经验表明,家族的作用被严重夸大了,把
很多只是家庭的积极功能归结到家族的功能上来了。
国内学者对家族企业中信任问题的研究在近几年才逐渐出现,主要是受到福山等学
者的影响。李新春(2002)在分析家族企业产生背景的基础上,提出了家族主义信任的
概念,并从企业家族主义困境的角度对不同机制下的信任协调博弈进行了探讨;周殿昆
(2006)对家族企业中的家族信任问题进行了比较研究:卢福财(2002)等人对华人家
族企业产生的基本逻辑和文化背景进行了讨论,并从经济学社会学的视角剖析了家族企
业家族主义信任的文化基础。
就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的信任关系,张维迎(1995)、储小平(2001)等人认为,
信息不对称、经营者市场的不完善、经营者道德有待提高,使家族企业慎用外人的原因。
同时,集权情结、忠诚和关系亲疏等因素,也将影响对外人的信任。
1.3本文的主要内容
本文的主要内容和结构安排如下:
第一章提出了要研究的问题——家族企业的治理。对于家族企业,不同学者的界定
5
郏娜人学鲼i二学位论文我国家族企韭治理模式椿索
差别很大,在综合前人的基础上,本文也对家族企业进行了界定。关于家族企业的治理,
国内外的研究文献也有很多,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研究西方国家的家族企业的治理和研
究华人家族企业的治理,本文对这两类研究文献作了一个综述。
第二章是对企业治理的一般理论分析。对企业治理的研究离不开对企业的本质的理
解,企业理论在这方面已经有了很深入的研究,本文认为,企业是生产要素所有者联合
生产的一种组织形式。联合生产通过企业来组织会产生以下问题:委托代理问题、集体
行动问题和集体选择问题,因此就需要一些治理机制来解决这些问题。西方学者对企业
治理的研究发展出了几种企业治理理论,有委托代理理论、企业所有权理论、利益相关
者理论和现代管家理论。
第三章对我国家族企业的家文化治理做了研究。西方学者研究从.司治理,着重在于
正式制度的安排。而我国家族企业的治理靠的却是家文化这种非正式规则,本文把我国
家族企业的治理模式称为家文化治理。我国传统的家文化特征是家族中的利他主义、家
长主宰的家族秩序和内外有别的信任关系,它们分剐有效地解决了家族企业中的代理问
题、集体选择问题以及集体行动的困境,构成了我国家族企业的家文化治理模式。
第四章考察了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环境约束与面临的挑战。家文化治理模式的
选择既是由于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也是家族成员在企业特定的然J#l-环境下理性选择的结
果,我国家族企业所处的外部经济环境和企业自身的发展阶段决定了这种治理模式是适
合我国家族企业的。但是,随着外部经济环境的改善和企业自身规模的扩大,这种模式
所带来的不适应是必然的。另外,传统家族伦理的变化也对这一治理模式产生了挑战。
第五章探讨了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选择。从国外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演变过程
来看,正式规则逐步取代了非正式规则在家族企业治理中的主要作用。任何一个企业的
治理都有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区别就在于二者在家族企业治理中作用的相对大小。
其实家族企业的治理模式并不存在哪个先进、哪个落后的问题,这仅仅是一个发展阶段
问题,任何事物的发展必须与其所处的环境相适应。因此家族企业应结合自身的规模、
企业的家族化程度和外部经济环境状况等因素选择治理模式。
最后是本文的研究结论。
1.4本文的创新之处与不足
本文在以下方面做了创新:
6
郑州人学硕I:学位论文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探索
(1)本文概括了企业治理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委托代理问题、集体行动问题和集
体选择问题。研究公司治理的学者更多关注委托代理问题,而后面两个问题一般是公共
选择理论研究的范畴。但我认为,企业中也同样存在这两个问题。
(2)本文把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归结为家文化治理。与西方学者强调正式规则
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不同,本文更着重于非正式规则在家族企业治理中的作用。并总结
了家文化的特征,论述了其解决企业治理问题的作用机理。
(3)本文认为,企业治理是非J下式规则和正式规则的结合,治理模式的区别就在
于二者在家族企业治理中作用的相对大小。据此,我把治理模式分为三类:非正式规则
起主导作用的模式,非正式规则和砸式规则共同治理的模式以及正式规则其主导作用的
模式。家族企业要根据以下因素选择治理模式:企业自身的规模、企业的家族化程度和
外部经济环境状况。
本文的不足之处主要有两点:
(1)本文只是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论述家族企业的治理,更多偏重于理论探讨,而
没有详细地去考察家族企业在实践中是怎么治理的,可能使本文的观点稍欠说服力。这
一方面在于本文的侧重点不同,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本人的能力有限和调查的困难。
(2)家文化在家族企业治理中的作用是无庸置疑的,但并非所有的家族都具有良
好的家族伦理约束,兄弟阅墙的事也是常有发生的。而且,随着家族的发展,这种家族
伦理的约束会越来越弱,这也是家族企业短命的原因之一。本文虽然在文中提到了盖尔
西克对此的论述,但显然对这一问题关注不足。
郑州人学硕l:学位论文我罔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探索
第二章企业治理的一般理论分析
自从伯利和米思斯在1932年指出现代公司中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现象以来,
企业治理(或公司治理)问题逐渐引起经济学家和管理学家的重视。而在20世纪70年
代兴起的现代企业理论更加加剧了学者们对这一问题的讨论,人们对企业的本质的理解
也影响着对企业治理问题的研究。
2.1对企业本质的理解
在科斯以前,新古典经济学认为企业是一个投入产出的“黑箱”。企业就是市场中的
一个个“原子式”的生产单位,对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毫不关注。在新古典经济学看来,
企业的各个要素参与者获得的是由市场决定的报酬,在均衡状态下,企业的净利润为零:
而且管理者或其他参与者也没有任何特别的权力,只能按照市场要求去做,否则就会被市
场淘汰。因此,“新古典企业”不存在治理问题。
科斯(Coase,1937/1994)从“企业为什么会存在”这一问题出发,发现了企业的
本质所在。他认为,企业是代替市场的一种资源配置手段。在企业内部,是雇主的权威
和行政命令在决定着资源的配置,而市场中是价格机制在决定资源配置。企业存在的原
因就在于市场中存在着交易成本,即“利用价格机制的成本”。
张五常(2001)从科斯的理论出发,着重研究了企业契约与市场契约的不同。他认
为,说企业代替市场并不是十分准确的说法,企业实际上是要素市场的交易之处,而通
常所说的市场是产品的交易之处,所以企业是以“要素市场代替中问产品市场”。如果
从契约的角度来看,企业与市场只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契约,即要素契约与中间产品契约。
威廉姆森(2002)作为交易成本经济学的集大成者,他对企业作了十分精辟的论述。
他认为,由于有限理性、机会主义倾向和资产专用性,存在着交易成本。为了降低交易
成本,需要对交易进行治理,而市场和企业不过是交易的两种治理机制,中间还存在着
众多的混合治理机制。
哈特(t998)继承了威廉姆森的资产专用性的概念,认为由于存在专用性资产,给
交易者带来了高于市场的收益,但交易各方可能会为了这种“准租”的分配发生分歧。
为了防止在事后的利益分配中处于不利地位,各方都试图获得某种程度的控制权。而把
“互补”的资产置于共同的所有权之下,就产生了企业。哈特对企业的定义是所有属于
郑州人学预I:学位论文我周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探索
它的非人力资产的集合。可以看出,哈特对企业的观点已经包含了治理的味道。
布莱尔认为,“视企业为属于股东的资产的联合体侵害了其他参与者对其投资应该
得到保障的期望”(布莱尔,1999)。企业的投资者并不仅限于股东,供应商、贷款人、
顾客、企业雇员(尤其是企业雇员)往往都对企业做出了特殊的投资,这些投资的价值
在极大程度上依赖于他们与那家企业的长期持续关系,他们的投资和股东的投资一样面
l临着风险。因此,企业应该是属于所有的“利益相关者”的。
综合以上各位学者的观点,本文这样来理解企业,企业是生产要素所有者联合生产
的一种组织形式。生产要素所有者对企业做出了专用性投资,因此他们作为企业的成员
(或称利益相关者)对企业来说是不可替代的或者说是难以替代的。企业成员参与共同
生产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利益,单个成员能够得到的收益显然依赖于企业的总体收益①:
对于企业中成员^,⋯,而,roof‘,令成员再的收益为乃,企业的总体收益为y,那么有,
A.
等≠0,其中i∈{l,⋯,n}。
aJ
2.2企业的治理问题
虽然生产要素所有者的联合生产在企业中组织比通过市场来组织能节省交易成本,
但由于个人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倾向,企业的运行同样存在着一些问题,导致企业内
部高额的管理成本。为降低企业内部运行的成本,就需要某些治理机制对企业进行治理。
企业内部存在的治理问题包括委托代理问题、集体行动问题和集体选择问题。
2.2.1企业的委托代理问题
研究企业治理的学者关注最多的就是企业中的委托代理问题,并形成了委托代理理
论来研究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本文着重指出一点:委托代理问题不仅存在于股东和经理
人之间,在企业成员之间同样存在。狭义的委托代理是指“委托人”委托“代理人”根
据委托人的利益从事某些活动,并相应地授予代理人某些决策权,采取行动的是代理人,
委托人的利益则依赖于代理人的行为。而事实上当一个人的收益依赖于另一个人的行动
时,代理关系就出现了。对于企业而言,任一成员的收益与其他人的行动是相关的,因
此企业成员之问存在着相互的委托代理关系。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利益并不一致,代
理人的“经济人”本性和对自身利益的追求使其不可能总是按委托人的利益行事,而是
毋青术昌彦分析了企业的专用性资源所有者如何通过博弈来分配企业的收益,见青木昌彦:‘企业的合作博弈理论'
郑江淮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
9
郑州人学顾l:学位论文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探索
在代理行为中常常违背委托人的利益。因此,委托代理问题在企业中实际上是无处不在
的。
既然代理人毫无疑问地会损害委托人的利益,那么委托人就要考虑设计某些制度来
解决这种代理问题,促使代理人尽可能地按其利益最大化行事。标准的委托代理理论关
注的焦点是如何设计有效的报酬制度以激励代理人采取有利于委托人的行动。如果代理
人的产出是可观测和可证实的,并且其产出唯一地取决于他的努力程度,那么产出就提
供了代理人努力程度的完全信息。根据产出来确定代理人的报酬就可以实现对代理人的
激励。而当代理人的产出不仅取决于他的努力程度还取决于其它不确定性因素。时,委
托人就无法判断代理人的努力程度并据此支付报酬,而且由于产出的不确定性,双方还
面临着风险分担的问题。最优的激励方案是委托人得到固定支付而代理人获取剩余产
出,但这意味着代理人承担了全部的风险。如果代理人是风险规避的,他显然是不会接
受这种安排的。而另一个极端是由委托人承担全部风险,只要代理人付出规定的努力程
度,就可获得固定报酬。但如果委托人不能得到代理人工作状况的信息,承诺支付给代
理人固定报酬就不能对代理人产生任何激励。因此,有效的报酬机制就在于激励和风险
分担之间的适度平衡。
可以看出,委托代理理论对解决代理问题的对策是实行“选择性激励”——将代理
人的收益与他的产出挂钩,通过一个精心设计的契约来达到激励的效果。但这种“激励
相容”的约束机制并不能解决所有的代理问题,且不说这种方案本身存在的问题,。就
它在解决企业代理问题的适用性而言,至少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不足:(1)该方案要求
企业的收益能够有选择地分配给企业成员,这在企业收益不可分割的情况下是不可能
的;(2)这种方案可能与企业的目标相冲突,比如在追求公平分配的社会主义企业和实
行“家庭共产主义”的家族中,这样的解决代理问题的对策显然违背了企业的宗旨。
2.2.2企业的集体行动问题
企业成员有着共同(或共享的)的利益,但这并不能保证企业会在必要时采取行动
增加这种利益。经济学假设个人是理性的,总是追求自我利益的最大化,但并不能据此
认为企业也是如此。事实上,“认为从个人理性的前提可以逻辑地推出组织会从自身利
益出发采取行动的观念是不正确的”。西一般说来,除非存在强制或其它一些治理手段
。这种不确定因素还应该是不可证实的,否则双方可以根据不同状态设计一个风险分担方案,激励同样不成问题。
o这种解决代理问题的机制设计理论还是存在不少漏洞的,比如完全激励与风险分担的不相容,而且该理论试图通
过一个完全契约解决问题,但一些经济学家如哈特等人认为。完全契约是不可能的.
·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陈郁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杜,1995年,第5页.
10
郑州人学颂I:学位论文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探索
促使个人按照企业的共同利益行事。理性人是不会采取行动增进他们的共同利益。即使
在成员人数较少的企业中,个人的行动增加了企业的利益,那也只不过是个人在寻求自
我利益最大化时的副产品,而且在远未达到企业最优的地步就停止了。因此,企业的集
体行动常常存在供给不足的问题。为迸一步说明这个问题,我们用数学模型来进行表述:
对企业中任一成员而,他的行动水平为‘,他为自己的行动支付成本cf,他的成本
q是行动水平‘的函数,有:
岛=c(‘) (2.1)
他从企业的总收益,,中分享的份额为q,qE(o,l】,那么该成员的收益为:
∞=qr (2.2)
首先对企业进行整体分析:企业的总收益y由企业中成员的行动水平决定,即:
y_-y(乃(2.3)
其中丁=(‘,⋯,‘,⋯,乞),代表企业的集体行动水平。并且由边际报酬递减规律
可知,》。,等m
企业的总成本等于各个成员的成本之和,即:
C=C(D=“‘)+⋯+“‘) (2.4)
企业的利润为:
石=lr(D—c(D (2.5)
假如企业成员从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选择他的行动水平,求解最优化问
题:对式(2.5)求导,就有警=。,筹=篱,解之可得f=p,即为在企业整体利益
最大化条件下的个人行动水平。
但事实上,个入的选择只会从自我利益最大化出发,个人真实的最优行动水平应由
如下推导得出。首先个人利润函数为:
乃=qlr—cf (2.6)
郑州人学顽I二学位论文我田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探索
由鲁=q鼍音_0,可解出个人实际的最优行动水平r-∥·并且对于
哆∈(o'l】, C3.t**>0。国当岛:1时,,:‘,而当口,≠l时,f<‘。对一般企业而言,
oat
ai是不等于l的,所以就有:
r··<<r· (2.7)
这个不等式的含义就是理性人所组成的企业的集体行动水平低于企业的整体最优
行动水平。
对这个模型作进一步的分析,可以得到如下结论:
(1)一般说来,成员数目多的企业的效率要低于成员数目少的企业。在其他条件
相同的条件下。集团中个体的数目越多,q的值越小,‘··越小,r”越小,这意味着
企业的集体行动越少。如果企业的数目无限大,q专0,则‘+‘一0。r··一0,即企
业的集体行动水平趋向于零。
(2)除了企业成员数目影响集体行动水平,企业成员“规模”的不同也会影响企
业的集体行动水平。企业的收益并不一定是由企业成员平均分配的,而通常是分成大小
不等的数额。在企业成员数目相同的条件下,一个由规模不等的成员所组成的集团,其
偏离最优行动水平的程度要小于有相同大小的成员所组成的企业,特别是在企业中存在
一个较大“份额”的成员时更是如此。奥尔森(1995)证明了在存在较大规模的成员时,
组织的集体行动水平会更优。这一结论在公司治理中的意义在于:当公司存在大股东时,
股东对董事会和总经理的监督要比股权分散的公司更为有效。
(3)对每个企业成员而言,还存在着更优的行动水平r·,但这种行动水平却不符
合个体最优。因此,企业治理的目的就是通过设计某些制度,使得企业的集体行动水平
能达到最优。
2.2.3企业的集体选择问题
现有的有关公司治理的理论基本上都忽略了企业的集体选择问题,即面对多种行动
。证明如下油q薏=篝·得到薏/玺=丢,令巾卜。西r,/o西。,。,对巾,求导可以得到八拈。,
那⋯q⋯mM⋯∥鼽黼箐如·
郑卅人学预I:学位论文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横式探索
方案企业如何做出统一决策。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已经
被人们普遍接受,因此对这一问题无需给与过多的关注;二是认为企业的最终决策者
——公司的股东们之间并不存在分歧,他们在公司价值最大化方面的利益是一致的。然
而在研究公共选择的经济学家看来,这两个原因都是无法接受的。首先,在公共物品的
需求方面每个人的偏好是不一致的,所以成员利益一致就不成立了;另外,在这些经济
学家看来,少数服从多数的规则未必是永远正确的,至少是违反了帕累托原则,因此他
们试图建立一种“最初一致”的选择的基础。当然,对公共产品的研究脱离了本文的范
围,但即使是对企业来说,上述的解释同样也是站不住脚的。
一般认为,企业的决策应该由股东集体负责,这一观点本身就遭到了众多学者的反
对。比如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支持者就认为,企业应该是属于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如
果企业由利益相关者共同决策,决策者之间的选择不一致是必然的。但我们想要强调的
是,即使股东负责企业的决策,他们之间同样存在着分歧。
典型的企业决策是这样的:假设企业面I临两种投资。选择‘、,2,这两种投资可使企
业收益增加分别为咒和咒,并且一>咒。如果由股东来选择,结果必然是选择‘,并且
所有股东的选择是一致的。因为不论股东占有企业的股份a多大,都有aYl>aY2,对股
东来说,两种投资带来的效用F辑>=u(明)>U(/D=u(ayO,股东的选择当然是‘>-厶。
然而上面的分析是有问题的,因为对绝大多数投资而言,并不能保证得到确定性的
结果,即投资存在着风险。在存在风险的情况下,决策问题就变得复杂了。考虑两种风
险投资‘=(局,⋯,见;雹,⋯,瓦)和乞=(矗,⋯,矗;Z,⋯,蠢),并且两种投资的期望收益分
别为:
E(‘)=Σp,玛=Yl
flI
ECru)=Σ一《=Y2
(2.8)
(2.9)
同样地假设咒>Y2,但对股东来说,即使qyl>ay2,也未必就有‘卜厶。股东的期
望效用由冯诺依曼一摩根斯坦效用函数得出:
毋这里应对投资傲最广泛的理解,比如选择经营者也应视为一种投资.
13
郑州人学坝I:学位论文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探索
EU(II)=ΣBu(口乃)
,-I
Eu(厶)=Σp:c,(4Z)
(2.10)
(2.11)
显然,这里不能必然得出Eu(‘)>E【,(厶)。由于股东效用函数的不同——股东的类
型可以分为三种:风险偏好的、风险规避的和风险中性,他们关于风险资产的偏好也就
不同,因此选择也就不同。这样,由于股东对待风险的态度不同就使得股东之『白J出现了
分歧。可以认为,企业成员之间的分歧应该是广泛存在的。
假设企业面临一组(‘,⋯,‘)备择的行动方案,企业中每个成员对这组方案有一个偏
好排序,令企业成员再的偏好序曷,通过一种规则可以把不同个体的偏好转化为企业的
整体偏好序R,这种规则即被称为集体选择规则。可以把集体选择规则视为一个函数,,
有:
R=,(墨,⋯,R) (2.12)
下面我们介绍几种集体选择规则:。
(1)一致同意原则。一致同意原则要求对于两个备择方案Z,和,,,如果对于每个
企业成员都有f,偏好于‘,那么集体的偏好序为,,偏好于‘·即%,如果
R“,‘)=‘卜‘,则有R“,‘)=‘卜‘·一致同意原则是符合帕累托优化原则的,但它的
实用性却很差,一般说来,企业的决策很难做到一致同意。一致同意原则的意义在于它
为企业的行动奠定了一个基石,即企业的任何行动都应遵循着“最初一致”的原则。
(2)补偿原则。如果企业成员的偏好不一致,那么一致同意原则显然是不适用的。
但可以通过再分配的手段把企业从,,(或‘)的收益进行重新分配,收益者可以补偿受
损者,同时还能保留部分收益。只要存在这样一种新的分配方案,使所有成员都认为比
选择,,要好,那么就可以根据一致同意原则推导出企业的整体偏好。令s(‘)是企业选择
,,后所有可得的收益分配方案的集合,如果卫Esff,),使得%,有:>-‘,那么
。以下内容参考了阿马蒂亚·森:‘集体选择与社会福利',胡的的,胡毓达译,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
年.
14
郑州人学硕Ij学位论文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探索
R(‘,,,)=‘>.,,。补偿原则是建立在一致同意原则的基础上的。所以同样是帕累托有效
的,而且这种补偿原则的适用性大大增加。但它的缺陷在于提高了企业内部的谈判成本,
特别是当成员之问的偏好存在信息不对称时,达成一致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3)多数决定原则。这种通行的选择规则决策成本低,适用性强,但不足之处是
不能满足帕累托有效原则,存在“多数剥削少数”的倾向。而且这种选择规则不满足集
体偏好的传递性,这就是所谓的“投票悖论”。假设存在三个个体A、B、C,以及三
个方案X、y、Z。设个体A认为x优于l,和l,优于Z,个体口认为y优于Z和Z优于
Z,个体C认为Z优于x和Z优于r。如果三个人迸行投票,由多数决定原则确定集
体的偏好。对工和y投票的结果是x优于y,对y和Z投票的结果是】,优于z,根据偏
好的传递性可知x应该优于z,但对石和z投票的结果是z优于彳。于是就产生了“投
票悖论”。
2.3企业的治理机制
企业治理机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在现代企业中,不同的利益主体存在着冲突,
企业治理的目的就是协调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它涉及监督、激励和约束
等多种的治理方式。简单地说,企业治理机制就是处理公司各种契约关系的一系列制度
安排。
2.3.1股东的监督
在公司股权高度分散的情况下,对经营者的监督便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由于监
督是要付出成本的,一方面小股东的股权比例很小,他的监督得到的收益也就很少,但
监督的成本却很大,这样对他来说监督就得不偿失。而另一方面,对经营者的监督是“公
共产品”,单个股东监督所带来的收益无法排除其他股东分享,这就产生了搭便车的问
题,要想组织小股东采取集体行动成本太高。因此,在股权分散的公司中不可能产生对
经营者的有效监督,公司的经营者常常偏离股东的利益,出现青木昌彦所说的内部人控
制问题。
而如果公司的股权结构相对集中,存在数个相对控股的大股东时,对经营者的监督
就会比较有效。大股东的数量有限,他们在监督经理时能很容易协调一致,解决搭便车
问题。而且如果经营者偏离股东的利益目标,大股东由于持股比例大,承担的损失也多。
所以大股东有更大的动机去监督经营者。另外,绝大部分国家的法律都支持大股东对董
郑州人学预I:学位论文我国家族企业治理谈式探索
事会和总经理的诉讼要求,而对小股东的诉讼请求则一般不予支持。这就使得大股东在
监督经营者方面比小股东有更大的优势。因此,存在大股东的公司在股东监督方面常常
做得比股权分散的公司要好些。
但大股东所占的股权比例虽然相对较大,毕竟还不是完全持股。因此。大股东的利
益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并不完全一致。一方面,大股东的监督常常在达到最优监督水平之
前就止住了。。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大股东有可能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当公司的
股权高度集中,特别是存在“一股独大”的情况下,这种侵害行为就更容易发生。实际
上,中小股东是自动地以非契约的形式将监督的任务委托给了大股东去执行。两大股东
既是为自己的利益监督,同时也自动地履行了为小股东代理监督的责任。中小股东和大
股东之间同样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而作为代理人的大股东损害作为委托人的中小股东
的利益那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2.3.2董事会的控制
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机制,董事会的运行是否良好直接影响着公司
的业绩和股东的利益。如何保证董事“勤勉”地为股东工作。各国的公司法都严格限定
董事的权利和责任,这就从法律层面约束了董事的行为。根据管家理论,董事承担的是
一种信托责任,如果董事由于自身对公司忠诚性不够或未尽到勤勉责任而使公司造成了
损失,就必须负法律责任。
董事应该由什么人来担任?从保证决策效率来看,由公司内部管理人员担任董事是
合理的。不仅他们的能力足以胜任董事的职责,而且他们有足够的信息,这都有利于董
事会做出正确的决策。但董事会的另一个重要职责是对管理层进行监督并评价其业绩。
显然,这些来自管理层的内部董事是不可能有效地自我监督的。公司最终会沦为管理层
控制或总经理控制。为了约束内部董事,从20世纪70年代起,公司董事会中开始引入
外部董事,即由非内部管理人员担任的董事。这些外部人员一般为专家学者、社会知名
人士或其他公司的总经理,而且与公司的管理层没有任何的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从理论上讲,董事会中引入外部董事确保董事会既能保证决策效率,又能在一定程
度上独立与管理层。但外部董事究竟能起多大的作用却备受争议。一般认为,外部董事
能够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信息和建议,并有利于提高公司形象。而且外部董事在监督经营
者方面能起积极作用,还能够公正的评价管理层的经营状况。但也有一些反对的意见,
噬种最优监督水平当然是相对全体股东而言的.
16
郑州大学硕I:学位论文我固家轶企业治理模式探索
一是认为外部董事的当选大多是由总经理的意图促成的,因此他们的独立性值得怀疑;
二是外部董事常常没有足够的时间去了解他们所供职的公司,无法尽到董事的职责;三
是对外部董事缺乏足够的激励。而且这些不同的意见似乎都有实证方面的支持。
2.3.3对经理人的激励
经理作为代理人,他的行为对对股东利益和公司业绩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但经理
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或股东的利益并不一致。如何激励经理使其行为符合股东的利益,
是公司治理的一个重要问题。根据委托代理理论,激励的基本方式就是将代理人的报酬
与那些可观察并反映代理人工作努力情况的变量挂钩。
对经理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公司的股票价格。在运行良好的股
票市场上,一般认为股票价格能够反映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理的经营业绩,而且股东的
财富就表现为股票价值。因此,就可以通过使经理的薪酬依赖于公司的股票价格来激励
经理最大化股东的利益。而且在许多企业中,对经理的激励就是直接给予其股票或股票
期权。公司可以通过赠送给经理人员一定股份的方式来激励经理敬业。这种股票奖励有
时给予的是“影子股票”,即只有分红权而没有投票权的股票。显然,经理拥有一定的
股份使得经理的收入多少与公司绩效得以直接相关。另外也可以使用股票期权的方式,
股票期权是指赋予经理人员按照事先确定的价格在未来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的
权利。这种报酬制度作为经理激励的主要作用在于,它能够促使经理着眼于公司的长远
发展,从长远的角度考虑公司的经营与管理。股票期权的这种效果是以上三种手段所没
有的。此外,股票期权还能避免公司在当前阶段对经理的高额现金支付,这在公司发展
初期更为重要,并且还能够约束经理安心工作,避免人才流失。当然,这种报酬制度要
求公司是上市公司(或至少在行权时上市)。
除此之外,年薪工资也是激励经理的一种常用方式,也是国内外普遍采用的一种激
励形式。它一般根据经理的工作年龄、学历、资历、级别等因素来确定。由于工资的固
定性,它对经理的激励作用是有限的,主要是出于降低经理风险的考虑,一般与其它报
酬形式结合使用。
2.3.4外部市场的约束
资本市场是一种对经理人员具有实质性威胁的外部约束机制,通过在资本市场上的
收购兼并,可以达到约束经理人的目的。如果现有的管理层不努力,公司的业绩就会下
降,股票价格就会下跌。而当公司的股票价值小于公司的可能价值时,外部投资者就会
17
郑州人学硕l二学位论文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探索
通过资本市场的收购来获得这家公司的控制权,替换现有的管理人员,以期改进管理后
实现增殖。面对这种被替换的威胁,即使没有其它的激励措旌,经理也会付出更多的努
力。收购的方式有两种,善意合并和敌意接管。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进行的并购称为善意
合并,这种合并有时以换股的方式进行,有时也是一家公司以双方议定的价格收购另一
家公司的股票。而当收购方和被收购方在收购价格、将要实行的政策等问题上存在冲突
时,敌意接管就有可能发生。敌意接管者会绕过目标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而直接与股东
谈判。敌意接管对经理人员的威胁作用很大,敌意接管一旦成功,接管者毫无疑问要改
组董事会并撤换最高管理者。
经理人市场对经理的行为也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如果经理人市场是完全信息的,
为使自己的长期利益最大化,经理就会选择为股东努力工作。法马(Fama,1980)从理
论上证明了经理人市场形成的约束可以解决两权分离所产生的代理问题。在法马的经理
人市场模型中,经理的工资由市场对他的人力资本价值的估计来决定,经理的现期工资
(取决于其人力资本现值)反映着事前契约对他规定的产出,而且市场会根据他的事后
产出与事前契约规定的产出之间的差额来对他的人力资本的价值进行重估。如果经理不
努力,人力资本的价值就会下降,那么他的下期工资也会减少。经理为维护自己的人力
资本价值,就会完全执行契约。因此,经理人市场的这种“事后解决”方式——即经理
偷懒的行为会受到未来收入的惩罚,将会约束经理的行为。
2.3.5银行的作用
银行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在各国是不相同的。在英美国家,法律严格限制银行持有
公司股票并参与公司治理,银行只能通过资本市场来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控制。而在日
本和德国,则没有这方面的限制,他们国家的银行直接参与到公司治理中去,并发挥着
核心作用。
日本企业和银行的关系特征被称为主银行制度。在日本,一家公司从许多银行获得
贷款,其股份也为许多家银行共同持有。所谓主银行,是指拥有企业债权和股权最多的
某家银行,它通常还承担着监督企业的主要职责。日本几乎所有的大公司都有自己的主
银行,并与主银行之间形成了一种长期而稳定的关系。日本的主银行作为公司最大的债
权人和最大的股东,这种双重身份决定了其在行使监控权时必然要发挥主导作用。他们
采取的一般是相机抉择的治理机制。当企业的财务状况良好时,主银行只是作为“平静
的商业伙伴”而存在,向企业提供日常的金融服务,听任经营管理者自主经营,几乎不
郑州人学顽I:学位论文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探索
直接干预和控制。而当企业出现严重财务危机时,主银行拥有决定企业命运的强大的商
业和法律地位。他们一般会出面组织援救,如允许企业延期偿还贷款或提供紧急融资,
还可以根据需要采取更换经营管理人员、直接派遣执行董事、乃至重组企业等综合性措
施,由此形成对企业管理层的有效约束(陈工孟,2003)。
德国实行的是全能银行制。所谓全能银行,是指银行作为单独的金融机构提供各式
各样的金融服务。不仅包括传统的银行业务,还包括投资和证券业务、不动产交易、组
织救援陷入财务危机的企业、进行并购等等。德国银行参与公司治理的方式是以股东的
身份进入董事会行使自己的权利。前面已经介绍,德国实行的是双层董事会,股东有权
选举监督董事会(即监事会)成员。德国公司的监事会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股东行使控制
和监督权利的机构,无论是在组织机构形式还是在权利的授予上,都保证了股东发挥其
应有的控制和监督职能。这样,银行作为大股东,就可以通过董事会来发挥其在公司治
理中的作用。德国银行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还表现在,它作为一个值得信赖的中介组织,
代替个人股东控制和监督经营者,以维护他们的权利(李维安,2002).
19
郑州人学颈.t学位论文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探索
第三章我国家族企业的家文化治理
西方学者在研究企业治理问题时,更偏重于从契约和制度安排的角度进行研究,有
关的公司治理理论更多是强调董事会和薪酬激励制度等正式的治理制度的作用。但这显
然是不全面的,按照诺思(1999)的观点,制度可以分为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这里
非正式规则指的就是文化。我们研究企业治理不能忽略非正式规则的作用,在我国绝大
多数家族企业中,文化(或称非J下式规则)在治理中常常起着主导作用。我国家族企业
的治理更多是采用家文化治理模式。
3.1中国传统的家文化
家族是一个特殊的文化系统。家族文化主要包括调整家族成员之间相互关系的伦理
道德规范,家族成员的行为规范,家族成员的家族观念,以及对自身、社会与家族关系
的认识。家族文化是一个国家或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的作用、影响和约
束最直接,也最具体。中国是一个家族文化传统最为悠久和深厚的国度,中国家族文化
积淀之深厚,对人们心理与行为影响之深远,是其他国家和民族难以比拟的。英国人类
学家马陵诺斯基也赞扬:“家庭是中国社会与中国文化强有力的源泉,由于在许多方面
是那么的优美,它几乎是可以崇拜的对象”。@在传统儒家文化的影响下,人们高度重
视家庭关系和私人信任,具有浓厚的家族观念传统。家庭伦理和家族观念在社会生活中
的影响和作用不仅是一个现实的存在,而且是个决定性的要素。中国传统的家文化主要
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利他的家族主义、家长主宰的家族秩序和内外有别的信任关系。
3.1.1利他的家族主义
所谓家族主义是指以家庭(家族)为首要价值的价值观念,处理家庭(家族)内部关系
的伦理观念和处理家庭(家族)与社会关系的家本位思想。家族主义文化包含两层意义:
一是个人对家族的依靠。从中国历史来看,中国人的生存、发展及社会地位的获得都严
重依赖于自己的家族。用雷丁的话说,家庭是“第一”也是最后的“求助者”,“而且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惟一的求助者”。口在家族之中,有个人的理解、信任和相互责
任;而在家庭之外,有的则是怀疑和冷漠。家族是少有的给个人提供帮助的源泉,个人
。转引自吴三清,钟永平:‘华人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文化基础',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3年第8
期.
o霄丁;‘海外华人企业家的管理思想——文化背景与风格',张遵敬等译。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1993年.
20
郑闸大学硕I:学位论文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搽索
很难从家族以外获得资源。离开家族,个人几乎难以立足,即使他取得了~定的财富和
地位亦是如此。因此,个人结合在家族之中,既是被拉进来的,也是被推进去的。二是
家族利益高于个人利益。杨国邾(指出,在同常生活中,传统中国人几乎一切都是以家族
为重,以个人为轻;以家族为主,以个人为从;以家族为先,以个人为后。更确切地说,
是家族生存重于个人生存,家族荣辱重于个人荣辱,家族团结重于个人自主,家族目标
重于个人目标。中国人对家族主义的认知主要表现为对家族延续、家族和谐、家族团结、
家族富强及家族名誉的重视,家族主义感情成分主要有一体感、归属感、关爱感、荣辱
感、责任感及安全感,家族主义意愿成分主要是繁衍子孙、相互依赖、忍耐抑制、谦让
顺同、为家奋斗。
家族成员实际上是透过家族来达到合作的目的,家族对个人的支持和个人对家族利
益的看重是相辅相成的,“创业依靠家人,成功之后惠及家人”。这种家族主义本质上
是一种利他主义,家族成员的“利他”导致了合作,而利己主义者是不可能自动实现合
作的,即使这样对他们有利。几千年来,这种家族主义观念一直在不断强化,成为人们
的一种价值观。
3.1.2家长主宰的家族秩序
中国家庭是按照长幼有序的家庭伦理建构的,在传统中国社会里家中的整体组织基
本上是阶序式的。在此家族的阶序结构中,所有的家人都依辈份、年龄及性别排列上下
尊卑,组成一个垂直式的地位系统。在传统中国家族中,几乎没有两个家人的位阶是相
同的,其间必须分出上下高低;也就是说,所有的家人都可排成一个几乎并无两人(或
数人)占据同一位置的垂直线型组织体系,这充分显示传统中国家族的主要组织原则是
重家人地位的垂直排列而轻家人地位的水平排列。
在传统家族的阶序组织内,父子、兄弟和夫妻这三种角色关系内部的地位都是不平
等的——父高于子(女),兄高于弟,夫高于妻。中国家族中最主要的家人关系是父子关
系,此关系是中国家族的主轴。儒家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个人的生命是父母
生命的延续,子女的生命是个人生命的延续,由此构成了家族的生命绵延不绝,使得个
人必须“崇拜祖先、敬事父母”。传统中国社会也因此而成为典型的“父权社会”。在
中国家族中父子关系具有高度的支配力,此关系的属性足以影响其他的家人关系,甚至
使其他家人关系成为父子关系的附属关系。父子关系的首要属性是权威性。为父者(特
别是身为家长者)对自己的儿子有绝对的权威,在古时有些朝代甚至可以杀死儿子而不
郑州人学颂I:学位论文我田家族企业治理摸式探索
算犯法。这种权威性也体现在其他关系中,上位者对下位者的权威和管制形成了下位者
对上位者的“孝顺”和盲从,下位者没有发展独立人格的权利,一切只能听从上位者的
安排,从而导致了下位者对上位者的无休止的人身依赖,自行放弃了成长的权利,丧失
了自我选择的机会。事实上,任何一个社会都存在代际的冲突与磨合问题,但是东西方
解决冲突的途径却大相径庭:西方社会允许下一代完全独立,并支持下一代摆脱上一代
的影响;而传统的中国人,对待代际冲突的方法,则是下一代对上一代的绝对服从,否
则,就很容易酿成强烈的家庭问题,子女往往成了“维护上辈尊严”的牺牲品,或者是背
上“不孝”之名。
3.1.3内外有别的信任关系
德国学者马克斯·韦伯区分了两种信任方式——特殊信任与普遍信任。前者以血缘
性社区为基础,建立在私人关系和家族或准家族关系之上,后者则以信仰共同体为基础。
并认为中国人的信任不是建立在信仰共同体的基础之上,而是建立在血缘共同体的基础
之上,即建立在家族亲戚关系或准亲戚关系之上,是一种难以普遍化的特殊信任(韦伯,
1920/1995)。日裔美国学者福山(2001)对韦伯的观点进行了延伸和发挥,他在大量实
证调查的基础上认为,中国社会是一个低信任度的社会,这种信任是建立在以血缘关系
维系的家族基础之上,对家族之外的其他人缺乏信任,是一种缺乏普遍信任的社会。虽
然雷丁并不认为华人对外人绝对不信任,但他也指出华人之问的信任是有限的,是个人
之间的信任,“主要特点似乎是对家庭的信任是绝对的,对朋友或熟人的信任只能达到
建立相互依赖关系,双方都不失面子的程度”(雷丁,1993)。而储小平认为,中国人在
合作互动的历史实践中不断地将与他们有着地缘、业缘、学缘、神缘等联系的外人予以
“家人化”,变成“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信任边界在不断扩展,建立了他所称之为的
“泛家族信任”(储小平,2003)。这种信任的产生即是祖克尔(Zucher,1986)所说的
基于过程的信任模式——这种信任模式依赖于过去的交易经验,如信誉和礼物的交换。
可根据一个人过去的行为和声誉的了解而决定是否给予信任。这种建立在人情、个人承
诺和名誉基础上的信任虽然突破了血缘关系的局限,但也为自身的发展设置了限度。而
且泛家族信任也不能和家族信任相比。事实上正如费孝通所言,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家
没有严格的团体界限,这样社群里的分子可以依需要、沿亲属差序向外扩大。人们之间
的信任也如同家族关系一样,存在着内亲外疏的差序格局。①每个人与他人在交往时都
。费孝通:‘乡+eelSl),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5年.
22
郑州人学硕I‘学位论文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探索
不能随心所欲,而必须考量亲疏远近,做到合乎情理,这也是中国社会的一大特征。
3.2利他主义与家族企业的代理问题
家族治理作为一种企业治理结构,有其激励和监督的优势。Eshel等人(1998)指出,
利他主义给家族带来了巨大的利益,它创造了一个自我实施的激励系统,鼓励家族成员
互相关心,并增进和维系了家族纽带,其结果是家族成员的个人利益和家族集体利益的
高度合一。当企业依家族而建,家族中的利他主义行为及相应的秩序自然会移植到企业
中,从而使家族企业治理具备分散持股的现代公司所不具有的一些竞争优势,如激励监
督、凝聚力、长期战略观点等。大内(Ouchi,1980)认为,在难以确定商品或服务的价值
之时,交易成本会较高,市场治理和科层治理都会失灵,这就需要求助于第三种治理形式
——宗族治理,他认为由于宗族内的利他主义,宗族治理能在市场失灵和科层失灵时奏效。
3.2.1利他主义对家族企业成员的激励
关于利他主义,一些社会科学家倾向于把它视为一种规范人们“从事有利于他人而
不期望外部报酬的活动”的道德价值,这种利他主义是通过外部的道德或文化的约束而
产生的,甚或把它看作是上帝的旨意而遵从。经济学家则坚持把利他主义看作是内生地
进入人的特征的特质或偏好,并且~般地将利他主义模型化为效用的函数,按照这种效
用函数,一个人的福利同另一个人的福利正相关。因此,利他主义提供的这种激励是强
有力的,而且是自我强化的,因为使一个人拥有的效用达到最大化的努力允许个人同时
满足利他的(关于他人的)和利己的(关于自身的)偏好(贝克尔,1995)。
家庭与其他社会组织不同的一个明显特征是家庭中的利他主义行为。贝克尔指
出:“家庭区别于厂商和其他组织的主要特征是,家庭内部的资源配置大部分是通过利
他主义和有关的义务确定的,而厂商内部的配置大部分则通过明显或隐含的契约确
定”。回这种家族利他主义不仅存在于中国的家庭之中,在其他国家亦是如此。生物学
家甚至认为,血缘关系亲密的生物个体之间都会产生出强烈的互助互依和利他的行为倾
向。虽然利他主义并不仅仅存在于家族之中,但毋庸置疑,由于天然的血缘关系,家庭
是利他主义行为的典型代表。
按照一些研究家族企业代理问题的经济学家的看法,家族企业的代理关系是特殊的
代理关系,因为它们是和家族成员之间的血缘关系相结合的,而且由利他主义规定这种
。加里·s·贝克尔;‘家庭经济分析'。彭松建译, 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
郑州人学硕.1:学位论文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探索
关系的特征。在家族和家族企业内,利他主义是一个强有力的激励力量,利他主义迫使
父母照料他们的子女。刺激家族成员互相关心,培育忠诚和信守对家族和企业的承诺。
首先,家族拥有和管理企业能够防止机会主义。节约昂贵的监督管理成本或支付报
酬激励的需要。家族企业不仅仅是一个企业,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一种创业者或者是家庭
的事业寄托。家庭成员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他们的行为影响着企业的收益,企业一旦失
败,自己在企业中积累的财富便会丧失殆尽。同时,个人利益与家族企业利益的一致性,
使得个人有足够的激励去努力工作,减少或消除了经营的监督成本;在利己的人们之间
的分工可能会“鼓励”欺骗和逃避责任,而不是有机地团结,而利他主义是家族内部实
行有效劳动分工的基础。利他主义使家族企业成员各尽所能、各司其职,家族企业中的
利他主义形成的有效劳动分工减少了欺骗和逃避责任现象。
其次,利他主义还能增加家族内部的交流和合作,从而减少家族成员之间的信息不
对称,增加其对非正式协议的应用。与现代股份公司中的正式制度和契约安排不同,家
族企业更多采取的是“人情契约”,这种非正式规则的实施需要家族成员的沟通和交
流,对于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并非是实现规定如何解决,而是靠事后的协商来解决。家
族成员的利他主义使得他们可以在互信、坦诚的基础上进行交流,消除他们之间的信息
不对称,以利于问题的解决。这也是家族企业中非正式协议能够应用的基础所在。
最后,利他主义还将提高家族成员闽的相互依存的观念,因为利益共享把他们福利
直接同企业的绩效联系起来。虽然并非所有的家族成员都作为所有者而拥有家族企业,
但利他主义使每个家族成员相信他们都对家族企业的剩余收益拥有索取权。家族成员的
血缘关系和利他主义造就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奋斗精神,它能产生强大的生命力。
在整个家族利益的名义下,家族成员可以为企业“无私奉献”,甚至是自我牺牲。基于
血缘关系的家族有着天然的凝聚力,共同的家族利益使家族成员努力工作。虽然每个人
的个人利益不可能是时时和家族利益相一致的甚至有时是冲突的,但是,不同于市场中
人们以个人利益为重,在家族企业内,基于对家族的忠诚、对家族其他成员利益的考虑,
家族企业成员往往会舍弃自己的个人利益。
3.2.2基于利他主义的委托代理模型
利他主义能够解决家族成员之间的代理问题,是由于利他主义的驱使,家族成员都
能从家族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来选择自己的行动,从而使家族整体利益达到最优。
家族成员之家存在着相互的委托代理关系。对每个在家族企业工作的家族成员来
郑州人学颈I二学位论文我目|家族企业治理筷式探索
说,他的行动水平(即工作努力程度)影响着其他家族成员的利益,那么其他家族成员
作为委托人,他作为代理人,委托代理关系就存在了。
假如个人是利己主义者,那么他的行为选择可用下面的模型得出:令代理人的利润
万等于他从行动中得到的收入y减去他为行动支付的成本c,而收入y和成本c都是他
的行动水平t的函数,即:
石=灭f)一c(f) (3.1)
对式(3.1)求解最优化问题,有娑:0,可解出他的最优行动水平f”。这在第

二章已经做过类似的推导,根据第二章的分析,利己主义代理人的行动水平肯定达不到
整体(将委托人和代理人视为整体)最优,并且随着代理人的收益占总体收益的份额越
大,代理人的行动水平离整体最优越近。
而如果代理人是利他主义者,即使他不能占有他的行动的全部收益,但他仍然会做
出对整体最优的选择。我们首先假设代理人占有行动的全部收益,即y=Y,那么显然
他会选择对整体最优的行动,此时他的行动水平为f·,净利润为芹·。由于代理人是利
他主义者,所以他的效用函数是每个人(包括代理人和委托人)最终收入的函数:
u=Ⅳ∽,Y2,⋯,咒) (3.2)

其中乃是第f个人的最终收入。为了分析简便,我们不妨假设u=兀舅。委托人和
扣I
H
代理人的最终收入来自于代理人行动的净利润,即Σ为=石·。求解下面的最优化问题:
,tI
lma)【【,=丌乃
1 。(3.3)
卜Σ乃=万事
L i=l
解得M:咒一.;只:!万·,这就意味着利他主义的代理人的最终收入只占有总利
润的三,但他却选择了对整体最优的行动。
根据以上的分析,如果家族存在利他主义者,那么家族的收入也应该达到最大。为
证明这一点,我们先假设家族中的“户主”是利他主义者,这里户主的定义不是根据年
郑州人学硕I:学位论文我周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探索
龄或性别,而是把由于关心其他家族成员的福利而将一般购买力转移给所有其他成员的
人称为户主。同样地,利他主义的户主的效用函数为:
U=U(.vi,儿,⋯,只)=n乃(3.4)
hI
并且L为每个人的原始收入,令户主为第1个人,他转移支付给其他人的一般购买
力为吩。那么有乃=‘+^,,f=(2,3,⋯,n),Y。=‘一Σ啊,且Σ乃=Σ‘=S,s为家
l一2 扣I I=I
族总收入。
求解户主的效用最大化问题:
I maxU=n咒
{ 。扛: (3.5)
kΣ咒=Σ‘=s
鼹得yi:ΣS.

u:(isl”。
\仃/
由上面的模型可知,利他主义户主的效用是家族总收入的增函数,为使他的效用提
高,他的行动必须增加家族的收入。因此,户主的利他主义不仅涉及收入的分配,还涉
及收入的创造。家族收入的任何提高都会增加户主的效用,而家族收入等于户主的自身
收入加上其他家族成员的自身收入,所以户主要避免以其他成员自身收入的更大程度的
减少为代价来提高自己的自身收入,同时如果户主自身收入的减少能够使其他家族成员
收入增加得更多,那么他就会毫不犹豫地去做。这正是利他主义者的特点。
利他的家族成员会为家族收入最大化而行动,如果家族中每个成员都是利他主义
者,这对家族来说当然是最好不过了。但如果家族中存在利己主义者,那将会出现什么
情况?为了区分利己主义者和利他主义者,我们考虑下面一个例子:假设某家族成员面
临两种备择行动方案彳、口,选择方案A可使他的自身收入改变a.,其他家族成员收入
改变a2;选择方案口可使他的自身收入改变岛,其他家族成员收入改变62,
aI 4:,6l,62 ER。我们再假设q>岛, aj+4:<6l+62。那么,利己主义者会选择方案A,
郑州大学硕f:学位论文我固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探索
而利他主义者会选择方案曰。但如果家族中存在利他主义的户主,利己主义的家族成员
就会做出让人意想不到的选择。由于户主的转移支付,使得利己主义者的收入与家族的
1
收入联系起来,根据前面的分析可知,每个家族成员的最终收入等于家族总收入的二,


所以利己主义者从A、B两种行动方案中得到的最终收入改变分别为L(a.+a2)和
^
l
圭(6I+62),当q+吒>6I+62时,他会选择A,反之将选择口,两者相等则无差异,这

样,利己主义者和利他主义者的选择是一样的.上述分析表明:当家族中存在利他主义
的户主时,每个家族成员,不管是利他主义者还是利己主义者,都会表现出利他的行
为。该现象是由贝克尔①首先发现的,它将之称为“腐化原理”(也有的文献译为“宠
儿定理”)。o
3.3家长制与家族企业的选择问题
在前面的章节中已经论述过,企业要面临如何选择的问题:当企业中不同的成员之
间意见分歧时,企业根据何种规则做出统一的决策。通行的规则有一致同意、绝对多数、
少数服从多数等等。而家族企业却有着另外的决策程序,在家族企业中,家族和企业是
重叠的,家族成员的秩序也影响着其成员的关系。事实上,中国传统的家文化已经发展
出一套解决家族内部分歧的制度安捧,它详细规定了家族成员之问的权力地位,并强调
上位者对下位者的权威和下位者对上位者的服从。这种家族秩序的本质是家长独裁。
3.3.1家族决策中的家长独裁
对于家族企业来说,家族企业的领导不但是企业的创业者、所有者,而且是企业的
经营管理者:并且,作为一个“家族”与“企业”相结合的企业,家族及其利益往往就
是家族企业的目标。因此,在家族企业的管理中就难免会带有家庭生活的痕迹。而在我
国家文化中,家长的权威是根深蒂固的。正因为如此,创业家长或家族家长往往处于主
宰地位,实行“家长万能”式的集权管制。
家族企业的创业者通常具有绝对的权威,他的不可动摇的威望往往表现为经营决策
中贝克尔:‘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王业字.陈琪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18页.
o事实上,我们不得不遗憾地指出,这一定理并不总是正确的.我们考虑这样一种情况;令利己主义者,行动前的
自身收入为I,,家族总收入为s.同样假设a。>鱼,a.+a2<巍+6’。选择方案4后他的自身收入为I,+a。, , 一
‘ 一。一』●
1 1
选择方案口后他的分配后收入为二(S+6I+岛),当I,+q>二(S+扛+暖),利己主义者就会选择方案彳.

。。



。一
在这个例子中利己主义者表现出了利己性,这其中的问题在于户主只能给达不到平均收入的成员以补偿,而不能。剥
夺”高于平均收入的家族成员,这就导致了腐化原理的不适用.
郑州人学碗:L学位论文我固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探索
中的独裁与自以为是。家族式企业的决策者不仅是企业中最高领导者,同时也是家族中
的长者,决策者与下面的经理以及具体管理者往往是血缘关系的亲属。领导者通常是父
亲或兄长,具有对下辈人支配的绝对权威。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经营者的家长实施
对企业的全面控制。家族企业的决策包括了资讯提供、事务决策及资源分配,家族企业
的权力运作也以这三方面为主。这三方面的权力运作分别形成了三种相互关系的方式,
即沟通关系、决策关系及分配方式。在传统中国家族的阶序式地位结构中,这三种权力
的运作方式,也都是阶序式的。
在沟通方式方面,在家族企业的管理结构中,家长不但是各方面资讯的主要接触者,
而且是资讯运用的垄断者。对内他身为家长,有权力随时了解与掌握家族内有关家产、
家人及家务的情形;对外他代表家族,有机会与外界打交道,从而知道其他家人所不知
的事情。家长坐拥众多资讯,却不一定告诉家人,而且为了避免多事及维护自己的尊严
与权威通常是不愿轻易释放资讯。尽量不让家人获得资讯以了解真相,可能有助于对家
人的操纵与控制,可以说是一种家族式的“愚民政策”。更有甚者,家长将何种资讯告
知哪个家人,也常有高度的选择性而非系统性或制度性,甚至有时是藉以表达对某些家
人的偏爱或偏私。
在决策方式方面,在传统家族中,家长以其无上权威,通常是家族事务的最后决策
者。家长做决定之前,并非有系统地征询全体家人的意见。为了表现自己的能力,维护
自己的尊严,发挥自己的权威,对于一般家务,家长常是独自做决定,未必认真征询家
人的意见。遭遇棘手的问题,在做决定之前,可能会与少数家人个别商议,但也只限于
家中部分长辈,而且以男性为主.必要时,家长亦会私下就教于家族以外的好友或当地
知书达礼的明智之士。只有当分家或家族危急存亡之时,家长才会召集家中全体主要成
员,共商大事或大计。总之,家族决策全由家长主导,何人可参与其事,以何方式参与,
参与程度如何,皆由家长视需要自行判断。
在分配方式方面,亦是以家长为主导,所分配的是家族资源。中国家族的资源有两
种,一种是由身份带来的权威,包括主宰家族与统制家人;一种是家产,包括家族所共
有的动产与不动产.在家族之内,最大最多的权威常为家长所独享,其他家人中,只有
辈份高于或同于家长的男性才能分享到部分权威,其他家人(尤其是晚辈与女性)则不会
有任何权威。至于家产,名义上虽为全体家人所共有,但实际上则由家长全权控制与管
理,平时大家并未实际分得家产,而只是以家产共有者的身份从家中取得衣食住行所需
郑州大学颈J二擘位论空我同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探索
求的基本资源。
3.3.2对家长的约束和要求
以家长独裁为核心的家族秩序在处理家族分歧、统一家族决策方面有无可比拟的优
势,家族成员把“孝”和服从视为理所当然的行为。大大减少了家族内部的冲突。然而,
在家族决策过程中,过分强调家长的权威和家族成员的服从是不够的,传统文化中至少
还包含了对家长的约束和要求。家长在决策时要遵循这些道德约束,做到公平公J下,大
公无私,也照顾到其他家族成员的偏好。
由于家长的权威地位,实际上家族之中已经无人可以约束他,因此强调家长的美德
就是一种必要的替代手段。实际上在儒家文化中,对上下间的角色要求是相互的。这种
相互性在《礼记》上有极为精辟的描述:
礼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君令.臣共,父慈、子
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礼也.君令而不违,臣共而不二,父慈而
教,自小而箴,兄爱而友,弟敬而顺,夫和而义,妻柔而正,姑慈而从,妇听而婉,’礼
之善物也(Ⅸ礼记,第九章》).
从上面的描述可以看出,既有对上位者的要求,又有对下位者的要求。作为家长,
应该是“仁君”、“慈父”、“贤兄”、“和夫”等等,正是这种道德要求,对家长形
成了有效的约束,弥补了单纯的家长权威组织的不足。在这种方式中,居于最高地位的
家长,以其在家族内至高无上的权威和高尚的道德,领导全家共同努力,以达到团结和
谐、繁衍家族及兴盛家道的目的。另外,在家族的运作方式中,家长作为一个威严的(甚
至不苟言笑的)权威者,他的领导重点基本上是目标取向及工作取向,常常忽略家族成
员的情绪问题与人际问题。情绪与人际问题的处理及有关家人的安抚,通常由家长的妻
子担负,形成。严父慈母”的模式。
3.4信任与家族企业的集体行动.
在第二章中,我们曾讨论过企业中集体行动不足的问题。每个人从自己的利益出发
选择行动,然面对整个集体来说并不是最优的,显然还存在着对每个成员都更为有利的
“策略”。但这种选择却不符合个人的最优。集体行动不足的问题在本质上类似于博弈
论中的“囚徒”困境,下面我们用一个简化的模型来说明这个问题。
假设企业中有两个成员,每个成员都有“行动”、“不行动”两种策略选择。如果
郑州人学顾l:学位论文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探索
任~成员行动,给企业带来的收益为4,付出的成本为3;如果两个成员都行动,每个
成员得到的净收益为l;如果第一个成员行动,第二个成员不行动,则第一个成员可以
为企业带来4个单位的收益,这些收益由两个成员平均分享,但第一个成员要为行动付
出3个单位的成本,第二个成员没有成本,因此第一个成员和第二个成员的净收益分别
为一1、2;如果第一个成员不行动,第二个成员行动,同样他们得到的净收益分别为2、
一l;如果两个人都不行动,则净收益均为0。用图1来表示这个博弈,方格中左边的数
字代表第一个成员的净收益,右边的数字代表第二个成员的净收益;行代表第一个成员
的策略,列代表第二个成员的策略。





行动不行动
l,l -1,2
2。一1 0,0
图1企业集体行动的囚徒困境
可以从图形很容易得知,每个人的行动水平为零是他的最优选择,而进一步行动的
边际收益为负。因此,这个溥弈存在纳什均衡(不行动,不行动)。而且,我们明显可
以发现,这种策略组合对双方来说不是最优的,还存在着对每个成员来说都有利的策略
组合(行动,行动),但在这个模型中,对双方有利的策略组合却不可能被选择。
对于如何解决集体行动的“囚徒”困境,双方可以约定共同采取行动的策略,但对
方是否会信守承诺却值得让人怀疑,因为在这个博弈中参与人采取“不行动”的机会主
义策略能获得更多收益。如果双方不能建立相互之间的信任,对双方更有利的策略行动
也就不可能实现。
甘比塔这样描述信任:“信任是~个特定的主观概率水平,一个行为人以此概率判
断另一个行为人或行为人群体将采取某个特定行动⋯⋯当我们说我们信任某人或某人
值得信任时,我们隐含的意思就是,他采取一种对我们有利或至少对我们无害的行动的
概率很高,足以使我们考虑与他进行某种形式的合作”。①祖克尔(Zucker,1986)对信
任所作的概括具有经典意义,她划分了3种机制: (1)基于过程的信任模式。这种信
任模式依赖于过去的交易的经验,如信誉和礼物的交换。这表明可根据一个人过去的行
。转弓I自威廉姆森:‘治理机制),王健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319页.
30
帮州人学颈I:学位论文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探索
为和声誉的了解而决定是否给予信任; (2)基于特征的信任模式。此模式依赖于个人
的家庭背景和种族。这是一种由社会相似性而产生的信任,如根据他人与自己在家庭背
景、种族、价值观念等方面的相似性的多少来决定是否给予信任。一般而言,相似性越
多,信任度越高。(3)基于制度的信任模式。此模式依赖于于非个人性的社会规章制度,
正是制度的作用保证了这种信任的产生
基于过程的信任模式在解决困境方面的作用主要在于:它通过一个关系网络,把双
方在其他方面的博弈联结起来,对这个联结博弈来说。双方采取合作是符合理性的,如
果乙方在其中一个博弈中不合作,那么就导致对方在其他博弈中也不合作,这样就能保
证双方之间的信任。基于特征的信任模式在于这种信任改变了各方的偏好,采取合作符
合他们的效用最大化,有点类似于利他主义的选择。基于制度的信任等于把静态博弈转
化为动态博弈,如果一方不遵守诺言,就会在以后遭到制度的惩罚,因此双方的信任是
可以实现的。~般认为,家族内部的信任属于第二类——基于特征的信任模式,这种信
任在解决家族集体行动困境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其他两种信任模式,比
如家族在各个方面的合作以及家法的存在,都有利于家族信任的实现。
3J
郑州大学颟i:学位论文我国家族企业活理模式探索
第四章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环境约束与面临的挑战
我国家族企业的家文化治理模式是与家族企业面临的外部环境及其自身的发展阶
段楣适应的,因而有效地解决了家族企业的治理问题。但是,随着家族企业规模的扩大,
这种治理模式的不足之处就逐渐显现出来,而且企业的外部经济环境以及家族伦理的变
化也对这种治理模式提出了挑战。
4.1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环境约束
家族企业从亲缘共同体衍生而来,这样一开始家族企业组织必须借助亲缘共同体中
的一些规则来营建组织。这种天然的关系及其文化节约了一定的交易费用,不仅积聚了
营建企业组织所需要的物质资本、人力资本,也提供了企业不可或缺的社会资本。但这
种治理模式的选择也不能仅仅归因于传统家文化的制约,另一方面也是家族成员在企业
特定的内外环境下理性选择之结果。o
4.1.1法律政策环境
完善的法律制度既可以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也可以保护职业经理人的利
益,能够减少委托人和代理人的道德风险,通过制度的约束在双方之间建立信任关系。
如果社会缺乏完善的私有财产保护制度,不能对恶意侵占家族企业财产的行为进行有效
的防范和打击,企业主就只能使用自己人来避免风险。并且由于受计划经济思想的影响,
政府对家族企业乱摊派、乱收费,随意侵害家族企业的利益,这样会使家族企业在发展
中放不开手脚。影晌企业社会化的进程。而且,有时尽管对私人产权的保护有法可依,
但是执法效率还有待改进,司法有时还缺少公正性,监督和惩罚的成本较高。2002~2003
年对广东潮汕地区、珠三角地区及浙江、福建等地区部分私营企业的一项抽样调查表明:
认为“国家的法律不健全”占样本总数的66.66%,认为“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代价
太大,不如私了”占样本总数的33.33%(储小平,2004)。由于产权保护的法律制度不
甚完善,家族成员和外部投资者或职业经理人之间就存在着相互不信任,担心自己的利
益会受到对方侵害,因此合作难以发生。即使通过建立正式的机制,由于制度执行不力,
也难以解决双方的投机问题。相反,家族治理模式建立在家庭成员的非正式契约上,通
过家庭伦理观念的道德约束,能够有效建立一个防范道德风险的防火墙,在一定范围内
。扬光飞;‘家族企业的。家族式治理”:人文制约抑或理性选择',江淮论坛,2006年第4期.
郑州人学顾I:学位论文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j£探索
弥补了法律制度对于私人产权保护的缺陷(辜胜阻;张昭华,2006)。
4.'.2市场环境
资本市场越完善,家族企业就越有可能突破家族主义的资本“瓶颈”,融合家族外
的物质和人力资本,治理模式才有可能走向开放。一项调查表明,81.6%被访私营业主
认为向银行借贷困难,其中33.8%将原因归结为“手续繁琐”,46.5%将原因归结为“贷
款抵押、担保条件太严”,12.7%将原因归结为“贷款成本太高”。所以更多企业偏好
于内部融资,无论是开办私营企业时的实收资本,还是2003年底的所有者权益,企业
主所占份额比例都是7096。回而且,虽然经过多年发展的中国证券市场已经有了长足的
进步,但是仍然存在着市场运作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充分、证券监管的脆弱等问
题,家族企业的外部股权融资也受到一定的限制。目前,家族企业的融资主要依赖于家
族内部融资,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极为有限,致使企业股权集中为某一家族所拥有,封
闭的资本结构也必然导致了封闭的家族治理模式。
完善的经理人市场包括职业经理人的评估市场、职业经理人的自由流动市场、职业
经理人的声誉机制、职业经理人的惩罚机制。虽然目前中国各大城市都有人才交流中心、
人才开发公司、人才咨询公司、“猪头”公司等人才中介机构,但是总体来看经理人市
场的发育还处于幼稚阶段,既没有社会中介性人力资源评估机构、咨询机构对经理人的
经营业绩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也没有中高级经理人员档案对中高级经理人员的年龄、
性别、健康状况、经营业绩加以储蓄和评测。
发达的外部市场能够有效保护股东的权益,迫使经理层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而中
国要素市场的发育不成熟,经理人市场缺失,社会中介评估机构处于一个普遍失信的状
态,财务资本市场缺乏资源配置功能等等都影响了外部市场在家族企业治理中的作用,
这样家族企业的家文化治理模式就是一个必然的选择。
4.1.3技术状况
企业的资本与技术密集性质以及产品市场的竞争程度会影响治理模式的选择。从美
国的经验来看,19世纪美国的企业也大多是由家族拥有和治理的。20世纪20年代出现
的能源、运输和通讯方面的巨大技术变革使得大规模生产成为可能,企业规模的扩大使
得家族无法提供足够的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因此治理模式就需要变革(钱得勒,1987)。
从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配来看,在低技术和中技术产业中,技术壁垒低,劳动力成本往
。全国工商联;‘中国私营经济年鉴'(2002-2004)。北京:中国致公出版社,2005年.
33
郑州人学预I擘位论文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探索
往是主要成本,企业的竞争优势来自于对资源的利用和成本的控制,非人力资本相对于
人力资本而言更为稀缺。由于劳动力市场的逐渐成熟,劳动力的流动性和可替代性较大,
而资本的投入不易流动,非人力资本所有者承担着比人力资本所有者更大的风险。因此
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集中在出资人手中是符合企业所有权分配原则的。但高技术产业有
着复杂的技能要求,技术进步同新月异,技术创新者需要持续增加自身人力资本投入。
有形资产对企业利润的贡献相对下降,无形资产对企业发展和价值增长的贡献迅速上
升。在这类企业中,由于技术的专业化程度加深,个人的知识和技能越来越从属于团队
的协作,人力资本呈现出非流动性的特征,对资源的控制、利润增长的贡献、经营活动
的风险都集中于人力资本所有者手中。为了避免人力资本的流失,减少经营风险,最好
选用两权分离的模式。因此处于低技术产业的企业常采用两权合一的模式;处于中技术
产业的企业多采用两权相对分离的模式;处于高技术产业的企业宣采用两权分离程度较
高直至完全分离的治理模式(薛求知;宋丽丽,2006)。我国家族企业,大部分都是属
于劳动密集型的,使用的是低水平技术,因此家文化治理还是相对有效率的。
4.1.4企业自身的发展阶段
盖尔西克(1998)将家族企业的周期分为初创期、扩展或正规化期、成熟期三个阶
段,相应地所有权也分为一位所有者控制股权、兄弟姐妹合伙、堂兄弟姐妹联营三个阶
段。在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其生产经营管理是有不同要求的。在创业初期,以核心创
业家为代表的家族具有与企业发展高度匹配的人力资本与金融资本,不需要吸收外部资
源;在扩展初期,也可以依靠泛家族网络的人力资本与金融资本推动企业发展;但是在
企业发展的后续阶段(扩展中后期、正规化时期与成熟期),比较强烈地需要融合家族
外部的人力资本和金融资本,进而影响治理模式选择。我国家族企业大多数还处在创业
第一代,少数处在第一代和第二代新老交替阶段。核心刨业家作为家族和企业的最高领
导人,可以独裁地指挥民营企业,这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决策时间,保证了决策过程的
迅速性。所以只要企业家的决策能力基本能够适应,在外部经理人市场很不完善的约束
条件下,他们还是倾向于采用家文化治理这种模式。
4.2家文化治理模式面临的挑战
随着家族企业自身的发展以及面临的诸多环境条件的变化,我国家族企业治理的根
基一家族文化治理面临着诸多挑战,使得这种治理机制陷入困境。
郑州人学{葶f l二学位论文我国家族企业治理筷式探索
4.2.t企业规模扩大的挑战
发展壮大起来的家族企业已经不是创立之初的规模小、管理半径小的企业,那时候
的企业通过个人或家族成员就可以筹集到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并能有效地进行管理,
但是随着企业的规模,管理半径的不断扩大,管理也R益复杂化,已超出个人及其家族
成员的能力范围。企业自身的发展对家族治理机制提出了挑战。
(1)家族企业规模的壮大对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多,仅靠家族内部融资是不够的,
家族企业必然进行外部融资。但是,由于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影响,企业运作不规范,
无论是业务还是内部管理上都采取黑箱操作的模式,业务和财务的透明度不够,外部投
资者很难了解企业本身的资产负债财务状况和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对于资金的提供者
来说存在着巨大的风险。而且由于没有健全的正式治理结构,外部投资者也很难对企业
家的行为予以监督和约束。为了保持家族的控股地位,很多家族企业的老板又不愿意看
到自己的股权被稀释,这就限制了家族企业的融资渠道。
(2)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和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多,对素
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封闭性和排外性使社会的优秀人才很难被利
用,家族企业过于重视血缘关系,而难以客观、公正地评判家族内和家族外员工,当员
工能力和忠诚发生矛盾时,家族企业通常会选择家族成员的忠诚,放弃外人的能力,家
族外企业员工始终有一种受排斥感和歧视感,容易产生短期行为,工作积极性和事业心
受到影响。因此,企业对高水平人才缺乏足够的吸引力,从而难以满足企业发展对高素
质人才的需求。
(3)家族企业决策的“家长制”作风,降低了决策科学性。企业发展初期由于规
模小、经营范围有限等原因使得“家长制”决策能够提高决策效率,但随着企业的发展、
市场多元化及竞争的日趋激烈,当涉及到创业者不够熟悉的领域时,直觉往往会误导决
策。原有的依靠直觉经营的决策已不能应付新出现的问题。由于权力的集中、决策的专
断,企业对“家长”过分依赖,企业的荣辱安危系于一身,缺乏必要的制度制衡,这会
给家族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另外,一些优秀的员工会因为难以适应陈旧的“一言堂”
气氛而离开企业。
(4)家族企业存在代际传承的风险。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即老一代创业者将退
出经营岗位时,由于传统“于承父业”等观念的影响和这种治理模式的限制,创业家长
在接班人的选择上一般不会从外部市场公开招募,而是倾向于在家族内部寻找。一旦接
郑州人学颈f:学位论文我固家族企业治理摸式探索
班人缺乏企业家才能,家族企业就有可能出现危机,甚至从此一蹶不振。另外,如果有
多位条件相当的继承人选,权力的交接可能会导致企业的分裂。这些都是很多华人家族
企业为什么“富不过三代”的原因。
4.2.2经济环境变化的挑战
随着我国改革进程的加快,家族企业的经济环境也发生着变化。首先在法律制度方
面,对私营企业和私有财产的保护越来越严格:经过1982年、1988年、1999年三次修
改宪法,私营经济逐渐有了合法地位。1999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
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寨共六条,其中第五条将现行宪法第
十一条修改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国家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对私有财产的保护也逐渐加强,在2004年
《宪法修正案》中明确指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权不受侵犯”,而于2007年3
月刚刚通过的‘物权法》更是加大了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力度。另外,我国的市场环境也
不断得到改善。特别是在加入’11"0以后,政府在规范市场秩序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当然,
我国目前的经济环境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仍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经济环境的变化对家族企业原有的治理机制提出了挑战。很多家族企业的产权安排
过于维护家族的利益,治理结构对菲家族成员具有排斥性,许多规章制度及相应的政策
不够规范,不够透明。这些制度上的缺陷不仅使家族企业难以利用市场开放度和透明度
的提高所带来的各种机会和好处,而且还使家族企业的经营行为与开放、透明的市场环
境发生了冲突,从而使企业面临风险和蒙受损失。我国家族企业的治理是以家庭为关系
结构的核心而建立起来的,这与成熟的市场经济中以经济效率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市场结
构是相冲突的。市场经济要求正式制度对市场供求、市场交换和市场竞争行为进行严格
规定,并力求用普遍取向、利益取向、成就取向和契约取向来加以约束,这与中国人所
遵循的传统的非正式制度中的家族主义的关系原则产生了矛盾。在市场中,人与人之问
以交易制度为基础形成了一个非人格化(即制度化)的社会交易网络,而在家族企业内
部,基于家族成员间共同的信仰和价值观形成了人格化的交易网络。市场经济遵循交易
双方法律地位上的平等,用市场游戏规则来对参与市场竞争的各个主体进行约束,遇到
问题用法律来解决。而中国人却用以“家”为核心发展形成的关系及亲疏的情感作为处
理市场竞争产生的问题的规则,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与公正的法律规则被弃之不用。由
郑州人学颈Ij学位论文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探索
此造成市场交易半径狭小,同时市场容量受到很大限制。当经济组织不断壮大时,狭小
的市场空间、非正规契约模式就不再能够为企业提供稳定的保障。福山(2001)早就意
识到家族关系浓厚的社会比较难以创建大规模的经济组织,规模的限制终将制约企业参
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4.2.3家族伦理变化的挑战
在中国家族企业的创立及发展过程中,家文化治理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家文
化治理的基础就是家族中的利他主义、家族内部的信任和秩序等家族伦理,因此,家族
企业取得的成就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家族伦理等家庭道德规范在企业中的作用。
随着世界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国际交流的更加广泛,各国文化在世界范围内加速传
播,传统的家族伦理道德受到了来自市场规则及西方价值观的冲击。加速的国际化进程
使西方的价值观开始影响我国,尤其是对于成长起来的新一代家族成员来说,他们的价
值观正在发生变化:追求自我实现的个体意识与承担家族责任的意识的冲突;个人能力
意识与资历意识的冲突;社会成员问契约关系与以血缘为核心的亲缘关系的冲突;普遍
信用关系与家族特殊主义信用关系的冲突:民主追求和科学决策与家长专制的冲突;制
度化管理与伦理、亲情约束的冲突等等(刘英华,2006)。家族的传统伦理道德往往是
家族企业非正式规则治理的基础,它们若发生变化,非正式规则的效用难免受到影响。
而价值观发生变化的家族新一代与以家族文化为核心建立起来的家族式经济组织之阃
的矛盾,对家族企业的治理模式的变革提出了迫切要求。
郑=ff『人学硕J:学位论文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探索
第五章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选择
对我国家族企业来说,家文化治理是一把双刃剑——既带来了高效率,又对以后的
发展形成了制约。家族企业要想长远发展,必须转变治理模式。国外的家族企业目前更
多采用的是正式制度治理和市场治理,其演变为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探索提供了借
鉴。但是,在治理模式的选择过程中,又存在着路径依赖。
5.1国外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演变
对国外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演变的考察,一般有两个维度:一是从历史的角度,研究
家族企业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的治理模式;二是从家族企业自身的角度,研究家族企业在
不同的发展阶段的治理模式。
5.1.1家族企业治理的历史演变
19世纪40年代以前,家族企业(或家庭企业)是企业组织的唯一形式。这种企业
的一个显著特征是规模小,当时的大企业很少,工商企业之所以仍然保持较小规模并采
用家族制管理,是因为企业本身的业务量并没有产生更高的要求。当时即使是最大的企
业需要处理的所有事务,也没有多到需要一个庞大的永久性的管理层级制度来为之服务
的程度。这个时期也是信用制度严重缺乏的历史时期,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和约束手段,
“可靠和诚实比商业上的聪敏更为重要,因此即使是比较专业化的商人,也仍然挑选他
们的儿子或女婿充当代理人或合伙人,处理远方的生意。”o在这段历史时期,家族企
业的治理完全是靠家族内部的亲缘关系,“家族主义”的伦理道德约束在治理中起着重
要的作用。
随着技术日新月异地进步,传统型家族企业开始“静悄悄”地发生急剧裂变,向现
代型家族企业转化。钱德勒(1987)在其名著《看得见的手一美国企业的管理革命》
中,描绘了传统型家族企业裂变的结果。19世纪中期以后,由于新能源和运输以及通
讯的巨大变革,使大规模生产和流通成为可能。一方面企业为扩大规模,不得不通过出
售股票筹措资本,使股份的持有更加分散;另一方面它们所面临的管理问题也非常复杂,
必须雇用大批受过专业训练的职业经理从事高层管理工作。而20世纪20年代广泛出现
的现代科学管理运动,特别是制造业的专业化管理的普遍形成,促使现代经理式企业成
。小艾尔弗雷德·D·钱德勒:《看得见的手—美国企业的管理革命',彭志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年,第
42页.
郑州人学硕f:学位论文我国家族企业治理壤式探索
为美国经济活动的主角。在这种企业中,股东对企业的控制力被大大削弱了,企业控制
权转移到了经理人员手中,他们成为企业的实际控制者。这就是所谓的“经理革命”,
它直接带来了美国企业治理结构的变化。在随后的几十年里,物质资本所有者凭借拥有
的股份参与企业分红,通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等正式治理结构来进行监督,或者是在股
票市场上通过“用脚投票”实施股权约束。即使在家族企业中,家族股东也只是作为“安
静的投资者”而存在,依靠正式的治理机制参与企业的治理,家族内部的约束作用不复
存在。
5.1。2家族企业治理的成长演变
当我们思考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演变时,还需要从另外的角度去考虑,即家族企业
的成长和发展所带来的治理模式的演变。
一般来说,家族企业的发展通常伴随着家族的发展,家族从第一代发展到第二代、
第三代,相应的所有权结构也由一位所有者拥有到兄弟姐妹合伙再到堂兄弟姐妹联营
(盖尔西克,1998).家族的发展往往使得家族复杂性不断增加(特别是由于姻亲的加
入),家族成员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淡薄,许多堂兄弟姐妹似乎除了在企业里的经济利
益之外很少有共同之处。由于这种变化的发生,依靠家族的伦理道德和亲情关系已经不
能解决家族企业的治理问题,家族企业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不得不更多地依赖正式制度
的治理,这种变化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董事会。“活跃的董事会在家族企业中一般很少
见,不过在堂兄弟姐妹联营的公司里则普遍一些一尽管它们仍可能在很大程度上由家
族控制”。回
另一方面,随着家族企业的规模扩大,外部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所占的比例越来越
大。企业的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家族化程度越来越低,表现为企业对家族企业的隶属
度降低。对外部资本所有者来说,家族企业的非J下式规则治理不能保证他们的利益不受
侵害,他们必然要求改变企业的治理模式,更多地采取正式的治理制度。
5.1.3国外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演变的启示
以上我们考察了国外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演变的过程,从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些有意义
的启示:
(1)家族企业虽然是一种很古老的企业组织形式,但仍具有存在的现实意义,在
整个国民经济中仍占有重要的地位。而且,家文化与家族企业的结合,不是中国社会特
。克林·盖尔西克:‘家族企业的繁衍’,贺敏译,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1998年,第33页。
39
郑卅1人学颂J:学位论文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探索
有的现象,曾经在西方发达国家同样存在。美国的一些存在已久的大型家族企业,在发
展初期也是靠非正式制度进行治理的。如今这些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家族企业已经
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演变成了现代企业制度的组织形式。
(2)现代企业制度在企业治理方面是有很大优势的。通过明晰法人财产制度、有
限责任制度以及使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企业组织机构,并明
确划分股东、董事会、经理人员各自的权力、责任和利益,形成三者之间的制衡关系,
这些都给我国的家族企业治理提供了有意义的借鉴。作为我国的家族企业,要想得到进
一步的发展,也必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起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并明确划
分董事会、经理人员、股东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责任、权力和利益关系。
(3)一般来说,那些成功地从第一代过度到第二代、第三代的家族企业,大都采
取了相对正式的、非人格化的治理模式。这种治理模式的变化更有利于处理复杂的家族
内部关系,而且家族企业的后代也更热衷于变革父代传统的家族治理规则。
(4)历史、文化等因素对企业制度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文化传统作为非正式的
制度安排约束着人们的行为规范,直接影响着制度博弈者的预期,进而影响制度变迁的
历史进程。美国社会重视社团生活而忽视家庭生活,依靠宗教来协调、凝聚社会,确立
个人的独立地位和自由原则,是一种“个人主义”的文化。这种文化有利于脱离家族的
束缚,建立超越家族的社会团体或组织。而中国社会构造的根基在于家庭,中华文化从
一开始就是以血缘关系为本位,家庭伦理置于社会关系的核心地位,家庭以外的社会生
活极其贫乏,作用非常有限。因此,在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转变过程中,应注意这
两种文化的差异.
5.2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探索的案例分析
随着家文化治理模式在家族企业中越来越不适应,一些家族企业在治理方面进行了
积极的探索。当然,有的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而有的基本上是失败的。但不管结果如何,
都给了我们有意义的启示。
5.2.1方太:家族制与现代企业制度的嫁接。
方太集团是一个100%的家族企业,其创始人、现任公司董事长茅理翔,早年是教
书先生。1985--1995年,茅理翔把一个濒临倒闭的镇办工厂发展成世界最大的点火枪
。本节内容参考张衍阁,彭水明:‘方太:家族制与现代企业制度的嫁接,.法人杂志,2004年第lO期和李超;‘为
家族企业寻求长程发展之路,,企业研究,2006年第5期。
40
郑州人学颈f:学位论文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探索
生产基地。1996年,茅理翔携独子茅忠群创建方太公司。现在方太已成为中国厨房领
域的著名品牌,并成功进入全球厨房市场,是中国厨卫电器制造的龙头企业之一。
在方太治理结构创新实践上,茅理翔将其解读为:“坚持家族所有,淡化家族经营,
为家族企业嫁接现代企业制度”。
从股权结构上看,方太公司为100%家族所有:父亲持股35%,儿子持股35%,母亲
持股16$,女儿持股14%,这些股份在以后将全部转给儿子,并从中拿出10%作为经理
人股份。在所有权方面,方太公司是坚持要由家族拥有,董事长茅理翔认为,“在中国
的家族企业中,家族必须绝对控股,家族企业的股权安全系数在70%-90%之阈。”
在控制权方面,建立了单一的控制权结构。茅理翔同儿子一起投资3000万进行“二
次创业”成立方太时就有着产权明晰化的考虑。茅理翔经营的飞翔公司有着千丝万缕的
国营背景,产权很不明晰,于是他才考虑创立完全属于自己的公司。对于自己的老部下,
他在方太外围创立了六个协作厂家,分别由以前的战友和部下掌管。这些厂家与方太只
有业务上的联系,没有产权上的联系。这样既保证了创业元老的利益,又保证了方太的
利益。茅理翔有一子一女,其女儿拥有14%的公司股权,只享受股东收益,完全不参与
公司事务,而且也要在合适的时间把股权全部转让出去。茅理翔拨出一笔资金让女儿自
己创业,目前女儿经营的凌克公司也搞得有声有色。对此茅理翔有自己的“口袋理论”
——在第一代创业家面前,企业家与子女只有一个口袋的利益,同一个口袋的可以一起
经营,他们会有同样的利益;一旦儿子、女儿结婚了,那就存在两个口袋,这两个口袋
将分别包含儿媳、女婿等家族的因素,也由此就可能引发为权利利益斗争的矛盾,因此,
始终将企业的所有权放到一个口袋里,则可以有效地避免不必要的内耗。
在内部管理方面,由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长夫人)掌控企业的人财物、
产供销决策大权。除此三人外,公司领导层和管理层,不再允许任何茅氏及姻亲家族内
的人士进入,而全部通过招聘从外部引进。公司组织机构为事业部制,完全按照股份有
限公司的管理模式运行,各主要事业部长,包括总经理助理均由外聘人士担任,其中绝
大多数管理人员都曾有过在合资企业和国有企业相关的任职经历。
从方太在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方面的创新实践,我们可以如下有益启示:
(1)要依靠正式的制度来吸引和激励人才。家族企业要实现规模的不断扩张,必
然要突破自身先天的局限,不仅要有效融合社会的物质资本,还要尽可能地融合外部的
人力资本,逐步实现家族企业的社会化。吸收大量的专业人才进入公司的核心层是专业
41
郑州人学硕f:学位论文我周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探索
化和规范化的必由之路。而要吸引外部人才,激励外部人才,仅靠家族治理中的亲情约
束和利他主义是不行的。因此要借鉴现代企业制度,用正式的规章制度来管理和激励。
(2)在重要的人事安排上,要利用家族关系来进行治理。企业中的一些重要岗位,
比如董事长、总经理等,关系着企业的生存,交由外人总是让家族不放心。而且这种职
位的工作监督困难,也难以对其有效约束。所以应该由家族成员担任,靠家族的伦理和
关系进行治理。
(3)家族内部要有明晰的产权结构。产权结构清晰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
家族企业的产权一般对外是清晰的,面在内部往往比较混乱。这在企业发展初期有利于
家族团结一致,但随着家族企业的发展,这就会给家族企业埋下隐患。因此,理清家族
内部的产权结构对家族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而且,从方太的经验看,不仅要产权清晰,
还要做到产权结构尽量单一,股份所有者的人数也不宜过多。即“口袋理论”:钱最好
放进一个口袋里,否则会给企业埋下“定时炸弹”,导致企业和家族的分裂。
5.2.2黄河变局:一次失败的探索。
黄河企业集团是一个以家族成员为核心的家族式企业,集团的掌门人杨纪强从企业
的长远发展着想,一直进行着将企业由家族式企业转变为现代企业的探索。1999年6
月,其持股的兰州黄河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杨纪强尝试着聘请社会人士出任董事会成员
和经理人员,他不仅聘请王雁元担任黄河企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和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
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而且还聘请了包括王珏和董安生在内的7名非出资人担任董
事。杨纪强试图借鉴现代企业制度来改造家族企业,认为通过发挥各种人才的优势和特
长,可以共同把公司搞好。
然而,公司上市后不久,董事长杨纪强和总经理王雁元之间的矛盾逐渐暴露出来,
最后到了剑拔弩张,不可调和的地步。总经理王雁元指责董事长杨纪强不顾董事会大多
数成员的反对,利用第一大股东的控股地位三次从股份公司划转募股资金5107万元,
为黄河集团偿还债务。而杨纪强则针锋相对,他指控王雁元利用职权,一手炮制了非法
转让股权的事件。将第一大股东黄河集团拥有的其中1980万股以每股1.20元的低价
格协议转让给北京荣园祥科技有限公司,而于协议签署当天冈恫8注册成立的北京荣园祥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王雁元的儿子。另两位出资人则分别是王雁元的父母亲。王雁元显然
@本节内容主要参考了:
齐东平: ‘一次失败的探索——兰州。黄河事件”案倒分析》,企业管理,2000年第3期。
黄湘源等;‘黄河变局》,中国企业家,2000年第3期.
郑州大学硕I:学位论文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摸式探索
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两人的矛盾进一步发展成为董事会成员之间的矛盾,其间两人多次
召开由各自召集的部分董事参加的董事会。1999年11月6 R,甚至出现了杨纪强和王
雁元分别在兰州和北京同时召开董事会的局面。
1999年12月29日,公司监事会和黄河集团等三家大股东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这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免去公司上一届全部董事和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董
事及监事。新的董事会选举杨纪强为董事长,杨纪强的儿子杨世江为副董事长;解聘了
公司原聘全部高管人员,由杨世江兼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也全部换马。
黄河公司在企业治理模式的探索过程中遇到了的诸多挫折,最终仍然退回到更多地
依靠家族治理的道路。然而,这次失败的尝试所暴露的问题,值得我国家族企业在今后
的治理模式选择中给予重视。
(1)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后,极易引发“道德风险”问
题。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在委托代理关系中,由于信息不对称等
因素,代理人很有可能做出有损于委托人的事情。现代企业制度中完善的公司内部治理
结构可以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的监督制衡,有效地约束经营者的内部人控制问
题。而黄河集团虽然于1993年就成立了股份有限公司,但董事会成员形同虚设,根本
没形成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这种薄弱的公司治理结构就不可避免地产生经营者利用职
权的败德行为,例如王雁元利用职务之便把企业的股权低价转让到自己儿子手中,
(2)家族企业家狭隘的观念影响着治理模式的变迁.家族企业者总是倾向于把企
业看作是家族的财产,企业的存在很大意义是为家族积累财富,家族更关注的是如何让
企业为自己赚取最大利润,而不是如何让企业能够不断发展。为了实现利用企业达到获
得为家族服务的目的,企业主总是不自觉地干涉企业的经营管理,使企业始终不能摆脱
个人和家族而独立存在。事实上杨纪强在试图将家族企业转变为现代企业的过程中,一
方面他也认识到家族治理对企业发展的制约,特别是利用资本市场方面的局限;而另一
方面他又想把企业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不容许别人对他的权力有所挑战。加之王雁元
个人方面的原因,冲突很快暴发。
(3)企业帛4度变迁所面犒的制度环境的因素不可忽视。任何一项制度安排都不是
孤立存在的,它总是众多制度构成的制度结构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与其他制度安排相
互影响、相互制约。因此,任何一种制度的变迁必然或多或少地受到其他制度的影响。
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变迁不仅受到企业目前制度的影响,还受到与企业制度变迁相
郑州人学硕I:学位论文我国家族企业治理覆式探索
关的其他制度安排的影响,即制度环境。例如,市场环境不完善,为企业寻找代理人的
成本大为增加:法律环境不健全,让企业在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过程中无法可依:文化
环境影响深重,使企业主无法摆脱狭隘观念的束缚。
5.3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路径选择
家族企业的治理模式要根据家族企业外部环境和内部因素的变化而随机应变,针对
不同情况而采用相宜的治理模式和治理工具,没有一成不变的、普遍适用的、最好的治
理模式和治理工具。家族企业的环境变量与治理模式之间存在相关关系:如果存在某种
环境条件,就要采用某种治理模式;如果某种环境条件发生变化,相应的治理模式也应
该发生变迁。因此,不考虑约束条件(外部环境和内部因素)而简单论断某一种治理模
式优于或劣于另一种治理模式,并据此认为我国家族企业应采取那种治理模式是不恰当
的(张昭华,2006)。
对于家族企业的治理,非正式规则(文化)和正式规则各有自己的适用范围。一般
说来,家族关系和非正式规则在以下三种环境下能够发挥优势;其一,企业规模较小,
治理问题也比较简单;其二,企业不能依靠资本和劳动力市场获取所需资源和社会关系;
其三,为追求企业长期发展需要员工牺牲暂时利益。而如果出现了以下情况,则家族企
业的非正式规则治理模式的优势就会弱化,而正式的、非人格化的规则更具优势:市场
的环境要求以市场的标准治理企业,复杂的企业管理活动对人力资本提出更高的要求,
企业需要以规模经济取得效益从而吸收外部资本的加入,企业和家族的发展导致家族企
业治理问题的复杂。事实上,我们可以认为,完全采取正式规则治理或非正式规则治理
的家族企业是不存在的。即使在家文化治理占主导地位的家族企业中,仍存在有正式规
则的约束,比如家族的一些家规或正式约定;而在依靠正式规则治理的现代企业中,企
业文化仍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作用。因此,家族企业(也包括其它类型的企业)的治理是
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的融合,治理模式的区别就在于哪种规则在治理中所发挥的作用
更大一些。而从国外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演变过程来看,无论是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还是
企业自身发展的角度,正式规则在治理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家族企业的治理逐渐向
正式规则占主导地位的治理模式转变。
为了分析家族企业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的治理模式选择,我们把家族企业的环境条
郑州人学颈I:学位论文我周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探索
件细分为三个特征维度:家族企业的规模,。我们用变量M来表示;家族企业的家族化
程度,我们用导论中所提及的家族企业隶属度S来表示;家族企业的外部经济环境状况,
我们用变量H来表示,且H的值越大,代表着外部经济环境越好。家族企业的治理模式
我们用非正式规则和J下式规贝Ⅱ所发挥作用的比例来表示,变量k代表这个比例。家族企
业治理模式是家族企业环境条件的函数,即有
七=f(M,S,Ⅳ) (5.1)
在这个函数中,家族企业规模越大,即变量M的值越大,企业中的治理问题越复
杂,非正式规则适用的范围比例越小,而正式规则适用的范围越大,表现为k值的减小;
而家族化程度越高,S的值越大,家族内的非正式规则所能发挥的作用也越大,表现为
k值也越大;而当H的值增大,外部经济环境变好时,虽然对非正式规则的治理效果不
发生影响,但扩大了正式规则治理的有效范围,因此一般k值也会减小。结合以上分析
并对式(5.1)求导可得出如下关系式:
盟:堕<0。丝:勤o。堡:笪<0 (5.2)
七值k>>1 七≈l k<<1
治理模式的发展阶段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
治理模式的特点非正式规正式规则和非正正式规则
则占主导式规则共同治理占主导
家族企业的家族企业规模小家族企业规模居中家族企业规模大
环境条件家族化程度高家族化程度一般家族化程度低
外部经济环境差外部经济环境改善外部经济环境好
图2家族企业治理模式与环境条件的关系
根据k值的不同,我们大致把家族企业的治理模式分为三类:当k的值远大于l时,
这是非正式规则占主导地位的治理模式;当k的值在1左右时,这是非正式规则和正式
规则共同治理的模式;当k的值远小于1时,这是正式规则占主导地位的治理模式。而
且,这三种治理模式也代表着家族企业治理的不同阶段(见图2)。我国的家族企业目
前处于非正式规则占主导地位的阶段,根据式(5.2)可知,随着我国家族企业规模的
。家族企业的规模包含着家族企业的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量的大小。这同时也就隐舍了家旅的规模.
郏抖f人学猫{f‘学位论文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横式探索
扩大、家族化程度的降低、外部经济环境的改善,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k值也会减小。
因此,我国家族企业的治理模式将转向第二阶段——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共同治理的
阶段,并在未来发展到第三阶段。
5.4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选择的路径依赖
正如前文所说,我国家族企业运用家族文化代替正式规则进行治理,既是在现实环
境条件下的选择,又是传统家文化影响的结果。这种选择也使家族企业在后来的治理模
式选择过程中产生了一种“路径依赖”,因此我们考察治理模式的选择就不能忽略“路
径依赖”的影响。
路径依赖的经济学讨论最早可追溯到大卫·保罗(A.David,Paul),他主要用路
径依赖方法来研究技术变迁。保罗认为某一过程的路径依赖后果是指:具有正反馈机制
的随机非线性动态系统,一旦为某种偶然事件所影响。就会沿着一条固定的轨迹或路径
一直演化下去:即使有更佳的替代方案,既定的路径也很难改变,即形成一种“不可逆
转的自我强化趋势”。o诺思是把路径依赖的观点引入制度变迁研究中的第一人。诺恩
(1999)认为制度变迁过程与技术变迁过程一样,存在着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的机制。
这种机制使制度变迁一旦走上某一途径,它的既定方向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自我强
化。初始的制度选择会强化现存制度的刺激和惯性,人们过去的选择会影响甚至决定他
们现在及今后的选择。
从制度经济学来讲,文化作为非正式规则在制度演迸中起重要作用,在中国文化传
统中成长和发展起来的家族企业,在其制度变迁及企业行为上就表现出一定的对这种文
化的“路径依赖”。在转型期,由于双轨制的存在和正式市场制度的不健全,非正式规
则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正式规则的替代,家族企业以非正规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制度”进
行资源配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在家族企业中配置资源使用的不是正式的制度
安排,而是约定俗成的习惯规则和道德约束,即非正式的制度,在家族企业创业及发展
过程中,它们比正式规则发挥了更重要的作用。
企业的发展需要一定的制度环境的支撵,当正式规则缺乏时,非正式规则就会自动
补充和替代正式规则。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非正式规则对企业的作用不断强化。中国
家族企业最初的选择是基于非正式规则的治理模式,这种模式使家族企业在创业阶段取
。转引白刘和旺:‘诺斯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理论新发展,,经济评论。2006年第2期。
郑州人学顾I:学位论文我国家族企业沿理模式探索
得了巨大的成绩,而自我强化机制就会促使家族企业沿着既定的方向继续选择这种模
式,产生了一种对非正式规则的路径依赖。
47
郑州人学碗I:学位论文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探索
结论
企业是生产要素所有者联合生产的一种组织形式,家族企业的特殊之处在于这些要
素所有者大部分属于同一个家族。企业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一些问题,导致企业内部的
低效率,因此需要某些治理机制进行治理。本文研究了我国家族企业的治理问题,得出
如下结论。
(1)我国家族企业的治理主要是依靠我国传统的家文化这种非正式规则。这种文
化治理模式的形成自然是深受我国传统文化的影响:我国社会的根基在于家庭,中华文
化从一开始就是以血缘关系为本位,家庭伦理置于社会关系的核心地位,家庭以外的社
会生活极其贫乏,作用非常有限。加上我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期,缺乏一个健全的法律
体系,同时社会道德与信誉机制不完善,因而多数家族企业采用家文化治理模式是一种
完全理性的行为。因为有了家族伦理和家族关系的束缚,就可以放心大胆地进行合作,
充分利用家族的各种生产要素。所以对这种治理模式不应轻言否定,要看到它在家族企
业发展初期及规模较小的企业中所具有的得天独厚的优势。
(2)企业是一个利益体,以追求最大利润为中心,这决定了企业必然要向前发展,
即向大规模、多元化、多角化方向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家文化治理模式由于其先天所
具有的劣势,如前所述的融资渠道窄、对人才缺乏吸引力、决策体制不科学、代际传承
的风险等,会成为企业前进的绊脚石和巨大障碍。因而家族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如
果要继续扩大规模,就必须向社会化方向转变,更多地采用现代企业的正式治理制度。
而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也验证了这一结论。
(3)家族企业的文化治理模式与现代企业的正式制度治理之问并不存在哪个先进、
哪个落后的问题,这仅仅是一个发展阶段问题。任何事物的发展必须与其所处的环境相
适应,因而家族企业在治理模式的选择上,应该根据自身的环境条件选择合适的治理模
式。既不能死守某种治理模式不放而失去发展的机会,也不能强求升级、超越企业发展
的阶段。不同治理模式的区别也无非是非正式规则和正式规则在治理中的结合程度不
同,家族企业应结合自身的规模、企业的家族化程度和外部经济环境状况等因素进行选择。
当然,家族企业的治理是~个很复杂的问题,由于本人能力不足和篇幅所限,许多
重要的问题并没有涉及,有待进一步的研究。比如本文只是为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
选择指出了一个大概的方向,但这并不意味着家族企业的治理制度会自发演化。事实上,
48
郑州人学颈。I:学位论文我同家族企韭治理摸.式探索
不仅有些家族企业由于未能成功转变而被淘汰,有些国家也因此陷入低水平的均衡状
态,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选择还是存在着很严重的“路径依赖”问题。家族企业制
度的成功变迁需要企业、政府和社会三方的共同努力,至于各方应该如何去做,需要做
进一步的研究。另外,国外成功的企业治理有两种模式,开本和德国的依靠内部正式治
理结构的治理和英美的依靠外部市场的治理,我国企业的治理模式应该更多借鉴哪种,
学术界一直争论不休,本文对此不予评判,期待着他人的研究能够解决这~问题。
郑州人学颂J:学位论文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探索
参考文献
【1】Berle A A,Jr,Means G C.The Modern Corporation and Private Property.New York:
Macmillan,1932
【2】Cadbury Adrian.Family and Their Governance,Creating Tomorrow's Company from
Today’s.Egon Zehnder International.2000
【3】Eshel I'Samueison L Shaked A.Altruists,Egoists,and Hooligans in a Local Interaction
Model.TheAmerican Economic Renew,1998,88(1)
【4】F锄a’E..Agency Problem and the Theory of the Firm.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980,88

【5】Fama,Jensen,et a1.Agency Problems and Residual Claims.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1983(6)
【6】Ford R H.Outside directors and the privately-owned finn:Are they necessary
Entrepreneurship?Theory&Practice,1988.8:49—57
【7】Johannisson B,Huse M.Recruiting outside board members in the small family business:
An ideological challenge.Entrepreneurship&Regional Development,2000.4:353-378
【8】Lloyd Steier.Family firms,Plural Forms of Governance,and the Evolving Role ofTrust.
Family Business Review,2001,14(4):353-368
[9】Mikko,Mustakallio.Contractul and Ralational Governance in Family Firms:Effects On
Strategic Decision-Making Quality and Firm Performance.[PhD thesis].Hdsinld
University ofTechnology,2002
[10]Ouchi WG.Markets,Bureaucracies,and Clans.Administrative Science Quarterly,1980,
25(1)
[1 1]Robert Donnelley.The Family Business.Harvard Business Review,July-August.1964,
105·112
【12]Schwartz,Barnes L B.Outside boards and family business髓:Another look.Family
Business Renew,1991,13:269.285
[13]Zucker L G.Production ofTrust:Institutional Sources ofEcnomic Structure.In:Staw B
M,Cummings L L eels.Research in Organizational Behavior.1986.8:53一l l l Greenwich,
郑州人学硕.I:学位论文我田客族企业治理模式探索
or:JAl Press
【14]阿马蒂亚·森.集体选择与社会福利.胡的的,胡毓达译.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
社,2004
【15]奥利弗·E.威廉姆森.治理机制.王健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319
【16】彼得·德鲁克.大变革时代的管理.赵干城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
【17】陈工盂,《公司治理概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81陈凌.信息特征、交易成本和家族式组织.经济研究,1998(7)
【19】储小平.职业经理与家族企业成长.管理世界,2002(6)
【20]储小平.家族企业的成长与社会资本的融合.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21]储小平,李怀祖.信任与家族企业成长.管理世界,2003(6)
【22】储小平,罗头军.信任与中美家族企业的演变的比较及其启示.学术研究,2001(5)
【23]道格拉斯·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刘守英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
海人民出版社,1999 ,
【24】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5
【25】弗朗西斯·福山.信任:社会美德与创造经济繁荣.彭志华译.海口:海南出版社,
200l,71
【26]辜胜阻,张昭华.家族企业治理模式及其路径选择.中国人口科学,2006(1)
【27]黄湘源等.黄河变局.中国企业家,2000(3)
【28]加里·s呗克尔.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王业宇,陈琪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29]加里·s·贝克尔.家庭经济分析.彭松建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
【30]克林·盖尔西克.家族企业的繁衍.贺敏译.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1998
【31]科斯(1937).企业的性质.选自:科斯.论生产的制度结构.盛洪,陈郁译.上海:
上海三联书店,1994,1-24
[32]兰德尔s.卡洛克,约翰L.沃德.家族企业战略计划.梁卿译.北京:中信出版社,
2002
【33]雷丁s B.海外华人企业家的管理思想——文化背景与风格.张遵敬等译.上海:上
海三联出版社,1993,212.240
【34]李超.为家族企业寻求长程发展之路.企业研究,2006(6)
【35]李新春.信任、忠诚与家族主义困境.管理世界,2002(6)
51
郑州人学硕I:学位论文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探索
【36]李维安,《现代公司治理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37]文lJ和旺.诺斯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理论新发展.经济评论,2006(2)
[38]文|J英华.家族企业:正式制度与非庀式制度的协同治理.【硕士论文】.山东:山东大
学,2006 ·
【39]卢福财,刘满芝.新人扩展与家族企业创新发展.中国工业经济,2002(9)
【40】马克斯·韦伯(1920).儒教与道教.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
【41】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陈郁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5
【42]0.哈特.企业、合同与财务结构.费方域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
【43】潘必胜.产权、家庭效率与家族非效率——农业社会中家庭经济行为分析.中国农
村观察,2001(4)
【44]齐东平.一次失败的探索——兰州“黄河事件”案例分析.企业管理,2000(3)
【45]青木昌彦.企业的合作博弈理论.郑江淮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46]全国工商联.中国私营经济年鉴(2002—2004).北京:中国致公出版杜,2005
【47]苏启林,欧晓明.西方家族企业理论研究现状.外国经济与管理,2002(12)
【48]吴三清,钟永平.华人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文化基础.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
科版),2003(8)
[49】小艾尔弗雷德·D·钱德勒.看得见的手——美国企业的管理革命.彭志华译.北京:
商务印书馆,1987
【50]薛求知,宋丽丽.中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变迁的权变因素及过程.当代财经,
2006(10)
【51]杨光飞.家族企业的“家族式治理”:人文制约抑或理性选择.江淮论坛,2006(4)
【52]杨国枢.家族化历程、泛家族主义及管理.台北:远流出版公司,1998
『53]杨大楷,韩其成.家族企业治理结构的演进逻辑与效用分析.经济经纬,2005(3)
[54]叶银华.家族控股集团、核心企业与报酬互动之研究——台湾与香港证券市场之比
较.(台湾)管理评论,1999(18)
『55]约翰·奈斯比特.亚洲大趋势.蔚文译.北京:外文出版社等,1996,102
『56]张维迎.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1995
【57】张五常.企业的契约性质.选自:张五常.经济解释——张五常经济论文选.北京:
郑州人学颈Ij学位论文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探索
商务印书馆,2001。351.379
【581张衍阁,彭水明.方太:家族制与现代企业制度的嫁接.法人杂志,2004(10)
r591张昭华.治理模式的选择与演变.经济管理,2006(3)
【60]周殿昆.中国乡村家族信用复兴及企业发育问题分析.改革,2006(6)
【6l】周其仁.市场里的企业——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经济研究,
1996(6)
郑州人学预I:学位论文我田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探索
后记
本文从选题开始直至论文定稿,期间经历了种种研究的困惑和迷茫,在论文完稿之
际,我怀着万分感激的心情对所有给我提供过帮助的人表示最诚挚的谢意!
首先要特别感谢我的导师李燕燕老师的悉心指导。在论文的选题、构思、写作、修
改、定稿的过程中,李老师对我的论文不断地提出中肯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不厌其烦地
指出在论文思路和文章结构上存在的不足,为本文写作花费了大量心血。在她的严格要
求与支持鼓励下,本文才得以最终成文。谨此表示我诚挚的谢意。李老师严谨的治学态
度、广博的学识和探索真理、孜孜以求的科学精神,对我影响至深,并将激励我在以后
的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努力,奋力前进!
其次我还要感谢预答辩时的各位老师的批评和建议。许圣道、孙学敏、孙恒有、周
柯等教授对本文提出了许多中肯的修改意见,使得我的论文更加严谨。本文的最终顺利
完成离不开他们的帮助。
在三年的研究生学习以及四年的本科学习期间,商学院的杜书云教授等在学习、课
业和生活上给了我很大的指导和帮助,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师兄张旭东不仅在精神上
鼓励我、支持我,还为我的论文写作提供了直接帮助。他给我提供了不少参考文献并多
次阅读论文提出修改意见,文中的一些观点也来自于和他的讨论。在此表示深深的感谢!
也感谢所有关心、支持、帮助我的同学及朋友们!
另外,本文是参考和借鉴大量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完成的,对于本文引用文献资料的
所有作者,本人表示真诚的谢意。
最后,我要感谢我的父母对我的养育之恩,他们的支持和无私的爱给予了我巨大的
前进动力。在求学的过程中,是他们在一直关心我,给我物质支持和精神鼓励,为使我
顺利完成学业做出了不少牺牲。在这里衷心感谢他们!
白红丽
2007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