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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2我国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率低的经济学分析

西南财经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我国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率低的经济学分析
姓名:康国强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西方经济学
指导教师:李毅
20081204
中文摘要
中文摘要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收费制度改革的深化,贫困生交不起学费、上学困难
的问题也日益突出。为此,我国自1999年开始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至今
已进行了多次改革,逐步完善了我国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国家助学贷款是
一项造福社会和贫困学子的公益事业,其意义的重大毋庸置疑。然而,国家
助学贷款制度在帮助了大量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同时,其还贷率过低的
现象也成为困扰助学贷款制度可持续发展的一大难题。
本文的研究主要围绕如何提高我国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率展开。
首先,本文对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理论基础迸行了说明,然后概述
了我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演变过程以及当前助学贷款还贷率低的现状,提
出提高助学贷款还贷率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随后,本文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分析了贷款学生的行为,从学生效用
最大化的角度入手,建立了贷款学生还贷与否的跨时期选择模型,推导出了
影响学生助学贷款还贷率的几个因素,包括:(1)贷款学生的当前收入与预
期收入;(2)银行对违约学生的惩罚程度及惩罚成本;(3)学生进行再投资
的预期收益率。并分别对这三个因素与贷款学生实际偿还助学贷款之间的相
关关系进行了讨论,指出当前我国助学贷款还贷率低的原因主要有:(1)我
国助学贷款偿还方式、期限不合理,学生偿还压力太大;(2)对违约学生的
惩罚力度小,机制不完善;(3)高校对学生的贷款组织工作不力,学生对违
约后果不够了解。接着,本文又对国际上实施助学贷款成功的美国、加拿大
和韩国等三个国家的助学贷款政策特点进行了比较,总结了对提高我国助学
贷款还贷率具有参考价值的经验。.
最后,论文提出了若干旨在提高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率的具体对策建议,
包括根据我国学生收入变化规律设计贷款偿还方式、设立专门的助学贷款贷
前贷后辅助机构、建立切实可行严厉的违约惩罚机制等。
我国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率低的经济学分析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建立了贷款学生还贷与否
的跨时期选择模型,并最终推导出了影响学生助学贷款还贷率的因素,进而
对提高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率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建议。
关键词:国家助学贷款;低还贷率;跨时期选择
2
With the deepening of the reform of China’S higher educational payment
system,indigent students are confronted with all obvious problem that they are not
able to pay for their tuition.Accordingly,the government has implemented a
national loan system for students since 1999.There is no doubt about the important
meaning of the state study-aided loan which is a good cause to benefit the
community and poor students.Meanwhile,howeveL it has become a serious
problem that the low rate of repayment tends to be a detriment to the loan system.
The paper firstly introduces the theory basis of student loan,analyzes the
status of state study-aided loan system in China,generalizes the evolvement of
Chinese state study-aided loan system,discusses the actuality of low rate of
repayment,and advocates that the rate of repayment plays an important part in the
development of higher education.
Secondly,analyzing the borrowing students’behavior,starting from the
maximization of students’use,establishing the intertemporal choice model on
borrowing students repay or not from the view of Economics,the author tries to
find out the reasons of low repayment,and correspondingly,deduces that the repay
mode of study-aided loan is unreasonable,the punishment system is incomplete,
the credit system and student date system is unsound,all of which lead to the low
rate of repayment.Then,this dissertation makes a comparative study,summarizing
the international experience of student loans,which are instructive for our
country’S loan system.
Finally,the author proposals some concrete countermeasures to resolve the
problem,including:(1)establish a mtional repayment methods and terms
according to borrowing student income;(2)increase the extent of the punishment
to defaulting student;(3)strengthen the responsibility of institution and complete
the personal information and credit system.Besides,the last part also tells you the
limitation of the research.

Key words:State Study-aided Loan;Low Repayment Rate;Intertemporal Choice
西南财经大学
学位论文原创性及知识产权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
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
本论文不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成果。对
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
明。因本学位论文引起的法律结果完全由本人承担。
本学位论文成果归西南财经大学所有。
特此声明
学位申请人:
年月日
1.引言
1.1问题的提出
1.引言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以知识经济为基础的社会,人力资本的投资被证明是
国家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而全球化时代的到来更加剧了国家之间的经济竞
争。面向知识经济时代,各国政府纷纷调整财政支出政策,将教育的改革和
优先发展作为国策,对高等教育投入了相当多的资源。但随着高等教育的急
速发展与规模的扩大,政府的财政预算难以为继。为了拓宽高教经费的来源
渠道,向私人收取学费以分担教育成本的成本分担政策逐渐成为国际高等教
育财政的重要趋势。
为推进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一步向前发展,缓解财政压力,1985年中
央发布《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开始对在校大学生实行收取学费的政策。
虽然这些政策缓解了国家财政噩力,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社会对高等教育的巨
大需求,但随之而来的高额学费问题却成了另一个备受社会关注的焦点。许
多家庭贫困的学生应交不起学费而进不了大学校门,这与我国高等教育大众
化发展意图相背离。为促进高等教育改革,最终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目
标,体现教育公平,以便于更多因家境困难的学子能够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
会,助学贷款制度由此应运而生。我国于1999年开始试行部分财政贴息的国
家助学贷款学生资助制度。
当国家助学贷款给贫困学生求学带来一线希望的同时,贷款管理过程中
出现的各种问题也日益突出。国家助学贷款能够顺利地、可以延续地实施下
去最基本的条件就是要有充足的贷款资金作保证。然而,从实际运作情况看,
国家助学贷款在偿还问题上面临着比较严重的现状。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
5月末,在开办国家助学贷款的884所高校中,已进入还款期的人数有54万
人,其中,不能按照借款合同还本付息的违约人数有13万人,涉及学校227
我国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率憾I的经济学分析
所;连续90天以上违约人数9万人,涉及学校188所,连续违约90天以上
的违约率已达16.7妒。
伴随着助学贷款的逐步开展,助学贷款拖欠问题已日渐明显,助学贷款
的研究已成为教育经济学界的热点。如何降低助学贷款违约风险、提高助学
贷款还贷率,已成为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中必须着力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1.2研究的意义
.学生贷款的研究是一件既有很大的理论意义又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的研究
课题,约翰斯通教授认为“学生贷款是高等教育财政中最复杂、最具争议、
经常被误解,然而又可能是最重要的问题’’。国内目前对学生贷款政策的研究
还刚刚起步,许多问题还有待于做系统深入的研究,有的方面还处于空白。本
研究将从我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出发,重点研究造成我
国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率低的成因,为建立健康持续的国家助学运行机制提供
思路和政策建议。.
1.2.1理论意义
学生贷款的理论是高等教育财政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资助理论与
实践研究是市场经济国家教育经济学和教育管理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我
国这方面的研究还相当薄弱。、开展这方面的研究,可以丰富和发展学生贷款
理论成果,有利于拓宽高等教育管理研究领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学生贷
款在大学生资助体系中应该具有什么样的地位和作用?学生贷款和还贷的理
论基础又是什么?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和探讨无疑有助于深化对学生贷款规律
的认识,使我国学生贷款政策能够持续健康稳定地运行。
。国家助学贷款大面积停贷.信息时报【N】.2004.05.15
2
l-引言
1.2.2现实意义
自1999年我国国家助学贷款开始实施以来,这项已经工作取得了很大
的进展,且总的发展势头良好。但国家助学贷款在实施过程中还遇到过许多
困难和波折,助学贷款还远远不能满足经济困难学生的需要,离建立以助学
贷款为主体的、比较完善的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的目标尚有很大差距。如何
完善我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如何对助学贷款进行有效的管理?助学贷款的
实践呼唤着我们对诸如此类的问题作出回答。本研究试图对这类问题进行较
为系统全面的探讨,并提出对策建议,以助于我国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践。因
此本研究选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另外,国际上有关组织和专家对我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亦很关注,认为
在我国这样的大国,助学贷款若能持续发展,是对世界高等教育的一大贡献,
因而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可以为其它国家(尤其是发展中的大国)开展学生贷
款提供有益的借鉴。
1.3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1.3.1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
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中规定:
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运用金融手段,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面向在校的全日
制高等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提供的,用于帮助他们
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由教育部门设立“助学贷款专户资
金”给予财政贴息的人民币贷款,毕业后开始由学生自付全部利息。国家助
学贷款是国家运用金融杠杆资助高等教育个人消费的一种个人融资手段,是
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重要形式,是一种不以盈利为目的特殊商业性

贷款。
3
我国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率低的经济学分析
1.3.2助学贷款的理论基础
学生贷款制度安排和政策实践深受一定的理论基础和价值偏好的影响,
考察学生助学贷款的理论基础可以加深我们对实施学生助学贷款必要性的认
识,明确学生助学贷款的目标和方向,更清楚地认识学生助学贷款的本质和
规律,使学生助学贷款的实际操作更加科学、合理。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问题的相关研究都与高校收费制度分不开,相关理论
也主要来源于高校收费理论。国家助学贷款的理论依据主要有:
(1)高等教育成本补偿理论
1984年秋季,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学院院长(后任纽约州立大学总校
校长)布鲁斯·约翰斯通(D.Bruce Johnstone)在美国科罗拉多召开的“2000
年议程"(An Agenda for the year2000)的一次会议上第一次提出“高等教
育成本分担"(Cost Sharing)论,在“谁受益谁付款’’原则中明确了高等教
育中各方应付的责任。成本分担理论很快得到学术界的认可,并成为高等教
育收费和实行学生贷款的主要理论之一。该理论认为教育成本应当由在教育
中获得利益的各方面分担,分担应遵循利益获得原则,即谁从教育中获得好
处和利益(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的),谁就应当支付教育经费。教育能获得好
处和利益的有三个方面:学生及其家庭是直接受益者,用人单位是间接受益
者,国家和社会是最终受益者。因此这三方面都应该承担教育费用,所以称
为成本分担或成本补偿。
20多年来,我国高等教育成本由国家全部承担逐步过渡到由国家和个人
分担的体制,从1985年的高等教育收费改革的试点到1992年高等教育逐步
实行并轨收费,再到1995年的全面收费。这一体制的成功转变,在很大程度
上缓解了居民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与日益紧张的教育经费之间的矛盾,但仍需
要助学贷款制度与之相辅相成。世界银行的萨尔密先生(Jami l Salmi,世界
银行教育政策副主管)说道:“如果没有合适的学生贷款和资助体系,任何国
家都不能引入高等教育成本分担制度"。而且对于那些符合资助标准的学生来
说这种援助应该具有“普遍可得性”(即所有符合标准的贫困学生都应该得到
资助)和“充足性"(即每一个贫困学生所获得的资助应以能使其顺利完成学
1.引言
业为最低限度)。只有满足了这两个条件,成本分担计划才可能得以实施。‘
(2)助学贷款与人力资本
人力资本理论的历史可追溯到18世纪,亚当嘶密(Adam Smith)在其1776
年出版的《国富论》首次提出了人力资本概念,人力资本即是体现在人身上
的技能和生产知识的存量。
现代人力资本理论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其主要代表人物有舒尔茨
(T.W.Schultz),和贝克尔(Gary Becker)。人力资本理论的主要研究对象
是人力资本生成与发展过程及其对经济运行的影响。人力资本理论认为教育
是人力资本投资的一种主要形式。西奥多·W·舒尔茨采用收益率法测算了人
力资本投资中最重要的教育投资对美国1929--1957年间的经济增长的贡献,
其比例高达33%。这一结果被广泛引用,作为说明教育经济作用的依据。在
中国这种投资的收益也是十分丰厚的。据有关研究显示,八十年代到九十年
代中国的教育回报率大约为30%或40%,这样的回报率是很高的。
人们从事一项活动所放弃的机会是从事这项活动的基础成本,而直接学
费和教育的其他费用仅仅是真正成本的一个部分。个人推迟进入劳动力市场
并放弃目前的收入来源也应当算作成本。人力资本理论假设人们根据教育的.
市场回报选择最优的教育水平和类型。这即是说,个体或其家庭根据他们对
教育收益的期望(如高的收入>与成本(如放弃的收入及各种其他支出)的
比较,以及教育与其他投资成本收益率的比较,而作出他们的教育投资决定
——如果教育投资回报率高于其他投资回报率,那么投资于教育将是值得的。
学生通过接受高等教育,可以获得更高的劳动生产率,进而获得高收入,这种
观点成为支持学生通过借贷来投资高等教育的理由。
(3)高等教育的教育公平理论
教育公平,作为一种教育理想,古已有之。早在西方古希腊时期和我国
的春秋战国时代,就萌发了教育公平的朴素思想。现代教育公平理论中,美
国科尔曼(James Cooleman)和瑞典胡森(Torsten Husen)的观点最具有代
表性。他们认为教育公平有三个标准:一是教育起点的公平7二是教育过程
的公平;三是教育结果的公平。其中最为关键和核心的是国家教育资源的分
配和享用的公平。
目前,我国采取扩大招生规模的方式来实现“教育机会公平"这一理念。
5
我国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率低的经济学分析
快速增长的在校学生规模必将加大教育经费的压力。为了折中二者之间的两
难冲突,必须把“成本分担"和“教育机会公平"结合起来。助学贷款政策
作为一种资助性质的政策,使得“成本分担"和“教育机会公平"两者更好
的结合起来。通过实施助学贷款制度,使许多即将失去进入高等学府深造机
会的学子重新获得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使他们可以和其他人一样处于同
一个起点上。从这一点上来说,助学贷款制度很好的体现了“教育机会公平"
的理念。
1.3.3文献综述
我国学生贷款开展的时间还很短,我国学者对学生贷款问题研究始于20
世纪80年代,近些年学生贷款的研究已逐渐热了起来。从介绍和分析国外学
生贷款研究成果逐渐过渡到研究我国自己的学生贷款问题。我国对学生贷款
问题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
(1)助学贷款制度设计方面的研究
吴志斌(2005)在其文章《现行国家助学贷款中存在的问题及思考》中
论述到,贷款银行还贷率低是由于:其一,缺乏有效的信用保障机制。其二,
银校之间没有形成有效的还贷追踪、监督机制。为此,吴志斌认为,首先,
政府、高校、银行等相关部门要加强认识、加强合作:其次,建立全国范围
内的诚信系统和诚信档案。杨冰(2005)在《助学贷款的中外比较和启示》
中,通过中外助学贷款的横向和纵向比较,找出我国助学贷款还贷率低的缺
陷。认为我国助学贷款还贷率低是由于担保机制和还贷机制不完善,操作环
节不周密,各个部门缺乏协调和信息传递。因而需建立信息体系以加强各部
f-IN信息的沟通,同时司法监督与保障必须具备。在《“中国高等教育助学贷
款问题的研究"研究成果评述》(2005)中,该课题组的成员总结到:我国高
等教育助学贷款工作在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其深层次的原因产
生于这种以政府行政力量推动的、缺乏利益导向的、低效率的、非市场的运
行机制和体系。何柱姿(2004)在其文章《国家助学贷款的制度缺损及行为
效能研究》对助学贷款中存在的问题从制度层面予以探讨,对于还贷问题她
指出,目前国家助学贷款制度中信用评估体系欠健全。经办银行、各高校、
6
1.引言
学生的信用如何保证,特别是商业银行和学生之间的信用如何保证,是目前
困扰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建设的一个突出问题。
(2)贷款风险防范问题研究
胡进的(2001)《国家助学贷款风险成因的经济学分析》一文中,作者从
经济学角度把引致偿还拖欠的风险因素归结为三个方面:一是毕业后收入状
况不确定性;二是信息不完全性;三是制度供给不足性。这项研究成果较有
新意,也比较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张世春等(2005)在文章《借鉴美国经
验完善我国助学贷款制度》中认为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是降低贷款拖欠
率,提高助学资金使用效率的关键。对于此点他认为可从加强学生,设置灵
活的还款方式和奖惩措施,违约者实施行之有效的惩罚三个方面着手,他提
出的这三个方面在降低违约率问题上比较具有普遍性。以色列的德曼教授于
1991年的《高等教育成本的延迟回收:发展中国家的学生贷款计划》报告,
对如何防止贷款拖欠作了研究并提出了降低贷款拖欠风险的相关建议。一些
学者对某些国家的风险规避方法进行了介绍,例如在《加拿大政府大力削减
学生贷款的拖欠率》一文中,作者就提到了为了降低银行的风险,加拿大政
府将对22岁以上的首次贷款申请者进行前三年的信用记录检查,如果没有通
过检查,将无法获得学生贷款。并采用政府付给银行“风险补贴”(Risk
Premium)的办法来提高银行发放学生贷款的积极性。
(3)贷款学生诚信问题研究
. 对于近年来,银行助学贷款还贷率低问题,国内许多学者认为是贷款学
生诚信水平低下所致。刘红政(2004)在《助学贷款难的原因探析》一文中
分析到,大学生被认为是高素质人群,但还贷款违约率却很高,毕业后到期
不还款,恶意拖欠的现象十分严重,究其原因是诚信缺失,他认为这与整个
社会信用大环境欠佳和缺少社会对学生的约束机制有关。吴志斌(2005)在
其文章《现行国家助学贷款中存在的问题及思考》中论述到还贷率逐年走低
是影响银行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积极性最主要的因素,其主要原因是学生缺乏
信用。他从伦理道德的角度,学生对助学贷款认识的不足和学生贷款中博弈
行为的角度对贷款学生诚信丧失予以分析。
(4)国内外助学贷款制度的比较研究
李英(2004)对比介绍了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澳大利亚个亚太地区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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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率低的经济学分析
的大学生贷款制度,并进而指出目前我国学生贷款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如
何借鉴它们的经验来进一步完善我国学生贷款制度;沈华等(2004)通过对
各国学生贷款还款负担进行了比较研究,认为学生贷款的偿还问题,以及对
学生所承担债务负担的讨论等,是研究学生贷款不能够回避的主要问题,而
且学生还款负担的轻重是衡量学生贷款方案是否科学合理的重要指标,同时
还对我国学生的还款负担作了实证分析。杨冰(2005)通过中外助学贷款的
横向和纵向比较,找出我国助学贷款还贷率低的缺陷。认为我国还贷率低是
由于担保机制和还贷机制不完善,操作环节不周密,各个部门缺乏协调和信
息传递。因而需建立信息体系以加强各部门间信息的沟通,同时司法监督与
保障必须具备。陶红(2005)对联邦教育贷款的贷款运行机制进行研究,认
为其是政府提供担保、以学生预期收入为基础的信用贷款,并在对美国联邦
学生贷款制度、偿还机制及违约处理进行剖析的同时,还针对目前我国存在
的问题进行解读。
(5)其它相关问题研究
通常认为,贷款回收程度取决于欠款率高低、利率补贴的高低、拖欠服
务成本等三方面。1995年,美国学者齐德曼和阿尔布雷特(Ziderman and
Albrecht)提出了如何提高助学贷款的纯回收率计算问题。他们是以美国助
学贷款制度作为研究对象。齐德曼指出,在计算助学贷款的纯回收率时,如
果仔细计算一下管理成本,就会发现管理成本相当于开展贷学金的10%左右。
根据齐德曼和阿尔布雷特提供的数据,美国在助学贷款管理上的资金损耗比
例高于其它国家,占12%左右,回收贷款的管理成本较高。针对美国这两位
学者提出的观点,范元伟、万敏(2005)认为可以降低贷款拖欠率,降低管
理成本,从而相应地提高贷款纯回收率。他们还认为,之所以存在贷款还贷
率低问题,是因为借贷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会发生“逆向选择"。在这样的
情况下,对于助学贷款市场的建设,客观上就需要政府参与其中。
上述表明,当前对助学贷款还贷率低问题所做的研究都把视角局限在制
度设计上的缺陷,贷款学生诚信水平低和贷款风险防范等方面,而且很少从
学生本身的最优选择角度出发对贷款还贷率问题做专项研究。在市场经济环
境下,高等教育已逐步走向产业化,对于这一问题的探讨,我们应该将其置
于市场经济这个大环境中予以多方面的分析,它不仅有制度安排和学生本人
8
1.引言
的原因,也有市场的原因。
1.4研究思路与方法
1.4.1研究思路
本文的研究研究围绕国家助学贷款中存在的还贷率低这个主要问题,从
开展学生贷款的各个主体之间的行为以及贷款的运行机制入手,从贷款学生
的跨时期最优选择角度出发,探讨了造成学生贷款还贷率低的主要原因。在
此基础上,对解决助学贷款中的问题提出新的思路和政策建议,力图能对我
国实施不久的国家助学贷款的运行和发展有所贡献。
1.4.2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采取如下研究方法:。
(1)文献法:在研究过程中,查阅了我国有关学术期刊和著作,参考和引
用了他人的研究成果,也阅读了大量的外文资料,开阔了研究视野;
(2)经济模型法:本文从学生效用最大化角度出发,通过建立学生的跨时
期决策模型,推导出了影响学生助学贷款还贷率的因素,并对其进行了讨论,
这也是本文的创新之处:
(3)案例比较法:本文对世界上实施助学贷款成功的几个国家的机制进行
了介绍,并总结了他们之间的共同特点,以期对我国助学贷款还贷率的改善
有所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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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率低的经济学分析
2.我国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现状及运行机制
我国助学贷款方案的出台有着特殊的国情背景和现实条件。在“教育经
费的巨大财政压力"和“贫困生就学难”的双重困扰下,我国助学贷款政策
迅速出台,并在短短几年时间里取得了较大突破。但从我国现行助学贷款运
作的实际情况来看,存在的问题不少,还贷率低的问题就是其中之一。.对我
国助学贷款政策文本进行回顾和解读,对于我们研究助学贷款的实施并提高
其还贷率非常重要。
2.1我国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背景
2.1.1高等教育规模持续扩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实现了超常规发展。90年代末,我国开始
积极推进高等教育从精英阶段向大众化阶段的过渡。有数据显示:1978年,我
国普通高等学校598所,本专科在校生85.63万人,招生数为40万人;到1998
年,我国普通高等学校1022所,本专科在校生340.88万人,招生数为108
万人。从1978--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数平均年增长6.11%,在校生人
数平均年增长7.41%。
1999年我国召开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作出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招
生规模的重大决策后,促使高等教育规模迅速扩大。到2001年,全国普通高
等学校在校生由1998年的643万人提高到1214万人,增长89%。高等教育毛
入学率由1998年的9.8%提高到13.2%,硕士研究生由15万人增加到29万人,
增长93%,博士研究生有4.5万人增加到7.7万人,增长71%。普通高等学校
10
2.我国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现状及运行机制
平均规模由1998年的3335入提高到2001年的5870人圆。这样的发展速度,
是我国正常情况下所从来没有过的,在世界高教史上也是极为罕见的。
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有利于满足国家对高级人才的需求和社会对更多地
接受高等教育的愿望,但同时也大大增加了教育资源的财政压力。
2.1.2高校收费制度改革
二十多年来,我国走过了一条从国家承担全部高教费用的体制逐步过渡
到由国家和个人分担高教费用的体制之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前,我国实
行的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高等教育所需的费用全部由国家财政负担,
高校不仅不向学生收取学费,而且要拨出相当一部分作为“助学金”,用以补
贴学生学习期间的部分生活费开支。然而,越来越多研究表明,免学费或过
低学费的高等教育体制不利于提高高等教育的入学机会、促进高等教育资源
分配的公平性以及激励高等教育的内外部效率。: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发布,指出高等学校“可
以在计划外招收少量的自费生,学生应缴纳一定数量的培养费’’,揭开了我国
高等教育收费改革的序幕。1989年,国家教委等三部委联合发出《关于普通
高等学校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的规定》,从政策上肯定了高等教育实行成本分
担和成本补偿制度。1992年,国家教委提出逐步实行学校公费、自费并轨的
思路。至1997年,我国高等教育全面实行收学费制度。经过几年高等教育成
本补偿实践,从高等学校收支情况来看,学费收入占高等教育事业性经费支
出的比重逐年上升,1996年达到20%,已经成为财政预算内拨款以外的最重
要经费来源渠道。目前高校收的学费平均约占大学生培养成本的四分之一之
多。
我国“高收费低资助”的高等教育财政政策,对高等教育公平产生了比
较严重的负面影响。我国政府也注意到了这一点,所以多次发文规定高校学
费水平不能再上涨。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曾说,我国的高等教育不能办成谁
有钱谁就能上大学的局面,这不是共产党国家的教育@。让更多的家庭能够负
口助学贷款国际比较与中国实践,马经著,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146
。见http-.//www.xinhuanet,com,2004-1 1.9
我国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率低的经济学分析
担起孩子的学费,让更多的父母不再为孩子的学费伤心落泪,让更多的穷学
生能读大学,是我们的共同心愿。
2.1.3高校贫困生就学难问题日益突出
由于高校急剧扩招和高校学费大幅上涨,加上我国收入分配不均和两极
分化,高校收费已经超出不少家庭的承受能力,高校贫困生比例在逐步提高,
贫困生数量越来越多,贫困生问题越来越严重。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
1999年我国城镇职工年人均收入为585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210元。一万
元的就学费用相当于城镇职工年收入的2倍,农民年收入的5倍。在人均收
入水平只有发达国家几十分之一的现实情况下,我国高等学校的收费标准已
经参照国际上学费占培养成本20卜30%的标准,达到四分之一左右。
与此同时,拖欠学费是大学生贫困的另一种表现。拖欠学费的现象在全
国高校普遍存在,而且日益严重。仅教育部直属高校学生拖欠学费就高达15
亿元,地方高校情况更加严重。根据李应军、刘在洲等人对湖北省内五所高
校大学生学费问题问卷调查结果,当前大学生的整体缴费率不高,学校之间、
地域之间、学科之间学生缴费差异很大。具体缴费情况如下表所示:
部分高校学生交费情况统计④ 溶芝!况学校位置全部交清(%) 交2/3(%) 全部未交(%)
部署综合类\ 省会城市77.3 5.8 8.4
省属财经类省会城市83.5 4.3 0
省属师范类地市州74.1 11.2 6.9
省属地矿类地市州44.9 23.4 6.5
省属农林类地市州63.9 10.2 10.2
平均地市州68.74 10.98 6.4
拖欠学费直接影响了高校的建设和发展,也使学生的学习条件得不到保
障。这也从一个方面表明完善以学生贷款为主体的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性和
紧迫性。.

。李应军、刘在洲、刘如泉等.大学生缴纳学费的现状调查及分析.现代大学教育,2004。(6)
12
2.我国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现状及运行机制
2.2我国国家助学贷款的历史演变
2.2.1 2004年以前我国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
国家助学贷款措施开始于1999年,从1999年至今,国家助学贷款措施
经过了多次调整,不断调适的助学贷款政策促进了助学贷款工作的不断进步。
在对1999年出台的助学贷款政策的调整中,2000年、2001年、2002年和2004
年的调整都比较重要,其中2004年的改革可以看作是对前几年助学贷款措施
的根本性改革,2004年可以被视为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分水岭。
1999年6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和财政部等部门共同研究,作出了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拉开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序幕。(1)国家助
学贷款限于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武汉、沈阳、西安和南京等八个城市
普通高校的本专科学生;(2)助学贷款被界定为“商业性贷款”并制定由中
国工商银行独家承办,而且“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必须具有银行认可的担
保,担保人应当与银行订立担保合同”;(3)贷款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
费和日常生活费,学生在校期间国家财政贴息50%,学生贴息50%,学生必须
在毕业后4年内偿还本息;(4)为了防止学生拖欠贷款,“学生在毕业前必须
与经办银行重新确认或变更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此项手续办
妥后,学校方可办理相应手续";(5)而且,没有还清贷款的毕业生“其接收
单位或者工作单位有协助经办银行按期催收贷款的义务",“经办银行有权向
其现单位和原工作单位追索所欠贷款"。出现呆坏账以后,学校和教育部门的
贷款管理中心共同偿还,学校负责60%,贷款管理中心负责40%。
2000年2月、8月,国务院办公厅分别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关
于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关于助学
贷款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的通知》,这两项通知:(1)扩大了国家助学贷款的
范围,由以前的8个试点城市扩太到全国各地的普通高等学校,贷款发放的
学生由本专科学生扩大到研究生、第二学位的学生,经办银行由中国工商银
行一家扩大至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
行;(2)在学校和银行的关系上,还作出了“一校一行’’的规定。(3)利率
13
我国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率低的经济学分析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欠交不计收复利,还
本付息方式更加灵活;(4)在呆坏账的处理上,废止了由学校和管理中心共
同偿还的办法,而改之以分别由各商业银行报各自总行后核销。2000年与1999
年政策的最大变化之处是将国家助学贷款与商业助学贷款区分开来,将国家
助学贷款界定为财政贴息的政策性贷款,而且取消了担保人制度而代之以见
证人制度。这样,以前的商业性担保贷款就成为了信用贷款。
2001年出台的助学贷款政策取消了“一校~行"的规定,允许一个学校
同时与几家银行处理助学贷款事宜。关于贷款的额度,也由以前的学费和生
活费扩大到了住宿费上。同时,为了鼓励银行举办助学贷款的积极性,还对
经办银行免征助学贷款利息收入营业税。对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中出现的呆坏
账,只要操作规范,符合政策法规,不再追究银行经办人员的责任,这在一
定程度上抵消了银行和工作人员办理助学贷款事宜的疑虑。
2002年的国家助学贷款措施中出现了“四定"、“三考核"的表述并提出
建立学生个人信用档案。(1)“四定’’分别是定比例(申请贷款的学生比例原
则上不准超过全日制在校学生总数的20%)、定学校(普通高校)、定银行(各
个高校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确定经办银行)、定额度(每人每学年学费、住宿
费、生活费贷款数额三项相加不得超过6000元):(2)“三考核”分别是按月
考核经办银行开展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人数和申请金额、考核已经审批的贷
款人数和贷款合同金额、考核实际发放的贷款人数和发放金额。(3)建立国家
助学贷款学生的个人信用档案,首先在高校在校生换发第二代公民身份证的
工作,各用人单位和银行、海关、出入境管理等单位在录用、发展新金融业
务、出入境验放等业务时,应查验银行、教育系统的有关信息作为一项重要
依据。
2.2.2我国现行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
1999年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在2003年7月份毕业后陆续进入还款
期,但是据统计,全国借款学生平均违约率接近20%,而根据银行的说法,只
要违约率超过4%,银行就会出现亏损。因此,从2003年9月份开始,很多银
行大面积地停止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工作。这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的反响,
14
2.我国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现状及运行机制
为了使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不至于天折, 2004年6月8日,教育部、财政部、
人民银行、银监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以
下简称《意见》),对经多次修改的国家助学贷款条款和实施方案进行了最大
的改革,这项改革被称为国家助学贷款的新机制。我国现行的国家助学贷款
制度是正是在这次《意见》中形成的,简述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的性质以及参与主体
我国现行的国家助学贷款属于政策性信用贷款,其目标是帮助普通高校
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并完成学业。现行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包括四大参与主体:
政府、银行、学生、高校。’
(1)政府是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设计者和总管理者,在国家助学贷款的推
行中,由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代理其职能;
(2)银行和学生是贷款资金的供给者和需求者,是国家助学贷款市场上的
供求主体。银行按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对学生的职业性质或变化情
况、经济收入、开支等情况给予保密。学生应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接受银行的信贷检查与监督,按照合同的约定清偿贷款本息:
(3)高校受政府委托,作为银行和学生之间贷款的中介。高校作为学生申
请国家助学贷款的介绍入,应组织学生统一申请、集中办理;应负责开展对
学生的信用教育和还贷宣传工作;建立学生信用记录,协助银行做好学生的
还款确认和贷款催收工作;学生毕业后,高校负责在一年内向银行提供学生
第一次就业的有效联系地址或其家庭有效联系地址。
(--)运行模式
学生违约,银行进行惩罚
图二:助学贷款流程图
15
我国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率低的经济学分析
助学贷款的整个流程如上图所示:首先,政府委托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
心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然后,高校按照政府的规
定,组织学生申请贷款、审查学生的资格和材料、将申请贷款学生的材料报
送银行;最后,银行按照中标协议与学生签订贷款合同,向学生发放贷款。
如果学生违约,那么银行将对学生进行惩罚。由于这篇论文的主题是学生的
还贷情况,所以我们后面将主要讨论学生偿还贷款和学生违约银行对学生进
行惩罚这两个环节。
贷款回收:(1)贷款回收工作由经办银行负责,高校予以积极配合;(2)还
贷期限延长,方式多样。改变目前自学生毕业之日起即开始偿还本金、4年内
还清的做法,实行借款学生毕业后视就业情况,在1至2年后开始还贷、6
年内还清的做法。贷款还本付息可以采取多种方式:
①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②学生毕业后,由其所在的工作单位将全部贷款一次垫还给发放贷款的
部门;
③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④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⑤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
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 ⑥分期等额偿还,具体可分为以下两种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
金还款法。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期偿还本息金额相等,还款压力平均分布;等
额本金还款法初始每期的还款金额较多,以后每期的还款金额较少,还款压
力呈前紧后松分布。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支付本息总额略高于等额本金还款
法。
(3)改革财政贴息方式。改变目前在整个贷款合同期间内,对学生贷款
利息给予50%财政补贴的做法,实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
政补贴,按学校隶属关系分别由中央和地方财政负担,毕业后由借款学生全
部自负的办法; -
(4)对毕业后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工作,服务期达到
一定年限的借款学生,经批准可以奖学金方式代偿其贷款本息。
风险防范:(1)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经办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
16

2.我国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现状及运行机制
以及高校,各负其责、相互沟通,共同建立还款约束机制。国家金融管理部
门加快全国个人资信征询系统建设,健全银行风险防范机制;经办银行要建
,,立有效的还贷监测系统;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要以已建立的国家助学贷款
学生信息查询系统为依托,进一步完善对贷款学生的信息管理:高校建立本
校贷款学生的信息查询管理系统:
(2)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由财政和普通高校按贷款当年发
生额的一定比例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具体比例在招投标中
确定。该专项资金由财政和普通高校各承担50%,高校承担的部分与该校毕业
生的还款情况挂钩。该专项资金由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在确认
经办银行年度贷款实际发放额后,统一支付给经办银行。
(三)违约责任
(1)学生如果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有可能造成贷款损失
的;学生被学校开除,或经学校同意休学、退学、转学,或自行离校未办理
还款手续的,银行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并将甲方违约情况告知学生所在单位(包括境内外就读院校、工作单位)或
国家有关部门。
(2)学生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违反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银行有权停止发放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水平上加收50%。
(3)学生未按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的,银行作为逾期贷款处理,并根据
实际逾期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按原贷款利率水平加收
50%。
(4)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且不与银行主动联系办理有
关手续的学生,银行和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有权在不通知学生的情况下,
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
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2.3 2004年以前与现行的我国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比较
《意见》对以前的国家助学贷款措施进行了较大程度的改革,以下八方
17
我国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率低的经济学分析
面的改革较为突出: ,
(1)对以前的财政贴息政策进行改革
改变以前在整个贷款合同期间,给予学生贴息做法,实行借款学生在校
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全部自负的办法,借款学生于毕业
后开始计付利息。、
(2)延长还款期限
改变以前自学生毕业之日起即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年内还清的做法,实
行借款学生毕业后视就业情况在至年内开始还贷年内还清的做法借款学生办
理毕业或者中止学业手续时,应当与银行确定还款计划,还款期限由借贷双
方协商确定。若借款学生继续攻读学位,借款学生要及时向经办银行提供继
续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学生实施贴息。借款学生毕业
后或中止学业年内,可以向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要求,经办银行应
予以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或有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
(3)增加特殊情况下助学贷款的偿还办法
对毕业后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工作,并且服务期限达
到一定年限的借款学生,经批准可以以奖学金的方式代偿其贷款本息。
(4>改革经办银行的确定办法
改变目前由国家指定商业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做法,实行由政
府按照隶属关系委托全国和各省级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通过招标方式确定
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参与竞标的银行必须是银监会批准的、有条件经办
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银行。经办银行一经确定,由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与
经办银行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贷款合作协议。中标银行要按照协议约定提供
贷款服务并及时足额地发放国家助学贷款。
(5)对普通高校实行借款总额包干的办法
普通高校每年的借款总额原则上按照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
生、研究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每人每年元的标准确定。
每所普通高校的具体借款额度按照隶属关系,与全国和各省级国家助学贷款
管理中心根据各校的贫困生实际情况和借款学生还款违约等情况分别确定下
达。
(6)建立和完善了贷款偿还的风险防范
18
2.我国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现状及运行机制
国家金融管理部门要加快全国个人资信征询系统建设。经办银行要对借
款学生积极开展还贷宣传工作,加强日常还贷催收工作并做好催收纪录,对
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经办银行要对违
约贷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记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
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按期将连续拖欠贷款超过一年且不与
经办银行主动联系的借款学生姓名及公民身份证、毕业学校、违约行为等按
隶属关系提供给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国家助学贷款中心要将违约借款学
生名单在新闻媒体及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网站公布。
。(7)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考虑到国家助学贷款和我国的具体国情,为鼓励银行积极开展国家助学
贷款业务按照“风险分担’’的原则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按照隶属
关系由财政和普通高校按照贷款当年发生额的一定比例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
险补偿专项资金,给予经办银行适当补偿,具体比例在招投标时确定。国家
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财政和普通高校各承担每所普通高校承担的部
分与该校毕业学生的还款情况挂钩。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各级国家助学贷款
管理中心负责。财政部门每年将应承担的资金及时足额安排预算,各普通高
校承担的资金j按照隶属关系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在每年向普通高校返还
按“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学费收入时,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给教育主管部门。
各级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在确认经办银行的年度贷款实际发放额以后,将
风险补偿资金统一支付给经办银行。
(8)要求各高校加强对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工作
必须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由学校的一位校级领导直接负责,原则上按
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的在校生规模的比例,在现有编制内调剂配备
专职工作人员。借款学生在毕业时,学校有关部门应在组织学生与经办银行
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后,方可为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2.4我国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现状.
我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从1999年开始开展至今,虽然只有不到10年的
时间,但还贷问题相当不理想。
19
我国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率低的经济学分析
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2002年5月到期的45名毕业借款学生中,有
37名学生违约,违约率高达82%,而37名学生中又有20人因毕业后不知去
向而无法联系上。
广西一家商业银行办理助学贷款3年来,共资助过400多名学生,现应
还款的有200人,但是,至今只有6人已还清贷款,违约学生高达80人。
据银行2005年提供的资料,许多省份目前己毕业的贷款学生,欠贷率都
不低,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助学贷款未按时还贷的人数,大约占总人数的56%:
海南一些学校的学生还贷率也仅有50%1湖南省的欠贷率目前达到了20%左右。
2006年度我国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的偿还情况也不容乐观。
2006年度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违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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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从上图可以看出,交通银行的违约率最高,达98.63%,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率也高达14%__28%不等,
只有中国银行的违约率最低,仅为2.17%。中国银行违约率低并不是因为违
约学生少,而是因为中国银行自2004年成为国家助学贷款部属院校的中标
行后,新发放的贷款数量较大,相应扩大了违约率的分母,同时,由于年以
后新发放的贷款大多数还没有进入还款期,真实违约率还没有真正反映。
2006年度,各金融机构的平均违约率为8.47%(这并不排除2004年实行新
政策后的新增贷款增加了违约率的分母及2004年新增贷款还未进入还款期,
相对降低了真实违约率),仅2006年全国新增国家助学贷款61.23万元,占
全部国家助学贷款余额的40.51%,因此,真实违约率要远远高于这个比率。
从其他国家的助学贷款违约率来看,美国的平均违约率只有5.9%,日本的违
2.我国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现状及运行机制
约率为29卜5%,澳大利亚的违约率仅为3妒,都明显低于中国。
目前,国家助学贷款的不良率已达30%,是普通人贷款坏账的15倍!根
据世界银行家阿尔布雷克特和齐德曼的研究结论,如果拖欠率超过25%的话,
政府实施助学贷款是不明智的。因此,如何提高助学贷款还贷率,已成为推
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中必须着力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o国家助学贷款运行机制研究,李红桃,华中科技大学博士论文,2005.11
2l
我国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率低的经济学分析
3.学生拖欠国家助学贷款的经济学分析
前面讲到,我国国家助学贷款中的拖欠问题是比较严重的。由于当前尚
未形成的信用体系和不健全的贷款回收制度,国家助学贷款的拖欠率是比较
高的,这可以说是国家助学贷款业务顺利开展的最大障碍。本章将运用经济
学中的跨时期选择模型来分析贷款学生拖欠国家助学贷款的原因。
3.1跨时期选择模型
跨时期选择模型是经济学中关于消费者最优选择行为的一个基本模型。
根据跨时期选择模型,一个理性的消费者在进行消费决策时,所考虑的不仅
仅是某一特定时期的效用最大化问题,而是要考虑如何安排不同时期的消费
行为,以实现一生的效用最大化的问题。在跨时期消费选择计划中,理性的
消费者在进行消费决策时,不会仅局限于当前的收入约束,他可能会借贷消
费(此时他是一个借款者),也可能将当前收入的一部分节省下来以备未来只
需(此时他是一个储蓄者和贷款者)。因此,跨时期选择问题实际上分析的是
消费者如何规划自己在当前和未来的最优消费计划的问题。
3.2学生偿还助学贷款与否的跨时期选择
我们认为,由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者都是接受过正规高等教育的大学
毕业生,一般来说他们对自己未来几年内的行为都有一定的规划,因此他们
消费多少、还贷多少的决策不会仅仅局限于自己的当前收入,.他们会根据自
己的现期收入和下期收入来决定他们的现期消费、下期消费和助学贷款实际
偿还金额,以达到一段时间内的效用最大化。
3.学生拖欠国家助学贷款的经济学分析
3.2.1几个假设
1.贷款学生符合经济学中“理性经济人-”的假定;
2.学生只面临两个时期,即时期l(现在)和时期2(未来);时期l和,
时期2的收入分别为嘲和%(也就是本文中的工资);时期1和时期2的消
费分别为cI.和c2;
3.虽然现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中助学贷款的偿还方式有多种,但实际上
大部分贷款学生选择的偿还方式是毕业后分期等额偿还。这里假设学生分两
期偿还,时期l应偿还金额为D,时期1实际偿还金额为T(0≤T≤D),则学
生未偿还助学贷款金额为D-T;
4.学生对时期l收入大于时期1消费的部分,即,,lI—cl,可选择再投资,
再投资的预期收益率为r,且r;
5.当学生想在时期l偿还完全部贷款以前增加消费时,不能从银行借贷,
学生只能最大限度地用完他时期l的全部收入。
3.2.2学生跨时期的预算约束线
根据上面的假设,当学生在时期1的收入大于消费时,学生实际偿还助
学贷款金额T,则再投资金额为铂一cl+丁,这样,学生在时期2的消费为
C2=(%一q一丁)(1+,)+%
上式就是学生跨时期的预算约束线方程。
3.2.3学生的效用函数
设学生的效用函数为u=u(c,,c2)+f(D一丁)’,其中,u(cl,C2)为学生
的消费效用函数,f(D一丁)为学生实际偿还助学贷款金额的效用函数。
u(q,C2)为学生的消费效用函数,则该函数一定满足边际效用递减规律,
用偏导数表示即有:}。等<。与夸。嚣<。。这里,我们设该效用
我国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率低的经济学分析
函数为:u(ci,c2)=lnq+lnq。
f(D—T)为学生实际偿还助学贷款金额T的效用函数,由于银行对学生
未偿还助学贷款的部分,即D-T,要进行惩罚,所以该函数应随着T的增加而
A零
增加,,用导数表示即有:鲁>0。这里,我们设该效用函数为:
口』
f(D—T)=a-b(D—T),其中a为学生按期偿还完全部贷款时可获得的效用,
b为银行对学生未偿还助学贷款部分进行的惩罚力度,且有a>0,b>0。
这样,学生的效用函数就等于U=lnq+hl巳+口一b(D—T)。
3.3学生的跨时期均衡选择
在前面分析的基础上,学生偿还助学贷款的问题就转化为下面的均衡解
问题,即:
Max U=In CI+In C2+a—b(D—T)
S.t C2=(ml—cl—Z)(1+r)+m2
用拉格朗日法求解上面的问题。首先,构建拉格朗日函数L
L=lnq+ln乞+口一b(D—D+讯,码一q一丁)(1+力+,吃一c2】
然后,对四个变量c1,C2,T,元分别求偏导,并令它们等于零,有:
当=三一名(1+r):0
dcl cl
兰:三一旯=0
oc2 c2 .
券小加+,)=。
盖=(%-q-T)(1+r)+%一c2=。
四个方程四个未知数,求解该方程组,可得学生助学贷款实际偿还金额T
的最优选择为:r=J,lI~詈+卺
3.学生拖欠国家助学贷款的经济学分析
3.4对T的影响因素的讨论
3.4.1最优解的必要条件
当学生选择最优解时,有善=券,且詈/差=影iOL=t+厂,即当
学生选择最优解时,一定会有q的边际效用等于T的边际效用,且等于乞的
边际效用的现值。只要上面的两个等式有一个不成立,学生就会调整自己的
消费计划。当T的边际效用大于c|的边际效用时,学生会选择增加偿还助学
贷款的金额,减少时期l的消费,直到两者相等:当T的边际效用小于C1的
边际效用时,学生增加时期1的消费,减少偿还助学贷款的金额,直到两者
相等。C,C,与岛,t之间的变化也一样。
3.4.2 ma,rth,b,r对T的影响
(1)收入对T的影响
分别对歹=%一:2+导求铂,%的偏导数,有ar/3小。:l>o,
a叫弧=÷>o,且a叫弧>a叫a%。由此可以得出,随着学生当前工资
和预期工资的上升,学生实际偿还助学贷款金额T也会上升。且当前工资对T
的影响大于预期工资对T的影响。从美国和加拿大研究人员的实证研究来看,
毕业生的收入水平与拖欠的机率也呈负相关,低收入的借款人比高收入的借
款人拖欠的可能性更大。迪纳斯基(Mark Dynarski)认为收入对拖欠有很大
的影响。他估计收入每下降1%将会导致拖欠的可能性上升0.3%。沃克维
(Fredericks Volkwein)也写道:“拖欠的可能性显著降低是由收入(提高)引起
的。"美国高等学校资助研究课题组(NPSAS)询问拖欠人的拖欠原因时,
73%的拖欠人回答是“失业,没有收入"。加拿大学者斯瓦茨(S.Schwartz)
通过调查加拿大学生贷款的借款人,发现在加拿大收入对拖欠的影响更大,
他估计在加拿大收入每下降1%将可能导致拖欠率上升O.8%@。
。Saul Schwartz,The Dark Side of Stadent Loans:Debt Burden.Default,And Bankruptcy.Osgoode Hall Law
Journal,V01.37 NOS.1&2,1999
我国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率低的经济学分析二
(2)b对。I’的影酮
对T求b的偏导数,有等=吾>0’可知,随着银行对学生违约惩罚力
度b的提高,.学生实际偿还金额也会增加;
(3)r对T的影响
对r=%一詈+考专求r的偏导数, ardr=一百舞<o,可知,随着再
投瓷收益率r的卜升。学牛实际偿还会额将减,,珍。
3.4.3对学生收入、惩罚力度和再投资收益率的讨论
(一)贷款学生毕业后的收入情况
由前面的结论可知,学生实际偿还助学贷款金额与学生的收入成正比。
那么现实中学生的收入情况是怎么样的昵?
(1)2005年,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针对2004年毕业并参加工作人
员的就业和首月工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在调查的11.5万名毕业生中,首月
平均工资为1580元。接着,该部门又对2005年毕业的从研究生到专科生等
各学历层次的3万余名毕业生的实际工资及其就业状况进行了抽样调查。调
查后数据显示,月工资在1001元_2000元的毕业生的比重最大,调查结果如
下图所示:
2005年大学毕业生首月各工资段人数比重
50.00%
40.00%
30.OO%
20.OO%
lO.OO%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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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生拖欠国眷助学贷款的经济学分析
清贷款,在校期间利率由国家补贴,假定学生毕业后平均年利率为6%,那么
6年利息则为8,640元,每年需向银行还贷约为5,440元,则每月需还款约
为453元。根据上图显示,按当前普通大学毕业生的实际平均月薪是1500元,
则学生还款额占收入的比例为30 2%。
如果以最低月生活水平细算的话,学生每月租房费用不少于400元,基
本生活费是400元,而如果是贫困生,要补贴父母的话,每月至少要】00元,
这三部分加起来共计900元,再加上衣服鞋帽、通信交通、社会交际等需要
的费用,1500元的工资将所剩无几。更有甚者,大学生毕业时正处于谈婚论
嫁的黄金时期,这又需要一笔不菲的开支。按照毕业生刚毕业时的工资水平t
一个月1500多元的工资只够维持基本生活,在有些城市还有町能足A不敷出。
据广东省进行问卷调查显示,学生认为还款压力“很重”和“比较重”
分别占10 2%、41.1%。具体比例如下图所示:
学生感觉的还款压力
口瞥

外,调查发现有22 7%的学生认为偿还贷款时间太短,其中大多数学生认为
还款期限应延长。还款期限短,还款压力大有可能导致拖欠。有的学生说:“在
还款期限上,要灵活一点,有的人可能是真正还不起,并不是要赖帐或违约”,
“还贷时间再适当延长几年,这样可以使我们在初入社会时可安心打好事业
基础。”
可见,大多数毕业生在刚就业时工资较低,还款压力过大, 个月刚够
满足基本生活韵工资令他们无法再有多余的钱来偿还贷款。
(2)一般来讲,学生刚毕业的几年内,收入水平比较低,随着学生工作
年限(也就是毕业年限)的逐步增长,学生的职务和工作能力会有较大幅度
地提升,收入水平也会有所提高。假如学生刚毕业时工资为1500元/月,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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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家助学贷款还资率低的经济学分析
毕业后开始偿还贷款,平均工资每年以15%增长。,按分期等额还款方式,我
们可以测算出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还款压力。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还款压力测算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学生每年的应还款金额为5,440元,还款第一年、第
二年还款额与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0.2%和26.3%。在整个还款期,还款额与
收入的平均比例仍然高达21.93%。而且,有经验表明,如果超过18%的工资
收入用于还款,那么还款计划难以继续下去@。
通过上面的讨论可知,我国借款学生还款压力显然是太大了。表现在学
生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选择行为中,那就是:虽然当前工资与预期工资的上
升会引起学生实际偿还金额T的增加,但由于学生在刚毕业的几年内工资比
较低,贷款还款负担太大,导致学生的消费与偿还贷款相比,一直处于
兰>娶与兰>善的阶段,当学生工资增加时,学生首先会选择将增加的
OCl aI OC2
01
那部分工资用来消费以增加自己的效用,而不是选择偿还助学贷款。这是贷
款学生在大学毕业时立即工作的情况,如果再考虑贷款学生在毕业时并没有
完全就业的话,(有调查显示,最近几年大学生一次性就业率约为70%左右),
情况将更加严重。基于以上的理由,一个理性的消费者(即贷款学生)在刚
毕业的几年内选择不偿还贷款也就不难理解了。
(二)银行对违约学生的惩罚
前面的结论有,随着银行对学生违约惩罚力度b的提高j学生实际偿还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我国职工平均工资在2001年、2002年、2003年增长率分别为16.0%、
14.3%和13.O%,平均增长率为14.43%。
回Jamil Salmi(1999).Student Loans in all International Perspective:11lc World Bank Experience,report
3.学生拖欠国家助学贷款的经济学分析
金额也会增加。然而现实中的情况却是:银行对学生的拖欠行为进行惩罚困
难重重。一
根据当前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当学生拖欠贷款时,银行对学生的惩罚
措施主要有两种:一是银行对学生违约还款的这部分金额计收罚息;二是银
行将把学生的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该记录将会影响学生办理新
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学生由此带来的损失(这里简称信用损失)。除以上
两种措施以外,由于我们的模型是从学生角度出发建立的,所以学生对拖欠
助学贷款后果的了解也会影响b的大小。下面将从这三个方面分别进行讨论。
(1) 罚息’
根据我国现行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国家助学贷款的利息等于贷款本金
与贷款利率的乘积。当银行对学生违约还款的这部分金额计收罚息时,罚息
利率一般为在原贷款利率的水平上浮一定的百分比,例如中国银行罚息率规
定为按原贷款利率加收50%。罚息的计收准确明了,实施起来也比较容易,但
其在银行对学生拖欠行为的惩罚中比重太小,效果甚微。
(2)信用损失
真正对学生拖欠行为进行惩罚的是学生的信用损失,正是由于信用损失
在现实中执行起来困难太大,导致银行很难增加对违约学生的惩罚力度。
我国现行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对违约学生进行信用损失惩罚的说明是:
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且不与银行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
学生,银行和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有权在不通知学生的情况下,通过新闻
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
行为等信息,情节严重的,将会被银行起诉。
这一措施主要会对学生以后的贷款及其他授信行为产生影响。具体说来,
主要由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学生以后购置房产、汽车或其他耐用消费品需
要从银行进行再次贷款时,由于其以前的拖欠行为导致信用降低,银行将对
该学生收取更高的利率带来的成本增加,或者银行不予受理导致学生的效用
降低;第二,违约学生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毕业学校等广有可能会被银
行通过报纸等媒体进行曝光,或对其进行起诉,学生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
任及其带来的损失。
当前的情况是,学生毕业以后工作单位很不稳定,流动性非常大,导致
我国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率低的经济学分析
银行搜寻学生需要承担的成本过高;甚至有些学生银行根本找不到,学生也
不与银行主动联系。由此带来的直接结果就是要么银行的惩罚成本大于银行
的收益,要么根本找不到惩罚对象。再加上由于我国尚未建立起覆盖全国的
个人信用金融体系,学生在银行A的违约行为,银行B并不知情,违约学生
虽然不能在银行A进行再贷款及其他授信行为,但在银行B却可以进行正常
信贷,结果是对拖欠贷款的学生进行第一方面的惩罚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另一方面,一般来讲,当地高校与当地贷款银行之间有着长期的、密切
的、良好的其他业务往来,例如:高校会将自己学校学生的学费、住宿费,
教师工资的发放,修建学校的相关费用等大部分其他业务的办理都交给该贷
款银行来进行,该高校是贷款银行名副其实的大客户。如果银行将毕业于该
高校的违约学生的个人信息通过媒体进行曝光或对学生进行起诉的话,势必
会损害该学校的名誉,对该学校学生的招生、就业都会直接产生影响,学校
一定会对银行的这一行为进行阻扰。如果银行将这一措施真正付诸行动的话,
也一定会损害银行与该高校之间长期以来保持的良好业务关系,进而影响银
行除助学贷款以外的其他业务收益。更为严重的情况是,有可能因此彻底失
去该高校这个大客户。从这方面看来,银行对违约学生起诉或将其个人信息
进行曝光的作法真正付诸行动的可能性也不大。
(3)贷款学生对拖欠助学贷款后果的了解
根据广东省国家助学贷款调查发现,大约有三分之一的贷款学生对拖欠
国家助学贷款的后果不清楚。具体见下表:
贷款学生对拖欠助学贷款后果的了解情况
对拖欠助学贷款后果的了解人数(人) tt:仞J(%)
很清楚63l 29.4
清楚79l 36.8
不太清楚479 22.3
不清楚
213 9.9
33 1.6
未填
资料来源:广东省国家助学贷款闯卷调查统计数据
高校作为银行和学生之间贷款的中介,负责开展对学生的信用教育和还
贷宣传工作,由此数据看来,高校在学生贷款的过程中的工作不力对此负有
主要责任。有些高校还怂恿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甚至还出
3.学生拖欠国家助学贷款的经济学分析
现了借款申请由别人代为填写和签名的情况@。
由以上三方面的讨论可知,虽然银行知道提高对违约学生的惩罚力度b
会增加学生实际偿还额,但在当前的环境下,由于对违约学生进行信用损失
惩罚困能重重,计收罚息又有可能因为银行的搜寻成本过高而得不偿失,再
加上学生对拖欠国家助学贷款的后果不甚了解,因此,综合看来,银行对违
约学生的惩罚力度b太小,且增加惩罚力度困难太大,导致目前的国家助学
贷款还贷率低。
(三)预期投资收益率’
前面的结论有,随着再投资收益率r的上升,学生实际偿还金额将减少。
学生选择不偿还贷款进行再投资时的预期收益,由投资资本和预期收益
率r决定。又由于投资资本等于贷款本金,所以预期收益主要取决于预期收
益率r的大小。而预期收益率又是学生本人根据自己各方面的知识、经验和
其他技能,对股票、基金、房产等各个可投资领域将来走势的主观判断,影
响其大小的因素主要是经济周期、贷款学生本人对未来的预期等,不在银行
的可控制范围之内,所以贷款学生的预期收益率各不相同。
但由于2008年以前,我国的经济偏热,学生可选择的投资领域比较多,
人们对股市、基金、房产进行投资的预期收益率r普遍比较高,所以预期收
益也就比较大。贷款学生暂时不偿还助学贷款,而进行再投资能够增加时期2
的消费,进而增加学生的总效用水平,导致当前学生的助学贷款还贷率比较
低。
3.5总结
.综合前面讨论的结果可知,导致这几年我国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率低的原
因主要是以下几点:
1.贷款偿还方式、期限不合理,学生偿还压力大,
我国现行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规定,贷款学生毕业后视就业情况,在1
至2年后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然而,根据我国当前学生工资变化规律来看,
o助学贷款国际比较与中国实践,马经著,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1
31
我国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率低的经济学分析
学生在整个还款期内,应还款额与其收入的平均比例高达21.93%,超过了国
际上通用的10%的还款负担率标准@,学生承受的还款压力太大;
2.对违约学生的惩罚力度小,机制不完善
虽然我国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对违约学生规定了惩罚,但在当前的环境
下,由于对违约学生进行信用损失惩罚困能重重,计收罚息又有可能因为银
行的搜寻成本过高而得不偿失,再加上学生对拖欠国家助学贷款的后果不甚
了解,因此,综合看来,银行对违约学生的惩罚力度b太小,且增加惩罚力
度困难太大,导致目前的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率低。
关于再投资收益率的问题,学生考虑的并不是再投资预期收益的绝对大
小,而是再投资的收益与银行对他的惩罚两者之间的相对大小。又因为学生
的再投资预期收益率不在银行的可控制范围之内,所以要想提高助学贷款还
贷率,还得从提高拖欠贷款的惩罚力度入手。
3.高校对学生的贷款组织工作不力,学生对违约后果不够了解
由于我国的助学贷款运行机制中没有专门的机构,再加上许多高校对开
展国家助学贷款的认识不足,误认为开展国家助学贷款是经办银行与学生之
间的事情,学校只是充当介绍和见证的角色,所以高等学校的作用也没有得
到很好地发挥,导致学生对贷款政策、违约后果的不够了解。
§中国国家助学贷款多元化偿还模型设计——基于高等教育个人收益差异的计量【D】.沈华.华中科技大
学博士论文.2005.
4国外助学贷款经验及启示
4国外助学贷款经验及启示
学生贷款政策产生并发展至今,已经历了半个多世纪。在半个多世纪的
时间中,许多国家的学生贷款政策取得了良好成效。总结并吸取国外学生贷
款的经验及教训,对于起步不久、各方面制度尚待完善的我国学生贷款制度
来说,具有重要的启示。
4.1美国的助学贷款政策
美国的助学贷款体系复杂而完善,充分满足了学生的贷款需求,且拖欠
率比较低。可以说,美国的助学贷款体系是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一个成功范
例。
4.1.1美国主要的助学贷款种类
美国联邦政府对大学生提供了包括助学金、奖学金、设立研究助理及学
生贷款等多种资助方式。目前,学生贷款在其中占主导地位。美国联邦学生
贷款种类繁多,申请渠道也多种多样,总的来说,主要可分以下几种:
1.帕金斯贷款(Perkins Student Loan)
帕金斯贷款的对象是有特殊经济需要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标准由学校自
行确定,利率非常低,只有5%。根据学生家庭收入及学校经济实力,学生可
获得不同的贷款额度。本科生贷款总额一般不超过2万美元,本科和研究生
总计不能超过4万美元。学生自毕业、中止学业或不再是全日制学生后9个
月开始还款,偿还期最长为10年,偿还方式为分期偿还,学生在校期间的利
息由政府支付。
2.斯坦福助学贷款(Stafford Student Loan)
我国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率低的经济学分析
斯坦福助学贷款是美国目前最主要的助学贷款,也是联邦学生贷款中数
量最大的贷款,是利用商业银行将钱贷给学生,由各州的教育担保机构代表
政府担保。斯坦福助学贷款分为政府贴息(Subsidized)和政府不贴息
(Unsubsidized)两种。贴息贷款主要面向低收入家庭,由联邦政府承担学生
在校期间及毕业后6个月的偿还延期期限内的贷款利息,学生本人承担以后
的利息;不贴息贷款的申请则对家庭收入没有条件限制,利息自借款之日开
始累加计算,学生本人负责偿还所有本息。贷款额度因人苘异,一般本科生
一年级可申请2625美元,每年递增,大学四年总计可申请贴息贷款2.3万美
元,不贴息贷款4.6万美元;研究生每年可申请贴息贷款8500美元,不贴息
贷款1:85万美元。学生就读本科及研究生期间贷款总额可达13.8万美元。
贷款利率随市场利率的变动而变动,但最高不超过8.25%,学生自毕业或其
他原因中止学习后6个月开始还贷,还贷年限一般为10年“。
3.学生家长贷款(Parent Loans for Undergraduate Students)
学生家长贷款是面向已有良好银行信贷记录的大学生家长而设立的,贷
款由政府提供担保。贷款总额没有具体规定,年最高额度为“教育成本"减
去借款人的子女所得到的任何资助款项之差。学生在校期间,家长就要开始
还款,还款利率随市场利率变动,但最高不超过9%,低于普通商业银行贷款
利率。
4.收入部分贷款
收入部分贷款由政府资助,要求学生用其未来收入的一部分偿还,特别
是只有那些有足够收入的学生才被要求偿还贷款。由于偿还贷款数额是学生
未来收入的函数,学校将选择那些未来收入最高的学生最为贷款对象,并向
他们提供相应课程。同时,学校为了预期收益,就会选择那些贫穷但有能力
的学生,从而增进了受教育机会的均等。结果是,所有值得接受高等教育机
会的学生都如愿以偿。
美国的助学贷款主要用于帮助学生支付学费,学生可申请一种贷款,也
可根据需要同时申请组合贷款。美国教育部统计中心(NCES)的统计表明,
目前申请贷款的学生占大学生总数的50%以上。大多数贷款要求学生在l卜
n借鉴美国经验推动我国助学贷款健康发展,何秀超,中国高等教育,2005.7(31)
4国外助学贷款经验及启示
30年内偿还:对贷款利息的收取因贷款种类的不同而不同,从59卜14%不等。
通常的情况是:学生在求学期间不偿还利息,换言之,贷款利息以学生参加
工作之日算起,政府征收的助学贷款利率低于市场贷款利率,各种贷款对学
生无力偿还贷款的处理也不尽相同。
4.1.2美国助学贷款拖欠问题和解决办法
助学贷款的两个重要方面是如何收回贷款与如何防止“违约”。在美国
的助学贷款历史上,也曾经出现过较高的拖欠率现象。上世纪80年代以来,
联邦政府加大了学生贷款的发放力度,贷款发放数额从1980年的43亿美元
增加到1990年的123亿美元,2003年已达490亿美元。随着贷款数额增加,
拖欠还款问题也越来越严重,贷款拖欠总额从1980年的1.44亿美元增长到
1990年的24.8亿美元,十年间增长1600%。学生贷款拖欠率更是一路攀升,
从80年代的10%左右,上升到90年代初的20%左右,1990年更是达到历史最
高水平22.4%12,这曾给美国联邦政府带来了巨大损失。为此,美国政府采取
了很多措施,努力防止拖欠行为,并积极追回已拖欠的款项。主要包括:
1.提供灵活多样的还款方式、优惠政策,减轻学生还贷压力
学生还贷压力大是造成拖欠率提高的重要原因。为此,美国政府设立了
多种多样的还款方案供学生选择以减轻还贷压力,这些方案包括:h、标准还
款计划,即每月固定还款额不少于50美元,还款期最长lO年:B、延期还款
计划,每月至少50美元,但可以根据情况提出延期,最长可达30年,延期
还款的利率也相应提高;C、渐增还款计划,还款以一定水平为起点,每两年
增加一次;D、按收入比例还款计划,即按借款人收入的一定比例(2%一3%左
右)确定每月的还款额,直到全部偿还为止。优惠政策有:A、政府一再调低
还款利率,并增加政府贴息贷款的比例,同时对学生贷款者提供减税;B、如
学生由某种原因,比如收入过低、疾病等原因暂时无力偿还贷款,可提出延
缓或免除还贷的申请;C、学生毕业后从事特定的社区服务以及去贫困地区任
教等也可减免部分贷款。
2。加大了对拖欠者的惩罚力度’
12
Student Loan Payers and Defaulters.US Government Document.1998.
35
我国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率低的经济学分析
对于拖欠者,必须受到如下惩罚:A、失去申请延期还款及债务免除的资
格;B、学校有权扣押拖欠者的成绩单和学位证明:C、拖欠者的违约情况会
报告给信用管理部门并保留7年,由此会使其信用评级受到损失,并进而影
响其以后申请信用卡、购房、购车等;D、拖欠账户会转给专门的追款机构并
由其追讨,拖欠者需缴纳滞纳金、额外的利息以及追讨过程所需的费用:Ef、
禁止拖欠者在各级政府部门工作,如己在政府部门工作,将被解雇;F、授权
用人单位扣除一定比例工资充抵拖欠款;G、一定条件下诉诸法律,由法院强
制执行;
3.加强了对学生贷款的咨询和信息管理工作.
联邦政府要求各高校设立学生资助办公室,负责对学生贷款工作进行咨
询、帮助和指导。一般来说,学生借款以前及毕业离校时都要对学生进行面
对面的咨询,并向学生发放学生贷款宣传材料,向学生宣传有关学生贷款的
基本知识,让学生了解贷款信息,更重要的是要他们清楚借贷人的权利和义
务:
4.高校承担一定的责任
如果一所高校的某一年学生拖欠率达到40%或连续三年的拖欠率达到
25%,那么将暂停该校的学生贷款。这所学校下一年就很难招生,危及学校的
生存。
以上多种措施后,对减少美国学生助学贷款的拖欠行为起到了很大的作
用。美国助学贷款拖欠率明显下降,从1990年的22.4%下降到2002年的5.6%。
具体变化如下图所示:
1 987-2001年美国助学贷款拖欠率曲线图
蠹。心/∥;\+”_一’≯。;,’扎■≯I:≯∥篱
纂。∥‘|;ij 7‘≯.j\·::。‘z:’,:。。‘n‘0—0“霪+拖欠率
F;,z,o:≈+i::,,红.,一?≯>k·“|:;:j,荔’ 蘸逡荔幺茹二磊纛远施乏貔i荔盗矗;文磊勉i乏施蠡荔磁
图三(资料来源:美国教育部统计资科)
4国外助学贷款经验及启示
4.2加拿大的助学贷款政策
4.2.1加拿大助学贷款体系
加拿大是世界经济合作发展组织中高等教育最普及的国家之一,早在
1964年就制定了“学生贷款计划’’,对在校大学生实行助学贷款政策。加拿大
助学贷款政策旨在通过提供政府贷款和无偿助学金,降低学费门槛,帮助经
。廿济确有困难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确保人人得以学习知识、技能以充分参与
国家建设和社会活动。通过实施助学贷款,使很多家庭困难的学生得到资助,
完成学业。该国实施的各种助学贷款工程中,以联邦政府的助学贷款计划为
最主要的举措,它是加拿大普及和发展高等教育最重要的措施。这一助学贷
款工程经历了由政府“全额担保时期”到联邦政府和省级政府“风险共担时
期"再到现在的“政府直接拨款期"。第三个时期是由政府取代了以往由金融
机构提供和管理贷款的机制。
根据“学生贷款计划",加拿大联邦政府和省政府每年对大约45万名学
生提供13亿加元的贷款。贷款利率可以采用固定利率,也可以采用浮动利率,
一般为为最优惠利率再加2.5%。学生从毕业后6个月开始还款,最长还款期
限为15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必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但要求在大学毕业
6个月后开始逐步偿还,还款有困难的学生实际上可从毕业三年后再开始偿还
贷款。从2000年8月1日开始,加拿大政府改而采取由政府直接发放助学贷
款的方式,学生贷款完全由政府出钱,贷款的审批和签发权归联邦政府,加
拿大助学贷款的管理机构为联邦政府人力资源开发部专门成立的联邦政府学
生贷款局,联邦政府通过招标与两家公司签订协议,委托这两家公司负责运
作学生贷款,政府每年付给他们一定的管理费,除此之外,按照定额付给一
定的业务费用。
4.2.2加拿大助学贷款拖欠问题和解决办法
加拿大历史上也曾出现过助学贷款高拖欠率的问题,但从1990年以来,
加拿大大学毕业生的贷款拖欠率总的来说有所降低。具体变化情况如下图所
37
· 我国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率低的经济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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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990年代加拿大大学生贷款拖欠率∥罗譬繁零鬻:霉零窭飘移.1,一。,一:。:一,‘ ^’,:,:霉。:j一≮:,1“,’,。。.,i.j: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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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U—9l 91-9Z 9Z一93 93—94 94—95 95—固6 9t卜97 97—98 98—99
表几(资料来源:加拿大人力资源发展部;学生经济资助方案评估报告(1998--1999年)
加拿大政府降低助学贷款拖欠率的办法主要有:
1.在如何避免助学贷款归还拖欠问题上,加拿大采取的是一种“管办分
离”的模式。助学贷款完全由政府出资,贷款审批和签发权归联邦政府,而
贷后的管理和操作则有政府委托的两家服务公司完成,这两家公司从发放出
去的贷款和归还后的贷款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费用。这种“管办分离”的模式
加上动态利润提成,极大的刺激了服务公司运做贷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
高了效率,也降低了坏帐率。这种模式目前在加拿大运做良好;
2.毕业生就业状况在90年有了明显的改善,学生收入增加;
3.政府更加重视贷前的指导与贷后的沟通;
(1)贷前的指导.
各高校都设有学生贷款服务部(办公室),主要是帮助学生了解学生贷款
的办理程序,咨询解答学生贷款的有关法规政策,并对学生贷款申请进行初
审,为服务公司发放贷款提供前期合格审查保障。如多伦多大学学生资助办
公室共有20名专人负责政府的学生贷款项目‘3。
(2)贷后的沟通.
1997年的调查表明,52%的加拿大学生贷款的拖欠者是在贷款回收机构通
n加拿大高等学校助学贷款制度的研究与借鉴啊,崔邦焱,中国高等教育, 20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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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外助学贷款经验及启示
知他们的情况下才发现自己拖欠贷款的“。因此,贷款者近些年的主要努力是
通过两家服务增加贷款者和借款者之间的沟通,确保借贷者清楚他们的债务
状况和还款责任。
这些努力,加上诸如利息减免等鼓励性措施可能是自1994—1995年度以
来大学和学院拖欠率降低的部分原因。当然,提高劳动力市场的就业机会无
疑也有助于降低拖欠率。
4.3韩国的助学贷款政策
韩国大学生的学费负担近年来不断加重,然而考上大学又辍学的现象在
韩国较为罕见,原因之一是韩国有一套完善的助学贷款机制。
1.贷款方式
在韩国,学生贷款的形式有国家优惠贷款和民间学生贷款两种形式,主
要推行的是国家优惠贷款。由政府指定的十几家金融机构向城市和农村学生
提供低息贷款,每年提供两次。学生可携带录取通知书或学籍证明、户口本、
居民证、印章等前往指定银行申请。贷款额控制在学费范围内,不包括生活
费,大约在100万韩元到900万韩元之间。贷款年利率在4%至5.7596。偿
还期分一至两年的短期贷款和两年以上的长期贷款,最长期限可达11年。短
期贷款必须在学期内按月平均本息分期偿还,不能逾期;而长期贷款则视情
况而定。
2.贷款条件审查
由于优惠贷款的利息补贴由国家财政负担,因此贷款条件审查极为严格。
国家优惠贷款的贷款人必须是20至30岁之间并取得大学或专科学籍的新生
或在校生;贷款人的父母或担保人必须在贷款银行所在地居住,且事先要向
其父母确认并征得同意:学生所在学校校长必须出具推荐、证明材料;本人、
父母及连带担保人不存在信用不良记录。登记在案的信用不良者没有贷款资
格,近期有大额贷款、信用卡消费过多者也被排除在外。有的银行规定信用
卡现金消费超过50万元者不给予贷款。还有的银行规定,学生家长和贷款担
14转引自:国家助学贷款运行机制研究,李红桃,华中科技大学,2005.11

我国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率低的经济学分析·
+
保人都不能是信用不良者,担保人月收入必须在30万韩元以上,必须有财产
税纳税的经历。
3.贷款风险的防范
任何制度下总难以杜绝拖欠偿贷、逾期不还等问题。对于还贷,韩国的
规定非常严格,其做法是,一方面加强贷款发放和到期收回的管理,另一方
面建设一套高效有力的追债系统。韩国政府规定,在服兵役、升学、出国留
学、身体致残、家庭破产、拘留等情况下,只要提供相关证明,即可酌情延
长偿还期。对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绝还贷者,则采取严厉措施。首先,分6
个阶段进行督促:电话通知(拖延偿贷1-2个月)、向本人寄送督促函(3-5
个月)、向本人和法庭代理人同时寄送督促函(6—8个月)、向本人和法庭代理
人寄送信用不良者登记预告通知(9个月)、向本人寄送信用不良登记处理申
请书(10个月)、向本人和法庭代理人做出偿债劝告。其次,对长期拖欠者,
依法将其信用不良信息提供给信用管理机构——银行联合会,继续督促、劝
告。再次,判断当事人无偿贷意向的情况下,在掌握当事人财产状况后,提
起法律讼诉,实行强制偿贷。韩国的惩罚措施极为严厉,拖欠的贷款会被剥
夺优惠条件,从而变为全额偿贷,并需要缴纳高额滞纳金,在经济上遭受重
大损失。而且,其不良的信用记录还会给其就业、转职及从事经济活动等方
面带来不可估量的不利影响。所以,韩国拖欠还贷情况非常少。
4.4国外助学贷款的共同特点
由于各国的具体国情不同,不同国家采取了不同的助学贷款政策。尽管
如此,从各国的助学贷款政策,还是能发现在提高助学贷款还贷率方面有一
些共同的特点:
1.政府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设计贷款方案
贷款种类方面:不管是美国、加拿大还是韩国,都从学生的实际需求出
发,设计出了品种繁多的贷款类型来满足学生对不同贷款类型的需求,学生
可根据自己的情况,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贷款种类;
贷款偿还方式方面:由于各国经济发展状况各不相同,各国学生在就业
情况、收入变化规律方面都存在着严重的差异,立足本国国情,让学生在开
40


4国外助学贷款经验及启示
始偿还贷款时间、偿还贷款期限、贷款偿还金额等方面具有较大的选择空间,
是助学贷款能够得到按时偿还的有力保障;
2.严厉的惩罚机制
对违约学生进行严厉的惩罚是这些国家的共同特点之一,美国和韩国对
拖欠助学贷款的学生都有明确、严格的惩罚措施。例如:美国助学贷款政策
明文规定,禁止助学贷款拖欠者在各级政府部门工作,如己在政府部门工作
的,将被解雇;除了对拖欠学生进行严厉的惩罚外,拖欠学生还必须承担追
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而在韩国,一旦有学生出现拖欠助学贷款的情况,
他将在经济上、就业、转职等方面遭受重大损失; ‘
3.注重对学生进行助学贷款政策宣传
贷前贷后对学生进行助学贷款政策宣传是这些国家的又一共同特点。美
国各高校成立有专门的学生资助办公室,加拿大有专门的助学贷款服务公司,
韩国的六阶段督促,这些措施的实施保证了贷款学生对他们偿还助学贷款进
程、助学贷款拖欠后果的完全知情;
4.设有专门的助学贷款机构
上面提高的美国的学生资助办公室、加拿大的服务公司都属于专门的助
学贷款,除此以外,还有覆盖全国的信用记录机构,这些助学贷款机构的主
要职责包括有: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助学贷款的发放和回收以及对学生的姓
名、地址、偿还情况、信用记录等个人信息的统一整理,可以这么说,这些
机构是为这些国家的助学贷款机制的良好运行带来了保障。
4l
我国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率低的经济学分析
5结论与对策
本文在对我国国家助学贷款运行机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利用经济学中
的跨时期最优决策模型,从学生的效用最大化角度出发,得出了当前我国助
学贷款还贷率低的三点原因,然后又对成功实施助学贷款的国家进行了经验
总结,认为解决国家助学低还贷率问题的对策应从多方入手,需要政府、学
校、贷款银行的共同努力,具体对策有:。
5.1根据我国学生收入变化规律设计贷款偿还方式
从其他国家的经验来说,学生贷款有以下几种还款方式。一是分期偿还
方式,这种方式又可进一步分为分期等额还款和渐增还款方式两种。二是按
收入比例还款方式(Income contingent loans)。
当前,我国助学贷款的偿还采用的就是分期等额还款。前面我们已经得
出,大学生毕业后最初几年正处于低收入、高消费时期,既要为就业、再就
业继续投资,又要为恋爱结婚、孝敬父母花费大量的资金;随着社会竞争压
力的增大,甚至还有相当一部分大学生不能找到有稳定收入的职业。因此,
这种还款方式对借款人刚参加工作时还款压力过大,不利于贷款的回收。
渐增还款方式将学生贷款的还款量应该与工资收入的自然增长相联系。
从大学毕业生一生的收入状况来看,大学毕业后开始参加工作时的起点工资
是较低的,以后逐年增长,到中年阶段年收入达到最高水平,后来逐年下降。
考虑到毕业生的收入增长状况,渐增的还款方式比分期定额还款方式有助于
减轻还款压力,提高贷款的回收率。因此,为学生贷款提供渐增还款方式是
一种比较理想的选择。
按收入比例还款方式的基本特点是当学生毕业后年收入达到一定水平
时,按年收入的一定比例来确定还款额度,借款时还不能确定具体的还款期
42
5结论与对策
限,或者说还款期限要根据未来收入情况来确定,每一期的还款数额也不是
固定的,还款多少要依借款人收入的多少而定。但由于按收入比例还款对低
收入借款人没有优惠、操作程序过于复杂等原因,约翰斯通教授认为收入比
例还款方式并不适合发展中国家15。
目前我国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方式单一,应该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还款
方式,让借款学生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加以选择,渐增还款方式比较适合中
国目前大学生就业困难、起薪不高的具体情况。
5.2设立专门的助学贷款辅助机构
由于我国当前对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不够、银行对拖欠贷款的学生进行
追债的成本过高、尚未建立起覆盖全国的信用体系和各个银行信用体系不统
一等原因,本文认为,应该通过设立专门的助学贷款辅助机构来加以解决以
上问题。(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咨询、建立覆盖全国的学生个人信息系统)
5.2。1加强高校对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
由于许多高校对开展国家助学贷款的认识不足,误认为开展国家助学贷
款是经办银行与学生之间的事情,学校只是充当介绍和见证的角色,所以高
等学校的作用没有很好地发挥。本文认为,高校设立专门的助学贷款管理机
构,该机构至少应该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在学生申请助学贷款的整个过程中,加强对学生进行助学贷款政
策、偿还方式、拖欠后果的宣传,保证学生对助学贷款政策、程序的完全知
情;
(2)学校应该严格按照助学贷款程序组织学生申请,审查学生的申请资
格,杜绝由别人替学生填写贷款申请和签名的情况。
15 D.Brace Johnstone,Cost.sharing and Equity in Higher Education:lmplicafio璐of Income Contingent
Loans。www/gse.buffalo.edu/org/Int Higher Ed Finance
我国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率低的经济学分析
5.2.2建立覆盖全国的学生个人信息管理机构
建立学生个人信息管理机构,进而建立覆盖全国的信用体系,对提高我
国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率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学生个人信息管理机构至少应
该负责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从大学入学开始,收集学生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在学校、工
作单位、生源地址、助学贷款情况、信用等级等个人信息,并告知学生如个
人信息发生变化,主动来管理机构进行改动,这对减少银行追债成本、提高
银行对拖欠贷款的回收带来极大的便利;
(2)明确拖欠的定义,并进行拖欠预警提醒。我国在判断学生是否拖欠
助学贷款时,没有一个统一的时间标准,有的银行不问拖欠时间的长短,笼
统叫做拖欠,哪怕拖延一天还款也记入拖欠。学生贷款偿还拖欠(default)是
指除贷款偿还减免外,部分或全部本金(或本息)到期应收未收、被借贷者延期
偿还的现象,其主体是借贷人。一般来说,未按期还款要持续一段时间才能
称为拖欠。美国联邦政府规定,联邦政府担保的学生贷款,如果借款人未还
款期限超过270天,才能算做拖欠。我国也应该对学生是否发生拖欠的时间
段进行清晰的界定,并由学生个人信息管理机构在该时间段对学生进行预警
提醒。
5.3建立切实可行的、严厉的惩罚机制
前面模型推出,随着银行对学生违约惩罚力度b的提高,学生实际偿还
金额也会增加。而且对违约学生进行严厉的惩罚也是成功助学贷款政策的共
同特点之一。
有了前面合理的贷款偿还方式、学生对助学贷款政策的完全知情以及学
生个人信息管理机构的辅助,政府只要通过法律等手段建立一个切实可行的、
严厉的惩罚机制,是完全可以提高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率的。
对拖欠贷款的学生,由个人信息管理机构降低其信用等级,以学校为单
位将其姓名、身份证号及违约行为,定期由个人信息管理机构进行媒体公开
5结论与对策
曝光和网络的查询,并使其保持一段时间记录在案,学生以后的个人交易行
为都将受到影响,达到一次失信影响终生的社会监督效果。另外,必要时候,
可以诉诸法律,由法院强制执行,并由拖欠者负担审判费、律师费,加大其
违约成本。
我国的助学贷款政策的制定应该立足学生的需求,从学生的行为出发来考
虑,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助学贷款的还贷率,达到我国实施助学贷
款政策的目标。
5.4本文的不足之处
5.4.1模型中影响助学贷款还贷的因素不完全
模型中影响学生助学贷款还贷的因素有学生的收入、银行对拖欠学生的
惩罚力度、再投资收益率。现实中的情况是,除上面三种因素外,还有许多
其他的因素也会影响学生助学贷款还贷,比如贷款利率以及学生按时偿还助
学贷款可获得的好处等。
本文中的模型在建立学生的效用函数时,考虑到了学生按时偿还助学贷
款可获得的好处会影响学生的助学贷款还贷,遗憾的是,最后得出的结果中
没有这个因素,也就没办法再深入讨论下去了。
5.4.2贷款学生还贷与否的选择
本文假设贷款学生符合经济学中“理性经济入’’的假定,且跨时期选择
自己还贷的最优决策。而现实中的情况是,并不是所有的贷款学生都符合跨
时期选择模型。
由于宣传上的失误,许多高校学生还没有完全理解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许多学生把国家助学贷款当作免费的午餐。据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反映,个
别高校约有50%的学生是以无偿使用的心态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一些学生
甚至抱着不借白不借的念头。对这类贷款学生来说,只有加强对他们的诚信
教育。当然,也有一些学生把偿还助学贷款当做首要任务来抓,把毕业以后
45
我国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率低的经济学分析
的大部分收入首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虽然这两类贷款学生在所有贷款学生
的所占比重不大,但现实中确实是存在的。
总的来说,从贷款学生的行为入手,从学生还贷与否的跨时期选择出发,
对提高助学贷款还贷率是一个可以尝试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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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致谢
本学位论文是在导师李毅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在论文的选题、课题研
究及论文撰写、修改的全过程中,李毅老师倾注了大量的精力,没有李老师
的精心指导和严格要求,本人不可能取得今天的进步。在我二年半的硕士阶
段中,李老师不断鼓励我,并尽可能为我的学习和研究创造良好的条件,保
证了我的学业的顺利完成。李老师数学功底深厚,其严谨治学、孜孜不倦的
学术精神,使我受益颇多。李老师不仅是我的良师,亦是我的益友,生活上
也给了我很多的关怀,对我的个人成长产生巨大的影响。值此论文定稿之际,
谨致以深深的谢意和崇高的敬意!
在本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我的两位舍友蒋文明、刘勇也给予了很多的支
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谢过!还有西方经济学专业的另外18名同学,感谢你们!
最后,特别向我的父母和姐姐表示衷心的感谢。在我十几年漫长的求学
道路上,他们无私地给予我精神上的支持和生活上的关心,没有他们的支持
和鼓励,实在难以想象我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我国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率低的经济学分析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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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题目刊物或出版社排名情况备注
1. 《信息不对称与商业银行信《华商》独立发表
用分险管理》
《对FDI负面效应的思考及
2. 《财经界》第三作者
对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