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下一篇 »

# 4202开放条件下的金融监管研究

河北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开放条件下的金融监管研究
姓名:王薇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金融学
指导教师:康书生
20080501
摘要
摘要
随着2006年12月11日《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正式生效,作为我国金融业核心
领域的银行业在地域、业务种类、客户对象等各个方面对外资银行全面开放,标志着我
国加入WTO后五年保护期的结束。而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力的显著增强、对外
开放的逐步扩大,金融监管体现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金融全球化在促进世界经济发展
的同时还带来了巨大的风险,一方面,它加剧了金融体系固有的风险,另一方面,使金
融风险在各国之间迅速传播,从而加大了全球性金融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全球性的金融
风险构成了国际统一监管的现实基础,同时也使金融监管的危机导向特征更加明显。
开放条件下的金融监管在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监管方式、监管体制及监管范围等
方面都表现出与传统金融监管不同的特点。使得金融监管的范围更广,内容更加深入复
杂,金融监管所采用的方式也发生变化。而在开放条件下金融监管体制的选择则取决于
各国的金融市场结构、金融经营方式等内在因素和各国政治制度、文化传统和经济体制
等外生因素的共同作用。现行的监管模式以机构监管为主,但是由于功能性监管能够更
好的满足金融业发展的需要,越来越多的国家正在逐步向这一方向过渡。
对我国而言,我国在金融开放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果,但面对金融业的不断开放,
我国的金融业还要经历更多的挑战。一个是为规避金融监管而变革传统的管理制度所形
成的新的市场行为,即金融创新。金融创新在规避监管的同时增大了金融系统的不稳定
性,并且改变了金融系统运作的基础条件,导致金融监管主体的重叠与缺位并存。另一
个是混业经营的发展对金融监管产生了较大的冲击。金融机构经营界限的模糊,混业经
营的外资金融机构以其成熟多样的金融产品、先进的经营模式、丰富的管理经验给我国
金融市场带来巨大的影响,加之我国尚未建立起有效的制衡、协调机制,对混业经营特
别是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是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必须解决的重点和难点。
而面对这种情况,我国的金融监管应采取有效对策。一是要转变监管理念,有效控
制风险,从而提高监管水平;二是从法律法规体系重视金融监管,做到立法明晰、执法
准确,强化金融监管功能;三是适应变化形势,加强监管创新,变被动监管为主动监管;
四是根据形势需要,加强监管机构间的协调合作机制,这不仅是要求国内监管机构的合
作,同时还要加强国内与国际间监管机构的协调,从而适应金融全球化发展的要求。
关键词金融开放金融风险金融监管
Abstract
Abstract
With the December 1 1,2006,”the management of foreign banks”take effect,as the core
of China's financial industry in the geographic areas of banking,business types,the target
customers,and other aspects open to the foreign banks,which is marking the end of 5-year
protection period after China entry into the WTO.Along witll the constant development of
our economy,Our overall national strength has markedly increased,and gradually open to the
outside world,the fmancial supervision has been more and more important.Financial
globalization not only promotes the world economic development,but also brings great risks.
On one hand,it intensified the risks inherent in the financial system,on the other hand,the
financial risks spread rapidly among countries,thereby intensifying the possibility of global
financial crisis.Global financial risks posed a unified intemational supervision realistic basis,
as well as financial supervision and crisis-oriented features become more pronounced.
Under the open condition,the supervision of financial in regulatory targets,regulatory
contents,regulatory manners,regulatory systems and scopes take different characteristics
with the traditional financial supervision.The open of the financial industry makes the scope
of the financial supervision much wider,the content much deeper and more complex,and
financial supervision by the way,have also changed.While in the financial supervisory
system under the open condition depends on the internal factors,such as the structure of the
financial markets,financial management,and also the common role of exogenous factors,
such as the mode of political systems,cultural traditions and economic systems.The most of
the existing regulatory models is institutional supervision,but because of functional
supervision meet the needs of fmancial development better,more and more countries are
gradually transition to this direction.
For China,Our country achieved certain results in the process of financial liberalization,
but in face of the opening,China's financial industry will experience more challenges.One is
Financial Innovation,which is first used to avoid financial supervision.Financial Innovation
in regulation increase the instability of the financial system,change basic conditions of the
II
Abstract
operation of f'mancial system,then resulting the absence or overlap in financial supervision.
Another one is the development of mixed operations.The businesses has been more and more
vague,foreign institutions bring along with lots of mature products,and the of advanced
operation mode,full of the management experience,impact on China’S financial market,and
China have not yet established effective coordination mechanisms.The supervision to Mixed
Operation,particularly the foreign institutions,is the focus on solving the difficulties of
China’S financial supervision system.
In the face of such a situation,our country’S financial regulators should take effective
countermeasures.First,we must change 0111"concepts on supervision,t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risk,thereby enhancing the level of regulation.The second,improve the law
and regulation system of financial regulation,make it clear in enforcement,and strengthen
financial supervision functions.The tllird,adapt to the changing situations,strengthen
regulatory innovation,change passive to active regulatory supervision.The last,in
accordance with the needs of the situation.strengthen the coordination mechanism among
regulators,which not only requires domestic coordination,but also the intemational
coordination among regulatory agencies,thereby to meet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development of financial globalization.
Key words financial liberalization financial risk financial supervision
III
河北大学
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 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
的研究成果。尽我所知, 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
人已经发表或撰写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河北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
所使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
的说明并表示了致谢。
作者签名:囊趣日期:丝年—鱼月—L日
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
本人完全了解河北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学校有权保留并向国
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学校可以公布
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他复制手段保存论文。
本学位论文属于
1、保密口,在——年——月——日解密后适用本授权声明。
2、不保密口。
(请在以上相应方格内打“√")
保护知识产权声明
本人为申请河北大学学位所提交的题目为领醚绷金眺监蓬砰窍)
的学位论文,是我个人在导师(左易移Jb )指导并与导师合作下取得的研究成果,
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是在河北大学所提供的研究经费及导师的研究经费资助下
完成的。本人完全了解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保护知识产权所制定的各项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河北大学的相关规定。
本人声明如下:本论文的成果归河北大学所有,未经征得指导教师和河北大学的书
面同意和授权,本人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公开和传播科研成果和科研工作内容。如果违反
本声明,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声明人:瑶整日期:』丝吐月—扛日
1廿
作者签名: 盘兰鳖日期:
导师签名: 日期:
塑生年—厶三一日
2立年上月』LEt
引言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己I 吉
J I Cj
1、选题背景
金融业是经济的核心,维持金融业的稳定健康发展是保持经济社会快速高效运转的
基础,所以金融监管在金融领域乃至整个经济领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经过长时间的
探索和发展,中国的金融监管已形成了中国人民银行为管理机关,银监会、保监会、证
监会分别实行对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的监管工作的“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模式。
伴随着中国经济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贸易、服务等项目的全球一体化程度不断加深,
金融业的全面开放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至关重要的环节,如何使金融业的开放与贸易的
开放相辅相承,相互配合,共同促进中国经济的稳定快速发展亦成为研究的课题之一。
2001年12月11日,经过长达15年的艰苦谈判,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
为了使中国的金融业平稳的过渡到开放状态,我国曾针对不同行业的特点实行了时间长
短不一的保护性政策,其目的一是防止金融业的开放,外资的涌入给国内相对薄弱的金
融业带来过大的冲击,如果开放的过于突然会使一直受政策保护的国内金融出现大的波
动甚至带来风险;二是在外资全面进入国内市场、金融完全开放之前,完善国内金融市
场,提高金融机构的竞争力,缩短国内与国外先进金融业的差距,争取在全面开放的时
候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不仅可以抵御外资进入带来的冲击,同时可以借助机遇,大
力开阔海外市场,使中国的金融业“走出去”。因此,在金融业正式全面开放前的一段
时期,也是中国金融业不断寻找差距,完善自我,大规模进行改革的时期。通过一段时
期的发展,中国的金融业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面对金融业的全面开放,单靠金融机构
凭自身实力提高抵御风险能力,金融市场不断完善以维持金融稳定是不现实的,在这种
情况下,金融监管要起到更加重要的作用。2006年12月11日01-资银行管理条例》正
式生效,作为我国金融业核心领域的银行业在地域、业务种类、客户对象等各个方面对
外资银行全面开放,标志着我国加入WTO后五年保护期的结束。随着国际间经济贸易交
流的不断扩大与深化,中国金融业面临着强大的外部冲击,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
的大举进驻,利率、汇率的变动,中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的合作与竞争,金融创新,
河北人鼍‘:纤济。7:硕十’j::伊论文
以及金融业之间的业务界限模糊化、混业经营等等,从各个方面给金融稳定带来了很大
的风险,给我国的金融安全问题带来新的挑战,为开放条件下的金融监管带来了巨大的
考验,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为完善发展我国金融监管提供了一个有利机遇。在
这种形势下,金融监管不仅要面对更广泛的监管对象、更深入的监管内容,同时需要加
强各监管机构之间的配合协调合作,以面对形式越来越多样的金融业务和创新j因此,
在金融开放的条件下,一方面要掌握好开放的次序、程度,提高国内金融机构的自身实
力、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要针对金融开放加强对金融业的监管,从金融业开放所带来
的各个角度加强金融监管的力度,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模式,
既能维护金融业的稳定发展,同时可以促进金融机构之间的良性竞争,推动经济健康发
展。因此,本文将通过对金融开放及其对金融业、金融监管带来的挑战的全面分析,得
出我国金融监管所应采取的措施,以保证经济社会稳定、健康、高速发展。
2、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金融监管的理论基础是金融市场的不完全性,认为市场机制不是万能的,存在着自
身无法克服的缺陷,比如公共性、负外部性、有悖于自由竞争的垄断特性,以及信息的
不完备、不对称性等等,为了弥补这些不可忽视的市场缺陷,除了完善市场制度外,政
府的管制也是不可或缺的,这就为金融监管提供了必要性。但是,目前的金融监管仅注
意到了金融体系对整个经济的特殊影响,忽略了对金融活动本身的特性和金融体系的运
行规律的研究,使得金融监管理论无法向深入发展,从而导致金融监管理论总是处在促
进经济发展和维持金融稳定的两难境地。而且传统的金融监管理论是以国外成熟发达的
市场经济为研究背景的,缺乏普遍性,特别是对于当前面临金融开放新挑战的金融监管
形势缺乏完备的理论分析。
应对新形势,金融监管理论应站在新的高度。新巴塞尔协议比较集中的体现了金融
监管理念上的转变:强调内部监管的激励相容措施,银行健全的治理结构是金融监管的
必备基础,自我监管、市场约束及外部监管的共同作用等。现代金融监管理论基础的确
立应从金融工具、金融市场、金融体系的构成与运作方式及金融风险等内在的特殊性及
本质着手,并充分考虑所处的宏观经济背景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提高金融监管理论的先
验性、事先性和灵活性,改变现行金融监管体制的事后监管模式。就中国目前的特点来
2
引言
看,对金融监管理论的研究应着重于金融开放条件下的监管研究。本文将从理论上对这
一问题进行阐述。
(2)现实意义
由于受到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论影响,许多发展中国家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
不断的取消金融压抑,并通过金融深化来达到金融自由化的目标,而过度的开放是产生
金融危机的根源。20世纪80年代的金融自由化带给发展中国家的最深刻教训就是忽视
了金融部门的审慎监督与管制。金融自由化使得原有的金融抑制性的管制措施逐渐被抛
弃和修正,但是没有及时建立能够对银行行为进行有效监管的法律环境,从而引发了频
繁而严重的金融体系危机和动荡。通过惨痛的教训,发展中国家逐步认识到,金融自由
化不是简单的放弃政府管制,而是改变政府管制的方式与手段,同时,金融自由化并不
是要抛弃所有必需的金融规则,而仅仅是妨碍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的金融抑制政策。
金融自由化浪潮对各国的金融监管产生了重大的影响。金融开放在促进经济发展方
面起到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对现有的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一国的金融体系越来越
容易受到国际金融因素的干扰。金融开放,或者说金融全球化,一方面要求放松金融管
制,另一方面又要求加强金融监管,二者貌似矛盾,但在实际上经济全球化不但没有否
定金融监管的基础,相反强化了其现实性和必要性,金融监管非但不能削弱,反而需要
更加强化。不仅如此,由于各国经济溢出效应的存在,宏观经济政策的国际协调就显得
尤为重要,这就需要各国在加强国内监管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国际金融监管的协调工作。
正是由于全球化对金融监管的冲击,各国政府开始对金融监管方式进行调整。
3、国内外理论研究及实践成果
随着金融开放步伐的不断加快,金融自由化的不断深入,国内和国外的学者对金融
开放及金融监管做出了许多探索。国内的学者如陈伟光,邵学言(2003)认为金融开放
条件下所带来的金融运行机制的变化导致了国际金融监管体制向独立监管和统一监管
变化的双重趋势,并通过对统一监管和多边监管体制、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分离和合一
的监管体制的比较分析,得出了有效合理的监管体制的选择依赖于成本与效益的比较、
金融结构的现状和发展等关键因素,并为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金融监管体制构建提出了
政策建议。孙迎芬认为我国的金融监管除受金融开放的影响外,还受旧体制的影响,改
善监管现状,必须借鉴国际社会金融监管的经验,按照世贸组织的要求,完善金融监管措
3
河北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何论文
施,加大金融监管力度,提高金融监管效率,以保证金融业安全、稳健、高效、有序地发
展。徐艳(2001)认为保证金融监管有效性的关键是金融监管目标的正确选择和监管的
重点与难点把握。同时金融监管的目标以及监管的侧重点和难点会随着金融开放的程度
而发生变化,这就需要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强调理智的监管行为。尹鹏威(2006)认为:
注重金融安全与金融监管,要不断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与法律体系以及金融机构的内部控
制体系,同时还要加强金融行业协会建设,以促使监管机制的有效发挥。
国际上的金融业开放时间较早,但也经历了金融监管在金融开放条件下的探索过
程,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监管模式,其丰富的实践能给我们带来有益的启示。比如新加坡
金融管理局在1997-2001年6月金融业开放第一阶段,将新加坡外国资本的银行划分为
特许全面银行、一般全面银行、限制性银行、特许离岸银行和一般离岸银行等5个类别,
并对他们的业务范围和经营活动做出明确的限制。在2001年6月开始的第二阶段金融
业开放中,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不再将银行区分为全面银行、限制银行和离岸银行等类别,
而是只按零售银行和批发银行两个类别核发营业执照,但是依然对两类银行的业务活动
分别做出明确的限制。金融市场非常成熟的芬兰实施三级预防性监管制度,即把监管的
责任由被监管的公司、市场和国家监管部门共同分担。三位一体的监管制度旨在尽早地
察觉到金融市场和被监管公司的问题和面临的风险,并据此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
二、研究框架安排
本文分四部分对开放条件下的金融监管进行深入的探讨。首先,从金融监管的理论
入手,通过对金融监管的发展过程分析监管的特点和发展趋势,从理论和现实两个方面
强调金融监管的重要地位。特别是随着金融改革不断深化,金融开放进程进一步加快,
国际监管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并从理论上证实了集中统一监管能够增强监管水平,提高
监管效率。在监管体制选择方面,为了适应混业经营的发展,世界金融市场上已逐步实
行混业监管模式,通过对机构型监管与功能型监管的分析与对比,指出金融监管的发展
方向是逐步向功能型监管转变,以业务种类而不是机构种类进行监管,防止出现金融监
管的重复与缺位。随后,通过对开放条件下金融监管的新特点的分析,指出金融市场不
断开放给监管工作带来新的挑战。金融开放给金融监管从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监管方
式、监管体制以及监管范围等多方面都造成一定的冲击,如何适应开放环境,提高监管
水平,成为当务之急。之后,结合分析中国金融市场的开放步骤与现状,研究中国金融
4
引言
市场所面临的多种风险。最主要的是金融创新和混业经营之实应如何加强防范,电子商
务、网络银行的快速发展提高了资金的运用效率,同时也加大了监管的难度,而在分业
经营体制下的跨行业服务的出现,以及金融控股公司的建立,都对我国金融监管提出更
高要求。最后,通过对金融监管发展及影响因素的全面分析,提出加强金融监管的一系
列措施。包括要针对当前的国际金融环境和国内经济形势,积极转变和提高监管理念,
强化风险性监管,并从多方面切实提高监管水平;从立法和执法角度加强金融监管的法
律体系,完善法律架构;以创新的精神发展金融监管,从目标、主题、客体、方法和范
围各个方面强化创新意识,积极应对金融创新;要加强监管合作与协调,机构协调方面,
不仅要加强国内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而且要加强联系,积极与国外监管机构相协调,
同时,虽然各监管机构已独立于中国人民银行对监管对象实行分别监管,但是人民银行
作为“最后贷款人"与货币政策制定者的角色不容忽视,应加强人民银行在对金融业整
体监管中所发挥的作用,从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方面加强配合。在业务协调方面,针对不
同的业务类型,充分利用监管资源,提高整体监管水平,防范风险。另外,在监管当局
监管之外,还要重视金融机构自身的监管以及社会外部监管的作用,调动金融机构自身
监管的积极性,优化金融环境,彻底提升监管质量。
三、研究重点及创新点
本文结合金融监管的理论及实践成果,对金融开放下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认为我
国金融开放程度正在不断加深,金融自由化水平正在不断提高,给金融监管带来的考验
不断加大,特别是在全球经济交易的广泛融合,金融市场的逐步放开的条件下,金融创
新和混业经营给我国的金融监管带来巨大的挑战,本文将对二者进行详细论述。但是,
尽管金融开放使得我国所处金融环境的风险不断加大,金融开放仍是不可逆转的潮流,
开放给我国带来的效益也是显而易见,我国应通过借鉴国际经验结合不断完善自身监管
能力,控制金融风险,把握发展机遇,借助金融开放促进经济的稳健运行。
本文将通过分析,着重强调“一行三会"之间协调的重要性,特别是在金融业全面
开放的环境下,分业监管的弊端更加深刻的暴露出来,应加强对金融业整体的有效监管,
防止分业监管可能出现的监管死角或监管重叠;与此同时,加强国际间金融监管合作,
同国际金融监管接轨,尽可能减少强大外部冲击给中国金融业带来的风险。
河北大学经济学硕十学何论文
1.1金融监管理论
第1章金融监管理论综述
1.1.1金融监管的重要性
监管的经济学含义就是依据一定规则对构成特定社会的个人和经济主体的活动进
行限制的一种经济行为。金融监管则是指为了维护金融业的合法、稳健运行,实现公平
竞争,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国
家金融监管机关依据国家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对金融业以及从事金融活
动者或干预正当金融活动者所实施的监督和管理。其主要是指管理当局对各金融机构的
市场准入、市场经营流程和市场退出法律和货币政策实施严格管理,通过行政手段严格
控制各金融机构设置和其资金营运的方式、方向、结构,甚至严格规定金融业人员的法
律资格。
金融监管的产生是为了抑制金融界产生的或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其发展亦是随着
金融环境的不断复杂化而趋于完善,逐步从迟于风险产生的被动监管向防止出现风险的
预防性监管演变。在现代金融社会中,金融监管的重要性更是不容忽视。
1、弥补金融市场失灵。市场失灵是市场机制在一定场合下会导致资源不适当配置,
即导致无效率的一种状况,是自由的市场均衡背离帕累托最优的一种情况。导致资源无
法得到最有配置即市场失灵的原因有四点:市场垄断、非对称信息、商品的外部性、公
共物品的存在。当市场失灵出现,为了维护金融环境的稳定,保证金融活动的正常进行,
防止出现金融危机,必须有一个外部的力量对金融市场失灵进行纠正,这种外部力量就
是对金融市场的监管。
2、防止出现道德风险。道德风险的经济哲学概念是指“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
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的同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在金融行业中是指由于制度性或
其他变化而引发的金融部门行为变化及产生的副作用。金融机构在进行经济活动时会与
存款人、贷款人及上级部门产生一系列的委托代理关系,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可能产生道
德风险,从而出现损害存款人、贷款人利益的行为,或者在实际操作中产生与上级管理
部门目标不一致的行为,加大了管理的难度和金融系统的不稳定性。但在受监管的金融
6
第1章金融监管理论综述
体系下,个人和企业会认为政府会确保金融机构安全,较少考虑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
由此可见,作为公共产品的金融监管降低了金融市场运营成本,维持正常的金融秩序,
增强了公众对金融机构的信心,保护了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利益,而这正是金融监管的重
要目标之一。
3、应对信用创造带来的负面影响。金融业最显著的特点之一就是具有信用创造功
能,通过经营货币这种特殊商品,通过乘数效应进行信用创造,与此同时,金融机构在
产品和服务上的创新也是一种信用创造。信用创造既为金融业的发展降低了成本,增加
了动力,同时也给金融业带来不可忽视的支付风险。若不加以监督管理,在信用放大的
作用下,金融业的支付风险可能会使整个金融系统陷入支付危机,从而产生一系列连锁
反应,并导致金融危机的爆发,危及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最终导致金融系统的
崩溃。
4、促进金融机构之间的公平竞争。良好的金融市场需要的是符合市场规律的正常、
有序、公平竞争,它可以增强金融市场的活力,促进金融发展。相反,金融机构之间的
无序竞争必然会带来金融秩序的混乱,金融市场的动荡,影响整个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
各国金融监管当局都在积极寻求一个公平、高效、有序、适度的竞争环境,既能保持银
行经营活力,使公众获取廉价货币和优质服务,又不会引起银行业经营常失败而破产,
引发经济震动。而金融监管可以对金融机构进行一系列外部约束,从而使其在平等的条
件下开展竞争,维护金融秩序,稳定金融市场,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
5、保证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顺利实施。自2003年银监局成立以来,中国的制定货
币政策职能与执行金融监管职能分离开来,分别由不同机构执行,但货币政策与金融监
管仍有密不可分的联系。货币政策是中央银行调控经济的主要手段,也是对经济社会的
一项重要管理手段。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必须以金融业为中介,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是
货币政策执行的必要前提,是货币政策准确传导的基础。因此金融监管要有利于保证货
币政策的顺利执行,有利于银行业对中央银行调节手段的及时准确传导和执行。
6、开放条件下的金融风险管理。金融的对外开放使金融自由化、市场化变成了国
际范畴,也使金融风险成为国际范畴。在金融全球化的同时,金融风险也同样一体化了,
不仅扩大了传统的金融风险,又增加了新的风险因素。经济一体化使资本的流动逐渐脱
离实体经济的运行,。虚拟经济影响加大,导致资本大规模无序流动,蕴藏着引发金融危
7
河北大学经济学硕十’≯何论文
机的风险。且加剧了信息的恶性循环和不对称性,削弱了各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降低
了各国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一国经济和金融形势的不稳定,该国国内的金融危机会
迅速传播至国际金融市场,如何加强金融监管,特别是国际金融监管成为亟待解决的问
题之一o.
1.1.2金融监管的理论依据
l、传统金融监管理论依据
由金融监管的重要性可以看出,传统金融监管的理论基础是金融市场的不完全性,
即金融市场的失灵导致政府有必要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进行外部监管。而市场失灵的
四个主要原因,市场垄断、非对称信息、商品的外部性、公共物品的存在,则是金融监
管产生发展的理论依据。
(1)市场垄断。金融机构的特殊性决定了金融行业势必不同于其他行业,自由竞
争理论并不完全适用于金融业。原因有二:一是规模经济特点使金融机构的发展逐渐由
自由竞争向集中垄断自然过渡,给金融机构带来垄断利益的同时对效率和消费者福利带
来损失,亦会产生经济与政治上的其他不良影响;二是金融机构在整个社会经济中的特
殊地位使得它不能与其他行业一样进行自由竞争,从而达到优胜劣汰,虽然竞争可以提
高各个金融机构的活力,但激烈的同业竞争甚至个别金融机构的倒闭会引发金融系统的
不稳定,进而危及整个经济体系。因此,金融监管正是要在保持金融体系高效率运作的
同时,还要维护整个经济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安全。
(2)非对称信息。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强调市场机制的重要性,但是它们
都是建立在信息对称的假设基础上。现实中,信息的不完备和不对称是普遍存在的现象,
它加大了市场运作的成本和风险。由于信息的庞杂性使得金融机构很难做到真正意义上
的信息对称,且需要付出高昂的成本。为了提高金融系统效率,政府及监管当局有责任
采取措施,提供信息的搜集和整理服务,减少金融系统中的信息不对称和信息不完备现
象。
(3)负外部性。负外部性是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而造成
外部不经济的人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金融体系的负外部性效应表现在金融机构的倒闭
及连锁反应将通过货币信用紧缩破坏经济增长基础,从而对经济社会产生不利影响。且
通过市场手段无法自发消除这种负的外部性,因此只能由一种来源于市场以外的力量进
8
第1苹金融I监管理论综述
行限制管理。
(4)公共物品性质。金融体系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其不可忽视的公共产品特性。社
会公众可以无偿享用良好的金融体系所带来的利益,其生产成本不会随受用范围的变化
而变化。正是这种特性要求政府通过外部监管保持金融体系的健康稳定。
2、现代金融监管理论依据
现代金融监管的代表性理论是金融监管国际化理论。金融监管国际化是指一国金融
机构在开展涉外业务的基础上实行跨国经营,在业务和机构两个方面跨越国界成为跨国
金融机构的过程和状态。金融监管包括国别监管和国际监管两部分内容。对跨国银行而
言,传统的国别监管包括两部分:其一是东道国对外国银行设立在其境内分支机构的监
管,其二是本国对其银行在海外设立的分支机构的监管。对于本国监管者来说,跨国银
行的海外分支机构的业务处于其他主权国家的领土上,受他国主权的限制,本国不可能
对其跨国银行在全球范围内的经营进行监管。而对于东道国监管者来说虽然能依法对跨
国银行的整体运营状况进行监管,但仍无法对跨国银行的整体经营状况深入了解。因此,
不论是对本国监管者或是东道国监管者,单独的国别监管都无法满足金融业国际化对监
管的要求。为了维护国际金融业的稳定,防范单独国家的金融风险及有可能引起的全球
性风险,各监管者不能仅从本国利益出发,也要考虑他国利益,在监管跨国银行方面进
行全方位的合作。
假设在给定的监管目标下,监管者可能运用不同的监管工具,或运用这些工具的某
些优化组合,它们有助于降低银行的倒闭风险,或降低银行外部拯救的预期成本,但是
银行希望减轻监管,这些工具的组合并不被银行所喜欢。我们现假设有两个对称的国家
i和j,分别采用一系列工具对其银行业实行监管,监管者为了达到特定的监管目标而
将不同的监管工具进行优化组合,两个国家的工具集合分别称为k,和k』(O<k<1),一
国银行的利润(H)即取决于由本国监管者施加的监管水平,也取决于施加在j国的
外国竞争者上的监管水平,表示为:兀,(砖,七,)
银行不喜欢的监管标准的强制实施可表示为:
—ar—i'i(k,一,kj)7r<o, 8k:
型(生:丛万>o
akj
9
河北人’≯经济。≯硕十学何论文
表达式(1)说明,本国监管机构的监管标准越高,银行利润越低,而当他的竞争
者或至少某些对手受到的监管更严格时,银行的利润越高。
而监管者关注的是银行的安全和稳健,银行的稳定由函数F‘(t,kI)来表示,在低
监管水平时,,是t和七,的增函数,但当墨和七,接近1时,它是减函数。
监管者在某种程度上还关心银行股东利益,这通过假设他们关心银行赢利性来表
示。假设监管者给予银行利润的权重为口,给予稳定函数的权重为1-a。监管效率表
示为U‘=a兀。+(1一a)F。
各国独立监管的情况下,监管者有能力为在该国注册的银行设定监管规则,并只能
控制忽。此时i国监管者的最大化问题maxU。的解决条件为:
a塑【生:盟+(1刊型生:型:o (2)
ak?
、。
ak?
同理,j国监管者最大化的条件为:
a呈卫:(生:业f1一a)竺堡丛:o (3)
aki
、’
ak,
由于两国之间的监管是一种相互影响的博弈关系,所以要达到整个体系监管效率最
高,必须同时满足表达式(2)和(3)。此时的解为(砰,巧),在国家是对称的前提下,
当向=七,时存在二者的均衡。.
在中央监管者的条件下,监管者可以对系统内的所有银行制定标准,即监管者可以
设定t和k,。而中央监管者的目标函数是各国独立监管者目标函数的加总,假设中央监
管者对两个国家所选择的监管水平相同,即对利润和监管受益的比例相同,那么统一监
管者的监管目标即为:
u(K)=a(兀‘(K)+n’(K))+(1一口)(F。(K)+F。(K)),其中K=(砖,屯), (4)
满足表达式(4)的最大化条件为:
a—an—(K)+(1一a1型:o 8K 、。8K
10
(5)
第1章金融监管理论综述
这一问题的解产生一个统一监管标准k‘。
我们来比较两种监管模式的监管效果,将(砰,巧)带入表达式(5)中加以整理,可
以得出:
[a可arI'(K)∞叫掣+a掣∞叫鬻]
+[a掣∞叫掣+口掣∞叫掣]-o ㈤
在表达式(6)中,第一部分等于各国独立监管最大化条件,几项之和为零,第二
部分中各项均为大于零的数,所以加和之后也大于零。这说明,为了能使各国独立监管
达到最大效率的条件(砰,k:),并使统一监管达到最大监管效用,满足表达式(5)的条
件,必须要有高于f砰,k:)的监管水平。结果表明,各国独立的竞争性的金融监管机构
相对于统一监管的中央监管者,会出现较低标准的监管,或监管不足,而国际金融监管
可以大大提高整体监管效率和标准,为实施国际金融监管提供了充分的理论依据。
1.1.3金融监管理论的发展
金融监管的发展以20世纪30年代爆发的全球经济大危机及其引发的全球金融体系
崩溃为分水岭。大危机之前的金融监管并不健全,尽管中央银行制度的建立被认为是现
代金融监管的起点,但是在20世纪初以前,人们坚信“看不见的手"的力量和市场机
制的完美性,推崇放任自流的经济政策。此时的监管理论主要集中在货币监管和防止银
行挤提方面,金融监管尊重市场选择的结果,强调自律,对于市场准入、业务范围等方
面限制较少。直到20世纪30年代大危机的爆发,揭示出金融市场具有很强的不完全性,
“看不见的手”的理论地位发生动摇,金融监管的手段和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现代金融
监管理论逐渐发展,许多现代意义上的金融监管措施均是在这场大危机之后发展起来
的,存款保险制度亦在此次危机中正式诞生。受大危机及其引发的金融体系崩溃影响,
此阶段金融监管的目标以安全性为首,以防止金融系统崩溃对宏观经济的冲击,加强对
金融机构具体经营行为的干预成为金融监管的主要内容,而政府通过立法进行直接干预
11
河北大学经济学硕十学位论文
和控制则成为此阶段监管的主要手段。
在随后的发展中,金融监管一直在寻求效率和安全的最佳结合,其发展也遵循“自
由一管制一自由”的螺旋形发展形式。在20世纪70年代,金融管制充分发挥了稳定金
融市场的作用,由于金融自由化理论的推出,金融管制对金融机构经营和发展的束缚成
为银行业迫切想要挣脱的枷锁,金融机构追求效率和效益目标就超越了安全性目标。但
金融自由化理论并不是对政府金融监管的全面否定和摒弃,而是要求金融监管做出适合
于效率要求的调整。著名的《巴塞尔协议》就是在这期间诞生的,强调对银行经营风险
的控制,保证银行谨慎经营,并防止个别风险演变成系统风险,维护整个金融系统安全。
而在20世纪90年代,一系列区域性金融危机相继爆发,特别是1997年爆发的亚洲金
融危机,迫使人们重新开始关注金融体系的安全性问题,促使金融监管理论向金融行业
的效率和金融系统的安全相协调的方向转换。
随着经济开放程度的日益加深,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开放条件下对金
鼬⋯啮⋯簪/的⋯勰⋯窈-击j%了企融鲡协丽窑的拓谭骊.对路闻金融汪云h的冈晗瞒蒋和昭闱协调峪_ ●—u⋯⋯⋯,⋯⋯⋯●~’ _⋯—u⋯_⋯⋯·’'’ '⋯,’o⋯’· v’ 7'—一
管也成为当今金融监管理论研究的新重点。
1.2金融监管体制选择
1.2.1金融监管体制建立的理论基础
金融监管体制,即金融监管组织结构或金融监管制度结构。虽然金融监管体制的确
立是通过一国的金融立法来完成,但其最终确立仍依存于一国内在的经济条件和外在的
经济环境。
1、金融监管体制应有助于实现监管目标。金融监管的目标是金融监管理论和金融
监管实践的核心问题。对监管目标的认识直接决定或影响金融监管理论的发展方向,也
主导着具体监管体制和政策的建立和实施。同样,金融监管理论和实践的经验教训也相
应促使监管目标发生变化。20世纪70年代以来,监管目标逐渐由单纯的防范风险向安
全和效率的协调方向演变,各国的监管体制选择也要适应监管目标提出的新要求。
2、金融监管体制应符合效率性要求。金融监管作为一种经济活动要兼顾监管成本
和监管效率,金融监管的制度结构对监管有效性、监管的直接或间接成本都有直接的影
响。好的监管体制要在保证目标实现的基础上尽量降低监管成本,既避免监管漏洞又防
止重复监管。
12
第1章金融!}在符珲论综述
3、金融监管体制应协调国家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随着经济的发展,货币政策
与金融监管之间的职能有所分离,但二者之间的联系仍十分密切:一是二者拥有一致的
政策目标,即保护金融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二是在政策措施上的具有协调性,即货币
政策的有效实施要以稳健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环境作条件,而审慎的金融监管又要以
一定的宏观经济政策为背景;三是对象一致,信息共享,二者面临着共同的金融机构和
金融市场,可以方便进行信息共享。由此可见,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的协调是确保一国
经济平稳发展的必要条件。
4、监管体制设立的标准。金融监管结构体制可根据三个不同的标准设立①:一是以
金融机构的特点划分,而不论其从事何种业务;二是以金融机构的业务功能划分,而不
论其是哪种金融机构;三是以监管目标为依据划分。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开放的
日渐深入,推动金融监管组织结构不断发展,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转变,即从分业监管相
混业监管转变,从机构型监管向功能型监管转变,从单向监管向全面监管转变,从封闭
性监管向开放性监管转变。
从金融监管实际来看,各国对监管模式的制度选择都是根据自己的国情做出安排,
而不是单纯的分业经营对应分业监管,混业经营对应混业监管。但不论制度怎样安排,
各国金融监管的目标都是维护国家金融稳定运行,促进经济发展,从这点上讲,其目的
是一致的(参见表1)。
表1 23个国家(地区)的金融业经营体制和监管体制
. 监管机构
国家或地区经营方式
银行监管机构证券监管机构保险监管机构
保加利亚混业中央银行证券监管机构保险监管机构
土耳其分业银行监管署
泰国混业中央银行证券监管机构保险监管机构
厄瓜多尔混业中央银行证券监管机构保险监管机构
菲律宾混业中央银行证券监管机构保险监管机构
斯里兰卡分业中央银行证券监管机构保险监管机构
牙买加分业中央银行证券监管机构保险监管机构
埃及分业中央银行证券监管机构保险监管机构
加纳分业中央银行证券监管机构保险监管机构
伊朗分业中央银行证券监管机构保险监管机构
①Goodhart.Charles Philip Hamnan and David Llewellyn(1 998):Liliana Rojas.suarez,and Steven
Weisbrod.“The Rational for Regulation.’’in Financial Regulation:Why,How and Where Now?London:
Rout ledge.
13
河北大学经济学硕十学位论文
香港混业金融管理局证券监管机构保险监管机构
以色列混业中央银行证券监管机构保险监管机构
台湾混业中央银行证券监管机构保险监管机构
法国混业中央银行证券监管机构保险监管机构
加拿大混业金融机构监理署证券监管机构金融机构监理署
葡萄牙混业中央银行证券监管机构保险监管机构
瑞士混业联邦银行委员会联邦银行委员会内政部
芬兰混业银行和证券监管机构保险监管机构
秘鲁混业中央银行负责统一监管银行、证券和保险
韩国混业中央银行或FSA统一监管银行、证券和保险
匈牙利混业中央银行或FSA统一监管银行、证券和保险
英国混业中央银行或FSA统一监管银行、证券和保险
瑞典混业中央银行或FSA统一监管银行、证券和保险
资料来源:阎庆民.中国银行业监管问题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
1.2.2机构型监管
以金融机构的不同划分监管对象的监管模式即是机构型监管,一般将金融机构和金
融巾场按照银行、证券、保险划分为二个领域,分别设置专业的监菅机构进行益管,包
括审慎监管和业务监管,彼此的监管范围不交叉,某一类别监管主体无权干预其他类别
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参见图1)。
银行监管者
审慎jl;f管
银行
二二工
存款业务
证券业务
保险业务
证券监管者l l保险监管者
证券公司
存款业务
证券业务
保险业务
消耋曼篓,l鬯者保护I——
保险公司
存款业务
证券业务
保险业务
消费(投资)
者保护
图l典型的机构型监管模式’
当金融机构从事多种业务时,机构型监管便于监管者评价金融机构一系列产品的综
合风险,评估银行资本是否充足,是否能够支持所有的业务。机构型监管的主要优势有:
第一,尽管混业经营趋势日渐明显,金融业务逐渐趋于一体化,但是金融机构之间的差
异在很长时间内还将继续存在,不同机构之间在金融产品、业务性质中的不同性质不会
14
第1章会融l监管理论综述
立刻消失,以金融机构为对象的监管仍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第二,机构型监管目标明
确、责任清晰,可以避免综合监管可能产生的目标与责任之间的冲突,在同一监管机构
内达成目标与责任的统一。第三,可以避免对金融机构不必要的重复监管。
机构型监管可以充分发挥监管专业化分工的优势,但设立多个监管机构无疑会加大
成本,且增大各个监管主体之间的协调难度。
1.2.3功能型监管
按照美国前财政部长罗伯特·鲁宾(Robert Rubin)的提法,功能性监管就是“指
这样一个监管流程,一个给定的金融活动有同一个监管者进行监管,而不论这一活动由
谁从事”。功能性监管的出现是为了适应不断发展的金融自由化趋势,金融监管趋于集
中统一,以加强监管协调,提高监管效率(参见图2)。
图2典型的功能型监管模式
相对于机构型监管,功能性监管具有以下优势:
第一,适应金融业发展新形势对金融监管的要求。混业经营、金融开放使跨行业的
金融创新产品层出不穷,而传统的监管体制对存在交叉现象的金融创新产品缺乏科学的
标准和权威部门,在实际监管中可能出现监管重复或监管真空现象,影响监管的效率和
效果。而功能性监管会通过分析金融创新产品的功能特征来确定监管归属,对金融活动
实行高效监管,从而适应金融业的发展趋势。
第二,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积聚。金融行业之间的相互融合,跨行业金融产品的日益
增多,使得金融风险不仅局限于个别行业内部,而是通过业务交叉危机整个金融业。传
统的监管体制只注重本行业内部,缺乏协调,难以对金融业整体风险准确把握。而功能
河北大学经济’≯硕十学何论文
型监管强调的是跨产品、跨行业、跨市场的监管,关注行业风险的同时也关注市场风险,
从而有利于维护金融业的安全。
第三,有利于促进金融创新。金融创新的产生是为了规避金融监管,而面对金融创
新,传统的金融监管无法对跨行业的金融创新进行有效监管,只能采取手段来限制金融
创新,使得监管体制不能发挥出为经济发展保障良好金融环境的作用。而功能性监管可
以通过对金融创新产品的功能分类进而实施有效监管,将重点由限制创新转向完善监管
功能上,从而为金融创新提供宽松环境。
16
第2章开放条件下金融监管的特点
第2章开放条件下金融监管的一般特点
2.1监管对象的复杂化
2.1.1金融监管对象的变化
金融开放从两个方面对金融监管对象产生影响。一方面,在金融开放的过程中,外
资金融机构不断融入一国金融市场,参与一国金融活动,致使该国金融机构的数量增加,
金融机构的结构也发生相应变化,这样不仅会增加新的监管对象,而且会改变原有监管
对象的经营行为。与此同时,外资金融机构的进驻带来了新的竞争,迫使国内原有的金
融机构加快金融创新,不断推出新工具,开展新业务以增强竞争力,使得其经营行为发
生变化。
此外,金融开放在请进外资金融机构的同时还积极推进国内金融机构的向外扩展,
面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拓展业务,跨国银行的全球性发展很好的体现了这一点。另外,现
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银行也逐渐虚拟化,传统意义上的银行正在向网络银行转化,网
络银行的监管也称为当前金融监管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2.1.2跨国银行的监管
跨国银行是金融开放的产物,它的业务经营不再局限于某一国或某一地区,而是在
全球范围内经营。跨国银行的特点是规模巨大,分支网点遍布全球,其资产、管理和人
员的分配都呈现国际化趋势。这就出现了监管和经营不匹配的问题,跨国银行的东道国
出于主权原则,无权对该分支实施控制,母国由于很难及时获取信息,必然影响监管效
率,说明无论是母国还是东道国都无法以自身的力量实现对跨国银行的整体控制。同时,
实行监管和规避监管始终是处于不断博弈的过程中,母国和东道国不同的监管内容和监
管侧重,很容易使得跨国银行利用这一差异规避监管。为了保证双方的利益,就要求加
强协作监管,实现对跨国银行的全球性监管。巴林银行倒闭案很好的揭示了跨国银行所
面临的风险,同时说明了对跨国银行联合监管的必要性。
2.1.3网络银行的监管
网络银行的出现是20世纪银行业出现的标志性的变革,在为客户提供便捷服务的
17
河北大学经济学硕}学位论文
同时,其面临的风险也显现出极大的特殊性,传统的金融监管难以完全适应其发展,面
临着诸多挑战。首先,网络银行的发展使传统监管体制失当。网络银行的发展使传统银
行业的经营理念发生变化,由单纯的存、放、结业务发展为向客户提供存贷款、汇兑支
付、购买保险、买卖有价证券等多领域金融服务转变。不同金融机构在网络银行业务上
相互交叉,业务类型难以有效划分,在多主体监管的模式下,容易出现监管重复或监管
真空的现象。同时,一些非金融机构通过网络涉足诸如短期电子商业信贷、中介支付、
投资理财顾问等金融或准金融业务,传统的金融监管客体已无法涵盖所有的金融服务提
供者,金融监管的范围应随之扩大。其次,网络银行的发展使传统监管标准失宜。网络
银行通过无纸化操作完成交易,交易过程无凭证可查且~般都设有密码,交易的瞬时性
以及电子数据修改的简便无痕都使得确认交易的过程变得复杂化,监管当局很难收集到
相关资料进行稽核审查,财务数据无法准确反应银行经营的真实状况,传统银行监管标
准很难完全适用于对网络银行的监管。再次,网络银行的发展使传统监管内容失误。监
管当局不但要参照传统的堕管标准对网终银行进行,冈,险些管:还要针对虚拟银彳亍的特殊
性进行技术安全和管理安全的监管。监管重点也由资产负债和流动性管理向交易安全性
和客户信息安全性方面转变。最后,网络银行的发展使传统监管原则失度。为保证市场
竞争的公平公正性,传统金融监管一般要求被监管者遵守同一规范和标准。但是由于网
络银行发展方向和阶段的差异性,强制执行某一规范会阻碍一些网络银行的发展,金融
监管应当适当注意对差异性的体现。
2.2金融监管内容的深层化
传统金融监管的内容着重于发行执照、审批业务、现场稽核和合规检查等,而开放
条件下的金融监管更加注重银行的投资人、经营者、员工和利益相关者之间协调机制的
建立。因此,强调对银行公司的治理是金融监管内容变化的主要特征。良好的银行公司
治理结构有利于银行确立经营目标,确定实现目标的途径,加速决策的执行,实施有效
监督,是单个金融机构和整个金融体系安全稳定的基本保障。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
《健全银行的公司治理》中明确强调:“没有稳健的公司治理,银行监管就不可能有效
发挥作用”。①
现代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市场型银行治理结构。这种类
①巴塞尔银行委员会:《健全银行的公司治理》1.引言第3条。
18
第2审开放条件F金融监管的特点
型与股权分散的产权结构相适应,高度分散的股权与债权使单个股东与债权人对银行的
监督和控制能力有限,因此必须借助于资本市场机制的投票、接管和兼并等股权流动形
式以及破产、清算等债权流动形式实现对银行的控制与监督。这种治理结构以美、英等
国为代表,其激励、监督、约束机制主要依靠外部市场进行。第二种是关系型银行治理
结构。关系型银行治理结构以内部人监督为主,是与相对集中的股权结构相适应的,由
大股东组成大董事会直接监督并约束经理层。以德、日为代表的关系型银行治理结构,
在法人持股或法人相互持股的股权结构下,对董事会或经理人员的监督机制是靠内部机
制来制衡的。第三种是国家型银行治理结构。国家高度控股的银行经营模式,主要是通
过国家选派银行的领导人进行经营管理,经营目标一般是为了国家服务。中、韩、法、
转轨国家的银行现在或以前采取过这种治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激励的方式主要是行
政升迁。
商业银行的资本结构的特点决定了其与一般公司治理结构目标的不同性。一般的公
司治理结构主要强调保护股东利益,而商业银行治理结构的目标是保护股东和存款人的
利益,保证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维护一国金融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尽管美英模式和
德日模式在具体表现形式上存在差异,但核心思想是一致的,即一个良好的商业银行治
理结构中最重要的是应该具有明晰的多元化产权结构。
2.3监管方式的间接化
传统的金融监管多采取计划性、行政性的直接监管方式来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金融
机构安全运行,这种监管只根据监管目标而不考虑金融机构的利益和发展,不利于金融
业务的开展与创新,且容易产生道德风险。开放条件下监管方式转变的突出特点是强调
激励相容,即金融监管在从监管目标出发的同时还应参照金融机构的经营目标,强调金
融机构的商业目标与监管机构的监管目标的一致和协调,将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和市场
约束纳入监管的范畴,并引导这两种力量来支持监管目标的实现。监管方式的这种转变
被称为“二阶监管”①。它代表着这样一种转变:从监管机构对监管规定做出外部规定,
转向更灵活的风险评估方式,即以银行自己采用的风险评估模型为基础进行风险评估。
监管方式从对资本充足率做出详细规定转变为对银行内部模型及其管理程序的有效性
①I·巴特雷、M·穆勒、R·斯图恩、S·维克斯.监管国家:英德金融监管体制比较.比较,
第10期
19
河北大学经济学硕十学何论文
和可靠性进行评估。
激励相容监管理念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监管机构的外部监管
约束、金融机构的自我约束以及通过信息披露引入市场约束,共同组成了巴塞尔新资本
协议的三大支柱。新资本协议还提供了不同的风险管理体系供金融机构选择,金融机构
资本金配备要求较少,相对应的风险管理体系难度更大,使其在市场竞争中更为主动。
较之旧巴塞尔协议所采用的单一的8%的资本充足率要求,新资本协议更好的协调了金融
机构的经营目标和监管机构的监管目标。金融机构在选择内部风险管理体系方面具有更
大的自主权和灵活性,监管机构也可以根据不同金融机构的不同特点来确定不同的监管
要求,提高监管效率。
2.4监管体制的综合化
金融开放之前,金融业有着明确的专业分工,金融机构及其业务功能相对确定统一,
此时的金融监管采取的是以机构为划分标准的机构型监管体制。金融开放之后,不同种
类金融机构业务臼益爻义,金融中介结构与功能的日益改变,以及金融系统运行的不断
变化,促使监管体制随之发生变化。一是随着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金融机构出于利润
最大化考虑不断向外扩展,一国作为母国和东道国需面对金融中介的多元化、国际化和
复杂化,中央银行同时作为货币政策的制定者和金融监管主体显得有些吃力。二是金融
开放促进了金融创新,而创新产品和服务往往具有综合性的功能特点,在旧的监管体制
下,难免出现监管真空或重叠。三是随着金融创新和信息技术发展使得交易费用和契约
转换成本大幅降低,不同金融机构之间业务界限逐渐模糊,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
横向并购甚至跨行业金融航母的出现,都对传统的监管体制提出挑战。四是开放条件下
金融中介活动具有国际化、全能化的特点,特别是跨国金融机构的发展,单个国家的金
融监管已无法有效对风险进行控制,迫切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制定统一的风险检测和控
制体系,提高有关国家兼容监管效率,保证全球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
金融监管体制的演变也经历了一个“合一分一合"的过程。初期的金融监管职能集中
在中央银行,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进程逐渐加快,金融监管主体又出现了
分散化、多元化的趋势,而近年来随着综合化经营的超级金融机构的出现,金融监管主
体又呈现出由分散向集中发展的趋势,只是不再集中于中央银行。
20
第2章开放条件下金融监管的特点
2.5监管范围的国际化
随着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全球化的快速发展,金融业务的跨国界交易和金融机构的跨
国界经营,金融风险在国家之间相互转移、相互扩散的趋势不断增强,加强金融监管的
国际合作和协调显得越来越重要,全球性的监管势在必行,也使得金融监管的范围要求
不断扩大。国际金融监管制度就目前的而言仍以各国规范为主,同时加强区域金融、经
济的合作。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全球性经济组织仍对世界经济的稳健发展起
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巴塞尔协议的制定实施,为国际监管提供了统一的监管标准。
从1975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对国外银行机构监管的原则》,到1997年发
布《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以及2004年6月发布的新巴塞尔协议,都体现出其对
银行业金融监管的准确把握,反映出其在全球统一监管中的重要作用。
2l
河北大学经济学硕十学位论文
第3章开放条件下中国金融监管面l临的挑战
3.1中国金融监管的发展及特点
3.1.1中国金融监管发展的三个阶段
金融监管是金融发展中的一个永恒的话题,是保证金融业安全运行、保持金融业合
理有序竞争、保证货币政策顺利实施、维护金融稳定的必不可少的条件。自1948年12
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开始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开始,中国的金融监管大致可分为三个阶
段:金融压抑下的金融监管,以央行为主的金融监管,分业制金融监管。
1、金融压抑下的金融监管。这一阶段是从1948年到1983年。1950年颁布的《中
央人民政府中国人民银行试行组织条例》规定:“在总行设立检查处,专门负责国家对
金融业的监督管理职能”。这一阶段的金融监管是通过在会计部门设置稽核机构来实现
阴。
这一时期经济发展的典型特点就是金融压抑,整个社会计经济资源配置方式和社会
经济运行调节方式都是通过计划实行的,价格机制不能发挥作用。整个经济的运行都是
依靠国家计划,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在这种经济高度集中于政府的计划经济体制下,金
融监管仅停留在检查计划执行情况上,并不是现代意义的金融监管。
2、以央行为主的金融监管。1983年至1992年期间为中国金融监管发展的第二阶
段。1983年9月17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
定》,明确规定了“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全国金融事业的国家机关",“中
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但此阶段的金融监管主要是依靠行政手段实行。
3、分业制金融监管。随着中国金融机构的不断增多,证券市场的发育、银行和保
险业的竞争,金融监管的重要性逐渐提高。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
宣布成立之后,中国人民银行继续负责证券机构的市场准入、机构变动、市场退出的等
方面的管理,而将对证券和期货市场的监管职能移交给了证券委和证监会。证券业以外
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仍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国人民银行法》颁布实施,以立法形式确立了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的地位,明确
其“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职责。
第3辛开放条仲F的中同金融监管
1998年,中国的金融监管总体组织框架进行了重大调整,银行、证券、保险业分
业经营、分业监管,撤销国务院证券委,并入证监会,保险业的监督管理职能交由保险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依旧负责对银行业的监管。在人民银行的内部组
织上,依据本币和外币业务、境内和境外业务、表内和表外业务、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控
制相结合的综合监管原则,设立了四个监管司,分别是银行监管一司、银行监管二司、
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和合作金融机构监管司,按照银行的产权性质对银行业进行监督
管理。
2003年4月2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中国人民银行不再承担
有关银行业监管职能。至此,我国建立了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分工明确、互相协调
的金融分工监管体制。
3.1.2中国金融监管发展的特点
中国金融业监管经历了几个阶段的发展,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金融监管组织体系
由集中于中国人民银行的集中监管格局演变为分业监管格局,由银监会、证监会、保监
会分别监管银行、证券、保险业;二是不断加强金融立法,由单纯的行政监管转变为依
法监管;三是对银行业的监管,由只进行合规性监管转变为合规性与风险性并重;四是
有对商业银行各级机构的分层次监管转变为法人监管;五是对银行的监管形式,由管监
合一转变为管监分离。
3.2中国金融市场开放与金融风险
3.2.1中国金融开放的原则及进程
2006年12月11日,《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开始生效,中国全面履行加入世贸组织
时关于对外开放银行业的承诺。而从1980年中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开始到2006年
的26年间,中国的金融开放可分为三个阶段:1980年至1993年的起步阶段,1994年
到2001年的波动成长阶段,2002年以后的高速成长阶段。
第一阶段:起步阶段。这一阶段银行业的开放并非为了银行业本身,其总体战略是
通过外资银行的进入,吸引外汇资金,改善对外资企业的金融服务,创造更好的投资环
境。标志性事件有:1980年,日本输出银行在北京设立代表处;1981年,香港的南洋
商业银行在深圳设立分行,成为首家在中国大陆设立分行的外资银行。1985年,《中华
河北大学经济学硕十学何论文
人民共和国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颁布,我国的对外开放仅限于
经济特区,而并非全国性、体系性的。本着不断适应经济金融发展需要、稳步推进银行
业对外开放的方针,中国银行业逐步扩大对外开放地域,由经济特区扩展到沿海城市和
中心城市。截至1993年底,外资银行在中国13个城市设立了76家营业性机构,经营
对外资企业和外国居民的外汇业务,资产总额达到89亿美元。
第二阶段:波动成长阶段。其特点是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展,外资银行在华
经营逐步法制化、规范化。外资银行在中国分布的地域逐渐扩大的同时,投资额也逐渐
加大。1994年,全面规范外资银行的第一部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
管理条例》颁布,规定了外资银行在华经营的业务准入标准、机构准入标准和一些基本
的监控标准,银行业对外开放地域进一步扩展到全国范围,.外资银行可以在中国所有城
市设立分支机构。1996年,《上海浦东外资金融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试点暂行管理办法》
颁布,逐步对外资银行开放了人民币业务。截至1997年底,在华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
达到175享?四年内增加了oq家?资产总额增长了3倍多: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外资银行在亚洲地区的发展趋于谨慎,在华机构布局
和业务拓展明显放缓,个别外资银行甚至退出了中国市场。1998年至2001年期间,在
华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仅净增了15家。面对这种状况,中国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
促进外资银行在华发展,如允许外资银行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批准深圳成为
继上海之后的第二个允许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试点城市;放宽外资银行经营人民
币业务地域限制,允许试点向周边地区扩展等等。
第三阶段:高速发展阶段。这一阶段的标志性事件就是2001年12月11日,中国
加入世贸组织。在五年过渡期内,中国认真履行承诺,有序推进银行业对外开放,在华
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从190家增加到312家,剔除机构合并等因素净增了122家。自加
入世贸组织之日起,向外资银行开放对所有客户的外汇业务;逐步扩大经营人民币业务
的地域,从试点逐步扩大到全国范围;并且,逐步扩大人民币业务客户对象,从外资企
业和外国人逐步扩大到中国企业和中国居民;逐步放松对外资银行在华经营的限制,取
消对外资银行在华经营的非审慎性限制;在承诺基础上逐步给予外资银行国民待遇等。
从金融资产份额的变化中可以看出,与世界主要经济体相比,中国金融资产所占份额尽
管依然较少,但年均增速却处于首位,这从一个方面也能反映出中国实行金融开放的成
第3章开放条件下的中国金融监管
果(参见表2)。
表2中国与世界主要经济体金融资产份额的变化(%)
1993 1996 1999 2003 1993—2003年均增速
美国36 37 40 37 8.6
欧洲27 29 28 31 9.9
日本23 19 18 15 4.0
中国3 3 3 4 14.5
其他11 12 11 12 8.4
资料来源:麦肯锡.118万亿美元的世界资本,2005(2)
2006年底,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步入新时期。新时期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必须坚
持四项基本原则:一是银行业对外开放必须符合国内经济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开放结构。
二是通过银行业对外开放促进和深化国内银行改革,促进公平竞争,实现互利共赢,提
高中国银行业整体竞争力。三是认真履行承诺,不断提高银行业对外开放水平。四是依
法审慎监管,维护银行体系稳健运行和国家金融安全。
3.2.2开放条件下的金融风险
金融体系无时无刻不存在着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国家风
险以及声誉风险等,而在开放条件下,金融系统的内在脆弱性表现的更加明显。第一,
金融的对外开放和金融监管放松,使金融自由化、市场化变成了国际范畴,也使金融风
险成为国际的范畴。金融全球化加大了金融风险的概率和强度,资本的大量无序流动大
大超出了经济运行和调整的需要,也超出了各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对经济和金融体系
进行协调与监管的能力。第二,金融开放使一国金融市场与国际市场的关系更为密切,
这样其他金融市场发生的冲击性事件会更容易的传播到本国市场,再借由金融市场中各
金融资产品种的相互关联性蔓延到其他资产市场,金融风险传播的速度和程度加大。第
三,金融开放与货币政策有一定的冲突性。在缺乏有效的全球性货币政策协调机制的条
件下,金融开放进程势必削弱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国际游资扰乱了东道国货币金融体系
的稳定性,减弱了一国通过货币政策实现内外平衡的效果。当大量资金涌入时,一国原
有的资金平衡被打破,产生通货膨胀压力,该国将采取紧缩的货币政策,提高利率以抑
制通货膨胀;但是利率的上升刺激外国资本的继续涌入,结果,紧缩的货币政策反而导
致膨胀性的结果。第四,加大了银行的脆弱性。资金的跨国流动使银行的可用资金增加,
在收益测算和风险评估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银行信贷资金很可能流向高风险行业,导
河北大学经济学硕十学伊论文
致不良资产增加;同时,汇率的波动会增加银行借入的外国资金的风险,一旦出现本币
贬值,银行将承担这部分汇率损失。
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中国面临的金融风险也开始显露出
来,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l、中资银行竞争能力薄弱。中国的内资银行,无论是国有商业银行还是股份制商
业银行,其业务种类、服务手段都有待完善与提高。其一,我国的金融产品近年来虽有
很大程度的发展,但是市场不完全、技术手段相对落后等因素制约了中资银行为客户提
供全面、高技术含量产品的能力。其二,金融服务有待加强。外资银行以客户为中心提
供全面细致的服务,而中资银行在服务意识和服务手段上都落后于外资银行。这些导致
了中资银行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技术含量低、服务效率差,与能够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的
外资银行还存在较大差距,缺乏竞争力。
2、金融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备。尽管我国先后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
行、浃》、《票椐法》、《讦券法》等一系列令融法律法规,佃是存我国的绎济会融牛活中,
法制不健全仍然是主要问题。一是无法可依,已出台的几部金融大法没有与之相适应的
实施细则,对于法律的理解、解释、掌握无法统一,且随着时间的变化、实践的发展,
部分管理制度滞后于金融实践,难以在风险出现前加以规范。二是有法难依,我国金融
机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监管执法力度不够。利益的诱惑加之成本
低,往往使人铤而走险,给经济金融带来风险和损失。三是不少金融立法原则与国际惯
例相悖,无法适应金融开放新形势。随着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防止出现恶性竞争,维
护金融秩序稳定,应尽快与国际接轨,完善我国金融监管法律体系。
3、监控体制尚未成熟完善。中国现有的监管方面的法律规章,主要就是从金融机
构的准入形式、设立条件以及准入程序等做出规定。这种监管模式注重审批程序,获准
进入的门槛高、难度大,但是后续监管却极不完善,金融机构一旦获准进入,后续监管
无法有效进行。最终导致的后果是:一方面,给外资银行造成保护主义的表象,不利于
有效引进外资,利用外资;另一方面,对于已核准进入的金融机构缺乏有效的日常监管,
致使市场混乱,出现风险。
4、金融监管要不断适应金融创新的发展。金融创新产生的初始原因是为了逃避金
融管制,利用金融管制的盲点提高经营效益。另一方面,金融创新的不断产生也促进金
第3章开放条件下的中国金融嘛管
融监管的发展,使金融监管理论更完备,监管实践更丰富,监管理念也不断发展。二者
处于“创新一监管一再创新一再监管’’的循环发展过程中,相互影响,又互不分离。而面
对金融开放条件,金融创新活动又给金融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将于本章第3节加以详
细论述。
5、现阶段金融监管不能完全适应混业经营。中国现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
式,但在国际金融市场上,金融混业经营己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不断进入的外资金融
机构,不论在业务上或是管理等各方面都表现出极大的综合性,这本身对中国的银行业
及金融监管造成巨大的冲击。另一方面,随着自身金融机构的不断竞争与发展,伴随金
融创新,中国的银行业出现了很多跨行业经营的新产品、新业务,这种业务很难界定属
于某种行业,在现行分业监管体制下也就很难界定监管主体,这种情况容易造成同一业
务经营活动受到两个或多个监管主体的重复监管,或是无监管主体对其进行监管而形成
的监管真空。对于混业经营对金融监管的影响将在本章第4节详细论述。
3.3金融创新对金融监管带来的挑战
金融创新是金融机构在经营活动中转换经营机制或向社会提供创新的产品或服务
的活动,是金融机构为了追求效率和利润,适应环境变化,规避金融监管而变革传统的
管理制度所形成的新的市场行为。金融创新是金融发展的关键与核心,是优化配置资源
的必要手段,是推动金融业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
3.3.1金融创新的背景
1、以电子网络化为代表的技术发展。以网络技术为代表的现代技术发展已经融入
金融创新中,成为银行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之一。先进的电子计算机和通讯网络、高度发
展的信息服务体系保障了商业银行能够进行全方位的创新,包括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
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与普及使得先进技术的运用成为可能,银行经营产品的更新越来越
快,成本越来越低。银行业利用先进的电子计算机和通讯设备逐步实现了银行服务手段
电子化,开发出了ATM终端等一系列产品。同时,计算机的引入使银行在创新产品设计
时的资料数据处理能力大幅提高,使一些产品的设计成为可能。
随着网络技术和金融领域相结合的不断加强,出现了金融电子化及网络金融,特别
是网络银行的出现是银行业发展史上又一个重要的里程碑。网络化的技术和网络银行的
发展为银行提供了更多更先进的业务处理方式,降低了金融服务成本,同时以便捷、个
27
河北大学经济学硕十学何论文
性化的服务吸引了更多的客户和更多的交易机会。
2、以全球化为代表的开放背景。金融全球化主要包括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国际化,
其最基本的特征是各国相互开放金融领域,国际资本大量迅速流动,金融业务跨国发展
迅速。金融自由化要求政府放弃对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的严格管制和过分干预,使价格
机制得以充分发挥作用;而随着我国对外资进入监管的放松,越来越多的跨国金融集团
在我国开展业务,我国银行也努力走出国门,境内公司在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以及
QDII的出现,说明不论是金融机构还是金融市场,我国的金融国际化进程已明显加快。
金融全球化客观上要求放松金融管制,这与金融创新的要求相适应,因此在开放背
景下,我国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积极投入到全球化进程中,推动了金融创新的发展,使
金融创新的广度和深度大大扩展。
3、银行业竞争的加剧。金融创新是决定金融机构相互竞争成败的重要因素。随着
对外资银行的全面开放以及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逐步深化,金融市场竞争压力将
翔沽七n+ Lp由nbL次相锌靠、IIr甓蒲固t--识苦舶端士而帝干f『17同臣件:屋卸厶饿南离、II,糟
^‘;,U^,H/、u PLJ,^H/●y-l,¨~J J山—uJ/J 1 LJ L—l二| ',—o一日一L二J’州/J I』JJ—^、,/U J F:j p、‘●V^L_=.’ Hr/一’‘{~iIo●HJ—u—P-~
行开始实现跨区域经营或是联合经营;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始试点在经济发达县设
立分支机构;城市和农村信用社逐渐向商业银行转化;监管部门对银行的产品创新支持
程度越来越开明等等。愈演愈烈的市场竞争使得单靠传统的、一成不变的业务模式已无
法得到发展,各家金融机构无不希望通过创新保持市场竞争力,寻求进一步发展,金融
创新在竞争中的地位不可忽视。
4、社会公众金融意识与需求的提高。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金融知识有了更加
广泛深入的认识,金融意识持续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快速增长,对产品和服
务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满足大量不同需求客户的要求,吸引潜在客户,银行必
须通过不断创新,设计出不同的产品和服务,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3.3.2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
1、金融创新增大了金融体系的风险,从而增加了监管的难度。金融创新在推动金
融业和金融市场发展的同时也在总体上增大了金融体系的风险,其来源主要有三个渠
道:一是金融产品的多样化。新的金融产品为客户提供了新的选择,但是由于新产品的
不成熟性,产品自身可能带有一定缺陷,加上对新产品的监管力度不够,或者客户对新
产品使用不当,都可能导致新产品不仅没有带来便利反而引发新的风险。二是金融体系
2R
第3章开放条什f=的中国金融监臀
自身的风险。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和20世纪90年代初期经济过热,以及长期粗放
经营和粗放监管使得金融体系积累了一定风险,不当的金融创新会加剧金融体系的脆弱
性,使潜在的或现实的金融风险扩大,影响金融稳定。三是金融市场全球化增加了外部
风险。金融市场的全球化便利了国际金融交易,但是加剧了国际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
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的传染性越来越强。一国国内的金融风险可以通过国际金融交易传
播至其他国家,由于各国抗风险能力不同,由别国传来的风险甚至会引发金融危机,并
通过放大效应传染蔓延。由此可见,金融越是开放,对金融交易、金融产品越应谨慎,
特别是金融创新,如果使用不当,不仅使原有金融风险增加,同时增加了新的金融风险。
这就对金融监管提出更高要求,积极调整监管手段,加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
2、金融创新改变了金融监管运作的基础条件,客观上需要金融监管机构做出适当
调整。金融创新的不断涌现,使银行业与非银行金融业、金融业与非金融业、货币资产
与金融资产的界限逐渐模糊,使得金融监管机构的原有调节范围,方式和工具产生许多
不适性,客观上需要做出适当调整,以适应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与其保持同步。
3、金融创新导致金融监管主体的重叠与缺位并存。分业监管模式下,对金融业的
监管按照机构划分,实行业务审批制。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入发展,跨行业金融产品
的不断涌现,对处于不同金融机构业务边缘的新产品,如储蓄保险,既可能导致监管重
复,也可能出现监管缺位。无论是监管主体的重叠或缺位,都会影响监管的效率,可能
会对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带来一定影响。
由此可以看出,金融创新活动使金融监管的难度增加,适时适度调整金融监管以适
应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成为金融监管的当务之急。
3.4混业经营对分业监管模式的挑战
金融业混业经营成为国际化发展趋势始于20世纪80年代,由金融创新引发分业经
营模式的变革,随着混业经营模式的不断向前发展,1999年美国《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
的废止标志着金融业综合经营成为国际发展趋势。而20世纪90年代的中国正初步建立
分业经营模式,中国的经营体制远落后于发达国家。随着国内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进一
步深化和国际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国内金融机构不断的创
新以及一些金融机构事实上的混业经营,使得银行业、信托业、证券业、保险业之间的
业务划分趋向模糊,出现了一部分突破行业限制的经营业务。主要有:1、连接货币市
河北大学经济学硕十学何论文
场与资本市场的金融业务,允许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进入同业拆借市场进行拆借、
债券购回。2、银行与券商的合作,以股票为质押物从商业银行取得贷款。3、连接保险
资金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的金融业务,允许保险公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回购交
易,允许保险资金通过证券投资基金进入股市等。4、银行开展金融衍生业务、各类投
资基金托管、代理证券业务、代理保险等业务。这些业务与证券、保险业务密切相关。
比如与保险公司的合作,银行利用丰富的营业网点代理保险业务,具有低成本、高效率
的特点。5、从事混业经营的机构创新,建立控股公司模式,如光大集团控股光大银行、
光大证券和申银万国证券,并筹建保险公司;中行、工行、建行等大型国有银行也在境
内外控股或设立投资银行和上市银行。此外,还存在着以各种形式控股银行、证券、保
险、信托、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工商企业集团,如首钢集团(控股华夏银行)、
宝钢集团(控股联合证券和东方信托)等等。
实行混业经营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具有控制风险的能力,二是金融机构必须具
各有触的内摔约市机制和较强的,冈.险意识;三是金融些管能力较强,有完备的金融监管
法律体系和较高的金融监管效率。从目前的现状来看,无论是国有商业银行还是其他商
业银行,都没有完全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有效风险控制机制,不能贸然采取混业
经营模式,我国仍实行金融业分业经营。而现行的分业监管模式,有利于监管部门集中
精力对不同行业分别进行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但混业经营之实,特别是随着金
融开放的不断深化,外资综合性金融机构进入国内市场,对金融监管体制提出挑战,同
时也对中国金融业提出挑战。
首先,业务经营界限的模糊,势必加大监管难度。分业监管的前提首先要确定被监
管业务的种类,而由创新而出的新业务很难做出明确的界定,这种模棱两可的状态必然
导致监管效率下降,特别是在不同监管机构缺乏配合的条件下,会使被监管对象有机可
乘,逃避监管,加大风险。另外,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国尽管只从事一种行业的经营,但
混业经营的实体可以为其在国内市场的竞争提供很好的保障,充分发挥综合经营优势,
这对我国金融机构带来较大冲击,同时也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提出新的挑战。
其次,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不完善,行业自律、社会监管力量薄弱。我国目前的监管
方式以行政方式为主,主要是金融当局的内部监管。银行缺乏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机制,
金融机构的内部监管流于形式,同时也缺少行业自律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
第3章开放条件下的中同金融监管
所等社会监督机构对金融业的检查流于形式,没有起到有效的社会外部监管的作用。
再次,防范风险与提高金融效率并重。金融监管的初衷是防范风险,维持金融稳定,
但现代金融监管强调效率与安全并重。金融监管要为金融活动提供稳定的金融市场和有
序的竞争环境,防止恶性竞争和风险的同时要鼓励正常竞争、促进金融市场繁荣。现行
的金融监管方式缺乏弹性,不利于金融创新和金融发展,不适应金融业的对外开放。
最后,监管机构缺乏有效的制衡、协调机制。目前除了政府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
督和上下级行政监督之外,没有其他机构可以对监管机构监督和制约。金融日常监督与金
融集合再监督这两个不同监管层次被融为一体,实质上模糊了二者的含义与功能,从而失
去了应有的制约平衡。另外,中央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相互独立,三大监管当
局的监管信息处于分割状态,信息不能共享,联合监管力量不足;人民银行作为政策制定
者与监管当局缺乏协调,容易出现货币政策目标与金融监管目标混淆的状况。
河北大学经济学硕十学位论文
第4章金融开放条件下的监管对策
4.1转变监管理念,提高监管水平
做好金融监管工作,必须要有先进的监管理念。目前我国的监管基本停留在限制性
监管和合规性监管,风险性监管没有实质性进展,缺乏安全、效率观念,金融业整体运
行效率不高,风险问题得不到有效控制。因此,在金融业全面开放的背景下,首先要转
变监管理念,树立起安全与竞争、效率与成本并重的思想,在确保金融稳定和安全的前
提下,彻底抛弃传统意义上的行政式的限制性监管,改进现有的合规性监管方式,进一
步突出风险性监管。风险性监管关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国家和转移风险、利率风险、
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不同类型的风险,强调金融机构的内部
风险管理和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风险的审慎评估与监督管理。在制定和实施监管政策的
过程中j堕管部门要充分考虑到对竞争.效率和金融创新可能产生的影n!龟,进而采取更⋯⋯o‘⋯⋯●√⋯,_-⋯●■⋯’⋯-■—u⋯⋯⋯'⋯⋯-⋯⋯’、⋯’7⋯’,~
加灵活的政策和手段,创造有利于公平竞争和金融创新的外部环境,达到安全与效率的
最佳平衡。在具体监管实践中,要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发挥金融机构自身监管
能动性,提高其自身风险监控水平,并通过实施系统、连续的风险监管,使监管部门能
够站在一个整体的、历史的高度,对金融机构做出比较客观公正的评价,在纵向和横向
比较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真正体现出监管的灵活性和前瞻性,在发展中防范和化解
风险,进而实现“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最终目标。
我国加入WTO后,金融政策、经营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客观上要求监管部门适应
新形势、推出新举措、解决新问题,切实提高监管水平、提升监管效率。一是在监管手
段上,要逐步由单一化走向多元化。实现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三者协调配合,
优势互补,并伴随着业务与服务的创新发展而不断丰富监管手段。二是在监管层次上,
重视科技力量对监管效率的影响。加大对监管工作的科技投入,提高金融监管的网络化、
电子化水平,建立金融监管信息系统、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实现监管机构内部之间、监
管机构和监管对象之间、监管对象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信息平台,打通信息渠道,
避免因此而可能产生的高成本和时滞问题,确保监管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在监管成效的
检验上,要建立监管指标的考评机制。根据各金融机构的不同特点,制定个行业的量化
32
第4章面对金融开放的监管对策
指标,从风险监控、效益性管理、经营业绩等多方面形成一套完整的量化指标与考评机
制,并将考评结果向社会公布,提高金融业的信息披露透明度。四是在监管方式上,注
重合规性监管与风险性监管的协调统一。在改进和提高现场监管方面,以合规性检查为
前提,以风险性监管为主题,并借助外部审计师、会计师、律师和评级机构等中介力量,
对有问题的机构进行重点监管,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另外,在完善非现场监
督体系方面,要做到谨慎原则与弹性原则相结合,合规性指标与风险性指标相结合,通
过对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率、大额单笔贷款风险、外汇风险等重要指标设置一个合理
的监管标准,充分发挥非现场监管的早期风险监测、识别和预警功能。
4.2完善监管法律法规,强化监管功能
面对金融开放,为了更好的维持金融秩序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我国的金融监管要
不断夯实法律基础,而针对现行的监管体系中存在的法律法规不完备的情况,应从立法
和执法两个方面加强管理,努力改变目前存在的法制建设落后和执法不严的现状。
立法方面,首先要完善现有法律法规体系。重视立法的整体规划,避免相关法律规
定之间出现重叠或矛盾、冲突的条款,对同一监管事项做出不同规定的,应明确法律规
定,避免出现混淆。对照国际金融监管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实情制定详细全面的金融监
管实施细则,如《保险法》、《证券法》等的实施细则,使监管更具可操作性和应用性。
对不合乎发展要求的制度规定要及时修改,以符合国际监管标准的要求。其次,要补充、
制定新的金融监管法律规范,结合当前快速发展的金融业务,准确把握发展方向,面对
活跃的金融创新和混业经营业务,积极完善金融立法,弥补法律体系中的漏洞,强调前
瞻性和实践性,突出制度的可操作性,解决金融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无法可依问题。
执法方面,要做到高效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金融监管
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不严格执行国家金融法律法规的金融机构进行及时严肃的
处理;各级银行监察部门要对金融监管部门适时进行检查,同时要定期组织对下级行开
展执法大检查,对暴露出的问题严肃查处,必要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将现场
监管与非现场监管有机结合起来,两种手段相辅相成,共同保证金融机构的安全稳健发
展;法院作为国家司法部门,要严格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金融犯罪,保护国
家金融秩序,维护金融机构的正当合法权益。
另外,在加强金融法律硬约束的同时,‘还要切实强调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和信息披露
河北大学经济学硕十学传论文
制度,使银行从内部组织结构、会计规则等多方面加强自我监管,主动性的防御风险,
通过信息的及时披露制度,强化外部监管,发挥社会监管效用,最终保证金融监管目标
的实现。
4.3适应形势,加强监管创新
在构建中国金融监管体系时,必须充分考虑金融创新这一课题,金融创新既是逃避
监管的产物同时也是促进监管发展的动力,伴随着金融机构、业务和服务种类的不断发
展,金融监管也要适时进行创新,以适应发展需要。金融监管创新主要包括金融监管目
标创新、金融监管主体创新、金融监管客体创新、金融监管方法创新和金融监管范围创
新等几方面内容。
1、监管目标上,要根据金融环境的变化做出适时调整,将金融监管最终目标转向
保护存款人合法利益。由监管当局制定经营规则框架,商业银行在框架内遵循市场原则,
依法自由竞争,对重要的检测指标重点监测。金融机构在框架规范下自由发展,但当指
标达到临界点时,监管机构应采取措施督促其改正,如果经营状况持续恶化无法改变,
监管当局要适时勒令其退出金融市场,清偿债权人债务,保护存款人合法利益。
2、监管主体上,加强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三大监管机构的合作,积极创新。
比如对于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实行主监管制度,对集团层面按其主营业务性质归属相应
的部门监管,而公司内相关的机构和业务则依据其主要的业务属性由相应的监管机构进
行分业监管。三家监管机构对其监管对象的信息进行收集、汇总,编制相应报表,并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建立“三会’’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和协调合作机制,消除监
管真空,及时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
3、监管客体上,随着金融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的监管客体己不能局限于国内的
金融市场,应及时纳入跨国金融机构,以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4、监管方式上,除了健全法律体系外,还要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依靠市场力量加
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强化风险的防范管理。树立全面信息披露的理念,在披露内部关
联交易信息的同时要对风险评估和管理过程、资本结构及风险与资本匹配状况的信息进
行及时披露;不仅要披露定性信息,还要披露定量信息;不仅要披露核心信息,还要披
露附加信息;不仅要实行定期披露,而且要坚持重大事项及时披露。另外,要实行信息
化管理。监管当局要注重专业技术和内部信息交换系统的开发建设,以提高资源利用效
第4章面对金融)干放的监管对策
率,减轻被监管者的负担。通过信息系统实现由事后监督向事前预防与监督并重的转化,
提高抗金融风险能力。
5、监管范围创新。金融一体化是一个世界性的浪潮。目前已有24个国家和地区的
金融机构在我国设立了160多家分支机构,同时我国银行在世界主要金融中心设立了
500多家机构网点。外资的涌入和海外银行的迅速发展促进了我国进行业的成长壮大,
但也给我国提出了金融监管国际化的课题。一方面,外资银行凭借丰富的经营和技术优
势给国内银行业带来压力和冲击,因此,有必要按照国际惯例对外资银行业务活动实施
严格规范的监管。如果监管不力,外资银行会抢占大量国内业务,挤占国内金融机构利
润,同时,外资银行会利用可能出现的监管漏洞,危害金融环境,损害我国利益。另J
方面,我国在海外设立的分支机构也必须按照国际管理实施监管,并把我国对其的监管
和东道国的监管相协调,避免业务活动受到东道国的歧视或限制。
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已经不断强化实施金融的统一步调与国际联合,成
立了一些区域性金融监管合作组织,应对区域性金融动荡。中国不仅要建立起符合国际
规则的金融监管体系,而且必须根据国际准则,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监管之路,逐
步实现监管体系的创新。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必须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进一
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L增强自律意识,做到严格依法经营。社会各界要进一步增强金融
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共同建立和维护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规范合法的社会信用关系
和金融秩序,确保金融的安全、高效、稳健运行,为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营造一个更加良好的金融环境。我国要逐步形成“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即实行以金
融监管为主,金融机构自我监督为基础,社会监督为补充的监管体系,但这需要一定条
件(参见表3)。
表3构建现代化金融监管体制需考虑的因素
规则市场约束监控
经营者明确经营责任信息披露的义务建立有效的内控机制
明确经营者可能收到的处罚遵守职业道德标准建立有效的接受股东监督的机制
所有者明确所有者责任受到并构成威胁以法律形式保护所有者的利益
明确所有者可能收到的处罚面对充分激烈的竞争防止滥用立法
监管者明确监管者责任信息披露义务监管经营者和所有者
明确监管者可能受到的处罚沟通各方信息同时接受市场监管,加强监管的相
关立法
资料来源:孙涛.国际金融监管的新进展.世界经济,2 002(4)
35
河北人学经济学硕十学位论文
我国要建立现代化的监管体系,可以借鉴国际上通行的金融监管三大有效措施:一
是预防性措施。贯穿于日常的银行开业登记管理、资本充足率管理、银行清偿能力管理、
银行业务活动管理和贷款集中程度管理等方面,并由此有效的杜绝风险隐患。二是临时
援救措施。当国内稳健运行的金融机构出现暂时性流动资金不足时,或当某一银行遵循
稳健运行原则仍发生根本性清偿能力困难时,采取救援措施,提供紧急资金援助以帮其
渡过难关,并以此来保证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临时性救援可以由中央银行给予特别融
资,也可以由政府出面组织力量进行财务援助,或由金融监管机构提供临时特别救助等。
三是事后补救措施。依靠存款保险制度,当投保存款机构出现支付危机,或经营破产不
能支付存款时,首先由担保机构予以资金支持代为付现。当担保机构资金不足时,动用
存款保险基金,提供事后补救,以保护存款人利益,减少金融机构倒闭的可能性,稳定
金融系统。
4.4积极协调,加强三大监管机构的合作
, 尽管我国的分业监菅体系田银监会、让监会、保监会三大监管当局构成,但是人民
银行作为“最后贷款人",可以通过对货币政策和流动性的及时反应,防范和化解系统
性金融系统,因此,在研究监管机构的协调合作问题时,不仅要考虑三大监管机构之间
的合作,还要考虑到人民银行与监管当局的合作,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协调问题。2005
年11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由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参与的制度化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监管协调机制是指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和金融监管机构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
国内与国外之间建立有效的金融风险监测和处置的协调机制。为了维护金融稳定,还需
要加强其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完善公司治理,提高会计和审计标准,加强信用制
度建设等”。在新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中明确规定了中央银行在维持金融稳定方
面的职能,并专门拟定了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条款。2004年9月,银监会、证监会、
保监会在北京签订了《在金融监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备忘录》,初步形成监管机构之间的
协调机制。加强监管合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4.4.1监管机构的协调
金融监管机构之间应该加强两个层面的协调配合:一是加强国内监管机构的合作,
以应对国内不断深化的混业经营。二是要加强国内监管机构和国外监管机构之间全面、
36
第4章而对金融:『f放的临管对策
多层次的合作,以减少整个金融体系风险,提高监管效率。
1、国内监管机构的协调。国内监管机构相互协调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将三家金
融监管机构合并为一家,以混业监管应对混应经营;二是建立或指派某机构,负责协调
三家监管机构的关系;’三是维持现状,继续以联席会议的形式加强合作。结合国际情况
和我国的现状,现应选择第三种方式,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监管合作,待条件成熟逐
步向功能型监管模式转变。
(1)强化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运行有其现实意义。一
是在不断开放的市场环境下,联席会议制度可以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合作,使监管
机构在处理市场创新问题时,能够建立起一个管理层的集体反应机制,将市场信息通过
联席会议集体消化掉,各监管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提出监管意见,充分协调,避免出
现监管重复或监管真空的情况。二是通过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可以为各监管机构提供一个
信息的平台,加快信息的交流,实现信息共享,降低信息不对称情况,促进金融创新。
三是保持金融业的健康运行和稳定发展。金融业的安全与稳定需要各个监管机构充分履
行各自职责,相互配合,积极防范跨行业风险,减少风险传播带来的危害。目前我国的
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在一定程度上为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提供了便利,提高了监管效
率,但并不是一个具有强制力的长效机制。
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金融监管联席会议的制度形式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应
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进行确认,赋予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更高
的规则依据,增强制度的权威性.、约束性和执行性。二是改变人民银行在金融监管联席
会议制度中的地位。现行的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将人民银行摆在“可邀请参加”的地
位,这显然不利于人民银行作为金融制度制定者作用的发挥,不利于实行“最后贷款人’’
的职责,不利于全面防范金融风险。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应明确人民银行参加,人民
银行通过有效而全面的监管,为货币政策的制定提供实践基础,也为货币政策的执行创
造有利条件。三是进一步加强三大监管机构的协调,避免监管重复或监管真空。在金融
混业经营、金融创新和网络金融日益发展的情况下,各监管机构要加强相互之间的联系,
资源共享,明确责任,积极处理合作监管中出现的问题,防止出现监管漏洞。四是金融
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要确定时间。召开的频度可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定期会议为基本
形式,但当遇到突发重要事件时,可由一方或几方提议召开,共同应对紧急性事件。同
37
河北大学经济学硕十学何论文
时,要重视现代化通讯技术的运用,建立快捷信息报送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2)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一是建立共享数据库,避免出现各监管机构和人民银
行统计部门采集的数据不相同的情况,同时降低了信息重复报送的成本,提高了数据的
使用效率。建议各种报表使用统一的口径,实现数据的通用性,并尽快建立统一、高效
的金融信息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二是监管机构定期向人民银行提供文字性报告,
对数字信息以外的重要信息加以说明,使人民银行及时了解各行业的实际情况,有利于
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行;同时,人民银行要及时向监管机构传达货币政策执行情况,以
便监管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三是监管机构在日常监管过程中要加强配合。各个行业之间
的联系日益密切,某一监管机构的监管行为会影响到其他监管机构。因此,金融监管机
构要在产品业务审批、日常检查等方面加强合作,提高监管效率。
2、国内监管机构和国外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随着金融市场的逐渐开放,国际间
经济金融往来日渐频繁。近年来,由金融创新产生的金融衍生工具所引起的巨额亏损事
件不Ijl昕增加.围际蛉管协调与合作的重要性同益突出.通过金融鉴管的同际交流与合作:
可以加强对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和境外中资金融机构的监管,也利于我们全面了解、学习、
研究和借鉴国际监管的先进做法和有益经验,促进我国金融监管与国际标准接轨。一是
要积极参与国际性的多边经济政策协调,二要创造条件积极参与重要的国际性金融会
议,三是要发挥民间组织的协调和合作作用。要加强与国际或区域性监管当局的合作与
交流,及时提供与获取跨国金融机构监管的必要信息,积极学习和借鉴国外的监管经验,
不断提高我国的金融监管水平。
4.4.2监管业务的协调
一是对于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的传统业务,要坚持现有的分业监管模式,提高
分业监管水平,为综合监管打下基础。二是对于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的创新业务,
要积极鼓励创新,对于出现的跨行业创新,要加强各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利用逐步完
善的信息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和监管合作,建立联合的风险防范机制,切实防范创新性
业务风险产生。三是对于金融控股公司的业务,继续完善主监管制度。明确不同类型金
融控股公司的主监管机构,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密切合作,并将人民银行作为主监管制
度之外的监督者和信息提供者,定期不定期的进行信息交流,及时发现风险,并积极应
对。
第4章面对金融开放的监管对策
4.4.3强化内部自我监管
金融业的稳定不仅需要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还需要被监管机构的内部监管和
整个社会的积极参与。一是要健全体制建设,提高金融机构自身的风险控制能力。进一
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尤其需要推动金融机构的产权改革,明确产
权主体,发挥董事会、管理层和市场参与者的积极性,建立起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公平
竞争,增强金融机构自身防范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二是要注重行业自律和外部监督的作
用。通过金融同业公会的行业自律作用,达到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目的,
以防范和化解风险。同时,要加强外部审计监督,通过审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机构的外部监督,提高金融机构在资金营运、财务管理、业务开展和信用评级等方面的
信息透明度和可信度。
在加强监管协调的同时,要积极为逐步从机构型监管向功能型监管转变创造条件。
尽管我国金融业目前的格局仍是分业经营格局,但混业经营已成为不可抗拒的方向,中
国的金融监管必须未雨绸缪,积极为转向功能型监管做准备。
39
河北大学经济学硕十学何论文
结语
金融全球化增加了银行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以及其他风险,也使国
家风险进一步加强。风险的增加既引起了金融监管的现实需要,也构成了金融监管的基
础。金融风险的存在是金融业固有的特性,金融监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缓金融风险,
尽可能降低金融风险可能带来的危害,但是,金融监管并不能完全消除金融风险,达到
金融系统的彻底安全。开放条件下现代金融监管既包含传统上的国别监管的内容,更加
入了国际金融监管部分。金融全球化引发的银行业固有的风险在国际间迅速传递,从而
使一国范围内的金融问题演变成全球化的金融危机。这一变化使每个国家在设计、改革
自己的金融监管体系是都必须立足于全球视野。
金融混业经营是我国金融产业发展的方向,但由分业向混业的转变过程中带来规模
经济、分散风险和促进金融创新的同时,也伴随着由于金融内部交易而产生的经营不确
定性、风险传递、虚假信息披露、违规经营等问题。从金融监管的角度讲,有可能面临
监管重复、监管不到位、各监管机构和部门协调不当、监管组织体系设计陈旧等新的挑
战。而金融监管体制的选择并不必然决定于金融的分业经营或混业经营,金融经营特点、
经济制度、政治体制及文化传统等因素共同决定了一国金融监管体制的选择。随着银行
业混业经营的不断发展,统一的功能型监管模式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用。但新的监管
模式在实践中的应用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中国目前所采用的分业监管与国情是相符
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也将面临着统一监管的问题。但从现实来看,我国的监管
水平还比较低,统一监管会使监管机构的目标变得不明确,并不符合我国的国情。
我国的金融监管是以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即所谓的“一行三会"为
主的金融分业监管体制。这对发挥专业监管优势,避免货币政策与监管政策在同一平台
上存在的角色冲突具有明显效果。但是,这种体制也造成了中央银行与监管部门,以及
监管部门之间的行政分割,导致相互之间的内在冲突外部化和职能重复、缺乏紧密合作
与协调等问题。虽然我国已建立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但是中国人民银行“维护国家
金融稳定"的重要职能并不能充分发挥出来。应从制度等方面规范人民银行在金融监管
中的作用,加强国内、国外多方面的协作,建立有效的金融协调机制,从而避免监管灰
色地带和多重监管、效率低下等问题的发生。
40
主要参考文献
主要参考文献
【l】陈建华.金融监管有效性研究[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
【2】周英.金融监管论【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
【3]阎庆民.中国银行业监管问题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
【4】韩汉君、王振富、丁忠明.金融监管【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5】王华庆.中国银行业监管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6
【6】麦肯锡.1 18万亿美元的世界资本.2005,(2)
【7】丁邦开、周仲飞.金融监管学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8】戴维·奥斯本、彼得·普拉斯特里克.摒弃官僚制:政府再造的五项战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2
【9】陈春光.全球一体化条件下银行业监管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10】汤凌霄.跨国银行系统性风险监管论【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11】周仲飞.银行监管案例选编【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12】史纪良.银行监管比较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
【13】洪伟力.证券监管:理论与实践.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14】邹立刚、张桂红.对外资金融机构的法律监管【M】.法律出版社,2001
【15】申曙光.保险监管.中山大学出版社,2000
【16】庹国柱.保险学(修订第三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4
【17】孙祁祥.保险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1 8】李扬、王松奇.中国金融理论前沿II.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
【19]m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改革与金融安全”课题组.金融监管与金融改革.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2
【20】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重点课题获奖报告”.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
【21]陈克家、汪旋涛.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特区经济,2005(1)
【22]李海涛、孙祁祥、张楠楠.金融一体化对金融监管的挑战【J】.保险研究,2003(8)
【23】刘国玲、黄国钰.从国际金融监管模式谈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选择[J】.北方经贸,2005(1)
【24]韦荣妮、梁亚源.试析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选择【J】.大众科技,2004(10)
41
河北大学经济学硕十学伊论文
【25]t银枝.我国银行监管有效性探讨.金融理论与实践,2003(3)
【26]李健.试论;bnA.WTO后我国金融监管的创新问题[J】.新金融,2002(4)
【27]李文汉.国际经验: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机构的协调合作机制【J】.中国金融,2003(15)
【28]周志忍.公共组织绩效评估一英国的实践及其对我们的启示.新视野,1995(5)
【29]蔡立辉.西方国家政府绩效评估理念及其启示.清华大学学报,2003(1)
【30]陈志.银行监管、货币政策与监管改革路径【J】.金融研究,2001(7)
【3r]马克·霍哲(美).公共部门业绩评估与改善.中国行政管理,2000(3)
【32]朱明儒、王淑珍.借鉴美国的监管方式强化我国的金融监管.税务与经济,2007(1)
【33]章彰.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1)
【34]赵晓菊.银行风险管理【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1)
【35】【美】克利夫德·E·凯尔什.金融服务业的革命[M】.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3)
【36]郑振龙、张雯.金融监管的制度结构研究.世界经济,2001(12)
[371昊崇伯.从严格爷制一放松管制一加强监管:澳大刊亚金融改革试折.南洋闯题研宄,2002 i3J
【38]孙涛.国际金融监管的新进展【J】.世界经济,2002(4)
【39]吴风云、赵静梅.统一监管与多边监管悖论:金融监管组织结构理论初探【J】.金融研究,2002(9)
【40]许成钢.法律、执法与金融监管——介绍“法律的不完备性”理论.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1(5)
【41】金中夏.国际金融监管体制比较与启示.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1(4)
【42]q:硕平、陈志刚.我国最后贷款人制度改革探讨(J).南方金融,2004(10)
【43]孟猛、邓昭阳.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能否促进金融秩序的稳定——一个实证分析(J).当代经
济科学,2005(1)
【44]鞠方、周建军.长期视角下金融安全网的制度构建(J).求索,2005(2)
【45]吴军.金融稳定内涵综述及框架分析(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5(3)
【46]娄荣民、王维强.关于建立金融监管协调合作机制的若干问题(J).上海金融,2004(9)
【47]苏同华.金融开放与我国有效金融安全网建设(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02(3)
【48】王召.英美金融监管体制现状与启示.中国经济时报,2006年2月28日
【49】巴塞尔银行委员会:《健全银行的公司治理》.1999
【50]I·巴特雷、M·穆勒、R·斯图恩、S·维克斯.监管国家:英德金融监管体制比较.比较,第
lO期
42
丰要参考文献
【511亨利·范格罗、索尼亚·布雷约维克·布拉塔诺维克著.王玎玎等译.银行风险分析与管理(第
2版)I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52]Goodhart、Charles Philip Hartman and David Llewellyn(1 998)、Liliana Rojas—sual'ez、and Steven
Weisbrod. “The Rational for Regulation、”in Financial Regulation:Why、How and Where Now?
London:Routledge
【53]Noia、Carmine Di、and Giorgio Di Giorgio.1 999.”Should Banking Supervision and Monetary Policy
Tasks Be Given to Different Agencies?’’EUI Workshop on‘‘Macroeconomic Policy After EMU”、
October 19
【54】Liewellyn D.T..1 999“Introduction:the Institutional Structure of Regulatory Agencies”.in How
Countries Supervise Their Banks、Insurers and Securities Markets.London:Central Banking
Publications
【55】Courtis N..How Countries Supervise their Banks Insurers and Securities Markets Cental Banking
Publications Fresh fields, 1 999
【56]Joe de Luna M、and Thomas A.Rose.International Survey of Integrated Financial Sector
Supervision. Washington DC. World Bank Policy Research Working Paper 3096, 2003
【57】F.Allen、D.Gsle.Financial Fragility、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Committee on the global
Financial System Publication,2002
【58】John Oakland.Total Quality Management.Oxford.Butter worth Heinemann,1 993
[59】Thomas.Lynch and Susan.Day.Public Sector Performance Measurement,1 996
43
河北大学经济学硕+学位论文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情况
[1]金融脱媒下的商业银行经营,发表于《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年5月(上)
致谢
致谢
时光如梭,三年光阴转瞬即逝。从懵懂无知到满载收获,回想一路上的艰辛与奋进,
我心潮澎湃,感慨万分。
首先感谢我的导师康书生教授,康书生教授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谦谦学者的风范给了
我极大的帮助和影响。康老师踏实的科研作风和开拓的学术视野使我在学习和做人方面
都受益匪浅。特别是在硕士毕业论文的写作过程中,康教授更是倾注了大量心血,从论
文的选题,资料的收集,结构体系的确定,无不凝结着康老师的智慧和辛勤的劳动,在
对论文的审阅和修改过程中,态度之认真,审阅之仔细,修改之详尽,使我非常感动。
在此衷心感谢三年来康书生教授对我的关心和指导。
同时也对经济学院金融系的所有老师以及所有给我们授过课的老师们表示衷心的
感谢。感谢他们将我带入了经济学的殿堂,感谢他们在这三年的学习生活中给予我的无
私帮助、指导与关怀。
我还要感谢我的同学们,你们让我感受到了青春与活力,并且和我一同感受成功与
挫折。成功的道路上有你们真诚的祝福与无私的帮助;挫折的经历中有你们的鼓励与安
慰。我重视这份真挚的友谊,珍视这份深厚的友情。愿与你们共勉未来。
另外,特别感谢我的父母对我的理解和支持,使我能够在学校专心完成我的学业;
感谢在学习和生活中给予我支持和帮助的所有同学和朋友。
最后,感谢百忙之中参加论文评审和答辩的各位专家学者。
45
王薇
200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