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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52中国汽车保险市场研究

武汉理工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中国汽车保险市场研究
姓名:周莎丽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金融学
指导教师:魏建国
20071101
Jfc汉理T人学颅l。论史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汽车作为现代化的交
通工具.己使人类实现了对移动、自由和身份的渴望,汽车进入家庭已经从梦想
变成现实。近几年来,尤其是在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汽车拥有量大幅攀升,拥
有私家车己成为一种时尚。汽车数量的迅速增加,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薄弱,交
通运输管理的滞后,人们的法制观念不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造成人
身伤亡和经济损失。严酷的事实和血的教训,使人们认识到汽车保险的重要性:
汽车保险业务量大、涉及面广、影响大,汽车保险业务量占财产保险公司总业务
量的60%以上,已成为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的龙头险种和经营的生命线。
基于我国发展汽车保险的重要性,本文将对中国的汽车保险市场进行系统、
全面的研究:包括对汽车保险的界定和介绍,对汽车保险市场重要性的概括,并
主要从我国汽车保险市场的供求结构,险种设计和费率厘定,市场的主体结构,
营销方式和监管结构对我国目前汽车保险市场现状进行归纳、总结,同时着重分
析了我国汽车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诸如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体系缺失,险种设
计,费用厘定不清晰,相关理论研究不系统,科学,理论实际联系不强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对汽车保险中多方博弈关系用信息经济学的理论进行深入的分
析,与发达国家汽车保险进行比较,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实
际,从而在汽车保险险种选择,如何开展险种推广,相关法律问题和汽车保险监
管等方面得出一些结论,对如何完善我国的汽车保险市场,对汽车保险市场应该
如何进行有效的规范和监管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汽车保险;汽车保险市场;博弈分析;现状分析;政策建议
武汉理r人学顾J+论文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oar country economy fast development and the lives of the people level
daily enhancement,the automobile took modernized the transportation vehicle,has caused the
humanity to realize to move the freedom and the status hope,the automobile enters the family
already to rum the reality from the dream.In the last few years,in the economical developed
major and medium city,the automobile capacity largely climbs in particular,has the pfivam
vehicle to become one fashion.Automobile quantity rapid increase,road traffic infrastructure
weakness,transportation management lag,people's concept of law is not strong,causes the road
traffic accident sometimes occurs.causes the pelson casualties and the economic loss.The sevefe
fact and the blood lesson,makes the people to realize to the automobile insurance importance;The
automobile insurance business volume big,the affected area is broad,affects in a big way,the
automobile Insurance business volume accounts for the property insurance company total business
volume above 60%.has become our country properly insurance company the main item danger to
plant and the management lifeline.
Will develop the automobile insurance importance based on onf country,this article
carries on the system,the comprehensive research to China's automobile insurance market:
Including to the automobile insurance limits and the introduction,to the automobile insurance
market important summary,and mainly from our country automobile insurance market supply and
demand structure,the danger plants the design and the tariff,the market main body structure,the
marketing way and the supervising and managing structure at present the automobile insurance
market present situation carry Oll the induction,the summary to our country,simultaneously has
emphatically analyzed our country automobile insurance market existence questions,such as the
correlation necnssary law,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system flaw,the danger plants the design,the
expense is not clear,the related fundamental research is not systematic,the science,the theory
actual relation is not strong and so on the question。In view of these questions,gambles the
relations to the automobile insurance in to carry oll the thorough analysis in every way with the
information economics theory,carries on the comparison with the developed country automobile
insurance,the model overseas developed area advanced experience,links to our country reality,
thus plants the choice in the automobile insurance danger,how develops,related aspect and so on
legal matter and automobile insurance supervising and managing draws some conclusions,how to
consummates our country the automobile insurance market,how should carry oll the effeclive
standard and supervising and managing to the automobile insurance market puts forward the
policy proposal.
Keywords:automobile insurance;automobile insurance market;Gambling analysis;
Present situation analysis;Policy suggestion

以汉理t大学坝Ij论文
独创性声明
本人声明,所呈交的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
成果。尽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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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
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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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的论文在解密后应遵守此规定)
签名:——导师签名:——同期:
2
武汉理J。人学硕十学位论文
1.1问题的提出
第1章绪论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只益提高,汽车作为现代化的
交通工具,已使人类实现了对移动、自由和身份的渴望,汽车进入家庭已经从梦
想变成现实。近几年来,尤其是在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汽车拥有量大幅攀升,
拥有私家车己成为一种时尚。汽车数量的迅速增加,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薄弱,
交通运输管理的滞后,人们的法制观念不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造成
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严酷的事实和血的教训,使人们认识到汽车保险的重要性;
汽车保险业务量大、涉及面广、影响大,汽车保险业务量占财产保险公司总业务
量的60%以上,已成为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的龙头险种和经营的生命线。
事实上,自上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开办汽车保险业务,之后的二十多年得
到一定的发展,特别是中国保监会对汽车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实施改革后,自
2003年4月1同起原汽车保险统版条款费率已经退出市场,各保险公司均自主
制定、修改和调整了汽车保险条款费率,并根据车辆类型和客户群体的不同推出
了众多的汽车保险产品,汽车保险市场呈现出百花齐放、空前繁荣的局面。虽然
我国汽车保险业务的发展取得了重大进展,但同时也应该看到我国汽车保险与国
外同行相比仍处于初级阶段。现阶段保险业务仍在不断改进,如业务结构优化和
产品升级换代,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创新,风险评估体系设立,核保核赔制的建
立以及销售方式改革等。因此要发展汽车保险市场,就必须加强汽车保险理论的
研究。
目前我国汽车保险市场建设上还存在诸如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体系缺失,险
种设计,费用厘定不清晰,相关理论研究不系统,科学,理论实际联系不强等问
题。针对这些问题,本文通过研究汽车保险基本理论,与发达国家汽车保险比较,
借鉴国外发达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实际,从而在汽车保险险种选择,如何开展,
相关法律问题和汽车保险监管等方面得出一些结论,并对如何推行汽车保险制度
做了一些探讨。
武汉理T人学帧I‘论文
1.2研究目的和意义
1.2.1研究意义
保险核心职能就是对风险损失进行经济补偿,这一职能决定了保险在汽车交
通领域风险管理中的作用。简单归纳一下,发展汽车保险可以:一,促进汽车工
业的发展,扩大了对汽车的需求。从目前经济发展情况看,汽车工业已成为我国
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汽车产业政策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汽车
产业政策要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原动力,离不开汽
车保险与之配套服务。汽车保险的出现,解除了企业与个人使用汽车过程中可能
出现的风险的担心,一定程度上提高消费者购买汽车的欲望,一定程度扩大了对
汽车的需求。二,稳定了社会公共秩序。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
提高,汽车作为重要的生产运输和代步的工具,成为社会经济及人民生活中不可
缺少的一部分,其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汽车作为一种保险标的,虽然单位保险
金不是很高,但数量多而分散,车辆所有者既有党政部门,工商企业和个人。车
辆所有者为了转嫁使用汽车带来的风险,愿意支付一定的保险费投保。在汽车出
险后,从保险公司获得经济补偿。由此可以看出,开展汽车保险既有利于社会稳
定,又有利于保障保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促进了汽车安全性能的提高在汽
车保险业务中,经营管理与汽车维修行业及其价格水平密切相关。原因是在汽车
保险的经营成本中,事故车辆费用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车辆的维修质量
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汽车保险产品的质量。保险公司出于有效控制经营成本和风
险的需要,除了加强自身的经营业务管理外,必然会加大事故车辆修复工作的管
理,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汽车维修质量管理的水平。同时.汽车保险的保险人从自
身和社会效益的角度出发,联合汽车生产厂家、汽车维修企业开展汽车事故原因
的统计分析,研究汽车安全设计新技术,并为此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从而促
进了汽车安全性能方面的提高。四,汽车保险业务在财产保险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目前,大多数发达国家的汽车保险业务在整个财产保险业务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
位。美国汽车保险保费收入,占财产保险总保费的45%左右,占全部保费的20
%左右。亚洲地区的同本和台湾汽车保险的保费占整个财产保险总保费的比例更
是高达58%左右。
基于以上我国发展汽车保险的重要性,针对我国目前汽车保险市场发展的
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本文将对汽车保险理论做系统研究,对发达国家汽车保险市
场与我国做深入比较分析,为我国的汽车保险体系搭建坚实的理论基础。在此基
础上,文章结合我国现存问题大胆借鉴国际的惯例和西方发达国家成功经验,为
我国汽车保险实践界和相关部门提出一些可供参考的意见:提出我国政府发展汽
武汉理r人学坝卜论文
车保险市场的策略和方法。其中包含了如何解决汽车保险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对丌展险种这一技术问题,相关法律法规和汽车保险监管的问题,综上本研究理
论结合实际,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意义和实践意义。
1.2.2研究目的
本文将对中国的汽车保险市场进行系统、全面的研究,包括对汽车保险的界
定和介绍及对我国目l;{『汽车保险市场进行归纳、总结,对汽车保险中多方博弈关
系用信息经济学的理论进行深入的分析,并着重系统研究我国汽车保险市场存在
的问题及发展我国汽车保险市场的必要性,最后,针对我国汽车保险市场中存在
的问题,研究如何完善我国的汽车保险市场,对汽车保险应该如何进行有效的规
范和监管。
1.3国内外汽车保险市场研究综述
1.3.1国外研究综述
汽车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在财产保险领域中,汽车保险属于一个相对年
轻的险种,这是由于汽车保险是伴随着汽车的出现和普及而产生和发展的。同时,
与现代机动车辆保险不同的是,在汽车保险的初期是以汽车的第三者责任险为主
险的,并逐步扩展到车身的碰撞损失等风险。
国外汽车保险起源于19世纪中后期。当时,随着汽车在欧洲一些国家的出
现和发展,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意外伤害和财产损失随之增加。尽管各国都采取
了一些管理办法和措施,汽车的使用仍对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了威胁。因
此引起一些精明的保险人对汽车保险的关注。
1896年11月,由英国的苏格兰雇主保险公司发行的一份保险情报单中,刊
载了为庆祝“1896年公路机动车法令”的顺利通过,而于11月14日举办伦敦
至布赖顿的大规模汽车赛的消息。在这份保险情报中,还刊登了“汽车保险费年
率”。
最早丌发汽车保险业务的是英国的“法律意外保险有限公司”,1898年该公
司率先推出了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并可附加汽车火险。
到1901年,保险公司提供的汽车保险单,已初步具备了现代综合责任险的
条件,保险责任也扩大到了汽车的失窃。
20世纪初期,汽车保险业在欧美得到了迅速发展。1903年,英国创立了“汽
车通用保险公司”,并逐步发展成为一家大型的专业化汽车保险公司。1906年,
成立于1901年的汽车联盟也建立了自己的“汽车联盟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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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T人掌坝I论文
到1913年,汽车保险已扩大到了20多个国家,汽车保险费率和承保办法也
基本实现了标准化。
1927年是汽车保险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罩程碑。美国马萨诸塞州制定的举
世闻名的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的颁南和实施,表明了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丌
始由自愿保险方式向法定强制保险方式转变。此后,汽车第三者责任法定保险很
快波及到世界各地。第三者责任法定保险的广泛实施,极大地推动了汽车保险的
普及和发展。车损险、盗窃险、货运险等业务也随之发展起来。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欧、美、R等地区和国家汽车制造业的迅速扩
张,机动车辆保险业得到了广泛的发展,并成为各国财产保险中最重要的业务险
种。到20世纪70年代末期,汽车保险已占整个财产险的50%以上。
国外的汽车保险由于起步较早,已经初步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保险法律,法
规,也建立较为完善的汽车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制度,关于汽车保险的保险体系,
保险责任,保险合同和保险费率也基本上建立完备,国外关于汽车保险的研究具
体在于:已经有了比较完备的保险责任,与汽车有关的险种非常丰富,包括汽车
车身一切险,建立在过失责任和无过失责任基础上的第三者责任险等,投保率则
超过了98%。同时国外的汽车保险的索赔调查和理赔程序也已经比较完备。
1.3.2国内研究综述
我国的机动车保险业起步较晚,发展过程也比较曲折。新中国成立之
后,20世纪50年代初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就开办了汽车保险,但是,不久就出
现了对保险的争议,不少人认为汽车保险以及第三者责任保险对于肇事者予
以经济补偿,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增加,因此1995年人民保险公司停止了汽车
保险业务。直N20世纪70年代中期从新开办了汽车保险业务,而且主要是承
保各国驻华使馆的汽车。到1980年初,才逐步恢复了汽车保险业务,1983年11
月将汽车保险改为机动车辆保险使其具有更广泛的适用性,在此后的发展过
程中,机动车辆保险在我国财产保险市场一直占有重要地位。1985年,我国
首次制定了机动车辆保险条款。
我国的机动车辆保险虽然起步较晚,但机动车辆保险保费收入已占到财
产保险总保费收入的一半以上,因此机动车辆保险市场是各保险公司的竞争
的重要目标。2002年10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保险法》修订案,规
定2003年1月lH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新的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中国保
监会《关于印发(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规章)的通知》,
《关于印发(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费率)的
通知》中的车险条款费率将不再在全国和深圳市统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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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埋T大学坝I论文
2003年lO月28同,备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并自2004年
5月1 H起丌始实施。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条规定:初
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辆,必须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
证。从而明确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这是在我国第一次以立法形式
明确全国统一实施机动车辆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必将对我国道路交通事故中
受害者利益的保障,以及我国保险事业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2003年12月11同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履行有关入世承诺的公告,根
据中国入世承诺,允许外资财产险公司经营除法定保险业务以外的全部非寿险业
务。自此中国非寿险市场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加快了中国加入国际保险市
场的步伐。在这种情况下,我国保险监管制度的改革、中国保险市场的稳定发展
和国内保险企业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1.4研究的内容和方法
1.4.1研究内容
本文从汽车保险相关理论研究入手,通过对中外汽车保险市场发展实施状
况进行对比分析,最后对我国汽车保险市场提出一些自己的建议和看法.全文共
分七章。
第一章绪论。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提出研究问题。同时阐述国内外相
关理论研究综述、研究意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图。
第二章汽车保险与汽车保险市场。主要对汽车保险和汽车保险市场做基本
介绍,重点概括了我国汽车保险市场的地位。
第三章汽车保险市场的理论基础(经济学分析)。主要运用经济学的相关理
论,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分析了汽车保险市场的相关博弈关系及汽
车保险市场中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第四章发达国家汽车保险市场概述及其启示。主要从汽车险种、费率厘定
和车险监管等方面介绍了美国,英国,同本的汽车保险市场状况,从中借鉴国外
的先进经验,总结出对我国汽车保险市场建设的启示。
第五章中国汽车保险市场发展现状。主要从我国的汽车保险市场的供求结
构,险种设计和费率厘定,市场的主体结构,营销方式和监管结构介绍了我国汽
车保险市场状况。
第六章中国汽车保险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总结了我国汽车保险市
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我国发展汽车保险市场的必要性做详细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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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堙r人学坝l论正
第七章加强中国汽车保险市场建设的建议。本章结合我国国情,提出建设我
国汽车保险市场的策略和建议。
第八章结论
1.4.2研究方法
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从信息经济学的
角度对我国汽车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技术路线:理论分析一现状阐述一关联分析(国别比较和历史变迁路径)一
一政策建议
1.5创新与不足
由于我国的汽车保险起步较晚,市场的发展到目前也只有二三十年的时
阃,系统研究汽车保险市场的书和文章几乎没有,汽车保险的发展也是一个比较
的新领域,本文可能的创新是系统研究了我国汽车保险市场及目前我国汽车保险
市场存在的问题,试图提出完善当前我国汽车保险市场的政策建议。
本文的不足之处在于,关于汽车保险市场的参考文献较少,数据难以搜集,
因此一些问题的研究不够深入,另外,因为国外的最新资料难以获取,本文在对
国外汽车保险市场分析时,采用的数据时效性不强,一些相关问题的分析也可能
不够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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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T人学硕卜论文
第2章汽车保险与汽车保险市场
2.1汽车保险的含义与特征
2.1.1汽车保险的含义
汽车保险是以汽车本身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不定值财产保险。换
句话说,汽车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是以汽车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为保险标的
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
汽车保险一般包括基本险和附加险两种险别,其中基本险又包括车辆损失险
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是针对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部分责任免除而设
置的,不能单独承保。
2.1.2汽车保险的特征
1保险标的出险率较高
汽车是陆地的主要交通工具。由于其经常处于运动状态,总是载着人或货物
不断地从一个地方开往另一个地方,很容易发生碰撞及其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
亡或财产损失。由于车辆数量的迅速增加,一些国家交通设施及管理水平跟不上
车辆的发展速度,再加上驾驶人的疏忽、过失等人为原因,交通事故发生频繁,
汽车出险率较高。
2业务量大,投保率高
由于汽车出险率较高,汽车的所有者需要以保险方式转嫁风险。各国政府在
不断改善交通设施,严格制定交通规章的同时,为了保障受害人的利益,对第三
者责任保险实施强制保险。保险人为适应投保人转嫁风险的不同需要,为被保险
人提供了更全面的保障,在开展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推出了一
系列附加险,使汽车保险成为财产保险业务中业务量较大,投保率较高的一个险
种。
3扩大保险利益
汽车保险中,针对汽车的所有者与使用者不同的特点,汽车保险条款一般规
定:不仅被保险人本人使用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凡
是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使用车辆时,也视为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如果
发生保险单上约定的事故,保险人同样要承担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人须说明汽
车保险的规定以“从车”为毛,几经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驾驶被保险人的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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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T人学坝I+论文
造成保险事故的损失,保险人须对被保险人负赔偿责任。此规定是为了对被保险
人提供更充分的保障,并非违背保险利益原则。但如果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
保险人将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被保险人应当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
办理批改。否则,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4被保险人自负责任与无赔款优待
为了促使被保险人注意维护、养护车辆。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并督
促驾驶人注意安全行车,以减少交通事故,保险合同上一般规定:驾驶人在交通
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
免赔率;保险车辆在保险期限内无赔款,续保时可以按保险费的一定比例享受无
赔款优待。以上两项规定,虽然分别是对被保险人的惩罚和优待,但要达到的目
的是一致的。
汽车保险具有广泛性、差异性、保险标的可流动性、出险率高等特点.
2.2汽车保险市场概述
2.2.1保险市场
1.保险市场的含义
保险市场是指保险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它既可以指固定的交易场所(狭义
的定义),也可以是所有实现保险商品让渡的交换关系的总和(广义的定义)。现
代保险市场己经突破了传统的有形市场的概念,即保险市场核心内容的交换关系
通过确定的地理场所实现,也可以通过各种现代媒介,包括电话、因特网等实现。
2.保险市场的主体
保险市场的主体是指保险市场交易活动的参与者,包括保险商品的供给者、
需求方和充当供需双方媒介的中介方。
(1)保险商品的供给方:是保险市场上提供各类保险产品,承担、分散和转
移风险的各类保险人,包括国有保险公司、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个人保险公司。
(2)保险产品的需求方:是指保险市场上所有现实和潜在的保险商品的购买
者,包括个人投保人和团体投保人、企业投保人和独立投保人、私营企业投保人
和国有企业投保人等。
(3)保险市场的中介方:主要是指活动于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充当保险供需
双方媒介,把保险人和投保人联系起来并建立保险合同关系的人,主要有保险代
理人和保险经济人。保险市场的中介方还包括公证人、公估人、律师、精算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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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汉理T人学碘I.论文
2.2.2汽车保险市场的地位
汽车保险在保险市场中地位的认识,是指导这一业务健康发展的关键,应当
明确汽车保险在保险市场,特别是在财产保险市场中的重要地位,这种重要地位
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汽车保险不再是以企业和单位为主要对象的业务,而逐步发展成为以个人
为主要对象的业务,汽车保险诈在成为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一种保险。
2汽车保险,尤其是第三者责任保险在稳定社会关系和维护社会秩序方面的
特殊作用,使其从合同双方的单一经济活动,逐渐上升成为社会法制体系的一个
重要组成部分。
3与其它保险不同,汽车保险的出险率高,保险人的理赔技术和服务将成为
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并将直接影响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4汽车保险业务在财产保险市场所占的比例已经对整个市场起到了“举足轻
重”的作用,无论是从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角度,还是从监管部门对于市场的监
督与管理的角度,汽车保险均具有突出的地位。
综上所述,现在已经不能简单地把汽车保险视为一种普通的经济合同关系。
这是因为,汽车保险对于人们生产和生活的影响已经超出了合同双方的范围,成
为一种具有一定社会意义的经济制度,这也对汽车保险业务的经营与管理提出了
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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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汉理r人学坝lj论文
第3章汽车保险中的信息不完全性
3.1基本理论
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汽车保险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与其他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一样。信息的非对
称性可以从两个角度划分:一是非对称发生的时间,二是非对称信息的内容。从
非对称发生的时间看,非对称可能发生在当事人签约之前,也可能发生在签约之
后,分别称为事前非对称和事后非对称。研究事前非对称信息博弈的模型称为逆
向选择模型,研究事后非对称信息的模型称为道德风险模型。从非对称信息的内
容看,非对称信息可能是指某些参与人的行动,也可能是指某些参与人的知识。
研究不可观测行动的模型称为隐藏行动模型.研究不可观测知识的模型称为隐藏
知识模型或隐藏信息模型。
3.2汽车保险中的逆向选择
3.2.1逆向选择的界定
在保险市场上,投保人和保险人所拥有的信息是不对称的,投保人对保险标
的的风险状况有更多的了解,因此投保人往往试图利用自己所占有的更多信息,
以低于精算公平保费的价格获得保险。鲁宾博士编写的《保险术语词典》中逆向
选择的定义是:“在投保寿险的过程中,处于不可保风险之下的或者高于平均风
险的投保人却试图从保险公司获得标准保险费率的保单;而寿险公司也因此仔细
甄别并剔除高风险的投保人,原因是其保险费是按照处于平均健康状态和从事非
危险行业的被保险人的风险水平而厘定的。”
3.2.2逆向选择的理论分析
现假设有风险高低不同且风险状态无法被保险人所识别的两类投保人。在图
3.1中,UH是高风险投保人的无差异曲线,UL是低风险投保人的无差异曲线。
如果保险人能够甄别投保人的风险类型,则两类风险的投保人都将分别得到完全
保险,但保险人向高风险投保人索要的保险费要高于向低风险投保人索要的保险
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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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r大学硕}j论文
一⋯一⋯一⋯- 图3.1不对称信息下的保险合同
而在投保人和保险人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保险人无法甄别投保人的风险类型,
保险人仅知道一个投保人属于高风险和低风险的概率分别为d与1-d,保险人只能
向所有投保人收取相同的保险费a,,在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获得五:的保险金赔付。
若高风险和低风险投保人发生保险事故的概率分别为PH与PL,则保险人的期望利
润为:
Ep一6(q—PH x占2)+(1—6Xa。一PL×嚷)
零期望利润曲线介于EII于EL之间,如果投保人完全保险,零利润曲线SE
和45度线的交点N满足零利润约束,但在这点上,低风险投保人的期望效用低
于他不参加保险时的期望效用,他们的选择将是不参加保险。低风险的投保人退
出保险市场,如果保险人按原来费率向剩下的高风险的投保人收取保险费,保险
人的利润为负,其唯一选择是提高费率到H点,低风险的投保人被驱逐出保险
市场.
3.3汽车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分析
3.3.1汽车保险中的道德风险
按照非对称发生的时『自J分,道德风险主要指签约后的非对称信息下出现的情
况。按风险的来源可分为投保人的道德风险、保险人的道德风险、保险代理人和
保险经纪人的道德风险等。这罩,我主要谈一下投保人的道德风险。投保人的事
后道德风险主要是指投保人在保险合同签订后,疏于对保险标的的管理,使保险
标的处在更大的风险之中,甚至故意制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会。
ll
武汉理T人学颀I.论史
3.3.2投保人的道德风险博弈分析
车险投保人汤姆,他向保险公司支付L元的保险费购买了一张预期赔款为C
元的车辆损失保险单。保单的条款规定,汤姆必须在燃油中加入一种能够保障车
辆安全的添加剂,添加剂的价格为a元,添加剂的成本由汤姆支付,并从保险费
中扣减,所以其实际保费为P(P=L-a),预期赔款为K(K<C)。为约束汤姆,保
险公司可以检查汤姆是否真的按其承诺使用了添加剂,该项检查的成本是b元。
如果检查表明汤姆没有信守承诺使用添加剂,保险公司对其罚款Q元。在
汤姆和保险公司的博弈中,汤姆的纯策略是守信或不守信,保险公司的纯策略是
信任和不信任(检查),两者的支出矩阵如表3—1所示:
表3.1
保险公司
守信
汤姆
不守信
信任检查
K K+b
P+a P+a
C C斗b-Q
P P+O
两者的收益矩阵如表3.2所示:
守信
汤姆
不守信
表3.2
保险公司
信任检查
P.K P.K.b
K-P.a K-P.a
P.K P—C-b+O
C.P (、-P—Q
不难发现,除非在汤姆不守信时被保险公司征取的罚会Q>C+a.K时,罚款
才具有威慑力,而且罚款O要大于检查的成本b,否则检查得不偿失。
若博弈是以混合战略的形式出现,即汤姆的战略不再是绝对的守信或不守
信,而是守信或不守信的概率是百分之多少,这里假设汤姆不守信的概率是a,
则守信的概率就是1一a;保险公司的战略不再是绝对的信任或检查,而是信任或
】2
武汉理Tt人学颤I论丘
检查的概率是百分之多少,这里假设保险公司检查的概率是B,信任的概率就是
I—b。这时双方的效用将分别是:
汤姆
Ul(a,B)=(I-a)B(K—P—a)+(1-a)(1一B)(K—P—a)4-a(I—
B)(C—P)+aB(C—P—Q)
=K—P—a4-a(a+C—K—B Q)
保险公司
Ul(a,B)=(1-a)B(K—P—b)+(1一a)(1—8)(P—K)+a(1一B)
(p--C)-4-aB(P—C+Q--b)
=P—K4-a(K—C)一B(b—aO)
与@,刃。I鱼,竺±三生l相对应的混合战略是一个均衡点,并且是唯一的均
【q q J
衡点,且是博弈的合理解。
保险合同达成的条件是公司的收益必须是正的,因此有:
h
P苫k+二(c一七)

K代表保险合同项下的预期赔款,即纯保险费:兰(c一七)代表由于道德风险
的存在而必须增加的部分,称为道德风险因子,表示的是道德风险的成本。大于
号考虑到了保险公司的利润和运营成本,左右用等号相连时,表示收取的保费恰
好等于预期赔款。道德风险因子与保险公司的监督费用b和安全措施所带来的收
益C.K成正比,与罚款Q成反比,意味着惩罚有助于防止欺骗。
武汉理T人学磺J论立
第4章发达国家汽车保险市场概述及其启示
4.1发达国家汽车保险市场发展的经验
4.1.1美国
美国是世界上拥有汽车保有量最多的国家,被称为是“轮子上的国家”。汽
车保险已成为美国财产保险中最大的险种,约占保险公司保费收入的40%左右,
在维护人民生命安全,稳定社会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美国汽车保险主要分为个人汽车保险单和商用汽车保险单。个人汽车保险单
的承保范围包括:责任保险、医药费用险、防范未投保的驾驶员险及车损险。商
用汽车保险单仅承保责任保险及车体损失险。
美国汽车强制保险始于1919年,马萨诸塞州率先立法规定汽车所有人必须
于汽车注册登记时,提出保险单或以债券作为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时赔偿能力的担
保,该法案被称为《赔偿能力担保法》。从此,各州相继采用,汽车强制保险开
始在美国盛行。
美国大部分公司在决定汽车保险费率时,根据被保险人的资料找出主要费率
系数与次要费率系数,从而决定出最终费率系数。所谓主要费率系数是指依被保
险人的年龄、性别、婚姻状况,以及汽车用途等加以归类。另外,还包括年轻驾
驶人有无接受驾驶训练、在校学习成绩等。次要费率系数依据被保险人车辆数的
多少、被保险汽车的特性,以及安全驾驶人保险计划给予加费或减费的待遇。除
了从人因素外,还需考虑地区性差异(地区因素),以及汽车本身生产年份、价
值(从车因素)。
以个人汽车为例:1、主要费率系数包括:(1)年龄、性别与婚姻状况:传
统上,这三项因素与损失具有很大的相关性。根据统计资料,男性驾驶员涉及重
大车祸件数是女性的2倍;未婚男性驾驶员的记录最差,年轻驾驶员(29岁以
下)的年龄与意外事故发生率呈明显的负相关,即驾驶人年龄越低,损失频率越
高。(2)汽车用途因素:按驾驶员分为两类:非年轻驾驶员的汽车用途分为商业
用、农务用、休闲用开车上下班用:年轻驾驶员的汽车用途分为两组,即将前两
类用途归为一组,后两类用途合并为一组。(3)驾驶训练折扣因素:通常接受过
合格的驾驶训练的年轻驾驶员的驾驶技术与守法观念优于未接受驾驶训练的,因
此对于2l岁以下的年轻驾驶员在丌具相关的证明后,可以享受该优惠。(4)优
秀学生折扣因素:由于通常成绩优秀的学生通常努力用功,因而驾车的机会将比
14
武汉理丁人学硕l论史
其他学生少,而且这些学生应该更具有责任感2、次要费率系数依据多辆车折扣、
汽车性能,以及安全驾驶人保险计划三大类系数交叉构成,对于主要费率系数而
言,属于加减费因素。(1)多辆车折扣一人不能同时驾驶一辆以上的汽车,因此
对于拥有两(含)辆以上汽车的被保险人在一固定保险期1.日】内,任何一部汽车的
肇事或违规机率比拥有一辆车的情况低。(2)汽车性能因素汽车性能因素可分为
标准性能中性能商性能以及跑车四类。(3)安全驾驶人保险计划是依据被保险人
的驾驶及肇事记录,对其保险费加以调整,以期使被保险人所应负担的保险费能
更趋于公平合理。3、影响汽车损失险成本的特别因素:(1)可损坏性与可修复
性:(2)车龄:(3)自负额:(4)出厂年份费率调整。4、地区差异:驾驶人口
的密度与交通流量的大小对意外事故发生频率影响较大而对损失幅度影响较小。
按地区分类的主要目的在于将具有类似特性与损失记录的地区归类于同一费率
等级中,以期能符合公平原则。依据各地区损失记录加以区别,并依此确定适用
的不同的费率,在美国汽车险费率制度中已被普遍采用。
美国对保险业实行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双重监管体制。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
拥有各自独立的保险立法权和管理权。1945年联邦议会通过《麦卡伦—佛格森
法案》(McCarran.FergusonAct)对保险业的监管权问题做出定论,规定对保险业的
基本监管权在州政府,各州均有自己的保险法,各州都在政府机构内设立保险局
(Insurance Department.其主管“Commissioner”or“uperintendentofInsurance”被
称为保险专员或保险监督官),在州管辖范围内行使保险监管权,州法律未涉及的
领域适用联邦法律。各州保险法对承保过程的各环节都有严格的规定,充分体现
了美国保险监管的广泛性和严格性的特点。美国保险监管的另一特点表现为保险
监管机构的职能非常明确。美国联邦保险局只负责联邦政府法定保险,各州保险
局负责保险监管事务。联邦保险局和各州保险局之间是平行关系而非隶属关系为
对各州监管体制进行协调,还设有全美保险监督官协会(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surance Commissions,简称“NAIC”1871年成立的非官方组织)。其主要职
能是讨论保险立法的有关问题,拟定样板法律和条例,供各州的保险立法参考,并
设有对财务进行有效监督的早期警戒系统。虽然美国各州的保险法多达55部,
但在全美保险监督官协会的努力下,内容上已无多大差别,各州法院通过对保险法
的司法审查'也发挥着一定的监管作用。近年来,随着跨州和跨国保险业务的发展,
美国联邦政府为适应监管的需要,逐渐加强了对保险业的监管。对于联邦监管与
各州监管哪个更为有效的问题虽然尚有争议,但联邦监管在统一全美保险监管的
法律、平等保护所有的保单持有人方面显然具有优势。
1999年11月4 R,美国参众两院通过了《1999年会融服务法》(Financial
Services Act of 1999).废除了1933年制定的代表分业监管制度的《格拉斯·斯蒂
15
武汉理r人学确}论文
格尔法》,彻底结束了银行、证券和保险的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局面,揭开会融
业混业经营和混业监管的新纪元。事实上,《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的结束《1999
年会融服务法》的丌始,是美国会融制度多年来变革的结果,两个制度的更替概括
了美国从20世纪30年代初到90年代未整个金融业的历史。它不仅仅是一场会
融监管制度的变革,更是一个会融机构竞争与整合、金融服务手段创新、金融服
务理念革命的过程。同时《1999年会融服务法》还改变和扩充了全美保险监督
官与全美注册代理人和经纪人协会理事会的机构和职权,使这两个机构成为联邦
一级的保险监管机构,联邦保险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得以确立。
4.1.2英国
英国的汽车损失保险主要有责任保险、附加火灾、盗窃险、综合保险和车商
保单。汽车强制保险是由汽车保险法规定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投保,否则视为
违法。
英国汽车损失保险的保险费因公司而异,无肇事折扣率或被保险人所负担的
免赔额也因公司而不同。大体上保险公司计算费率时考虑的因素如下:
I车辆种类:根据车的年限、价格、速度、零件、修复时阊、修复费用等因
素将车辆分为七八个不同的类组。对于市场上新出现的车型,一般由保险同业协
会的车险委员会规定它应归属的类型。大部分保险公司会采用协会的分类方式。
2地区:保险公司依交通密度将全国分为7至12个区域,不同的区域费率
不同。
3车辆使用目的:客车依使用目的分为三类,业务上所使用的车辆必须加费,
商用旅行或租赁费率增加的幅度最高。
4驾驶入:保险公司主要以驾驶入的年龄作为费率区分标准,此外视驾驶人
违法交通法规及肇事记录的情况。采用提高费率、设定特别自负额或拒绝承保等
特殊手段。
5无肇事折扣:保险公司通常会给予无任何肇事记录的驾驶入一定比例的无
肇事折扣,以鼓励其良好的驾驶习惯。通常无肇事期间满1年为20%--30%:达
2年者为40%:3年者为50%;4年以上者为60%。发生事故时,则适用每一事
故降低二级折扣率。
6自负额:汽车保险是否设定自负额以及其金额的高低,均按个别保险合同
予以订立。一般自负额越高,保险费率越低。
7其他费率折扣:包括限定驾驶的折扣、投保多辆汽车的折扣、新承担业务
但为优良危险的折扣等。
英国作为判例法国家在保险早期发展阶段,并无成文保险法,对保险业很少进
16
武汉理T人学硕I。论文
行直接的监管。但到了19世纪中叶,由于保险公司设立的门槛过低,许多不具备保
险经营条件的保险公司进入保险市场,再加上一些保险公司经营行为不规范,公司
资产质量下降,保险风险扩大,导致大量的保险公司倒闭,1896年,英国颁布了第一
部保险公司法《人寿保险公司法》,这是英国通过成文法对保险公司进行监管的
开始。其后,直到1958年英国/d‘颁布了《保险公司法》对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
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进行统一管理。
20世纪70年代以后,由于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建立,英国的保险监管立法深受
影响。自1973年以后,英国按照欧共体的指令又对《保险公司法》进行了多次修
改,其现行保险监管法律依据是《保险经纪人法》《1982年保险公司法》、(1986
年金融服务法》和与之有关的保险条例。
在1997年之前,英国实行由议会立法、贸易工业部(简称“贸工部”)全面监
管和保险同业公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英国贸工部是国家设立的保险监管机
关,贸工部国务大臣享有对保险业全面监管的权利,而具体的保险监管机构是贸工
部下设的保险局。保险局的监管以保险人的偿付能力为监管中心对保险费率、保
险条款等,一般不进行干预。英国的保险监管的特点是强调监管与自律并重。英
国的保险市场分为保险公司市场和劳合社市场,英国的保险监管机构侧重对保险
公司的管理.而对劳合社则依据专门立法赋予其自律的权利。
1997年10月,英国成立了金融服务局,开始了金融体制改革。为加强金融监
管。通过立法将原来由银行、证券及保险等各行业内部自行行使的监管权统一归
于金融服务局。这次改革的原因主要有两个:其一是1986年推行的以《会融服务
法》为标志的金融“大爆炸”改革,未能公众所期待的对投资者保护标准,原监管
体系责任划分不清,缺乏效率;其二是在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多功能会融集团的
快速发展,银行、证券、保险业日趋融合。因此,英国原来由荚格兰银行监管银行
业、证券投资委员会监管证券业、贸易工业部监管保险业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
金融监管体制已经不再适应金融业发展的需要。
4.1.3日本
日本汽车保险单种类有三种,一般汽车保险单、自用汽车保单和自用汽车
综合保险单。承保的风险有汽车驾驶员伤害保险、无保险汽车伤害保险、车辆损
失保险和乘客伤害保险。
1998年7月1同,日本《财务制度改革法》获得批准后,有关非寿险费率
厘定组织的法律相应进行了修改。R本汽车保险费率算定会只负责计算参考损
失一一成本费率(即建议性净保费率)。其成员保险公司可将j:述费率作为基准
费率.再加上各自保险附加费,即可得出各保险公司的保险费率。保险公司也可
17
武汉理工人学坝h仑文
以不参照保险费率算定会的计算结果,完全独立确定保险费率。
只本的保险监管的发展历史大致分为二战前和二:战后两个阶段。在二战前,
最初是依据1878年的公司条例和1898年出台的商法中保险法部分,由农商务省
负责对于保险公司的管理。因为监管过于宽松,随着同本保险业的发展和保险公
司竞争的加剧,致使保险欺诈蔓延,保险公司频繁破产,严重损害了投保方的利益,
也制约了保险业的健康发展。于是,1900年7月,闩本制定了第一部《保险业法》
及施行细则,以规范和强化保险监管。二战期间,保险监管机构屡经变换。二战后
随着R本金融制度的改革,保险业法进行了部分修改和补充,保险监管机构也相应
进行了调整。
1946年2月,同本大藏省会融局分为理财局和银行局,银行局增设保险课负
责保险监管。1965年,改为保险部,具体负责对保险公司监管工作。日本在泡沫经
济破灭之后,又受到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冲击,经济萧条,金融机构经营状况恶化,由
此引发R本政府的~系列金融改革。1997年,只本颁布《金融监督厅设立法》,
旨在改革原来的分业监管体制,建立混业监管体制。新设立的金融监督厅为总理
府直属局,全面负责金融监管工作。过去大藏省银行局保险部的保险监管职权交
由金融监管厅长官行使。同时,将大藏省原来按行业设立的保险审议会、金融制
度调查会、证券交易审议会统一合并为金融审计会,作为大藏大臣的咨询机构。
这样原来集中于大藏省的保险监管权力现转由金融监管厅和大藏省共同行使。且
以金融监管厅为主。
4.2对我国汽车保险市场建设的启示
车险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诸种利益
体之『日J的矛盾。国外的车险改革对我们有着很强的借鉴意义。
4.2.1车险市场化改革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
我国车险改革初期仍以较低层次的费率竞争为主要营销手段。出现这种现象
的主要原因是长期计划经济的管理方式使得保险公司特别是占市场绝大部分份
额的公司未能完全将利润最大化(股东权益最大化)作为公司经营的核心目标。
因此,在改革启动之初的2003年前半年,车险费率一路走低,市场难以出现令
各主体满意的均衡价格;即使在个别地区出现区域性的行业同盟或自律公约,其
基础也非常脆弱。从统计指标来看,改革半年来,车险出现几乎全行业亏损,车
均保费不断下跌,同时,赔付率则逐步攀升。
但仅半年多时间,我国车险市场的平均费率就开始出现拐点。特别在人保公
武汉理T人学坝f论丈
司股份制改造完成后,车险市场费率底部平台基本筑成,且呈上扬趋势。究其原
因,一方面,多年的市场经济进程已经为车险改革打下了较好的制度基础,公司
对市场的反应非常灵敏。车险改革之前,财产险市场除人保和中华联合外都是股
份制公司,有追求利润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因此,在经历改革初期短暂的磨
擦后,很快能调整经营思路;人保虽然囿于体制等诸方面原因转型较慢。但股改
后公司经营理念调整得也很迅速,局部地区人傈费率丌始上调。另一方面,传统
财产险领域竞争办很激烈,不存在较高的利润空间,加上保险公司投资渠道未完
全放开,公司其他业务的盈利不能弥补车险的亏损。只有通过主动的战略调整、
产品创新及内部架构重组,公司爿’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
我国的渐进式改革未及一年,市场开始逐步走向规范,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但是,对改革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应该有清醒的认识,国外经验告诉我们,作为财
产险的重中之重,车险改革不会一蹴而就,对改革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和风险,
我们应该有充分的前瞻性的准备。
4.2.2配套改革的全面推进是进一步深化车险改革的必要条件
改革绩效常受到许多因素的制约。如果配套改革不能跟进,那么单纯在车险
领域的改革其效果会大打折扣。在推进车险改革的同时辅之以相关领域的改革,
将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继续推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现有经验说明,有着良好的法人治理结
构的公司,经营理念较为符合市场经济要义,对市场的反应灵敏。下一步,在继
续深化国有公司改革的同时,应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保险公司上市,促进其法人治
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
2.加强法人机构监管。偿付能力监管是国外保险监管的主要方式,我国日前
正在向这个方向过渡。出于监管效率的考虑,今后应通过权力的下放和转移,使
法人机构切实对其分支机构的行为负责,力求在总公司层面消除市场不利因素。
车险改革已初步达到了这个效果,各保险公司总公司大多树立起了利润最大化的
观念。体现在行为上,许多公司通过内部架构调整、权限集中、分险种核算等方
式加强了对分支机构的管控力度。下一步,要加强对法人机构的监管,为向偿付
能力监管过渡打下良好的基础。
3.拓宽保险公司融资渠道。我国保险公司主要由传统财产险的利润来弥补车
险的亏损。随着车险利润的日趋摊薄甚至亏损,价格竞争已经丌始向传统财产险
领域转移。可以预计,随着改革的深入.整个财产保险市场将出现一个基本不存
在超额利润的均衡价格体系。此时,由于外在因素波动引发的公司周期性经营亏
损就需要通过其它渠道来弥补。因此,拓宽保险公司融资渠道,是促进市场发展
19
武汉堙T:人学颀I。论义
的一个较为有效办法。
4.2.3进一步弱化条款费率审批力度
通过对比其他西方国家车险条款费率的技术性特征,我们可以发现,其中大
部分条款及定价因素已被中国的保险公司引入,因此,条款费率在技术层面出现
跳跃性变动的可能不大。并且,经过多年的准备和近一年的改革实践,保险公司
积累了较为雄厚的产品开发和精算实力,公司经营也逐渐趋于理性。因此,下一
部车险改革可进一步弱化条款费率审批力度,简化报批要求,扩大保险监管局费
率调整权限,逐步将定价权完全交还给公司,实现政府行政力量的退出。这也符
合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
神。
4.2A及早研究强制第三者责任险的后续措施
2004年5月1日实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己将机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
列为法定保险。这既是保险业发挥社会管理功能的重要机会,也对保险业提出了
诸多新的挑战。为了应对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监管部门应及早着手研究。
我国地域辽阔,区域风险特征差别很大,因此,不宜由监管部门制定统一的条款
费率。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将条款费率制定权下放给公司,监管机关根据实际
情况提高或降低公司上缴的基金比例,通过基金比例浮动——公司费率浮动——
投保人行为这一传导机制来间接影响市场主体行为,在不干涉公司微观运营的前
提下实现宏观调控的目的。
20
武汉理r人学颤I论文
第5章中国汽车保险市场发展现状分析
5.1我国汽车保险市场市场结构及销售模式
5.1.1市场结构
1市场结构
保险市场按国际惯例大体归纳为完全垄断型、自由竞争型(完全竞争)、垄断
竞争型(混合型)和寡头垄断型四种。
(1)完全垄断型
完全垄断型又称垄断型或独家垄断型,保险市场的完全垄断型是指保险市场
完全由一家保险公司控制的市场模式,这家公司既可以是国营公司,也可以是私
营公司。
(2)自由竞争型
自由竞争型又称完全竞争型,是一种不受阻碍和干扰的保险市场模式。在这
种市场条件下,竞争比较激烈,通常认为自由竞争的条件有:a该行业有大量买
者和卖者,任何人都不能够影响市场价格,所有保险供给者提供的保险险种基本
上是一致的,需求者对供给者提供的保险险种没有故意偏好;b所有保险供给者
和需求者对保险情况、保险价格等项知识有充分的了解.
(3)垄断竞争型
垄断竞争型又称混合型,其特点是垄断与竞争同时并存。在这类市场,国家
一般不对保险市场进行垄断控制,国有公司同样地跻身保险市场的竞争行列。虽
在某些地区、某些险种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垄断,但垄断程度不高,在多数中小公
司之『BJ仍存在激烈的竞争。
“)寡头垄断型
与垄断竞争型保险市场相比,寡头垄断型保险市场的垄断程度更高。在这类
保险市场上,只存在少数几家相互竞争的保险公司,其他保险公司不容易进入该
市场。
2我国汽车保险市场结构
目前,我国的保险市场上,全国共有保险机构93家,其中保险集团和控股公
司6家,财险公司35家,人身险公司42家,再保险公司5家,保险资产管理公
司5家。由f我国实行的是分业经营,车险业务主要出产险公司经营。从车险业
务量上看,如图5.1:
武汉理1’人学硕I论文

/\
图5.1 2004年各保险公司车险保费收入占整个车险保费收入的百分比
2004年,我国车险保费收入累计744.82亿元,其中人保车险收入454.11
亿元,占整个车险保费收入60.96%,太保车险保费收入79.44亿元,占10.66%,
平安车险保费收入65,75亿元,占8.83%,其他保险公司车险保费收入合起来共
占当年整个车险保费收入的19.55%,可见我国的车险业务主要集中在入保、太
保、平安三家财险公司,他们三家的保费收入占了整个车险保费收入的80%,
由此可见我国车险市场属于垄断竞争的市场。
5.1.2销售模式
1车险市场产品的销售模式
保险市场营销是指与保险市场有关的人类活动,即保险人为了充分满足保险
市场上存在的风险保障的需求和欲望而开展的总体和系统性活动。具体包括:保
险市场的调查和预测、保险市场营销环境分析、投保人的行为研究、新险种的开
发、保险营销渠道的选择、保险商品的推销以及售后服务等一系列活动.
(1洼£接业务模式
直接业务模式是指保险公司利用自己的职员进行市场营销获得业务的模式,
这种模式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的职员拜访客户,或接待客户上门获得业务。近年来
由于新技术的出现和运用,使得传统的直接业务的营销模式面临巨大的挑战和冲
击,其中电话营销和电子商务为新模式的主要代表。
(2)代理业务模式
代理业务模式是指保险公司通过其代理人,包括专业代理公司、兼业代理公
司和个人代理等渠道获得业务。
(3)经纪人业务模式
经纪人业务模式是指保险公司通过经纪人或经纪公司的渠道获得业务。
2我国车险市场的中介机构及营销方式
目Iji『,我国保险市场上,中介机构中,专业中介机构1800家,其中保险代
武汉理r人学硕士论豆
理机构1313家,保险经纪机构268家,保险公估机构219家,兼业代理机构123
家,保险营销员153万人。2005年的产险业务中,直接业务占38.27%,间接业
务占61.73%,I.日J接业务中,代理业务占95.78%,经纪业务占4.22%,代理业务中,
个人代理业务占45.21%,兼业代理业务占41.53%,专业代理业务占13.26%。
我国的车险销售主要集中于保险公司自销、中介(专业和兼业代理人、经纪人、
银行保险等)渠道。在目前中国的车险市场上。中介渠道业务对各家经营车险的
保险公司而占是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尤其是汽车销售商中的生力军.一4S店。
5.2我国汽车保险的险种设计和费率分析
5.2.1我国现行汽车保险险种组成
险种的设计思路是根据保障范围的差异而制定的。无论细分市场相同与否,
各公司机动车辆的险种都由基本险和附加险组成。大部分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
和第三者责任险。少部分公司根据自己的经营理念、经营策略及面向的保险标的
不同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例如,华安保险公司家用车保险、公务车保险、营运车保险的基本险包括第
三者责任险、驾驶员座位责任险、车辆损失险。
附加险包括的险种内容繁多,各家公司根据自己的经营特色,开辟了许多新
的险神。
1车辆损失险
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因遭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
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以及发生的施救等费用,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给予的赔偿。
2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保险施指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
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者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由保
险人承担的保险。具体就是保险人依保险合同对第三者给予的赔偿。第三者责任
险的保险标的与车辆损失险不同,它以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者承担的责任作为
保险标的。第三者责任险属于无形财产保险,是一种责任保险。
3附加险
附加险一般是对基本险保险责任的补充,它承保的是基本险条款中不予承保
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分别有对应的各种附加
险。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必须在投保相应的基本险以后,保险公司彳。进行附加
险的承保。
武汉理T人学颂I’论正
5.2.2汽车保险费率
1保险价格理论
保险商品的理论价格是指以保险商品的内在因素为基础而形成的价格,决定
保险商品价格的内在因素是保险商品的价值,保险商品的价值也是保险商品理论
的基础。
保险商品的理论价格由纯费率和附加费率两部分组成,亦称为毛费率。
纯费率的确定,通常是在以往一定期限内的平均保险会额损失率的基础上再
加上一定数量的风险附加率。而附加费率是各保险公司根据自身的经营水平、税
赋和预期利润水平决定的。所以,保险商品的狭义理论价格是由纯费率决定的。
机动车辆保险的经营过程必须重视对以往一定期限内平均保险金额损失率
的统计和分析。科学的确定机动车辆的纯费率是经营的基础和关键一环。
2风险因素
汽车的风险因素主要有:汽车自身的风险、驾驶员风险、地理环境风险、社
会环境风险、经营管理风险、损失记录等。具体包括:
(1)车辆自身因素:厂牌车型、车辆种类、捧气量、车龄、行驶区域、使用性
质等。
(2)驾驶员因素:心理和生理因素、年龄、性别、经验、职业和婚姻状况、品
行、肇事记录等。
(3)地理环境因素:气候、地形、地貌、路面交通状况等。
(4)社会环境因素:法制环境、治安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等。
(51经营管理因素:经营风险、管理风险、财务风险。
3费率确定的基本原则
根据保险价格理论,厘定保险费率的科学方法是依据不同保险对象的客观环
境和主观条件形成的危险度。采用非寿险精算的方法确定。但是,非寿险精算是
一个纯技术范畴.在实际经营中,非寿险精算仅仅提供一个确定费率的基本依据
和方法。确定费率还应当遵循一些基本的原则:公平合理原则、保证偿付原则、
相对稳定原则、促进防损原则.
4机动车辆保险费率模式
保险价格如何爿‘能做到公平合理,需要从多方面采取措施。从主动积极的角
度出发,保险人必须确定价格制定的科学合理模式。
综前所述,影响机动车辆保险索赔频率和索赔幅度的危险因子很多。影响程
度各不相同。通常保险人在经营机动车辆保险的过程中将JxL险因子分为两类,一
类是与汽车有关的风险因子,包括汽车的种类,使用情况和行驶区域:另一类是
与驾驶员相关的风险因子,包括驾驶员的性别、年龄、婚姻状况、职业等。各国
武汉理T人学顾1:论文
的机动车辆的费率模式基本上也可以分为两类,从车费率模式和从人费率模式。
从车费率模式以被保险车辆的风险因子作为保险费率主要确定因素。从人费率模
式以驾驶被保险车辆的人员的风险因子为主作为确定保险费率主要因素的费率
确定模式。
(1)从车费率模式
从车费率模式是指在确定保险费率的过程中主要以被保险车辆的风险因子
作为影响费率确定因素的模式。现行的机动车辆保险费率体系中影响费率的三个
主要变量为车辆的使用性质、车辆生产地和车辆种类。另外,车辆的行驶区域也
可作为车辆保险的风险因子,即按照车辆使用的不同地区,使用不同的费率,如
在深圳和大连采用不同的费率。
从车费率模式体系简单,易于操作,同时,由于我国在一定历史时期被保险
车辆绝大多数是公车,驾驶员与车辆不存在必然联系,也就不具备采用从人费率
模式的条件。
但从车费率模式的缺陷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在机动车辆的使用过程中对风险
的影响起决定作用的是与驾驶员有关的风险因子。尤其是将机动车辆特有的无赔
款优待与车辆联系丽不与驾驶员联系,显然不利于调动驾驶员的主观能动性,其
本身也与设立无赔款优待制度的初衷相违背。
(2)从人费率模式
从人费率是指在确定保险费率的过程中主要以被保险车辆驾驶员的风险因
子作为影响费率因素的模式。目前,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机动车辆的费率模式均属
于从人费率模式,影响费率的主要因子各不相同,主要有驾驶员的年龄、性别、
驾驶年限、心理素质和安全行驶记录等。
5.3我国汽车保险市场的供求结构分析
5.3.1影响汽车保险供求的因素
1影响需求的因素
供求规律是流通领域中的一条重要规律。供求规律表现为供给与需求之问的
关系,这种关系要求供给总是追随需求。但是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供给不是大于
需求就是小于需求,二者很少J下好相等。然而,供给又不能过久和过多地大于或
小于需求。从长期发展趋势看,供给量与需求量是相等的。
保险需求指在~定时期内和一定价格条件下,消费者愿意并且有能力购买的
保险商品的数量。下面是影响保险需求的几个因素:
(1).文化背景因素
武汉理r人学硕I论丘
文化背景对保险需求有着重要的影响。如非洲人和亚洲人的风俗习惯是避讳
谈到死亡,所以人们对单纯的死亡险的需求就比较少。再比如,一些宗教认为保
险有高利贷和赌博的性质,是与神对抗的,这样的宗教信仰就会抑制保险的需求。
(2)经济因素
保险的主要作用就是消除经济上的不确定性。因此,从宏观上看,经济发展
既是刺激保险需求产生的因素,也是促成保险需求总量扩充的因素。社会总产值
的增长幅度,特别是可用于购买保险的剩余产品的价值的增长幅度和居民收入的
增长幅度,是保险需求增长的决定性因素。保险需求总量与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
成正比。而从微观上看,个人和家庭的收入水平影响着人们的保险需求量。收入
变化和保险需求变化之间的关系可用收入弹性来衡量。
此外,保险的价格即保险费率影响着保险需求:保险费率越高.需求者支付
的保险费就越多:反之,就越少。人们希望以最少的保险费支出,获得最大的保
险保障。保险需求量与保险价格成反比关系,这可用价格弹性来度量。
(3)1xt,险因素
保险承保的是风险,风险的存在是保险需求存在的前提,即所谓“没有风险
就没有保险”.保险需求总量与风险的大小成正比:风险发生造成的损害越大,或
者损害发生的频率越高,保险需求的总量就越大;反之,保险需求量就越小.
(4)人口因素
总人口的文化程度结构对保险需求的影响,主要体现人口的文化层次的构
成,标志人口素质的高低。人口素质不同,人们的消费心理、消费习惯及消费偏
好就有所不同。人口素质高,比较容易接受保险保障这种消费方式,客观上刺激
了保险需求的增长。
(5)强制保险因素
强制保险是国家和政府以法律或行政的手段强制实施的保险保障方式。凡是
在规定的范围内,不论被保险人是否愿意,都必须参加的保险都属于强制保险。
强制保险的实施,人为地扩大了保险需求。
(6)相关商品价格因素
如汽车保险与汽车属于互补商品。当汽车价格下降时,汽车需求量增加,对
汽车保险的需求量也随之扩大。
此外,保险需求是一个综合的经济现象,其他众多的经济、社会因素都会对
它产生相当的影响。比如,经济研究发现,保险需求和通货紧缩或通货膨胀乃至
社会经济的稳定程度有着紧密的联系,和社会保障水平和范围有负向相关关系等
等。
2影响供给的因素
JI£汉理工人学颧f。论文
保险供给是指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国家和从事保险经营的企业所能提供
的并已实现的保险种类和保险总量。
影响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1)保险供给主体因素
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和其他保险组织提供的。保险公司经营保险业务首先必须
有一定数量的经营资本,其供给市场的总业务量受到资本总额的限制。一般而言,
社会上的保险资本量越大,保险供给者的数量越多,保险供给量就越大。而一个
国家和地区保险资本总量的多寡取决于当地保险业的经营利润率。如果保险业的
利润率高于社会平均利润率,即存在超额利润,会诱导投资者投资于保险业,从
而扩大保险供给;反之则会将资本驱逐出保险市场。
保险经营利润率决定于保险业经营的收益和成本。收益决定于保险公司的经
营管理水平。保险企业的经营管理需要相当的专业水平和技术水平,集中体现在
危险管理、险种设计、业务选择、准备金提存、费率计算的各个方面。其中任何
一项水平的高低,都会影响保险公司的收益。同样保险供给进一步受到保险公司
成本的制约,保险公司的成本是保险公司实际支付的保险会和经营管理费用的总
和。保险成本高,在同等收益条件下,所获利润就少,会影响其扩大保险供给量。
同时,保险供给者的素质也极为重要。保险供给者素质高,新险种容易开发、
推广,可有效地促进保险需求,从而扩大保险供给。保险供给者的数量和质量与
保险供给成正比例关系。
(2)市场环境因素
市场环境因素包括的内容很多,既包括整体国际国内经济因素,也包括国家
的税收优惠、社会保障制度等政策环境因素,包括保险市场声誉等社会环境因素,
立法、司法和执法等法律环境因素,当然也包括保险市场本身是否存在垄断机构
和垄断行为以及保险公估、代理和经纪等中介机构的发展状况等竞争环境因素。
(3)保险监管因素
保险监管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国家保险业的现状和未来。决定着保险经
营企业的性质和保险市场竞争的性质,也决定着保险业的声誉和保险功能是否能
够发挥。
5.3.2我国车险市场的供求状况
1车险保费收入分析
(1)近几年,我国车险保费收入稳步增长,且增长比例稳中有升
武汉理T人学硕l_论文
图5-2 2001--2005年车险保费收入(单位:亿元)
近几年我国车险保费收入逐年上升,且增长比例一直维持在12%以上,而
且还有加快增长的趋势。这表明我国车险市场的潜力巨大,还有很大空问。
(2)2000年以来,车险业务量占财险业务的比例一直维持在60%以上
图5-3车险保费收入占财险保费收入比例
2000年以来,车险保费收入占财险保费收入比例一直维持在60%以上,车
险市场的发展状况对于财险市场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2.车险平均费率水平分析
自2001年车险市场费率改革试点以来,车险平均费率逐年下降,特别是2003
年1月1日实行费率市场化改革的一年,费率水平有了更大的下降。
武汉理T人学颅f。论史
“:’i⋯一4一
图5.4车险平均费率水平变化
5.4我国汽车保险市场的监管
5.4.1保险监管概述
保险监管有广义和狭义两层含义。广义上的保险监管是指国家通过制定相关
保险法规,对本国的保险行业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狭义上指国家专司保险监管
职能的机构依据相关保险法律法规或是行政授权对保险行业进行行政管理,确保
保险法律法规得到贯彻和实施。就一般而言,保险监管的重点~是保证保险人具
有足够的偿付能力,这是所有国家的保险监管中的重中之重。二是防止由于保险
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造成有个别保险市场主体试图利用保险进行欺诈的行为。三
是维护保险市场合理的价格和公平的保险条件,即对保险费率、保险条款等进行
监管。
据此,我们得出三个保险监管的重点内容,B口偿付能力监管、信息不对称问
题监管和市场行为监管,分别对应上述三点。而这也是经济学家一般看待政府对
保险业务监管的三个角度。根据对这三点监管的侧重点和监管的严格程度不同,
各国形成以下的监管模式:
①弱势监管。在这种监管模式下,保险公司在确定费率、保险条款等方面具有大
的自由度。监管的重点放在公司财务状况和偿付能力方面,只要能满足要求,政
府一般不做过多的干预。英国、新西兰寿险是这一监管模式的典型。
②强势监管。这种监管模式对市场行为、偿付能力和信息披露的要求极其严格。
美国是采取强势监管的典型。
③折衷监管。这种监管模式是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监管市场行为监管和信息
披露监管。目日订包括我国在内多数国家都采取这种监管模式。
保险监管的主要理论
}幢+

武汉理T:人学坝f论譬
1公共利益理论
公共利益理论属于规范经济学的范畴,该理论认为监管的存在是为了保护消费
者免遭侵害,是服务于公共利益的。该理论的基本出发点是,政府是为了矫正市
场失灵而存在的,其目标是追求经济效率最大化。该理论假设政府会为全体公众
利益服务、会超脱于各种利益集团的冲突。
2私人利益理论
私人利益理论不同于公共利益理论,它属于实证经济学的范畴,该理论认为监
管的存在是为了私人团体的利益。提出监管者是自利的,他们在监管活动中会不
断追求政治支持的最大化。一方面,为了获得业界的资金支持或其他支持,监管
者在监管活动中可能会偏向业界的利益;另一方面,为了获得消费者的支持,监
管者可能又会压制保险产品的价格,即从长远看这样做可能是有害的。
3政治理论
政治理论认为监管是不同私人利益集团在现有政治和行政管理框架内.相互讨
价还价而达成的结果。利益集团包括消费者、监管者、立法者、司法者及被监管
的业界。不同的利益集团的政治资源不同,对于不同的监管事件,讨价还价的结
果也会不同。
5.4.2我国汽车保险市场监管状况
目前,我国的国家保险监管机构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监督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依法审批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业务经营;审批保险公
司和保险中介机构的高级及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确保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
的稳健经营。同样其依法对我国的汽车保险市场进行监管。我国目前汽车保险业
务操作中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在表5.1中列出。
武汉螋I’J、学碗I论文
汽车保险业务所适用的法律
性质名称
法律道路交通安全法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2年10月8同
法律合同法
法律宪法
法律民法通则
法律刑法
法律行政法
法律民事诉讼法
法律刑事诉讼法
法律继承法
司法解释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司法解释《保险法》司法解释一一《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
释》
汽车保险业务适用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性质名称
规章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规章《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规章保险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规章汽车会融公司管理办法
规章汽车会融公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规范性文件关于调整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规范性文件关于停止使用原车险统颁条款的通知
规范性文件关于规范无赔款优待管理问题的通知
规范性文件关于机动车辆保险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情况的通报
武汉理T‘人学碘£论_!:【:
第6章中国汽车保险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6.1产品单一,费率厘定缺乏合理性,保险技术不高
6.1.1保单条款个性化体现不充分
从各家非寿险公司制定的新车险条款来看,除费率有所调整外,其他方面基
本上都延续了旧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并无根本突破。各公司的保单基本沿用了
原有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的格式和内容,并没有本质的变化。例如平安财险的基本
险,只是在无赔款优待方面作了调整,其他也基本继续使用原有条款。中国人保
的合同条款除了在无赔款优待、把部分车型玻璃单独破碎纳入保险责任外。其他
细则也无太大变化。另外,一般而言,在车辆保险中,附加险的多样性最能体现
险种个性化,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来选择适合自己的险种组合,但各家
非寿险公司推出的附加条款,虽有所突破,但变化不大。由于附加险的局限,使
得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的余地还是不大,个性化也就很难体现出来。
6.1.2新车险条款还存在一些模糊、不合理的地方
各家公司的新条款在措词严谨性方面较原版条款有所改进,但各家非寿险公
司颁布的新车险条款还存在一些模糊、不合理的地方,需要进一步完善,有些条
款前后表述相矛盾。以某公司新车险条款为例,在车辆损失保险条款总则中规定
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即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
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
合同。但在赔偿处理条款却规定: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或
协商确定保险金额的,发生全部损失时,保险舍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
实际价值的,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保险金额等于或
低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会额计算赔偿。发生部分损失
时,按保险金额与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
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Iji『后对比不难看出,该车险保单制定的车辆
损失险总则与赔偿处理条款细则前后矛盾。既然将保险合同订为不定值合同,就
是要根据投保人的实际投保会额来确定赔偿责任。但当车辆出险时,保险金额高
于保险车辆实际价值,却只能以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以汉理T人学琐l论丘=
6.1.3保险责任不够细化
据统计,在车辆出现事故中,80%是由碰撞引起的,但各家非寿险公司出台
的条款中,并没有只针对车辆碰撞责任而制定的险种,仍然将碰撞责任包括在范
围广泛的车辆损失险中,这往往造成了一些只想投保碰撞险的投保人不得不多付
出保费获得该险种的保障,因此,极容易造成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的不好印象。另
外,不同的地区应该有不同的保险内容,但在新条款中却没有体现出来,还是将
一些投保人不可能遇到的事罗列在保险责任内,比如,内陆地区不可能遇到的海
啸、平原地区不可能面幄的雪崩、泥石流,滑坡等,这明显与个性化的车辆产品
改革目标不相符合。
6.2保险市场风险大,整体素质不高
6.2.1车险市场主体多元化程度低,市场集中度高
从世界范围来看,保险业与其它行业相比有着最为丰富的企业组织形式。除
了最常见的股份制保险公司(stock insurance company)和相互保险公司
(mutualinsurance company),另外还有非公司式相互制(unincorparated)、互助社
(fratemalbenefit societies)、合作制保险人(cooperative insurer)、劳合社(Lloyd’s
Association),互惠社(reciprocals)、非营利性服务计划(nonprofit service plans)、健
康保障组织(health maintenance organization)等。这些类型的组织在不同的国家得
到不同程度的许可,其中劳合社的形式只在英国和美国存在。我国保险公司都是
以股份制的形式存在,单一的企业组织形式决定了保险企业的价值取向、行为模
式和决策机制等都是大同小异的,从而在保险创新上也难以实现多样化和差异
化。多年来,我国保险市场上保险产品单调,创新不足,与保险企业组织形式缺
乏多元化不无关系。从上一章分析看,我国的车险市场是一个寡头垄断竞争的市
场。在寡头垄断的市场中大企业更可能利用垄断地位而对其他企业进行打压,抑
制其他企业的创新发展。而中小保险公司从自身的利益出发,最优的选择也可能
只是在市场创新中做一个“跟随者”而不是“先行者”。由此阻碍了整个车险行
业创新水平的提高。
6.2.2不规范经营行为普遍存在
市场是一种制度,这种制度的最可贵之处在于它提供了一种秩序,在其中,
所有的参与者按照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行事,而且必须遵守一些特定的规则,如诚
信、守法等。这样,在良性运行的市场上。市场主体不仅知道自己想得到什么,
武汉|!I!r人学颅l+论文
而且由于在一定程度上根据惯例、规定等知道其它的市场主体会如何反应和采取
行动,从而可以拟订出具体的策略和方法。也就是说,良性运行的市场提供比较
真实的信息。保险企业创新项目创意的提出、实旌、评价都与保险市场密切相关,
如果市场秩序混乱,则保险企业的创新就会变得无所适从。我国车险市场发展的
时蒯还不长,保险企业基本上还处于袒放型增长的阶段。为了占领市场,争夺保
费,很多保险企业采取了不正当竞争乃至恶性竞争的手段,如权力干预、商业贿
赂、保险欺诈、过度降低保费、诋毁竞争对手、窃取经营技术秘密、挖同行企业
人才等。类似2001年广州车险费率大战的恶性竞争事件并不鲜见,日常经营中
不规范行为更是普遍存在。此外,地下保单屡禁不止,代理人展业不规范等都扰
乱了市场秩序。
6.2.3社会信用基础薄弱影响了保险业的诚信体系建设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在刚刚起步阶段,征信数据采集困难,数据开放没有
明确规定,信用资料数据库建立滞后,信用法规缺乏,失信行为得不到有效惩治。薄
弱的社会信用基础势必影响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保险诚信管理制度缺失制约了
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由于保险公司在经营管理上难免存在一些错误和疏漏之处,
再加上保险合同签定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客观存在,这就为投保人的失信
行为提供了条件。对车险投保人、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营销人员等都缺乏一套信
用信息的建设,和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
6.3缺少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监管滞后
6.3.1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缺陷
现实中,我国《保险法》关于保险合同法律规定不严密,导致汽车保险经营
过程中出现的争议颇多。表现突出的有:关于合同的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的开
始等问题,致使汽车保险业务实践中经常因为汽车保险是否有效成立等问题在保
险人和汽车投保人之间发生争议;关于保险人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如何确
认保险人已经尽到明确说明义务,保险法并未明确规定,以致汽车保险纠纷中双
方各执一词:关于保险合同条款解释问题,对何为“有争议”的理解不一致,在
发生赔案纠纷时,往往将当事人理解相左,即认为是“有争议”。做出不利于保
险人的判决。
另外,我国的保险法没有规定近因原则,对近因原则的实践和应用如何认定
不一,导致汽车保险实践中的纠纷不断,难以确定事故是否属于责任范围。保险
法司法解释的出台更成为重要。
武汉理T人学坝卜沦立
6.3.2汽车保险相关法律存在的不足
保险诈骗行为屡禁不止,立法缺陷是其产生的原因之一。国家在打击保险领
域犯罪方面颁布了若干法律,但在一些法律中对保险诈骗行为立案追诉标准过
高。如刑法规定保险诈骗罪判定必须是“数额较大的行为”,对于这个数额较大,
有关司法解释诊断超过1万元的彳。可被定性为“数额较大”。而《保险法》中规
定:属于保险欺诈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会的责
任”,对于构成犯罪的,按刑法规定处理。也就是说,对于在刑事追诉范围之内
的诈骗额,法律并未规定诈骗者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诈赔者有恃无恐,因此,
导致汽车保险中小案不断.而且诈骗方式多种多样现象的发生。
6.3.3法律法规问存在的具体规定冲突
事实上,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之前,我国大部分地区都已经实行强制
第三者责任保险制度.但由于关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立法迟迟未出
台,我国的《保险法》又规定了退保自由是消费者的权利,以致投保人被“强制”
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之后,又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待年检后退保。这样,相关法
律间的冲突,导致“强制”保险、“自由”退保情况的发生,以致“强制”保险
无法强制。交通法实施后,规定实行法定第三者责任保险,即使在第三者责任强
制保险法规出台之后,但根据法律效力原理,由于保险法规定的投保人不得退保
内容,保险法的效力会高于条例的效力。因此,如何防止法定投保人不得退保,
这也是立法者应当给予考虑的问题之一。
6.3.4‘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的缺陷
《道路交通安全法》76条第l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
偿”。这一规定意味着,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无
论是肇事方的责任,还是受害方的责任,其事故损失都应由保险公司先行承担赔
偿责任。如果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能够完全弥补受害人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
则肇事方不再向受害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只要车险保险事故一发生,
保险人对受害人的赔偿在责任限额内的没有任何的减免事由,不能进行任何抗
辩。立法的规定让保险人没有免责和减少赔偿的机会,保险公司不得以机动车所
有人或管理人不承担责任或减轻责任的抗辩事由,对抗交通事故受害人的赔偿请
求。这对保险人是不公平的。
以汉理r人学坝l:论史
6.3.5与未来立法的衔接问题
我国的《民法》正在修改之中,《民法》的颁南对原有的民事赔偿责任重新确
定,民事损害的精神赔偿问题也会列入司法保障的范围。对比.第三者责任保险
的人身伤亡损害赔偿的确定问题也应该是立法者应当考虑的问题。
6.4进一步加强我国汽车保险市场建设的必要性
6.4.1汽车保险市场是我国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的各项建设事业蓬勃开展,我国的市场
体系也同渐丰富和完善,尤其是加入WTO以后,我国市场更是加快了开放的步
伐。在整个市场体系中,金融市场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保险市场是金融市场的
一个分支,而汽车保险市场又是整个保险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加强
我国的汽车保险市场建设对发展和完善我国的整个市场体系建设有重要意义和
作用。
6.4.2我国汽车保险市场还处于初级阶段
由于我国汽车保险市场起步较晚,发展时间不长,目前汽车保险市场存在很
多问题,诸如市场主体单一,诚信体系建设滞后,车险市场信息不对称,违规操
作、欺诈骗保行为严重,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体系缺失,险种设计,费用厘定不
清晰,相关理论研究不系统,科学,理论实际联系不强等问题,因此,有必要进
一步加强我国的汽车保险市场建设。
6.4.3是保障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
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科学技术的进步,风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
大,对人类社会的危害也越来越严重。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遭受自然灾害JxL险
和发生意外事故的概率较大,特别是在发生第三者责任的事故中,其损失赔偿是
难以通过自我补偿的。通过机动车辆保险,将拥有机动车辆的企业、家庭和个人
所面临的种种风险及其损失后果得以在全社会范围内分散与转嫁。机动车辆保险
是现代社会处理风险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手段,是风险转嫁中一种最重要、最有效
的技术,是不可缺少的经济补偿制度。为保障我国经济的发展,发展汽车保险是
其中的一项重要手段。
武汉理T人学硕I+论义
第7章加强中国汽车保险市场建设的建议
7.1提高保险技术,大力推动产品创新
7.1.1针对不同的目标客户群体开发对应的产品、细化产品体系
各家公司2003版新款车险产品的整个产品体系的安排较以前有了一定程度
上的细分,其中人保公司共设计车损险条款四种,分别是机动车损失条款、家庭
自用汽车条款、非营业用汽车条款与营业用汽车条款。另有综合类条款三种,分
别是特种车条款、摩托车条款和拖拉机条款,做到了车辆类别上条款的细分。但
是j下如上述分析一样,很多只想投保碰撞险的车主却不得不选择范围广泛的车辆
损失险,新款车险产品在保障范围上面并没有真币做到细分,和以往的大而全的
条款设计并没有太大的差别,这严格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空间,对于车主来说无
疑是不公平的,也与差异化经营的改革思路是不相符合的。因此,打破现有条款
的体例模式,根据对市场客户群体需求细分,对保险责任重新进行分类组合,在
最大程度上满足各类客户群体的需求,这应成为以后机动车辆保险开发的一个主
要思考方向。
7.1.2在产品条款的设计上,应体现通俗易懂、明确清楚,便于理解
的原则
一直以来,保险条款的行业术语过多是造成消费者对保险认知困难的原因之
一,保险条款的晦涩难懂也是造成消费者对保险理赔和服务心存质疑的重要原
因。因为作为普通消费者,他们自己大多看不懂保险合同,读不懂保险保单。不
难想象,一份充满专业术语、晦涩难懂的保单他的市场生命力是不会持久的。而
这点在机动车辆保险上体现得特别明显。针对2003年出台的新条款,新华信市
场研究咨询公司在北京、广州两地所作的一项市场调查发现,车主们对于新保险
所知的都是很抽象的概念性内容,比如改革后保险公司之间的费率会不尽相同、
车主之『白J会依个人特征、车况和地区等情况不同而不同等,甚至有被访者知道“驾
驶员的性格不同,费率不同”。但在询问所知的新保险条款时,仅有~名被访者
提到“如果没有出过险,会有20%左右的优惠”这样具体的内容,多数人基本
上不知道怎样将“人、车、地”因素同自己的投保结合起来。而要做到条款的通
俗简明化,需要保险公司在制定条款时,在结构方面,以客户关注的重点编排内
容和顺序,条款内容的结构安排以方便客户阅读为主。在内容方面,增加服务条
武汉理r人学硕I’论文
款、行政运作事项说明。在语言方面,尽量使用比较通俗易懂的语言和表达方式,
避免晦涩难懂的条文,使客户感到亲切、自然、易于理解。为了便于理解和说明,
还应增加对图和名词的解释,对一些专业化的术语也要进行诠释。
7.1.3将产品设计和服务相结合,确实体现产品的创新
根据国外车险产品发展经验,车险产品要创新,和产品服务的结合是主流渠
道。而在我国现阶段,对于消费者而言机动车辆保险服务质量是一个较大问题,
根据新华信的资料得到:被调查车主中有6成人对现在使用的保险有不满,“服
务质量差、服务内容没特色”怨言最多。在我国的车险市场上,各家公司已经开
始尝试将产品设计和服务相结合,但是在服务提供的质量方面可能还存在一定的
问题。此外,在机动车辆保险的经营中,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面临者产品被其
他公司模仿的尴尬,因此,也只有将高质量的服务和产品设计相结合,凭借自身
的服务推出的特色产品,这样即使其他公司模仿了条款,也不能提供相应的服务。
以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为例,一方面三星公司通过开发高保障、高价位的
产品,避免与其他公司进行单纯的价格战;另一方面,三星公司根据“让客户只
看到服务而看不到价格”的原则,将产品开发与服务内容相结台,通过高质量的
服务吸引客户,而淡化客户对价格的关注。事实证明,三星公司的产品开发目标
达到了预期的效果。这对目前深陷价格大战的我国财产保险公司而言应该具有特
别的现实意义。
7.IA综合考虑费率的公平性和可实施性
各家公司对费率的厘定体现了保险产品定价的公平性原则,保险人承担责任
与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对等,但是保险产品的价格还需要与其销售的市场环境相
适应,综合考虑费率的公平性和可实施性。我国的车辆保险市场还处于一个发展
的初级阶段,在初级市场上销售运用国际先进水平的精算技术厘定出价格的产品
难免会产生一些混乱,比如说某些代理人为了招揽业务而不规范地运用费率调整
系数,投保人采取了隐瞒欺骗的方法,在遇到风险系数增加时,就选择转投别家
保险公司续保,依然可以享有较低等级的费率。由于这部分高风险客户的自由流
动。从而使保险公司制定的高风险条款行同虚设,并无实际意义,从而加大了保
险公司的经营风险。
武汉理T人学坝I论文
7.2建立科学的风险规避机制
7.2.1加快培训专业车险人才,提高车险从业人员素质
保险市场国际化后对保险人才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险人员不仅要有
熟练的专业技术,还要有较强的应变能力;不仅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还要有一
定的理论知识:不仅能熟练掌握国内车险的条款、费率、实务,还要能了解国际
通行的车险先进管理办法,做到一专多能,更加适应中国车险市场的需要。
7.2.2加强保险诚信建设,建立信用评估体系
在车险实务过程中,建立一整套监督约束机制,不断降低监督检查费用。
首先,在保险业务流程上,从展业,核保,理赔等各环节都要有严格的规范,采
取各种手段减少索赔人欺诈得逞的机会。其次,建立诚信体系,由保险公司在获
取车主个人的有关信息资料的基础上。建立诚信档案,保险公司将车主个人诚信
信息进行处理存储,通过其信息网络向社会提供完备、权威的可随时查询的诚信
信息。同时,保险公司内部,在记录公司员工诚信情况的同时,阶段性予以公布,
并建立相应的诚信考核等级制度,作为同常评比和聘用的重要依据。最后,加强
汽车产业链的建设。汽车保险不同于一般的财产保险,汽车保险业务涉及的链条
比较长:车主——事故——交警出现场——修理厂,这是关于车辆的,如果有人
员伤亡还牵涉到医院。由于保险链条比较长,在某一个环节就容易出现虚假的状
况。因此,在今后应该加强保险公司和产业链内的其他有关各方进行分工合作。
7.3加强汽车保险的市场体系建设
7.3.1保险市场需要增加开放的力度
在一个竞争性的市场上,保险企业才有创新的动力,也才能有效地利用市场
机制采集创新所需要的资源。要建立竞争性的市场,我国保险业还需要增加保险
市场主体的数量,因为过少的市场主体必然形成垄断。到目前为止我国大陆的保
险企业只有60余家,而美国有6000多家保险企业,弹丸之地香港也有200多家
保险企业。因此,我国保险业应当加大丌放的力度,不仅要按照WTO的要求进
行对外丌放,还要对内开放,把民间资本吸引到保险业来,做大做强我国保险业。
增加车险供给主体的建设,给车险市场增加竞争的活力。
武汉理-T人学倾I。论丘
7.3.2加强车险市场中介组织的建设
保险中介主要由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组成,是保险市场上
为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提供产品销售、损失鉴定、估算、代收保费、代理索赔、诉
讼等服务的第三方企业法人:是存在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I’日J的一种市场媒介,
通过这种媒介的作用能够促进保险业务的增长,推动保险业的发展。保险中介公
司自16世纪在西欧产生以来,得到了充分发展和完善。目前,在发达国家的保
险市场上,保险公司主要从事产品歼发、核保核赔、资金运用及风险管理等核心
业务,而将产品销售、承保、收费、鉴定与估损、宣传与咨询等非核心业务交给
中介公司办理。这不仅优化了保险服务机制,提高了市场运营效益,也充分利用
了保险信息资源,促进了就业,维护了保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既有利于完善社
会保险体系,推动保险业的健康发展,也有利于保障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7.3.3汽车保险的市场营销创新
传统车险的销售渠道主要集中于保险公司自销、中介(专业和兼业代理人、
经纪人、银行保险等)渠道。在目前中国的车险市场上。中介渠道业务对各家经
营车险的保险公司而言是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尤其是汽车销售商中的生力军.
一4s店。一方面,“渠道为王”使得车险中介占得买方市场先机。对销售佣金和
手续费具有话语权,保险公司实际处于“渠道为奴”的地位:另一方面,近年来,
新保险主体不断加入车险经营,中介业务出现“僧多粥少”,供不应求直接导致
中介手续费和佣金节节攀升.如此之高的业务获得性成本,对消费者而言.直接提
高了消费成本,损害了消费者的经济利益:对保险公司而言,不可能把全部销售
成本转嫁给消费者,势必直接提高经营成本,危及自身的偿付能力;对于整个车
险行业,高额的手续费{}l}金,将直接损害行业的信誉,严重影响车险行业的健康
发展。因此,在市场中,要寻求多渠道的营销方式,如车险网上直销,利用电话、
手机短信等现代通讯方式进行销售,这样既能直接降低成本,包括消费者的消费
成本和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而且能提供给消费者更多的便利,可以满足消费者
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任何方式的投保需求。能为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带来双
赢。
7.4加强汽车保险市场的监管
一方面,要健全地方保险相关法规,完善地方保险规章体系。积极参与和保险
业相关的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建筑安装等地方法规建设,推动与保险相关的地
方法规的完善。另一方面,要密切监管合作,共同打造金融安全区。加强保险业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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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T人学坝I’论文
银行业、证券监管部门及人民银行的合作,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积极探索会融综合
经营条件下的会融监管协作。最后,要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健全社会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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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T大学硕l+论文
第8章结论
中国汽车保险业务量逐渐增大,汽车保险业务量占财产保险公司总业务量的
60%以上,已成为中国财产保险公司的龙头险种和经营的生命线,但由于我国汽
车保险起步较晚。发展过程也比较曲折,和发达国家的汽车保险市场相比,还存
在很大距离,汽车保险市场目前存在很多问题:诸如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体系缺
失,险种设计,费用厘定不清晰,相关理论研究不系统,科学,理论实际联系不
强等。本文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中国汽车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结合发达
国家汽车保险市场的经验,提出了有效规范和监管汽车保险市场的政策建议。
武汉理T人学颅I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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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l: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参与的科研课题
我国汽车保险市场体系研究
武汉理r人学坝I。论丘
附录2: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1《车险欺诈的博弈分析》发表于《时代金融》2007年6月
2《财务报告中的巨额冲销陷阱》发表于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学报2006年1月
致谢
硕士学位论文的圆满完成,首先要感谢我敬爱的导师魏建国教授。本论文从
选题、写作、修改整个过程中,得到了老师悉心的指导和及时的敦促,在此由衷
地表示感谢;这三年里,老师尽可能地为我提供一切机会,使我在科研能力、论
文写作等方面得到锻炼并有了很大的提高。老师』下直的为人、渊博的知t}{、严谨
的治学态度、幽默的谈吐、平易近人的作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是我今后
工作和学习的榜样。
感谢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的各位老师三年来对我的精心培养和爱护,促进
我在学业上的发展,加深我对生活的理解,为我的职业生涯奠定了基础。
感谢我的同班同学,他们真诚的帮助使我受益匪浅,与他们相处的美好时光
让我终身难忘。
感谢家人多年来对自己求学生涯的鼎立支持,你们是我在学习成长道路上前
进的坚强后盾。
最后再次对我的家人、老师、朋友和帮助过的人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