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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72北京农村金融风险防范对策研究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北京农村金融风险防范对策研究
姓名:刘学武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金融学
指导教师:宋国良
20071101
摘要
当前,我国农村金融风险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过程中,制约农村经济健康运行的一大障碍。北京是我国的首都,北京农村金融
同全国其他地区相比有着较为明显的特点。在北京农村金融改革、发展过程中,
如何防范金融风险,已成为政府经济管理、决策部门必须首先考虑的重要课题。
本文是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北京市金融风险预警与
风险管理机制研究》课题的一个子项目。本文重点研究北京农村金融风险的现状、
特点以及风险防范的对策及建议。
本文主体内容主要分为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提出本文立题的背
景,评述相关的国内外研究理论和研究现状,陈述论文的研究方法数据采集方式。
本章为全文其他章节的完成奠定了理论和现实基础。第■部分是中国农村金融风
险概述。主要介绍农村金融的概念,并从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农村金融风险
现状入手,分析我国当前农村金融领域普遍存在的风险因素。第三部分重点论述
北京农村金融的特点,以及由此带来的北京农村金融风险特征、种类。第四部分
重点分析北京农村金融风险的形成原因,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二个方
面进行具体分析。第五部分是本文的核心。此部分有针对性地提出北京防范农村
金融风险的对策与建议。主要从农村金融法制建设、金融体系建设、信用环境建
设、风险信息预警系统建设、监管协调机制、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方面
提出农村金融风险防范对策。
通过以上研究和分析,本文得出以下结论:当前我国农村金融风险问题仍然
十分突出,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健康运行的一大障碍。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
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较快,京郊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等经济
发展的趋势和特点需要北京农村金融强有力的支持。但目前北京农村正规金融严
重供给不足、非正规金融缺乏法律保护和约束,北京农村金融存在较大风险。因
此,应该尽快完善农村金融法制建设、金融体系建设、信用环境建设、建设金融
风险预警信息系统,加强农村金融微观约束机制建设,全面防范金融风险,促进
北京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关键词: 北京,农村金融,风险,对策
ABSTRACT
As of now in the rural areas in our country,the problems on financial risk is still
serious,and have become a serious obstacle to the smooth development of the rural
economy in the process of building new socialist rural areas.BeOing,as capital of
China,its rural financial problems has notable features,compared with other areas.
How to look out for the financial risk has become a major task before the government
departments in charge of financial management and decision—making.This thesis is a
subordinate project to the philosophical social science project‘‘The Study on Beijing
Financial Risk Early Warning and Risk management System in Condition of
Economic Globalization”.This thesis put emphasis on the situation,features and
solutions and suggestions to the rural financial risk in Beijing.
Five main parts are included as following in the thesis:Part I is the introduction
which provides the background when the topic is set叩,gives a commentary about
the theory and present situation ofthe connected study home and abroad and states the
methods of study in this thesis and ways of the data collection.This chapter lays
theoretical and realistic foundation for other chapters in the book.Chapter II is a
survey of rural financial risk in China,which mainly introduces the concepts of rural
financial and analyzes the risk factors existing in the present rural financial field
according to the fmancial field according to the fmancial field according to the
financial system and present financial risk situations.Chapter III emphasizes the
features of the rural financial in Beijing and features and types of the rural financial
risks in Beijing involved in this.Chapter IV put emphasis upon the analysis of the
reasons for the formation of Beijing rural financial risks,which consists of risks of
systematization and non-systematization.Chapter V is the core the whole book,in
which the solutions and suggestions in view of precaution of rural financial risks ale
put forward.The precaution solutions include the building of the rural financial law,
the financial system,the coordinative mechanism of the financial supervisory
department,and the building ofthe inner control rules in financial set-up.
The following conclusion is made in this thesis through the study and analysis
above:the problems on financial risk in the rural areas in our country is still very
obvious at present,and it has become all obstacle to the operation of rural economy.
As the capital of China,the rural economy is relatively developing faster.The
tendency to the industrialization of the suburbs and agriculture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odern urbanized agriculture requires the powerful support from Beijing
financial.However,the lack of regular rural financial at present and the lack of law
protection and restraints to the irregular financial cause large risk to the rural financial
in Beijing.Therefore,the building of the financial laws,the financial system and the
credit environment is to be perfected.The early—warning system of financial risk has
t0 be set up.The building of financial miniature restraints mechanism must be
strengthened in order to take strict precautions against financial risk and promote the
quick development ofthe rural economy in Beijing.
Keywords:Beijing Rural finance Risk Preca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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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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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别7W
导师签名:翔臣<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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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卯7年11月矽El 棚年,7月)夕日
第1章引言
1.1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宏观方向性结论已经基本确定,一些基本政策也
相应稳定下来,农村金融自身运营也有所改善。然而,农村金融在具体组织与操
作层面仍然存在十分严重的缺陷,尤其是农村金融的风险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已
经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健康运行的一大障碍(吴晓灵,2006),并进一步导致金融
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能力难以得到有效提升。~方面,据央行统计资料显示,截止
2005年9月,全国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余额为4630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23.5%,截止2004年3月,3万多家农村信用社的经营亏损面高达85%以上,全
国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资产率都远远高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多数在50%以上,最
高的甚至高达80%以上,资本金严重不足。农村非正规金融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
足了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但是,由于其长期受到政府的限制,始终处于“黑
市”状态,呈现出非规范化发展的局面,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
北京是我国的首都,北京农村金融同全国其他地区相比有着较为明显的特
点。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北京农村金融发展关系到北京经济发展全局,
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速度和质量。在北京农村金融改革、发展过程中,如何防范
金融风险,己成为政府经济管理、决策部门必须首先考虑的重要课题。
本文是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北京市金融风险预
警与风险管理机制研究》课题的一个子项目。本文重点研究北京市金融风险的一
个组成部分一北京农村金融风险,主要从宏观的角度,从为政府管理、决策部门
提供决策依据及政策建议方面,研究北京市农村金融风险的现状、成因、防范的
对策及建议。
1.2文献综述
国内理论界对农村金融风险与对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对当前我国农村金融风险程度的评价,多数都认为我国当前农村金融风险较
高,而且已经影响了农村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力度。对农村金融风险
主要表现,多数人都认为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农
村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率高;资本充足率低;经营风险大;非正规金融缺乏监管,
影响了农村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农村金融产生原因分析:缺乏稳定的农村经济
基础:农村金融监管的缺陷;农村金融机构自身存在公司治理缺陷;农村金融机
构风险补偿机制不完善。、农村金融风险防范对策,对农村金融风险的防范对策,
有的认为应侧重于宏观方面,从农村金融法规制度、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方面着手,
提出加快建设竞争性的农村金融体系,完善农村信用建设、基础法制建设。有的
认为应侧重于微观方面,完善农村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
健全农村金融风险管理体系。
当前国内关于农村金融风险防范方面的研究已经比较深入,从不同的角度对
我国现阶段农村金融风险问题进行研究了和探索,并且提出了各自的理论主张。
但前人的研究多数是将我国农村金融做为一个整体,概括地进行农村金融风险方
面的研究。由于我国地区差异较大,不同地区不同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农村金融
风险也有所不同。本文将将研究重点放在具体区域,分析了北京农村金融所面临
的风险状况、风险成因,以及风险防范对策,从为政府管理、决策部门提供建议
的角度,提出北京农村金融风险防范对策。从这方面来说,本文的研究具有一定
理论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
1.3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了系统分析、实证研究、比较研究和以定性分析为主的研究方法。
系统分析是本文贯穿始终的最重要的研究方法。从研究背景引申出研究主
题。本文按照从现象到本质、从原因到结果逐步分析的思路,从农村金融风险的
表现入手,分析风险产生的原因,并由此逐步得出防范风险的对策。
实证研究也是本文采用的重要方法。在对当前北京农村金融风险现状、产生
原因、防范对策进行研究时,遵循了实证研究所强调的客观性原则,唯有如此,
才能形成对北京农村金融风险现实、产生根源的正确认识,才能为最后的风险防
范政策建议提供合理的基础。
比较研究是金融领域经常采用的一种研究方法,没有比较,很难得出是与非、
好与坏的正确判断:没有比较,看不出同类事物之间的共性与差异。比较方法在
本文的运用,主要表现在对典型发达国家对农村金融风险防范方面的经验借鉴。
中国农村金融风险问题的复杂性和中国农村金融统计制度的欠缺使得大多
数问题不能通过定量研究方法解决。因此本文主要使用了定性分析方法。同时,
在研究对象许可、统计资料支持的情况下也适当采用了一些定量分析技术。
2
1.4结构安排
本文主体内容共分以下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引言。提出本文立题的背景,评述相关的国内外研究理论和
研究现状,陈述论文的研究方法数据采集方式。本章为全文其他章节的完成奠定
了理论和现实基础。
第二部分是中国农村金融风险概述。主要介绍农村金融的概念,并从当前我
国农村金融体系、农村金融风险现状入手,分析我国当前农村金融领域普遍存在
的风险因素。
第三部分重点论述北京农村金融的特点,以及由此带来的北京农村金融风险
特征、种类。为后文分析北京农村金融风险的成因以及提出北京农村金融风险防
范对策奠定基础。
第四部分重点分析北京农村金融风险的形成原因,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
性风险二个方面进行具体分析。
第五部分是本文的核心。此部分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农村金融风险的对策与
建议。主要从农村金融法制建设、金融体系建设、信用体系建设、风险信息预警
系统建设、监管协调机制、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农村金融风险
防范对策。
第2章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及农村金融风险现状
2.1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现状
2.1.1我国农村金融的内涵
从现有的农村金融学科体系和实践中所形成的农村金融体系来看,“农村金
融”是相对于“城市金融”而言的。“农村金融”使用的比较广泛是从20世纪
80年代中期以来,逐步形成以农业银行为土导,信用社为基础、民间借贷为补
充的农村金融体系。
目前,国内对“农村金融”内涵的解释有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农村金融是农村地区涉及货币与信用关系的活动,而且这种
活动与农村经济活动密切相关。持这种观点的学者比较多,主要有周志祥、丁邦
石、陈立、王益、白钦先等,周志祥认为,“农村金融是指一切与农村货币流通
和信用活动有关的各种经济活动”(周志祥《农村财政和金融问题》,1987): 丁
邦石认为,“农村金融是农村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的总称”(丁邦石《农村金融》,
1992);陈立认为,农村金融农村货币流通和和信用活动有关的总称,包括吸收
农村存款、发放农村贷款、办理农村现金收付和转帐结算以及发展农村信用合作
等业务活动。随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货币在农村领域发展流通手段和
支付手段职能所形成的经济范畴,是一种依存于农村物质资料再生产的货币信用
关系(陈立主编《现代金融大辞典》,1991)。白钦先和王益也在《当代金融辞
典》中对“农村金融”辞条提出了类似看法。
另一种观点认为,农村金融是农村地区的资金流通,或者资金调剂。持这种
观点的主要巩泽昌和丁文翔等。例如,巩泽昌等认为,“农村金融是农村货币资
金的流通”(巩泽昌主编《社会主义农村金融学》,1984); 丁文翔等认为,农
村金融是“在农村中以及与农业有密切联系的各个领域组织和调剂资金的活动”
(丁文翔等编著《农村金融概论》,1988)。上述学者对“农村金融”的定义要
点集中在两个方面。所覆盖的地域范围主要是农村地区,所涉及的产业活动是资
金的流通和调剂活动。
上述二种观点基本上是一致的。首先,农村金融是发生在农村地区的金融活
动,但它也是整个金融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城市金融活动相比有共性;其次,
农村金融赖以生存的基础是农村经济活动,因而农村经济活动的基本内容、基本
4
单位以及基本组织形式对农村金融应具有较强的影响;最后,金融活动涵盖的范
围既涉及货币又涉及信用,因而农村金融活动的涵盖范围也应该如此。这种观点
近年来也被研究农村金融的学者广泛接受。因此,农村金融活动在反映金融活动
共性的同时,也同时反映出与其他金融活动不同的特殊规律。
2.1.2我国农村金融的特殊性
农村金融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一部分,有着其特殊的和不可替代的一面。农
村特殊的社会经济环境决定了农村金融有着非常特殊的一面:
一般认为,农业产业生产周期长、收益低、风险大,从而导致资金向非农产
业转移,农村难以吸引外部资金,商业性金融活动难以广泛开展。在农村,生产
经营活动是由数量众多的家庭分散开展的,由此形成的资金需求是单笔金额小,
而笔数巨大。传统的农业由于其弱质性的特征,对金融资本缺乏足够的吸引力,
也难以吸引外部资金。然而资本总是追逐利润的,即便是在农村内部,资金也倾
向于流入比较收益水平高的非农产业,或者向城市流动。从这个角度看,要吸引
资金投向农村,就必须改善农业产业比较收益低的状况,或者是对农村金融活动
进行必要的补贴,以保证资本能够得到足够的利润激励。
我国农村的经济基础较城市薄弱,人均收入与城市相比有较大差距,这就使
得农村个人的金融业务规模相对来说较小。在农村,农户的生产规模比较小,而
且交易活动的地理区域也比较小除了就近参加乡村集市买卖商品外,在多数情况
下,农户采取的是坐等商人们上门收购和推销的方式完成与外部的交易。生产规
模小使得它难以负担高成本的传播手段;交易区域较小使得不需要太先进的手
段。在经济活动分散的农村地区,由于生产规模较小的缘故,农户没有经济能力
也没有动力负担信息传播的高额成本,因而有关农户经济活动的信息只能在较小
的范围内传播,这样就不利于来自外部的金融机构对其进行信用审查,从而妨碍
了金融服务的发展。
中国农村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制。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但是使用权归农户,
承包经营权长期稳定。土地不能清楚分割、不能自由转让、不能自由使用,其经
济功能受到了很大限制。这种受到限制的产权,其价值自然大大下降,无法作为
合格的抵押品,而农民缺乏合格抵押品则严重影响了他们接受正规金融机构的服
务。
家庭是中国农村社会的基本组织单位,为其成员提供安全和保障。家庭的组
织原则是血缘关系,成员之间基于血缘关系彼此承担义务。家庭是中国农村经济
活动的基本单位,农户的家庭成员在村委会分配给自己的“承包田”上开展农业
生产。这样,农户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规模是很小的,因而抵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
险的能力特别低。由于中国农户是以家庭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客观上中国人地关
系紧张的矛盾,农户难以聚集起足够的生产要素获取规模经济,也不便于使用先
进的农业科技和大规模农业机械,因此农业生产效率偏低,而生产成本偏高。面
对如此分散且生产经营不稳定的农户,农村金融机构要承担的交易成本和经营风
险是很高的,在农村地区开展金融服务的效益是很低的。尤其是在国家管制利率
的情况下,高成本和高风险无法得到有效补偿,由此进一步削弱了金融机构在农
村开展信贷业务的动力。
此外,由于我国农村经济的特殊性,农村金融在很多方面承担了扶贫的任务,
除了商业运营以外还具有很多政治的、社会的色彩。
2.1.3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现状
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由商业性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民间金融
和小额信贷组织五部分组成。
1、农村商业性金融
中国农业银行
农村商业性金融的主体是国有独资的中国农业银行。1979年中国农业银行
恢复设立以来,长期担负着为农业和农村提供金融服务的重任,而且在1996年
之前代表国家行使了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职能。1993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金
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后,中国农业银行开始由专门办理农村金融业务的国家专业
银行向多元化经营各类银行业务的商业性银行转变。1994年,中国农业银行将
过去承担的政策性金融业务交给了新成立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1996年,中国
农业银行将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职能交给了中国人民银行。在此后的商业化改革
中,为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控制风险,中国农业银行撤销了一部分设在乡(镇)
的营业网点,削弱了支行的贷款决定权限,贷款投向开始向城市倾斜。目前,农
业银行的业务领域已最初的农村信贷、结算业务,扩展到国际、国内通行的品种
齐全、本外币结合的各类金融业务。目前,中国农业银行拥有一级分行32个,
直属分行5个,总行营业部1个。目前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
内网点最多、业务幅射范围最广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到2004年末,中国农业
银行各项资产总额40137.69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5900.72亿元,各项存款余额
34915.49亿元,全年实现经营利润319.74亿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6
2006年6月,经国务院同意,银监会正式批准筹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筹建完成后,将成为我国的第五大银行。由于有大量网点分布在
县及县以下农村地区,邮政储蓄目前已成为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
分,特别在一些边远地区,邮政储蓄是当地居民可获得的金融服务之一。随着贷
款业务的逐渐开展,邮政储蓄将改变过去“只存不贷”的做法,使更多的资金回
流农村。因此,从服务“三农”角度出发,未来邮政储蓄银行的农村网点将基本
保留,而且要通过功能完善,充实业务,进一步扩大农村金融服务的深度和覆盖
面。
地方性农村股份制商业银行
农村商业性金融的另一个组成部分是地方性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是
在近几年农村信用社改革实践中出现的新生事物。改革开放的20年间,关于农
村信用社应该如何改革主流观点一直是主张恢复其合作性质,但由于种种原因总
是难以付诸实践。直至1996年,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
[1996]33号),仍然强调要“按合作制原则重新规范农村信用社”。20世纪90年
代末,关于农村信用社改革方向的认识发生了重大转变,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
开始鼓励因地制宜、多元化探索农村信用社改银行革模式,同意发达地区农村农
村信用社率先组建股份制商业银行。2000年,地处江苏苏南经济发达地区的张
家港市、常熟市和江阴市农村信用社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为首批组建农村商业银
行的试点单位。2001年底,这三个市的农村农村信用联社翻牌,成为全国首批
农村商业银行。
三家农村商业银行由辖区农户、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自愿
入股组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股本募集、法人治理结构上充分体现股权分
散、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以及法人、股东各自承担风险的原则。江苏三地的农
村信用社改造为农村商业银行的试点取得了初步成功,经营机制更加灵活,体制
优势也明显。以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为例,成立仅2年,存款就突破90亿元,
并为辖区的“三农”提供了优质服务。截止2005年底,全国共组建农村商业银
行12家(见下表),另有9家农村合作银行机构批准筹建。
表2.1 中国农村商业银行汇总表
名称成立日期
常熟农村商业银行2001年11月28日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2001年11月28日
7
续表2.1
名称成立日期
江阴农村商业银行2001年12月6日。
常熟农村商业银行2001年11月28日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2001午11月28日
江阴农村商业银行2001年12月6日
吴江农村商业银行2004年8月13日
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2004年11月26日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2004年11月28日
太仓农村商业银行2005年1月12日
江苏武进农村商业银行2005年1月18日
江苏锡州农村商业银行2005年6月28日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2005年8月22日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2005年lO月19日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2005年12月9日
农村商业银行是我国经济发达地区,资产条件较好的农村信用社改制而来,
从一开始起点就相对较高。经过几年的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农村商业银行已有
较好发展,其运行状况良好。不良贷款率和资本充足率基本达到监管要求。
2、农村合作金融
农村信用合作社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主要组织形式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广泛
设立于20世纪50年代。1951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农村金融
工作会议,决定大力发展农村信用社。
1984年,国务院批转了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的报告》,
8
提出把农村信用社真正办成群众性的合作金融组织,在遵守国家金融政策和接受
中国农业银行领导、监督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存贷业务。此时成立了县级联社,
这段时期农村信用社成了中国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走上了“官办”的道路,
贷款大量投放乡镇企业,农民对信用社的经营活动进一步失去了监督。1996年,
农村信用社脱离了农业银行领导,划归中国人民银行领导。
近年来,农村信用社通过一系列的改革整顿和规范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贷款投向发生了重大调整,农业贷款比重明显提高;二是贷款方式有了改进,
农户贷款面明显扩大;三是经营机制有了初步改变,内部管理在加强。
但是,由于在错误观念指导下发展路径的长期扭曲,目前的农村信用社普遍
存在产权不清、治理结构不合理、人员素质低、创新能力匮乏、经济效益差等诸
多问题,不能很好地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2003年,国务院将对农村信用
社的管理权划归省级政府。当前正在进行大范围的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
农村合作银行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另一种组织形式是最新出现的农村合作银行。1993年
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曾经将农村合作银行作为农村信用社的改革
目标,1996年《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也将农村合作银行作为农村信
用社的改革目标之一,但都未能立即付诸实施。
2002—2003年,浙江鄞州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首先开始了以农村合作银行为目
标的实践探索。2003年3月初,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筹建宁波鄞州农村合
作银行的批复》精神,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第一次
会议在宁波举行,这标志着我国第一家农村合作制银行即将诞生,表明我国农村
金融体制改革有重大突破。2002年6月,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正式成立。鄞
州农村合作银行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同时吸收股份制优点的一家具有全新产权组
织形式的现代金融企业,无论是股权设置,还是银行内部的治理结构,都将使由
农村信用社脱胎而来的合作银行,仍然保持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的“三农”方
向。
在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三种试点模式中,浙江省选择了农村合作银行和对信用
社进行合作化改造二种模式。江苏选择了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二种模
式,而且更倾向于农村合作银行形式。
3、农村民间金融
我国习惯所谓的民间金融在西方学界通常被称为非正规金融或非正式金融,
国内外也有人称之为地下金融。无论称谓如何,其含义大体一致,指的是在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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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金融法律法规保护和规范之外且不受政府金融监管当局直接控制和监管的金
融活动。
我国农村民间金融主要有个人借贷、邀会和地下钱庄三种组织形式。
个人借贷
这是民间最常见的一种短期融资方式,主要是农村居民个人之间的借贷。个
人借贷手续简单——一般以欠条为凭证,主要用于生活临时资金急需,如结婚、
建房等,现在农民从事生产和商业活动也常通过民间借贷方式获得资金。民间个
人借贷的范围比较小,一般发生在邻里、亲戚、朋友之间,普通熟人之间的借贷
一般以自然村为界,但近年来借贷范围有不断扩大的趋势。目前我国农村个人借
贷现象非常普遍。据有关部门对15个省份24个市县的41个自然村落的调查,
95%的村落发生过个人借贷。
邀会
邀会也叫摇会、钱会、聚会、呈会等。随着借款额的增大,原来仅限于个体
之间直接联系的民间借贷渐渐不能满足生产和流通的需要,于是出现了邀会的形
式。邀会一般由发起人(称“会头”)邀请亲友若干人(称“会脚”)参加,约定
每月、每季或每半年召开一次会,每次“会脚”交一定数量的款,轮流交由一会
脚使用,借以互助。邀会在沿海一些乡村相当盛行/浙江省温州某镇几乎家家都
参加“会”,有的一家参加好几个会,会的资金总量达到2.4亿元。客观地讲,
邀会对沿海一些地区个体经济创业资本的形成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会在发展过
程中也出现过一些问题,最为突出的是所谓“抬会”现象。“抬会”的特点是会
套会,从上向下发展,形成一个金字塔型的融资结构。其活动形式很象现代的传
销。处于塔尖上的人是会主,先入者可获高息引得后来者踊跃投入,资金越滚越
大。由于抬会资金脱离经济实体无从产生利润,前面的人所获高息吃掉了后来者
的本金,最后由于没有新的资金进入继续抬会,终使会倒了下来。1985年底在
温州乐清、平阳一带出现的“抬会”事件,涉及2亿多元资金,波及周围lO来
个县。
地下钱庄
地下钱庄是类似银行的专门从事放贷活动的非法商业性金融组织。在很多地
方,钱庄是在邀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与邀会不同,钱庄在更大范围吸收社会
存款,其资金交易规模要大得多。据调查,在浙江温州、台州、金华等地,单个
钱庄的借贷规模至少在百万元以至于数百万元、上千万元。因此钱庄一旦倒闭,
对社会造成的冲击要大得多。目前民间的地下钱庄一般采取合伙制或股份制,放
lO
贷的对象一般是中小企业主。
相对来讲,浙江尤其是温州、台州一带的地下钱庄仍然以经营传统的资金借
贷业务为主,而广东和福建一带的地下钱庄有相当部分转为从事倒卖外汇和洗钱
等非法交易。据估计,国内每年通过地下钱庄洗出去的黑钱高达2000亿元人民
币。
总之,我国各种形式的民间金融已经形成相当规模,在满足农村多样化的资
金需求,促进农民消费、投资以及应对风险上都有无法替代的作用,是正规金融
的有益补充。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民间金融领域出现的问题也很多,有的很严重。
我们必须认真思考对待民间金融应该持什么样的态度,研究对民间金融应该如何
监管,趋其利而避其害。
4、农树政策性金融
我国农业政策性金银行业务发展大体上经历了中国人民银行集中统一管理、
国有专业银行分散管理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相对集中管理三个时期。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以来,在支持粮棉油购销,支持国家扶贫攻坚和农
业开发方面做了不少工作。特别是1998年以来,坚持以收购资金封闭管理为中
心,认真执行政策,切实加强管理,有效防范风险,改善金融服务,比较好地履
行了国务院赋予的职责,发挥了农业政策性银行应有的重要作用。
5、小额信贷组织
国际上一般把为为微型企业和低收入群体所提供的金融服务称为微型金融。
微型金融包括小额的贷款、存款、汇款、小额保险及其他方面的金融服务。微型
金融包括在农村和城市进行的金融服务。在我国,一般把微型金融
(microfinance)称为小额信贷。
199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首先将与国际规范接轨的孟加拉
国“乡村银行”(GB)小额信贷模式引入了中国,成立了“扶贫经济合作社”,首
先在河北省的易县、河南省的虞城县和南召县以及陕西省的丹风县建立了以孟加
拉乡村银行的小额信贷为贷款模式的小额信贷扶贫社。1995年开始,联合国开
发计划署(UNDP)和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在全国17个省的48个县(市)
试点以扶贫等为目标的小额信贷项目。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中国目前最主要的非
政府的小额信贷机构包括商务部交流中心管理的由UNDP资助的小额信贷机构、
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扶贫社、中国扶贫基金会和四川省乡村发展协会。
近年来,中国小额信贷的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这个阶段的主导思想是从
以扶贫和社会发展为中心过渡到既要扶贫、支持微型企业发展,又要实现小额信
贷机构的可持续经营,从而可持续地为穷人和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这个阶段
有几个重要标志,其中最重要的标志就是中央对小额信贷的支持和鼓励、中国人
民银行对小额信贷的积极倡导,及目前在5个省区地方政府积极响应并组织实施
的商业性小额信贷的试点。第二个标志中国国内的机构和国际捐赠机构开始重视
现有的金融机构(特别是城市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下移,即把现有的
金融产品和服务延伸到微型企业和小型企业,延伸到低收入阶层。新阶段的第三
个标志是对农民组织和社区基金,主要是村级基金的重视。
从2005年起为了填补中国农村出现的金融“真空”,将宠大的“地下金融”
引向为“三农”服务,央行批准在全国5个省(自治区)设立民间商业性小额信
贷组织试点,推动建立只贷不存的小额贷款公司。目前已经进行商业性小额信贷
试点的地区包括:山西省的平遥县、四川省的广元市中区、内蒙古的鄂尔多斯市
东胜区、贵州省的铜仁地区江口县、陕西省的户县。2005年12月27日山西省
的平遥县率先在国内成立了二家小额信贷公司,接着四川省的广元市、内蒙古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贵卅I省的铜仁地区和陕西省户县的多家小额信贷公司也已经
挂牌成立。小额信贷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出现。
然而,小额贷款公司的身份性质、对它们怎样监管等问题都亟需从法律和政
策上明确下来。小额贷款公司目前只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法人,没
有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小额信贷组织的身份性质、对它们怎样监管等问题都需
要从法律和政策上明确下来。还有,只贷不存的规定限制了充足的资金来源,会
影响其持续发展。平遥的二家公司2005年都进行了增资扩股,注册资本从3300
万元增加到4000万元,但还是感到无法满足农民的需求。民间小额信贷将向哪
里去?央行和银监会还没有明确的说法。
2.2我国农村金融风险现状
2.2.1农村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比例较高,信用风险是最主要的风险
考察金融机构风险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是不良贷款率,目前我国农村金融
机构利润构成中,90%以上利润来自贷款提供的利息贡献,在资产结构如此单一
的情况下,贷款质量成为影响农村金融机构生存和发展的首要因素,不良贷款成
为困扰农村金融机构的主要问题。
据央行统计资料显示,中国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呆坏帐为5000亿元,3万多
家农村信用社的经营亏损率为85%以上。根据统计资料可知,2001年以后,农村
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呈现下降趋势,这是由于近年来各地农村信用
社普遍加大了贷款清收力度,并且2004年人民银行对8个首批改革试点(市)
市农村信用社发行专项票据置换不良资产和历年亏损挂帐,这些措施的实施,使
不良资产贷款规模相对缩小,另外,不良贷款余额的递减趋势较不良贷款率的递
减趋势不明显,说明贷款总额的增加对不良贷款率赶到了很强的稀释作用。另一
方面,以农业银行为代表的商业银行同样为不良资产问题所困扰,在四大国有商
业银行中,农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率最高。在农业银行的所有贷款中,涉农贷款
的不良贷款比率又是最高的。
2.2.2农村金融机构经济实力下滑,经营风险越来越大
近几年,农村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都出现了下降趋势,农村农
村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越来越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流动性方面,
活期存款(农业银行)的比重,从2002年的80.65%,增加到2004年的87.48%,
而同期中长期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重从55.75上升到64.3%,资产来源的短期化
与资产运用的长期化的矛盾日益凸现。2、安全性方面,不良贷款和不良贷款率
居高不下。3、盈利性方面,农业银行2004年税后资产利润率为7.2%。而且部
分省区的农村金融机构基本处于亏损状态。利润率过低也说明金融机构的长期风
险有所增加,农业发展银行的经营状况同样不能令人乐观。(见表2.2)
表2.2 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盈利水平变化表
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
年份净利润(亿元) 净利润率% 净利润(亿元) 净利润率%
1999 —3.55 -0.045 O.49 0.006
2000 2.97 0.014 12.55 0.163
2001 11.52 0.046 1.84 0.024
2002 28.97 0.097 0.34 0.005
2003 19.22 0.075 60.12 O.017
2004 20.03 0.072 72.92 0.021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金融年鉴》(2000~2005)有关数据整理。
从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基本情况看,金融交易呈现出高资本投入和低资本
13
回报的异常,即收益与风险逆向变化状况。农村金融资产盈利性差,这是由于我国
农村金融市场的不完善和金融机构的政府垄断性,致使这种违背经济规律的现象
时常发生。
2.2.3资本充足率过低,流动性风险较大
资本充足性是衡量金融机构经营状况是否稳健的一个重要标志。在满足这
一条件的前提下,金融机构的资本既能应付坏账损失的风险,又能保证金融机构
正常运行达到赢利。因此,为了保证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
定,各国金融监管当局都要求金融机构达到一定的资本充足率,中国人民银行也
对包括农村信用社在内的金融机构提出了资本充足率必须达到8%的具体要求。
但是,农村金融机构在长期的资产扩张过程中,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资本的增长速
度并没有跟上资产扩张的步伐,导致资本充足率节节下滑,由于资本充足率过低,
导致许多农村信用社面临巨大的流动性风险。2002年,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的
资本充足率分别为2.35%和3.41%,都远低于《巴塞尔协议》规定的资本充足率
8%的最低标准。2004年以来,农村信用社资本充足率在“央行票据换资本充足率
标准”的作用下超常增长,但其稳定性受到质疑。
2.2.4资金配置不平衡.农村资金供给不足
资金配置好,下期生产中剩余就多,资金回报率就越高,从而可动员的资金就
多;同时把资金配置到最有效率的地方风险就小。我国长期实行“重城市,轻农
村;重工业,轻农业”的发展战略,使农村金融发展面l临严峻的外部约束,加剧了
农村金融风险的积聚与扩散。农村和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弱势”领域和“弱
质”产业,自身资金的积累能力不足,难以形成有效的资金吸纳能力。在“二元经
济结构”下,城乡差别的扩大,弱化了农村金融赖以生存的根基,并进一步增大了
农村金融的脆弱性,从而导致了正规金融机构无意向农村和农业提供资金20世
纪80年代中期以前,农业银行全部贷款的98%以上集中于农村:80年代中期至
90年代初,为解决农产品“卖难”和扶持乡镇企业,农业银行每年将60%的信贷资
金用于农副产品收购和乡镇企业发展。在1993年和1996年,农业银行分别进行
了政策性业务分离和农村信用社脱钩改革,成为国有商业银行,其贷款结构也不
断调整,贷款范围逐渐扩大,涉农贷款比重逐渐降低。农村信用社经营中商业化倾
向严重,使资金大量流向相对收益率较高的城市或非农部门,真正需要农村信用
社贷款的农户和其他经营主体常常难以得到贷款。农村信用社从农户吸收的储蓄
存款占存款总额的比例在不断增长的同时,农户从农村信用社所获得的贷款占贷
14
款总额比重却在不断下降。截至2005年末,全国金融机构的存贷比为69.02%,
而农村金融机构存贷比为56.3%,比全国水平低12.72%:农村地区人均贷款余额
不足5000元,城市人均贷款余额超过50000元,相差10倍多:县以下银行业金融
机构贷款年均增长率为9.72%,全国为15.66%,相差5.94%。
2.2.5农村民间金融活跃.缺乏必要的规范与保护
目前,农村金融组织分为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机构。Chandavarkar(1995)
认为,正规金融是一种倾向于城市的、制度化和组织化的体系,如四大国有商业银
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等:而非正规金融本身就是一种
非制度化和非组织化的体系,适应于农村的、传统的、固有的经济模式,如当铺、
亲友借贷、高利贷等。农村的这种民间金融,对满足广大农户和农村企业融资需
求提供了便利,已成为农村产业发展的重要资金保证,第一,它是一种自发的、盲
目的、分散的信用活动,缺乏必要的管理和法律法规支持,也会使农民面临一系列
的风险:如引发债务纠纷,甚至有的民间贷款用于赌博、吸毒等严重违法活动。严
重扰乱了金融秩序和危害社会稳定。第二,民间借贷利率较高,许多企业或个体户
从民间所借资金利率水平一般都比较高,比银行同期利率高3-4倍,从而加重了
个人和企业负担。第三、规避市场风险的手段不健全。农户素质比较低。面对规
避风险的工具如远期交易、期货交易、期权交易等不会使用,使农户的风险无法
得到转移和分散。因此,在目益活跃的我国民间金融领域已经积聚了一定程度的
风险。综上所述,我国“二元结构”下,农村金融发展的基础已经受到严重危害,
农村金融自身的脆弱性在不断加剧。如果在这些外部环境压力下,农村金融与农
村经济之间形成相互制约的恶性循环,那么农村金融的体制性风险将进一步扩大
农村金融、经济的安全将难以保障。因此,加强农村金融风险控制的理论研究,
对当前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促进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良性循环,具有十分重
要的意义和价值。
第3章北京农村金融的特殊性及风险分析
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城市功能的辐射,京郊农村经济发生了巨大的变迁,由此
也引发了京郊农村金融格局的变迁。北京农村金融风险由于农村经济及金融格局
的变迁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
3.1京郊农村经济发展的特点及方向
3.1.1产业结构多样化
近些年,京郊产业结构逐渐的由以第一产业为主导发展为三个产业共存,
第二、三产业占主导的格局。农业在整个北京市的经济发展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小。
3.1.2京郊工业化已进入高级阶段
进入90年代中期以来,乡镇企业开始进入第_次创业阶段,与起步阶段不
同,很多乡镇企业在发展模式上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农业部乡镇企业局曾根据
著名工业化专家钱纳里提出的判断工业化程度的指标体系,对京郊目前的工业化
程度做出的判断表明京郊工业化进程已处于“高级阶段”。
3.1.3农业产业化
民间投资主体是农业产业化的主要参与者。从京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
所有制形式来看,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私有制企业己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中
的主要力量,民间投资主体的发展给产业化龙头企业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3.1.4都市型现代农业是京郊农业的发展方向
都市型现代农业是京郊农业的发展方向。从根本上说,这是由北京农业发
展所面临的区域特点所决定的。事实上,北京市已经展开了在这方面的积极探索,
并且提出了重点发展的“六种新的农业模式”,即“籽种农业、精品农业、创汇
农业、观光农业、设施农业、加工农业”。
16
3.I.5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
京郊的农户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从自然经济型小商品经济向完全的
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的农户,大体分布在欠发达的北京远郊地区。这类农户多数
都会受到资金的硬约束,而劳动力通常是富余的。另一类农户主要分布在北京近
郊地区。无论其从事粮食生产、或是农产品生产和加工,还是其他行业,他们都
以通过市场交换、最大程度的实现产品的价值增值,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影
响这类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要素除了资金之外,还包括技术。
3.2京郊农业制度变迁中的金融需求
京郊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农村产业结构的变革以及由此而带来的农村和
农民生活的种种变化表明,京郊正在经历着一场农业制度的变迁。制度的变迁是
一切经济变迁的根源,制度绩效是形成其他经济效率的保证。因此,对农业金融
制度变迁的金融支持就构成了京郊农业金融支持的核心。而在投资主体逐渐多元
化的情况下,这些经济制度变迁的特征和趋势,是伴随着民间投资主体的兴起而
产生的,民间投资主体是当前农业制度变迁的主力军和未来京郊经济发展的主导
力量。因此,在农业制度变迁下民间投资主体的金融需求无疑是京郊金融需求的
重要方面。我们认为,京郊农业制度变迁下的金融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2.1农村产业结构变革的金融支持
产业结构决定了产业增长能够实现的利润空间、资本空间和市场空间。利润
空间由产业的增长速度和盈利水平决定,资源空间由产业的关联度和产业链决
定,市场空间由产业的需求弹性决定。在特定的经济发展时期和发展水平上,不
同的产业由于其所能够实现的上述增长空间的差异而对金融资源具有不同的吸
引力。因为,从本质上讲,任何金融资源都具有内在的增值性和逐利性,这一特
征在一定程度上直接或间接决定了金融资源的流向、流量、配置结构和配置方式。
(王永龙2004)
与京郊产业结构调整相伴随的是京郊农村信贷资金需求结构的变化。京郊农
村金融需求从以农业为主向工业、商业、房地产、服务等行业为主转移。农村资
金需求主体己从干家万户集中到少量规模农户。造成这种需求特征的主要原因,
一是近郊农村经济活跃,农户刨收渠道较多,传统农业的水、肥、种资金一般都
能自己解决。二是农业是一个高投入、低效益的产业,近郊农户创收机会如做工、
经商、搞运输等较多。三是近郊农村工商业较发达,农户收入相对较高,传统规
模上的农业生产性信贷资金需求减弱。
现代经济理论表明,产业与金融之间存在着互动关系。一方面是优势产业对
于金融资源的需求和吸纳,而其需求所得到的满足程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产业结
构调整的效果:而另一方面,在产业发展得到金融支持的过程中,金融资源的投
向和流量结构也会对产业发展产生结构性的诱导。好的金融结构可以诱导并加速
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因此,从这一角度看,农村金融的问题不仅在于资金的供
给规模,而且金融供给的产业结构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关键问题。
3.2.2工业化的金融支持
工业化是我国经济走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而农村工业化又是我国工业化的
重中之重。很多的学者和专家在这个问题上都进行了深入而有益的研究。王永龙
分析认为,现在工业化问题的关键是我国在推进农村工业化建设的时候或过程
中,面临着初始的制度与体制环境条件的制约。张国认为,我国现阶段实现城乡
协调发展所面临的最紧迫的制约瓶颈来自于农村的金融脆弱,例如由于金融城市
化偏好所导致的农村资金逆向流动,使得本来就十分有限的资本资源进一步被淘
空,而这种淘空机制进一步促使农村经济陷入金融贫困。姜长云通过对我国乡镇
企业融资来源与融资结构的剖析发现,尽管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经验表明:我国
乡镇企业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与增长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却自始至终面临金
融约束和资本短缺制约。20世纪90年代以来,乡镇企业陷入持续的增长停滞,
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这种金融与资本短缺约束下的融资困境。
综合上述观点,我们不难发现,在当前的制度与体制下,决定农村工业化进
程的关键因素是农村金融问题,缺少了农村金融的有力支持农村工业化建设就会
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3.2.3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支持
农业产业化使农业部门与非农业部门的物质交流增多,生产的外延在扩张。
农业产业化使得参与其中的农户和企业对金融部门的依赖性更强,单纯的资金供
给己经无法完全满足其金融需求。这种金融需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农业产业化所依托的外部环境建设需要金融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需
要培养各种市场要素,需要生产资料市场、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的专业批发市场、
社会化服务市场等,也需要通讯、交通和仓储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由于建设项
目的公共性和长期性,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要金融支持,尤其是政策
18
性金融的支持。
第二、龙头企业的发展需要极大的金融支持。一方面,龙头企业需要大量的
流动资金作为收购原料的保障。农产品的特点是季节性强,秋季农民需要农产品
变现以解决生活开支后生产资金,这就需要相关的大型粮棉油加工龙头企业集中
收购,作为原料储备,它所需要的流动资金贷款数额是很大的,而且使用时阀相
对集中。另一方面,龙头企业也对很多便捷的中间业务服务产生了需求。从传统
的存、贷、汇业务到新兴的资信评估、理财咨询、贴现、租赁业务,都是现代企
业所需要的。目前,京郊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普遍存在流动资金不足的困难。
龙头企业由于资金不足、实力不强,往往周转资金不足,难以适应农产品季节性
收购的特点,导致农户的带动能力和市场的抵御风险能力都比较弱。而且,由于
农信社在中间业务方面供给的不足,龙头企业的大量金融需求无法得到真正的满
足。
第三、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需要金融支持。农户和农村经济合作组
织需要短期、临时性的生产资金,用于收贮、运销和加工,而且在很多时候对电
子汇兑、资金结算、信用卡、委托收付款等金融服务也提出了要求。目前,京郊
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普遍存在资金不足的问题。仅仅依赖有限的组织成员缴
纳的会费和少部分服务性收费,很难满足持续增长的资金需求。在缺乏稳定的资
金收入来源的情况下,这些经济合作组织的活动很多时候难以正常开展,市场链
接功能不能充分发挥,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其服务功能的弱化和自我发展后
劲的不足。
3。3北京农村金融供给状况
北京农村金融供给以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原北京农村信用社)为主体,其他
金融机构所占份额不大。
北京市农村信用社始建于1951年,至今已有50年历史。同全国其他地方的
农信社一样,自成立以来,北京农村信用社几经起伏,走了不少弯路。党的十一
届三中全会以后,京郊农村信用合作社开始了以恢复“三性”(组织上的群众性,
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为主要内容的全面改革。特别是1996年以来,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信用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进行了管理体制的重大
改革,与中国农业银行脱离了长达数十年的行政隶属关系,在中国人民银行的监
督管理下,独立地开展农村金融活动。北京市农信社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粗
放型管理到集约化经营,逐渐的担当起农村金融主力军的重担,为首都农村经济
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2000年1月16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
行批准,北京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正式挂牌成立,这是全国第一家省级信用
联社。在北京市农信联社的有效管理、指导和协调下,北京农村信用社在积极促
进首都农村经济腾飞的同时,其自身实力也得以不断的壮大。
截至2003年末,全市信用社机构网点遍布京郊14个区县和部分城区,已达
690个,其中法人机构147家,非法人机构543家,形成了市区(县)有信用合作
联社,乡镇有信用社,村屯有信用代办站的合作金融网络体系。同时,
从图3.1中,我们可以看到,北京农村信用社的资产和负债业务,近几年也
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图3,1 1999~2003年北京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状况
资料来源:根据2004年《金融统计年鉴》整理
北京市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于2005年3月获得国务院批准。具体
的改革模式是在北京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和各区县、乡镇农村信用社的基础上,
成立省一级法人“北京市农村商业银行”。北京将撤销现有各区县141个农村信
用社法人机构,在北京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和各区县、乡镇农村信用社的基础上,
统一组建一级法人管理模式的商业银行模式。而作为改革的试点,北京市农村商
业银行成为全国首家省级农村商业银行。这是北京农村信用社、中央银行和银监
会在综合考虑了京郊经济发展特征和方向,农信社发展具体状况,改制的主客观
条件的基础上,做出的慎重选择。我们认为这一模式的选择顺应了京郊农业产业
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趋势,顺应了北京农信社当前业务发展的现实状况,改
革方案的实施将使北京农村信用社彻底摆脱原有的发展模式,以新的形象和发展
理念在新的平台上参与金融市场的竞争,更好的满足“三农”的金融需求,协调
城乡的经济发展。改革组建为农村商业银行的阶段性效应已初步显现:一是通过
增资扩股壮大了农信社的资金实力,提高了农村信用社的资本充足率。根据清产
核资的最新数据,目前北京市农信联社全辖资产己达1100多亿元,资本净额32
亿元,资本充足率超过5%,不良贷款率降至15%以下二;是加强了农信社的领导
班子,引进了金融专业管理人才,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素质低
的状况,为进一步完善内部经营管理体制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三是降低了部分农
村信用社的经营风险,提高了员工的风险意识,使一些潜在风险暴露出来,为有
针对性的开展化解和防范工作做好了准备。四是提高和扩大了农村信用社在北京
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有利于未来业务的发展和资金力量的壮大。
截至2006年末,北京农村商业银行总资产为1549亿元,比上年增长16.64%;
存款余额1331.62亿元,比上年增长17.25%;贷款余额724.64亿元,比上年增
长32.43%,其中,涉农贷款余额374亿元,占全市涉农贷款余额的91%;实现
不良贷款的“双降”,经营利润达16.06亿元,比上年增长26.06%。拥有近700个
营业网点居全市金融机构网点数第一,大多都分布在北京十个郊区县,存贷款总
额占郊区及农村市场份额的三分之一,是北京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金融主力
军。
与全国各地国有商业银行大量收缩面向农村的金融业务类似,京郊地区国有
商业银行也存在类似的发展趋势。设在远郊区县及县级以下的网点大多只有组织
存款的任务而没有贷款权,农业银行以外的其他商业银行几乎不面向农村开展业
务。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以后,农业银行业务向非农领域渗透较快,其涉农
贷款(包括农业贷款、供销社贷款、乡镇企业贷款、农副产品收购贷款及专项业
务贷款)不断下降,1999~2001年北京市农业银行涉农贷款在各项贷款余额中的
比重分别为46.63%、38.42%、29.03%。并且,随着商业银行进一步市场化,农业
银行涉农业务还有进一步萎缩的可能。
3.4京郊农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风险因素
3.4.1 农村正规金融供给不足,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形成潜在金融风险
1、国有商业银行大量收缩面向京郊农村的金融业务
与全国各地国有商业银行大量收缩面向农村的金融业务类似,京郊地区国有
商业银行也存在类似的发展趋势。设在远郊区县及县级以下的网点大多只有组织
存款的任务而没有贷款权,农业银行以外的其他商业银行几乎不面向农村开展业
务。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以后,农业银行业务向非农领域渗透较快,其涉农
2l
贷款(包括农业贷款、供销社贷款、乡镇企业贷款、农副产品收购贷款及专项业
务贷款)不断下降,1999~2001年北京市农业银行涉农贷款在各项贷款余额中的
比重分别为46.63%、38.42%、29.03%。并且,随着商业银行进一步市场化,农业
银行涉农业务还有进一步萎缩的可能。
2、政策性银行支农范围进一步缩小
政策性银行支农范围由原来支持粮棉油收购、农业综合开发和龙头企业转变
为单一支持农副产品收购。且粮棉企业运营过程中,历史包袱重、效益低、亏损
面大,支农资金运行效益低,利益截留在粮棉企业,很难真正维护农民利益。
3、信贷资金的不均衡分配导致农村资金需求长期得不到满足
在农村合作基金会被清理和部分农业银行网点退出农村的情况下,仅仅依靠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难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多层次的资金需求。京郊农业结构调
整、农业产业化、农村现代化、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中,涉农投入呈现多层次性
特点,京郊农村金融发展中的问题是既要满足农户小规模生产资金需求,扶持龙
头企业和农村中小型企业,又要改善农业生产的大环境,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已没
有能力单独担负支持京郊农村经济发展的重任。而其涉农小额贷款、联傈贷款及
小企业贷款,相对于京郊农村发展资金需求而言也是杯水车薪。
4、北京农村商业银行组织资金乏力
面临商业银行强劲的竞争优势,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原北京农村信用社)组
织资金乏力,存款增势脆弱,制约着北京农村商业银行支农业务的发展。
如图3.2所示,1997—2003年,北京市农村信用社存款余额在整个金融部
门存款余额中的比例由1997年的6.65%降至2003年的4.09%。这主要是由以下
原因造成的:一是信用社网点虽然分布广泛,但多集中在农村、城乡结合部,与
市区相比,储源明显不足。二是农信社金融产品品种少、服务水平一般,很多储
户感觉存取款不方便,且不能提供其他理财或者增值服务,从而导致了储源外流
的现象。三是农信社面临着国有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机构越来越强的竞争。此外,
一些歧视性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也压缩了信用社的资金来源。例如人民银行对信用
社贴现票据的再贴现业务进行限制,地方行政事业单位只能在国有商业银行开户
等。
图3.2北京农村信用社占整个金融部门存款余额比例
资料来源:根据《北京统计年鉴》(1997—2003)整理
5、财政涉农投入不足
《农业法》中规定每年用于农业的支出不得低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的速度
但我国长期以来对农业的支持总量仍是低水平的,北京也不例外。整个国家财政
用于农业的支出绝对量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但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不高,本世纪
初大致维持在8%的水平,比1990年代低2个百分点,比1980年代低4个百分点。
北京市财政农业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直维持在4%左右,郊区财政支出的比
重为12%左右,一直低于郊区农业增加值在郊区总增加值中的比重。
6、农村资金的净流出现象严重
在金融与财政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农村资金的净流出现象却非常普遍。邮政
储蓄业务的迅速发展便是一个例证。1999~2001年北京邮政储蓄余额分别为
159.91亿元、170.3亿元、204.52亿元,分别较上年增长14.16%、6.50%、20.09%,
这与农村信用社存款发展速度基本持平,绝对量占信用社贷款余额的2/3。邮储
2/3的网点设在农村,60%的资金直接来自县及县以下农村,农村资金流失严重。
邮政储蓄资金直接上存入民银行,形成农村资金向城市流动的局面,减少了支持
“三农”的资金来源,使原本就匮乏的农村资金问题雪上加霜。2003年8月1日
起,中央政府虽然调低了邮政储蓄新增存款转存中央银行的利率,按照金融机构
准备金存款利率(年利率为1.89%)计息,并为邮储资金提供了“银行间同业拆借、
国债市场运作和商业银行大额协议存款”的出路,允许邮政储蓄新增存款由邮政
储蓄机构在规定的范围内自主运用。但并没有建立起~种邮政储蓄资金与农村信
贷资金之间的关系。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存款分流渠道增多,由于利润最大化、绩
效第一的经营目标的驱动,农信社较大部分的资金通过各种渠道与国有银行和邮
政储蓄一样也流向“非农”部门。但自1996年农信社与农业银行脱钩以后,农
信社作为农村唯一的正规金融机构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加大,如表3.1所示,
北京农信社存贷差的绝对数值还维持在较高的水平。
表3.1 1999~2003年北京农村信用社存贷筹情况表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存款余额419.77 492.14 588.11 675.06 826.57
贷款余额216.65 252.47 305.93 361.26 527.4
存贷差203.12 239。67 282.18 313,8 299.17
存贷差/存教余额48.39% 48。70% 47.98% 46.48% 36.19%
3.4.2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小、期限短.不能适应农业发展的要求
京郊农村在科技、信息、人才、交通方面得天独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较大,
精、新、特、优品种的瓜果、蔬菜和花卉,以及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猪、牛、羊
等畜产品集中,农村经济商品化程度相对较高。农户对信贷资金的需求也表现出
不同的特征。据估算,一亩地种植传统农作物小麦玉米,每年只需资金投入300元
左右;若要改种无公害蔬菜等经济作物需要资金投入达3500元/亩。目前,北京
农村信用社开展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上限仅为1~3万元。以密云县奶牛养
殖项目为例,对单户贷款最高限额为3万元,以购进1头奶牛1~1.5万元计,只能
购进2~3头。远远不能满足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同时,对于从事经济作物、家
畜禽及特种种养殖等生产的农户,其生产周期加长。从事专业化生产的农户扩大
生产规模,需要扩建厂房、购置设备等固定资产投入,资金回收期相对较长,当年
难以回笼,而人民银行规定,农户小额生产费用贷款一般不超过一年,农户联保贷
款原则上不超过一年。期限较短,不能满足需要。
3.4.3民间借贷市场成长迅速,缺乏必要的规范与保护
满足农户贷款需要除了正规金融部门外,民间借贷是一个重要的途径,并且
这两种途径具有替代性。如果农户的资金需求能通过非正规金融部门得到很好满
足,那么其对正规金融部门的资金需求就受到抑制。据调查,农户来自民间私人的
借款资金总量所占比例超过70%,远远高于农户向中国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
借款所占比例,居民61%的借贷笔数是依靠亲朋邻里通过关系型信用解决的。关
系型信用自身的相互担保机制、低交易成本和促进亲缘关系的特征为民间融资广
开天地。另一方面,农村资金匮乏,农民从正规部门贷款难,使农民不得不转而依
靠亲朋,特殊情况下求助于民间借贷市场。调查还表明,民间借贷市场的繁荣程度
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当前,北京郊区民问借贷市场较为发达,且民问借
贷是较多远郊农户家庭持续上升的借贷额的主要来源,成为当今农村经济发展的
重要力量。京郊农村民间借贷市场活跃的主要原因在于:
l、涉农贷款中寻租行为的存在,使“贷款难”问题难以从根本上得以解决
我国是一个典型的金融抑制型国家。正规金融部门存贷款利率受到中国人民
银行利率上限的严格控制。人民银行制定的长期贷款年利率6.21%,远远低于民
间借贷市场15%~30%的利率水平。理论上,低利率有利于增加低收入农户的信贷
可得性,有利于排挤民间借贷。但实践中发现,由于利率水平或抵押担保要求低,
想获得贷款的人较多,因此产生了金融机构和信贷人员的寻租行为,结果往往是
那些有钱、有权、有关系的人有更多机会获得贷款,真正贫困的低收入户和工商
业者或经济实力相对薄弱的小企业难以得到贷款。
2、农户二、三产业和非生产性资金需求,无法从正规金融部门得到满足
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主要满足农村种植业、养殖业生产性流动资金及远郊县
发展旅游业的需求,对非生产性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投入需求,农村信用社基本
不予支持。但在二元经济结构中,社会保障体制并未有效延伸至农村,农户的医
疗、就业、住房、教育、养老等开支基本是自行解决,农户的资金需求已呈现多
层次、全方位的特点。农民经常面临临时性消费资金不足的情况,因此从正规金
融部门借贷无门时,不得不依靠民间借贷市场。同时,在对农村二、三产业扶持(或
鼓励)不够的情况下,农村个体工商业者甚至小企业业主难以从商业银行和信用
社贷到款,也只能依靠民间借贷市场。
3、储蓄利率水平低,投资渠道单一,不能满足资金增值的需要
近年来,北京对农民增收非常重视,农民收入水平得到逐步改善,农村市场资
金供给逐渐增多。然而农民面临的市场环境还有很多缺陷,如信息渠道不畅、非
银行金融机构缺位,农户没有条件从事股票、债券和基金投资,闲置资金只能转化
为储蓄。而京郊农民有较强的投资意识和获利偏好。但目前储蓄利率非常低,严
重偏离了资金要素的市场价格。因此,相当一部分农户倾向于从民间借贷市场获
取“公正”的收益水平。
3.4.4远郊区县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负担问题较为严重
据统计,截至到2001年末,全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占比在50%以上的省
(自治区、直辖市)有15个、30%~50%之间的有10个、30%以下的仅5个,其中,
最好的地区,其不良贷款占比也要接近20%。由于以下方面的原因,北京远郊农村
信用社也存在较多的不良资产,形成原因如下:
农村工商企业、供销社经济效益低下,严重影响了承贷者的经济效益。且支
农贷款区域性强,农业本身又是一个弱质产业,存在自然灾害、市场及信息不对称
等风险,进而影响信贷资金的按期归还。
农村信用社是农村资金的主要提供者,承担了大量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产
业结构调整的成本。
地方政府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往往通过行政手段干预信用社的资金投向,
使信用社偏离了正常经营的轨道。
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因:(1)业务运行技术管理和内部监督机制不
健全,信贷管理程序不规范,缺乏有效的协调和相互制约机制:(2)由于信用社自
身约束力较差,只注重资产规模扩张,忽视经营效益,形成规模越大、风险越大的
状况:(3)信用社机构庞大、冗员较多;(4)化解不良贷款导致的恶性循环。由于
缺乏有效的处置途径,不良资产处置变现费用太高,基层信用社抵债资产长期挂
帐,有些信用社以借新还旧方式进行收贷,采取各种手段进行账面数字变通,造成
大量不符合条件的不良贷款转为正常贷款。
第4章北京农村金融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金融风险产生的原因可以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系统性风险一
般具有内生性,通常受到经济发展状况以及经济金融制度的制约,金融机构本身
难以克服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而非系统性金融风险具有外生性和可控性,它
会随着金融机构的经营与管理水平的提高而下降。例如:通过现代科学的资产组
合理论和策略,可有效地分散金融机构的非系统性金融风险。
4.1系统性风除
系统性风险是当前北京农村金融存在的主要风险。
农村金融的系统性风险是指农村金融自身存在的非经营性风险,它主要由
经济和金融的发展基础,运行体制以及相关的基础设施等因素决定。
就现阶段而言,影响北京农村金融的系统性风险主要是:
4.1.1农村金融体系建设落后
1、农村商业性金融缺位
据统计,自1996年以来,全国国有商业银行共撤销了5000多家农村网点,
在农村地区,国有银行出现全面收缩的局面。中国农业银行也为了追求商业化经
营,加快了建设现代商业银行的步伐,采取了撤并低效网点,分流精减员工,提
升经营层次等措施,逐步退出农村信贷市场,倾向于城市的优质客户、大客户,
而远离了农村中小客户,中国农业银行对农村经济的支持作用日渐减弱。目前农
业银行全部贷款只有10%投入农村,但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这个比例是98%。
不仅如此,1999年中国农业银行基本取消了县级分支机构的贷款权,但保留下
来的县及县以下机构网点仍保留吸储的功能,它们通过资金上存,实际成为上级
行的“储蓄所”,农村闲置资金大量外流,主要流向了盈利高、回收期短的工商
部门,本应为农业“供水”的金融机构。却变成了“抽水”机构,这种只存不贷
的经营策略加剧了农村资金供求缺口,造成了农村资金的长期供给不足。
2、农村民间金融失控
民间金融在促进地方经济尤其是中小企业发展的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一定的
危害。民间金融契在于新旧体制的缝隙之中,其形式复杂,具有分散性和隐蔽性。
除参股正规金融机构外,其他民间金融几乎完全处于放任状态,政府对其缺乏必
要的监管或难以监管,这给金融运行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一是
某些民间信用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成了孕育地下经济的温床。在一些地方,民间金
融机构成了非法外汇交易、洗黑钱和集资诈骗的主要载体。二是高利贷现象的存
在,加大了资金使用者的生产经营成本。三是民间金融安全性较低存在较大的金
融风险。除了面对一般金融机构共同面对的市场风险外,民问金融机构还要面对
因为得不到法律保护而产生的非市场风险。民间金融组织良莠不齐,有些具有良
好的信誉和运行机制,有些则出现非法集资、经营者卷款潜逃的现象。后者虽为
少数,但却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影响了金融稳定。四是由民间金融引发的纠纷
往往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为了确保资金安全,不少地下金融组织都雇有
专门的追债队伍,其追债人员一般都是横行当地的霸道者,有的甚至是当地黑恶
势力的成员。一旦发生债务拖欠和纠纷,追债人员即实行暴力追债,往往酿成社
会的不稳定。
3、农村政策性金融对农村经济支持力度不足
目前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定位过于狭窄,导致在生产领域的农业政策性金融
对农村经济支持力度不足。总体而言,政策性功能主要局限在粮棉油的价格支持、
流通组织的贷款和扶贫体系上,但在农业生产力的开发性和基础性功能方面却存
在缺失,具体而言:一是农发行的资金运用范围较为狭窄,业务量不断萎缩,其
业务基本局限在粮棉油的收购贷款上,支农功能较为单一;二是开发银行已开始
在农村的新探索,但却在资金规模和项目覆盖范围上存在局限性;三是农行和农
村信用社政策性金融目标和商业性金融目标的冲突,导致政策性垡分放金额的减
少;四是国家财政扶贫开发贷款一般以中央扶贫专项贷款的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的
形式出现,但在资金规模和资金应用上存在严格的限制。
4、农村保险严重缺失,农村经济补偿机制未健全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的成本和盈利考虑较少,各地根据
需要开办了多项种植业、养殖业保险。到1993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迅速攀升到
8.3亿元,占全国总保费的2.1%,但赔付率高达116%,经营农业保险一直处于
亏损状态。1996年以后,随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向商业性保险公司转化,加上
农业生产组织形式的变化,全国的农业保险开始大面积萎缩:2000年农险保费
收入仅为3.87亿元,2001年继续减少为3.31亿元,只占总保费的0.6%,家民
户均保费只有2元多一点,农业保险品种也由高峰时期的60多种下降到不到30
种。这与农村经济结构的多元化发展背道而驰,在目前的政策框架下,农业保险
有可能被商业保险公司彻底抛弃。保险这一经济补偿机制对农村经济的支持几乎
丧失。
4.1.2制度和法规建设滞后
制度和相应法规建设滞后以及缺乏稳定性,必然构成经济和金融运行的障
碍和风险。首先,我国宏观经济体制处于转轨阶段,许多相关的制度法规未能完
善,增大了金融运行的不确定性。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度时期,
各经济主体单位的行为方式既带有计划经济的烙印,也有市场经济的成分,经济
运行的规则也表现出相当的不规范性,加大金融机构的操作风险。特别是对金融
机构经营有重大影响的政府和企业行为。政企不分的现象还较为普遍地存在,大
中型国有企业以及集体所有的农村乡镇企业,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要求的现代企业
制度的建设道路还漫长,致使企业无法真正实现自土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自求平衡和自我发展的要求。在国民经济体系内,对保障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的一
系列重要的法规不完善,例如《企业破产法》、《担保法》等,而且这些法规很多
不配套,或不具有可操作性,执法的力度不够,难以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导致大量的逃债和废债行为,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更为消极的是,破坏了
本身就不健全和脆弱的信用体系,使整个国民经济的信用水平较低。其次,农村
金融自身产权制度建设严重滞后。农业银行的产权100%属于国家,暴露出国有
企业的共同毛病和缺陷,体制僵化,经营缺乏活力。此外,金融基础设施落后。
象其他任何产业一样,金融产业的健康发展也需要发达的基础设施,它是金融机
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和基础,而且也是抵御各种金融风险的必不可少的前提
条件。金融发展的基础设施包括机构网点的建设、结算网络、交通通讯等方面,
特别是当前的金融体系普遍缺乏信用评估和识别系统,对各个金融机构之间相互
联系,提高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有很大影响。
4.1.3农村信用基础薄弱、信用环境欠佳
近年来, 金融机构在部分京郊农村开展了评定信用村、信用户、信用企业
和创建信用乡镇活动,进行了农户、专业户、个体工商户信用等级评定,为改善
农村信用环境奠定了基础。但目前,北京农村信用环境仍然不尽如人意:一是缺
少诚信意识。二是缺少守信动力。三是缺少征信手段。
4.2非系统性风险
如果说农村金融的系统风险是在现有的经济金融发展水平和制度条件下
“固有”的,属于金融系统的“固定风险”,那么金融系统的非系统风险则属于
金融机构自身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风险,属于“变动风险”。一般说来,不同的
金融机构,由于自身的经营与管理的条件和能力、经营战略和策略不同,其自身
的非系统风险的大小则不一样。北京农村金融的非系统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
面:
4.2.1农村金融机构的资本金水平很低
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资本金是金融机构开业的前提,是提高机构信用的重要
保证,也是抵御各种经营风险最重要的物质条件。因此,发达国家对金融机构经
营风险的控制和管理都十分注重对其资本金的管理和监控,目前已经形成国际公
认的准则。衡量金融机构的资本金水平不但包括资本金的数量,还要包括资本金
的质量。从资本金的数量方面,要求商业性金融机构的资本金充足率应不低于
8%,而且资本金充足率的数量管理是动态性的,即还要根据商业银行的负债质量、
负债结构等因素进行加权平均,特别是对风险资产的资本金充足率进行重点的和
动态的管理。对资本金的质量,要求区分权益性资本金和债务性资本金,即对核
心资本的监管。对抵御经营性金融风险而言,权益性的核心资本起着十分关键的
作用。
根据2005年8月北京市农村商业银行清产核资的最新数据,当时北京市农
村商业银行全辖资产为1 100多亿元,资本净额32亿元,资本充足率超过5%,
不良贷款率降至15%以下。以上数据是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在原北京农村信用社基
础上增资扩股后的资本金规模,已较北京农村信用社有了较大提高,但仍然未达
到《巴塞尔协议》规定的资本充足率8%的最低标准,资本充足率仍然较低。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总量和信用规模得到高速的扩张,银行等金融
机构的资产和负债业务规模发展迅速,在资本金未能及时补充或增长缓慢的情况
下,资本金充足率自然会不断下降。
在国民经济高速成长时期,我国的经济结构也在不断发生变化,金融机构
的资产结构也发生较大的变化,表现为在金融机构的资产中,风险资产的比例不
断提高。具有代表性的是,银行贷款投向出口导向型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房
地产等行业投资的比重增加,甚至有部分银行资金投人到股票和债券等资本市场
I-。
4.2.2缺乏科学的资产与负债管理
科学的资产与负债管理是在充分满足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金融
机构效益。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早已经成为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的重要手
段和策略。我国金融机构的资产与负债的管理水平和能力普遍较低,农村信用社
的管理能力尤为不足。我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不但从总体上尚未建立起有效的资产
负债比例管理制度,而且在农村金融的实践活动过程中,就对农村金融机构目前
的经营效果有重要影响的资产业务来看,也存在着许多隐患,积聚金融风险。具
体地:一是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不当。资产与负债的规模、期限与结构不相匹配。
特别是为片面追求资产收益,普遍存在短期资金来源作长期投资的资产来使用,
为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带来严重的隐患。二是资产结构过于单一。“鸡蛋不要放在
一个篮子里”。这是资产组合理论的基本观点,是分散经营风险的主要手段。北
京农村金融机构所面lI{i;的农村经济活动产业结构单一的不利局面,造成大多数农
村金融机构的贷款的发放就只能局限在单一的农业活动中,农村金融机构的金融
资产结构过于单一的矛盾非常突出,再加之农村严重缺乏风险保障机制(例如农
业保险),所以单一的资产结构,无疑使农村金融机构的资产风险难以分散,加
大经营风险。农村金融机构的资产业务不但表现在贷款的对象集中,而且还表现
在贷款对象的地域也呈现高度的集中性,这样分散资产经营风险的能力就大大降
低。
4.2.3缺乏科学的监管体系和内控制度
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要建立科学的监管体系和内控
制度。一般说来,金融体系的健康运行既要建立科学的内部监管体系,又要形成
有效的外部约束。内部监管是基础,外部监管是必要条件。如果产权明晰,按照
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发展的金融机构,就能形成良好的内部监管机制,其内部的
重要职能部门(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代表大会)各施其职,相互监督,从而保证
对金融风险的内部防范。反观我国现行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模糊,很多农村金
融机构根本就没有按照章程成立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代表大会等职能机构,即
使设立的,也大多是形同虚设,并未能有效地履行内//部监督和管理职能,同时
由于没有明晰的产权,金融机构往往易于把金融风险的成本外部化,更减少了银
行经营人员控制风险的压力和动力。外部监管能对内部监管形成监督和约束,切
实保证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
外部监管一般包括来自行业的外部监管和来自央行的外部监管。行业的外部
监管主要是诸如银行同业工会、会计审计师事务所以及财政和税收部门的监管。
央行的监管是重要的外部监管,它包括对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建立、高级
管理人员资格的认证、经营业务和范围的规定以及信息披露制度等都做出较为明
确的规定。更重要的是,央行由于掌握了货币政策的制订以及货币发行量的控制,
作为最权威的金融管理机关,它拥有一系列独立操作的货币政策手段和工具,来
控制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因此,它在外部监管中具有核心的地位。但是,我国
银行独立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时间较短,监管能力和水平还较低,特别是我国的
金融体制正在由计划金融体制向市场金融体制转孰,用经济而非主要靠行政手段
来调控和监管金融机构的机制还处于探索阶段,再加之农村金融机构分布较为分
散,因此,央行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能力也严重不足。
北京农村金融体系同时承受显著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和不断加大的非系统性
金融风险。不同性质的金融风险产生和形成的原因各异。系统性风险对特定的金
融机构而言属于外在的,主要由经济和金融发展的外部环境与制度等因素决定,
消除或减少系统性风险主要应着力于政府从宏观方面加大力度:而非系统性风险
主要由金融机构的经营性因素引起,化解这类风险应主要强化对机构的管理和监
管。
第5章北京农村金融风险防范对策
根据前文分析的北京农村金融风险产生的多方面原因,我们认为,防范北
京农村金融风险,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5.1加快农村金融法制建设
目前农村金融改革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金融法律制度的欠缺。必须加快制定
和完善农村金融相关法律,为深化农村金融改革、防范和化解农村金融风险创造
良好的法律支持和信用环境,并在法律基础上明确各类农村金融机构的法律地
位、监管责任和监管办法。目前需要制定或完善的相关法律包括:农村合作金融
法、邮政储蓄法、小额信贷法、非正规金融法、农业保险法等。
同时应在立法层面消除城乡差别,在尽可能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建立
健全农村机动车、房产、承包土地(也包括鱼塘、草场、山林)使用权的登记制
度,为农民援用抵押权制度创造必要的的条件。
5.2构建一个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体系
逐步探索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在严格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允
许和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
5.2.1建立有效的农村金融机构进入、重组和退出机制
放松对金融业,尤其是农村金融准入门槛的过度限制,允许民间资本、外资
进入农村金融领域。
为满足农户的小额信贷需求,放宽市场准入,放松利率管制,将合格的非正
规金融机构纳入金融监管系统,有效地提供金融服务和缓解农村金融抑制。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发展农村小额信贷机构。政府应制定切实可行的
优惠政策,如税收优惠、免缴央行存款准备金等。鼓励在农村地区开展多种形式
的农业保险、担保与农村其他金融机构相结合,进一步满足农民的贷款需求。鼓
励内外资银行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国内外金融机构可以通过代理或批发等途径向
农村地区提供小额信贷服务,也可以直接向农户提供信贷和其他金融服务。鼓励
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利用农村商业银行的网络系统,开展对农村商
业银行的批发金融和委托服务,引导资金回流农村。
积极探索政策性金融与农村合作组织结合模式,促进农村小额信贷发展。
5.2.2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为农村金融机构的退出提供条件
对于农村金融市场上的市场失灵需要政府干预,垄断和外部性(金融机构
倒闭会给农民带来金融资产和金融服务的消失)是最重要的■个方面。在鼓励农
村金融市场展开竞争的同时,为解决农村金融机构倒闭所引起的外部性,应尽快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并实施有力的金融监管。
5.2.3减少对农村金融机构业务经营的直接管制,鼓励金融创新
减少对农村金融机构业务经营的直接管制,鼓励金融创新,承认农村非正规
金融的合法地位,允许农村非正规金融正常发展,并逐步将农村非正规金融纳入
金融监管范畴。
承认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合法地位,允许农村非正规金融的正常发展,并逐步
将农村非正中规金融纳入金融监管的范筹。放松管制,对经营良好的农村商业银
行放宽其业务经营范围,鼓励进行更多的业务创新,为中小企业和农户提供更加
周全的金融服务。减少对金融机构业务经营的直接管制,如目前监管部门要求邮
政储蓄必须达到一定规模后才能成立的做法,可能会影响到农村金融服务的提
供。
允许农村非正规金融的正常发展,并逐步将农村非正中规金融纳入金融监管
的范筹。在正规金融供给不足,农村资金需求较大的情况下,非正规金融比较活
跃,对不少地区的农户和中小型企业而言,非正规金融市场的重要性远远超过正
规金融市场。放开对农村非正规金融(包括各种形式的基金会、互助会、民间借
贷等)的限制,不仅将真接针对“三农”的金融服务供给,而且由于更多的金融
机构加入农村金融市场,将会从根本上解决北京农村金融市场被北京农村商业银
行垄断的局面,形成不同金融机构、组织之间的良性竞争,从而改善农村金融机
构提供金融服务的质量。
5.3建设与农村金融业信息化状况相适应的预警信息系统
农村金融风险宏观调控的主要依据是数据信息,因而必须建立灵敏的预警信
息系统。
灵敏的预警信息系统,其基本结构如下图5.1所示。通过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与业务系统终端的联网,建立安全高效的信息采集、传播、分析系统,为定时、
动态、全面、持续的风险管理奠定基础。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使风险管理
信息系统与业务系统终端的联网,实现风险管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价、
预警以及建议方案等生成自动化、传输网络化,尽量减少人工操作,以确保风险
管理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在此基础上,监管人员结合非量化信息,针对计算
机生成结果进行深入分析,运用VaR模型和加压测试(Stress testing)模型对
金融机构的各类业务风险、临界范围和现实风险进行检验对比,评价金融机构在
一定风险程度下的承受能力。农村金融预警信息系统有■个主要用途:一是判断
区域农村金融体系的风险变动趋势。利用预警模型,可以对农村金融体系的风险
走势进行科学判断,对区域内农村金融体系未来健康状况进行预测。二是高风险
农村金融机构,以进一步加强监管。金融监管当局在对各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进
行测量并做出风险评估报告的基础上,要及时向有关金融机构及整个体系发出风
险警告,提醒各金融机构予以高度警惕,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控制和防范。
图5.1 农村金融风险预警信息系统的结构框架一一一一一
5.4逐步缔造健全的农村社会信用体系
良好的农村信用文化和诚信的社会环境不但是农村市场经济发展所必须,也
是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所必须的。在一个不讲诚信的社会中,由道德风险演变成金
融危机的可能性,要远大于一个以诚信为本的社会。健全的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可
以屏闭农村金融运行中道德风险给农村金融带来的冲击。从当前我国农村的现实
情况看,农村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应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内容:首先,加强农村
信用的法制建设。健全经济立法和金融立法,对于恶意违约的失信者和破坏金融
信用关系的经济部门或个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要加大对已判决信用案件的
执行力度,确保法院的判决能够及时执行,全面树立法律威严。法律制度能够真
正维护社会信用关系,保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逐步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违法必究的良好金融环境。其次,要完善农村经济主体的信用制度。作为农村经
济主体的农户、乡镇企业和乡村政府的信用状况对农村金融机构经营风险的控制
至关重要,因此要推动建立农村统一的乡镇企业和农户信用代码、信用征集、信
用评价、信用担保、失信罚戒制度。在守信奖励方面,给予信用等级高的乡镇企
业和农户较高的信用额度和更为优惠的贷款利率,在失信罚戒方面,使失信者求
贷无门,建立有法律依据的“黑名单”,将失信者行为公布与众。再次加快农村
信用评估系统的建设。农村信用评估系统设计的基本思路是:在区县农村商业
银行的统一领导和规划下,在农商行内部,成立专门行使信用管理职能的机构负
责管理,并负责与当地其他有关部门(税务局、公安局、财政局、电信局、工商
局、其他商业银行以及其他乡镇有关部门)联系,获取农户和乡镇企业的相关资
料,建立农村经济主体的信用数据库。各区县建立的信用数据库汇总在一起,就
可形成全国的农村信用数据库。整个系统的结构框架如图2所示。农户或乡镇企
业申请贷款时,农商行的工作人员调用信用数据库的资料,利用评估模型,只需
输入待评估的农户或乡镇企业的相关指标参数,就可以输出该农户或乡镇企业的
信用等级,然后再将其信用信息发布给信贷部门,以便于其决策,信贷部门所获
得的信息通过外部的监督机构再反馈到信用数据库,可以进一步提高数据库资料
的准确性。
鼓励金融机构充分利用该系统作为信贷决策的依据,做到决策的科学化和制
度化。建立信用渐进制度,把信用评分系统变成信用激励手段。鼓励金融机构、
民问机构和司法系统向该系统申报当事人的信用和行为信息,及时更新信用信
息。把农村信用制度建设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和谐社会”统一起来。
加快建设农村信用评级制度。
5.5强化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联动关系
在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需要正确处理和和合理调整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
济发展之间、农村金融业整体发展与农村金融机构个体自身发展之间,农村金融
企业与其他成员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发展之间的经济
利益关系是共生与共存的关系,二者是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平等互利的经济关
系,没有二者之间的相互协调关系,或者缺乏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发展的适应性,
农村金融外部环境风险的防范与控制都难以实现。因此农村金融的宏观调控必须
建立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联动机制,保障农村金融给予农村其他产业发展充分
的支持。农村金融业与农村金融机构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是整体与个体的之间的
经济利益关系,整个农村金融业的经济利益有赖于单个企业利益的实现,但是整
个农村金融业的经济利益目标并不总是等同于所有企业利益的总和,有可能出现
个别企业的经济利益与整个农村金融业的利益目标不相符合,这时农村金融管理
部门必须进行有效调控,做到既有利于激励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使企业以
整个农村金融业的经济利益为重。农村金融企业之问是平等竞争的关系,在市场
经济条件下,为了各自的利润目标,它们在客户、市场、服务和技术上开展全面
竞争,农村金融风险的宏观调控机制要能够合理.【l封节金融企业之间的经济利益关
系,使它们的竞争在合法、有序的轨道上进行,不让恶性竞争的状况在农村金融
内部出现。
5.6提高我国金融监管机构的协同监管能力
提高我国金融监管机构的协同监管能力,正确定位农村合作金融监管主体的
监管职责,提高其监管的专业水平。
在我国,形成了“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格局,即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
证监会、保监会,但仍然存在沟通不足、信息共享程度小等影响有效监管的问题。
银监会是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监管主体,随着改革的深入,它对农村合作金融的
监管重点应从对改革进展的监督逐渐转移到风险合规监管上,加强对农村金融机
构的合规建设、以及监管机构的合规监管。
5.7加强农村金融风险微观约束机制的建设
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农村金融
机构自我风险管理的强有力保障。
第一,保证业务部门的相对独立和职责分工的明确,从而便于发生问题时能
及时地暴露和得到解决,以达到内部控制制度所要求的双重控制和交叉检查的效
果。第二,实行严格的授权和审批制约制度。对农村金融机构各业务部门的业务
活动必须有严格的审批、授权制度,对越权违规行为要进行严厉的处罚,对造成
的损失也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第三,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系统。会计部门是内
部控制制度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门。因为其所搜集、掌握的资料都是具体业务活
动的反映,同时也是决策的原始依据,因此会计部门能否真实、全面及时地反馈
信息对内部控制成功与否至关重要。第四,科学有效地收集和分析管理信息。现
代农村金融机构必须借助与计算机及网络,及时地收集各个部门的信息,借助预
警模型进行科学地分析,为最终的决策提供依据。利用计算机有网络能降低一些
人为因素造成的决策失误的可能性,以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效率。第五,建立有
效的内部审计、稽核系统。通过内部的审计、稽核以及时了解金融机构的内部运
行情况,发现是否存在违规、违法的操作,是确保金融组织安全、稳健运行的必
要手段。
5.8结论
通过以上研究和分析,本论文得出以下结论:当前我国农村金融风险问题仍
然十分突出,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健康运行的一大障碍。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
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较快,京郊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等经济
发展的趋势和特点需要北京农村金融强有力的支持。但目前北京农村正规金融严
重供给不足、非正规金融缺乏法律保护和约束,北京农村金融存在较大风险。因
此,应该尽快完善金融法制建设、金融体系建设、信用环境建设、建设金融风险
预警信息系统,加强农村金融微观约束机制建设,全面防范金融风险,促进北京
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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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三年求学时光,转瞬即逝;临近毕业之际,无限感激,尽在不言中。蓦然回
首,硕士研究生的进取之路,我不禁感慨万千,所有老师、同学和给予我关爱的
人们,都让我感动不已。
首先,我要感谢恩师宋国良老师。他认真严谨的学术研究作风,渊博浩瀚的
专业知识和刻苦勤勉的钻研精神,都令我深深折服,并深受感染。同时,他的敬
业精神、思维方式、研究方法_手【J对研究领域的高度敏感也使我受益匪浅,对我今
后的学习和工作将产生深远而重要的影响。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宋老师倾注了
很多心血,对论文悉心指导,耐心答疑,并不厌其烦地与我展开讨论,使我的论
文得以高质高效的完成。
其次,我要感谢许施智老师、刘立新老师、田秀娟老师,他们以其广博的理
论知识、严谨的学术作风、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论文开题答辩中对我的论文提纲
及写作思路、重点进行了认真的指导,使我在论文后期写作过程中得以顺利完成。
在此,我向四位恩师表达最诚挚的敬意和无尽的谢意。
此外,我要感谢我的同门一徐新生、王志坚,在研究生学习期间,经常和他
们在一起讨论学术问题,极大地开阔了我的研究视野,锻炼了我的思辩能力,大
家相互促进,相互帮助,使我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获得极大提高。在此,我真
诚地对所有关心我的同学致谢,感谢你们给予我的帮助和支持。
我还要衷心感谢各位评审专家和答辩委员会老师的辛勤工作,在百忙之中赐
教于我。
最后,我要感谢我的家人,是他们对我的殷切希望鼓励我不断攀登高峰,是
他们对我的理解和支持保证我安心求学。在此,送上我诚挚的谢意和真诚的祝福,
愿家人生活幸福,和睦安康。
论文尚有不足之处,恳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提出宝贵意见。
刘学武
2007年10月于北京
个人简历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个人简历:
刘学武,男,1971年2月22日生。
1993年7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投资经济管理专业,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
1993年9月至1997年11月,在中国建筑工程第一局第五建筑公司审计部工作。
1997年12月至2000年10月,在中国农业银行金桥金融咨询公司评估部工作。
2000年lO月2002年6月,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评估管理部工作。
2002年7月至今,在北京中德铭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创纪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工作。
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2006年9月18日,在《中国经营报》发表: “未观测金融’大隐于市”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