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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952借民间金融之力 破小企业贷款难题——从《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谈起

西南财经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借民间金融之力 破小企业贷款难题——从《银行开展小企业贷
款业务指导意见》谈起
姓名:罗卿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金融学
指导教师:何泽荣
20060401
摘要
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小企业发展的主要瓶颈。究
其理论根源,可以用信息经济学中的信息的不对称理论来解释。一方
面,我国小企业整体素质低下,业绩不理想,资信度差;财务管理不
规范,缺乏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信息不透明、内部化;内部存在差
异性;融资额度又较小。这些都加大了贷款的管理成本,加大了小企
业贷款的难度。另~方面,我国金融体系的现状也给小企业融资带来
诸多限制:资本市场不适合解决我国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融资问题;
银行信贷的规模经济性和审慎经营的原则本身就制约了商业银行的
小企业信贷业务;我国当前的银行体系结构和贷款营销战略又与发展
小企业融资不相匹配;同时银行的金融产品还缺少适合小企业融资的
品种。因此,从理论上讲:由于小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信息不透明、
信用级别难以确定等自身特点,银行在向其提供贷款的过程中处于信
息劣势,为了避免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银行在
对小企业放贷时缺乏积极性,以至产生贷款难的问题。本来信用担保
是克服小企业与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的一种制度安排,可以有效地防
范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但当前我国的信用
担保体系因为相关法律建设滞后、缺乏资金补偿机制和风险分散机
制、内部管理不规范、专业人才缺乏等原因而显得十分不完善,因此
在解决小企业融资问题中也难以发挥很大的作用。
针对这一长期困扰我国小企业发展的问题,银监会于2005年7
月28号出台了一份《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从小企业
贷款管理组织、营销策略、审贷机制、考核评价、信贷队伍建设等诸
多方面,为银行机构开展小企业贷款提出了步骤和思路。《指导意见》
大量参照了国外小额贷款的一些成功经验的做法,比如印度尼西亚的
人民银行(Bank Rakyat Indonesia,BRI)为低收入借款人提供的
KUPEDES贷款项目;孟加拉国乡村银行('Orameen Bank,GB)的联保
小组贷款模式等。然而这些成功的小微型企业贷款机构的性质和我国
的商业银行有着很大的差别,这些提供小额信贷金融服务的组织主要
是商业化的小额信贷银行;服务对象主要是底层民众;机构设置非常
贴近客户需求,这些特点都是我国商业银行所不具备的。所以说在当
前的机制条件下,银行就算有了《意见》指引,在改善小企业金融服
务方面也难以大有作为。现实的情况是:《意见》出台后,小企业反
应积极,但银行方面实质的举动并不大。多年来习惯向大企业特别是
国有大中型企业提供贷款的国内金融机构,对小企业贷款业务仍存有
疑虑。毕竟银监会发布的只是一个指导性意见,提出的是原则性要求,
在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和市场化原则下,各商业银行恐怕得一番斟酌
之后才能着手进行小企业贷款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因此,小企业融
资难的状况短期内难有较大改观。
根据《意见》,改善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从而提升商业银行小
企业贷款业务的道路在我国当前的金融环境下行不通。那么,我们转
换视角,将目光投向民间金融。我国当代的民间金融始于改革开放后,
然后几经折腾却并未夭折。民间金融能在狭缝中成长和壮大,是因为
民间资本具有强烈的扩张冲动。到今年年初,我国民间资本(包括居
民储蓄存款)己超过15万亿元人民币。相对于我国大量的民间资金而
言,我国当前的民间金融并未充分调动起民问资金的投资积极性。而
这些闲置的民间资金也同样渴求一种合情合理合法的投资渠道。所
以,我国当前庞大的民问资本为“民间金融解决小企业贷款问题”这
条思路提供了强大的经济基础;在宏观政策上“金融机构所有制多元
化”的提法,又给民间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上的支持;另一方面,
政府也希望把民间金融纳入正常的运行轨道,从而打击地下非法金
融。所以我们完全可以利用这个契机,为民间金融“正名”,引导民
间金融规范发展,为富裕的民间资本导向引路,切实加强和改善对小
企业的金融服务。可见,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完全可以借助民间资
本的力量,通过民间金融的方式来解决我们小企业贷款难的闯题。
利用民间金融机构为小企业融资这条路在国外有很多成功经验
值得借鉴。比如,宏观政策方面,目本对小企业的金融促进政策——
在国有金融机构的引导下,在信用担保和保险组织的支持下,大量民
间机构参与对小企业的投资过程。同时日本的民间金融机构都是设立
在一定的法律基础之上的,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作为配套补充,这些在
我国都属于应该加强加紧建设的环节。另外,在民间金融机构的具体
经营方式上,我们可借鉴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BRl)和盂加拉国乡
村银行(Grameen Bank)的小额贷款经验。这些小额贷款项目根据客
户的特点,在产品创造、资格审查、贷款期限、偿还方式、经营管理
和业务操作等方面都制定出了区别于一般商业银行贷款的条款,对我
国民间金融机构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极具启发。
因此,我们现在可以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情况
探索出一条借民间金融之力,破小企业贷款难题的道路。
首先,我们应该在宏观政策上下功夫:第一,健全的小企业融资
法律体系和政策指导是解决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前提保证。各国为促进
公平、自由的竞争,避免垄断对小企业发展的不利因素,都制定了有
关维持竞争秩序的法律;同时还出台了各种金融优惠政策以支持小企
业发展。而我国目前有关小企业的全国性法规只有《中小企业促进
法》,这种立法现状远不能解决小企业整体发展的需要。所以,应对
专为小企业提供贷款的民间金融机构专门立法,允许中小企业成立互
助合作的金融机构,建立与之相配套的具体的法律、法规,以便于规
范其责任范围、资金来源、融资办法和保障措施等。第二,专门的小
企业金融机构是小企业间接融资的有力支持,国外大多数国家都设有
专门为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鉴于我国缺乏专门的中小企业银行,
建议设立专门的小企业融资公司,为小企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扶持。这
种融资公司由银监会进行监管,由县市辖区内具有一定经济规模的几
家企业发起;采取股份制的组织形式;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股东自
有资金、金融债券、有担保的银行贷款以及其他资金。这种融资公司
是在政府的引导下对民间资金的合理引导,同时又解决了小企业的融
资问题,起到了双重作用。第三,完备的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提高
小企业间接融资成功率的较佳方式。目前,我国亟需建立一套小企业
的信用机制,包括信用评价体系和贷款担保机构等。第四,建立健全
小企业金融支持的社会辅助体系。这主要是完善包括小企业服务中
心、辅导中心、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
司、税务代理公司等在内的社会化中介服务机构和以贷款评估、信息
咨询、管理咨询、技术合作等为主要内容的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其次,我们还要注意小企业融资公司具体经营方式的安排:第一,
在资金来源和机构设置方面,小企业融资公司按照《公司法》设立,
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按照市场化模式进行运作,以商
业性赢利为目的。由于吸收存款容易造成非法集资,会严重扰乱金融
市场,所以出于防范风险、控制风险的考虑,小企业融资公司“只贷
不存”,并且要对资金来源加以严格监督。公司的经营项目属于金融
产品,因此其内部机构设置可参照各股份制银行。另外在各乡镇,公
司应设立专门的常驻办事处,为当地农民、个体户提供小额贷款服务。
第二,在金融产品的提供方面,这种融资公司的服务对象仅限小企业。
根据我国小企业整体发展的现状,其业务主要是提供企业联保贷款;
为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租赁,解决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同时加快设备现
代化的速度;对创业初期的小企业提供专门的风险股本投资,也就是
搞风险投资基金。
最后,由于小企业融资公司属于民间金融形式,不可避免地会存
在一些弊端,所以应加强对其引导和监督:第一,小企业融资公司应
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并参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制定完善
的内部控制制度。第二,银监会应在资金来源、市场准入、信息披露、
利率制定等方面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防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同时考虑到小企业融资公司是新型的民间金融机构、其资金来源和服
务对象的特殊性,银监会应在保护投资者利益、政策优惠等方面下功
夫,以促进其发展。第三,应注意理清和当地政府之间的关系,避免
政府部门对其资金使用和贷款投向的干预,建立与其他正规金融机构
的平等竞争关系。
关键词: 小企业商业银行民间金融小企业融资公司
Abstract
Difficulty of getting loans for small business has become the main
bottleneck for the development of small business.Theoretically,it can be
explained by information dissymmetry theory from information
economics’point of view.The finandal management of small business
has not been normalized.Besides,the small business transparency is low
and it is hard to estimate the credit rating of small business.Bank makes
it difficult for small business to get a loan,since information dissymmetry
results in information inferior position for bank.Therefore,bank is
negative to small business loan SO as to avoid risks.The system
arrangement of credit assurance could solve the information dissymmetry
problem between small business and bank.But the system in China is
imperfect,and it did not contribute much to small business fund raising.
In order to make it easier for small business to get loans,the
Supervision Institution for Bank carried out((Guide for bank to lend
small business loan))on 28”July,2005.The guide provides procedures for
organiNng small business loan,measures for estimating quality of loan,
steps for training relative staff and SO on.The guide refers to a large
amount of successful experience for small business loan from other
countries.However,the commercial banks in China are quite different
from the overseas ones,as the commercial banks in China have not got a
lot of characters which the banks in other countries have.Consequently,
the guide would hardly make any difference under the current system in
China.
Altematively,finance among the people could be considered.At the
beginning of this year,the capital among the people,including resident
saving deposit,has exceeded 15000 billion RMB.Financially,the
enormous capital among people makes the idea of using capital among
the people to finance small business possibIe.Furthermore,the
suggestion of pluralism of finance institution ownership supports the
development of finance among the people.Besides,government wants to
develop finance among the people to hit the underground illegal finance.
Therefore,it is a great opportunity for US to use capital among the people
finance small business.
There are lots of successful experiences of overseas banks using
capital among the people.For instance,Japan carried out special finance
policy for small business,and BRI as well as Grameen Bank have got
experiences for small business loan.
Based on the system of China,we could find a proper way to use
capital among the people finance small business,considering the overseas
successful experiences.
First of all,we should form suitable policy:Firstly,perfect the law
system for financing small business.Secondly,set up special financing
companies for small business,as it is lack of special banks for small
business in China.Thirdly,establish credit ass.urance system for small
business.Fourthly,found social auxiliary system for financing small
business.
Second,we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the operating pattern of those
financing companies for small business:Firstly,those financing
companies would be set up by following((Corporation Law》.Secondly,
those financing companies will only serve for small business by
providing assurance loans and risk investment.
Last but not least,we should strengthen guiding and supervising the
financing company for small business:Firstly,set up internal control
system for financing company.Secondly,the Supervision Institution for
Bank should supervise and manage the financing company by control the
capital source,information transparency,and interest rate formulation.
Thirdly,build proper relationship between financing company and local
government to help financing company have equal competit!on with the
2
other financing institutions by avoiding excessive intervention from
government.
Key words: Small business Commercial bank
Finance among the people Financing companies for small business
3
西南财经大学
学位论文原创。陛及知识产权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
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合任何其他个人或
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
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因本学位论文引起的法律结果完全由本人承担。
本学位论文成果归西南财经大学所有。
特此声明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罗卿
2006年4月15日
月IJ 昌
本文要讨论的问题——小企业融资可以说是一个老生常谈,而又
没得到合理解决的问题。虽然近几年人民银行加大了对小企业贷款的
支持,但总体效果并不理想。小企业贷款难仍然是小企业发展的主要
瓶颈。,
在转型经济中,小企业往往是最具活力的部分,它们规模小、经
营方式灵活,最有可能按照经济的比较优势来组织生产。我国改革开
放以来,小企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不断提高,特别是在满足居民多
样化和个性化需求,实现社会化专业化协作,进行科技创新,增加社
会就业等方面发挥着日益突出的作用。但小企业的发展同样面临许多
困难,比如法律规章的限制,专业人才的缺乏等等,但是融资难是阻
碍小企业发展的最主要因素。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社会资金
的供给。我国由于资本市场不发达,小企业靠发行股票或者债券筹集
资金基本上不现实,银行贷款几乎成了小企业筹集资金的最主要合
法来源。因此,人们大都将这个多年来困扰我国小企业发展的难题归
罪于银行的“惜贷”、“慎贷”。被称为“非公经济36条”的《国务院
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
《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出台后,促进金融
体制改革、解决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更是成为银监会和金融机构的一
个紧迫任务。而2005年7月28号,银监会出台了一份《银行开展小
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意见》从小企业贷款管理组织、营销策略、
审贷机制、考核评价、信贷队伍建设等诸多方面,为银行机构开展小
企业贷款提出了步骤和思路,可谓表明了政府希望通过商业银行解决
小企业贷款问题的诚意。
从企业规模角度,通常可将中型和小型企业统称“中小企业”,
但这次出台的《指导意见》并没有将中型企业包含在内。银监会负责
人解释说1,这是因为从信贷管理角度看,中型企业贷款管理比较接
近于大型企业,小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在贷款管理方式上有很大不同,
《第--N经FI报》2005 07 29
有其特殊的规律和要求。在现实经济中,中型企业与数量更为广大的
小型企业相比,在贷款难问题上远没有后者那样存在着普遍性和复杂
性。很多国家为促进小企业发展,都专门制定了政策甚至立法予以鼓
励和支持。因此,为了促进和指导各银行有针对性地改善对小企业的
金融服务,《意见》专门把小企业作为贷款指导对象。
《指导意见》中的第二条说明该指导意见中的银行包括政策性银
行、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可参
照本指导意见。同时文件也对小企业的范围进行了界定——指导意见
中的小企业泛指各类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小型企业及个体经营户。根
据《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的小
型企业划分标准,小型企业应界定为:小型工业类企业是指从业人员
数在300人以下、销售额3000万元以下、资产总额在4000万元以下
的企业;小型建筑类企业是指从业人员数在600人以下、销售额3000
万元以下、资产总额在4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小型零售类企业是指
从业人员数在100人以下、销售额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规定中,
职工人数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末从业人员数代替;工业企业的销售
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产品销售收入代替:建筑业企业的销售额以
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工程结算收入代替;批发和零售业以现行统计制
度中的年销售额代替;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的销售
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营业收入代替;资产总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
的资产合计代替。)该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
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
细读《指导意见》,我们不难发现,文件内容大量参照了国外小额
贷款的一些成功经验的做法,比如印度尼西亚的人民银行(Bank
Rakyat Indonesia,BRI)为低收入借款人提供的KUPEDES贷款项目;
孟加拉国乡村银行(Grameen Bank,GB)的联保小组贷款模式等。然
而面对中国长期以来的小企业贷款难题,我不仅想问:这个《指导意
见》在现有金融结构下真能发挥作用么?本文将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
探讨,并对中国小企业贷款问题的解决提出自己的一些观点和意见。
文章的结构如下:第一章,分析小企业贷款难的原因;利用信息不对
称理论分析我国商业银行提供小企业贷款的局限性,指出在《指导意
见》下,商业银行小额贷款仍是困难重重。第二章,分析我国民间资
金现状;指出解决当前小企业融资问题,借助民间金融机构形式的必
要性、可行性;同时也指出民间金融机构自身的局限性。第三章,根
据我国现实情况,结合国外成功经验,提出问题的具体解决思路。
第一章解决小企业贷款难
商业银行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第一节小企业贷款难的原因分析
任何问题的产生都有其必然或偶然的原因,我们要解决一个问题
就不得不从分析它形成的原因入手,找出结症所在,才能一一化解。
而当前我们讨论的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是由我国小企业自身素质、金融
体系、担保体系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而成。所以,在这一节中,我
们将对以上因素分别进行分析。
一、我国小企业自身特点与融资局限
1、财务管理不规范,缺乏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
我国小企业的组织形式是以单一业主制和合伙制为主的。对于大
多数小企业来说,企业的创业者往往也是企业资产的所有者、经营者,
这是发展中国家小企业的显著特征。他们集责、权、利三位于一体,
因此经营者个人的知识才能、经营能力、商业信誉、道德品质以及健
康状况等情况对小企业的兴衰成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这些小企业
大都没有建立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有的甚至无专业的财会人员和完
整的账目,企业成员一般也就是家庭成员,财务报表数据随意性很大,
关联交易复杂。因此,这就加大了金融机构对小企业财务信息的审查
难度和调查成本,严重影响了其贷款的积极性。
另外,当前很多小企业在对待利润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不愿在报
表中如实反映的现象。其意图无非是不愿按量纳税甚至是逃避纳税。
在此思路下,其报表中反映的利润往往以负数计量。对于这样的白纸
黑字的亏损,银行自然不愿承担对亏损企业贷款的风险,即使是银行
信贷人员及时掌握该家企业的真实情况,也无法在银行内部的评审机
构中通过。
2、整体素质低下,业绩不理想,资信度差
在小企业的信贷需求中,好的、成熟的小企业的正常信贷需求,
基本上都能得到满足。但从整体上考察,小企业经营风险高,经营规
模一般不大,自有资金较少,技术水平落后,经营业绩不稳定,抵御
风险能力差,亏损企业偏多。而我国部分小企业存在着经营粗放,工
艺设备落后,产品单一、科技含量低、市场潜力不大,环境污染严重
等问题,在管理水平、市场意识和开拓能力等方面很难适应市场激烈
的竞争。小企业的淘汰率大大高于大企业。中国工商银行的一份调查
显示,在中国工商银行开户的35万户中小企业中,有52.66%的企
业亏损,财务状况很不理想2。
另外,我国小企业最为欠缺的就是资信程度。企业资信程度不仅
仅取决于企业现有资产、信用等级,还包括企业将来的发展机会。而
企业将来的发展机会与企业所采用的技术、管理方式、企业的创新能
力、企业的战略决策和企业家的综合能力等都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只
有那些富有创新意识、技术先进、管理科学,有巨大市场潜力的创新
企业才能获得债权人和投资者的青睐。由于没有完善的信用系统,银
行很难对小企业的资信度做出鉴别,而部分小企业逃、废银行债务情
况较为严重,造成小企业的信用等级普遍较低。2003年我国主要商
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平均不良率为32.11%,比商业银行贷款的
平均不良率高出15.7个百分点,在工商银行评定信用的35万户中小
企业中,83.69%的企业在BBB级以下3。因此,在我国缺乏权威性企
业信用评估机构的情况下,在以企业身份以及经营规模说话的银行信
用评估系统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自然大打折扣。
3、信息不透明、内部化,融资额度小,加大了贷款的管理成本
与大企业相比,大多数小企业的财务信息不需要公开和披露,外
部有关各方通过一般渠道很难获得其经营信息、财务信息以及其他各
方面信息,即他们的信息是“内部化”的;另一方面,大多数小企业
的财务报告不需要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即他们的信息基本上是
不透明的。为此,小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比大型企业严重得多,由
此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也更加严重。当其在寻求外源资
2参见王智洁陈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分析中国金融2005.9;刘玉春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原因
及对策分析北方经济2004 3
3转引自王智洁陈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分析中国金融2005 9 .
金,如申请贷款支持时,很难向金融机构提供其信用、获利能力等情
况的有效证明。金融机构等资金供给者要以较高的成本才能获取对其
审查和监管的信息。金融机构为了避免不利选择往往不愿向小企业提
供贷款。信息不对称阻碍Td,企业的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
另外,由于小企业融资额度过小,在正式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不太
现实;而在向银行贷款的间接融资中,小企业要求的每笔贷款数额不
大,但银行每笔贷款的发放程序、经办环节,如调查、评估、监督都
大致相同,结果是银行对小企业贷款的管理成本远高于大中型企业。
据统计,国内银行对小企业、个体经营户贷款的管理成本平均为大型
企业的5倍左右4。
4、获得抵押、担保难
抵押和担保是金融机构对信息不透明的小企业提供贷款时保护
自己利益的重要工具。市场经济体制下,商业银行作为市场经济的利
益主体,必须承担贷款损失的风险。出于资产安全性的考虑,商业银
行要求小企业有可靠的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具有客观的必然性。而在近
年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出台以后,金融机构更是加强了信贷管理,更
加注重信贷风险的防范。
目前全国中小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在70%左右,也就是说,
企业所有者权益只占资产总额的30%,小企业资产信用严重不足。
而银行对抵押品的要求条件又较为苛刻,除了土地和房地产外,银行
很少接受其他形式的抵押品。由于只有大企业才拥有房地产的使用
权,小企业能满足银行抵押要求的财物很少,这就意味着,其通过抵
押贷款得到的贷款是非常有限的。另外,小企业多数为私营、个体性
质的企业,关系比较简单,一般没有相应的上级部门或很难有其他单
位能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5、小企业内部存在差异性
不同企业在经济类型、产业背景、发展阶段上的不同,使他们面
临的融资需求也不同。比如,传统产业领域中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投资需求较小,投资报酬率稳定,生产技术比较成熟,风险相对比较
4转引自贝洪俊中小企业银行融资的国际比较生产力研究2003.1
6
容易预测和控制。因此,这类小企业具备了向银行融通资金的基本条
件;而科技型小企业,具有高投入、高成长、高回报和高风险的特征,
风险投资应该是其直接融资的主要渠道;成熟期的企业比初创期的企
业风险低,收入稳定,应该相对容易获得银行贷款的支持。但是,在
我国当前信息系统不完善的情况下,银行常常忽略了小企业之间的这
些差异,对小企业贷款采取唯一的评审和监管办法,使得一些经营状
况良好的小企业由于融资困难失去了发展的机会。
二、金融体系方面的限制
目前在中国,已有的资本市场是企业筹集外源性资本的重要渠
道。然而,该市场主要是为大型企业提供融资的场所。而发展面向中
小企业融资的资本市场的方案,实际上也只能部分地解决高风险、高
回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此类小企业在我国的小企业中仅
仅占有非常小的部分。由于我国在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资源禀赋结构
的特点都将是资本(包括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相对稀缺、劳动力相对
丰裕,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将始终是我国小企业的主要部分。由于符合
我国经济的比较优势,我国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必然是最具有经济活
力的企业群体。但是,由于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自身特点,多数劳动密
集型企业很难像高科技型企业那样成为高收益、高成长型的企业。因
此,即使忽略小额发行的问题,通过资本市场来解决小企业融资问题
的方案,对这些企业也是没有太大帮助的。间接融资形式还将是我国
小企业获取资金的主要来源,所以,我们的讨论将主要围绕银行体系
来展开。
1、金融体系结构与发展小企业融资不匹配
我国的金融组织体系是以少数大银行为主,辅以若干中小金融机
构(如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而形成的。
当前,国有商业银行拥有近70%的存款资源和65%左右的贷款份额,
在我国商业金融体系中占有绝对垄断地位5。国有商业银行近年来为
防范金融风险,上收贷款权限,大规模撤销基层网点,大量撤并县级
5参见郭志钢袁安贵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研究经济论坛2004.20
7
及以下分支机构,即使保留下来的县级支行,其经营重点也多转向
收息、收贷和组织存款。从积极意义上说,这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的
宏观调配,重点运用信贷资金,提高竞争力,防范金融风险。但这却
不利于调动基层银行的工作积极性,影响零售业务及微观金融经济
层面的发展。而且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县域营业网点收缩后,没有相应
的中小金融机构跟进,农村信用社由于能力有限,~时又难以填补国
有商业银行退出后的空白,导致金融机构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支持弱
化。而我国当前大多数小企业是分布在县级区域的,所以,国有商业
银行“集约经营”加剧了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另外,大银行实行多级分层的管理体制,内部决策链较长,层次
较多,在对小企业发放贷款时存在明显的信息劣势。在国外,一般是
通过大量的中小金融机构为当地的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来解决银行
在小企业贷款问题上的信息不对称。比如在美国23123家银行中,大
约60%为主要服务于当地客户的独立的小银行,如果加上信用社、储
蓄贷款协会、互助储蓄银行等机构,实际上为地方和小企业服务的信
贷金融机构占全部信贷金融机构的75%。相比之下,我国立足于基层
和地方的小型信贷服务机构尤其是小型银行数量明显偏少,非国有中
小金融机构只占24%6。
2、商业银行贷款营销战略也反映出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其实,商业银行经营的稳健性原则本身就与小企业的经营高风险
特点存在着矛盾,只是不同国家采取了不同的办法来缓解。商业银行
提供贷款本身就面临着风险,只是小企业贷款的风险更大。商业银行
的贷款营销战略其实就是如何减小银行和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在
收益与风险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的问题。
近几年来,商业银行风险意识的增强,这是我国银行经营的一大
进步。特别是2004年4月份以来,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出台以后,
金融机构加强了信贷管理,更加注重信贷风险的防范,但是部分商业
银行在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政策时,不考虑差异性,在信贷审批上一律
执行同一标准、同一条件,致使贷款投放集中于大客户、优质客户、
6转引自贝洪俊中小企业银行融资的国际比较生产力研究2003.1
8
中心城市和省会城市,有的银行还对欠发达地区的贷款,特别是流动
资金贷款压缩过度,把控制货币贷款过快增长的要求变异为过度收缩
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导致部分小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得不到满
足,加剧了小企业融资难和县域经济发展难。
一些银行在风险控制方面过分强调新增贷款“零风险”控制。银
行为把新增贷款中的不良贷款比重控制在最低的水平上,采取了贷款
回收的个人负责制、贷款质量终身追究制。一旦发生贷款偿还违约,
发放贷款的信贷员可能会被罚款、内部“下岗”,或者失去升职的机
会。这种严格的政策严重影响了银行采集小企业信息并发放贷款的积
极性。信贷人员在权利与义务、责任与收益上的不对称导致其贷款营
销积极性不高7。同时,贷款权限的上移,造成贷款审批关口增多,
手续繁琐,审批时间延长,也与小企业贷款具有金额小、频率高、时
间急、周转快的特点不相适应。
为了控制信贷风险,银行对小企业贷款的限制也较多,“门槛”
较高。主要表现为:一是客户标准高,如有的商业银行规定,新增
贷款的9096要投向优良客户、低风险业务品种。优良客户的基本条件
是资产负债率在50%以下,无不良贷款、无欠息、连续三年盈利,
多数中小企业因无法达到借款条件而“望贷兴叹”。二是对担保人要
求高,如规定新增贷款的担保人必须达到从级以上标准,且保证人
不得有不良记录:私营企业或自然人控股的股份公司,还必须办理特
别担保。三是对小企业信用评级标准偏高,脱离小企业实际。未根据
地域、行业和客户特点与差异进行细分,也未建立针对小企业的评级
和信贷准入规则,采用评定大企业的信用标准评定中小企业,使大量
的小企业客户被拒之于信贷大门之外8。
3、银行金融产品单一,缺少适合小企业融资的品种
我国商业银行在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内控制度的同时,缺乏开展
信贷营销的技术手段和激励机制。银行开展中小企业贷款的激励机制
有待创新,银行自身在金融产品设计、机构设置、信用评级、贷款管
7参见邹新月信贷风险统计与纳什均衡策略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9;郭明奇边东海中小企业“贷款
难”问题辨析及政策选择经济师2003.加
8参见郭卧J奇边东海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辨析及政策选择经济师2003 10
理等方面不能适应中小企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
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很少采用信用贷款方式,多采用担保贷款、
抵押贷款。然而,目前银行对贷款的抵押品规定范围窄、品种少,小
企业可供抵押物少,抵押物的贷款折扣率偏高,土地、房地产一般是
70%,机器设备为50%,动产为25%--30%,专用设备仅为10%9:
加之抵押担保贷款需要支付资产评估费、抵押登记费、公证费用、咨
询费用以及公关费用等;中小企业实际获得贷款的成本相当高,过高
的融资成本降低了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不利于中小企业的成熟和
发展。同时抵押担保贷款的登记、评估等手续复杂,环节多,而中小
企业生产的季节性~般较强,过长的贷款周期也无法满足中小企业生
产的需求。所以许多企业不得不寻求民间资金的帮助,这是很多地方
民间信用长期存在并且活跃的根源。
4、银行信贷的规模经济性也制约了商业银行的小企业信贷业务
银行信贷具有比较明显的规模经济性,贷款规模越大,单位交易
成本越小。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的贷款额不大,但是银行发放每
笔贷款所需的调查、监管费用大体相同,导致贷款的单位费用上升。
据测算,中小企业的贷款成本是大企业的5倍。银行从节约成本和监
督费用的经济性出发,自然宁可做“批发”而不愿意做小企业的“零
售”业务。
同时,国内外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银行在对小企业贷款与银行
规模之间也存在很强的负相关关系(Strahan&Weston,1996),即银
行规模越大,对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积极性越低。因为,一方面,单
位贷款的处理成本随贷款规模的上升而下降,大型金融机构更愿意为
大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另一方面,大型金融机构认为为小企业提供
融资服务比大企业平均风险更高,单位资金的交易成本相对较高。从
而大银行在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时显得动力不足。
三、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不完善
小企业信用担保是克服小企业与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的一种制
9转引自=E智洁陈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分析中国金融2005,9
10
度安排,可以有效地防范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
险。它是由专业的担保机构为小企业提供担保,由银行向企业提供贷
款,在企业不能偿还时由担保机构代为偿还的一种信用”。由于专业
的信用担保机构具备收集、传递信息的优势,可以弥补双方的信息不
对称,降低交易成本。因而建立专门的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的确能
够解决小企业缺乏担保品的问题,有利于小企业获得更多的贷款。但
是我国现有的担保体系还存在相当突出的问题。
1、规范信用担保的法律建设滞后
尽管我国于1995年就颁布了《担保法》,但是该法是规范担保行
为而不是规范担保机构的。自实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以来,国家
经贸委和财政部分别发布了一系列有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管理办
法,但是这些办法主要是针对政策性担保机构,使用范围比较窄,缺
乏对其他组织形式担保机构的管理办法。这就造成了小企业信用担保
体系相关环节的运营过程中,产生了大量无法可依的现象。而在国外,
担保机构的行业管理非常规范,不仅制定了严格的行业准入制度,把
担保机构纳入行业管理,而且制定专门法律保障和规范信用担保机构
的各项行为。例如,美国《中小企业法》和《中小企业投资法》对信
用担保的对象、用途、担保金额和保费标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日本
《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协会法》明确了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和担保协
会的职能和作用以及信用担保的规则“。
在我国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担保机构都是地方政府基
于投资冲动,出资为争取银行信贷资金而建立的,担保在一定程度上
是为了利用乘数效应撬动银行信贷资金。这样的担保机构只是将小企
业与银行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从国有商业银行转移到国有担保机构,没
有真正规避信贷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2、缺乏资金补偿机制
拥有~定数量的基金是信用担保机构设立的前提和正常运行的
∞参见郭志钢袁安贵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研究经济论坛2004.20;邹新月信贷风险统计与纳什
均衡策略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 9
“参见汪玲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他国的模式及借鉴意义国际经济合作2005 8;于洪波武志中小企业
信用担保体系的国际比较与借鉴财经问题研究2605 1
1l
必要条件。国际上,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既有政府全额拨款,也有政
府、金融机构及社会团体等共同出资,但基本上都是政府资金构成担
保资金的主要来源。政府担保资金的补充方式有固定和非固定两种。
美国和日本政府有固定的财政拨款来补充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
担保赔付金主要用担保基金和担保收费共同支付。例如,美国联邦政
府每年都有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的预算拨款,而台湾的信用保证基
金自建立以来虽然也得到过补充资金,但资金来源不固定。因此,
为了保证基本的规模不致萎缩,担保赔付金主要靠担保费收入和利
息来支付”。在我国,政策性担保机构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主
要支柱。政策性担保机构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收取的担保费用很低,
资金来源以各级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和资产划入为主,但地方财政资金
和资产划入大都是一次性的,且规模不大,缺乏后续资金注入及补偿
机制,致使其承保能力弱,发展困难。
3、缺乏风险分散机制
一般说来,担保机构与银行进行良好协作是信用担保体系成功运
作的保证。为了分散和规避风险,担保机构不是进行全额担保,而是
根据贷款规模和期限进行一定比例的担保,在担保机构和银行之间分
散风险。据国际经验,专业担保机构和银行应该建立在“风险共担、
利益共享”的机制上。担保机构承担责任的比例一般为70%一80%,
其余部分由协作银行承担,从而强化商业银行的激励机制”。而我国
由于缺少明确的制度规范,再加上目前担保机构的实力过于弱小,很
难得到银行的信任。由于商业银行属于一级法人制度,信贷管理规
定百分之百的全额担保,包括担保贷款的本金、利息、罚息和一切
违约责任,这与专业担保机构的风险承担的国际惯例有很大差异。
银行与各地担保机构在开展担保业务的过程中,在贷款担保的放大倍
数、风险分担比例以及共同对贷款项目的监管问题上分歧较大。对贷
款项目的共同监管上,银行只设定义务,而没有实质性的配合。许
多银行都将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转嫁给了担保机构,不少担保机构甚
n参见候利英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体系的问题研究商业研究2004.20:荆纪忠中小企业社会担保
体系的制度缺陷与完善金融理论与实践2004.12
”转引自荆纪忠中小企业社会担保体系的制度映陷与完善金融理论与实践2004 12
至被迫承担了100%的信贷风险。这样不仅造成担保机构责任与能力
的不对等,也弱化了银行对企业的考察和评估,加大了整体风险,严
重制约着担保机构的发展和担保业务的开展。
4、内部管理不规范,专业人才缺乏
由于我国过去专业担保机构少,近几年担保机构的迅速扩张使得
本来就稀缺的担保人才更加短缺。而且,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建立担保
从业资格准入制度和失信惩罚制度,造成了现有从业人员能力和素质
偏低,不少地方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由政府官员担任,不熟悉担保业
务,运作不规范。从内部管理来看,很多担保机构缺乏规范的担保保
证金制度、集体审核制度、风险内控制度、运行监测制度、代偿制度
和债务追偿制度等,担保过程中存在的行政指令担保、人情担保等现
象,使得担保机构信用度降低,风险加大。
而担保方案能否取得成功就要看该机构是否能够以比金融机构
更高的效率来处理与小企业有关的信息。或者说,只有当存在于担保
机构与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低于金融机构与小企业之间的
信息不对称程度时,担保方案才是有效的。否则,担保方案没有改变上
述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实质,仅仅是将风险从商业性金融机构转嫁到担
保机构身上。由于我国担保机构内部管理不合理,又缺少专业的从业
人员进行业务操作,其结果很有可能造成损失和担保方案的失败。
除了以上三个主要因素之外,一谈到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人
们往往还会抱怨政府政策支持不够有力等等。确实,随着工业现代
化进程的不断深化,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以来,世界范
围内的经济结构调整和技术革命使各个国家都认识到规模经济不再
是实现经济效益的唯一手段,多品种、小批量的生产方式越来越被
重视,这使小企业的发展展现出光明的前景。然而小企业融资难在
世界各国普遍存在,世界各国政府对小企业的发展及融资问题非常
重视,并制定出一系列的法规、政策为小企业的融资创造良好的外
部环境。根据我国小企业融资现状,我国政府还应该加强以下几个
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扶持我国小企业融资的法律、法规。立
法先行是发达国家规范和扶持小企业融资行为的重要措施。除了《中
小企业促进法》这种原则性的条文之外,还应建立与之相配套的具
体的法律、法规,如《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小企业融资法》等法
规体系,以便于规范中小企业融资主体的责任范围、融资办法和保
障措施。二是设立扶持小企业发展的财政专项基金。我国应借鉴市
场经济发达国家成熟的经验,在目前实行财政预算分级管理体制下;
国家和省、地(市)、县在制定财政预算,安排财政支出时,可按一
定比例提取小企业专项发展基金。财政专项基金的用途主要应为小
企业的新产品开发、新技术的应用提供贷款贴息和担保;为中小企
业的社会公益性活动(如城市环境治理、残疾人就业等)提供直接
资助。三是建立和完善我国小企业的信贷担保机制。外国政府在扶
持小企业发展方面一般都设有专门的管理机构为小企业的信贷融资
活动提供支持,我国也应该尽快完善信用担保体系,为小企业的技
术开发、产品研制、设各更新、产品出口等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融资
担保。最后,政府还应发展我国的创业投资基金。应采取有效措施,
鼓励国有控股公司、国有企业、民间资本等各种社会力量创建创投
基金,并对创投基金对小企业的投资活动给予财政补贴、税收优惠
等积极的政策支持。然而,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是从以前的计划经
济转变而来,政府的很多政策、法规在其传导、执行过程中受阻。
因此,加强政策的传导机制建设,将政府各种有利于解决小企业融
资问题的法律规范,落到实处也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第二节《指导意见》下,商业银行贷款仍然困难重重
通过上一节对小企业贷款难的原因分析之后,我们不难发现,小
企业贷款难有其内在在必然性,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高的信贷风险和商
业银行的稳健经营原则之间本身就存在着矛盾。这个问题产生的根源
可以用信息经济学中的信息的不对称理论来解释——由于小企业财
务管理不规范、信息不透明、信用级别难以确定等自身特点,银行在
向其提供贷款的过程中处于信息劣势,为了避免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的
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银行在对小企业放贷时缺乏积极性,以至产生
贷款难的问题。而设立信用担保机构,也无非是为了解决二者的信息
不对称问题。所以,我们这一节要借助信息经济学的信息不对称理论
分析银监会出台的《指导意见》能给我国商业银行的小企业贷款业务
带来多大的改善。
一、‘信息不对称理论综述
信息不对称理论是微观信息经济学研究的~个核心内容,用来
说明在不完全信息市场上,相关信息在交易双方的不对称分布对市
场交易行为的影响,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市场运行效率问题。
1、信息不对称理论的发展“
信息不对称的概念,源自阿克洛夫(Akerlof)于1970年提
出的信息非对称论,表述为“市场上买卖双方各自掌握的信息是有
差异的,通常卖方拥有较完全的信息而买方拥有不完全的信息;在
信息不对称的市场环境中,企业管理者比投资者更多地了解企业的全
部经营信息,因此在与投资者的对弈中处于优势地位。实际上,管理
者披露的信息常常带有许多噪音,这就使得投资者在获得有效信息和
获得投资利益时处于不利地位,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这种信息不对
称的产生是专业化分工的必然结果,同时随着信息量的急剧膨胀,任
何人都不可能掌握完全信息,对同一事物信息占有相对量的差别导致
了交易者信息地位的不同。2001年,加州大学伯克莱分校经济系教
授乔治·阿克洛夫(George Akerlof)、斯坦福大学商学院教授麦克
尔·斯宾塞(Michael Spence)和哥伦比亚大学经济系教授约瑟夫·斯
蒂格利茨(Joseph Stiglitz)三人因在不对称信息市场领域的开创
性贡献,共同分享了当年瑞典皇家科学院颁布的“瑞典银行纪念阿尔
弗雷德·诺贝尔经济科学奖”。阿克洛夫证明了市场上买卖双方信息
不对称怎样导致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斯宾塞则分析了不
对称信息市场上掌握更多信息的一方可以通过向信息贫乏的一方传
递可靠信息而在市场上获益,即不对称信息条件下改善市场效率的信
号显示(signaling)理论;斯蒂格利茨证明了掌握较少信息的一方
可以对一项特定交易设立多项选择契约而获得对方更多地信息,即信
4王宪磊信息经济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6第一版2—19页
15
息甄别(screening)理论。他们三人的理论构成了现代信息经济学
(Information Economics)的核心”。
2、信息不对称理论的基本内容”
信息不对称理论的基本假设有两点:①相关信息在交易双方
之间的分布是不对称的,即一方比另一方占有较多的相关信息,一
方处于信息优势,相对方则处于信息劣势,②交易双方对各自在信
息占有上的相对地位都是清楚的。非对称信息条件下的市场交易双方
之间的关系在经济学上称为委托一代理关系,其中占有信息优势的一
方成为代理人,而处于信息劣势的相对方称为委托人。“委托一代理
关系本质上是市场参加者之间信息差别的一种社会契约形式。”这种
关系不同于通常所说的委托关系,其范围更加广泛,普遍存在于我们
的日常生活中。例如商品的买卖关系,病人与医生之间的关系,雇工
与雇主之间的关系等。
经济学中最基本的假设是人都是有理眭的,在各种约束条件下追
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因而在交易双方占有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代
理人为了自身利益,就有可能凭借自己的信息优势,隐瞒相关信息,
选择对委托人不利的行为,从而发生信息不对称理论中的两个核心内
容——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一些西方经济学家把信息不对称理论
引入金融市场的研究领域,用来作为对传统完全信息假设下市场理论
的补充,从一个新的角度解释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市场的失灵,研究市
场参与人在此种情况下的行为选择。
3、信息不对称理论在分析银行信贷方面的应用
在银行提供贷款过程中,也受到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困扰,由此产
生了对抵押担保的需求。
银行信贷中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最初研究,源于信贷配给现象。信
贷配给简单地说,是指“银行信贷是贷款利率的非单调函数”,借款
者从银行里获得了贷款,但低于其在当时信贷利率下所期望得到的数
u参见温思羹“不对称信息”经济理论的开创性研究——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述评学术研究2001.11
16参见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 上海人民出版社397--538页:甲狄克鲁宾赞尔德微观经
济学(第匹!]版) 中国人民大学出栀社533—55Q页
16
值,或者,一部分借款者获得了贷款,而另一部分借款者却被拒绝,
尽管此时该借款者甚至愿意承担更高的利率水平。在我国,信贷数量
与贷款利率费单调关系显得非常普遍。一方面,一些大企业受到银行
主动送货的青睐,供过于求;另一方面,虬潜贷”现象又在小企业之
间广泛存在。这种从表面上看与价格机制相冲突的非均衡现象,被称
为“信贷配给”。Stiglltz和Weiss(1981)从信贷配给现象入手,
解释了信贷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
假设银行只知道风险系数(O)在借款人中的统计分布,而不知
道具体借款人的风险系数,不能有效区分不同的借款者,即存在着逆
向选择问题,因此要求所有借款人支付相同的固定利率R,则每一个
借款人的利润表达式为:F(y)=max(0,y-R),其中y为现金流量。
又假定借款人的最低预期利润水平是F1,即低于该水平借款人
将不愿意从事该投资活动。贷款总需求的数量取决于与其项目收益率
超过F1的借款人数目。
银行的逾期利润取决于R的数额和申请贷款的借款人的还款能
力,即现金流量:p=p(R,o),p是R的增函数、0的减函数。
提高利率对银行来说,作用是两个方面的,一方面增加了银行收
益,但另一方面,0值也会随之提高,因为对于借款人来说,风险与
收益成正比,当F不得不提高时,申请贷款者将退出申请,只有高风
险申请者继续。也就是说,提高利率的直接影响是增加预期利润,但
同时对风险产生间接影响,进而又会降低预期利润。两种作用叠加,
银行的预期利润是利率的非单调函数,从而使银行信贷供给曲线向后
弯曲,与利率呈非单调函数关系,如下图所示:
攘于j二豹烦
窜5润
R(赞款截翠)
Stiglltz和Weiss还论述了信贷中的道德风险问题。他们认为:
在信贷市场上,银行将资金给企业,其实质是银行作为委托人将资金
的运作权委托给企业,或者说,将资金出租给企业。对于企业来说,
资金可以运用到高风险项目,也可以运用到低风险项目。然而事实上
企业倾向于将借来的钱运用于高风险项目,因为高收益属于自己,损
失属于银行,也就是说,借款人在项目成功时获利是不封顶的,但其
承担的失败的风险却是固定的。所以,当银行不能完全监督企业行为.
时,企业就会有意改变当初申请贷款时的承诺,转而从事高风险项目;
而对于银行则恰恰相反,其利润的实现是当企业将信贷资金连本带利
归还回来时得到的固定利益,银行所取得的收益与承受到的风险是不
成比例的。Bester和Hellwig(1987)从现金流量的角度分析了道德
风险,由于技术方案的优劣,银行并不知晓,只能要求平均收益。对
于借款人来说,劣的技术方案如果成功,则可带来更高的现金流量,
但这对银行来说,风险更高了”。
Stiglltz和Weiss(1981)认为,信贷中若没有抵押担保,逆向
选择问题会更加严重。Barro(1976)的研究以抵押价值相对合约双
方的非对称性为前提,论述了抵押与利率的关系。Basanko和Thakior
(1987)以及Chan和Kanatas(1985)进一步研究了抵押条款对客
户的分类作用。他们得出结论:对于借款者来说,提供抵押担保无异
于下赌注,项目时报时要承担更大的损失,只有低风险的借款人才会
下这个赌注”。抵押担保将借款者的风险进行了有效的划分,起到了
信号传递的作用,为贷款者解决信息不对称,消除由此产生的信贷配
给提供了一条途径:高风险的借款者不愿提供抵押担保,因此被要求
支付高的利率;低风险的借款者愿意提供某些抵押担保,因此要求支
付较低的利率。
二、《指导意见》在解决小企业贷款问题上的局限性
信息不对称对银行、企业交易行为的不利影响,在每一种经济体
制中都存在。而由于小企业的自身特性,使得这种信息不对称显得更
为突出也更难解决。但是西方发达国家银行在长达数百年的发展过程
17参见吴洪涛信息不对称理论与银行信贷南方金融2003 2;杨俊红唐耀东论信息不对称与银行信
贷风险武汉金融2004 lO;翟建宏高明华中小企业贷款难与社区银行发展金融理论与实践2005.3
“参见吴洪涛信息不对称理论与银行信贷南方金融2003 2
中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有效的解决办法,如设立小企业服务机构、完
善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发展专为小企业融资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
等,努力减轻这方面的负面影响。在我国这些问题长期困扰我们,一
直未能很好得到解决。当前对于银监会出台的一份《银行开展小企业
贷款业务指导意见》,不知道在缓解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上能发挥
多大的作用。
《指导意见》在小企业贷款管理组织、营销策略、审贷机制、考
核评价、信贷队伍建设等诸多方面大量参照了国外小额贷款的~些成
功经验的做法,比如印度尼西亚的人民银行(Bank Rakyat Indonesia,
BRI)为低收入借款人提供的KUPEDES贷款项目;孟加拉国乡村银行
(Grameen Bank,GB)的联保小组贷款模式等。然而这些成功的小微
型企业贷款机构的性质和我国的商业银行有着很大的差别,这些提供
小额信贷金融服务的组织主要是商业化的小额信贷银行;服务对象主
要是底层民众;机构设置非常贴近客户需求。这些特点都是我国商业
银行所不具备的。下面,我们将通过对《指导意见》的进一步解读,
来看其局限性。’
l、我国商业银行现有的机构设置情况制约了《意见》的贯彻落实
《意见》中要求“银行应尽量实现贷款产品和运作流程的标准化,
简化贷款手续,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以提高效率,降低成
本,改善服务”“银行审核小企业贷款申请,须注重现场调查,注意
收集非财务信息和软信息。应深入小企业生产、经营和销售现场,通
过实地调查和与借款企业管理人员交流等方式,了解借款人经营动态
和资信情况。应从多方面、多渠道收集有关借款企业及其经营者家庭
收支和信用情况的第一手信息,尽量减少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近年来为防范金融风险,上收贷款权限,大规
模撤销基层网点,大量撤并县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而《意见》针对的
小型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又有相当大比例分布在县镇和城市郊区。也就
是说,在现有的商业银行服务网络下,只有位于城市的小企业可享受
到《意见》的恩惠。我们再看在小额贷款方面做得颇有成效的印尼人
民银行BRI,它的工作网络包括:15个省级分行,覆盖全国主要城市
和县城的325个支行,支行直接管理着3596个村行和392个工作站。
大部分村行建立在乡镇,工作站是村行的派出机构,一般有2个人,
驻在村中,每周工作卜5天不等。村行从1986年开始赢利,近年来
一直是BRI利润的主要贡献者。而且BRI的职员设置很好地反应出银
行的权利下放,在分行以上机构工作的职员只占不到1.1%”。,
在我国,县域和城郊的小企业贷款,其实一直大都是由城市商业
银行或城乡信用社提供的。即便是在金融体系发达的上海,城乡信用
社占据小企业贷款主导地位的局面也没有大的差别。来自上海银行的
数据显示”,上海40万户企业中,有21.7万户中小企业在该行开户。
截至2004年底,该行发放中投保担保的小企业贷款达69亿元,占上
海地区的60%以上。而上海银行的前身是上海的众多城信社。刚刚改
制成上海农村商业银行的上海农信社则以小企业贷款为主。该行最新
的统计数据显示,到今年6月,该行小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数为15万
户,占该行基本账户总数的80%。在该行7800个贷款客户总数中,
贷款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占6200户。其中贷款余额50万元
以下的公司达到2300家。然而信用社的实力确很有限,小企业贷款
难的现状本身也说明了这点。
可见,就我国当前国有商业银行的机构设置,很难通过实地调查
这种方式来减小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不能将《意见》彻
底地贯彻落实。
2、交易成本的上升与银行贷款利率的制定仍然存在着矛盾
《意见》的“各银行应有专门部门负责小企业贷款工作,对小企
业贷款业务加强专项指导和分账考核”,“开展小企业贷款的基层行应
设立独立的小企业贷款科室或小组,并运用管理会计和内部核算,单
独考核小企业贷款业务的成本和收益”,“银行应对小企业市场进行必
要的细分,积极开展产品创新,推出符合小企业不同需求的贷款产品
和金融服务”,以及“实地调查”等政策措施都是建立在大量增加小
企业贷款交易成本的基础上的。高成本就需要有高的收益来与之匹
19译引自f[The NewWorld ofMicroenterprise Finance:Building Healthy Financial Institutions for the Poor))
20转引自得小企业者得天下,形势所迫上簿金融报
20
配,所以《意见》明确“银行应充分利用贷款利率放开的市场环境,
在小企业贷款上必须引入贷款利率的风险定价机制。对不同借款人实
行差别利率,并在风险发生变化时,随时自主调整。”
其实,早在去年4月份刘明康在“小企业融资国际研讨会”上就
提出,“从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等国际成功案例的经验来看,存贷款的
利差至少在10个百分点以上,商业银行才能够覆盖成本和风险,这
意味着贷款利率在15%左右甚至更高。”“
根据2004年10月央行的利率放开方案,商业银行利率上限放开
实行下限管理,但对城乡信用社人民币贷款利率仍实行上限管理,其
贷款利率浮动上限扩大为基准利率的2.3倍。按照2.3倍的利率上限
计算,城乡信用社小企业贷款的利率上限为12.834%。这一水平远低
于刘明康“15%左右甚至更高”的预期。城乡信用社是目前小企业贷
款的主体,利率限制减弱了其风险控制能力。但央行的2.3倍限额也
有不得已的理由,从1994年到2003年全国农信社已经连续10年亏
损,2002年资本充足率为一8.45%。银监会副主席李伟在此前的一次
书面讲话中也透露,到去年6月底,全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达
3851亿元,实际的不良贷款率为21.23%”。
重病缠身的城乡信用社面临拓展小企业贷款业务与风险控制的
双重压力,其他商业银行的形势也不尽乐观。因为尽管利率已经放开,
但由于资金供应充沛,目前上海小企业贷款的利率通常都只能上浮
10%,上浮20%的情况并不普遍。远低于江浙一带高达两位数的民
间贷款利率。这样的上浮力度对风险的覆盖能力有限,再加上营销成
本太高,银行必须具有相当的风险控制能力才能从小企业贷款上盈
利。但风险控制能力恰恰是中资银行的软肋。
银行必须在风险控制和高收益之间寻找平衡点,小企业贷款操作
的要害是“利润覆盖风险”。商业银行不可能长期在亏损的条件下向
微小企业提供贷款。
3、抵押担保问题仍没有明确的解决办法
21转引自15%或更高?小企业贷款遭遇“利率生死线”http://finartce.news.tom Corn
22转引自15%或更高?小企业贷款遭遇“利率生死线”http://finance news tom corn
21
信息经济学认为,通过制定约束条件,可以达到信号显示和信息
甄别”。抵押担保就是一种克服小企业与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制度
安排,它将借款者的风险进行了有效的划分,起到了信号传递的作用,
为贷款者解决信息不对称,消除由此产生的逆向选择,提供了一条途
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章“贷款和其他业务的基本
规则”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
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
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
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而《意见》第十三条
“贷款应主要以借款人经营活动所形成的现金流量和个人信用为基
础,并可以其已有可抵押资产和未来融资项下形成的资产和权益进行
抵、质押;只有在确认第一还款来源不足时,方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有
效担保。”——可以看出监管部门希望银行在处理小企业贷款的问题
上,从依赖抵押担保转到重视“第一还款来源”的正确道路上来。然
而要提高银行对小企业贷款“第一还款来源”中有关“还款能力”
和“信用度”的贷前审查,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这是建立在提高小企
业财务信息透明度、改进商业银行贷款审查机制等基础上的。在银行
审慎性的经营原则下,面对我国当前小企业总体较差的信用环境,银
行注重抵押担保也有不得已的理由。商业银行不可能长期在亏损的条
件下向小企业提供贷款。另外,对于第一还款来源不足的企业的担保
问题,又涉及到我国不完善的信用担保机制的改善,这同样是一个长
期而未见起色的问题。
所以,商业银行在短期内很难达到《意见》在银行处理小企业贷
款抵押担保问题上的要求。在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银行贷款审查机
制的完善取得突破性进展之前,小企业贷款的抵押担保问题仍没有明
确的解决办法。
4、激励机制难起作用
玎参见王宪磊信息经济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6第一版
22
根据信息经济学原理,激励机制有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因
此,针对银行为小企业贷款动力不足,缺乏积极性的现象,《意见》
强调“应针对小企业业务特点,重新构建激励约束机制,制定专门的
业绩考核和奖惩机制,建立与小企业贷款业务相适应的信贷文化。”
同时,为了防止小企业拖欠贷款的道德风险,针对小企业还款能力不
足的现象,《意见》强调“银行应对借款人还款行为提供足够激励和
约束,强化客户信用观念。借款人还款记录良好,可在贷款金额、期
限、利率和担保条件上给予优惠;还款情况不好,除据合同规定停止
放款、加紧催收欠款以及加收高额罚息外,还应对其采取社会曝光和
业界信用警示通报等措施。”
然而,贷款激励机制能发挥多大的激励作用?首先,商业银行毕
竟还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以商业性赢利为目标的。由
于信息和交易成本的问题,由大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方案
费用较高。如果一味强求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
务,那无异于为这些银行施加了另一种“政策性负担”,从而形成新
的激励问题。而利率浮动的方案也仅仅能取得有限的效果。因为在银
行不了解企业信息的情况下,贷款的风险很大。银行经理人员要平衡
贷款失败预期会受到的惩罚与贷款成功多得的利息再做出贷款决定。
这样,利率浮动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另外,国外小额贷款业务比较
成功的银行,如印尼的BRI和孟加拉国的Grameen Bank,一般招聘
当地的高中毕业生作为基层机构的工作人员。当然这些高中生必须先
有unit desa会计、出纳和信贷人员的工作经验,然后经BRI选拔、
培训后,还可能晋升为基层管理者“。而我国现在由于教育制度改革,
实行高校学生扩招之后,银行招聘职员的学历要求一般都是大学本科
以上。而大学生有更强烈的城市就业倾向,他们一般对县级和县级以
下区域的业务不够重视,更不愿意长期呆在基层做诸如现场调查、收
集小企业主信息等小额信贷工作。所以,按照《意见》的政策建议,
我国银行信贷人员开展小企业贷款工作的热情也比较难以调动起来。
24译引自《'nle NewWorld of Microe.terprise Finance:Building Healthy Financial Institutions for the Poor》
23
可见,贷款激励机制在我国当前的金融环境下发挥的作用有限,建立
商业银行的小企业信贷文化还需从长计议。
另外,对小企业还款激励似乎也难发挥很大作用。由于我国社会
整体信用环境较差,一方面小企业自身整体素质差,业绩不理想,还
款能力有限;另一方面,银行对企业的不诚信行为的纵容,导致另一
种信息不对称,而政府也无法收到此类信息j因而不能对该欺骗行为
进行实质性的惩罚,这也助长了双方的机会主义行为。
可见,要解决银行和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从而改善我国小
企业金融服务的思路并不容易实现。这与我国金融市场发育程度、银
行自身定位、信贷管理体制以及社会整体信用环境等密切相关。在当
前的机制条件下,银行就算在《意见》的指导下,在改善小企业金融
服务方面也难以大有作为的。现实的情况是:《意见》出台后,小企
业反映积极,但银行方面实质的举动并不大。多年来习惯向大企业特
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提供贷款的国内金融机构,对小企业贷款业务仍
存有疑虑。毕竟银监会发布的只是一个指导性意见,提出的是原则性
要求,在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和市场化原则下,各商业银行恐怕得一
番斟酌之后才能着手进行小企业贷款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因此,小
企业融资难的状况短期内有较大改观的可能性不大。
第二章收编民间资金
借助民间金融机构才是可行之举
通过前一章的分析,我们发现在现阶段,《意见》的出台并不能
对我国小企业贷款难的局面产生多大改观——在《意见》的指导下,
占有我国大量存款资源的商业银行对小企业提供贷款仍然困难重重;
而作为我国目前小企业贷款主力军的城乡信用社又存在资金实力有
限、无法享受完全市场化利率的问题。实际上,小企业从银行融资难
并不是中国特有的情况,而是世界上普遍存在的现象。在大多数国家,
商业银行都不怎么为小企业提供贷款。可见,根据《意见》,改善银
企之间信息不对称,从而提升商业银行小企业贷款业务的道路在我国
当前的金融环境下行不通。那么,我们就应该转换视角,将目光投向
其他的方向。这一章,我们将分析我国民间金融的现状,发现充分利
用当前日益充裕的民间资本,借助民间金融力量,才是解决小企业贷
款难的明智之举。
第一节我国民间金融的现状
一、民间金融的概念及分类
l、民间金融的概念解析“
民间金融是指个人、家庭、企业之问通过绕开官方正式的金融体
系而直接进行金融交易活动的行为,它是尚未纳入政府监管的、未取
得合法地位的金融形式。它是与官方正式金融相对应的概念,是对官
方金融供给不足的一种补充。民间金融是非正式金融的一部分。非正
式金融是指不通过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来融通资金的融资活动和用
超出现有法律规范的方式来融通资金的融资活动的总称。也就是说,
非正规金融包括非法的金融主体进行的各种金融交易和合法的金融
主体进行的非法交易。也就是非正规金融除了包括民间金融(非法的
硝参见詹花秀陈柳钦我国民间金融发展闯题探讨http://guancha.gmw,cn
25
金融主体进行的各种金融交易)外,另一部分就是正规金融机构之间
及正规金融机构与其它经济组织之间开展的不合法的金融交易。
由于民间金融游离于国家有关机关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之外,广
泛存在于城乡个体经济之间、个体经济与城乡居民、城乡居民与城乡
集体、乡镇经济之间。所以民间金融一般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参
与主体的民间性,即资金的需求者是从官方金融体系中难以得到融资
安排的经济行为人,如无抵押品的小企业。同时,资金的供给者是自
发形成的非法定金融机构。(2)融资活动的非监管性,即民间金融活
动游离于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范围之外。
由于民间金融没有取得合法地位,所以,既没有纳入法律监管的
范围,也没有受到法律的保护。我国纳入正规金融体系的机构和组织
(即纳入政府监管范围的金融机构)都不同程度地取得了国家信用的
担保,比如说,农村信用社和城市信用社,这些本该属于民问信用的
机构,因为政府的监管、人事安排、对其经营的干预及经常的整顿,
已经变异为官方金融的形式。所以,可以认为,目前的民间融资实际
上是指以个人信用为基础的、没有得到国家法律认可的、尚未纳入政
府监管范围的金融形式。它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民营金融。“民营”
金融只涉及到所有制概念和经营机制,“民间”金融涉及到合法与不
合法的区别”。
2、民间金融的分类
民间金融,按其组织形式,大致可分为三种形式:一是无组织无
机构的个人借贷和企业融资(如企业相互融资、企业非法集资等);
二是有组织无机构的各种金融会(如标会、摇会、抬会、合会、呈会);
三是政府没有认可的有组织有机构的各种融资形式,如私人钱庄、典
当行、基金会等。
按其从事的活动性质划分,可分为灰色金融和黑色金融。前者即
不合法但合理、对社会有益的金融活动,如民间友情借贷、企业互相
拍参见周振海民间金融的现状及出路银行家2005 6;詹花秀陈棒钦我国民间金融发展问题探讨
http://guancha.gmw.cn
26
融资等。后者是不合法、不合理、对社会有害的金融活动,如非法集
资进行金融诈骗、地下钱庄组织资金外逃等”。
二、我国民间资本的现状
我国当代的民间金融始于改革开放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是
民间金融的起步阶段。在随后的几年中,我国民间金融的发展几经折
腾却并未夭折。中国人民银行去年5月2 5日发布的《货币政策行报
告》增刊——42004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中称,经抽样调查
显示,2004年浙江、福建、河北省民间融资规模分别约在550亿、
450亿和350亿,相当于各省当年贷款增量的15%--25%。在经济欠
发达地区,一些具有相对区位优势、行业优势地区的民间融资也相当
活跃。据浙江省政府研究室2001年的调查,有75%的企业曾向地下
钱庄或其他企业借过高利贷用于短期性资金融通。中央财经大学课题
组对全国20个省份的地下金融状况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03年全
国地下信贷的规模在7400亿一8200亿元之间,占到正式金融规模的
近30%。美国花旗银行2005年1月报告说,2004年5—10月,.中国
国内银行居民存款流失额在9000亿元左右,这些流失的资金大多进
入了收益更高的非正规金融系统中”。
民间金融能在狭缝中成长和壮大,是因为民间资本具有强烈的扩
张冲动。我国的民间资本经过20多年发展,已从剩余资本发展成为
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并在农村经济、民营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中扮
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对民营经济的资金需求起到了巨大的支持作
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一方面私
人财富不断累积,私人的消费与投资行为引起的社会金融流量事实上
已经成为金融业务中增长最快的部分,迫切需要有新的金融组织来为
私人资本寻找出路,而我国现有的金融组织大多存在着创值能力低或
风险太大的问题,资金回报率低,资金安全得不到保证。到今年年初,
盯参见詹花秀陈柳钦我国民间金融发展问题探讨http://guancha gmw.cn
28参见中国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课题组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发展中国金融2005.13;周振海民间
金融的现状及出路银行家2005.6
27
我国民间资本(包括居民储蓄存款)已超过15万亿元人民币”。而我国
居民在储蓄投向方面的选择非常有限,居民储蓄在正规金融领域大致
有两方面投向:第一,用于银行存款购买国债或手持现金。这种投向
尽管安全,但收益率太低。第二,用于证券市场、期货市场等风险领
域的投资。许多居民不愿接受这种高风险的投资工具。为了提高收益
率,民间资本投向第三条渠道,即投向民间借贷、各种盈利性集资、
抬会等非正式金融领域。这种投资的风险介于前两类投资工具之间,
而收益明显高于第一类,相对来说,风险小、收益高,因而被许多居
民所接受。所以,我国民间资本蕴藏着巨大的能量,现有的资本市场
还远没有将民间资本充分激活。
三、当前我国民间金融呈现的特点
我国的民间金融主要发源地在农村,尤其是沿海地区农村,如浙
江、福建、广东等。从1986年开始,农村民间借贷规模己经超过了
正规信贷规模,而且每年以19%的速度增长。在经济相对发达的东
南沿海城市,企业之间,特别是民营企业之间的直接临时资金拆借或
高于银行固定利率性质的民间借贷数量巨大,估计仅2000年企业之
间直接拆借或借贷的金额高达800一1000亿元人民币。温州全市中小
企业资金来源总额中,来自国有商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仅占24%,其
余76%全部来自民间金融”。可见,我国的民间金融可以用“野火烧
不尽,春风吹又生”来形容。当前,它的发展呈现出如下一些特点:
1、民间金融快速发展于资金供给不足的地区。
农村由于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少,农民贷款难,因此,相对城市发
展快;沿海地区由于民营企业需要的大量资金得不到满足,因此,相
对中西部地区发展快。
2、融资主体多元化,中小民营企业表现相对活跃。
民间金融的出资人主要为富裕起来的阶层,受资人则主要为急需
资金的中小民营企业、建筑商、商业铺面购买者、农村种养大户和广
剪转引自人民网~萧灼基中国非公经济面临新的发展机趟www.peop|e co扎cn
如参见胡一荆民间金融与地方经济发展——温卅l融资模式的启示南方经济2003 3
28
大个体工商户。我国的中小民营企业在成长起步阶段,主要靠自有资
金、集资入股和民间借入完成资本原始积累。
3、利率水平逐渐回归到理性区间。
随着金融管制的放松和利率市场化的逐步实施,民间融资利率有
所下降,并有一部分民间资金纳入正规金融体系。当前民间融资的利
率,大多以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为参照,主要根据借款主体的性质
和借款用途确定。月利率为0和在O一10‰之间的占绝大部分,利率
高于10%。的只占到10%的样子。这里以民间金融最活跃的温州为例,
温州实施利率浮动改革后,民间金融组织的贷款利率从以前的一分降
到八厘左右,有的甚至降到了六厘,大大低于前些年的水平“。同时,
民间金融有萎缩的趋势,一部分民间资金纳入正规金融体系,企图以
较小的利率损失换来较高的资金安全。
4、旧的形式不断消失,新的、更高级的民间融资形式不断产生,同
时规范性增强,显示出顽强的生命力。
随着民营企业的快速发展,一方面大批民营企业融资难,另一方
面是大量的民间资本闲置或低效率运转,这种资本配置错位的矛盾刺
激了新的地下金融形式的发展,各种标会、地下钱庄的地位下降,不
规范的私募基金、灰色的一级半市场等快速滋生。这些新的形式可以
在更大范围、以更快的速度,获得更多的资金,以满足民营企业大量
的资金需要。
5、相对于巨大的民间资金规模,我国的民间金融规模有待扩大。
目前温州的闲散资金号称有3000个亿,整个浙江省的民间资本
超过8000亿元。如果将福建、广东等沿海地区民间资本的总量加起
来,全国民间资本的总量将超过10000亿元,相当于~家国有商业银
行的规模。像温州的购房团为什么那么厉害,它的钱也不是一个人
的,也都是民间合资聚集起来的。而目前我国的民间资金缺少合理的
出路,只能到处乱窜,比如房地产市场、能源市场等。温州长城电器
集团总裁叶祥桃就表示迫切希望政府能出面加以组织协调,把民间资
本导入资金缺口较大,但能够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投资项目上,如基
”参见周振海民间金融的现状及出路银行家2005 6
29
础设施建设、高科技产品开发、能源、物流等等,从而让民间资金在
合情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发挥更大的作用”。当前我国民间资金在流向
上甚至与资本由低端流向高端这一客观规律相反,而且大量民间资金
外流也使国内融资机会减勿这种现象已经影响到我国民营经济的发
展。’
6、民间金融仍然是巨大金融风险的潜伏地。
民间金融在为民营经济服务的同时,也隐藏着巨大的风险,尤其
是一些非法金融组织从事着大量的非法交易,对国民经济的发展造成
巨大的危害。比如一些农村合作基金会由于受到地方政府的控制,一
度成为乡镇政府的“第二财政”和村级组织的“钱袋子”,乱支乱用,
造成严重亏损。另据有关学者的调查,中国地下钱庄目前控制的资金
保守估计也有上万亿元。仅近年来每年通过地下钱庄洗出的黑钱就高
达2000亿元,相当于国内总产值的2%。私募基金总额则已超过8000
亿元,一级半市场上也有数百上千家所谓的“拟上二板(创业板)企业”
的股票以变相公募的方式进行私募”。大量的资金没有纳入政府管理
范围,形成资金暗流,潜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也造成大量的税收流
失,并严重影响了宏观调控的政策效果。在本章后面将详细阐述这个
问题。
经过这一节的分析我们看出,相对于我国大量的民间资金而言,
我国当前的民间金融并未充分调动起民间资金的投资积极性。而这些
闲置的民间资金也同样渴求一种合情合理合法的投资渠道。在这样的
背景下,我们是否可以考虑借助民间资本的力量,通过民间金融的方
式来解决我们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呢?
32参见政协委员:打造民企融资渠道为民间金融找出路中国经济时报2005.3.1I
33参见中国人民银行岳j日市中心支行课题组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发展中国金融2005 13;侯加林民间
融资发展特点、作用与规范引导——对株洲市民间融资状况的调查与恩考【J】武汉金融2005.6
30
第二节借民间金融方式解决小企业贷款难
的必要性和现实性
一、民间金融解困小企业融资的必要性
民间金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一种必然产物,是一种不可替
代的资源配置方式。但由于它游离于正规金融体系之外,因此常常成
为监管部门惩治的对象。我国的民间金融能够在夹缝中生存下来,说
明它本身就有市场。特别是在我国不完善的金融体系下解决小企业贷
款问题,民间金融更是有其存在的必要性。
1、小企业的发展壮大迫切需要民间金融的资金支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个私经济得到了蓬勃发展——大批农
民洗脚上岸,外出打工人员纷纷返乡自办经济实体或进城经商,个私
民营经济得到迅速发展。目前,民营企业对GDP的贡献率已达70%,
然而它从国有银行得到的贷款却只有国有银行信贷总额30%,国有银
行把70%以上的贷款给了国有企业,明显地忽视了广大的非国有企
业,特别是对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不够。旺盛的资金需求在正规金融机
构无法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只好转向民间进行融资。所以,民间金融
可以补充大银行留下来的死角,给小企业开辟新的融资渠道。
另外,从资金供给的角度看,我国当前大量民间资金正在寻找出
路——微观经济主体收入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快速增
长;储蓄存款利率低,居民不愿将手中的闲置资金存入银行;金融服
务品种缺乏吸引力,居民缺少安全且有利可图的投资渠道。这一切都
为我国民间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生存空间。所以说,我国庞大的
民间资本,为民间融资的发展壮大奠定了基础。而银行系统信贷资金
供给的不足,则为民间金融目趋活跃创造了条件。
2、正规金融机构不能满足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民间金融作为资金资源的一种有效配置手段弥补了市场空缺,成
为适应经济结构变化的必然结果。我国现阶段非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
的贡献率越来越大。而金融部门对小型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很不完
善:一是信贷管理体制刚性约束,小企业从国有商业银行获得贷款的
难度加大。商业银行强化法人管理,对基层行实施了严格的风险责任
追究制,提高了信贷准入条件,小企业只能望贷兴叹。二是贷款手续
繁杂与中小民营企业资金需求短、快、急特点不相适应。三是信用担
保缺失。民营企业、农副产品加工户因其经营规模小、实力弱、风险
大,担保公司不愿担保。
国有商业银行采取了集约化的经营战略,不断撤并基层网点,上
收贷款和资金管理权限,使基层行的信贷能力大大减弱。重点行业、
重点产品、重点客户吸纳了大量的信贷资金,广大的小型民营企业得
不到银行信贷资金的支持。对于城乡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机构而言,由
于历史包袱沉重,资金实力较弱,难以弥补国有商业银行退出后的市
场空缺,基层经济主体的资金需求转向了民间融资。
我国宏观调控政策效果的全局性与局部性资金需求非对称,民间
金融的发展能够缓解这些政策遗留问题。一方面从2003年下半年开
始,国家相继实施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使得资金供应偏紧,民营
企业特别是小型生产和流通企业周转资金缺口加大。另~方面经济体
制改革力度加大,国有企业改制步伐加快,转制企业用于生产经营和
扩大投资资金需求旺盛,从而也转向民间金融融资。
3、资金资源的有效利用与配置需要民间金融来疏导
对出资人来讲,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政策,使一部分人手中掌握有
一定数量的闲置资金。在目前存款实际负利率的货币政策下,民间融
资的利息收入大大高于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在利益驱动下,一般会将
闲置资金投入到投资有保障及回报率高的经济生活领域。而当前我国
民间资本投资渠道缺乏,大量的富余资金只好转向民问借贷,这样不
仅可以获得高于银行存款利息的高额利息收入,而且可免交利息所得
税。
从借款企业的角度讲,只要借贷资本的回报率高,民间金融的利
率水平让企业尚有盈利空间,12%也好,15%也好,企业都可以接受。
由于2004年10月,央行正式提高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国有商业银
行贷款利率不再设定上限,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最高可上浮2.3倍的
政策出台后,国有商业银行小企业贷款的利率则普遍大幅上浮;农村
信用社为消化历史包袱,对中小企业贷款基本实行一浮到顶,执行
12.834%的年利率。再加上抵押担保、贷款审批时问滞后等隐性成本,
小企业通过民间金融取得贷款的实际成本可能比在正规金融机构贷
款的成本还要低“。因此对受资人而言,民间金融能使其最大限度地
获得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民间融资在一定范围内促进了资金的有
效利用与配置。
4、正规金融机构不能适应小企业资金需求的特点
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状态下,市场经营形势可谓瞬息万变,企
业对资金的需求具有短期性、快捷性和灵活性,而银行放贷有严格的
审批程序,借款人要办理抵押或担保手续,必要时还要进行公证,办
理有关法律手续,程序繁杂,时间较长,成本较高。民间金融则具有
一定的比较优势。在当前个人信用尚不发达的背景下,民间金融比大
的商业银行更能缓解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因此其手续相对简
便、操作灵活、方便快捷,有的只是出具一张借条或签订简单的借款
协议就能使资金到位。即使采用抵押形式,对抵押物的认定也较宽松,
没有正规金融机构繁琐冗长的各种手续和高额的费用负担,适合中小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之间的资金调剂。此外,我国《民法通则》
中明确对低于银行同档次利率4倍以内的民间借贷行为予以保护,在
~定程度上为民间借贷的生存提供了法律保障,使民间融资更加活
跃。
二、民间金融方式是解决小企业贷款难的现实选择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清楚小企业的融资需要民间金融的帮助。
但是在我国目前的金融法制体系下,利用民间金融方式解决小企业贷
款问题这个思路是否具有现实性,是否行得通呢?
l、资金来源方面,庞大的民间资本急于寻找合理的出路
我国当前的金融市场由于投资渠道不畅没有让多余的钱流到投
资回报率高的地方去,也没有让那些缺钱的人找到钱多的人。而渠道
34转引自杨成平对企业民间融资状况的调查与规范建议[J]武汉金融2005.6
33
不畅的最大问题就是整个金融体系与市场经济不配套目前民间的资
金缺少合理的出路,只能到处乱窜,比如房地产市场、能源市场等。
能不能想些办法,让这些钱更合理地流动,既实现它们利益最大化,
又对国家经济有益,这是温州民间资本的迫切需求。温州长城电器集
团总裁叶祥桃就表示温州民间资本迫切希望让这些钱更合理地流,
动,既实现利益最大化,又对国家经济有益。在当前这种金融体制背
景下,长城电器集团等七家公司成立了中弛财团。叶祥桃就表示:“七
家公司资金积累到一定程度,继续做工业电器的空间不大。那么对游
离出来的这部分资金,财团如何来使用?如果财团参与金融,目前最
大范围可以干哪些事情?”3。
可见,我们应该想办法将这些钱运用到解决小企业贷款问题上,
利用民间金融这种形式打通当前不顺畅的融资渠道,为民间资本提供
一条合理的出路,实现资金资源的有效利用和配置,实现资金提供者
和使用者的双赢。所以说,我国当前庞大的民间资本为“民间金融解
决小企业贷款问题”这条思路提供了强大的经济基础,使这个思路在
资金来源方面具有了可行性。
2、金融监管方面,地下非法金融活动亟需整治
当前,地下非法金融活动对我国经济金融秩序带来严重冲击。大
量的地下金融资本游离于国家金融监管之外,国家对其资本流向根本
无法控制,随时都可能对国家金融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甚至还可能直
接危害社会的稳定。各种非法利润通过收买银行、证券交易和房地产
部门涉足国家经济命脉,一有风吹草动,便迅速抽逃,导致金融市场
严重泡沫化”。
另外,地下经济最基本的特征就是逃避政府和公众的监督,最直
接的后果就是导致国家的税收流失,每年造成的税收流失量之巨大无
法估算。由于地下经济活动的大量存在,政府为打击偷逃骗税,每年
都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这些无疑都大大提高了国家征税成
本。地下经济对正常的经济统计工作是一个很大的困扰,还会造成统
孙参见政协委员:打造民企融资渠道为民间金融找出路中国经济时报2005.3.11
36参见万寿桥张伟我国地下经济初探中国统计2005 2
34
计数字失真和扭曲,给经济发展和公共决策造成误导,从而打乱了国
民经济的平衡,使国民经济不能有效地实现其目标,特别是资源的最
优配置。
鉴于地下非法金融活动对一国经济的诸多破坏作用,.监管部门一
直对民间金融的发展壮大心有余悸。然而民间金融机构与地下非法金
融活动并不等同,后者涉及到了洗钱等非法行为。北师大金融研究中
心主任钟伟认为”,非法集资的内涵需要在制度上进一步明确,不是
所有民间融资都是非法的;其次,民间金融机构的管理水平急需提
高;第三,必须重视如何更好保护倒闭的民间金融机构以及普通投资
者的利益。
治理地下金融活动,就像治水一样,与其堵塞,不如疏导。由于
民间金融活动是现有金融市场发育滞后的必然结果,是市场主体理性
选择的结果,禁止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与其简单地用行政命令加以禁
止,还不如将其纳入正式金融体系加以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
晓灵也曾表示:“希望把民间金融纳入正常的轨道放到明面上。”
“把民间金融机构的金融活动,通过法律的方式、登记的方式i,自律
管理的方式规范起来,给想要合法经营的人一个正当的出口,并能够
使恶意的欺诈行为和恶意的高利贷行为孤立起来。”
可见,我们完全可以利用金融监管部门治理地下非法金融这个契
机,为民间金融“正名”,通过制定法律法规的方式引导民间金融走
上“正规”之道,为小企业贷款作更大的贡献。
3、金融环境方面,国内银行业需要加强竞争
我国建国后,出于“赶超”经济发展战略的需要,国家在金融领
域实行高度的垄断,以确保国有银行的资金供给。至现在,金融领域
的垄断仍然没有多大改变。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占据国内金融份
额的7096。然而竞争出效率,只有在出现了大量生机勃勃的民间金融
机构之后,国有银行才会真正感到竞争的压力,才能从比较中认识到
”转引自第一财经日报2005 71
38转引自第一财经日报2005 7.1
自己的差距。而且国有商业银行信贷向大中城市转移,为民间融资留
下发展空间。
另外,引导民间金融走向正规,大力发展民间金融,有助于中国
金融业参与国际竞争,缓和加入WTO对国内金融业的冲击。因为民间
金融没有历史包袱,没有臃肿的银行机构,具有较好的员工素质和较
高的起点,容易吸取外资金融机构的优点和长处,经过一段时间的磨
练有可能具备在中国金融市场和外国金融机构竞争的能力。同时,如
果对外开放金融市场却不能对内开放,在逻辑上也说不过去。
可见,发展民间金融有利于增强金融领域的竞争,为国有商业银
行的体制改革提供更大的激励,健全金融体系,从金融环境上缓解小
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4、宏观政策方面,“金融机构所有制多元化”是发展契机
中国人民银行2004年5月25日发布了《货币政策行报告》增刊
——((2004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之后,民间金融倍受业内人
士关注。《报告》称,在中国目前间接融资占比过高的情况下,民间
融资不仅优化了融资结构,为中小民营企业、县域经济融资另辟蹊径,
还可以减轻中小民营企业对银行的信贷压力,转移与分散银行的信贷
风险。并称,要正确认识民间融资的补充作用,因势利导、趋利避害。
另扑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中的相关规定以及温家宝总理2005
年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金融机构所有制多元化”的最新提法都
给民间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上的支持。
同时,国家对小企业贷款难这个问题也非常的重视,也出台了不
少相关文件来促进问题的解决,如:《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
制改革的意见》、《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等等。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曾指出:“要解决小额信贷和对微小
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放宽民间金融的活动。棚所以,
我们应该把握当前大好的宏观政策环境,大力发展民间金融机构,将
“金融机构所有制多元化”与解决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结合起来,促
进我国小企业经济的蓬勃发展。
39转引自第一财经日报2005.7 1
我们通过以上四个方面的分析发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
主体的多元化和社会资金规模的不断扩大,为民间金融提供了广阔的
空间。民间金融作为一种资金资源的市场化配置行为,早已冲出了农
村高利贷的范畴,在工、商、服务、流通、消费等领域无处不在。其
规模大、涉及面广,在社会融资中所占比例已达到了较高程度。尤其
是在国家实施宏观调控和利率政策调整后,民间金融方式更趋活跃,
对金融业的影响日渐加深。
可见,我国当前的经济运行情况非常适合大力发展民间金融,这
一切都为“通过民间金融机构来解决小企业贷款问题”这条思路提供
了可行性。所以这个方案对小企业的发展不仅是必要的,同时也是可
行的。
第三节民间金融机构的“规范”发展
一直以来民间金融机构都是金融监管部门惩治的重要对象。这是
因为民间金融机构在调剂资金余缺,缓解资金供求矛盾等方面具有进
步意义的同时,也常常给社会经济生活带来一定的消极影响。所以我
们在发展、利用它们的时候必须加强引导,促进其“规范”发展。
一、民间金融机构不容忽视的弊端
1、对冲了宏观调控的实施效果,不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发展。在
国家实施宏观产业结构政策调控时,民间融资在高利润的驱动下投机
性较强,短期行为明显,容易造成民间融资结构的不合理。正规金融
限制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及效益不好的企业信贷支持。而这些企业则
利用支付高额利息直接从社会上融资,使社会资金从非正常渠道流入
到本应该淘汰的企业中,形成资金的无效配置,抵消宏观调控效果,
不利于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由于民间借贷政策信息的滞后性,民间
资金中有部分资金投入到了国家限制的“五小企业”、“重复建设”、
“泡沫行业”和高能耗高污染项目,而这些领域都是国家控制或关注
的项目,其风险可想而知。
2、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引发社会问题日益增多。一是由于民间
融资多采用口头协议、借条、便条等不规范方式运作,极易引起纠纷,
甚至引发暴力收贷案件。二是一些高利借贷户一旦经营破产,将会被
套上难以还清的债务枷锁,加剧了家庭生活负担;而放贷者则坐享高
额利息收入。这种社会不平等现象常常引发一些社会问题。,
3、向金融机构转嫁了风险。由于民间信用的利率高,借款人在还款
困难时总是想方设法归还高息贷款本息,而对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则
能拖就拖、能逃就逃,不利于银行机构清收贷款,把风险转嫁给金融
机构。
4、漏税严重。民间借贷活动带有隐蔽性和不规范性,无人管理,高
额收息不纳税,使国家损失了一块税源。
二、引导民间金融规范发展
在“金融机构所有制多元化”为民间金融“正名”之后,如何引
导民间融资走向正规发展,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不容忽视的问题。
1、制定出台引导和规范民间金融的法律规范。
金融与法永远是密不可分的,民间融资之所以会有欺骗、诈骗的
现象存在,是因为目前我国的法制环境不够健全。我们需要借鉴国外
成熟的法律规范,把我国的民问组织逐步由“地下”转到“地上”来。
这就要对民间金融的组织形式、相关的制度和监管措施实行立法,包
括是否纳入存款保险体系或者纳入法定准备金体系等。具体来说,试
图让民间金融正规发展应该从法律层面规范、界定一系列相关内容,
包括设立准入门槛(规定设立的资格)、运作范围(可以干什么业务,
不可以干什么业务)、发生问题后的退出机制、由谁来承担有关债务
等等。而目前我国在这方面没有任何法规文件,只是一些观点性的东
西。
所以当前我们应该抓紧时间制定出台引导和规范民间金融的法
律规范,承认民间金融机构的合法地位和重要性,严厉打击高利贷、
洗黑钱等地下非法金融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减少民间融资纠纷和案
件。
2、建立民间金融监测制度。
由于目前民间融资规模庞大,影响人民银行的宏观调控政策效
果,人民银行有必要将其纳入监测范围,建立类似工业景气和物价监
测一样的长期性监测制度”,准确地判断其规模、利率、流向、特点
等,为宏观决策提供参考。
3、建立民间金融监管制度。
虽然民间金融是一种非正规金融,但是为了实现民间金融的正规
化、合法化,我们必须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
(1)建立投资人保险制度“。任何形式的金融组织的存在都是伴随着
风险的,民营金融更是如此。所以,不论是民间倍贷、各种标会、私
人钱庄,还是其他民间金融机构,都需要一定的保障机制来保障投资
者的利益。如果没有对投资者利益的保险制度,投资人的利益无法保
障,规范的民间金融就发展不起来。合理的投资人保险制度包括几个
方面:一是根据不同的经营状况实行差别保险费率。二是机构问的互
相监督机制。三是及时退出制度。存款保险制度的目的是保证存款人
利益,并不是保证每个参与保险的金融机构都能不折不扣地得到补
偿。所以,金融机构一旦因主观原因出现经营危机,保险机构有权要
求其退出保险体系或由其它金融机构对其接管或兼并,把机构经营不
善引起的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2)保持民间金融利率市场化,让资金价格来调节资金流向,实现
资金供求平衡;另一方面,政府应鼓励、支持和规范民间担保公司的
发展,使其更好地为小企业融资服务。
(3)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金融业是一个高风
险行业,所以,对进入者必须有严格的规定,如注册资本、经营场地、
经营范围等,另外,在原有民间金融机构正规化的过程中,它们过去
是否守法经营、有无损害存款人利益的行为,都是可否进入金融业的
重要条件。因此,建立金融业的市场准入制度是十分必要的。另外金
融机构能否合法经营,是否有损害相关利益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潜伏
40参见侯加林民间融资发展特点、作用与规范引导——对株洲市民间融资状况的调查与思考【J】武汉金
融2005 6
“参见中国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谋题组引导民间融资蜘范发展中国金融2005.13
39
着金融风险,需要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以保证监管部门对其进行监
管。
(4)最后,征信制度是保证金融体系正常运行的重要制度,征信制
度的建立是金融机构降低风险和民间资本进入正规融资体系的重要
制度保障。民间金融机构也应该建立包括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私
营企业、合伙制企业、自然人在内的信用管理数据库,从而更好地管
理其信贷业务。
引导民间金融规范发展,就是要改善民问金融发展的法制环境,
帮助大量客观存在的、地下的民间金融走出灰色地带,承认其合法地
位,建立监测体系、监管体系加以规范。为富裕的民间资本导向引路,
切实加强和改善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
第三章利用民间金融机构为小企业融资
的具体思路探析
第一节国外成功经验的借鉴
一、从宏观上看其他国家对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扶持
1、美国扶持小企业融资的政策”
(1)法律是促进小企业发展的基本保障,其目的就是保障自由竞争,
鼓励扶持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由法律确定小企业基本政策方向和政
府管理原则是许多发达国家保护支持小企业发展的基本作法。20世
纪50年代以来,美国颁发了《中小企业法》、《反托拉斯法》、《管制
制度缓和法》、《机会均衡法》、《中小企业经济政策法》、《小企业技
术创新开发法》、《加强小企业研究和发展法案》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并且已形成一套完善体系,为小企业创造出一个相对公平的融资环
境。
(2)20世纪40年代,美国就开始设立扶持中小企业的官方机构,
包括隶属国会的中小企业委员会、隶属白宫的总统中小企业会议和隶
属联邦的中小企业管理局SBA。其中SBA的职责最主要,被赋予依法
制定、协调政策、资金支持、创业扶持等职能。它在全美设立了近百
个区域和地区性直属办公室,联系着遍布全国各个角落和领域的网络
系统。在协助企业进行再融资,提供有限制的担保等融资领域作出了
巨大贡献。
(3)金融市场是企业融资的核心场所,一个宽松的金融环境将为中
小企业融资提供更多的便利。美国的金融市场成熟完善,其中小企业
融资体系由美国中小企业局、美国进入口银行、纳斯达克和中小企业
投资公司合作等构成。所以美国的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和方式多样化,
42参见IN#l"扶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及启示证券时报2002.10 9;张如中美两国中小企业融资的比较
与借鉴[J]特区经济2005:5
41
特别是二板市场的存在为其具有成长性的中小企业风险投资提供有
效的退出机制。
然而,美国的经验似乎不太符合我国国情,毕竟英美等国的市场
经济经历了几百年的发展,法律机制非常健全而且严格;设立正规金
融企业的门槛都比较低;金融市场竞争非常充分,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能够直接在国家允许的市场中得到及时的满足。所以我们不能简单地
照搬欧美经验,应该根据自身条件,量体裁衣。然而同处亚洲的日本,
在小企业融资方面的政策做法对我国还有一定的实际可借鉴价值。
2、日本对小企业的金融促进”
(1)具有比较健全的小企业贷款机构体系。这个体系包括——
商业银行性质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属于民间金融机构
之列,它又分为都市银行和地方银行两种。都市银行主要为大企业服
务,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企业融资的增加和证券市场的发
展,大企业对贷款需求有所减少。于是,都市银行开始重视发展对中
小企业的信贷业务。地方银行一般规模较小,主要为所在地中小企业
提供融资服务。.
民间中小企业专门金融机构。日本民间中小企业金融机构主要有
相互银行、信用金库、信用组合等。相互银行是根据相互银行法,
从传统的民间金融机构无尽会社——一种“信用互助合作组织”转化
而成的股份公司性质的金融机构,全国共69家,主要为实行股份公
司制度的中小企业提供服务;信用金库是根据信用金库法,从城市信
用合作社改组而成的会员制金融机构,全国共456家,业务对象以
会员企业为主;信用组合强调自律,监管较松,作为专门的中小企业
金融机构,其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要占自身贷款资产的99%以上。
另外还有政府中小企业专门金融机构、政府向中小企业直接提供
特别贷款、为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风险资本经营机构。
(2)具有比较完善的小企业信用补充系统
该系统包括两个子系统:一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系统,组织机构
是中小企业担保协会;另一个是中小企业信用保险系统,组织机构是
。3参见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金融研究处金融支持中小企业的国际比较及借鉴[J】甘肃金融2005 6
42
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小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可以通过信用担
保协会进行担保,然后由信用保险公库对该笔贷款进行保险。这样通
过对贷款的担保和保险,降低了对小企业贷款的风险,增加了小企业
获得贷款的可能性。当小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同时得到放款,
如果小企业没有合适的抵押或质押合同,金融机构在签订贷款协议的
同时与信用担保协会签订贷款担保协议。小企业按照担保合同向信用
担保协会支付每年为贷款额1%或低于1%的担保费用。当担保协会批
准了担保,而金融机构已经发放贷款时,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就自
动对该笔贷款进行保险,只要担保协会的担保满足保险要求。担保
协会向保险公库支付保费,一般保费率为0.5%,如果到期中小企业
不能偿还贷款,则有担保协会替中小企业偿还银行贷款。而保险公库
受到担保协会的报告后,审查后会偿还担保协会付给的银行金额的
70%一80%,其余金额由担保协会承担。
日本小企业金融促进系统的运行,可以概括为在国有金融机构的
引导下,在信用担保和保险组织的支持下,大量民间机构参与对小企
业的投资过程。
可见,日本利用民间金融机构为小企业提供贷款的做法是值得我
国借鉴和仿效的,但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日本的民间金融机构都
是设立在一定的法律基础之上的,同时还有完善的信用体系作为配套
补充,这些在我国都属于应该加强加紧建设的环节。
二、在微观上看银行的具体经营方式
由于我国在金融法规方面的不健全,信用体制方面的不完善,现
阶段我国还只能在宏观政策上借鉴日本经验,将日本的小企业贷款模
式作为一种发展方向。具体到经营方式,我觉得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
(BRI)和孟加拉国乡村银行(Grameen Bank)的小额贷款经验比较
适应我国小企业特点。
1、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BRI)的KUPEDES贷款业务“
BRI是一家有100多年历史的国有银行。在1984年成立了unit
44 KUPEDES指BRI银行一商业利率化的农村信贷项目
43
desa系统,作为BRI内部独立的盈利中心。Unit desa为低收入借款
人提供的KUPEDES贷款项目是BRI的一项具有代表性的小额信贷业
务。其具体经营原则见表3.1。
表3.1 KUPEDES的基本原则
超越和收益性(Outreach and profitability)
·为低收入借款者提供金融服务,需要大大超越原有的制度安排。
·KUPEDES的利率设定应该要涵盖所有的成本、风险和系统利润。
借款人资格、贷款期限和偿还方式(Borrower selection and
retention,and loan terms and repayment)
·借款人资格由BRI在没有任何外部干预的情况下确定,所有的信用
风险由BRI承担
·KUPEDES贷款的规模从2.5万到2500万卢比(1996年,从lO.5至U10491
美元)。贷款提供给信誉良好的借款人,用于包括贸易和服务在内的
生产性活动。
·经专业的、经验丰富的unit desa职员评估之后,贷款的发放才能
被决定。评估的内容主要有借款人的品质(还款意愿)、企业发展前
景和现金流量(还款能力)。
·贷款金额应根据借款人当前收入而定,而不是贷款投资产生的预期
收入。
·KUPEDES项目便利的银行位置、简单的贷款手续、快捷的程序和灵
活的贷款期限都迎合了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借款人的需要。
·在全部的KUPEDES规则中,还款日期和还款计划应根据每个借款人
的不同需求而制定。
·还款迅速的借款人、保持良好信誉的企业所有者都可享受规模逐渐
扩大的再次贷款。贷款额度以KUPEDES规定的最大金额为限。
·未偿还贷款的借贷者不能获得再贷款资格。如果贷款的拖欠是由区
域性的意外灾害引起的,还款计划可重新安排。
·为了最大化借贷者的还款责任,KUPEDES贷款给个人,而非团体。
·BRI不培训借款人,也不试图监控借贷者的企业发展和贷款用途。
因为BRI认为借款人应比银行职员更了解自己的行业。
经营管理和业务操作(Administration and operations)
·每一个unit desa都被当作独立的金融单位或利润中心来对待,它
们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所有unit desa的规则、产品、报告、工作记录都是一致的,标准
化的。
·Unit desa的管理者和员工都须对他们的行为承担实质性的责任。
他们要经过高强度、高质量的培训,以单位的整体成绩为其行为动机。
·简单、清晰的贷款清算帐目和报告有利于经常对unit desa的财务
资产作出评估;立即找出突发事件的原因。贷款清算帐目记录现金流
量,不反映本金和利息,只有实实在在的收入才需在帐目中反映。
·unit desa的决策机制是在规定原则内自动完成的。比如贷款的预
定和注销、单位员工的增加。
·单位职员都要受到来自监管部门的专业监管人员每周一次的监督、
指导。
资料来源:译自{The New World of Microenterprise Finance:
Building Healthy Financial Institutions for the Poor》
在1996年对KUPEDES客户的一次调查中发现:大多数人都是unit
desa的长期客户,其中56%与银行的合作时间在5年以上;51%已经
有过3—5次的KUPEDES贷款经历;31%有过6—8次的贷款经历;99%
的被调查者都认为KUPEDES贷款帮助了他们企业的成长。
BRI小额信贷系统3年实现营业收支平衡,5年后开始盈利,并
保持了较高的贷款回收率,成为印度尼西亚最大的小额信贷提供机
构,也是目前世界上公认的提供小额信贷比较成功的例子。
2、孟加拉国乡村银行(Grameen Bank)的操作模式“
Grameen Bank(GB)颠覆了传统银行的操作模式,创造了一种新
的银行体系。这种体系在提供贷款的时候不需要抵押品,信贷活动建
立在相互信任、互相承担责任、共同参与和创新的基础之上。GB提
供贷款给孟加拉国乡村的最贫困者,且不需要他们提供任何抵押品。
GB认为贷款是一种对抗贫困的有效武器,它贷款给穷人的做法改变
45摘译白《nle NewWorld of MicroenterP订se Fiilance:Building Healthy Financial Institutions
f.or
the Poor》
45
了人们以前将穷人排斥在银行体系之外的做法。GB的创始人、常务
懂事Muhanmlad Yunus教授曾论述:如果在适当和合理的条款下,将
资金贷给数百万有追求的穷人使用,可以创造出令人惊讶的发展。
GB的运行模式是这样的:一个分行的设立需要一个分行行长和
许多管理员,且该分行的业务范围将覆盖15—22个村庄。机构设立
后,分行行长和员工开始走访各个村庄,去熟悉当地的环境,以便于
他们识别预期的客户、开展日后的工作。同时也可以借机向村民们宣
传GB贷款的目的、功能、操作方法。
借款者在加入借款小组之前,要先由乡村银行的工作人员进行资
格审查,包括收入、项目、还款能力等,然后由支行培训人员进行为
期7天的培训,通过支行经理的考察和测验后方可加入。每个小组要
选出一个组长和一个书记,这两人负责组内的账目和存折。组长每年
换一次,由组内人员轮流担任,再由各小组长中选举产生乡村中心主
席。小组长要接受1—3天的再培训,而乡村主席要接受一个星期的
特别培训。乡村银行每年要对8000一10000名乡村中心的主席进行培
训。.
由5个借款人组成一个小组后,首先只有2个成员有资格获得贷
款资金。在接下来的一个月中,银行会观察该小组的成员是否遵守银
行的规章制度。只有获得贷款的前两个成员在超过6周的时间里都按
时归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小组的其他成员才开始有资格获得贷款。
而小组长为最后一个借款者。第一期的贷款额一般比较小,每户50
--70美元之间,第二年的借款额可增加,但每户贷款最终不得超过
250美元。每个小组与其乡村中心其他小组每星期要开一次会,乡村
银行的职员将在每星期的乡村中心会议上收发贷款。小组成员必须相
互帮助和互相监督,只要有一个成员还不了款,则整个小组从此就失
去了借款的资格。每个成员每星期还要存ITK(2.5美分)作为小组
基金存入一个联合账户,以备风险及开展组内项目,lO年后第一次
归还,从那以后每3年归还一次。每一户还要按规定交5—15TK的乡
村中心风险基金。如有个别借款者还不起钱,则由风险基金偿付。这
一机制以团体的联合担保替代了财产担保,有效利用了当地的信息和
社会资本,把本该银行所应承担的坏账风险转移到全体小组成员身
上,提高了贷款偿还率。所有这些贷款的利率都是16%;目前贷款
的偿还率是95%。
GB每年公布它的资产负债表,且这个报表是由该国两家具有国
际声誉的审计机构审计过的。GB 2004年实现利润46600万TK(791
万美元)。.
第二节我国小企业贷款问题具体解决思路探析
一、在宏观政策上下功夫
1、完善小企业金融支持的法律法规体系
健全的小企业融资法律体系和政策指导是解决小企业融资困难
的前提保证。各国为促进公平、自由的竞争,避免垄断对小企业发展
的不利因素,都制定了有关维持竞争秩序的法律;同时还出台了各种
金融优惠政策以支持小企业发展。这些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为小企业
融资提供了前提保证。我国的小企业所有制构成比较复杂,而我国的
企业立法和有关政策又主要是按照所有制性质来制定的,这就使得不
同所有制性质的小企业处在不同的竞争起跑线上,不利于小企业的更
快发展。因此,建议通过立法确立小企业地位,使小企业金融机构以
及小企业的融资等具有法律地位。我国目前有关小企业的全国性法规
只有《中小企业促进法》,这种立法现状远不能解决小企业整体发展
的需要;其次,应对专为小企业提供贷款的民间金融机构专门立法,
允许中小企业成立互助合作的金融机构,建立与之相配套的具体的法
律、法规,如《小企业融资法》、《小企业金融机构法》、《小企业信用
担保法》等法规体系”,以便于规范其责任范围、资金来源、融资办
法和保障措施等。
2、设立专为小企业服务的融资公司
专门的小企业金融机构是小企业间接融资的有力支持,国外大多
数国家都设有专门为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鉴于我国缺乏专门的中
46参见杨西春赵虹论我国甲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掬解决方略【J】特区经济2005 2
47
小企业银行,建议设立专门的小企业融资公司,为小企业的发展提供
资金扶持。这种融资公司由银监会进行监管,由县市辖区内具有一定
经济规模的几家企业发起;采取股份制的组织形式;公司的资金来源
主要是股东自有资金、金融债券、有担保的银行贷款以及其他资金。
在民间金融最为活跃的温州,政府正在筹建类似的金融机构。这种融
资公司是在政府的引导下对民间资金的合理引导,同时又解决了小企
业的融资问题,起到了双重作用。
这种融资公司的服务对象仅限小企业,专为小企业提供融资需
求。其业务主要是:第一,提供企业联保贷款,且“只贷不存”,不
吸收存款。这是针对我国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小企业自身素质不高
等客观情况而作出的选择。其具体操作方式将在文章后面详述。第二,
公司还可为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租赁。由于联保贷款方式一般只提供
短期周转资金贷款,而融资租赁则成为有长期融资需求的企业进行长
期资金融通的有效手段。通过融资租赁,小企业只需用现有资产及未
来收益为保证,提供公司认可的信用担保,便可占用并使用设备,用
未来创造的价值分期归还租金。它不但可以解决融资困难,而且也加
快了小企业设备现代化的速度。因而小企业融资公司可以提供这项业
务,为小企业融资提供更大的便利。第三,发展风险投资,我国小企
业中民营高科技企业成长迅速,显示出较大的潜力,但由于资金不足
限制了更快地发展。小企业融资公司向未上市的高科技企业进行股本
投资,可以解决其资金短缺的问题。但我国风险投资起步较晚,在运
作模式及制度环境等方面还处在摸索阶段,因此公司在提供这项服务
的时候应借鉴国外经验,谨慎小心。
3、建全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体系
完备的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提高小企业间接融资成功率的较
佳方式。目前,我国亟需建立一套小企业的信用机制,包括信用评价
体系和贷款担保机构等。专门的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有三种”:一是
信用担保机构,它是由地方和中央预算拨款设立的具有法人实体资格
的独立担保机构,实行市场化公开运作,接受政府机构的监管,不以
47参见王明明毕磊樊丽娜关于构建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若干建议[J】江苏商论2004·12
48
盈利为其主要目的。在目前,这种模式应该居于主导地位。二是互助
担保机构,这是小企业为缓解自身贷款难而自发组建的担保机构。它
以自我出资、自我服务、自担风险、不以盈利为其主要目的、独立法
人为基本特征。小企业如被接纳为会员,只要交纳一定入会费,就可
申请得到数倍于入会费的担保贷款额度。三是商业担保机构,它主要
由企业、社会个人出资组建,具有独立法人、商业化运作、以盈利为
目的的基本特征。随着经济的发展,商业担保机构将发挥越来越重的
作用。除了这三种基本模式外,还可以有商业担保和信用担保相结合,
互助担保和信用担保相结合等多种形式。
4、建立健全小企业金融支持社会辅助体系
建立健全小企业金融支持的社会辅助体系主要是完善包括小企
业服务中心、辅导中心、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
产评估公司、税务代理公司等在内的社会化中介服务机构和以贷款评
估、信息咨询、管理咨询、技术合作等为主要内容的小企业社会化服
务体系。
二、小企业融资公司的具体经营方式.
1、资金来源和机构设置
小企业融资公司采取股份制的组织形式,由3一10家经营良好的
当地企业共同出资构建。资金来源主要是股东自有资金、金融债券、
有担保的银行贷款以及其他民间资本。
根据我国情况,小企业融资公司应主要设立在地县级区域,主要
为正规金融机构网络覆盖不到或开展业务成本过高的地区的小企业
提供金融支持。融资公司应得到政府财政和金融机构的合作、支持。
政府应制定保障投资者利益的相关规定,完善民间资金运营的服务体
系,从而鼓励民间资金退出炒房、炒煤矿、炒油田等投机活动,转向
投资小企业融资公司,为当地小企业发展作出贡献。
小企业融资公司按照《公司法》设立,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
独立法人,按照市场化模式进行运作,以商业性赢利为目的。由于吸
收存款容易造成非法集资,会严重扰乱金融市场,所以出于防范风
险、控制风险的考虑,小企业融资公司“只贷不存”,并且要对资金
来源加以严格监督。公司的经营项目属于金融产品,因此其内部机构
设置可参照各股份制银行。另外在各乡镇,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常驻办
事处,为当地农民、个体户提供小额贷款服务。
2、提供的金融产品的特点
根据我国小企业整体发展的现状,小企业融资公司应该提供以下
三种金融产品:联保贷款、融资租赁、风险投资。
(1)联保贷款
联保贷款是指由借款人联合起来组成一个小组的贷款方案。在这
样的方案下,获得贷款的成员按周或月定期还款,而组织的其他成员
则为其还款提供担保。到期后,借款人和担保人再相互轮换。联保贷
款主要是为企业提供运营资金,因此要求借款人必须是经营状况良好
的小企业主。联保小组一般由3—5个小企业自发构成,小组成员相
互承担责任,而无需再提供其他抵押担保“。我国小企业、个体户当
前的分布情况呈现出区域化、集中化的特点,联保贷款充分利用了这
一特点下借款小组内部的自我筛选、自我监督机制,降低了信贷风险,
增强了还款约束。四川省南充市商业银行就曾经向西门市场(当地大
型批发市场)的小企业主、个体户发放过类似贷款项目。这种贷款形
式得到了当地小企业的热烈欢迎,银行在这种产品的提供上获得了极
大的成功。
联保贷款的信贷人员必须出现在社区、市场和商店里,以便在借
款人的工作场所与他们直接接触。这种现场服务减少了借款人的交易
成本,并且跨越了阻碍借款人与正规金融机构部门接触中的文化壁
垒。同时,分散式的运营方式可以使信贷人员熟悉该小组成员,了解
他们目前的经营状况,并关注可能影响借款人经营业绩的相关情况。
同时,信贷人员在客户工作场所进行全面调查所得的信息就是贷款审
查的关键,从而可以形成快捷的贷款检查和审批操作流程。
贷款利率的制定应遵循市场供求原则。但高于同期正规金融机构
四倍以上的贷款利率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小企业融资公司在制定贷款
48摘译自《The NewWorld ol Microenterprise Finance:Building Healthy Financial Institutions for the Poor))
50
利率的时候还是应参照人们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档次贷款利率。联
保贷款项目应开发多种优惠政策来鼓励成员及时还款。在整个小组的
贷款偿还之前,成员没有资格申请额外的贷款额度。及时还款的小组
可以在以后的贷款申请中比较迅速地获得更大额度的贷款或利息优
惠。
培训和现场的技术支持是联保项目必要的组成部分。对小组成员
提供如何节约成本的培训可以促使小组成员提高他们目前的管理水
平。为了巩固客户培训课程,公司可采用一对一咨询的技术支持形式,
专家亲临客户公司,协助培训内容实施,使培训课程具体化。
(2)融资租赁.,
当前,我国有不少小企业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产生了长期的资金
需求。但由于小企业整体信用不高,为其提供长期贷款存在巨大风险,
小企业很难在正规金融部门获得长期资金支持,因此小企业融资公司
可以考虑为其提供融资租赁服务。
融资租赁是指企业用现有资产及未来收益为保证,提供公司认可
的信用担保,便可占用并使用设各,用未来创造的价值分期归还租金
的融资形式。融资租赁将“融资”与“融物”集于一身,不需要经过
繁琐的申请和报批、报备环节,故设备到位速度较快,可以为小企业
发展赢得时间,而企业也可以通过赚取利润归还租金”。对小企业而
言,融资租赁的资金、服务和税收等综合优势有利于企业尽快形成生
产能力。由于出租人更关注承租人未来的现金流量,且对承租人以往
的现金流量并无严格要求,所以对发展中的小企业十分有利。
当前我国金融租赁公司数量少,机构类型单一,多为财务投资型,
很难发挥租赁业务支持小企业融资的功能。国家应鼓励设备制造和流
通领域的各种不同所有制类型企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金融租
赁公司管理办法》和《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组建专业或兼营融资租赁
的金融机构或合资的租赁公司,构建和完善租赁经营体系。因此,小
企业融资公司可以积极争取成为兼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合法主体,为融
资租赁业务引入民间资金,同时解决小企业长期资金供给的问题。
49参见陈瑞杰我国金融租赁业发展的对荒探讨[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05 8
5】
(3)风险投资
以上两种金融产品的服务对象都是发展中的小企业,对于创业初
期的小企业所需的投资资本,特别是小企业中的高科技企业的创业资
本,小企业融资公司可以考虑为其提供专门的风险股本投资,也就是
搞风险投资基金。这样不仅有利于高新技术小企业的发展,而且可以
优化风险投资业的资金结构。
我国风险投资业起步较晚,目前主要还是政府行为,除了政府直
接拨款外,风险投资公司的资金和银行贷款都由政府的政策驱使形
成,即是由国家承担风险。而美国等发达国家均以私人投资为主。当
前我国缺乏对风险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缺乏投资保险机制;最重要
的是缺少一个为风险投资提供流动性的二级市场,小企业目前在国内
证券市场上基本没有股权融资渠道。因此,小企业融资公司要涉足风
险投资业应量力而行,待其制度环境有所改善,运作模式比较成熟之
后再进入是稳妥之举。
三、小企业融资公司的监管
1、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小企业融资公司应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并参照《商业银行内
部控制指引》制定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小企业融资公司应当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分工合理、
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
的前提条件;同时应当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培育良好的
企业精神和健康的内控文化,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操守和诚信意识,
从而创造全体员工都能了解且能履行其职责的环境;还应设立履行风
险管理职能的专门部门,制定并实施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
制度、程序和方法,以保证风险管理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小企业融资公司应当实现经营管理的信息化,建立贯穿各级机
构、覆盖各个业务领域的数据仓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做到及时、准确
提供经营管理所需的各种数据,并真实、准确、及时地向银监会报送
监管报表资料和对外披露信息。公司的内部审计应具有充分的独立
性,配备充足的、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内部审计人员。审计部
门有权获得公司所有的经营信息和管理信息,并对各部门、各岗位、
各项业务实施全面的监控和评价。
2、银监会的外部监管
小企业融资公司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银监会应
在资金来源、市场准入、信息披露、利率制定等方面对其进行监督和
管理,防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同时考虑到小企业融资公司是
新型的民间金融机构、其资金来源和服务对象的特殊性,银监会应在
保护投资者利益、政策优惠等方面下功夫,以促进其发展。
银监会应以规范、引导为其主要监管方式,把民间金融机构的金
融活动,通过法律的方式、登记的方式、自律管理的方式规范起来。
争取将小企业融资公司发展成为民营银行性质的正规金融机构;或者
将其并入城市商业银行,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实现银行资本结
构的调整。达到收编民间资金,整顿金融秩序和小企业贷款问题同步
解决的双重目标。
同时,银监会的监管也应正确处理与行业管理的关系,注意避免
两项职能的交叉。一是应按照“监管而不代替,引导而不干预”的原
则,对监管职能进行正确定位。监管中可以进行必要参与,但不能干预
其具体事务,应根据国家制定的金融方针政策,引导其经营决策,并对
其进行考核,确保正确的经营方向。
3、与当地政府之间的关系
小企业融资公司主要设立在地县级区域,在一定程度上要受到地
方政府的支持和引导,因此应注意理清和当地政府之间的关系,避免
重蹈我国城乡信用社“行政挂靠”的覆辙。小企业融资公司不需要寻
找行政上挂靠的主管部门,采取股份制的组织形式,是独立的企业法
人,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和自
我发展的经营机制。从而避免了政府部门对其资金使用和贷款投向的
干预,有利于建立与其他正规金融机构的平等竞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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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上海金融报
后记
历时数月,毕业论文完成在即,我不由感慨万千——论文的写作
饱含艰辛;但写作的乐趣、相关知识的提升和创作的成就感又让人无
比欣慰!
在论文写作过程中,我深感自己在理论基础、研究方法和实际经
验上的不足,对借民间金融助小企业融资这一论题的思考仅仅开始,
其中已提出的问题还需挖掘和拓展,而尚未涉及到的相关问题还有待
进一步思考。
文章只是讨论了小企业融资的短期解决办法。曾有一位银行家说
过——不抓大客户现在没饭吃,不抓小客户将来没饭吃。所以从长期
看,随着我国金融体制的不断完善,小企业必将成为各大商业银行竞
相争夺的客户对象。利用民间资金设立小企业融资公司的办法主要针
对于解决当前问题,起到一个过渡的作用。所以小企业融资公司未来
的发展方向;银监会怎样将其引导进入正规金融体系等都是笔者将会
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另外文章中的许多政策建议可能缺乏实际操作性,这主要源于笔
者工作经验的限制。相信日后具备银行业工作经验之后,能够提出更
具实战性的建议。
论文的写作过程也是对自己能力和知识的考验,论文中诸多思考
不深入、不成熟的地方望老师、同学予以批评、指正。
罗卿
2006年4月
致谢
论文的完成首先要感谢我的导师何泽荣教授。在写作期间,何老
师对论文的选题、提纲的斟酌、资料的收集和内容的修改都提出了许
多宝贵的意见。所以文章的完成与何老师的鼓励和帮助是分不开的:
同时,平日里何老师严谨的治学态度、平易近人的大师风范也给了我
莫大的感染。在此,谨向导师致以诚挚的谢意。
在财大学习生活的七年是我人生成长路上的重要阶段,借此向教
育、关爱我的老师们表示真挚的感谢和衷心的祝福,您们的谆谆教诲
必将是我一生的财富;同时还要感谢众多帮助、鼓励过我的同学、朋
友,你们的友情也将珍藏在我记忆深处。
随着文章写作的结束,数年的寒窗苦读可以说也暂时告一段落。
所以,我还要感谢一直养育我,培育我的父母,他们的含辛茹苦我必
将铭记在心。
文章的研究是基于前人的成果之上,所以在此还要向致力于研究
本文论题的经济学者表示由衷的谢意。
罗卿
200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