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下一篇 »

# 7972存款后行为与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建设

西南财经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存款后行为与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建设
姓名:仲伟光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金融学
指导教师:张桥云
20060401
内容摘要
一、选题背景
随着银行业务不断扩大,使银行的运作越来越复杂,风险也是逐
渐增大,银行每_笔投资都有失败的可能性,这样促使存款人更加重
视银行的运作情况。商业银行属于高负债企业,而且用于贷款的资金
大部分来源于存款人,当危机出现时,银行没有权利要求借款人在到
期之前退还所借资金,但是存款人却有权利在任何时间提取存款,这
样就有能造成银行没有足够的准备用于应付挤兑,导致商业银行在短
期内破产。另外,商业银行在一国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商业
银行如果不能正常运行,也会造成国家的经济衰退,会带来深远的影
响。所以,银行的脆弱性使得商业银行不仅要重视贷款的安全性,而
且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关注存款的稳定性。
维护存款的稳定性首先要考虑存款人为何“要”提前取款,然后
再考虑存款人为什么“能”提前取款。本文主要从第一个方面考察,
即是什么原因让存款人产生提前支取的行为,银行应该哪个方面改进
才能减少存款人提前支取的行为。存款人之所以想要提前取款,除了
自身急需钱而不得不取外,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他们无法得知银
行真实的运营情况,或者得到了一些对银行不利的虚假信息,认为将
资金放在银行会有潜在的风险。为了使存款人能够及时、准确的得到。,
银行信息,增强存款人对商业银行的信心,商业银行应该主动地披露
信息。
建立商业银行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的初衷是保护投资者(存款
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当商业银行真的出现经营问题时,存
款人能够及时获得消息,选择其他银行投资或提前支取;但是,如果
由于其他商业银行出现问题而影响存款人对自己资金所在的银行失
去信心时,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可以安抚存款人的情绪,稳定存款,
商业银行也能顺利地度过危机。但是,从目前来看,商业银行并没有
。—Ir
二—气
认识到披露信息的重要性,没有考虑到主动的披露信息能给自身带来
好处,商业银行缺乏主动披露信息的动力,迫于监管当局的压力,所
以披露的信息可用性不强,徒有其表,存款人和商业银行都无法从信
息披露中获得益处。
2002年5月21日《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的出台使商业
银行披露信息有一定的规章制度可以遵循,但是我们应该看到三年
来,商业银行在信息披露这一方面做的并不是很好,信息披露不规范、
真实性不够,内容也不充分,提高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主动性,提高
信息披露的质量是监管当局和商业银行努力的方向。另外,商业银行
在信息披露过程中既要遵循监管当局的规定,同时也要注意维护自身
的利益,对于影响商业银行的负面信息要有应对处理的能力,稳定存
款,减少存款人提前支取存款的行为。
二、本文结构及主要内容
全文共分为五章
第一章存款后行为与存款的不稳定性
本章提出了要解决的问题,是本文较具特色的部分。首先,按照
稳定性将存款划分为三类,明确存款后行为只是针对定期存款,而不
是所有存款,明确了研究对象。为什么要研究存款提前支取的行为,
是因为根据某支行的数据显示,近年我国的储蓄额增高的同时,提前
支取的现象也比较严重。提前支取存款所来的后果的严重性不可估
量,对存款人、银行和社会的危害极大,所以就要分析什么这种行为
会导致存款不稳定,也就是存款不稳定的原因。文章从三方面解释了
为什么存款是不稳定的,其中信息不对称导致存款者提前支取存款的
重要原因是本文将重点分析的。Jacklin-Bhattacharya模型证明信
息披露不恰当是可以引起存款者提前支取存款的行为,最终导致银行
挤兑的。因此,解决信息的不对称性是有利于稳定存款的。
第二章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概述
这一部分主要介绍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理沦。商业银行信息披露
从定义上来看是指向使用者公开可理解(或可接受)经过加:l:和整理,
且能反映银行经营活动特征的消息、数据和知识的过程。商业银行为
什么要披露信息,监管当局为什么强制商业银行披露信息。本章从委
托——代理关系、信息非对称性这两方面分析信息披露的经济学基
础,正是由于委托——代理关系的产生和信息非对称性带来逆向选
择、道德风险、外部性和搭便车现象使得信息披露有存在的必须性。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对存款者、银行业、市场约束和银行监管都有重要
作用,能够督促银行业健康的运营,但是仍然要看到商业银行信息披
露也有其负面的影响。在我国现阶段,各方面条件还不是很成熟的时
候,要充分考虑到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适度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我国商业银行与其他国家、地区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比

我国在2002年5月21日《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颁布之
前,尽管有各种关于信息披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但是没
有一份统一的专门针对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文件,各家商业
银行往往自行其是,造成各家银行之间甚至同性质、同类型银行之间
所遵循的规范都不尽相同。《暂行办法》的出台使我国在建立和完善
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的道路上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但是与国
际上先进的银行同业信息披露状况和巴塞尔委员会制定的标准相比
较,《暂行办法》仍存在许多差距和缺憾。本章重点对《暂行办法》
与巴塞尔委员会《新资本协议》进行比较,找出我国与国际规则之间
的差距。在第三部分分析了美英、新加坡与香港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
信息披露的规定和这些国家、地区在商业银行信息披露这方面执行的:,
情况,为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完善给予了极大的启示。
第四章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现状
从《暂行办法》出台的这三年的执行情况来看,还有很多不尽人
意的地方,本章从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规范性、真实性和披露的内容
这三点分析了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现状。规定不统一,信息披露流于
形式,缺乏主动性、及时}生,披露渠道不畅通,真实性不足,披露内
容不足这些缺陷使信息披露的作用不能得到充分发挥,实在令人堪
忧。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存在这么多缺陷有其内在原因,商业银行
。‘
。哥~
信息披露的法制建设起步较晚,很难要求商业银行在短时间内达到国
际先进的水平。我国商业银行的产权归国家所有,所有者的缺位也使
银行管理层缺乏有效信息披露的内在动力,再者管理机制和技术水平
的落后也限制了商业银行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前进。
第五章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减少存款人提前支取存款行为
文章的第一章说明了稳定存款的重要性,分析了信息披露不完善
是引起存款人提前支取存款的原因之一,第二、三、四章分析了商业
银行信息披露的经济学基础、意义,比较了我国与国际规则、国外和
其他地区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之间的差异距离,并对我国商业银行
信息披露的缺陷及其内在原因作了研究,其目的在于如果通过对信息
披露制度的改进达到减少存款人提前支取存款的行为。
作为文章的总结章节,本章又首先解释了存款后行为与商业银行
信息披露的关系,正是由于信息不对称,让存款人对银行有一定的怀
疑,使得存款不稳定成为内在性质,本章也将设法就这一目的提出措
施。商业银行在信息披露时一定在遵守公平、公开、公正和效率的原
则,否则信息披露就失去了它本来的意义。披露的信息要保证它的有
用性,无用的信息既是资源的浪费,也会给信息使用造成困扰、判断
失误。信息披露有其负面的作甩,披露的不恰当会给银行带来很大的
损失,权衡满足信息使用者要求与降低披露成本之间的关系、注意保
守商业秘密,还要在披露形式等方面注意适度性。另外,针对商业银
行的负面信息,商业银行要有及时应对的能力,能在第一时间控制局
面,稳定存款人情绪,避免事件进一步恶化。
三、文章创新观点
我国对存款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如何降低高储蓄率这一层面,对减
少存款提前支取行为的研究比较少。对信息披露的研究比较多,但是
并没有将二者结合在一起。这正是本文所作出的尝试,通过完善信息
披露制度达到减少存款者提前支取存款行为的目的。本文重视理论与
实际相结合,在对理论进行综述的基础上,对研究对象进行了一定的
分析。但是,由于本人能力和时间的限制,文章仍存在许多不尽人意
之处,这有待本人和其他对这一课题有兴趣的人士在今后的研究中加
以改进、完善。
. 关键词:存款后行为、提前支取、商业银行、信息披露



k
Abstract
Research background
With the expanding o.f the banking,banking operation is complex
increasingly,and risk is gradually increasing,each of bank investments
has the failure possibility,SO depositors will pay more attention to the
banking operation.Commercial banks are the high—indebted firms,and
most of the funds for loans are from the depositors.When crises arise,the
Banks do not have the right to request borrowers retuming the borrowed
funds before the expiration,but withdrawing deposits at any time is the
depositors’right.So there can be no adequate preparation by banks to
deal with bank embarrassment,commercial banks will burst—up in the
short term.In addition,commercial banks in a country’S economy plays
an influential role,and commercial banks being not functioned normally
will create the country。S economic recession,will have far—reaching
consequences.Therefore,the vulnerability of banks makes banks pay
attention to the safety of loans and the stability of deposits.
Why depositors want to draw money from banks before the expiration.
Jacklin—Bhattacharya model demonstrated that information asymmetry
was one of the reasons.Because depositors can not get precise
information,they might think putting money in the banks will be SO
dangerous that they have to regain money immediately.
The initial purpose of establishing commercial bank information
disclosure system is to protect the depositors’benefits.In fact,because of
other banks,depositors lose confidence to the bank in which their deposit
is.At that time,complete information disclosure system can pacificate
their feeling and commercial bank can turn the corner.But now

commercial banks don’t realize the importance of information disclosure.
Commercial banks lack impetus of disclosing information.Under the
regulatory authority’S pressure,the disclosure of inforriaation availability
1
is not strong,depositors and commercial banks can benefit from the
information disclosure.
In 2002,People’S Bank of China promulgated the rules aiming at
information disclosure.But,commercial banks didn’t do well during
three years.Promoting the initiative and quality of commercial banks
information disclosure is the direction that regulatory authority and
commetcial banks work hard toward. .
This paper has five chapters.
First chapter mainly raises the problems need to be solved.First,
according to stability,deposit is divided to three kiiids.Action after
depositing is against fixed deposits only,not all deposits.The article
explains why deposits are unstable from three points.Information
asymmetry causing depositors to withdraw their deposits will be the
important focus of the analysis.This chapter focuses on the relations
between action after depositing and commercial banks information
disclosure.Because of information asymmetry,depositors have certain
doubts On banks and withdrawing deposits will be possible.Therefore,
resolving information asymmetries is conducive to stabilize deposits.
Second chapter mainly introduces the throry about commercial banks
information disclosure.Commercial banks information disclosure means
the process of opening the banking business news,data and knowledge
understandable(or acceptable)to Users after processing and collation,and
reflecting certain characteristics of banks.This chapter analyses the
economics base of information disclosure from principal—agent theory and
infr)rmation asymmetry.Commercial banks information disclosure has an
important role to depositors,the banking industry,the market restriction
and banking supervision,but it still has negative effects.Under the
current circumstances in China,the conditions are still not very mature,
SO we should take fully into account the application and validity of the
commercial banks infc)rmation disclosure.
2
-Third chapter mainly compares our commercial banks with the
overseas and other districts’commercial banks in information disclosure.
Before May 21 st,2002,our country had no rules of law aiming at
commercial banks information disclosure specially.“Tentative method’’
makes our country step out pivotal steps in establishing and
consummating commercial banks information disclosure.But compared
with developed banks in the world and the standard shaped by Basel
committee,“tentative method”still has bugs.
Fourth chapter introduces actuality of disclosing commercial banks
information.From 2002 to now,the actuality is not satisfied.This chapter
analyses actuality from criterion,authenticity and content of commercial
banks information disclosure.The reasons of existing bugs also are
introduced in this chapter.
On the basis of the former chapters,fifth chapter brings forward
some measures to reduce the action after deposing through consummating
commercial banks information disclosure.Effective and moderation are
got more attention during disclosing information,and we should keep the
banks’secrets.In addition,information disclosure has negative effects,SO
commercial banks should.have ability of dealing with them,avoiding
deteriorating crisis.
Key words:action after depositing,
withdraw deposit before expiration,
commercial banks,information disclosure
3

一,、人
H
,,,~
西南财经大学
学位论文原创性及知识产权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
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
文不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成果。对本文的
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因本
学位论文引起的法律结果完全由本人承担。
本学位论文成果归西南财经大学所有。
特此声明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仲伟光
2006年4月20日
刖吾
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学专家和各界人士高度关注储蓄存款的波动
情况,对高居不下的储蓄率不断进行实证分析和理论解释,一般来说,
他们更侧重于如何引导居民将资金投入到消费领域,但是对银行存款
人提前支取定期存款以及由于提前支取引起的存款不稳定这类问题
关注性却不足。银行是高负债的企业,“硬负债、软资产”的经营性
质决定了其必须密切注意存款的稳定性,保证资金的流动性。对于每
个消费者而言,由于未来是不确定的,消费者在未来的哪一个时点进
行消费往往是不确定的,所以都面临着流动性风险。1983年Diamond
和Dibvig在其论文中证明,现代银行制度的社会经济功能之一就是
通过签发契约为消费者提供流动性保险。他们认为如果市场信息是完
全公开的,通过完全竞争银行制度的金融中介作用,消费者可以达到
完全流动性保险下最优的跨期消费组合。但是,银行并不确定存款者
是否会遵循契约的规定,在到期时取款,如果存款人都提前取款,银
行的存款准备金就无法满足所有存款者的提款要求,如果没有其他的
流动性资金来源,银行就可能因为存款挤兑发生不可避免的破产。所
以,银行为了保障存款的稳定性,不仅要从契约这一方面限制存款人
的提前取款行为,也应该从存款人的角度考虑为什么要提前支取存
款,应该从哪个角度加强管理,减少存款人提前支取存款的行为。
存款人将资金存入银行,必定要关注资金的流动性、收益性和安
全性。存款人选择了定期存款,就是放弃了活期存款的流动性而更在
意它的收益性,同时由于流动性降低,存款人也更关心资金的安全性,
会花费很多的心思了解银行的经验状况。如果银行的运营情况良好,
但是市场却出现一些不利于银行的谣言时,存款者会认定存放在银行
的资金有风险,他们会毫不犹豫地提前支取存款,并且引发挤兑,这
就是由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存款者提前支取存款。
巴塞尔委员会在1995年、1997年、1998年、1999年和2001年
分别发布文件,强调信息披露的重要性,要求各国监管部门将信息披
露作为确保银行有效监管的一个内在要求。我国也在2002年5月21
日发布《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强制要求商业银行进行信息
披露。但是从目前情况看,各商业银行执行的效果并不好,没有完全
遵守《暂行办法》的细则。商业银行应进一步采取措施,有效适度的
披露银行信息,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注意保密性,以免因信息披露带
来其他的损失。如果商业银行突然遭到负面信息的诋毁时,银行也必
须提高自身的应对能力,及时处理恶意谣言,稳定公众情绪,保证存
款的安全。一
第一章存款后行为与存款的不稳定性
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的金融中介组织,属于高负债行业。吸收存
款是商业银行的基本特征,商业银行的资金大部分来源于存款人,自
有资本所占比例很低,但是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却是由负债业务支撑
的。如果没有大量、稳定的存款,商业银行将无法正常的运营。因此,
商业银行绝对有必要关注存款的稳定。本章作为全文的开篇,将对存
款后行为、国内存款提前支取的实际情况、存款不稳定的后果、原因
以及存款后行为与信息披露的关系作分析与论述。
一、存款行为
存款是企业、机关、团体或居民根据可以收回的原则,把货币资
金存入银行或其他信用机构保管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存款按存款的
稳定性不同可分为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
1、活期存款:存款人注重资金的流动性,随时支取但又不需要
付出其他成本,商业银行应预见到此类存款的不稳定性,因此需要预
备大量的资金应付活期存款的支取。
2、定期存款:定期存款是银行与存款人双方在存款时事先约定
期限、利率,到期后支取本息的存款。客户若临时需要资金可办理提
前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存款人更注重盈利性,一般情况下存款人会
遵守协议,在到期日提取存款,按规定利率本息一次结清。定期存款
使得资金的流动性减少,它会通过增加收益来弥补流动性的丧失。
3、定活两便存款:这种存款事先不确定期限,可随时提取和续
存。其利率视期限长短而定,但比一般定期存款低,比活期存款高。
其流动性比活期存款弱,比定期存款强;稳定性则较活期存款强,较
定期存款弱。
对于活期存款和定活两便这两种存款,存款人更重视存款的流动
性,因此银行在存款人存款时能够预见到存款人会随时支取存款,但
是定期存款有很大的不同。存款后行为有四种结果:一是到期取款,
二是逾期支取j三是到期转存,四是未到期提前支取。存款人如果是
前三种行为,那么这笔存款是稳定的,甚至是超稳定的,但是如果存
款人是第四种行为,即违约提前支取存款,银行会相应的采取措施对
这种行为进行惩罚。但是,由于存款人可以提前支取存款,所以定期
存款预先“确定”的期限实际上是“不确定”的。
二、我国近年来存款提前支取的实际情况
判断一笔定期存款是否稳定的关键在于存款人有无违约提前支
取行为,而不是定期存款余额或增长率的数据特征。为了反映存款内
在不稳定性的基本情况和特征,我们选用某国有银行支行储蓄所2001
——2003年存款人提前支取定期存款金额与提前支取定期存款笔数
及其占当期定期存款金额与定期存款笔数的比重等指标来刻画存款
不稳定性(见图1、2和表1、2,数据来源于某国有银行支行)。
根据这个支行数据显示,2001——2003年每年平均提前支取的
储蓄定期存款总额占储蓄定期存款余额的比例分别达到1.8%,2.3%
和2.6%(见表1)。从发生的提前支取笔数来看,2001年、2002年、
2003年月平均1130、1208、1224笔定期存款中分别有94、103、111
笔被提前支取(见表1)。
一l—1.—+—一
p—。—p—+一一一—一..——-.—一? ’
● 露纛i丽哆2003年定期存款余额
图1某国有银行支行储蓄所2001—2003年各月定期储蓄存款余额
(单位:万元)
,广—\、
7A≯每2逭>√今≮/ ——r/V V/Y、白x
弋=芝三善=乒三≥——扛。众=≥∞—母一
支取金额比例%——i一2002年提前支取金额比
支取金额比例% 2001年提前支取笔数比
支取笔数比例%—·一2003年提前支取笔数比






图2 某国有银行支行储蓄所2001⋯2003年各月提前支取定期仔款
金额与笔数占比
2001年全2002年全2003年全
年平均年平均年平均
定期存款(万元) 19587.6 29490.2 44225.7
提前支取金额(Tf元) 361.5 665.3 1144.4
提前支取金额比例(%) 1.8 2.3 2.6
总笔数1130 1208 1224
提前支取笔数94 103 111
提前支取笔数比例(%) 8.5 8.6 9.2
表1 某国有银行支行储蓄所2001—2003年定期储蓄存款基本情况
2002与2001年相比2003与2002年相比
增长幅度增长幅度
定期存款50.56% 79.9了%
提前支取金额84.04% 72.01%
提前支取金额比例0.5% O.3%
总笔数6.9% 1.32%

提前支取笔数1.17% 1.04%
提前支取笔数比例0.1% 0.6%
表2某国有银行支行储蓄所.2001---2003年定期储蓄存款增长
幅度情况1
实证结论:
第一、在图1中,储蓄存款余额几乎成直线变化,“稳定”增长
特征非常明显,而且三条直线几乎平行,每年的增长幅度非常相近。
1 H袭米源:_k忻zi、是静,存款内门:小稳定件歧jL己殳进的靼约斛释
6
第二、在图2中,每月都有存款人提前支取未到期定期存款,表
明提前支取是普遍的,而不是个别和暂时的。在定期存款“稳定”增
长的背后隐含着定期存款“内在不稳定”的本质特性。从图中还可以
看出,提前支取存款的金额比例在lI 59铲~3.8%之间波动,但是提
前支取笔数比例却高达6%——14%,这样的数据说明提前支取的基本
是小额存款,可能大部分是居民储蓄。图2的曲线还说明同年各月提
前支取行为具有差异,三年中3月份至6月份是提前支取存款的高峰
期,7月份开始进入波动状态,规律不是很明显。
第三、表l和表2说明,平均而言提前支取变得越来越严重。从
各年增长幅度来看,增长幅度有所降低,但增长的绝对量增加明显。
三、存款不稳定导致的后果
存款人因为银行的原因提前支取存款,这种情况如果不断循环会
给其他存款人造成银行不善经营的错觉,有可能在短时间内提取存
款,发生挤兑。银行挤兑是一种突发性、集中性、灾难性的危机,历
史上较大的银行挤兑,例如因为银行挤兑而爆发的1929——1933年
的经济危机,使美国大约1.1万家银行倒闭或被兼并,造成金融混乱。
阿根廷从2001年底金融市场动荡发生后,银行存款大量流失,政府
采取限制提取银行存款的措施引起社会不满,反过来进一步加深该国
的政治危机,半个月内连换5位总统,政权不断更迭。因此,银行发
生挤兑造成的社会危害极大,它主要表现为:
l、导致银行巨大损失甚至迅速破产。根据资产负债管理的特点,
商业银行负债稳定性差而资产变现能力弱。由金融恐慌而引发的挤兑
行为,会对银行支付骤然提出巨额需求。因此,挤兑一旦出现,区域
性银行或小银行由于资金实力不强,往往不堪一击。即使运作良好的
大银行,也往往措手不及,难以在短时间内提供如此多的资金和现钞,
从而导致严重后果。香港恒生银行当年便是惨遭挤兑厄运,而被汇丰
银行控股的。海南发展银行也在持续几个月的挤兑后被迫关闭。
2、诱发金融危机。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信用的特殊企业,是社
会簿记机构,它以全社会的利益主体为服务对象,从而建立起以金融
机构为核心的庞大而复杂的信用链。在这个信用链中,银行之间以及
银行与全社会各利益主体之间生成密切而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使金
融风险具有极强的传染性,呈现发生速度快、传播面广、对政治经济
影响大等特点。如果一家银行发生挤兑,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存款
者心理恐慌,因此挤兑往往同时发生于好坏银行之间,最终单个或局
部的金融风险很快会演变成地区性、系统性甚至全国性的金融危机。
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危及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
3、损害存款人利益。存款人也是挤兑的直接受害者。首先,‘按
照规定定期存款被提前支取,利息按活期利率计算,。这样就会给提前
支取存款的存款人造成利息损失。其次,银行因挤兑受损或倒闭后,
存款往往不能及时兑付。可以说,每一次银行挤兑都伴随着存款人的
巨大损失,严重影响存款人资金周转甚至家庭生活,致使存款人对银
行和政府产生不满和不信任。
4、影响经济发展乃至国家安全,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涉及
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银行利用存款发放贷款,能够创造和放大
信用。如果乘数是10,银行增加1元存款,全社会信用总量将是lO
元。挤兑将通过负面的乘数效应,引发信用的急剧收缩,以致使整个
经济陷入瘫痪,破坏投资环境。更为严重的是,银行挤兑往往伴随有
政局动荡,损害国家信誉。。
四、存款不稳定的原因
所谓存款不稳定性是指存款人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或在不确定时
问支取活期存款的行为所导致的存款人与银行解除原有存款关系的
现象。这种现象是存款固有的,所以又称之为“内在不稳定性”。我
们所说的存款内在不稳定性(或稳定性)不是从存款数量增减或增长
率是否平稳来理解,而是从契约角度看存款人是否存在提前支取定期
存款的违约行为。由于活期存款小存在存款人违约“提前”支取的问
题,是“天生”不稳定的。所以,1i要研究定期存款的情况。定期存
款稳定与否是相对于预先确定的存款期限而言的。占在银行一方来
讲,到期支取的存款是稳定的,逾期支取或到期转存的则是超稳定的,
而提前支取的存款则是不稳定的。
存款的不稳定主要是由以下原因造成的:
1、商业银行信息披露不当导致存款人提前支取存款。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也是影响存款人存款后行为的原因之一,这一
因素影响着存款人对商业银行的评估与信任,假如存款人获得的信息
让存款人相信存款可能存在风险,即时这个风险很小,存款人也会出
于安全的角度提前支取存款,以确保本金不会受到损失。
我国是没有存款保险制度的,存款人将资金投资给银行的风险完
全由自己承担,所以,存款人会更加关注与资金所在的商业银行相关
的所有信息。在信息披露完善的情况下,存款人获得银行经营信息的
来源主要是通过银行公布的年报,他们几乎能够在银行的年报上得知
他们想要的所有信息;存款人没有必要也不可能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关
于商业银行经营情况的信息,那么存款人也会根据银行提供的年报估
计银行将获得的收益和可能面临的风险理性地决定自己的存款后行
为。
如果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比较完善,存款人会对银行有一定的
信任,他们相信银行有能力及时的收回贷款及利息,也能够最大化的
减少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操作风险等带来的损失,存款人根据信息
披露的内容有理由相信他们可以及时并完整的取回存款及利息,当社
会上有商业银行经营不善的谣言时,他们也相信银行自身的抵御风险
能力能够化解这些谣言,所以他们也不会盲目的提前支取存款,他们
存款后的行为可能会更加理智。
但是,如果商业银行信息披露不健全,存款人对银行的投资隋况
不清楚,他们估计银行状况可能不仅会根据银行提供的不完善的年
报,还会参考其他银行的情况,依据这些银行面临的风险、遭遇的损
失来估计自己资金的收益、风险及流动性,甚至存款人会相信市场上
关于银行经营不善的谣言,他们会对风险更加敏感。当他们存放在银
行的资金将遇到的风险无法判断时,他们做出的决定可能比完全信息
条件下的决定要糟糕,因为这时存款人更加关心的是资金的安全性,
只要能保证本金的安全,他们宁可放弃资金存放在银行所带来的收
益。
另外,在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存款人不仅会轻信谣言,
还会把银行经营窗口前的排队情况作为自己行为的依据。如果有关于
商业银行经营不善的谣言散步,并且银行窗口前取款的客户要远远多
于平时,那么传递给其他存款人的信号就是商业银行风险过大,存在
银行的资金不安全。常识告诉存款人,银行不是持有100%的准备金,
银行无力应对所有存款人提前取款的要求。不论这家银行经营状况如
何,~旦遭受挤兑,由于缺乏面临挤兑所要求的巨大的流动性,后加
入提取存款的存款人有可能无法获得全额的本金甚至一分钱也无法
拿到。这时存款人最理智的行为就是加入到取款队伍中,放弃存款的
收益保证资金的安全性。
再者,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还有助于稳定存款人的情绪。如果商
业银行的信息制度较为完善,商业银行在面I临谣言四起时,可以提供
足够的、真实的证据说明自身的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形象有助于银
行获得存款人对其的信任,存款人有可能会放弃提前支取存款的想
法。
一些学者,如Bryant(1980),]acklin—Bhattacharya(1989)以及
chai—Jagannathan(1988)建立了基于不对称信息情况下的银行挤提
模型。银行挤提实质上是掌握不完全信息的存款人依据不利信息而对
银行风险状况的认知进行理性修复的结果。2部分存款人掌握了银行
风险收益状况的内部信息,其他存款人只能依据这些存款者的行为对
银行情况作出判断。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存款人无法辨别自己存款
的银行是稳定经营还是濒临破产,事实上大多数存款人都认为,他们
存款的银行可能濒临破产,他们可能无法百分之百的收回存款。同时,
由于提款的代价很小,银行又是按照顺序先后的原则满足提存,这种
不加区分的挤提会“传染”到其他健全银行,甚至引起银行恐慌。
2、存款人因为有更好的投资渠道,能够获得更大的收益而提前
2 J_lj】强,埘代金融{睫管制度——一个理论框架.1柯7F纤济lilL'’'£,2005 5
10
支取存款。有三个时段t=O,t=l,t=2,银行在起初时(t=O)以一
个存款契约(sl,s2)换取存款人1个单位的资金,契约规定满期时
(t=2)提取存款可获得s2,而提前提取存款时(t=1)可获得s1,
s2>sb 1。但是在t=l时,存款人有更好的投资项目,能获得更大的
投资受益S,S不仅大于sl,而且远远大于s2,因此愿意受到一定的
惩罚取回存款,这是因为契约的不完善产生的,存款人违约获得的收
益足以弥补违约所带来的成本。.
3、存款人因特殊原因不得不提前取款,譬如说发生疾病或其他
突发事故。
引起存款人提前支取存款的原因还有很多,但是本文的主旨在于
从完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的角度考虑减少提前支取存款的行为,
所以对引起提前支取存款的其他原因,本文不做更多地分析。
信息披露是引起存款人提前支取存款的一个重要原因,所以商业
银行信息披露的程度与完善性直接影响到存款人的存款后行为,而且
随着银行业务的不断扩大,风险不断增加,存款人对商业银行的关注
也就越多,他们根据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内容决定自己的行为,所以
对信息披露的依赖性也越来越强烈。虽然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并不能
完全杜绝提前支取存款的行为,但是通过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能够减少
存款人提前支取存款的行为,这对稳定商业银行的存款、给商业银行
的投资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有着重大的作用。因此,本文将重点讨论
如何完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
第二章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概述
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了存款人的个人理性行为而造成的集体非
理性引发了银行挤兑,研究如何通过披露信息来解决存款人提前支取
的行为,有必要也必须对信息披露的内涵作系统完整地分析,这样有
利于加深对信息披露的理解。’
一、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内涵
信息指“音信、消息”,披露指“发表、公布”。因此,信息披露
的字面含义就是消息的公布传播,使其被公众了解。商业银行的信息
披露可定义为:向使用者公开可理解(或可接受)经过加工和整理,
且能反映银行经营活动特征的消息、数据和知识的过程。这个过程有
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信息披露仅指对市场的信息公开,而广义的
信息披露则涵括了所有的内幕信息在外部的任何层次的公开,广义的
信息披露是一个完整的、多层次的过程。第一层次是各商业银行的各
级机构之间的信息披露,确保上级机构对下级经营状况有及时、充分、
客观的了解,这属于商业银行内部披露的范畴;第二层次是各商业银
行向金融监管机构的信息披露,金融监管机构代表存款人和国家的利
益掌握相关信息;第三层次是信息在各商业银行之间的披露;第四层
次是金融监管机构代表金融系统向外披露信息,包括对国内市场和国
际市场的披露;第五个层次则是各商业银行面向市场的直接披露,通
过信息披露达到市场选择的目的。3
二、信息披露的经济学基础
(一)、委托——代理关系的产生
3倪莎,『fli业钳{于竹息披姑叭究,两南蚶绛人学『l!i!J学位论立:,2003年4门
12
现代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的两权分离,导致了委托——代理关系
的产生。所有者将资产委托给经营者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价值最大化,
同时也是为了所有者自身财富的最大化。但是经营者作为代理人,首
先追求的是自身的报酬、闲暇和低经营风险。因此,所有者与经营者
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对所有者来说,经营者工作的努力程度又是不可
观察或难于观察到的,由此产生了会计的报告责任。
1、合约动机促使代理人自愿披露信息.
在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所有者要想评价经营者
的业绩,必须通过会计报告获得相关的信息以对其投资的风险收益进
行评估,这就要求披露信息真实、准确。但经营者出于自身的考虑可
能并不愿意披露所有者期望的所有信息。为了解决两者之间利益冲
突,做好的方案是双方签定相互认可的合约。根据所有者对经营者的
考察根据,可以制定三种雇用合约:
(1)、如果经营者工作的努力程度能够直接或间接地观察到,那
么当所有者对风险的态度无偏好时,以“努力程度”作为计量指标的
固定薪酬式的雇佣合约将是最佳的。
(2)、如果代理人工作的努力程度不可观察,但其经营的业绩可
观察,并且由于这种业绩通常表现为可直接增加所有者财富的企业诤
收益,那么博弈双方将签订收益分成式的雇佣合约。这将激励代理人
为所有者财富的最大化而努力工作。但由于代理人承担了额外的风险
而使得这种合约不是最优而只能是次优(second best contract)。
因为可用以分成的收益是由会计系统记录并披露的,所以,会计所披
露的收益与代理人的努力程度越相关,次优合约就越逼近最优合约,
相应地,委托人的代理成本就越低。会计所披露的收益与代理人获得
的报酬密切相关,此时代理人愿意将企业的财务信息披露给委托人,
这个阶段的会计信息大多属于自愿披露范畴,还不需要市场监管方的
介入。
(3)、如果代理人的努力程度和企业经营的业绩都不可观察,那
么博弈双方的最优合约将是租赁合约,即所有者将企业按一定的租金
租给经营者,从而使代理人是否努力工作的决策内部化。此时在委托
人和代理人之间不需要任何业绩计量指标。但这种租赁合约在将所有
风险都转嫁给代理人的同时,使所有者的得益有所减少,因而难令人
满意。4
以上分析表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雇佣合约是会计信息披露
的一种内在动机。科斯定理认为在产权界定明确的前提下,如果交易
费用为0,那么无论法律如何判决产权归谁,都不影响资源配制的效
率,资源配置将达到最优;而当交易费用)0时,不同的产权界定会
带来不同效率的资源配制。会计的职能是界定和保护产权。5由于产
权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增大了企业管理和协调的交易费用,所以会
计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影响着资源配置的效率。’
2、信息披露的市场动机
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和发展促进了经理人才市场的产生,这
使得经营者不得不重视所有者的利益,并努力为之工作,否则他将面
临被其他经理人取代的威胁。这样,经营者不得不选择能够使企业价
值最大化的策略。而要追求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就必须使企业综合资
本成本最小。这就形成了一种使企业主动披露会计信息的内在机制。
Jensen和Meckling于1976年以代理理论说明披露信息的重要性,
因为披露信息可以降低成本。前面提到代理人与委托人的目标并不一
致,代理人并不愿意主动地披露所有者期望得到的信息,委托人为了
获得这些信息,就不得不付出相应的成本并想法设法将这些成本反映
在他们购买股权的价格上。如果经营者能够主动公开信息,将增加资
财委托者对投资公司的信心,从而降低企业资本成本,进一步能增加
公司的盈利能力,促进企业价值的增大。Mertom(1987)的研究表明,
在其他情况相同时,公司可通过主动的信息披露使更多的人了解公
司,从而不断扩大公司投资者的规模,增进公司的价值。Diamond和
Verrechia(1991)的研究也曾表明,自愿性信息披露降低了公司与市
场问信息不对称的程度,从而增大了公司股票的交易量6。
外部兼并市场的存在同样也影响着企业的会计信息披露行为。一
4谢海芳,我田商业钮{行竹息拨赢制度Ⅲ究,两l柯财经人学学他论文,20(}4jF 4 J J
5伍r眦j,肖戈英,竹息、产杖’Jf啦乱:会汁雌酱的经济学.会汁聊f究.1997 12
6张铁铸,卜市公川分部f.i息披露动⋯1。约柬~
14
旦企业被兼并,多将招致经营者被解雇。因此,兼并市场的存在也迫
使经营者为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而不断努力工作。与经理人才市场的存
在使经营者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原理相同,兼并市场的存在也是经
营者主动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动因之~。
(二)、信息的非对称性
随着银行不断的发展壮大,银行的资金来源越来越多,但是存款
人的存款依然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截止到2006年2月我国的居民储
蓄达到了15万亿元,社会普通民众将这么多的资金投放在银行,他
们会特别关心银行的经营、发展。存款人也会更加关注银行的财务状
况、并根据银行提供的信息作出相应的决策。因此,由于信息提供者
和使用者的分离,造成了信息的非对称性,使会计的报告责任拓展扩
大为披露责任,即会计在界定和保护产权的职能以外,还担负起了为
信息的使用者提供相关决策信息的任务。并且,由银行所披露的会计
信息已逐渐成为影响存款者行为的重要因素之一。最优的会计信息披
露是在会计信息披露的社会边际成本等于社会边际收益的时候,这时
的会计信息披露能确保存款者的行为更加理性。
由于信息的非对称性,以及由此引起的“外部性”
(externalities)和“搭便车”(free—riding)、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和道德风险(moral hazard),会导致市场失灵(market
failure)。所以,会计信息披露需要政府通过立法、会计准则制定等
强制性手段来监督,即需要市场力量的监管。
1、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影响
逆向选择是指掌握信息优势的一方利用其掌握的信息获取超额
利润的现象。存款市场上的逆向选择指的是,那些最可能造成不利(逆
向)结果即造成存款风险的银行,常常就是那些利用高利率吸收存款
最积极,而且是最可能得到借款的银行。由于逆向选择使得存款人的
存款可能风险,即便市场上有经营良好、风险较小的银行,存款者也
可能决定不将资金存入银行或者立即将存款提前支取。逆向选择表现
在两个方面:一类是内部交易问题,即存在管理者利用内部消息获取
超额利润的机会,他们会被这个机会吸引,极不情愿放弃这种交易机
会。对于外部交易者来说,由于领会这种情况而认为证券市场并不是
~个公平交易的场所而可能撤除其在证券市场的投资,随之带来的结
果是市场规模锐减,严重影响市场的运转并最终使市场失灵。另一种
可能的问题是公司管理者知道负面消息,但为了避免损坏其管理形象
以及由此可能带来的来自经理人才市场的威胁而刻意隐瞒。这种类型
的逆向选择将产生两方面的负效应:一是投资者将难以区分公司的平
均质量;二是市场无法逐出水平低的管理者,令许多能力差的管理者
能够鱼目混珠,导致整个经理人才市场的平均质量下降。
道德风险是指由于管理者工作的努力程度不能为外部利益相关
者所观察而导致的公司管理者逃避管理责任的现象。t尽管经理人才市
场的存在能够减少管理者逃避责任的可能,但它不能完全消除这种可
能。一位经理完全有可能会由于运气特别好(比如市场情况非常好)
而使公司盈利在其并未完全努力工作的情况下显得较多,当公司的盈
利水平有明显下降时,他也可以通过操纵披露信息来免除自身责任。
由于管理者工作的努力程度作为外部人是无法观察到的,因此,外部
人将无法区分管理者管理公司的努力程度和运气,因而也就无法合理
地判断公司管理者的真实才能,经理人才市场并不能逐出所有逃避责
任的经理和水平低的管理者。所以,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逆向选
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将最终导致证券市场和经理人才市场的失灵。为了
消除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市场失灵,就需要政府的干预,强制要求企业
披露其相关信息,以尽可能地减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2、信息的外部性和搭便车的影响
“外部性”是指公司或个人采取行动并由其他公司或个人承担成
本获取利益,而自身却并为对此付费的行为。“搭便车”是从外部性
获取收益的例子。作为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如果银行试图将其年报卖
给信息的使用者,那么只要出售一套这样的年报,这些信息就可能免
费地在其他许多使用者之间流通,而且信息的流通并不会影响任何使
用者的利益,这就是所谓的搭便车现象:外部性与搭便车现象的实质
在于会计信息提供者的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私人效益与社会效益之
问的-'F⋯致,信息的提供者不能将信息的牛产成本转嫁到所有者身
上,从而破坏了“帕累托最优”的实现。因此,这就要求市场必须存
在某种监管措施,即外部性和搭便车实际上也是强制公司披露会计信
息的重要动机。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意义
(一)、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正面意义
1、有助于保护存款人自身利益。作为投资者,存款人将自己的
资金存入银行有权了解银行的经营状况判断存款的风险程度,以此来
决定资金的投资行为。但是,在银行隐蔽自身信息的情况下,存款人
无法了解银行存款风险的大小,他们往往只能以营业机构距离的远近
窗口服务的质量好坏来选择银行;并且当银行前取款的人排满长队
时,他们也会根据这些人的行为认定银行有风险而加入到取款行列
中。我国是没有存款保险制度的,银行倒闭产生的损失将由存款人来
承担,所以存款者会特别关注银行的动态。如果有完善的信息披露制
度,根据披露的信息选择银行、判断在何时存取款,存款人的自我保
护能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实现。完善的信息披露还有利于增强存款人对
银行的信心。任何一家银行都不可能没有不利的信息,如果只公布好
的一面,反而会令存款者怀疑公布的内容是否会有虚假成分。为了防
止银行突然出现危机,存款者会提前取出存款,避免风险。因此银行
在公布其利好信息的同时也要公布有关银行损失的信息,并且要提出
相应的解决方法和未来的前景,这样有利于存款者更好的了解银行,
增加他们对银行的信心。
2、有利于银行业实现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信息披露使管理
者的行为更加透明,限制了管理者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采取
的各种违规操作,使他们更专心于加强银行管理、减少风险、降低成
本、提高收益水平,保证了银行的盈利性、收益性和安全性。在实现
1银行业公平、公正竞争的前提下,信息披露更有利于促进银行提高经
营绩效。在银行业务口益多元化、国际化以及衍生业务越来越重要的
情况下,有效的信息披露可以将商业银行置于市场的监督之下,市场
参与者只要具各经济知识,就能够在了解银行状况的基础上做出理性
的判断,从而给银行的管理层施加压力,银行在市场压力下自然就会
不断提高其经营水平和经营绩效。因此信息披露是促进银行提高经营
绩效的重要推动力。
3、信息披露能保证市场约束对银行的作用。市场约束是指银行
的债权人或所有者,借助于银行的信息披露和有关社会中介机构,如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用评估机构等的帮助,
通过自觉提供监督和实施对银行活动的约束,把管理落后或不稳健的
银行逐出市场等手段来迫使银行安全稳健经营的过程。
充分的信息披露使银行处于市场监督之下,存款者能在充分了解
银行状况的前提下做出判断。这种预警机制可以使市场投资者发挥有
利的监督作用。如果银行出现不良贷款增加、盈利水平下降等现象,
存款者会将存款转向其他商业银行。但由于不准确的信息而使银行出
现挤提时,银行如果及时公布财务状况及当前的投资信息,例如资金
使用状况、投资前景等相关资料,会稳定存款人的情绪,保证银行的
正常运营。
经济学家和监管当局已经认识到信息披露是良性的政策手段,有
效的信息披露是市场约束发挥效用的基本前提,是银行业和金融市场
稳健运行的保障。因此应制定统一的、彼此协调的、与国际惯例接轨
的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制度,加强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监
管,强化外部审计与资信评级机构的作用。·
巴塞尔委员会在2000年1月专门发布了《新的资本充足率框架
支柱之三——市场约束》特别强调了信息披露的作用,“市场约束具
有强化资本监管,帮助监管当局提高金融体系安全稳健的潜在作用”,
通过强化信息披露可以达到强化市场约束的目的。银行有效的信息披
露可向存款者提供信息,减少决策的盲目性。
4、良好的信息披露是有效监管的基础。银行的脆弱性众所周知,
金融市场还存在“羊群行为”(Herding Behaviors),这是一种特殊
的非理性行为,它是指投资者在信息环境不确定的情况下,投资行为
受到其他投资者的影响,模仿他人决策,或者过发依赖于舆论,而彳i
考虑自己信息的行为。7在金融市场中,投资者的许多决策都可能产
生“羊群行为”,特别是对于市场的稳定性、效率有很大的影响。所
以如果有~家银行出现流动性问题,受到“羊群行为”的影响,整个
金融信息同将会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在极短的时间内迅速崩溃。因
此各国都极其重视维护金融的稳定性,我国也是为了达N;自tl强对金融
机构的监管目的,将监管职能从人民银行中分离出来。是什么原因引
起了20世纪下半叶金融危机频频发生,很多经济学家认为原因之一
是银行信息过度屏蔽导致了金融体系累积风险,从而导致金融机构倒
闭并引发金融危机。银行监管当局主要是通过商业银行的财务信息来
达到其监管目的。监管的效率很大程度上受到信息披露及时性、真实
性的影响。银行如能详实、准确、及时地披露真实的经营状况,监管
当局能减少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花费,能迅速的发现商业银行
的问题并解决,也能及时处理因不真实的信息引起的公众恐慌,这样
提高了监管效率,也大大减少了不必要的损失。
(二)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负面影响
但是,在强调完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增强信息透明度的同时,
我们也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必须考虑到商业银行的特殊性,考虑
特定时期的金融市场环境,认真分析商业银行信息充分披露(尤其是
不良信息)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也要对信息披露能获得的效用有一
定的估计。
首先,必须考虑充分披露的影响。由于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我
国的商业银行积累了例如不良资产过高、风险管理手段落后、盈利能
力较弱等诸多问题,这类问题不仅繁多,而且十分严重,若在信息披
露上操之过急,可能会影响公众对银行的信心,甚至会引发金融风波,
给整个经济带来无法预料的损失。
其次,应考虑信息披露的效用。从本质上说,完善信息披露是为
了增加市场约束,促进银行监管,但我国目前的金融市场还不够发达,
通过市场约束对促进监管的作用可能不会很大,因此我们目前还不能
夸大公开信息披露对促进银行监管的作用,而必须以完善监管信息系
统为基础,以完善信息披露作为补充。
7郜新门,商业钺行衍贷风险统计’J纳什均衡策略

中田绛济fI}版礼,2005年9.r】
19
第三章我国商业银行与其他国家、地区商业银行信
息披露比较
一、我国有关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现状
在《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没有颁布之前, 我国商业银
行在信息披露上遵循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很多,对于所有商
业银行都适用的有《公司法》、《商业银行法》、《会计法》、《企业会计
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等;只适用于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有《股
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只适用于城市商业银行的有《城市合作银行
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至于上市银行,则还要求遵循《证券法》
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如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商业银行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特别规
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号——商业银行财务
报表附注特别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7号
——商业银行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等。但由于没有一份统
一的专门针对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文件,各家商业银行往往
自行其是,造成各家银行之间甚至同性质、同类型银行之间所遵循的
规范都不尽相同,例如,10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中遵循《股份有限公
司会计制度》的只有2家,3家上市银行中遵循中国证监会《公开发
行证券公司披露编报规则第2号》的也只有2家等。这使得各家商业
银行所披露信息的指标极不规范,有的极力突出本行的优势指标,有
的则有意回避对本行不利的指标数据,有的则是各项指标口径不一,
导致存款者和投资者等相关利益人根本无法掌握各商业银行的全面
地真实的经营状况。直到2002年5月,《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
的颁布使我国有』,专门针对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法规。
二、《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与巴塞尔委员会《新资本协
议》比较
2002年5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颁布了《商业银行信息披
露暂行办法》,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所有商业银行信息披露而发
布的规范性文件,在建立和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的道路上
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暂行办法》的实施必将对强化我国商业银行
的市场约束,提高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水平发挥积极的作用,但我们
也同样应当清醒地认识到,与国际上先进的银行同业信息披露状况和
巴塞尔委员会制定的标准相比较,《暂行办法》仍存在许多差距和缺
憾,例如该办法对银行信息披露的规定几乎都是原则性的要求,未能
具体地给出相应的操作指引,这不但会对商业银行的具体执行造成困
难,而且商业银行也可能利用这一点,用一些模糊的、模棱两可的叙
述敷衍了事。另外,《暂行办法》对银行信息披露的内容要求与国际
通行标准相比也还存在相当的差距,为此我们将《暂行办法》与巴塞
尔委员会《新资本协议》进行了比较,发现与巴塞尔委员会的要求相
比差距主要表现在:
1、资本充足性方面
对资本充足性信息的披露,《暂行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在会计报
表附注中披露包括风险资产的数量和结构、资本净额的数量和结构以
及核心资本充足率等信息,与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j
披露编报规则——笫7号商业银行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对
上市银行的资本充足性披露要求相比前进一大步,这对存款人和投资
者等相关利益人了解和判断商业银行的风险状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
义。但这与巴塞尔委员会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比如巴塞尔委
员会在《新资本协议》的核心披露中要求商业银行必须披露以下内容:
实收股本普通股本、公开储备、子公司股本中的少数股东权益一级资
本创新工具、从一级资本,一}峙口减的商誉和其他资本的数额;二级和三
级资本总额;~级和二级资本扣减额;全部符合要求的资本等并在补
充性披露中建议商业银行披露二级资本数额和构成以及三级资本数
额等信息。、
2、市场风险方面
市场风险是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市场变化给资产运用带
来的可能损失。关于市场风险的评估,现今国际上商业银行一般使用
VAR等风险计量模型来分析各类资产的风险状况和风险程度,为此巴
塞尔委员会要求对于市场风险信息的披露不仅要进行定量披露,还要
进行定性披露,比如要求说明使用标准法的假设前提、模型参数、模
型测试等对使用者有很高的技术和管理要求,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还达
不到使用的条件,《暂行办法》也就没有对商业银行市场风险评估提
出定量披露的要求。
3、信用风险方面
《暂行办法》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披露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要求披露包括信用风险管理、信用风险暴露、信贷资产质量等多方面
的信息,但对如何披露这些信息则规定得比较笼统、简单,在实际操
作中极有可能会遇到歧义,进而直接影响到信息披露的质量。相比较
巴塞尔委员会对信用风险披露的要求则更为具体、明确,既有定性要
求,又有定量指标。例如要求定性披露的内容有:(1)、信用风险管
理职能、结构、管理层和组织;(2)、信用风险管理策略、目标和措
施;(3)、管理逾期或受损资产的技术和方法;(4)、关于不良贷款、
逾期贷款、受损贷款定义以及违约定义方面的定性信息;(5)、提取
的专项准备金和一般准备金的定义。定量披露的内容有:(1)、信用
风险抵减后的所有未加权风险资产,加上当期和前期全部风险加权资
产;(2)、风险资产的地区分布、行业分布、客户类型分布;(3)、风
险资产组合的期限分布;(4)、按客户类型、行业部门划分的逾期贷
款和受损贷款;(5)、贷款受损备抵,包括准各金、呆账收回和呆账
核销。补充性披露中建议披露的内容有:各期平均风险资产额;细分
风险资产的详细信息;信用风险集中度;特定类型资产组合期限细分
的定量信息:逾期或受损贷款具体的逾期天数;用证券化特设机构或
金融衍生工具方式处理的信用风险资产规模;资产组合信用风险评估
模型或信用评分机制等。
4、操作风险方面
巴塞尔委员会不仅要求定性披露,同时对于使用高级衡量法
(Advanced Measurement Approach,AMA法)的银行,必须提供保险前、
后的操作资本要求;我国集中于定性披露,要求商业银行应披露由于
内部程序、人员、系统的不完善或失误,或外部事件造成的风险,并
对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做出说明,但是不涉
及定量披露。
5、会计准财方面
在银行会计准则方面,巴塞尔委员会在《新资本协议》中特别
强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0号,要求国际银行业统一会计准则。而我
国目前现有的会计准则(包括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以及会计制度中
都还没有出现专门针对银行信息披露的有关准则,缺少商业银行统一
会计标准,现行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制定的太粗、太笼统,各商
业银行也均未认真执行,而是各行其是。众所周知,会计科目是确定
会计报表项目的依据,由于各行会计科目不统一,致使各商业银行会
计核算口径不统一,披露的信息之间缺乏可比性,这大大影响了银行
信息披露的有效性。
另外,从法律法规体系上来说,目前我国还缺乏对商业银行信息
公开披露相关的责任约束机制,配套的法律法规建设尚待完善。这主
要表现在制裁虚假信息提供者的责任上,当前我国对虚假信息披露直
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制度还不健全,对个人责任强调不够。从具体
的情况来看,现行法律法规不仅处罚力度不足, 而且在对法律责任
的界定、具体司法操作上也都存在缺漏。例如,在《商业银行法》的
“法律责任”部分就没有对“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报
表的”直接责任人规定法律责任;在《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中,
对于直接责任人的处罚主要是以行政处分为主;在我国《刑法》中对
直接责任人的判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
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在这干f}·情况下,虽不能说是对虚假的信息
披露行为人的放纵,但至少很难对其构成足够的廓段力。
三、其他国家、地区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情况
国外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比较(单位%)
调查项目美英两新加坡香港

资本结构64.17 62.50 48.48
资本充足率‘ 44.00 45.00 25.45
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42.50 31.25 27.27

银行帐簿信用风险信息60.00 85.OO 52.73
内部和外部信用评级5.00 18.75 2.72
信用风险模型法10.00 12.50 O.OO
信用风险备抵54.55 50.00 44.63
信用风险缓解技术15.71 2l_43 12.99
地理区域和业务种类划分47.OO 57.50 42.73
操作风险30.OO 50.OO 27.27
其它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和法律87.50 75.OO 54.55
风险等)
衍生产品60.00 60.OO 23.64
会计政策82.86 71.43 72.73
总比率(各项披露比率的平均数) 43.66 45.74 31.18
注表中数据为披露比率,即披露某项信息的银行占当年被调查
银行总数的百分比8 .
下面分别介绍各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状况:
(一)、美英两国
自1995年起连续6年,巴塞尔委员会和证券委国际组织(IOSCO)
每年都对其成员国的银行进行信息披露情况调查(Basel,1996—1999)。
8谢锋,中田商业银行浒息披赢制度——蝉论。j实践.两I钰财绎人学学位论史,2003年
24
9美国的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从总体上看情况较好,且是多层次进行
的。美国银行业除向媒体直接发布公共信息外,银行要按联邦金融机
构检查委员会的要求提供银行监督报告、按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要求提
供公共财务报告。在胡奕明的分析中,在美英两国被调查的银行中,
披露情况最好的银行是美国花旗集团和JP摩根彻斯,披露指数达
0.6484,而披露情况最差的银行是美国MBNA银行,披露指数仅为
0.35,甚至低于~些非成员国国家的银行。另外,美国为保护存款人
的利益,制定了多项专门的法律和规章制度。譬如,《诚实信贷法》
规定,银行应该告知借款人年利率、融资收费、其他成本和贷款期限,
并且规定银行有重大决策时必须以恰当的方式告知公众。
(二)、新加坡
在新加坡,规范商业银行进行信息披露的主要是新加坡金管局制
定的一份关于银行最低信息披露的指引,称为“MA5608”。在这份指
引中,新加坡金管局给出了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主要包括
8个部分:资产负债表(及附注项)、损益表C及附注项)、现金流量表、
表外项目、会计政策、分部报告、资本充足率和财务回顾等。该文件
总体上来说原则性比较强,不够具体,与巴塞尔委员会新资本协议中
的“第三支柱”相比,它一方面没有巴塞尔要求的那么严格,另一方
面也没有那么详细。例如,有关风险信息披露项目,MAS608中只有
一句话,即在财务回顾中要求银行就其风险管理战略做出披露。而且,
在MAS608中,关于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也没有具体规定。对于披露
格式,它几乎没有给出任何具体指示。但是,它对有些内容却非常重
视:分部报告和表外项目。在MAS608中,分部报告是单独列为一节
的,要求银行按地区、行业和期限予以披露,十分具体;在表外项目
上,它强调各类或有负债、承诺及衍生金融工具的披露,还特别指出
要披露合约金额和市值信息。出现这种情况看起来应该是与发生巴林
银行倒闭事件直接相关。
这份文件是对新加坡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必须达到的最低水平的
—要—求—。⋯然—而—实V际—上—,—新—加~坡J银行的信息披露水平并不比美国商业银行●
9-切实}叭银行ti息擞戚的田际【匕较——对13个埘咏和地k银行年报的洲在分析,金融Ⅲ究.2002.3
25
低,其信息披露的程度大多超过了MAS608的规定,这应该是与其在
激烈的国际金融市场中竞争的需要密切相关的。
(三)、香港
在香港地区,规范商业银行进行信息披露的主要是香港金管局
1994年制定的《认可机构披露财务资料的最佳执行指引》,1999年
该指引更名为《本地注册认可机构披露财务资料》。同新加坡一样,
. 这份文件的规定也是香港商业银行进行信息披露所须遵循的最低标
准,金管局鼓励银行披露更多的财务信息,根据香港经济:金融发展
需要以及国际银行业、金融局势、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要求,。香
港银行财务信息披露规定一直在变化。1997年至2000年的4年间,
《指弓I》每年都进行了修订。在这份指引中,香港金管局也将有关要
求分为8个部分:损益表(及附注)、资产负债表(及附注)、现金流量
表、表外项目、与集团公司进行的交易、作为抵押品的资产、主要会
计政策和补充财务资料等。与新加坡的MAS608相比,该文件的规定
要更详细一些,例如,对衍生工具,要求不仅给出合约金额,还要给
出信用风险加权总额及重置成本。同样,对于表外项目,该指引对其
信息披露要求也非常高。对于风险敞口及管理技术,该文件主要在“补
充财务资料”中做了规定。在这份文件中,还有许多规定是与香港银
行特定情况有关的,例如,指引要求银行披露“在香港使用的贷款”、
“贸易融资”和“在香港以外使用的贷款”等。
从香港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实际情况来看,各家银行基本上都能
达到指引的要求,但与新加坡银行比较,尽管香港金管局在指引中强
调本指引只是最低要求,并鼓励银行自愿披露有关信息,但香港大多
数银行并没有更多的自愿披露,似乎过于依赖指引披露,因而造成其
信息披露的水平偏低的现状。
四、国外和其他地区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对我国的启示
从以上对美、新、港银行信息披露情况的分析叫J,我们可以得到
如下启示:
(~)、美国,新加坡和香港的政府对本国、本地区银行的信息
披露都非常重视,分别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制度,并严格按这些规定
执行,保证了银行运作的透明度,使这些银行在信息披露方面保证了
其先进性。
(二)、因为经营目标和经营方式有一定的差异,所以银行在信
息披露方面应该各有侧重。因此金融监管当局在制定披露规范时,制
定了最低披露标准,鼓励商业银行在保证遵守最低标准的前提下自愿
披露其他信息。另外,信息披露水平的高低也与银行自身技术密切相
关,技术水平越高,披露情况越好。各国和各地区政府应重视各银行
的技术水平,鼓励商业银行将资金投入到提高自身技术水平上来。
(三)、各国和各地区政府在制定信息披露制度时,应注意保持
与国际准则的一致性。作为国际银行监管领域最重要的国际组织,巴
塞尔委员会确立的商业银行进行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为国际银行业
进行信息披露提供了整套的标准。但是,我国还有自身的实际情况,
短期内我国与巴塞尔委员会要求的信息披露标准看齐的可能性不大,
因此我国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制度建设目前最好采用“阶段性推进”
的策略。
(四)、重视定性信息的披露。我国商业银行在定量信息披露方
面并不落后于他人,但是在定性信息方面却明显不足,而且定量分析
也有其不足,因此我们既要强调定量信息的披露,也要重视定性信息
的披露。
第四章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现状
2002年5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
法》,强制商业银行披露信息,看从2003年到现在这三年时间的执行
情况看,我们却并不感到乐观,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问题主要有以下
几个问题。
一、从信息披露的规范性来看
l、对信息披露的规定不统一
信息披露不统一,主要表现在:(1)对非上市银行,是否对外公
开披露信息由银行自愿,造成实际情况是有的银行披露了、有的则未
披露,不利于信息使用者的全面比较与分析;(2)自愿披露信息的银
行,因无统一的披露规范,其披露的格式、内容等不统一;(3)上市
银行与非上市银行执行不同的会计制度,披露的要求不统一;(4)上
市银行之间披露的信息也存在不统一现象,如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界定、呆帐准备金计提比例和计提范日等存在不一致。信息披露的
不统一,不利于信息使用者(包括银行监管者)的分析、评价。
2、信息披露流于形式,缺乏主动性、披露不及时
主动性、及时性是确保商业银行所披露的信息充分发挥效用的必
要前提。银行常把信息披露视为_+种累赘和额外的负担,而非一种应
承担的义务和股东应尽的义务,往往不是主动去披露有关信息,而是
抱着能少披露就尽量少披露,能不披露就不披露的思想。由于这种不
主动性的存在,也导致了商业银行披露信息不及时。关于及时性要求,
中国人民银行在《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应将信息披露
的内容以中文编制成年度报告,于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的四个月内披
露”。但就披露2004年年度报告的实施情况来看,效果并彳i理想。仪
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例,每一家银行都延迟了信息披露的时间。其
中,中国银行在2005年6月1日公布年报,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
业银行的年度报告分别于6月10日、6月27日见诸媒体,中国工商
银行则更晚,在6月28日才公布年报。
3、信息披露渠道不畅通。仍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例,在披露
2004年的年度报告中,四大银行基本只选择《金融时报》这类专业
媒体披露年报,另外,在网站上公布的年报查找起来也不是很方便,
除非对该银行的网站设置非常了解,否则很难在短时间内找到年度报
告所在的网页,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既可以在线浏览也提供
下载方式,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则只提供下载方式,但是下载过
程中由于其它条件限制也很难完成。各银行基层网点并无相关信息资
料,普通存款客户基本上看不到银行年报。
从信息披露的真实性来看
各商业银行都不同程度的出现信息披露失真的现象,这些问题主
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资本充足率被高估
按照国际惯例,专项准备由于与已基本形成的特定资产的减值相
关,不参与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只有准备金与特定资产减值无关时,
方可作为附属资本参与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我国商业银行在计算资本
充足率时,却均将呆账准备金作为附属资本处理。由于我国对特定贷
款不提取准备金,然而提取的呆账准备实际上是与特定贷款的损失密
切相关的,因此将其作为附属资本参与资本充足率计算实际上是高估
了资本充足率。对应于我国庞大的不良资产这一问题应该得到足够的
重视。
2、资产质量的界定差异较大
资产质量关系到商业银行稳健程度和盈利能力,因此受到商业银
行经营者、监管者和外部信息使用者的极大关注。近年来我国一些商
业银行开始对外披露不良贷款余额,但由于对贷款的分类标准与国际
通行做法不一致,因此关于资产质量的信息披露可能是当前我国商业
银行信息披露与国际标准差距最大的部分。从1998年底起,我国中
央银行就要求各商业银行改革贷款分类方法,逐步过渡到采用五级分
类法,各商业银行也在试行推广五级分类方法,但由于目前正在过渡
时期,贷款分类的定量标准太少,而且采用五级分类方法主要根据定
性分析,但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工作人员的技术、知识和技能水平,
而且银行采用五级分类方法时具体标准的差异及操作的主观性,使得
这个指标并不完美,也极大的影响了存款者的判断。.
三、从信息披露的内容上看
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和巴塞尔委员会的有关规定,银行财务报表的
使用者关心银行的变现能力、偿债能力和收益能力,并关心与资产负
债表中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有关的风险,以及资产负债表外项目有关的
风险。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内容过于简单,信息披露均停留
于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方面,即使是商业银行中信息披
露最为充分的上市银行,也缺乏资本结构、资本充足率等方面的信息
披露,至于非上市银行,包括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其他股份制商
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等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不足则更为显著。这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1、缺乏对非财务信息的披露
非财务信息是指不一定与银行财务状况相关,但与银行经营业务
活动密切相关的各种信息,具体包括公司治理信息、经营业务种类、
银行管理部门对财务和非财务信息的分析、前瞻性信息、背景信息等。
这些信息是投资者制定决策时需要关注的信息。但是我国极不重视银
行治理信息的披露,一般银行只是抄袭规章制度的条文,并不揭示自
身存在的实质问题。对公司治理情况语焉不详,解释不充分。
2、缺乏对会计报表附注的重视
目前国内许多商业银行会计报表附注通常只有十几项,有的商业
银行甚至国有商业银行也只有1—2项,一些城市地方商业银行则干
脆就没有。而报表附注是对会计报表的重要补充和说明,其披露的不
充分将直接影响银行信息披露的质量,导致信息披露存在较大的缺
口,对存款者和投资者的决策带来影响。
3、缺乏风险管理方面的信息
商业银行投资领域的扩大导致银行面临的风险加剧,存款人对风
险因素更加关注,银行在年报中系统披露风险将有利于存款人决策。
所以,巴塞尔委员会要求加强对风险状况的信息披露,要求银行针对
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提供充分的定性及定量信息,对
于操作风险与法律风险等不易于量化的风险,则要求披露有关的定性
信息。而在我国,由于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起步较晚,衡量、监
测风险的技术与方法掌握不多,缺乏大量的管理数据,无法提供国际
标准要求的大部分定量信息;在定性信息的披露方面我国商业银行做
得也不尽如人意,有的风险管理定性信息差不多就是专业名词堆砌,
没有实质性的内容阐述,有的则干脆文不对题,交差了事。
4、信息披露充分性不足。
充分披露要求信息披露当事人依法充分完整地公开所有法定项
目的信息,不得有遗漏和短缺。但是我国商业银行为了达到某种经济
目的而不愿充分披露真实的信息,在对外披露信息时,有利于公司利
益的信息过量披露,甚至炒作;不利于公司切身利益的信息轻描淡写,
甚至掩藏。信息披露不充分,具体表现在:关联交易披露不充份,不
少公司在关联方、交易方式、定价原则等方面常常出现少披露甚至不
披露的问题;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等问题几
乎难见分析;对担保事项及涉及事项披露不充分,部分公司未列出报
告期发生的全部担保事项,对被担保方的资信状况、公司面临的风险
以及采取的相应措施缺乏必要的说明;借保护商业机密为由,故意隐
瞒重要财务信息,由于对有关信息中哪些属于商业秘密,其判断的主
观性较大,使得一些银行有机可乘,以保护商业秘密为由故意隐瞒真
实的财务状况或者避重就轻。10
。‘‘、“。‘1。。。-一●
”车源,完薄I‘市公td衍息披簖的思考——堪f公¨J瀹脞。J竹息披露的且功,『Ⅲ南埘弊人学学位论殳.2004
3l
四、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缺陷的原因
(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够规范,市场约束力不强
我国有关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方面的法制建设起步较晚,而真正使
我国商业银行信息公开具有可操作性的是中国人民银行于2002年5
月颁布的《暂行办法》。尽管在银行信息公开法制化的道路上,我国
已迈出了一大步,但是我国关于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法律制度仍然存
在诸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银行信息透明度的提高。这些
问题具体表现为:
4
1、对披露信息特征要求规定不完善。《暂行办法》中第5条仅
要求银行按照真实性、准确性、完蛰|生和可比性的原则规范地披露信
息,但却缺乏披露信息的及时性(披露频率)和相关性(有用性)原
则的规定。相反,在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比较完善的发达国家却十分强
调对这两点原则的遵循和运用。
2、关于人民银行、银监会在信息披露中的监管权责规定过于简
单,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
3、在现行银行信息披露制度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关于银行财务
会计信息的公开,但由于我国会计制度的不健全导致对其过分依赖的
银行相关财务信息的有效性受到质疑。
4、在《暂行办法》中,虽就公开商业银行信息责任机制作了规
定,但总的来说仍过于笼统且处罚依据法律效率低下、含糊其词。比
如《暂行办法》中第27条要求商业银行的董事长、行长就信息披露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究竟怎样负责、负什么样的责没有进一步的
规定。另外针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出具虚假财务审计报
告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依据的仅仅是《金融违法行为违法处罚办
法》《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暂行办法》两个部门法规,
范围窄、效率低,不利于对银行信息披露的保障。
5、《暂行办法》第24条对银行年度报告披露的时间规定没有考
虑到不同信息披露对披露及时性的要求不同而做出相关规定,与此同
时该条在允许商业银行申请延迟披露的同时却没有规定延迟的最后
期限,可能造成银行信息披露的一味推延而导致信息披露成为一句空
话。这说明关于银行信息披露的相关法规还不够完善,业内专家表示,
银行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在我国才刚刚起步,这类法规还需要进一步
细化,以提高其法律效力和可操作性。
(二)、商业银行自身经营管理和技术水平的制约
对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发展来说,除了上述的外部制约因
素以外,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和技术因素也极大地制约了信息披
露水平的提高,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原因:
1、所有者缺位导致银行管理层缺乏有效信息披露的内在动力
前文提到,委托——代理关系的产生促使代理人自愿披露信息,
但是在我国,由于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完全归国家所有或由国家控
股,这种产权的公有化,导致没有真正对银行所有权负责的委托人,
即所有者缺位,再加上各级银行管理者都是由政府或上级行直接任命
的,没有来自职业经理人市场的竞争压力,因而难以建立起有效的激
励约束机制。银行管理者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为了所谓的业绩,
为了实现进一步的升迁就有可能会选择只披露对自己有利的信息,而
掩盖不利的信息,甚至编造虚假的信息。
2、经营管理机制落后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机制基本上是沿袭计划经济体制下
政府机关行政管理的模式,管理层次多、委托代理关系复杂是这种模
式的特点,这导致了银行内部纵向和横向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和不完
全现象的加剧,进而导致道德风险行为的增加,即各级代理人采取各
种手段追求自身利益而损害委托人利益的问题也随之增加,银行很难
对其下属分支机构进行有效的监管控制。这就造成了许多国有银行不
能完全、真实地掌握所属分支机构的信息,给银行自身信息披露水平
的提高增加了难度。
3、管理技术水平落后
现代商业银行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业务创新和技术手段的
['{新月异,相应地银行信息披露水平也同样需要不断地改进和提高,
这进而也就对商业银行自身的管理和技术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例
如巴塞尔委员会在《新资本协议(草案)》中对最低资本金披露就增
加了新的要求,要求各银行建立自己的内部风险评估机制,特别是大
型商业银行,要求其建立自己的内部评级系统,决定自己对资本的需
求。又如在市场风险测定上,巴塞尔委员会建议风险管理水平高、具
有高质量内部风险评级的银行采用IRB方法(Internal Rating
Based),而采用这种风险测量方法需要商业银行具备很高的管理技术
水平。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现有的管理技术水平还比较落后,在技术
支持、评级系统以及数据的收集等方面与国际上先进银行同业相比还
有相当大的差距,短期内还难以使信息披露符合国际一般要求,更不
要说达到巴塞尔委员会确立的信息披露要求。
总之,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无论是在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方面,还是在信息披露的充分性、及时性等方面仍然存在许多的缺陷
和不足。但是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外资银行的不断进入,
国内新兴银行的不断涌现,以及国内、国际银行问竞争的日益加剧,
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总体水平已是势在必行。儿
谢淘芳,找田商业银行托宦、披露制度Ⅲ究,isq婀!J!才给人笔学位论殳,2004
34
第五章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减少存款人提前支取
存款行为
第一章总结存款人提前支取存款的原因时已经提到信息披露不
完善是引起存款人提前支取存款的原因之一,本文主要也是从完善信
息披露制度建设这一角度,试图找到减少存款人提前支取存款行为的
措施。本章将在前面分析论述的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信息披露于存款
后行为的关系,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就如何为了实现减少存款人
支取存款行为这一目的,对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提出一些建议。
一、信息披露与存款后行为的关系
银行是传统的金融机构,以资产的部分准备金制度为基础,通过
把分散的存款人提供的流动性债务转化为对借款人的非流动性债权,
进行高负债经营。但是非流动性的硬资产和流动性的软负债在本质上
的无法匹配造就了银行内在的高风险性,一方面银行的正常经营依赖
于社会公众的信任,另一方面银行的高负债经营特点却决定银行公共
信任的脆弱性。一旦银行风险暴露过大,严重影响负债的安全性,银
行挤兑现象就会发生。
本文第一章提到的7acklin和Bhattacharya提出的模型就是基
于信息不对称的银行挤兑模型。这个模型的特点是引入一个双向的信
息不对称问题:银行不能观察到存款者的真实流动性需要,而存款者
也不知道银行资产的真实状况,当一部分存款者获得了关于银行风险
资产汇报的不利信息(而不是担心其他存款者的行动)时,银行挤兑
就会作为唯一的均衡而发生。这个模型可以证明信息披露不恰当是可
以引起存款者提前支取存款的行为,最终导致银行挤兑的。一般来说,
如果每个行为人都认定其他人会到银行存款提现,那么这种做法对每
个人来说都是理性的选择。因为每个存款人提款都将损害其他存款人
的利益,但他们在决定是否提款时却不会考虑这种损害。当一些人挤
兑存款时,其他一些人自然也会加入到挤兑的行列,由于银行支付准
备总是有限的,大量资金通过贷款形成了相对固定的占用,一些人的
挤兑必然会使得另一部分人从银行获得提款的能力降低。一旦被挤兑
银行支付准备而对资产进行强制性变现时,就会使得银行资产现值大
大降低,形成资不抵债缺口,最终会使一部分人的存款得不到支付保
障。就是由于肯定会有一部分存款人最后无法取回存款,所以存款人
的理性行为就是立刻提取存款。但是,个人的理性最终可能会造成集
体的非理性。当个体的理性行为与集体行为的非理性相互交织,银行
业就会爆发挤兑风波,中断社会债权债务的支付链条。由于传染性效
应或“多米诺骨牌”效应,银行挤兑自然可能发展成金融恐慌,甚至
阻止储蓄与投资,破坏社会资本的形成,扰乱宏观经济的正常运转。
在此,我们借助博弈论的有关原理对银行挤兑博弈现象进行分析。
博弈论是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的决策以及
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的,也就是说,研究当一个主体,比如一个人或
一个企业的选择受到其他人、其他企业选择的影响,而且反过来影响
到其他人、其他企业选择的决策和均衡问题。在博弈论里,个人效用
函数不仅依赖于它自己的选择,而且依赖于他人的选择:个人的最优
选择是他人选择的函数。银行挤兑就是参与者同时选择战略的动态博
弈。
通常会有许多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拥有存款,现在假设有两个客
户在同一个银行各存1000元,银行将这2000元投资于一个长期投资
项目。如果在投资项目到期前银行要收回投资,银行只能收回1800
元,即投资亏损10%。如果银行在持有资产到期日时收回投资,可获
得本息2400元,即投资盈利20%。由于银行允许存款人提前支取存
款的行为,所以存款人抽回存款的日期也有两种:一是在银行所投资
的项目到期前抽回,成为日期1;二是在到期后抽回,成为日期2。
为了理论上分析的简单和方便,假设忽略银行的各种利差、佣金、手
续费。如果两客户都在日期1收回存款,各得900元;如果只有一个
客户在日期1抽回存款,则日期l抽回的客户可得1000元,另一客
户只能得到1800-i000=800元;如果两个客户都在日期2抽回存款,
则各得1200元。从上可以看出,两客户的得益(payoff)不仅取决
于自己的选择,还取决于对方的选择。该博弈的得益矩阵参见表
项目客户2
抽回不抽回.
客户1 抽回900,900 1000,800
不抽回800,1000 1200,1200
表中存在的两个纳什均衡(抽回,抽回)和(不抽回,不抽回)
对应的得益分别为(900,900)和(1200,1200)。显然,(不抽回,
不抽回)比(抽回,抽回)要好得多。但在这里并没有一个机制保证
后一个纳什均衡一定能实现。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这样的均衡通常
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和干扰,有时这些因素还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如在该例中,由于受一些谣传的影响,使得有的客户相信其他客户会
在日期1抽回资金,该客户的最佳战略也是抽回资金,最终出现一种
低效率的均衡。这就是造成因银行挤兑而使许多银行倒闭的根源。与
囚徒困境博弈一样,银行挤兑也揭示了经济决策中的一种低效率均衡
的存在。
如果商业银行破产发生在信用关系脆弱时期,由于存款人与银行
之间信息的非对称性,存款人并不了解银行到底具有多大的支付能
力,哪些银行是具有支付能力的,哪些银行是没有支付能力的。因此一
当一部分开始挤兑时,另一部分拥有银行支付能力信息的存款人也会
参与到挤兑行列中来,因为他们知道银行的当前支付准备总是有限
的,即使是最有效率的银行,其他人挤兑存款也会明显损害自己的利
益。如此下去,处于信息劣势的存款人将可能再次爆发集体的非理。ti-
行为,形成挤兑风潮,引发大面积的支付危机,造成金融动荡。
由于存款人的个人理性而造成的集体非理性引发了银行挤兑,而
这其中最为关键的问题在于存款人与银行之问的信息非对称性。信息
非对称性普遍地存在于金融业th以银行为例,除了存款人与银行之
间存在信息非对称性之外,银行股东与经理人、银行与借款人(债务
人)之间也不无例外地存在信息非对称性的情况。现代企业制度下所
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形成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成为一
种普遍的现象,在商业银行中也不例外。
从前面的论述中,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存款是商业银行的资
金来源,存款的稳定性直接影响着商业银行的贷款与存款的结构平
衡,并且存款的提前支取并付息给中央银行宏观调控和商业银行的经
营管理带来很大的负面效应;信息不对称直接影响存款人的行为,也
就是直接影响存款的稳定性,所以应该及时、主动、真实的披露商业
银行信息;但是由于历史、体制以及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水平等方
面因素的制约,我国对于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信息
披露水平与其它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在
信息披露方面显得极为被动。所以,为了稳定银行存款,保证银行的
良好运营,按国际标准构建和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制度,提
高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总体水平已是刻不容缓。,
二、商业银行信息披露要遵守的原则
为加强商业银行的市场约束,有效地维护存款人、投资者和其他
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业银行安全、稳健、高效运行,
必须增强商业银行的透明度,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原则就是公平、公
开、公正和效率。
1、公平.
公平是指在市场中,交易双方都处于平等的地位,在获取财务、
风险信息和取得报酬(收益)面前,拥有均等的机会。商业银行是一个
向公众吸收资金、开办信贷业务,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或经营付款方
式的金融机构。存款人为了获利而按照某些规则自愿将资金存入银行
银行利用存款向需要资金的一方发放贷款获得利差。因此,银行、存
款人都应该服从市场规则,自愿承担和自己获利机会相对应的职责。
这就是公平,如果没有这一点,商业银行就很难tE存下去。因此,商业
银行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所有商业银行应按同样的
信息披露规范进行信息披露,即建立公平的信息披露标准;二是商业
银行的存款人、投资者、潜在投资者、监管机构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均有均等的机会获得同样的信息、能够平等地使用信息,即主体地位
的平等。
2、公开
公开,是指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传播基础上,信息
使用者需要获得的信息必须公开化,信息所有者不得有为了自身利益
而隐蔽信息的行为。美国大法官Louis D.Brandeis曾说:“公开是现
代社会及工业疾病的救药,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电灯是最有效的警
察。””公开意味着透明,它是加强银行管理和有效监管的有效手段,
是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精髓所在。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1998年公布的《增强银行透明度》中
对信息披露的“公开”的意义有所论述:“高质量的公开披露”(High
quality public disclosure)有助于市场参与者“提高其作出相关决
策的能力:他们能够更加准确地评价银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增
加银行所披露信息的可信度;通过披露风险测度方法的定量和定性化
的信息等方式,展示银行监测和管理其风险暴露的能力:减少市场的
不确定性”;“通过多种方式激励银行以有效和审慎的方式开展业务”;
“通过调整价格以外的交易条件而提供约束的激励机制”;“防止银行
出问题”;“减少市场波动的严重性”;“有效地限制市场波动对整个银
行体系的影响”;“使更多的股东有效地参与银行管理”;“加强特定监
管措施的实施,使银行能够审慎运作”;“促进银行间更有效地配置资
本。”如果将“公开”反映在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上,就是要求商业
银行增强透明度,实现各类市场信息的公开化,如商业银行首次设立
信息的公开、开业后其信息的持续公开以及有关其他一些必须公开的
资料和信息的公开。因此,银行业的信息披露要遵循公开原则,这不仅
要求商业银行在规定的媒体上和规定的时间内,通过适当的形式公开
其经营状况和财务信息以及与存款人、投资者进行决策所必需的相关+”—L—ou‘is—D——Br—an—de—is—,。Ot—he—r P’eo—pl—e’—s—Mo—n—ey—,1—9一14
信息,做到市场透明;同时,也要求银行监管部门公开监管规则及其实
施过程,做到监管透明,切实保护存款人、投资者和商业银行的合法利
益。
3、公正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公正,是指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工作的参与者
能够得到银行监管机构和其他执法机关的公正待遇,这不仅包括要求
监管工作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而且要求商业银行信息披
露监管工作必须依法监管、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公正是依法治国、
依法办银行的基本内容。如果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违法违规行为难以
依法得到公正处罚,存款人、投资者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就会对商业银
行披露的信息和银行的声誉产生怀疑,甚至对银行系统丧失信心,从
而影响金融经济秩序的稳健。在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监管工作中,如果
出现依据市场参与者的所属或基于市场气候的冷暖,执法时松时紧,
处罚宽严不一,结果会事与愿违,使得市场规则形同虚设,存款人、投
资者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信心严重受损。公正执法是切实保护商业银行
存款人、投资者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基本手段,在监管工作中要切实
予以实施。所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核心原则评价方法》中,
对评价有效银行监管体系的第二要素的必要标准明确要求:“监管机
构及其工作人员享有以专业和诚信为本的信誉”并要求银行监管部门
“通过建立有效的检查及执行机制来保证披露标准的执行。”
l
4、效率
效率,是指商业银行信息披露要遵循成本与效益原则。只有具备
了效率性,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才会有深度和流动性,信息披露才能取
得效果。由于资源的稀缺性,寻求资源配置的效率(即有效配置)是经
济学研究的目标,如何遵循效率原则应该得到一定的关注。
为了公平、公开、公正和有效率的披露商业银行信息,必须有完
善的法律和制度,否则市场就不会体现任何价值最大化意义的效率。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效率的实现主要取决于下列因素:一是商业银行信
息的公开程度,包括商业银行信息传播的内容、及时性、真实性和完
整性;二是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运作机制、操作成本和稳定程度;三
是银行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披露的信息的反映灵敏度。因此,商业银
行的信息披露也要讲求经济效益,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工作要实现效率
化。”
三、商业银行有效地进行信息披露
. 在遵守信息披露的原则的前提下,商业银行应该有效的披露信
息,如何做到有效应该做到以下措施。
(一)保证信息的规范、统一和真实
信息的有用性是衡量信息披露是否有效的重要标准,高质量的
信息是商业银行信息披露作用得以发挥的首要前提。然而,当前我国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不规范、不统一、不真实却广泛存在这是由于
体制和历史的原因,我国长期以来不重视信息披露的作用,相关法规、
制度不健全,要求不统一,银行信息披露约束弱化的结果。因此当务
之急应当加强对信息披露的管制,以完善的法规制度体系、严格的执
行为保障,努力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水平。
1、按照《暂行办法》的要求规范信息披露
信息的不规范主要是由于我国在《暂行办法》颁布以前,除上
市银行外,各商业银行在信息披露方面无章可循各行其是所致;而《暂
行办法》规定的执行效果短期内还无法显现。因此要解决我国商业银
行信息披露中的不规范问题,就必须尽快按照《暂行办法》要求,推
动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制度化。
(1)、对《暂行办法》及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理论与方法进行广
泛宣传,商业银行内部要比照《暂行办法》及《新巴塞尔资本协议》
要求,组织专门队伍,进行专项培训,提高银行经营管理人员对信息
披露工作的认识。
(2)、银监会要督促各商业银行尽快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切
实按期做好信息披露:I:作,为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规范化、长期化、
制度化打下良好的基础。
”爱博辉,论商业银行f?i息披露的绎济学法学坫础,会}}{lJfj£.2004 8
4l
(3)、应尽快出台《暂行办法》的操作指引, 对商业银行信息
披露的具体项目分别定量、定性两方面提出核心披露与补充披露的要
求,引导商业银行逐步提高披露信息的质量与水平。
2、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
商业银行应该在最短的时间限度内依法披露有关的重要信息。保
证信息披露的及时胜,有利于减轻市场上信息不对称的程度,有利于
信息使用者及时做出正确的决策,有利于资源配置的优化,也有利于
市场有效性的提高。
3、加大执法力度,杜绝故意失真.
故意失真是在银行管理当局的授意下,利用会计规范给予的灵活
性,有偏向性或诱导性地提供信息,或者违背会计规范制造假帐。这
是危害最大、后果最严重、也最难以防范和察觉的失真行为。管理人
员比会计人员更关注会计信息反映的内容和结果,会参与乃至干涉会
计信息的生成与传递。在进行会计政策的选择时,会计政策选择的主
体是管理阶层而不是会计人员。因此,故意失真与委托代理关系有关。
为杜绝会计信息故意失真现象,应当完善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
加强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者和会计人员的法制观念,建立健全会计管理
制度。而更重要的是,应从法律法规上进一步明确细化管理人员的责
任以及提供伪劣信息的处罚,并加以严格执行,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执法必严,以法律的威信和违规的成本约束管理人员。
(二)充实信息披露的内容
l、非财务信息
根据前文所述,非财务信息与银行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它对商业
银行的影响非常深远。事实上,财务信息的专业性使得存款人未必能
够明白其含义,但是非财务信息,例如关于内部控制充分性和有效性
说明的内容、银行治理实际状况与准则之间的差异、银行高管人员的
薪酬、投资项目的背景、前瞻性等等却能使存款人对银行有更感性的
认识,他们会更关注此类信息。因此,应加强非财务信息的披露强度,
增加银行治理情况等内容。
2、会计报表附注
为了更好的使用和理解财务报表,商业银行应完善报表附注的内
容。附注内至少应当披露的内容有:(1)、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
的说明;(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的说明;(3)、
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4)、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的披露;(5)、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6)、有关商业银行合
并、分立的说明:(7)、财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3、风险管理信息.
风险种类主要有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及
其他风险。且对于每类风险,至少应当披露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关于
风险管理制度的说明,如采用的风险管理策略和有关风险管理的组织
机构和职责划分,二是关于各类风险的定性分析。在统一要求各家银
行对风险状况进行定性描述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银行用定量的方
法揭示风险信息。关于风险信息的披露,《暂行办法》对此提出了最
低要求,各商业银行应严格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披露。
(三)加强对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监管
i、提高监管当局搜集信息的能力
当今的社会是一个信息的社会,监管信息来源广泛、数量巨大,
监管当局也应该变搜集信息的方式,不能坐等商业银行提供信息,而
应发挥其主动性,采用现代化的方式、利用各种信息传导途径搜集信
息,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合作,努力做到资源共享。
2、加强监管当局的监管能力
商业银行为适应经济发展和客户的需要,其经营手段也在不断发
生变化,因此银监会应进一步完善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如给出《暂
行办法》的具体操作指南,根据具体情况的变化做出修订和补充等。
此外,银监会必须加强对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督。督促各商
业银行加强对信息披露工作的重视,坚决打击弄虚作假、虚报、瞒报、
漏报信息的行为。新巴塞尔协议规定,当银行不能按期进行信息披露
时,监管当局应当做出反应,纠正这种状况,反映的力度取决于不遵
守规定的性质、影响和时问长短。监管当局采取的措施一般包括:与
银行管理层谈话进行“道义劝告”、批评或罚款。例如,新西兰《储
备银行法》规定,如果信息披露公告中包含了错误或虚假的内容,则
银行和每一个公告发布时在任董事都构成了违法行为,银行将受到不
超过100万美元的罚款制裁。如果是个人违法应被判处不超过3年的
刑法,或者不超过25000美元的罚款。我国也应针对商业银行会计信
息失真的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同时对违反《暂行办法》的银行指定
惩罚措施,责任到人。
3、在监管信息披露的同时,也要做好为商业银行保密的工作
监管信息中有许多商业银行的商业机密,也有许多事关国家经济
安全的信息,与公开发布的信息不同,不能同等视之,必须加强金融
信息的保密工作。除了工作人员加强保密教育树立责任心外,网络安
全亦不可小视。在互联网安全不能保障的情况下,建立内部网络传输
重要信息,确保信息不外泄。
但是,在经济形势不利的情况下,信息公开容易引起公众恐慌,
这种恐慌一旦突破公众的心理防线,会发生严重的银行挤兑,这种大
众行为可能发生难以控制的局面,加重经济形势混乱并导致金融体系
的崩溃和金融危机的到来。信息公开还可能公布金融机构的商业秘
密。金融机构之间日趋激烈的竞争促使他们努力寻求更大的服务范
围、更多的服务网点和服务客户,新业务的公布,会使他们的成果为
旁人所有,他们的努力也就化为乌有。另外,信息公开也会使资金暂
时周转不灵的金融机构面临更大的融资困难,这些企业将会难上加
难。因此,在推崇信息披露的同时,商业银行还需要把握信息披露的
适度性。
四、适度的披露商业银行信息
1、内容适度
(1)、讲究披露效益
要适当权衡满足信息使用者要求与降低披露成本之间的关系,减
少不必要的信息披露;不要披露无片J的信息,以免浪费人力和财力。
另外由于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商业银行过多的信息披露可能有损于社
会公众对银行的信心,危及整个银行体系的安全。因此要有选择性的
公布信息,以免投资者在繁杂的信息材料中无所适从,甚至造成重大
误导。正如巴塞尔委员会《核心原则》里所说的:“尽管市场参与者
应当获得充分、及时的信息,但银行监管当局还是应对某些敏感的信
息予以保密”。
(2)、保护商业秘密
在信息披露制度的实施中,要将商业银行应当披露的信息同属于.
商业秘密的信息严格的区分开来,全然不顾信息披露的成本而一味追
求所谓的“充分披露”,可能会严重损害商业银行的利益。保护商业
秘密,有利于维护企业合法的财产权益。商业秘密是商业银行的一项
重要无形资产,是一种非实物形态的社会劳动产品,有特定的价值和
使用价值,商业银行不仅通过商业秘密赢得竞争优势,而且可以通过
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的方式获得巨大收益。因此,加强对商业秘密的
保护,不仅是维护商业银行的竞争优势,更重要的是对商业银行合法
财产权益的保护。
2、形式适度
随着信息披露载体的多元化,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渠道越来越
多。在使用现代通讯技术多渠道进行信息披露时,商业银行应确保各
形式信息披露内容、披露时间、披露文字等的一致性,不得出现有先
有后、各渠道表述不一致甚至互相矛盾的现象,体现信息披露的公平
原则,防止对投资者造成误导。
3、范围适度一
(1)、分层披露,,。
由于不同对象对信息的需求不同,对信息的知情权也不同,可将
信息披露分为多个层次,合理掌握特定信息的披露层面。
(2)、严格控制知情人员范围
各相关知情人员应增强保密意识,严格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信息传播活动。有效和适度两个标准是辨证统
一的,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有效是对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基本
要求,适度是披露行为所要掌握的分寸。有效是适度的前提,适度是
有效的控制条件。
五、减少存款人提前支取存款的其他措施
商业银行应该设置专门的发言部门,当银行因为不真实的信息
而出现挤兑时,银行应该能及时站出来向公众解释,安抚公众的情绪,
辟谣要以阐述和宣传事实为主,不要重复谣言信息本身;本设法使存
款人相信本行是个对债务极其负责任的银行,并且有足够的资金准备
满足存款人的提款需求及时调度资金,保证支付,加强与群众的沟通,
发挥新闻媒体的正确引导作用,稳定公众心理,开展有利于局势稳定
的正确导向的舆论和新闻宣传工作,力戒对事态的负面炒作。14
但是存款人也知道银行不会有百分之一百的存款准各,还是有
大量的存款人挤入挤兑队伍,因此,应该从其他渠道寻求有效应付大
规模的提前支取行为。
1、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就是要求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向保险公司投保,
一旦银行经营不善而破产倒闭,由保险公司对存户承担赔偿的责任,这
也是设置一道公共安全网,旨在维护存款人对银行体系的信心,事前有
效的防止大规模的提前支取存款带来的破坏性影响。即使银行倒闭,
存款人在银行的资金仍然能够保证归还,不会将损失转嫁给广大存款
人。这种制度能有效的消除引起银行挤兑的存款人的信息因素,起到
了稳定存款人情绪的作用,当挤兑出现时,存款人能够更理智的选择。
2、最后贷款人.
这种制度是为了减少大规模挤兑出现后带来的破坏性影响,属
于事后措施。当危机出现时,中央银行为那些储备资金不足的商业银
行提供流动性资金,以保证这些银行能顺利渡过危机。但是银行可能
对中央银行的过度依赖,放任自己的行为,将存款准备降到最低,当
危机来临时,中央银行面临的压力就会加大。为了不让商业银行随意
的寻求中央银行支持,’中央银行应提高最后贷款的利率,至少高丁-lH
4惭继l一.商业银行挤蛆¨题删『兑,氽融删论l』实践,2005:-2
46
场利率,带有一定的惩罚性,并应要求借款银行利用良性资产提供充
分的担保。并且中央银行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流动性和支付能力的评估
水平,避免商业银行将中央银行提供的最后贷款作为其日常流动性需
求的支持性来源。15
5蔡汉{挚,竹息小利称、传染忡镶行危机’,公共措施,武汉会剐!,2000 12
47
参考文献
1、谢丽娟,上市银行与非上市银行稳健经营的对比分析,西南财经
大学学位论文,2003
2、谢海芳,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研究,西南财经大学学位论
文,2004
3、倪莎,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研究,西南财经大学学位论文,2003
4、李源,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思考——基于公司治理与信息披
露的互动,西南财经大学学位论文,2004
5、关新红,《商业银行信息披露与市场约束》,会计研究,2004.5
6、李明辉、王学军,《上市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研究》,金融
研究,2004.5
7、陶云燕、朱开悉,《美国信息披露的发展与自愿性信息披露对我国
的启示》,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
8、周勤业、王啸,《美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发展及其借鉴》,会计
研究,2005.2
9、浦灏涌、罗晋雄,《定期储蓄存款提前支取付息的负面效应及对策》,
海南金融,2001.8
10、巴曙松、牛播坤、华中炜、王滨,《上市银行信息披露:国内外
文献综述》,福建金融,2005.12
11、张伟,《存款保险、信息不对称与预警机制》,世界经济,2005.1
12、巴曙松,《上市银行信息披露——国际经验与中国的选择》,西部
论丛,2006.1
13、靳继同,商业银行挤兑问题研究,金融理论与实践,2005.2
14、张桥云、吴静,存款内在不稳定性及其改进的契约解释
15、杨郊红,美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变迁及启示,证券市场导
报,2005.4
16、蓝虹、穆争社,商业银行强制性信息披露的非对称信息范式分析,
南开经济研究,2004.3
17、杨松,《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草案)》有关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要
求,中国金融,2002.6
18、宇文,一些国家和地区对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要求及比较,中国
金融,2002.6
19、项有志、郭荣丽,银行监管与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改进,会计研
究,.2002.11 .
20、尹朝云,存款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探析,北方经贸,2004.6
21、罗颖,信息披露与市场约束,国际金融研究,1999.8
22、张铁铸,美国上市公司分布信息披露制度发展研究,财贸研究,
2006.1
23、余建耀,强制性与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经济学思考,2005年第21

24、胡奕明,银行信息披露的国际比较——对13个国家和地区银行
年报的调查分析,金融研究,2002.3
25、洪林,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的经济学解释,金融纵横,2005.12
26、钟伟、徐建炜,新巴塞尔协议对中国银行业信息披露的启示,河
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1
27、陈华,西方国家银行脆弱性预警系统的经验做法及其在中国的应
用,国际金融研究,2004,8
28、胡正衡,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改进方向,中国金融,2004
年第15期.
29、孙锐、邢永芳,对商业银行会计信息网上披露状况的调查与分析,
财会通讯,2002.11
30、饶艳超、陈建勇,国内商业银行与香港银行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的
对比及借鉴,上海金融,2002.8
31、夏博辉,论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经济学法学基础,会计研究,
J
2004.8
32、张兴胜,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及其规范化,中国金融,2002.6
33、弈锋、彭述平,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应注意的几个问题,金融信息
参考,2002.7
34、王俊方,维护我国金融稳定的对策研究——一个基于金融脆弱性
理论的分析,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2
35、仇海华,信息不对称与存款保险——兼论中国的策略选择,上海
经济研究,1999.1
36、李炳涛,信息不对称与存款保险制度,山西财经大学,2000.2
37、凌亢、赵旭,银行体系效率、稳定性及相关性分析,经济科学,
2001.2
38、张斌,《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的缺憾,中国农村信用合
作,2002.8
39、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2002.5.21
40、邹新月,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统计与纳什均衡策略,中国经济出版
社,2005年9月
42、常巍、任少华,戴蒙德—-j直布维格银行挤兑模型述评,经济学
动态,2004年第1期
43、秦汉锋,信息不对称、传染性银行危机与公共措施,武汉金融,
2000.12
44、Todd R.Kaplan,“Why Banks。Should Keep Secrects",November 24,
2000 ‘
45、Douglas W.Diamond,Philip H.Dybvig,“Bank.Runs,Deposit
Insurance,and Liquity",Federal Reserve Bank of
Minneapolis,Quarterly Review Winter 2000

-
后记
银行的正常运营不仅依赖于贷出的资金和利息能够及时地收回,
而且还建立在存款稳定的基础之上。作为银行资金来源之一,存款的
稳定性应该是银行必须关注的。但是,我国近年储蓄额不断增长,已
经突破15亿元大关,高额的储蓄额使得专家和金融界人士更加关注
的是如何利用这些存款进行投资和如何鼓励居民将资金用于消费而
不是储蓄。事实上,银行近几年定期存款提前支取现象也比较严重,
提前支取金额和提前支取金额占储蓄余额的比例逐年增加,以某支行
2001——2003年数据为例,提前支取金额分别为361.5万元、665.3
万元、1144.4万元,提前支取金额比例分别为1.8%、2.3%、2.6%。
这种提前支取存款的现象给银行的经营带来一定的隐患,导致挤兑并
引起经济动荡。为了保障银行的正常经营,必须减少提前支取存款行
为,如何减少存款者提前支取存款的行为要从提前支取存款的原因入
手。
文章主要从信息披露对存款后行为的影响谈起,认为信息不对称
是引起存款者提前支取存款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解决提前支取存
款的手段之一是加强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让存款者了解银行的信
息,能够更加理性的决定自己的投资行为。文章比较了国内商业银行
信息披露规范、巴塞尔委员会对信息披露的要求以及国外先进的制度
之间的差异,通过分析我国信息披露的现状,提出改进商业银行信息
披露的建议,希望能对我国减少存款者提前支取存款的行为有所启
示。但是,由于能力和其他方面的限制,对信息披露的分析不可能非
常全面,提出的建议实施性较差。另外,关于存款后行为与信息披露
制度建设的研究资料不是很多,文章所涉及的内容不可flog么深入。
不足之处请各位老师及同学指出,不胜感激!
致谢
论文几经修改,终于完成。回顾创作论文的这一年经历,说不清
其中的酸甜苦辣。这篇论文不是靠我一个人完成的,它凝聚着很多人
的心血,感谢每一个曾经为之付出过的人! .
衷心的感谢我的导师——张桥云教授。三年来,是张老师的鼓励、
支持和关怀使我进一步的成长;三年来,是张老师严谨的治学态度、
对学术锲而不舍的探索精神、高尚的处世风范和人格魅力使我在进入
社会之前学会了如何做人做事:三年来,是张老师对我的时时督促、
刻刻提醒使我的自身综合素质能够提高。张老师在学业上对我严加要
求、悉心指导,从选题、开题、完成初稿、修改到完稿,甚至表达的
准确性和标号的使用,张老师都经过深思熟虑。在导师的悉心指导和
谆谆教诲下,我终于完成我的论文,这一段的经历对我的影响将是永
恒和持久的。
感谢欧阳勇老师帮我审阅、修改,没有欧阳老师的帮助,我没有
信心交出论文;感谢金融学院的所有老师,在西南财经大学学习了七
年,是金融学院的老师给我的成长指出了方向,是金融学院的老师为
我的前行铺平了道路。
感谢我身边的每一位同学,正是和你们的愉快相处能够让我更专
心于我的学业,是你们的真诚让我特别珍惜这美好的校园生活。谢谢
你们,谢谢你们陪我走过这一段青春岁月,谢谢你们这一路给予我的
支持和帮助!
更要感谢我的父亲母亲,你们的希望是我永远的动力,你们无微
不至的关爱让我永铭心中。希望我的成绩能够对得起你们渐白的发
丝,希望我的所获能对得起你们的付出!
我还要对各位评审专家从百忙之中抽出时问审阅论文,并对论文
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表示最诚挚的谢意!
研究生阶段的生活是令人难忘的!有人以为,人生的某个阶段只


是一个过渡,是为了到达另一个阶段。但我认为即使是个过渡,它都
值得我们珍惜,因为每个过渡都意味着一个新的起点、新的开始;它
也是我们生活的片断,正是这些片断才组成我们的人生。把握每一个
阶段,珍惜每一段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