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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862论消费信用与个人信用管理体系的构建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论消费信用与个人信用管理体系的构建
姓名:孟苏东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金融学
指导教师:吴晶妹
20040301
内容提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从长期的卖方市场过渡到了买方市场,这是市场机
制走向成熟的重要条件。与此同时,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与消费之间的矛盾
也日渐显现,生产力扩张的速度远远高于消费能力的增长速度。一方面是大量的
商品供过于求,另一方面则是广大居民限于收入水平,因而很多消费需求并没有
得到满足。大量的商品供过于求使我国宏观市场环境呈现出一种总需求不足的局
面。
因此,近几年,我国确立了以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基本经济发展战略。
消费信用已经成为促进居民消费的一项重要措施。但是,消费信用在我国的起步
较晚,发展还不完善,因此,对消费信用的理论和制度建设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很
有必要。
本文采取了由理论到实践,由国外到国内的论述结构:通过对消费信用的理
论分析证明了其产生和发展的必然性和必要性。运用经济学分析方法阐释TN费
信用风险发生的机理,以及个人信用管理体系的建立对规避信用风险,促进消费
信用发展的重要意义。通过借鉴国外消费信用及信用体系发展的实践经验,对我
国消费信用的发展特别是个人信用管理体系的构建提出具体建议。
关键词:消费信用个人信用个人信用管理体系
Abstract
Along with development of China’S reform and opening—up,China has been
transforming from the sellers’market to the buyers’market,which is
essential to the maturity of market mechanism.However,The coexistence of
the overabundance of commodities and the dissatisfiedness of the people’s
consumptiOff desires reveals China’S lack of consumer credit which iS
essential to the realization of the people’S consumption desires and to the
increase of domestic aggregate demand.Due to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production and consumption in the market economy,there is a need of taking
certain measures to adjust the growth of consumption to the development of
product ion.
Just under this background,the government established a fundamental
economic deveIopment Strategy to expand domestic demand,and consumer credit
has alSO gone into a high—speed developing stage.Now that consumer eredit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measures of promoting domestic demand,However,
consumer credit started relatively late in our country。and its development
iS still quite incomplete.So it is of great necessity to have a deep study
on the fundamental theory and institution system of consumer credit.
The dissertatiOFI assumes the expounding methods of theoretieal analysi S
and international comparison.Firstly thiS article explains the necessity
and justification of consumer credit’S existence and development.And then,
i t expounds why eredit risks happen and the effect the personal credit
management system have On the risks.FihallY,in connection with developed
countries’system construction in promoting consumer credit,which deserves
using for reference,this article presents constructive suggestions about
establ ishment of our personal credit management system.
Key Words:consumer credit personal credit management system
独创性声明
y 621413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论文是我个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
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尽我所知,文中除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
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首都经济
贸易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所使用过的材料。所有其他人
员对本研究所做的贡献均己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
签名:参留、落、日期:御.3‘≯‘
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
本人完全了解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
定,即:学校有权保留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
学校可以公布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他复
制手段保存论文。
(保密的论文在解密后应遵守此规定)
签名:§蜀-舀、导师签名:孙月(蜂日期:加牛·弓‘≯6
引言
近几年,我国国内消费市场需求不足、商品销售不畅的矛盾日益显现。为尽
快扭转这一不利局面,国家采取包括发展消费信用在内的多项措施以增加居民消
费需求,许多专家认为发展消费信用不仅可以满足居民在收入不高的情况下较高
的物质与精神生活的需要,改善消费经济,而且能够加快商业资金流速,促进社
会资金的良性循环。因此,在我国发展消费信用既有现实性也有合理性。
认真审视这几年我国消费信用发展的历程,消费信贷自1985起就已经出现
在银行的信贷市场上,发展一直极为缓慢,但在本世纪初,我国的消费信贷却突
然有了惊人的发展速度。住房抵押贷款、耐用消费品贷款、汽车贷款、助学贷款、
家具贷款、装修贷款、旅游贷款、婚庆贷款等贷款品种如雨后眷笋般涌现出来。
消费信贷余额从1997年的172亿元迅速攀升到2001年的6990亿元。这究竟是
因为我国的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了变化,还是居民的消费观念发生了根本转变。此
外,为什么有些消费信贷品种在消费信贷开展不久之后就悄无声息了,为什么我
国的消费信贷违约率居高不下,2002年北京地区汽车消费信贷的坏账率在高达
15%。为什么在国外,消费信贷是商业银行的高利润源、高质量资产,到国内却
变成了坏帐的又一来源。这真的是国人的道德水平低下所造成的吗,还是管理制
度的落后。那么,消费信用的产生和发展究竟需要怎样的社会环境,作为一种新
兴的信用活动,它又需要何种管理方式,这些都需要有一个合理的经济学解释。
这也是本文试图回答的问题。
第·章消费信用的范畴和理论分析
一、消费信用的范畴
(一)消费信用的内涵
《辞海》中关于“消费信用”的定义是:“消费信用是对个人消费者提供的
信用。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主要有分期付款和消费贷款两种形式。分期付款是消
费者购买货物时先取货,再分期缴款:消费贷款大多采取信用放款或抵押放款的
方式,如银行小额贷款、典当及高利贷者的贷款等。在社会主义社会,也存在消
费信用,如农村信用合作社向社员提供的生活贷款等,但消费信用的运用范围不
广。”
从现代金融学的角度定义消费信用,消费信用是指经营者或金融机构以生活
资料为对象,向个人消费者提供的信用。它是市场经济体制下一种重要的信用形
式。
此外,目前无论在学术界,还是在日常生活中,也有人把消费信用等同于消
费信贷,即特指金融机构向消费者提供的以生活资料为对象的贷款。
事实上,无论何种定义方式,它们对消费信用的内涵描述并无差异,即消费
信用的授信对象是个人,目的是用于生活资料的消费。区别就在于对消费信用外
延的界定上,即消费信用的提供者是谁。
实际上,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消费信用的供给者也有所不同。消费信用
最初产生于商品经济时期,信用提供者是企业,表现形式为商品赊销,它是由“企
业——企业”到“企业——消费者”的一种商业信用的发展和延伸。到货币经济
阶段,以商业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开始逐步介入消费信用的供给,并很快成为消
费信用领域的主导者。
在本文中,笔者更倾向于第二种定义方式,它更为精准的概括了消费信用的
内涵和外延。当然,无论消费信用的提供者是谁,都不影响消费信用的本质和基
本运行规律。
(二)消费信用的主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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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同的标准,消费信用形式可以有多种划分方法:
按照提供信用机构的性质,可以将其划分为零售信用和现金信用。前一种是
由商品或劳务部门提供的,后一种是由金融机构提供的。
根据不同的付款方式,零售信用又可分为普通赊欠账户、零售分期付款信用、
零售循环信用和专业服务信用。
普通赊欠账户是最为常见的~种零售信用方式,即通常所说的赊帐或挂帐,
主要用于价格较为便宜的非耐久性消费品。
零售分期付款信用一般被用于赊销大件耐用消费品。后来随着商业银行的大
规模介入,这种信用方式逐渐减少。
零售循环信用的主要形式是零售商发行的赊购卡,允许消费者在事先授予的
限额内,以赊购方式在其经营的商店、购物中心、连锁店中购买各种商品。零售
循环信用的应用非常类似于商业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发行的信用卡,不同的是它是
一种仅由零售商资金支持的赊销形式。
服务信用是专业服务机构授予消费者的一种信用。常见于律师事务所、洗衣
店、美容院等服务机构。
现金信用主要包括分期付款式信贷和开放循环式信用工具。分期付款式信贷
是在零售分期付款信用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出来的,其操作原理与零售分期付款
信用相同,品种包括个人住房信贷、汽车信贷、助学贷款、旅游贷款等等。
开放式循环信贷的信用形式包括信用卡、信用卡透支、支票透支等。
按用途划分可分为住房抵押贷款和非住房贷款两大类,非住房类贷款又可分
为一次性偿还贷款和分期付款消费贷款两种。
按保证划分可分为担保贷款和信用放款。其中担保贷款又可分为抵押贷款、
质押贷款和保证贷款。
(三)经营消费信用的主要机构
经营消费信用的机构是多样化的,特别是在消费信用比较发达的西方国家。
以美国为例,其从事消费信用业务的主要机构就有商业银行、专业消费信用机构、
零售商等等。
1、零售商
零售商包括提供商品和劳务的许多部门,如汽车推销商、家具推销商、百货
商店、专业商店、医生等等。零售商开办消费信用有其久远的历史,在商业发展
的早期就已存在。它们不是对消费者提供贷款,而是给予消费者一种在接受商品
和劳务后延期支付的权力。零售商各机构通常要求消费者在接受商品或劳务后三
十日内付清款项,或者安排一种循环信用。零售商中最普遍的信用方式还是信用
卡。
2、专业消费信用机构
专业消费信用机构属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金融公司、信用协会等,它
们直接向消费者发放货币贷款,往往只经营消费信用中的某一项。专业消费信用
机构大都是消费信用的开拓者。销售金融公司在汽车业刚刚兴起时就开始办理汽
车贷款业务,它主要是以贴现方式从汽车经销商那里购买汽车票据。消费金融公
司是根据“统一小额贷款法”成立的机构,专门经营小额个人放款。信用协会则
是一个合作性质的互助组织,参加协会的人们相互都有某种行业或宗教上的联
系,他们在加入协会时认购股票,并可以从该机构得到比其他机构更优惠的贷款。
3、商业银行
尽管零售商和专业消费信用机构最早进入了消费信用领域,但当商业银行丌
展消费信用业务以后,它们的优势就逐渐受到冲击。
商业银行在传统上~直以短期商业贷款为其主要业务。除个别银行(如花期
银行和美洲银行)在二十年代末成立了个人贷款部外,大部分商业银行都是在三、
四十年代才进入消费信用领域的,但是商业银行在这一领域中的发展速度很快。
到194]年其业务量就达到了消费信用总额的26%,仅次于销售金融公司位居第
二位。二次大战结束后.一跃而上升为第一位。
商业银行几乎经营所有的消费信用业务,其汽车贷款,循环信用、住房贷款
都遥遥领先于其它机构。商业银行通常要求对所贷款项提供担保品,担保品可以
是贷款所资助购买的商品(如汽车和家具),也可以是储蓄支票簿、人寿保险单
或不动产等。
商业银行之所以能够在消费信用业务领域后来居上,与它的资金雄厚和业务
经营多元化是分不开的,这不仅表现在它的消费信用业务的多样性,而且也表现
在它从事广泛的业务,“把鸡蛋分散在各个篮子里”可以分散风险。此外,商业
银行分支机构遍及全国,在它开办循环信贷业务以后,不仅吸引了更多的消费者,
而且还丌展了一部分过去由零售商机构开办的信用计划和信用卡业务,从而在消
费信用领域中处于绝对优势的地位。
二、消费信用产生和发展的理论基础
发展消费信用是有关机构的一种经济活动。任何一种经济活动的背后都有着
它自身的规律以及与其它事物间的必然联系,即它的理论基础。本节首先从马克
思的信用理论入手分析了消费信用产生的社会经济根源,进而运用经济增长理论
论述了消费信用对一国经济增长的作用,从而从宏观经济运行的角度阐释了消费
信用产生和发展的必要性。最后利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理论和持久收入假定及生
命周期假定分别从消费信用的供给者和需求者的角度论述了消费信用发展的必
然·肚。
(一)马克思的信用理论
马克思在论及信用制度时指出:“它的发展必然是同大工业和资本主义生产
的发展并行的”,“资本主义生产按它现在的规模,没有信用制度⋯⋯显然不存
在”。(《资本论》第三卷172页)马克思还特别强调了消费信用的作用:“信用制
度只有在不仅加速生产,而且加速消费的情况下,才会使周转发生变化”。(《资
本论》第三卷199页)
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即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和生产
无限扩大导致了资本主义经济中生产和消费的社会矛盾。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决
定了资本主义生产目的是为了追逐剩余价值,而剩余价值的生产和剩余价值的实
现的界限是不同的。剩余价值的生产所受的是社会生产力的限制。由于资本家之
间的竞争会促进生产技术的改进,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因此,生产规模能够不
断扩大,但剩余价值的实现所受的是社会消费力条件的限制。
社会消费力是指消费者在一定社会关系(即分配关系)中所具备的消费能力。
社会消费力“既不是取决于绝对的生产力,也不是取决于绝对的消费力,而是取
决于以对抗性的分配关系为基础的消费力;这种分配关系使社会上大多数人的消
费缩小到只能在相当狭小的界限内变动的最低限度。这个消费力还会受到追求积
累的欲望的限制,受到扩大资本和扩大剩余价值生产规模的欲望的限制”。(《资
本论》第三卷273页)随着积累的扩大,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资本有机构成就会
随之改变,也就是说,由资本主义的分配关系决定,在剩余价值生产规模不断扩
大的情况下,决定社会上大多数人消费水平的可变资本量却要相对缩小,这就不
可避免地产生了剩余价值实现的困难。社会消费力的不足首先会引起消费品工业
的生产过剩,然后是与消费品工业有关的生产部门的中间产品的生产过剩。这种
连锁反应会一直波及到基础工业部门。
这种由社会消费力不足所引起的生产过剩反映出社会再生产中生产和消费
两大领域之间的矛盾,即由资本主义生产性质决定的市场却不能依据资本主义生
产的需要去吸收其产品。因此为剩余价值的实现寻找出路就成为资本主义经济中
的一个现实问题。于是,在国内市场有限的情况下,国外市场就成为推销剩余产
品的场所,而商品输出就成为其推销剩余产品的手段。
商品输出无疑可以推销一部分国内过剩产品,但国际贸易是相互的,如果要
保持国际收支平衡,就不可能拒绝国外商品的输入。因此,商品输出不能减少国
内商品总供给量,而只能改变总供给的结构,它可以输出国内的过剩产品,输入
国内的短缺产品。况且这种措施还要受到外部力量的限制,而不能随心所欲的实
施.如外国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等。所以,生产者迫切需要一种稳定并具有连续
性的解决剩余价值实现困难的有效措施。而消费信用作为能够满足这种需要的有
效手段就应运而生。
由此可见,消费信用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
为了缓解生产与消费的矛盾、促进剩余价值实现的必然要求。现阶段,我国已经
出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日益显现的是由发达的生产信贷支持的生产力扩张速
度与受落后的消费信用约束的购买力增长速度之间的矛盾,因此,发展消费信用
弥和市场供需之间的这条断裂带是目前的必然选择。
(二)经济增长理论
经济增长即国民收入的增长,它一方面可以满足居民不断扩大的需求,另一
方面可以吸纳不断增加的就业人口。因此不管是在发展中国家还是在发达国家,
人们都将经济增长看作是一种经济常态,是人们所希望看到的经济运行态势。
现代经济理论中关于经济增长的理论很多,它们多是从现代宏观经济学的鼻
祖凯恩斯的经济理论发展而来的。所以我们就以凯恩斯理论来论证消费信用和经
济增长之间的关系。
在凯恩斯的经济理论中,国民收入是由总需求和总供给决定的。在完整的凯
思斯模型中,总需求由消费C、投资I、政府支出G和出口X四部分组成,总供
给由消费C、储蓄S、政府税收T和进口M四部分组成。在简单的二部门的凯恩
斯模型中,由于不考虑政府部门和对外部门,所以总需求为C+I,总供给为c
+S。为论述方便,本文选择使用简单的凯恩斯模型。
总供给和总需求是决定国民收入的力量:如果总需求小于总供给,表明社会
上需求不足,产品卖不出去,这样价格必然下降,生产必然收缩,从而总供给减
少,国民收入减少;如果总需求大于总供给,表明社会上供给不足,这样价格必
然上升,生产必然扩大,从而总供给增加,国民收入也增加;如果总需求等于总
供给,则生产不会增加也不会减少,从而国民收入处于均衡状态,这样就确定了
在这种总供给与总需求水平下的国民收入的大小。由此可见,国民收入达到均衡
的条件是:总供给=总需求。
也可以写为:C+S=C+I,两边同时减掉c,即:S=I
若C+S>C+I,国民收入收缩;而当C+S<C+I时,国民收入扩张。
可以用图形来说明国民收入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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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H Y
图中,横轴oY代表国民收入,纵轴oc和OI代表消费与投资。45。线表示
总供给等于总需求,(c+I)是消费加投资线,即总需求曲线。(c+I)曲线与45
。线相交于E,这时总供给等于总需求,就决定了在既定的消费与投资水平下,
国民收入为OH。在E点之左,国民收入小于OH,这时总需求大于总供给,因此
国民收入一定要增加至0H;在E点之右,国民收入大于OH,这时总需求小于总
供给,因此国民收入一定要减少至oH。只有在E点上,总供给等于总需求.国
民收入才达到均衡。
下面我们分析消费信用是如何起到促进国民收入的扩张,以实现经济增长的
目的的。
通过发展消费信用,我们可以达到同时减少储蓄和增加消费的目的。一方面,
消费者获得消费信用以后会将其用于即期消费,这样就增加了消费。另一方面,
那些利用消费信用进行消费的消费者必然会将本来要进行的储蓄用来消费(因为
消费信用一般不提供消费者的全部消费费用,至少还有一个首期付款和自付款部
分),这样在增加消费的同时减少了储蓄。这两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是:消费增
加了而储蓄减少了。
若开始时C+S>C+I,通过消费信用增加消费减少储蓄(假设投资并没有相应
的减少),可以使得C+S=C+I甚至C+S<C+I,这样就防止了国民收入的收缩,达
到保持经济平衡甚至增长的目的。
消费信用除了可以通过增加消费减少储蓄从而增加总需求来刺激经济增长
以外,还可以通过提高社会边际消费倾向从而增大“乘数”来刺激经济。“乘数”
在凯恩斯模型中被用来表示国民收入的变动量和引起这种变动的变量的变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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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间的比率。可以引起国民收入变动的变量有投资、净出口、政府支出和消费,
因而也就相应的有了投资乘数、对外贸易乘数、政府支出乘数和消费乘数。
上述变量的变动之所以对国民收入的变动有乘数作用,是因为各经济部门是
相互关联的。某一部门的上述变量的变化,不仅会引起本部门的收入变动,而且
会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中引起连锁反应,从而引起其它部门的收入的变动,最终使
国民收入成倍变化。
以消费乘数为例,某部门增加消费100万元,这100万元的消费就成为第二
级部门的收入;第二级部门会将其中的80万元用于消费(假设社会边际消费倾
向为0.8),这样第三部门就增加了80万元的收入:如此下去,各部门总共增加
的收入为:100+80+64+⋯⋯=100/(1一O.8)=500万元,消费乘数为5。从
公式中可以看出,社会边际消费倾向越大,乘数越大。
通过消费信用可以提高社会边际消费倾向,增大乘数。这样一来一些经济措
施,如增加消费、增加投资、刺激出口等,才能够通过乘数作用对经济增长起到
更大的促进作用。
可以说,经济增长理论的提出为我国政府通过发展消费信用实现经济增长宏
观目标的政策制定提供了理论依据。
(三)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理论
消费信用首先是在零售商和专业消费信用机构中发展起来的,但是在商业银
行介入消费信用之前,消费信用的发展是极其缓慢的。商业银行是工商业的主要
贷款机构,其资金的雄厚和业务接触面的广泛是零售商和专业消费信用机构望尘
莫及的,所以,商业银行向消费信用领域的介入,就使得消费信用出现了前所未
有的惊人发展,成为消费信用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
商业银行之所以进入消费信用领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理
论的演变为商业银行介入消费信用领域打开了缺口。在商业银行悠久的历史中,
根据其“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经营原则,它们一直沿用“资产管理”的
经营方法,即根据负债结构来调整资产结构。与这种管理方法相适应,曾先后产
生过三种有关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理论。
商业贷款理论是最早的资产管理理论,盛行于十九世纪。该理论认为,商业
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流动性很强的活期存款,因此其资产业务应该主要集中于
“短期的、自动清偿的和生产性的”贷款,以保持与资金来源高度流动性相适应
的资产的高度流动性。}E如,对于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因为它是短期的,可保
证银行处于流动性最强的地位,随时应付不可预期的大量提存情况的发生。因此,
商业贷款理论不主张发放不动产贷款、消费贷款等流动性较差的贷款。
20世纪20年代,金融市场不断发展、完善,尤其是短期证券市场的发展,
为商业银行保持流动性提供了新的途径。与此相适应,资产转移理论应运而生。
这种理论是美国经济学家莫尔顿在1918年发表的《商业银行及资本形成》一文
中提出的。该理论认为,商业银行流动性强弱取决于其资产的迅速变现能力,因
此保持资产流动性的最好办法是持有可转换的资产。最典型的可转换资产是政府
发行的短期债券。资产转移理论扩大了银行资产运用的范围,丰富了商业银行的
资产结构,突破了商业贷款理论拘泥于短期自偿性贷款资金运用的限制,是商业
银行经营管理理念的一大进步。但这时商业银行的资产运用依然限于流动性强的
短期资产,流动性较差的资产,比如不动产贷款、消费贷款等依然被商业银行视
为禁区。
资产管理方法在理论上的突破是40年代提出的“预期收入理论”。该理论认
为,借款人的预期收入是归还贷款的真正的资金来源和衡量其归还贷款能力的标
准。而且,如果借款人有可靠的预期收入为担保,贷款又是分期偿还的,则商业
银行发放这类分期偿还的贷款就不会影响其资产的流动性,所以,商业银行不应
只局限于发放短期贷款和买卖证券,还可以办理分期付款消费信贷业务和其他类
似的信贷业务。这种理论的提出为商业银行向消费信用领域的介入开辟了道路。
上述三种理论都以资产作为研究商业银行业务的着眼点,认为商业银行对于
负债的调节余地是很小的。到了六十年代,商业银行筹措资金的渠道有了新的发
展,如发行可转让大额定期存款单、向有超额储备的银行借入资金、向国内金融
市场或向欧洲美元市场借入资金等等,这些都使得商业银行调节负债结构成为可
能。与此同时,负债管理理论应运而生。这种理论不否认资产管理的重要性,但
它强调商业银行还可以通过借入资金来解决其流动性。这样,就可以使商业银行
摆脱资产业务受到负债业务制约的被动局面。这种理论为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
的扩大提供了进一步的理论依据。
(四)持久收入假定和生命周期假定
美国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提出的“持久收入假定”己成为消费信用发
展的一个重要理论基础。
持久收入假定论认为,消费者的消费支出主要不是由其现期收入决定的,而
是由持久收入决定的。所谓持久收入,是指消费者可以预期到的长期收入,即在
一生各个阶段可望得到的收入的平均值。持久收入数大致可根据所观察到的若干
年收入数值的加权平均数计算得到。距现在时间越远,权数越小;反之,权数越
大。由于消费支出取决于持久收入,因此,若持久收入为常数,长期消费倾向便
趋于稳定。消费信用实质上是将消费者的未来持久收入提前到即期,即增加现期
收入,将预期消费需求提前实现,所以,只要消费者预期未来收入向好,便可增
加现期消费。若现期收入不能满足现期消费支出时,可以根据自己对未来持久收
入的预期结果而暂时向金融机构申请消费信贷加以弥补。实质上债务人是借助消
费信贷这一手段,将其未来的持久收入转化为现实收入提前进行消费。
美国经济学家弗朗科·莫迪里亚尼和R·布伦贝格·安东在“消费与储蓄
的生命周期”假说中将人的一生分为青年、壮年和老年三个阶段,该理论假定消
费者是理性的,其行为的唯一目标是效用最大化,消费者总是要估算一生总收入
并考虑在生命过程中的各阶段如何最佳分配自己的收入与支出,以获得一生中最
大的消费满足。一般地,年轻人收入偏低,消费支出超过收入。步入壮年后,
收入逐渐增加,此时收入大于支出,一方面可以偿还年轻时欠下的债务,另一方
面积攒收入用于养老。一旦老年退休,收入下降,支出又会超过收入。依据这个
理论可以得到消费信用存在的合理性:人在年轻时收入较低,消费需求相对旺盛,
导致收入与消费需求错位,解决错位的最好办法就是采取消费信贷。随着日后收
入增多,正好可以用增长的收入偿还昔日的债务。生命周期理论在发达国家褥到
了广泛的实践,并产生了针对性极强的消费信贷类型——递增偿还贷款。
第二章消费信用在发达国家地区的发展实践
我国发展消费信用才刚刚起步,而在这方面世界上许多国家地区已取得了相
当成熟的经验。在当前金融改革继续深化、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了解学
习其它国家地区发展消费信用的成功经验,将我国的消费信用这一新生事物培育
好,对促进我国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开发新的金融产品、拓展新的服务领
域、增强自身竞争力必将起到积极作用:对扩大内需、保持国民经济健康、持续、
稳定发展也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消费信用在美国的发展实践
美国是世界上消费信用最发达的国家,比较正规的消费信贷已有80多年的
历史。1999年底,美国住房抵押贷款余额达到63187.83亿美元,非住房消费信
贷的余额也达到14261.51亿美元。
(一)消费信用在美国的发展历史
美国的消费信用业是在本世纪初兴起的,当时的兴起有两个最为直接的动
力:一是金融机构对消费者小额放款的合法化;二是以住宅汽车为代表的耐用消
费品工业的迅速发展。前者为消费信用的发展开辟了道路,后者则成为促进消费
信用业持续发展的长期性因素。
在美国,1910年建立的莫里斯计划银行可以被称为最早提供消费信用的银
行。1916年卢索塞奇基金会(Russel Sage Foundation)在总结几个州小额贷
款立法的基础上发布了《统--d,额贷款法》(Uniform Small Loan Act), 该
法案使消费信贷在法律上得以被承认,并在法律保护下逐渐发展起来。第二次世
界大战后,地理中心的不断转移及人们价值观念的日益更新,大大地激发了消费
者对产品、服务的需求。这一需求连同当时美国从军工转民用的趋势更进一步导
致了美国历史上空前的消费膨胀。截至1949年底,联储统计的消费信贷余额达
到155亿美元。
在40年代术与50年代之间,美国人口发生了巨大的变迁。随着城市人口向
4
郊区转移,人们对住房、汽车等产品的需求也大幅上升,从而推动了消费信用业
的发展。与此同时,美国经济和社会的安定也进一步促进了市场的发展。当时,
城市就业率达到很高水平,职工工作更加稳定,国民收入中可以自由支配的部分
也有所上升。在这种民富国安的环境下,消费者更愿意去承担信用方面的义务,
而贷款者也乐于在这种收入和就业稳定的环境下提供贷款。由此可以看出,左右
消费者信用决策的重要因素——收入增长和稳定性是推进消费信用发展的发动
机。(社会环境条件)
到了50年代,美国社会出现了许多新思潮、新价值观和新时尚。在短短的
十年之间,消费信用余额增长了291%,达至U451亿美元。早在40年代就雄居消
费信用市场份额之首的商业银行,在50年代继续扩张其市场份额,截至50年代末,
美国商业银行所占有的市场份额达到了41.4%1。
战后1946年至1963年问,美国出现了其历史上的生育高峰——所谓的“婴
儿潮”。随着这些在“婴儿潮”中出生的人成长到借款年龄,又一次激发了美国
市场对消费品史无前例的需求及相应的消费信用的发展。
随着消费信用规模的不断扩大,关于消费信用的立法也不断增加。1968年,
美国颁布了《统一消费信贷法典》(The Uniform Consumer Credit Code)及
《消费信贷保护法》(Consumer Credit Protection Act)。1974年,美国又
颁布了新的《统一消费信贷法典》,《公平信贷帐单法》(Fair Credit Reporting
Act)和《平等信贷机会法》(Equal Credit Opportunity Act)。这些法律法
规不仅对贷款者定立了信息公开披露方面的条件,而且允许贷款机构开发新的消
费信用品种。
当然,美国消费信用的发展也遇到过挫折,如70年代银行非中介化,即资
金从存款机构流到支付较高利率的机构,使银行授信资金不足,从而提高了银行
的融资成本,而当时美国各州的法律又严格控制银行贷款利率的上升,使得银行
无法通过提高贷款利率来弥补融资成本的上升,从而导致银行发放消费贷款的盈
利空间大为缩小。80年代的储贷机构危机更使消费信用的发展陷入低潮。
但在90年代初,储贷危机解除以后,美国的消费信用又重新加速增长起来。
1999年底美国的住房抵押贷款余额达63187.83亿美元,非住房消费信贷的余额
也达到14261.5l亿美元。
由此可以看出,美国消费信用的发展有两个最为直接的动力:一是经济的发
展、社会的安定、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以住宅、汽车为代表的耐用消费品工
业的迅速发展;二是有关消费信用的法律法规的不断推出对消费信用的发展起到
了保护和规范的作用。
(二)美国发展消费信用的经验
1、相关法规的确立为消费信用的发展提供了可能
在二十世纪以前只有零售商向客户提供的用来购买本店商品的零售信用被
认为是合法的,而向消费者提供现金信用是被高利贷法所严格禁止的行为。尽管
如此,随着城市化的发展,消费者对现金信用的需求上升,现金贷款仍很流行。
由于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获得贷款,消费者只能求助于非法贷款机构。在缺乏约束
的情况下,常常发生欺骗坑害消费者的事件。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1916
年卢索塞奇基金会(Russell Sage Foundation)在总结几个州小额贷款立法的
基础上发布了《统--d'额贷款法》,使现金贷款合法化。该法允许贷款机构收取
的利息在弥补经营成本后赚取合理的利润,同时也规范了现金贷款机构的行为。
至此,消费信用才开始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在以后的发展中,美国政府一直对消费信用市场进行积极的引导和严格的管
理。在市场引导方面,美国政府采取的措施包括成立“联邦住宅管理局”(FHA)
和“退伍军人管理局”(VA)来为中低收入居民贷款买房提供担保以及要求金
融机构满足他们所在社区消费者,尤其是中低收入消费者的贷款需求,并将此作
为银行检查的~项内容等。在市场的管理方面,美国通过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
范消费信用各方当事人尤其是贷款人的行为。其中1959年生效的《诚实贷款法》
(Truth in Lending)要求信贷提供者向消费信贷的申请人说明信贷的利息成
本,并以年均利率的方式标示;1975年生效的《公平信贷帐单法》(Fair Credit
Reporting Act)规定信用卡发卡机构应解释消费者提出的信用卡对帐单中的任
何疑问并纠正错误。消费者以信用卡透支方式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在商
家解决问题前可以拒绝付款。同年生效的《平等信贷机会法》(Equal Credit
Opportunity Act)禁止信贷提供者根据消费者的年龄、种族、性别、婚姻状况、
宗教信仰等实旌歧视。积极的引导和严格的管理规范了市场行为,促进了市场的
健康发展。
2、居民收入的增长为消费信用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消费者收入的高低及其变动趋势、稳定程度是决定消费者是否有能力进行消
费信贷的重要因素。二战以后,美国的国民经济持续增长,国民收入也大幅度提
高,尤其是50年代和60年代,美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也带来居民收入的持续快速
增长。比如,1960--1970年间美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了45,6%,而个人收入增长
了108.1%,1970—1980年10年间,美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了3l%,而个人收入
增长了171.5%。这就意味着消费者对于消费信用需求的增长,也意味着满足消
费信贷条件的客户的增加。从以下一组数据可以看出,美国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
提高和由此带来的消费信贷余额增长之间的关系(见下表)。
美国消费信贷与个人收入情况表
单位:美元\ 1960 1965 1970 1975 1980 1985
个人收入399.7 537.0 831_8 1313.4 2258.5 3314.5
个人可支
349.4 472.2 715.6 1142.8 1918.0 2828.0
配收入
消费信余
65.1 103.3 131.6 204.9 350.3 592.1
额贷
(资料来源:美国经济分析局“美国的国民收入与产品帐户”1929--1982)
从表中可以看出,除了1965一1970年越南战争期间消费信贷增长率下降外,其
他时期消费信贷的增长与居民个人收入的增长是同步的,并随着个人收入的持续
增长而增长。
3、耐用消费品工业的发展为消费信用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
在美国以消费信用所资助的各种消费项目中,耐用消费品占一半以上。可以
说,耐用消费品工业的发展是消费信用持续增长的一个重要前提,它不仅为消费
者提供新的消费对象,同时还能为消费信用提供新的物质基础。
耐用消费品工业的发展需要较高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有利的资源条件。美国
在进入二十世纪以后,已经具备了相当高的工业生产能力。1900年国内制造业提
供的商品已占全部商品量的一半以上,取代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优势。美国的
自然条件优越,矿、林、水资源都很丰富,为生产的发展提供了较充足的必需的
原材料和燃料。在此基础上,才出现了耐用消费品工业的发展,如汽车、电冰箱
等。此外,消费信用的发展还需要新的耐用消费品工业的支持,否则,当消费者
对原有需要已经满足时,消费信用余额就很难持续增加。在美国,五十年代的电
视机工业,七十年代的住房拖车生产为消费者提供了新的消费对象,从而成为消
费信用的新动力和新的物质保证。
4、完善的个人信用管理体系为消费信用的发展提供了保障
在美国,人们很早就认识到了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管理体系对于促进消费信
用发展的重要性,并在消费信用发展的初期就开始了制度的建设,而其中处于核
心地位的个人信用登记制度的建立是通过成立消费者信贷报告机构来完成的。这
种机构从消费者的工作单位、政府机构等公共部门以及与消费者发生过信用关系
的金融机构和零售商那里收集与消费者个人信用有关的所有信息,包括职业、收
入、家庭状况、纳税情况、法院裁判以及信贷帐户记录,如帐户开户时间、还款
时间、最高借款额、还款方式、违约记录等,然后出售给需要这些信息的其他金
融机构和零售商,通过提供完整、准确的信息,帮助消费信用的提供者正确判断
申请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
二战后消费者信贷报告机构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它们从区域性的合作组织或
非赢利性的机构转变为私人拥有或以公司形式组织起来的赢利性的机构,并在全
国各地广布分支机构。目前,这类机构包括分支机构已有两千多家。它们每年提
供l亿多份信贷报告,各个信贷报告机构之间都实现了计算机联网,这不仅大大
提高了评估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而且起到了督促消费者履行借款合同、维护自
身信用的作用。完善的个人信用管理体系使美国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秩序和信用
环境,极大地推动了消费信业用的发展。
5、发达的二级市场为一级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动力
由于消费信用期限较长,因此消费信用的提供者常常面临流动性风险,特别
是在信用需求快速增长的时期,资金短缺的矛盾也日益突出,这就阻碍了消费信
用市场的发展。
为了降低风险,提高资产的流动性,扩大银行的资金来源,美国先后成立了
联邦国民抵押协会(FNMA)、政府国民抵押贷款协会(GNMA)和联邦住宅抵押
贷款公司(HL淝)三家机构,它们通过购买银行以及联邦住宅管理局(FHA)和
退伍军人管理局(VA)担保的住房抵押贷款,再将部分贷款出售给投资者,成功
地带动了住房抵押贷款二级市场的发展。80年代以来,政府国民抵押贷款协会
还推出了由其担保的抵押贷款证券(MBS)计划,进一步刺激了住房抵押贷款二
级市场的发展。二级市场的建立提高了住房抵押贷款的流动性,降低了银行的风
险,缓解了资金不足的矛盾,有效地推动了一级市场的发展。
二、香港银行业发展消费信用的实践
我们从上一节可以看出.美国开展消费信用的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众多,
而在我国开展消费信用的主体则主要是商业银行,这就造成了美中两国在开展消
费信用的金融机构类型上的差别,而在这方面香港和我国大陆却有着很大的共同
点,那就是商业银行在消费信用发展中的绝对主导作用。
(一)香港银行业发展消费信用的情况
香港银行业消费信用主要包括住宅按揭贷款、信用卡贷款和其他私人信贷,
包括教育贷款、税务贷款等。香港银行业发展消费信用始于60年代,根据1966
年底的统计数字,银行业消费信用仅为3.8亿港元,蓼Jt978年,银行业消费信
用总额为88.65亿港元(自1978年起,银行业统计中开始包括住宅按揭贷款,
而当年该类贷款总额为57.22亿港元)。到1998年底,香港银行业消费信用总
额为6495.51亿港元,其中住宅按揭贷款为5900.67亿港元,可以说住宅按揭贷
款的持续增长是香港银行业消费信用增长的主要动力和主要内容。
(二)香港银行业消费信用迅速发展的原因
1、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快速增长
应该说,1978年中国大陆的改革开放给香港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契机。从1978
年开始,香港开始经济结构调整,把制造业逐步转向珠江三角洲地区及广大内地,
利用内地低廉的土地和劳动力增加经营利润。而香港则逐步转向以服务业为主,
制造业则重在“高档化、高质化和高附加值化”。香港经济结构的大调整,一方
面带来了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居民收入水平的大幅增加,据统计,香港人均GDP由
t978年的81 163港元增至1998年的192785港元,香港本地生产总值年均递增
14.8%,人均生产总值年均递增12.8%。随着经济和居民收入的大幅增长,个人消
费支出也相应增长,1978年到1998年,香港个人消费支出总额年均递增14.2%,
从而大大刺激了消费信贷用需求的增长。另一方面,香港在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
银行资金需要寻找新的资金出路,银行业除了继续扩大服务业贷款之外,个人贷
款,尤其是个人消费贷款也随之增加。
2、地价攀升,住房按揭贷款迅速增长
香港地少人多,住房压力极大,导致住房价格不断攀升,因此,在香港,购
买私人住房既可保值增值,又是居民安居乐业的最大愿望。在收入不断增加的支
持下,居民对住房按揭贷款的需求也不断增加。住房按揭贷款占个人消费贷款总
额的比重由1978年的64.55%增至1998年的83.16%,由57.22亿港元上升到
5900.57亿港元,平均年增长26.1%。因此,住房按揭贷款业务的快速增长,带
动了银行业消费信贷业务的快速增长。
3、有较为完善的市场机制和法律制度相配合
香港之所以能成为世界的自由港和金融中心之~,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香港有
着相当完善的市场机制和法律制度,而这种完善的市场机制和法律制度也必然延
20
伸到了消费信用领域,从而促进了消费信用的健康发展。例如,在银行住宅按揭
业务中,香港的一手和二手私人楼宇市场、抵押品拍卖和地产代理等市场机制不
断发展和完善,加上政府卖地政策和税收政策发挥了一定的调节作用,政府田土
注册厅和测量师行律师事务所等私营机构各司其责,有利于保障楼宇买卖双方的
利益,促使楼宇交易较为活跃银行的按揭贷款业务也可健康发展。
4、银行业务不断创新
70 N80年代,香港经济经历了重大转型,即国际金融中心地位逐渐形成。
而银行业的迅速成长正是这一转型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外资银行的大举涌入,
香港银行业的竞争日益激烈,各银行力求通过业务国际化、产品多元化、管理现
代化,以求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因此,为消费者提供多元化的产品和贴身个
人服务成为银行业务不断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从而使银行业消费信贷得以迅速
发展。
第三章消费信用与个人信用管理
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消费信用发展实践中可以看出,任何一种信用活动的产
生、发展,不仅需要一国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状况等宏观经济环境和微观经
济基础作为萌芽的土壤,更需要科学、完善的管理体系作为肥料和杀虫剂,供其
养料,灭其灾害,使其健康茁壮的成长、发展。
一、消费信用与个人信用管理的内在联系
(一)消费信用的风险性
消费信用是经营者或金融机构向个人消费者提供的信用。作为一种信用活
动,它不可避免的与风险相生相伴。
消费信用的风险可以大致分为两类:
l、系统性风险。所谓系统性风险是指与整个经济体系相关的风险。比如说,
因为某种原因使得整个经济陷入了严重的衰退或危机状态,失业率上升和人们收
入水平的普遍下降,消费者偿债能力的普遍下降使得信用放款的违约率上升。即
使在有担保品的抵押放款中,也会由于抵押品难以出售或者因为物价持续下跌,
造成抵押品的市场价格不足以补偿借款余额。在这样的情况下,消费信用的供给
方就有可能受到某种程度的损失。对于这一类的风险,目前还缺乏有效的控制方
法。
2、非系统性风险。它的主要表现形式为信用风险,即由于债务人违约导致
信用提供者(债权人)不能收回本息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债务人违约既有可能
是由于其收入变化、致残、死亡等因素而失去足够的支付能力,也有可能是债务
人刻意隐瞒真实情况骗取贷款,致使债权人遭受损失。这种风险是消费信用业务
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也是本文探讨的重点。
(二)消费信用风险的成因分析
1、非对称性信息理论与消费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的产生与信息经济学中所讲的非对称性信息理论有很大的关系。所
谓信息非对称性是指交易双方在经济活动中所处的地位不可能是完全一样的,即
双方所掌握的信息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内部人所掌握的自身信息总是比外部
人多。而一方多掌握的信息就是他的“私有信息”,就会使他产生利用私有信息
占便宜的动机。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中,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主要问题是不讲真话
和不守承诺,由此就会造成交易中的信用风险。
在我国银行信贷市场中,消费信贷市场是信息不对称最为突出的场所,与企
业信贷市场相比,消费信贷市场信息不对称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个人信用信息连续性低于企业。企业经营活动是连续的,相应借款活动
也是连续的,尽管其信用信息可能不全。但由于借贷活动的连贯性,有利于银行
从一段较长的时间内对企业的信用做出判断。但是对于大多数个人借款者,借款
活动并不连续,不利于银行对个人借款者的信用状况进行判断。二是个人信息的
公开程度要低于企业。企业的基本信息如营业场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资产
负债状况等在企业成立时就以登录在案,银行可以方便了解借款信息。而在我国,
个人资产和收入状况不透明,同时也缺少集中登记个人基本信息的部门,对个人
的信用信息的搜集很难入手。三是银行对企业借款者的信息甄别和评价技术高于
对个人借款者。银行从开展信贷业务之日起,企业就一直是银行的授信对象,银
行在长期对各行业、各类型各个规模的企业打交道中,积累了不少的经验和判断
标准,企业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也有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对银行
贷款造成的损害。而从银行与个人的信用关系来看,长期以来都有单向的,银行
基本上是存款接受者,对个人信贷业务的历史还很短暂,甄别个人信用信息和评
价技术还不很成熟。
因此,在我国的消费信贷市场中,由于商业银行缺乏有效个人信用信息获取
渠道及甄别信息真实性的技术手段,就使个人借款者掌握了较多的“私有信息”,
获得了更多以此牟利的机会,这无疑加大了银行的信用风险。而银行为防范风险
只好采取如下措施:一是提高贷款利率:二是尽量避免纯粹的信用贷款而多采取
抵押担保形式。但是提高贷款利率并不一定能有效地起到筛选作用,阻止有风险
倾向的借款人进入消费信贷市场,相反可能会产生的逆向选择风险和道德风险,
即银行的高利率可能会挡住那些真正还款意愿的借款人,而把那些只将借款为目
的、不考虑还款或从借款开始就心存赖帐的借款者留下,最终导致优质客户流失,
形成信用市场上的“格雷欣法则”:信用不良者驱逐信用优良者。而低押担保不
仅增加了贷款审批环节,提高了贷款的交易成本,而且保证人以及提供的抵押担
保品本身也同样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
2、成本论与消费信用风险
经济学的基本假设是经济人假设,在这一假设前提下,任何理性经济人行为
决策的标准只有两个:成本与收益。
从这一角度看待消费者违信行为的产生也就变得非常简单,即消费者是否守
信绝非因为其道德品质突然发生了什么变化,而是取决于在既有制度框架下对自
己的成本收益的理性判断。
从历史文化上来看,中国受儒家文化的影响,长期以来是一种以人情事理为
纽带的礼仪社会。受古训“言而有信”,“言必行、行必果”的约束,社会成员
重情讲义,谁不守信用,谁就在交往中被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这也就等于
剥夺了其生存权。失信的成本是相当巨大的,信用的严肃性由此得到维护。而且,
在封建的宗法制社会,其信用大多是建立在宗法血缘基础上的,这种信用是封闭
式的,背后隐藏着封建伦理观念。仅靠道德和舆论的约束就能够对违信者进行足
够严厉的惩罚。
而现代社会是一个开放式的、平等的社会,旧有的道德约束机制已不再能够
对违信者提供足够的惩罚。在新的约束机制还未建立起来的情况下,对于失信者
的违信行为就形成了一个惩治真空。由此可见,目前我国消费信贷市场中由于消
费者违约造成的信用风险乃至整个社会信用环境的恶化决不是简单的一句“道德
沦丧”所能解释的。道德依然存在、理性人依然理性,只不过历史变迁过程中道
德约束给违约者带来的潜在成本在下降。在目前的社会环境和制度安排下,消费
者的违信收益要高于违信成本,从而给予了其违信的冲动。因此,消费信用风险
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约束机制缺位下违信成本的弱化。
(三)降低消费信用风险的制度安排一建立个人信用管理体系
从消费信用风险产生的机理看,仅仅依靠商业银行加强自身的内控管理是无
法有效降低和控制风险的。首先,为了克服信息的不对称性,商业银行必须对每
个申请人都进行认真调查、验证,从多个渠道获取有关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而消
费信用的申请者是一个数量庞大的群体,势必要求银行付出大量人力、物力、财
力;与此同时,由于消费信用是针对个人消费资料的贷款,因此每一笔消费信贷
的金额就比较低。这样就有可能出现成本高于收益的情况,信用交易无法进行。
退一步说,即便是商业银行愿意付出这样的成本,其获取信用信息的渠道是否畅
通也存在问题。其次,商业银行依靠自身无力提高失信者的违信成本。一方面商
业银行不是执法机关,没有权力直接对消费者行使民事处罚。另~方面,如果诉
诸法律解决,将大大增加银行成本,因此很多违约案件不了了之。由此,违约者
不仅可能不受惩罚,反而可能获得额外收益,这就使得消费者在利益驱动下违约
的冲动大大提高。
在消费信用较为发达的西方国家,经过近100年的发展、探索和研究,已经
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有效的降低信用风险、提高交易效率的信用管理模式。具
体做法就是建立个人信用管理体系,形成对个人信用行为的制度性约束。个人信
用管理体系的作用主要体现在:
1、降低消费信用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性
个人信用登记制度的建立,强大的征信网络的形成,使原本分散于各类机构,
银行、社保机关、政府、税务部门、公用事业等等的个人信用信息集中起来,同
时专业的信息处理机构(信用报告机构)据此对客户资信状况进行分析判断,并
及时出具个人信用报告,这就为商业银行的消费信贷业务提供了真实充分的信
息,改变其信息劣势,大大削弱了银行一消费者间的信息不对称性。
2、“失信惩罚机制”使违信成本大大提高
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使个人的守信行为和不守信行为可以被社会公众广泛
认知,至少是在一定范围内被认知。这样一来就会使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在社
会经济活动中遭受熏创,因为几乎所有的企业、商店、金融机构都不愿意与有严
重失信记录的个人进行信用交易,重要行业的雇主也不会聘用有失信记录的人,
这就使得失信个人在生活中举步维艰。这种制约机制称为“失信惩罚机制”。失
信惩罚机制所承担的任务是打击市场上的各类经济失信行为,大量地处罚额度相
对较小因而不便使用公检法手段处理的经济类违约失信行为。失信惩罚机制会对
有失信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实施不同程度的经济性质的打击,迫使受信人轻易不敢
对各类经济合同或书面协议违约。它就像是强加在每一个市场参与者头上的一条
鞭子,对任何失信者的震慑和打击都“一视同仁”。
失信惩罚机制的形成无疑加大了消费者的违信成本,使其通过成本一收益的
比较,在短期的违约收益和长期的个人信用损失之间做出明智选择。
个人信用管理体系的建立限制了交易中的任意行为,使交易行为更加简单和
可以预见,各方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社会整体信用环境得到改善,消费信用
风险下降。
二、个人信用管理体系的特点
(一)个人信用管理体系的概念
个人信用管理体系是指监督、管理和保障个人信用活动健康、规范发展的一
整套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它包括个人信用登记制度、个人信用评估制度、个人
信用风险预警制度、个人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以及个人信用风险转嫁制度等等。
(二)个人信用管理体系的内容
l、个人资信档案登记制度。在国外,金融机构在向消费者或私营业主发放
个人贷款之前,都需要向有关机构查询该贷款者的资信情况,而提供这类服务的
机构往往是专门的资信档案登记机关,如美国的“信用署和信用报告署”。它们
的信息十分完备,可以向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提供关于消费者利用信用的种类及
余额、偿还历史等方面的信用。通过涵盖全国每个企业、每个成人资信情况的电
子信息系统,可以随时为金融机构提供即时的和历史的资料。
2、个人资信评估制度。这一制度通过建立针对不同客户类别的信用评级模
式,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在建立个人资信档案系统的基础上,对每一位客
户的授信内容进行科学、准确的信用风险评级,为各金融机构提供信用业务进行
决策辅助,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3、个人信用风险预警机制。金融机构在发放个人信用贷款之后,预警机制
将成为控制风险的关键。如果预防得当,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银行后续的风
险管理的难度。风险预警措施具体为:严格实旌货后风险监测,跟踪信贷资金流
向。一旦发现客户出现问题或其他可能影响银行贷款资金安全的迹象,银行要加
强与该客户的联系,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如降低客户的资信等级,以防患于
未然。
4、个人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对个人信用风险的管理,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以
下几个方面:一是制定相关法规和契约,依法约束信用借款人的行为。二是加强
金融机构自身风险管理措施。三是运用尖端技术防范风险。这一点在信用卡的防
伪与冒用方面尤为突出。
5、个人信用风险转嫁机制。包括:一、抵押。一般针对期限较长、金额较
大的贷款。一旦贷款无法收回,可以变卖抵押资产作为补偿。这种贷款风险防范
方式在住宅抵押贷款业务领域得到了广泛运用。二、保险。与消费贷款一同推出
的保险有人寿保险、意外险、健康险、财产保险、个人信用保险、贷款保险等。
人寿险可以抵补贷款人在借款人死后遭受的损失;意外险、健康险可以抵补贷款
入在借款人患病残疾后所遭受的损失;财产保险则可以抵补财产发生意外给贷款
人造成的抵押失效的经济损失。三、担保。主要出现在个人住房信贷领域。一些
西方国家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同时也要降低银行放贷的风险,由
政府出面组织信用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居民提供信贷担保。
三、个人信用征信
(一)个人信用征信的涵义
个人信用征信是指特许经营机构依法进行的信用信息服务活动。它包括采集
征信数据、统计处理征信数据、形成调查报告、依法传播征信数据等。
(二)个人信用征信的内容
一般,征信机构对个人信用的评价都是根据5c原则进行的。所谓的5c是与消
费者个人信用评分强相关的因素,是相关因素最基础的定性分类。具体而言,5C
指的是个人品行(Character)、能力(Capacity)、资金(Capital)、和条件
(Condition)。通常,信用管理专家会用抵押担保(Collateral)和常识(Common
Sense)两项替代“条件(Condition)”项,从而形成5项要求。
基于此,征信机构对于消费信用申请者的调查内容也是基于5C原则设计的。
调查一般包括如下内容:①有关消费者个人帐户方面的历史记录。如与哪些机构
以及在什么时候发生过信用关系,信用的额度以及还款情况如何,目前帐户的情
况以及违约记录等等。②有关个人的基本情况。如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家庭成
员、身份证号码、住房情况等。③就业状况。如就职公司名称、工作年限、收入、
职务等等。④公共记录。如纳税、诉讼、破产等方面的情况。⑤其它信息。如最
近到哪些机构申请过贷款,接受或被拒绝的情况等。
(三)个人信用征信机构
个人信用征信机构是指专门从事收集、整理和出售有关消费信用的历史资
料,以帮助消费信用的供给方准确判断申请人资信的相关机构。不同国家有不同
的名称,如英国的个人信用征信机构是“伦敦保护贸易协会”;美国则称之为“信
用局”。这种机构最早大约产生在19世纪中叶的英国,距今已有150多年的历史。
征信机构产生的直接原因是消费信用供给方对申请人的资信调查仅凭自己
的人员进行调查,成本过大且信息不够完备。他们客观上需要一种相互交流信息
或信息共享的机制。最早的信息交流方式是信贷经理人定期聚会,互相交流信息,
后来逐渐发展为会员制的专门机构从事信息的搜集、处理及传播业务。随着消费
信用市场的扩大,人口流动的增加,消费信用风险的上升,信息需求愈加迫切。
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征信机构得到了长足发展。一方面,一些国家的征信机构
从合作性质或非赢利性的机构转变为私人性质或公司形式的盈利机构;另一方
面,它们通过各地区征信机构之间的合作或广设分支机构,逐渐发展为全国性的
甚至于全球性的征信机构。
目前,世界上最大的个人信用征信机构是英国的益百利(Experian)、美国
的Equifax公司和环联(Trans Union)公司。
(四)个人信用征信机构的运作程序
一般,个人信用征信机构的运作程序为:
I、搜集信息。搜集的内容己在前面做过表述,在此不再赘言。
2、整理信息。收集信息以后,个人信用征信机构按照一定的格式将信息内
容填入表格或输入计算机,制成所谓的个人档案已备查用。
3、传播信息。美国的个人信用征信机构对外主要出售三种报告:一是一般
的信贷报告:二是住房抵押贷款信贷报告:三是个人报告,它主要是对用人单位
出售。并非所有人都能进入征信机构的查询系统,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只有那
些经消费者本人同意并具有资格证书的有关人员才能进入此系统。查询的方式是
通过电脑联网或用信函、电话方式进行查询。
(五)个人信用征信机构的地位开口作用
个人信用征信机构是整个个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之一,它的作用
不仅仅在于搜集、整理信用资料,更大的意义在于它扩大了社会公众信用状况的
认知范围,即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创造了一种约束机制,这种机制的着力
点在于对人们成本与收益的约束。作为一个理性的社会公众,他们的一切行为都
可以理解为在追求效用或利益最大化下的个人选择行为。虽然个人信用征信机构
并不能解决一切问题,但是,它在建立一种约束机制、营造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
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个人信用评估
(一)个人信用评估的定义
个人信用评估概括地说,是指通过使用科学严谨的分析方法,综合考察影响
个人及其家庭的内在和外在的主客观环境,并对其履行各种经济承诺的能力进行
全面的判断和评估。
个人信用评估的概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对个人信用的考察范围应该
是综合性、全方面的,不但有反映其外在客观经济环境的指标,如个人的资产状
况、收入水平、社会职务与地位以及该人所生活的经济环境的宏观经济状况等,
还包括能反映其内在道德诚信水平的指标,如历史的信用行为记录、犯罪记录等。
第二,个人信用评估应使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得到定量化的评估结果。第三,个
人信用评估应包括对该人履行各种经济承诺的评价,对不同的征信单位分别给出
相应的评估结果。
(二)个人信用评分框架
个人信用评估制度在一些发达国家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经过不断的改进和
完善,形成了~些符合各自特点的、较为科学的个人信用评分体系。
个人信用评分框架草图
30
在个人信用管理中,信用评估起到了~个核心的作用。个人信用等级评定是
通过客观公允的评估方法把个人信用的原始资料量化处理,得到在经济活动中易
于引用的个人信用评分。个人信用的原始资料指的就是个人的身份证明和个人社
会档案、个人税务情况、个人的社会保险、商业保险记录、个人储蓄和债务记录、
个人信用历史、个人资产情况、个人所处社会环境等等。
(三)个人信用评分方法
个人信用评分有两种较为普遍的方法
1、判断法
这种方法是基于个人的知识、经验甚至于凭直觉对消费者的信用水平进行评
估的一种传统方法。通常称为“信用的5C法”,即品德(Character)、资本
(Capital)、担保品(Collateral)、条件(Condition)。品德主要包括:①个人稳
定性分析。如在同一地区或同一单位工作、居住的年限等,并认为,稳定性越高,
贷款越安全。②信贷历史的分析。③职业与个人声望的分析。能力主要包括:①
个人收入的评估。②债务水平的分析和偿债率的计算。偿债率等于每月最低还本
付息额与每月收入额的比率。资本主要分析三个指标:①流动资产水平。一般认
为流动性资产越多越好。②固定资产水平。③债务总额与资产总额的比率,即所
谓的财务杠杆比率。担保品主要包括担保品的种类、担保品的价值及价值的变化
趋势、收回担保品的难易程度、担保品的二级市场情况等。条件是指所有可能影
响消费者还贷能力的外部环境,如政治、经济、法律、市场竞争等。
2、信贷记分评估法
这种方法是以信贷历史经验为依据,运用数学和统计学模型以定量分析的方
法来评估消费信用的风险。1941年,任职于美国经济研究局的大卫多兰(David
Duran)首次将这种方法应用于消费信用风险分析中,此后,尤其是在20世纪60
年代以后,该种方法被广泛运用于消费信用的评估中。但是,不同国家甚至于不
同的消费信用供给机构在应用这种方法评估时,选择的变量以及记分标准并不一
定会完全相同。此处,我们选择其中的一种FICO信用评分模型以示说明。
FICO信用分模型是美国的菲尔——埃塞克公司(Fair,Isaac Inc.)开发
的一种用于信用评分模型,用于辅助消费信用的供给机构做放贷决策。它利用高
达100万的大样本数据,首先确定刻画消费者的信用、品德、以及支付能力的指
标,再把各个指标分成若干个档次以及各个档次的得分,然后计算每个指标的加
权,最后得到消费者的总得分。FICO信用分的打分范围是325—900。~般的说,
如果借款人的信用分达N6so分以上,金融机构就可以认为借款人的信用卓著,
可以毫不迟疑的同意发放贷款。如果借款人的信用分低于620分,金融机构或者
要求借款人增加担保,或者干脆寻找各种理由拒绝贷款。如果借款人的信用分介
于620—680分之间,金融机构就要作进一步的调查核实,采用其他的信用分析工
具,作个案处理。
信用信息消费者得分
自有租赁其他无信息
住房
25 15 i0 17
现地址居0.52-2.4 2.5—6.4 6.5一lO。4 >10,4 无信
<O.5
住时间0 9 9 9 息
(年) 12 10 15 19 23 13
专业管理人无信
半专业办公室蓝领退休其他
职务人员贝息
50 44 31 28 25 31 22 27
O.52—1’4 1.5-2.4 5.5一l 无信
<0.5 2.5—5.49 >i2.5 退休
工龄0 0 2.49 息
2 8 19 25 30 39 43 20
非银行信主要贷无回
无两者都有
信用卡用卡记卡放
0 ll 16 27 10 12
个人两者都无信
银行开户储蓄账户无回答
支票有息
情况
5 10 20 11 9
无信
债务收入<15% 15%一25% 26%一35% 36%一49% >50%

比例
O 5 15 30 40
循环信用O l一2 3—5 >5
透支账户
5 12 8 -4
个数
第二第三
无记轻微毁第一满意
有记录满意满意
毁誉记录习芑誉线
线线
l -29 —14 17 24 29
3、综合评估法
判断法和消费记分评估法是常用的两种基本方法,可以说各有优劣。如消费
信贷记分法有比较直观、易行、节约时间等优点,尤其是在计算机普遍应用的今
天。但这种方法的客观性是建立在如下基础之上的:指标选择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记分标准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各个指标之间没有相关性,即不会发生相互抵消的
情况。实际上,要做到上述三点是不可能的。因此,消费者的分值高并不一定表
明他的信用就好,也不能说明对他的消费信贷就~定没有风险,充其量只能算是
一个重要的参考指标雨已。事实上,在消费信贷的审查评估中,信贷经理人不仅
需要将上述两种方法结合起来考虑,而且还要综合一些其他的相关因素。
五、消费信用担保
所谓担保就是担保机构或个人以第三者的身份承诺在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
的情况下,无条件的代债务人偿还债务的一种行为。它实际上是一种风险的转嫁。
消费信用担保是个人信用体系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说它重要。是因为消费信
用的借贷双方都需要它。消费信用的供给方需要它,是因为它是防范或控制风险
的途径之一;消费信用的需求方需要它,是因为有了它,消费者获得信用变得更
容易了。因此,在消费信用比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大多都存在着这样的制度,
特别是在个人住房信贷领域。
在美国,为解决银行所面临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鼓励中低收入者购房,
成立了联邦住宅管理局(FHA)。FHA为提供个人住房贷款的商业银行提供信用担
保,保证购房人在无力支付房款时代其向银行偿付。由于FHA的介人,使商业银
行所面I临的信用风险得以转移,对购房人申请时的资信要求降低,购房人最长可
获得35年的住房贷款,且首期只需支付房价的10%、甚至5%。美国类似于FHA
的机构还有退伍军人管理局(VA)。联邦农场主管理局(FHMA)等。
加拿大住房贷款担保机构是加拿大抵押住房公司(CMHC),CMHC成立于1944年,
是属于联邦政府独资拥有的皇家公司,初期的主要职能是建造住房向退伍军人出
售以及为社会住房建设项目提供贷款。1954年,为降低抵押贷款首期付款比例,
提高中低收入家庭买房支付能力,加拿大议会重新修订《全国住房法》,授权CMHC
向低首付款的住房贷款提供100%担保,以此鼓励金融机构发放低首付款的抵押
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500万加元,全部来自联邦政府财政预算。
法国于1993年建立住房贷款担保基金(FGAS),由政府和发放零利率贷款的
银行共同出资组成,所有发零利率贷款的银行都须参加,并成为基金股东,政府
不作为基金股东,但向基金提供反担保,当担保金破产时,政府负责偿还基金担
保的债务,住房贷款担保基金主要是向使用零利率贷款的借款人提供担保。为鼓
励银行加强风险管理,政府规定,基金承担风险的比率是固定的,在固定比率以
外的风险由银行承担。
荷兰共建立了三种担保基金。一是社会住房担保基金(WSW),该基金于1984
年建立,主要是向住房协会提供住房建设融资担保,以便提高住房协会信用,降
低融资成本。基金由中央政府和住房协会共同出资组成,按股份公司方式运作,
但政府对其公司章程有最终决策权,当担保公司无力偿还担保债务时,由政府代
基金履行债务责任。二是中央住房基金(CFV),该基金于1988年建立,由住房
协会按其管理的住房规模出资,当某一住房协会发生财务困难时,基金提供无息
贷款支持。甚至是无偿资金支持,实际上是住房协会的互助基金。三是住房贷款
担保基金(GF00),这个基金主要是为想要买房的中低收入家庭提供贷款担保。
凡是所购住房价格在3l万盾以下的家庭,都可以申请基金担保。基金由中央政府
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组成,并由中央政府提供反担保。借款人需按贷款额的0.36
%支付担保费得到担保后,银行贷款利率相应下调0.2一O.5%个百分点。
西方发达国家的消费信用担保制度有力地扶持了住房金融的发展,使中低收
入者和银行都得到了可靠的保障,在建立市场化住房金融体系的过程中起到了重
要作用。
第四章我国个人信用管理体系的构建
一、我国建立个人信用管理体系的必要性
(一)发展消费信用的社会经济意义
1、有利于一国的经济增长
1998年以来,为了保持国民经济较快的增长速度,我国实施了力度很大的
政策措施。但在推动经济增长的三大因素中,依靠出口增长和扩张性财政政策带
动的投资扩大起了最重要的作用,居民消费需求的增长却始终处于相对缓慢的状
态。目前,我国的出口依存度已经很高,一旦国际环境出现不利变化,对我国经
济的负面冲击力将是很大的。投资需求从根本上说只是一种中间需求,没有消费
需求的支持,投资增长将难以为继。
2002年我国经济运行状况不错,出口和投资等多项指标大大好于预期,但
消费需求仍然增长乏力,相对疲软,形成了鲜明对照。自从实施扩张性的财政政
策以来,国内消费需求不足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解决,随着市场经济
的发展和经济运行机制的根本性变化,国内消费需求不足已经成为一个长期性问
题。
消费是社会再生产的终点和起点,只有消费需求持续快速增长,才能保证增
加的投资获得预期的效益,实现社会再生产的良陛循环,经济才能实现内生性、
自主性增长。因此,消费需求是经济发展的原动力。消费需求增长相对疲软是我
国经济的最大隐忧,是阻碍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首要问题和主要矛盾。消费
需求不旺,大量产品价值不能实现,生产能力得不到利用,必然导致通货紧缩、
下岗失业。为什么我国出现“长缩”现象?为什么积极的财政政策实施5年来难
以淡出?根本原因就是国内消费需求不足。所以,刺激国内消费需求,释放消费
需求的巨大潜力是我国目前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
增加消费、扩大有效需求的途径首选增加居民收入。但在国民收入增长水平
降低以及收入两极分化程度不断加深的情况下,短期内居民收入难以有明显提
高,在这种情况下依靠消费信用可以增加居民消费资金的有效来源,降低居民消
费的流动性约束,缓解消费对收入完全依赖的状况。同时对充分发挥投资的乘数
效应也有根本的推动作用,从而有利于一国经济增长宏观目标的实现。
2、有利于改善银行资产结构
随着金融全球化进程加快,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对我国的银行也提出了更高
的要求,原来主要以企业信贷为主的银行资产结构必然要进行调整。企业贷款相
当于批发业务,利率低,风险集中,而消费信用相当于零售业务,利率高,风险
分散:在银行的资产业务中,消费信贷属于含金量极高的优质品种。对于商业银
行来说,资产结构调整又会导致资产多元化,从这个意义上讲,发展消费信贷正
迎合了银行规避金融风险、调整信贷结构、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的需求。
3、有利于完善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
消费信用在发达国家已很普遍,如美国,信用消费已占整个消费的30%以上,
联邦储备银行再贴现率、美元汇率的微小变化都将引起商业投资与居民消费的强
烈反响。而我国开展这项业务时间短,占比低。正缘于此,我国的货币政策传导
机制受阻甚至失灵,与发达国家的情形大相径庭。近几年,为刺激投资与消费,
中央银行采取了一系列货币信贷政策措施,但一些措施特别是利率的调整并没有
达到预期的效果。原因之一就在于我国的消费信用很不发达,利率的高低对人们
的货币支出影响不大,由此可见,要提高我国货币政策的灵敏度,主要任务之一
就是要加快发展消费信用,扩大居民的金融负债。
4、有利于人民币汇率的稳定
消费信用扩大内需、刺激投资的双向作用,可以降低一国经济增长对出口的
依赖,进而有助于人民币汇率的稳定。因为,在未实行自由汇率制的前提下,货
币贬值的目的主要是刺激出口,出口的作用弱化,人民币贬值的意义也就不大。
这对于今F!l中国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一方面,我国目前是大的贸易顺差国,
过多的贸易顺差很容易引起与逆差国之间的政治摩擦,在历史上这一问题甚至会
引发战争:另一方面,过高的外贸依存度还会影响我国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进而影响经济的稳定发展。比如近一阶段,我国持续的贸易顺差使外汇储备规模
迅速扩大,外汇供给加大,人民币理应升值。但为了保持出口的强劲增长,我们
仍必须保持人民币汇率在一个较低水平,这就增大了国内的通涨压力。如果要保
持国内经济稳定,央行势必提高利率,但这会进一步加大人民币升值压力。由此
就引起利率政策和汇率政策的矛盾。因此,从长远发展看,我国还应主要以启动
内需为主,大力发展消费信用,增大国内居民的有效消费需求,进而拉动经济增
长。
此外,开展消费信用还有利于实现国民收入的重新分配。因为消费信用的使
用群体主要针对中低收入居民,许多国家对于使用消费信用还给予税收、利率方
面的优惠,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平衡一国可能存在的社会分配不公现象。
(二)我国发展消费信用的客观条件
1、居民收入水平大幅提高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推进以及二十多年的经济高速增长,中国居民收入大幅
度增加。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01年达到了2366.4元,较1978年增加了
4倍,年平均增加速度为7.28%;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01年达到了
6859.6元,较1978年增加了3.16倍,年平均增加速度为6.4%。大城市居民收
入的增加速度更快。如果考虑到无法统计的现金收入部分,中国城乡居民特别是
城镇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和增长速度肯定远大于统计数据。城乡居民家庭恩格尔
系数分别出1978年的57.5%和67.7%下降到2001年的37.9和47.7%。根据联合
国粮农组织的标准:恩格尔系数在40~50为小康型,在30—40为富裕型。即中
国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步入了小康社会,居民的消费结构也逐渐升级。城镇居
民的消费支出中吃、穿的比重逐年降低,而用于医疗保健、交通通讯、娱乐教育
文化服务、居住的部分逐年上升。此外.城乡居民每年储蓄的增幅都在增加,2001
年底达到73762.4亿元,目前已超过了80000亿元。
持久收入假定认为,居民的预期收入增加将会加大居民的现实消费倾向,国
际经验也表明,居民收入的增长和稳定性是左右消费者信用决策的重要因素。也
就是说,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居民收入水平的稳步提高已经为消费信用的
发展准备了有利条件。
中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及恩格尔系数
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农村居民家城镇居民家
入(元) 支配收入(元) 庭庭
年份指数
绝对数指数绝对数恩格尔系数恩格尔系数
(1978=100
(元) (1978=i00) (元) (%) (%)
1978 133.6 100.0 343.4 100.0 67.7 57.5
1980 191.3 139.0 477.6 127.O 61.8 56.9
1985 397.6 268.9 739.1 160.4 57.8 53。3
1990 686.3 311.2 1510.2 198.1 58.8 54.2
1991 708.6 317.4 1700.6 212.4 57.6 53.8
1992 784.0 336.2 2026.6 232.9 57.6 52.9
1993 921.6 346.9 2577.4 255.1 58.1 50.1
1994 1221.0 364.4 3496.2 276.8 58.9 49.9
1995 1577.7 383.7 4283.0 290.3 58.6 49.9
1996 1926.1 418.2 4838.9 301.e 56.3 48.6
1997 2090.1 437.4 5160.3 311.9 55.1 46.4
1998 2162.O 456.2 5425.1 329.9 53.4 44.5
1999 2210.3 473.5 5854.O 360.6 52.6 41.g
2000 2253.4 483.5 6280.0 383.7 49.1 39.2
2001 2366.4 503.8 6859.6 416.3 47.7 37.9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2年卷)
城镇居民家庭收入和消费结构
顿目1985 1990 1995 2000 200l
_
J平均每人全部年收入(元) 748.92 1522.79 4288.09 6316.8l 6907.08
#可支配收入739.08 1510.16 4283.00 6279.98 6859.58
平均每人消费性支出(元) 673.20 1278.89 3537.57 4998.00 5309.0l
食品351.72 693.77 1766.02 1958.31 2014.02
衣着98.04 170.90 479.20 500.46 533.66
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57.87 108.45 296.94 439.29 438.92
医疗保健16.7l 25.67 110.11 318.07 343.28
交通通讯14.39 40.51 171.0l 395.0l 457.02
娱乐教育文化服务55.01 112.26 312.71 627.82 690.00
居住32.23 60.86 250.18 500.49 547.96
杂项商品与服务47.23 66.57 15l_39 258.54 284.13
平均每人消费性支出构成(100%)
食品52.25 54.25 49.92 39.18 37.94
衣着14.56 13.36 13.55 10.01 10.05
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8.60 10.14 8.39 8.79 8.27
医疗保健2.48 2.01 3.11 6.36 6.47
交通通讯2.14 1.20 4.83 7.90 8.61
娱乐教育文化服务8.17 11.12 8.84 12.56 13.OO
居住4.79 6.98 7.07 10.01 10.32
杂项商品与服务7.01 O.94 4.28 5.17 5.35
_ _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2年卷)
2、耐用消费品工业迅速崛起
进入二十一世纪,我国以汽车工业为代表的耐用消费品制造业进入了快速成
长阶段。2002年上半年汽车产量150.53万辆,同比增长达34.96%,全年产量将
超过300万辆。在全球汽车工业出现下滑的情况下,中国有望超过加拿大、西班
牙和韩国,成为仅次于美国、日本、德国和法国的世界第五大汽车生产国。尤其
是汽车行业中的轿车得到迅速发展,不仅产量的增长高于整个汽车行业产品产量
的增长,技术进步的步伐也大大加快。2001年有近20款各具特色的新车面市,
40
相当于过去5年的3倍。不同款式、价位轿车的面世引起了消费者的强烈购买欲。
同时中国居民的绝对收入水平较低和汽车较高价格之间的矛盾也给居民的消费
升级造成了困难。因此迫切需要一种手段将居民的潜在就使得消费信用成为必要
的销售手段。因此,可以说,以汽车为代表的耐用消费品工业的发展为消费信用
的发展准备了物质基础,并给予了消费信用一个广阔的发展空间。
3、商业银行积极介入消费信用业务
我国商业银行向消费信用领域的介入和其经营环境的变化有关。
经过20年的改革,我国的金融体系已经发生了结构性变化。随着直接融资渠
道的建立,证券市场异军突起。证券市场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使商业银行的贷款
增速放慢,贷款质量下降。与银行贷款相比,证券市场融资金额较大,期限较长,
成本较低,筹资方式灵活,这就促使很多大型企业脱离银行,越来越多的依靠证
券市场融资。银行不得不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这就使得高质量的贷款项目减少,
在加强信贷风险管理的情况下,银行不得不“惜贷”,从而造成资金运用的低效
率。
从资金来源看,我国居民储蓄存款一直保持稳步上升,即银行的负债业务~
直处于上升趋势。这就使得商业银行面临一个困境:负债不断增加,而资产运用
低效。
因此,从我国商业银行的生存需要来看,必须对贷款对象进行战略调整,改
变过去贷款主要集中于大型企业的做法。而针对居民个人的消费信贷无疑是一个
很好的选择。因此,自1999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
意见》一出台,各家商业银行便闻风而动。住房抵押贷款、耐用消费品贷款、汽
车贷款、助学贷款、家具贷款、装修贷款、旅游贷款、婚庆贷款等贷款品种如雨
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同时银行也开始给予信用卡用户一定额度的透支使信用卡真
正成为一种贷款品种。
商业银行的介入,依靠其资金优势和业务品种的多样化,在很大程度上促进
了消费信用的发展。
4l
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发展状况表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消费信贷余额
172 472 1397 4265 6990
(亿元)
增长率(%) 174.42 195.97 205.30 63.89
资料来源:金融时报2002.2.10及《中国金融年鉴20029
(三)消费信用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
在我国消费信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逐渐暴露出一些现实问题。一是消费信
贷的结构分布不均,抵押贷款比重远远高于信用贷款。二是消费信贷的风险过高。
如,在工商银行北京分行1999年发放的1250笔助学贷款中就有1 19人未还款,
占了近10%,且均因联系地址变更无法追回。2002年5月银监会对北京汽车信贷
情况的调研结果显示,北京地区汽车消费信贷的坏账率高达15%左右。从目前
我国消费信贷暴露的风险看,主要有以下几类:
1、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指由于债务人违约导致贷款或证券等银行持有资产
不能收回本息,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具体产生原因大致有以下两种:
(1) 由于债务人信用观念差而拖延还款。
(2) 产品(如房屋、装璜、耐用品的质量)问题(包括延期交房、产权证未
办妥)等导致债务人赖帐,不愿还款。
2、支付风险。支付风险是由于债务人收入变化、致残、死亡等因素而失去
足够的支付能力,导致银行本息损失。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由于离婚、感情破裂等导致债务人无力或不愿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2)因收入大幅下降或暂时失业而无法按期还款。
(3)债务人因伤、亡等不可预测因素而失去足够支付能力以致违约。随着
时间的推移,债务人的年龄分布、职业范围的扩大,还款期限的延长,这一风险会
逐渐增大。
3、欺诈风险。欺诈风险是由于债务人或相关法人隐瞒真实情况骗取贷款,
致使银行遭受损失。主要有两种情况:
(1)债务人“假按揭”。一些人因债务缠身而申请“按揭”,然后用贷款来
偿债,以解燃眉之急。而当银行贷款需要还款时,这些人却因无力支付,往往采取
赖帐行为。
(2)法人的“非正常融资”。一些法人因种种原因无法取得银行正常贷款,
因而与职工串通或盗用职工名义、证件,以“按揭”为名,骗取银行资金供公司使
用。一旦公司经营出现困难或职工跳槽,这一问题就暴露出来。
(四)消费信用存在问题的原因
l、信息严重不对称
消费信贷风险的产生很大部分原因在于信息沟通不畅,银行和消费者之间存
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表现在银行对居民个人信息掌握非常有限,无法准确获
知消费信贷申请者个人收入水平、财产数量、负债状况以及过去有无信用不良记
录等等。由此造成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2、社会整体信用状况较差
我国目前尚处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发展的社会转型期,人员流动范围
日益扩大,经济主体逐渐多元化,随之而来原有的社会规范基本丧失殆尽,社会
各经济主体利益边界模糊,而新制度、新规范尚未覆盖全社会,市场秩序十分混
乱。与此同时,个人信用制度和管理体系的缺位,造成了“失信者不受惩罚,守
信者得不到好处”的不合理局面。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守信的道德责任感很容易
被趋利的意议所取代,视信用为儿戏,欠帐逃债事件层出不穷,
社会整体信用状况普遍低下。这无疑加大了作为全社会信用聚散中心的银行
的信用风险,从而其个人金融产品——消费信贷的信用风险。
(五)建立个人信用管理体系是我国发展消费信用的必然选择
一个个人信用管理体系缺位的国家就好像一个“匿名社会”,个人信用信息
的不流动、不公开将使个人信用的验证受到极大限制。这种限制并不是因为个人
信用验证或执行的复杂程度,而是因为这个群体过于庞大。在专门收集、加工和
传输个人信用信息的中介组织缺位的情况下,要追踪一个人就如同大海捞针。在
这种社会环境下,“一个人可以很容易的消失在黑暗中”。一旦失信者不受惩,守
信者的利益也就相对受到损害,长此以往,这种“积善之家没有余庆,积不善之
家没有余殃”的局面就会极大的损害守信者的积极性,甚至导致社会道德观念的
颠覆和社会信用秩序的极度混乱。
可以预见,在信用管理体系缺位、信用管理水平不足的条件下,如果消费信
用出现过度增长,特别是当它扩张的速度远远超越于社会约束与制度建设的速度
时,就会使大量不具备承担责任条件的经济个体(自然人)获得授信,从而带来
更大的信用风险,给商业银行造成更多的不良资产,极大地影响金融体系的安全
运行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因此,消费信用的健康发展必须配以相应的个人信用管理体系。它的作用就
是建立--I中市场游戏规则,使个人信用信息的利用、流通更加顺畅,消除信息不
对称造成的交易干扰,促进参与交易的自然人自觉维护自身信用,遵守交易规则,
真正使“守信成为守信者的通行证,失信成为失信者的墓志铭”,从而降低社会
的整体信用风险,进而保证市场的个人信用交易成分扩大,并健康、持续发展。
二、我国建立个人信用管理体系的可行性分析
(一)我国个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具备的有利条件
i、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政府相关政策的制定是个人信用管理体系建
立的有利前提
1999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关于个人消费信贷指导意见》,提出了
“建立个人消费信贷信用中介制度”等建议,并拉开了我国消费信贷快速发展的
帷幕。随着消费信贷的发展,个人信用问题逐渐受到了包括商业银行、政府机构、
社会大众等方方面面的关注和重视,并在全社会范围内引发了“重塑信用”的热
烈讨沦。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问题纳入了政府的议事日程。党中央、国务院在十
六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中央政府做出了
从2003年起在5年内把“社会信用体系的框架和运行机制初步建立起来”的战略
决策。
此外,在《中共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矛12010年远景目标
建议》中确定的“建立法人对支付个人收入的申报制、个人收入申报制和储蓄实
名制”等规范个人收入的制度,以及2000年我国正式颁布实行的《个人存款帐户
实名制规定》,都为我国个人信用登记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2、信用中介机构的发展和地方性征信网络的形成为个人信用管理体系的
建立奠定了基础
实际上,信用管理中介机构在我国己走过lO余年的发展历程:20世纪90年
代初,以信用评价为代表的信用中介机构出现并发展;20世纪90年代末期,以信
用担保为代表的信用中介机构快速发展。到目前为止,我国己拥有信用征集、信
用调查、信用评价、信用咨询及风险管理等各类信用中介100多家,如中国诚信、
华安、华夏、大公、远东、联合、新华信等等。此外,如邓白氏、惠誉、科法斯
等国外信用机构也在积极发展中国市场。
本世纪初,以政府部门为主体的信用信息披露系统和区域性的征信网络开始
启动,并已初具规模。在地方,上海、北京、甘肃等省(市)全面加快信用体系建
设的实践步伐:2000年7月,以消费信贷为主要服务领域的上海资信有限公司正
式成立,形成了银行同业内个人信用信息的联合征集、评价与发布个人信用的征
信体系:北京市建立以中小企业为主体,以企业各类信用信息为主要服务领域,
以政府构建信息平台为依托的社会化信用体系:甘肃和广东分别也下发社会信用
建设的省级人民政府文件。在全国,2001年4月十部委联合下发信用管理指导意
见;中国人民银行建立了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中国商业联合会已经开始组建
商业信用中心。目前,我国信用管理机构已能在10一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全国近
万户企业中任一户企业的资信调查。
3、银行问个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即将运行
个人信用信息中最重要的部分是信贷记录,它记载着消费者在不同信贷机构
的贷款余额和偿还情况,在消费者信用评分中占有很大权重。银行间个人信用信
息共享系统的建立将打破个人信用信息仅局限于单个授信机构、不能流动的局
面,对个人信用登记制度的建立有着重要意义。
目前,北京市银行业协会已于2003年10月实旄了汽车消费贷款信用信息共享
系统。此外,关于银行卡、房贷、个人综合消费信贷等项目的调研、行业内部的
协调和具体方案的论证也都在进行之中。
而中国人民银行也于2003年底,向辖内各商业银行下发了《个人信贷登记系
统业务需求说明书》(征求意见稿),计划在2年之内逐步完成个人征信系统的
第一步——个人信贷征信系统建设。届时,各商业银行和其他征信机构将可据此
享受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服务。
(二)我国个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面临的困难
1、缺乏相关法律支持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征信管理法》及针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及政策,
对如何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无法可依,对建立一个怎样的社会信用体系和怎样
建设一个社会信用体系无据可依,对于哪些个人和企业信息可以进入全国征信系
统、哪些信息不能进入以及征信数据的开放和使用都缺乏法律上的明确界定。特
别是对政务公开信息和国家秘密如何界定,对企业公开信息和商业秘密如何界
定,对消费者公开信息和个人隐私如何界定,都没有法律上的规定,征信数据的
收集和应用十分困难。对于现有的信用中介、评级公司等征信企业无完备的法律
法规和行业规范约束其经营行为,也无促其发展的制度框架。另外,《民法通则》、
《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等法律法规中对守信、背信行为概
念界定不准确,处罚条款弹性太大,缺乏可操作性。
2、条块分割,发展不平衡
从目前现状来看,我国信用体系建设发展不平衡。一方面,在一些省、市发
展速度较快,如上海成立了上海资信公司,建立了个人信用联合征集体系,有效
地遏制了金融欺诈行为,推动了消费信贷业务发展:北京市建立了以中关村园区
为点、工商系统为线、全市为面的区域社会化信用体系等。而其它省、市信用体
系的发展则较为缓慢,有的地方未将信用建设纳入议事日程,只有部分信用担保
公司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另一方面,与信用有关的大量信息目前分散在不
同的行业部门,信息没有得到有效利用。如工商、税务、外贸、海关、交通、银
行、证券、保险、公安、法院、质检、环保等行业部门掌握了大量的企业和个人
的信息和数据,各行业部门之间的信息和数据既不流动也不公开,大量有价值的
信息被闲置,信息资源浪费严重。以中国人民银行建立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
为例,凡是与各商业银行有借贷业务往来的企业将全部记录在该系统中,目前该
系统已录入400万户的企业贷款资料,使用者可以查取任何一个企业在任何一金
融机构里的贷款记录。但到目前为止,征信企业等中介机构均不能享受这个系
统。
3、社会信用环境不佳
目前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转轨时期,企业、个人的信用意识、信用需求和信
用观念十分淡薄,信用商品化程度不高,建立社会信用的基础薄弱。很多人对信
用的理解和认识仍停留在道德层面上,认为信用是衡量个人品德的道德标准。从
20世纪90年代的困扰企业的“三角债”N2001年以来的上市公司造假事件,失信
现象多有发生,多数企业不能向社会开放运营的原始数据,向工商、税务提供的
虚假信息比比皆是,一个企业2套帐、3套帐司空见惯。我国还未建立个人财产申
报制度。个人及家庭的收入状况不透明,缺乏对消费者进行信用记录的基础数据。
另外我国信用市场发育程度和信息商品化程度不高,据统计,1999年全球用于企
业信用信息的市场容量约29.2亿美元,其中亚洲市场占26.1%,我国仅占亚洲市
场的1.5%。显然,国内信用市场亟待发育。
(三)上海个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启示
1、上海个人征信系统概况
1999年,由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和上海市信息办公室出面,联合上海市
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信息中心、上海市中汇金融外汇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隶平事业有限公司等共同出资成立了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形成包括15家商业
银行和上海移动通信、中国联通上海分公司、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内的上海联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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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系统。该系统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功能:①提供个人的银行信用状况,包括贷款
及偿还和信用卡透支及付款情况等;②提供个人的社会信誉情况,包括法院诉讼、
欠税和欠费等情况;③提供个人的商业信用情况,包括赊销和付款记录等。上海
资信公司的信息库每月更新一次,重要数据及时更新,所有正面的个人信用信息
将被长期保存,负面信息的最长储存期限为7年,超过储存期限的信息将被及时
删除和销毁。
2、上海个人征信系统的形成、运作机制
(1)实行央行与政府的联合办公,形成有力的推动机制
个人信用联合征信,在我国是一项开创性制度建设。新制度的确立,涉及理
念、利益及法制的破旧立新,如果没有坚实长效的推动机制是无法成功的。上海
的推动机制是由央行与政府的联合办公制度所构建形成的。央行重点约束银行系
统,市政府可以号令工商、财税、海关、教育,以及公安司法等社会方方面面。
地方政府与央行的联合,形成了全方位的推动机制。大大促进了上海市个人信用
征信体系的建设进程。
(2)建立理事会,形成协调议事机制
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是开创性的信用业务,具有极强的探索性,因此运作过
程中会有诸多问题需要探讨切磋,统一各方认识,协调各方利益。为此,建立了
上海市个人信用信息数据中心理事会,形成了长效的议事协调机制。理事会实行
会员制,凡符合《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试点办法》规定条件的个人信用信息
的供给和需求单位,可成为个人信用信息中心的理事会会员。会员队伍随个人信
用信息中心功能的扩大,随时接纳新会员。目前上海市的15家中资商业银行、以
及汇丰、渣打、东亚和恒生4家外资银行,上海移动通信和中国联通上海公司都
已成为理事会成员。
(3)法规先行,建立规范的管理监督机制
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涉及个人信用当事人,涉及各金融机构,信用信息供求双
方的权益,因此必须有规范,有监管,才能确保其健康运作,发挥积极功能。为
此,在上海市政府信息办与人行上海分行的直接领导下,于2000年初,制定颁布
了《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试点办法》,自2000年3月起实施,用以指导与规
范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的业务活动。
(4)建立央行督办制,形成强制性保障机制
为排除来自商业银行和居民个人方面的自觉或不自觉的阻力,确保个人信用
联合征信的正常运行,人行上海分行建立了督办制度,多次发文明确规定:各商
业银行在与个人签定的个人贷款和信用卡协议书时,必须设置“贷款人(信用卡
持有人)的信用信息须及时提供给⋯⋯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机构”的条款;各商业
银行在发放个人贷款和办理个人信用卡授信时,务必及时查询受信人的个人信用
状况,以此作为银行是否贷款及确定授信额度的重要依据之一”。督办制度不断
完善,初期行文号召,继而定期不定期地现场检查执行情况,对于敷衍失职的机
构,通报批评,逐步形成了强制性的保障机制。
集和
(5)实行征信业务有偿运作机制
上海资信有限公司与协作方(主要为商业银行)均签署了“个人信用信息采
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收费办法协议”,形成征信业务有偿运作机制。
(6)建立从同业征信向联舍征信过渡的逐步扩展机制。
上海个人信用联合征信,其属性一开始就定位于联合征信,但初始的征信实
际上为行业征信,即银行信息征信。因此,上海方面一直在致力于将名不符实的
联合征信,逐步过渡到真正意义上的联合征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联合征信。
3、运作经验
(I)政府的强力推动
这是上海个人信用联合征信能够坚定不移,排除各种阻力艰难前行的关键。
中央银行可以约束商业银行系统,但对其它行业则是无能为力的。之所以征信范
围能从实质的行业征信,突破到联合征信,都是地方政府的决心及其积极务实的
推动所致。可以断言,如果没有政府统一的协调引导,仅靠某些行业孤军奋进,
充其量只能是行业征信,是无法走向联合征信的。关于之一经验,对于全国性的
征信体系建设,无疑同样是适用的。
(2)地方立法的支持
联合征信,涉及方方面面的权益,因此都需要由法律规章作为依据加以维护,
否则寸步难行。但我国信用制度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当稀缺。而建立国家级的法律
法规,需待以时日。因此,地方征信制度的建立,特别需要地方立法的及时支持。
对此,上海市法制办主动承担这一责任,会同有关方面,反复研究论证,及时制
定了《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试点办法》,保障了联合征信的进行。
(3)先易后难,小步前进的战术
信用联合征信,在我国属开创性事业,因此在战略上必须有打持久战的精神
准备和必胜信念,丢掉“一蹴而就”的幻想。在战术上宜取先易后难,循序渐进,
步步为营的行动。上海按照上述思路,征信范围先从现存的易操作的行业(商业
银行)开始,逐步拓展到了通讯、教育、租赁等行业。从目前不断延伸的趋势看,
坚持数年,上海完全可能实现从“行业——联合”的征信过渡。
4、取得成效
(1)建立了一个较为真实、有一定覆盖面的数据库。截止2001年6月,共汇
集了全市约1207]张贷记卡、50余万笔个人贷款和约240万移动入网用户的个人信
用信息,入库人数达240万。
(2)个人信用查询系统的建立为商业银行降低信贷风险提供了有力保障。
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已经在全市联通y300个查询终端。随着上海市个人信
用联合征信系统的不断完善,各商业银行使用该系统的频率也逐渐攀升。日均查
询量由最初的每天50次上升到目前每天近3800次。这个数字意味着,在上海市每
天发放的6000余笔消费信贷中,至少有一半参考了上海资信的评估数据。现在上
海个人消费信贷占银行信贷总额比例已达10%,领先于全国平均水平的2%一3
%。
(3)信用报告个人查询服务的推出,进一步规范了征信服务的操作流程,
提高了居民遵守信用、维护信用的意识和理念。
5、启示与思考
(1)区域化的个人信用管理体系的建立能够为消费信用的发展提供较好的
制度保障。
(2)通过近四年的发展,上海模式印证了政府和主管部门推动下的企业化
运营方式在征信机制建设初期可行。
(3)从同业征信到联合征信形式的转变说明了成员制联合征信机制对于个
人信用制度建设比较有效。
三、建立我国个人信用管理体系的具体设想
(一)个人信用征信体系的建立
个人信用征信体系是整个个人信用管理体系运行的基础,征信机构是具体执
行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和经营的载体和责任者。征信机构的建立模式和经营性质
对整个信用管理体系的运行以及征信产品市场未来的发展有着深刻的影响。因
此,征信机构的建立模式就成为个人信用征信体系建设的关键问题。也是本节讨
论的重点。
1、征信机构的经营模式
通过对国内外征信机构发展的实践总结和趋势分析,我们可以把个人信用征
信机构的设立模式分为以下几个类别。
(I)政府主导模式
①概述:在这种模式下,个人信用信息主要由国家央行和政府出面,由中
央银行建立一个全国性的个人信用登记系统。征信机构成为服务于公共利益、服
务于政府政策目标的非赢利性组织,征信加工的个人信用信息产品主要供银行内
部使用。这时,征信机构实际上成为政府的附属,所有权属于国家。
欧洲国家,如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国都是这种模式的实践者。
②模式的优缺点。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能借助于政府的力量,协调社会
各个方面的利益,可以强制性的让各个部门局部、分散的数据提供出来,促进一
个国家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建立。特别是在关于强制性地公开个人信用信息的
立法没有出现之前,该模式的效果会更加突出。
然而,由于采用这种模式建成的个人信用信息库,其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
是由国家的附属机构或企业经营的。因而,这种模式的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首
先,这个数据库的建设必然是一个巨大的工程,因此,耗资巨大;其次如果信用
体系由政府主导的话,由于缺乏利益激励机制容易办成一个缺乏活力的官僚机
构。因此,个人信用数据库应该是商业化的,经营个人信用信息产品应存在一个
竞争机制。而且,根据信用管理理论,提供个人信用信息的机构必须具备中立和
高效的基本特征。但是,在这种模式下的政府或其附属机构不具备中立和高效的
要求,也不具备个人信用信息产品市场竞争机制的条件。
这种模式的采取,一般都是在一些小国或一些处于转型时期或处于建立初期
的国家,尤其在法律还没有制定或需进一步完善的初期,采用这种模式能加快个
人信用信息的市场化进程。
(2)市场主导模式
①概述:有人将这种模式称为美国模式。美国按照市场化的原则,成立了
信用信息经营公司——信用局。信用局的出现完全是由市场需求决定的,是随着
美国个人消费信用业务快速发展,业务量急剧增大,各金融机构之间进行个人信
用信息共享的需求扩大而出现的。
在美国个人信用征信机构的100年发展中,美国几百家征信公司互相竞争合
并,优胜劣汰,终于剩下3家大的公司,主要是益百利(Experian)、Equifax
公司和环联(Trans Union)公司,这些征信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是其能否采取
全面的征信来源和个人信用预测准确度。
②模式的优缺点。这种由个人信用征信机构自主投资建立个人信用信息数
据库的模式,是纯粹的市场方式。采用这种模式有很多优点:首先,政府不用投
资,因此,政府不必冒很大的风险去经营一个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其次,采用
市场的方式建立数据库,由于运营企业熟悉市场需求,因而他们一般不会盲目的
去建设数据库,通常采用滚动式发展。这种模式通常在建立初期,根据市场需求
企业各自建立地方数据库,并逐步采取异地代理或行业联盟的形式,相互兼并。
因此,这种模式有助于形成一个良性的市场竞争机制,符合个人信用信息产品市
场的发展规律。
但是,这种模式的缺点也是明显的。首先,由这种模式形成大型的个人信用
信息数据库将十分缓慢,在一个国家内同时有多个同样系统运行,造成市场分割、
信息分离、查询不便;其次,运营企业的专业水平参差不齐,在很长的时间内,
市场需求的质量得不到很好的满足。最后,在这种模式下,由于数据库的经营完
全由企业在市场利益驱使下运作,并且在发展初期,相关配套法律不健全,因而
个人信用信息的保密性要求很难保证。
(3)银行协会支持下的建立模式
①概述: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是日本的个人信用信息中心。1973年,日本
第一家个人信用信息中心在东京成立。该中心由一个银行家协会发起成立,主要
为地区性的会员机构提供服务。随着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1988年10月17日,信
息中心与其它的24个银行家协会联合。信息中心也合并为日本银行家协会下的一
个单位,为2002家会员机构提供服务。
现在,日本国内提供个人信用信息情况的机构主要有3家。它们基本上是按
照行业划分的,即银行系统的“全国银行个人信用信息中心”、邮购系统的“信
用信息中心公司CIC”以及消费金融系统的“日本信息中心JIc”。信用信息中心
采用会员制。1987年3月,日本3家信用信息中心之间开始实行信息资源共享、相
互交流信息情报,共享信用信息网络系统。
②模式的优缺点。这类模式具有以下优点:首先,采用银行协会支持下的
个人信用信息共享系统,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一个国家内多个同样系统运行、市
场分割的状况,避免个人信用信息产品的质量长期得不到保证的现象。也就是说,
这种方式可以部分弥补“完全由市场企业自建自营的方式”的缺陷;其次,政府
不用投资,因此,政府也不必冒很大风险去经营。
然而,这种模式的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它提供的信息是不完备的,缺乏法
院、公安、工商、税收及保险业等的个人信用资料。
(4)政府支持下企业自建的建立模式
①概述:这种模式的实质是,结合中央银行统一指导方式和企业自建自营
数据库两种模式,由政府组建和管理,但公司完全采取市场化运作。我国第一家
个人资信公司——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就是采用这种模式建立的。
②模式的优缺点。这一模式是针对我国体制上的特点而产生的。从某种程
度上,这是使我国快速建立个人信用征信体系的一种有效模式。因为,在我国,
个人信息的许多资料都来自公安、法院、税收等国家行政部门,只用政府才有力
量去协调这些部门使之在个人信息开放、共享上达成合作意向。
但是,也有很多人对这一模式提出了质疑。主要是这种模式具有明显的垄断
特征。因为它所提供的信息是垄断性的,而且,人民银行也对它进行了垄断性支
持。如果公司利用垄断性资源进行赢利性经营,将有悖于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
则。
(5)引进国外技术和运行模式,组建合资的征信公司
这种模式的实质就是利用国夕blOO多年发展个人征信系统的成熟经验,培育
我国的个人信用信息产品市场,带动我国的个人信用信息产品经营企业。
但是对于我国远未成熟的征信市场来说,片面的引进和过早的开放很有可能
会给整个中国的个人信用体系带来破坏性冲击,尤其是已经建立起来的民营企
业,外资机构的到来将不可避免的造成“挤出效应”。外国征信机构依仗其在资
金、技术和经验上的优势地位,很有可能垄断我国征信市场。
2、我国征信机构的模式选择
通过对上述各种模式的特点进行分析和比较,并结合我国现行市场经济发展
的特点和社会发展中具备的条件,我认为现阶段我国的个人信用征信机构宜采用
政府主导模式。因为目前我国涉及个人信用征信方面的法律还很不健全,个人信
用信息的搜集和运用难以用市场法则来完成。因此,完全市场化的方案难于推行。
因此,可以考虑由政府和人民银行牵头,建立一个个人信用征信管理的权威
机构——个人信用管理局,其性质是非盈利性的会员制机构。各商业银行是主要
的会员单位。信用局的首要任务是先建立银行间的个人信用信息网,初步形成银
行间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然后建立包含工商、税务、保险、公安等部门的与个人
信用相关的信息查询数据库,逐步形成与银行共享的个人资信查询网络。
另外,还应建立个人信用征信民间机构——个人信用征信行业协会,沟通个
人信用征信从业人员与政府、专家与征信市场之间的信息。
在现阶段,这种管理模式的可操作性最强。一是现在的人民银行、商业银行
己自成系统,便于组织和管理:二是可以由各会员提供资金,保证系统建设需要:
三是必要时可以运用适当的行政手段,保证在较短时间内建成并发挥作用:四是
通过在银行内部协商形成的行业自律条规进行管理和约束,可以较好地解决当前
的一些法律障碍问题。
(二)建立个人信用评估体系
1、建立信用评分系统的理论前提
提供消费信用的金融机构建立或使用信用评分系统是基于所有的授信系统
所共有的四个共同特征。
首先,所有的授信系统都建立在一个假设的基础上:未来(至少是短期)的
情况总是与最近一段时间内的情况相仿,如果否认这条假设,信贷行为以及几乎
所有的人类行为都将没有立足点。
其次,所有授信系统的目的在于,在可接受的风险范围内尽可能地扩大信贷
规模。也就是说,信贷总数的扩大有利于信贷提供者的利益,至少不会损害贷款
提供者的利益。
第三,所有的授信系统都认为,人们的贷款行为(人类的其他行为其实也是
一样)无法用一个固定的因果关系模型来衡量。我们不可能预料到谁会如约清偿
债务、谁会违约,就象我们猜不出哪个婴儿将来会成为总理一样。因此,所有的
信贷提供者都只能将正在经手的具体客户与自己以前的经验进行对照分析。面对
每一个客户,信贷提供者都会问自己,面前的这位申请者与以前经手的成功业务
和失败业务是否相似。使用这种判断程序,主要是以自己的业务经验和个人好恶
为依据,因此,结论只能有两种:准许或拒绝。除了特别极端的例子外,这种方
法不能得出每个信贷申请者的具体风险程度。而使用信用评分制度其实也是根据
同样的问题进行判断,所不同的是,它根据的是所有相关信贷机构的整体经验,
而不是个别业务人员的一己之见,避免了不必要的个人因素的干扰。信用评分制
能直观地表示出消费信贷申请人的风险等级,从而更好地评判信贷的效率。
第四,在所有授信系统中,申请人风险程度的确定过程与消费信贷机构可接
受风险程度的确定过程是彼此分开的。
2、信用评分系统建立的步骤
各国征信业建立适合本国个人信用评估使用的信用评分系统,都是一个十分
复杂的过程,但是从各国建立的具体程序上看,都存在一些非常相似,并且是必
要的步骤:
(1)选择具体的客户群
信用提供商必须决定这个信用评分系统针对的是所有信贷顾客群中的哪个
部分。一些小型的信贷机构由于只提供一种信贷,它们制定的信用评估系统就是
针对其所有顾客的。而那些提供多种信贷服务的大型信贷机构在建立信用评分系
统时则会依据地理等因素将不同的客户群区别开。
(2)定义正面行为和负面行为
信用评分系统的使用者必须决定什么样的信用行为是可以被接受的,什么样
的行为是不能被接受的。例如,我们可以将“正面行为”定义为开户十个月以上
拖欠债务不超过一个月,并且已经发生了一定数额的信贷业务。至于“负面行为”
我们可以将其定义为相当数额的信贷帐务被注销以及连续三个月(不管什么时
候)拖欠债务(即使后来能够如数清偿)。具有负面行为的帐户被称作“不良
帐户”,具有正面行为的帐户被称为“良好帐户”,还有一些帐户,因为开户时
间短而从未拖欠债务的帐户,仍有待进一步考察。
(3)获取数据抽样
由于信用评分系统只能建立在使用机构的经验基础上,因此,所需的所有数
据都必须来自这个机构的历史记录。尽管抽样的方法各种各样,但通常情况我们
一般取出1500份良好帐户记录和另#h1500份不良帐户记录,这个数量足以建立一
个完善的信用评估系统。同时,在抽样的过程中尽量避免耗费过多的财力和人力。
抽样数据必须包括顾客自首次申请以来的所有申请记录,还必须包括每次信
贷业务的结果,即是良好枨户还是不良帐户。每次的申请信息必须包括串请项
目、注明事项、信贷机构所了解的申请人个人资料以及另外的一些资料。
(4)将数据转化为电子格式
所有的文件数据都必须转化为可以由计算机处理的格式,不同的信息类型也
必须分别列项。根据客户的特征(如年龄、居住时间、职业等)列项、分类后,
我们就可以输入具体客户的特征“属性”了,例如,年龄的特征“属性”可以定
义为“35岁”。有些特征比较复杂,例如职业,种类极多,使用者必须将其分为
若干个有限的类型。当各种特征被分别列项,并定义各自的“属性”后,就可以
根据每个申请人的相关资料将数据转化为统一的电子数据格式。
(5)数据分析
接下来就是看一下良好帐户和不良帐户在各个特征项目上的属性区别。在这
个过程中,我们可以检验一下在抽样和数据转化过程中是否存在无意中造成的重
大纰漏,但更重要的是要找出那些良好帐户和不良帐户区别最大的特征项目。例
如,如果有同比例的良好帐户和不良帐户的客户拥有住宅,有同比例的良好帐户
和不良帐户的客户租用房屋,那么,弄清房子的产权拥有与否对我们确定什么样
的客户将会是良好帐户或者不良帐户就没有多少意义。良好帐户与不良帐户之间
属性的差异越大,这个特征项目对客户未来行为的预测力就越强。
(6)推导被拒客户的行为
如果一个信用评分系统只是建立在被接受客户的信息上,这样的系统是不完
整的。因为它无法获知那些被拒客户当初如果被接受后的行为是怎样的,就象那
些被接受的客户可能会变为不令人满意的客户一样。因此,我们也有理由相信那
些被拒客户也许会有良好的表现,我们有很多种办法推导那些被拒客户如果被接
受后可能会出现的行为。“起源学”称这一过程为“扩充”,当客户群由于将被
拒客户包括在内,即“扩充”后, 数据抽样所反映的更多的就是整个客户群总
体的情况。
(7)属性分类及分值加权计算
为了便于管理,信用分数的计算必须包括合理数量的特征项,如8一12项。
每个项目下包含不超过5—6个属性。如果特征项目下包含的原始属性过多,我们
就必须将其数量缩减。例如,假设抽样的良好帐户和不良帐户的客户囊括了从18
岁至78岁的所有年龄,“年龄”这个特征项目下就至少有60个原始属性,为了
简化,一般按年龄段作为属性的划分。不同的评分机构的属性归类方法也不尽相
同,但这种区别很小。当所有的特征项目的属性都已被仔细地分类,每个评分机
构就可以根据自己选择的方式计算这些分值。不管采取何种措施,最主要的分析
结果有两个:分值抽样表和分布表。
3、信用评分体系建立中应注意的主要问题
(1)人口漂移
虽然每个公民都需要有自己的信用评分,但对消费信用的提供者来说,他们
更感兴趣的是那些潜在的消费信用需求客户。因而有实用价值的信用评分方法中
并不是以全民为样本,而更多考虑的是上述人员。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
人口流动性增大,人们的生活观念、消费理念也在逐渐转变。这些变化会导致潜
在信用消费人群和信用观念的变化。这种随着经
济环境、人口结构和生活方式的变迁使样本人群的范围和特质发生变化,一
般被称为人口漂移。人口漂移会使原有评分标准下的评价结果与现实情况不符,
这时就应适当的调整权值修正人口漂移带来的偏差。并不断更新作为训练样本的
数据。
(2)个人信用动态变化
个人信用评分本质上是在表征一个人的违约概率,但利用原始数据得到的评
分只是一个静态的、对个人过去信用情况的一个总结,只适用于对其第一次进行
消费信用授信的申请进行判断。但得到授信许可后,个人的信用情况会不断交化,
这时就要求对其信用消费行为进行跟踪,不断追加新信息,并据此得到动态的信
用评分。动态信用评分对个人信用度的评估要比仅依靠申请资料得出的评估结果
准确的多,并且可以预防信用欺诈行为。由于我国的个人信用征信体系刚刚着手
建立,消费者的个人信用原始资料尚一完整,但这并不妨碍评估机构未雨绸缪,无
论在数据收集还是在评估方法设计刚都应充分考虑个人信用的动态变化M题。
(3)信用评价方法中指标的选取
个人信用评价在我国还处于起步‘喻段,但在发达国家已建立起一套相当完备
的标准,在很多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已享』鹿果,但我国的文化习惯和道德标准与发
达国家之间存在很大差异,在选取指i时应注意国情和评估的具体目的。具体评
价指标的选取各国均有不同,如美匡i律不允许将性别、年龄等个人属性作为指
标列入消费者信用评估体系,但这显捉是非常重要的指标,而且我国目前没有这
样的法律规定;德国将是否服兵役作勺一项重要指标;意大利将出生省份和婚约
中对共同财产的要求作为重要指标:而日本则将供职公司是否上市以及公司的雇
员数作为重要指标。另外,在处理不同的授信申请时,各评价指标的权重可能会
不同,甚至有些评价指标可以缺失,如抵押品的重要性对申请信用卡和申请一笔
大额贷款的人就不同。指标选取方法主要有;专家经验选取、利用统计方法逐步
筛选和利用某一指标在不同信用状况人烊中分布的差异选取。
(4)留酌情处理权
一个消费者信用评估体系内,对消费信用授信的申请是否接受一般都会划定
一个分数取舍点,但信用得分是连续的,在取舍点附近的个人信用情况并没有明
显差别,在实际工作中应对此保留酌情处理的权利,根据专家的经验和授信方的
具体要求对处于边缘区的申请人加以判定。对于有些个人信用综合得分较高(或
较低),但这一得分主要是由某一项指标造成的情况,也需要专家酌情处理。在
我国信用评估制度发展的起步阶段,在信用体系未完善之前,信用信息的提交和
披露还很不规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还无法得到保证,利用评估模型得出的
结论固然客观,但若模型计算所依据的信息本身有问题还是会发生误判,因此保
留酌情处理权非常重要。
(5)拒绝推论
所谓拒绝推论,即申请被拒绝者的数据不再纳入评分系统,导致样本选取的
非随机性。在制定评分标准时,往往要抽选一些已知情况的人员作为训练样本,
对评价体系进行测试,由这些样本做出对整体信用水平和个体相对信用水平的推
论。样本选取的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以个人贷款为例,一般金融机构对潜在的客
户发出申请贷款的邀请,其中一部分会接受邀请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金融机构
评估后会接受其中的一些申请,而这些被接受的申请中又只有一部分会真正贷
款。贷款人的还款行为又可能会出现提前归还、违约和按计划归还等几种情况。
在这样复杂的过程中,选取样本就必须保证其随机性,以便能够真实的反映整体
信用水平,供相关部门作为参考。但在实际工作中,授信方和咨询机构收集并建
立记分卡的样本大部分是曾经受信的客户,申请被拒绝客户的信用资料往往仅限
于其申请资料,整体信用情况被扭曲了。
(6)信息缺失
信用评分中所采用的数据往往会带有多变量数据的通病——变量值缺失。有
些变量值缺失是结构性缺失,比如有些问题是根据前面问题的结果来决定是否有
回答必要的;有些变量缺失则是随机缺失。有时,某项信息的缺失本身就是在这
方面有违约风险的信号。对于这一问题,现在一般采用把缺失值作为附加特性、
用关联值迭代产生替代值和剔除含有缺失值矢量等方法来处理。当然更好的方法
是弥补信息缺失的统计技术的应用:如设计插值、填空的补缺方法,这需要进一
步的研究。在实际操作中,信息缺失和第5点中提到的拒绝推论问题的改善有待
于数据采集和分析人员的专业化水平的提高。
(三)建立相关的法律制度
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个人信用管理体系建立的前提和保障。目前,我国关于信
用方面的立法还几乎是一个空白,很多工作的开展和进行都缺乏必要的法律依
据,只能依靠政府行政力量的推动才得以进行。因此.建立并完善相关立法是我
们建立个人信用管理体系的当务之急。
l、修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
在我国,个人征信数据源至少与10个以上的政府部门有关,或者由这些部门
负责管理。除国家《保密法》、《商业银行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储蓄
存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数据有限制规定以外,目前尚没有其它对个人征信
数据进行管理的政策法规,也没有对某些不可以向社会公开的个人征信数据的进
行严格界定。但到目前为止,在许多政府部门管理的数据中,只有部分工商数据
向社会开放。修改后的法律应明确规定,何种个人数据可以向社会开放、开放的
方式、数据处理和传播的方式和范围以及时限等等。另外还应对《担保法》、《合
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个人信用方面的条款作出适当的修改和补充。
2、制定关于征信数据开放和规范使用征信数据的法律法规。
首先,应该建立界定数据开放范围的法律或法规,其中包括必须开放哪些数
据,以及对不依法开放数据的机构如何惩罚;其次,应制定关于界定数据保密范
围的法律或法规,即在强制性公开大部分征信数据源的同时,确定必须保密的部
分,以及确定征信数据经营和传播的方式。同时,有必要建立一个关于政府部门、
企业和公民个人必须依法提供真实数据的法律或法规,并设置严惩提供虚假信息
和数据行为人的条款。
此外,随着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逐步建立,信用调查机构在开展联合征信活
动中不可避免会触及一些个人隐私。因此,在个人信用立法中,应该对保护个人
隐私权进行明确规定。有关保护个人隐私权的法律法规,应尽量体现以下几个方
面的内容:一是征信必须取得被征信者的同意,即被征信者应该拥有征信活动的
知情权,这应成为联合征信的前提条件。同时,除了法定的强制性提供信息外,
征信机构在进行提供个人信用信息的商业行为时,应事先征得被征信者的许可。
这样可以保证信息不被滥用,并减少征信机构和被征信者之间的纠纷。二是征信
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定程序,要在国家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以合法的手段开展
联合征信工作,而不能采取窃取、骗取、夺取等非法手段。三是在信息收集方面
应该仅限于对客观事实的描述和记载,在信息评估方面应该以国际通行的惯例和
中国的国情为依据,要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的价值取向。四是除法律规定以外不
得向第三方随意泄露个人信用信息,个人信用资料的使用应该有明确的目的和合
理的范围,即信息服务对象应该是根据法定的或约定的事由,在“善意使用”的
原则下确定。五是赋予被征信者及时消除错误信息、更新过时信息的权利,即信
息调查机构对收集、存储的信息应该进行动态监测,注意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六是必须对联合征信过程中侵害个人隐私权的不法行为者追究民事责任甚至刑
事责任,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
3.完善配套法规制度建设。
如进一步完善个人储蓄存款实名制,为个人信用制度奠定基础;建立个人财
产申报制度,保证个人的财务数据完整;建立个人基本帐户制度,保障个人征信
能及时与主动进行: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允许个人在一定条件下进入破产程序,
豁免其剩余债务,保障个人信用制度良好运行。另外,还应该建立个人信用担保、
保险制度,以分散和共担个人信用风险。
结论
在市场化的过程中,经济增长的主要约束已经由短缺经济时代的资源供给约
束转变为市场需求约束,决定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的主要因素变为市场需求规模
及其结构。从社会再生产看,投资需求不过是中间需求,只有消费需求才是真正
的最终需求,消费需求的规模扩大和结构升级才是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而消费
信用是有效激发消费需求、缓解生产与消费之间矛盾的一种内生性的经济创新活
动。国内外的实践发展和现代经济理论研究都证明消费信用能够有效促进经济增
长。
消费信用的发展与风险相伴,消费信用风险产生的根源在于非对称性信息的
存在、约束机制缺位下违信成本的弱化。从消费信用风险产生的机理看,仅仅依
靠商业银行加强自身的内控管理是无法有效降低和控制风险的,主要原因在于商
业银行缺乏获取个人信用信息的有效渠道、对个人信用信息的搜集和甄别会大大
增加银行的业务成本、商业银行缺乏有效的增大失信者的违约成本的手段。
因此,市场条件下,新的经济活动的产生和发展势必要求与之相应的新的社
会经济管理制度的创建。社会经济信用活动需要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的支撑和保
障。这是经济活动发展的必然规律。由此,消费信用的发展、消费信用风险的降
低也必须寻求一种制度性安排,主要是建立个人信用管理体系。个人信用管理体
系的建立使个人信用信息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向全社会征集和传播,从而有
效缓解消费信用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失信惩罚机制”的形成也可以大大
提高失信者的违约成本,使其不敢轻越雷池。因此,个人信用管理体系可以有效
限制信用交易中经济个体的任意行为,使交易行为更加简单和可阻预见,各方的
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社会整体信用环境得到改善,从而市场秩序得到保障、市
场效率获得提高,信用交易风险下降,市场运行达到最优。
后记
2001年秋天,我有幸投入吴晶妹教授门下,成为一名“吴门”弟子,今天
看来,这应该算是一个正确的选择。两年多来的学习生活,与导师,与同门兄弟
姐妹间的深厚情谊让人倍感温馨、回味。吴晶妹教授在学术上敏锐的洞察力和独
到的见解常常令我忽有所悟,如醍醐灌顶。特别感动的是,在本人撰写论文期间,
吴晶妹教授在异常繁忙的工作中给予我悉心的指导,在此表示真诚的谢意!
还要感谢我的父母,他们一直是我二十多年来不断努力奋斗的精神支持和动
力!
感谢我的同学们,在几年的研究生生活中给予我真诚的帮助和鼓励!
参考文献
1、吴晶妹著,《现代信用学》,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年,第一版
2、孙智英著,《信用问题的经济学分析》,中国城市出版社,2002年,第~版
3、姚长辉著,《货币银行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一版
4、林钧跃著.《消费者信用管理》,中国方正出版社,2002年,第一版
5、李世谦、李霞吴文盛主编,《经济信用与中外消费信贷》,经济日报出版社,
2001年,第一版
6、喻敬明、林钧跃、孙杰编著,《国家信用管理体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0年,第一版
7、王爱俭主编,《信用理论与信用风险防范》,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年,第~

8、孙从海著,《消费信用理论研究与经验考察》,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年,
第一版
9、江世银,《论信息不对称条件下消费信贷市场》,《经济研究》,2002(5):13—18
10、王于栋,{it房信贷“发展瓶颈”与个人信用制度》,《中国房地产金融市场》,
2002(3):33—36
1l、刘学强,《我国个人消费信贷的主要障碍和对策》,《当代经济科学》,
2002(8):27—28
12、王爱俭,孟吴,《建立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对策研究》,《金融与保险》,
200l(6):27—40
13、郭畅,《美国二战后消费信贷的发展和原因》,《商业研究》,2000(11):1l一17
14、武少俊,《强化消费需求启动措施,保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金融研究》,
2003(5):106—107
15、娄荣民、汤钟尧、房世平,《产品创新与信用制度建设:个人贷款业务发展
研究》,《金融研究》,2001(8):1 19—120
16、艾洪德、蔡志刚,《个人信用制度:借鉴与完善》。《金融研究》,2001(3):106—108
17、朱德林、杨明秋、金琼,《上海扩大消费信贷监管(安全)体系研究》,《金融
研究》,2000(12):38—45
18、龙西安,《个人信用优先假说》,《财经理论与实践》,2003(9):24—29
19、朱御林、马根融,《上海个人信用制度建设路径研究》,《新金融》,
2003(2):20—2l
20、盛朝晖,《不对称信息与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北京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学
报》,2003(12):40—44
2l、任壮,《谈我国个人消费信贷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财会月刊》,
2003(12):55—56
22、Robert Cole.Lon Mishler. “Consumer And Business Credit
Management”.McGraw--Hill Companies,Ine,1998.
66
23、Graham Stephenson.“ConsumerCredit”.Will JamCollins SonsCo.Ltd.1987
24、Federal Reserve Bulletin,January 2000.“Present Changes in u.S.Family
Finances:Results from the 1998 Survey of Consumer Finances”
25、Ando,A.and F.Modigliani,1963,“The life Cycle HypothesiS of Saving:
Aggregate Implications and Tests”,American Economic Review,March.
26、Hall,R.E., “Stochastic Implications of the 1ife Cycle—Permanent
Income Hypothesis:Theory and Evidence”,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December 1978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