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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222论消费信贷与个人信用体系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论消费信贷与个人信用体系
姓名:彭姝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金融学
指导教师:吴青
200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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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以来.我国的市场需求呈现疲乏,尤其是消费需求乏力,也有学者称
之为有效需求不足。其结果是导致国民经济增长趋缓。为激发消费对国内需求进
而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宽松的财政和货币政策。尽管从实
践效果上看来仍差强人意,但在某些方面也有一定的缓解。而宽松的政策促成了
消费信贷在中国的孕育和萌芽。
2001年以来,我国的消费市场开始出现重大转机,稳中带旺。2001年1.10
月份,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1%,旺盛的消费需求启动了我国消费信
贷市场的崛起,从而使建立个人信用体系,发展消费信贷成为解决我国有效需
求不足这一瓶颈的良方。但是,对于习惯了“克勤克俭”,崇尚“俭,德之共也;
侈,恶之大也”的中国人民而言,这能否成为一剂良方呢?降息,取消房改及正
在推出的信用体系建设,能推动消费信贷走多远?政府、银行能为此发挥多大作
用7. 匆
<带着这些问题,本人在吴青副教授的指导下了封中国个人信用体系及消费信
贷市场作了深入调查和研究分析。呜出了此篇论文。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0
第一章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情况
第一节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
一消费信贷业务在中国的发起回顾
消费信贷,是指金融机构为使消费者能够购买商品和劳务而提供的信用贷
款。它可分为短期消费信贷、中期消费信贷和长期消费信贷。短期消费信贷一般
是指消费者凭银行发放的信用凭证,到指定的商店、公司购买商品,银行依据凭
证定期与消费者和销售者进行结算,如信用卡消费透支;中期消费信贷是指允许
消费者在一定时期内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赊销商品,一般用于购买价值较大的耐用
消费品:长期消费信贷大多以抵押贷款的方式出现,诸如购买住房或汽车,以所
购的住房或汽车为抵押向银行取得贷款。消费信贷具有以自然人为贷款对象,用
途广泛,办理手续灵活,市场广阔等特点。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消费信贷是启
动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有效手段,也是商业银行适应金融市场变革、优化资产
结构、培育新的收益增长点和降低风险的重大举措。
消费信贷于中国,萌芽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90年代后期,政府开始把
发展消费信贷作为刺激消费、扩大内需、抗衡经济增速下滑的有效政策之一。在
政府政策的引导下,商业银行的消费信贷业务迈出了试探性的第一步。20世纪
80年代末中国建设银行打响了第一炮,开始试办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1996年,中央银行正式允许国有商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同时允许商
业银行开办小额存单质押贷款。1998年以后,针对国内市场需求疲软和通货紧
缩的苗头,中央银行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消费信贷的政策来扩大消费需求。
先后发布了“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允许所有商业银行开办个人住房贷款业
务;发布了“关于加大信贷投入,支持住宅建设和消费的通知”;推出“汽车消
费贷款管理办法”,并确定首先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试点开办;1999年3月,发
布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指导意见”。提出把消费信贷的最高限额提高到消
费品价值的80%;1999年9月,又将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长期限延长到30年,并
将贷款利率降低到同期法定贷款利率以下。这些政策的出台,大大推动了消费信
贷业务的发展,各商业银行都加大了消费信贷的发展力度,推出了一系列新的
消费贷款品种,并在改进客户服务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
二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情况
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估计,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平均消费
率水平为80%左右。就各个国家来说,美国、英国的消费率都在80%以上,印
度、巴西为80%,西班牙、意大利为78%。我国为60.8%。由此可见,我国消费
率水平明显低于这些国家。
近年来在中国,随着银行存贷差的不断增大,对公贷款的日益缩小,各商业
银行纷纷加大对个人消费贷款的力度,从而使该领域竞争日益激烈。市场上出现
了中国建设银行的“乐得家”、交通银行的“圆梦宝”、民生银行的“民生财”、
光大银行的“及时雨”个人有价单证质押贷款、“圆家梦”个人住房贷款、“车自
达”汽车消费贷款、“大未来”个人助学贷款、“逍遥通”旅游贷款等让人眼花缭
乱的消费贷款品种。可见,为了在激烈的银行业竞争中获得一席之地,每家商业
银行都不甘示弱。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个人资产业务发展迅猛,住房按揭和存款质押超过全部个
入资产的90%;汽车按揭、教育投资、国债质押等新兴消费信贷业务异军突起,
占比快速提高,全部不良资产余额仅100亿元,不良率只有1.7%,与较高的对
公不良资产状况形成鲜明对比。但是,我国商业银行个人资产余额仅占全部资产
的6%,远低于国外40.60%的平均水平;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GDP的6%,远低
于发达国家30.50%的一般水平。具体表现为:
(一) 住房消费贷款
从国际上看,国外住房消费贷款主要有住房改良贷款和活动住房贷款两类。
而我国的住房消费贷款分为政策性住房消费贷款(含公房出售资金、住房基金、
住房租赁保证金、公积金、合作建房资金等)和商业性住房消费贷款两类。
下面回顾一下中国的住房消费贷款发展情况:
中国的住房消费贷款经历了几次潮起潮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绝对收入增加了,同
时人们的消费意识也被唤起,经济和收入的增长带动了消费的增长。腰包日渐鼓
起来的“万元户们”开始梦想他们的华宅。此时,房地产开始升温。
由于住房是昂贵消费品,即使在高收入的发达国家,大部分居民的住房消费
也不能采取即时消费的方式。据国外统计资料显示,英国约85%的消费者采用抵
押贷款的方式购房,美国的情况也差不多。因此这些国家的住房消费贷款十分发
达,既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的住房消费,也体现了政府职能,且促进了本国经济发
展。
1992.1993年,由于当时的房地产开发过热,与当时中国的房改政策、居民
住房消费的观念、能力严重脱节,导致全国出现了大批空置商品房。1995年末,
空置商品房达5046万平方米,1996年为6600万平方米,1997年达到7038万平
方米,2000年增至9000万平方米。房地产泡沫破灭。
2001年却又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房地产开发、销售增幅最高的一年。根据
建设部公布的统计资料,2001年1-10月,全国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额达到4305.7
亿元,比2000年的低谷同期增长31.2%。在销售出去的商品房中,个人买房比
重进一步提高。1.10月,全国个人购买商品房的比重达到了93.6%,其中上海市
个人买房的比重达到95.6%。全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突破了20平方米,已
经达到中等收入水平。可以说,我国城镇住房正在告别短缺时代。2002年,我
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在于扩大国内的1投资需求,房地产及消费信贷再度兴起。
(--) 汽车消费贷款
1997年兴起的汽车消费贷款经历了一个大起大落的过程。1997年,北京众
多汽车经销商为了刺激国产汽车销售,开发了分期付款业务,款式也涵盖了众多
国产汽车车型,包括微型面包车、轿车、大型客车、卡车等。与目前市场上开展
的汽车消费信贷的唯~区别在于:当时的消费信贷是由汽车经销商而非金融机构
提供的。“8888,把奥拓开回家”的销售口号,让多少人为之心动,先富起来的
人们不再满足于“楼上楼下,电灯电话”,开始构想“华宅靓车”。300多辆汽车
立即售出,预示了广阔的市场。
伴随着分期付款方式的进行,分期付款购车背后的巨大信用风险促使各家保
险公司行动起来,抢占这个市场。不到三个月,平安保险公司,华泰财产保险有
限公司,中保财产有限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纷纷推出分期付款购车保险。可是,
保险公司的努力没有促使分期付款购车业务欣欣向荣,反而出现了诸多问题,使
保险人面临巨大风险,迫使各家保险公司先后停办了此业务。汽车消费贷款市场
陷入了举步维艰的困境。
作为社会防震针和稳定器的保险业其进入和退出昭示了汽车消费信贷的起
落。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取消了信贷资金流向消费领域的禁令。同年lO月,
中国人民银行颁发了《汽车消费信贷管理办法》,并批准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
商银行作为汽车消费信贷试点银行。1999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有颁发了《关
于个人消费贷款指导意见》,这给各家商业银行吹响了向消费信贷领域进军的号
角,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面向个人的装修、汽车、购房、个人耐用消费品等贷款。
他们的依据是:居民巨大的潜在购买力。自此,汽车消费信贷从经销商、从同保
险业合作过渡到与银行联手。
2002年,北京市建设银行成立了汽车金融服务中心。汽车经销商们也不甘
寂寞,6月18日,首家由汽车服务供应商牵头组成的汽车消费信贷服务机构一
一汽车消费信贷中心在位于北方汽车交易市场内的北方群星销售公司正式挂牌
成立。
从各家商业银行制订的汽车消费信贷政策我们可以对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
竞争有一个大概了解。
1中国银行
可提供消费信贷的车型:各类汽车
执行利率:基准利率
其他优惠措施:优质客户最高可享受下浮10%;授信客户下浮10%、免保
证保险(信用险)费
2深圳发展银行
可提供消费信贷的车型:各类汽车
执行利率:基准利率下浮10%
其他优惠措施:免保证保险(信用险)费
3招商银行
可提供消费信贷的车型:各类小型汽车(限私牌)
执行利率:基准利率下浮10%
其他优惠措施:免保证保险(信用险)费、代办费
4民生银行
可提供消费信贷的车型:各种汽车(卡车、营运车辆除外)
执行利率:基准利率
其他优惠措施:已在本行办理楼宇按揭信贷的客户,可下浮10%
5中国工商银行
可提供消费信贷的车型:不限定车型和经销商
执行利率:贷款lO-20万下浮5%,VIP客户或贷款20万元以上的下浮10%
其他优惠措施:免保证保险(信用险)费、代办费
6中国建设银行
可提供消费信贷的车型:所有国产及进口轿车、客车、货车
执行利率:基准利率
其他优惠措施:对本行黄金客户以及重点合作单位将采取优惠利率和绿色通

7中国农业银行
可提供消费信贷的车型:各类车型
执行利率:基准利率下浮10%
其他优惠措施:对本行VIP客户一律下浮10%
8光大银行
可提供消费信贷的车型:各类汽车
执行利率:基准利率
其他优惠措施:有战略合作协议的经销商及保险公司所推荐的客户享受下
浮10%;部分合作经销商车价让利
(三) 其他新品种
l假日消费
在实行双休日的基础上,1999年,国务院布了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
假办法》,决定将劳动节和国庆节放假时间增至3天。经过调整,我国年假时间
预算中劳动时间和休闲时间之比,由以前的305天比60天变为25l天比114天,
休闲天数占31%。特别是春节、“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把两个双休日集
中起来与节日一起使用,形成一年中三个休闲旅游“黄金周”,使居民长假旅游
消费有了时间保证,从而促成了我国“假日经济”的新景观。1999年增加节假
日的决定在国庆节前公布,对刺激国庆节的假日消费立即见效。第一个“十一国
庆节”黄金周全国居民外出国内旅游的人数有4000万人次,旅游花费约为141
亿元。有三个完整黄金周的2001年,成为我国旅游业全面丰收的一年,国内旅
游人数达7.5亿人次,国内旅游收入2832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18.4%。其中
仅2001年“五一国际劳动节”黄金周期间,全国共接待旅游者7376.6万人次,
实现旅游收入亿元,人均花费支出390元。
2文化教育消费
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深入人心。激烈的劳动
就业市场竞争,使绝大多数居民认识到教育对国家复兴、个人前途的重要意义。
教育消费应运而生。1999年,国家决定高等教育在原定招生计划的基础上扩大
招生规模,全年研究生和普通高校招生人数分别增长28.6%和48.1%。教育消费
拉动经济增长,在于挖掘教育潜力,刺激教育消费,吸收居民收入直接投向教育
市场。2001年计划研究生招生规模比上年再次增长30%。为了缓解高校扩招对
高等学校教学和生活设施的压力,1999年国家安排中央预算内财政专项资金
14.7亿元,带动其它渠道投资总计52.4亿元,投入到高等学校基础建设中。中
国人民银行及时推出了助学贷款政策,运用金融手段支持考上大学的低收入家庭
学生完成学业。
3信用卡贷款
信用卡贷款是指信用卡持有人在信用卡账户余额不足消费或购物所需费用
金额时,根据发卡人(银行)与持卡人事先商定的限额(一般由信用卡的等级决定,
譬如金卡透支额度较大,普通卡透支额度较小)自动给予持卡人所需额度贷款。
截止到1999年,中国的发卡银行已经有近30家,发卡数量多达2亿张,1999
年银行卡交易量高达24216亿元。特别是“金卡工程”运行以来,我国的银行卡
的发卡量每年递增64%,交易量每年递增76%,特约商户每年递增51%。
4大额耐用消费品信用贷款
大额耐用消费品信用贷款硝烟弥漫自2000年。2000年3月中国工商银行
在上海、天津两地同时推出个人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业务;中国银行在2000年
预算将新增贷款的10%用于消费贷款,以后每年再递增一个百分点;2000年3
月北京市商业银行启动了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
2000年9月,北京市商委、北京市商业银行共同组织,在北京市西单商场、
翠微大厦率先对京籍教师进行无担保大额耐用品消费信贷,短短5个月成效显
著,遂由最初的家扩大到8家,新增蓝鸟大厦、当代商城、甘家1:3大厦、百货大
楼、燕莎友谊商程、百盛购物中心。对此类无担保大额耐用消费品消费信贷,消
费者只需要去一次商场,一次银行,填写有关表格、出具北京市户口及稳定的工
资收入证明,就可以实现消费信贷。实施消费信贷的商品为商场内的所有商品,
单件金额在2000元以上,捆绑金额在3000元以上,最高限额为30000元。
除此而外,消费者们还对投资创业类、非指定用途抵质押类贷款、“度身订
做”理财方案的要求也十分迫切。对此,银行方面跃跃欲试。
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2002年对北京、上海、武汉、重庆、长
沙、沈阳、广州、深圳、哈尔滨等地的2100位居民进行专项问卷调查,结果显
示:在这之前的6个月中,有17%的人表示尝试过消费信贷,平均额度近3万元;
34%的人表示打算尝试;38%的人表示目前还没有计划。从人群收入分配上来看,
中高收入的人有信贷消费欲望的比率较高;从职业情况来看,不同职业的消费群
体差异不大;从年龄分布上看,年轻人的比率较高。调查还表明,住房、教育、
汽车、医疗是最适合消费信贷的对象。
消费信贷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要发展培育好这一新生事物,不可否认地需
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
第二节发达国家先进的消费信贷业务借鉴
日本住房消费信贷
日本真正将消费信贷业务规范化、制度化还是从60年代初开始的。当时,
开发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初衷是银行为吸揽存款和开发新的业务品种而推出的。
1962年,与某种特定商品相结合的合作式消费信贷开始流行,主要有住宅、汽
车、电器、乐器、家具等方面的消费信贷以及用于旅游、结婚等方面的服务性信
贷。另外还有一种叫非合作方式的消费信贷,如教育信贷和没有指定资金用途的
个人消费信贷等。
消费信贷的债务担保一般是通过专门做债务担保的信用保证公司或其他的
担保机构来进行的。在日本的消费信贷业务中,占比例最大的是住房贷款,约占
消费信贷业务的90%。
(一)合作与非合作消费信贷
6
1合作式消费信贷
合作式消费信贷就是在合作方(销售部门)提供担保的情况下,银行为客户提
供用于购买合作方商品的贷款。如客户要购买一辆汽车,他首先要向商店提出买
车的要求,这时,商店就会问顾客要不要使用消费信贷;如果顾客同意,那么商
店就要在信用调查的基础上,就具体金额、期限和还款条件等进行协商,商谈的
结果制成贷款通知书送交银行(提供贷款的银行)。
贷款银行经进一步审查之后,将同意贷款审查结果通知客户。客户便可以拿
着印鉴证明书和消费贷款协议书等材料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手续办好后,银行
就会根据贷款的执行日期,按时将资金转到商店的账户。由于银行是根据客户希
望的偿还日期,从客户的存款账户上自动扣款的,所以银行要求客户必须在账户
上保证有相应的存款。
2非合作式消费信贷
非合作式消费信贷一般是指没有合作对象的,多为没有指定资金特定用途的
个人贷款。这种贷款对客户的信用审查比较严格,而且一定要有担保。目前这种
贷款多是由担保公司来提供担保。非合作式消费信贷是由日本全国银行协会联合
会,在1986年2月推出的。
(二)日本消费信贷制度的具体规定
1贷款对象
在日本消费信贷的对象一般只限对个人或规模很小的中小企业(一般指夫妻
店)、私人学校和私人医院等。此外,住宅贷款还要有年龄方面的限制,如要求
年龄在20岁以上60岁以内,有稳定的收入等。
2贷款金额
除住宅贷款以外,个人消费信贷的贷款金额一般是从5万日元到1亿日元不
等,住宅贷款的金额一般是在房屋购买价格的80%DA内,最高在5000万日元左
右。
3贷款条件及担保
如上所述,合作式消费信贷的担保只由销售方提供担保就可以了,但非合作
式消费信贷必须要有专门的金融机构提供担保,目前多是由担保公司来担保。
4还款方法及期限
汽车、电器产品和钢琴等耐用消费品一般是3至6个月,住宅贷款是l至
25年,教育贷款一般是6个月至10年。还款方法多是采用按月还本计息或年中、
年终发放奖金时增加偿还额度的方法。
5还款日期
还款日期一般是根据银行的业务情况和贷款的种类来决定。
6利率
一般的消费信贷多是采取固定利率的方法。
7保证金
保证金一般是由担保公司或与银行合作的一方向客户收取,如汽车消费信贷
的保证金,一般是在实际利率的基础上,再加上1-2%的年利率,以按月还本付
息的方式收取。
(三)日本的住房贷款
50年代初,为了促进住房贷款业务的发展,日本政府专门成立了住宅金融
公库,向住房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主要有个人住宅建议资金、购房资金及
改善住房资金等等,重点解决老年人、残疾人和两代人住房、高级住房的资金问
题。该机构提供的资金期限长、利率低,至2000年,日本住宅金融公库大约为
1790万户,提供了约为163兆日元的贷款,为日本住房金融发挥了重要作用。
60年代中期以后,由于日本产业资金需求开始减少,为确保贷款业务的继
续发展,日本银行业开始大规模进入住房贷款领域。70年代后,日本政府放松
银根,其货币政策和贷款条件也逐步放宽,因而促进了民间金融机构住房贷款业
务的发展,日本民间金融机构在住房市场的业务比重逐渐上升。进入90年代,
民间住房金融的贷款力度进一步加大,贷款期限也扩大至35年。同时,日本独
特的“内部贷款制度”,对员工实行较低的贷款利率,贷款手续也比较简便,对
解决员工住房发挥了重要作用。1997年日本民间金融机构的住房贷款达到57.5
兆日元,己占日本住房金融业务的一半以上。
日本民间金融机构住房贷款的种类主要有一般住房贷款、两代人合作住房贷
款、两代人传承住房贷款、别墅贷款和住房改造贷款等。日本银行业住房贷款的
对象主要是公司和在职人员。银行对大型开发商的新建公寓建设项目提供贷款并
在销售时进行有效的合作,通过与房地产销售和中间商的接触合作,获得大量的
住房贷款信息。此外,银行还通过与一般企业的合作来推动向在职人员提供住房
贷款。
(四)信用卡消费信贷
在日本,利用信用卡透支进行融资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单纯的活期透支
另一种是利用普通存款账户或综合账户透支。
1单纯的活期透支
首先客户要与银行签定信用卡贷款协议(活期透支协议),并在信用保证公司
担保的情况下,利用信用卡在银行规定的额度内,通过自动取款机进行透支。这
种消费信贷没有规定具体资金用途,只要是在规定的额度内,不管什么时间,也
不管分多少次都可以进行透支。透支额度一般为50万日元,利率一般在9—12%
左右,信用担保公司要从中抽取1-2%的保证金。如果借款人有固定工作,有稳
定的收入并具备一定的资格,经审查,银行也可以不要担保和保证人。
2利用普通存款账户或综合账户透支
这种方法是在客户应缴纳的各种公共费用自动转账时,如果客户的存款余额
不足可自动透支转成贷款。客户无需到银行,银行也不需要办理贷款手续,十分
方便。
信用卡透支贷款的还款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叫“约定偿还”。就是在每个
月的某一天,将一定金额从客户的存款账户中扣除。这种还款方法对银行比较有
利,因为银行可通过客户每月的还款情况,随时了解客户有没有拖欠行为。另一
种方法叫“随时偿还”。就是没有金额和时间限制,客户随时都可以偿还,这种
方法的缺点是银行不能及时了解客户的信用情况。因为即使客户的透支金额已经
达到银行规定的最高限额,但客户只要在利息结算日前,按照银行的规定存入可
以支付利息的存款,就是客户出现信用问题,银行也不能及时发现。为此,银行
一般都要求客户必须在银行开有存款账户,这样,只要有存款,银行就可自动将
存款用于还贷。
信用卡透支融资虽然最初是从购买普通商品发展起来的,但是近年来,这种
消费性信贷却越来越向大型化方向发展,尤其是银行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担保
和证券公司合作,开展大型信用卡消费信贷业务的越来越多。
(五)浮动利率的消费信贷
最早开始的消费信贷业务都是采用固定利率的方式,即在贷款执行时就把利
率固定下来,中途不能改变,如果以后利率下调对客户不利,利率上升又对银行
不利。尤其是住宅类的贷款,期限长达20年,确实存在一定的风险。于是又开
发了浮动利率的消费信贷。浮动利率的消费信贷主要有以下两种:
l与长期优惠利率挂钩
与长期优惠利率挂钩的消费信贷,主要有住宅贷款、父子两代住宅贷款及没
有规定资金使用用途的大型贷款等。在日本,一般通过银行申请的住宅贷款几乎
都是采用这种利率。它以长期优惠利率为标准,在每年12月的偿还日,将当年
lO月1目的利率与上一年10月1日的利率作比较,按照变动的幅度做利率调整。
2与短期利率挂钩
这种贷款利率是在短期利率的基础上,再加上一定的比例。短期利率多是利
用短期优惠利率或是转让性存款(NCD)的利率,主要用于大型的信用卡透支融
资。
9
(六)个人信用信息中心的功能
在开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过程中,如何简便而又准确地掌握借款人的咨信
情况,是保证消费信贷质量的关键。目前,日本国内能提供个人资信情况的机构
有三家,基本是按行业划分的,即银行系统的“全国银行个人信用信息中心”、
邮购系统的“CIC”以及消费金融系统的“全国信用信息联合会”。信用信息中
心采取会员制,全银协的会员主要是银行、信用金库、信用工会、农协等金融机
构和银行系统的信用卡公司、信用保证公司等。
信用信息机构的信息来源主要是通过会员提供,该机构要求会员提供客户的
借款情况、账户和信用卡的使用等情况。对借款情况要特别注明贷款的执行情况、
还款情况,有没有提前还款、拖欠债务、呆账、倒闭等,如遇情况发生变化时要
及时更改。
信用信息中心是在严格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的基础上向会员提供客户资信
的,而且只限于会员作审批个人消费信贷方面的参考;若用于其他目的则一律不
予提供,同时要求会员对客户的信息要严格保密、不得公开。1987年3月,日
本三家信用信息中心机构之间开始实行信息资源共享,相互交流信息情报。
(七)在消费信贷中异军突起的金融公司
在日本,从事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机构很多,除银行以外还有一些专门从事
贷款或贷款中介业务的各类公司,主要有专门向工薪阶层提供消费信贷的,日本
称之为“SARAKIN”的金融公司、票据贴现公司,还有当铺、信用卡公司、邮
购公司和综合租赁公司等。
近年来,由于日本经济持续低迷,个人消费需求不旺。日本银行业因不良债
权问题所累而严重借贷,银行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在此间大幅度下降;而专向工
薪阶层提供消费信贷的金融公司在此间却异军突起,迅猛发展,越来越引人注目。
从目前已上市的四大金融公司的情况来看,最有名的武富士公司的市价总值差不
多赶上了樱花银行和东海银行等大的城市银行。其资本利润率(ROE)已超过
15%,纯资产利润率(ROA)达到6%,为日本最高水平,与花旗银行等美国的大
银行并驾齐驱。
这些金融公司以3%的低利率从银行借款,然后再以25%的高利率贷给个人,
利差高达22%。由于利率特别高,与讨债公司关系不正常等原因,多年来一直受
到社会各界的批判,并被认为是淘汰行业。1983年日本政府专门制定了有关法
律,对贷款利率等作了严格的限定,要求利率最高不得超过40%,并规定金融公
司不能做夸大的业务广告,与讨债公司建立正常的业务关系等。虽然政府加强了
限制,但由于这种贷款无需提供担保且手续简便,并可以通过无人自动协议机操
作,因此,深受工薪阶层特别是年轻人的欢迎。
金融公司业务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是拥有庞大的客户信息系统和完善的风
险管理体制。据说目前日本个人资信内容最全的就是消费金融系统的信用信息中
心,银行系统和邮购系统与之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法国消费信贷发展状况
1960年,法国的银行开始办理消费信贷业务。自此之后近40年来,法国消
费信贷业务与其它西方国家一样迅速发展,其规模和产品也在不断扩展,并随着
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断变化不断更新消费信贷业务的内容、赋予更新的使命。现
在,消费信贷不再只是商家促销商品的手段,它已成为一种扩展消费和生产活动
的有效办法之一。同时,消费信贷特殊的社会功能也随之形成,这就是帮助那些
即期支付能力有限的民众实现购买其所需消费品的愿望。如:汽车、家用电器以
及日常消费等。在法国,为了避免有钱人利用消费信贷进行投机,立法部门对消
费信贷的基本概念进行了严格的界定,对消费信贷存在的形式也作了描述。
(一)法国消费信贷基本状况
在法国的银行与信贷法律条款中对消费信贷基本概念的界定是:消费信贷是
指由银行、金融机构或特定的专门机构向个人提供用于日常消费或购买耐用品的
一种贷款或类似的支付便利。消费信贷通常具备以下三个基本标准:有关人员标
准、期限标准和金融标准。
l有关人员标准
在消费信贷中涉及到的有关人员只能是有关行业人员和消费者。这里有关行
业人员是指放款人。放款人不一定是信贷机构,也可是销售商。放款人可以是自
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借款人则一定是消费者,但消费者不一定是自然人,法人
也有与其职业无关的消费行为。
2期限标准
消费信贷支付期限不能低于3个月或等于3个月。消费信贷的支付期限一定
要在3个月以上,但支付从何时算起,这要视不同情况而定。就信贷合同而言,
从发生利息当天算起,如银行透支,从使用资金当天算起;分期付款方式,从商
家收到信贷机构付来的第一笔款的当天算起;如果是邀货到门,则是从签订合同
之日算起。
3金额标准
消费信贷有最高金额限制。根据法国1988年3月25日88。293信贷条法规
定,消费信贷最高颓不能超过14万法郎。在此之前,1978年颁布的条法规定是
10万法郎。
(--)消费信贷发放的主要形式
消费信贷发放形式~般是根据商家提供的商品与服务特性而确定。在法国的
银行与信贷法律条款中将消费信贷发放方式分为个人借款和签订契约两大类,并
进行了描述。
1个人借款
个人借款主要是指个人在信贷机构申请个人贷款的方式。个人贷款存在的方
式又可分为以下几种:
(1)私人借款
一般情况下的私人借款,借款人可随意使用资金,放款人不限制借款人使用
资金的目的。私人借款合同只有在符合消费信贷三个基本标准时才可视同消费贷
款。
(2)发放贷款
这里是指由信贷机构发放的贷款。贷款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承诺贷款,另
一种是有明文规定的贷款。承诺贷款是指类似于银行透支类的贷款。只有在借款
人使用银行提供的贷款额度时,贷款发放才成为事实,一旦贷款成为事实又符合
消费信贷的基本标准,才能视该贷款为消费贷款。另一种有明文规定的贷款是指
有明确的贷款条件,在签署贷款合同时就要符合消费信贷基本标准,否则不属于
消费信贷。
(3) 周期性贷款
周期性贷款最好的方式就是发放信用卡。根据事先签署的合同,使用贷款额
度购买消费品,并随着分期付款的进行自动展期。以这种方式发放消费信贷在法
国以及西方各国都十分普遍。一般的做法是发放贷款的机构与大的销售商协作,
由发放贷款机构向消费者提供一定额度的贷款,消费者用此贷款支付其购买的消
费品或服务费用,并按事先签署的还款条件偿付借款。
2签订契约
签订契约方式又可分为签订租卖契约和出售契约两种方式。
(1)租卖契约方式
在租卖契约方式中又可分为一般的租卖契约和带有购买期权的租卖契约。一
般的租卖契约是指承租人即消费者承诺在租约到期时购下所承租的消费品的契
约。带有购买期权的租卖契约是指承租人在租约到期时有权决定是否购买所承租
的消费品。这两种契约都有信贷支持。
(2)出售契约方式
出售契约是指消费者与销售商签署的购买消费品或服务的合同,但支付方式
不是以现金支付,而是以赊购、分期付款或远期付款的方式。出售契约方式一般
在出售大金额商品时使用较多。其做法是:商家以信贷机构的被委托人身份直接
向消费者建议填写贷款申请书,消费者在这里既是购货人又是借款人,消费者要
按合同向信贷机构支付货款、贷款利息和申请贷款的立卷费,商家的货款则由信
贷机构支付。
三发达国家消费信贷业务的特点
在了解了日本和法国的消费信贷之后,可以对发达国家的消费信贷业务特点
总结如:
(一)发达国家的消费信贷起步早早在19世纪中叶,法国己出现了最
初形式的消费信贷:发放购物券。当时为了促销商品,法国的大型商场以分月付
款的方式发行购物券,消费者以购物券代替现金购买商品。~战后,行业金融公
司相继出现,最具代表性的当属汽车行业金融公司。汽车行业金融公司以直接向
客户提供贷款的方式,达到推销其汽车的目的。
(二)消费信贷在消费中所占比重很大有的发达国家消费信贷占笔高
达70%以上,甚至有达80%之多的。如美国1992年在全部家庭中持有金融债务
的高达73.3%;法国至少有40%的家庭负债消费,有l/4的家庭靠银行贷款买房
子;日本在解决住房问题主要还是利用金融结构的抵押贷款,50%的汽车销售是
通过分期付款的形式进行。
(三)丰富的消费信贷品种发达国家的消费信贷主要有抵押贷款、分期
付款、流动账户透支、信用卡等。在日本,消费信贷既有固定利率的贷款,又有
浮动利率的贷款,品种有:新型住房贷款、两代人合作住房贷款、改建翻新贷款、
公寓贷款、别墅贷款、二手住房贷款、与住宅金融公库合作住房贷款等。
(四) 贷款数量大发达国家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不仅以巨额资金用于生
产性贷款,而且以巨额资金用于消费信贷。如美国消费信贷就占银行贷款总额的
30%,仅信用卡美国就有6000万家庭持有,每年消费额达7310亿美元。
(五)建立了比较完整的信用体系发达国家在消费信贷的发展过程中,
逐步建立了比较完整的消费信用体系。如日本,有银行系统的“全国银行个人信
用信息中心”、邮购系统的“CIC”以及消费金融系统的“全国信用信息联合会”
三家机构对借款人的资信情况进行评估。实行严格的信用风险管理是做好个人消
费信贷业务的关键。此外,通过提高服务质量并不断开发新的业务品种来扩大客
户群也是各金融公司努力的目标。由于面向工薪阶层的各种无担保的小额贷款业
务基本大同小异,因此各金融机构在新产品的开发和如何提高服务质量方面的竞
争却相当激烈。近年来金融公司就是通过不断开发新的业务品种、增加营业网点、
延长营业时间,引进无人自动契约机及对信誉优良的客户提供优惠等手段吸引了
大批的客户。
从上述日本和法国的消费信贷业务发展可以看到,消费信贷的发展离不开
政府的支持,银行及保险公司等中介机构的努力, 消费者的配合。那么,中国
的消费信贷发展不够迅速的原因何在呢?
第三节制约中国消费信贷发展的因素
一消费者个人自身观念有待改变
(一)儒家思想的深远影响
中国的伦理观念一直是由儒家思想所主导。儒家思想成为主流,其消费伦理
观念也影响了中国整个封建社会。早在《大禹谟》中就提到“克俭于家”。子贡
评价孔子:“夫子温、良、恭、俭、让以得之。”宋代大儒朱熹提出“存天理,灭
人欲”,在他看来,俭是天理,奢是人欲,存天理、灭人欲即是崇俭黜奢。这种
强调对物质生活的节制,对消费欲望的压抑的影响~直延续至今。
正因如此,中国居民的消费遵循的是一种先积累后消费的积累型滞后消费方
式,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的观念深入人心,与此相适应的消费习惯历来被看成是
一种美德。
从社会经济的角度来分析,崇俭之风有着一定的历史必然性。由于社会所能
提供的物质资料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的需要,当时的消费需求长期以来停留在基本
生理需求层次,满足人的基本温饱问题是人们的追求目标。从马克思主义历史唯
物论的角度即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来看,当时社会的实际情况决定了节俭的价
值取向。
建国以来,经过五十多年的艰苦奋斗,中国的经济情况大有起色,社会供给
大大增加了。目前中国市场需求正呈现疲软的态势,整体经济消费水平在低谷徘
徊,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诸多问题。人们的消费伦理观念也应相应改善,不
再简单化地追求节俭之风,而应倡导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适度消费原则。先哲亚里
士多德认为:“过度与不及都属于恶,中道才是德性。”
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司2001年11月中旬在全国57个大中小城市的646个
储蓄所调查的资料,准备在2002年购买住房和汽车的居民,仍然只有46.8%和
50.5%的人打算向银行贷款,53.2%和49.5%的人仍然依靠个人攒钱或向亲朋好友
借钱购买。这说明目前城镇居民消费观念虽然有很大转变,但陈旧消费观念的影
响仍然是消费信贷发展的制约因素。
(二)居民收入水平导致承贷能力不强
消费信贷业务目前还不为人们所广泛接受,既有消费者本身的观念问题,更
有消费者承贷能力较弱的问题。
居民即期收入偏低,预期收入不明朗,导致消费者承贷能力较差,消费行为
趋于谨慎。城乡居民收入的高低直接影响消费信贷。据统计,我国目前城市居民
家庭月平均收入约1500元,日常生活消费性支出约1100元,能够用于还贷的约
为400元。另据统计,城市居民家庭中10%的高收入户,可以承担lO万元以上
的消费贷款:30%的中等偏上收入户能够承担5~10万元的消费贷款;20%的中
等收入户能够承担5万元以上的消费贷款;40%的居民家庭不具备消费贷款的能
力。由此可见,我国城市居民家庭的总体收入水平不高,承贷能力较差。再从农
村情况看,由于农村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产品价格下跌,农民的收入较低,农民
负担较重,影响了农民的购买力。
从中国人民银行近期进行的几次城乡居民储蓄存款问卷调查来看,虽然城乡
居民目前的储蓄意向因利率多次下调而有所减弱,对“买房或见房”和“购买有
价证券”的投资意向略有回升,但存款用于子女教育、养老等仍然是居民配置金
融资产的首要选择。消费信贷成本较高,与消费者收入水平较低形成尖锐的矛盾,
无疑会限制消费信贷的发展。
二宏观环境尚不健全
(一) 金融、经济及社会环境不够成熟
我国信用管理不完善成为严重制约我国经济稳定持续发展的瓶颈。严重制约
了中国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信用记录的缺少,信用管理和服务的缺位,无论对
企业或个人都会造成大大地不方便。例如:银行每放一笔贷款都需要几乎相同的
程序对企业和个人审查一遍,信贷员总是担心放出去的款项收不回来。而发达国
家办一笔贷款只需2—3天时间。银行业务处理繁杂、耗时长、费用高。且客户的
资信材料不通用,资源不能共享。往往在这家银行上了黑名单的客户,在另一家
银行照样可以获得贷款。面对这种不完善的信用管理机制,不良的信用环境,银
行不得不小心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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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消费信贷条款对银行压力较大,银行对个人发放消费信贷能力受限,风
险相对较大。其原因是:一是连续下调的存贷款利率,使银行资金来源分流较大,
银行可贷资金减少制约贷款发放能力增加。同时,银行资金大多为短期资金,巨
大的长期资金需求对银行压力极大。二是信贷偿还方式单一,不能满足客户的多
种需要。我国目前在消费信贷上采取的偿还方式基本上是等额偿还法,虽然便于
银行计收利息和本金偿还额,但还款方式过于呆板,妨碍消费信贷市场的扩张。
三是居民个人资信调查、资信控制成本难度较大,贷款风险相对较大。作为零售
性贷款的个人消费信贷,其贷款对象是分散的众多居民个人,他们面临的可支配
收入变化的因素形式众多,银行对借款人的收支情况、健康状况及突发事件等进
行持续、有效的监督是相当困难的;而且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对居民个人的资信
状况进行准确评估的行业,部门组织提供资信积极性不高,准确性出入较大,银
行较难对借款人资信的真实状况作出准确判断,风险较大。
(二) 社会保I章不健全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社会保障制度有
待完善,很多居民担心养老、医疗、失业、教育等一系列改革可能增加的负担过
重,对预期收入也不乐观,因此居民消费行为变得谨慎并趋于低调,也降低了即
期消费趋向。尽管近年来,国家采取了大幅度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提高
社会低收入阶层收入水平的措施,但要想从根本上转变居民已经形成的对预期收
入不确定性的这种观念,还需要政策效应的进一步显现
(三)个人信用体系未建立
在我国市场经济初步建立的过程中,忽视甚至践踏信用的现象较为普遍,市
场中各种失信行为已导致了严重的信用危机,其范围之广、程度之深令人担忧。
现代经济生活中,债务人大量逃废债务,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毒米毒酒
之类的恶性案件不断发生,“有偿新闻”、“虚假广告”、“虚假财务报表”和“黑
嘴股市分析”满天飞等情况都是中国信用状况的恶劣表现。整个社会的不讲信用
及个人信用体系尚未建立,使得消费者不重信用,任意撕毁合同,合同欺诈的现
象比比皆足。正因为信用体系的瓦解,使得一部分人可能暂时会得到好处,从而
对其它人起到一种诱发的作用,这样就会使更多的人想方设法从信用体系的崩溃
和瓦解中得到好处。每个消费者都希望“搭便车”,期望不出足够的钱先享受订
立按揭合同所带来的权利,享受后不再承担付款的义务。而消费信贷并非公共产
品,“搭便车”的结果是阻碍了消费信贷的发展。
我国目前尚未建立个人信用制度,也无专门的个人资信评估机构,加上个人
消费主要以现金作为支付结算工具,银行没有依据和能力考察个人信用,这就加
大了银行办理消费信贷业务的风险。为防范风险,银行只能借助于物权抵押等实
物担保方式,要求客户购买保险,采取严密的审批手续,抬高门槛,限制准入。
个人信用评估困难,既造成银行信贷成本上升,又使消费者感到手续过于繁琐,
从而影响双方的积极性。
(四) 法律制度不健全
在国外,消费信贷既有商业保险又有政府机构提供保险和保证的制度,特别
是政府对住房抵押贷款提供保险的做法,对刺激中低收入家庭的消费信贷发挥了
相当大的作用。
尽管我国从1994年以来颁布了《商业银行法》、《担保法》、《贷款通则》等
一系列法律法规,但从总体上并未形成一套较完整的信贷担保制度,政府保险制
度还没有建成,商业保险制度也亟待完善。同时,在抵押风险防范上,相关法律
规定的可操作性不强,可用手段与现实相差甚远。例如,抵押制度是个人住房贷
款安全保障最基本的措施,一旦在还贷上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按合同规定,
按照法定程序扣押、处分抵押物以获得清偿。可是,对抵押物取得后变现前如何
管理,最后以何种价格、何种途径将抵押物变现等问题,在我国的《担保法》中
并未做出明确规定,这就使抵押权人难以作到完全按合同处置抵押物a
在发达国家兴盛的消费信贷背后,都有一个较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在支撑其
运转。而目前中国消费信贷市场上最缺的正是一个全社会各行业、各地区共享的
信用体系。那么,建设中国的个人信用体系有无良策呢?
第二章个人信用体系建设
第一节信用体系的起源和发展
信用体系的起源
信用是借贷行为的总称,是以偿还和支付利息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
式。信用是伴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的,是衡量市场经济发达程
度的重要标志。信用规则是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和运行准则。
社会是一个大领域,交易活动只是其中的一部分,经济生活中还有其他大部
分非交易领域。在交易领域里,一般而言,交易大体上分为三种形式: 第一种
形式是实物交易,以货易货;第二种形式是货币交易,通过货币为中介;第三种
形式是信用交易。信用交易,信用经济,信用原则是自古以来就存在,在信用交
易时代显得更重要,更突出。在非交易领域中,信用同样是至关重要的。交易行
为、交易活动是靠市场规则调节。
在非交易领域里,信用同样是十分重要的。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如各种社交
活动,各种各样的关系都是按照自己的规则来运行的。一旦丧失信用,这些运行
规则也将同样失去作用。非交易领域靠的是道德原则。道德原则是相互遵守的诺
言和习惯,一旦信用体系瓦解,大量非交易的行为运行规则无章可循,后果极其
严重。
信用的存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体现了一种互助和互惠的关系。人们在
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需要一种彼此确认的信用关系,首先体现的是互助,然
后是互惠。是互助带来的互惠。最早的互助和互惠可能是有形的,也可能是无形
的,也可以是在心理上或感情上得到满足。任何一个活动,如果不建立在互相信
任的基础上,那么信任关系不能实现,而整个经济的紊乱也不可避免。
信用关系之所以能够不断发展,是同人们在经济生活与社会生活中不断需要
互助,进而达到互惠分不开的。在信用关系的发展中,自信和互信是其以确立和
发展的前提。自信,体现为相信自己能够履行合同,遵守诺言;而互信就是彼此
相信对方能够履行诺言,实现合同。每个人在社会中都在某一个群体上生活,每
个人都属于某一个群体。所以,他与群体之间的关系实际上也是建立在互信的基
础上。群体小到一个家庭,大到一个企业、一个市场、一个社会。
二信用体系的发展
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
6
就。然而正在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在打破了计划经济下高度集中统一的信用制度
和体系的同时,却一直没有建立起符合市场规范的信用体系。由于信用行为缺乏
必要的预算约束和制度约束,造成了金融市场上信用关系的严重扭曲和普遍的道
德风险。目前我国银行业出现的“惜贷”现象和中小企业及私营企业的融资困难
也表现出这一点。
一般情况下,信用市场中授受信主体所掌握的信息资源是不同的,受信主体
对自己的经营情况及其信贷资金的配置风险等真实情况有较清楚的认识,而授信
主体则较难获得这方面的真实信息。他们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在信用合约签
订之前,非对称信息将导致信用市场中的逆向选择;而在信用合约签订之后,产
生信息优势方(受信主体)的道德风险行为。信息不对称程度越大,信用市场中
产生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的可能性就越大,授信主体的信息成本就越高,市场的
交易费用也就越大。由于我国符合市场经济的企业及个人的信用评级体系还没有
建立,授信主体很难通过市场获得受信主体的真实信息。此外,还有一个重要原
因是经济转轨时期我国的立法和执法体系还不健全,企业及个人制造虚假信息几
乎不受成本的约束,虚假信息的普遍存在进一步加剧了信用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
程度,是授信主体面临超常的道德风险,造成我国信用市场严重的信息制约。
信用制度作为约束信用行为主体的规范、标准的合约性安排,对信用秩序的
稳定及金融体系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我国二十
世纪八十年代以前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信用形式都是以“公对公”的形式实现的,
商业信用、银行信用等只是在国家计划的管理下实现信用资产使用权的重新分
配。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虽然契约是不完全的,但契约双方的财产所有权属于
国家,不存在信用市场的风险问题。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我国开始了以让利放权为基本特征的经济体制改
革,一方面使国有微观主体获得了更多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成为了信用市场
的参与主体;另一方面使私营经济和集体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并使其发展越来
越依赖于金融体系的信用支持。但是随着我国信用市场的逐步发展和繁荣,相应
的信用制度却一直不完善,导致信用契约的高度不完全和信用关系的严重扭曲,
使信用主体面临极高的违约风险。
我国目前市场信用过程中的契约不完全主要原因来自信息的严重不对称和
信用制度的扭曲。这一方面大大提高了发生契约纠纷的可能性和重新谈判的事后
成本,从而大大增加了信用市场的交易费用;另一方面使契约双方无法通过契约
的最优设计,形成有效的监督与约束机制来规范主体的信用行为,大大降低了信
用市场的运作效率。
第二节中国现阶段社会信用状况
中国银企信用关系错位
银企信用关系是建立在银行与客户之间货币往来的交易关系。当前,我国市
场经济体制改革处于关键转型期,金融系统的改革相对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步
伐,使我国金融信用关系出现了制度性的错位,存在一种潜在的信用危机。长期
以来,由于受计划经济运行的影响较深,企业对银行信贷资金的依赖观念强,按
时归还银行贷款意识不强。从而使银行“惜贷”甚至“惧贷”。截止2000年末,
在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银行
开户的改制企业为62656户,经过金融债权管理机构认定的逃废债企业32140
户,占改制企业的51.29%,逃废银行贷款本息1851亿元,占改制企业贷款本息
的31.96%。
造成银企关系错位的原因多种多样,主要有:
(一) 金融法律体系不健全
建立好的社会信用制度和银企信用关系必须依靠完善的金融信用法律制度
作保障。虽然中央和地方相继出台了一些制止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维护金融信用
关系的文件,但是对金融信用的法律界定不明确,对企业违规信用贷款行为的处
罚和制裁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需要。使金融企业维护正常的金融信用关系缺乏有力
的法律武器,最终使守信行为的社会价值得不到体现,而不守信用者在法律和经
济上所受的处罚小于所获得的收益,从而进一步助长了一些不守信用企业的逃债
心理和失信行为。
(二) 金融业的恶性竞争
随着竞争的加剧,一些金融机构为了争夺客户,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随
意为企业降低开户条件,为企业逃废银行债务提供了可乘之机。这些企业利用金
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多开户头,异地开户存款和贷款,使资金不按正常渠道流动,
银行难以掌握其资金流向。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我国银企关系的错位背离了
市场经济的运行轨道,增加了整个社会的交易成本,加剧了经济金融运行的负担,
削弱了银行对经济发展的“供血”能力,成为市场经济运行和金融业健康发展的
严重障碍。
二个人信用状况堪忧
信用在《辞海》上的解释是:诚实、不欺;遵守诺言。上下五千年,在中国
上至管束皇帝的“君无戏言”,下至约束草民的“言必信,行必果”,流传了许多
守信的谚语。
有学者指出:我国的信用意识正在受到冲击,在商业活动中,假冒伪劣商品
泛滥,制假贩假活动猖獗,不守信用,不履行合同,破坏市场秩序,损害公民利
益,成为社会一大公害。在物质产品上是这样,在精神产品上也是这样;在国内
市场上如此,在国际市场上亦是如此,由于制假贩假使国家形象受损。在经济领
域,既涉及社会政治领域投机钻营意识对国民素质的影晌,也涉及对领导队伍的
腐蚀。如厦门“远华”案件中,赖昌星就用金钱使海关、税务、工商等一大批干
部被拉下水,丧失了个人信用。信用的重要性从来没有象今天这样突出,整个社
会都在呼唤信用。
文化传统是制约个人信用制度建设的关键因素之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
筑,每个社会价值观念的形成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在中国历史上,“童
叟无欺,诚实信用”的美德在小农经济、计划经济都得到了维持。在传统的信用
文化中,信用只是作为一种美德广为传诵,把信用作为一种观念仅仅用道德去约
束。现阶段我国处于经济转型期间,假冒伪劣商品泛滥、虚假广告盛行、企业三
角债、银行呆坏帐、信用卡诈骗、偷税漏税、走私骗汇等问题都十分严重,全社
会潜伏着严重的信用危机,信用问题已经影响到整个经济运行效率和市场秩序。
在体制转轨时期,传统的信用文化、信用制度被打破,新的信用文化、信用制度
尚未建立,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信用市场的“格雷欣法则”。使失信者得利,守
信者失利,道德约束力量减弱。企业也好,个人也罢,申请贷款时在信贷上的约
束都是比较软弱的,没有强硬措施作保证。
在经济生活中每个交易者都有自己的合法权益,每个交易者都需要同其它的
交易者来往。信用不仅涉及到目前的交易,也必然涉及未来的,今后的交
易。信用扩大了经济生活的范围,并使交易能够持续地进行下去。交易者遵守
信用,既是对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的尊重,也是对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而对信
用的破坏,固然损害了别人的利益,实质上也使自己受到损失。所以西谚说“你
骗了所有的人,结果发现你被所有的人骗了。”
由于个人信用的缺乏使得合同欺诈案件屡见不鲜。例如:浙江省义乌县自
1991年以来因欺诈引起的经济纠纷案件有1000多起,金额高达1.37亿元,其中
因经济诈骗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有150人,法院裁定和执行经济纠纷案件达13000
多件。由于贷款无法回笼和贷款诈骗,陷入困境的企业有10家。工商调解和仲
裁机构仲裁12000余件,仲裁金额1.8亿元。大量的呆帐、坏帐使银行负担沉重,
给企业、国家、人民利益带来损失,严重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总体而言,我国的个人信用状况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
1 居民个人信用观念淡薄。传统经济体制下,个人信用是以企业信用为
表征的,而企业信用则是以国家信用为后盾的。国有银行同国有企业之间债权债
务关系又是同一所有者的不同代理人之间的经济关系,由此导致的主体产权不明
使得独立的信用主体身份不平等,进而导致个人信用观念淡薄。
2 缺乏客观可靠的个人信用资料。在我国现行体制下,所能提供的有
关居民个人的信用文件主要有:身份证、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及个人存单凭证、有
价证券和实物资产。其中大部分只能说明居民个人的自然状况,而不具备经济担
保性质,不利于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零售业务。
3信用立法工作滞后。我国的担保法没有对消费信贷做出相关规定,各家
银行缺乏统一、权威的依据。此外,有关信用制度的相关法律几乎是空白,信用
活动无法可依,信用经济中各环节的操作没有明确的操作规则及法律规范。
第三节目前我国对个人信用体系的需要十分急迫
一中国的经济发展需要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
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生命。中国的市场经济改革已经进行了20多年了,
现代市场经济所必备的国民信用体系并没有建立。近年来。经济生活中失信失范
的行为越来越广泛,情节越来越恶劣,严重影响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大局。
中国经济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在新中国建国后至改革
开放之前,对经济的界定是计划经济,并以此作为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区别之
一。从十一届三中全会至80年代末,对经济的界定转为发展商品经济,发挥市
场作用并把市场与计划结合起来以及如何结合等问题。从90年代以来,中国对
计划与市场关系的认识, 从“利用论”、“结合论”发展为市场“基础论”,把市
场经济真正被理解为一种资源配置方式或经济体制类型,并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
‘格雷欣法则:即劣币驱逐良币的法则,在金属货币流通中,实际价值较高的良币必被实际价值较低的劣币
排挤掉。
J9
制改革的目标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信用经济。市场经
济是信用经济,信用经济是货币经济的一种高级形式,Fh此形成的信用关系涵盖
政府、企业、银行、居民之间以及各自内部的各方面。全社会的信用运行由国家
及政府信用、机构或法人信用、个人信用和国外信用活动组成。个人信用是其中
的主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日趋完善,个人信用活动作为市场经济的
重要组成部分,其业务必将迅速发展,建立个人信用制度保障体系和规范个人信
用活动当事人的信用行为,提高守约意识,是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运行秩序的有
力保障之一。个人信用信息资源的欠缺,无疑制约了个人信用业务的发展。我国
信用体系的发展远远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使得信用风险成为重要的经济风险之
一。特别是在启动内需刺激消费的过程中,这一矛盾更为尖锐和突出。
个人信用制度实际上是一种社会机制,它结合了与信用相关的各种社会力
量,共同促进信用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制约和惩罚失信行为,从而保障社会秩序
和市场正常的运行和发展。信用体系可以比作市场经济的神经,是经济交往主体
之间的联系纽带。对于一个国家,只有它的信用管理体系比较健全,有信誉且公
平的征信服务在全国普及时,才能保证以信用交易为主要交易手段的成熟市场经
济的健康发展。因此,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对拉动需求、刺激经济增长、
扩大我国市场规模、间接增加就业、防范交易风险、指导企业赊销、方便消费者
等诸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二消费信贷的发展更离不开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
个人信用制度是指能证明、解释和查验自然人资信而建立的一系列具有法律
效力的文本资料和行事规则。个人信用制度实际上是一种社会机制,它结合了与
信用相关的各种社会力量,共同促进信用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制约和惩罚失信行
为,从而保障社会秩序和市场正常运行和发展。市场经济就是建立在信用关系之
上的经济,而现代金融业就是信用关系高度发展的产物。对于一个国家,只有它
的信用管理体系比较健全,有信誉且公平的征信服务在全国普及时,才能保证以
信用交易为主要交易手段的成熟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个人信用制度的建
立与完善对于拉动需求、刺激经济增长、扩大我国市场规模、间接增加就业、防
范交易风险、指导企业赊销、方便消费者等诸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对刺激消费扩大内需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我国消费不
旺的局面以及消费信贷发展缓慢的原因之一就在于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个人信
用体系,从而导致了在消费领域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状况。由于银行同贷款客户之
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于是拥有不真实或较少信息的银行就会倾向于做出错误选择
即逆向选择。具体而言就是我国银行无法通过公用信用体系获得客户个人信用报
告,银行为避免做出错误决策而不得不严格审贷,直接造成了信贷效率低下,人
力和物力资源的浪费和低效使用。由于缺乏个人信用体系,银行对个人的贷款活
动只能依赖于抵押质押和“单位证明”。前者将一大批贷款者拒之门外,后者完
全脱离了经济活动的范围,更造成无穷祸害。这些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信用贷款,
因为贷款活动凭借的并不是贷款人本身的信用。目前的“助学贷款”问题就是明
显的例证。由于学生个人信用评估难以实施,银行、学校、学生均陷入尴尬境地,
好事难成。个人信用体系的缺位导致了银行获取信息的高成本并最终由消费者承
担过高的信贷价格(贷款利率),这是目前制约我国消费信贷发展的重要因素之
信贷对象失信问题成为阻碍消费信贷发展的重要原因。一些消费者恶意骗取
消费信贷款项,个别人虽然有还贷能力却偏不还款,还有些消费者丧失按期偿还
贷款的能力,更有销售商骗取信用贷款。这正是尽管消费信贷是对销售环节提供
的金融信贷服务,但是,自20世纪中后期中国出现个人消费信贷分期付款业务
以来,其发展过程不尽如人们所想象的那样顺利。
这几年,在我国,发展消费经济的宏观经济形势业已成熟,人民银行已经牵
头前行,从区域试点发展成全局的总体设计,国际上发展消费信贷的许多成熟经
验已经完全成熟,信贷领域的现代数量分析手段较为完善。信贷中国势在必行,
个人信用体系也势在必行。
第四节国际上个人信用体系较完善的国家的经验
美国个人信用体系借鉴
美国是世界上消费信贷相当发达的国家之一,比较正规的消费信贷已有80
多年的历史。1998年底,美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达到47378.23亿美元,其
他中、短期消费信贷期限5年以内的余额也达到13010.44亿美元。经过几十年
来的发展,美国整个信用制度已经比较成熟。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发达的个人资信资料网络
消费者信用报告和信用机构是金融业两种最基本的I T应用,在美国,这些
应用的开发处于领先地位。货币电子化程度为档案登记提供了很大方便,个人收
支状况都可以通过发达的信息网络反应出来,银行和资信机构可以通过互联网获
得比较全面的资料。通常个人信用档案的内容从第一次消费开始以后的每一次贷
款、透支及还贷情况等都将被输入电脑系统,记入个人信用档案。由每个成员的
经济活动、资信情况等信息构成的电子信息系统随时为各金融机构或职能开发提
供全面的历史资料。处于核心地位的个人信用登记制度的建立是通过成立消费者
信用报告机构来完成的。目前,在线答复时间不超过几秒钟。
(二) 完善的个人资信评估机制
个人资信档案一般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借款人向银行申请借款时提交的贷
款申请表,包括贷款历史、居住情况、收入情况、婚姻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另一
方面,是信用管理的专门机构提供的与借款人信用历史有关的资料,包括未偿还
的债务情况、信用卡透支情况,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记录等,而且都有其各自
的打分标准。
美国Ic0信用分的计算方法至今未向社会完全公开。为了平息人们对它的疑
问,Fai rl saac公布了--d,部分Flc0信用分的打分方法,如下表所示:
自有l租赁其他既信息
仕历
125 15 10 17
现地址居住<O.5 0.5-2.49 2.5-6.49 6.5-10.49 >10.49
无信
时间(年)

12 10 15 19 123 13


专业人员半专业管理人员办公室瞌领退休信
职务他
j 息
50 40 31 28 {25 31 22 27

退
<0.5 0.5-1.49 1.5—2.49 2.5-5.49 15.5-12.49 >12.5 信
工龄休

2 |8 19 25 130 39 A.3 20
信用卡
阮非银行信主要贷记无信
用卡卡
两者都有流回答

p 11 16 27 10 12
银行开户情阶人支票储蓄账户两者都有淇他l无信息
况|5 10 20 ” r9
庑信
债务收入比l<15% 15%120% 26%-35% 36%.一49% )50%
,息例12 15 12 j5 0 13

1 2 } ÷ 5-9 记询次数{01 渌
;3 11 13 卜7 -7 卜20 10;
信用档案mJ<o.5 卜2 i3-4 i5-7 l>7
限p 毒{15 i30 饵。
循环信用透{0 1—2 j3—5 {>5
支账户个数f5 12 i8 }-4
信用额度利扫-15% 16%-30%131%-40%141%-50%i>50%
用率15 |5 {-3 F,o 08
线一满线墓二露8:
主l 毁誉记录
无记录洧记录轻微毁誉j
b 卜29 114 17 z24 }29
(三) 发达规范的金融市场环境
美国很多公司为消费者提供分期付款信贷,其方式是与购买者和商家共同签
订合同,融资公司提供贷款,购买者分期偿还。美国联邦住宅信贷银行为会员储
蓄贷款协会提供贷款;政府全国抵押协会为住宅抵押债券二级市场融资;联邦住
宅抵押贷款公司为住宅抵押债券的二级市场买卖提供资金支持;储蓄贷款协会可
以发行房地产定期存单,由商业房地产公司购买并由保险公司承担一定额度的保
险。因此,消费贷款可以被组合起来出售,从而降低借钱的成本,增加可用的成
本,同时使得美国消费者比其他国家的消费者对消费品的购买力增加,购物的速
度要快,美国以资产做后盾的证券总值现金高达数兆美元——其中大多数来自消
费信贷。美国国内抵押利率比正常利率要低2 0 0基点,这就是抵押债券化和政
府主办的二级市场机构F RE D D I EMAC与F AMMAX的功劳。
(四)完善的法律体系
如在消费信贷的环境方面通过了四部法律,即:《信贷机会平等法》、《诚
实借贷法》、《公平信贷报告法》、《社会再投资法》;授信方面的法律有:《诚
实贷款法》、《信用卡发行法》、《公平贷款记录法》、《公正贷款对帐法》、
《Q条例》等;在还款方厩的法律规定有《破产法》。并且,随着市场环境的发
展法律也不断地加以修正。如1 9 9 7年1 0月1日生效的公正信用报告法案F
C R A的一条修正条款,进行重大的更改,以期产生更精确的资料。
二英国个人信用体系借鉴
在英国,消费信贷的风险评定一般是根据借款人的三方面特征:稳定性(是
否拥有住房、在工作岗位时间长短)、态度(知识和技能,是否愿意留在收入稳定
的工作岗位)、安全性(个人预算、个人资产负债情况)等进行信用分级调查。在英
国有一些信用记录机构专门提供个人信用方面的信息,是银行考察借款人信用程
度的重要信息来源。除此之外,银行还进行自己的信用评估。信用分级评定通常
经过下列四个步骤:
(1)比较不同商品的坏账出现频率,找出出现坏账的商品特性;
(2)计算坏账概率;
(31根据坏账概率计算出风险指数
(4)计算与坏账概率相关的风险指数值,评估风险指数。
从理论上,P(B/Ai)=P(B)P(Ai/By[P(B)P(Ai/B)+P(G)P(Ai/G)】=P(B,
Ai):P(Ai),
其中G为了好账数,B为坏账数,Aj是i类别中的A特征。根据此理论,
消费信贷业务中出现坏账的风险计算见下表:
坏账概率分类表+
账户总数坏帐数坏帐概率
合计107460 1234 0.0015
是否有电话
有99397 669 0.0067
无8053 565 0.0701
居住条件
拥有住宅81985 564 0.0069
租有住宅
房屋3153 70 0.0222
单元10141 331 0.0326
单间1436 105 0.073l
与其他人合住8956 127 0.0142
银行账户情况
无银行账户21157 556 0.263
一般支票账户16230 184 0.113
特殊支票账户24682 228 O.0092
只有储蓄账户18958 109 0.0058
拥有多种账户20685 85 0.0041
借款目的
生14269 115 0.0081
家庭用品25378 153 0.0060
还债23698 435 O.0184
医药6682 165 0.0247
服装1713 31 O.0181
税收和保险4444 30 0.0068
旅游1917 25 O.0130
借给亲戚1209 18 0.0149
其他27855 247 O.0089
在此住宅居住时间
6个月以下5350 165 0.0308
7.12个月7348 13l 0.0178
13124个月10641 13l 0.0123
25.36个月10086 136 0.0135
37-48个月7883 105 0.0133
49—60个月6803 76 0.OIl2
61.120个月23524 191 0,008l
121.180个月12704 9l 0.0072
18t个月以上17796 138 0.0078
工作时间
6个月以下3402 109 0.0320
7-12个月5054 79 0.0156
13.24个月912l 152 0.0167
25.36个月7745 107 0.0138
37-48个月4489 75 O.0167
49.60个月6600 83 O.0126
61.120个月20534 214 0.0104
121.180个月16548 151 0.0091
181个月以上27159 182 0.0067
性别和婚姻状况
单身
男8795 176 O.0200
女4377 33 0.0075
结婚
男87243 917 O.105
女3734 2l 0.0056
离婚2598 75 O.0289
借款时限
12个月以下29263 464 O.0159
13.18个月44853 499 0.0111
19—24个月19417 148 0.0076
25个月以上13927 123 0.0088
居住地区107460 1234 O.1139—0.0014
职业105181 1198 0.0345—0.0043
月收入105045 1201 0.0062-0.0228
年龄
25岁以下5049 74 O.0147
26.30岁11064 203 O.0184
31-35岁15286 221 O.0145
36.40岁18126 188 O.0104
41-45岁14594 160 0.0110
46—55岁25387 232 0.0091
56—65岁12147 94 0.0077
66岁以上3246 23 0.0071
家庭成员人数
1 16875 268 0.0159
25
2 33864 300 0.0089
3 17307 210 0.0121
4 20754 224 0.O108
5 10423 123 O.Oll8
6 4047 53 0.013l
7 1983 21 0.0106
8以上575 15 0.0261
小,银行可根据调查时社会平均收入水平和职业特点进行分类。还有,居住地区
在英国有特别代表性,它与房屋价格、收入水平、教育水平、医疗条件和职业都
密切相关,故为重要指标,应根据当时情况进行分类。
风险指数可用R=(Pai+pbi+pei..⋯·+pni)1000计算,其中P是一种特性的概
率,ai、bi..⋯·Ili为i类别的不同特性。
风险指数在区分好坏账方面的有效性可通过比较风险指数表示的账户分布
和坏账分布及计算每一风险指数值区间的坏账概率来表现。当确定是否拒绝一项
借贷申请时,简单的方法是拒绝坏账概率高于“某一设定点”的申请。风险指数
效率比E在假设“某一设定点”为O.25的基础上衡量风险指数方法的适用性。
E=(在指数群中坏账概率大于0.25的坏账数)/(总坏账数)
对样本好账推出的风险指数和坏账概率的联系如下表所示
风险指数账户总数坏帐坏帐概率
110.119 1754 2 0.0011
120.129 10053 33 0.0033
130.139 18703 64 0.0034
140—149 20896 85 0.0041
150.159 14852 67 0.0045
160.169 10529 89 0.0085
170.179 8901 72 0.0081
180一189 44ll 67 0.0152
190—199 4464 50 O.0112
200—209 2360 48 0.0203
210.219 2154 53 0.0246
220.229 2091 59 0.0282
230—239 1187 66 0.0556
240—249 1465 63 0.0430
250—259 1457 55 0.0377
260—269 749 48 0.0641
270-279 766 65 0.0849
280.299 304 94 0.3092
300以上364 154 0.423l
总计107460 1234 O.0115
在确定是否批准新贷款时可运用风险指数法。例如一种账户的平均收益是
20英镑,坏账平均损失是400英镑,设定计算为P=O.0476时,如果一项账户申
请的坏账概率超过此点则为不盈利账户。按照上表,应拒绝所有风险指数高于
260的账户。
当然,判断一项贷款是否可做,不能只凭上述指标。一个有经验的贷款员除
考虑上述因素以外还要结合面谈印象对个人信贷申请人从稳定性、态度和安全性
进行综合评定。为保证贷款的安全性,可考虑以土地、股票、人寿保险、担保和
公司信用等为抵押,或要求借款人购买贷款保险。
借鉴国外先进的个人信用评级将对构建我国的个人信用体系大有裨益。
第五节建设我国的个人信用体系的方式
信用身份证
目前世界上的信用制度建立的历史已有150年了,它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
是欧洲方式,即由央行和政府出面,深度介入,资信评估机构是政府的附属。另
一种是美国方式,即完全交付市场化公司去操作。在100年里,美国有几百家资
信公司互相竞争合并,这些资信公司最核心的竞争力在于能否采取全面的征信来
源和个人信用预测准确度。最后在美国只剩下4家大的公司,它们资产均在10
亿美元以上,其中最大的是环联公司(TU),它拥有全美3.4亿条个人信用记录,
每年售出2亿份咨询回复给全球60个国家和地区。
中国也开始了个人信用体系的构建。1999年5月在上海市初步建立起居民
个人信用体系。2002年1月深圳也开始了同样的试点。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新
添了“中国企业与个人信用专题小组”,推进全国信用体系的开通。2002年首
先是继续完善企业信贷登记系统,将分散在334个城市的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实
现全国联网,并且更新数据,使之更真实;其次,启动全国个人征信工作,初步
计划依托全国企业信贷登记系统,把两个系统建立在同一个平台上,把个人系统
与银行账户系统以及支付系统联起来。个人信用的评估体系初步方案是先以银行
已经掌握的个人信用资料为中心,由央行从各个商业银行获得准确的个人储户的
信用资料,作为该个人系统的基础。银行可以依据联合征信体系,掌握客户的信
用状况,从而降低放贷的风险。对于贷款人来说,则要考虑自己恶意透支的代价,
从而加强自律。假如进行恶性透支,个人的信用记录中就会有“污点”,从而使
自己一生的信用受到影响。
二上海试点个人信用征信
1999年,央行下达了扩大消费贷款的指导性意见。1999年5月,经央行批
准,上海资信公司成立,它的成立标志着中国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翻开了新的一
页。上海地区的15家商业银行共同联手,由央行与上海信息办共同开展个人消
费信用制度的试点工作,该项工作以市场规则和法律制度为依据进行探索。
目前进入上海资信有限公司数据库的客户资料主要分为三大类,一是客户个人基
本资料,包括姓名、年龄、职业等:二是客户的银行信用,包括上海市各商业银
行提供的个人信贷记录、信用卡使用情况等;三是客户的社会信用和特别记录等,
包括曾经发生的金融诈骗等不良记录。而一些诸如刑事犯罪记录等信息,暂时还
没有被记录,但随着个人信用信息来源将不断增加。上海市在建立了个人信用体
系后,人们在申办信用卡时,不必再费精力找担保人和提交需单位盖章的个人信
用资料,只要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军官证)即可。
上海市还另外建立了由5家商业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和上海资信公
司等组成的中心理事会,一个有效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已经在上海市形成。以后,
司法、税务、工商、社保等部门也将加入这个理事会。这个信用体系可向有关被
允许的部门提供个人银行、商业信用、社会和职业信誉等4大类咨询服务。一旦
个人有恶意透支、赊购不还、从业违规、公安处罚、偷逃税责、欠缴公用事业费
等不良行为,都将作为个人信用评估资料登记在案。
三深圳等地跃跃欲试
从2002年1月1日起,深圳市民将拥有自己的“信用身份证”——个人信
用档案。据悉,此举将使深圳成为全国第一个为个人信用立法的城市,标志着深
圳在全国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方面迈出了历史性步伐。深圳市政府颁布《深圳市个
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评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今后全市居
民的四大类个人信用信息即个人身份情况、商业信用记录、社会公共信息记录和
特别记录,将被列入征信机构的征集范围。按照国际惯例,《办法》规定特别记
录的保存期一般不超过8年。同时,借鉴国外有关立法经验,《办法》将个人信
用信息查询记录、个人异议报告纳入个人信用信息范围。通过对上述信息的全面
记录,可以较为全面、真实地反映个人的信用状况。由于个人信用征信及评级业
务的开展广泛涉及到个人隐私权的保护问题,因此,《办法》明确规定了个人在
征信机构进行征信活动中的权利,如征集个人信息须经本人同意、个人认为本人
的信用信息有误,可以提出更正申请等;同时规定有关征信机构及其员工有保护
个人隐私权的义务。
个人征信体系建立的目的,就是有效利用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于社会。因此,
《办法》按照个人授权使用和法律授权使用相结合的原则,规定了个人信息的使
用者,包括与本人发生信用交易的金融机构和其它商业机构;本人授权的其他自
然人或法人;依职权进行调查的司法机关和税务机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
关。《办法》还规定了征信机构、信息提供单位、信息使用人的法律责任,对违
反《办法》规定泄露个人信用信息、超范围使用个人信用信息以及擅自修改信息
或降低个人信用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民事、行政直至刑事责任,以维护当事人的
合法权益。
四建设中国的个人信用体系方式
个人信用制度是社会信用制度的核心,完善个人信用制度是建立我国社会信
用体系的突破口。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的必要性已经得到社会各界的共识。
(一) 宏观方面
l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理顺政府职能,做好社会各方面的配套工作
政府是有序市场经济的设计者、缔造者和维护者,因此政府应高度重视信用建设
并在其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中央政府要率先深化体制改革,塑造合格独立的信
用主体,使得个人、企业、银行都能以独立信用主体的身份进行平等、规范的信
用活动。
2 加快配套法律制度的建设涉及我国信用业领域的法律法规尚是一片空
白,所以急需健全金融市场及相关法规。如修订《商业银行法》、《破产法》和《反
不正当竞争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考虑制定一项专门的信贷资产保全法律,
制定《公平使用信息法》。同时加强贷款抵(质)押变现市场及相关法规建设,
司法部门要依法办案,加大执行力度,营造良好的市场和法律环境,以确保信用
经济活动的顺利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小金融机构的经营问题,创造一个信息开放
和公平的环境。
3加强电子网络建设,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查询网络系统搞好个
人信用制度建设必须要有高效的电子信息传递网络作为硬件支持,主要的方式为
利用先进的电脑系统和信息技术,各商业银行联网,建立统一的客户信息数据库,
同时接收信息中介机构通过网络传送的信用信息,最终建立信息的双向流通体
系。
(二)微观方面
1 严格执行储蓄存款实名制,尽快建立个人信用资料库与美国信用
制度近百年的历史相比,我国的信用制度还处于起步阶段,其首要任务就是征集
完备的个人信用档案。其中包括个人自然情况、个人税务情况、个人司法记录、
个人社会保险、个人的储蓄和债务记录、商业保险记录、个人的信用历史及个人
资产情况等主要内容。鉴于我国国家行政部门和银行是拥有个人信息最丰富的两
类机构,因此信息的收集以这两类机构为基点,首先在税收、财政、审计、司法
等部门进行个人信用调查,其次在银行系统内部进行个人资产情况调查。
2 实行个人信用实码制并逐步扩展个人基本帐户制度个人信用实码
制就是将证明、解释和查询的个人信用资料锁定在一个固定的编码上,且每个编
码与每个经济活动人具有一一对应关系,个人所有的必要资料都储存在该码上,
当个人进行信贷活动时,只要出示个人信用码,就可以查询所需资料。
3 建立严谨科学的信用评估体系及信用风险转嫁机制
(1) 个人信用评估模型美国金融机构普遍应用“个人信用风险评分模
型”,该模型的理论基础是“5C”原则。。我国可借鉴建立我国的信用评估指标
体系。
(2)信用风险转嫁模型个人信用评估模型主要用于事前防范风险,对于
风险的管理还应包括风险转嫁机制。风险转嫁的手段主要包括保证、抵(质)押
和保险。保证机制是申请人邀请他人为其贷款作保证,当债务人违约时,保证人
要按照约定承担责任。抵(质)押担保机制是指对期限长、金额大的贷款,银行
一般采用抵押贷款,借款人用借款资金采购设备并以此作为抵押品。保险机制是
指利用保险机构所提供的服务来转嫁部分风险。
。5C标准:包括品德(chartacter)、能力(capacity)、资本(capital)、条件(condition)、担保品(collateral)
五个方面。
第三章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离不开个人信用体系的完善
宏观环境方面
第一节我国消费业务发展前景光明
(一)政府政策支持
1998年以来,中央银行信贷政策从内容到形式都发生了较大变化。一是窗
口指导成为信贷政策的主要形式。中央银行根据国民经济的宏观形势通过窗口
指导,对商业银行的一些经营行为进行道义上的劝说和建议。二是以开展消费
信贷业务为标志,信贷政策的指导重点由主要重视生产领域开始转向同时重视生
产领域与消费领域。
中央银行消费信贷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引导借贷消费,扩大消费需求。
按照国家扩大内需政策,中央银行及时转变信贷指导方向,推出消费信贷政策,
由主要重视投资领域,逐渐转向投资与消费并重,开始重视消费需求,鼓励消费
者借贷消费,扩大消费需求。
一是全面推广个人消费信贷。1999年2月,发布《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
的指导意见》,允许所有商业银行开办各类消费信贷业务,业务范围扩大到所有
消费领域。同时要求各商业银行在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消费信贷
职能机构,逐步扩大消费信贷服务领域,开发新的消费信贷品种,逐步建立个人
消费贷款信用登记制度,提供全方位的个人金融服务,鼓励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
变潜在需求为有效需求。二是重点发展住房贷款。中央银行坚持把发展个人住房
贷款放到突出位置,作为消费信贷业务的重中之重来抓,先后出台了《个人住房
贷款管理办法》、《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等多项政策措施,从改善供给结
构、下调贷款利率,成立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等各个方面,支持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的发展。三是及时防范消费信贷风险。在消费信贷迅速发展的同时,出现了个别
商业银行自我监控措施滞后,甚至违规经营的问题。如降低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
甚至实行零首付,以及违规开办不指定用途贷款、个人股票质押贷款等,由此带
来的潜在风险不容忽视。为此,2001年8月和10月,中央银行连续下发了《关
于规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严禁发放无指定用途个人消
费信贷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严禁发放零首付贷款,严格贷款的全过程监督,
以及加强消费信贷业务管理,严禁发放无指定用途消费贷款,切实防范消费信贷
业务风险。
《关于加强和改进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金融机构建立专
门的信贷管理部门,完善信贷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体系,
改进中小企业信贷工作方法,以及支持建立小企业社会化中介服务体系等。2001
年,中央银行又提出要进一步加强信贷指导、完善服务机构、规范和发展中小金
融机构、合理增加再贷款和再贴现以及完善信贷管理办法等八条指导意见,加强
中小企业信贷工作,进一步改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
发放助学贷款,支持教育事业。为实施国家科教兴国战略,从1999年开始,
高校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到2000年底,各类高校在校学生达到470万人,比
1998年翻了一番。招生规模的扩大,进一步加剧了教育经费紧张矛盾,解决的
办法是建立国家、个人共同分担教育经费制度,由此又导致大量的贫困学生无力
就学,读不起书。针对上述问题,中央银行及时推出了助学贷款政策。先后发布
了《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以及《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由试点到推广,逐步扩大到全国。助学贷款分为国家助学贷款和一般商业助学贷
款两大类。国家助学贷款是指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对全日制高校中经济困难的学生
发放的、财政予以贴息的贷款。一般助学贷款是金融机构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对
高校学生、学生家长发放的一般商业性贷款。1999年至2001年,在有关部门特
别是高校的配合下,已累计发放了国家助学贷款14.4亿元,共计扶持了37.9万
名学生就学读书,助学贷款余额已达32亿元,其中国家助学贷款为13亿元,一
般助学贷款余额为19亿元。
切实防范消费信贷风险,积极推广消费信贷业务。目前看来,尽管消费信贷
业务发展很快,总量迅速增加,品种日益繁多,但是在各项贷款余额中所占的比
重还不高,到2001年底仅为6%,发展潜力还很大。今后一段时间,中央银行将
在及时防范消费信贷风险的基础上,稳步推进消费信贷业务发展。一是全面规范
消费信贷业务发展,将及时出台《个人消费信贷管理办法》,从贷款程序、贷款
管理、风险控制等各个方面,全面规范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二是重点发展住房
贷款。目前市场上的许多住房,中高档偏多,房价酱遍较高,适合普通居民特别
是城镇贫困居民居住的经济适用型住房还很少,很难满足普通消费者的需求偏
好,住房供给存在着结构性缺口。随着经济适用性住房建设加快,住房贷款还将
保持较快增长。今后,中央银行将继续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重点发展住房贷款。
同时,在目前住房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住房抵押二级市场,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以降低银行变现住房抵押资产的交易成本。
目前,消费信贷发展迅速。1998年、1999年和2000年消费信贷分别增加
300亿元、925亿元和2868亿元,到2001年底,消费信贷余额为6990亿元,比
年初增加2755亿元,继续保持高速增长。信贷品种涵盖住房、汽车、助学等各
个消费领域,消费信贷业务已成为商业银行信贷业务新的增长点。
(二)市场引导
1住房消费信贷市场
目前中国的住房消费信贷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无论从国际经验还是国家产
业政策来看,作为房地产业的加速器,中国住房消费信贷的发展前景极为广阔。
在发达匡I家,住房消费信贷占商业银行贷款总额的比例高达20%一40%,而在中
国这一比例还只是个位数。住房抵押贷款余额与GDP的比例方面,美国为55%,
马来西亚为23%,而中国到1998年末还不到1%,2002年才达到5.4%。由此看出
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预测,到2010年,中国城市化率将达到46%,城市化
人口将达到6.4亿人,净增加1.9亿人,每年新增城镇人口1852万人。到20lO
年,中国共需新增住宅建筑面积38亿平方米,平均每年约42000万平方米,如
果再考虑到人口流动的加大以及居民消费结构变化所形成的对住宅的需求,平均
每年需增加住宅面积将达到5亿平方米,城镇住宅投资占GDP比重将达到5%以
上。预计到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将增加到30平方米,从“每户一套
住房”变为“每人一间房”,从中也可以看出中国住房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前景
是非常广阔的。
2汽车消费市场
随着我国经济所有制结构和收入分配制度的不断变化,汽车需求的
用户结构已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其中最显著的特征就是私人汽车市场发
展迅速。到2001年末,全国汽车消费信贷余额为436亿元,已占消费
信贷余额的6%。目前,中国汽车销售中至多10-1 5%是通过融资贷款进
行的,这一数据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70%),这为金融机构开办汽
车消费信贷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面对诱人的市场,各家商业银行纷纷加大投入,改善服务,争夺市
场份额。表现在:降低了门槛。贷款利率下调10%,首付款由以前的必
须先付车款的20%,调整为首付车款的10%就可以,贷款最高欺限由以
前的五年调整为八年;针对不同客户实行差别服务,对高价客户免履约
保证保险,由银行自己控制和承担风险,降低用户的融资成本;从源头
抓起,银行同生产厂家签订一揽子协议,从而达到控制经销商,最终拿
到终端用户的消费信贷订单。
二微观经济方面
(一)银行贷款结构调整需要
面对诱人的市场,各家商业银行纷纷加大投入,改善服务以争夺市
场份额。2001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指出:引导贷款投向,促进信贷结构调整。
2000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为9.9万亿元,比1999年增加1.3万亿元,增
长13.4%,比上年增幅高出1个百分点。当年新增贷款主要用于住房和消费信贷、
国家基础建设和农业贷款方面,其中,个人住房贷款新增加1952亿元,同比多
增1047亿元,占全年多增贷款的42%。金融机构对非国有企业贷款占全部贷款
的比例为48%,比上年上升1个百分点。
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截至2002年3月末,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在
金融系统中率先突破2000亿元大关,成为国内最大按揭银行。目前,工商银行
个人住房贷款已经成为资产质量最好、收益最稳定的业务品种之~;同时,个人
住房贷款采用按月还款方式,使贷款保持了较高的流动性。根据统计测算,全行
个人住房贷款年度还款额相当于贷款余额的20%,贷款新增额的42%左右。特
别是由于个人住房贷款具有规范化、标准化的特征,便于进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运
作,个人住房贷款可顺利实现向证券资产的转换和变现。住房贷款突破2000亿
元,不仅仅标志着工行个人住房贷款在国内金融同业中已经跃居首位,而且会由
此引起中国住房金融市场格局的变化,意义重大。首先,工商银行以一个大型
银行应具有的社会责任和使命,将银行的发展有机地融合进社会发展的进程中,
保持了银行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其次,有效地把握和驾驭了住房金融
业务发展机遇,按计划实现了全行信贷结构调整的阶段性目标,为实现工商银行
改革与发展的全局战略,奠定了重要基础。第三,在应对金融创新加快、传统信
贷市场收窄和加入WTO后中国金融业面临严峻挑战面前,工商银行成功地开辟
了一个重要的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市场,拓展出了一个巨大的、充满生机的业务空
陌i。
r二)消费者有融资需求
目前,我国城乡居民的货币收入水平从总体上看并不高,但由于劳动者本身
的知识素质、技能水平、劳动态度、劳动贡献以及从事的职业的不同,从劳动中
所分得的报酬自然不同,特别是劳动者的从业单位由于生产条件、经营管理的差
别,单位的经营效果大不一样,分给本单位员工的劳动报酬同外单位对比差距相
当悬殊。从而导致收入差距的扩大。据有关部门的初步测算,处于收入“金子塔”
底部的低收入阶层,总人口在7亿上下。他们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纯收入低于
2000元,这个阶层的边际消费倾向最高,但收入增长缓慢,恩格尔系数在50%
左右,其消费尚处于温饱有余的阶段。在这个阶层中,还有8000万左右年人均
收入低于700元的农村人口,其恩格尔系数在60%以上。处于金字塔中部的中等
收入阶层,总人口在4.5亿左右。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人均纯收入在6000.7000
元之间,这个阶层的边际消费倾向居中,恩格尔系数在35%左右,其消费正在从
小康型向富裕型、从数量追求型向质量追求型转变。处于金字塔顶端的高收入阶
层,人口接近4500万,占城市人口的10%左右,占全体人口的3.5%左右。他们
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接近20000元,这个阶层的消费倾向最低,恩格尔系数已降
至15%以下,达到了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其所进行的消费是一种富裕型消费。
城乡之间收入差距过大使居民收入分配严重不合理,目前中国50位富豪的
财产等于5000万农民的年收入:300万百万富豪的财产等于9亿农民两年的纯
收入。其次,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居民收入在不同城市具有明显的差异,
东部沿海开放城市居民收入远远高于西部城市。再次,不同行业的工资收入相差
悬殊。无论是低收入阶层还是高收入阶层,都有超出自己收入的消费需求,从而
使消费信贷市场更欣欣向荣。
(三)开发商和经销商实力参差不齐
国际经验表明,一国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0平方米之前,人均ODP在800.1500
美元之间时,住房消费通常会进入一个高速发展时期。我国目前刚刚进入这一阶
段。
自1992年以来,中华大地此起彼伏地出现了房地产热,房地产的巨额利润
吸引了一大批开发商,房地产热的经济泡沫使得新兴的房地产事业一片兴盛景
象。可是,泡沫破灭后,开发商和经销商面临着困境。开发商自身资金实力单薄,
项目不确定性大,从而导致融资困难。而房地产开发商的资金来源单一,投资主
要来源于银行信贷以及商品房预售的预收款,企业自有资金严重不足,抵御市场
风险的能力低。
正因如此,银行的信贷支持更显其重要性。银行调整流程,从跟踪、监控入
手,建立~套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顸警机制,加强贷款后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踪
监控,掌握借款人动态,对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本息情况,或者有不良信用记录
的,列入“问题个人黑名单”,加大追讨力度,并拒绝再度借贷。进一步完善个
人住房贷款的风险管理制度,逐步做到在线查询、分级审查审批,集中检查。从
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几个环节明确职责,规范操作,强化稽核的在再
检查和监督。
住房按揭
第二节我国消费信贷业务发展方向
由于住房是特大商品,要花掉消费者毕生积蓄才能消费得起。住房是使用期
很长的商品,是一个转换不方便的商品。因此,注重消费者需求显得非常重要。
以消费结构作为房地产产业结构良性循环的起点,对推动住房消费有积极的意
义。
我国房地产市场在经历了近10年的大起大落之后,经历了一个全新的发展
阶段,房地产市场正逐步走向成熟,人们对房屋的需求己从过去的单纯居住发展
为追求安全、格调和情趣。
近两年我国基本完成了住房实物分配、集团消费向住房货币分配、个人购房
的转变,启动住房消费的各项政策陆续出台,个人买房积极性得到有效的调动。
住房消费信贷发展方向将是:建立住房金融次级市场,开展住房抵押贷款证
券化业务。住房金融的初级市场是指购房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直接进行交易的市
场,次级市场是由最初的贷款人用已贷放的抵押贷款与其他贷款人或投资商之间
再进行交易的市场。其主要业务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即将一系列用途、期限、
质量相近并能产生大规模稳定现金流动的住房抵押贷款进行组合和包装后,作为
标的资产发行证券的融资行为。
二汽车按揭
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汽车销售中,汽车消费信贷占了很大的比重,保险公
司更为汽车消费信贷提供了优质的服务,促进了汽车消费信贷的发展。我国可借
鉴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先进经验。以德国大众金融服务公司为例,其经验是:1.
以购车人作为被保险人,当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保险人为购
车人偿付余款。2.其保险责任仅限于购车人发生死亡、伤残、疾病或丧失经济来
源,无力偿还车款,从而避免了承担大量道德风险。
目前,我国的汽车消费信贷保险不完善,但我们在吸收外国经验时应批判地
加以继承,从我国实际出发,开发出符合我国国情的险种。比较理想的模式是:
1.车型以家用小轿车为主,如桑塔纳、捷达、富康、切诺基、奥拓等。
2.贷款方式可采用汽车销售商提供第三方全程担保,由银行提供消费信贷,
保险公司提供保险保障的方式。
3.所购车辆均须投保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全车盗抢险,汽车消费信贷保
险仿国外模式与人寿保险结合。
4.在购车过程中,购车人需向银行、保险公司提供个人资信证明(包括身份
证、户口簿、居委会开具的有关居住和收入情况及经济收入的证明)及第三方保
证人的资信证明。
5.购车人应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开立还款帐户)购车款中首付款+偿付
款约占车辆总值的70%)。
三其它品种
(一) 信用卡贷款开发出真正的信用卡产品,提供对理性持卡人有吸引力
的个人信贷,促进信用销售。目前我国的信用卡只起到了借记卡和现金卡的作用,
还没有以人民币计价的贷记卡和后付卡等真正意义上的信用卡。应明确借记卡的
发展以继续侧重于货币电子化和方便储蓄人功能;贷记卡则需侧重于促进信用销
售和提供个人信贷功能。如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等纷纷推出
真正意义上的信用卡——贷记卡。信用卡消费贷款的功能尚未得到很好的开发。
银行应与商家密切配合,积极发展信用卡信贷。首先,应当统一现有信用卡网络
系统,建设一个全国性的信用卡网络信息交换中心,改变目前发卡银行各自为战
的状况。其次,借鉴美国的经验,发展贷记卡。按信用卡的清偿方式,可以分为
借记卡和贷记卡。借记卡是先存款,后消费:贷记卡则是先消费,后存款。美国
的信用卡多数属于贷记卡,它真正体现了信用卡的消费信贷功能。最后,开拓社
会化的信用卡清算网络系统。目前我国信用卡的特约商户多是商场、星级宾馆和
具有相当规模的大型服务性企业,众多中小商店及服务企业没有加入信用卡网
络,这与我国庞大的商业销售网点和消费网点极不相称。必须进一步拓展信用卡
清算系统,逐渐扩大信用卡的使用领域。现有信用卡网络系统内的银行与商家也
应积极探索新路子,进一步扩大信用卡的消费信贷功能。
(二)助学贷款教育助学贷款包括商业性教育助学贷款和财政贴息的助学
贷款两种。商业性教育助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自己或其
法定被监护人就读国内中学、普通高校及攻读硕士、博士等学位或已获批准在境
外就读大学及攻读硕士、博士等学位所需学杂费用(包括出国的路费)的消费贷
款;国家助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由中央财政或地方财政贴息,用于
借款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法定被监护人在国内高等学校就读全日制本、专科或
研究生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助学贷款。
2000年起,为配合扩招改善高校后勤,国家计委连续两年安排国债资金40
亿元用于改善高校办学条件。高等院校招生规模的连续几年扩大,高等教育升学
录取率大大提高,满足广大学生和家长对教育的需求的助学贷款受到人民的欢
迎。助学贷款的市场不断扩大。
(三)留学贷款随着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送孩子出国留学又成为新的
社会热点,但国外昂贵的学费还是使不少家长望而却步。留学中介看中了这一卖
点,与银行一起来共享这块蛋糕。
广东省中国银行是第一家发放此贷款的银行。由于国家的外汇管制政策,目
前中行确主要开办人民币贷款业务,外币贷款部分最高额度为2000美元(显然
仅是杯水车薪)。中国银行总行方面正在与国家外汇管理局积极争取之中。其贷
款原则是“部分自筹,有效担保,专款专用,按期偿还”。最主要的抵押品是房
产证、大额存单、有价证券等,如提供的是房产证,贷款额度不超过其价值的
70%;如果是大额存单、有价证券等,贷款额度不超过其价值的80%,多“押”
多贷,但一般不超过50万元。(美英等地的学校每年学杂费在七、八千美元左右,
折合人民币六、七万元。)贷款期限为1至6年,最长不超过10年。
不过,无论是住房按揭、汽车按揭还是留学贷款等消费信贷,哪一种消费信
贷的发展都离不开个人信用体系的支持。
第三节消费信贷业务的中外资银行竞争
一外资银行的消费信贷业务成为主营业务
在西方国家,消费信贷是在二战以后发展起来的。二战以前,西方国家调控
消费的主要手段是财政和收入政策。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引入金融政策作为
调控消费的重要手段,消费信贷迅速发展。9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先后陷入经
济衰退,有效需求不足,各国纷纷发展消费信贷,刺激消费需求。在美国、西欧
等一些国家,消费信贷在整个信贷额度中所占比重一般为20—40%,甚至商达60%。
消费信贷业务已经成为一些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如花旗银行2000年的主要收
入中,有44%来自消费信贷业务。借债消费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居民的一个重要的
消费选择。在法国,t/2的家庭有债务,1/4的家庭靠贷款买房子。
消费信贷业务是外资银行最重要的零售信贷业务。外资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在
技术手段、业务品种等诸多方面较中资商业银行有优势,就目前情况看,在以下
几个方面尤为突出:
(1)消费信贷业务的决策成本低、效率高许多外资银行消费信贷业务
实行网络化集中管理,各营业网点的消费信贷业务通过网络终端由上级行统一发
放,贷款的评估、审核与发放均由计算机评审系统进行自动化处理,对系统不能
处理的个别情况,才由专人进行评估、审核,决定是否予以发放贷款。
(2)个人信用制度健全、银行容易获得有效的借款人资信个人信用
的调查与评估是开展消费信贷业务的基础。外资银行以国外发达的市场咨询为依
托,在对个人资信的收集和评估方面有着较为成熟的经验。
(3)贷款支付方式简单、高效外资银行的信用卡业务非常发达,除住房
外的消费信贷业务均通过信用卡发放和支付结算,既简化手续,又便于管理。
(4)配套政策健全,有利于该业务发展主要体现在利率政策方面,国外
的个人贷款利率高于对公贷款利率,而我国则相反,对公贷款利率高于个人贷款
利率,个人贷款利率的相对偏低不利于消费信贷业务的长远发展。
经过多年发展的国外银行消费信贷不仅规模庞大,而且品种繁多。以英国银
行为例,英国银行从事消费信贷业务多年,业务品种五花八门。归纳起来,消费
信贷形式主要有:1.房屋抵押贷款。房屋抵押贷款期限长达25年或更长,贷款
额一般为主要借款人工资的3倍加次要借款人工资。利率为基础利率加几个百分
点不等,形式可采用浮动利率、固定利率或最高限利率。在考虑房屋抵押贷款时,
银行需要看借款人的收入证明,如银行账单或其他独立机构开具的证明。如果还
款数额与收入之比偏高或贷款申请人为新客户,银行则需要个人预算计划,显示
收入和支出情况。对于长期租赁房屋的抵押贷款,银行应要求租赁期限至少还剩
60年。对于新建房屋抵押贷款,借贷合同应以建筑合格证或标准NHBC协议为
基础。房屋抵押贷款合同的申请人要参加人寿保险和房屋保险,以保证死亡时有
足够资金偿还贷款。房屋保险在交换合同当天生效。2.个人贷款。个人贷款是为
购买新车、度假等需要而设的固定利率按月分期偿还的定期贷款。个人贷款可附
有抵押,利率事先确定,一般比银行批准透支利率高;不像其他个人贷款便利,
一般不收取其他费用。基础利率贷款通常比个人贷款便宜,通常用于以下几种情
况:贷款额高于银行规定的个人贷款限额、并非按月还款、申请人还负担其他贷
款、某些高收入消费者不愿支付个人贷款高利息。3.信用卡和支付卡。信用卡
和支付卡随着电子银行业的迅猛发展而越来越普及,多数英国银行参加“Visa',和
“Master”信用卡中心,向合格申请人颁发“普通卡”或“金卡”。接受信用卡或支付
卡的商号需缴纳参加费和年费,并负担相当于销售额1.5-5.5%的“折扣费”。银行
在消费者用卡购物时立即清付除折扣费以外的全部款项。银行根据持卡人的信
用、收入等情况为其确定信用额度、每月最小偿还额和无息信用的期限(现在一
般是50天左右)。如果持卡人在信用到期日偿还所有款项,则银行不收任何利息;
否则,银行将收取APR=20%左右的利息。有些银行还收信用卡年费约10英镑。
信用卡服务的主要收费来源于商号“折扣费”和持卡人信用利息。4.透支。透支
分银行批准的透支和未经允许的透支。经银行批准的透支,通常是为特殊需要而
申请的短期贷款。贷款条件如还款资金来源和还款时间表等应在透支协议签订之
前确定。循环信用便利目前用得很多。这种金融便利事先设定最高信用额度。贷
款银行希望保持一定的流动性,谨防贷款变成“死角”。银行至少每年审查一次信
用便利的还款情况,调整最高额度。对于高收入、高支出的消费者,银行可发行
信用额度高达l万英镑的“金卡”。未经许可的透支是指银行通常能接受信用好的
老客户在收到工资之前,活期账户上偶然出现未经许可透支。但根据消费者类型,
未经许可透支额最好控制在工资的25.50%以下,否则银行将写入每日“非经常情
况”报告中。如果透支出现在每月收入到账前很久,银行立即通知消费者,找到
解决问题的办法。
而相对于发达的外资银行成熟的消费信贷及健全的个人信用体系,中资银行
的消费信贷业务才刚刚起步。
二中资银行的消费信贷业务刚刚起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消
费成为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力量,消费需求及消费层次呈多元化发展,客观上为
消费信贷发展创造了条件。买方市场的出现,是消费信贷发展的宏观经济基础。
1998年以来国家及时调整宏观经济政策,通过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货币政
策扩大内需。发展消费信贷,促进居民消费,以推动经济增长,成为扩大内需政
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消费制度的改革是消费信贷发展的条件。近年来,我国住
房制度逐步取消了单位实物分房,而代之以货币化补贴,实现了住房商品化。居
民个人成为住房的消费主体。这些都促进了消费信贷迅速发展。同时,中央银行
适时调整信贷政策,促进消费信贷发展。长期以来,由于经济体制和资金短缺的
约束,中央银行信贷政策调节范围以及信贷资金投向基本集中在投资领域。1998
年以后,为适应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信贷政策的主要任务由防止和治理通货
膨胀,转向防止和治理通货紧缩,客观上需要运用消费信贷政策调节消费需求。
1998年至今,中央银行已经相继出台了18项主要消费信贷政策,在防范信贷风
险的条件下,允许所有商业银行开办各类消费信贷业务,为消费信贷发展创造了
良好的政策条件。
商业银行转变经营机制,优化信贷结构,为消费信贷发展提供了内在动力。
1998年以后,企业普遍经营困难,信贷风险上升,商业银行贷款更加谨慎,商
业银行信贷投放面l临十分严峻的复杂局面,一方面要增加贷款,扩大内需;另~
方面要降低多年积累的不良贷款比例。发展消费信贷,成为商业银行为规避信贷
风险,适时调整信贷结构,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的自然选择。
根据消费信贷发展规律,从国际比较看,我国消费信贷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
具有非常大的发展潜力和发展空间。我国消费信贷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
一些商业银行率先在部分大中城市开办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但由于受经济发展
水平、市场体制以及消费观念等多种因素的制约,消费信贷发展缓慢,到1997
年底,全国消费信贷规模才仅有172亿元。消费信贷品种呈现多元化发展。从消
费领域看,发展到住房、助学等多个消费领域;从信贷工具看,发展到信用卡、
存单质押、国库券质押等多种方式。从开办消费信贷业务的机构看,由国有独资
商业银行,发展到有条件开办信贷业务的所有商业银行。
1998年以来,我国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消费信贷进入快速
增长轨道,不仅总量迅速上升,而且品种也日益增多。
目前,我国各银行已经基本形成了包括个人住房消费信贷、汽车消费贷款、
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以及教育助学贷款、旅游度假贷款、家居装修贷款等在内的
个人消费信贷体系,其中主要的消费信贷种类包括:个人住房、汽车贷款、大额
耐用消费品贷款、教育贷款。
由于消费信贷主要为中长期贷款,贷款风险短时间内很难显现,主要是潜在
风险。中国截至2001年末消费信贷余额为6990亿元人民币,比1997年末增长
40倍;消费信贷占各项贷款的比例由不足0.3%上升到6%。2001年10月末,在
各项消费信贷中,中长期贷款为5896亿元,占91%,其中主要是住房信贷,占
86%。由于住房信贷于1998年才开始大规模发展,绝大多数贷款尚未到期,且贷
款期限相对较长,一般为lO年一20年,最长达到30年,尽管出现了利息拖欠
等问题,短时间内信贷风险尚不突出。消费信贷风险的不确定性因素,除了利率
变动、借款人收入变动等风险因素以外,还表现在借款人工作、住所、支出、健
康、家庭变放等多方面,都可能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产生不利影响。而部分商业
银行自身约束机制不健全,控制风险的经验不足,增加了信贷风险。
针对上述问题,人民银行已经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旌,如进行个人信用制度试
点与推广工作,研究住房抵押资产证券化,要求商业银行严格贷款条件,严禁发
放“零首付”住房信贷,严禁发放无指定用途消费信贷以及个人股票质押贷款等。
这些政策措旌,对切实防范和化解消费信贷风险,起到了一定作用。发展消费信
贷,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信贷政策的重点。应在切实防范消费信贷风险的
基础上,通过强化管理,改进服务,继续推进消费信贷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建立个人信用制度。个人信用征信制度是商业银行评估借款人、实施
信贷监管以及控制消费信贷风险的基本制度,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完备的个人
信用制度,是发展消费信贷的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人民银行已经率先在
上海市开始了个人信用联合征信试点工作,下一步将选择消费信贷发展较快的北
京、广东、浙江等地区,扩大试点、加大推广力度。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
一和完备的个人信用制度,最终实现个人信用评级。
(--)重点发展住房贷款。今后一个时期,住房贷款仍然是消费信贷发展的
重点。要在切实防范住房贷款风险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贷款条件,发放住房贷款,
严禁降低贷款条件,发放“零首付”等住房贷款。在贷款对象上要适当倾斜,重点
发放经济适用型住房等中低档住房贷款,优先满足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贷款需
求。
(三)大力发展助学贷款。由于借款学生毕业后流动性大,以及助学贷款成
本高、后期管理困难。今后要扩大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开办机构,由现有的国有
独资商业银行,扩大到所有开办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充分调
动金融机构开办国家助学贷款的积极性。
(四)商业银行要继续改进金融服务,积极开展消费信贷业务。要树
立营销意识,健全激励机制。商业银行要不断开发新的消费信贷品种,发展新客
户。同时要改进服务,加强管理,切实防范消费信贷风险,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强化授权授信管理,加强自我约束,严禁违规经营。
发展消费信贷,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消费制度、法律法规等各个方面。
目前消费信贷发展的外部环境尚不完善,许多相关配套设施尚未建立健全,如消
费品抵押二级市场不发达、部分消费品税费负担重、法律法规不健全等。这些问
题如不尽快解决,将严重阻碍消费信贷的进一步发展。为此,有关部门应加强配
合,进一步完善消费信贷发展的外部环境。
现阶段我国的货币信用发展水平较低。特别是消费信贷还处于起步阶段,在
我国消费总额中,消费信用所占比重不足1%。而西方发达国家的这一比重通常
都高于20%。因此中国的个人消费信贷市场是十分有潜力的。国内银行应加快步
伐,积极开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否则,我国消费信贷的发展不仅远远落后于西
方发达国家,而且与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也将存在较大的差距,同时失去应有的
阵地和开拓市场的最好时机。
大力发展消费信贷业务的应对措施是:
l确立营销发展和风险防范并重的观念当前消费信贷业务已成为中资商
业银行之间的重要领域。然而,商业银行为抢占市场份额而降低发放条件,也蕴
藏了较大的偿付风险。为此,央行应立足于消费信贷业务的长远发展,会同各有
关部门努力创造商业银行之间有序竞争的良好环境,加大监管力度,确定业务开
办的最低条件,制止和处理不正当竞争,引导商业银行确立营销发展与共同应对
外资银行的冲击;商业银行自身一方面应逐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目标
责任管理制,加强市场营销,实行集约化运作和管理,另一方面应尽快改善内部
工资制度,完善激励机制,避免业务骨干的流失。
2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制度借款人资信状况难以把握问题是当前困扰我
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的一大障碍。国外经验表明,信用制度的完善是信
用消费的关键所在。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制度,实现信息的有效传递和沟通,对
于防范个人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降低商业银行管理成本,推动消费信贷业务的
健康发展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个人隐私保密法”,使个
人征信系统依据法律规定有权采集来自银行、税务、公检法(包括出入境管理部
门)、社会保障及公共事业等各个部门的信息(同时承担为个人隐私保密的法律
义务),在此基础上,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评估,并有条件地向法人及社会公众
提供个人评估报告,直接降低社会交易成本。
3要明确消费信贷的定位将消费信贷业务作为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结构调整
的一大方向,在切实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包括消费信贷在内的自然人贷
款业务,不断拓展与自然人贷款业务相配套的信息咨询、代收代付等表外业务。
总体来看,我国消费信贷品种还不够丰富,开发的广度和深度还欠缺,办理
消费信贷的手续还很烦琐,可供消费者选择的余地也不大。
第四节对发展个人信用体系和创新消费信贷的建议
一个人信用体系“别”了消费信贷的腿
目前,我国个人信用存在如下问题:
1个人信用缺乏充足的信息和证据绝大多数居民所提供的信用资料分散
在公安、工商、银行、街道和单位,难以对个人信用状况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
2个人信用评估标准难统一现阶段无法对个人财富的计算做到真实、准确
和透明。由于全国各省(区、市)经济发展不平衡,企业赢利水平和人均收入差
距较大,全国个人信用征信标准很难统一。
3个人信用无法确定我国现阶段缺少专门的公司来对个人信用作记录、收
集和提供查询,各家金融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以及商家缺少对居民个人有关信用信
息的记录。商业银行记录缺乏必要的沟通,使个人信用无法确定。
从上述事实可以看出,个人信用的不健全别了消费信贷的腿。正因如此,
发展消费信贷呼唤健全的个人信用体系。
二健全的个人信用体系能促进消费信贷的发展
综观国外征信国家。的个人信用体系,其特征是:
1通过立法、执法建立信用的规范和失信惩罚机制。
2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开放政府部门或非政府部门管制的部分数
据,对信用交易和信用管理行业进行监督和管理。
3培育发展信用管理中介机构,形成征信产品市场,并以完全商业化方式运
作。
4个人信用数据包括个人的自然状况、任职状况、职业道德和偿还债务能力
的信用状况等信息。
5信用服务中介机构依据有关法律,为那些由于信用事务上没有经验而有过
信用不良记录的企业和个人提供信用修复和核正服务。
以美国为例,其发达的消费信贷得益于健全的个人信用体系。
美国的个人信用市场经过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以信用局为核心的个人信
用体系的建立和发展标志着现代个人信用市场的基本架构的形成。1960年在美
国纽约布鲁克林成立了第一家信用局,标志着美国个人信用市场的萌芽。美国个
人信用市场的培育走的是渐进式的市场化道路。经过140多年的发展演变,形成
了目前三大信用局——E.QLnFAX、EXPERIAN、TRANS、LrNlON.GONG公司
三足鼎立的局面。
信用局即美国个人信用调查报告服务机构是美国个人信用市场征信产品的
主要供应者,专门从事个人信用资信的收集、加工整理、量化分析、制作和销
售服务,形成了个人信用产品的一条龙服务。各大信用局都能提供标准版格式
的普通信用调查报告即所谓的in file credit report;此外还提供专项个人信用
报告,包括购房贷款信用报告、就业报告、商业报告、人事报告等。
。缸涪国家:就是征信数据完全公开.信用管理相关法律完善,征信市场完全商业化的国家。
西方国家在进行消费者个人信用调查时一般将调查指标分为两大类:深度指
标和广度指标。广度指标为个人信用分析提供了一般性构架和准则,即5c标准。
深度指标是对5c准则的深化,具体包括:工龄、信用卡、债务收入比例、银行
开户情况、信用档案年限、毁誉记录、职务、住房、现行地址居住时间、个人收
入、公用事业记录等指标。目前美国三大信用局都采用FICO。信用分来量化个人
信用质量和风险。
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带动了美国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迅猛发展,目前美国的
信用交易信贷消费每月在2000亿以上,规模极为庞大。健全的个人信用体系扩
大了市场交易的规模,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大大促进了美国经济
的繁荣。
三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
诚然,开展个人消费信贷不仅仅是银行业的事情,更需要以政府为主导着力
营造一个系统性的社会环境,以克服目前消费信贷发展所遇到的各类障碍。例如
针对消费者承贷能力弱的问题,关键还在于国家宏观收入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调
整。如实施提高居民收入的政策、改变收入分配不均衡、推动居民家庭收入货币
化、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进一步消除短缺经济对消费价格的限制,等等,
唯有如此,才有可能提高居民家庭的可预期的持久的收入,从而提高其偿债能力。
又如,针对消费信贷发展存在制度瓶颈制约的情况,政府应充分发挥在政府主导
式制度变迁过程中的制度供给主体的作用,推动消费者信用评估的制度创新和技
术创新。完善政府支持、社会运作、银行评审相结合的,有利于消费信贷发展的
制度安排。包括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利用政府权威推动社会化信用调查评估网络
的建立,直接提供政府信用(即把消费者信用转化为政府信用,如建立抵押担保
公司直接为住房贷款提供信用担保),以及推动居民收入货币化和资本市场制度
的发展和完善等等。此外,政府还需要积极培植各类型、多层次的消费信贷参与
主体。首先,应鼓励更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消费信贷。从目前我国开展的个
人住房贷款和汽车消费贷款来看,提供消费信贷的主体过于集中,基本限于四大
国有商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介入很少。现在应当允许、鼓励更多的银行及有关
金融机构开展这项业务,塑造一种竞争性的消费信贷体系。其次,积极扶植各类
消费信用合作社。在目前提供消费信贷的银行和商家有限的情况下,应当大力扶
植诸如住房合作社等各类消费信用合作社,为居民扩大消费提供资金支持。在农
村地区,可以在实行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对农村信用合作社进行改革,使它在消
费信贷的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最后,积极引导保险公司介入住房抵押贷款保险。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发展,对我国保险业提出了新的机遇与挑战。当前除了开展
财产保险及信用保证保险以外,保险公司可以积极尝试开办抵押贷款寿险。在欧
洲一些国家,尤其是荷兰,普遍将住房抵押贷款与人寿保险相结合,而且很成功。
这种方案给我们提供了一条将抵押贷款和人寿保险相结合的有益思路。
四商业银行是主力军
9 FICO模型是20世纪50年代由工程师BILLFAIR和数学家FARL ISAAC发明的一个信用分计量模型。
该模型利用高达100万的大样本数据首先将消费者的品德、能力、资本等5C指标进行具体化,}耳将深度
指标分档记分.加权得出最终总分,不同的机构有不同的分档标准。
然而,政府主导并不意味着银行在发展消费信贷方面可以无所作为。银行的
基本职能之一就是通过制度和技术设计,把不受欢迎的金融资产转变成受欢迎的
金融资产,而不是简单地把风险转嫁出去。因此,银行必须建立一种战略意识、
风险承担意识和高度重视金融技术的意识,这对于消费信贷品种和发放模式的创
新至关重要。
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商业银行发挥推动消费信贷发展的主力军作用,关键
在于加大金融创新的力度。
(一)针对不同商品和不同消费群体的特点,创新消费信贷品种与
国外的消费信贷手续相比较,我国在消费信贷品种方面仍有很大的创新空间。一
些很具有发展前景的消费信贷品种,如个人资金周转贷款,个人债务重组贷款,
带有购买期权的租卖契约式消费信贷等信贷品种在我国基本上还是空白。
另外,即使一些消费信贷在我国已经试行,但开发的深度远远不够,如信用
卡消费贷款的功能尚未得到很好的开发。银行应与商家密切配合,积极发展信用
卡信贷。现有信用卡网络系统内的银行与商家也应积极探索新路子,进一步扩大
信用卡的消费信贷功能。
此外,应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制定不同的贷款品种,如对个体工商户和运输
业者提供经营性车辆贷款:对有创业意识的城乡家庭可提供小额家庭创业贷款:
对中低收入但收入较为稳定的教师、机关工作人员提供期限更长的住房贷款。如
可开办“住房返抵押贷款”,以适应我国人口结构逐步老龄化的趋势。这种贷款方
式是近年来美国为老年人应付昂贵的医疗费和财产税而采取的新的信贷方式。即
贷款者向年迈的住房所有者提供用现房作抵押的现金贷款,按月支付,无固定期
限,到户主去世为止。住房抵押后所有者仍居住自己的房子,直至去世后由房地
产经营处卖掉房子偿还贷款。由于有房产作抵押,银行的贷款基本不存在风险问
题。商业银行应积极结合我国消费者的特点,研究、探索这些消费信贷品种在我
国可行的发放模式和风险控制模式并积极完善和推行之,以尽快完善我国的消费
信贷体系。
(二)创新消费信贷的方式和发放模式,使其更具灵活性、多样性、合
理性和针对性应建立专门的消费信贷机构,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优质的金融
服务。如设立消费信贷客户经理部,配备专门的营销人员和管理人员,加强对员
工的培训,培养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办理消费信贷业务客户经理队伍。要在防
范风险的前提下,尽量简化贷款手续,使消费信贷业务流程尽量内部化,并把办
理贷款手续相关的各部门集中在消费信贷客户管理部,开展一条龙服务,缩短贷
款评估和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要围绕涉及消费信贷的各个环节,积极主动
地与有关部门沟通,在消费政策、中介服务、担保、抵押及抵押登记等诸方面,
争取得到相关部门支持和配合,方便消费者。建立信用资料库,使各银行可交流
借款人的负面资料,防止信誉不好的借款人在多家银行申请信用卡增加银行体系
的呆坏账风险。利用自动信贷评分系统来审核借款人的资信。
同时,针对不同的消费信贷品种和贷款对象,可在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方面
为消费者提供多种选择。如目前国际上通行的有等额偿还法、等本等息法、等额
本金法、等额递增(减法)、等比递增(减)法、增本减息法、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等
方式。一笔10万元的住房贷款,如分别按上述7种还款方式计算出来的各自最
终还本付息总额是大不相同的。我国各商业银行目前采用的主要是前三种方式,
由于还款金额固定,对我国许多家庭并不太适应,应该更灵活一些和更多推出一
些其他还款方法,让百姓们从自身实际出发比较与选择。例如,可对新婚夫妇家
庭实行“等额递增还款法”,同样,对那些中老年职工家庭,其已有一定的积蓄,
但今后随着退休临近收入将递减,可对他们采取“等额递减还款法”。此外,还应
适当放宽贷款抵押物的条件和贷款额度。如对于存单和凭证式国债抵押时,接受
跨行抵押,这样将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融通资金和手续上的便利。
(三)创新消费信贷风险防范手段,这是消费信贷发放模式创新一个重
要方面
1研究和制定个人信用评估办法,统一评估标准,建立科学有效的个
人信用体系,这是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创新的前提保证目前,商业银行
可以实行存款实名制的基础上实现行际联网,建立个人信用体系,使银行在掌握
相对真实的个人信用状况的前提下,建立以贷记信用卡为核心的消费信贷体系。
可以在建立个人消费信贷客户经理制的基础上,开展客户信息管理。如可以借鉴
西方国家成功的经验,由政府牵头,多部门相互协调配合,成立个人资信公司,
实行个人信用实码制和计算机联网查询,这样为银行选择优质目标客户,减少消
费信贷风险提供了可靠的保证。例如在美国,消费信贷之所以成为人们乐于接受
的消费方式,除个人信用制度外,银行有周密的信用网络,借助于计算机等现代
化管理手段,建立了一整套信用消费管理体系,银行和商家通过网络可及时了解
消费者的信用状况,因而能够迅速地确定能否向消费者提供贷款,既降低了信贷
风险,又提高了金融服务效率。
2商业银行应研究和保险公司合作,建立和规范与政府保险或商业保
险相结合的人寿保险住房抵押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虽然有住房等抵押物
又有担保人担保,但我国目前房屋及其抵押权缺乏流动性,银行若拥有大量这样
的资产,无疑会恶化其资产结构:即使能将房屋等抵押物拍卖掉,银行也花费了
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得不偿失。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需要有一套按
国际银行做法建立起来的住房抵押贷款保险体系。这套体系包括财产保险、信用
保险、责任保险、人寿保险(如借款人发生意外,无力还款,就可以由其投保的
人寿保险公司来偿还银行贷款)等等。这套抵押贷款保险体系可以有效地分散银
行发放抵押贷款时所承受的风险,提高贷款的安全性,有利于银行扩大消费贷款
的范围,为清偿能力相对较弱的中低收入居民提供更多的购房贷款机会。
在控制和防范汽车消费信贷风险,一方面,应加强对消费者个人信用的调查;
另一方面,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商业银行在自行开发汽车信贷业务问题上,应
采取慎重和保守的态度。因为自行开发汽车消费信贷业务,要承受很高的风险和
管理成本,最后可能得不偿失。因此,银行应积极探索与汽车经营者联手开发汽
车信贷业务的具有可行性的操作方案。如果能实现银行的汽车信贷业务网络和厂
家的汽车销售业务网络的有机融合,既可以提高银行相对于其对手的市场竞争
力,也有利于降低信贷风险。
3银行应结合资本市场的金融创新,通过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方式,提
高抵押信贷产品的流动性有效地分散和降低消费信贷内含的房地产价格流
动风险和长期占压资金风险,同时也可增加银行新的信贷资金来源,建立消费信
贷资金供给机制,使房地产业和房地产抵押信贷业形成良性的互动和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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