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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2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界定理论演进研究

湖南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界定理论演进研究
姓名:屈兴锋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西方经济学
指导教师:袁庆明
20060920
硕士学位论文
摘要
本文从产权和交易费用的基本概念出发,对产权界定理论中的三大部分:科
斯定理、产权界定的不完全性和国家在产权界定中的作用等理论做了比较细致的
研究。
在传统的新古典经济学中,产权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被完全忽视了。他们感
兴趣的不是组织内部的产权制度安排,而是市场发生了什么,以及生产要素的配
置和这些生产要素所生产出来的这些产品的销售。对产权界定重要性、过程和国
家在产权界定中的作用的研究有助于加深对产权理论的理解。另外,我国的国有
企业改革的主要问题就是产权界定的问题,因此,产权界定理论的研究对我国的
国有企业改革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家认为,在存在交易费用的现实世界中,产权
界定对资源配置产生影响,产权的清晰界定能够提高经济效率。但是科斯定理没
有说明产权界定的过程,也忽视了产权界定的不完全性。巴泽尔认为在正交易费
用的世界中,产权的界定是不可能完全清晰的。产权界定具有相对性和渐进性,
部分未被界定属性的价值就会进入“公共领域”.产权界定的过程就是界定产权的
交易费用和收益的比较过程,当界定产权的收益大于界定产权的交易费用时,产
权就会被界定。随着技术和知识的变化,资产的部分未界定的属性的价值会提高,
以前被界定的属性价值也有可能因此消散,这样就会出现新一轮的产权界定。产
权的不完全性理论主要分析的是在无国家状态下私人产权的决定。诺思认为国家
在产权界定中起到重要的作用,但是国家也有追求自身租金最大化和提供有效的
产权制度之间的悖论。因此国家必须为产权运行提供公正安全的制度环境和规范,
并利用宪法和法律制约利益集团,以提供利于经济增长的产权制度结构。
关键词:产权;科斯定理;交易费用;公共领域;诺思悖论

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界定理论演进评介
Abstract
This article basing the concept ofthe property right and trade cost makes research in
details in the three parts of right limits theory:the Cease theorem,the incomplete
property right limits and national in property right limits theories.
In the traditional neoclassic economic,the property right is neglected completely in
the economical movement function.What they interested in is not internal property
right system arrangement but the element of production disposition and sale of the
products.The research of the property right limits importance,the process and the
national function in property right limits can deepen understanding to the property
rights theory.Moreover,the main question in state—owned enterprise reform is the property
right limits.The research in property right limits theory also has the vital significance to our
country's state-owned enterprise reform.
The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sts,who take Cease as representative,think that:
clearing the property right limits can enhance the economic efficiency.Yet the Cease
theorem does not aim at the property right limits itself,cannot explain the process of
the property right limits and incomplete property right limits.
Bazel think that it is impossible to make the property right limits completely
clearly in the trade cost world,on the base that the property right limits have the
relativity and the gradation.The part of the attribute value which has not been limited
will enter the”public domain”.The property right limits process is the process of the
comparison of transaction expense and the income.The property right will be limited when
the income js bigger than t the transaction expense.Along with technical and the
knowledge change,part of the value of the properties will be enhanced and yet the
attribute values which have been limited have the possibility to dissipate.As SO,a new
turn of property right limits appears.
The incomplete property right theory mainly analyzes the personal property right
decision under the non—national condition.Even if considering the country,it is merely
one kind of“neutrality”influence.It cannot affect in the property right structure and
individual decision·making anticipated and SO OIL North think that the country plays
the vital role in the property right limits.But the country also has the paradox of
pursuing its own rent maximization and providing effective property right system.
Therefore,North think that the country must provide the fair security system
ⅡI
硕士学位论文
environment and the standard for the property right movement.They call use the
constitution and legal to restrict special interest group,to provide property right system
structure which favoring the economy growth.
Key words:Property Rights;Coase Theorem;Trade Cost;Public Sphere;
North Parad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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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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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的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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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
由本人承担。
作者签名:J刍笺湃日期》抄6年f,月】-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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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论文
第1章绪论
1.1选题背景
1.1.1新古典经济学对产权理论的忽视
在西方经济学文献中,新古典经济学泛指从19世纪70年代初到20世纪以边
际分析方法和原则为特征的各种学说,除马歇尔经济学以外,还包括奥地利学派、
洛桑学派、杰文斯经济学,以维克赛尔为代表的早期瑞典学派以及美国克拉克的
经济学说等。广义上说,新古典经济学涵盖了从古典经济学到凯恩斯经济学之间
的西方主流经济学,这种经济学构成后来微观经济学的基础.新古典经济学理论
的一切命题和基本分析方法,都包括在最初由瓦尔拉斯提出的,至今发展为“阿
罗一德布鲁模型”的市场一般均衡体系当中。
在新古典经济学中,经济学家感兴趣的不是组织内部的产权制度安排,而是
市场发生了什么,以及生产要素的配置和这些生产要素所生产出来的这些产品的
销售。科斯是最早认识到新古典经济学对交易费用,产权和制度忽视的新制度经
济学家。“主流经济理论经常把企业描绘成一个黑箱,这是非常离奇的事情,因为
在现代经济体系中,大部分资源是在企业内部使用的,这些资源怎样使用依赖于
行政性的决策,而不是直接依赖于市场的运作。结果,经济体系的效率在很大程
度伤取决于这些组织⋯⋯尽管经济学家的兴趣在于价格制度,他们却忽略了市场
这种支配着交换过程的更具体的制度安排。由于这些制度安排在很大程度伤决定
着生产什么,所以我们现在拥有的是一个非常不完整的理论”“1。
新古典经济学家们还建立了完全竞争模型,该模型的基本前提假设是非常著
名的,比如理性行为、公司的规模不经济,等等。然而,完全竞争模型的假定并
不局限于此。还有一个与产权相关的隐含假定是支撑完全竞争模型的基础。商品
的供给与需求是决定价格的市场条件,对它们的日常应用反映了私人所有权的制
度安排。而要实现完全竞争,所有的稀缺资源就必须是私有的、明确的、有保障
地被拥有的。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家在探寻跟价格具有同样作用的因素的研究中,
对所有权安排并没有给予足够重视。相反,他们却隐含假定存在完美的所有权制
度。在此基础上,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家就在正交易费用的情况下,说明
产权、组织等的重要性。
虽然现代新古典综合派的理论研究已经重视产权、交易费用在经济运行中的
重要作用,但是对产权界定的问题的理论研究能够进一步加深对产权理论的理解。
新制度绎济学产权界定珲论演进评介
1.1.2产权界定对我国国企改革的借鉴意义
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从1978年起,已经经历了将近三十年。在这三十年中,
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比较大的成就,但是存在的问题仍然比较多,寻根究
底,国企改革的核心问题仍然是产权的清晰界定问题。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即:放权让利阶段、承包经营阶段、
一般份制试点阶段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阶段。一
1978年到1984年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启动阶段,主要的手段是“放权让
利”,即在完成国家计划的同时,企业有一定的生产计划权、产品销售权、人事劳
动权和企业新增收益的部分所有权激励经营者和生产者,提高劳动积极性和资源
利用效率。但是这种方法的难题是产权所有者的主管部门远离生产现场,容易产
生机会主义行为。
1984年到1991年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发展阶段,即围绕“经营权和所有权
分离”的路子进行探索。承包责任制是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以承包经
营合同的形式确定国家与企业的责利关系,促使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
方式。但是这种方法也存在明显的弊端:第一、企业没有法人财产,政企不分,
第二、产权主体不明确,政资不分。
股份制试点是80年代中期开始的,通过对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来明确产
权,是所有权多元化,并在此基础上促使企业从根本上转换经营机制。但是这种
股份制实际上是在根本不改变原有的财产所有权制度的前提下,各财产所有者通
过自由选择和自由签定契约的形式,将分散在各个财产所有者手中的资源或者财
产组合起来,因此人们注意筹资划股等方面,而没有放在规范公司制度上,这是
在没有先进行产权改革的情况下,使财产权得以有效保护,加上其他制度的不健
全,导致过度投机和泡沫经济。
现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可以被称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阶段,这个阶段的要
求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对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
制改革,实现出资人所有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保证国家对企业的终极所
有权,又使国有企业以独立的法人身份进入市场。
从产权变革的角度来分析经济体制改革,可以看出我国的国有企业产权改革
的特点:在国家控制的资源内,产权的大部分逐步界定给微观经营主体,换句话
说,除了资源的最终所有权以外,大部分产权的产权主体由国家转向公有制企业,
适当减弱集权程度。通过这种改革,公有制企业在其生存的空间内提高了生产效
率。
产权制度的改革始终是国企改革的核心,而在这个过程中,产权是如何界定,
由谁来界定,这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国有企业产权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产权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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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论文
在国有企业中,真正的所有者被虚化,在法律规定中,国有企业的所有财产都属
于全体人民,人民对国有财产的所有权只是名义上的,国家以国家政权为依据,
使全体人民自愿地或被强制地把国有财产的所有权委托给政府,政府甚至无须得
到全部初始委托人中每个人的授权。
本文利用新制度经济学的产权的分析方法,对产权界定的重要性、不完全性
和政府在产权界定中的作用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论述,这对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
具有一定的意义。
1.2文献综述
1.2.1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家对产权界定的研究
作为有系统的研究稀缺资源中产权的激励机制的一种方法,产权分析方法是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的。它是由Coase、Alchian、Demsetz和Bazel等人开创
的。
科斯(Coase)以其1959年11】和1960年【2l的论文成为现代产权经济分析的开创
者。科斯最著名的观点就是后来被斯蒂格勒命名为“科斯定理”的著名论断。科
斯认为,第一、在交易费用为零的情况下,产权的初始界定不对经济结果产生影
响,第二、一旦考虑到交易费用,产权的初始分配状态不能通过无成本的交易向
最优状态转化。
德姆塞茨(Demsetz)是早期产权分析的另一个代表人物。他指出了零交易费
用在科斯定理中所具有的重要地位【31。通过对加拿大土著地区出现的狩猎权利的
描述,他说明了现实中的外部性内部化过程【41。巴泽尔(Y.Bazcl)认为,资产的
产权不可能完全界定清楚的,产权界定中会产生“公共领域”问题。
阿尔钦(Alchain)将产权制度定义为“一种将权利分配给个人的方式,让他
们对具体的产品可以从不受限制的一组使用中选择任何一中使用方式””1。阿尔
钦还对比了私人所有权和公共所有权的效率问题,并认为。在公共所有权的条件
下,任何决策或选择的成本对于选择者而言要比私人所有权缺少约束力“1。
菲吕博顿和配杰威齐对产权理论做了一个重要的综述,他们认为,产权分析
方法可以被理解为对有意义的最优化问题的形式化。他们强调,“没有一个国家理
论的产权理论,不可能是真正意义上的完整(产权)理论”【w。他们在他们的综述
中引入了布坎南(Buchanan)和塔洛克(Tullock)的论述。因此,在我们的产权
界定理论中,我们必须讨论国家产权的问题。
道格拉斯·诺思教授对国家产权理论做出了卓越贡献【引。诺思认为产权应被
视为一种经济体制中激励个人或集团行为最基本的制度安排,一种有效率的产权
应该达到以下两个方面的要求:第一,使社会收益和私人收益趋于一致,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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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绎济学产权界定珲论演进评介
有助于减少未来的不确定性因素,降低机会主义的可能性,节约交易成本。利伯
凯普通过对历史事件的分析探讨了有利的制度变迁为什么不能发生的问题,强调
了分配因素在利益冲突和产权配置中的作用191。后来的经济学家进一步发展了诺
思的学说。Levi(1988)拓展了诺思关于统治者的假说并用案例研究说明了这个
观点【1们.Shepsle和Weingast(1987)注意到了国家理论和企业理论的可比性,宪
法可被视为一个政体的自我履约约束【“】,而Gifford.和Vanberg(1992)指出国家
和企业都可以被理解为一个宪政系统,即一套相互关联的显性和隐性合约11”。而
更多的关于国家的集团理论和寻租理论,我们可以从布坎南、塔洛克、R·麦基恩、
w·尼斯卡宁的论述中看到。
早期的关于产权界定的理论一般比较严密,但是除了少数研究
(Williamson,1963)之外【13】,这些理论一般都是非数学化的,例如共同所有制和
私人所有制下谷物种植方式的不同选择(Bottomley,1963)114l,共有产权的私有化
(Demsetz,1967)131等等。但是随着产权观点的逐渐被接受,经济学家越来越多的
采用数理分析方法说明各种产权安排的意义,例如De Alssi(1980)灵j"政府电力设
施、航空、银行业、消防、垃圾处理和医疗保健的所有权的研究{151。
其他的一些研究是针对产权界定中的具体问题而存在的,例如,对产权界定
的起源问题,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家做了比较多的论述,这主要包括:德姆塞茨对
18世纪早期加拿大北部印第安部落之间通过划分狩猎区的方式确立了获取海狸的
毛皮的排他性的权利的研究;【31麦克马纳斯(1972)对与北美皮毛贸易有关的印第安
部落排他性产权产生的问题进行了研究;【16l安德森和黑尔(1975)进一步扩展了原
始产权模型,增加考虑了界定排他性产权的费用因素,并用于研究19世纪后半叶
美国西部大平原的土地、水和牛的排他性权利的演变117l;诺斯和托马斯(1977)使
用原始产权理论模型解释远古时期各种制度的演变Il卅;费尔德(1986)贝aJ给原始产
权理论提供了一个正式的说吲”1,利伯凯普则是利用内华达州最优等的矿区的实
例检验了这一假设(19781 19】。
在产权界定的类型的研究方面,共有产权和私有产权的分析是最清楚的,也
是界限最明显的一组概念,这二者根据独占或者是共享经济资源的一种划分。西
方学者大都坚信在效率方面私有产权优于公有产权,例如,有些经济学家认为私
人产权和公有产权的区别则是泾渭分明的,甚至二者事实上是水火不相容的两个
极端,并认为私人产权具有高效率(科斯,1959,1960;张五常,1968;德姆塞
茨,1979;平乔维奇【201,1990),公有产权则是“悲剧”或“灾难”(张五常,1987;
德姆塞茨,1979;巴泽尔,1989;平乔维刮201,1990)。
从上面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现代西方产权经济学的研究涉及到经济学的很
多方面,甚至包括社会制度、法律和伦理道德等等,但是在产权的界定问题上,
还缺乏专门的论述。第一、他们是将产权与产权界定放在一起研究,很少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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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论文
界定作为一个专门的问题来研究。我国的经济学家对这个问题的论述相对比较多,
但是他们的研究大部分是针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在科斯定理中,我们可以看到科
斯对产权界定的重视,他肯定了在正交易费用的世界里,产权的清晰界定有利于
减少交易费用,提高经济效率。但是在产权界定的形式上,他并没有做进一步的
说明。而且另外一方面,科斯也过分强调和依赖法院的判决对产权界定的作用,
这显然不能说明产权界定主体的实质。—德姆塞茨的研究注重私有产权的产生和产
权的功能等方面,但是和科斯一样,他不能说明产权界定中的主体因素。诺思的
研究侧重于国家宏观的产权制度方面,对于单个的私有产权方面的研究则非常少。
第二、产权界定到底有什么因素决定,产权界定应该是什么样的过程,西方经济
学家也没有详细的说明。西方经济学家有着各种各样的关于产权的起源的学说,
但是这些学说只是对产权的一种猜测,只能是对产权从无到有的一种假定。
1.2.2国内对产权界定理论的研究
国内针对产权的基本理论的研究非常少,黄少安的《产权经济学导论》1231是
立足我国理论研究的现实的情况下,结合新制度经济学和马克思的产权理论,提
出了一些非常具有理论深度的论断.在这本书中,他从现代产权经济学的方法论
和基本假设出发,对经济学中的经济人、有限理性和正交易费用等概念都做了详
细的说明。除此之外,他还对产权所具有的属性、起源、结构和功能等等都做了
比较好的说明。他在《从潜产权到产权:一种产权起源假说》[241和《关于“潜产
权”的功能》1251等文中提出了一种新的产权起源的假说:潜产权。在该文中,将“潜
产权”定义为:还没有被正式认可但是实际上存在的权利。这其实是产权界定中的
正式约束和非正式约束的问题。
还有一些研究是对我国的具体行业的产权结构、产权配置和存在问题的研究,
例如在对我国土地资源产权的研究方面,主要有黄少安等(1995年,2005年)分
别对我国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和我国1949年以来的土地产权制度对农业经济增长
的影响进行了研究,王琢和许浜(1996年)对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研究,史
浩江和张焕明(2006年)利用分成租佃理论对我国土地承包责任制的效率的分析
等等;在矿产资源产权的研究方面,钱玉好和李伟(2004年)对矿产资源主要产
权性质的讨论,陈三新和蒋锋(2003)对湖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现状与发展对策
的研究,张永忠和韩伟(2004)对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存在的问题的研究,
陈志远(2004)对矿业权及矿业权的保护的研究,许坚,钟京涛和赵淑琴(2003)对
矿业用地征用取得引起的问题的研究等等。在我国水资源产权的研究方面,任庆
(2006)对我国水资源赋存稀缺性与其需求无限性之间的冲突决定了水权交易制
度存在的合理性进行研究,认为水权交易制度的实施首先要求明晰界定水资源产
权,杨立春和龙俊妤(2006)认为,水资源产权界定以及水资源产权交易一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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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界定理论演进评介
我国立法方面的盲点,相关法律的缺位使水资源市场配置无法可依。在普遍缺水
的今天,加强水资源产权立法以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是解决当前水资源日益短
缺状况的一个可行思路,马培衢,刘伟章和雷海章(2006)在福利经济学框架下
研究农业水资源配置有效性问题等等。
国内对产权理论的研究很大部分都是和国有企业改革有关.我国的企业改革
经历了将近30年,在这三十年中,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
也存在不少的问题,而且大部分的问题都存在于产权界定方面。这部分研究的存
在,大大丰富了产权理论,尤其是关于共有产权理论。这些研究包括:(1)国有
企业产权与经济效率,例如丁孝智、季六祥等对我国国企改革实践、政策和效率
的分析【37】;(2)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形式和产权配置的研究,例如贺凌燕、赵
晋全从公平和效率的角度对管理层收购的分析【38l和陈珠明、陈建梁研究了随机市
场下企业并购的动态模型及在管理层收购定价中的应用等等【39】;(3)对国有企业
改革的比较研究,例如邵长胜、王玉军等对中俄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比较研究【40J。
国内的针对产权界定的研究,大大的丰富了产权理论,这些包括对国有企业
产权改革的研究,对水资源的利用的研究、对污染权的研究等等。另外,我国针
对马克思主义的产权理论与西方经济学产权理论的比较研究丰富,这是西方学者
没有涉及到的内容。
但是国内对产权界定理论的研究也存在一些偏颇。主要表现在:第一、缺乏
基本的理论的研究。山东大学黄少安教授对产权基本理论的研究做出了比较重要
的贡献,他从基本的经济学研究的方法和哲学的逻辑方面对交易费用、科斯定理
和产权等概念做了深刻的分析。除此之外,最近国内的相关研究比较缺乏,或者
是在做一些重复论述,对西方产权理论的发展的介绍或者是评论也仅仅局限在浅
层次方面。第二、我国利用产权理论进行实证研究比较少,而关于产权理论的数
学说明很多。例如,李仁君对科斯定理的数学说明,张维迎对产权界定的博弈分
析等等,但是针对实际问题的研究不多。
1.3研究思路与方法
本文主要采用演绎推理的方法,对产权界定的理论进行深入的研究。本文遵
循这样一个研究思路:产权清晰界定能够提高经济效率;在存在交易费用的情况
下,产权界定是不可能完全清晰的,因此我们讨论了正交易费用约束下的产权界
定问题;国家作为产权界定的主体和产权制度的的提供者,对产权界定起到非常
重要的作用,我们致力分析国家在产权界定中的作用和局限性,并提出有效的国
家产权制度应该满足的条件。这三部分产权界定的理论的主要包括科斯定理、巴
泽尔对产权界定的不完全性的分析和诺思的国家产权理论。科斯定理是对产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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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论文
要性的发现,但是他没有说明产权界定的过程、产权界定的特点等等,而巴泽尔
从产权界定的相对性出发,说明产权界定的公共领域的存在,以及在这种相对性
下的产权界定的渐进性过程。诺思从国家的目标出发,说明国家在产权界定和提
供产权制度方面存在的“诺思悖论”,并说明了有效的国家产权制度应该满足的条
件。
在第一章中,我们主要介绍了产权界定的背景,这主要包括新古典经济学对
产权理论的忽视和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两个方面。另外我们还对西方经济学对产
权界定的研究做了一个较为详细的综述。第二章是对产权界定的重要性的提出
——科斯定理的论述。我们提出了科斯定理所包含三个观点,并对科斯定理的价
值和不足进行了比较详细的分析。虽然科斯定理受到了西方经济学家们的挑战,
但是作为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研究的基石和开山之作,科斯定理对产权界定的研究
还是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和作用。第三章是立足于产权界定不完全性的基础上,
对产权界定的过程的研究,这主要包括的是巴泽尔对产权界定的研究内容。产权
界定具有相对性和渐进性,也就是说,产权界定是不完全的,部分未界定的产权
的价值就会进入公共领域,产权界定就是界定不清晰的产权的交易费用和产权界
定的收益的大小比较的过程。第四章是对国家在产权界定中的作用的研究,主要
是基于诺思对国家在产权界定中的作用的论述。国家在产权界定中起到重要作用,
但是不可忽视的是国家也是“经济人”,他必须在追求自身价值和提供有效的产权
制度之间进行选择,这就是著名的“诺思悖论”。我们由国家在产权界定中的作用
和局限提出了有效的国家产权界定应该满足的条件。第五章是本文的小结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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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界定理论演进评介
第2章产权界定重要性的发现:科斯定理
科斯定理实际上是一个定理组,一般按其论述的逻辑顺序分为三个定理。这
三个定理从逻辑上说明了产权界定与资源配置的关系,认为在交易费用大于零的
情况下,产权的清晰界定可以提高经济效率,这构成了现代产权经济学研究的基
础。本章详细介绍了科斯定理,并对科斯理论的价值和不足进行了分析。
2.1产权及产权界定的含义
产权(property rights)是财产权利的简称。最早将产权作为经济学的一个基
本范畴引入经济分析的是科斯,这缘于他对交易费用的研究(科斯,1937,1960)。
科斯认为.‘‘产权安排确定了每个人相对于物时的行为规范,每个人都必须遵守他人
之间的相互关系。或承担不遵守这种关系的成本【21。”这里蕴含的产权定义,着重说
明产权不只是财产归属或人们拥有物品的关系,更重要的是财产所有者人与人相
互之间的行为权利关系,它阐明产权是人们由于财产的存在和使用而引起的相互
认可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德姆塞茨从社会整体出发考察产权关系,把个人产权跟外部性效应相联结,并
在资源稀缺导致竞争性需求的背景下揭示产权功能。他认为,产权是一种社会工
具,其重要性就在于事实上它们能帮助一个人,形成他与其他人进行交易时的合理
预期,这些预期通过社会的法律、习俗和道德得到表达。产权的所有者拥有他的
同事同意他以特定的方式行事的权利f”。要注意的很重要的一点是,产权包括一
个人或其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通过生产更优质的产品而使竞争者受损是被允
许的,但是如果诋毁他就不行了.很显然,产权是界定人们如何受益及如何受损。
著名产权经济学家阿尔钦。把产权看作是人们在资源稀缺条件下使用资源的
权利或规则。他说,产权体系是“授予特定个人某种权威的方法,利用这种权威,可
从不被禁止的使用方式中,选择任意一种对特定物品的使用方式[6l。”也就是说,他
认为产权是个人对资产的利用选择。
费吕博顿和佩杰维奇等人认为,产权不是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而是由于物的
存在和使用而引起的人们之间一些被认可的行为性关系【71。产权分配格局具体规
定了人们那些与物相关的行为规范。每个人在与他人的相互交往中都必须遵守这
些规范,或者必须承担不遵守这些规范的成本。这样,社会中盛行的产权制度,便
可以描述为界定每个人在稀缺资源利用方面的地位的一组经济和社会关系。
巴泽尔从个人拥有的产权推导一般产权的含义。他认为一切权利分析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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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是个人,组织的行为最终可以分解成个人行为的整合。个人对资产的产权由
消费这些资产、从这些资产中取得收入和让渡这些资产的权利或权力构成。运用
资产取得收入和让渡资产需要通过交换;交换是权利的互相转让。个人对某项产
权的有效性取决于:自己为保护该产权所作的努力,他人企图分享该产权的努力,
以及政府给予该产权的保护程度。所以,产权不是绝对的,而是能够通过个人的
行动改变的。一⋯
《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对产权的定义为.‘‘产权是一种通过社会强制
而实现的对某种经济物品的多种用途进行选择的权利。”它表明产权的实现。需要
借助政府的政策、法令和社会的道德规范、监督机制,需有强制性的措施,并表明
产权是由多种权利组合而成的。
产权不仅包括本人对资产的所有和使用方面,还包括个人选择所形成的一种
社会关系.在对产权的定义上面,山东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黄少安的表述是比
较全面的:“所谓产权,简言之,就是对财产的权利,亦即对财产的广义的所有权
——-包.括归属权、占有权、支配权和使用权,它是人们(主体)围绕或通过财产
(客体)形成的经济权利关系,其直观形式是人对物的关系,实质是产权主体之
间的关系【24】。” .
尽管产权定义有不同表述,但一般来说,产权是指法定主体对财产所拥有的各
项权利的总和。它的基本运行特征表现为,财产所有者可根据一定目的,通过使用
或处置财产获取一定收益。产权所含的各项权利,不管如何分解、组合或转化自
身的形式,都只能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行使。产权体现资源的稀缺性,具
有排他性特点,要需通过社会制定行为规范来强制实行。产权的功能大体是,能
够确定人们在财产流转中应当遵循的社会规范,能够确定所有者对财产未来收益
或受损的合理预期,能够确定不同民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能够确定社会财产在
民事流转过程中其主体谁给谁以补偿。
但是我们舍弃产权的社会关系的作用,对产权主体来说,产权是主体可以通
过作用于客体来获利的权利。产权界定是指在一定的成本约束条件下确认财产权
利的行为。产权表现的是因对物的占有、使用和处分而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来,
表现形态为:一是占有权,即依法对财物进行实际控制的权利。二是作用权,即
不改变物的本质而对物的利用的权利。三是收益权,即基于对资产所产生的占有
或参与经营成果及利益分配的权利。四是处分权,即所有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
根据自己的意志处盖财产的权利。’
产权界定就其完整意义来说包括两层涵义。一层涵义是财产所有权的界定,
即终极归属权的界定,这包括明确规定的权利主体对权利客体——归属于自己的
财产依法享有占有、支配、使用、收益、处置等权利。第二层涵义是在所有权己
定的前提下,对各种产权权能的界定。它与产权权能的分解有直接关系。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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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绎济学产权界定理论演进评介
不同权能主客体及相应的权利、责任界区的划分。这两层涵义产权界定分别是所
有权界定和产权权能界定.
2.2产权界定的重要性:科斯定理
2.2.1外部性与科斯定理
科斯定理最早就是针对外部性的存在而提出来的。外部性指的是一个主体的
行为对其他主体带来的损失或者收益不能通过市场机制来解决。这种现象的存在,
必然会导致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上产生扭曲,使经济不能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
新古典经济学正是看到了这样一种现象。他们从社会边际净收益和私人边际
净收益的差别入手,认为这二者之间存在差别是外部性的最基本的特征。当社会
边际净收益大于私人边际净收益的时候,正外部性就产生了;当社会边际净收益
小于私人边际净收益的时候,负的外部性就产生了。正的外部性会导致产量不足,
负的外部性则是产量过多。而调整社会边际净收益是很困难的,因此必须调整私
人边际净收益:由政府来调节这二者之间的差别,即对政外部性提供补贴,对负
外部性进行征税,这就是所谓的“庇古税”。
但是这种传统的解决方法存在一些不足。首先,政府的干预需要花费成本,
如果政府用于解决这些成本的支出大于外部性所造成的损失,解决外部性问题就
不值得了。其次,政府的干预由于存在“时滞”,会造成一些不确定性。最后,围
绕政府干预可能会产生寻租行为,可能出现解决外部性带来的收益不如寻租活动
造成的损害大。
科斯运用可交易的产权概念,提出了不同于庇古的思路,并且把造成外部性
的行为也看成是一种可交易的权利,从而使科斯的理论从一开始就摆脱了新古典
经济学的束缚。科斯认为,解决外部性的传统思路不太可能使资源配置达到最优
化,因为外部侵害问题具有相互性。“人们一般将该问题(外部性)视为甲对乙造
成的损害,因而要决定的问题是:如何制止甲?但是这是错误的。我们正在分析
的问题具有相互性,即避免对乙的损害将会使甲遭受损害,必须决定的真正问题
是:是允许甲损害乙,还是允许乙损害甲?关键在于避免较严重的损害【2】”.科斯
认为,在交易费用为零以及对产权充分界定的并加以实施的条件下。私人之间所
达成的自愿协议,可以使经济活动的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一致,从而解决外部性,
这就是著名的“科斯定理”的主要思想。
2.2.2科斯定理的主要内容
科斯定理实际上是一个定理组,一般按其论述的逻辑顺序分为三个定理。这
三个定理是科斯在1959年发表的《联邦通讯委员会》和1960年的《社会成本问
题》这两篇文章中提出来的。科斯定理所揭示的是产权界定与资源配置之间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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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论文
系。
2.2.2.1科斯第一定理
科斯第一定理是科斯在1959年发表的‘联邦通讯委员会》一文中首先提出来
的,在1960年的‘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对他的这一思想进行了重新表述。他认
为:“如果定价制度的运行毫无成本,最终的结果(指产值最大化)是不受法律状
况的影响的【21。”这就是被斯蒂格勒成为“科斯定理”的科斯第一定理。
科斯第一定理的含义是:在交易费用为零的情况下,产权制度的安排对资源
配置没有什么影响。因为,只要重新安排产权能够使产值最大化,就可能通过市
场交易或人们之间的讨价还价改变最初的产权界定,实现资源最优配置。换一句
话说,如果市场交易费用为零,权利的初始界定向新的产权安排改变不存在代价
和阻力,即使初始安排对于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来说是不合理的,市场也
会无代价的改变这种安排,将资源配置到需要的领域和最有用的人的手里,以解
决外部性,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2.2.2.1科斯第二定理
科斯第一定理以零交易费用假设为基础,指出在零交易费用的这样一个理想
世界,产权制度安排对资源配置效率没有影响。这说明为什么新古典经济学会忽
视产权制度,因为它正是建立在零交易费用的基础上的。但是科斯认为,交易费
用不是为零而是为正,并且他认为:“一旦考虑市场交易的成本,⋯⋯合法权利的
初始界定会对经济制度运行的效率产权产生影响121。”这就是科斯第二定理的主要
内容。
科斯定理有两层含义:第一,在交易费用大于零的现实世界里,产权的初始
分配状态不能通过无成本的交易向最优状态变化,因而产权初始界定会对经济效
率产生影响。第二,权利的调整只有在有利于总产值增长时才会发生,而且必须
在调整引起的产值增长大于调整时所支出的交易成本时才会发生。科斯提出了两
种权利调整方式——用组织企业或政府管制替代市场交易。科斯认为,这两种权
利调整方式同样是有成本的,只有在调整带来的收益大于成本时,政府或企业管
制方式才会替代市场交易方式。
2.2.2.3科斯第三定理
在科斯的《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科斯还提到一个重要的思想,即在交易
成本大于零的情况下,产权的清晰界定将有助于降低人们在交易过程中的成本,
改进经济效率。换言之,如果存在交易成本,没有产权的界定和保护等规则,即
没有产权制度,则产权的交易与经济效率的改进就难以展开。这就是人们所说的
科斯第三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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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界定理论演进评介
科斯第三定理科斯本人并没有直接表述,但是很容易从第一、第二定理中推
导出来。产权清晰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前提。产权界定对改进经济效率的影响主要
表现在:产权界定的清晰与否与建立所有权、激励和约束主体的行为有关。在科
斯定理中,我们可以看到产权的清晰的重要性:在产权大于零的情况,产权的清
晰界定有助于降低人们在交易过程中的成本,改进经济效率。我们可以从以下几
个方面来说明产权界定在在提高经济效率中的作用。
产权界定不清会使不同产权主体之间的交易因为边界不清而纠缠,甚至交易
费用高得使交易无法进行,即使他们不进行产权的让渡或易手,也会因为产权的
边界模糊而长期争吵谈判,这不仅影响资源本身的充分利用,而这种争吵本身也
是交易费用的耗费。
通过产权的界定,明确不同产权主体的权利责任边界,使权利与责任对称,
能够建立起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减少交易成本.界定了产权的边界与主体,
主体就会有努力的动力,就会有稳定的获得与努力程度相对称的预期收益,这样,
产权主体才会为产权权能行为承担责任,并且努力提高财产利用率。充分界定主
体对资产拥有的产权,也能够减少监督和代理成本,减少机会主义行为。产权的
约束说明的是产权主体不能做什么,也就是说做7什么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产
权的约束是对自己产权的保护,也是对别人产权的尊重和承认。
当外部性出现时,通过重新界定产权,适时的排解产权纠纷,也有助于降低
交易费用。外部性问题是在原有产权界定基础上新出现的产权问题。对外部损害
问题,当事人会竭力逃避,对外部收益,当事人会竭力争取。但是对这种利益问
题进行产权界定,外部性就内部化了,避免了这种为了利益和逃避损害责任的争
吵、谈判,减少交易成本。
2.3科斯定理的价值及不足
2.3.1科斯定理的价值
2.3.1。1科斯定理的理论价值
第一、揭示了产权界定的重要性:科斯对美国无线电频率使用研究表明,产
权对经济运作是重要的。在政府管制前,造成无线电领域争夺频率混乱的真正原
因不是频率数量有限性或稀缺性,也不是竞争机制失灵而需要政府管制,而是因
为没有建立无线电频率使用的产权制度。同无线电频率一样,土地、资金、劳动
力都是稀缺资源,但它们能够在不要求政府管制的情况下有效运作。其主要原因
就在于这些土地、资金、劳动力等资源有清楚的产权界定。在产权界定清楚的情
况下,人们就能够利用价格机制确定如何在众多提出权利要求的人之间配置稀缺
资源。但是,如果没有建立产权制度安排,任何人都可以占用现有的资源,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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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论文
社会经济秩序将发生混乱,租值消散不可避免,而且价格机制起不了作用,市场
交易无法顺利进行,企业制度就不能正常运作。换句话说,在法律对物品的产权
进行了清楚初始界定后,至于这一物品如何使用,那只是与市场的价格机制有关。
在市场价格机制的运作下,它会从价格低的地方流向价格高的地方.产权界定的
清晰与否与建立所有权、激励和约束主体的行为有关.在科斯定理中,我们可以
看到产权的清晰的重要性:在产权大于零的情况,产权的清晰界定有助于降低人
们在交易过程中的成本,改进经济效率。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说明产权界
定在在提高经济效率中的作用。(1)产权界定不清会使不同产权主体之间的交易
因为边界不清而纠缠,甚至交易费用高得使交易无法进行,即使他们不进行产权
的让渡或易手,也会因为产权的边界模糊而长期争吵谈判,这不仅影响资源本身
的充分利用,而这种争吵本身也是交易费用的耗费。(2)通过产权的界定,明确
不同产权主体的权利责任边界,使权利与责任对称,能够建立起有效的激励与约
束机制,减少交易成本。界定了产权的边界与主体,主体就会有努力的动力,就
会有稳定的获得与努力程度相对称的预期收益,这样,产权主体才会为产权权能
行为承担责任,并且努力提高财产利用率。充分界定主体对资产拥有的产权,也
能够减少监督和代理成本,减少机会主义行为。产权的约束说明的是产权主体不
能做什么,也就是说做了什么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产权的约束是对自己产权的
保护,也是对别人产权的尊重和承认。(3)当外部性出现时,通过重新界定产权,
适时的排解产权纠纷,也有助于降低交易费用。外部性问题是在原有产权界定基
础上新出现的产权问题。对外部损害问题,当事人会竭力逃避,对外部收益,当
事人会竭力争取。但是对这种利益问题进行产权界定,外部性就内部化了,避免
了这种为了利益和逃避损害责任的争吵,谈判,减少交易成本。
第二、说明了产权界定与资源配置的关系。科斯定理的理论意义在于,它深
刻的揭示了在交易费用大于零的情况下产权制度的安排会对资源配置的效率产生
影响,使产权界定这个被新古典经济学所忽视的问题成为经济学所关注的一个焦
点,奠定了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的基石。在新古典经济学中,产权要么是被认
为完全界定的,要么是根本不存在的变量,这主要是因为他们对交易费用概念的
忽视。科斯在他的论述中,首先说明在现实世界中,交易费用是为正的,并且在
这种交易费用为正的前提下,产权制度对经济后果产生影响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因此,科斯定理可以被认为是继科斯的交易费用理论之后对新古典经济学的又一
个挑战。
第三,科斯定理是在针对外部性的研究中得出来的,它也是对外部性研究的
推进。科斯认为,外部性根本上是产权的问题,但是这种外部性是具有相互性的。
“必须要决定的真正问题是:是允许甲损害乙还是允许乙损害甲?关键在于避免较
严重的损害121。”这是对传统的对外部性研究的一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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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绎济学产权界定王甲论演进评介
2.3.1.2科斯定理的实践意义
科斯理论在实践上的意义主要存在于:第一、科斯定理的提出为解决市场经
济中普遍存在的外部性提供了新的措施。任何产权的界定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
在各自的运行和彼此交换时都会承担不同的社会成本,这种外部性的存在,会对
经济效率产生影响。因此,政府在考虑外部性的解决对策时,就要对预期的成本
和收益进行全面比较二‘琪实科斯对解决外部性的产权解决方法是对庇古方法的一
种包容,他认为,外部性的消除必须要通过产权的界定来解决,无论是征税还是
补贴,都是从政府的角度对主体的产权的一种调整。而科斯提出的内部化等等,
其作用只是把这种转移支付变成企业或者组织内部来解决,所不同的只是交易费
用的大小不同而已。第二、科斯定理对我国的产权制度改革也有可借鉴之处。科
斯定理说明产权的清晰界定,有利于降低交易费用,提高经济效率。这对我国的
经济体制改革来说,一方面有利于改革者进一步认识产权清晰的重要性,这种清
晰应该是在产权的实际操作中的产权清晰,而不仅仅是法律上的明确界定;另外
一方面,在产权的改革中,必须考虑交易费用对产权界定的影响。
2.3.2科斯定论的不足
虽然科斯定理提出了不同于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奠定了新制度经济学产权
研究的基石。但是,科斯定理也遭到了许多经济学家的批评,也存在一些不足的
地方,但是这些不足并不能掩盖科斯定理的价值。
2.3.2.1科斯定理对收入分配效应的忽视
科斯定理认为在交易费用为零的情况下,产权的初始界定不会对经济结果和
产生影响。但是如果我们考虑了收入效应,产权界定的结果就完全不同了。
我们利用布劳克的一个涉及“精神收入”(psychic income)的例子来说明收入效
应对产权界定的影响。其中讲到:一家工厂排出的烟尘污染了邻居的花坛,为此
该厂花75000美元安置了清除烟尘装置.这个花坛对其他人都没有价值,但对这
位邻居的感情需要来说,它值10万美元。而这家工厂不愿付给其邻居超过75000
美元,即除尘装置的等值,来换取邻居允许其污染空气。因此,如果该邻居有权
拥有一个不受烟尘污染的花园,那么这位工厂所有者宁可自己出钱安装这种除尘
设施,也不愿付给邻居要求赔偿的10万美元。但是,如果工厂所有者有权使用产
生烟尘的燃料,而其邻居又很穷,就拿不出(或不愿拿出)75000美元给工厂所有者
来安装除尘设施。这样,在权利的第一次分配时,我们看到的是一座花园和清洁
无烟尘的空气工厂产出也很少。而在权利的第二次分配后,只剩下烟尘污染(7-厂
产出增多),花园不复存在了。产生的组合与权利的配置是一致的,这是实情,但
原因只是收入效应在起作用,具体可参见图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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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论文
Fo F2 F
图2.1收入效应对资源配置的影响
在图2.1中,横轴代表花园的数量,纵轴表示其他产品的数量。图中的无差
异曲线和预算线表明这位邻居面对权利的不同配置所处的状态。如果该邻居有权
享受不受污染的空气,他的消费结构为只点,即花草消费为E,其他消费为G。
但由于他为得到75000美元而不惜受污染并把这项权利卖掉,他也可以不赏花踏
青,因此花草消费下降为E,而其他消费可增加到G3:G与G之差即75000美,
元就是其他商品的价值。因此他的预算线即反通过最和G两点。
第二种权利配置方式改变了他可运用的预算线。如果他的收入不变,且无权
享受洁净的空气,他{的消费组合)就是消费的其他商品为伉,但花草消费为0;
或者他放弃75000美元其他商品的消费,只消费Gl的数量,却把花草的消费量增
加到F2因此,第二种权利配置使他的预算线移至置。这种收入上的变化使得与新
的预算线相切的无差异曲线为玑,就改变了布劳克所举例子中的产品生产组合。
如果无差异曲线为配,他购买的花草数量就会与在第~种权利配置下相同,为E
产出组合的这种变化反映出财富的变化隐含着对花草需求的影响,这一点如同下
述情况那样显而易见,即如果由于工厂所有者有权使用产生烟尘的燃料,花园所
有者就可以得到补偿并增加收入。
科斯忽略收入分配的原因是由于他简单地将相互影响的双方视为生产者,而
不是消费者。科斯在分析中之所以假定不存在收入效应,只是想遵循庇古(Pigou)
分析外部性问题的传统,并非主张收入效应不存在。这种完全抽象掉收入分配问
题的方法,对于考察竞争性经济组织是否具有使资源达到有效配置的能力,是极
其重要的。
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界定珲论演进评介
23.2.1科斯定理与产权的激励功能
科斯定理对产权界定与资源配置的关系论述上的误差。不同的产权界定意味
着不同的财富分配,这一点还是比较好理解的,但是科斯在其论述中并没有考虑
这个因素的影响,他只是从整体上认为社会总体效应没有降低就是一种有效的产
权配置方式。科斯在其定理中认为,在交易费用为零的情况下,产权的初始界定
不会对资源配置韵效果产生影响,但是现实的状况却不是这样。产权不仅仅是主
体之间针对利益和责任以及行为方式的一种划定,产权实际上对主体的行为产生
一种激励和监督的作用。产权的安排不仅直接代表财富分配,还直接影响公平,
进而又会间接影响资源配置效率。例如,当产权安排不公平时,就会影响人的行
为,从而影响其积极性和潜力的发挥。总之,在交易费用为零的情况下,不同的
产权分配就会产生不同的资源配置效率。
其他还有许多针对科斯定理的批评,这些批评主要有:萨缪尔森利用谈判力
量对科斯定理的批评、舒尔茨认为零交易费用并不是效率的充分条件,只有完全
竞争才能保证明确产权的市场交易达到最佳效率等等。但是这些评论都不能掩盖
一个事实:在存在交易费用的情况下,产权界定对提高经济效率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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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论文
第3章产权界定理论的深化:产权界定的不完全性
在上一章中,我们详细说明了科斯对产权界定重要性的发现。科斯定理的重
要性在于其对产出按界定重要性的认识,说明在存在交易费用的现实经济生活中,
产权界定对提高经济效率的作用。但是科斯定理并不是针对产权界定本身的问题
来进行论述,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
科斯定理忽视了产权界定的过程,也没有说明产权界定过程中应该受到的约
束。虽然科斯指出更完全界定产权的行为不一定符合社会的利益:“产权合约不把
某些行为包括在内的原因恰恰和某些合约通常不令人满意的原因是一致的——
即,使事情面面俱到的成本太高了。”但是我们在科斯定理中看到的只是产权的清
晰界定对提高经济效率的作用,但是事实是,很多产权界定的行为的成本高得使
产权界定无法进行,更别说产权界定对提高经济效率的作用了。
科斯的论述中很少考虑产权界定的成本问题。在“斯特奇斯诉布里奇曼”的
案例中,糖果制造商使用的研钵和杵影响和后来迁居的医生开的诊所的正常工作,
于是医生向法庭提出了诉讼。“法院愉快的回答了他的请求”。在这个案例中,法
院判决的成本是被忽略不计的,但是事实上,法院的每一个行为都会花费很大的
成本。一旦这种成本比医生确保自己不受干扰的效用或者价值大的话,那么,这
个法院来裁决产权纠纷的产权界定过程也就不会存在了。
巴泽尔从资产产权的多维属性出发,认为在存在交易费用的现实世界中,产
权的完全清晰界定是不可能的。本章立足于巴泽尔对产权界定的相对性和渐进性
的论述,认为产权界定是在界定产权的交易费用和受益之间进行比较的一个过程。
3.1产权界定的不完全性
新制度经济学家虽然不乏针对产权界定的论述,比如诺思对产权起源的描述
和科斯对产权界定与交易费用的关系的论述。但是纵观这些描述,并没有完全针
对产权界定本身是什么样的过程的表达。在新古典经济学中,产权是个外生的因
素,产权界定也就不存在,也就是说,产权已经是完全界定好了的。在西方经济
学的一般均衡模型中,经济主体运用自有资源和在市场上购买生产要素是不存在
任何区别的,因此产权的多样性,资产的专用性等内容都是被忽略的因素。在这
种情况下,产权是不在经济学的研究范围之内,更不用说针对产权界定的研究了。
科斯在1937年发表的《企业的性质》和1962年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中,
分别说明了交易费用的存在和交易费用在经济分析中的作用,并提出了具有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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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的“科斯定理”,由此开创了产权研究的新境界。科斯认为,在不存在交易费
用的情况下,产权的初始界定不会对经济后果产生任何影响,这与新古典经济学
的研究是一致的。但是一旦考虑交易费用,产权界定就会对经济结果产生影响,
并且产权的清晰界定有利于降低交易费用,减少外部性。
科斯的论述为后来的产权研究奠定了基础。但是科斯没有完全针对产权界定
这个内容本身进行描述。在他的思维中,法律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例如,在经典
的养牛人和农夫的案例中,他就默认为产权是政府在划定主体到底有没有权利去
获得经济资源。
产权界定的不完全性主要是指产权界定的相对性和渐进性。但是我们首先要
明确的是,产权界定不仅仅是政府强制划定的行为,也是个体之间的自发的行为,
而且大部分都表现在这种自发的过程中。
3.1.1产权界定的相对性
产权的界定之所以具有相对性,是因为界定产权本身存在困难。资产的某些属
性不可能分割清楚,原因在于信息的不完全和人们的有限理性,具体来说,有以下几
个原因:
第一、资产有许多属性,即使资产所有者认识到这些属性,但由于属性水平随着
资产的不同而各异,要全部测量这些属性水平成本极大,因此不能全面或完全精确
的界定产权。面对变化多端的情况,获得全面信息的困难有多大,界定产权的困难也
就有多大。
第二、资产的有些客观存在的属性,由于没有被资产所有者认识到而没有在合
同中规定出来,这种被资产所有者所忽略的属性就落入公共领域。
一般来说,产权是一个寄托于资产之上的权利束,包括对资产的占有权、使
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等,这些权利本身就会产生分离,分离之后的组合变化
就是产权界定的一个主要内容。例如在企业制度上,古典企业整个产权都归企业
主所有,但是在现在企业中,这些权利是分开的。但是巴泽尔的主要贡献不是在
这种权利束的分离上面,在他的理解中,这些权利如同资产的自然属性一样,是
能给主体带来利益(或损失)的多个属性的一部分。在巴泽尔看来,一项经济资
产拥有许许多多的属性,而这种属性的界定是需要耗费成本的,这些属性能给主
体带来的利益是有限的,因此完全清晰的界定产权是不可能的。这就为产权界定
的变化提供了可能。人们拥有一项资产,往往着眼的不是资产的所有属性,而是
能给他带来利益的一个或者几个属性,当他们认为界定A属性对他是有利可图的,
那么他们会尽力想去拥有资产的这个属性,因此,如果我们把资产的属性按照他
们对主体的价值进行排队,那么产权界定就会有一个临界点。在这个点上,界定
一个属性给主体带来的净价值为零,而比这个价值更低的属性不会被界定。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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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论文
是说,产权的界定永远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3.1.2产权界定的渐进性
产权界定的过程到底应该怎么来说明呢?Y.巴泽尔在其《产权的经济分析》
一书中提出了“资产的多维属性”概念之后,产权界定过程的描述也就变得比较清
晰了.
资产的价值不会是永恒不变的。首先,技术的进步是产权界定的最大的推动
因素。技术进步对个人建立排他性产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技术
进步使资产的属性价值排列发生变化,发掘出新的有价值的属性或者已经存在的
属性价值大大提高(也可能是降低);第二、技术进步导致了人们可以用来建立
排他性产权的手段不断丰富,从而降低了产权界定的交易费用。其次是资产稀缺
性的变化。稀缺性的变化是产权变动的一个重要因素。资产变的稀缺,最直接的
影响是资产对于个体来说变的更有价值,从而导致产权的界定。我们从德姆塞茨
的tag印第安皮毛贸易”的例子和诺思与托马斯针对原始产权的论述中可以很明显的
看到,正式稀缺性的变化才导致了资产的价值的变化,从而引起产权界定的变化。
随着科技发展、社会进步,资产的有价值的属性会发生变化:资产的有价值
的属性要么逐渐耗散,要么产生新的有价值的属性,要么资产属性的价值对比发
生变化。例如,一块荒地,本来大家都对其不屑一顾,但是如果某一天这个地方
被划定为经济开发区,这个荒地的价值就会大涨,那么对荒地的产权争夺会激烈
起来,产权体系也会因此而建立。另外一方面,如果资产的价值慢慢耗散,产权
也就不复存在。“公地的悲剧”就是典型的例子。
归结起来,产权界定的过程是这样的:产权是不可能被完全界定的,因此随
着资产属性价值的变化,产权也会随之变化。这是一个非均衡.均衡-非均衡⋯⋯
的过程。产权主体的着眼点和产权界定的临界点都存在于“最后一个有价值的属
性”上,虽然主体看中的可能是“最有价值的属性”。因此,随着“最后一个有价值”
的属性的变化,产权也在不断的变化,产权界定也就是这样的一个渐进的动态化
过程。资产的属性的变动导致产权的变动,产权变动反过来影响资产价值。在这
个意义上,产权界定也是个价值发现的过程。
3.2产权界定的“公共领域”
3.2.1“公共领域”的由来
产权的公共领域是巴泽尔在其《产权的经济分析》中首先提出来的。他认为“公
共领域”具有广泛性,“它随处可见,商品世界中成千上万的属性都可置于其中;各
种服务也是如此,只要不能对它们一一收费,就至少有一部分服务会被置于‘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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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界定理论演进评介
领域,,简言之,人们不想去界定产权的那些财产就在公共领域”151。公共领域可概
括为未明确界定的处于模糊状态之产权的集合。他写道:“除非产权得到完全界定
——在交易成本完全为零的情况下,这是永远做不到的——部分有价值的产权将
永远处于公共领域isl。”这是他对自己的产权不完全界定的理论的关键术语。公
共领域是这样一种概念:资产的部分有价值的属性并未被完全界定,在所有权界
定之前,他们是没有价值的,但是个人可以通过一定的方法获得这些属性的产权,
那么这部分价值就是处于公共领域之中。
巴泽尔利用排队的产权分析来说明公共领域这一概念的。“如果有一种商品,
它每单位的等待时间为分钟,假设等待是获得该商品的唯一方法,再假设该商品
不能用于交换,那么,为了获得额外单位的商品,一个人就会站在队伍中,直到
他的5分钟时间的价值达到了一个额外商品的价值。”那么,这个额外的价值就是
存在于公共领域之中,但是要求个人满足一定的标准(等待5分钟)。
3.2.2“公共领域”的图示
由于资产属性的多样化和信息的不完备,使得想要充分界定产权的成本是相
当高昂的。没有被界定产权的那些财产就留在了公共领域,产权的公共领域就是指
产权未被界定清楚的资产的属性,或者是未被明确定价的资产的属性。
图3.1产权界定的公共领域
图3.1是产权的公共领域形成图示。图中R代表产权收益曲线,c代表交易
成本曲线,根据边际收益递减规律,产权收益曲线R为一阶导数大于0、二阶导
数小于0的凹状曲线,交易成本曲线c为一阶导数小于0、二阶导数大于0的凸
状曲线。这是因为资产的一些基本属性是很容易界定清楚的,花费较少的交易成
本就可以获得比较明显的产权收益,而当界定产权的行为向一些不重要的、更为
细微的属性拓展时,将要花费越来越大的交易成本,而产权收益增量则逐渐减少。
E为产权收益和交易成本相等时的均衡点。在产权界定程度到N时取得了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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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论文
此时产权界定的净收益M等于0。在一定的时期内,对于主体来说,资产的可利
用属性是有限的,我们假定这种边界是在R点,那么三边形REF就为产权未被界
定的公共领域,这一领域的面积将随着产权收益曲线和交易成本曲线的变动而变
动。
3.2.3“公共领域”与共有产权
共有产权与公共领域的区别和联系,这是经济学忽略的问题。共有产权是指
产权的使用上不存在竞争性与排他性,也就是说,公有产权不能拒绝别人使用,
同时自己的使用不能影响其他人对其的效用。由于共有产权的这种性质,其在使
用上并不完全属于某个个人,也就是个人对其不存在完全的处置和占有的权利,
因此,很多人对二者常常混为一谈。首先,个人对“公共领域”内的产权和共有产
权的资产都不具有充分的产权,但是都有可能因此受益或者受损;其次,如果技
术上允许,个人有可能从共有产权的进一步明确中获得私有产权,而对于界定不
清晰的产权来说,随着技术和知识的进步,产权有可能被清晰界定,不管是以私
有产权还是以共有产权的形式。但是二者之间存在很大的区别。第一,从产权的
主体上来说,共有产权的主体是共同体整体,而不是共同体的某个人,但是对“公
共领域”的产权来说,其主体是不明确的。第二,共有产权是清晰界定的产权,不
管其形式如何,一般来说是符合科斯定理的效率原则的,即,产权界定是清晰的。
但是“公共领域”却是不能明确的产权,一般来说是不符合效率原则的。第三,在
外部性方面,清晰界定的共有产权是不存在外部性和“搭便车”行为的,而不清晰
的产权则会因为部分有价值的属性留在“公共领域”中,从而产生外部性。我们举
个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国防是现代社会最典型的共有产权,对于整个国民来说,
它不属于任何人,其产权属于国民整体,是非常明确的。而我们再来看一下巴泽
尔在其《产权的经济分析》中说列举的汽油销售的例子。由于政府的管制使汽油
的部分有价值的属性流入到“公共领域”中,这些产权也不属于任何人,但是也不
属于某个整体,但是其获得可以通过排队、武力等方式取得。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公共领域的存在是产权界定和变动的主要原因,产权逐
步明晰的过程就是将存在公共领域的价值变成共有产权或私有产权的过程,而将
共有产权分配给个人是将共有产权私有化,这二者是不同的。将个人产权变成共
有产权只是产权形式的变化,不一定造成产权界定的倒退;但是将个人的产权变
成“公共领域”的产权一定是产权界定的倒退或者消散。
“公地的悲剧”也是因为“公共领域”的问题而出现的。所谓“公地的悲剧”
是指公地作为一项资源或者财产为共同体所拥有,共同体中的成员都有使用权,
但是没有人阻止他人的使用且在公地上活动的人不会考虑他的活动对邻里和后代
的影响,从而造成公地资源或者使其他公共资源的过度使用与枯竭。公地的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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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界定理论演进评介
成员都能平等的分得报酬和收益,每个成员都知道其活动的全部成本不是由他个
人完全承担,因此会扭曲其行为。实际上,公地并不是所谓的共有产权,而是名
义上的共有产权实际上的产权界定不清晰问题,在公地上活动的人都可以通过自
己对公地的过度利用来获得位于“公共领域”的产权。要解决“公地悲剧”,只能从
清晰产权的角度入手,要么使其变成真正的公共物品,要么使其变成成员的私人
物品。..所有的解决公地悲剧的做法都离不开这两种方法之一,比如建立的一个治
理委员会,让其合理利用公地,然后将所得的收益在成员之间合理分配,或者干
脆将公地在成员之间进行分配。
3.3交易费用在产权界定中的作用
3.3.1交易费用的概念
交易费用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最基本的概念,可以说,正是科斯交易费用
概念的提出,才有新制度经济学的各个分支的发展。在他之后,许多经济学家对
交易费用的含义和决定因素进行探讨,交易费用理论逐步完善。
科斯在其<企业的性质》一闯中,将交易费用定义为“利用价格机制的成本”;
阿罗将交易费用定义为“经济制度运行的成本”f1】;威廉姆森认为交易费用是“经济
系统运转所要付出的代价或费用”.诺思则认为,交易费用是规定和实施构成交易
基础的契约的成本,因而包含了那些经济从贸易中获取的政治和经济组织的所有
成本。张五常认为交易费用是那些在鲁滨逊·克鲁索经济中不可能存在的成本,
在这种经济中,既没有产权也没有交易,亦没有任何种类的经济组织。
袁庆明在其《新制度经济学》一书中认为这些针对交易费用的概念都是从康
芒斯对“交易”一词的概念而演化而来。他认为这些经济学家对交易费用的定义是
从三个角度来说明的,一类是直接界定,一类是将交易费用定义为经济系统运转
所要付出的代价或费用,最后一类是根据康芒斯对交易的分类来说明的1411。
在新制度经济学中,交易费用、产权和制度是一个相互紧密联系的一组概念。
巴泽尔就认为“产权概念与交易成本概念密切相关”151,因此本文抛弃对交易费用
的外延和内涵的说明,从产权的角度来说明交易费用的概念。这种说明并没有离
开“交易”的概念,因为交易本身就是一种产权的一种变化。埃格特森就认为交易
费用是“个人交换他们对于经济资产的所有权和排他性权利的费用”146】。也就是说,
交易费用是人们确立他们对资产的产权所要花费的成本.巴泽尔在其《产权的经
济分析》中说:“我把交易费用定义为与转让获取和保护有关的成本⋯⋯在产权被
完整界定时,产权信息一定可以不花费代价的获得, (有关的)交易成本也一定
为零【51。”
菲吕博顿和芮切特在《新制度经济学——一个交易费用分析范式》一书中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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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论文
为“交易费用包括动用资源建立、维护、使用、改变制度和组织等方面所涉及的所
有费用⋯⋯如果我们考察有关现有的财产和合约权,那么交易费用就包括对资源
或索取权的界定和度量,以及使用和执行这些既定权利所涉及的费用。如果将它
应用于个人之间转让现有财产以及建立或转让合约权方面,交易费用则包括信息
费用、协调费用和执行费用【71。”菲吕博顿和芮切特的定义着重于交易费用包括的
内容。但是我们从他们的定义中不难看出,交易费用是因为产权排他性而产生的
成本。在我们后面的说明中,我们将采用巴泽尔的定义,也就是:交易费用是人
们确立他们对资产的产权所要花费的成本。
我们将不再顾及交易费用的分类、交易费用具体性质和交易费用大小的影响
因素,只是将其作为一个“存在的概念”。这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第
一、自从科斯提出交易费用的概念以来,交易费用的存在已经是经济学界公认的
问题;第二、虽然经济学中不乏对交易费用计量的论述,但是交易费用的研究还
停留在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上面,到底交易费用是个什么定义,具体包含哪些内
容和如何度量等问题上,经济学家们还没有统一的认识。
3.3.2交易费用:产权界定中的关键因素
产权的界定与资产属性价值和界定属性的交易费用有关,因此影响产权界定
的因素我们也可以从这两个方面入手进行一些深入分析。对个人来说,确立针对
资产的产权是因为两个因素:资产属性对于个人的价值和个人界定资产属性所花
费的费用。
我们利用新制度经济学家针对产权起源的理论来说明我们的观点。我们采用
德姆塞茨的“印第安部落的皮毛交易”的例子【31。在理论上,我们完全可以肯定,
这个区域对印第安人来说有非常多有价值的属性。我们先来看狩猎这个属性。在
皮毛交易之前,狩猎主要是为了“吃以及狩猎者家庭所需要的皮毛”,狩猎的价值
还没达到要界定的程度,划定狩猎的范围更是显得多此一举。但是产生皮毛交易
之后,一切都变的不同了。“可以肯定的是,印第安人的皮毛价值大大增加了,狩
猎的范围明显扩大了。”皮毛价值的上升导致了产权的变化——“早期的皮革贸易
中心与最古老最完整的私有狩猎区域的发展具有准确无误的相关性”。也就是说,
皮毛价值的上升导致了这个地区针对获得皮毛权利的划分,我们暂时可以不管这
种划分的方法。可以预见的是,一旦木材交易兴起之后,针对获得木材的产权界
定会产生;也许到现在,这个地区的地皮、水、矿藏都被精确的界定了。
相对于资产价值变化引起的产权的变化,说明个体为了确立排他性产权的的
费用的变化使产权界定发生变动则显得要麻烦的多。其实在德姆塞茨的例子中,
我们省略了后面一部分。在他的论述中,他还提及了为什么在山区建立了这种针
对狩猎的产权体系,但是在平原地区这样就做不到。这一方面是因为平原地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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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绎济学产权界定理论演进评介
动物的皮毛价值不如山区的动物,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在平原地区建立
这种产权体系的交易费用太大。诺思和托马斯也有针对产权起源的论述。在远古
时期,人们主要依靠采集和狩猎生活。当动植物相对丰裕时,确立这些资源的排
他性权利的成本大于收益,因此没有界定的必要。但是当人口相对不变的自然资
源增加时,自由狩猎的规模收益递减。这个时候,定居农业显示了它的优点:建
-立排他性产权的费用大大低于自由狩猪,人们就不必为了确立自己狩猎的范围而
付出很大的代价,这就是人类的第一次自然分工。
交易费用的上升导致产权的消散的例子中,最经典的莫过于巴泽尔对奴隶制
灭亡的分析。在‘产权的经济分析》一书中,巴泽尔认为在奴隶制合法的年代,
确立这种排他性产权的费用包括治安成本(policing C幻sts)、奴隶主为了圈定奴隶
所花费的保护成本和确认努力工作的监督成本如果奴隶制给奴隶主带来的价值比
较小,而国家追捕逃亡奴隶所花费的成本比较大,国家会禁止蓄奴。而国民被迫
沦为奴隶的危险越大,追捕奴隶所花费的成本越高,奴隶制越有可能被废除。一
般来说,早期美洲的奴隶都是黑人,黑人与白人之间的区别一目了然,因此区分
奴隶和追捕奴隶所花费的成本比较低。但是随着自由黑人的增多,种族逐渐复杂,
奴隶更容易逃亡,而追捕的难度越来越大,再实行奴隶制就得不偿失了。N19世
纪末,美国已基本废除奴隶制,其原因大概是保护这种制度所花费的成本已经超
过其净收益。
3.4产权界定的交易费用分析
产权是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的一个主要内容,在广义上说,任何社会经济现象
都可以利用产权理论加以说明。马克思的社会进化理论,诺思的社会发展的经济
史分析,从根本上来说,都是围绕产权的变化来进行说明的。在马克思的论述中,
谁占有生产资料决定生产关系的主要方面,这是典型的产权决定方法。那么是什
么影响了这些产权的变动呢?
我们从个人产权的决定因素角度来说明这个问题。为什么选择个人产权的角
度来说明呢?按照巴泽尔的解释,他认为,社会是由一个个人组合起来的,正是
每个个人按照个人最优的方式进行行动才导致了社会的最大化行为。本文撇开这
些问题,认为外部只提供个人行为的框架,并不对个人的行为产生影响,讨论的
问题只局限于一个方面,那就是:个人在什么情况下要去保护个人的产权?
利伯凯普和约翰逊对美国将太平洋西北地区的公共林地转为私有的产权进行
了分析,说明了产权界定的成本与收益的问题。在19世纪中叶,伐木业中已经存
在广泛的规模经济,但是要将产权给予小农主的政府却坚持授予每位申请者的林
地面积不超过160英亩。伐木公司克服了联邦政府对所有权的限制,以高昂的成
硕士学位论文
本获得林场。利伯凯普和约翰逊对伐木公司设计了一个简单的成本函数:
预期收益=e(日)【P-c-q]一【1一只(D】【c+q】
合并上式,得到:
预期收益=P(日)P一【c+呵】
其中,P是具有可靠产权的每英亩林地的市价,C是林地的官价,q代表规避
联邦限制的开支,只(们花费q而成功的获得林地产权的概率。如果假设对有价值
森林带的竞争使预期收益降为零,则:
HP(q)卜(c+呵)
这意味着在均衡点上,索取每一英亩林地的成本将等于其预期的价值。当具
有可靠产权的林地市价P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上涨,预期从土地获得的收益研P(口)1
也在增大。这个模型的意义是,只要预期收益上升到能抵补成本C+q,伐木公司
就会索取林地。
我们将这个模型一般化。我们只认定产权界定中的成本(交易费用)和界定
产权能带来的收益来说明产权界定的过程。在前面的分析中,我们认为产权是不
可完全界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分析中,不存在一种完全界定或者没有任何
产权的状态。我们假定一项资产具有很多对个人有价值的属性,这些属性分别用
A,如⋯,A来表示,他们的相应价值用K,Ve,⋯,K来表示,界定他们所需要的费
用分别用cl,Q,~t表示,因此每个属性对于主体来说的净价值是足。y—C,我
们把这些属性按照价值由大到小按顺序排列。
当Ki t 0也就是K—Ci时,在第i/p属性之前的所有属性被界定出来对主体来
说是有利的,而第f个属性之后的所有的属性则不会被界定,产权界定也就在第i4"
属性上达到了一种暂时的均衡。
但是,这种均衡是不稳定的。假设个人对资产的界定已经存在于i个属性这
一点上,但是如果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产权界定也会发生变化。如果在由于技
术或者其他的因素的变化,导致K+.卜0,那么资产的属性价值排列就会发生变化,
产权界定相应也会产生变动,新的属性也就会被界定出来。相反的,如果情况变
化导致足。-40,那么针对i—t属性的产权界定就会消散。
我们可以利用一个简单的图形来说明这一观点。在图3.5.2中,Cl和Q代表
交易成本曲线,Vl和v2代表产权界定的收益曲线。假定初始产权是在N1点,也
就是Cl与v1的交点上。当界定产权的交易费用上升,也就是当cl变成Q时,
产权界定的交点就会在A点,此时产权界定的程度反而降低了,这说明了交易费
用与产权界定程度之间的负相关关系。当资产的价值上升时,也就是vl变成V2
时产权界定的均衡点由E点上升到M点,此时产权界定的程度提高了,这说明资
产的价值与产权界定程度之间的正相关关系。
图3.2产权界定与交易费用
3.5产权界定不完全性理论的评价
定程度
产权界定的不完全性主要是根据巴泽尔在其著作《产权的经济分析》中提出
来的,他的理论是对科斯产权界定理论的一大推动和发展。这种发展主要表现在:
第一、研究产权的理论经济学者大都从固定的逻辑出发,认为产权要么就是
明确界定的,要么就是没有,要么就是私人产权,要么就是公共产权,没有认识
到产权界定的中间状态。巴泽尔运用辨证的思维方式,认为资产有多种属性,并
非简单的非此即彼,私人资产的一部分权利处于公共领域之中,公共财产的一分
权利也处于私人的控制之下,没有绝对的私人产权和公共产权。产权的不完全性
首先是从资产具有多维属性这一观点为依据的。正是多维属性的概念,奠定了巴
泽尔产权分析的基础。这是完全不同于以往的新古典经济学家或者是传统的新制
度经济学家的分析,但是这种分析更贴近现实状况,对经济现象的分析更合理。
“公共领域”概念的提出,是对巴泽尔产权不完全理论最精辟的表述。“公共领域”
是这样一种概念:资产的部分有价值的属性并未被完全界定,在所有权界定之前,
他们是没有价值的,但是个人可以通过一定的方法获得这些属性的产权,那么这
部分价值就是处于公共领域之中。这个概念对产权界定的相对性和渐进性的说明,
以及对交易费用如何影响产权界定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二、产权界定的相对性和渐进性的说明是巴泽尔对科斯定理的最重要的贡
献之一。科斯定理说明了产权界定的重要性,但是产权界定到底是什么样的过程,
以及在这个过程中受到哪些因素的约束,科斯说的并不透彻,或者说科斯定理本
身不能充分说明产权界定受到交易费用约束,他考虑的只是产权界定对降低交易
费用的作用,但是反过来,交易费用如果阻止产权更明确的界定,情况就会变的
不同。汪丁丁认为产权界定的均衡状态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任何一项资源,
它的公共领域所含的经济价值小于任何一个契约主体寻租的成本;(2)对于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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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论文
者来说,任何一项资源所含的对它的所有者而言的经济利益大于所有者界定(包括
监督)其产权所费的成本.这种均衡状态是暂时的,不均衡状态才是产权界定的常
态。随着资产的各种属性的价值发生了变化,或由于环境的改变导致交易成本发
生了变化,前期的均衡状态就会被打破,人们就会相应地改变原来的决定,或放
弃某些财产,使其转化为公共领域内的财产,或对现有的公共领域的财产进行重
新界定。
但是产权的不完全理论也有其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第一、巴泽尔的分析是建立在资产的多维属性的基础之上的,但是资产的多
维属性在现实中容易被忽视,其论证中也存在不严密之处,针对“公共领域”的
论证也存在这个问题,后来的经济学家们很难将它们规范化。例如资产的多维属
性本身对产权界定的影响,不同的属性分类和分离对产权界定的影响等等都没有
说明。
第二、产权的不完全性理论主要分析的是在无国家状态下私人产权的决定,
如果将国家考虑进去,也仅仅是一种“中性”的影响,不能够影响产权结构和个
人决策中的预期等等。这是后来以诺思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家的国家产权理论
要说明的内容。
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界定珲论演进评介
第4章产权界定理论的扩展:国家与产权界定
菲吕博顿和配杰威齐他们强调,“没有一个国家理论的产权理论,不可能是真
正意义上的完整(产权)理论【m。这说明国家对产权界定起到重要的作用,本章
就主要论述产权国家在产权界定中的作用、局限和有效的国家产权制度应该满足
的条件等等。
4.1国家介入产权界定的必要性
4.1.1国家保护产权
产权界定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对产权的保护。个人可以利用自然因素、
家族、帮会、团体、道德和国家等因素来保护自己的产权。在美国的西部开发时,
许多家庭对于自己产权的保护要依赖于武力如枪支的保障。这是因为在当时在西
部,国家并没有对产权进行有效的保护,个人只有依靠自身的力量来保护自己的
产权。
国家作为在暴力方面具有潜在的规模优势的实体,在执行产权保护中具有非
常重要的作用,这是基于成本和收益方面的考虑。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到其他团体
取代国家的情形,比如诺思在《经济增长中的结构与变迁》中提到的西欧的城邦
制的出现就是对国家保护产权不力的一种取代。更极端的例子是诺思和托马斯通
过总收益和成本来解释历史的变化时用到的海盗和军队的例子。海盗抢劫地中海
的船只,船主们为了避免这种遭遇往往贿赂海盗。他们认为,这种贿赂会一直进
行下去,直到建立一支海军把海盗驱赶走成为一种更低的行为选择为止。他们也
可以将海军的行为看成是贼,因为他们侵犯了海盗原先的权利。我们不去考虑我
们的价值判断,国家取代其他组织成为产权保护的主要力量是因为其暴力潜能,
并通过这种方式来收取自身的租金:税收。国家取代私人、私人组织(或行业组
织)而成为产权的维护者和强制执行者,主要缘由是:
第一、由国家统一行使这一职能具有规模经济。如果契约的执行职能完全由
私人和行业协会来承担,那么,每一契约的各方都必须为此而投入资源,从社会
总量来看,这些分散投资的总规模可能远远大于由国家集中投资的规模。就产权
而言,通过购买国家提供的保护性服务,可能更为经济。特别是,当契约需要强
制执行时,国家拥有的暴力潜能可以有效地保证契约的实施。社会秩序既然是一
种公共产品,由国家提供这种产品具有规模效益,它可以将个人用于保护产权的
资源转换成生产性资本,从而扩大社会资本积累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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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论文
第二、国家垄断产权的强制执行职能还是国家谋求租金最大化的结果。在国
家垄断这一职能以前,这一职能是由私人组织承担的。国家排挤私人组织垄断产
权的强制执行职能,并不完全出于产权的需要。如果产权维护职能由私人组织来
承担,则其租金收益自然流入私人组织。所以,即使在现代社会里,私人组织在
产权保护方面仍然可能是国家的有力竞争者。
4.1.2国家提供产权制度
如果我们仅仅考虑的是政府在产权界定中的保护职能,那么政府就是亚当嘶
密在《国富论》中所提到的“守夜人”的角色了.但是事实上并不是如此。政府
对产权界定的更为重要的影响是体现在其提供产权制度结构和规则方面。这主要
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制度安排,指管束特定行动模式和关系的一套正式或非正式
的行为规则;另一个是制度环境,是一系列用来建立生产、交换与分配基础的基
本的政治、社会和法律基础规则。国家对产权规则的影响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影响整体的产权制度结构,这也是国家在产权界定中应该发挥的主要
作用。诺思在《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一书中分析了英国、法国、荷兰和西班
牙的历史,认为英国和荷兰在17、18世纪兴起的主要原因是他们进行了产权制度
改革,而这种改革的主体,正是政府。另外一个比较经典的例子是科斯提到的电
台的干扰问题,政府只需要对发射电波的权利进行收费,就可以避免这种电台之
间的相互干扰,也是国家对产权进行界定的例子。国家也可以通过行政命令改变
原来的产权制度结构,例如巴泽尔在《产权的经济分析》一书中所列举的汽油销
售的例子。政府通过限价政策对汽油的产权进行调节,因而会产生新的产权界定,
出现汽油产权界定的“公共领域”等等。
第二、国家对个人产权界定中存在的纠纷起到调解、仲裁的作用。国家不仅
仅从大的方面影响产权的界定,而且国家还是产权界定的仲裁机构。这个作用主
要是通过法院的裁决为根据。科斯在其《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列举了大量关于
法院调解产权纠纷的案件。在“斯特奇斯诉布里奇曼”一案中,“糖果制造商在生产
中使用两个研钵和杵,不久医生在花园尽头紧挨制造商炉灶开了一家诊所,他发
现糖果制造商的机器发出的躁声和震动使他难以使用自己的诊所,因此,医生便
提出了诉讼,要求糖果制造商停止使用机器。法院爽快的发出了医生所要求的禁
令。”可见,国家在这个产权纠纷中产生了很大的作用。
诺思对国家在产权制度形成中的作用还做了具体说明。他认为:第一、任何
个人和团体推动的创新都只能在既定的制度环境下进行,不能逾越国家所设定规
则的边界;第二、法律或政治上的某些变化可能会影响制度环境,使得某些集团
实现一种再分配或趁机利用现存的外部利润机会成为可能;第三、国家能够根据
自己的利益,偏好和价值判断,凭借对暴力的垄断权有意识地去支持或阻止某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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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界定珲论演进评介
创新。第四、国家作为第三种当事人,能通过建立非人格化的立法和执法机构来
降低交易费用。当交换的基本规则确立之后,只要存在法律机构,谈判和行使的
费用会不断减少。第五、国家权力介入产权安排的方式和程度存在差异,有的国
家只为产权安排和产权变革提供“游戏规则”,有的国家不仅提供。游戏规则”,
而且还直接参与甚至干预产权的安排与产权变革.
4.2国家的局限性:诺思悖论
4.2.1诺思悖论的含义
在上一节的分析中,我们说明国家提供的基本服务是博弈的基本规则,主要
是界定形成产权结构的竞争与合作的基本制度。没有国家权力及其代理人的介入,
财产权利就无法得到有效的界定。因此,国家权利就构成了有效产权制度安排和
经济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另外一方面,国家介入产权制度安排往往也不是中性
的,在竞争约束和交易费用约束的双重约束下,往往会导致低效的产权制度结构。
这就是所谓的“诺思悖论”。
诺思悖论的实质是,没有国家办不成事,但是有了国家又有了麻烦。有了国
家才能确保社会秩序、公正和安全.但是国家有了垄断权力之后又可能成为个人
产权的侵害者,因为国家一旦接管了产权保护只能并成为唯一合法使用暴力的组
织,他就可以索取高于其所提供服务需要的租金,甚至剥夺私人产权。
4.2.2国家的基本特征和目标
诺思悖论是诺思对国家的特征和目标的独特见解的一种延伸。诺思在1981
年指出,国家及其统治者也是“经纪人”,也是追求福利的效用最大化。他们之所
以给社会提供博弈的基本规则,完全是为了取得收入。诺思的这一观点就体现在
其国家模型中。他认为国家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国家为获取收入,以一组“保护”或者“公正”的服务作为交换.由于提
供这些服务存在规模经济,因而作为一个专门从事这些服务的组织,它的社会收
入要高于每一个社会个体自己保护自己拥有的产权的收入。
第二、国家试图像一个带有歧视性的垄断者那样活动,为使国家收入最大化,
它将选民氛围各个集团,并为每个集团设计产权。
第三、由于总是存在着能提供同样服务的潜在竞争对手,国家受制于其选民
的机会成本,它的对手是其他国家,以及现存的经济单位中可能成为潜在统治者
的个人.因而,统治者垄断权力的程度是各个不同选民集团之间替代度的函数。
诺思认为国家提供博弈的基本规则有两个目的:(1)界定产权结构的竞争与
合作的基本规则,以使统治者的租金最大化(2)在第一个目的的框架中降低交易
硕士学位论文
费用以使社会产出最大,从而使国家税收增加.
但是诺思认为,这两个目的常常是不一致的。国家提供一套制度要想保证自
己的租金最大化,就不能实现社会产出的最大化,而要实现社会的产出最大化,
就不能实现自己的租金最大化。其原因在于:第二个目的即要使社会的产出最大
化,就要求国家提供的是完全有效率的产权制度,即只有在有效率的产权制度的
基础上,才能使社会产出最大化,而第一个目标常常可能伴随的是一套低效的产
权制度。从历史上看,统治者的租金最大化的产权制度与促进经济增长的产权制
度之问,确实存在持久的冲突。
4.2.3国家介入产权界定的局限性
国家在界定产权方面也会造成无效产权。诺思认为,国家是经济增长的关键
也是经济衰退的根源,它可以提高市场运作的效率,也能导致产权的无效率。而
且重新界定产权会产生新的利益矛盾,有时还可能激化矛盾,使有效产权无法建
立起来。
产权的界定和维护职能最后由国家来承担,产权向国家纳税来购买保护性服
务,国家通过向产权收税组建强制力量并向产权提供保护。初看起来,这与其他
平等主体的契约关系并没有什么不同。但德姆塞茨却在发现了“所有权残缺”问题。
他指出,原来属于私人所有的一部分权利现在为国家所有,这可能导致国家对所
有权的侵害。所有权残缺可以理解为是完整的所有制权利束中的一部分权利的删
除。“权利之所以常常变得残缺,是因为一些代理者(如国家)获得了允许其他人
改变所有制安排的权利。对废除部分私有权束的控制已被安排给了国家,或已有
国家来承担,从被引入的所有者特性问题的观点来看,它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它
不是科斯所讨论的一种权利的几个私有者,而是私有的个人(以及他们的制度)
和国家(一种可选择的制度)都是潜在的所有者【31。”显然,所有权残缺是国家侵
权的一种结果。但他已经清楚地意识到,国家介入产权后,国家作用于产权的两
面性。
一旦国家接管了产权保护职能并成为惟一合法使用暴力的组织,它就有可能
凭借其独一无二的地位索取高于其提供服务所需的租金,甚至有可能剥夺个人产
权。足以保护产权和实施合同的政府也同样可以剥夺公民的财产.市场繁荣不仅
需要适当的产权制度和合同法,而且还需要一种能够限制国家剥夺公民财富的能
力的政治基础。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国家介入产权往往蜕变成国家的一种侵权行
为。产权要取得合法地位,必须经历漫长的公文“旅行”,必须支付名目繁多的法
律和管理费用,而且,这些还不是一劳永逸的支出,因为,保持其合法地位比取
得合法地位更加艰难。正规的产权制度太过昂贵,居民只得选择放弃它,从而使
自己成为“不合法居民”。由于产权没有合法的文件证明,它便不能在人们所处的
31
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界定坪论演进评介
互相了解和信任的狭隘地域范围之外进行交易。不能交易的产权,就是“僵化的资
本一。尽管这些国家能够适应发达国家的每一项技术发明,但却无法实现持续的经
济增长。国家的性质及其作用的两面性让我们领悟到诺斯见解的深刻性,“因为是
国家界定产权结构,因而国家理论是根本性的。最终是国家要对造成经济增长,
停滞和衰退的产权结构的效率负责”,“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必要条件,但国
家也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81r”
4.3有效的国家产权制度
诺思针对国家产权制度的变化对国家经济增长的作用做了许多说明。诺思认
为,要保持有效率的经济组织,“需要在制度上做出安排和确立产权,以便造成一
种刺激,将个人努力变成私人收益率等于社会收益率的活动(《西方世界的兴起》,
P5)。这是诺思对国家产权效率的最著名的论断。诺思在(1600.1850海洋运输生
产率变化的原因》一文中利用实证的方法,说明虽然这时期海洋运输技术没多大
改进,但是由于海洋运输变的更安全,船运制度和市场制度变迁降低了海洋运输
成本,最终使海洋运输生产力得到提高。诺思还分析了荷兰、英国、法国和西班
牙的经济发展历史,认为经济增长之所以首先在英国和荷兰出现是因为他们最早
进行了产权制度的改革。诺思的的产权制度的原则主要着眼的是激励的问题,也
就是社会产权安排要保证资源流入最有效率的用途上。
归结起来,一个国家产权制度的的有效性主要取决于:
第一、国家在产权方面的基本只能之一是为产权的运行提供一个公正安全的
制度环境。如果没有一个公正安全的制度环境,任何产权都失去意义和价值。如
前所述,国家是一个在暴力方面有比较优势的组织,通过国家保护产权可以达到
规模经济。产权的安全稳定及其延续性是产权产生激励功能的前提。
第二、国家在产权方面的另一个基本职能是提供产权运作的规范。产权的界
定、转让是一项复杂的经济活动,产权能否有效运作,关键之一是看能否建立健
全的产权运作规范。换言之,国家应该为产权的运作提供游戏规则,如资产评估、
产权的量度和产权的交易规范等等。
第三、利用法律和宪法制约利益集团通过重构产权实现对财富和收入的再分
配。如何通过政治程序和法律等手段遏制国家权利对产权的干预、控制是能否建
立有效产权的基本前提。这主要包括三个部分:(1)建立有约束的政治体制,有
效的政治体制应该使那些努力通过政治程序对财富和收入事项再分配的社会集团
无利可图。(2)宪法程序。限制政府的综合性规则应该体现在客观的法律结构中,
这套规则不会因政治的需要和统治者的变动而变化(3)法律制度的完善。有效的
产权制度的基本标志之一是产权的交易规范能否法制化,产权交易规范的法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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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遏制国家机构对产权干扰的有效手段。
4.4国家产权理论的价值
国家被认为是产权界定的最有力的力量。国家通过强力、法律和行政命令等
形式来影响产权的界定。诺思的国家理论模型是以产权理论为基础的,其独特之处
在于把产权理论及交易费用理论与国家理论结合起来,说咀经济组织的存在与相
互替代。诺思的国家产权理论是对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界定理论的重大发展,具有
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
第一、产权的保护离不开国家的重要作用。在诺思看来,制度就是博弈的规
则。由于国家在制度的生产上具有规模经济的性质,因而国家成为制度的供给者。
国家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其存在的价值在于降低交易成本,所以诺思认为国家的
主要职能就是凭借其暴力、潜能和权威在全社会界定并实施排他性的私人产权,
因此产权保护首要的制度安排就是国家;但国家的存在又会产生一定的交易成本,
同时国家掌握了暴力工具,国家能用暴力工具来界定和保护产权,它同样能运用
暴力工具来侵犯公民的权利,国家这种交易成本形式有发生自我膨胀的可能。因
为如果国家利用其掌握的国家机器侵犯私人产权,就会极大地提高社会的交易成
本,导致经济衰退。所以诺思说:“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
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l”。
第二、诺斯的国家产权理论说明了国家对产权保护能够促进经济增长。一个
社会对产权的尊重和有效保护对一个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具有决定性作用,明晰的
产权可以清晰地界定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和保护产权则是为了降低交
易费用,产权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就体现在这种产权能否和在多大程度上降低
交易费用,降幅越大,产权的激励作用越强烈,经济增长的动力越强劲。在一个
人的世界里,产权是不起作用的,也是没有意义的,只有在相互交往的人类社会
中,人们才必须相互尊重产权。这样人们如何行使其产权就不会受到他人的无端
干涉,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交易费用就能大大下降并可预见,这将使产权的激励
功能充分的发挥,整个社会的资源就会得到最充分的利用和最合理的配置。产权
安排直接影响资源配置效率,一个社会的经济绩效如何,最终取决于产权安排对
个人行为所提供的激励。
第5章启示和意义
产权界定实际上是在国家产权的框架和保护之下的一种个体的获利行为的一
种划分。通过上面的论述,.我们大致可以提出产权界定的几点结论: ⋯
第一、产权的清晰界定是产权效率的根本保证。但是,由于交易费用的存在,
。产权是不可能完全清晰的,因此,产权效率的提高只能是在产权的不断清晰界定
中得到提高的。产权要保证有效率,必须要把承担风险的责任付给最有能力和最
应该承担责任的一方,也就是巴泽尔所说的将产权分配给对收入流影响最大的一
方。当人们不必对自己的行为负完全责任时,就可能冒过大的风险,而不让他享
有全部剩余索取权,冒这种过大风险的动机就被削弱了。
产权界定理论的研究对我国的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也具有相当重要的意
义。首先,对我国的国有企业来说,如何清楚界定国家和代理人之间的产权关系
显得至关重要.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法律上对我国国有企业的产权的界定,而是
要综合考虑产权运行过程中所存在问题,从实际中做到产权清晰界定。在当前情
况下,要明确国有资本所有权主体,必须解决国有资本所有权主体缺位和“虚置”
问题和“政企分开”的问题,政府同企业只能以资本所有权为纽带,形成出资人
所有权同法人财产权,切实做到出资者所有权同法人财产权的分离。其次,在产
权的界定中,必须要考虑交易费用的因素,可以说,交易费用是影响产权界定的
主要约束。国家对国有企业改革是要付出成本的,这些成本至少包括:规划设计
的费用、清除旧制度的费用、实施新制度的预期成本以及随机成本。这些成本有
时会大到使得单一的国有企业难以进行制度创新。因此,必须探讨国有企业改革
的其他方式。例如,在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的“抓大放小”策略就是针对交易费用
与资产价值的比较而做出的。我国的国有小企业众多,如果国家对其一一进行产
权改革,可能产权改革所获得的价值相当小,且对整个国有企业改革产生的作用
比较小。但是对于大型企业和国家关键科技企业,对其进行产权改革,可以产生
巨大的经济或者政治效益。
第二、社会的私有产权和其他的产权就算已经达到上述的要求,也不一定能
保证最有效率.产权的效率还必须要考虑的是整个国家的产权制度的问题,这是
影响整个产权体系的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在一个社会被证明有效的产权制度,在
另一个社会就未必有效;对于一种情形下的有效率的产权安排,对另外一种情形
就未必有效。
综观我国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历程,也不难看出国家始终处于改革的中
硕士学位论文
心位置,国家既是改革的发动者,又是组织改革的实施者,国家权力的保障作用是改
革得以顺利推进的前提。然而,由于国家目的的双重性,使得国家既可能是有效产权
的保护神,也可能是无效产权制度的供给者,因此必须采取措施克服国家在产权制
度构建中的消极影响。政府一定要在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找准自己的位置,为
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界定珲论演进评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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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
【6】
【8】
【10】
【11】
【12】
【13】
【14】
【151
【16】
【17】
参考文献
科斯.论生产的制度结构,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2,(3):
Ronald Coase,1960:-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3,no.1:1-44
Harold Demsetz,1967:Toward a Theory of property rights.American Economic
Review,57.no.2:47-59
H.德姆塞茨.所有权、控制与企业,段毅才等译,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
5%69
Y巴泽尔.产权的经济分析,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3,15,159
AA阿尔钦.产权:一个经典的注释,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上海人民出版
社,2004:130,146
E.G菲吕博顿,s.配杰威齐.产权与经济理论:近期文献的一个综述,财产
权利与制度变迁.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55,206
道格拉斯.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陈郁,罗华平等译.上海人民出版
社.13-17,209—224
Libecap,GD.:Distributional Issues in Contracting for Property Rights,Journal
of lnstitmional andTheoretical Economicsl45:6·24
Levi,M.1988:0frule and Revenue,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Shepsle,K.A,B.R.Weingast,1987:The Institutional Foundations of Committee
Power,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81:85—104
Gifford’A.Jr.1991:A Constitutional Interpretation of the Firm,Public
Choice68:91.106
威廉姆森: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商务印书馆,2002年:1.32
Bottomley,A(1963):The Effect of Common Ownership of Land upon
Resource Allocation in Tripolitania,Land Economics,39:91-95
De Alssi 1980:The Economics of Property Rights:A Review of the Evidengce,
Reserch in Law and Economics 2B:21·47
McManus,J.A,1975:An Economic Alynasis of Indian Behavior in the North
American Fur Trade,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32(March NO.1)
Anderson,Jury and Hill Peter J,1975:The Evolution of Property Rights:A study
ofthe American West,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18 NO.1 Aprirl:163-179
硕士学位论文
【18】North D.,Thomas,1975:The First Economic Evolution,Economic History
32(March NO.1):36-53
【19】Field.A1986:Induced Change in property Rights Institutions,Research Paper
Ambest:Department of Agricultural and Resource Economics,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
【20】平乔维奇.产权经济学.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25.30
【21】张五常.企业的契约性质,现代制度经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1%19
[22】张五常.共有产权,经济解释,商务印书馆,1987:24-27
【231黄少安著.产权经济学导论,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65
【24】黄少安等.从潜产权到产权:一种产权起源学说,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2003,(8):43·44
【25】黄少安,杜卫亮,关于“潜产权”的功能,财经理论与实践,2005,(2):15.18
【26】黄少安,孙圣民,宫明波等.中国土地产权制度对农业经济增长的影响——
对1949—1978年中国大陆农业生产效率的实证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5,
(03):56.57
【27】王琢,许浜.论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革六十年.中国农村观察,
1996,(3):25-30
[28J史浩江,张焕明等.论我国土地承包责任制的效率——基于分成租佃理论的
解释.经济问题,2006,(03):15.16
【29】钱玉好,李伟.关于矿产资源主要产权性质的讨论(上).国土资源科技管理,
2004,0):14·18
p0】陈三新,蒋锋.湖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现状与发展对策.湖南地质,2003,(1):1.5
p1】张永忠,韩伟.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国土资源导
刊,2004,(3):23—25
【32】陈志远.浅论矿业权及矿业权的保护.经济论坛,2004,(17):120一121
【33】许坚,钟京涛,赵淑琴.矿业用地征用取得引起的问题和对策.中国地质矿产经
济,2003,(12):9-11
【34】任庆.论我国水权制度缺陷及其创新.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03):8.10
【35】杨立春,龙俊妤.我国水资源产权交易探讨.现代经济探讨,2006,
(03):11.13
【36】马培衙,刘伟章,雷海章等.农业水资源配置有效性分析,财经研究,2006,
(05):16.18
【37】丁孝智,季六祥等.我国国企改革实践,政策和效率的分析,国有企业产权
新制度绎济学产权界定理论演进评介
改革政策、实践及效率评析,江海学刊2005,(04):31.32
【38】贺凌燕,赵晋全.浅谈我国的管理层收购——从效率和公平角度进行的分析.
经济问题.2005,(07):32.33
p9】陈珠明,陈建梁.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的定价研究.管理评论,2005,
(06):41.42
[40】邵长胜,王玉军j一中俄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比较与启示.山东省农业管理干
部学院学报,2005,(3):44.45
【41】袁庆明.新制度经济学.中国发展出版社,2005:43.85
【42】A阿尔钦,H.德姆塞茨.生产、信息费用与经济组织.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136.141
【43】平乔维奇.产权经济学.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15.19
【44】道格拉斯.诺思.制度变迁和经济增长.现代制度经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25-41
【45】迪屈奇.交易成本经济学.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26-31
【46】埃格特森.新制度经济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143.162
【47】刘东.巴泽尔的产权理论评价.南京大学学报(社哲版)2000,(6):15.19
[48】许坚,钟京涛,赵淑琴.矿业用地征用取得引起的问题和对策.中国地质矿产经
济,2003,(12):9-11
【49】汪丁丁.从交易费用到博弈均衡,经济研究,1995,(05):17.19
【501汪丁丁.产权博弈,经济研究,1996,(10):24.26
【51】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
社.1997:131.223
硕士学位论文
附录A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发表学术论文目录
【1】屈兴锋.产权界定的交易费用分析.财经理论与实践,2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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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界定理论演进评介
致谢
时光飞逝,寒暑易节,两年半的研究生涯转眼即过,而此时毕业论文也已告
初成。回首过去,我的心中充满感激之情。
首先,我要感谢我的导师袁庆明教授。导师渊博的学识、严谨的治学态度、
豁达的人生态度、高尚的情操使我深受影响。导师如海的智慧、敏锐的目光,独
到的见解和恰如其分的点化经常在不经意间使我领悟学问的奥妙,寻找到学习研
究的新思路。在论文撰写过程中,导师悉心指导,从论文框架的构架,到论文核
心部分的重点和难点,以及论文的具体格式,如文中图形、表格的格式要求,都
仔细教导,严格把关,终使得本论文得以顺利完成。
在我求学期间,导师不仅传授了做学问应当遵循的方式方法,而且在生活上
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照顾,在异乡给了我本难有的家的温暖,终身难忘!学
生铭记于心!
其次,我要感谢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老师的关心和指导。特别感谢唐文
进教授、刘辉煌教授、罗丽英副教授和黄新平副教授在开题报告和论文写作过程
中提出的宝贵和中肯的建议,感谢熊跃平教授、胡永远教授、陈志烨副教授等老
师的知识传授和课外指导。
另外,我要感谢我的益友郭锐、马林,感谢他们在论文写作过程提出的精辟
观点和意见。感谢陈艳飞、张敏、唐云波和黄恒伟在生活和学习上的支持和帮助。
最后,我要感谢我的亲人,感谢我深爱的父亲和母亲,他们是我求学之路上
最大的精神动力来源!父母和家人的期望将鞭策我不断前行l
屈兴锋
200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