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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哈耶克的竞争观及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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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级——
单位代码: 】Q鱼皇Z
学号:至QQ墨至Q鲤
西北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指导教师挂送± 专业技术职务教授
答辩日期至QQ鱼!堇!!鱼学位授予日期
二00六年五月
摘要
竞争作为经济学的一个重要范畴,历来被经济学家所看重,经济学家几乎借
助它来分析人们的一切经济行为。在我国今天的现实生活中,竞争与垄断并存,
某些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现象严重影响了国家的经济生活,给国民经济造成了
很大损失。因此,我们应当进一步深刻地认识竞争,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
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道路,以加速我国的经济建设。
哈耶克(F.A.yon Hayek)系197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其经济主张以
倡导市场竞争而见长,本文系统梳理和研究了啥耶克的竞争思想,文章共分三部
分:
第一部分,系统阐述哈耶克竞争观的基础理论。主要包括三方面:首先,哈
耶克继承了休谟的人性自私的观点,并提出自私有限度,不能无限扩张,它必须
受到规范,在规定的界限内每个人的私利才能得到保障。对人性的规范是法律和
道德,法律是最低限度,道德是最高要求。其次,啥耶克提出相对无知观,把世
界分为三个维度:主观世界,客观世界和主客世界扩散互动的世界,论证客观知
识的无限性,及理性的局限性,知识是理性的本源理性架起了入与知识的桥梁.
第三,哈耶认为自由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又是社会的最高目标。自由首先是思
想与行动的自由,然后是以此为基础的竞争的自由和创新的自由,自由竞争是创
新的前提,创新是自由竞争的必然结果,要在自由竞争保持不败的地位创新是唯
一出路。
第二部分,以哈耶克人性观、知识观、自由观为基础,系统论述了哈耶克竞
争思想。首先论述了哈耶克对主流经济学完全竞争理论的批判,哈耶克认为,竞
争从其本质上说,是一种动态过程,但完全竞争理论的静态分析,几乎根本不能
称为“竞争”,其结论很少能用来作为制定政策的指导。接着阐述了哈耶克作为
发现过程的竞争的功能和作用的思想{随后论述哈耶克对于经济垄断的批评;最
后论述了哈耶克关于如何形成和维护有效竞争的思想。
第三部分,通过研究目前影响我国市场竞争秩序的主要因素。以啥耶克竞争
思想为出发点,对于如何在我国形成和维护有效竞争,从长远来看,主要要做好
两方面工作:一方面要推进商业竞争的道德环境建设。另一方面要构建有限政府,
并将政府主要职能限定在制定游戏规则、提供公共产品和社会保障,以及维护信
息的真实、公开与透明三方面。
关键词:哈耶克人性无知自由竞争启示
Abstract
The competition is an important category of economics,being in times gone by
thought greatly of by the economist,the economist almost asks for help it to analytical
people's whole economic behavior.In our coumry the realistic life of today,
competition and break keep both, some broke behavior and be competition
phenomenon falsely to influence seriously nation of economy life,resulted in to lose
very greatly for national economy.Therefore,we should further and deeply the
understanding compete,drawing lessons from experience in the western and
flourishing nation,investigating is suitable for Chinese market economy to develop of
road,with acceleration OUr country of the economy constuct.
Hayek fasten 1974 the prize gainer of the Nobel economics,its economy lay claim
to with initiate a market competition but is good at,this text system combs and study
Hayek compete thought,article totally is divided into three part.
nc first part system elaborate the Hayek competes the foundation theories of
view.Mainly include three aspects:First,the Hayek inheritted tO rest the human
nature selfish standpoint of su啪,and put forward a selfish and limited degree,can't
be infinite to extend,it has to be subs。c刚to norm.then啪get a guarantee in
everybody's private interest inside the prescriptive boundary.Is law and morals to the
noIIn of the human nature,the law is a lowest limit,the morals is the tallest request.
Secondly,the Hayek puts forward an opposite and stupid view,divided into three
dimensions of worlds:subjective world,the world in the objective world and
proliferation in the host and guest world interaction,the infinite of[with】the argument
objective knowledge,and limiting of reasonableness seX,the knowledge is a rational
origin reasonableness the bridge which have person and knowledge.The third,the
Hayek thinks the freedom is the motive force of social development.is social tallest
target again.The freedom is the freedom of thought and activity first’then takes this
as the free and creative freedom of basal competition,the free competition is a
creative premise,the innovation is the inevitable outcome of free competition,
keeping not to hurt in the hcc competition of the position innovation is the only exit.
The second part,take Hayek human nature VieW,knowledge view,free view as
foundation,the system discussed a Hayek competition thought.Discussed Hayek to
compete theoretical judgrnent completely to the essential economics first,the Hayek
thought,competing to say essentially from it,a kind of dynamic state process,but
competing a theoretical static statc completely analysis,almost and basically can。t be
called a”competition”.its conclusion's canning seldom be used is the instruction
which draws up a policy.Elaborated Hayek as the function of the competition and the
thought of the function which discovers process immediately after;Discuss Hayek for
the animadversion that the economic breaks later on;Discussed Hayek finally
concerning how the thought b∞ome to compete with maintenance effectively.The
tllird part.pass research to influence currentiy our country market competition order
of main factor,with Hayek competition thought for point of departure.fof how at OUr
country become to compete with maintenance effectively from taking the long view,
mainly need to work well three aspect works:The morals environment which wants to
push forward a business compe。dtion on the other hand constucts.Want to set up a
limited government on the other hand,I/mR the government main working talent Be
drawing up a rules of the game and providing public product and society guarantee,
and supporting an information oftrue,pebfic and transparent three aspects.
Keyword:Hayek,the human llature,Freedom,Knowledge,Compete,Apocalyp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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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年F月“日
指导教师签名:j坚盥
巩年f月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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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
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据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
方外,本论文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
为获得西北大学或其它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与我
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
说明并表示谢意。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铱向弓亳
a如‘年5月膳日
1.绪论
1.1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作为197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哈耶克在中国知识界已不再是陌生的名
字。随着中国在20世纪90年代进入迅速的市场化过程,作为该世纪捍卫市场竞争
最著名的经济学家之一,他日益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
其实,早在20世纪中叶,即凯恩斯主义盛行的时代,哈耶克就曾提出:计划
经济模式,由于丧失了竞争的功能和作用,加之理性的有限性导致政府经济决策
的盲目性,最终必定会导致计划经济的失败。但是他的观点遭到人们的遗弃。时
隔半个世纪,世界范围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大趋势恰好印证了哈耶克思想的前瞻
性。
中国由于计划经济传统,国家对经济的干预无处不在,而当前经济改革的方
向之一,就是在传统的政府垄断性管理的领域加入更多的竞争性因素,逐步形成
和维护有效竞争,促进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下重谈哈耶克的竞争思
想,倡导有效竞争的形成和维护,无疑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
本文通过系统梳理和研究哈耶克的竞争观,对竞争问题了进行深入研究与分
析,对于人们正确理解竞争及竞争秩序,纠正错误观念,逐步确立一种培养和维
护竞争秩序的思想,促使我国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充分发展和良性竞争秩序的形
成,从而达到优化资源合理配置,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缩短我国经济建设转轨
时间,成为本文的探索目的。
1。2论文研究的内容及方法
1.2.1研究的内容
本文的研究内容包括:
第一部分系统阐述哈耶克竞争蕊的基础理论。主要包括三方面:首先,哈
耶克继承了体谟的人性自私的观点,并提出自私有限度,不能无限扩张,它必须
受到规范,在规定的界限内每个人的私利才能得到保障。对人性的规范是法律和
道德,法律是最低限度,道德是最高要求。其次,哈耶克提出相对无知观,把世
界分为三个维度:主观世界,客观世界和主客观世界扩散互动的世界,论证客观
知识的无限性及理性的局限性,知识是理性的本源,理性架起了人与知识的桥梁.
第三,哈耶认为自由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又是社会的最高目标。自由首先是思
想与行动的自由,然后是以此为基础的竞争的自由和创新的自由,自由竞争是创
新的前提,创新是自由竞争的必然结果,要在自由竞争保持不败的地位创新是唯
一出路。
第二部分,以哈耶克人性观、知识观、自由观为基础,系统论述了哈耶克竞
争思想。首先论述了哈耶克对主流经济学完全竞争理论的批判,哈耶克认为,竟
争从其本质上说,是一种动态过程,但完全竞争理论的静态分析,几乎根本不能
称为“竞争”,其结论很少能用来作为制定政策的指导。接着阐述了哈耶克作为
发现过程的竞争的功能和作用的思想;随后论述哈耶克对于经济垄断的批评;最
后论述了哈耶克关于如何形成和维护有效竞争的思想。
第三部分,通过研究目前影响我国市场竞争秩序的主要因素,以哈耶克竞争
思想为出发点,对于如何在我国形成和维护有效竞争,从长远来看,主要要做好
两方面工作:一方面要推进商业竞争的道德环境建设。另一方面要构建有限政府,
并将政府主要职能限定在制定游戏规则、提供公共产品和社会保障,以及维护信
息的真实、公开与透明三方面。
哈耶克的竞争思想及其启示是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和对象。
1.2.2研究的方法
本研究类型为理论研究,研究方法为文献研究。这些文献可分为两类一类是
哈耶克原著,另一类是国内外学者研究啥耶克的著作。本研究的重点在于梳理和
分析哈耶克竞争思想的基本内涵及其启示。
1。3研究思路与结构
本文的研究思路是:(1)以哈耶克的著作,《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自由宪
章》、《法律、立法与自由》、‘通往奴役之路》、<自由秩序原理》、《哈耶克论文集》
等为基本材料,参阅邓正来‘自由与秩序一哈耶克社会理论的研究》,以及邓正
来、冯克利、秋风、刘军宁、汪丁丁等老师的相关评述,全面论述,系统分析,
以揭示出哈耶克竞争思想及其启示。
(2)注意突出哈耶克竞争思想的基础理论研究。
(3)本着学以致用的想法,对我国市场竞争秩序现状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
粗浅地提出哈耶克竞争思想对我国形成和维护有效竞争的启示。
本文结构分为“哈耶克关于竞争的基础理论”、“作为发现过程的竞争”、“我
国竞争秩序现状分析”、“哈耶克竞争思想对我国竞争秩序的启示”四个部分,对
哈耶克竞争思想及其启示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地分析和探讨。
1.4目前学术界对哈耶克思想的研究现状
中西方学者对哈耶克思想研究的成果是极其丰富的,论者之多,著述之巨,
可谓是叹为观止。
在西方,J·Gray在1984年出版的《哈耶克论自由》,N·Barry于1979年出
版的《哈耶克的社会哲学和政治哲学》,S·Kresge and L·Wenar等人的《哈耶
克论哈耶克》,J·c,Wood and R·N·Woods{:|991年编辑出版的《弗里德利
希.冯.哈耶克~批判性评述》四卷本论文集以及Peter J·Boettke等人于1999
年编辑出版的《弗里德利希·A·哈耶克的遗产》三卷本论文集堪称其间高质量
研究论文的集大成者。与此同时,Andrew Gamble出版的《自由的铁笼》和
Alan·Ebenstein于2001年出版的《哈耶克传》是研究哈耶克思想传记类用力
颇深的两部专著。
而在中国,论及对哈耶克思想的研究,我们会想到这样一些人的名字:邓正
来、冯克利、秋风、刘军宁、刘海波、汪丁丁以及香港的石元康等等。他们首先
是一批译者,现在国内看到的有关哈耶克的专著多半是由他们翻译的。同时,他
们也对哈耶克的思想(尤其是其思想对中国的启示及影响)做过系统的研究。这其
中,必须提到的一位学者就是邓正来。他在87,88年接触到哈耶克的作品,而从
1994年起系统的开始翻译及研究哈耶克的专著,历经八年的时阀,他先后裔译了
哈耶克的《自由秩序原理》上下卷、《法律、立法与自由》三卷本、《哈耶克论
文集》和《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以及撰写了十多篇研究哈耶克自由主义社会理
论的专门性论文。邓正来先生可以算是国内研究哈耶克思想的权威,他为我们的
研究提供了丰富详实的资料,也予我们以极大的启发。
通观中西方学者对哈耶克思想的研究,他们的侧重点在于这样几个方面:其
一,侧重于哈耶克的经济学思想,这其中尤其是他的货币及经济周期理论以及与
凯恩斯主义、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比较分析及研究:其二,这也是大多数学者研
究的重点,即将哈耶克的思想作为一种自由主义的社会理论做整体剖析或批判,
这其中主要论涉到哈耶克作为自由保守主义的代表人物对现代自由主义的挑战
(与罗尔斯、诺齐克等人的比较分析及研究)及对当代“社群主义”的批判:其三,
许多学者都比较关注哈耶克思想中的两个部分,他的“法治”思想及其“知识观”。
哈耶克的法治思想无疑是其后期研究的一个重点,而他的知识观又与他尖锐的批
判和反对经济干预主义、福利国家及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密切相关。所以,自然吸
引了很多学者的注意力。但是,全面系统的论述及梳理哈耶克竞争思想的文章鲜
不多见,而这正是本文所要达致的目的。
2.哈耶克关于竞争的基础思想
研究哈耶克的竞争观,首先让我{洳珊究一下哈耶克关于竞争的三个基础思想,
即人性观、知识观和自由观。
2.1对人性看法
2.1.1人性自利
哈耶克认为人性是自利的。他的人性自利观受到了休漠《人性论》的巨大影
响,大卫.休漠在其著名的《人性论》一书中写道“我们承认有某种程度的自
私,因为我们知道,自私与人性是不可分离的。并且是我们的组织和结构中固有
的。”哈耶克进一步提出人性是自私的并且是不可完善的,由自利的人所组成的
群体组织必然会承认私有产权并且拥有这种权利。
他认为只有当财产权分属于不同的利益主体时,不同的利益发生冲突才会产
生利益主体之间的竞争活动。竞争才是有效的,竞争的主体必须是具有自利倾向
的个体,否则竞争便无从谈起,利益即是竞争的起点(目的)又是竞争的终点(结
果)。竞争要有效展开就必然受到一定的规范,即受到竞争规则的制约,在竞争
中形成一定的秩序。“财产权利的制度,以它们现存的方式而言,远非是完善的;
事实上我们甚至不知道完善的产权制度是什么样的。如果人们要从财产分立获得
最大的好处的话,他们的文化与道德就需要更进一步的演进。” .
哈耶克认为自利是人的天性,是难以用理性克服改造的,道德可以说是人类
进化过程中形成的一些规则,“从原始人起,道德己越来越倾向于成为只是对个
人随心所欲的范围的限制。”“相对于法律来说它是对自利竞争个体的上限要求,
而法律则是竞争主体必须遵循的最低规则。也可以说法律是竞争个体谋求自利时
的边际线,超越边际线的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
哈耶克认为社会的扩展秩序与人性自利密不可分,社会是以个人主义为原则
而构成的。他声称“民主在本质上是一种个人主义制度。”个人只有享受生命权
基础上的财产权,他在社会活动中才能自立.才有发表其个人观点的物质基础。
一个被剥夺了财产权的人,他的说话权威性就受到了严重挑战,他的民主权利也
必然受到影响,这是哈耶克用个人主义揭示民主这种政治现象的本质。他认为只
有从个人这个微观角度出发才能更有效地考察社会整体,尤其在私人领域,通过
个人自愿自发的形式能把许多原本由强制性政府干的事情做得更好。对个人主义
哈耶克在《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作过这样的描述,“首先,它是~种旨在理解
那些决定人类社会生活力量的生活理论;其次,它是一套源于这种社会观的政治
行为规范a”他认为“我们在理解社会现象时没有任何其他方法,只有通过对那
些作用于其他人并且由其预期行为所引导的个人活动的理解来理解社会现象。”
“只要能创造出有效的竞争,这就是再好不过的指导人努力的方法。”市场体
4
制是符台人性自利的经济体制,是人类文明进程中通过不断的试错蔼形成的一种
自由竞争的扩展秩序,“首先市场上各方必须应该自由她按照他们能找到的交易
伙伴的价格进{子燕卖,任何人必须应该自由地生产、出售和买进有可能生产和出
售的东西,进入各种贸易的通道也必须在平等的条件下向所有人开放,法律必须
不能容忍任何控制某些商品的价格或数璧的企圈都会使竞争失去它有效地协调
个人努力的力量,因为这时价格的变纯不再显示客麓条件的全郭有关变化,也不
荐对个人的行动提供一个可靠的指南。”
2.I.2囊利有黻度
哈耶竞认为市场交易菩方都以自利为首要关怀。交翁务方的自剩行为在不妨
碍市场秩序时,不得受墼|任何外部隈制,每个人都有权按照自己的方式追求利蔬,
而且每个人都乎镎地享受这一权利,备利益主体的自利行为都应彼此得到尊重。
一旦自利幸亍为侵害了他人利益,那么其自身的利益也将失去安全,因为侵害他人
利益意味着自己的利益也可以为他人侵害。哈耶克认为追求个人乖j益弗不可耻,
其前提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也就是说法律允许下的自利行为应该积极提
倡,这样社会个体的财富载累才育动力.从雨保障桎会财富的总囊的扩张。这是
哈耶尧的自由主义主张,强调个人自由与赫会合作。
自利是人的天性,理性滞蠢乎人性,理性在人的发展过程中只能调节自利的
程度,丽不能根本改变或取消自嗣。在法律的规范下,人的自利行为可以最大限
度地实施,但不能无限膨胀超越法律框架,否翔便会受到法律制裁;而在道德的
规范下,人可以最低限度豹追求自利。“在限定的范曩内,应该允许人遵循自己
而不是别人豹价值和偏好,丽且,在这些领域内,个人的目标体系应该至离无上
丽不届从于诹人的搬令,就是这种对个人作为其目标的慑终捷断者的承认,对个
人应尽可能以自己的意图支配自己的行动。~当然,这种观点并币排除对社会目
标的认可,或者更确切地说,对个人目标的一致性的认可,逸种一致性使人们为
了追求的目标联合起来,域为可取之事。”
哈耶克认为理性演进_主义更注重理性是社会的产物,理性在社会的发展过程
中逐步演迸,逐步发现扩展狡序中形成的社会制度,他反对构建璞性圭义.理性
永远依附于现实,在社会实践中逐步得到修捱,因而是逐步演进的,理论作为理
性静一种表现形式,也必然是逐步发艘的。哈耶克坚信人蛙自利楚普遍的一致的,
在不湖的地方,不同豹历史时期,不硝的人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中,人自利的
本性得以比较~致的体现。哈耶克注重经验,反对理性,强调社会进化形成的习
惯和传统。
2.1.3人性必须受到约束
哈耶克从人性自利的观点出发.提出规范人性,约束彝利行为的必要性,擐
终归结为法治思想,即人性自利需要法律统治。人性自利是人们谋求利益的根源,
这种自利的人性在行动中展开便形成竞争,而竞争需要秩序规范。对人性的约束
有道德层面的和法律层面的,道德对人性的要求是高层次的,而法律对人性的要
求是低层次的,而且是最低警戒线,利己常常导致损人的结果,如何克服这种倾
向就必须用法律来规范。“一个有效的竞争制度和其他制度一样,需要一种明智
规划的并不断加以调节的法律框架。”
对人性的约束只能用外在于人的法律,即一种在历史进化过程中渐进形成的
客观规则来规范,这种规则通过理性用文字表述便是成文法,它与立法者根据主
观意志而制定的成文法具有本质差异,前者起源于社会进化形成的规则,通过理
性来揭示,而后者来源于立法者的特定目标和意志,具有主观性。“立法者应当
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
表述法律。”人必须由客观的法律来统治。因此,由人来统治人必然使其公正性
受到质疑。
根据A.狄骥在《宪法学》(第8版,p 1 9 8)的经典解释:法治首
先是指和专断权力加以影响相反的正规法律的绝对的无上的和超越一切的权力,
它防止政府方面的专断权,特权甚至广泛的自由裁量权。也就是说法律不仅对每
个个人具有制约作用。而且对政府行为同样起着相应的作用。“法治的意思就是指政府在一切行动中都受到事前规定并宣布的规则的约束一这种规则使得一个人有可能十分肯定地预见到当局在某一情况下会怎样使用它的强制权力和
根据对此的了解计划它自己的个人事务。
法治的基本点是很清楚的,即留给执掌强制权力的执行机构的行动自由,
应当减少到最低限度。虽然每一个法律通过改变人们可能用以追求其目的的手段
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个人自由,但是在法治之下却防止了政府采取特别的行动
来破坏个人的努力,在己知的竞奏规则之内,个人可以自由的追求他私人的日的
和愿望,肯定不会有人有意识的利用政府权力来阻挠他的行动。法治“不仅是自
由的保障,而且也是自由在法律上的体现。”正像康德所说的那样“如果一个人
不需要服从任何人,只服从法律,那么他就是自由的。”当然哈耶克认为这种法
律不是少数人根据自己的偏好和意愿制定的,如果这种法律为少数人所控制,那
么,服从这样的法律与服从制定这种法律的少数人又有什么差别呢?哈耶克认为
一个“伟大社会”(即“开放社会”)的政府,可以说它的唯一功能就是维护法治,
既维护那个抽象的,超越私人偏好的,事先规定的,高度透明的(从而是受到
广泛监督的,并使人们在行动之前可以计算损益的)秩序。
评述:人性自利是哈耶克竞争观的前提假设条件之一,只有当竞争的主体
是具有自利倾向的个体时,竞争才会具有意义,追求自身利益是竞争产生的目的,
6
又是竞争的最终结果。当竞争个体追逐自身利益时。不能损及他人法律保护下的
合法利益和社会利益,追逐自身利益必须在法律的许可范围内进行,因为只有这
样,社会个体的财富积累才具有动力,进一步保障了社会财富总量的扩张。人性
自利形成的竞争需要秩序规范,在道德层面和法律层面必须对人性有一定的约
束。
2.2无知的必然性
哈耶克在l 9 7 4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后,发表了题为《似乎有知识》
(另译《知识的缺陷》)演讲,鲜明地表达了哈耶克对客观知识的无限性,现有
知识的局限性和人类理性的不完善性的墼定态度。客观世界在空阊和时间的维度
上是无限扩展延伸的,因而具有无限性,主观世界对每个个人来说,由于个人生
存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因而是有限的,对整个人类来说在时间上是无限延续的
(目前还没有迹象表明人类将走向末日)。在人类的生存空间上是有限的,总体
上说,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不完全等同。在主观对客观的反映(理性对知识的
把握程度)层面上,每个个人的生存时间与空间的局限性决定了其有限性,从人
类社会的进化史来看,理性起源于客观世界。并在时间上无限扩展,也就是说理
性是逐步演进的。
哈耶克政治理论体系正是从认识论开始,拓展到社会理论的。他主张不可知
论,认为事实和信息是不断变化的,每个人掌握知识的理性能力也是有限的,并
各有千秋,况且人类的知识在总体上没有固定的总和。对人类来说未知的知识领
域是永远存在的,客观的知识领域是无限延伸的,没有边际的,因而,每个人都
不可能掌握所有的知识,人们只有在社会实践中逐渐地认识和掌握部分的知识,
随着时间维度的延伸,空间立体的弥散,对知识的量的把握呈一种无限扩展的趋
势,这是由知识本身蛉特点和社会发展的自身特点所决定的。只要人类社会延续
下去,知识的扩充(即知识为人类所主观把握的量的增加)成为人类在社会延续
过程中的一种表现。
2.2.1分立的知识
哈耶克所言的知识是指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它可以通过单个人的理性认识
而获取,并能正确地表述。这种知识具有分散性或分立性,即被个人所拥有的特
性,劳动的分工被异化成为‘知识的分立’这一点很早以前已经就被哈耶克(1
9 3 7,1 9 4 5,1 9 5 2)指出来。在社会领域中并不存在一种整合了的社
会知识,也不存在所谓的全部知识都化约成“科学知识”的知识,所存在的只是
无法加以组织的为无数个人所特有的分立性知识,尽管在今天,谁要是指责科学
知识不是全部知识的概括,简直就是异端学说。但是稍加思索就会明白,事实上
还存在许多非常重要但末组织起来的知识,即有关特定时间和地点的知识,它们
在一般意义上甚至不可能被称为科学的知识。但正因为这些特定的知识,每个人
实际上都对所有其他人来说具有某种优势,因为每个人都掌握着可以利用的独一
无二的信息,而基于这种信息的决策只有由每个个人作出,这种信息才能被有效
地利用。分立的知识观驳斥了全知全能的观点,全知全能是以人的理性与固定的
知识总量一一对应为前提,并以理性具有完全掌握知识总量或理性的覆盖面大于
或等于知识面为假设,而哈耶克分立的知识观认为知识的总量是无限的,并且只
有部分的知识能够为个人的理性所掌握,所以不存在全知全能的完人。
这些分立的个人知识,实际上是一种“可以发现的”或“可以阐明的”知识。
哈耶克认为这种知识主要是一种独立于“知道者,而且常常隐含于各种形式或制
度之中或为他们行动者所拥有的知识,但是他们却能够经由学习等手段而掌握这
类知识,也就是说行动者对这类知识的把握和传播.实际上是以一种“知”或“有
意识”的方式达到的。“这些知识并不是集中在任何单个人脑中的知识,而仅仅
是作为不计其数的不同的个人分立的知识而存在的。”
2.2.2知识的把握与传播
哈耶克在1 9 3 6年的‘经济学与知识》一文中就已经初步意识到了发现
与传播这类知识的问题,他认为所有社会科学的核心问题乃是存在于单个人头脑
中的零星知识的结台,“这种所有个人的知识的确存在,但却是以分散的,不完
全的,有时甚至是彼此冲突韵信念的形式散存于个人之间的,因此,我们如何能
够做到人人都从此种知识中获益,便成了一个我们必须正视的大问题。”哈耶克
认为知识是客观事物的内在本质,并能为人所掌握,而且可以凭借书面语言、口
头语言或其他途径正确描述的客观存在,在量的方面是无限的。理性是人对客观
存在的认识能力及其基础上的预测,规划和控制等能力,也可以解释为人主观上
把握客观存在的广度与深度的能力,理性好像过滤网,客观存在透过它被人感知
时,总有产生偏差的可能,而这种偏差又总是在不断的感知中得以纠正。可以看
出知识与理性之间存在差异,知识是理性的本源,而理性却未必能正确地把握知
识,理性对知识的感知过程中存在三种可能性:正确的感知、错误的感知和部分
正确的感知。理性永远依附于知识,不管是从时间上还是在空间上,人,特别是
作为单个的人都无法经历和接触所有的客观存在。理性是有限的,每个人通过理
性所掌握的知识是局限的,分散的,这是由个人的理性特点决定的.个人的理性
具有时空的约束性,即人对知识的感知受到人的生存时间和所处的环境的制约。
同时理性的有限性是由知识的无限性决定的,几千年来知识积累的繁复性和新知
识的不断发现决定了个人理性对知识总量的感知的不现实性。知识在社会发展过
程中可以交流,可以扩展,但是不可能被个别人或由少数人所组成的机构完全掌
握。知识是客观存在的,是无限的,人对知识的理解及占有却是有限的。这一论
点与马克思所提倡的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具有异曲同工之妙。
哈耶克认为人的理性具有局限性和从属性,它始终脱离不了客观存在,也
不能超越客观存在成为本体性,“把理性推到至高无上的地位,却以毁灭理性而
告终,因为它误解了理性成长所依抓的那个过程。”人的理性能力是人类用自身
的智能理解和应付现实的有限能力,也可以说是人为了在社会生活中达到所要实
现的目标选择行为方式的能力,是人类在其本身的演进过程中逐步习得的,是人
类实际活动中智慧的结晶,理性的力量在很大程度上与人类自身的历史、经验和
传统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特别是在社会实践领域更是如此。知识是一种客观存在,
并不为人的主观意愿丽改变。但可能由于人对之主观感知的偏差而产生谬误,而
这种感知过程中的谬误又总是在实践中不断的得到纠正。
2.2。3无知的内涵
构成哈耶克社会哲学之全部基础,乃是一种关于知识的理论。此理论最为重
要的特征乃是哈耶克对入之无知的强调。哈耶克从客观知识的无限性和人的理性
的局限性得出人必然处于无知的状态,人的理性永远无法超越客观知识,只有一
种越来越趋近的态势,人可以正确地认识和掌握部分的客观存在,而无法完全地
认识和理解所有的客观存在。因为,客观存在是无限的,入只有壹接或间接感知
后才可能正确地认识它们,而这种正确的认识总是通过排除谬误而逐步获得,由
于时间与空间的限制,人无法完全地感知所有的客观存在,因而,人的理性是有
限的,而且,理性具有三种可能性:真理、谬误及其两者的混合状态,即人感知
客观存在的三种状态:正确感知、错误感知和部分正确感知。
在哈耶克看来,知识在传统上一直是以标示人之理性的力量的方式加以讨论
的,并且无知是一不争的事实,也就是说并不因为人类掌握了一些已有的“明确
知识”就可以认为人的理性能力已经穷尽了世界上所有的知识领域,恰恰相反,
人类所拥有的“明确知识”仅仅说明了在某一时间段里人类对客观世界中部分知
识内容的理性认识的正确性。
“随着科学的发展,公认的无知范围亦会扩大。”哈耶克认为人的理性是有限
的,它不可能超越现实为未来的社会设计前途,因为未来的客观存在尚未展现,
人的理性根本无法正确地跨越时间的维度去感知它,故人的理性不可能完全正确
地预测未来。
评述:无知的必然性使竞争的存在成为必要,由于我们理性不及,每个个
体掌握的知识都是独立的、分散的。哈耶克论证了那种全知全能的个人或机构是
不存在的,靠某一知识渊博个体或精英群体组织计划或设计经济运行机制是不可
能。在此竞争成为目前协调经济发展的最好机制,通过竞争,一方面利用不同个
体中间的独立、分散知识,另一方面,通过竞争又会发现我们所不知道的新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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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些新知识,对于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经济高效发展又是至关重要的。
2.3独械一帜的自由观
作为二十世纪最坚定的自由主义者,哈耶克毕生都致力于捍卫个人自由,哈
耶克论及的自由,是法治下的自由。
2.3.1自由与创新
“自由的主要目的在于向个人提供机会和动力,以使个人所具有的知识得到
最大限度的使用。”哈耶克认为自由为个人提供动因。因而也是无数个人所组成
的社会发展进化的原动力。对自由的信奉使得西方世界得以充分的利用那些那够
导致文明发展的力量,西方文明因此而获得了迅猛的发展。
如果缺乏自由进化的必要条件(即个人主动创新的精神),那么不争的,是
没有这种精神的支援就绝不能生成发展出任何有生命的文明,自由是创新的基
础,又是创新归宿。人有了思想自由,才能生成新思想,人有了行动自由,才可
能把新思想转化成新的行动,有了新的行动,才可能产生不同于以往的新结局。
自由不仅是思想创新而且是行动创新的基础,虽然自由并不一定导致创新,但离
开了自由,创新便成了天方夜谭,就好像饮食是人生存的基本条件一样,不饮食
人将不能生存(不包括采用比饮食更高级、更复杂的手段,如输液),具备饮食
条件的人却未必一定能生存.因为他可能丧失了生存能力。
自由意味著思想不受禁锢,行动不受无端控制,创新才成为可能,创新的目
的是为了更高层次的自由。如果一个社会真的缺少个人主动创新的精神,使人的
求利本性没有得到发挥,那么首要的任务应当是催醒或开启这种精神。
2.3.2自由的条件
哈耶克认为追求自由的斗争之所以始终得以维持,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得到
了人们渴望自由这一不可或缺的强烈本能倾向的支援。自由在哈耶克看来是一种
始终存在着一个人按其自己的决定和计划行事的可能性,也就是说一个人不受制
于另一个或另一些人因专断意志而产生的强制状态。个人是否自由,并不取决干
他可选择的范围大小,而取决于他能否期望按其现有的意图形成自己的行动途
径,或者取决于别人是否有权力操纵各种条件以使他按照别人的意志而非自己的
意志行事。
哈耶克认为自由的获取必须对个人授予四项权利,“第一赋予其以共同体中
受保护的成员的法律地位;第二赋予其以免遭任意拘捕的豁免权;第三赋予其以
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任何工作的权利:第四赋予其以按照自己的选择进行迁徙的权
利。”除此之外,个人还必须拥有财产权,这样他就具备了免受强制的一切要件。
所谓“强制”是指一个人的环境或情境为他人所控制,于是为了避免强制者
所谓的更大的危害,使他不能按自己的一贯计划行事,而只能服务于强制者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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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强制不能完全避免,因为防止强制的方法只有依凭威胁使用强制的手段,因
此,只有将行使强制的垄断权赋予国家,并全力把国家对这项权力的使用限制在
被要求制止私人采取强制行为的场合,这样作为社会的每个个体才可能从强制中
摆脱出来,从而获得自由。
“竞争制度就是旨在用分散权力的方法来把人用来支配人的权力减少到最低
限度的唯一制度。”竞争制度的形成为维护自由防止强制提供了保障,并且竞争
是一个只有在很大数量的自由行动的人之中进行才能产生某种结果的过程。
哈耶克认为知识使人自由,文明始于个人在追求其目标时能够使用较其本人
所拥有的更多的知识,也就是个人能够从其本人并不拥有的知识中获益并超越其
无知的限度。知识使人自由,似乎让人觉得知识比自由更具有渊源性,其实知识
在哈耶克看来是一种工具,只有为人掌握才能使人明确的地利用它发挥有效的作
用,在无知的状态下,这些未知的知识会使人碰壁,更有甚者它还会惩罚人,人
正是在这种探索中而获得新知。
知识是一种客观存在,不会因为人的理性没有感觉到或者说没触及到而推论
出它的虚无,人只有不断的试错,不断地探索才能获取知识的真谛,而这种探索
又通常是在“无知”的状态下进行的,正因为人们面对无知,才要试错,也只有
试错,人们才能把这种无知变成新知,人们真是在无限扩展的试错中不断获得新
知,不断获得新的自由,而这种试错又是人们在自由的条件下进行的,如果人们
没有试错的自由,也就意味着失去获取“新知”的自由,最终使人们处于不自
由的状态,因此说自由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
“文明是人的行动的产物,更准确地说,是数百代人行动的产物”而这种行
动是在挑战“无知”的过程中进行并形成秩序,社会文明来自于数代人行动的
累积,而不是人的理性的构建。因为人的理性本身是这样的一种系统功能,它在
努力使自己适应外部环境的过程中不断发生着变化。人之理性发展乃文明进化的
一部分;恰恰是特定时期的文明状态决定着人之目标及价值的范围和可能性。人
之理性决不能预见其自身的发展,人的目标和价值又是在文明进化过程中逐步调
适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传统和制度乃是人们行动的结果,而非理性的构建。
2.3.3自由、无知与进步
“主张个人自由的依据,主要在于承认所有的人对于实现其目的及福利所赖
以为基础的众多的因素都存在不可避免的无知。“为了给不可预见的和不可预测
的事物提供发展的空间,自由是必不可少的。自由给人试错的机会,同时自由使
人们经由学习、模仿成功者而实现他们的诸多目标,对诸多因素存在无知是由理
性的从属性所决定的,也是因为无知,自由才有存在的必要性,如果人们无所不
知,那意味着他们只有一条最佳途径可走,也就是说他们已经失去选择的自由。
只能按照一定的模式做事。
自由使人释放出更多的力量,而其所达致的结果一定是利大于弊。自由意味
着对直接控制个人的措施的放弃,一个自由社会所能使用的知识因此也比最明智
的统治者的心智所能想象的还多,在自由社会中人的目标是开放的,而且能够不
断产生人们为之努力的新目标。只有当组织是自愿的。并扎根于自由的领域的时
候。它们才可能产生助益和效率,而且组织如果不调整自身以适应其观念中未虑
及的情势,那么它就只有失败。将整个社会都纳入根据一项统一计划建构起来并
受这种计划指导的单一组织系统中,无疑会扼杀那些型构个人心智的种种力量。
甚至还会扼杀那些计划出这种组织的个人心智。正因为人的目标具有开放性,因
而他的未来是多样性的,个人只有不断使自己的理性适合客观的环境变化,不受
特定的不符合客观特性的理性目标的制约,才能取得更好的发展前景。
哈耶克认为一种文明之所以停滞不前,并不是因为进步发展的各种可能性己
被试尽,而是因为人们根据其现在己有的知识成功地控制了其所有的行动及其所
处的境况,以至于完全扼杀了促使新知识出现的机会。人的理性来源于社会实践,
并且永远从属于社会实践,对社会实践具有一定的引导作用,但它不能在整体上
完全正确的预见未来,亦不可能经由审慎思考而型构出理性自身的未来,入之理
性的发展在于不断地发现既有的错误。
“进步,依其性质是不可能被计划的。”一个进步社会最具特色的事实之一,
就是个人在其间所努力追求的大多数事情,只有通过更深一层的进步方能达致,
这是由进步进程的必然性决定豹:新知识及其裨益只能逐渐地传播和获得,而且
众人愿望的实现也始终取决于少数人先行获致的新知识并先行获享由此种新知
识产生的助益。
自由向个人提供了种种机会,而个人努力的结果还将取决于无数偶然因素的
作用,但是自由本身要求行动者把关注点集中在他所能够控制的那些境况上,行
动者的自由是他能力范围内的自主,“信奉自由,意味着我们绝不能将自己视为
裁定他人价值的终极法官,我们也不能认为我们有权或有资格阻止他人追求我们
并不赞同的目的,只要他们的所作所为并没有侵犯我们所具有的得到同样保护的
行动领域。”
自由同样意味着人的需求是多方面的,多层次的,自由为个人能力的发挥提
供了恰当的前提,一个自由的社会所必须提供给人们的是寻求其恰当地位的机
会,但是必须强调的是在这一过程中风险和不确定性始终与这种机会相伴随,哈
耶克认为自由是一种艺术,每个人都必须学会自由才‘可能自由,学习自由的过程
就是在每一具体领域和具体个人之问建立相互信任感的过程。
哈耶克强调威胁人类自由的几乎永不枯竭的那个思想源泉在于人类理性的自
负。“理性作用一旦被无限夸大,被认为是主宰一切的时候,实际上己经把理性
及其源头本末倒鼍,理性的教条开始禁锢人们的头脑,人们创新的自由被扼杀,
社会进步的能源被切断,如果理性不遵循客观知识的内在联系,那么它将失去依
托,在这种理性支配下的行为必然受到客观世界的惩罚。社会进程的扩展秩序是
自由的个人互动的结果,自由的终极目标在于超越前人,而不是固步白封。“文
明不需人设计,文明是在千百万人的自由努力中形成发展的。”理性无法改变文
明进化的轨迹,只能对它进行微调。
“在一个竞争型的社会中,我们选择自由是基于这一事实:如果某一个人拒
绝满足我们的希望,我们可以转向另一个人。但如果我们面对一个垄断者时,我
们将唯他之命是听。”(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91页)
评述:自由观是哈耶克毕其一生思想体系中的核心观点之一,一方面,自
由是形成和维护有效竞争的必要条件,个体只有具有自由,从强制中摆脱出来,
才能够具有足够主动创新的精神,最大限度利用自己所具有的知识,通过不断探
索试错,发现新的知识,推动社会发展进化。另一方面,有效竞争的形成,充分
利用分散知识的过程,也是分散权力的过程,通过这一方法,把强制的权力减少
到最低限度,从而进一步维护了自由。
3.哈耶克的竞争观
通过对哈耶克人性观、知识观和自由观的阐述,我们了解了哈耶克竞争观的
基础思想,接下来,我们系统梳理和研究哈耶克的竞争观。
3.1对主流经济学完全竞争理论之批判
3。1.1主流经济学的完全竞争秩序观
主流经济学界普遍把新古典理论的“完全竞争”作为市场结构的理想参照
系。完全竞争市场结构类型必须满足四个基本条件:(1)市场上存在着大量的买
者和卖者,都是价格接受者;(2)市场上的商品是同质的:(3)所有生产要素都
可以自由流动;(4)买卖双方都能得到有关现在和将来市场情况的全部信息。新
古典理论认为,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能够实现配置效率,或称帕累托效率。所谓
帕累托效率,其意蕴是:如果一个经济能合理地运用资源和分配资源,从而若不
使某人的生活差一些就不可能使得另一个人生活得更好一些,那么这个经济就是
有效率的。新古典理论假设行为主体一方有着充分的信息,这隐含着没有学习的
余地。
尽管人们对新古典经济学及福利经济学理论有着诸多批评,但人们仍然把完
全竞争结构作为衡量配置效率的一种参照系。如果实现了完全竞争结构,资源配
置达到最优。完全竞争理论的意蕴是,任何对完全竞争结构的偏移都会导致效率
损失,从而将招致政府干预。
3.1.2哈耶克对完全竞争理论的批判
哈耶克强调,完全竞争概念的毛病在于它描述了一个均衡的状态,却缄口不
谈导致均衡的竞争过程。这个概念夺走了厂商与动词“竞争”理所当然地结合在
一起的一切业务活动。如果完全竞争理论所假设的态势真的存在的话,它会使所
有称为“竞争”的活动没有活动余地,而且会使这种活动实际上成为不可能。
哈耶克认为:如果我们把竞争过程看作是一系列事件的连续(我们应该这么
看),那么我们就能更加清楚,在现实生活中,任何时候一般都只有一个生产者
能以最低的成本制造某一特定产品,而且他事实上能以低于仅次于其成功竞争者
的成本出售其产品。但他在试图扩大其市场时常常被他人赶上,而后来者又会再
被其他人赶上而无法占领整个市场⋯⋯。这样的一种竞争显然决不会处于完全竞
争状况。相反,竞争不但会非常激烈,而且也是使有关产品在任何时候都能以已
知的最廉价方法供应给消费者的关键因素。哈耶克所描绘的竞争画面无疑是一种
绩效竞争。
哈耶克认为,新古典主义经济学中把完全竞争的前提条件之一确定为信息
(也就是我们在特定场合所需的特定知识)是完备的,它的分析方法注重的是时
点和静态。哈耶克的不同之处在于把时点还原为时段、把静态推向动态。哈耶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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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竞争从其本质上说,是一种动态过程,但完全竞争理论的静态分析。几乎
根本不能称为“竞争”,其结论很少能用来作制定政镱的指导e
根据哈耶克的想法,那种认为在“完全”竞争下价格应等于长期成本的想
法,常常导致赞同这些反社会的做法,例如要求有一种保证公平资本利润的“有
秩序的竞争”,以及要求削除过剩能力等。哈耶克认为,他自己所指的竞争秩序
一词所指的内容,与这种常被称作为“有秩序的竞争”的内容几乎相反。竞争秩
序的目的是使竞争起作用,而所谓的“有秩序的竞争”的目的几乎总是限制竞争
的效力。
3.2作为发现过程的竞争
1937年,哈耶克把“知识分工”与劳动分工加以比拟,“知识分工”对它似
乎是“作为--I'-]社会科学的国民经济学的中心问题”:“要求我们解决的问题是,
一定数量的人员,他们每一个都只拥有--1J,部分知识,他们相互作用的行为导致
一种状态;在该状态中,价格等于成本等等,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而若要通过
有意识的引导来实现这样一种状态,也许只能由某个掌握所有那些个体的知识的
人来完成。”
1945年哈耶克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展开其文章:如果我们对理性设计一个经
济秩序感兴趣,我们必须解决什么问题7.回答是:我们必须设立一种程序,它允
许行为主体对有关状况的变化作出迅速反应,而不需要由一个中央当局在任何时
候掌握完备的知识。这里,他又吸纳在1937年引入的知识分工思想。为了能够
对外部条件的变化做出适当的反应,“对待定时间和地点的特定条件的知识”是
必要的。与涉及劳动分工的比较优势论据类似,哈耶克推测,实际上每一位行为
主体相对予其他人都有某种优势,它可以利用这一优势,只要人们任由他这么做。
一个集中控制的经济不能利用待定时间和空问的特定知识,对变化后的条件的调
整将需要更长的时间,甚至不会发生。因此,一种增进福利的经济秩序必须是这
样一种秩序,在其中,由人们,也就是由那些各自拥有知识优势的人,作出分散
决策。
3.2.1竞争的功能
哈耶克从未界定过什么是他所理解的竞争。取而代之的是,他一再描述竞争
的功能和作用。在他的《法律、立法与自由》第15章,其标题为“政府政策与
市场”,在该章中,哈耶克有这样~种描述:“如果竞争未受到阻碍,他趋向于导
致这样~种状态,在该状态中,第一,某人能够生产的、能够以某一价格和利润
出售的所有东西会被生产,而且在该价格下,购买者相对于其他可支配的替代选
择,偏好于这一物品;第二,所有被生产的东西,将由那些其生产成本至少能够
和任何其他事实上不生产该物品的人一样低廉的人员生产;而且第三,所有产品
都以一些价格出售,这些价格比任何其他事实上不出售该产品的人能够出售的价
格要低,或者至少相同。”
也就是说,竞争导致生产者生产出那些产品,而在各自的情形中,消费者对
他们存在足够的支付意愿。他还导致以不经济的方式生产的生产者至少从趋势上
看被以更为经济生产的生产者所排挤。竞争最终导致,价格通过那些能够出售其
产品、但是在这些有效价格之下就倾向于不出售的人的控制。
竞争进而是一个过程,在该过程中,少数几个行为主体强制一个较大数目的
行为主体采取后者本来更愿意置之度外的行动,比如更为勤奋地工作或者改变习
惯。但是,因为竞争同时使人迅速根据变化后的情形做出调整,由此也优越于其
他协调各个别行动的程序,所以个体应当欢逮竞争,只要它使得其他人发奋努力
和辛勤工作。一旦非人格化的竞争过程导致人们自身必须比以往更为辛勤的工
作,人们就会反其道而行之,很快倾向于在政治家那里寻求例外。
在对哈耶克赋予竞争的运作方式和作用影响有了大致的了解,这样我们接下
来就想提问,竞争为我们发现了什么东西?
3.2.2竟争所发现知识
哈耶克借助他对竞争的构想试图把微观理论从头到脚顺置起来。他的出
发点不是在每一个任意时点绘定所有有关信息,从而不至于使得理论成为一
种同义反复,而是必须把信息解释为一个竞争过程的产出,即结果。在‘作
为发现过程的竞争》中,这一点就一清二楚:“但是,哪些产品是稀缺的或
者哪些东西是产品,它们的稀缺程度有多大、价值有多高,这恰恰是竞争应
当发现的情况之一”。
竞争和知识处于一种相互依赖的关系中。哈耶克也非常明确地指出了这
一点:“我所指的知识,毋宁说在很大程度上在于一种发现特别情况的能力,
一种只有个体能有效利用的能力,如果市场告诉他们,人们要求得到哪些种
类的物品和劳务、要求程度有多么迫切。”作为行为主体的特定反应的知识
进入了市场过程,并且在那里对价格关系产生影响,最终对那些与各种有效
的价格关系并由此与当前的条件相适应的行为发挥作用。数以百万计的行为
主体的知识融入竞争过程中。通过它们的互动作用,造成了一种经过编码处
理的、价格信号形式的知识,它又为行为主体所利用,以便通过其行动适应
正好有效的稀缺关系。也就是说,通过利用竞争这一协调程序,一方面数以
百万计的行为主体的分散知识作为投入得以利用,另~方面同时通过竞争过
程产生了作为产出的新知识。哈耶克这样写道:“必须把竞争看做是一种程
序,在其中人们获得知识并相互提供知识⋯⋯”
于是,可以区分两个问题:
(1)哪类知识作为投入进入竞争过程?
(2)哪类知识通过竞争过程为我们发现?
显然,第二个问题在作为发现过程的竞争中更显重要。紧接这一问题,
还有两个后续问题:个人如何占有通过竞争发现的知识?通过竞争所发现的
知识是那种也可以被政治决策者所有的知识吗?
尽管第二个问题在这里处于重要地位,我们还是想简短地分析一下第一
个问题:在1945年的文章中,哈耶克区分了个人所支配的知识以及当局可
以利用的知识。在竞争过程中的绝妙之处恰恰在于,也正好是第一种知识进
入竞争过程,那种知识是不能加总的,进不了任何统计表,也不能传达给一
个中央当局。
由此,我们已经述及第二个问题。在事前,并不清楚到底哪些物品是以
下意义上的产品:人们对之存在着有支付能力的需要。这需要竞争过程为我
们发现。在事前,也不清楚,它们的相对稀缺程度到底有多大。此外,我们
在事前不知道,谁能以最低廉的成本生产出某些特定的物品。这里又是竞争
过程为我们发现了这一知识。最后,在事前,我们不清楚哪一公司规模是最
优的。当然,恰恰又是竞争过程为我们带来这一知识。
·正是价格机制,我们能够从中获得这一知识。1937年,对于哈耶克来说,
处于中心地位的问题是:个人怎样获得价格机制的编码信息并且把它用于调
整他们的计划。他为此也使用了“学习”的概念。在后来有关竞争的运作方
式的论文中,这一原始问题的位置略微退后。不过,哈耶克在一个不同的场
合里非常深入地探讨了人类学习的问题,即在他1952年的专著《感觉的秩
序》里。
作为发现过程的竞争为我们发现了事实,如果没有利用它的话,我们就
不能支配利用这些事实。那些借助竞争政策干预带来一些“似乎”就是通过
竞争过程本来能够带来的结果的尝试,必定遭受系统性的失败,因为在这些
尝试中,恰恰没有纳入众多分散行为的决策者各自的当前知识。但是如果竞
争是协调各种行动的一个程序,而且该程序又与其他程序相互竞争,那么至
少在原则上必然可能的是,为这一程序尽可能良好的运作创造前提条件。
3.2.3有关各种计划的分散协调
竞争过程已经多次被刻画成协调事前可能不兼容的各项计划的程序。稍
微精确地描述这一设想也许不无意义。因为不理解这一点会给人带来某种程
序的困惑,正如哈耶克(1968,254)所写的那样。微观经济学把经济看作
是某种从原则上直至具体结果上可以调控的东西。从这一看法出发,为“经
济”指定一个目标并且委托政界以尽可能好的方式实现这一目标是可能的。
一般情况下,这被称作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尝试。但是从市场过程理论角度看,
这一思路是根本错误的。因为效用是主观的,原则上是不能加总的,所以不
存在社会最大值。任何想把经济朝着实现某些结果的方向引导的企图因此都
是错误的。
哈耶克在1963年在题为《两种秩序》的文章中比较了这些观点。“自发
秩序”产生了,而没有某人有意识地去计划安排。在该秩序中,各主体有着
利用它们各自的知识实现他们各自的目标的可能性。自发秩序产生自其构成
因素遵循的某些行为规则。不过,并非在行为中的每一种规则性都会造就这
样一种秩序。借助于康德,哈耶克要求规则的普遍适用性。按照他的理解,
这些规则应该为大量的个人在一个数目不能预测的互动作用中得到应用
(“酱遍性”),它们不应当预先规定某种行为,而只是应当禁止某种数量的
行为(“抽象性”),而且它们应当是“确定”的,即在下述意义上是确定的:
相关的行为主体可以感受到.某种特定的行为是否合法。这些规则引导着一
种自发秩序,由此独立于具体的目标。
对于设计的秩序。哈耶克也称之为组织,他把它定义为“一种可以通过
以下方式实现的秩序:按照事先制订的计划,把各个局部计划按其关系规整
排列,⋯⋯”。比如企业、军队,又如政府。一个自发的秩序优越于一个组
织,无论是涉及信息处理能力和可达到的复杂程序,还是在道德上(只有它
允许个人的自由)。从配置理论角度看,人们往往犯下错误,不是把“经济”
设想为一种自发秩序,而是设想为一种计划秩序。
自发秩序一方面扩展人们豹权力,因为它们是高度复杂的秩序。另一方
面,它们限制了人们的权力,因为只有这种秩序中的那些抽象特征,而不是
其具体的结果才是可操纵的(1963,35)。对于经济政策来说,这意味着广
泛放弃干预主义的和结果导向的干预。
3.3哈耶克对经济垄断的看法
3.3.1盲目地使用产权概念,促使了垄断的产生
哈耶克认为,垄断不是就其本身而言有疑问,相反,他们甚至是一个动态经
济的必要组成部分。任何带着一个新产品来到市场的创新型企业,就其定义来说
就是在一段时问内的垄断者。人们对通过发放专利保护创新并无异议,因为否则
就缺乏一种把资源用于研究开发的实质性激励。根据哈耶克的观点,只有当垄断
拥有一种能力,即“在其原来的优越程度消失之后保护和维持其垄断地位”,垄
断才会成为问题。
哈耶克在《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一书中指出,在渚如发明专利、版权和
商标等的权利和专有权方面,防止垄断和保护竞争的问题较尖锐。在这些领域中
盲目地使用在有形物上发展起来的产权概念,已在很大程度上促使了垄断的产
生。哈耶克要求,必须严肃地考察一下,授予垄断专有权,是否真的是最恰当最
有效的对承担某些科研投资风险的奖励形式。哈耶克认为,在所有这些情况下,
都不应使用一个现成的公式,而应回到市场制度基本原则上去,并应根据每一种
情况确定政府应当保护的确切权利。啥耶克引用和批驳了一位美国法官在一个著
名判决中的话:“关于不准竞争者使用专利的主张,我们认为可以说,这种排斥
正是专利所授予权利的核心;就像不问动机是什么,使用或不使用其财产是任何
财产所有者的专有权一样。”哈耶克认为,正是在这最后一句上,律师们把产权
的概念机械地扩大,大大促成了不良及有害的特权的建立。哈耶克还认为,这种
简单化了的私有财产概念的机械扩大已在商标和专有名称领域造成不良后果。立
法的工作在此应该是保证产品来源信息的充分和真实,但是,强调对生产者的排
他性叙述而忽略关予商品特性和质量的相似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垄断状
况,因为商标已被用来指一类商品,而该类商品当然只有商标所有者才能生产(如
“柯达”和“可口可乐”)。哈耶克认为,商标的使用只有在与能为所有人使用
的叙述性名称有关时,才应该得到保护,这样可能会解决这个困难。
3.3.2国营企业应该限制在狭窄的范围内
哈耶克对国有企业提出了明确的看法:工商界对一切国营企业都持一种不信
任的态度,这是有充分理由的。要保证这些企业能同私营企业一样在同等条件下
经营,是十分难以做到的;而难有这个要求得到了满足,才在原则上没有反对国
营企业的理由。只要政府使用自己的一部分强制权力,尤其是他的征税权,来帮
助自己的企业,那么这就总是会使这些企业获得一种事实上垄断的地位。要避免
这种情况,就必须做到,凡是政府在任何领域给与自己的企业任何特殊的优惠,
包括补贴,与之竞争的私营企业也应能够得到。要政府去满足这些条件可能是极
其困难的,正因为如此,反对国营企业普遍存在的偏见就得到加强。但这并不是
说,凡是国营企业都应该捧除在自由制度之外。的确,国营企业应该限制在狭窄
的范围内;如果太多经济活动受到国家的直接控制,这就可能成为对自由的一个
真正的危险。但是,这里反对的,并不是国营企业本身,而是国家垄断。
3.4建立和保障竞争的有效性
3.4.1运用竞争力量作为协调人类各种努力的工具
在《通往奴役之路》一书中,哈耶克强调,“自由主义的论点是,赞成尽可
能地运用竞争力量作为协调人类各种努力的工具,而不是主张让事态放任自流”。
他认为,只要能创造有效的竞争,这就是再好不过的指导个人努力的方法。为了
竞争能有益地运行,需要一种精心想出的法律框架。在不可能创造出使竞争有效
的必要条件的地方,我们就必须采用其它指导经济活动的方法。然而,经济自由
主义反对以协调个人努力的低级方法去代替竞争。它将竞争视作优越的,这不仅
因为它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人们所知的最有效的办法,而更因为它是使我们的活
动在没有当局的强制和武断的干预时能相互协调的唯一方法。赞成竞争的主要论
点之一,就是它免除了对“有意识的社会控制”的需要,而且它给予每个人一个
机会,去决定某种职业是否足以补偿与其相关的不利和风险。
啥耶克指出,成功地将竞争用作社会组织的原则,就排除了对经济生活的某
种形式的强制性干预,僵它承认有时会有助于其运作的其它形式的强制性干预,
甚至还必需某种形式的政府行为。但是,为什么特别强调这些消极的要求,强调
强制不能行使的地方,还是有充分理由的。首先,市场上各方必须应该自由地按
照他们能找到交易伙伴的价格进行买卖,任何人必须应该自由地生产、出售和买
进任何有可能生产和出售的东西。进入各种贸易的通道也必须在平等的条件下向
所有人开放,法律必须不能容忍任何个人或集团通过公开或稳秘的力量限制这些
通道。任何控制某些商品的价格或数量的企图,都会使竞争失去它有效地协调个
人努力的力量,因为这时价格的变化不再显示客观条件的全部有关变化,也不再
对个人的行动提供一个可靠的指南。
根据哈耶克的观点,对于那些仅仅限制已获允许的生产方法的措旌,只要
这些限制对所有潜在的生产者同样发生影响,而且不被用作一种间接地控制价格
和数量的方法,把竞争用作社会组织的原则就不一定适用了。尽管所有这些对方
法或产品的控制都造成极大的代价,即使生产一定的产品需要更多的资源,但这
么做还是很值得的。比如禁止使用有毒的物质或对其使用加以预防,限制工作对
间或规定某种卫生设施,这些与维持竞争完全相容。这里唯一的问题就是,在某
种情况下,所得利益是否大于所造成的代价。维持竞争也并非与广泛的社会服务
制度不相容——只要这种服务的组织所采取的方法不至于在很大范围内使竞争
失效。
3.4.2要适当地组织制度安排
哈耶克认为,遗憾的是,过去对于使竞争制度成功运行的积极条件,较之那
些消极条件受到的注意少得多。要使竞争发挥作用,不仅需要适当地组织某些制
度安排,如货币、市场和信息渠道——它们之中有些是私人企业从来不能充分提
供的——而且它尤其依赖于一种适当的法律制度的存在,这种法律制度的目标在
于既维护竞争,又使竞争尽可能有利地发挥作用。法律仅仅承认私有财产和契约
自由是根本不够的,它更有赖于对适用于不同事物的财产权的明确限定。对使竞
争制度有效运行的种种法律制度的系统研究,已经令人痛心地遭到忽视;人们可
以提出强有力的论点,说明这方面的严重缺陷,比如在专利法方面,不仅使竞争
远较可能运行的糟糕,而且甚至已经到在许多领域摧毁竞争的地步。
3.4.3政府直接管理的领域
哈耶克认为,无疑在有些领域中,没有什么法律措施足以创造行使竞争和
私有财产的制度所依赖的主要条件:也就是,所有者从其财产所提供的一切有益
的服务得到好处,而负担使用其财产对别人造成的一切损害。例如,在不可能依
靠偿付代价的情况下享用某些服务的地方,竞争就不可能产生这些服务;而当使
用财产对别人造成的损害,不能有效地使财产所有人担负责任时,价格制度也同
样变得没有效用了。在所有这些情况中,在个人考虑的项目和影响社会福利的项
目之间,都存在一种分歧;当这个分歧变得重要时,就必须在竞争之外寻求某种
方法来提供这种服务。因此,有关在道路上设路标的费用以及在大多数情况下有
关道路本身的费用,都不可能由每一个单独的使用者来支付。砍伐森林、某种耕
作方法、或工厂的烟尘和噪音等某些有害的后果,也不能仅限于财产所有者,或
者仅限于因取得议定的补偿而甘受损害的那些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寻求
不用价格机制来进行调节的办法。但是,在不可能创造有利竞争适当运行条件的
地方,我们不能不采用当局直接管理的办法取而代之,这一事实并不能证明在可
以使竞争发挥作用的地方应压制竞争。
哈耶克还指出,创造条件使竞争尽可能有效,在不能行之有效的地方给竞争
提供补充,提供那些用亚当·斯密的话来说“虽则能够在最高的程序上有利于一
个伟大的社会,但却具有这一性质,即对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来说,利润不足以补
偿耗费”的服务,这些任务实际上都为国家提供了广阔的和无可置疑的活动领
域。在没有那种能被合理地加以维护的制度时,国家绝不会袖手旁观。一个有效
的竞争制度和其它制度一样,需要一种明智规划的并不断加以调节的法律框架。
甚至它适当发挥作用所必须的最根本的前提,即防止欺诈和诡骗(包括利用无
知),都给立法活动提供一个伟大的但远未充分实现的目标。
3.4.4政府强制行为必须由法律来决定
哈耶克在《自由秩序原理》文中强调了经济政策与法治的重要性。他认为,
经济活动的自由,原本是指法律下的自由,而不是不要任何政府行动。哈耶克把
经济政策措施分为两类,一类与自由制度相容,一类不相容。政府的一切强制行
动,都必须明确无误地有一个持久性的法律框架来决定,这个框架使个人能带着
一定程度的信心来进行规划,使前景的不确定性缩小到最低程度。哈耶克还指⋯,
~个自由社会不单只要求政府对强制行为有垄断权,而且还要求政府的垄断权只
限于强制行为,而在所有其他方面,政府应该在与任何其他人~样的条件下行i拜。
在此,哈耶克对政府提出了政府守法的要求。
哈耶克认为,政府的强制权仍然是为一般性并且不受时间限制的目的服务,
而不是为特定的目的服务。政府不应区别对待不同的人们。授予政府的酌情量裁
权,是有限的酌情量裁权。政府官员必须本着一般性规则的精神行事。哈耶克反
对政府那些旨在对经营业务、职业机会、销售条件、生产数量、销售数量等等的
控制措施。其理由是,这些措施不可能单单靠执行一般性规则而实现,而是必然
包含着专断地、区别地对待人们。
4.当前我国市场竞争秩序的现状分析
我国古代的儒家学说强调对人的欲望的压制与限制,所谓“存天理,灭人欲”。
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竞争被从伦理上完全否定,同时这种理论批判又蔓延到政治、
经济领域,实际上,是主张逆人性而行,不可能形成西方的竞争观念。
我国的市场竞争,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发展的。与西方国家经
过长期的发展和自发形成的市场经济不同,我国的市场经济是在短短20余年的
时间内,通过自上而下的经济体制改革,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化形成的。
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特点,决定了影响我国市场竞争秩序的因素,与西方市场经
济国家比较,既有共性的一面,更有着不同的特点。
就共性而言,我国和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在市场竞争秩序方面,都主要是以是
否实现充分竞争和公平竞争,作为判断竞争秩序好坏的标准:都需要把确保充分
竞争和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市场经
济的健康发展,作为规制竞争活动要达到的目的:相应地都把反垄断、反限制竞
争和反不正当竞争,作为规制竞争活动的主要任务。这是由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对
竞争的根本要求所决定的,任何搞市场经济的国家都不能例外。
4。1我国市场竞争现状及问题
4.1.1市场主体初步形成,市场体系逐步完善
我国经过80年代十年市场取向的改革和90年代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市场
主体已初步形成,各种不同类型的企业已置身于市场竞争过程。然而,它们参与
市场竞争的程度和方式仍然存在很大的差别。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也包括有
它们作为市场主体健全程度上的差异。从经济性质上划分,市场主体主要由三部
分构成,即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及其他经济成分的企业。由于我国传统计
划经济体制的基础主要是国有经济,所以相对而言,改革开放以来最先进入市场
和感受到竞争压力的是集体企业和私营以及其它经济成分的企业(三资企业、民
办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等),因而这些企业参与竞争的意识树立得更早、也更
强,并且相对而言具备了作为市场主体的基本特征。而国有企业在改革前一直在
国家的计划控制下生长,竞争压力不足,改革后虽感到竞争的强大压力,但由子
各种历史的、社会的原因,仍然难以很快完全适应市场竞争的运作。并且从一定
意义上说,也还不具备市场主体的基本特征。因此,搞活国有经济、搞活国有大
中型企业,使之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必须从企业制度改革人手,赋予国有大中
型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基本特征。这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
市场竞争过程不仅需要健全的市场上体,同时需要竞争赖以展开的市场,各
种不同的市场组合构成了市场体系。一个完善的市场和市场体系不仅具备交易
者、交易对象和交易媒介(手段、机构、场所等)三个基本要素,而且表现为市场
的统一性和市场构成的合理性,即市场是开放的,市场体系是平衡的。随着经济
体制改革的深人,中国的市场和市场体系逐步形成,几乎全部消费品和绝大多数
生产资料产品已进入自由市场流通,多元化的市场流通渠道已经形成,要素市场
开始发育,市场中介组织应运而生,初步奠定了市场体系的框架,
然而仍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还不完全具备市场竞争的要求,主要问题在于,
市场发育程度和组织程度较低,市场体系构成不合理、不平衡。具体表现为:第
一,市场分散,条块分割,难以形成统一的市场;第二,市场体系内部失衡,各
类市场发育不协调:第三,市场组织程度低,交易手段落后,相应的中介组织不
配套。
4.1.2市场伦理缺失,违法乱纪现象严重行为
目前。在我国市场竞争过程中,经济主体从个人所处的利益关系出发,在市
场经济的活动中,违反、背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平竞争、自愿诚信的基本道德
原则,制贩假货、坑蒙拐骗。缺斤少两,偷梁换柱:合同诈骗、不守信用:恶意负
债严重等:在中国的证券市场上,各种形式的造假层出不穷。虚增利润,有目的
的编造上市公司前三年的报表,涂改缓交税款的批准书,隐瞒重大事项,漏记利
润支出和漏记债务,提前确认收入,伪造银行对账单等各种形式的财务造假已经
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会计师事务所的失信与造假。.在司法领域中,权大于法,
利大于法,导致罪犯逍遥法外,受害人蒙受打击:低毁、贬低竞争对手的商业信
誉,侵犯他人的经济利益:破坏自由公平交易的原则,引诱、胁迫他人进行非法
集资:进行虚假广告宣传,以此来影响消费者的心理与行为:贿赂互利,钱权交易
等。严重扰乱和影响的竞争秩序的好转,对公平竞争和社会风气产生十分不利的
影响。
4.1.3行政性垄断严重千扰了现代市场体系形成
当前我国滥用行政权力的行政性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在横向的区域内,表
现为某些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推行地方保护政策,对外地企业的投资和产品销售
实施地区封锁和限制其参与竞争:在纵向的行业内,表现行业管理部门从本部门
利益出发,为保护行业内的某些企业,而对行业内外的其他企业采取歧视性政簸,
限制其参与竞争,或强制、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商品或服务。
4.1.4自然垄断地位限制竞争的行为破坏了竞争公平性
这类滥用自然垄断地位的限制竞争行为,主要表现为供水、供电、供气、
邮电、通信、交通运输、金融、保险等企业,限定他人购买自己的或指定的经营
者的商品或服务的强制交易,在交易活动中对消费者搞搭售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
件等。由于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企分开的改革相对滞后,这些行业的企业滥用其
自然垄断地位限制竞争,又常常是与相应的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权力结合,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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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某些行业主管部门为后台。
4.2我国市场竞争秩序问题形成的原因探析
我国的经济体制是建立在生产力水平低和市场经济不发达基础之上的,从
事市场经济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时间短,我们的市场及相当年轻,又是处在发展
极其关键的时期。就像蹒跚学路的孩子一样,许多东西还需要虚心学习、正确引
导、反复规范,还要等待时间,循序渐进的发展。因为市场的年轻和没有成长
方面的经验,整个制度由于实效性和局限性,总会出现一些制度上的真空,给市
场的发展和健全带来不利影响。当前我国市场伦理缺失、市场竞争秩序混乱的主
要原因为:
4.2.1我国目前生产力水平低,市场经济不发达
有人说,认识当代中国任何一种重大社会生活现象,都必须考虑当代中国社
会转型这一基本历史事实。换言之,当代中国任何一个重大社会现象,只有在社
会转型这一历史背景中才能得到合理说明,对于市场伦理缺失这一社会现象,亦
不例外。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就说过:“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
因,不应当在人们的头脑中,在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长的认识中寻
找,而应当在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不应当在有关的时代的哲学
中去寻找,而应当在有关的时代的经济学中去寻找”。中国目前进行的经济改革
激发了人们的开拓精神、创新思想和效率意识等,但由于“市场”在自己的活动
中,总是追求最大利润和最大效率,从一定意义上说,也就是追求最多的金钱,
因此它也极容易诱发一些人的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和享乐主义思想,诱发一些人
的自私自利的思想和贪得无厌的欲望,从而动摇着人们的道德信仰。
一般来讲,市场经济越发达,社会经济越开放,生产要素就越易于在不同产
业部门之间流动,特定部门的进入障碍越易于克服,垄断局面越是难以形成且易
于消除,如在生产力水平高的情况下,教育和科研的发展,使潜在的进入者更易
于得到进入市场所需要的技术、人力等要素和条件:各类生产要素市场如资本市
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等发达使生产者易于获得资金、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
从而冲破各种障碍并进入市场。生产力水平高,各种相互替代的商品也越多,交
通、通信等条件也越好,也易于打破垄断。我国处于市场经济体制刚刚起步阶段,
生产力水平低,市场经济不发达,进入市场的障碍也就比较多,因而会形成各种
垄断:另一方面,中国的改革是高度集中的国家垄断逐渐被打破,市场竞争的作
用逐渐展开的过程。这期间,市场经济不发达,市场竞争的时间短,市场机制的
作用没有充分发展,因而没有足够长的过程靠市场机制的作用形成生产集中,故
由竞争过程所引起和导致的市场集中乃至垄断结构难以很快形成,其规模经济效
益、组合经济效益就难以体现和发挥优势在单靠市场机制难以很快满足经济发展
需要的情况下,就难免要借助于政府的力量,而政府的干预又会由于利益问题、
习惯或观念问题等而扭曲、错位或过度,从而使有些原因(如规模经济、技术优
势等)形成的垄断的积极作用不能真正发挥优势,而行政性垄断和经济性垄断行
为伺机泛滥并产生种种严重后果。
4.2.2经济原因或利益因素
物质利益的变迁与整合启动了文化意识和价值观念的转变:一方面,急功近
利的浮躁心态使优秀的传统道德日渐丧失其应有的约柬力,而传统价值体系中的
某些观念虽己暴露出对新体制的不适应性,但作为一种长期的历史积淀却很难在
短时间内清除。另一方面,市场经济所呼唤和必备的新的价值观也在与陈腐观念
的斗争中艰难的萌发着。这种情况之下难以避免地导致道德秩序的混乱、失衡甚
至道德无政府状态。在这种道德无序状态下,由于缺乏基本的共识和具有普遍适
应性的道德准则,人们在不同的领域、场合和群体的活动中,各自分别按照不同
的往往是互相矛盾的道德准则行事,行为取向呈现发散状,个人既不考虑他人的
存在,也不愿接受最低限度的道德秩序的要求。这种转型时期的道德的无政府状
态,尽管是由经济体制变革所引发的利益变迁导致的,但它一旦形成又反过来强
有力地冲击着我们的经济生活。
另外,垄断者实施垄断的根本目的是利益,企业的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
所以垄断的目的是追求高额垄断利润,为获得高额垄断利润,企业除了滥用优势、
实施垄断策略,人为制造“卖方市场”状态等经济性手段外,还往往寻找和利用
经济外的力量,即行政权力。企业借助政府及其官员的力量,可以获得地区外企
业或部fl步l-企业得不到的各种优势和条件,得到特殊支持和庇护。这些企业即便
其产品和服务质次价高,也能长期获得高额垄新利润,企业领导即便无德无能,
也通稳坐经营岗位甚至得到升迁。垄断利润所能诱惑的,还主要不是企业,而是
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人格化的表现一一各级各类政府官员。垄断利润此时表现为直
接的或间接的、经济的或非经济的收益政府及其官员们都不是脱离于现实社会经
济利益之外的,而是都有其自身的利益,而且政府及其官员们的利益与社会公众
的利益并不是天然完全一致的。由于政府及其官员们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特殊地
位,他们往往更有条件追求和满足其自身利益,这种利益或许和社会公众利益一
致,或许是不一致的。在存在制度缺陷和缺乏外在约束的情况下,政府及其官员
极有可能牺牲社会公众利益或借社会公众利益之名而满足和追求自身的利益在
旧体制下国家所有,分级管理,大一统的经济体制以及各项配套政策,社会舆论,
价值取向等使化公为私、化国有为部门地区机关所有、寻租设租等的可能性极小。
而在新l【j体制转轨过程中,国家垄断及其全封闭的管理体系基本解体,市场体系
尚不健全,于是以不健全的市场机制为依托,滥用彳亍政权力获取好处的机会大大
增加了。在财政和税收制度改革后,中央与地方“分灶吃饭”,“地方财政包干”,
不仅为行政性垄断提供了可能性,而且也刺激了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的倾向。地
方政府为了增加地方收入,保证财政“盘子”的正常运转,往往采用各种手段,
干预竞争地方政府和经济主管部门与许多企业也往往利益相关,甚至是企业利益
的代表。一些党政部门为了创收、本系统职工的利益或安捧内部人就业等经济利
益目的创办行政性公司。这些行为或许也多少“造福于一方百姓”,但更多的是
带来了地方政府和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官员们利益的增加,这种利益表现为权力、
政绩、地位、荣誉等非经济利益。不仅如此,地方政府和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官员
们还滥用行政权力,以设租寻租,权钱交易,乱收费等形式获得大量的经济利益,
不少政府官员确实在体制转轨中充分享受和体会到了权力寻租的好处,于是更把
权力视作天然的最高效的资本,以满足其膨胀的物质利益欲望,近年来政府官员
经济犯罪事和犯罪金额不断上升就是最好的说明利益因素是行政性垄断产生的
根本原因,也是政府职能难以转变、毁企难以分开的重要原因。
4.2.3保证有效竞争的法律制度不健全
我国的法制建设相对滞后。1993年我国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但还没
有颁布《反垄断法》,目前的反垄断规定主要散见于国务院的一些行政法规中,
如1980年‘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1987年的《价格管理条
例》等。《反不正当竞争法》也有反垄断的规定。它及后来的不同形式的反垄断
法规就禁止垄断价格、反对过大规模的企业联合、禁止公用企业或其它企业滥用
市场支配地位、禁止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等都有明确的规定,这些法
律法规对一定时期内扼制垄断问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这些规定散见于众多的
《条例》、《通知》、‘意见》等中,缺乏系统性和权威性,因而起不到足够的
导向作用和威慑作用关于行政性垄断问题,国务院曾多次发布关于清理整顿行政
性公司的通知,强调政企分开。1990年11月,国务院在《关于打破地区间市场封
锁,进一步搞好商品流通的通知》中指出:“生产企业..有权在全国范围内销售
产品,工业商业物资等部门的企业有权在全国范围内自行选购所需产品,任何地
区和部门不得设置障碍,加以干涉。”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也有关于禁止
政府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规定,但对其制裁不力,如没有规定受害者提起行
政诉讼的权利。《反不正当竞争法》第30条规定,政府滥用行政权的法律后果是
由上级机关或同级机关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这种规定显然只能是有同于
无当前的这方面的执法机构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它既是执法部门,又是各级政
府的职能部门,其执法效果难以公平有效。还需要指出的是。中国的行政法体系
起步晚且薄弱,难以适应急速市场化过程中新出现的权利义务关系。目前的行政
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行政法律责任过轻,缺乏威慑力,行政犯罪的量刑程度也过轻,
所有这些法制建设的滞后,无疑给各种垄断的形成和蔓延提供了条件。
4。3建立和完善市场竞争秩序的迫切性
市场伦理缺失、市场竞争秩序混乱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是深刻的,其主要危害
有以下几种情况。
4.3.1阻碍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
市场经济是强调通过市场分配紧缺的经济资源,主张各经济主体以市场为基
础自主决定自己的经济计划,并通过市场自己相互调节其经济活动的经济。其本
质精神在于尊重并仰赖市场的统一性、自由性、公正性及竞争性。这恰恰与行政
性垄断之实质格格不入。行政性垄断是以行政手段强行配置资源取代资源的市场
配置,在一定的经济领域内长期闭锁市场、一贯性的限制竞争,使市场调节机能
无法发生作用。这实际上是在一定的范围内根本性的取消市场、毁灭竞争。而且,
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市场的统一、开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体制的基本特征。只有在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内,各种生产要素才能自由流动,
从而充分发挥市场信号配置资源的天然作用。然而,行政性垄断的实行已经成为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障碍,因为它总是以某一地区或某一部
门的利益为出发点,将该地区或该部门与其他地区或其他部门隔绝开来,形成地
区经济封锁和部门经济封锁,从而直接阻碍和破坏全国性统一和开放市场的形.
成。
4.3.2妨碍经济发展
只有竞争的经济才是最有生命力的经济。。竞争始终都是这样一个过程,其
间,少数人的努力会使较多的人不得不去做他们并不喜欢去做的事情,比如说更
加努力的工作,改变旧习惯,或者更加倾心于并坚持不懈的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
工作等;而我们知道,没有竞争,这些人员不是不需要傲诸如此类的努力的”。
正是竞争的存在,使每个人充分发挥出自己最大的潜力,追求更快更高的进步,
从而给经济的发展带来源源不断的活力。而行政性垄断在扼杀竞争的同时,也将
竞争给经济带来的活力及资源配置优势一并扼杀掉了,其后果就是:其一,阻碍
资源的自由流动:其二,推动价格上涨:其三,产品生产费用提高和效率下降;其
四,抑制管理改善和积极的创新精神。最终导致经济衰退或者停滞不前,极大的
阻碍经济的发展。
4.3.3损害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
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对经营者而言,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何时
生产、何时退出、怎么销售等,都是其天然的权利,由经营者根据市场情况自由
判断并作出决定。但是,由于市场道德和法律体系的不健全,在行政性垄断条件
下,经营者的生产权利明显受到侵害,其中最明显的是进入市场的权利、退出市
场的权利、销售品的权利受到侵犯。对进入市场要通过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对
退出市场的限制主要是限制破产,对销售商品的限制主要是市场封锁等;对消费
者而言,行政性垄断可能强迫消费者接受本不需要的商品或者服务,如强迫其接
受指定厂家生产的防盗用品、燃气用具等。所有这些,无疑构成对经营者和消费
者权利的侵害。另外,竞争可以促使市场经济的主体运用一切可能的手段,发挥
最大的潜力,生产出适合市场需求的质优价廉的产品,从而使消费者可以有最多
的选择,获得最大的物质享受和经济利益。而行政性垄断使一般经营者无法展开
正常的市场竞争,萎缩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同时也剥夺了消费者在市场上自由选
择商品和接受服务的权利,使消费者不得不购买质次价高的商品或接受相关服
务,这同样是对经营者和消费者天然权利的侵害和限制。
5. 哈耶克竞争思想对于建立和完善我国市场竞争秩序的
启示
通过研究哈耶克竞争观,结合我国当前社会经济现状,作者认为要发展我国
市场经济,形成和维护有效竞争,充分发挥价格体系资源配置功能,我国今后相
当长一段时间,应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事情:
5.1推进商业竞争的道德环境建设
人性自利是啥耶克竞争思想的基石,人性自利是人们谋求利益的根源,这种
自利的人性在行动中展开便形成竞争,而竞争福要秩序规范。对人性的约束有道
德层面的和法律层面的,而递德对人性的要求是高层次冉勺。因而。在我国当前,
首要任务是推进商业竞争的道德环境建设。
商业竞争的道德环境涉及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因素,其相互作用的机
理非简短文墨所能说明,本文仅就其中三种主要推动力量的作用方式作简要分
析。
5I,.1政府推进
政府代表社会整体利益,是市场竞争规则的主要制定者和裁判员,对商业竞
争环境建设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首先.通过制度安捧趋普避恶。人在初始状态下是无善恶之分的.德行是在
后天环境中形成的。在这个过程中,社会制度对人们的判断和选择起着重大导向
作用。因为,人不能自由地选择生存条件。
而现实的政治经济体制就是人们行为选择的制度框架,人们总是按照制度道
德性所设定的边界和范围来实践自己豹道德行为的.
这就是说,只有在社会镧度能够使讲道德的人得到利益,使不道德行为丧失
利益并受到惩罚的情况下,道德才会成为社会成员普遍接受的行为习惯,这种制
度,一方面要有效地保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秩序,另一方面则要通过制度安捧
保证具体的不道德行为要付出代价,不能使违反道德的行为有利可图,更不能使
遵从和弘扬道德者总是成为事实上的吃亏者,通过利益机制和法律手段建立一套
奖惩措施,才能保证道德要求的实现。
以当前我国诚信道德环境建设为例,其关键的制度安排有二:
一是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产权制度的基本功能是给人们提供一个追求长期利
益的稳定预期和重复博弈的规则。企业不讲信誉的重要原因在于企业的产权不明
晰或缺乏保障。如果你无须承担决策的后果责任,而且企业未来收益投或许会转
移到别人手里,那么你肯定追求眼前利益。古人云“无恒产者无恒心”,也就是
“无恒产者无信用”。如果产权制度不能根本解决.企业诚信问题将可能成为毁
坏我国市场经济一切成就的罪魁祸首.因为市场经济有着对交易自由权和财产权
坏我国市场经济一切成就的罪魁祸首,因为市场经济有着对交易自出权和财产权
保护的最为强烈的需求,为此就需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一个有关权利规范和保
护的体系,包括对所有权、债权、期权、契约等所作的界定和规范,也包括各种
权利转让和流通制度的规定,这些制度中对权利和权利行使收益的保护,这是建
立我国企业诚信原则的最基础性制度。
二是建立现代信用制度。产权制度不能根本解决经营者的诚信问题,背信弃
义的个体经营者和民营企业家也不少见。如果说产权制度是诚信的激励制度,那
么,现代信用制度则是诚信的约束制度。
其次,通过法律扬普惩恶。在一个社会中,当违反道德的行为往往能够带来
利益的时候,就会产生有害的误导,致使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有德作为,给了
不正当竞争者以投机取巧的机会,有德者的权利得不到保障,无德者不履行义务
反而享有他人的奉献。一个社会如果陷入这样一种不合理状态中,社会风气败坏、
恶性竞争爆发就会成为必然。要使人们愿意遵守道德信条,仅仅靠道德说教是远
远不够的,订立相应的制度规范也是不够的,还必须对不道德竞争行为及时惩戒,
使之付出应有代价。否则,谁缺德谁得益,谁守德谁吃亏,谁又愿做永远吃亏的
道德遵守者?
自然,不能由商业竞争的一方对另一方实施扬善惩恶的行为,这一行为旄行
者主要还是政府,政府通过公众授权获得了对商业竞争主体进行监管的职能。工
商行政、物价、计量、技术监督等行政部门运用法律严惩违法竞争,褒扬合德行
为,就是用现实的利益杠杆引导人们公平竞争的过程。
再次,通过政策引导向善祛恶。一个社会为了稳定发展,社会的统治者必定
会运用自己控制的舆论工具和政策资源,通过各种形式,将符合自己阶级利益的
道德准则灌输给全体社会成员,并在政策上加以引导。而对于每一个具体的社会
成员来说,他的品德总是在接受社会的道德教育及客观环境的影响下,通过自我
修养,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
对企业来说,政府的政策指导具有显而易见的利益性。
政府是消费者维权的强大支持力量,政府对不道德竞争行为的批评和警告具
有强大的行政威慑力,政府树立的道德典范具有较强的可信度和广泛的认同度,
等等。由于政府行为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政府导向始终是推进商业竞争道德环境
建设的重要力量。
5.1.2社会推进
消费者协会、社会舆论和理论教育界等,是独立于作为“运动员”的企业(以
及作为“运动员俱乐部”的行业组织)和作为“裁判员”的政府的、推动商业竞
争道德环境建设的主要社会力量。
消费者通常在市场交易中处于较弱的地位,由于对商品信息的不充分掌握而
受到不道德营销行为的侵害。但消费者又是评价企业营销行为是否道德、抵制营
销道德失范行为的重要市场力量。除了“用钞票投票”起至q择优捧劣的作用外,
消费者还可以组成压力集团,促进相关法律的制定和运用法律维权。
社会舆论通过各种世俗文化和大众传播媒介引导人们的意向,规范人们的意
识,以强化和弱化某种道德行为的方式,对道德主体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社会
舆论通过宣扬先进,揭露不良,可以帮助人们明辨善恶是非,造成良好的舆论环
境和强大的舆论压力。
借助功能强大的新闻媒体,能很好地传播法律法规,宣传重视营销道德的好
典型,及时有效地揭露违法背德行为。很多企业明知故犯就是指望打一枪换一个
地方,反正中国这么大,人这么多。而新闻媒介的披露可以让他们“一夜成名”,
无处躲藏。所谓“千夫所指,无病而亡”, 一些靠欺骗消费者过日子的企业一
经媒体曝光,其末日也就不远了。
理论教育界通过及时总结研究商业竞争中的道德实践,探寻商业竞争道德的
内在规律,形成明晰的善恶观和道德建设理论,并对商业竞争主体进行道德认知
能力的教育和道德实践能力的培训。如果没有这种在道德认知、道德情感和道德
意志方面的教育与熏陶,就不会有市场经营活动中市场主体自觉的道德理性,从
而也不可能有符合道德蕊念的经营实践。
5.1.3行业推进
行业协会等社会经济团体组织作为企业自愿组成的利益联盟,以其独特的身
份和功能,对企业行为起着积极的指导、规约和监督作用,是政府经济管理职能
的重要补充。
我国目前各行各业基本上都建立了行业协会,其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同政
府有关的行业办公室相结合的政府型行业协会,二是同业大公司内部形成的行业
协会,三是民间行业协会。政府型行业协会容易导致政企职责不分,公司型行业
协会因利益相关过强而不利于行业内部的管理协调,民间行业体现了同业企业之
间自治的原则,能更有效地维护本行业的利益和市场竞争秩序。
行业组织是企业与政府和社会沟通的重要中介,也是同行企业之间的合作桥
梁。如,行业组织“对上”向政府部门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市场情况便于国家及
时立法制规,强制不良市场经营行为:“对下”向会员企业传达国家有关政策和
政府意图,以引导生产经营。
5.2构建有限政府,界定政府经济职能
5.2.1构建有限政府,制约政府权力
有限政府是指在权力、职能和规模上受到严格的宪法和法律约束、限制的政
府,即政府在其权利行使的各方面受到多种有效的:刨约。实行有限政府的核心问
题就是实现对于权力制衡。
当前,要在我国打破各种垄断,形成有效竞争,必须构建有效政府,而要构
建有限政府,主要要注意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在法律方面,宪法和法律承认并保障每个个人的财产权、经济自由以及由此
派生出来的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惩罚来自政府机关和民间对公民的经济自由和
财产权的侵害。产权获得保障,私人财产权的稳步巩固是阻挡政府无限扩张的有
效障碍。限政有赖于私人权利的扩张和政府权力及范围的缩小。从某种意义上讲,
’宪政”就是’限政’,即政府的权力受到宪法和法律严格限制的政治体制。
在政治文化方面,限玫还依赖于高度自觉的公民意识(权利意识、纳税人意
识、参政议政督政意识),依赖于公民养成自觉抵制政府越权、越界的习惯,自
觉监督政府对纳税人所承担的责任,认识到政府的职责不是授予幸福,而是让每
个人有机会找到自己的幸福。最好的政府,是协助我们自主管理的政府。
在政治制度方面,宪法和法律必须给政府的行动范围划上明确的界限,对政
府的权力进行纵向的和横向的分立,使其相互制衡。同时,实行法治,通过公平、
有效、独立的司法,以确保个人的权利和自由,确保政府没有逾越其特定的行动
范围。建立由作为纳税人的公民的代表按公平、自由、公开竞争的方式产生的代
表机构进行参政议政督政,以确保政府的行动符合纳税人和所有公民的利益:确
保政府尊重并保护公民的财产权;经济自由等基本权利,确保政府的税收和其它
财政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杜绝政府对社会进行横征暴敛、无度提取、与
民争利,通过有效的监督,使政府不逾越其行动范围。
对有限政府的落实和维护,除依靠外在的有效监督外,政府及其官员也要主
动地尊重个人的权利和自由,恪守对自身的行动范围的限制,自觉地约束自身的
权力和规模。
5.2.2界定政府经济职能,形成和维护有效竞争
通过对哈耶克竞争思想的研究,为了在我国形成和维护有效竞争,政府的经
济职能主要界定为以下三个方面:
5.2.2.1制定游戏规则和保护产权
市场经济的存在和运行需要一系列基础条件,但是最本质、最基础、最关键
的是产权和产权制度。界定和保护产权是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首要职能。产权问
题在国内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一般认为,所谓产权,是指在社会经济运行中通
过一定方式界定并加以维护的各经济行为主体对财产的权利关系,是各经济行为
主体围绕财产而建立的权责关系。其表现形式是人与物的关系,其实质则是经济
行为主体2_N雕J关系,即人与人的关系。而所谓产权制度,是指为产权的界定、
产权的使用、产权的转让和产权的收益而建立的制度性规则。
界定和保护产权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基本前提,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
是建立杜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割。丽市场机制发挥作忍是以一套产权规则的设置与
健全为前提的。
首先,市场经济是依靠价格来调节资源配置的,只有明晰界定产权才能形成
合理的价格。我国发展市场经济,让价格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的调节作用.必
须明晰界定各经济当事人的产权,只有交易的双方明确地意识到自身的权利和利
益所在,才会展开充分有效的竞争,价格才能成为引导资源配置的工具。
其次,市场经济是以交换为基础的经济,界定和保护产权是市场交易的基础。
在市场经济中,资源的流动表现为产权的交换,没有对产权的界定与保护,交易
就无法进行,资源配置的效率就难以改进和提高。
第三,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经济,界定和保护产权是市场公平合理竞争的基
础。缺乏产权约束的竞争往往是非理性的,会导致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经济学
家张维迎认为,我国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出现的盲目杀价等非理性行为与缺乏
有效的产权约束有着密切的关系。产权是“市场竞争权利机制”,保护竞争即维
护市场的自由进入和公平交易的权利。也就是保护产权.。
产权在现实经济中的作用在于诱导经济主体的行为。市场经济中,存在着人
们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和经济资源的稀缺之间的矛盾,为了避免纠纷,必须明
确界定和保护产权。这样能使人们在相互交换活动中形成合理的预期,降低交易
费用,创造交易的高效率。反之,产权界定含混,便难以规范“经济人”的行为
空间和行为方式,使。经济人”交换成本增加,从而抑制经济活力,造成经济效
率下降。界定和保护产权是政府的一项基本的经济职能,因为政府具有强制性和
普遍性的特征,一项法律、法规的颁布,无论是对一种权利的保护还是对一种行
为的禁止,都是适用于全社会的,它使每个拥有或潜在拥有这一权利的人都得到
了保护,谁也不能通过非经济的强制手段获得归他人所有的产权,除非当事人愿
意赠予,否则必须通过交易(产权转让)才能取得对某“物品”的产权。为此,
政府必须制定一系列旨在确定捧他性产权的制度搜范及可转让的交易规则,并通
过行政机构、执法机构和司法机构的工作保证产权规则的实施。显然,政府通过
界定和保护产权,事实上就明确了市场作用的边界:市场关系只能在具有明确产
权(排他性权利安排)的领域存在。如果对一种经济资源没有做出排他性权利安
排,人人都能任意使用和处置,就不存在产权问题,也就不通行市场法则。。政
府只有对各种经济资源做出排他性的安排,才能维系市场的生命。也就是说政府
只有明确界定并保护产权,才能保护市场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
我国现行公有制经济是建立在以公有制为主导多元产权主体并存基础之上
的。不同的产权主体就意味着不同的利益主体。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是不
能回避的。政府作为公有制产权主体与非公有制产权主体之间关系协调的主要方
面,引导非公有制产权主体追求利润目标的同时兼顾社会福利目标,消除经济运
行的盲目无政府状况和保证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成为政府的职能之一。这种职
能的实现不是通过所有权的控制,而要通过利益激励的制度约束。非公有制产权
主体之间关系的协调主要是通过市场。但是这种市场不是放任自由和自发的市场
而是经过政府作用的市场.这种作用主要表现为界定市场规则和维护市场秩序,
从而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导向市场过程调控市场运行和促进市场发育。
明确所有权,尤其是明确与静态财产权有关的收益与代价的直接责任者,是
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制度条件。在这一条件下,市场制度的奖惩结构才能发挥充
分的作用。在中国,乡镇企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其发展的速度远远超过国有经
济,其原因是乡镇企业的所有权配置比国有企业要明确,奖惩结构的激励和惩罚
效能发挥得更加充分。而国内市场上普遍流行的欠债不还问题,就是所有权不够
明确、产权的收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的信号。产权得不到保护,更严重的后果还是
短期行为,使大量的经济转入地下,或者变成逃生经济,使得大量资金外流。这
显然不是可持续的发展之道。
从历史上来看,中国往往不重视财产权利,而只重视财产,并且也不知道用
权利来保护自己的财产,.也就没有财产权的概念。政府的法律不保护财产权,.人
们就会从其他途径寻找补偿财产的损失。如刘军宁指出:“当一个人的财产受到、
尤其是受到官家的侵害时,他无法、甚至放弃用权利来捍卫自己的财产,而是变
着法、用另一种方式来补偿自己的财产损失。一个农民可能会在上午乖乖地把钱
交给来摊派的村干部。然后在夜晚,去盗割一段电线变卖之后来补偿自己上午的
损失。一方面,一些商人用钱去收买某些政府官员以换取商业上的利益;另一方
面,他们又成为这些政府官员摊派索贿的对象。”如果财产权受到严格的保护,
并且农民和商人都能够运用财产权利来捍卫自己的权益.来抵制政府的侵权行
为,那么他们就不会变着法子,利用非法的途径去追求弥补损失,这样政府会更
加廉洁。因此,我国政府在转型期应当加强明确界定产权的经济职能,以保障市
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因此,制定游戏规则保护产权不过是政府的基本或浅层次经济职能,如果一
个政府不能行使好这个职能,只能说是一个弱政府,因而也不能保证市场经济活
动的顺利进行。
5.2.2.2组织生产公共物品和提供社会保障
市场游戏规则建立起来,产权明嘶后,政府在理论上便可以驱动经济系统咀
最小经济成本向消费者提供最需要的商品。但是由于市场缺陷的存在,兢使得政
府干预成为必要。“市场可以是我们驾驭下的一匹好马,但马无论怎么好,其能
量总有个极限,这个极限不会马上显露出来,如果越过了这个极限,市场机制的
作用必然会蹒跚不前”。
让市场起作用,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基本追求,但这并不意
味着否定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必要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需要
履行的最一般的经济职能。就是满足全体国民的公共需要,给生产者和消费者提
供公共服务。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和人民群众对公共产品,如道路、机场、水
电等物质基础设施及其他公共事业、公益事业、保障体系提出更高要求,这就需
要政府通过财政、金融、产业政策等政府行为和公共政策手段支持或补贴公共项
目建设,尤其是对以全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的项目,政府应全面参与或直接经营:
对以盈利为目的的公共项日,政府在市场准入等方面适当予以干预监督,保证为
其提供更好的服务。公共物品的供给短缺,长期以来一直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
展和市场作用发挥的瓶颈因素。要使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再上一个新的台
阶,全面完成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必须通过政府改革,充分而有效地发挥政
府的经济职能,增加公共物品的供给.
公共物品与服务是一个含义广泛的概念,包括国防、公共教育、社会保障、
基础科学研究、基础设施、公共交通系统、环境保护、城市规划、社会福利、消
防救灾信息服务等等。一般来说,公共产品主要是由政府公共部门提供的,因为
公共产品通常都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这样两个基本特征,正是由于这两个基
本特征必然导致所谓的“搭便车”问题。而搭便车问题的存在决定了由私人部门
来生产公共产品是不合适的。但是随着时代的交迁私人资本己广泛的介入到原本
属于政府公共部门投资的领域。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除政府外,还包
括社会组织、民间协会、志愿团体一类非营利组织,它们在发达国家起了相当的
作用,但是在我国蛋前还没有得到广泛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努力发展这类非盈
利组织,公共产品与服务的供应目前更依赖政府。无论从道义上还是从经济上讲,
政府应当是公共服务提供的主体。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有助于补偿市场机制
失灵。同时政府可以通过强制性的税收及发行公债等,使公共产品与服务的供给
成本得到补偿。因此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是责无旁贷的。但是目前各级政府,尤其
是多数地方政府仍然把自己当作经济建设的主体,看轻自己作为公共产品和公共
服务的天然提供者的角色。很多地方政府直接筹划和投资到竞争性项目,特别是
热衷于大搞政绩工程而用于公共服务的资金(如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经费等)
却长期捉襟见肘,越是基层财政越是突出、因此必须改革转型中公共物品的提供
方式。
一个有效的政府是社会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的因素.古语道,“有所不为然后
有所为”。政府的首要功能是提供私人市场不能提供的公共物品和服务。政府提
供公共物品主要有两类基本方式:一是政府直接生产,一是政府间接生产.政府
直接生产主要是通过政府部门的服务和通过政府控制的国有企业或非企业机构
来进行.前者如国防、社会治安服务、消防服务、保健事业等,后者如邮政服务、
电力、铁路、中小学教育、图书馆、医院等。政府间接生产指政府利用预算安捧、
政策安排或合约安捧形成经济激励,引导私人企业或非营利部门参与公共物品的
生产.不过,在市场经济国家,且不论某些准公共物品,即使是在纯公共物品领
域,公共物品的政府提供也不等于政府直接生产。一般而言,政府间接生产公共
物品有着较低的劳动成本、较好的经营管理等优点,因此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越
来越多地穆到采用。在我国,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主要方式是壹接生产,这不仅
耗费了大量的财政资源,更主要的是它使公共物品处于极度短缺的境地。因此,
要改变政府在公共物品提供中的角色,尽可能采用间接的生产方式,使政府提供
公共物品的决策职能与执行(具体生产)职能适度分离,由公共部门和私人部
门联合提供公共物品。
5.2.2.3维护信息的真实、公开与透明
信息的公开与透明,是有限政府的基本要素,是对政府的有效限制,从而使
非法、不当的政府行为无从藏身。所以,公共事务是否公开透明,对市场经济的
正常运转是必不可少的。公共权力部门能否提供充分可靠的信息,以及其决策是
否有决策充分的透明度。这两者对责任制度和法治至关重要。没有充分的信息和
透明度就为欺诈、不公平的待遇和腐败提供了机会。是否能获得准确的信息严重
地影响到企业的效率和竞争能力。只有市场活动的参与者能够获得充分的信息,
才能维持一个竞争性的市场经济。有关经济的情报、有关特定市场的状况、有关
政府的意I冒和行动对企业计算风险和潜在的回报都关系到企业的成败。透明度则
改进了市场信息的传播和准确性,降低了交易成本,是经济效率的关键所在,也
是使政府更负责及制止腐败的有效途径。是使市场免受任意干预的有效手段,使
得政府更多地依靠市场机制来进行经济管理。对经济发展的有效管理,不仅限于
对国有企业的有效管理,而且涉及到制度和规则,其作用是为公共和私有企业的
行动提供一个可预期的透明的架构。
在经济领域,实行公平、充分的竞争,取消多余的管制,使规则和制度高度
透明化是理所当然的。许多国家在反腐败方面都有复杂而严格的法律,但是这些
规则难以实施,因为许多私下的、内部的规定还没有公开。
信息现在已经成为决定社会和经济变迁步伐的关键因素之一。竞争性的市场
经济通常要求经济行动者能够获得相关的、及时的和可靠的信息。信息越难获得,
可信度越低,那么不确定性和风险就越大,因此,就会造成资金和人力的损失与
浪费。
在所有国家中,政府都是最主要的信息来源。有关于经济状况的某种特定的
市场状况以及有关于政府政策和意向的信息对于投资者对风险的计算都极具参
考价值,而且这些信息要么由政府提供,要么也是应民间要求才会公布于众。政
府通常有正当的理由来隐瞒一些类型的信息,如关于涉及国家安全方面的经济信
息,或会造成经济震汤的信息。重要信息的过早泄露会导致政府政策的失效,如
官方对汇率的调整。除这些特殊情况外,由政府在以下三个方面提供充足的信息
和更大的透明度将不无益处:一是有助于提高经济活动的效率效益,二是有助于
预防腐败,三是在分析、计算和接受政策选择信息方面的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性。
信息与透明度还关系要|经济效率。经济效率要求有关政府政策和行动的信息
可供获得,而且经济决策的主要程序,例如预算都应该是相当透明的。经济效率
也要求公众有机会对经济政策制定的过程发表评论,施加影响,当然最後一个方
面受到特定国家的政治传统以及政治参与现况的限制。无论如何。扩大在政策制
定方面的透明度对于提高经济效率十分重要。就与政府自身的关系而言,信息与
透明度对改进与提高政府管理市场经济的水平关系更大。
当在政府的决策不受审查、不可争论、不向社会公开的地方,腐败的危险、
公共资源(包括外援)被溢用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地增加,透明度不是控制腐败的
充分因素,但是在多数情况下却是一个必要的因素。封闭的决策有助于增加政府
决策失误的风险和出现负面反应的风险。若是在决策之前社会上有公开的和充分
的讨论,那么,不仅会改进政策设计,而且也使得政策更容易被公众所接受。经
济活动的效率和效益、市场的竞争性都要求有多种渠道来获得相关的信息。
总之,政府的活动范围只能局限在’公’的领域,不能任意进入私人领域。市
场经济给政府规定的位置是仲裁人,政府的责任是公平、有效、和平地解决社会
中的冲突。现代社会的发展,显得可供国家插手来干预人民私人生活的领域和借
口越来越多。尽管国家是必要的,但要确保人民有能力自力而不致过度依赖国家。
国家不过是社会的工具,国家的权力及其运用不能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相冲
突。
6.结论与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6.1结论
笔者本人曾经全程参与过某高校新校医建设过程,亲身经历了新校区建设对
外各项行政手续的报审、对内各项目的招投标过程,常常陷入如何形成有效竞争,
充分发挥竞争的作用的思考之中,工作之余,研读哈耶克系列文章,作为后学之
人,有感现实,受其影响。遂选定这一方向作为本人的毕业论文。在文中,我首
先就啥耶克关于竞争的相关理论作了梳理,接着对哈耶克的竞争思想作了较为详
细的阐述,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哈耶克竞争思想对我国当前经济建设的启示。我认
为我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研究心得对于在我国形成有效竞争,充分发挥竞争作用具
有一定意义:
第一,对哈耶克竞争恩想的阐释和分析。哈耶克的政治哲学思想学界一贯冠
之以新自由主义的称号,且多数情况下将其作为与马克思主义对立的一面加以彻
底的批判和否定。然而,世事的变迁证明了哈耶克的政治哲学思想有很多值得我
们学习和借鉴。当今我国采取的渐进式改革模式所暴露出来的一系列难以解决的
问题,也促使我们不得不将我们的眼界放宽从全球视域中找寻解决之道。由此,
我着重梳理和阐释了哈郓克韵竞争理论。
. 第二,对我国竞争秩序现状、因素及建立和完善市场竞争的迫切性进行了较
为详尽的分析。
第三,关于如何在我国形成和充分利用有效竞争问题.提出了推进商业竞争
的道德环境建设和构建有限政府的思想。
在推进商业竞争道德环境建设方面。提出采取政府、社会、行业三种主要推
动力量进行建设。政府作为市场竞争规则的主要制定者和裁判员,可以通过制度
安排、法律、及政策引导扬普惩恶。社会(消费者协会、社会舆论和理论教育界
等)通过借助功能强大的新闻媒体,能很好地传播法律法规,宣传重视营销道德
的好典型,及时有效地揭露违法背德行为。行业协会等社会经济团体组织以其独
特的身份和功能,对企业行为起着积极的指导、规约和监督作用。
构建有限政府,首先应该在法律方面,宪法和法律承认并保障每个个人的财
产权、经济自由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惩罚来自政府机关和
民间对公民的经济自由和财产权的侵害。其次,在政治制度方面,宪法和法律必
须给政府的行动范围划上明确的界限,对政府的权力进行纵向的和横向的分立,
使其相互制衡。同时,实行法治,通过公平、有效、独立的司法,以确保个人的
权利和自由,确保政府没有逾越其特定的行动范围。
第四,关于有效竞争条件下政府的经济职能问题。分析和总结哈耶克的竞争
思想,提出了为在我国形成有效竞争,充分发挥竞争的作用,应该将政府职能限
定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政府具有制定游戏规则和保护产权的职能:其次政府应
该提供公共物品和社会保障,满足全体国民的公共需要,给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
公共服务;第三,政府应该维护信息的公开与透明,没有充分的信息和透明度就
为欺诈、不公平的待遇和腐败提供了机会。是否能获得准确的信息严重地影响到
企业的效率和竞争能力。只有市场活动的参与者能够获得充分的信息,才能维持
一个竞争性的市场经济。
6.2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当然,由于本人的学识和学力的局限,文章难以做到尽善尽美。无论是对哈
耶克竞争思想的具体阐释,还是对我国市场竞争秩序的启示问题的思考,都显得
极其幼稚、极不成熟。如何将哈耶克竞争思想转化为实际经济运作中的经济对策,
还需要我们在今后进一步深入研究。然而,学然后知不足,作为一名学生,我一
定会加倍努力,将此方面问题深入地研究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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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当本文最后定稿,并即将付梓之际,我首先要感谢我的导师杜跃平教授的精
心指导,杜老师对我的论文从论文题目的确立,到论文的构思,到具体的写作,
都进行了耐心的指点,几易其稿,不厌其烦。杜老师严谨的风格,渊博的知识使
我得益匪浅。本文还得到了杨建飞博士的指导和帮助,在论文写作期间,他提出
许多针对性极强的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此外,论文的写作还得到了我工作单位的
领导积同事们的大力支持,得到我妻子的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在研究和写作过程中,我深感“哈耶克竞争观及其启示”是一个广博而艰深
的课题,以目前的学识水平,难以对此问题透彻分析和全面探讨。但愿通过进一
步深入研究能加以完善。
文中纰漏之处请各位不吝赐教。
张向强
2006年4月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1、《关于我国货币供给内外生性决定的实证分析》西北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5月,第一作者。
论哈耶克的竞争观及其启示
作者: 张向强
学位授予单位: 西北大学
参考文献(55条)
1.主要参考文献一、中文著作、译著类
2.邓正来哈耶克论文集 2001
3.邓正来自由与秩序--哈耶克社会理论的研究 1998
4.邓正来哈耶克方法论个人主义的研究[期刊论文]-浙江学刊 2002(4)
5.邓正来朝圣山学社第一次大会的宣言 1991
6.哈耶克 A.贾湛.文跃然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 1991
7.哈耶克 弗里德里克·奥古斯特·冯.杨玉生.冯兴元.陈茅自由宪章 1999
8.哈耶克 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冯.邓正来法律、立法与自由 2000
9.哈耶克 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冯.王明毅.冯兴元通往奴役之路 1997
10.哈耶克 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冯.邓正来自由秩序原理 1997
11.康德.何兆武历史理性批判文集 1996
12.刘剑文知识经济与法律变革 2001
13.刘放桐现代西方哲学 1990
14.柳新元利益冲突与制度变迁 2002
15.迈克尔H 莱斯诺夫二十世纪的政治哲学家 2001
16.莫伟民主体的命运 1996
17.邱本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 2001
18.全增暇西方哲学史 1982
19.万光侠效率与公平 2000
20.休漠.关文运人性论 1997
21.亚当·斯密.郭大力.王亚南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 1997
22.Freidrich Hayek Economic and Knowledge,1936 1994
23.N Barry Hayek' Social and Political Philosophy 1979
24.S Kresge.L wenar Hayek on Hayek:An Autobiographical Dialogue
25.Machlup Essays on Hayek 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 1977
26.Kresge.Wenar Hayek on Hayek:An Autobiographical Dialogue,Routledge 1994
27.Seldon Agenda for a Free Society:Essays on Hayek's The Constitution of Liberty 1961
28.Streissler Roads to Freedom:Essays in Honor of Hayek 1969
29.Sandel Liberalism and Its Critics 1984
30.Arblaster The Rise and Decline of Western Liberalism 1985
31.Gissurarson Hayek's Conservative Liberalism 1987
32.Kley Hayek's Social and Political Thought 1994
33.J N Gray Hayek on Liberty 1984
34.N Barry Hayek's Social and Political Philosophy 1979
35.J N Gray Liberalism,Milton Keynes 1986
36.Frederick Watkins The Political Tradition of The West:A study in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Liberalism 1967
37.陈振福国际竞争政策冲突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期刊论文]-国际贸易问题 1999(11)
38.何传添美国新经济获得国际竞争优势的原因与启示[期刊论文]-广东商学院学报 2001(1)
39.李竹转行政性垄断的法律规制及综合治理[期刊论文]-生产力研究 2002(1)
40.李荣国.陈榕试论不正当竞争行为之成因及其预防[期刊论文]-经济师 2002(3)
41.仇澄完善竞争法律制度维护公平竞争[期刊论文]-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4(6)
42.王雪峰.里赞秩序微言[期刊论文]-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0(4)
43.王曦转型期道德失范的原因及对策 2000(07)
44.王晓晔完善竞争法建立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期刊论文]-工商行政管理 2004(5)
45.诸伟岳关于市场竞争有序化的探讨[期刊论文]-商业研究 2000(9)
46.朱彤竞争、可竞争与政府管制 2001(01)
47.查看详情
48.查看详情
49.查看详情
50.查看详情
51.查看详情
52.查看详情
53.万方数据资源系统
54.查看详情
55.人大复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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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蔡婷婷 自由、竞争与和谐秩序:对经济垄断的政府规制研究[学位论文]2006
5. 谢芳才 自由与法治——哈耶克宪政思想研究[学位论文]2005
6. 宋瑞聪 哈耶克宪政思想研究[学位论文]2008
7. 刘希良 哈耶克市场经济理论的哲学批判[学位论文]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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