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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问题的经济学分析

福建师范大学
博士学位论文
信用问题的经济学分析
姓名:孙智英
申请学位级别:博士
专业:政治经济学
指导教师:李建平
2002.4.1
论文摘要
经济领域中的信用问题与经济行为是相伴而生,随着商品经济发展,
它的内涵不断扩大,从对经济交往行为中单纯的道德规范要求,发展到交
易行为方式和制度安排,无不反映了一种经济文化的底蕴和魅力,是经济
发展中不可绕过的必然选择,成为市场经济的一个具体领域。
信用处在伦理道德与经济利益的夹缝和磨擦之中,具有行为非均衡特
征,带来了系列矛盾和冲突。由此出发,本文致力于回答以下三个主要问
题:(1)如何理解信用的经济学意义;(2)信用行为发生机理如何,面临
哪些基本矛盾与障碍;(3)解决这些矛盾的出路何在。本文目的并不是对
此提出一套具体制度和措施,而是力求为信用问题提出基本概念和分析的
框架。为了回答上述三个基本问题,本文首先介绍了信用问题提出的背景,
阐述了本文选题思考与研究意义;简要说明了本文结构安排与所采用的主
要分析方法。(第~章)
为了使本文的研究具有纵深感,笔者考察了信用的历史发展脉络,对
信用范畴缘起,以及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的演化与变迁进行简要描述,并就
信用在中西方国家发展现状以及有关理论进行考察和比较(第二、三章)。
信用的发生是一个系统过程,构成信用机制,本文对系统中的有关概
念进行界定与阐述,指出信用的发生是受伦理、经济和制度等多因素影响,
并构成不同的信用结构,其中货币信用的产生有着一定代表性,并使信用
发展为商品货币关系的一经济范畴,在经济领域中,信用具有特定的经济
效用和价值,从而成为一种社会资源,这种资源在经济运行过程中也存在
供给与需求非均衡性,并由此导致了信用风险的产生。为控制这种风险,
契约作为一种外在强制力,成了信用的重要的外化形式,保障信用机制正
常运行,以建立起信用秩序。这种秩序乃为现代市场经济所必然要求的。
成熟的市场经济理应是契约经济、信用经济(第四章)。
市场经济中,企业、个人、政府构成了市场主体,不同主体其信用行
为虽表现各不相同,但发生机理却有相似之处,都是以个体的人为基础,
存在利益最大化的动机,在相互交易过程中,处于~种博弈状态。其中,
企业作为市场重要主体,有多种存在形式,同时也表现出不同行为倾向,
就国有企业而言,由于产权软约束,带来信用软约束,从而产生债务链、
三角债等信用恶化现象:居民个体参与经济活动,其信用行为表现较为简
单,容易判断,但由于人数多且分散,也最不易控制。政府信用在我国还
较少被触及,在实际经济中,政府行为也存在对社会的信用问题,即履行
对社会承诺。政府及代表政府行为的官员在实际管理、决策过程中呈现失
误及主观上“寻租”、地方保护主义等现象都会使政府信用打折。(第五章)
信用运用于生产、交换、流通、分配领域,产生了不同信用方式,如
商业信用、银行信用、消费信用等,它们都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并有信用
一般性本质要求,即履行支付或偿付的承诺或约定。不同信用方式具有各
自特点,在经济运行中发挥各自作用,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
经济现象。(第六章)
我国转型期,由于历史、认识、制度等方面原因,出现了大量失信、
违信等反信用现象,信用恶化导致一定程度上的信用危机,给我国经济发
展造成严重损害。因此,解决信用问题已成为当务之急。本文提出四个方
面的变革,即观念创新、制度创新、环境创新和管理创新,仅作为解决信
用问题的一些路径。(第七章、第八章)
论文分为两部分,八个章节。
第一部分包括第一、二、三、四章,是整篇论文的理论基础和研究的
逻辑起点,阐述了信用问题的经济原理,信用的含义、特征和历史发展规
律及信用发生基础,探讨了信用在市场经济中的功能与作用。
第二部分包括第五、六、七、八章,是实践篇,对市场主体的信用行
为实际表现和运行机理进行研究,对信用危机及成因进行了分析,指出建
立信用体系的一些措施和对策。
最后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信用在具体实践操作过程中,是很复杂的系统
工程,限于篇幅,文中未作展开。
Article Summary
The credit problem comes into being together with economic conduct in the
economic domain.With the development of commercial economy,its
connotation keeps enlarging from the simple moral standards requirements to
the bargaining conduct manner and system arrangement what reflects a kind of
cultural details and enchantment with no exception.Therefore。it is an
unavoidably choice and become a special area of market economy during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Since Credit lies between the crevice of ethics and economic interest,it bears
the characteristic of unequilibrium and brings with a serial of contradictions and
obstacles.From this point,the article dwells mainly on the three problems as
follows:(1)how to understand the economics significance of credit;(2)what
occulTence mechanism of the credit conduct is and what basic contradiction and
obstacles it may face with;(3)how to find a way to settle the problem.The main
point of the article is not to advance a series of specific system and measures,
but to put forward the basic concept and analytic frame for the credit problem.
In order to answer the above questions,the author firstly introduced the
background of the advancing of credit problem and expatiate the thought about
the topic choice.Also he illustrated the construction design and main analytic
way adopted in this article for short.
In order to deepen the study of article,the author reviewed the historic
development skeleton of credit.He described the origin,evolution,and flux of
credit as well.Furthermore,present situation of credit in the western and eastern
countries and related theories are investigated and compared here.(In 2,3
chapte0
Credit operation is a systematic process,composing the credit mechanism.
The author defined the relevant concept and point that the credit operation
constitute variable credit construction because of the factors of ethics/economy
4
and system,of which the currency credit is representative and impel the credit tO
develop into a kind of economic domain in which the credit with specific
economic value become a kind of social resource.Being in possession of
unequilibrium between the supply and demand,the resource results in the
producing of credit venture.In order to control that,agreement considered as an
outside force becomes the important outside form of credit,which defends
operation of the credit mechanism and accordingly set up the credit order that is
dispensable to modem market economy.Therefore,mature market should be
contract economy/credit economy.(In chapter 4)
In the market economy,enterprise/individual and government constitute the
main bodies of market.Although the exhibition of main bodies different from
each other,they,with the alike operational mechanism,possess the interest
maximal motive and lie in game on the basis of individual.On the other hand,
enterprise,as an important main body,exhibit different behavior tendency with
variable form.Take the state·enterprise,it brings with soft control of credit and
results in depravation phenomena,such as debt chain/triangle debt and SO on.
Since the resident participate in economic activity individually,the exhibition of
credit behavior is relatively simple and easy to judge.However,it is almost out
of control because of large quantity and decentralization of persons.Although
seldom mentioned,the government behaviors also have some problems to social
credit in existence,which is to keep the social appointment.Variable kinds of
phenomena,including neglect in the practical administration and rent—seeking
implemented by the officials and representatives of them,and local
protectionism,do great bad to government credit.
Operated in the fields of producing/exchange/circulation/distribution,credit
produce different manners:such as commercial credit/bank crediffconsumption
credit.They are wholly set up on the basis on credit and have the universal
essence requirement,which is to fulfill their promises of payment or liquidation.
Different credit manners possess different peculiarities and influence
respectively in the economic operation,which is inevitable economic
phenomenon in the development ofmarket economy.(In chapter 6)
In the transition of economic system in our country,due to variable reasons of
history /recognitio“system,large quantities of anti-credit phenomena,
consisting of breaking promise or breach of faith,come out,which result in
credit crisis in some extent and do great damage to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our country.Therefore,to solve the credit becomes the urgent affairs.Concept
innovation/system innovation/environment innovation/administration innovation,
these four reformation put forward in the article only are regarded as some ways
to settle the credit problem.
The article consists oftwo parts f8 chapters).
The first part,including 1--4 chapters,is the logic beginning of theory basis
and investigation,which expounds the economic theory/the connotation and
characteristic/the rule of historical development/and carry-out basis of credit;
explores the function and influence ofcredit in the market economy.
The second part,comprising 5--8 chapters,is practical part,which
investigates the practical manifestation and opermional mechanism;analyses the
credit crisis and cause of formation;indicate a series of ways and
countermeasures ofestablishing the credit system.
Finally,it is especially necessary to point out that credit is a terribly
complicated system project during the course of practical operation.Due to
shortage of length,the article doesn’t expound comprehensively.
6
内容提要
44267.1
(信用问题是经济理论研究中的新领域,也是现实经济运行中遇到重大
难未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政府、企业、个人都成为市场主体,
由于人类行为所具有的外部性,在现实经济活动中产生了大量的失信、违
信等反信用现象,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从理论上对信
用问题进行系统分析,是现实的需要,也是经济学研究不能回避的重大课
题。y
J 本文以黾塞昼圭必为指导,借鉴西方经济理论和实践中的合理因
素,运用历史与逻辑相统一,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等方法,从经济
学角度对信用本质含义、结构特征及价值意义进行了较为系统和深入的研
究,从而确立了市场经济背景下研究信用及其相关问题的指导思想。
本文认为,广义经济是包含一种文化经济,信用作为一种伦理规范,
反映在经济行为中,具有特定的经济意义,并随商品经济发展,发展为反
映商品货币关系的经济范畴。特定经济范畴,它不仅能带来一定价值,它
本身也成为一种资源,是市场经济发展所必然要求的。在转轨时期,由于
市场主体行为的利益最大化倾向以及对信用经济意义认识不足,在经济领
域中出现了普遍的反信用行为,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很大危害性,其成因
有历史的原因,也有认识上、制度上、管理上的原因。因此,解决信用问
题的路径有赖于观念创新、制度创新、环境创新和管理创新。
t一7 L. ∥,
[关键词]信用信用价值市场行为路径选择
Abstract
The credit problem is not only the new domain in the investigation of
economic theory but also the great puzzle during the operation of practical
economy. With the establishment of socialism market economy,
government/enterprise and individual constitute the main bodies of market.
However,some kinds of anti—credit phenomena,comprising breaking promise or
breach of faith come out,result in the natural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our
country.Therefore,the systematic analysis to the credit problem is not only
practical demand but also the unavoidably important subject in the economics
investigation.
The article that borrows some reasonable factors from western economic
theory under the guidance ofMarxism;adopts methods ofthe integrating history
with logic,the combination of normal analyze and living example and SO on.,
investigates the essence connotation/construction feature and value significance
deeply and systematically from the point of economics;accordingly set up the
guidance thought for investigating the credit and related problems in the
background ofmarket economy.
It is acknowledged in this article that:the meaning of economy comprises
one kind of cultural economy from the broad sense.As a kind of ethics criteria
and reflected from the economic behavior,credit possesses some specific
economic meaning and becomes the economic category reflecting the
relationship of commodity currency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commodity
economy.The specific category does not only bring with certain value but also
becomes one kind of resource itself,which iS indispensable to development of
market economy.During the transitional period,the widespread anti—credit
behaviors come forth because of interest maximal tendency of main body’
behavior and short recognition to the meaning of credit economy,which impair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our country.There are a lot of causes,including
history/system/recognition and administration.Therefore,to solve the problem
depends much on the concept innovation/system innovation/situation
innovation/administration jnnovation
Keywords:Credit Credit Value Market Behavior Way Selection
2
信用问题的经济学分析
引言: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没有发达信用就没有成熟的市场经
济。特别是我国要全面走向世界,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占有竞争优势,
就必须建立符合世界通行的市场经济运作的规则,否则,受害的不是外国
企业公司,而是我们自己的经济发展。江泽民总书记在2001年初经济工作
会议上强调指出: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能健康发展。整
顿市场经济秩序,重建信用成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亟待解决
的重大问题,它引起经济学界、法律界等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重视,仁
者见仁,智者见智,从伦理、法学、经济等多角度透视信用及信用建设问
题,纷纷发表文章进行阐述,作为经济学人更有肩负使命之托。
第一章导论
一、信用问题的提出
20世纪最重大的事件之一,是曾经实行高度集中的社会主义国家纷纷
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无论这种转型是采取激进式还是渐
进式的改革,是转向资本主义制度还是保持社会主义制度,其目标模式都
是建立一种市场经济体制。我国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实行了改革
开放政策,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打破原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打开了
闭关自守的国f-j,开始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从国内市场走向国际市
场,至目前,已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体制,并逐步加入到经济全球
化的大循环圈中,成为国际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旧有的经济
体制下许多问题远未得到解决和转化,经济运行中的一系列矛盾和冲突,
给经济发展和国际化造成阻碍。这其中,信用是最突出的问题之一,也是
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融入全球经济中必须加以解决的问
题。
(一)信用,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信用作为一种经济概念,起源于原始交换时期,商品经济时期开始广
泛发生,但真正的发展是在于市场经济时期,并成为市场经济中一个具体
领域。因此,研究信用,有必要对市场经济概念进行界定与简述,以明确
研究对象的普遍性和实践意义。
弄清市场经济的涵义是明确市场主体行为及其行为关系的基础与逻
辑前提。英国著名经济学家戴维·皮尔斯(David w Pearce)主编的《现
代经济学词典》中,认为“市场经济”是“根据生产者、消费者、工人和
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自愿交换而形成的价值来作出关于资源配置决策和生
产决策的一种经济制度。这样的一种经济的决策是分散化的,即是独自地
由这种经济中的集团和个人而不是由中央计划工作者来作出决策。”∞美国
著名经济学家道格拉斯·格林沃尔德在他主编的《现代经济词典》中把市
场经济解释为“一种经济组织方式,在这种方式下,生产什么样的商品,
采取什么方法生产以及生产出来以后谁得到它们等问题,都依靠供求力量
来解决”。。萨缪尔森说:“市场经济是一种个人和私有企业制定关于生产
和消费的主要决策的经济。价格、市场、盈利与亏损、刺激与奖励的一套
制度解决了生产什么、如何生产和为谁生产的问题。”@他特别强调市场的
重要性。“在全世界,各个国家正发现市场作为配置资源的一种工具的力
量”固。这是“市场的再发现”,这种“市场的再发现在市场经济中同样被
找到了”。
由上述观点看出:
①⑦胡代光、周安军著:‘当代国外学者论市场经济》,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38页
③④[美】萨缪尔森:‘经济学》(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t 1996年版第37页、第30页
l、市场经济中的主体是独立、自我决策的,是其经济行为的决定者;
2、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供求关系和利益关系来调节人们生产交往行为,
从而成为资源配置的一种手段。在这里,市场经济主要表达一种机制和规
则,即“市场经济体现的是一种交换关系或机制”,“市场经济还可以被理
解为一套与交易有关的行为规则或习惯”。。因此,总起来看,在经济学视
野中,市场经济是一种经济组织方式,这种方式下,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
中起基础作用。
经济学对市场经济的研究,除了上述内容之外,另一个核心问题就是
效率。因为,在交易规则的保证和约束下,通过合理的资源配置所求得的
不是别的,正是交易成本的降低和效益的增加。因此,效率在现代经济学
中是一个重要范畴。对本文具有切近意义的是行为规则的效率意义以及追
求效率的经济主体行为界限。
毫无疑问,市场经济被认为是迄今为止最为有效的经济组织方式,因
为相对于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市场经济极大地提高了生产效率,促进生
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这种价值性已在中国经济体制转型进程中显现出来。
这种经济组织方式,决定了一种经济主体的活动方式包含其特有的生产方
式和交往方式,其间,必然存在着一定的关系结构和规则机制。就关系结
构而言,它有着特定的主客体间和主体间关系互动性;就规则机制说,它
有着特定的激励和约束要求。市场经济这种复杂性决定了道德与利益、效
率与制度、经济行为方式与行为利益性之间的相互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行为主要指市场主体行为,由于市场主体的
利益多元化、分散化、独立化,主体间的相互行为受市场利益的驱动与影
响,而这种利益关系的正常化往往取决于经济交往主体间的相互信任、信
守合约等信用行为及信用关系的建立。可见,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信用及
①参见晏辉:‘市场经济的伦理基础》,山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信用秩序是社会经济运行的最重要的基础之一,是经济交往的重要保证。
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良好的信用机制能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
较好地解决效率问题。
就我国而言,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改革目
标模式后,才真正地开始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实质性转型。市场开
始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过程,都是
体现了以利益关系为纽带的社会再生产过程。企业、政府、个人都成为相
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各经济主体便成为利益的直接主体,以往政府与企业、
企业与个人及企业相互间的“父子关系”、“兄弟关系”都让位于“利益关
系”,由利益关系而引发了一系列的“信用关系”。这样,为利益而失信、
违信等行为便时有发生。党的十五大确定了我国建立现代市场经济的目标,
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规范信用行为便成为建立现代市场经济的题中应有
之义和必然要求。
(二)信用:经济全球化的客观选择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经济曰益融入世界经济中,国内市场日益成
为国际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许多原有国内经济规则逐渐被国际新经济规
则所取代,引起了我国经济运行的大环境的深刻变化。
首先,经济全球化形成相对统一的国际市场规则。
经济全球化的核心是国内市场的向外延伸。资本的本质是追求剩余价
值以满足增值的需要,并由此具有了一种不断扩张的本能要求。这一扩张
不仅对推动传统的小生产走向大规模的商品生产,而且正推动国内的社会
化大规模生产向国外延伸,如到其它国家投资办厂,发挥当地的区位、资
源、市场和人才资源优势,全球布置生产等。正如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
中所指出的:由于“不断开拓产品销路的需要,驱使资产阶级奔走于全球
4
各地,它必须到处落户,到处开发,到处建立关系。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
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事”。⋯可见,经济全
球化是社会化大生产客观发展趋势。全球化的经济就外部而言,需要全球
化的规则与协调;就内部而言,需要遵守共同的规则,维护信用秩序,这
样才能推进生产、交换、分配过程的顺利实现。
其次,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相伴而生的规范与承诺。
WT0是一个以规则为基础,致力于公开、透明、无扭曲竞争的国际组织。
WT0的规则是经济贸易规律的反映,是其成员共同达成协议所形成的共同遵
守的规则与规范。世贸组织目的在于实现资源在全球内有效的配置,保证
公平和正当竞争。这一组织的运行基础是规则、是章法,它要求成员必须
按规则办事,规范经济行为,遵守承诺。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意味着第二次的大开放,意味着更深的融入
国际社会、融入经济全球化。它使我国经济与国际经济交往更为频繁,国
内市场与国际市场逐步接轨,其趋势必然是最终依据国际上共同拥有那种
经济规则,来规范各经济主体间的行为与利益关系。届时,无论是企业还
是政府都必将更多接受国际规则与惯例的约束,其经济关系、利益关系更
具复杂性。可见,加入世贸组织必然对政府、企业等行为提出规范要求,
而遵守承诺、履行义务、按国际惯例办事等信用行为成为首要的要求。此
外,加入世贸组织要求加快我国市场化的改革,推进统一大市场的建立,
实现与全球化发展和合作的对接。可见,我们在享有加入世贸组织后的便
利与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从宏观而言,要求履行建立公开、
透明、可预见性的统一市场等承诺;从微观而言,要求政府、企业对外经
济交往都必须遵循共同规则(包括信用规则)信用要求,按规则办事,否则将遭
受起诉与制裁。
①‘马兜思恩格斯选集》第l谨.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6页
事实上,在经济全球化的潮流下,世界上对信用及信用评级的重视、
信用评级机构的增强都反映了信用的重要性。企业信用、银行信用、个人
信用以及中介机构信用是经济得以运行的基础条件。因此,建立信用秩序
及起保障作用的信用体系,是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所决定的。
二、选题思考与研究意义
(一)选题思考
促成笔者选择信用为研究的课题,主要基于几个方面考虑:
1、信用的客观存在性。无论是在何种经济制度或经济体制中,“信用”
问题都是一种客观存在。首先,信用的初始之意是反映人与人之间交往关
系的伦理范畴,人类自有经济合作和交往开始,信用作为一种经济伦理存
在,并被不同的经济主体所强调。如我国古代对“来而不往非礼也”这种
礼尚往来之信用行为的强调就是很好的说明,在原始部落经济中,正是依
靠这种信用精神和关系,来相互调节劳动力、不同产品或相同产品在不同
时间的余缺问题。其次,自商品经济的出现,信用就发展为从属于商品和
货币关系的一个经济范畴,在我国古代和西方的古希腊时期就已存在赊销、
放款取息等市场信用行为及关系。再者,我国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
从传统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从封闭式经济转向开放式经济,大规模经
济交易成为一种必然趋势,而经济交往中的信用便具有了历史意义和现实
意义。建立现代市场经济必然要求有发达的信用制度,因此对这一领域的
研究就成为经济领域的一个重要课题。
2、从实践角度看,当前经济中的信用面临着一系列深刻的矛盾与冲突。
例如,企业间“三角债”、“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银企债务危机、地方
保护主义等反经济信用行为,都阻碍着改革的深入,给市场秩序建立和经
济发展带来困扰与障碍。因此,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通过对
信用问题的经济学分析,来探讨解决上述矛盾和冲突的对策、办法,是实
践提出来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3、从理论研究角度看。近年来人们对信用问题日益重视,随着经济体
制改革特别是金融体制、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消费的扩展和电子商务出
现等,无论是经济学家,法学家,还是伦理学家与实际经济工作者,都加
入对信用问题的研究和讨论的行列,有关学术论文和著作不断涌现。但就
目前这个领域的研究状况来看,是很不令人满意。首先在研究的内容上,
对反经济信用行为现象揭露批判的较多,而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和制度背
景,用马克思主义理论作指导深入进行的理论分析则较少。其次,在研究
范围上,绝大部分讨论信用的文章都以企业为研究对象,探讨如何做好企
业的信用管理,而对政府、个人信用探讨较少;把信用作为交易方式来论
述多,而从市场秩序角度要求,对信用行为、信用关系、信用规则等角度
论述并不多见。再者,在研究成果上,迄今为止,尚未出现从多种视角全
面论述信用问题的理论著作。大量的著作和文章着重于某个侧面,如对企
业信用、银行信用或金融领域信用的研究,主要属于情况介绍和指导实际
操作。
(二)研究的思路
鉴于上述情况,本文研究思路以信用及由信用行为所构成一系列关系、
规则为经济学分析的核心。笔者认为,对于客观的研究对象而言,概念仅
能够展开研究对象有限的侧面,而任何一个研究对象都可以是多侧面的。
本文对信用的分析暂且抛开纯伦理、哲学等角度的分析,而仅作经济学上
分析。通过市场机制、利益最大化、行为偏好三位一体及运用构成本文经
济学分析的核心。例如,(1)交易规模扩大和形式多样化,使信用需求增
大。(2)利益驱动和短期行为偏好,使违信现象大量出现,违约增多、假
冒伪劣产品增加等反经济信用行为普遍存在。(3)市场无序竞争,导致信
用稀缺,信用供给减少,信用需求也相对会增大。使信用成为一种最富有
价值资产,可以带来利润与超常规效益。无论是经济行为还是商品,一旦
获得其它经济主体认可与信任,获得“信用”的声誉(如品牌),就会成为
信用资本,从而具有了经济效益。(4)信用必须有一定成本,信用成本取
决于获取信用而付出的经济或非经济代价。违信成本越低,违信现象就越
多,一旦违信成本大于违信获益时,违信就会自然减少。正如贝克尔所说:
“经济分析比其它方法更明确更全面地假定最大化行为”。。根据经济学分
析,如果一个人对守信的预期效益超过违信的预期效益,那么他就会选择
守信,反之亦然。
(三)研究意义
本文的写作目的就是希望在借鉴现有文献基础上,力图从经济行为及
其构成关系等秩序角度出发,对我国信用问题作出较为系统和全面的经济
学分析和理论考察,并作出理论总结。其意义在于:一方面,抛砖引玉,
促进我国经济理论界对信用问题的系统研究,推动经济理论的发展:另一
方面,为解决当前信用所面临的矛盾和冲突,推动现代市场经济建立,提
供理论依据和操作思路。
三、论文结构和研究方法
(一)论文结构
本文共八章。第一章“导言”,明确所研究的基本问题与对象,并介绍
研究对象的特点、背景,使研究对象置于我国当前特定经济条件下的范围
内,使概念所指与实际所指能达到一致。
第二章,主要对信用问题进行历史考察和对比,通过对中国及西方传
统信用文化的考察,说明“信用”在中西方所具有的共性与融合性,同时
也说明了“信用”在中西方不同的历史底蕴、文化背景、价值理念的国家
中体现。
第三章,主要对马克思主义与近现代西方经济学家关于信用理论进行
粤[美!加里’S‘贝克尔著‘人类行为的经济学分析),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第7页.
简述、比较,从更多侧面来反映信用的经济意义。并通过比较分析,探讨
信用理论的贡献及存在的不足,为本文的写作铺垫思想和理论基础。
第四章,着重对信用问题进行经济学分析,从经济学意义上明确信用
的基本规定性,指出信用发展到一定程度,本身也成为一种资本,也具有
成本与效益等。并从利益杆杠、市场交易、契约等方面对信用的经济内涵
及价值意义作出分析,由此把握信用问题深层次的经济原因和内在动力机
制。
第五章,对市场经济中各类经济主体及其信用行为做些规定和分析,
并就当前我国市场主体行为存在的信用问题及原因进行说明和比较。
第六章,以微观经济领域的几大重要信用类型为例,着重对信用作为
一种特殊价值运动形式,在现实经济中的表现方式、特征及作用等进行分
析,表明信用在市场经济中与经济发展的密切相关性。
第七章,从我国经济转型期存在各类反经济信用行为、现象入手,阐
述当前我国信用危机及其所带来的危害,并从历史、体制和运行等角度进
行原因分析。
第八章,针对我国转型期存在的信用危机,以及中央提出整顿市场秩
序,与世界经济接轨的要求,从观念、制度、环境和管理操作等角度对解
决信用问题提出一些对策和措施。
(二)研究的方法
本文在信用研究、分析的过程中,主要采用三种方法:规范法、实证
法和反证法。
规范法是对“应该是什么”的规定和陈述,也包含对一个事物“好”
或“坏”的价值判断。具体到本文,是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
模式出发,对转型期各类经济主体有关信用问题提出“应该是什么样”、‘r应
该怎样发展”,并给出自己的主观价值判断。
实证法是对客观事物“是什么⋯‘是怎样”的陈述,其中并不包含个人
的价值判断。实证法在现代经济学中越来越重要,正如凯恩斯所指出的;
经济学应成为一门“准确无误的实证科学”。。实证法又分两种,一是理论
实证法,二是经验实证法。
关于反证法,在本文中是指“如果不这样,就会怎么样”,反证法在自
然科学中应用较多,在经济学中应用较少。但一旦引入经济学,它就会与
正面的理论实证法相得益彰,增强理论的逻辑说服力。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文试图将上述三种方法结合起来加以运用,但
由于受论文条件限制,如统计数据资料不足、计算工具有限等,本文应用
经验实证时具有较大的局限性。
o‘弗里德曼文萃》.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191页.
O
第二章信用问题的历史考察
任何一个研究对象不仅存在于一定的空间,而且存在于一定的时间。
如果不从时间的角度去把握对象的生成与发展,我们也就忽略了与历史的
基本联系,同时还会丧火了对对象认识的依据。因而对信用问题的历史考
察,便成为本章要探讨的问题。
第一节信用范畴缘起
信用最初是对行为的一种规范要求,是指人与人在合作、交往中对他
人诚实守信。信用是随着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发展而发展的,并被赋予越来
越多的经济意义,信用概念由此不断放大,进而从一种简单的对经济行为
规范的要求中演化出来,成为一种特定的经济行为方式。
一、信用萌芽于劳动分工与合作
人类能超脱于动物界,以“万物之灵长”而垒造起自己的文明大厦,
一个重要的契机就是分工与合作。而分工与交换又首先起源于原始人群的
合作要求,正如哈特所认为,任何发展水平的群体得以存在的必要条件之
一,都是群体成员之间的最低限度的合作。“如果群体成员间的最低限度的
合作与容忍是任何人类群体得以生存的必要条件,那么,诚实信用的概念
从这一必然性得以产生便似乎不可避免的了”。,合作的基础在于诚实信用,
即信任。所谓“信任一个人”,指的是愿意同他一道做事,相信他会全力以
赴地去履行义务,相信他的话,愿意与他订协议,更一般地说是愿意与他
合作。例如,原始狩猎群体的一个或几个成员被安排去把猎物引诱或驱赶
①郑强:‘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39页
到某一位置,以便群体的其他成员能够捕杀之,在这种最基本劳动合作与
分工水平上,相信他人和自己的“义务必须完成”的信用要求适用于早期
人类行为。它使人们普遍接受了这样观点,在社会经济活动最初的劳动合
作与分工中,都可能存在过关于“允诺”的最基本的规则,若没有这些规
则,任似社会郝刁i能保留对je生产劳动合作至关重要的凝聚力。凼此,“约
定必须遵守”经常被用以表达这种信用行为的要求。也是在这种意义上,
信用作为行为规则被接受并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即使我们仅从它的这一般
意义而非现代经济所要求的功能意义上去理解,也足以追寻信用这一概念
起源的最初目的和本质意义。人们由于对某种利益的预期,基于信任的基
础上选择与他人合作;若你不信任任何人,或不被他人所信任,就会丧失
掉许多选择的机会而享受不到合作的好处。于此,我们也无需假设信用乃
是因为宗教、道德或法律的原因。在人类社会初期,上述因素均可被忽略,
但却可相信,“约定必须遵守”是由于纯粹实用原因。尽管早期文献中,尚
未见到信用概念,但可以推想,劳动合作的实现,是通过对约定的默认和
遵守方式促成的,从这种生产合作习惯安排中已了出现了以“遵守约定”
为内容的信用行为之萌芽。
二、商品经济条件下信用的历史变迁
商品交换是商品所有者借着物的形式进行的不同劳动、不同所有权的
交换。商品交换作为一个历史范畴,早在原始社会末期就已出现,它的发
展经历了简单的物物交换——以货币为媒介的间接交换——更高级的信用
交易。在这一发展过程中,信用随之发展并产生了不同的信用行为、信用
方式和信用形式等。
(一)从物物交换到间接交换的信用控制
最初的商品交换,是一种物物交换,交换的范围主要限于家族、部落
内部、亲善部落间,即发生在一个“熟悉”的社会,属于一种人情式交易,
交易者多为熟人朋友,交易不是一次性而是经常化的行为,可以粗略地将
其视为一种重复博变,交易中的犯规者(如提供次品者,接受商品而不给
回报者)会因失信而失去今后交往机会。他们彼此信任,一次交易中交换
不等价的差额可以存在心中成为“人情储蓄”留得日后补偿。交换过程基
本是在所谓“心照不宣”的信任下进行,这种信任来自相互间长期的接触、
合作与了解或亲缘关系,没有政府、没有正式规则,买卖双方的合约的履
行完全是在“礼尚往来”等体现道德规范的影响下进行。这种简单的信用
关系是建立在对交易对手信任心理上。显然是一种典型的“特殊主义”
(particularism)信用结构。即凭借与行为者的特殊关系而认定对象的价
值至上性,如血缘关系、权威性而建立的信用。
物物交换虽然简单,但也有其局限性。我们知道,商品之所以能够进
行交换,是因为它具有能够满足某种需要的价值属性,交易双方对商品所
有者所持有商品之使用价值的认可和信任,构成商品交换中信用发生的前
提。交换者借助于使用价值的交换而形成了信用关系。当商品进行直接交
换存在困难时,人们的智慧告诉:要换取A,先换取B,⋯⋯的间接交换方
式。人们发现有一种商品(如布匹),大家都需要,相信这种商品能被普遍
接受,便把它作为媒介性的商品并相对固定。对这一商品使用价值的信任,
使各种商品所有者先把自己商品换成这种被公认的商品,然后再换取自己
所需的其它商品。这种信任集中在某一商品上,这种商品就成为交换媒介,
产生了商品信用。从直接物物交换到间接交换,表现为对人和物两方面特
殊信任,转到对某一相对固定物的信任上,形成可以与许多商品交换的一
般等价物,如贝壳、布帛等。在原始社会组织内,人们相信,用贝壳、布
帛可以被别人接受,可以换取自己所需要东西,或作为报偿支付给别人,
在这意义上,这些东西也成为一种信用形式。这是“普遍主义”
(universialism)信用结构的初端。
随着商品交换发展,交易数量和范围不断扩大,异地、远距离贸易大
量出现,交易的进行需要在异地上执行合约。人们须寻找一种新的具有共
同性、普遍性的东西来支持扩大了的交易,使其顺利进行。这种经济活动
的现实需要,呼唤着一种“普遍主义”的价值尺度,原来维系地区性交易
的血缘式、人情式信用结构必须扩大为一种更具普遍性的信用结构。这种
情况下,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应运而生,并成为被普遍接受的交换媒介和
支付手段,人们对金银价值信任超过其它商品,一般等价物货币便集中地
固定在金银上.从而取代其它商品而成为一种信用的表现形式。原来交换
中对物的信任被对货币的信任所取代。货币成为“物的神经”和“社会抵
押品”(马克思语)被普遍接受,交换关系简单化了,但交换背后的信用关
系却进一步深化。货币在流通领域成为一种“普遍主义”的信用形式,即
货币信用。
当商品交换由直接物物交换发展为以货币为媒介的间接交换,商品交
换方式从物与物交换转为一手交钱~手交货的买卖方式,人情式交换关系
转为纯经济交易关系,这种纯经济交易行为,人们更多地考虑是否等价交
换,交换者更多地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交易双方的信用标准从社会
伦理价值取向转到利益价值取向上。
(二)缓期交易与期货交易中的更高信用要求
前面我们已经论述,无论是物物交换还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
买卖,其实现都离不开信用。随着交易形式的发展,交易在时间性上可以
把交钱与交货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这一分离,使交易范围、层次、数量得
到扩大。原先因受“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局限及时间性、空间性及数量影
响而不能进行的交易,开始出现了,典型的有缓期交易与期货交易。在这
里,信用的功能和作用得到更大的体现和发挥,同样,信用的内容和形式
也随之得到不断的充实和扩大。
l、缓期交易。缓期交易是承诺交易或含有完成交易所需时间在内的交
易。在市场交易中交易行为可以是同时完成(如在农贸市场中购买新鲜农
产品),也可以是经过一段时间才完成(如购买飞机票后一段时间航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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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开始履它在这一交易中的义务),前者是瞬时交易,后者可称缓期交易。
从事这种交易的人在交换承诺或完成交易的时间之内,必须向他人作出他
要做什么或不做什么的承诺,承诺意味着要求和约束立约人未来的某些行
动。承诺者心甘情愿要求和约束自己未来的行动,是希望从信用行为中获
得预期利益。
在瞬时交易下,你不给钱,我就不给货;你不给货,我就不给钱,信
用容易得到执行。而“当交易行为不同时发生时,一方承诺在未来的某一
天支付(或发送)货物。货物性能在交货时不是完全清楚的,卖方承诺货
物符合合同规定,这又是一个有待未来检验的承诺。”。在缓期交易的执行
中,往往容易产生产品质量、转让权利、交易时间等问题。因为涉及到未
来,所以会出现不确定性,而一旦存在不确定性,就有风险。这种风险有
来自客观偶然性或不可抗拒因素,也有来自主观上不履行诺言因素。因此,
在缓期交易中,被延长了的权利能否实现,完全取决于交易双方的所做承
诺的履行,即信用。因此最主要任务是订立合同,保证双方履行承诺和为
偶然性分配责任,即保证双方信用关系。
缓期交易有多种形式:货币与诺言的交易、诺言与诺言的交易、商品
与诺言的交易、服务与诺言的交易等。不管形式如何,在每一种情况下都
存在相互间的信用对置,一方放弃某物以便另一方放弃某物,一边是立约
人立下诺言,另一边是受约人通过价值对应给予回报,交易过程直到以后
行为履行和偿付都完成时才算结束。在信用机制正常情况下,这种时间分
离与不分离对交易目的本身没有实质性的影响,影响的仅是过程,即获得
权利和履行义务双方同时进行,变为一方先履行义务后获得权利,而另一
方先获得权利后履行义务。而在非正常情况下,先获得权利一方,可能因
①[美]约瑟夫·斯蒂格利茨,“转轨经济中公司治理结构的失败”,‘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0年第3
期.第57页
为利益或能力原因不履行义务,信用得不到维护与执行。信用的缺失会导
致交易成本增加、缩小交易的范围或交易失败。因此,缓期交易比瞬时交
易更需要提供一种信用机制,否则很难进行。
2、期货交易。指期货合约的交易,期货和约是在交易所达成的标准化
的、受法律约束并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地点和时间交收某一特定商品的和
约。
期货交易最突出特征是:一是交易量大;二是交易延续时间长;三是
容易出现投机性行为而影响信用。举一例:小麦的种植者在种植小麦时,
无法预测到秋天小麦收割后能否卖出去,从而收回成本并获赢利;而小麦
的收购者也不知道会不会出现小麦欠收等其他原因,从而使小麦收购价到
时提高。这种情况下,种植者愿意以成本与预期利益的价格,把小麦订销
出去,而收购者也愿意以预期收购价低的价格订购小麦,双方便订立和约。
小麦的收购者不是为贮藏小麦而收购,因此,他会以与种植者的“合约”
在期货交易所与小麦中间商、批发商等继续进行类似的期货交易。很显然,
这一交易过程是凭借经验与预测的判断进行的,且时间间隔较长,存在较
大不确定因素,信用问题在交易中更具重要性。
在下面几种情形下,都会影响交易双方的履约。
对种植者而言,或者因自然影响出现欠收,使种植者提供不了小麦或
数量上难以保证;或者欠收和由于其它原因而导致小麦市场价格高涨,远
超出预售时的价格,使种植者产生“讨价”心理,要求提高原订的价格。
或是私下把部分小麦以即期价格出售给其他人。对收购者而言,或者是因
为小麦丰收和其它原因,使小麦市场价格下跌,远低于原订购的价格,收
购者产生“还价”心理,要求降低原订价格,甚至有可能因为市场过于饱
和,无利可图而不愿意收购小麦;或者收购者破产及其它原因,出现无能
力进行交易,收购不了小麦或收购的数量不足订购的数量。
依此类推,收购者与其它批发商间也存在相同情况。可见,在期货市
场、即期价格与预期价格很难统一,最后交易结果总会出现一方更有利另
一方更不利的偏向,这种偏向往往使不利一方产生不履约的倾向或行为,
成为影响信用客观的重要因素。如收购者因此想取消向批发商做出的在未
来交割小麦的承诺。可见,信用问题是期货交易最终实现的关键,也是期
货交易有序运作的“神经”。当然它可以通过“套期保值”的利益补偿和风
险分配机制和签订合同的信用补偿机制来保证交易实现,这里不再详述。
三、早期民间赊销——信用行为方式的历史和逻辑起点
原始社会末期,社会生产力有了一定的发展,社会分工出现。自从社
会分工出现后,商品交换就不断地向深度和广度发展。正如亚当·斯密所
说:“分工一经完全确立,一个人自己劳动的生产物便只能满足自己欲望极
小的部分。他的大部分欲望须用自己消费不了的劳动生产物交换自己所需
要的别人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来满足。于是一切人都依靠交换而生活,
或者说,在一定程度上,一切人都成为商人,而社会本身严格地说也就成
为商业社会。”⋯与此同时,信用也从简单生产合作要求扩展到商品交换的
要求上。
(一)早期民间赊销行为
在最原始的商品交换中通行的是实物交易,这种物物交换具有直观性
和短暂性特点,“信用”简单地表现在对交换产品能给自己带来效用最大或
等于自己劳动产品花费的信任和认可,随着交换关系由直接的物物交换向
以货币为媒介的间接交换方式转化,“信用”表现出对货币价值信任和等价
交换的要求。但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要求常常造成不便,为了克
服这种不便,卖主往往凭借对买主的信任而同意在未来约定的时间付款,
由此出现了赊销行为。赊销意味着授信人给予受信人的未来付款承诺以信
任,受信人则在规定的时间里履行承诺。这样,最早的商品经济意义上的
①[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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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行为随之产生,物流和货币流在同一时间地点发生的交易方式被以信
用为中介或保障的交易方式所取代。接着,信用行为超出了商品买卖的范
围,出现了以借贷活动为内容的信用方式,形成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信
用关系。事实上,现行的纸币(信用货币)本身,也是在这种信用关系的
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现代金融业正是信用关系发展的产物。因此,早期民
间赊销无论在历史上还是逻辑上都是信用行为方式的起点。
(二)早期民间借贷活动的信用特征
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促进了生产率的日益提高和更多剩余产品的出
现,刺激了商业发展。在这个过程中,由于个人素质和生产条件等方面差
异,小生产者和商业者逐步发生了分化,一部分精明的生产条件好的人和
贵族阶级等积累了一定的财富,为早期民间借贷活动提供物质基础:而另
一部分人则需要借钱以维持生计和简单再生产或商业活动。这二个客观存
在为早期民间借贷活动带来了必要条件。从历史看,民间借贷既有实物也
有货币,既有凭借对人或权势力量信任的信用放款,也有凭借对抵押物的
价值信任的质押放款。早期民间借贷的信用关系有如下几个特征:
1、从以实物借贷为主逐步转向以货币借贷为主。最早的民间借贷主要
是实物借贷,借贷的客体主要是日用生活必须品,如粮食、麻棉、农具等。
实物借贷具有简单易行、容易计量等特点,但却因不易找到合适的借贷对
象而带来诸多不便。货币出现后,由于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能和一切商
品进行交换,从而使实物借贷逐步转向货币借贷,货币借贷逐步成为早期
民间借贷的主要形式。同时,实物借贷仍然继续存在,只是退居到了次要
地位。
2、以权势或人身依附关系为信用保证。早期的放贷人大多是官僚、贵
族、地主、富商等,他们在社会上属于统治阶级或强势阶层,而借债人大
多是小生产者、手工业者等,属于被统治阶级或弱势群体。债务人往往屈
服于债权人势力或对债权人的人身依附关系,其行为很难逃脱债权人的控
制。在这种情况下,借贷一般不需要物质抵押作为信用保证,只需立字据
甚至口头发誓(即誓约)便可进行,带有信用借贷的性质,借贷行为的信
用原则是靠放贷人的统治地位、官府或族规的处罚措施等方式来保证。例
如,《战国策·齐策》记载:孟尝君放债于薛,薛是他的封地,借债人都是
他所管辖的人民,孟尝君对他们的财产和人身可任意处置,故他们向孟尝
君借债无需抵押品。
3、早期民间信用借贷范围大多取决于放贷人与借款人的亲疏关系、依
附关系、地缘关系,人们的借贷活动往往限于熟人之间,或者通过熟人中
介作用来实现,其信用保证没有一个统一界限。小生产者、手工业者在无
法偿债的情况下,往往要卖儿鬻女、卖身为奴抵债。因此,这种借贷信用
一方面得到统治阶级的严格维护;另一方面又限制了信用关系的扩大化和
普遍化发展。
上述这些民间信用关系经历数千年的发展演进,逐步出现两个明显的
特征:一是由于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信用行为方式及关系变得越
来越普遍:二是由于私人间的借贷偿还、信用活动机制等固有矛盾,使得
早期民间信用关系和信用机制不断受到挑战,从而逐步向新的信用关系和
信用机制转化。
第二节信用:在我国发展的历史沿革与现状
诚实守信在我国历来被作为一种极其重要的优良品德,是为人处事所
必备的要求。它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主流,直到现在每个人都在严格教育孩
子要诚实守信,即使是一个骗子或罪犯,在教育自己的后代时也绝不会让
他们从小就学会说谎欺骗。可见诚实信用思想观念是扎根于中华民族传统
文化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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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儒家信用观为信用经济行为奠定了思想基础
我国社会数千年来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儒家信用观更是由来已久,
内容丰富。诚信观是孔子思想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他说:“人而无信,
不知其可也,大车无祝,小车无杭,其何以行之哉?”。显然,人与人之间
的普遍的诚实和信赖被看成是一种保持正常社会运行的基本力量。孔子强
调信用的重要作用,认为讲究信用足以教化民众进而形成良好风俗,使国
家强盛。梁代刘勰解释道:“信者,行之基;行者,人之本,非行无以成,
非信无以立。”。朱熹阐述信用为“信者,言之实也”,并指出“诚是自然的
实,信是人做的实”。。可以看出儒家的信用思想是指言而有信,信用是人
们立身处世以及社会有序发展的必要条件。综观儒家信用思想,主要有三
层次的含义:一是指忠诚无欺,言而有信;二是内在诚实品德与外在不欺
诈行为的统一,做到童叟无欺;三是指人们立身处世及社会存在和有序发
展的一种必要条件。
我国作为文明古国和礼仪之邦,其信用思想历史悠久,内容丰富,不
仅为传统的经济行为规范奠定了一定的思想道德基础,也为建立现代信用
制度提供了极为丰厚的社会文化底蕴。
二、我国历史上的契约信用
在古代,经济信用的发生的最明显表现是契约。(关于契约与信用的关
系将在第四章中作具体论述)。契约有书面的,也有13头协议的。我国从周
代就开始出现书面契约,《周礼·天官.,J、宰》中提到“听称责以传制”,“所
买卖以质剂”“听取予以书契”,实际上指三种不同的契约形式,借贷契约
称作“传制”,买卖契约为“质剂”,赠与收受契约称“书契”,都是当事人
双方协议达成的一种文书,双方各执其一,并据此作为设立权利义务关系
①参见‘论语·颜渊》
②参见‘新论·履信篇》
③参见‘理性大全·诚篇》,‘朱子语类·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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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信物和信用的保证。我国反映西周初期的重要文献《易经》就记载了买
卖契约关系,就有达成协议、遵守信用的思想。反映西周中后期到春秋时
代法律制度的文献《周礼》中也着重说明合同对诚实守信的意义,贾公彦
疏道:“恐民失信,有所违负,故为券书结之,使有信也。民之狱讼本由无
信,既结信则无讼,故云止讼也。”。由此可见,当时人们已认识到通过订
立契约性文书,来保证信用行为,减少违约,防止纠纷诉讼,表明了信用
在契约关系中的核心地位。及至汉代,信用与契约关系被以“信”与“约”
的概念所表达,“信可使守约,做事可法”。,信用成为契约的本质内涵和
契约行为基点。
由此可见,我国古代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中已出现了契约信用制度,
其特点主要有:一是在契约中必须关注诚实守信的精神;二是交易必须立
契,并赋予契约以结信(即维持和保证信用)的重要作用;三是把契约信
用制纳入微观经济管理和法制范畴,以维护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正常秩
序。当然,也应该看到,契约在我国古代主要停留在具体操作的层面上,
而缺乏作为契约本质规定的自由、合意、公平的普遍价值内涵,这是我国
古代契约范畴与罗马契约范畴存在的最大区别。
唐代以后,人们对信用的认识与规定日趋具体、深刻。如唐律规定:“诸
造皿用之物,及销布之屋,有行滥短狭而卖者,杖六十。”@要求行商者不
得有以次充好,短斤缺两等欺诈行为,否则处以刑罚。清代大清例律中规
定:“凡买卖诸物两不和同而把持行市者取其利⋯⋯卖(已之)物以贱为贵,
买(人之)物以贵为贱者,杖六十。”。这种对市场交易买卖行为中信用原
则的规定和约束机制,均为保证买卖公平和实施信用行为的法律规定。
①‘周礼·地室·司市》,参见郑强:‘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研究》,法律出版杜,2000年版.第61页
②‘淮南子,泰族训》,参见郑强:‘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6I页
龟)④郑强:<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62页
三、我国早期民间以借贷与赊销为主要方式的信用活动
(一)赊销方式的信用活动
赊销作为一种商业信用始于先秦时期,宋代得到广泛发展。宋代苏轼
曾说:“商贸贩卖,例无现钱。若用现钱,则无利息,须今年卖去年所卖,
明年卖今年所赊,然后计算得行,彼此通济”。,这种民间信用首先流行于
柴、盐、酒、布这些日常生活品的交易中。在赊销赊购活动中,其信用有
时还有“牙人”(即中间人)作中介,以契约为凭据,用资产作担保,并得
到政府法律保护。
(二)借贷方式的信用活动
借贷活动本质上属于一种银行信用,从历史看,我国民间借贷既有实
物也有货币,既有信用放款,也有质押放款。
在唐代以前,私人借贷多是信用放款,因为放款人既是债权人又是统
治阶级,借款人往往是被统治阶级,在这种情况下,放款人不怕借款人不
清偿债务。据载,南北朝时期出现典当业,唐代后期典当业进一步发展,
出现了私人典当机构即“质库”,即从事发放抵押贷款活动,为体现借贷的
信用性,借贷双方还把这种信用关系付诸于契据。
明朝中叶开始,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中国萌芽,工商业有了较大的发
展,在此背景下,出现了经营货币的钱庄、票号等信用机构。这些信用机
构创造出较为规范的信用工具。例如,明末钱庄对客户签发“帖子”,可提
供随时用款的方便,相当于现在的支票。票号为了方便阜际间汇款,发行
“汇条”或“飞符”。在清代,钱庄还发行“钱票”、“银票”两种兑换券,
乾隆、嘉庆年间这两种信用工具已非常流行。
到了近代,即1840年至1949年,由于战争和政治动荡,一方面经济
发展受阻,另一方面由于门户被打开,国内外商品流通频繁,工商业有了
一定的发展,银行出现,传统的钱庄和商号间的信用关系,发展为银行和
企业间的信用关系。
①参见‘苏东坡奏议集》
四、新中国成立后信用发展的状况
新中国成立后很长一段时间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信用基础十分薄弱,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
信用也处于一个重建过程。
(一)改革开放前的信用状况
1978年以前,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没有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整
个社会被视作一个国家区域的单一企业,企业仅是政府实施计划经济的手段。那
时,各种稀缺的经济资源由政府直接通过行政命令在所属各部门之间进行调配,
信用只是一种微不足道的辅助手段,而且这种手段只能由作为政府出纳机关的国
家银行掌握,经济单位以及个人之间的经济联系是依靠国家指令性计划体现的政
府信用加以维系,信用具有明显的单向性。企业问关系犹如政府左右“口袋”关
系,不存在利益主体区分,各个企业的资源完全由政府统一调配和集中使用,产
品由国家负责销售、调拨。由于强调“一切信用集中于银行”,致使银行信用成
为唯一的信用形式,企业缺乏其它资金融通渠道,只能依赖银行的资金供给,这
种模式运行导致企业不计成本与效率低下,同时也导致政府信用损失不断积聚。
从新中国成立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之间近30年时间里,商业信用始终是被
禁止、取消、废除的对象。究其根源,是由于在理论上教条式地理解马克思主
义经典作家的某些设想,如把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通过拥有国家资本
和独享垄断权的国家银行,把信贷集中在国家手里。”回20世纪初中期苏联在
“商业信用与计划经济是不能并存的”理论指导下,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
民委员会于1930年1月通过了“关于信用改革”的决议,在随后颁布的《实
施信用改革的法令》中明确宣布“取消赊销货物的制度,代之以唯一的银行信
用。”。在上述因素的影响下,我国经济理论界长期以来也认为:“实行垄断信
用,把一切信贷集中于国家银行,这是马克思恩格斯早在《共产党宣言》中就
已确定的原则。”。因而在实践中长期坚持“钱货两清”的结算原则,不准搞
①‘马克思固格师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 4再皈,第293页
②‘苏联1930—1931年的信用改革》.巾国财经出版社.1956年版.第44页
③‘沿着有中国物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0页
赊销赊购,三令五申取消商业信用。可是,在现实活动中的商业信用却禁
而不止,废而不除,顽强地展示出了自己的生命力。它在被压制的时候,
改头换面以拖欠货款的形式出现,一旦政策松动,它就迅猛地发展起来。
资料表明,在商业信用遭受严历禁止的1980年以前,吉林省每年发生的商
业信用仍有数百万元。在政策稍为放宽后的1982年,全国就已有78%的工
商企事业单位发生了商业信用,全国27个省市区13.4万户工商企事业单
位共发生商业信用总额26.2亿元,平均每户发生商业信用的对象为36户,
104笔,金额为70万元。。事实表明,商业信用存在与发展是商品经济发展
的必然产物。
(二)改革开放后的信用发展情况
1978年后,我国实行了改革开放政策,逐步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体制转型,政府、企业、个人都逐步成为独立的经济主体和利益主
体,信用问题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商业信用、银行信用、政府信用、消
费信用等信用制度被赋予了完全不同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内容,得到了前所
未有的发展。在经济信用建设上出现了三种变化:(1)信用主体独立化。
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企业、个人都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信用交易方式
作为一种特殊的交易,交易的对象是货币资金或商品资金,交易的主体是
独立的银行、企业或其它当事人,他们对各自的商品或资本拥有排他性的
产权。(2)信用制度契约化。信用关系主要体现一种社会契约关系,是双
方当事人自主的、平等的法律关系,不存在任何暴力和威胁的因素。(3)
信用关系约束硬性化。这些约束主要包括利息成本、市场竞争、道德法律
等因素。
同时,为维护市场经济发展所必须的信用秩序,国家制定和出台了相
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维护合法债权、制止逃废债现象、强化信用等方
①张建平:‘马克思的信用理论及其在我国实践》‘马克思主义研究)1989年第3期
面采取了很多措施,如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先后颁布实施了《企业
破产法》、《票据法》、《合同法》、《担保法》等,成立了工商行政管理、质
量监督检查、消费者协会等管理、执法、监督部门,为规范信用行为发挥
了一定作用。
但是,在1987年前,全国没有一家可以提供企业信用资料的机构。当
时国内数百家被授予外贸经营权的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而当国外许
多商家需要了解这些公司背景和资信情况时,却找不到可供咨询的机构。
直到1987年7月,外经贸部计算中心与美国邓百氏商业资料有限公司合作,
才产生了我国第一家资信调查机构,这便是中贸远大的前身。此后,我国
企业的信用管理有了一定的发展。
20世纪90年代开始,陆续进入市场信用整顿阶段。政府部门为了提高
各类企业信用观念,组织开展了“重合同守信用”、“国家质量奖”等活动,
还组织了集中打假和清理“三角债”等工作。同时,还把3月15日定为消
费者日,保证商家对消费者的信用行为。企业为获得融资支持和开拓市场,
开始注意改变过去无序竞争不讲信用的行为,逐渐提高信用意识,加强企
业信用管理。银行也从控制信贷风险出发,对贷款企业开展资信评估工作,
加强银行信用风险防范。专门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中介机构开始出现在中
国的市场上,如1993年成立了新华商业信息咨询公司等。但是这一阶段,
仍然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一是资信调查机构渠道闭塞,金融机构信
息不畅,使企业信用管理存在着很大的障碍;二是许多企业还未形成资信
调查概念和系统的信用管理制度,信用风险意识淡薄:三是我国会计制度
存在着严重的漏洞,财务报表缺乏真实性,审计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尽管
我国开始了信用的整治工作,但从总体上看,我国信用制度和信用管理体
系的建设远远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因而,社会经济生活中,违约、
欺诈、赖帐等无视信用、。不讲信用、破坏信用的行为仍然大量发生,成为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严重障碍。
自1999年来,我国信用体系进入初步建设阶段。国家经贸委组织各地
进行了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试点工作,并下发了《关于建立中小
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截至2000年底,全国已有13个省建
立了省级信用担保机构,30个省(市、区)组建了203个城市中小企业信
用担保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在300个支行组建了银行贷款信贷登记咨询系
统,并开始逐步实现省级区域内系统联网。”工商管理部门结合工商登记年
检工作,开始探索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如浙江富阳市工商管理局建立的企
业信用公示制便为典型一例。2000年7月1日,上海组建以银行业为基础
的上海资信公司、个人信用联合征信公司,系统数据及信用报告、查询分
系统正式启动,并出具了第一份个人信用报告,开始建立个人信用体系的
尝试。部分居民拥有了自己的“经济身份证”——个人信用档案,到2001
年底,该系统已采集了240多万的个人信用信息,几乎覆盖了上海市区有
信用消费能力的人数的一半,并在全市范围建立了300个查询点。2001年
5月,广州决定为企业建立“户籍”式企业信用档案和进行企业信用评级工
作,形成企业的“经济户口”。7月,北京市启动企业和个人“不良行为警
示记录管理系统”,开通“红盾315”网站,年底有381家企业和50个自然
人因经营违规被锁入“黑名单”l至10年。12月1日,北京中关村科技园
区企业信用制度试点工作启动。2001年,国家经贸委等十部委联合下发《关
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健全
会计制度,严格质量管理。同时,要求完善社会信用制度,制定信用服务
中介机构的相关执业规范制度,创造有利于中介机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发挥中介机构在提升中小企业信用中的作用,制定企业和中介机构信用评
价体系,开展对企业和中介机构的信用评价,实施信用工程,在现有信用
体系上,探索建立部门间联合的信用信息征集。这些标志着我国以中小企
①资料摘自2001年7月12日‘中华工商时报》,“信用经济:温州变迁的启示”
业为重点,包括个人信用体系等在内的社会化信用体系建设己开始启动。
同年9月19日,在北京首次推出“中国信用经济论坛”。与会者倡议将这
一目定为我国“诚信日”。正如中贸远大公司总经理韩家平先生所说:
“3.15”是从消费的最后一个环节来解决消费者的维权问题,而“9.19”
的启动则力求从根本上杜绝假冒伪劣的源头问题。之后,2002年1月1日
开始,深圳市为个人信用立法,正式颁布了《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及信用
评级管理办法》。这些反映了我国无论政府还是个人、理论界还是实践中都
开始共同关注信用问题,进而着手推进信用机制的建设过程,为中国信用
经济的发展创造了初步条件。
(三)当前我国的信用发展的主要特征
一是新旧经济体制转换时期,从政府到企业、民间,都处在改变传统
思维方式和做法的过程当中,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和其各个层面均处
在较大变动之中。一方面生产力快速发展,经济规模迅速壮大,人员迁徙
规模迅速扩大、流动速度加快,信用需求量急剧增加;另一方面,信用供
给不足,国家尚无一个较为完善信用管理体系及相应的法规,个人信用调
查和咨信服务滞后,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记录空白,信用供给严重不足。这
就使得社会信用出现失衡,信用关系混乱,信用缺失问题对经济发展的阻
碍日益突出。
二是买方市场的形成,一方面极大地调动了经济活力,但另一方面,
利益磨擦急剧增加,这就使得信用缺失问题在社会上频繁发生,不讲信誉、
欺诈、赖帐、违约、假冒伪劣产品等违信行为大量出现。如,2001年夏北
京中关村发生一起金融诈骗案。一个名为仪科惠光IT产品连锁销售公司用
赊销形式,欠下几十家企业的3000余万元货款。这一事件引燃了全社会对
国内经济信用危机的反思和探讨。经济秩序及经济利益本身道德观念面临
新的挑战和重建,整个社会对信用的呼唤空前强烈。这就要求我们对信用
问题必须从多个视角特别是经济视角去分析、理解。
三是政府信用逐渐退位于企业信用。随着外商进入以及外资企业、乡
镇企业、民营企业的不断发展,以及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政府信用
开始退出企业,企业信用开始“水落石出”,并由企业对其债权债务承担责
任;原来的国有企业债务负担转化为企业与企业、金融机构之间的信用风
险,企业经营资金几乎全部依靠银行信用和商业信用等方式获得。这一形
势推动了企业信用概念的形成。银行信用、商业信用、国际信用和个人消
费信用等信用方式开始大量出现。但是,由于信用制度的不健全和信用体
系尚未形成,企业逃废银行债务和企业间互相拖欠的“三角债”问题变得
非常突出。
四是我国信用管理体系建设还处起步阶段,有关信用的中介机构和信
用咨询服务都很欠缺和不完善,因此,信用经济还远未起到经济支柱作用,
距现代意义上的信用经济还甚为遥远。
第三节信用:在西方国家发展的历史沿革与现状
西方国家信用发展的一般机理与中国有相同的一面,都是源于社会生
产力的发展和商品交换。所不同的是,西方国家对信用的要求是从自然法
等契约关系中引伸出的一种社会工具理性之伦理,并由此构成了西方契约
化的信用精神,以及按照这种精神而建立起信用经济型的社会。信用在西
方国家有着较为丰厚的土壤。此外,西方发达国家在信用研究领域已步入
较为成熟阶段,目前主要侧重于信用在实际经济运行过程中的操作性及技
术性问题,且他们在理论上的研究也已更多的融入到有关信用法律的论证、
制定等工作中。
一、西方国家的契约文明及信用思想
在西方国家,可以说契约文明构成了其信用文化。在他们的观念中,
契约是神圣不可毁坏的,说起来这精神还是得益于宗教传统,因为作为犹
太人信仰源自《旧约全书》中的“约”即上帝同人类之间所订立的契约,
灌输··约”的神圣性、履约的强制性和义务性。在古罗马,人们对信义女
神(Goddess Fides)和忠实之神(The heavenly God of Trust)的崇拜,
也构成其信刚理念源泉之一,使信用思想的发展受益非浅,但笔者认为,
思想的产生、发展仍以社会经济条件为基础。
历史上,西方国家契约文明可以追溯至古罗马时期,伴随着社会生产
力的发展和对外贸易的扩张,而出现的普遍而广泛的商品交换模式,使人
们摆脱了血缘关系这根“天然的脐带”,转而通过契约关系这根纽带来维护
和建立一种新型的经济关系。契约关系逐渐取代其他关系,在社会生产活
动中占据越来越重要地位。至此,完成了梅因所说“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
运动”,o以往借助于血缘关系而形成的特殊信任心理、权利义务关系,均
被由利益机制调整下的契约关系所取代。到近代,欧洲“三次运动”9后,
霍布斯、洛克、卢梭等哲学家、思想家从人性和自然法的角度出发,强调
契约对社会存在的基础性和普遍性,这一价值判断也构成了古典经济学的
哲学基础。同时,他们用契约思想来构建国家理论,对西方国家政治带来
极大的冲击和影响,使契约从经济、法律要求扩展到政治上要求,出现了
经济、政治生活的契约化,形成了西方契约文明和契约型社会。这种契约
文化背景又反过来推动了以契约信用为主要形式的信用经济的发展,使契
约本身所包含的诚实信用原则和精神在经济行为中得以更广泛和具体的运
用,使“信用”在经济中具有了独特的地位和意义,为西方培育社会信用
思想和经济领域中建立信用机制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①梅因:‘古代法》.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97页
②指罗马法复兴、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
二、经济信用在西方国家的发展历程
(一)早期贸易的发展稳固了信用在经济领域的地位
早在古罗马时期,罗马人与异邦人以及各民族的贸易关系迅速发展,
如罗马与迦太基之间签定的条约,对双方在对方势力范围内进行的贸易活
动作了规定,为贸易活动确定了一些规范,“在上述规范内完成的行为得到
认可并产生效力,而这种认可具有公共信用(Public fides)性质。”。无
疑,在同异邦人的经济交往活动中,这种公共信用是维持交易关系的核心
因素,也是罗马人同异邦人贸易关系向前发展的基础,它体现着信任关系,
代表一种利益保障。在罗马法中,已提出了“诚信契约”和“诚信诉讼”
等问题,诚信契约的债务人不仅要承担契约规定的义务,而且要承担诚实
善意的补充义务。。显然,信用在商品经济或贸易关系中,不仅是一种契约
行为的主导观念,更是一种借助于契约的行为规范并具有约束力。这种规
范或约束力一旦被赋予法和经济要求,信用也成为市场经济领域的基石,
成为罗马及之后的西方社会新型经济关系建立和发展的动力。
(二)近、现代欧洲从法上对信用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资产阶级作为执政者坚守“人人平等”、“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和“契
约自由”三大原则以维护其经济利益,他们对经济活动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的规定比较严格并在法律中得以体现。如法国1804年法典1134条规定“依
法成立的契约,在缔结契约的当事人间有相当于法律效力,前项契约应当
以善意履行”。:德国1900年实施的民法典第242条规定:“债务人应依诚
实和信用,并参照交易上的习惯,履行给付”回,显然与法国民法典相比,
德国的信用对行为的规范要求范围己由契约的履行扩大到债务的履行上,
从而成为债务的履行的一般规则。1912年瑞士民法典第2条规定:“任何人
都必须诚实信用地行使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信用要求实际上已扩展到
@②③匿逼)郑强:(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46页、第48页、第52
页、第53页、第54页
30
整个民事经济的法律关系中,这对现代西方“信用”在经济范畴中的确立
和运用具有重大意义。此外,美国也通过制定法来正式规定契约信用,美
国在其《统一商法典》第l~203条规定“本法所涉及的任何合同和义务,
在其履行或执行中均负有遵守诚信原则的义务”,在第2—103条对诚实信
用进一步解释为:“对商人而言,诚实是指忠实事实真相,遵守公平买卖之
商业准则。”。经济中的信用原则以法律形式牢固地确立了,从而保护经济
行为主体的利益及正常的经济秩序。
(--)西方国家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曾出现过信用危机现象
世界各国在发展市场经济时都经历了信用危机,18世纪的欧洲与今天
中国市场存在相类似的信用缺失问题。美国著名作家欧·亨利就曾在其小
说中对当时美国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的现象予以讽刺。如在股票市场,造假、
内幕交易、操纵股价、企业向银行借款炒股等行为频频出现,股市泡沫接
连产生,进而造成了欧洲连续三次的金融危机和股市崩盘,当时各国政府
都在呼吁“诚信”,英国在万般无奈之下,禁止股市上市公司运营达150年
之久;法国政府为避免银行资金转为炒股之用,也禁止银行运营达100年
之久,1933年以前的美国股市也同样如此,在1929——1932年问,股市与
投资者的信心一起崩溃,但与欧洲所不同的是,美国不是关掉上市公司或
银行,丽是加强法制以维持股市的发展,制定了严格的证券交易法,成立
证监会,加强对上市规则与信息披露的监管,若无诚信,证监会的执法便
可使违信者倾家荡产。但是,即使在目前信用制度较为发达的国外企业,
也存在违背信用的欺诈行为。比如1993年,我国外贸企业从某国企业进口
布料付款后才发现,布料全部不合格,损失惨重,当时9个企业连续受骗。回
由此可见,反信用行为是与商品经济相伴而生的产物,而信用行为的发生
也不会是自发的,必须依靠一定的法律等制度来保障。
①郑强:‘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56页
②参见‘经济日报》2002年11月29日第9版“缺乏诚信意味着什么?”一文
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社会对信用问题认识提高,并由此开始在理
论上和实践上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深入研究,从企业利益目标出发,形成
现代企业经营思想,其中包括信用文化的建设。
三、当前西方发达国家的信用发展现状
西方发达国家主要指欧美发达国家,这些国家市场经济已经成熟,特
别是经过了法制化建设和完善,形成了健全的信用管理体系和信用制度,
信用经济和信用文化发达,讲究信用蔚然成风。且出现了信用的商品化,
使信用成为了一种“资产”和社会资源,也成为个人和企业在市场经济活
动中的通行证,我国信用管理专家林均跃先生称其为征信国家,其信用发
展居世界前列,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信用交易方式成为市场交易的主要形式
在欧美国家中,信用交易方式可上溯到150多年前。目前,欧美国家
所有商业贸易的90%采用信用方式进行,只有不到10%的贸易采用现汇结算,
信用结算已成为商品交易的主流方式,即使在个人支付活动中,信用付款
方式也已逐渐占主导地位,信用卡、支票普及每个家庭。以消费信贷为例,
在美国,信贷消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55%(而我国目前只有5%的人向银行
借过钱,消费信贷只占国家信贷总额的1%),在其他交易领域,信用的影响
也很明显,如企业或个人的抵押活动、抵押贷款、抵押购物等。可以说,
这些信用交易方式的存在和普遍化都有赖于发达的银行信用机制所提供的
信用服务支持体系。作为信用交易保证的信用调查、信用支付工具和信用
管理技术,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见,在征信国
家,信用交易早已是市场交易的主流,包括服务于消费者的零售类交易。
(二)社会信用意识强,讲信用成为社会普遍的观念和自觉行动
一般情况下,个人和企业都有强烈的信用意识,崇尚信用文化,人们
普遍以拥有较高的信用等级为光荣和自豪,以拥有它为实力、财富的象征,
信用成为参与市场经济的第一需要。他们把信誉当做自己的生命去看待,
通过良好和较高的信用等级来体现自身的形象和价值。如跨国公司在经营
中就特别重视信誉,把信誉作为对外扩大市场的利剑。
(三)建立较完善的信用法律制度
西方发达国家都有与信用相关的法案及基本准则。如美国在20世纪60
一80年代出台了许多与信用相关的法案,如平等信用机会法(Equal Credit
opportunity Act)、公平信用计费法(Fair Credit Billing Act)、公平
信用报告法(Fair Credit ReportingAct)、诚实租借法(Fruit in rending
Act)、公平信用和借记卡披露法(Fair Credit and charge Card Disclosure
Act)、信用修复机构法(Credit Repair Organize Act)等共16项之多,
逐步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信用管理法律框架体系。在这些法案中,明确规定
了规范授信、平等授信机会等问题。美国法律规定,无论是事关公民个人
还是企业,只要有失信方面的记录,在日后贷款和各类保险、重新就业等
一系列社会活动中,都会受到惩罚性的对待。西欧各国也都建立了与信用
有关的办法、规定,如欧盟作为地区性政治和经济联盟,通过相关法案,
以保证企业和消费者征信信息流的畅通。
(四)形成较健全的信用管理体系
欧美国家习惯性地被称为征信国家,这是由于其发达的信用管理体系。
如美国在19世纪40年代就出现信用管理行业,到20世纪50年代,其现
代信用管理得到蓬勃发展。他们的信用管理行业提供了较为普及的信用销
售、信用管理等服务。
1、政府进行严格的信用管理规定。欧美国家大多规定,交易中的大笔
款额只能通过支票等银行信用形式支付,只有小额流通的个人付费才用现
金,以此避免逃税或经营者欺瞒所有者等违信行为,使信用活动可稽查,
做假困难。因为有记录的结帐方式,使营业情况比较容易检查,从手段上
控制了逃税漏洞。如,美国国内联邦调查局要求,银行把任何人的每一笔
一万美元以上的收支报告备查,这样,各种交易往来的结帐记录构成了企
业业绩和信用记录,企业靠做假来欺骗、诈钱是很难的。
2、有较为健全的信用管理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在美国,每个人都有
一个社会安全号码(SSN),建立了专门的信用记录并由专业公司做出信用
报告,以供任何公司、银行和业务对象有偿查询,一般通过网上就可查寻
到个人的信川记录,这些有助于使trail']把信用看成一种身份证明,并为此
而讲求信用。若个人的信用差就被列入黑名册,直接影响着其经济活动与
生活。美国现有几百家资信公司,邓百氏、科法斯、穆迪等世界著名的信
用中介机构,主要从事以企业为主的信用服务。如美国邓百氏公司拥有的
世界上最大的企业信用数据库,有着来自世界各国近5700万家企业的信用
档案,其中也包括中国20万个企业的资信档案。。欧美国家的许多企业本
身都设立有信用管理功能,如果一个拥有员工超过200人的制造企业,必
须在企业内部设立信用管理部门或者取得信用管理外包服务。
3、信息透明度高。征信数据开放,这是各类信用管理机构的运转和
功能发挥的基础。同欧美国家企业和个人在发生经济交往时,可以快速取
得该国资本市场、商业市场上的任何一家企业和个人的真实资信背景调查
报告。反之,他们的企业和个人也必然注重维护其信用。在欧美国家里,
对于正常取得企业资信调查的征信数据完全没有限制。如英国,企业征信
数据中最重要的部分——企业财务报表都是公开的,根据1985年生效的“公
司法”(The companies ACT)规定,英国的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必须在本
财政年度结束后的7个月内公开,而非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则在本财政年
度结束后的10个月内公开,以此让大家对该企业的信用和偿债能力等状况
进行确认。
(五)创立商业化的信用运作机制
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出现了信用的
①参见喻敬明、林均跃、孙杰:‘国家信用管理体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
商业化运作机制,设立信用记录公司,对金融市场参加者们的信用进行调
查登记,将记录资料输入电脑数据库,数据库一直连续跟踪客户的信用变
化情况。当金融机构需要调查某一位客户的信用时,就向信用记录公司购
买该客户的信用记录资料,信用记录公司提供有偿的信用服务,就变成了
信用信息公司。目前美国的三家信用记录公司几乎将所有参加金融市场活
动的美国人的信用都进行记录,并通过互联网络,24小时不间断地提供在
线服务。通过这种机制,把信用好的人与信用不好的人区别了开来,并诉
诸于社会进行评判和选择,若是有不良信用记录而被置于“另册”或“黑
名单”上,就会被社会视为“危险病毒”携带者那样加以对待。可见这种
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的信用制度创新,其警示作用与威慑力量是可想而
知的,对营造一个更为健全的社会信用环境有着重大贡献。
(六)重视信用问题的教育与研究
教育方面,在欧美国家,尤其是美国、英国,很重视信用管理的教育。
一些大学设置了信用管理专业课,如美国就开设有应用商业经济这门课程,
主要介绍当前经济环境下信用交易的发展和规律,信用销售对于世界经济
的影响等,美国的国家信用管理协会(NACM)还在Dartmouth college开
办了这门学科教育。此外,国际信用协会(ZCA)、英国的信用管理学院(ICM)
等都是提供信用及信用管理教育的重要机构。研究方面,在企业信用管理
上出现了一系列的突破,开创了信用管理模型、企业信用风险量化管理理
论等。例如,近年来,信用风险量化管理模型在国际金融界得到了高度的
重视和相当大的发展。JP摩根继1994年推出著名的以VAR为基础的市场风
险计量Riskmetrics后,1997年又推出了信用风险管理模型信用计量
Creditmetrics,随后瑞士信贷银行又推出另一类型的信用风险量化模型
Creditmetrics+,都在银行业引起很大反响。同样为银行业所重视的其他
一些信用模型还有KMV公司的以EDF为核心手段的KMV模型,McKinsey公
司的McKinsey模型等。信用风险管理模型在金融领域的发展也引起了监管
当局的高度重视,1999年4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提出了名为“信用
风险模型化:当前的实践和应用”的研究报告,开始研究这些信用风险管
理模型的应用对国际金融领域风险管理的影响,以及这些模型在金融监管,
尤其是在风险资本监管方面应用的可能性。毫无疑问,这些信用风险管理
模型的发展正在对传统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式产生革命性的影响,一个现代
信用风险管理模式正在形成,这些无疑都是对信用在应用理论领域中的发
展。
简要结论:中国与西方信用发展现状的比较
中国与西方信用发展机理是一样的,但却有各自的特点。
1、中西国家信用发展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真正经济意义上信用发展西方比中国早,因为西方国家进入资本
主义社会,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早于中国,而真正经济意义上的信用是在市
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的,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要求。中国市场经济建
立较迟,因此,严格市场经济意义上的信用其存在时间短、发展晚,目前
还处于极不成熟状态。
(2)信用在西方国家更多地与经济联系在一起,对信用的解释与理解
多从经济的角度出发,表现出人的经济利益在社会、伦理道德、政治政权
领域的体现。而在中国,信用作用的发挥恰与西方不一致,更多侧重于从
治家、治国、人格修养的角度进行阐述,为此要求经济行为过程中遵循信
用的伦理精神。特别是文革时期,取消了商品经济,信用更失去经济上意
义。
(3)保障机制和惩罚机制不同。其一,在保障机制上,西方是通过一
套完整的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如建立信用机构、个人信用制度,实行一定
程度财务信息公开、透明原则等,来保证对经济行为的信用约束性与事前
性,使个人、企业自觉守信、按信用原则进行经济活动。在中国,国家信
用管理体系还未建立,信用的保证主要基于人的伦理道德要求和行为交往
的信条,这些一旦与人的经济利益相矛盾时,往往容易发生行为变形,这
也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领域出现信用危机的根本原因之一。其二,在惩罚
机制上,在西方国家,违背信用多从经济、法律角度进行惩罚,并承担经
济损火后果,因为人们违反信用、不守合约的最根本原因是经济利益在驱
动,如果以法律的形式对其实行经济惩罚就可谓对症下药。如一旦商家或
企业被发现出售或制造假冒伪劣产品,必将遭致处罚惩治,导致完全破产
的命运。特别是一旦一个人有不良的信用记录,其生活、就业、办企业等
都寸步难行,更不用说贷款,即使有资本金做生意,其合作或交易对象一
经查询发现他的不良信用行为,便会终止经济交往关系。而在中国,违背
信用从经济上惩罚力度不大,更多是从人格、伦理上进行遣责,承担一些
意识形态方面后果。虽然近几年来,随着法制逐步建立,这方面有所进步,
但经济惩罚还未占主导地位。其三,在监督方法上,西方有三种监督,道
德的自律与法律的强制监督,以及宗教意义的自律,尤其是执行这种监督
的专业机构和广泛的社会舆论。而中国只有一种监督在起主要作用,即道
德的自律以及有限的社会舆论。
(4)信用在经济中的贡献率不同。表现在:其一,在国内,企业要靠
信用来筹借资金。如在美国,企业的负债率达50%一6096,即美国企业有相当
一半的资产是靠信贷。由于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基础,企业是凭信用从银行
开信用证、申请贷款。而在我国,必须先在银行存入相应数目的款项后,
才能开出信用证,这无疑影响了企业资金的运转。其二,对外经济往来,
由于欧美国家有良好的信用管理,这对它们的总体经济和内外贸易发展起
了很大推动作用。人门总愿意和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发生经济交
往,信用的可查性给具有优良的信用行为者提供了更多的商机。由于我国
信用体系的空白,给企业的对外贸易带来了极大的限制,中国内部的企业
间进行经济交往时有相互违约、赖帐等反信用行为发生,但与外国企业进
行经济交往,却不敢有违约和欺骗等反信用行为,究其原因,正是因为他
们发达的信用管理体制,会给有不良信用行为记录的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
后果,而中国内部企业间出现违信行为,却不一定会产生严重经济后果。
2、中国与西方的信用发展也有其共性的一面:信用都存在一个产生、
发展演化的过程,其发展都呈现出阶段性、区域性和层次性。
(1)从时间上看,信用发展的经济基础和历程大体相似。在信用关系
不发达、信用结构尚不健全的早期经济中,信用通过物物交换形式表现,
人们彼此间交换剩余产品凭借的是对对方产品有用性的信任。这个时期,
由于产品种类比较单一、性能构成也简单,分工尚不完全,人们对产品的
生产工序、品质鉴定、价格结算大体都心中有数,这使得交换所需的对物
的信任比较易于确定,信用处于原始阶段。随着货币出现,原来交换中对
物的信任被对货币的信任所取代,交换关系简化了,但交换背后隐藏的信
用关系则进一步深化了。这个时期,货币作为媒介和支付手段成为占主导
地位的信用形式。早期的借贷关系在货币出现后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之
后,商业信用、银行信用的发展,各种借贷凭证的信用形式代替货币信用
形式出现在生产、交换、流通、分配领域,交易的媒介多样化,在这意义
上社会将逐步进入信用经济时代。
(2)从空间上看,各国信用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具有明显的区域性。
从物物交换的初期开始,信用范围就受得交换地域限制——只有在部落内
或相邻部落间才可能建立起维护交易所必须的信任感与安全感。而被经济
学所界定为“普遍接受的一般等价物”的货币,也只是在一定地域内才被
“普遍”承认。即便是黄金也从未在全球范围内充当过“一般等价物”。关
于现在各地各国通行的各种信用工具,它们的流通范围就更要受地域限制
了。不过,随着人们经济交往范围的不断扩大。信用所履盖的地域也越来
越大,经济全球化正是信用发展不断打破地域性的必然趋势。
(3)从层次上看,信用具有普遍性与特殊性两个层次。在物物交换时,
人们经济交往的信任缘于对某个人或某一特定关系而产生,信用具有特殊
意义;而到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时期,这种信任基于对某一物或货币
的普遍认可,信用则发展到普遍意义。前者涉及信用范围较小,而后者的
信用范围较大。但这种区别只是相对的。这是因为信用特殊意义在一定范
围内具有普遍意义(熟人间的交换照样要依据普遍主义的等价原则),而信
用普遍意义放到更大范围内又成了特殊意义(甲国货币在甲国有普遍意义,
而到乙国又是特殊的)。这就决定了信用在同一时期、同~地域具有不同存
在形式,表现为用货币标示的债权债务与用实物标示的债务凭证同时并存,
黄金货币、国家纸币与银行信用货币一起流通;民间借贷、企业直接融资、
国家借贷等诸方式并行不悖,信用在不同的经济领域表现不一。同时,各
种规格、不同层次的信用结构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也具有互补性。这些问题
从中国与西方国家的信用发展史看,并无很大的差异,其规律是相同的。
总之,了解信用在中西国家发展的差异性和共同性,将有助于对我国
信用问题的认识和信用机制的建设。
综上可见,信用是历代社会所要求的,涉及了伦理道德、经济、法律
等领域。然而,也应看到,传统的信用思想首先是伦理化的,作为经济信
用,一方面建基于伦理化的信用原则,采撷伦理道德的观念倾向与内容。
另一方面又酿制出经济自身发展所要求的有关信用的概念、规则、制度等
技术或程式意义,证明任何理念的基础仍以社会经济条件为依据,这是我
们在继承传统信用思想时必须加以注意和发展的。
第三章信用的有关理论考察
关于信用思想及观点,散见于各个历史时期的理论著作。在西方经济
学文献中。关于信用的论述很丰富,但零散而缺乏系统性。本章将对马克
思主义及西方重要经济学家有关信用的思想、理论进行简略的梳理以见其
思想脉络。
18世纪和19世纪是古典经济学的全盛阶段,也是对“信用”研究比
较集中的时期,但正如熊彼特所言:“当时的著作家在给‘信用’下定义时
遇到了困难。并且因此这个名词自始自终使用得很不严格。”。归结起来有
两个方面,一是信任关系,熊彼特在其《经济分析史》中提到:“桑顿将其
定义为‘信任”’:二是借贷关系,由于当时银行信用的发展,信用更多被
理解为“信贷”。
第一节马克思关于信用的思想
一、马克思对“信用”的界定
马克思曾引洛克一段话:“信用,在它最简单的表现上,是一种适当或
不适当的信任,它使一个人把一定的资本额,以货币形式或以估计为一定
货币价值的商品形式,委托给另一个人,这个资本额到期一定要偿还。”②
在这里,马克思认为信用从最初始简单意义上而言,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
的信任,由此,马克思在理解“信用”时,已表达了信用的两层意义,一
是属于精神范畴,他说这种心理上信任使人们发生了借与贷关系,由此引
申出信用另一层含义,即作为一种商品和货币关系的经济范畴。这种借贷
①【美]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二卷.商务出版杜.1996年版.第511页
o‘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02页
关系是建立在货币价值的借贷与偿还能力上。即“一个人实际拥有的或公
众认为他拥用的资本本身,只是成为信用这个上层建筑的基础。””从一定
意义上说,信用也是一种精神生产,它在特定的历史形态下发挥不同的作
用,这种精神生产与物质生产相互作用,正如他所说:“如果物质生产本身
不从它的特殊的历史的形态来看,那就不能理解与它相适应的精神生产的
特征以及这种生产的相互作用。”。
这一点,可以从他分析商业信用中反映出来。“商业信用,即从事再生
产的资本家互相提供的信用,这是信用制度的基础。它的代表是汇票,是
一种有一定支付期限的债券,是一种延期支付的证书。每一个人都一面提
供信用,一面接受信用。我们首先撇开银行家的信用不提,它是一个本质
上完全不同的要素。”@这里,马克思已看到,信用是一种相互的信任及信
任关系,能代表一种等价交换关系,可以通过具有支付要求的一纸证书即
汇票来体现,其价值要等到后来才按约定的时间由买者支付。他还看到商
业信用与银行信用的区别。
当然,在马克思经济理论体系中,纯粹的一般意义上的信用只被扼要
提及,并不占重要地位,而作为一种特殊意义上借贷关系的信用却作了较
为详尽的分析。按马克思观点,所谓信用,是商品在买卖中的延期付款或
货币的借贷行为,是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的特殊运动形式。在马克思看来,
信用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物,是属于生产关系“作为本质的发达
的生产关系,也只有在资本或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流通中才会历史地出现”。。
它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在生产、流通领域发挥着作用。为此他着重研究了资
本主义条件下的不同的信用类型,其中包括商业信用、银行信用、财政信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t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19页
@‘马克思思格斯全集)第26卷,第(1)册,人民出版社.第296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32页
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第29页
41
用、国际信用;研究了各种信用产生的条件、存在形式、流通的工具、发
挥的作用,并揭示了资本主义信用危机。
从表面上看,马克思对信用概念似乎有不同表达,但其含意在逻辑上
并不矛盾,而是统一的。其关于“信用”理论主要有几方面:其一,是一
种相互提供信任,这种信任基础是偿付能力:其二,信用是商业信用、银
行信用等信用制度的基础;其三,商业信用、银行信用等是属于商品与货
币关系经济范畴,反映一种发达的生产关系。这种生产关系实际就是经济
利益关系的具体表现。
二、经济利益关系是马克思信用思想的出发点
“信用”作为一个经济范畴,正如马克思所认为:“经济范畴只是这些
现实关系的抽象”。信用反映的是人与人间的关系。在马克思看来,这种关
系的基础是经济利益关系。他曾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
的利益有关”。。人们从事物质生产活动,是为了获取物质利益,人们的经
济交往与合作,也是为了取得利益。恩格斯进一步说:“生命的开始和进行
是为了利益,而不是为了原则,只有利益能够发展为原则。”。由此把经济
利益作为一切经济活动的出发点,经济利益关系作为一切经济关系的基础,
经济主体间信用及信用关系也不例外。可以说经济利益关系构成了马克思
信用思想的出发点。马克思在论及商品交换时,也反映了商品交换关系背
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包括信用关系。他说:“商品不能自己到市场去,不
能自己去交换。我们必须找寻它的监护人,商品所有者⋯⋯为了使这些物
作为商品彼此发生关系,商品监护人必须和有自己的意志、体现在这些物
中的人彼此发生关系。”。在马克思看来,这些商品彼此发生交换关系,实
质上是商品所有者之间借助于商品这一物质载体发生经济利益关系。人们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5页
②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82页、第551页
④‘资木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02页
作为这种关系的承担者而彼此对立着,对立的双方要获得利益,必须彼此
发生交换关系。这种交换关系的实现必须是“一方只有符合另一方的意志,
即就是说每一方只有通过双方共同一致的意志行为,才能让渡自己的商品,
占有别人的商品”。,“这种具有契约形式的(不管这种契约是不是用法律
固定下来的)法权关系,是一种反映着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在这里,
所谓的法权关系,即指人们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每一次
商品交换的实现,都是履行了对义务的承诺,并获得某种权利,这就是信
用行为的形成和信用关系实现。
按马克思的观点,交换过程的完成是遵循人们交换的原则进行的,是
信用的执行和对交换预期利益的实现。一方面,是对自身要交换商品价值
与使用价值信任的结果;另一方面,即商品所有者间兑现承诺(即使对方
获得交换利益),至此,马克思虽没有明确提出商品交换过程中隐含的信用
行为和信用关系,但他实际上已涉及关于信用的经济基础和本质问题,揭
示了人类信用关系是经济利益关系的反映。
三、马克思关于货币信用的思想
马克思在分析货币问题时曾指出:“货币不是物,它体现的是人与人之
间相互关系。他说:“随着商品流通的发展,使商品的让渡同商品价格的实
现在时间上分离开来的关系也发展起来⋯⋯一个商品所有者出售他现有的
商品,而另一个商品所有者却只是作为货币的代表或作为未来货币的代表
来购买这种商品。卖者成为债权人,买者成为债务人。⋯⋯货币成了支付
手段a”。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出现和普遍被接受,从而产生了货币信用。
马克思认为,由于商品交换中存在时间差和地域差,出现了赊账买卖行为。
这种买卖行为不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而是买卖双方约定,到期还钱,这
①@‘资奉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02页
@‘资本论》第l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55页
43
时信用及其表现形式(如汇票)就执行了支付手段的职能,商品所有者之
间发生了相互赊欠的债务关系,这就建立了契约式的信用货币关系,“信用
货币是直接从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中产生的,而由出售商品得到的债
券本身又因债权的转移而流通。”。即货币充当支付手段,引起的债务关系
是可以转移的,即在商品生产者之间辗转发生,表示债权的债券也就随之
流通而成为信用货币。“信用事业越扩大,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也越扩
大。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取得了它特有的各种存在形式,并以这些形式占
据了大规模交易的领域,而金银铸币则主要被挤到小额贸易的领域之内。”。
由此说明了货币充当支付手段发挥职能会产生信用货币。信用货币是指代
替金属货币充当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信用证物(如汇票等)。随着信用形
式的发展和信用交易手段的演进,极大的方便了经济交往活动,以至被普
遍采用。而信用货币采取了支票、汇票和期票等形式,在大额交易中被广
泛使用。马克思还进一步指出:“在商品生产达到一定规模和水平时,货币
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就会流出商品流通领域,货币变成契约上的一般商
品。”。即当货币本身成为一种商品时借贷行为发生,信贷产生并成为信用
在微观经济领域的一种专门表现形式。马克思关于货币信用这一思想,为
其商业信用理论提供基础,也为现代信用思想奠定了理论基石。
四、马克思对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的考察
马克思曾指出:“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发展起来,这就为发展不同形式的
信用制度和信用货币形成了自然基础。”。在《资本论》第三卷第二十五章,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信用的考察可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主要研究作为借贷
关系的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二是信用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的作用。三是影
响信用发展的原因。
o@‘资木论》第l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60页
③‘资,卜论》第l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62页
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人民出版社,第325页
(一)商业信用
马克思认为,随着劳动生产力提高,大规模生产的发展,“市场会扩
大,并且会远离生产地点,因而信用必须延长”。”在商品买卖中,货币形
态与实物形态的交换在时间上的分离,企业之间必然产生赊销,这就需要
建立信用关系雨I采』i】信用货币。“生产者和商人的这种互相预付形成信用
的真正基础”,资本主义生产是大规模生产,商品的流通必须依靠信用。信
用是“使商品资本向货币资本转化得以预先实现的形式”。。“商品的出卖
不是换得货币,而是换得定期支付的凭据”,马克思把这种支付凭据概括为
汇票这个总的范畴。其次,商业汇票是一种被认可的信用凭据,是在定期
内获得与货币同样价值的信用。在这一意义上,汇票不仅具有货币的信用
本质,而且具有像货币一样的支付手段职能,并进行流通。汇票成为代表
商业信用关系的一种凭证,即商业货币。再者,商业信用所用的流通工具
——汇票是“真正信用货币”的基础。这表明了商业信用是银行信用基础,
也是资本主义信用制度的基础。
马克思还具体研究了商业信用循环问题,商业信用货币在流通中能够
产生一个循环。马克思举例说,进口商C进口棉花,通过棉花经纪人B,将
棉纱卖给纺纱业者A,同时C又向A购买棉纱出口。于是形成这样循环,c
向A购买棉纱时,以由B开出并由B兑付的汇票支付;^向B购买棉花时,
以向C收得的应由B兑付的汇票支付:B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债权债务
互相抵消。
整个商品流通过程的结算是由代表信用、体现偿付能力的汇票完成,
从而节省了流通过程的货币量,形成商业信用循环。对于商业信用的循环,
马克思还着重指出两点:第一,这些互相债权的抵消,取决于资本的回流。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第545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人民出版社,第293页
45
也就说在汇票到期以前能把所生产商品卖出去,使商品转化为货币,汇票
到期兑付就没有问题,汇票的信用性得以保证。一旦商品卖不出去,不能
实现资本回流,则到期汇票不能支付,相互的债权就不能抵消,汇票的信
用性就会受影响。因此,进一步说,这种支付循环取决于社会再生产的顺
利进行,取决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不断进行和衔接。第二,这种循环表明:
信用是互相的,“每一个人都均一面提供信用,一面接受就信用,”。因而“每
一个人的支付能力同时取决于另一个人的支付能力。”。在这种情况下,汇
票的流通,不仅希望自己企业资本能够回流,而且希望他人的企业资本也
能回流。马克思指出,如果产业资本家和商人的财富越多,即在回流延迟
时他们所能支配的准备资本越大,承兑汇票的能力就越强,这样,相互提
供信用的可能性就大;相反,则相互提供信用可能性就小。由此,马克思
已看到了企业间信用是一环扣一环,形成信用链。这种信用链的正常衔接
有赖于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有赖于供给与需求,及生产与消费的顺
利转换。一旦一环出问题,一家企业支付能力受阻,就会产生连锁反应,
相互无法提供信用保障,社会信用就将遭到破坏。可见信用行为和关系的
维持不仅要有主观上的信用意识,还要有客观上的偿付能力,这二者缺一
不可。
马克思揭示信用在商业信用中的功能,在他看来这种借贷如果在产业
资本家之间相继发生,则意味着“信用在同一物品生产的各实际相继阶段
中起中介作用。”。这种借贷如果在商人之间相继发生,则意味着信用在W
——G行为中起中介作用。表明了信用在生产过程与流通过程的真正作用。
这种作用的发生,即商品资本借贷关系建立要受商品使用价值的限制,必
然受一定的时间、空间的限制,必须以相互的信誉为基础,因而这种信用
①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第542页、第543页、第545页
关系也要受时空和信誉高低限制。
马克思看到了商业信用可以节省流通中货币量,加速商品流转等优点,
也看到其局限性。一是它的信誉低,因为它是私人之间发生的信用关系,
如果债务人破产,发生还债困难,或有意拖欠,债权人除诉讼法律,没有
事前控制保障办法。二是它受商品流转方向的限制,只能沿着供给与需求
方向提供信用,只限于职能资本家之间,不能满足资本主义生产和交换发
展需要。因此,银行信用应运而生。
(二)银行信用在马克思的信用学说中占着主要地位
马克思认为银行信用是在商业信用基础上,通过银行而发生的借贷关
系。他说:“信用制度的另一方面与货币经营上的发展联系在一起”。,认
为资本主义银行信用是借贷资本的运动形式。在马克思看来,银行信用形
式是多种多样,具体表现在银行的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上,如以个人信用
为基础的直接贷款:以有息证券、国家证券、各种股票、提单及其它各种
证明商品所有权的单据作抵押的贷款。此外,马克思指出银行信用还包括
开出汇票、支票、开出同样的信用帐户、发行本行的银行券。在这些信用
形式中,马克思说:“最后这一种信用形式,即银行券,在外行人看来特别
令人注目和重要。因为它作为信用货币进入一般流通领域并执行货币的职
能,因为它有国家信用作后盾,在不同程度上是合法的支付手段。实际上,
银行券不过是流通的信用符号。”。在马克思看来,在银行信用活动中,具
有最重要意义的始终是存款。它一方面表明银行的存款是公众(包括货币
资本家)对银行的贷款,这就是说,公众给予银行的信用是银行授予信用
的前提:另一方面,也说明了银行在公众心目中的信誉度和信任度。
马克思对银行信用的研究还涉及因信用而产生虚拟资本的问题。虚拟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453页
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15页
47
资本有两种典型形式:第一,国债。它是债权人因购买国债而得到的书面
凭证,债权人可以以凭证从国家得到利息。第二,股票。股票是股份公司
发给股东的入股凭证,是借以取得股息的一种有价证券。马克思通过对虚
拟资本分析,揭示了银行资本大部分是由虚拟资本构成的,并由此揭示了
资本主义信用危机的发生及原囚。
马克思还考察了前资本主义高利贷信用,认为“信用制度是作为高利
贷的反作用而发展起来的””,考察了财政信用、国际信用等。
五、信用在资本主义经济中的作用
马克思从产业资本角度考察了信用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的作用,归纳起
来有以下几点:
(一)信用制度促进了平均利润率的形成
借助信用方式,资本可以容易迅速地涌向利润率高的生产部门,而很
少或没有资本流入利润率低的部门,这样就加速了利润率平均化过程。整
个资本主义生产就是建立在信用起中介作用这个基础之上的。
(---)信用制度节约了流通费用
一方面,通过信用,货币本身以三种方式得到节约。第一,由于银行使用
信用流通工具,可以使债权、债务相互抵消,这样,“相当大的一部分交易完
全用不着货币”。;第二,“由于信用,缩短了流通或商品形态变化的各个阶段,
进而资本形态变化的各个阶段加快了,整个再生产过程也加快了。”@由于采用
信用方式出售商品,加快商品流通和资本循环过程,从而加速了货币的流通速
度,即“较小量的货币和货币符号,可以完成同样的服务”@,第三,纸币(即
信用货币)代替金币流通,从而节约了货币。可见,信用缩短了流通时间,加
速了资本的周转,从而带来整个社会生产率的提高。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第678页
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杜,1995年版,第515页
o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16页
(三)信用制度促进了股份公司的建立发展
股份公司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然产物,股份公司建立离不开信用制度,
股票本身就是一种信用凭证。因此“信用制度是资本主义的私人企业逐渐
转化为资本主义股份公司的主要基础。”。为此,资本的所有权与资本的现
实职能分离开来。“信用为整个资本家或被当作资本家的人,提供在一定界
限内绝对支配别人的资本,别人的财产,从而别人的劳动的权利。”。在这
一意义上,信用成为可支配别人财产的权利,为现代企业提供了一种制度。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信用制度“又是转到一种新生产方式的过渡形
式。”。信用制度使合作工厂发展起来,这种工厂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转化为联合的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它是对资本和劳动对立的一种“积
极的扬弃”。
(四)信用的不合理使用所带来的外部性
马克思说:“信用使买和卖的行为可以互相分离较长的时间,因而成为
投机基础。”。而且,资本信用“把资本主义生产的动力一用剥削劳动的办
法来致富——发展成为最纯粹、最巨大的赌博、欺诈制度,并且使剥削社
会财富的少数人的人数越来越减少。”@也就说,信用发展使股份公司形成,
使整个资本家在一定界限内取得绝对支配别人资本的权利,使少数人走上
投机、欺诈的道路。引起资本的集中,社会财富越来越为少数人所占有。
马克思关于信用理论、利润平均化加快社会再生产过程、股份制经济
的发生机理等思想,都具有它重要的理论价值。为当代信用对社会资源调
节、社会再生产顺利实现,以及资本循环和企业改革等提供了理论依据,
也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建立信用制度奠定了理论基础。但其理论毕竟
是针对资本主义制度的理解与论述,且他对信用的分析上,主要是侧重于
银行信用,因此本文在运用其理论来分析问题时,亦采取“扬弃”之方法。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20页
①@@④o‘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19、521、520、516、521页
第二节近现代西方经济学家有关信用的学说
在近现代西方经济学中,对信用有着不同界定和理解,由于所处时代
和观察视角不同,形成了对信用问题的不同认识。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两
种意思,一足信任与偿付能力j二是借贷活动或价值运动的一种形式。前
者属于一种践约行为与能力,与债务的偿付相联系,具有普遍意义。后者
属于经济领域中特定的一种表现方式,主要指商业信用、银行信用等,它
们是建立在前者基础上的,或者说是前者在具体经济领域中的运用。
从西方近现代经济理论看,信用学说多集中于对商业信用、银行信用
功能的评价。由于各派观点不一,诠释众多,本节不一一作说明,而是在
归纳基础上,理出几种思想观点。
一、关于“信用”概念的指称与界定
从古典经济学派开始,就已揭示信用的一般性意义和特定性意义两种
含义,对“信用”概念的理解和界定很丰富。
(一)对信用一般性意义的理解及认识
信用是信任与承诺兑现,是对偿付能力的信任与承诺的兑现以及由此
产生的社会信心。
休谟在论及社会信用与国家债务问题时指出:“一旦国家债台高
筑⋯⋯,到那时,社会信用就将脆弱如同一张薄纸,轻轻一捅便成齑粉。”①
届时,“两者必属其一,不是国家毁灭社会信用,便是社会信用毁灭国家。”④
国家一旦过度负债,超过其偿付能力时,人们的信心低落,国家出现失信
于民现象,这时就会出现“发行的公债得不到偿付”,出现“父债子还,子
债孙还”这样一种恶性循环局面,社会信用就会毁灭。持这种观点的具有
代表性的西方经济学家主要有:
①②‘休谟经济论文集》.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88页、第89页
富兰克林在论及纸币性质时,认为银行所掌握银行钞票“它们本身没
有内在价值,但因发行者的信用支撑着,就象殖民地的钞票由政府的信用
支撑一样。。这些票子,或以货币做储备,或以土地做抵押,或以政府税收
为基金,赋予票子以信用。人们“凭此票据可以有把握地于任何时候再向
银行提取货币,这就赋予票据以信用。”。信用代表一种心理上的信任和偿
付能力,如一旦拥有票据即可得到一定时期提取货币的承诺,且这种承诺
是能兑现的。
约翰·穆勒认为信用基础是信任,断言影响价格的是信用,而不是“银
行券、票据和支票”,他说:“一个人所能运用的购买力的数量,是由他拥
用的或应当付给他的货币以及他具有的全部信用构成的。”“他用自己的货
币和他所获得的信用这两者的总tng,]造了对这种商品的需求。”。由此,一
个买主不仅可以依靠所拥有的财力来购买商品,而且可以依靠他具有可信
任和偿付能力而获得商品。他进一步阐述到,买主“用借自银行的钞票来
偿付货款,这样,这种购买就不是利用他自己对卖主的信用来进行,而是
利用银行对卖主的信用和他自己对银行的信用来进行。”。可见“发生影响
的原因是信用本身,而不是信用的形式和提供信用的方法”。,至此,约翰·穆
勒把信用本身与信用形式严格区别开来。对汇票、支票、存款等信用形式
进行了分析,把票据和钞票归为信用形式(即信用表现形式)。熊彼特在其
《经济分析史》中认为穆勒所界定的信用“实际上以某种可测度的形式,
听任他支配的数额,加上某种称为潜在信用东西,当人们使用‘信用’词
时,他们所指的就是这个总数。”。显然,这里的“信用”是指信任和可用
某种形式来测度的践约能力。所以,有了信用,企业家能够向银行透支,
①‘富兰克林经济论文选集》,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33页
@‘富兰克林经济论文选集》,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10页
③④@[英]约翰·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下卷,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56—57页
⑥【荧】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分析史》,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51l页
能够借助于信用购买货物,信用成为一种可用以预付的资本或资本的预付
形态。
麦克劳德作为法律家、经济学家,从财产所有权入手,认为人们交换
的不是物质东西,而是对东西或债务的财产权。为此,他的“信用”具有
双重意义,“一种足要求债务人偿付债务的权利:一种是要求买方偿付商品
代价的权利。”。麦克劳德触及到信用隐含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权利与义
务关系,这是他信用理论先进的一面。但他在运用信用这一概念时,却显
得相互矛盾。他把信用与债务或权利等同意义去理解,这又是不正确的。
当然,正如康芒斯所说,他在“信用观念中有一种合理的原则——未来性”。,
并把其信用归为三种形式:(1)一切有形体财产权的现在价值。这是他的
“商品信用”;(2)未来的货币的现在价值,这个他称为“货币信用”;(3)
以一个特殊债务人为对象的一种特殊信用的现在价值。
坎梯隆认为,信用特别是银行信用,只是更有效地使用货币的一种方
法,于是“政府发行的纸币既可以适用足值的硬币包括在货币数量总额中,
也可以看作是政府的负债——即将在某个时刻以硬币偿付的一种承诺。”@
(二)作为借贷意义上的信用
斯密、杜尔阁、魁奈、西斯蒙第等,他们都把信用的性质理解为借贷
过程中“让渡了一种使用价值”、“借贷财富的使用权”,“出借货币”等。
由此,他们对信用的理解及作用意义上都倾向于银行信用学说。如瓦尔拉
斯明确地指出:“资本家用货币进行储蓄,然后以这项货币贷与企业家,后
者于贷款满期时仍以货币归还。这种活动一般称为信用。”④17世纪后,资
本主义处于上升期,由于商品经济快速发展所带来的资金需求,资本在生
产中的作用和地位特别突出,使银行、企业间的借贷变得频繁,这种背景
①@[美]康芒斯:‘制度经济学》下,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42页、第47页
⑦[美]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1卷,商务出版社,1991年版。第477页
④[法]莱昂·瓦尔拉斯:‘纯粹经济学要义》,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79页
下,古典经济学派以来经济学家,大多都着眼于信用这一意义的理解,其
著作也较多。在实际中,正如约翰·穆勒所言:人们往往不注意一般信用
的性质,而只注意信用的特殊形式所具有特性。。可见对信用的理解,不外
乎两种:一种是原义上的,一种是引伸出来的,但后者始终是以前者为基
础。本文在进行理论考察时,也主要侧重于前者。
二、古典学派关于信用的基本思想
古典学派多数主张以信用流通工具代替金属货币流通。在一些代表著
作中,他们多少看到银行信用这一特殊活动方式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
法国古典学派创始人布阿吉尔贝尔认为人们可以利用信用和票据(信用的
物化形式),他说:“在一个以确实富裕著称的商人,建立起卓著的信用之
后,他的票据不是和现金有同样的价值以至更胜一筹吗?”。显然,这里的
信用是指以财富为后盾的一种偿付能力和可信任度及由此形成信誉。在他
看来银行发行纸币,正是有赖于这种信用。西斯蒙第认为,银行本身自有
资本是银行信用的基础,是对债权人提供贷款的一种抵押。重商主义思想
的约翰·劳更是偏好信用,在他看来,银行通过信用发行纸币,就提供财
富,提供了资本。。
配第在分析“流通中需要多少货币”问题时说:“如果所有巨额的大笔
支付都用土地来进行,而其他大约在10镑以上的支付用贷款业者或放款银
行的信用等进行的话,那么,只有在支付lO镑或20镑以下的款项的时候
才需要货币。”用土地来进行支付,也就是用土地所具有价值作为抵押取得
贷款,用信用支付也就是凭信用取得银行贷款。配第在谈到银行作用时,
其中一个作用是“银行能够了解所有的商人的信用及资产情况。”④说明配
第对信用理解超出借贷行为意义。他提出了银行必须增长自己的资产,扩
①[英]约翰·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下卷.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40页
②o曾康霖等:‘信用论》,巾堪金融出版社,1993年版.第38页
④曾康霖等:‘信用论》,巾【目金融出版社,1993年版,第56—57页
大为存款安全的保证,注意自己的“社会信誉”,即讲信用。
同样,古典学派对财政信用进行了考察,通过对国家信用产生条件、
公债作用、负债的偿还等问题的论述,如休谟《论社会信用》、斯密的《论
公债》、李嘉图的《公债基本制度》都是这方面的代表作,说明了国家(或
政府)信用建立的条件、措施等。斯密认为,举债开始时完全凭信用,其
信用的担保是银行,但信用失效后,政府要举债就需要以特别资源作抵押。
在通常情况下,是国家的特定的收入来担保债务的偿还。休谟在《论社会
信用》一文中指出,公债过度会使社会信用丧失。斯密和李嘉图也都看到
这一点,主张建立偿债基金,即从政府公共收入超过公共支出中取得以保
证政府信用。值得注意的是,法国代表人物布阿吉尔贝尔提出对公债本身
要作出适当规定,如规定公债不能作为抵押,不能作为银钱本身等。在他
看来,这样就不会把公债作为抵押品再另行占有财富,就不会作为银钱来
偿还债务,就能维护公债的信誉。这在当时都是了不起的创见,可见西方
古典经济学家多少都已看到了银行信用(借贷活动)的核心或基础是信用
关系,只不过他们没有明确指出这一点。但这一思想为后来的马克思主义
经济学奠定了基础。
三、近、现代西方经济学家对信用功能作用的认识
在西方经济学中,对信用功能认识有多种说法,正如约翰·穆勒所言:
“信用的作用问题所引起的误解和思想混乱不亚于政治经济学的任何问
题。”。在近、现代西方经济学中,由于所处时代和观察问题的着眼点不同,
对信用作用的认识也不同,但一般都通过对银行信用功能的评价来阐述信
用的作用。较为典型的具有代表性的理论主要有三种:即信用媒介论、信
用创造论和信用调节论。
(一)信用媒介论
④(英]约翰‘穆勒:《政泊经济学原理》下卷,商务印书馆,i997年版,第40页
其主要代表人物有斯密、李嘉图、穆勒等。斯密和李嘉图所指的信用
都特指银行信用,这种信用不创造资本,只转移资本,银行通过信用方式
以纸币代替金属货币流通,起着媒介工具的作用。所不同的是,亚当·斯
密仅指出了信用媒介论的积极作用。而李嘉图看到了信用能够使资本从某
一地方转移到另一地方,从某一人手里转移到另一个人手里。这样的转移
会改变资本的用途,而资本用途的改变可能是有利也可能是有害的。
约翰·穆勒在其《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中,论及了信用的性质、信
用如何促进生产、信用可以节省货币的使用等问题。他说:“信用只是使用
别人资本的许可,人们不能由此增加,而只能转移生产手段”。。在他看来,
生产手段不能由信用增加,只能由信用转移。信用不等于实际资本,信用
也不能无中生有。约翰·穆勒认为信用之所以能促进生产,是因为有了信
用,企业家能够借助于信用购得货物,信用不增加现存资本,但能增加现
用资本。“一国的生产资金虽然不能由信用而增加,但它将由此而处于更完
满的生产活动状态。随着信用基础——信任的扩大,利用信用的各种方法
将得到发展,借助于这些方法使每个人藏在身边以备万一的最小额资本,
可以用在生产的用途上。⋯‘信用既为使一国资本全部资本成为生性所不可
缺少的,又是使一国的产业才能更好地用于生产目的的手段。”圆
约翰·穆勒强调信用对生产的促进作用,但他又片面认为,这种信用
只适用于产业阶级。一旦信用给予消费者,却是公众财富资源的损害。这
一点上,穆勒是片面的,没有看到消费对生产的反作用,只承认信用在生
产和流通领域中意义,而否认在消费领域的经济意义。
约翰·穆勒还看到信用是一种购买力,“具有信用可以用来购买货物的
人,其所创造的对货物的需求,及其所引起物价上涨的趋势,如他用现金
①[英]约翰·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下卷,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40页
@[英]约翰·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下卷,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42页
购买等量的货物。有信用的人,可用信用购买货物,由此创造货物需求,
并由此引起了提高货物价格的趋势。@穆勒看到信用对供求关系的影响,及
供求关系变化引起价格浮动,是难能可贵的。
总之,信用媒介论把经济关系中相互信任和经济交换安全作为信用依
据,从而使信用在生产、交换过程中发生作用,有其正确与积极意义。它
的主要缺陷是只看到银行信用媒介作用,而否认创造资本作用,尽管这种
所创造的不是作为主要要素的真实资本,而是虚拟资本。
(二)信用创造论
从十七世纪后期起,在英国等欧洲国家,信用已相当发达,银行的建
立比较普遍,流通中已经流行着各种私人期票、各种银行兑换券、各种国
库券,信用在商品流通、货币流通中占着重要的位置。这使得一些人迷信
信用,认为不需要金属货币,也能从事商业买卖。反映在理论界上,出现
了“信用创造论”,主要代表人物有约翰·劳、亨利·桑顿、麦克劳德等人。
约翰·劳是重商主义者,是以信用代替货币的积极主张者。他提出成
立银行,通过银行发行纸制的信用货币代替金属货币流通。他说:“信用是
必要的,也是有用的。信用量的增加与货币量增加有同样的效果,即它同
样能产出财富,兴盛商业。”∞约翰·劳的信用即货币,货币即资本,资本
即财富,可谓最早的信用创造论。
亨利·桑顿在其《英国信用券的性质与效果的研究》一书中,广泛地
论述货币信用问题。桑顿认为,信用券有两种,即商业票据和银行券,信
用券的增加发行能促进生产的扩大和财富增加,从而使资本日益增加,因
此扩张信用能增加资本。
坎第隆在其《商业性质概论》中也论及银行能够创造信用代替货币流
@【英]约翰·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下卷.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44页
①转引刘契放‘国外货币金融学说》,第2lI页
通。他说:‘‘如果两个商人之间的交易持续一整年,而且由于彼此之间相互
信认,他们把产品和商品按各自的市场价格记入帐户,那么,这种商业往
来所需的唯一真正的货币,就只不过是在一年中经历了一方所给另一方的
货币差额。””
麦克劳德是近代信用创造论的继承者和发展者,在其《信用的理论》
一书中,他认为:“货币的本质不过是向他人要求生产物与劳务的权利和符
号,从而实为一种信用”。在他看来,信用从其效用来说就是货币,因为信
用和货币都是对商品的索取权。“金银货币也可以正确地称为金属信用”。,
当然他也认为信用与货币相比有差别,如信用只有单一的价值,而货币具
有一般价值,信用的价值不稳定(因债务人破产等),而货币的价值比较确
定。
在该书中,麦克劳德把人的品质、抽象的权利、商誉也都看成财富。
认为信用从法律角度说是债权,但和货币在相等的程度上都是财富,具有
交换性或购买力。他说:“信用是一种购买力,可以用来购买劳动和商品,
以形成和创造新的产品或流通已经存在的商品。⋯‘假设那商人对批发商的
品格和诚实有充分的信任,他就凭信用把货物卖给那批发商。⋯⋯,他卖
出货物,所交换的不是货币,而是一种信用式债权。⋯⋯,因此,我们看
到信用引起了完全相同的循环和生产,和货币一样。”。又说:“各种流通信
用与货币有同样的效用,两者可用于流通已经存在的商品,并促进新产品
形成。所以信用与货币在同样方法下和同一意义上用作生产资本。”而:“凡
可以获取利润之物都是资本。”。从资本这一定义出发,他认为信用也是一
种用于增殖的经济量,为追求利润目的而创造,所以也是一种生产资本。
至此,麦克劳德把信用看作与资本相类似的经济量,在当时是一种新颖的
①⑦曾康霖:‘信用论》,中国金融出版社,1993年版.第142页
③【美]康芒斯:‘制度经济学'下,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79页
④⑤曾康霖:‘信用论》,中国金融出版社.1993年版,第143页、第149页
见识。可以说是现代信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思想端倪。但他认为“银行及银
行业者的本质是信用的创造和发行。所以银行绝不是借贷货币的店铺,而
是信用的制造厂”。@麦克劳德的信用创造论,是在资本主义信用制度的得
到较大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当时信用制度实际的理论
概括。
17一19世纪,信用制度发展迅猛,信用的流通工具大量出现,进一步
推动了信用创造论。关于信用理论的著述也见诸于许多经济学著作中,其
中较为典型的如1802年发表《大不列颠票据信用的性质和作用的探讨》,
约翰·穆勒认为该书是“用英语对商业社会中提供和获得信用的方法作出
的最清楚的说明。”。
与之相比,阿伯特·韩(德国的金融理论学者)的信用创造论有其独
特面。在他1920年出版《银行信用之国民经济理论》中,不是从信用对产
品索取权上而是从不需要兑现的意义上,指出信用就是货币;从生产和分
配的领域论述信用形成资本。在他看来,当信用起媒介作用时,信用范围
受现金存款制约,但由于银行的授信业务先于受信业务,因此银行有无限
创造信用的能力。阿伯特·韩的信用创造论的核心思想是,资本形成不是
储蓄的结果,而是信用提供的结果。他说:“假如需求对生产是第一性的,
则信用提供对资本形成也是第一性的。”若是没有信用提供,任何资本商品
都不能生产,而资本形成都不可能。”。认为银行的授信业务先于受信业务,
即信用创造银行(指商业银行),先有贷款,后有存款,并以此为由,说银
行有无限的信用创造能力,这是不正确。他没有看到,银行对顾客的贷款,
不能不受存款准备金的约束,脱离了银行实际受信基础(即拥有一定资本
能力)。他过份夸大信用作用,把信用供给作为资本形成第一性,是错误的。
①[英]约翰·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下卷.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46页
@曾康霖:‘信用论l,中国金融出版社,L993年版,第152页
它不仅摒弃了社会再生产的条件,且违背了经济决定金融原理。因为,银
行提供的信用在多大程度上能促成资本形成,主要看向谁提供信用,受信
者如何利用信用。阿伯特·韩与熊彼特一样都是主张扩大信用,繁荣经济。
熊彼特认为是科学技术的进步,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出现引起
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从而产生对银行信用的需求。在这一意义上,体现
经济决定信用原理。熊彼特在他1912年出版的《经济发展理论》中,专门
分析信用与资本形成过程,其信用创造论置于他的“创新理论”中(所谓
“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即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鼓吹
信用扩张,通过信用扩张创造资本,实现“创新”)。。此外,熊彼特还把信
用扩张与经济周期理论联系起来考虑,这不能不说是他的先见之明。
信用创造论是在资本主义信用制度有了进一步发展,商业信用、银行
信用等信用方式在资本主义经济中的作用日显重要的条件下产生的,它有
一个显著特点:认为信用具有货币一样购买力。信用能形成资本有其合理
的一面,但是,他们把信用等同于货币,把信用看成是与真实资本一样的
财富,宣扬信用能够创造真实资本,把信用对财富的索取权看作财富本身
这是不对的,认为银行有无限的信用创造能力,这也是错误的。
(----)信用调节论
信用调节论是在资本主义经济进入垄断阶段以后产生的,认为资本主
义经济危机能够通过货币信用政策去治理,资本主义各种矛盾能够通过货
币制度的机制去消除,主张扩张信用,促进经济增长。其主要代表人物有
R·G·霍曲莱、凯恩斯、阿尔文·H、汉森、萨缪尔森。
霍曲莱(英国货币金融学家)是信用调节论先驱,最具代表性著作是
《通货与信用》。他把现金与信用统称为货币,认为经济周期变动的规模与
长短是由信用的发展决定的。在他看来,信用的扩张或收缩受制于现金余
。曾康霖:‘信用论》,中国金融出版社,1993年版,第146页
存额的变动,当余额现金流向银行,银行准备金增加,为信用扩张创造条
件。相反,银行只有紧缩信用。这种扩张或收缩会造成经济周期变动。
凯恩斯的信用调节论影响较大,其代表作是1936年出版的《就业、利
息和货币通论》,他根据“有效需求不足”,主张国家以宏观货币政策去作
川于需求管理,企图通过银行信川渊‘1,而扩火信贷,增加货币供给量去避
免资本主义危机。
汉森(美国经济学家)在其1941年出版的《财政政策与经济周期》一
书中,宣扬凯恩斯理论,但他侧重于国家运用宏观财政政策来干预经济生
活。提出中央银行要制定执行“补偿性金融政策”,其措施是在宏观上,一
般信用调节与直接信用管制相结合;在微观上,选择性信用控制与间接信
用管制相结合。
萨缪尔森继承和发展了汉森的信用调节论,在其代表作《经济学》中,
进一步强调了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在宏观经济调节中的信用,认
为中央银行主要职能是“控制社会的货币与信用的供给”。由于信用调节论
与信用媒介论、信用创造论相比,是一种纯粹货币理论,在一定意义上,
把信用原有的含义进一步推向与货币等同的概念上。这与本文中的对信用
概念论述相去甚远,在此就不作细述。
信用调节论看到银行信用在资本主义经济中的调节功能,这有其合理
一面。但他们认为银行信用可以消除经济危机,是不正确的。
简要结论:西方近、现代信用思想的比较与启示
l、马克思与西方近现代经济学家一样,都把信任作为信用的基础或前
提。马克思认为,这种信任来源于一个人实际拥有的或公众认为他拥有的
资本本身。在他看来一个人要取得信用必须先实际拥有一定的资本,或社
会公众承认他拥有一定资本,这是起码条件(基础),说明信用的基础是拥
有资本从而具有偿付能力。一个企业家能否取得信用,依赖于它在社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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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中的资本实力及由此带来的信誉。信用媒介论者约翰·穆勒也强调信用
的前提是相互信任,但他认为这种信任主要来源于“较好的法律及较好的
教育改良人的品性”,有了种品性就可以担保自己不会侵占或占用别人资
本。同样,信用创造论者麦克劳德等也认为银行能够创造流通工具授人以
信,这种授信足离不开受信的,即银行要先接受社会成员提供给它的信用,
具备一定存款准备金,才有能力授予其它社会成员以信用。
在这一问题上,信用调节论者则撇开信用对个人品质方面的要求,主
要侧重于资本信用。根据上述思想,我们可以看出事实上信用包含品质信
用与资本信用二方面,是二者的有机统一,前者是主观要求,后者是客观
要求,但都是为一种信任所要求,缺一不可。否则,只要有一方面欠缺,
信用行为能力与意愿必受影响,信用关系自然受阻。
2、对信用概念的理解问题上。马克思在引用洛克的话时,就从伦理和
经济两个角度对信用进行了概括,指出信用包括信任、催付、借贷、预约
等多层内涵。当他说“信用这个上层建筑”时,马克思所指的是作为经济
行为伦理要求及形成的信用制度,而当提到商业信用时,又指称为“价值
运动特殊形式”,这必须明确区分开。穆勒把信用看成一种“使用别人资本
许可”说法,也含有一种制度安排意思,把信用与信用衍生的流通工具和
具体表现方式区别开来。尽管二者在信用的内涵上有所不同,但在强调信
用的人类行为规范方面,颇为相似。可见,信用概念自始自终有广义与狭
义之分。
而信用创造论、调节论者则把信用与货币完全等同,这是错误的。信
用不是一般等价物,信用具有流通手段、支付手段的作用,却没有货币的
价值尺度等其它三种职能。信用能代替货币,而货币的替代物与货币自身
是不同。如果说信用是一种索取权,那么它首先是对货币索取权。信用本
身也不是价值实体,由它而生的汇票等票据不过是流通工具,因而不是资
本,更不是生产资本。信用能够带来利润,似乎是货币资本,但这不是真
实资本,只能是无形财富,是对财富获取的优先权,或至多是虚拟资本。
3、在信用的作用及意义问题上。马克思和近、现代西方经济学家因源
于相近的年代,在认识上有共识的一面:
第一,都看到信用可以节约流通费用,对生产起促进作用。约翰·穆
勒认为信用可通过债权债务抵消和汇票等票据形式代替货币,从而节省了
货币的使用。
第二,信用可以加大资本的集中,有了信用,企业家可以把每个藏在
身边以备万一的最小额资本,用在生产的用途上。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
义信用的发展,使单个资本家不仅可以支配自己的资本,还可以依靠信用
提供在一定界限内支配别人资本、财产、劳动的权利。信用作为集中的有
力杠杆,可以把分散在社会上的大小货币集中起来,从而促进股份资本形
成股份公司。他认为:“假如必须等待积累去使某些单个资本增长到修建铁
路的程度,恐怕直到今天世界上还没有铁路。”。信用创造论更是强调信用
具有带来利润的效用,这些是符合经济现实的,但他们又由此推断信用是
生产资本,是一种利殖的经济量,从而走入误区。
第三,他们都不同程度地触及了资本主义的信用制度,特别是马克思
关于信用及其衍生工具的的揭示,无疑为金融理论奠定了理论基础。而信
用创造论和信用调节论其理论主要是建立在货币信用制度基础上,并从银
行制度上进一步提出了信用制度发生作用的机理,构成了现代银行、金融
理论的雏形。
第四,在信用创造资本上,约翰·穆勒只看到信用对资本使用权的转
移,而没看到在银行信用制度进一步发展的条件下,银行信用不仅起媒介
作用,转移资本,而且能创造出虚拟资本。马克思看到了信用的发展所带
来的虚拟资本,并进而揭示了虚拟资本会导致经济危机,这正是马克思信
①‘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689页
用理论的高明之处。而信用创造论者则在信用创造资本这一问题上显然又
走过了头,把信用等同于货币,过份扩张了信用创造资本作用,即把信用
创造虚拟资本意义扩张为创造作为生产要素的真实资本,从而进一步把信
用看成是与货币相同的,这是不正确的。
筇五,在信门】与财寓关系问题上,信用创造论把信用简单地等同于货
币、财富,并进而把信用看作是生产资本等,其错误性是显而易见的。按
马克思观点,财富主要是劳动创造的物质产品,代表各种权利的有价证券
和流通工具是非劳动产品,本身不是财富,只是对财富的索取权。相反,
穆勒在当时把财富分为三类,即具体财物、人的品质、抽象权利(如商誉),
指出了信用作为人类品质,企业商誉等所具有的精神财富,这种精神财富
通过对人类行为及人类行为关系的影响,能带来一定经济效用,却是有其
合理之处。
4、几点启示:
第一,信用一开始就作为人类行为要求,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赋予越
来越多经济内涵,并衍生出各种表现方式和工具。由于信用在经济领域中
越来越普遍使用和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使信用本身从经济领域的~个
特定指称(如银行信用等)获得了更广泛的涵义,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二
个层次意义:一是作为经济行为规范要求,由此而带来行为关系、行为秩
序等:二是作为“价值特殊运动形式”——即信用在经济领域特殊表现方
式。本文在对信用行为进行分析时,主要指前者意义,但由于后者在前者
基础上构成,是前者的延伸和具体化,并在经济中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
所以在第六章单独进行相应分析。
第二,信用的前提基础是相互信任,这种信任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
是个人品质上,即诚实守信,按约行事等,称为品质信用;另一方面是偿
付能力,即个人的资本能力,称为资产信用。
第三,马克思把“信用”理解为一种带有“延期偿付行为”,而穆勒、
麦克劳德认为当把“信用”功能扩大时“购买力”时,就揭示了信用理念
中的一种合理原则——未来性。信用作为一种经济量的意义“是一切预期
收入的现在价值,不管是债务的偿付或者价款的偿付。”。
第四,信用是一种有利于经济效益或能带来利润效用的“资本”,但这
种资本不是具体物质的有形资本,而是影响人们行为并对经济活动发生作
用的无形资本。据此看,信用是一种财富,但不是物资性财富,而是精神
财富,这种财富是人类社会财富不可分割部分。与物质生产相比,其生产
可称之为精神生产。
①【美】康芒斯:‘制度经济学》下册.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45页
第四章关于信用问题的理论探讨
信用就其本身而言,是对经济主体行为的一种规范要求。随着商品经
济的发展,信用被广泛用于经济交往过程,而成为商品货币关系中一个特
有的经济范畴,其概念不断的放大,内涵也越来越丰富,已远远超出伦理
范围的框架体系。现代社会由于信用在经济实践中的广泛运用,其地位和
作用日显突出,发展出以信用为核心的信用产品,如信用形式、信用方式、
信用制度等,形成了信用机制。事实上,人们在现实经济生活过程中所统
称的“信用”,往往是综合使用、互相替代的,而在理论上必须有所区分。
第一节信用的若干规定性
一、信用的概念与本质特征
“信用”的英语词汇是credit,其含义非常丰富,我们可以感觉到它
的存在,但要真正给它下定义却并非易事。信用具有多层次、多侧面涵义,
它们共同的特征是心理上的信任和行为上按约行事,而在具体经济领域的
表现却是多种多样。
(一)传统上对信用的定义
对“信用”的理解,不同的辞典有不同的说法,主要有下列几种:
l、信用在《郎文当代英语词典》(1987)释义中,与汉语相近的有:“信
仰或相信某事物的正当合理性”,“在还债或处理货币事务中受信任的品
质”,“购买商品及服务后一段时间内偿付的制度”。
2、《辞海》(1989)列出了“信用”的三种释义:一为“信任使用”:
二为“遵守诺言,实践成约,从而取得别人对他的信任”:三为“价值运动
的特殊形式”。
3、《大英百科全书》把crdit解释为:“指一方(债权人或贷款人)供
应货币、商品、服务或有价证券,而另一方(债务人或借款人)在承诺的
将来时间里偿还的交易行为。”。
4、《政治经济学词典》②、《政治经济学》教科书。,都把信用定义为借
贷活动。如:“商tI^买卖中的延期付款或货币的借贷”,是以偿还为条件的
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在商品货币关系存在条件下,“债权人以有条件让渡
的形式贷出货币或赊销商品,债务人则按约定日期偿还借款或贷款,并支
付利息”。
在我国传统的经济领域中,对信用的理解更多趋向于后两种含义,似
乎这个词的其它意义是属道德伦理范畴,而与经济或经济学无多大关系。
笔者认为恰好相反,不但有关系,而且关系极大。本文对信用进行经济学
分析中,不想把它简单化地和有限地定义或理解为“借贷活动”。
(二)信用的规定性及其特征
信用,从其来源看,最早是与伦理一词相联。在经济学领域中,信用
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上,主要指以付款或还款承诺为内容而发生的授、受信活动,即
信用活动。根据授、受信对象、性质和主体的不同,信用分为商业信用、
银行信用等。信用成为商品经济条件下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是不同所有
者之间商品和货币资金的借贷以及赊销预付等行为,反映了货币或商品的
持有者以还本付息为条件,把货币或商品暂时转让给需要者使用的债权债
务关系。
广义上,信用是一种主观上的诚实守信和客观上的偿付能力的统一。
①‘大英百科全书》卷V.台湾中华书局,1988年:转引骆玉鼎《信用经济中的金融控制》,上海财
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8页
②参见‘政治经济学词典》上册,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③参见张维迭主编:‘政治经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具体说,遵守诺言,实践成约,取信于人,这种伦理精神反映在经济中,
是指经济主体之间,以谋求长期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建立在诚实守信基础
上的心理承诺与约期实践相结合的意志和能力,以及由此形成和发展起来
的行为规范及交易规则。信用的进一步发展,使它由交易的实现手段异化
为交易方式,出现信川交易,即狭义上特定概念。它实际上是』“义上的“信
用”概念在经济具体领域的运用和引伸。本文主要是从广义上对“信用”
进行探讨。
l、信用是信与用的统一。信是人类个体的心理现象,包含相信、信任、
信念、信心,所包含的这些内容通过传播在大众心目中的投射,就是信誉,
其直接结果是信任和安全感,当我们讲“某人办事不讲信用”,“这家企业
信用好”,“金融机构发放‘信用贷款”’时,所依据的是对某人、企业及借
款的不信任或信任,而如果发生了“信用危机”,主要表现便是人们在“经
济活动”中失去了安全感。其间接结果是一个人、一个组织一旦有了信誉,
就会对其社会经济交往产生正确的或有益的效用、功用、作用。
2、信用存在的前提在于信用成为一种资本、资源,借助于信用的认同,
使信用充当交易的媒介,带来效率。从信用需求转化为信用行为,必须同
时符合两个条件:其一,对信用行为的结果(这种结果是资性的也可能是
将来多资性的综合)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其二,信用行为主体是有自
由选择其发生关系对象,如自由订立契约,是守约的前提。
3、信用的本质特征:第一,主观上遵守承诺、履行义务的道德品格,
客观上具有兑现或偿付的能力。信用是素质也是能力,正如穆勒所说:“究
竟乙有多少信用,要看人们对他的偿付能力的评价。”∞因此,信用包括品
格信用和资产信用两个层次。第二,实质上反映社会经济关系,体现一种
①【英】约翰·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下册,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62页
债权与债务、责任与权利关系。第三,未来性和预期性,带有对未来经济
利益的一种心理预期和要求。正如麦克劳德所说:“每一种预期都是信用,
商品信用被卖出去换取货币信用”。。第四,利益性,是为了某种价值偿付
或等价回报。因此,信用可以说是基于信任心理,而表现为多种形式,最
终是为获得“价值偿付”。这种偿付包括交易中商品“物有所值”、“货真价
实”,“履行契约”等诸多形式。
4、信用的原则。即信用的核心问题,主要有诚实守信和利益实现两方
面。这种原则体现在信用的双重价值意义上:功利价值和伦理价值。正如
韦伯所说:“切记:善于付钱者是别人钱袋的主人,⋯⋯一次失信,你的朋
友的钱袋则会永远向你关闭。~直把欠人的东西记在心上,会使你在众人
心目中成为一个认真可靠的人,这就又增加了你的信用”。@可见,信用内
含经济关系中的等价原则、公平原则、守信原则等功利伦理精神。
(三)信用与信誉的异同
信用主要体现在经济行为过程,是对行为之规范要求:而信誉则主要
体现在行为结果上,是通过系列信用行为的发生而累积的结果。信用在经
济领域中,特指一定的商品与货币关系范畴时,属于一种经济价值判断;
而信誉更多的属于道德价值判断,信用也有这一面,因此,二者又常有通
用之处。
二、信用在经济学中的几个视角
信用兼具道德、法律和经济属性及功能。笔者认为,对于任何客观的
研究对象,概念仅能够属于研究对象极为有限的侧面,由此,本文力图从
经济学的几个视角对信用作进一步分析。要准确地把握作为一种经济范畴
或经济意义的信用,必须从以下几个视角进行考察。
①[美]康芒斯:《制度经济学》下册,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53页
②【德]马克斯·书伯:‘新教伦理与资木主义待神》,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33页
(一)经济伦理的视角
信用是一种基于信任、信念等道德和心理的因素,从而产生对行为的
伦理要求。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信用是被视作道德准则,是一种人本身固
有的道德品性,没有跟牟利等功利性相联系。而在西方,信用则属于一种
工具理性伦理,市兰克林及韦伯就认为道德定义上的“信用就是金钱”。恰
是这样一种信用观能够进入到人们的实际经济生活中,获得生存与发展的
根基。本文也以这种工具理性伦理作为信用的一种精神品质,在这意义上,
信用是人或由人构成的组织为主体的经济交往行为的道德伦理准则。包括
三个层次:
其一,是信任人,这是经济交往的前提。若经济交往中彼此不信任,
失去安全感,经济交往行为要么不会发生,要么为证实对方信任付出巨大
代价,从而使社会交易成本增长。
其二,是言必真,这是经济交往行为的条件,你可以不把真话说出来,
但必须任何时候都不能说假话,做到童叟无欺。
其三,履行诺言,公平互惠。强调无论是书面还是口头承诺,经济交
往中行为双方都应履行和实现诺言,都以对现实或未来收益的同等索取为
原则。
可以说,经济伦理信用是经济行为主体的一种道德实践过程。经济主
体在生产或交易的关系中,双方是相对立又相统一的利益关系,双方利益
的预期能否实现,实现到何种程度,取决于双方道德和能力的实践,即信
用行为过程。
(二)经济行为的视角
当人们凭借信用所含有的承诺以及对承诺的信任,而发生实际交易时,
信用成为一种具备货币媒介和支付职能的交易手段,信用交易方式产生。
这种交易,通过授、受信活动来完成,也就是以信用为手段,通过债权债
务关系的建立和消除来实现商品交换(货币作为借贷对象时,也成为一种
特殊商品)。这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所产生的经济现象,至此,信
用也发展为属于商品货币关系的特定经济范畴。具体说,信用交易的出现,
使交换在实现的形式上,更大程度地摆脱了时、空的限制,如商品的赊销、
货款的预付、实物的租赁、货币借贷等交易行为。
在信用交易方式中,各类型的信用活动都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的交换,
都是一种买卖方式。只是这种买卖方式比起“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初始
方式,层次更高,内容更丰富。如预付形式的商业信用,赊销者把商品卖
给赊购者,赊购者没有及时付款,所以即是买又是借贷。又如借贷形式的
银行信用,分期付款形式的消费信用,以政府为债务承担人的国家信用,
买方和卖方要按约定日期偿还货款并支付利息。因此,马克思说:“这个运
动——以偿还为条件的付出——一般地说就是贷和借的运动,即货币或商
品只是有条件的让渡的这种独特形式的运动。”在此,信用作为以偿还付息
为条件的价值的特殊运动形式,也是经济交易行为的一种特殊方式。
(三)经济制度的视角
制度是行为规则,并Fh此而成为一种引导人们行动的尺度,它为社会
交往提供一种确定的结构,以防止混乱和任意行为的发生。制度使人们在
一定程度上相信,他们与别人的交往将按他们的预期进行,使他人的行为
变得可预见,由此协调人们的各种行动,建立起信任关系,并减少人们在
知识搜寻上的消耗,从而降低经济交往的费用。正如德国经济学家柯武刚
所说:“人类的相互交往,包括经济生活中的相互交往,都依据于某种信任。
信任以一种秩序为基础。而要维护这种秩序,就要依靠各种禁止不可预见
行为和机会主义行为的规则。我们称这些规则为‘制度⋯o
信用作为经济主体问交往行为的规则和制度,不仅是道德规范的选择,
也是一种利益的必然选择。在这种意义上,信用反映了几个层面意思:
①(德]柯武刚:‘制度经济学》,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3页
首先,是经济主体间长期博奕基础上形成的一种相对稳定的行为规则。
这种规则被市场交易所需求和强调时,一方面,往往内化为市场交易准则
和秩序:另一方面,外化为法律等规章制度。在重复式、人情化或小额的
交易中,人们的信用行为常借助于无强制力的交易秩序得以维持;而在非
人情化、非重复式或涉及较大经济利益的情况下,多诉诸于契约等法律制
度来保障。
其次,反映一种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的制度。制度经济学倡导者之一
康芒斯在评价麦克鲁德的“信用”理论时说:“实际上,债务和所有权都不
是财富。它们是制度”。。的确,“信用”不只是一种心理与伦理现象,也
不只是一种活动或行为方式,它是“制度”。它贯穿于整个现代社会经济生
活中,是经济活动赖以存在的环境。
再者,构成经济交往基础的社会“信任结构”(structure of
trust)。这种信任结构,如前面所述,可以是特殊的也可以是普遍的。在
日常经济生活中,经济交往主体常常是陌生的,但他们之间对相互的可预
见行为寄予了很大信任。为此,人们将辛苦挣来的钱交给银行出纳员,并
可能在数秒钟之后将他们面容:意得一干二净;人们向轿车送货商预付车款,
而这些轿车可能还在外国工厂中制造。在这些场合,人们都相信能得到等
值的服务,银行职员会保管好钱,送货商会履行其承诺。因为这些人都具
备提供服务和商品的能力,因为他们都受制于信用制度——一些成文或不
成文的行为规则。
(四)经济法的视角
信用涉及交易主体间的权利与责任、侵权与债务关系,则是行为关系
的法律表现。按马克思观点,物与物背后是人与人的关系,人们所交换的
不仅是物,而是交换回来因出卖那些物质所获得未来收益的权利,或是要
①[美】康其斯:‘制度经济学》下册.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14页
7l
求债务人偿付债务的权利,或是要求买方偿付商品代价的权利。因此,任
何作为交易的一部分所立的诺言或承诺,不论这种交易是以商品、货币还
是服务的何种形式出现,在每一种情况下,都是一方放弃某物以引诱另一
方放弃某物:一边是立约人立下承诺,产生责任,另一边是受约人通过等
价给予回报。特别是这种承诺如果借助于合约的形式,就必须遵守,具有
法的强制力。
事实上,信用成为行为关系的法律表现,不只限于一般意义上的借贷
关系,只要有要约和承诺这两个要素即可。如商店必须保证售出的商品与
标签标明的功用相符,政府必须保证其货币在国境内能用于支付等。
以上所述并未穷尽信用本身的全部意义,仅从经济领域的几个侧面对
信用问题进行一些阐述。本文在对信用进行经济学分析时,将尽力勾勒出
一个经济平面上的信用概念。
三、信用的结构
信用结构是指构成信用所具备的基本要素,以及在经济活动中所表现
的形式和方式。
(一)信用的基本要素
信用付之于实践活动,构成信用行为,这一行为发生过程必有其主体、
客体和内容。
1、信用的主体。指信用行为发生的当事者双方,即具有各种民事行为
能力的经济主体(包括法人和自然人)。其中,转移资产的~方为授信者,
而接受资产转移的另一方为受信者,这是信用要素之一。在商品交换、买
卖或借贷过程中,如抵押贷款,当事者常常既是授信者,又是受信者;而
在信用贷款中,授信者与受信者则是分离的、不统一的。可见信用行为发
生有双向性,也有单向性。
2、信用客体。信用是通过一定经济交易行为的发生来体现的,就应当
有被交易的对象,即信用客体。这种被交易的对象是授信方的资产,可以
是有形体的(如商品、货币形式),也可以是无形体的(如服务形式)。没
有被交易的对象,就不会有经济交易行为的发生,也不会有信用行为发生,
所以,被交易对象是要素之二。
3、信用内容。授信人(债权人)以自身的财产为依据授予对方信用,
受信人(债务人)则以自身承诺为保证取得信用。信用行为发生过程,授
信取得一种权利,受信承担着一种义务,没有对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的承诺
就无所谓信用,所以具有权利和义务关系是信用的内容,这是信用要素之
=o
(二)信用形式
是指维持信用行为及关系之载体的表现形式,授、受信用双方的权利
和义务关系,需要表现在一定的载体上,没有载体,信用关系无所依附,
信用行为无从规范,信用难以维持。信用通常借助于某种“凭证”得以保
证,这种“凭证”可以是抽象的(无形),也可以是具体的(有形)。
抽象形式,借助于人格化,是无形的。主要指口头信用,如血缘关系、
个人权威性品质以及口头协议等。授信者和受信者双方以诚实、信誉、信
任、信心为保证条件,明显地包含道德和心理因素,基于个人品质与能力,
在这意义上是一种人格化,依赖特殊对象或个人的信誉、权威、信任心理
等抽象形式。具体形式,借助于制度化,是有形的。主要指书面信用和挂
帐信用等具体物化形式。书面信用反映在凭证上,如信用流通工具(包括
商业票据等)、契约文书、发票等票据;挂帐信用反映在帐簿上。在这两种
信用形式中,授信者和受信者双方自然也需要依靠诚实、信誉、信任、信
心等条件,但其效力主要源于书面的凭证法律制度效力,鉴于利益的、等
价权衡,在这意义上也是一种价值化。由此,信用还可以通过票据等信用
形式和提供帐面信用等方法扩充。
这里必须指出,货币和纸币都表现为一种信用形式,但有所区别。货
币作为价值形式而充当交换媒介和支付手段时,是一种信用形式。纸币也
是一种信用形式,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纸币是一个特定的概念,指由
于政府财政需要而发行的、凭借国家的政治权力强制流通的价值符号。纸
币依赖政府强权的信用担保,一旦对强权者信心或信任降低,纸币的信用
就会降低,并随之贬值。
(三)信用方式
指信用活动在经济运行中表现方式,即借助于信用手段的交易方式等,
是信用活动的条件、过程及形式的集合表现。概括地说,有借贷、赊销商
品、预付货款订购、分期付款、延期付款、经销、代销等,不同的信用方
式各有其相应的信用形式。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信用方式的特点和信用
主体进行分类,构成了现实经济生活中的不同信用类型,如商业信用、银
行信用、消费信用等。
(四)信用类型
是对不同信用方式所进行的区分与归类。以信用主体的主动者划分:
有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国家信用、国际信用等:以信用对象物的用途划
分:有生产信用、流通信用、消费信用;以适用范围的性质划分:有普遍
信用和特殊信用,这是相对于不同信任结构基础上产生不同信用类型。如
在国内流通的货币,不论货币持有者是谁,它在国内一律适用于作为支付
手段,而单个经济主体开出的票据,只在一定被予以承认范围内适用于支
付手段。
信用形式、信用方式、信用具体类型很多,这是由生产和交易活动中
的利益关系多样化所决定。在许多著作中,往往把这三者都混同起来,笼
统称为信用形式。笔者认为,概念不明确会给理论阐述带来诸多混乱和障
碍,所以在此简要加以说明。
四、经济运行中的信用机制
信用是通过具体信用行为的实施和信用关系的形成以及信用制度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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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来实现的,也由此构成了经济领域中的信用机制。信用、信用行为、信
用关系三位一体,是不可分离的。本文在围绕信用而展开一系列内容的分
析,为了论述的方便,在使用这一概念时,根据不同侧面的分析需要,使
用不同的提法。以下对这几个方面做些具体说明。
(一)信用行为
是信用在经济实践中的具体实施所表现出来的行为,即指按信用要求
所规范的行为活动,内含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承诺与履行,包括诚实交易、
定约履约、按约行事等方式的活动。当“信用”作为行为规范要求时,其
本身是抽象的,一旦付诸于实践,产生信用行为,信用就具体化了。因此,
信用在现实社会中的发生实际上是一种信用行为和信用关系的发生。在这
一意义上,本文把信用的发生理解为信用行为的发生,并由此产生信用关
系等,如“讲信用”就是一种信用行为表现。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信用和
信用行为两个概念常被通用。为此,本文对信用之分析,很大程度上是对
信用行为之分析。
与讲信用、遵守信用的行为相反,主要存在着失信、违信两种行为,
前者侧重于客观上偿付能力所致,而后者主要趋向于主观意愿上的不讲道
德、有意违反约定或进行欺骗等所致。在实际中,无论失信还是违信都是
对承诺的违背,都没有履行偿付义务与责任,都给交易对方带来实际利益
的损害,因此,笔者把二者统称其为“反信用”。本文在使用上述概念时,
为便于阐述,有时仅点到某一方面,实际上都含有统称上的意思,在此特
别说明。
(--)信用关系
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主体通过其经济交往行为的发生,而结成的
经济关系。“信用”的存在是对他人而言的,一个人对自己而言不存在“信
用”与“不信用”问题,可见,信用一经产生就是个关系问题。在经济活
动中,经济主体实施信用行为而结成的关系,即信用关系。”信用关系与信
用行为二者间犹如“毛”与“皮”的依存关系。马克思认为,人与人的关
系是通过物与物的关系得到表现和实现的,信用关系由以往的亲缘式等自
然秉赋特征转为表现在商品、货币、交换关系上,体现为一种经济利益关
系与经济运行关系,是一种反映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也属于生产关系的
一个方面,是一种历史的社会关系。
当信用关系趋向普遍化和经常化,就上升为一种交易规则或秩序,使
信用关系制度化。信用关系的制度化,有利于规范人们的经济行为,促进
市场交易秩序的形成,从而有利于商品经济发展。而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
反过来又决定了信用活动范围和信用活动准则的确立。从经济发展史看,
信用关系在初始时是依赖于一种道德力量,出于利益选择或预期下的道德
约束。随着商品经济发展和市场经济的确立,以及经济行为的契约化,信
用关系越来越依赖于制度和法律的保障。
(--)信用制度
这里所说的“信用制度”一词是指“制度安排”,是对信用行为及关系
的规范和保证,即约束人们某一特定类型活动和关系的行为规则。这种制
度安排可以是正式的,也可以是非正式的。前者如契约法、信用管理制度
等,后者如信用观念、信用习惯等。信用制度的一个主要功能在于减少经
济活动和联系中的不确定性,帮助人们形成稳定、可靠的预期。一项制度
安排是“好”是“坏”,即对它的价值判断如何,要看它能否提高经济效率,
带来经济增长,以及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公平。
一种制度的形成总是多数人活动的结果,信用制度大多数是在商品交
换的发展中形成的。如果没有大多数人在商品交换过程中产生信用关系及
对这一关系固定化和普遍化的要求,不仅没有制度化可能,也没有制度化
①信用关系表达两层意思,一是指已客观发生而形成的现实关系,是结果性的存在,另一是指交易
行为契约化本身所包含的信用指向。可称为“拟信用关系”或“潜信用关系P9即指信用行为还未实
施.信用关系还未现实发生,仅足潜在于交易关系背后拟发生的信用关系,是过程性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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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必要。因为少数或个别人之间的信用关系完全能由信用关系双方协商确
立,用不着借助一种制度来规范和安排。可见,信用制度作为一种交易规
则与商品经济发展关系是相互的。
信用制度内在地包含伦理与契约精神,二者分别适用于不同层次的经
济关系,以及不同规模和类型的交换合作的信用需要。因此t制度的或法
律的约束应成为分析经济关系的焦点。
(四)信用机制
信用意识、信用行为、信用关系和信用制度等的内在有机联系,构成
了市场经济中的信用机制。在经济实践中,信用意识具体化为各种信用行
为,信用行为的发生必然产生信用关系,信用关系形成又进一步推动信用
交易,信用行为的发生,从而构成了信用的发生执行机制,是内在的。而
这一机制在现实中的稳定和顺利运行常依赖于一定信用制度(如违信惩罚
制)的保障,这是外在的。一旦信用的发生机制和信用制度这两者结合在
一起就构成了社会经济领域的信用机制。可见,信用机制不能简单地等同
于狭义上的制度的相加,前者确切说是已形成了可以自我循环的系统,是
一“立体性”的概念,而后者仅是一系列制度构成的一种“平面性”的制
度体系。信用机制及相配套的机构设置又构成了信用体系。
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信用执行机制,它是信用机制的关键。由于信用
的发生具有时间间隔,所含的预期利益的实现必须由某种制度性约束得以
维系。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布坎南等人发现了不合于市场规则并影响市场
调节的各种行为,其中最为典型的是现实市场交易中存在的机会主义行为。
对于机会主义带来的反信用行为必须有一个强化的执行机制。信用执行机
制的提供,可以防止在经济交往活动中出现逃避履行义务、违背承诺等行
为。例如,要使某项承诺具有可信赖性,可能需要提供一种比一般信用关
系更具严厉的强制性规则或规范模式,以帮助人们强化信用意识和实施信
用行为,提高人们预期利益的可靠性与稳定性。
一般而言,市场从内部上提供了信用执行机制,然而,这是在社会信
用正常条件下,经常不履行其在交易中的义务的人会失去下一次交易机会,
而信用好的人比无信用者会获得更多交易和赢利机会,这就促使人们尽量
地维持信用。在一个具有良好信用社会中,不守信用将为之付出代价,而
在一个没有社会信用的市场中,守信者将为之付出代价。因此,信用的执
行还需要外部强制性机制,如签定契约、违信惩罚等,从外部上提供的信
用执行机制来强化市场的信用控制过程。
第二节信用发生的基础及货币信用
信用的产生和发展,从主观的角度去分析,是各个经济主体的需要,
这种需要既有利益的要求,也有伦理的需要;但从客观角度去分析,则是
经济发展本身的需要。
一、信用发生的基础
从信用本身而言,它具有伦理和功利价值双重性。人们选择信用行为,
首先是基于能够获得未来收益,但他们又是凭借什么能够确认自己会得到
未来的收益呢?有三方面原因:一是由信任心理构成的人与人间的关系,
这是经济伦理范畴;二是由契约(包括无形默契和有形约定)等形成的制
度基础,如交易规则、法律制度;三是利益的理性计算。信用作为一个经
济范畴,其发生的机理正是这三方面相互交织、综合作用的结果。一般而
言,单个信用行为的发生主要基于两个前提:一是相互信任;二是互惠互
利。而普遍信用行为的发生除这两个前提外,还需要成文或不成文的制度
保障。
(一)信用发生的经济基础——生产和交换发展的需要
按马克思观点,经济基础决定着上层建筑,信用概念虽源于道德伦理
之领域,但它却基于劳动分工与合作的基本需要,是在商品经济产生和发
展过程中不断丰富和扩展,并逐渐从纯道德领域中分离出来,成为一独立
的商品货币关系的经济范畴。
l、一切社会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中必然蕴涵对信用原则的要求。人类
社会是以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为存在基础,而社会生产是以人们结成
一定的社会关系为条件,这种社会关系无论是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还是社
会主义性质,其首要特征总是表现为人与人之间交往与生产协作。随着社
会分工专业化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这种生产间协作更是日益重
要。这种分工基础上的协作必然带来彼此问“遵守约定”的信用要求。对
这种约定的任何破坏,不仅仅导致某次生产活动的失败,且有可能殃及整
个社会的生产活动存在与发展。因此,以“诚实守约”为最基本内容的信
用原则,实际上足物质资料生产过程的必然选择。
2、一切社会劳动产品和服务的交换均要求以信用为基础。社会生产发
展到一定水平,商品交换(包括物质产品和服务交换)成为各种经济活动
的必然。这种交换要求经济人之间的商品价值对等和经济利益平衡。与此
相关,交换的双方必须诚实守信地履行交换活动本身所带来的各项义务,
以实现自己的商品交换价值。任何一方有违诚实信用的举动都会导致交换
的受阻或失败,从而直接影响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和使用价
值的实现。
在社会分工条件下,每个人必须拿出别人所需的产品,换回自己所需
的其它产品。如斧头的主人要想获得绵羊必须拿出对价的斧头,同时必须
让绵羊的主人相信他一定会“把斧头给他”而不是“给他一斧头”。双方只
有让对方相信他们面临的交换是安全的、公平的,才能使交换成为可能。
这就要求建立一种信任关系或信用关系,以促使交易发生和交易目标的实
现。
显然,信用原则构成商品交换的基础。从现代经济看,一切商品(包
括服务在内)都必须经过交换才可能趋向效益和价值的最大化,交换的顺
利进行是商品实现其价值和使用交换的客观前提,因此,“信用”原则作为
交换顺利进行的保证,成为经济行为的必然要求。
在现实各种经济交往中,交往双方都是以对现实或未来收益的索取为
前提,无论这个收益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都体现了行为者双方的利益需
求。人的理性告诉人们:满足对方需求是满足自己需求的必要条件。正是
这种理性,使人们信守诺言、履行约定,在获取某一利益的同时,让出相
应利益或履行一定的责任与义务,实现利益的互置。可见,商品交换及所
需的互惠互利是信用发生的前提和基础。
(二)信用发生的伦理基祝牛一社会信任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信用的出现是来源于人的固有的道德天性,强调
对人必须发自内心的诚与实,信用与牟利之间没有太多功用性的联系。而
西方信用却带有工具理性的意义,正如富兰克林及其追随者马克思·韦伯
认为那样,“信用就是金钱。”
在传统的社会里,信用的发生虽然是个体行为结果,但它却不是孤立
的,而是与其他经济主体发生关系的过程中产生和实现的,这一关系包括
相互信任和尊重。
信用是对他人而言的,表现在与他人进行经济交往过程的行为中。当
某一经济主体和另~经济主体进行经济交往时,首先是由于相互间的信任,
这种信任包括对行为结果会获得预期利益的信心和交易对方会有助于这一
利益实现的相信。如果人们互不信任,一般很难发生经济交往关系,也就
无信用行为可言:如果人们在经济交往过程中发现交易对象是不可信任的,
或者对交易结果能带来预期利益没有信心,就有可能不再按约行事,从而
出现反信用行为。可见,相互信任是一经济主体与另一经济主体发生了经
济交往的前提条件。信用行为是指在人与人、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间发
生关系前,认为对方是可信任的,由此才能产生经济交往活动。如果相互
之间互不信任,一般很难进行交往,也就无从实施信用行为。因为信用行
为是与另一经济主体交往而发生的,但并不是所有的经济主体都是其交往
的对象,而是有所选择的结果,这种选择的依据便是信任对方。同样,对
方也是具有这种信任感,才能同意进行经济交往。显然,相互给予的信任
构成了交易的前提,也构成了信用行为发生的首要的伦理基础。
这种信任有两种情形:即人情式和非人情式。在传统的社会里,人们
之间的信任是人情式的(人格化的),其信任依附于血缘关系和身份关系,
这就决定了经济交往依赖于社会交往形式,因而信用是建立在熟人之间相
互信任基础之上的合作秩序。如费孝通所说的“乡土社会”内部,其信任
是建立在个人之间相互熟悉的稳定关系基础之上,而熟悉是互相之间的亲
属关系、居住关系、职业关系和日常互助关系的结果或函数。,在这里,人
们发生物质或非物质交易往往都有信用可言(如今天你帮我收割稻谷,明
天我帮你抢收其他庄稼),其“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
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圆
一般而言,从熟悉中产生的信任只能是个别的,它决定了其交易是人
格化的、是个别主义或特殊主义的,这种人格化交易中,信用行为较为容
易产生,且信用所需成本也极低。然而,这种人格化的信用都不具有扩展
能力,因为信任是基于熟悉的特殊对象上,陌生人之间较难给予信任的,
这决定了相互间交易的特殊性和规则的非普遍性,从而导致信用的个别主
义或特殊主义。
信任是劳动合作的产物,但它作为一种经济伦理又维持着合作,从而
满足当事人的多种需要,当个别的特殊主义信任所决定的交易的有限性,
难以满足人们的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时,人们就会通过选择一种新的经济
伦理来扩展交易。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和货币产生,人格式的信任逐渐被
对货币价值信任所取代,非人格式的普遍主义的信任成为交易的前提,信
①若将熟悉的程度视为因变量,则自变量应包括亲属关系、居住关系、职业关系和情感关系
⑦费孝通:‘乡土社会》.三联书店,1985年版,第6页
用的伦理基础也随之发生变化。
从实际看,心理上的信任是一切信用形式的共同基础,也是人类社会
成为一个有秩序的共同体的基础。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商品经济是一种以
信用为基础的经济,即信用经济,正如史学家黄仁宇在《资本主义与二十
一世纪》中提及,资本主义须具备三种“技术性格”,而每一种都离不开信
用。
(三)信用发生的制度基础——所有权的确立和保障
当经济交往从社会交往中分离出来,简单的物物交换发展到市场化交
易时,交易便在陌生人之间发生。人们为避免风险,必须通过获取信息、
制定协议等方式来预测交易行为的过程及目标,建立新的信任关系。这时
无论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有必要做出一种更好的选择:即寻找某种共同规
则或制度并发挥其作用,使市场交易中的信用行为得以有效保证和扩展,
如产权制度、契约制度等。
1、产权制度是信用关系的前提。人们在开展交易活动之前,首先必须
达成对“相互权利的认可”,从而明确了双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为信用行
为提供了标准和具体要求。如果交易双方不能对对方拥有其物品的权利予
以承认,他就无法使对方相信被转让的财产能够受到保护,也不能在获得
对方物品的同时,转让自己相应权利或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甚至还会产
生一方对另一方的掠夺行为,这是对信用的最大破坏。反之,如果交易双
方能对彼此物品所有权予以认可,则这一共识就能促进双方信任,在这种
情形下,人们大多就会存在一种尊重他人权利的观念,从而选择遵守约定
等信用的行为方式来建立交易关系,以增进彼此的利益。更具意义的是,
“对相互权利的认可”一旦作为普遍的经济制度为人们所理解,一方面,
就会内化为经济行为主体自身的“价值伦理”,形成一种内在的约束力;另
一方面,就会培育成外在的社会监督机制,可以有效地减少机会主义行为
的发生,从而促进信用行为的扩展。
2、交易契约制的发展使信用具有了法的基础。商品经济作为一个经济
范畴,以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为主要内容。商品交换发展到更高的形式,
即市场交易活动。按马克思观点,市场是交换关系的总和,市场交易活动
是一种契约活动。制度经济学的创始人康芒斯在其《制度经济学》中区分
了交易与交换范畴,说明了交易活动的制度性问题,而现代西方新制度经
济学和产权经济学更着重于从人学方面去研究交易活动,由此也反映了人
类信用问题在现代经济中的影响。
人类经济活动逐渐摆脱“物物相易”之模式,而能以“约定”(promise)
方式,互通有无、分工合作,于是有了“契约”之谈。从实践角度说,契
约制产生于交易和合作的需要,交易活动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交易
的性质和内容,以及对减少行为失范等不确定性和交易费用的关心,都通
过契约形式加以规定和表现。从理论角度而言,契约关系是权利与义务的
确定和延伸,关系到所有权及其转移的保障和规则,并关系到维护自愿合
作和守信的制度基础。随市场交易发展,越来越多的交易及信用关系通过
契约表达和实现,“契约正在日益扩大地覆盖各种经济活动,这就是所谓契
约化”。。
市场交易的契约化,使得所有市场交易(无论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
都看作一种契约关系,并将此作为经济分析的基本要素。其中,最根本、
最重要的是契约化以法的形式对信用与利益关系作出了规定,取代了单纯
的伦理道德形式,这使交易过程的信用行为不仅具有伦理的要求,也具有
了法的要求。契约化的整个过程就是要求按约行事,涉及到信用行为和信
用关系调整,以及信用制度的建设。契约化的方向是增加可预计性,减少
不确定性带来的信用风险和交易费用。
o王辉、李仁玉、刘凯湘:‘市场与契约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序
(四)从人伦信用到契约信用,从特殊主义信用到普遍主义信用
在传统社会,信用主要表现为一种人伦关系,人们之间发生经济往来
时,主要依靠双方之间的道德信任、道德默契来约束自己的行为t或者依
靠无字据的“君子协定”来使双方自觉地履行经济义务或其他义务。这种
人伦信用的特点是:第一,较为模糊,一般性地要求诚实信用,但应达到
何种程度,却没有任何量化指标;第二,约束机制方面侧重软约束,即主
要依靠社会舆论来保证。背信之人、将受到的是社会舆论谴责,仅此而已,
很难有进一步的惩罚;第三,从作用范围看,常常是很狭窄的。由于约束
机制较为软弱,人伦信用关系很难在较广的范围内,或在素不相识的人之
间实际发生作用,多是限于朋友、亲戚、邻里之间或较为熟悉的人之间,
带有较浓的人情人伦色彩,所以是一种基于血缘、亲缘、地缘基础上的特
殊主义信用:第四,从价值取向看,在义利关系问题上,人伦信用关系重
视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义”,强调信用关系是道德义务,应自觉履行,否则
便是不义之人。
人伦信用固然有它的优点,充满人情味等,并且仍为现代人所必须。
但应看到,人伦信用由原始社会相对封闭的各式共同体提供信用动力(如
亲缘、血缘、地缘等),显然适应不了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随着市场经济
发展和商品货币关系的普遍化,人们之间的经济交往日益频繁和复杂,交
换常常是跨地域、国度、跨文化进行的,人员流动性较大,传统的重复的
人情式交易愈来愈被非重复式、非人情化交易所取代,这时仅仅依靠人伦
信用关系无法满足流动的、分化异质的个体之间的经济秩序需要。于是必
须借助于法律为保障和后盾的契约信用关系。
契约信用更多体现人们之间发生经济交往时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其
特点是:第一,其要求具体而明确,往往伴有量化的指标来衡量信用行为
的实现程度。如信用评估,很大部分是对契约履行方面,不仅有定性分析,
更有定量分析。第二,约束机制硬化。主要借助法律权威监督和保护,信
84
用遭到破坏时,对责任者要实施惩罚和赔偿。第三,作用范围广泛,突破
了血缘性和地缘性的限制,在更大的范围内建立起来,不但在不同地区之
间的人们中起作用,而且突破了国界,成为国与国之间经济往来的重要纽
带。第四,在价值和道义上,虽然也强调道德义务,但更强调的是经济利
益,强调交易双方各自独立的利益实现。
二、货币信用的形成与信用货币的产生
货币能充当交换媒介和支付手段,取决于人们对货币能买到某种使用
价值能力的信任,取决于货币所代表的价值信用,商品——货币——商品
的交换实际上为借助于货币形式的信用交换。马克思曾指出,在商品流通
中,价值形态变化的时间差距(这实际上是指商业信用)使货币的支付手
段职能发展起来,而货币的支付手段职能的发展,“这就为发展不同形式的
信用制度和信用货币形成了自然的基础”。。
当货币执行支付手段和交换媒介两种职能时,货币体现为信用的表现
形式。
(一)货币的信用本质~交易间接化的真相
马克思是第一个从生产关系着手探讨货币本质的经济学家,他从商品
二因素揭示了劳动二重性,从商品交换关系揭示人与人的关系,并由此揭
示了货币作为一般价值形式,体现了一定社会关系。对货币社会性的认识,
是马克思对货币理论的重大贡献。
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易从时间、空间上使交易相分离,通过货币的媒介
作用,甲地商品可以和乙地商品交换,今天的商品可以和明天的商品交换。
这样,货币在导致交换过程断裂的同时又牢固地维系了交易的完成。为什
么货币具有这种神奇的特性呢?这是由于货币具有价值信用本质。当货币
充当商品交换媒介、成为商品一般价值形式时,它可以作为支付手段而买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人民出版杜.1962年版,第325页
到任何商品,货币在流通领域就成了一种价值符号,这种价值符号就是一
种信用的象征。人们订立契约都以货币为计价手段和履约手段,从客观而
言,货币代表着一定的价值,成为被社会认可的、作为社会财富的~般代
表,是代表着一定的偿付能力;从主观而言,是代表着一定的权利,它反
映了一定经济利益关系和社会信任关系,正如骆玉鼎先生所说:“货币所体
现的社会性不是别的,而是其中所包含的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或信用关系”。
货币作为商品的一般价值,使不同商品得以交换,实质上发挥着一种
信用的作用。无论一般民众还是强权者(氏族首领、奴隶主、封建君主等)
都相信货币可以买到商品,货币成了信用的符号或象征,甚至货币本身也
成为一种信用的物化形式或表现形式。
(二)信用货币的产生
从物物交换——商品货币——金属货币——可兑换货币——法偿货币
——银行货币——电子货币,形成了一条货币演进链,似乎使原来建立在
对人和对物双方信任基础上的信用,现在似乎被单纯的金银信任所取代,
并演化成对某种越来越简单的货币信任所取代。
随着市场交易的日益扩大和发展,一方面,交易出现项目增多、过程
复杂化等特点,使交易不断突破旧有的方式,产生新的方式,并由此带来
了交易手段的革命,出现了以“信用”为支付手段的交易方式。另一方面,
由于金银在流通中局限性,金银货币演化出各类信用货币,如银行券等,
这代表着在信念上拥有某种使用价值权利。这种信念一旦同样为强权者所
需要和接受,就发展成为一种法定货币,对法定货币的信心的背后实际上
又体现了强权者的信用。换言之,各种形式的货币在社会上流通开来,是
以强权者作担保而更为普遍地被接受,当强权者的信用强大到一定程度时,
则完全无价值的纸币也可以成为货币。货币经济学开创者之一魏克塞尔说:
②骆玉鼎:‘信用经济巾的金融控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页
“一切货币——包括金属货币——都是信用货币。这是因为直接促使发生
价值的力,总是在于流通工具收受者的信心,在于他相信借此能获得一定
数量的商品。不过纸币大都只享有纯粹的地方信用,而金属或者至少是贵
金属——则多少在国际规模上被接受。但一切只是一个程度上的问题”。⋯
随之来就可以看出,“银行家”的可兑换原则,一旦从贵金属和铸币推
广到法定货币,既代表意义上的存款货币就产生了。既然人们相信银行帐
户上的数字是货币,于是便有了今天称作“电子货币”的东西。至此,我
们可以断定,货币是信用的载体,货币具有信用的本质。正如罗宾逊夫人
所说:“货币实质上是个信用问题”。。因此,熊彼特说:“更有用的方法可
能是从信用交易着手,把资本主义金融看作是一种清算制度,它抵消债权
和债务,⋯⋯换言之,从实际上和分析上讲,一种信用货币理论可能优于
一种货币信用理论。。
第三节信用的经济价值分析
对于信用是否具有经济价值,我们先从道德的功利性或经济特质来分
析。在中国传统的伦理思想中,对道德是否具有功利性有着不同的认识。
“道义论”观点强调道德作为一种义务的纯粹性,认为道德的特点就是它
的超功利性,是人的一种高尚的精神追求,完全排斥道德与经济利益的关
联,所谓“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不论利害,唯看当为不
当为”。与之相反,“德得相通”、“义利合一”的观点则明确地把道德的义
和经济的利结合起来。墨子说:“义者,利也。”朱熹则认为利是义里面生
出来的,几是处置得合宜,利便随之,“利者,义之和”,即是义便兼得利
①[瑞典]魏克赛尔:‘利息与价格),商务印书馆,1993年中译本,第40页
@罗宾逊:‘现代经济学导论),商务印书馆,1982年中译本,第284页
oC美】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二卷.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510页
67
的意思。近代西方功利主义者更直接地把道德与功利等同起来,强调应该
以功利的有无和大小来确定行为的当为与不当为以及善与恶,认为道德也
就是有利于增进当事人功利和幸福的行为。功利主义的观点无疑具有片面
性,但他们注重道德的利益基础却具有合理性,得到了马克思的积极评价。
马克思、恩格斯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深刻地分析了道德的经济根源,
揭示了道德实质上是对一定社会利益关系的一种反映,道德与经济有着不
可分割的内在联系。由此道德与经济的联系中必然逻辑地得出信用具有经
济的特质,即信用具有经济价值意义。从历史看,信用既是人们道德选择
的结果,也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一、信用的经济学杠杆:市场利益最大化原则
商品经济关系本质上说是一种利益关系,这--N益关系是由交易双方
的现期利益和预期利益所构成:甲总是以放弃自己拥有的某种产品或服务
权利来换取乙方的另一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双方交易的目的是期望获取各
自需要的更大利益。信用作为一种反映经济主体间的利益关系,对它的理
解必须置于一定的物质生产、交换、分配及消费过程中,这是信用及信用
行为关系存在的基础或土壤。
(一)一个思想的实验一“经济人”假设的提出
古典经济学创始人亚当·斯密提出“经济人”的假设(在市场经济前
提下,各经济参与者称之为“经济人”,即寻求最大利益的理性代表),他
敏锐地观察到“经济人”特性,即主体利益性,并发现有只“看不见的手”
在将人的主体利益最大化同社会利益最大化连接在一起。“经济人”假设是
对现实经济过程中人之特性的合理抽象。在亚当·斯密看来,正因为人具
有利己的人性、心理及行为特征,使“经济人”总试图“使其生产物的价
值达到最大程度。”。即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
o【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27页
尽管亚当·斯密的“经济人”假设把道德的力量、情感的因素等排斥
于经济动机分析之外,使“经济人”成为纯理性的人,忽视非理性因素在
经济主体行为中的作用,但亚当·斯密毕竟揭示了市场利益原则,这是商
品经济本质的要求。“经济人”的一切行为都是围绕这一原则,并以此为作
为行为(包括信用行为)的动机。在市场制度安排及法律前提下,“看不见
的手”要求“经济人”欲利己,必先利他,“经济人”要想实现自己的目的,
自利的经济行为还必须在一定的程度上符合他人的利己打算,满足他人的
利己之心。在这意义上,信用作为商品货币交换关系的一个经济范畴,信
用行为作为“经济人”的市场行为,其出发点是利益预期,利益成为信用
行为的经济杠杆。由此,可以说信用行为也是市场行为之一,“经济人”主
要依靠其预期利益来不断调整其信用行为。
(二)利益约束机制——市场经济的“圣经”
“市场”从最简单的意义上讲是个人之间的物品交换。一个人之所以
乐于与另一个人交换物品,是因为他可以以其所有换其所无,从而满足他
在使用价值上的多方面需要,市场这种互通有无给双方带来效用的提高。
按照边际效用理论观点,两个人即使都拥有两种消费物品,但只要他们拥
有两种物品数量不同,并且他们都将自己拥有的那种较多数量的物品拿出
一部分换取自己较少的那种物品,他们都将提高自己总的效用。显然,市
场交易的结果不仅对直接从事交换的商人有利。且对与之交易的生产者也
有利,虽然利益各不相同,但同样现实。正是由于进行市场交易能够给各
方带来利益,也正是人们对物质利益追求的动机和偏好,引导人们调整自
己行为及相互问关系。正如穆勒所说:“商人是否愿意使用信用,则取决于
他对赢利的预期。”。人们对未来利益的,c’理预期不折不扣地反映在经济行
为中,遵循着市场提出的共同行为规则,如信用规则。从理论上说,这一
o[英]约翰·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下卷,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75页
89
过程使心理经济学过渡到制度经济学。由此,市场利益原则构成了信用的
根源和信用行为浮动的杠杆。
理论上的理想交易状态是:各方平等交换并从交易中获益。但是由于
理性的经济人追求其利益最大化,因此交易的过程中以牺牲或损害对方或
其他人利益,来满足或保证自己经济利益。美国经济学家贝克尔在其人类
行为的经济分析中,以“经济人”假设解释了人类行为。在他看来,各种
人、各种活动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追求效用最大化。“经济人”追求最
大效用,效用来源可以是市场上的商品或劳动,也可以是声望等其他一些
非货币因素。由此说明了人类行为(包括信用行为)离不开利益原则这一
杠杆。
我国当前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重新认识“经济人”特性和运
用好“经济人”理论。以国有企业为例,低效率、“三角债”及银企间债务
危机等根源在于公有产权主体的“经济人”特性不太明显。因此在理论和
实践中,都必须实现一种制度安排,以使“经济人”特性体现在国有产权
主体或其代理主体的经营活动之中,把利益的经济价值取向与诚实守信的
道德价值取向统--N信用行为中,使信用在更完整意义上体现出市场经济
中“义利合一”的社会客观规律。
二、信用与利益相互性——利益均衡机制
(一)关于利益均衡机制的几个理论问题:利益均衡、博弈、博弈均

利益均衡问题是经济学理论研究的核心内容。一般均衡,主要研究在
市场供求相等条件下,利益在消费者和生产者之间的分配结果,是通过各
类要素市场的均衡具体表现出来,其局限性在于仅研究人对物资资源的配
置,掩盖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
现代博弈论,对经济学渗透、冲突、影响,不仅表现在方法论方面,
更主要的是思想和观念上根本变革。博弈论原理有助于加深对信用的经济
学意义的理解。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如每一消费者使自己收入最大化也是
一种市场竞争行为,这种竞争行为不仅与自己消费效用最大化行为,还必
然与其他人的经济行为交互发生、相互影响和制约。
博弈均衡通过更加直接地研究人的行为方式和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
系,从根本上解决利益均衡的发展问题。它比一般均衡更深入,更接近问
题的本质。主要体现在:(1)从经济理性人到博弈局中人,强调人在社会
经济活动中主体地位:(2)从任意资源配置结果到更加重视利益主体在资
源配置中的行为选择:(3)均衡的客观必然是相互利益主体共同努力的结
果。只有在利他中才能真正利己,也只有在使他人充分受益中才能使个体
利益最大化。博弈均衡可作为理解信用行为与利益相互效应的一种手段,
特别是用来解释长期合作或重复博弈中信用形成将非常有益。
在重复博弈模型中,企业生产高质量产品的原因是,如果转向低质量
则会使未来合作及利益付出代价。因此,长期交易中,若是遵循可信赖的、
信守合同或保持产品质量的信用原则,建立了信用关系,则可为双方带来
均衡利益和长期利益,达到市场利益最大化原则。如企业与其供应商之间
的契约行为及关系往往基于“信誉”和未来业务损失的“利益”均衡的考
虑,在利益的权衡中不断调整自己的经济行为,以求做到既不违约,又能
使获利概率最大化。长期以来被视为重要的,甚至先验的道德品质的信任
或守信,其成因之一是建立在利益的长期的博弈之上,虽然这种解释,也
许并非是其唯一的和完善的解释,但它至少足以让我们看清人类“信用”
现象并不神秘。.
(二)“囚徒困境”模型中的信用解
关于上述理论问题中的信用解,我们可以借用经济学之中著名的例子
——“囚徒困境”来分析。如图4—1所示:
9l
乙守信
违信
甲守信违信
} 2,2 3,一l
—l,3 O,0
(图4—1)
交易双方博弈出现三种情形,一是双方都守信,使利益达到一个均衡状态,
总体利益获得最大化,并为下次合作建立信用关系:二是一方守信.而另
一方违信,其结果是一方受损,另一方获得个人利益最大化,信用关系被
破坏,交易合作就此结束;三是双方都违信,交易终止,双方都不获利。
显然而第一种情形下,双方总体利益达到最大化,并因此建立了信用关系,
为下次获利提供机会和信心。而其它两种情形都因一方或双方信用的损失,
使总体利益趋小化,而个体则失去继续获利机会。在社会信用良好的情形
下,双方通常会不约而同选择第一种解,而在社会信用恶劣情形下,双方
互相不信任和提防,就可能会出现余下的另三种解。
举一事例说明,从人类交换合作以及其他形式的合作关系中,我们抽
出最基本的信用关系模型:最简单的信用关系户包括两个行动者——委托
人与受托人。其前提是两人都是有目的的理性行动者,其的是使个人利益
得到满足。在这个关系模型中,双方都面临着一定的理性选择与考虑,委
托人考虑是否信任受托人,也就是为了在风险条件下最大限度地获得个人
利益,在拒绝信任或给予信任之间作出选择,对预期所得与可能所失进行
理性权衡。受托人亦面临着守信用还是不守信用的选择(当然有时情况并
非如此,因为委托人是否信任受托人,常常不是根据受托人愿望或允诺,
而是根据他是否有能力恪守诺言)。在某些情况下,受托人违背诺言可以获
利(如携款潜逃等),无疑这是一种短期利益下的短期行为。从长远看,受
托人的利益会因委托人永远丧失对他的信任而蒙受损失,或付出其他代价
(如抓获归案、声名扫地等)。无论委托人的给予信任还是受托人的不守信
用,都伴随着某种程度的风险因素。
(三)信用与利益的交互性
信用基于一定利益基础,信用行为的发生离不开利益的追求与权衡。
追求利益最大化原则,使利益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信用行为的坐标(如图4
—2所示)。
长期利益考虑
信用行为
(图4—2)
存度
当信用行为的结果使所获得利益增加时,信用依存度提高,这种情形
的设定是在给定的“物理实验”条件下,排除各种不可确定性因素和干扰
因素。一旦信用行为结果违背了利益目标,则信用依存度呈下降趋势或可
能性(如图4—3所示)。
短期利益
信用行为
(图4—3)
1、从单个经济活动看,有两种情形:其一,当违信的利益大于守信利
益时,交易主体就易实际违信,反之,如果违信的利益小于守信的利益,
93
就会继续守信履行合约等。其二,单个或一次信用行为的利益损失,会影
响信用关系和下一次的信用行为,反之,单个或一次信用行为的利益获得,
会迸一步促进信用关系和下一次的信用行为。
2、从整体社会经济活动过程看,交易是一种重复或循环的行为,信用
中的利益问题往往分裂为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现实利益与预期利益的均
衡比较。这种环境下,如守信的预期利益大于违信所带来的当前利益,就
会守信以获得预期利益;如守信的预期利益小于或等于违信所带来的利益,
就会实际违信:如由于外部原因,守信的结果对双方都无利可图,就会完
全不守约或终止契约行为或改变约定,从而放弃信用要求,从而带来新的
利益。但还有一种情况,即由于预期利益具有不可确定性和时间的损耗性,
又会出现实际违约以获得当前的利益而损害长远利益的可能,从而出现反
信用要求的短期行为。
事实上,信用的依存度与长期利益成正比,而与短期利益成反比例关
系。越是出于长期利益考虑,其信用行为可能性越大,相反在短期利益的
考虑中,信用往往容易遭至破坏。一个考虑长期交易和长远利益的人,比
起一个不考虑进行长期交易和长期利益的人容易维护信用。最典型反映在
当前我国消费群体宁愿买国外产品,而不买国内产品的~种心理上,这是
国外公司注重长期发展和长远利益给国人带来的信用的基础。可见,信用
发生离不开利益调节机制,其结果产生利益均衡。从经济分析看,信用发
生过程,其动机是基于对一定利益追求,而对利益的追求是不是长期性和
最大化的考虑,又反过来对人的行为产生限制和约束,这便是信用发生的
内在激励和约束机制。
信用的经济意义,说明了经济伦理与经济利益二者间并不是相悖;相
反,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统一,相互促进的。信用的经济价值在于:它本
身不是直接的物质财富或利益,但它却能提供获得利益的机会和提高经济
效益的手段,并由此成为市场中一种无形的社会资源。因此,经济活动中
对信用的道德选择结果,必然逻辑地体现其经济利益基础。
三、信用作为资源的经济学理解
(一)信用资本
当信用成为一种影响经济效率的要素,这种要素的投入对个人、社会
能带来利益收效,从而具有了资本的性质。信用作为资本主要体现在信用
的累积构成了信誉,而商家的信誉则构成了其商誉、品牌等可以转让的产
权。可以说,信用一旦转化为信誉时,它在某种程度上已具备了一定的产
权意义。美国流行一句话:“不讲信誉,就是和自己的钱过不去。”在社会
信用普遍的情况下,在一个自由市场,如果一个卖者童叟无欺,一定会赚
钱。因为由“公平”和“正直”所建立起来的“信用”,是市场经济最需要
又最稀缺的资源,谁掌握了这个资源,谁就能赚钱。
信用资本还体现在其购买力上。约翰·穆勒说:“一个人所能运用的购
买力的数量,是由他拥有的或应当付给他的货币以及他具有的全部信用构
成的。”o并进一步推论:“他用自己的货币和他所获得的信用这两者总矛ng,j
造了对这种商品的需求”。。显然,穆勒把信用当作具有货币一样购买力的
资本功能。在此意义上,他指出信用对价格,“发生影响的原因是信用本身,
而不是信用形式和提供信用的方法。。在他看来,信用的资本性不是来自于
通货替代物的书面票据,如汇票、帐面信用、普遍钞票等信用形式,而是
产生于银行对卖主的信用和买主对银行的信用。图克在其《通货原理研究》
中也说明,信用与资本一样具有购买力。他用1839年英国茶叶贸易市场实
例,说明投机商利用自己同进口商和批发商的信用关系,“丝毫不支出实际
资本或任何形式的通货,就可以购买大量茶叶。””当然,这种购买力不是
实际的支付,而是一种形式上的支付。
从交易的发展历史看,代表信用汇票等形式出现及在一定经济主体问
形成相对稳定的信用关系,使人们通过提供信用来获得商品购买力,信用
成为一种资本和无形的资产。由此,富兰克林说“信用是财富”,这种财富
o@@④【英]约翰·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下卷,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55页、第56页、
第57页、第67页
体现在商誉上则产生所有权转让。康芒斯曾指出:“商誉”的意义——“是
一种自由和暴露的关系,这种关系,我们区别为无形的财产,是现代资本
主义的最大资产之一。虽然‘商誉’的未来收入也许是空洞的,但在交易
中它的所有权作为一种现实的经济可以转移,按照一种金线的估价”。显然
康芒斯与麦克劳德一样,把信用看成一种“经济量”。”
(二)信用成本
人们在生产和交易活动中为形成相应信用关系,获得信用资本,实现
个人利益最大化所付出的代价或投入,包括市场主体间发生关系所产生的
成本,也是交易成本之一。如步入商场的新手必定愿意以较低的价格出售
货物,这是他为信誉的建立所作的投资成本。正如美国经济学家约瑟夫·斯
蒂格利茨所说:“建立信誉需要初始投资,而信誉的建立往往很难。”。在他
看来,信誉机制与法庭强制执行一样,成本较高,但后者的直接成本容易
计算,而信誉建立所需的租金却算是一种社会成本,“当利息升高或公司偿
付能力下降(或个人更趋流动)时,信誉的有效性降低”。
信用成本构成还来源于“道德风险”。即在生产活动和交易活动市场化
的过程中,可能发生各种欺诈、违约、投机取巧等现象,在西方经济学中
被称为“道德风险”。“道德风险”是市场经济中必然现象,但过多的“道
德风险”又必然导致市场机制失灵,降低信用度,扰乱经济秩序。在市场
经济中,指望一种无任何“道德风险”的生产活动和交易活动是不可能的,
因为只要人们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就必然有利己主义动机及产生的违
反信用原则的道德风险存在。
因此,为相互问能相对稳定地形成信用关系,保证信用行为执行。相
互提供“信用”,一方面必须进行伦理道德和法律制度的建设从而形成约束
机制,另一方面要有经济上的信用补偿而形成激励机制,这些为防范“道
①[美]康芒斯:‘制度经济学》下卷,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69页
@“转型经济叶1公司治理结构的失败”.‘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0年第3期.第57页
德风险”而保证信用有效性的支付,构成了信用成本。正如约翰·穆勒所
说:“劳动者的道德品质对其劳动效率和价值来说与智力是同等重要的。””,
如在一个工厂组织内,工人劳动产品成本多少,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他们
的诚实可信,因为花费大量劳动监督或检验工人的工作,这种额外花费并
不是产品木身所需要的,而是对付工人的偷工减料等,以保证工人信用。
(三)信用收益
成本与收益总是相对应的,为维护信用行为,付出一定成本代价,但
这代价付出是为得信用并由此而带来收益。对单个经济主体而言,这种收
益往往更多偏向于预期收益,这是由信用的未来性本质特征所决定,这说
明了为什么在一次性或短期交易中容易出现反信用行为,而在重复交易或
长期交易中,更能维持信用并体现出信用收益。对于多经济主体而言,偏
向于均衡性收益。正常情况下,不是产生交易中一方获得高额利润,而另
一方亏损;相反,信用行为的利益杠杆,决定其不断调整双方利益,使其
均衡化,以保证利益总体的最大化。否则,只要一方因守信而少利或无利
或失利都可能引起其放弃信用。
囚信用而体现的收益可表现为几个方面:一是节省用于防范违信行为
及对违信进行惩罚等开销,如销售商对供应商提供货物的质量是否与样品
一致怀有戒心,必然要付费请人进行检验;违信的发生,出现聘请律师费
用等。社会信用的提高,这些花费必然随之减少;二是创造效益。信用普
遍化及信用关系的普遍确立,一方面,人们可以预见交易和生产过程,并
由此有计划地安排各项工作,从而提高经营效率,节省时间,由此带来的
效益要比单纯的节省大得多。另一方面,人们在多大的程度上相互信任,
就可能在多大程度上开展合作。穆勒在其《经济学原理》一书中引用一事
例,即历史上中国某个最大城镇,每天做成许多规模很大的买卖,但有关
①C英]约翰·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上卷,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132页
各方却无需交换书面文件,这种相互信任为该市的生产者和商人节省了许
多麻烦、时间和费用,给每年交易活动带来巨大好处。说明商业交往可以
从已得到证实的信用中获得巨大的收益。
从表面上看,违背信用,似乎只是导致局部利益的此消彼长,但实际
上不仪朱对摧个社会资源利辟j和价值实现带来任何增|殳,且破坏了社会大
交换这一循环系统的正常进行。
四、信用的经济效用分析
通常经济效率有两个基础:一是硬件基础,即物质技术基础:二是软
件基础,即制度、伦理道德等文化基础。前者产生常规效率,而后者发生
作用时则产生超常规效率。信用无论作为交易的手段还是作为一种经济秩
序和行为规则要求,兼具二种属性,它在商品经济发展中决非被动地服从
和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相反,从信用存在的一刻起,便以其特定功能对
现实经济发挥作用和影响,从而实现其经济功能。主要表现在:
(一)信用具有降低交易费用的经济功能
市场经济运行要讲究和降低交易成本,这是现代经济学的一个基本点。
交易成本即交易费用,是指在市场机制下用于交易的非生产性成本。
交易成本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交易成本往往与契约或合同
相关系,包括事前发生的为达成一次合同而产生的成本和事后发生的监督、
执行该合同而产生的成本。。广义上是指。人们为协调和解决利益冲突,相
互依赖,形成共同的经济社会规则或秩序而从事交易活动所发生的成本。o
交易成本的概念为单个契约化的信用行为及整体行为间信用秩序的效用分
析提供了强有力的分析工具。科斯运用交易成本理论对企业、政府法律和
市场三者进行比较研究,认为有序的市场环境是降低交易费用的前提条件,
而必要的交易费用又是维护市场秩序应有的代价。因此科斯的交易成本理
①@参见莫征斌博士的论文:‘非均衡过渡经济的制度分析),第19页
论应成为研究信用行为效益可供参考的理论。
经济学家威廉姆森曾形象地把交易成本比喻为经济世界中的“摩擦
力”。。与之相比,信用恰如交易活动的“润滑剂”,其在经济行为中的运用
与发挥,可使交易行为更具确定性和周期性,使交易过程顺畅,减少风险
防范赞川,从而减少交易活动的“摩擦力”,即降低交易成本。表现在几个
方面:
其一,交易发生前出现的信用效用。表现在交易前减少为获得交易机
会而收集信息的时间、金钱和努力。举例说明,如果购物者因为对产品或
商家广告的不信任性,他得开车转一转,寻找买到价廉物美的货物,但汽
油的成本和四处购物花费的时间,使交易发生前就已付出一定成本。然而,
如果商业广告的信用被认可,购物者可从阅读广告得益,则直接到所需物
品商家处购物,就可省时、省力、省钱,完成交易。同样,就经营者而言,
如果消费者怀疑他的信用,他得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应付消费者的挑
剔和培养消费者的信任意识,经营成本就会提高。
其二,交易过程中的信用效益。交易主体对相互信用的认可,使交易
过程避免讨价还价,互相扯皮的时间、精力。信用行为本身是对机会主义
行为的否定,可防止机会主义行为而减少额外成本的发生。
其三,交易结束后,因基于信用行为的交易,还可减少违信带来退货、
提货等时间的浪费和物的损失,或者客观上货物问题引起退货、提货的扯
皮现象,乃至发生诉讼的成本。
由此可见,信用在交易过程中始终都体现着降低交易成本的功能。以
签订合同为例,契约是信用的表达方式之一,守约即守信,违约即违信,
缔约的目的就是为减少经济主体行为在信用上的不确定性。在合同缔结中,
双方应如实(不欺诈)地陈述一些主要事实,包括履约能力,使交易双方
①奥利·威廉姆森willomson.oliver是交易成本经济学先行者,其著作‘市场与管理等约制),1975年版
在进入缔约前就有所规定,使双方均处于较安全的缔约条件中,自然节约
了为寻求安全环境所必须付出的费用,同时也从制度上防止交易过程中的
行为变形而付出额外成本。可见,具有契约形式的信用规范,使从交易的
整个过程明晰、稳定,使最后利益更具可预测性,为交易双方减少监督违
信行为并对之制裁的费用和维护交易秩序所需费用,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从而实现降低交易费用的经济功能。
可以说,对交易行为的信用普遍要求及形成的市场信用秩序,是降低
交易成本的有效机制。否则,在各类不同的交往中,由于彼此都是不信任
的,或者需要用很多事实来证实对方是值得信任的话,那么人们就会为此
付出沉重的代价,阻碍事情和社会的发展,在经济领域就会使社会交易成
本恶性化。信用与交易成本成反比关系。在市场经济中,信用意识越强,
信用制度越健全,信用行为越普遍化,交易成本越低。
信用行为作为单个而言,是一次性的、随机的,其作用似乎不明显。
但单个信用行为一旦连续发生,就会形成一条信用关系链(信用秩序),通
过这一链条传导的经济活动,可以增加确定性和预期性,减少经济主体之
间摩擦,规范交易行为,从而减少交易费成本,提高经济效率。实际上,
不论是市场契约,还是法律、制度的建立,都是为规范经济交易行为、保
证人类行为朝信用规范方向靠拢。
(二)信用作为制度安排提供了交易的秩序
市场的有效运行有赖于秩序,而法律和信用是维持市场有序运行的两
个基本机制。其中,法律是市场经济的外在机制,依靠第三方(如法庭)
的强制实施,其特点是成本高。与法律相比,信用机制的成本低,由交易
双方自己维持,对违信的惩罚来自交易的中断。如果一个人失去了信用,
就可能失去今后交易的机会,正是出于对未来利益的考虑,使人们在日常
经济生活中自觉维持信用。
信用作为一种规则要求和制度安排,从而产生新的强制力和道德约束
00
力,这是交易安全的保证。从宏观上讲,社会经济资源必然在生产交换中
获得增值,因而信用在保证交换安全的实现上便具有了经济价值意义。从
微观上讲,由于现代交易已大大超出“一手交货一手交钱”的直接交换,
出现了多形式多环节的异地交易或缓期交易现象,使交易在形式上脱离时
间、空间的限制性,这些使得交易利益的不可预测性和风险性明显增加。
一旦出现某些外部性原因时,经济主体就会发生利益倾斜并导致行为变形,
从而破坏原有交易约定或承诺。因此信用规则和制度安排(常可借助于契
约形式和契约的法律效力)使双方按约守信,达到利益的平衡,实现经济
关系的有序和不偏向,保证了交易的顺利进行和经济健康发展。
(三)信用作为交易的宏观手段有利于提高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
信用作为用以抵消手段的支付,减少了流通中的货币量,有利于资源向生
产等其它领域整合使用。具体说:其一,信用作为用以抵消手段的支付,
可以加速商品、货币流通速度,节约资本流通量,极大促进交换、消费的
扩张。其二,信用交易方式的产生,使信用本身成为经济运行中的一个“调
节器”,它通过不同制度的传导机制,达到对资源配置的快速性、有效性,
如从赊销、预付开始到商业信用发展,都极为有效地实现对资源的配置。
分期付款购买活动更是大大刺激和推动了消费的扩大,刺激和扩大了近期
需求和消费,促使资源价值顺利实现。信用实际上具有了“第二货币”资
本的经济功能。其三,有利于资源从低效使用向高效使用流动。交易行为
可以是同步完成的,也可以是经过一段时间才完成的,因交易而产生的有
关产品质量、转让的权利和交货日期等信用问题在每种情况下都可能产生,
但在后一种情况中更为明显。为此,倘若信用机制缺位,就会增加交易的
成本,缩小交易的范围,不利于资源效率的实现。相反,信用机制在经济
运行中的现实存在,可以从范围和内容上扩大交易,增加交易的次数,提
高资源在使用上的选择性,从而使资源转移到最高价值的用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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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用交易方式的出现带来了市场交易的变革
信用进一步发展,使它交易实现手段异化为交易方式本身,极大地扩
展了交易的内涵与功能。
信用交易方式大大增加了企业经营灵活性,增强了它们对付市场变化
的能力,不论这种变化足机会,还是风险,或是挑战,信用在推动经济繁
荣和增长方面己突破了旧货币体制和早期商品经济体制的众多局限,加大
了企业经营的灵活性。如企业及个人的透支活动,缓解了大量资金周转和
收入的时间差限制。随着信用交易方式的广泛发展,信用在社会经济生活
中的全面渗透,已成为现代市场经济的一大特色。信用交易方式从最初的
商业银行经营活动,已扩大到几乎所有的支付活动和交易过程。在其他交
易活动领域和方式中,也可以看到信用的影响。企业乃至家庭和个人广泛
的抵押活动,如抵押贷款、抵押购货、抵押购房、抵押消费某些服务等。
信用还可以增加市场交易中的抗风险能力。从表面看,似乎信用交易
方式的发展和多样化,对现钞交易方式来说无疑是增加了支付环节的不确
定性。其实不然,一方面,由于存在相应的契约化基础,这个环节的实际
风险要有限得多。任何信用交易方式都有相应的基本制度保障,其中包含
对无力履约的处理办法,包含对违约行为的追究办法,也包含对这些问题
的防范措施。更重要的是,任何违信行为都可能受到依法追究的严厉惩处。
另一方面,信用交易方式是在付款或支付问题上增加了一定的风险,但又
在产品销售和脱手方面、在经济反应能力方面、在稳定货源等方面大大增
强了抵御风险的能力。在法律等制度较健全的现状下,生产者和经营者最
大的风险莫过于产品卖不出去,脱不了手。而在经济反应能力方面,迅速
筹集一定数量的资金,往往意味着及时捕捉到某个机会,反应迟缓的筹资
活动往往意味着增大风险。因此,从总体而言,信用交易方式是现代经济
发展对增大抗风险能力的交易方式的选择。
(五)信用对经济学“帕累托效率”的支持
如果一个人可以在不使任何他人境况变坏的重要依据下使得自己境况
变得更好,那么,这时的资源配置被称为“帕累托效率最优配置”,或称获
得了“帕累托效率”。从“帕累托效率”的最初应用来看,它支持了西方福
利经济学的观点,而实际上它隐含了对企业商誉、企业信用的价值判断:
在一个经济体系中,一个人的最优只有在不影响他人的最优时,也就是不
仅能够增加自己的经济利益,而且能够增加全社会的经济利益时,这才是
合乎企业信用及商誉资源最优配置状态。正如穆勒所说:“人类的产业活动
和所有其他联合活动的效率,取决于人类能在多大程度上相互信任、遵守
契约”。表达了信用行为有利于生产效率的提高。。相反,如果一个人的最
优是通过损害他人的利益实现的,这时并未给整个经济体系的效率带来任
何改善,这种状况是违反企业信用和商誉的。“反信用”的结果违反了经济
中的“成本一效率”原则,其不合理性突出地表现在“成本支付的外部性”
和“利益独占”之间的矛盾。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厂商从事任何谋取经济
利益行为,都必定要支付相应的成本,成本和效率应具有对称性,这既是
经济行为的客观要求,也是公平交易、公正交易的表现。从企业管理学的
角度看,现代企业的竞争不仅要进行质量竞争、价格竞争、服务竞争,而
且存在信用竞争。建立在信用经济伦理基础上的企业活动有利于企业商誉
的提高,从而在更深层次和广泛性上提高企业竞争力。
总之,现代市场经济,必然是广泛倡导信用精神,保有和维护市场信
用的经济,信用将越来越成为一个企业、一个地方乃至一个国家的精神财
富、价值资源和一种社会资本。
o[英]约翰·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472页
103
第四节商品经济中的信用供给和信用需求
一、有关供给和需求理论
在经济学上,供给与需求理论主要是指社会物质产品的供给与需求。
笔者认为,供给和需求在其本义上是指社会的一方提供某些东西,社会的
另一方需要这些东西,这个东西可以是物质性的,如产品等,也可以是精
神性的,如理论等;可以是有形体,如具体物质,也可以是无形体,如服
务、制度;可以是目的性的,如利益,也可以是手段性,如行为方式。在
经济实践过程中,信用无论是作为精神性产品,还是行为、方式或制度安
t:l},也存在着一个供给与需求的问题。
一般而言,供给与需求是相对的,但绝不是完全相等,供给与需求不
会处于绝对均衡状态,而是近似均衡或非均衡状态,正是这种“非”均衡,
使供给和需求处于“此消彼长、此长彼消”的“拉锯式”状态,从而使现
实经济在趋衡中求得发展,这一趋衡过程可以通过政府来干预,也可以通
过市场调节。同样,信用作为一种产品、手段或制度安排,也存在供给与
需求的均衡问题。
二、信用的供给与需求机制
信用的供给和需求包括几个要素:其一,有供给和需求的主体,在微
观经济活动中主要指政府、企业、个人(消费者);其二,有供给和需求的
内容,包括物质商品、服务商品、权利等。其三,有供给与需求的客体,
包括信用形式、信用方式和信用制度等以及信用本身商品化而创造出的信
用产品。由于“人类交往不限于物品的交换,还可以扩展到服务和行为”
因此信用在经济社会中的供给与需求是多方面的。①
①[英]休漠:‘人性的断裂》,光明日报出版杜,1996年版,第208页
104
(一)信用本身的供给与需求
商品交易过程是交易双方提供商品与货币(商品)的对价过程,交易
一方提供商品信用,以获得另一方提供的货币信用,反之亦然。同样,赊
销活动中,赊销者为更多销售商品,提供商品而不要求即时支付货款,而
赊9内者因为暂时无偿付能力或资金流转困难,需要先购商品后付货款。赊
销者是信用供给者,赊购者是信用需求者,二者间体现了信用的供给与需
求关系,双方通过相互间赊买赊卖行为,从而解决使信用的供给与需求矛
盾,使得交易目标正常或顺利实现。从最简单的物物交换到现代市场交易
方式的发生,正是交易双方不断的提供信用和获得信用的过程。
从单个交易活动看,每次交易的实现,都是一次信用供给与需求在量
与质上的相对抵消,达到均衡状态。从整个社会交易看,当信用供给与信
用需求处于相对均衡状态时,社会交易处于有序中,反之,则陷入无序状
态。在交易过程中,信用供给和需求关系是均衡一不均衡一均衡的动态发
展,人类不断调整信用机制,完成各种交易活动,实现经济发展。
在这过程,信用供给超过信用需求,不能真正反映现实生产与生活消
费需要,在交换领域就会造成一种虚假购买力,发生交付危机、债务锁链;
在消费领域,容易导致过多地占用资金;在分配领域导致国民收入超分配
等等。
(二)信用方式的供给与需求
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程度,范围扩大、数量增多,一方面,“一手交钱
一手交货”的信用交易方式显出极大局限性,如资金的短缺和时空的限制,
使原有借助货币信用的交易方式越来越不适应,市场需要更多的、新的信
用方式出现。另一方面,由于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职能资本家为更多占
有市场,获得利益,相互间必然要改变单一利益(权利)补偿机制,创造
和提供更多、更灵活的供给与补偿方式。由此便带来多种信用方式的供给
与需求。.
以赊销商品为例,赊销活动出现过程,也是一种信用方式供给与需求
产生过程。在这一意义上,分期付款、延期付款、经销、代销、借贷、信
用消费等,在本质上体现了同样作为一种信用方式供给与需求产生过程。
所不同的是,这是赊销员以商品为内容而提供的信用方式;经销、代销等
提供的是以权利为内容的信用方式,经销是销货方给予经销商独家经营,
以及价格、折扣和货款支付等方面优惠权利,代销是供货商给予代销商代
售商品,并获取佣金的权利;而借贷活动,则是以货币为内容的信用方式。
(三)信用形式的供给与需求
随着信用交易方式的发展,各类信用形式也形成供给与需求的趋势。
最初始的口头协议等信用形式,随着交易范围扩大和交易的复杂化,越来
越满足不了交易市场的需求,出现了新信用形式的需求市场。
信用交易方式的发生实际上导致一定债权和债务关系产生,债权方为
了体现自己应取得的权利,债务方为表明自己应承担的义务,要求诉诸于
一定的信用形式。与此相适应,除形式外,书面凭证类如契约文书,汇票、
支票等商业票据以及信用卡等的信用形式产生,形成了供给与需求市场。
当这些信用形式体现商品交易过程的债务抵消时,充当一种观念上货币。
如票据到期实地进行兑付后,观念货币就转化为现实的货币;而当票据通
过“背书”进行流通时,就成为信用货币。信用货币还包括银行存款、银
行券、支票等。其中纸币发行是强权信用的典型表现形式,但纸币的供给
与需求一旦失衡,就会带来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
可见,任何一种信用形式的出现,都代表着一次信用形式的供给与需
求关系产生。这种供给与需求主体可以是银行、企业或个人,如企业是商
业票据之信用形式的主要供给者与需求者,而现金等信用形式的供给者是
银行,需求者有企业与个人。
(四)信用制度的供给与需求
人类在交易活动中形成一定相互关系,由于存在利益差别与矛盾及其
它原因,人与人之间在处理相互关系时就会发生磨擦乃至形成冲突。解决
的办法有二:或者是尔虞我诈、相互倾轧;或者是通过谈判、协议,形成
共同相互依赖的规则。前者自然要花费大量交易成本来防止交易风险,随
着参加交易人数的增多和交易次数增加,交易成本势必越来越高。以至达
到交易成本极限,超过这个极限交易成本就会大于交易收益,使交易活动
无法进行。从经济观点看,这是“不划算”的。因此,明智的经济主体愿
意选择后者,这构成制度需求,而这种制度需求通过某种组织(如政府、
行会)建立起“游戏”规则,形成制度供给,以维持社会交易秩序,保证
交易的顺利实施,信用制度的供给便是其中之一。政府或行会组织往往是
信用制度供给者,市场主体是信用制度的需求者,当信用制度供给不足时,
就会出现普遍失信现象,阻滞经济发展,这时社会就会呼吁信用制度的出
台。
三、市场经济中信用供给与需求机制失衡——信用风险的产生
市场经济中,只要存在利益差别与对立,信用风险就必然存在,所不
同的只是风险大小而已。人类所能做到的是如何控制信用风险度,而不可
能消除信用风险的存在。信用制度建立起来并不意味着交易过程中的违约
或欺骗行为就可以因此而彻底消除,信用规则对交易者行为的约束存在着
固有的局限性,一旦欺骗的收益大于成本时,信用就可能遭到破坏。
在现代,由于社会的高度依存性和交易广泛性,一方面,经济交往频
繁,从广度和深度上都出现前所未有的发展,对信用关系的需求渗透到经
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从而产生强烈的社会信用需求。另一方面,以往由宗
教伦理、血缘地缘关系支持的信用己远不能满足市场的信用需求,迫切需
要提供新型的信用机制,而新型信用机制尚未形成,就会出现信用供给的
严重不足。这种情形下,与经济发展程度相比,社会信用出现空档、匮乏
与缺失问题,带来信用供给与需求机制的失衡,其结果必然产生信用风险。
当授信人(债权人)授信失当或受信人(债务人)回避其偿付责任时,信
用风险就现实发生了。
市场经济发展的实践历史告诉人们,如果交易双方在以后的交易中再
次相遇的概率越低,存在欺骗的可能性就越大,因为一次性交换决定了受
害的一方无法对另一方的欺骗行为进行实际性的经济惩罚,此时给予对方
信任,具有极高的风险,信用行为及关系极具不确定性。相反,在多次或
重复交易中,某一方实施欺骗的可能性和动机会大大降低。这是由于交易
双方识别对方商品特征及其行为的能力加强,信息不对称程度下降;且欺
骗会招致对方的报复,并使其他潜在的交易者也会避而远之,从而丧失交
易机会,其结果是双方会给予对方更多的信任和遵守信用要求。此时,如
果欺骗的成本低于收益,信用关系还是存在被打破的可能性,因而还是有
风险的。
从理论上说,只有当交换的双方能够对等的完全识别对方的商品特征
及其行为,信用才是无风险的。随着人类社会交易关系的复杂化,尤其是
不同国家问的交易出现和发展,交易关系越来越多地依赖于书面的明确契
约,信用的实施常借助于第三方所强加的明确惩罚来约束,交易双方如果
发生争执,就可以交给第三方进行仲裁或审判。但是,即使是在法制程度
很高的国家,明确契约也难以界定双方在可能出现的各种争执中的责任和
权利,信用风险仍然维持和发展。
经济学实践提出:为控制这种风险,任何社会都需要提供一整套信用
机制以及相配套的制度体系,来增强人们信用意识,支持信用行为,维护
信用关系。只有在这样信用供给体系基础上建立起经济交往关系,现代市
场经济才有可能存在。
第五节契约、信用和市场经济
现代社会高度的相互依存性,决定了对信用会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
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交易的契约化,带来了信用的普遍要求。市场经济是
契约经济也是信用经济。
一、契约与信用
契约是人们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所必然采取的一
种经济交往形式。现代经济学中的契约概念比法律上的内涵要宽泛的多,
不仅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契约(合约)、也包括一种默认契约或行为契
约(康芒斯语)。
(一)契约——信用的基本外化形式
契约,是由一个约定或数个约定所构成,并由法律赋予强制力之经济
行为。从表面上看,契约是当事者双方各自所拥有的商品(包括货币)及
权利进行交换的行为。但实际上,契约的核心是一种承诺或承诺交换,这
种承诺或承诺交换借助于法的保证,使承诺得以履行和兑现。可见,契约
是表示信用关系、保证信用行为的“凭证”或“信物”,是信用的最基本物
化形式。契约作为商品交换中信用行为及关系的制度性保障,为建立市场
交易的信用秩序,保证经济交往中的信用行为提供了一种法的手段。其本
质是要求人们共同信守交易中的承诺,并实施承诺以获得预期利益,这是
商品经济进步的产物和结果。
l、契约的本质特征决定了其信用要求。
(1)合意,合意是构成契约双方实现其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共同基础。
契约是自由选择的结果,这是契约约束力的前提。换言之,由于是自主地
决定着自己与他人的关系,他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必须受到
自己诺言的约束。基于个人的自由意志以及作为这种自由意志产物的契约,
任何人包括国家在内都必须遵守,必须受其约束。
(2)许诺,合意是通过双方相互许诺而形成的。许诺就是要承担相当
或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许诺的直接目的就要在当事人双方之间建立一种依
赖关系。
(3)信任,信任是双方的:一是对在相互承诺的合意活动中求得一个
价值最大化预期结果的信任:二是对交往对象为保证这种预期结果愿意承
担义务而且能够承担义务的信任。正是这种对契约活动之价值性的坚定信
念,构成了在契约活动中双方均愿遵守诺言的观念基础。
(4)义务,遵守诺言和执行诺言就是承担义务。在执行契约的过程中,
契约当事人必须努力克服契约执行过程中的各种不利因素,共同执行诺言。
如在没有合理的理由下,契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中止契约,
他只有无偿地执行契约的义务。因此,诚信与无偿执行诺言是契约执行过
程中的信用原则。
总之,合意、许诺、信任和义务构成了契约活动的信用要求,它们贯
穿于整个契约过程中。
2、不同的契约反映了不同的信用要求。
在法律上,契约的分类有多重标准,这里不详一一叙述。仅从理解信
用的需要上,提出几种:其一,一般契约(合约或合同类),即有名契约。
它有明确主体,在法律上有特定名称,对成立条件、内容、效力、当事人
权利义务都有明确规定,并有专门诉权保护的契约。这种契约赋予信用最
有效的法律保证。其二,特殊契约(票据类),即无名契约,如火车票、电
影票等。它无明确主体,仅对成立的内容或时效等某一方面进行相应的规
定,其法律效力弱于有名契约。其三,行为契约,即默认契约。它通过行
为的发生来表现,如在商店买东西,买者按标价付钱,卖者提供对价的商
品,二者之间虽然不立约,但已通过行为完成了相互间的约定。从上述契
约分类上不难发现,无论何种类型的契约,也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在其立约
110
时,都有承诺在里头。承诺一经做出,就有实现承诺义务和责任,这是典
型的信用要求。
契约反映了自由合意的关系,是交易双方为满足某种经济需要,而自
愿订立并心甘情愿地接受约束,以此规范行为保证信用。另一方面,契约
关系还是一种权利和义务关系,即通过契约而建立起来的交换关系,交换
双方都互相承认各自既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又必须承担相应义务,权利
和义务往往是对等的,这是信用发生的前提。
(二)契约对信用的控制和效用
订立契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交易活动的信用秩序,使交易的利益具有
可预见性,从而求得交易双方的效益最大化。换言之,人们通过契约信用
而实现效益最大化的经济意义。契约对信用的控制和效用表现在:
1、契约从内容上严格规定着交易双方的支付、权利和责任等行为要求。
这种规定决定了对契约双方行为的信用规范,包括对当事人履行其责任和
运用其权利的行为。在非人情式交易中,人们特别需要一种合约安排来确
定和规范各种不同情况下的适当行为。
2、契约从功能上成为解决信用问题的最合理方式之一。这种合约安排
的作用在于让人们能够觉察出同伴的行为反应,采取对可能发生的失信行
为采取防范措施,因而消除和调整他们之间利益冲突。特别是在现代远程
贸易中,契约是解决与支付有关的信用问题的最合理方式。契约的订立和
执行可以有效地防止生产与交易中的失范行为,而保证交易活动中的信用
行为。
3、信用的经济意义通过契约化得以进一步体现。大多数交易的信用特
征往往是在交易后才能体现出来。如购买商品,这商品只有在使用过程或
消费后才能判断其是否物有所值和商家的信用,购买者只有通过“保修卡”、
“发票”等契约形式来保证信用效力,从而维护其经济利益。此外,契约
对信用的保障机制,所以促进了并非同时完成的交易的发生,促进社会交
易范围的扩大。假定有甲和乙两个人,要买汽车,甲的报价是在他取得汽
车的时候支付10万,而乙则承诺1年后支付15万元。如果两个报价之间
的差额无法为市场利率补足,按经济效率标准要求,就应把汽车卖给乙。
但是若没有契约的信用保证,汽车商通常会选择效率相对较低的交易即把
汽车出售给甲。可见,通过订立契约来确保人们按约行密。信守诺言,促
进非同步交易或缓期交易发生,获取最优经济效益。简言之,具有契约保
证的信用,可以扩大交易范围和形式,从而促进资源从低效使用向高效使
用流动。
从根本目的来说,订立契约和执行契约是为着追求价值最大化的,这
种价值最大化经常是双方的。因此,在契约订立、执行和解除中产生并践
行的信用原则都是为着这一目的服务的。
(三)契约信用的执行与实现的机制依赖
契约主体作为独立的经济主体和权利主体,有选择与谁订立契约、签
订何种契约的权利与自由,这实际上是一个进行价值比较的过程,追求价
值最大化的目的决定着选择契约行为。既然协议及许诺是契约主体自由做
出的选择,契约主体就有实现诺言的义务和责任。这种义务和责任在契约
订立时是以观念的形式存在的,这是契约得以实现的根本的基础。契约当
事人在订立契约时,除了创设一种期待和信任之外,还必须树立一种信用
观念,即对这种期待和信任负责。
信用观念要付之于行为,通常依赖于三种机制的作用:
l、法律机制,包括法律约束力和强制力,这使契约的信用原则具有一
定的威慑力。当法律效力的契约受到普遍的尊重与遵守时,也就意味着契
约信用得到普遍承认与普及。一旦有违信行为发生,契约可通过法院强制
执行,确保履约守信,但人们通常为了节省交易成本,尽量避免通过法律
手段。
2、利益机制,即契约中的损害赔偿机制。契约的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
义务或不合理中止契约,这给对方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依照法律的规定,
必须对违约方实施损害赔偿。当这种损害赔偿额大于中止契约所求得的利
益时,当事人就会继续维持或履行契约。因此,违约的损害赔偿机制以外
在的法律强制补充了信用不足时的动力。一般而言,成功的交易活动,自
始至终贯穿着契约化的信用效力。可以说,正是严格的违约责任制度,特
别是违约金、赔偿金制度,是信用实现提供的最后一道保障机制。否则,
就会助长人们违约的侥幸心理,使契约的约束力受损,从而危及契约信用
的实现。
3、市场机制,主要指市场选择。这类信用往往自动实施,其原因在于:
在一个重复博弈中,一个人的行动是可以影响他人的未来选择,别人可以
从他的行动中判断他履约的能力,了解他的信誉情况,并由此决定与他的
合作关系。比如一个企业履约的情况被该行业中其他企业或有关交易对象
时刻观察着,当知道他有不履约行为时,很多企业就远离这个企业了,使
这个企业失去交易及赢利机会,其结果保证了履约和信用行为的实施。
(四)契约履行与信用的不完全对应性
几乎没有一个市场能达到完全竞争的理想,但许多市场非常接近,是
以将他们看作是完全竞争性。同样,契约也很少达到完备合同的理想,但
大多数合同非常接近,足以将他们看作是完备的。完备的合同具有可履行
性,而不完备的合同常具有不可履行性。对可履行契约,其信用容易判断,
履约是符合信用要求:而对不可履行契约,其信用判断并非如此,反之,
有可能出现信用在形式上要求与内容上要求的背离。如制药厂向一医院出
售药品,但却隐瞒了该药品其它方面的巨大副作用,医院在使用过程中发
现后,终止合同履行,这种情况下不履约行为并不能代表其不讲信用或违
反信用要求。
从经济发展史及实践过程看,交易的最初就产生了信用问题,而市场
交易一旦发展到契约化阶段,使信用得以“新生”,出现信用经济,信用与
交易从内在统一扩展到外在统一,实现了实质化与形式化的相容。契约使
经济主体间或交易双方的信用提供了明确的和强有力的保障,使经济交往
所带来的结果更具可预见性,从而降低交易过程中不可确定性因素影响及
交易成本。现代市场经济中的信用交易方式是以契约制度为基础的,它大
大拓宽了交易活动的时空领域,突破了许多经济发展的旧约束。例如,解
决了一些资产空间位置和距离给交易活动、生产活动带来的限制问题:消
除了一些资产和资金流动及转移所受到的时间限制;也突破了现有资本对
捕捉市场机会的限制,突破了旧交易方式所伴随着的过大风险所带来的限
制,降低了交易成本和经营风险。当市场交易发展到高度契约化时,社会
越来越以契约化的方式确定市场主体之间的信用约定,由此未来市场交易
手段和方式的革命,“信用”成为普遍的支付手段,信用社会由之产生。
二、信用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地位与意义
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普遍交易。在交易普遍化下,要使交易
正常进行,就得依赖于一定的交易规则或秩序、信用规则来规范引导人们
的交易行为。否则,会出现无序与混乱现象,就会破坏交易正常进行和交
易预期目标的实现,就会影响人们对市场经济的信任度和参与市场的信心。
而现实表明,一切商品包括服务在内只有经过交换方可能趋于最大价值的
利用,因此,信用秩序是商品实现其价值和使用交换的必然要求,也是一
切社会资源实现其最大限度增值的必由之路,是社会整体利益实现和增长
的基本条件。
(一)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现代市场经济是社会化大生产与专业分工细致化的经济,高度的社会
分工必然伴随着广泛而频繁的交换,市场秩序得到深化和发展。不仅交换
的范围越来越广泛,交换的内容、数量迅猛增长,交换手段、方式日新月
异,交易风险也不断增加,这决定了其较之以往经济更具复杂性,社会经
济活动复杂性客观存在和经济利益的本质要求,提出维护市场经济有效运
114
行的规则、秩序问题。信用作为一种经济伦理或制度安排和秩序规范,成
为市场经济的原则要求和人文资源。
首先,现代市场经济依存于信用机制。随着交易的普遍发展,市场交
易越来越依赖于交易规则和秩序,无论是商品交换、劳务交换,还是信息、
服务交换,其交换的完成或实现,都存在一个时间和空间的差距。这个过
程要靠制度安排来保障,否则,交换无法稳健进行。信用作为一种内在规
定和制度安排,是各类经营主体之间彼此相连、互为制约所必不可少的链
接条件,有利于促进各类经济主体间长期的和较为稳定的经济关系,使市
场主体保持对市场行为预测和交易目标的预期,从而维护和促进市场经济
的正常运转、协调发展。一旦这种信用约定被破坏,或信用链中的一环受
阻,都会使经济秩序出现紊乱现象,影响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可见,与现
代市场经济广泛的社会依存性相适应,必然内在地提出信用关系的普遍化
和信用秩序的客观化。
其次,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所需的社会资本供给。“经济的发展必须要
有一种人文精神作为支柱和动力,这种人文精神对经济的发展具有规范和
推动作用。如果丧失了人文精神的支撑,财富的追求欲望就必定会论丧为
纯利欲的冲动,就会导致人们动物性的膨胀、人性的泯灭、社会秩序的混
乱和财富的浪费””信用作为一种社会的人文精神,在现实经济活动中,构
成了社会资本的重要部分。从现代市场经济的实际发展看,资本有三类:
经济物质资本、人力资本、信用资本。市场经济并不单纯由经济资本驱动,
还需要一种社会资本的投入,包括人力资本供应和信用资本支持,这种信
用资本不单指传统个体化的伦理道德,更多是公共化的社会规范,即每个
人所承担的社会角色应有的行为规范和伦理要求。在比较规范和成熟的市
场经济国家中,信用,是企业无形资本和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个体的
①何清链:‘现代化的陷阱——当代中国的经济社会问题',今日巾图出版社.]998年版,第212页
115
身份证明,也是政府管理和服务予经济的有效表现。而在我国,物质资本
备受青睐,大力引进资金和技术,人力资本在90年代也不断升温,惟独信
用资本未能引起全社会的足够重视。这是我国还处于市场经济初级阶段的
特征表现。
(二)信用是市场扩展的基本动力
信用交易方式的出现,更是打破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时空限
制,大大拓展了交易的空间与时序,出现电子商务带来“虚拟”市场等。
1、信用是维系合作从而满足市场主体理性预期需要的经济纽带。市场
活动是不同生产者之间劳动分工的合作。合作的前提是相互信任,每一次
合作的完成,都意味着一次按约行事的信用实施。正如前面所叙述,当人
情式的特殊主义信用难以满足人们多种利益所需的新交换及复杂交换时,
人们选择了契约式的普遍主义信用来扩展分工合作,使交易深度和广度有
了更大的前进,导致了市场的扩展。
例如生产和市场交易的扩展促使资金借贷的发展,资金的借贷一向被
认为是极具风险的,因此,生产和消费资金的借贷,通常只能在家庭和至
亲之间进行,亲属之外的人们则因为缺乏强有力的传统信任而相互惧怕资
金借贷。一开始,人们只愿意向那些特别熟识和信赖的人——他们具有良
好的经营业绩和长期以来表现出来的良好人品——提供信贷。到后来为适
应对信贷的需求,人们逐步设计出两种保证“信任圈”的有效扩展的合同
制度。一是担保制,只要借款人能得到放贷人所信赖的那些人的担保,他
便可以连带地获得信任,并使借贷成功。通过担保扩大信任圈,成为金融
发展最初采用的信用执行方法。二是发展金融的中间人(经纪人),众多放
贷人先把资金借贷给他们信任的中间人,以便中间人再贷给那些他所信赖
的人。当中间人这种信用媒介的作用专业化时,它就已经是一个银行了。
显然,金融信用制度发展的一个目的就是通过分散风险,增加信用来扩展
资金合作。据称中间人制度之所以有效,还应归功于经济学“大数法则”
116
的作用。在银行业务中信贷被适当地分配,即只要大多数贷款成功和赢利
就能够足以弥补个别贷款不安全和遭受的损失。大数定律的原则在古老的
保险业、证券业以及20世纪发展起来的消费者信贷和分期付款购买法中都
得到了运用,因而它不失为扩大信用方式和市场的重要方法。
2、信川足T1r场活力的信心指数。约翰·穆勒曾指出,信用以信任心为
根据,信任心推广,使每个人藏在身边以备万一的最小额资本用在生产的
用途上。他说:“如果没有信用,换言之,如果因为一般不安全,因为缺乏
信任心,而不常有信用,则有资本但无职业或无必要知识技能而不能亲自
营业的人,将不能从资本获得任何利益:他们所有的资产或将歇着不用,
或将浪费消减在不熟练的谋利的尝试上。”可见,如果没有信用可言,人们
对市场缺乏信心,就不会发生借贷,资产也不会转为投资资本,市场就会
处于非常低迷的状态。有感于此,有的经济学家提出:“市场疲软的原因是
信用不足”。当前中国经济存在的问题不是货币政策问题,而是整个社会的
信用不足,信用不足阻碍了资金流动,从而影响了社会的投资和消费。
我国20世纪末社会总需求不足的一个客观原因是社会信用的严重不
足,社会和民间投资不足的原因也不例外。从投资角度看,社会信用不足
影响了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从而影响了市场所需资金的投入。从消费的
角度看,假冒伪劣产品更是破坏了消费者的交易信心。可见,信用链条构
成市场第二只“看不见的手”,对市场资源起配置作用。正如我国信用管理
专家林均跃先生说:“在市场发展的一定阶段,发达国家无一例外地靠扩大
该国的信用交易总额度来扩大市场规模。国家信用管理体系是保证信用交
易成长的条件,在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下,一国的市场规模会因信用交易
而扩大百分之几十到数倍。”⋯显然,若采用扩大财政支出的经济政策,扩
大信用交易就成为最重要的经济手段之一,对于扩大一国总体经济规模的
①喻敬明、林钧跃、孙杰:《国家信用管理体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
作用明显。
目前,在中国内需市场上的信用交易水平还很低,特别是由于转型期
间的失信行为扩大化和信用管理机制缺位,造成人们对信用交易的观念障
碍和实际中信用交易的风险性,由此阻滞了市场交易的纵横发展,电子商
务交易缓慢进行,期货市场也是举步维艰。
(三)信用是市场经济成熟的主要标志
l、信用是市场发育程度的主要参数。市场发育程度有许多种定义方式。
这里所指市场发育程度是指市场交易演进程度。交易的演进取决于信用的
发展。在传统理论中,交易是分工与专业化的必然结果,可是,如果只有
技术的进步(专业细分)而没有一种制度的保障,交易也将失去发展的动
力。信用在人类社会发展关系中的确立及作用发挥,最终才形成我们今天
见到的建立在等价交换基础上的、受法律制约的和跨越时空的各种高层次
的交易形式。人们可以凭借信用暂不付钱而获得商品或服务,信用成为交
易升级的手段和前提条件,其中,信用交易成为一种最具效率的交易方式,
人们把大沓的观念钞票变成银行轻便支票、汇票来偿付货款,用帐面信用
上的“几组数字”的增减完成支付过程。
在市场经济中,信用行为普遍化,信用关系持久和稳定,信用制度完
善,则其信用度越高,市场发育越高,反之亦然。
2、信用推动市场经济良性循环。在商品交换中,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交
换价值出现了分离。由于交易对方有可能进行欺诈,所提供的商品与自己
所认定的质和量不一致,所以交换的双方首先必须相信对方所提供的商品
物有所值。因此,任何市场交易行为要得以实现,就首先要有一定信用基
础。
市场经济是以等价交换为特征的经济形态,是一种有各种利益需求的
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为主体的实践活动与关系。互惠互利、诚实守信、
公平竞争自然成为市场经济内生的道德律令和“游戏规则”。体现这种道德
律令的社会信用是实现市场主体间商品、货币及劳务等价交换的保证。不
难理解,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是市场行为的基本准则,信用秩序是市
场秩序的关键,人们只有在按信用秩序这一“游戏规则”从事市场活动,
市场竞争才能有序,才能发挥其配置资源的效率性。
3、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重要杠杆。商品经济发展,信用成为一种资本
为社会广泛需求。信用成为一种资本,具有增值功能,引起人们追求的欲
望,这种追求无形中起到规范市场行为的作用,形成一种诚实守信的经济
交往关系,维护市场秩序。一个具有良好信用的人,市场选择其产品,并
与之交往机会增多,反之,信用差的就没人选择与之交往,严重者会被市
场淘汰出局,信用成为市场出入规则。为了积极参与市场经济,并获得最
大的利益,每个市场参与者,必须注意规范经济行为,注重信用形象,不
断提高自身的信誉,以获更多市场交易机会,实现产品价值,以获得最大
利益。正如前面所述,利益原则决定了市场主体选择信用行为,而信用的
本质约束并规范了市场主体行为表现,从而起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作用。
推而论之,单个信用行为要求,成为一切交易或整个市场所要求,而形成
一个不言而喻的信用关系链时,信用本身就提升为一种行为规则即信用秩
序,一旦这种秩序赋予法律权威性,就成为市场秩序或市场法则。
成熟的市场经济总是在一定市场秩序下追求效率的。市场秩序是人在
市场活动中表现出来并由人加以规定或约定的,是一种规范与约束体系。
这种约束的内在性主要是:道德与利益驱动使然。信用所具有的道德与利
益双重本质要求,满足了这种市场秩序精神,也必然为市场秩序所要求。
信用秩序成了现代市场交易行为的制度背景,构成现代市场经济运行机制
之一。
简要结论:市场经济、契约经济与信用经济
经济全球化是当今经济发展的大趋势,这种发展迅猛的趋势表明了当
119
今社会经济的高度依存性,因此,当今的“市场经济”与亚当·斯密的古
典经济学所描述和马克思当时所批判的市场经济已不能同日而语,有了许
多新的变化。其中最明显之一是在社会基础上出现更为广泛意义上的合作
和信用关系的契约化,形成了契约信用。
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这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契约形式成为社会
经济交往的基本形式。正如威廉姆森所说:“许多问题乍看之下,似乎缺乏
签订和执行合同的外观,但一经仔细观察,原来它们都具有含蓄的签订和
执行合同的性质。”。市场交易的基础由人伦关系转为契约关系,交易过程
体现为契约形成、履行过程,市场行为体现为契约行为。市场经济也相应
成为契约经济。不仅如此,契约还是市场交换关系的法律形式,或者说是
法律的延伸,契约信用的确立和正常运行,通常依附于强有力并且公正的
法律权威,契约化要求并体现了法制化。前市场时代之所以不得不主要借
助人伦信用关系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法制不健全,经济交往常常得不到
应有的法制保障,即使形成了文字契约关系,也会受到强权暴力的破坏。
从这个意义上讲,现代市场经济既是契约经济,也是法制经济。而契约经
济在其本质意义上又是信用经济。契约具有信用本质要求,信用一开始就
为契约题中应有之意,一般情况下,违约行为等同于违信行为。随着市场
经济的发展,隐含在契约中的信用原则越显山露水,信用在市场经济运行
中的地位也越来越突出。
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更是信用经济,一旦交易主体不讲信用,正常交
易就会破坏,就不可能提供信用活动。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可以说这既是
一个价值判断,又是一个事实判断。作为价值判断,是指市场经济作为建立
在高度分工合作基础上的经济形态,有较高的信用要求,当然这并不就意味
着市场社会中每一个人都具有较高的信用水准。作为事实判断,是指健全市
场环境中的经济主体一般都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循各式信用准则(这既有信用
o[美】迈克尔·迪屈奇:‘交易成本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1页
20
伦理之功,而更取决于制度约束之效)。否则,一旦信用关系、秩序被破坏,
市场的经济正常活动就会受阻。市场经济越发达,对“信用”的要求越高;
而信用越普遍化,社会信用度越高,经济活动的成本就越低,所以,信用不
仅是市场经济的行为规则,更是现代市场经济中的一种社会资源。
第五章市场主体及其信用行为分析
引论:经济学对人类行为的分析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为主体主要是企业、个人和政府。本文分为两类,
其一,一般主体,包括企业、个人,其行为完全处于微观经济活动领域:
其二,特殊主体,即政府,其行为既包括部分市场行为(如政府采购),参
与市场活动,又有超越在市场之外,进行管理和决策活动,介于微观和宏
观经济活动领域两方面。无论是特殊主体还是一般主体,其活动都摆脱不
了人类行为的根本性——利益驱动性和有限理性,这是人性定律。
按照霍布斯、休谟等人性论的基本观点,人类行为的趋利避害的本能。
休谟在其《人性的断裂》一书中指出:“许诺是以社会的需要和利益为基础
的人类的发明”。,“许诺是人们的协议,协议创造出了新的动机:因为经
验教导我们,如果我们制定出一些符号或标志,借以互相担保我们在任何
特殊事情中的行为,那么人事的进行,将会调整到对彼此都有利。当这些
标志制定以后,谁要应用这些标志,谁立刻就被他的利益约束了,从而必
须实践他的约定。”。“要形成这个协作式协议,不需要任何别的条件,只
需让每个人感觉到忠实履行约定是有利的,并向社会中其他成员表达出那
种感觉来:这样就立刻使那种利益对他们产生了激励作用;而利益是履行
许多的最初约束力”。。这样情形下,社会“全体都同心一致地加入那个发
生谋求共同利益的行动计划中,并同意忠于他们的诺言”④。
传统的经济学理论对人类行为分析的局限性,表现在分析人类经济行
为时,主要从技术条件入手,“用生产与交换的标准理论,产出在给定的技
术知识水平下是一系列投入的成本的函数”@,似乎生产发生在制度真空中,
其交易费用为零。如果一个经济的产出仅仅取决于传统投入的成本和某个
①⑦o④[英]休谟:‘人性的断裂》.光明日报出版社,1996年版.第208页一第211页
o[南]斯韦托所尔·平乔维奇:‘产权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1—32页
给定的生产函数,经济分析就无法解释我国当前国有企业和私有企业之间
存在的行为差异。实际情况是,产出是生产成本的函数,而成本由传统投
入要素的成本和交易费用构成。交易费用包括谈判和监督经济行为成本,
获取信息成本、代理成本等,其间还包括信用成本,即维护、监督经济行
为的信用所花费等。产权经济学的分析有助于说明所有权产生影响经济主
体行为的激励与约束问题。~项制度要有高效率,必须使激励最大限度地
内化于经济活动的当事人行为之中,并给以有效的约束。要说明这一点,
首先涉及到关于人的行为的三个假设:利益最大化假设、有限理性假设和
机会主义假设。
利益最大化假设是指经济活动当事人在自利的动机驱动下,追求自身
利益的最大化。至于人为什么会具有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为,经济学家认
为不必作过深的研究,而把它看作是“人类行为的基本逻辑”(米塞斯语),
“或是对普遍经验事实的概括”。(逻宾逊夫人之语)。。
经济活动当事人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在有限理性的条件下进行的。根
据西蒙的看法,“理性指的是一种行为方式,是指在给定条件和约束限度内
达到给定目标的行为方式”。,由于自身能力的限制和环境的不确定性两方
面原因,人的理性是有限的。有限理性使人们不可能完全消除环境的不确
定性,也难以处理全部环境信息。因此,利益最大化行为实际上是给定条
件下的“利益极大化”行为,是“条件极值”。
“利益极大化”目标必然导致现实经济活动中市场主体的机会主义行
为。“机会主义”行为是指经济活动当事人都有借助不正当手段谋取自身利
益的倾向,如欺骗、敲诈等。就其实质而言,机会主义行为也是利益最大
化的一种方式,只不过种方式是不正当的。人的“机会主义”行为,要求
制度能够对经济活动当事人施以有效的约束,没有约束,他就会“损人利
①参见刘世锦:I经济体制效率分析导论》,上海三联书店,1993年版
@[美]赫伯特·西蒙:‘现代决策理论的基础》.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第45页
己”,以不正当手段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致使出现反信用行为,损害他
人利益和社会利益。
既然经济活动当事人都有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动机和行为,就必须
将外在的激励规则内化于他的行为之中,一项制度才能产生出高效率,通
俗地说,就是“变压力为动力”。激励内在化的关键,从本文的意义上,在
于使经济活动主体的信用行为或努力与报酬相对称。如果在某项制度下经
济活动主体的信用努力少,报酬多;或信用努力多,报酬少。那么长期看,
这种制度必然不利于经济主体行为的信用实施。
第一节企业及其信用行为
企业信用问题,主要涉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商业信用关系、企业与银
行之间的资金信用关系、企业与居民之间的商品信用关系、企业与内部员
工的合约信用关系以及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法规信用关系(如依法纳税等)。
信用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表现了一个企业的信誉、实力、形象等经
济文化特质,它关系到企业长期发展和生命力,如果一个企业失去内、外
部的信用关系,企业的生存、发展也就成了沙滩上的楼阁,迟早会坍塌。
一、企业——市场经济中信用行为的首要主体
(一)企业及企业行为
l、关于“企业”的概念。马克思认为,企业是社会再生产的基本单位
和物质载体,企业的生产是规模不断扩大的再生产,并明确指出资本主义
企业的目的在于追求最大利润。企业作为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单位,
它是能够决定生产什么、销售什么、自身承担责任和义务的经济组织,它
包括从个体商到大公司的所有工商经济组织。企业组织有个人自主制(独
资企业)、合伙制、公司制等多种形式。
在历史上,真正意义上的企业是伴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诞生而发
展起来的,机器大工业的生产标志着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以公司制为
主体的现代企业形式的确定。在马克思看来,企业制度向现代公司制度的
演变,是社会生产力特别是科学技术的发展所导致的生产高度社会化的必
然,是受资本追逐利润的内在动力和市场竞争压力所推动。公司是社会化
大生产的产物,其组织形式有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
任公司等。现代经济生活中最具意义和普遍性的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银
行”也是一种特殊企业,具有经营货币和授受信用两个特点,在我国历史
上出现的典当、票号、钱庄等都属于这类银行机构。
上述企业的设定表明经济活动主体超出自然人范围,自然人之间经济
交往成为法人之间的经济交往,使得人与人之间的信用,包括自然人与自
然人、自然人与法人、法人与法人之间的信用得到空前的扩展。企业是社
会经济体的细胞,也是市场经济的主要主体,这些细胞的有机组合和协调
运动,构成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主旋律。
2、企业的两个主要本质特征:赢利目标和契约关系的连接点。
首先,企业以赢利为目的。它是纯粹的~种经济细胞,每~活动都是
为了获得利益,企业这一特点把它与学校、政府机构等区分开。
其次,企业是经济乃至契约关系的联接点。一个企业要进行生产经营
活动,必须从外部购入生产资料,必须通过工人生产产品、通过商家出售
其产品或服务这些最基本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企业经历了买、产、卖三
个主要环节,与各经济主体(从政府、企业到个人)发生契约关系,不断
的发生契约行为并履行契约,由此,企业成为契约关系的连接点,从而带
来一系列的信用关系。
3、企业必须解决好的基本问题。
企业上述本质特征,决定企业经营过程必须解决的基本问题即赢利与
履约守信(信用关系)。从表现上看,赢利与信用行为似乎相悖,前者是为
获取权利,后者在一定意义上主要是给付(包括商品、货币或服务的支出)
和承担义务,但二者从长远看,实际上是相辅相成,是相互驱动的关系。
企业赢利决定企业的实力与信用的能力,而信用带来的效应和利益回报(撇
开其是否超过成本),同时也将带来企业“商誉”,为下次交易带来机会,
提供赢利机会和可能性。然而在实际经济运行中,却遇到企业社会性和“经
济人”人性的挑战,出现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
个方面:
一是短期利益的心理作用,常使其陷入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于是信
用行为有了质与量上的差别。
二是外界企业行为不可预测性,带来单个企业对信用行为的预期收益
可能性的不确定和不可信,由此产生拖欠等逾期履约或违约的现象。
三是企业对外行为是多向性的,有进有出,有购入商品的,有输出商
品的,涉及生产、交换,流通和分配领域,其中只要有一环受阻,就会产
生另一环的顺利进行,自然发生信用行为受阻倾向。
四是企业内部行为不完全控制性。企业的生产、经营运作是由内部员
工行为集合的结果,员工的能力、忠诚与协作是企业信用能力的基础。而
员工的个性多样化,使企业对其整体的控制带有不完全性。一旦失控超过
一定的度和范围,便会影响企业的整合和统一性,从而弱化其信用能力。
(二)企业产权制度与企业信用行为
产权制度是现代企业的核心问题,既具有微观意义,也具有宏观意义。
在微观上,它与企业制度、金融制度等相联系;在宏观上,它又与法律制
度乃至政治制度、社会制度密切相关。从经济学角度看,产权制度的效率
对企业、社会信用及在资源的利用和配置效率都有决定性影响。
1、产权、产权制度和产权关系。
产权或财产权(property rights)是由经济物品的存在和使用引起的,
归人们享有和支配的一组权利,包括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和使用权(四
权)。诸项财产权利,既可以统一于一体,也可以分离,所谓“产权完整”
是指“四权”都存在,而不论它们是否完全合一。“产权的统一和分合存在
着不同情况,呈现不同组合、结构和配置格局。这些产权格局的规范化、
法律化、制度化了,就成为产权制度。”。产权制度包括界定、实施和保护
产权的一系列规则,建立和完善产权制度,就是保证“产权完整”。产权的
直接形式是人对物的关系,实质上却是产权主体之间的关系,经济生活中
的各类主体,“他们不仅与物质资料有不同的关系,而且通过自己的不同职
能、作用,彼此之间通过物质资料上结成一定的关系”圆,形成了产权关系。
理解上述产权、产权制度和产权关系,应注意把握几个方面问题:
第一,所谓“经济物品”,是指稀缺性的自然资源、物质产品和服务品
(如知识)。可以设想,在资源可以无限供给的情况下,产权没有存在的意
义。
第二、产权体现的是物与物背后人与人之间的经济社会关系。费希尔
认为:“产权不是有形的东西或事情,而是抽象的社会关系。产权不是物
品”。。平乔维奇说:“产权是人与人之间由稀缺物品的存在而引起的,与其
使用相关的关系。”。,对产权这一理解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对于“单人孤
立经济”而言,产权问题不会出现。所以越是在现代社会,产权和产权制
度越显得重要。
第三,产权具有法律意义。产权需要得到法律制度的界定、认可和保
护。因为“每种具体的产权都包含着主体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即主体
所受的约束和应负的义务以及他们的权能和相应得到的利益”@,在一个法
制不健全社会,产权所体现的责、权、利关系必然是不明晰、不确定的,
①@吴宜恭:‘产权理论比较》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4页、第2页
oL、Fisher、Elementary Principles of Economics,New York:Macmillan,1923.P27
④【南]斯韦托扎尔·平乔维奇:‘产权经济学)经济学科出版社1999年版,第29页
。吴宜恭:‘产权理论比较)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1页
其产权制度是低效率或无效率的。
第四,产权不是一项权利,而是一组权利(四权)的概念集合。这组
权利是可以分离的,产权分离程度随企业组织形式的不同而不同,其中所
有权是一组权利中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其它诸项权利的基础。所有权决定
着生产的收益分配,并承担由此而来的成本。因此所有权使所有者有很强
的动力去寻求带来最高价值的资源使用方法。正如人们维护自己所拥有的
房子比租来的房子更为周到。事实上,中国不论是历史还是现在,在私人
间交往是很讲信用的,但企业间(特别是国有企业)交往,往往因产权不
清晰和软约束,使企业行为外部性加大,这一点足以说明和帮助理解企业
产权与信用行为的密切关系。
2、企业产权制度的确立是企业信用行为的基础。
现代西方产权经济学认为,企业的产权关系是企业运行的基础,决定
企业的目标和行为,最终影响着企业的效率。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也认为企
业产权制度是企业制度的基础性前提,决定企业的生产目的和各方面的关
系。产权制度规则进入产权主体的效用函数理念中,将直接影响其行为方
式,当产权制度改变时,产权主体的行为方式也会相应发生变化,因为“产
权制度的基本功能是给人们提供一个追求长期利益的稳定预期和重复博弈
的规则。⋯⋯无恒产者无信用”。。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中,产权统归国家或
集体所有,没有单个企业产权主体的利益激励约束。企业领导人由行政委
派,决策者和企业间没有长远的利益关系,而信用的利益选择是在将来,
由此决定了信用的经济价值和效用对他们就失去了意义。可见,产权不清,
人们不顾长远利益,则必不顾信用效应,而采取短期获利行为,传统的国
企间“三角债”和银企间“信用危机”便由之而生。反之,明晰的企业产
权可以构成企业追求长远利益的动力,而只有建立在长远利益上的预期和
。张维迎:‘产权、政府与信誉',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ll页
信心才有利于企业讲求信用。
二、企业信用发生的机理及信用行为表现
企业信用是一个企业在市场经济中价值取向、所具实力、社会责任等
诸多方面在社会公众和法人团体中的综合反映。企业信用的最终形成是其
信川行为的移{聚及综合,并山此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信用关系链。在现代1lf
场经济条件下,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因素呈现多元化,企业信用在市场竞
争中的地位及其对经济效益的影响日渐突出。信用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
产,是企业市场竞争力的一个表现,也是一个企业是否成功、成熟的重要
标志。
(一)企业信用发生的机理
如前面所说,企业是系列关系的连接点,企业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就必然与投入(品原材料、设备等)提供者、资金提供者、劳动力提供者(体
力劳动和工程技术人员等)、商品消费者等发生合约关系。无论购买生产资
料、生产产品、出售产品或服务过程都体现为达成契约——这是信用行为
发生的前提、按约行事——这是信用行为的实施,履行契约——这是信用
行为的完成。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实质上体现了不断签定契约和履行契
约的过程,由此,建立了各环节的信用关系,归纳起来大体有三类:一是
与投入品供应者、资本所有者和商品消费者等之间的外部信用关系,其信
用行为的实施是在市场交易过程进行的。二是与企业内部员工的信用关系,
这类信用行为不是在市场上发生,而是在劳动过程完成的。三是与政府的
信用关系,这类信用行为是在分配过程要求的。这些都是企业信用具体构
成和发生的机理,只要其中一环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其整个信用链的延续
与连接。
企业在这种信用关系链中,在正常经营状态下,如果按“双赢”市场
原则,处理与其他市场主体的经济关系,就能维护企业信用发生机理的正
常运行,从而树立“信用”形象,使外部经济主体乐于与该企业发生经济
交往,企业发展进入正常关系的循环轨道。但在实际经济活动中,由于单
个企业是处于经济大循环圈中,往往受外部企业和市场环境的影响和冲击,
使其信用发生机理遭到主观原因或客观原因的破坏,这种破坏一旦较为广
泛发生,就会致使企业陷入“三角债”等信用关系恶化或信用危机中。
(二)企业的信用行为表现
企业信用是综合性的,它取决于企业活动的方方面面,企业的每一项
行为都与企业信用有关,创名牌的过程其实是一个创信用争信誉的过程,
经营管理者靠信用带领队伍,产品靠信誉销售,企业靠信用生存和发展。
企业信用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与企业、银行及消费者间的外部行为关系。对社会及公众来讲,
企业信用取决于企业的偿付能力即企业的规模与实力、资质与资信等,企
业提供的服务水平和产品质量(产品品牌),企业知名度、人文状况即企业
文化等。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具体表现为:对生产资料供应者间的货款的
按约偿付;对银行资金借贷的及时还本付息,对出售给消费者的产品质量
保证和“物有所值”的等价交换等行为上。
2、企业与员工的内部行为关系。对内部员工而言,企业信用的好坏取
决于企业经济效益,社会福利、内部机制、工作环境,对未来的信心及外
界的评价等。工人按生产经营要求完成生产过程和目标任务,企业要付给
工人相应的劳动报酬,履行企业对员工经济利益预期的承诺。此外,企业
对内信用行为还附带有履行对员工在个人发展预期、工作环境预期等承诺
方面。
3、企业与特定对象的行为关系。对政府行为方面,最低层次的信用行
为要求就是遵纪守法,依法经营;而在较高层次上,则是政府提供相关条
件(如基础设施)和环境(如政策、制度),企业必须按约纳税、维护公共
环境(如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履行对社会承诺等。此外,如对国有
企业而言,还要承担对国家资产的保值、增殖责任,保证国家资产的非经
营性损失或流失;对股份制企业而言,要履行维护股东利益的承诺与保证。
一个企业的信用是由内部职工及社会公众对其与社会同类型群体就上
述因素进行比较而得出的。企业信用是企业发展所必需的一种资本,有了
这个资本,企业可以聚合队伍、取信银行和用户,有信用的企业才有市场
亲和力、凝聚力和号召力。
(--)我国企业违信行为的表现
企业信用问题是当前经济生活中一个非常现实、非常突出的问题。企
业有法不依,有约不守;不讲信用,相互拖欠赖帐,会造成市场秩序紊乱,
风险增大,经济运行质量下降,经济发展受阻。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企业反信、违信行为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不同
类型的企业又有各自不同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
1、商品信用方面,主要表现在企业和商家对消费者的各种欺诈和欺骗
行为,假冒伪劣产品泛滥。当前经济生活中最为严重的诚信贬值现象就是
防不胜防的制假售假,其规模之大,影响面之广,危害之深,已经到了触
目惊心的地步。相当一部分企业不要说具备起码的诚信经营水准,就是基
本的经营道德也丧失了,如利用工业油冒充食用油,制造有毒大米、以兽
药冒充人用药等事件发生就是很好的佐证。
更为严重的是,从所查处的制假售假案件来看,出现了个体企业规模
化制假售假。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当人们发现国有企业存在严重机
制缺陷之后,对私营经济寄予了很高的期望,而个体私营企业在经营上种
种违信行为,又困扰着市场经济秩序。
2、商业交往信用方面,集中表现为企业间的三角债普遍,相互拖欠赖
帐,经济纠纷增多。最突出的表现在国有企业恶意欠债逃债方面。虽然国
有企业还没有堕落到靠制假售假生存的地步,但是笔者认为并不能就此判
定国有企业的经营诚信就高,因为在国有企业中同样存在着普遍的而且在
一定程度上讲也是相当严重的诚信贬值的现象,表现为恶意欠债逃债现象
愈演愈烈。如果说20世纪90年代初之前的国有企业之间形成的“三角债”
可以归于体制原因的话,那么,当今一些企业故意拖欠占用客户的货款、
银行的贷款、假破产真逃债就是企业有意而为之了。除了恶意欠债有日益
蔓延之势之外,恶意逃债的现象也日见严重。
3、资金借贷信用方面,突出表现在企业拖欠银行贷款,逃废债严重,
上市公司做假帐、虚报利润,骗取股民的钱。一些企业以各种名目和手段
逃废银行债务,带来了金融风险的隐患。
4、在法规遵循信用方面,表现为企业偷税、漏税、走私、骗取出口退
税等违法行为。如,2000年,国务院审理潮汕地区企业利用虚开增值税发
票、假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欺诈活动中,仅潮阳市、普宁市700多户企业
中,虚开增值税发票4万多份,虚开税额100多亿元,涉嫌骗税27多亿元。
2001年6月底,汕头市就逃骗税问题共检查了1861户企业,其中有问题的
达1317户,涉嫌税额16.3亿元。
当前,我国企业信用状况较差,己成为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制约我国
企业走向世界、参与国际竞争的一个严重障碍,影响着我国国民经济健康
运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育的一个薄弱环节。
三、企业信用对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功能及意义
在现实经济活动中,资金是一种稀缺资源,对企业而言己形成共识,
但对“信用”是一种能带来资金和经济效用资源的认识却不足。事实上,
融资渠道的畅通主要源于企业良好的信誉,企业产品附加值提高除技术因
素外,还源于企业信用体现在品牌中的经济效益。这些表明企业信用不仅
是经济运行的“润滑剂”,也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后劲所在。因此,企业经营
者要注重信用观念的培养,要遵守商业道德,维护自身信用资产。
(一)企业信用代表着企业的长远利益和发展
企业与企业之间需要维持信用,企业生产经营离不开原材料设备等供
应、产品销售诸环节,要与多个生产企业和部门发生经济交易,企业之间
如果都按约行事,维护信用关系,信用的经济效用得到充分的发挥,就会
促进企业生产经营顺利的高效发展;企业与银行之间更要维护信用,企业
发展离不开资金,企业发展要想保证充足的资金就离不开银行的支持,企
业从银行中获得贷款信用,与企业信用度成正比关系的。企业如果不讲信
用,那么企业必然会受到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其他企业的联合制裁,由此,
不仅影响了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效率,而且会导致商业机会减少,企业
投资后劲不足,最终制约企业的发展。
1、企业信用是企业市场竞争的高效手段。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
的竞争非常激烈,甚至可以说是残酷无情,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发展市场经
济的历史早已证明了这一点。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程中,
也充分反映了竞争是无处不在,无人可免,不管时间、条件怎样不同,讲
信用、有信誉的企业最终都会击败对手,取得竞争的优势,从而达到占领
市场的目的。“在市场经济中,企业之间的竞争,最终是信誉和品牌的竞争。
而品牌是由信誉凝聚而成的。一个企业失去信誉,也就失去了客户,从而
失去了所有未来发展的可能”。。在这意义上说,信用是企业的生命力。以
海尔集团公司为例,海尔产品之所以在社会上享有较好的信誉就在于海尔
公司注重企业信用建设。可见,信用行为有助于企业扩展市场,企业良好
的信用是企业赢得市场的重要保证。
2、企业信用有助于企业缓解资金周转困难。信用是企业获得银行信贷
的基本条件,只有信用好、效益好、偿贷能力强的企业,银行才会给予支
持。讲信用的企业,依靠信用可以帮助增加购进生产原料扩大生产规模,
即使一时出现现金周转困难,也可以依靠信用向银行贷款以缓解资金紧张
的状况,企业在维持经营和扩大它们的业务的时候,由于现金流量和现金
支付在时间上存在的差异,通常也需要使用信用来获得短期融资。可见,
o张维迎:‘产权、政府与信誉)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9页
信用可以发挥企业在扩大市场、获得存货和各种供给、得到短期融资等方
面的作用。
3、企业信用是企业对外交往协作的重要基础。从原材料的供应到产品
的销售,从合作伙伴到工商、税务、物价、政法等政府管理和行业协会等
职能部门,无不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息息相关,要创造一个企业发展的和谐
协调外部环境,就必须具有以诚相见、遵守市场规则等信用行为。企业如
果信用的缺乏,不仅会扰乱市场的经济秩序,反过来也制约了企业自身进
入市场、扩大交易和协作。
4、企业信用是企业内部凝聚力的源泉。信用是企业员工价值的重要体
现。企业的信用好,知名度高,这个企业的员工就会充满自豪感、荣誉感,
对企业的行为容易认同,个人价值也容易得到体现,与企业共命运的意识
也就越强,从而形成企业的凝聚力,每个职工都以自己的企业为荣,爱厂
如家,自觉地维护企业的信用形象,使企业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这一点
仅仅靠有限的福利待遇是不行的,要靠职工对企业文化的认同和企业信用
形象的树立。
总之,无论是从企业的产生、经营来看,还是从企业的发展来看,信
用都是企业生存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当一个企业更多地考虑长远
利益时,消费者就愿与其发生交易,长远利益本身是通过长时间信用的考
验,来积聚社会对其信心;而当一个企业只考虑短期利益而没有长期目标
追求,就容易产生短期行为,从而出现无信用或违信用现象。这是当前国
内消费者喜欢买国外名牌产品,而不喜欢国内产品的原因之一,因为跨国
大企业都具有长期发展目标,这决定其行为长期性和信用要求,而国内很
多企业都带有短期行为,使消费者对其信用产生怀疑;反之,也是具有信
誉的企业始终占有市场份额高和拥有众多消费者的原因之一。
(二)现代企业对信用效率的依存性
近代经济学和法学把现代企业制即公司看成是一种人格化的组织而简
称其为法人,它拥有自然人所具有的一系列特征,包括了公司作为债权人
与债务人、公司作为供应商(或消费者)与消费者(供应商)等。这样,
企业的行为实际上就成了一组复杂契约系统下的信用行为。
1、企业信用影响着生存要素的价值最大化。企业生存要素:资本、信
息、劳动力、技术、生产设备、管理技术等,这些都是硬件要素。而企业
信用是企业的生存的“软件”,一个企业发生信用危机或者根本没有社会信
用,它的寿命不可能长久。资本的本性是取得利润,没有了企业信用,消
费者不买你的新产品,使用价值在流通领域里实现不了,何以取得利润?
没有了利润的支撑,资本也就不会继续在该企业的生存,由此可见,企业
信用在某种意义上影响着企业生存要素的价值实现。在市场经济下,信用
还是股份制企业的前提条件,没有了信用,就失去合作的基础,现代社会
的股份制企业自然不会出现。
2、企业信用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企业的类型。信用对每个国家来
说,这些都是本国所需投资的一种社会资本,它们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国
民以何种方式组建起了自身的经济组织。对于民营企业,一般信任只能波
及到家族成员,以血缘或家族为边界的信任范围大大限制了企业的规模,
其结果是只能在对企业规模要求较低的产业中生长。而在西方工业化国家,
信任内涵就大得多,这为大企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近15年来,美国《财富》杂志每年都邀请8000余名高级管理者、非
执行董事及金融分析家对年销售额在5亿美元以上的300家企业作企业信
用和企业业绩相关度的评估和研究,评估的内容包括管理质量、产品或服
务的质量、创新能力、希望长期投资的价值、金融状况的可靠性、吸引开
发并留住人才的能力、对社区和环境的责任、企业商誉和企业信用带来的
企业形象状况,这些指标都反映了企业信誉所涵盖的内容。从以往的调查
结果看,80%的利益相关者认为管理质量是最重要的指标,但是,近年来选
择“对社区和环境的责任、企业商誉和企业信用带来的企业形象状况”上
升为首要指标,这个指标与企业经营业绩呈正函数关系。
四、影响和制约企业信用行为的因素分析
决定企业信用行为的因素有多种,有主观的、内部机制原因,也有客
观的、外部环境原因,前者体现为利益追求的激励与驱动,以及道德的约
束,后者体现为市场竞争压力的影响与法律的强制性保障。前者内在化于
企业行为中,形成信用行为驱动力,后者是外部强制性的压力。由于利益
驱动在本章开头已略为论述,道德约束与法律约束不在经济分析范围。本
节着重论述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自身制度、运行状况和市场因素对企业
信用行为带来影响。
(一)信用问题与产权约束、最终产品的实现
在任何经济运行中,企业与银行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存在一定量的
债权债务关系是自然的和必须的,这是经济货币化、信用化的一种正常现
象。因此,任何经济运行中都客观地存在着一个债务“自然水平”,在这个
水平上,宏观和微观经济得以顺利运行。但我国企业(主要是国有企业)
对国有商业银行出现的巨额不良债务和企业之间的“三角债”已经大大超
过债务的“自然水平”,出现了债务链、三角债等为内容的信用问题。究其
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产权软约束、法制观念和信用观念淡薄环境下,
一些企业有能力支付却不支付或拖延支付,由此产生和增加企业间的相互
拖欠,形成了债务性的信用问题。这是人为因素引起的,本文称之为“主
观拖欠”。二是企业最终产品实现困难,一部分商品不能转化为货币,实现
其价值,出现了支付困难,无法按期支付货款。这一部分不是人为因素造
成的,本文称之为“客观拖欠”。
l、“产权软约束”是企业信用行为软约束的根源。
合理的产权制度是企业之间正常的信用关系的制度基础。我国实行国
有企业改革后一段时间以来,国有企业产权制度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表
现为:产权过分集中在国家,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的绝大部分资产是国有
资产,二者实际上同属于一个产权主体,即国家(以政府为代表):在国家
所有制内部的产权配置不够合理和明确,各企业主体的责、权、利之间缺
乏统一、对称关系,经济利益不与企业经营续效挂钩,企业缺乏激励机制,
容易出现短期行为;国有资产产权主体的代表不够落实,尚未明确到具体
的机构和个人身上,国有资产保值增殖无明确责任者和监督者。上述情况,
可归结为“产权软约束”,这是导致企业信用软约束的制度根源。
在这种产权制度安排下,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之间实质上并不存在真
正意义上的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区别,其“债务”不存在真正产权的约束。
且国有企业一般不会因为债务危机、欠债不还等不讲信用而破产,对国有
企业来说,因其本身享有“国家信誉”和政府扶持的背景,借债比较容易,
使得国有企业的债务增长失去了最后的制约。对国有银行来说,也不存在
真正意义上的“债权”,大量的呆滞贷款最终通过各种途径转嫁给国家,其
本身并不真正承担经营风险和亏损责任。此外,各级政府或部门与国有企
业问的产权配置不够具体明确,企业发生严重亏损和国有资产流失无从追
究责任。
可见,信用软约束,导致产生了企业行为的一系列矛盾冲突,如导致
了银行和企业间的债务危机,企业间拖欠严重,形成了三角债等现象。
2、关于国有企业“三角债”的博弈分析。
“三角债”是指企业之间的大面积的货款拖欠,形成的债务链。国有
企业由于流动资金缺少或不足,往往以自己的信用为担保,取得所须生产
资料的权利;同时,它有以下游企业的信用担保为基础,出售所生产的产
品。这种情形下,企业之间的信用关系构成了“债务传导链”,~旦其中的
一企业或数企业出现支付问题,就会带来互相拖欠性的债务危机,即“三
角债”。在国有企业具有各自特殊利益及存在“主观拖欠”的情况下,对每
个企业而言,如果别人都不主动偿还债务,选择人为拖欠,那么自己独自
或先还债就会吃亏,因此它也不会还债。结果是大家都选择“主观拖欠”,
“三角债’’继续蔓延,出现了最坏的局面,即没有一家企业能游离于债务
链之外,而独善其身。为便于说明这一问题,本文不妨设定收益⋯损失数
据图来表示。
乙还
乙不还
收益
甲乙甲乙
l (3 —2.5) (2 2)
l(-2 -2) (-2.5 3)
甲不还甲还
(图5—1)
从上图看出,如果企业都主动还债,结果会使各自的生产经营得以顺
利进行,甲和乙的收益各是(2 2),总收益为4,带来最好的结果,整个
经济效益得以提高,这个结果只有在多次的重复博弈中才能得到,在现实
中不易获得;如果出现甲(乙)还,乙(甲)不还,其结果是还者甲(乙)
损失最大化(一2.5),而不还者乙(甲)收益最大化(3),资源从一方向另
一方集中,对每个企业而言,都希望别人还债,而自己采取“不还”的策
略为上策,但这种情况可能性不大,因为没有有企业会放弃自己利益,去
成全其它企业的效益;这种情形下,大家都可能选择不还债,出现最坏结
果(一2—2),这个结果属于“纳什均衡点”(Nash Equilibrium)o,这也
即是“三角债”之信用危机的结果。
3、企业信用行为有赖于最终产品的实现。最终产品能顺利实现,是企
业具备偿付能力的基础前提,唯有如此,银企之间的债务或者企业之间的
债务才可能得到清偿。马克思指出:“这些相互债权的抵消,取决于资本的
回流,也就是说,取决于延期的w—G。”。只有完成所生产的商品到货币的转
①纳什是美国数学家和经济学家.他因把博弈论运用到经济学分析中,在此领域中作出奠基性贡献
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纳什均衡的定义是:在这种状态下,任何参加博弈的一方,不能在别人选
定的策略下,通过改变自己的策略而提高自己的收益
@‘资本论'第三卷,第543页。
化(马克思称之为“惊险的跳跃”),实现最终产品,正常的信用关系才能
得到保证。这就是需要以社会再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为条件。如果社会再
生产过程无法顺利进行,由于企业间的信用总是相互的,“每个人都一面提
供信用,一面接受信用”。,因而“每个人的支付能力同时就取决于另一个
人的支付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当个别企业的最终产品不能实现时,就
会影响其资金回流,出现“客观拖欠”,并波及到与其有信用关系的其它若
干企业。而当相当多的企业的最终产品出现困难时,众多企业之间的“三
角债”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
4、企业经营绩效、规模与其信用行为能力成正比关系。企业最终产品
的实现问题,实际关乎企业生产经营的绩效。
(i)企业的经营绩效或经营前景越好,越有能力建立和维护自身的信
用。一般情况下,在企业建立的初始阶段,企业信用行为往往意味着大量
的投资,有时甚至需要贴本投资,这也就是说,企业产品的价格必须低于
实际成本(生产成本+信用投资成本),而这种信用投资在一段时间之后才
能体现收益。这对进入市场新手而言,无疑是一项主要的信用障碍,只有
那些经营绩效较好的企业才有能力支付这类投资成本,维持信用行为。与
企业经营绩效相反的是企业经营绩效不佳而直至恶化。这种恶化通常是导
致企业财力不足,偿付能力下降,这是信用衰退或丧失的前兆。
12)企业规模越大越具信用行为的可能性。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条件下,
企业规模越大,企业维护自身信用的动力也就越大,条件也越充足。具体
说:其一,大企业更具在信用投资需求。与小企业相比,大企业市场份额
大,经营范围广,企业需要不断地扩展其信用投资,并充分利用信用资源。
其二,企业的信用和其资产总是具有相互性。企业资产是企业信用的支力。
企业资产越大,其信用能力越强,信用行为越有保证。如果没有一定资产
①@‘资奉论'第三卷,第542页、第543页
的保证,企业信用就会落空;反过来,没有信用,企业资产的价值就会大
打折扣,因为信用的缺失使该企业必须投入更多交易成本去打开产品销路,
维护市场额。对大企业而言,信用的丧失意味着与此相匹配的大量有形资
产价值也大大降低。一旦信用受损,大企业受到的惩罚自然也就越大。其
三,信用对大企业影响更为显著。由于大企业的信用控制难于小企业,大
企业某一种产品或在某一市场上发生有损其信用的事件就有可能损害其整
个企业的信用。在现代社会中,信用的传播主要依赖于大众传媒机制。大
企业在市场上所处的主导地位决定了他们是大众传媒所关注的重点。大企
业的行为信息要比小企业的行为信息传播得更快。因此,大企业比起小企
业更重视自己的信用建设和信用行为的实施。其四,与大企业相比,小企
业面临博弈终结的可能性更大。各国的破产统计数据表明,小企业的破产
率要远远高于大企业的破产率。高破产率的威胁使小企业在市场上会有一
种经营目标短期化的倾向,这对于它们建立和维护自己的信用无疑是没有
益处的。
企业信用行为不是抽象的概念,是在具体经济活动中的发生及表现出
来的,它很实际地体现在信用销售、融资等经济活动过程,并发展成为一
种信用资产却无形资产。
(二)市场因素是企业信用行为的外部调节力量
l、市场供给与需求均衡机制对企业信用的影响。商品交换中,一方出
售商品。另一方购买商品,一种商品的生产也必然为其它商品开辟销路,
社会再生产过程在市场中似乎是一种自我循环的统一体,按古典经济学观
点,市场循环由“看不见的手”调节着。在市场自由竞争时期,供给与需
求均衡机制,引导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使社会经济运行自我良性循环,
企业间资金周转正常,为其偿付债务等信用能力提供条件,信用行为较为
有保证。企业活动中违约和失信的行为仅是个别现象,这些个别现象通过
法律的调整完全可以解决,经济活动中不可能出现普遍的违约和失信行为,
140
也就不存在信用崩溃的可能。
然而,经济发展史并未按古典经济学派的理想状态进行。当供给严重
大于需求时,社会生产一消费失衡,再生产的循环受挫,债务链发生时,
从客观上给企业的信用行为带来冲击和压力。如英国在1795年至1937年
的142年问。兆出现过17次经济衰退。在经济衰退期,供给和需求的平衡
被打破,产品大量积压,企业生产能力不能充分利用,失业率增加,居民
收入下降。在这种失衡状态中,企业间债权债务受到严重影响,单个企业
因无偿债能力而违约失信,只要企业债务链中某一环节断裂,就会产生连
锁反映,产生“三角债”等债务危机,企业间信用行为及关系遭到破坏,
最终导致社会信用的彻底崩溃。特别是1929一1933年经济大萧条期间,大
萧条以前签订的契约成为一张张废纸,许多企业主由于债务无法偿还而成
为违信者,社会的整个信用链条全部断裂和瓦解。银行货币信用危机并发,
滥用信用的投机行为导致信用的全面崩溃。
2、市场竞争机制对企业信用行为的作用。
(1)企业进出市场的难易程度。在初始阶段,企业进入(或退出)市
场的难度越小,企业建立和维持信用的动力越低。我们知道,影响企业进
入和退出市场难易程度的因素很多,如最低效率规模、资产的专用性、技
术、资金壁垒等。如果进入或退出市场没有什么特殊的障碍,那么丧失信
用最坏的结果也只是离开市场而已。进入市场难易程度与退出市场的难易
程度通常是联系在一起的。例如,进入汽车工业,作为汽车厂家,要进入
汽车市场,先备有一定的信用能力(包括技术质量、资金周转等);同样,
这对现有企业的退出也是一种障碍,因为相应规模的资产会随企业退出而
损失。企业若违背信用将被市场惩罚出局,它一旦退出市场,就会招致经
济损失。可见,进入、退出市场的难易程度与企业的信用行为在一定的水
平上成正比。
这里必须指出,当进入市场的难度高到一定水平时,就会形成垄断,
14I
新来者无力进入,市场垄断的结果同样是企业信用行为受到损害,因为在
完全不受新来者威胁的极端条件下,现有企业就失去了建立和维持信用的
动力。如(图5—2)所示。
公司信用
公司进入(退出)难度、市场竞争程度、公司数量、公司破产率(公司M
&A水平)①
(图5—2)
(2)市场的企业数量。对企业信用有类似影响机制的第二类因素是企
业数量。一方面,企业数量的多寡通过市场竞争程度影响企业信用。企业
数量越多,市场竞争程度越激烈,企业受到的压力越大,建立和维护企业
信用的动力也就越大。企业数量过少会形成垄断,企业信用受损。另一方
面,企业数量的多少通过消费者对市场信息的搜索难度影响企业信用。信
用的建立类似发放信号行为,这种行为本身是要耗费成本的:而消费者搜
索这类信号同样需要耗费成本。当(生产相似产品的)企业数量过多时,
消费者搜索活动的难度增加,成本上升。这类似于市场规模扩大所产生产
效应:有害于企业信用。因此,市场上的企业数量过多与过少同样都不利
于企业信用的建立或维持。
(3)企业破产率、企业兼并与收购水平。对企业信用有类似影响机制
。资料来源:喻敬明、林均跃等编著:‘国家信用管理体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牡2000年版.第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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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第三类因素是企业破产率和企业兼并与收购水平。较低的企业破产率和
兼并与收购水平意味着现行企业购买了“永生保险”,它们不必担心因经营
不善而退出市场,或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结果有害于企业信用的建立
和维持。反之,较高的破产率和兼并与收购水平又会使企业面临“博弈终
结”的威胁,助长企业为追求短期目标而做出有害信用的行为。
上述三类因素都是和市场竞争程度联系在一起的。尽管从直观上看,
市场竞争程度越高,企业面临的压力越大,它就应该更加关注自身的信用。
可是,竞争并不是一个空泛的概念,较高的竞争程度同时也意味着较多的
企业数量、市场进入难度更低、较高水平的破产率和兼并与收购水平,而
这些因素通常又是和低信用水平联系在一起的。另一方面,过低的市场竞
争程度又意味着垄断,它也有损于企业信用。因而,上述诸项因素和企业
信用的关系都是动态的。
3、市场发育程度对企业信用行为的影响。
市场发育程度有许多种定义方式。我们在这里所说的市场发育程度是
指市场信息传播速度的高低。市场的发育程度越低,信息传播的速度越低;
反之亦然。我们知道,企业的信用依赖于交易伙伴的认同,而交易伙伴的
认同是以他们所掌握的信息数量和质量为基础的。在现代社会中,人们确
定一个公司的信用不能完全建立在以往的交易经历上,因为市场规模庞大,
一个人(或企业)不可能与所有企业都有长期交易关系。确定一个企业的
信用高低主要依赖于从市场中把握该企业的信息程度而定。
如果信息的传播速度较快,企业建立和维持信用的动力就会增加。此
时,假如它欺骗了一个消费者,通过信息的迅速传播,它也就等于欺骗了
所有消费者,结果是丧失了市场上所有的客户。反之,在信息传播速度较
慢的市场上,它则会缺乏建立和维持信用的动力。这时,假如它欺骗了一
名消费者,这一信息需要很长时间才为所有消费者得知,那么在所有消费
者得知之前,它可以继续欺骗其他消费者。这一过程可以使它获得足够的
利润,在坏名声家喻户晓之前放弃现行的业务,转达做其他业务。因而,
在市场规模不变的条件下,市场发育程度与企业信用呈正相关(如图5—3
所示)。
依照上述逻辑,我们可以推导出市场规模与企业信用的关系。如果我
们把市场规模的大小用参与者的数量、地域指标来衡量(交易量、交易频
率被排除在外,因为它们可归结为市场的发育程度),那么市场规模越大,
信息传播速度越慢,企业建立和维持信用的动力越低;反之亦然。这样,
信用是市场规模的递减函数。在市场发育程度不变的条件下,市场规模与
企业信用水平应该呈反相关(如图5—4所示)。
市场
发育
程度
企业信用
f图5—3)




企业信用
f图5—4)
企业信用是市场发育程度的递增函数,企业信用是市场规模的递减函
数。
五、企业信用风险及信用管理建设
(一)企业信用风险存在的内外部原因
企业信用风险是指企业在以“信用关系”规定的交易过程中,交易一
方不能履行给付承诺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即企业的客户到期不
付货款或者没有能力付款的风险。在信用结算方式中,企业信用风险是指
买方拖欠卖方货款(或称应收帐款)的可能性。如赊销这种方式虽然可以
刺激买方购买力,同时提高卖方的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但是赊帐也给
企业带来了坏帐风险(如应收帐款无法收回)。如果不能妥善解决这一问题,
144
会给企业带来很大损失,影响企业的资金正常周转和盈利能力。企业信用
风险来自客户,但其产生却有内外部因素。
第一,信用风险的外部原因,指客户拖欠帐款的风险。主要来源于如
下几个方面。①贸易中产权或条约不清引起纠纷;②客户经营不善,无力
偿还;③故意占用对方资金;④蓄意欺诈。
第二,信用风险的内部原因,即企业内部在信用管理上的缺位。我国
东方保理中心自1999年初,对处理过的500个拖欠案例进行了统计分析,
结果表明,在全部拖欠案件中,大约70%直接产生于在货物发出之前的各个
业务环节,如对客户不了解,贸然签约,或结算方式、结算条件选择不当
等。这些被拖欠的企业如果加强自身的信用管理工作,约有80%的拖欠是可
以避免或者成功追回。
究其原因,主要有:企业对客户信息掌握不全,对客户信用判断不准:
内部财务、销售部门间脱节、结算方式不当,对应收帐款监控不严;对拖
欠款缺少有效的追讨手段。。
(二)信用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
信用管理,是指企业为了增强信用能力、控制交易中的信用风险而实
施的一套方案、政策以及为此建立的一系列组织制度。信用管理是现代企
业管理的核心内容,它是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和信息管理相互交叉的一个
管理领域。
在现代发达国家中,信用管理被认为是企业的生命,没有一个完善、
有效的信用管理体制和政策,企业将缺少足够的市场竞争力,将失去防范
信用风险的能力,最终将会被市场无情地淘汰。目前我国企业在信用管理
工作上普遍严重的缺陷和不足。这不仅意味着企业在经营中时刻面临着巨
大的信用风险,而且企业无法或不能正常地发挥信用的作用,获得足够的
①上述数据资料引自谢旭t企业赊销与信用管理》第11页
市场竞争力,尤其是在当前“国内市场竞争国际化”和“国际市场竞争国
内化”的形势下,我国企业如果不能迅速提高自身的信用管理水平,将最
终面临被市场淘汰的危险。
1、造成我国企业信用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一是管理体制
不完善;二是部门之间信息不I畅通;三是管理手段的滞后性;四是人为因
素,即业务员素质低。
2、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建设。
就企业本身而言,要改善和健全管理制度,着力解决企业手工管理的
缺陷和部门之间信息不畅通的问题,加强对客户信用的了解、判断,确定
交易中的信用条件及保障,加强对客户应收帐款管理和追款力度。
就企业外部而言,要建立企业信用的外部社会保障体系。
首先,建立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包括企业市场信用评价(市场信誉的
高低)、企业银行信用评价和企业组织信用的评价等方面。
其次,建立企业信用的法律调节平台。企业信用的规范和保障需要健
全的法律来调节。
再者,社会要为企业在资信调查和信息咨询方面提供更多更好的支持
服务。如美国邓百氏公司搞企业资信调查,可以随时查询客户的资信情况,
包括这家客户最近签了哪些合同,最近得到了一笔什么贷款,过去信用如
何,单纯依靠企业本身的力量搜集信息,不但很困难,而且成本也很高,
因此,资信调查与服务对于企业来说十分重要。
若干案例分析附录:
案例之一:郑百文重组未果,“梗”在丧失信用
郑百文不是中国上市公司中第一个被重组的对象,也不是目前证交所
里上百支“垃圾股”中最坏的一支,为什么有些公司的重组颇为顺利,甚
至还深得政府赞许,而郑百文却遭受打压以致重组受挫呢?原因不在于重
组本身,而在于郑百文的信用出了大问题。
郑百文是典型的依靠做假帐骗取了上市资格,以“中国第一烂股”扬
名股市。1998年郑百文创下了中国股市净亏之最,每股亏损2.54元,1999
年亏损9.8亿元,1I}创沪深股市亏损纪录。
郑百文重组受挫,有市场的原因,有人气的原因,但最重要的是郑百
文重组触犯了企业生存大忌,将信用当成了“擦脚布”扔到“垃圾筒”里。
没有了信用的郑百文,就象没有了信用的人,谁也不敢与其打交道,谁也
对其没有信心,谁也不敢肯定重组后的郑百文会不会再被股民和市场当作
玩物而弃之不顾,郑百文重组受挫的心理因素就在于企业信用得不到认同,
没有市场归属。
郑百文重组受阻还在于它关系到中国证券市场的信用。让一个破坏规
则的企业游戏股市,对证券市场来说显然不是好事,有人对郑百文重组就
曾下过这样的结论:郑百文重组最大的失败者是中国股市。由此可见,为
维护中国股市的信用就不得不封杀郑百文。
郑百文重组受挫输在了企业信用的缺失,这对其他上市公司是前车之
鉴,要抓紧修补自己受损的企业信用。
案例之二:史玉柱还钱,企业信用不可丢
中国一句古语“有借有还,再借不难”,欠债还钱是古往今来的信用基
本准则之一。
2001年,借助“健特”史玉柱重新“复出”,第一招就是从还钱重建
信用开始,重新建立起了自己的信用平台。从法律角度看,史玉柱只要宣
告巨人破产,其欠下的l亿多元债务就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代价是史
玉柱将失去他个人信用和企业的信用。从表面看,史玉柱还钱只是朴素的
信用哲学支撑着他,但从实际看,史玉柱是要借助这个信用平台重新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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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国际市场是不认任何有信用污点的人,所以史玉柱必须坚守信用,才
能做大做强自己的企业。坚守信用是国际通行的经营法宝,没有了信用的
企业经营者和丧失了信用的企业是不可能在市场经济的舞台上立足的。法
律、信用与财富才是企业良性运转的不可断裂的链条。
史玉柱复出还钱的社会效应至少说明了企业家生存必须秉持的两个基
本信条:
一是企业信用不可丢。我国的民营企业家的平均寿命是2.9年,为什
么这么短,根源在没有长远打算,不讲企业信用,自己堵自己发展的路,
最后信用丧失了,为人所抛弃。没有了信用的企业将会被挤出市场经济的
生存空间。
二是企业家要讲法,有法的精神。现代法律的核心价值是建立在公平
诚信基础上的。企业要讲诚信,企业家要讲信用,这在西方社会是基本的
价值观,也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中国企业家的“战乱”时代行将结束,重
新整合的企业的信用链条。
案例之三:温州企业变迁的启示一企业信用无价
温州经济第一次变迁发生在20世纪80年代。温州人凭借天赋和吃苦
耐劳精神,实现了资本的原始积累,突破了经济计划体制,走向了市场经
济。但是由于片面追求物质第一,甚至谋求建立在损害他人利益基础上,
使温州产品成为“假冒伪劣产品”的代名词。在金钱诱惑力、不劳而获、
欺诈等情况下,温州经济无序与信用恶化达到顶峰。这些由于不讲信用,
破坏信用环境,受到失信应有的惩罚。给我们的启示是:如果不讲信用,
只能是无序与恶性竞争的市场经济,结果必然遭到惩罚。
温州经济第二次变迁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1991年温州提出“质量
立市”的发展战略,1994年颁布《温州质量立市实施办法》,重新树立了温
州经济的信誉。温州在鞋业、服装、电器等领域既涌现出一大批闻名国内
外的品牌,也在竞争与信用中打造出众多大型企业,许多温州品牌己成为
质景的象征。给我们的启示是:讲求信用观念,不仅可以带来良好的信誉.
增强竞争实力,而且能够带来丰厚的利润回报。
第二节个人及其信用行为
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意味着各种经济主体之间错综复杂的经济
联系,是由信用关系来维系。信用经济不是一朝一夕能建成的,它是个人
信用行为普遍化的产物。
一、居民个人的信用行为
在市场经济中,越来越多的居民以个体身份成为经济生活的参与者,
从而成为了市场经济的主体之一。个人信用行为主要体现在遵守职责、讲
求职业道德、借债还债、信用消费等活动形式中。
(一)作为经济主体的个人概念
个体概念比较宽泛,与企业或政府相比,个人信用比较单纯、简单,
仅是个体性的行为,在本文中主要从两个层面来说明,一是作为职业者的
个体,他(她)与所在组织、服务对象之间发生一定的行为和交往关系;
二是作为居民消费者的个体,他(她)与企业商品买卖(物质的、服务的)、
资金借贷之间发生交往关系。如企业经营管理者作为企业法人代表,其行
为(除私人经济生活行为外)往往代表企业行为。而作为个人与业主发生
关系时又是个体。
(二)个体信用行为发生机理及表现
在实际经济交往中,个人信用行为比较单一,也较为容易判断,但由
于个体人数众多、分散性强,很难达到整个群体信用的控制。
1、恪尽职守,遵纪守法。这主要发生在企业、政府部门等组织中,职
业者的个人信用行为的表现在法律规定范围,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从经
济领域看,主要表现为经理人对组织企业业主所授予权力与资金的忠诚、
负责,如企业员工按生产要求完成产品生产等。以企业为例。有经理人对
企业业主的信用关系,技术人员、员工对代表企业利益的经营管理者的信
用关系。在这过程中,他们不仅要履行职责义务,还有维护企业,个人信
用行为与企业信用行为关系上存在不一至性,甚至出现悖论,当一个企业
制假售假时,员工对企业的忠诚与负责“信用行为”助长了企业的反信用
行为,这时如何去评判个人信用行为,从理论上说与员工发生经济关系的
是企业,员工守约按约行事是其信用行为的根本要求:但从实践上看,企
业对外集体行为实际由员工个体行为组成,一旦企业进行制假、欺诈等反
信用行为,个人对企业的守信意味着对社会的违信。由此可见,在企业或
其他组织中,个人信用行为是个人对企业、企业对社会信用行为的综合表
现。当企业合法、合理经营而与社会发生信用关系时,员工对企业的尽职
尽责便是其信用行为的表现;反之,当企业出现违法违信行为时,员工的
个人信用行为评判就出现复杂性,这时个人信用行为标准应是“各人应该
做在法律上是公道的和正确的事情”,康芒斯认为这是现代信用制度的基
础,个人信用实际上企业、政府等集体信用的基础。o
2、履行承诺与契约行为。在我国个人信用最主要表现在借债还债这一
契约承诺可以看作是一种口头契约行为发生过程,在这过程中,麦克劳德
说:“债务不是债务人所欠的货币,而是个人应该偿付货币的义务。”o从主
体看,一是发生在亲属、邻里、朋友等熟人之间,依赖人情或信任。二是
①[美]康芒斯:<制度经济学》下册,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416页
@(美]康芒斯:‘制度经济学》,商务印书馆,1997版,第3l页
通过中间人担保发生在陌生人间,依赖于对担保人的信任,包括对某担保
人经济实力和信誉;从内容看,债权方借出某种物品(或资金)使用权,
债务方则有偿付这些东西的义务;从对象看,有实物也有钱款;从形式看,
可以个人之间的无息或高利贷借贷,也可以是个人向银行付息借贷;从手
段看,有口头协议或约定俗成,即行为契约(康芒斯语),也有书面协议或
凭据。
借债还债活动中,信用行为的发生有赖于主客观条件,借债还债的客
观前提是个人经济能力,而主观前提是个人的信用意识。中国目前这种个
人信用行为有一定的社会文化基础,至少受传统“言必信,行必果”、“言
而无信,行之不远⋯‘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等传统文化与道德制约,使大
部分认识到不讲个人信用是件不光彩的事。对于一般人而言,如果亲属、
朋友之间几百元借款,基本上大家都会遵守信用还钱。如果借了几千元,
还钱难度增大,信用风险率就增加,但大多人还是会还钱,谁也不愿意几
千元钱,坏了信用名声,但如果借了几万、几十万元,大部分人可能根本
不具备还钱能力时,这时还债困难加大,信用风险增大,违信概率也增加。
可见,个人借债还债的信用度和所借款的数量成反比,和借款人经济能力
成正比。
(三)维持个人信用行为的要件分析
个人信用行为实现有个人原因,也有社会原因。个人违信行为的发生,
有个人缺乏守信条件和观念的原因,也有缺乏法律等制度条件和环境的原
因。
影响个人信用行为主要因素可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l、从个人看,个人品行(character),能力(capacity),资本(capital)
和条件(condition)等,都是影响其信用行为的因素。因此人们在进行消
费者个人信用调查或信用分析时,把上述因素称为4C项目。
品行,指一个人道德品质,体现为品质信用。一个人讲道德、对人忠
诚、信守承诺、遵纪守法,就比较会信守承诺,履行借钱、赊销、分期付
款、信贷等合同规定,按约偿付,从而使其行为具有信用可靠性。
能力,指信用申请人是否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个人除要有偿还意愿
外,还要有一定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行为实现与其偿债能力关系密切,在
现实中并不是每个人都可在规定时间内还钱的,例如,助学贷款,学生在
毕业后并不一定都能找到工作或具有足够偿付能力的工作,显然就不具按
时还贷的能力,从而影响其信用行为。
资金,指个人财力或个人能够支配的资产,体现了资产信用。这些资
产如遗产、银行存款、房地产等固定资产、有价证券,这些资产使他具有
了一定的偿付能力。
条件,指居民个人所处的客观环境。一个人由于年龄、教育程度、工
作性质变化,其偿付能力也会发生变化,特别是当客观经济形势恶化时,
就可能影响到其收入及偿付能力。
上述情况都是构成影响个人信用行为的内在因素。
2、从社会看,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使个人信用行为具有法律、制度
上的强制保证和外在约束力。俗语说,一个人做一件好事不难,难的是一
辈子做好事,同样。个人信用也是如此,一个人履行一次的信用行为不难,
难的是一辈子按信用行为行事。因此,个人信用单靠道德品质及自我认知
能力来维护是不够的,还应该靠健全完善的法律、个人信用制度来保证。
举例说,如果社会建立起个人信用评估制度,有80%的人是讲信用的,20%
的人存在个人信用问题,那么这20%的人在信用记录、评估上,就会被列为
信用差的人,这类人在今后找工作、开设公司、寻求商业合作及个人发展
上都将受到严重影响,这样就会促使人们更自觉去维护自己信用,执行信
用行为。
二、个人信用消费行为
信用消费是在个人收入和财产暂时不能满足消费需求的情况下,通过
银行贷款来满足消费需求的一种经济行为。信用消费行为也是借债还债行
为之一,但形式不同,它与储蓄行为相对应,储蓄是为了未来消费的实现,
是现有收入的未来消费,而信用消费是现实消费的实现,是未来收入的现
在消费。
(一)个人信用消费行为发生的阶段性
在历史上,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现货交易在时间和空间上相
分离,即出现最原始的信用交易,即“预购”和“赊销”时,信用消费就
随之产生。但这两种信用交易方式所依赖的经济条件可相对区分为:“预
购”通常存在于供小于求或商品紧缺的市场态势下:而“赊销”主要存在
于商品供大于求的市场或用于市场上相对滞销的商品和服务出售等方面。
前者由卖方提供信用,而后者由买方提供信用。早期出现的商品“赊销”,
是凭借买卖双方间熟人、亲属的人情式信用关系而发生的,但它在交易中
并不占重要地位。而现代社会中的信用消费,无论在范围上还是内容、形
式上都大大得超过了传统意义上的“信用消费”。
信用消费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扩展,给人类带来极大的
便利,其大规模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
直接信用消费行为:第二阶段,是企业与消费者之间有银行介入其中的间
接信用消费行为。在当代,后一种形式在个人发生的信用交易过程中越来
越占主导地位。
(二)信用消费行为构成及表现
1、从主体看,是发生在商品供给者(企业)或消费资金供给者(银行)
和商品消费者(个人)之间。
2、从内容看,是企业、银行与个人就消费上而给付与偿还的活动,要
求买卖双方或买、借贷、卖三方都必须信守约定。
3、从对象看,有物质形式的商品和非物质形式的服务。在物质商品消
费中,主要是购房、买车等消费耐用品的信贷行为。
4、从形式看,消费者个人信用消费有赊销,分期付款等形式,它可以
表现为先付款后交货,或者先交货后付款的一种信用行为,要求买卖双方
都必须信守约定。在目前,市场经济进入买方市场后,个人信用消费更多
表现为先取货后付款。
5、从手段看,一般借助于抵押或个人信誉的信用,个人信用是消费信
用活动正常进行的保证。
在“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消费商品交易中,供给者与消费者间的
信用问题主要存在于厂家或商家出售的产品上,与个人信用行为关系不大。
在信用消费行为过程中,无论采取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的信用消费形
式都有一个期限。由此,个人信用行为不仅表现在如数付款或交款上,还
要求按期交款付款,否则都有违信用。在西方国家,信用消费普遍化,一
个从不借钱的人并不被认为有信用,相反虽然借钱,但能不断按期还钱的
人被认为是一个有信用的人。长期以来,我国居民奉行“量入为出”,“攒
钱消费”、“有多少钱做多少事”,“无债一身轻”等传统型消费观念,以此
保证为人处事的“信用”原则,认为没有欠债就是有信用。由此,在维持
正常经济生活条件下,很少有个人去赊销商品或消费信贷。
这里有必要说明,表面上信用消费与消费信用似乎同一回事,但两种
说法有其差别。信用消费是从居民个人消费者角度而言,其着眼在于消费
的实现。而消费信用是从企业、银行角度而言,其着眼于商品的价值转化
和获得利息收入。二者通过一个共同信贷——消费过程,满足两种不同需
求。在本节中,主要分析个人信用行为发生的一些现象、路径、方式等,
通过消费活动,探讨其信用行为。而有关“消费信用”的问题,将在下一
章中具体论述。
(三)我国居民消费方式转变中的信用效益观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消费结构多元化,我国居
民消费从过去简单生活消费扩大到服务消费等多领域,发展性和享受性消
费也不断增加。传统的“攒钱消费”、“量入为出”的消费方式开始转为赊
销、分期付款、贷款消费等现代信用消费方式,无论是分期付款,还是贷
款消费都体现了信用消费。
从个人看,信用消费使远期消费能力即期使用或远期收入即期实现消
费。如在收入暂时不够时,可以采取赊销或者分期付款,尤其是可以采取
消费信贷的方式,“用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使预期消费即期实现。
从社会看,信用消费有利于促进供给与需求平衡。在买方市场条件下,
如果居民都攒够钱才去消费,全社会的消费增长速度就会放慢,一部分产
品的价值也就无法在市场上实现,由此形成产品积压和滞销,最终导致社
会供大于求,供给与需求失衡,从而导致经济低迷,失业人数增多的现象。
因此要保持生产和消费的良性循环,就像生产者的投资不可能完全依靠自
有资金而要有相当一部分来自银行信贷一样,居民消费也不能完全靠储蓄
和当前收入去消费,有相当一部分购买力来自于银行贷款。
可以说,信用消费是解决消费者的收入和消费在时空上的矛盾,是提
高消费水平的好办法。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以银行为媒介的信用消费
形式较为普遍,它较好地解决了信用资金、担保、信用风险等一系列信用
管理问题,信用消费变得更为便捷。但上述情况都需要一个根本前提,即
消费者个人提供信用条件——按约还钱。
(四)维持信用消费偿付系统正常运转的两个基本条件
在信用消费中,能否履行偿付义务的信用保证。偿付义务的信用保证
取决于两方面:一是个人提供的信用能力,即偿付能力。如消费信贷中,
静态看,要考虑资金绝对量,即需要多少贷款、家庭能承担多少还款付息
能力:动态看,要考虑资金流量及时间,即一定时期内收入量和支出量比
率,以及还款期内的消费水平等。如果超过个人所能支持的信用能力,就
会导致真正的“负债消费”。因此,必须把信用消费与负债消费区别开来,
才能使个人信用消费获得信用保证,从而显现经济意义。二是个人信用意
识和外部的信用保障机制。一个人如果没有信用观念,就失去了信用行为
的自觉性,其唯一的办法是靠外在的制度约束和法律的强制。信用消费只
有在具备这两因素的保证下,才能得到长足的发展,否则信用消费永远迈
不过“负债消费”或“攒钱消费”这一传统悖论的槛。当前,我国个人信
用消费发展缓慢,正说明了个人信用未引起足够重视,个人信用资源开发
不足等问题。
三、从信用消费角度看“个人信用资源”
个人信用资源是一种可以转换为个人消费能力的资源。个人凭借自己
的信用可以从商家赊销商品,享受企业、银行供给社会的信用,个人信用
的积存,实际上已上升为一种社会资源,开发利用这种资源有利于国民经
济发展。
(一)信用消费的尴尬源于个人信用资源的匮乏
在西方发达国家,人们大多习惯于向银行借钱消费,有借有还,按期
还款,就有了信用基础。如果借得次数多,注意积累自己的信用记录,银
行对你的个人信用评价就会逐步升级。如果你急需一大笔钱时,就可以凭
借自己良好的信用记录去银行贷款,这就是信用贷款,不需要提供物质保
证,只要求按时偿付。而那些从来不借钱的人,因为信用记录空白,银行
甚至会产生怀疑其偿还能力。可见,个人信用可以成为一种资源。我国从
90年代后期起,由于供求形势的变化,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瓶颈”已经
从生产领域转移到了需求领域,扩大内需、排除消费障碍已成为政策的主
要指向。近年,我国扩大内需的举措是大力发展信用消费,银行连续八次
降息,开始征收利息税,刺激居民消费政策意向十分明显,各商业银行也
相继推出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但实施效果并不明显,消费信贷在市场上
并未出现许多人预想的火爆现象,反而出现了许多的问题,其中最典型的
问题莫过于银行为保证消费贷款安全,层层设防,贷款条件苛刻,在发放
消费信贷之前,往往要借款人办理复杂的手续,而可供消费者选择的担保
形式有限,特别是适用中低收入阶层的担保方式更为缺乏,这使得信用消
费形成“有钱消费的不来贷,无钱消费的贷不来”的尴尬局面,国家拉动
内需的宏观政策效果也大打折扣。由此可见,个人信用资源问题已影响经
济领域的各个层面,包括国家经济宏观调控政策。从近年看,我国在启动
消费、扩大内需的探索中,大力开拓个人信用资源己成为人们的共识。
由此,开发个人信用资源从表面看是动员居民消费,但这并不是全部
内涵,甚至不是其主要目的,其根本意义还在于可以促进个人财富合理配
置和提高其利用效率,促进个人财富资本化,并开发更快积累的途径。
(=)信用消费的发展依赖于个人信用资源的基础保证
一段时期以来,社会各种媒体借助于一个美国老太太与中国老太太关
于“住房消费”对话,提倡转变消费观念,但只顾宣传“重在花明天的钱”,
而忽视了信用消费的核心问题一--1j1]个人信用。把信贷消费理解成负债消
费,这是对开拓个人信用资源的误导,开发个人信用消费不能简单等同于
负债消费,个人信用消费的首要功能是信用保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经常需要有担保手段。在个人存款集中
于同一帐户管理的基础上,如果银行能够提供一种具有为个人信用行为担
保的功能,譬如信用卡或储蓄“一卡通”,那么对商家和消费者来说,信用
消费都将变得轻松易行。以汽车租赁业的发展为例。一般说,存款在10万
元以上的家庭都可能以一张简单表格就从租赁公司把车开走去度周末,租
赁公司与银行完全无需担心客户的信用。如北京地区10万元以上的存款户
在48.4万户以上,目前北京市非职业的驾驶证持有者与汽车的比例为5:l。
汽车市场的业内人士估计,如果有简便易行的担保工具存在,仅北京租赁
市场,汽车的需求就应在lO万辆以上,远超过目前出租车的保有量。在上
述交易活动中,人们并没有必要向银行借钱,而交易过程之所以能够顺畅
进行,是因为个人的信用保证参与了其中。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供给
与需求实际上都已存在,但信用障碍使交易无法进行的情况是经常发生的。
显然,利用个人信用资源来排除供求间的信用障碍,可以极大地促进社会
经济的良性发展。
(三)资产信用是个人信用资源的主要形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信用是个人信用资源的一个重要部分,而最
值的开发、最有价值的个人信用资源是资产信用。个人资产,特别是流动
性好的金融资产,是当前我国是重要的个人信用资源。
我国经过20年的经济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已经积累
起了一个相当大的个人财富总量,至2001年,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已超
过7万亿元。此外,私人还持有相当数量的国库券、企业债券和股票等,
而在近年来住房制度的改革中,随着私人购房的增多,不动产也开始成为
人们私人财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些私人财富才
是最重要的个人信用资源。
从理论上说,仅7万亿城乡居民储蓄存款的信用资源就可以创造出足
以支撑我国国民经济良性快速增长的信贷需求和消费需求。但实际情况是,
我国从2000年4月1日储蓄实名制以来,尽管媒体与专家都在不断论述,
这个制度将为银行开拓信用资源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制度基础,迄今为止还
未见哪个银行利用储蓄实名制创造的制度“平台”推出实用性的信用工具。
当人们把自己储蓄形式的金融资产集中存于一家特定的银行时,他实际上
就已经拥有了等值的信用能力,由此一切繁杂的征信手续理应可以免除,
个人信用记录也变得无关紧要。简单地说,就是几乎所有的人都拥有以个
人金融资产为自己担保享受信用消费的能力。
四、培育普遍化的个人信用行为之制度选择
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如市场疲软,拉动内需乏力,
宏观政策低效或失效,除经济自身发展的原因外,无不与社会信用资源不
足有关,而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缺乏一套完善有效的个人信用制度。正
如穆勒所说:“一国经济的繁荣,也会受到其他各项制度的很大影响,看它
们是鼓励诚实守信,还是鼓励相反的品质”。①个人信用制度是由国家建立
的,用于监督和保障个人信用行为朝规范发展的一系列具有法律效力的规
章制度和行为规则,其目的是证明和查验个人信用情况,并通过制度来保
证个人经济活动中的信用行为,提高守约守信意识,从而建立良好的市场
经济秩序。
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是由经济主体行为的有序性来完成的,而任何经
济主体实际上都是由单个的人构成的,一旦个人行为失之约束,就会出现
反信用等行为。而仅靠道德约束是远远不够的,而必须靠市场中有效运转
的制度力量和严密的国家法律体系,以及加大相关的惩治力度来规范经营
者和消费者的行为。个人信用制度就是其中的一个有效措施之一,及时建
立个人信用制度,对个人信用进行准确的评估和披露,有利于提高个人的
信用意识,促进履约行为和信用执行,进而提高个人、企业乃至全社会的
信用程度,进~步维护市场法则的公正和严肃,从而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
此外,个人信用制度有利于促进信用交易方式的开展与扩大,使信用
在普遍的经济生活中的日显重要。但由于缺乏一个完善可行的个人信用制
度,个人信用资料匮乏,信息严重不对称,使得银行对个人用户的信用调
查成本升高,消费信贷的风险防范机制难以建立,迫使银行不得不抬高门
槛,以繁琐的手续,较高的利率来规避风险。以住房贷款为例,要经过借
款人资信审查,抵押物估价、抵押权登记、抵押财产保险、第三方担保、
贷款合同公证等多道环节和程序,才能获得贷款。这些程序客观上造成了
个人消费贷款手续的繁杂和不规范,加大了贷款人的业务成本和工作难度,
同时也加大了借款人的负担,并由此影响了消费者申请办理消费贷款的信
心,妨碍了信用消费在全社会的开展。
建立个人信用制度,一方面,可以解决上述问题,加快信用消费等以
①【英]约翰·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下册,商务印书馆.1997版.第472页
信用为手段的交易的发展和普及,为有信用之人提供交易等经济活动的便
利,使人们注重自己的信用积累和记录,时刻维护信用行为。另一方面,
如果建立了个人信用制度,银行、商家、政府部门的各项鼓励信用行为的
政策就会在个人信用良好的居民当中加以落实。
案例分析:上海个人信用制度
上海市自1999年下半年,开展了个人消费信用联合征信。个人消费信
用联合征信,是指通过中介机构,把分散在各商业银行和社会各方面的个
人信用和信誉信息汇集起来,进行加工和存储,形成个人信用档案信息数
据库,为银行和社会各方面系统了解个人信用和信誉状况提供服务。目前,
上海市以股份制方式组建了国内首家个人信用联合征信中介机构——上海
资信有限公司,它将从金融、公安、法院、税务、工商等部门采集有关个
人信用的信息,为金融机构提供个人信用服务。上海的个人信用联合征信
系统以逐步形成以下几方面的服务功能:①提供个人的银行信用报告,包
括贷款及偿还和信用卡透支以及付款情况等;②提供个人的商业信用报告,
包括赊销及付款情况等;③进行个人信用资质认证、信用等级评估和信用
咨询服务等。健全、高效的消费信用联合征信系统成为上海消费信贷安全
体系的基石。
2000年7月1日起,上海市正式推出个人信用制度,首批装有200万
市民个人信用报告的数据库系统投入运行,这个系统可以在全市15家商业
银行通用。这意味着200万上海市民从此有了自己的“经济身份证”。个人
以拥有信用身份证。挤入“信用户”而自豪.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上
海率先构建的个人信用制度和征信机构所展示的深远意义,远不止个人信
用消费和防范消费信贷风险所能涵盖,它一方面促进个人信用制度的建设
和社会信用观念的提升,形成一种社会信用导向和外部的促进力,促使每
个人都珍惜、爱护自己的个人信用,努力通过各种措施来建立良好的信用;
另一方面,有助于银行快捷、准确的掌握借款人信息,进行科学的贷款
扭转近年来银行出现“恐贷”“惜贷”等不正常现象,促进消费信用发展
从而带动社会消费。
第三节政府及其信用行为
历史对政府的认知,无论在实践还是理论上,总有其政治和经济两面,
本文撇开其政治一面,仅从经济层面来说明政府及其行为。按霍布斯、卢
梭社会契约论观点,国家是人们出于理性驱使,为摆脱无序争夺状态而寻
求有组织和平生活,而相互订立的一种社会契约。在这个契约中,交出一
部分自然权利,并把它托付给主权者,从而有了政府,它享有了管理社会
的权利:同时也担负保证人民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与公众利益等政治、经
济责任与义务。政府实际是主权者与人民订约的产物,也存在守约与违约
的信用问题。由于政府的社会公共性质,其信用判断主要体现在总体行为
中。以公众利益为准则,有别于企业、个人单个行为的信用判断,也显得
更为复杂。
一、有限政府、政府行为及政府信用
现代市场经济是指有政府干预的市场经济,“政府干预”包括对经济的
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新古典宏观经济学认为,“在传统完全竞争模型中,
每个经济人是如此小的参与者以至他自己只能采取其它参与者所采取的行
动;而当政府作为普通经济人出现在模型中时,它的行动将影响所有的参
与者”。。因此政府及其代表者的行为影响着市场参与者或其他微观经济主
体。政府作为经济活动主体,介入市场,有其特殊性,但共性的是政府行
为也存在信用问题。
①吴易风:《市场经济和政府干预》,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229页
16l
当政府实施采购行为时,它与企业、个人一样是市场一般性主体,政
府信用行为与企业信用行为没有太大差别。而执行经济管理职能时,它是
市场经济规则制定者,又是裁判员,要求依法、合理、公正规范管理行为。
正由于政府这种特性,决定政府信用行为难度更大,政府两种行为一不小
心就可能出现错位,从而带来违信行为。因为,根据霍布斯定律,政府(国
家)产生是社会契约结果,政府行为也是社会化契约行为,这种行为的错
位及失效都意味着违约。
(一)政府在经济领域中的职能取向
西方近代以来,各类经济学都不同程度提出政府的“有限”问题,对
有限政府的职能、行为的看法经历了一个不断变化、发展的过程。
十七、八世纪英国资产阶级思想家们以自然法、社会契约论为理论基
础,论证了政府的产生及存在意义,为政府经济领域中的职能及作用奠定
了思想基础。古典经济学创始人亚当·斯密在其《国富论》中,对个人、
市场、政府的作用进行了探讨,并把政府形象地称为“守夜人”,认为政府
没有必要过多地干预个人的资源配置过程和经济发展过程。政府在经济领
域中作用和行为追求就是通过制定规则制度,保证市场有序进行。
以凯恩斯为代表宏观经济理论,强市调政府干预,尤其是宏观干预的
必要性。这一时期经济学家依据市场失灵来论证政府干预的必要性,既为
政府干预提供了坚定的理论基础,又为界定政府干预范围提供了基本思路,
即政府干预的必要性在于市场存在缺陷,政府干预范围应限制在市场失灵
领域。
70年代,人们逐步发现政府的行为也同样会失效,这在客观上促使人
们转向对政府行为及失效的研究。这一时期,与资本主义国家出现的“滞
胀”相比,社会主义国家计划经济失误,纷纷启动改革,虽然改革的时间、
方式、步骤不同,但方向一致,即市场化,既把原来赋予政府的部分经济
职能转交给市场。如现代货币主义学派代表人物米尔顿·弗里德曼,曾给
政府角色一个规范回答:政府应维护法律和秩序,界定产权,充当我们修
改产权和其他经济博弈规则的工具,裁决在解释规则上出现的争端,强制
执行契约,促进竞争,提供一个货币框架,从事抵消技术垄断的活动,克
服各种被公认为十分重要因而须对其实施政府干预的领域效应
(Neighbourhood effects)。由此,把政府的职责限定在制定必要的规章
制度和仲裁经济纠纷,强制执行契约维护秩序等方面。
与此同时,以布坎南为代表的公共选择理论,首次将政府这一政治实
体纳入经济分析的对象范围之内,并用“经济人”为行为模式分析政府的
行为。提出政府官员的“寻租行为”导致政府管制失效等问题,由此,要
求慎重选择政府行为。
平乔维奇说:“个人的选择集合依赖于各级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有限
政府间意味着政府做什么远比其规模重要得多。”。明确指出资本主义社会
中政府的主要作用是监督游戏的进行和贯彻执行游戏规则,而不是在游戏
过程中制定规则。
(二)政府经济职能框架下的政府行为
政府的经济职能,包括宏观调控和微观管制两方面,前者主要体现在
政策、法律等制定上,后者主要指政府的管理行为和政策执行过程等。政
府与企业相比,具有目标多元化的特点,这使政府的行为更具不确定性,
由此,也给政府信用行为的度量带来难度。但是,政府作为市场经济主体
的一部分,其行为界定主要指对市场经济活动的微观管制行为和“作为经
济人”参与市场的特定行为。管制的英文是“regulation”,即通过制定政
策、制度形成一系列的规则来调整人们的行为活动,体现在经济管理职能
上,就是要给市场提供一种规则,使市场上的经济主体包括其自身都能按
照规则进行活动,使市场有序运转。
①[南】斯韦托所尔·平乔维奇:‘产权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三)政府行为和政府信用的关系
政府行为决定了政府信用,政府信用目标又影响和约束着政府行为,
因为,对于信用方面的考虑有时会对政府的行为产生重要影响,减轻政策
随机性的问题。也就说,失去信誉的潜在危险促使政策制定者遵守规则,
放弃违规和主观好恶的倾向。
西方经济学家巴曼和大卫戈登。对政府信誉与货币政策进行了分析,发
现保持信誉的愿望可以促使某些规则被执行,由此提出了信誉均衡问题。
巴曼和大卫·戈登考虑的是失去信誉的危险给政府行为施加的约束力量,
如果政府的政策实行的结果与政策的预期目标一致,人们就会相信政府是
按它宣布的去做;而如果上一期的实际值偏离预期值,人们将不期望政府
在未来期遵守规则。人们对政府行为的信用判断往往与其政策效应和社会
效应联系在一起,如观察到的通货膨胀率超过某个极限,决策者将失去信
用。巴曼和大卫·戈登提供了一系列信誉模型,试图考察政府对信誉的考
虑能否恢复公众对决策者的信任,对政府行为研究必然要把政府信用因素
考虑在内。
上述西方经济学中不论他们的主张如何,但他们共同认为政府不应介
入具体的微观经济活动的思想值得重视。他们对政府职能及政府有限性论
述,说明了政府可为与不可为问题,并由此决定了政府职能与行为方向。
这对合理确定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等都具有客观意义。同时,政府作
为“经济人”的分析拓展到政府行为中,说明政府因有特殊利益存在,可
能引起行为“变形”,而导致政府信用的丧失,因此,要建立相应监督制度,
绝不能把希望仅寄托在政府工作者的自觉行动上。
(四)我国政府职能转变过程及认知
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政府显著特征:所有经济决策源于政府,
ORobert J.Barro and David B,Gordon,Rules,Biscredition and Ruputation in a model of
monetary,Journal of Monetary Economics,Vol,12(NO 2 1983)PIOI-121
启动经济主体和执行经济活动主体都是政府,政府充当全民所有制企业代
理组织。现实中,资源配置只能反映“政府偏好”和“计划者偏好”。政府
政策、行为作用的对象——居民、企业是完全听从于政府的被动主体,没
有个人利益预期,政府目标即是居民个人、企业目标,这种情形下,政府
行为发生对他们不存在信用关系问题,囚为信用关系是建立在利益关系基
础之上,利益差别与对立被消除,就无所谓信用问题。
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以后,开始政
府职能的转变过程,其根本途径是政企分开。在学术界,一批经济学家呼
吁减少政府干预,认为在经济转型过程中,政府能够起到减少体制转轨中
的无序、冲突和混乱作用,而在实际中(由于现实社会利益多元化和政府
行为主体理性的有限性等)政府也可能制造、增加转变中的无序、冲突和
混乱,如寻租行为就是典型范例。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即政府行为不再成为市场主导力量,而仅是市场
诸多主体行为中的一部分,政府逐步退出微观经济领域的具体运行操作,
而回归到如何管制、规范、服务于市场的位置上。目前,有关政府与市场
关系问题的研究仍然在进行中,且研究的范围已大大超出政府干预多少问
题,政府行为的道德、法律基础和制度建设日渐进入研究者的视野里,特
别是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对政府职能及行为研究将会出现更新领域。
正如世界银行一份报告所说,在世界各地,政府正成为人们注目的中心,
全球经济具有深远意义的发展,使我们再次思考关于政府的一些基本问题:
它的作用应该是什么,它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以及如何做好它应该做
的事。
可见,现在问题的关键在于:不是是否需要政府,而是如何成为有效
政府。政府必须在其“有限”范围内行事,并发挥最大效用,这是政府行
为的纲与本。
二、政府信用行为的发生机理及表现
政府的信用行为主要发生在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居民个人之间,通过政
策的制定、执行和经济管理活动与企业、个人发生信用关系。
政府信用行为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政府行为不越过其权利范围;二
是政府行为在操作过程中的信用;三是政府行为为市场创造信用环境。
(一)政府经济职能的合理定位
政府信用行为的最基本要求不越过政府权利即职能的范围,政府是“有
限”的。政府必须明确自己的指南和作用,从而选择一定的行为及行为方
式。在市场经济领域中,政府经济职能合理确定决定了政府信用行为标准
与要求,具体说:
一是辅助和适应原则。在市场经济中,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相对而言,政府的经济活动,政府对资源的配置只起辅助作用。此外,政
府经济活动要与市场发展规律相适应,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其经
济职能的行使,尤其是对经济过程的调控管理必须以不破坏市场机制的正
常运行为前提,任何与市场竞争机制相冲突的政府行为都必须审慎,有效
控制。政府的这种辅助原则回答了政府职能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地位问题,
而与市场相适应原则进一步提出了政府如何进行宏观管理的标准。
二是公共性。政府职能作用的发挥及结果要具公共性,即政府的政策要
体现社会大部分人的利益要求。政府是代表全民利益的公共利益,执行公
共职能。政府的行为必须从公众利益出发,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这样,
政府才不会违背其与社会的契约,体现其信用原则。
三是适度性。政府经济职能对于现实经济的运行与发展是必不可少的,
但却要适度。其一,在干预范围上有“度”,政府经济行为不能进入其他主
体的行为领域,特别是企业行为领域:其二,操作上要把握好“适度”,针
对不同经济运行状态,宏观调控政策或“紧”或“松”都要有一个适度,
这样才使过热的经济“软着陆”,使萧条的经济得以复苏,防止经济运转大
起大落,保证经济发展和人民利益实现,取信于民,以确立政府信用。其
三,各政府行为规范性即在自身职责范围内活动也有一个“度”的认识,
即要明确行为对象,规范行为方式。
上述政府经济职能的合理定位,必须按市场经济内在要求来进行,即
管市场管不了、管不到、管不好的事情,为市场和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创
造必要条件,又不乱干预、参与经济活动,这是政府信用最根本表现。
(二)政府行为在操作过程中规范性和合理性
政府职能是通过一系列政府行为来表现和实施的,政府的信用很大程度
上体现在政府行为规范性和合理性上。具体包括几个方面内容:
1、政策出台必须具有科学性、稳定性和连续性。政策是政府决策行为
的体现,是指导人们经济活动的“指挥棒”,“政策也是一个和约”o,政府
每出台一项政策,就意味着与社会立下一个约定,这个约定必须符合公众
利益并得到共同的遵守,政府才有信用可言。
事实上,政府制定一个政策就是给市场经济主体设定一种规则,这种
规则影响市场全体经济行为,政策的科学性、连续性、稳定性会给人以信
心,使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做出理性预期。其一,政策科学性即最优政策,“在
每个经济人都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的条件下,该政策规则能保证社会福利
函数在每期都达到最大。”。由于经济形势是不断变化,政策科学性内含对
一定时期经济发展的预见性,政策能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符合社会整体
利益达到预期目标并使目标最大化,这种决策行为体现了政府信用的内在
要求。如果政策只体现出部分人或群体利益,对社会而言政府是没有信用,
因为它违背了代表全体人民利益的承诺和约定。其二,政策连续性包括两
个方面,横向上,在同一条件下,是指政策对甲适用,对乙也要适用;纵
向上,在政策有效期内,昨天适用,今天、明天也适用,这也是体现政策
①张维迎:‘产权、政府与信誉》.三联书店,200i年版,第97页
。吴易风、王健等著:‘政府干预和市场经济》,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228页
167
稳定性的一方面。政府政策随机性越大,变化越大,社会公众对政府信心
与信任度就越低,政府行为也越不具信用规范要求。
其三,政策稳定性。政策稳定性指一项政策在出台后,能在一定时期内
发挥作用,保持相对稳定:否则,政府随意改变政策。没有相对稳定性,
政策就会造成“山尔反尔”现象。
平乔维奇在其《产权经济学》中把政府的政策行为与橄榄球比赛作类比。
橄榄球赛中比赛的规则是确定的,观众们因为了解比赛规则明白他们要看
的是什么。球员们通晓规则,也知道怎样为比赛作准备。教练知道怎样在
规则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训练,他们没有改变规则的自由。他们所拥有的是
选择在比赛规则范围内打球的自由。假如蓝队在球场上猛烈进攻,抵达了
两码线。但是他们已经是第四次进攻了(橄榄球赛中一方若连续四次进攻
未能推进10码即被判为死球),于是教练对裁判说:“我的队员打得如此艰
苦,你为什么不再给他们一次进攻机会呢?”裁判同意了,于是蓝队赢得
了这场比赛,在短期中他们取得了暂时的胜利。但从长期来看他们却是输
了,因为在这以后他们就搞不清应该怎样为比赛作准备。他们不会再聘请
能够有效地训练他们的教练,而是只好去聘请能够说服裁判改变规则的教
练。于是其重点就转变为雇佣知道如何运用资源去改变规则的人而不是那
种知道如何在规则下打球的最有效率的人。这将会破坏这种比赛的威信和
信心。
2、政府管理行为的公平与公正。政府建立和实施相关的规则,必须同
等地适用于符合条件的所有公民。公平、公正是政府行为信用规范的首要
要求,它要求政府行为避免“一枚硬币的两面”现象。对国有企业或私营
企业在政策范围内,对个人或企业,都要一视同仁,在我国民营企业长期
以来被指责为市场信用的最大破坏者,他们以钱铺路,玩歪门斜道,拉关
系走后门,甚至腐蚀了一大批“干部”。而在这现象背后,却常是政府行为
本身的失范和不公所致。
如,近年流行的各种评选活动和经济管理等部门“推荐产品”、统计数
字和名次都有价位,只要谁肯出钱或出得起高价,谁就能买得一席之地,
许多稍有权力的部门都争先恐后利用这种游戏发财,使原本激励企业、引
导消费的评比变得也不可信。又如“干部傍大款”,进行权钱交易。有人说:
“民营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必须掌握两种技能,一种是厚黑学,另一种是
关系学。‘关系’就是一种游戏规则,可以绕过市场规则达成目的。””时至
今日,还有许多民营企业不愿摘掉“红帽子”,唯恐除去保护伞后失去很多
特殊便利条件。而这“关系”游戏规则的始作俑者不是民营企业者而是一
些政府行为操纵者,这些代表政府行为的主体在权钱交易中行为变形,失
去公正、公平尺度,使干群间的正常信任关系遭受破坏,以致严重影响和
损害了政府信用。政府行为只有规范进行,充分体现经济管理活动中的公
平、公正性,政府才谈上信用行为规范。
3、政府守约行为及对社会承诺的兑现。在政府与其它经济活动主体博
弈中,政府属强势者,天然占据优势地位,而其它经济活动主体则属弱势
群体。由此,政府守约行为构成政府信用的脊梁。在现实中,政府保障民
营企业权利的承诺在许多时候并不可靠,政府的信用遭到严重的破坏。
例一:98年浙江金义集团兼并三峡库区5家集体企业的案例可以堪称
反欺诈的典型教材。目睹太多的政府悔约等违信现象后,该集团老总发明
了一种“先接管,再签约”的并购模式,他与涪陵地方政府达成兼并意向
后,迅速进驻那些企业,在设备安装和人员调整后签订合约,结果大获成
功。如果按法律程序,在双方签署了产权转让的法律文件后,兼并方才能
进行实际的接管,但是在产权保护体系还不完善的制度环境下,金义集团
“不合法”的做法显然是最安全的。许多产权的侵犯案几乎都是在兼并的
法律文件齐备的情况下发生的,即使当地司法体系鼎力相助,但借助法律
保护的成本太高,往往使企业难以承受。可见,制订游戏规则者都违背规
①‘时代工商》,1999年,第七期,“信用.中国最稀缺的资_i耀”
则,那遵守者只有自讨苦吃。。
例二:据报,1996年,保定市人张新宇和天津市人张珊受河北省曲阳
县政府委托招商引资,1998年3月16日“两人”为曲阳县引来外资630万
美元,按照与曲阳县政府的协议,他们将领到9.45万美元的奖金,但是曲
阳县政府却不愿承诺兑现。赖帐的始作俑者就是签协议的那任县政府领导,
继而该政府三易其官,新官又不理旧帐,谁也不愿兑现上一任的承诺,只
好一届一届赖下去。。
可见,政府作为博弈中强势一方,公众没有能力约束它的行为,迫使
其遵守已有的约定,其信用行为是要靠自律和制度保障。政府信用对社会
信用有着导向作用,因为政府是规则制定者,起着示范并规范他人的作用。
古人说“人无信则不立”,如果政府无信则危害更大了,它损害的不仅是个
人或部分人的利益,也不仅是政府的信用形象,而是会导致整个社会陷入
信用危机的恶性循环中,会成为社会信用恶化的“催化剂”。
(三)政府为社会创造信用环境
政府在宏观经济管理职能和微观经济管理职能中,为社会提供信用环
境,是政府信用行为方式之一。
1、政府为公众提供信息产品。由于“政府在改进信息不足方面的作用
还是超过了单个消费者各自的保护措施所起的作用,在很多方面,信息是
一种公共产品。”。因此,政府不仅要求本身信息公开化、透明化,使公众
获得客观完备信息,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信用风险。政府应利用所处
的特殊地位,及时地搜索、分析、整理各方面信息,并传递到市场各方面
去,提高全社会的信息分享程度,降低由于信息不完全使一部分人陷入违
约、失信的境地。
①资料来源:‘中华工商时报》,200i年9月26 El
@资料来源:‘巾国青年撤》,2001年7月11日
o[美]施蒂格里兹;《政府经济学》,转引江秀平‘宏观经济管理》第105页
2、提供制度安排。制度(包括法律)是建立经济秩序的保障。市场经
济是一个以经济主体之间互利交换,实现社会分工协作的经济体系。交换
行为的成立,都是以进入市场的各个主体之间达成某种共识,共同遵循某
种制度规范为前提的。可以想像,如果没有制度的规范,交易一方很可能
运用强权优势来达到对自己有利的交易目的,掠夺弱势一方的利益。因此,
为保证契约有效,合作与交易顺利进行,促进信用秩序建立,政府提供相
应的法律、权利界定、规范等制度安排是关键的,如个人信用管理制度,
信用立法等。
三、我国政府失信现象及地方保护主义评析
社会失信之风很多源于政府及其官员对于社会与公众失信,如执法不
严,违法不究等导致公众的信心不足、信仰危机和民心涣散。
(一)政府违信行为的典型现象分析
l、强行违约,弄虚作假。这种现象表现较为突出,如政府部门已把下
属企业以租赁的方式承包给个人,并签定了包租合同。然而,经营过程中,
有些政府部门却单方强行撕毁合同。这种违约行为,在我国各地方屡有发
生,一些亏损企业承包出去后,一旦变成赢利企业,政府就强行收回,不
仅表现出政府利用权力干涉市场活动,扭曲经济秩序,而且也突出表现政
府缺乏信用观念。至于一些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过程中所采取的虚报瞒报、
弄虚作假、投机取巧、形式主义等手段,更是损害了政府的信用。
2、随意许诺,不守诺言。各地政府为做好招商引资工作,都使出浑身
解数,出台各种政策,来吸引外商投资。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却遇到服
务承诺的履行、优惠政策的兑现、投资环境改善计划的实施与实现等情况,
一旦其中一个问题梗塞了,外商就会怀疑政府的诚意与能力,政府与外商
眼中的信用便被打折扣,外商对在该地区投资目标的实现便会失去信心。
没有一个外商进入是为了“扶贫”而不是“赢利”,因此外商唯一的选择便
是“撤资”。可见政府在对内规范政府行为维护信用的同时,对外还要注意
承诺与守信关系,防止“规则未定,游戏已开始”的失信行为发生。如98
年以来我国政府出台西部开发政策,并给予西部众多政策倾斜,各地优惠
政策也纷纷亮相,开门揖贤、招商引资的姿态十分虔诚。白纸黑字的优惠
政策让投资者瞧着眼热,信誓旦旦的服务承诺让有意者听着心暖。然而现
实中,由于一些地方政府不守承诺行为,严重制约西部经济政策效应。有
的地方把投资环境描述得天花乱坠,可一旦投资到位后,所许诺的优惠政
策全成“泡影”,各种审批手续繁锁程度令人瞠目结舌,一些部门认定来投
资者是块“肥肉”,都想分一杯羹,令投资者不得不偃旗息鼓早收场。对于
投资而言,政府的承诺是投资者信心来源,一旦承诺变成“空头支票”,投
资者的信心也会随之丧失。
3、政府盲目干预。由于市场机制存在不断完善过程,政府的盲目干预
十分突出。例如,在资金借贷问题上,一些政府计划部门仍然在指令银行
为其指定国有企业或项目贷款,干预金融机构资金运作,使国有企业出现
能拖欠尽量拖欠,不愿对借贷资金承担偿还责任,造成银行不良贷款率升
高。再比如,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上项目、争资金,鼓动农民发展某种产业,
信誓旦旦地许诺要为农民寻找销路,但当农民把产品生产出来时,政府却
无法兑现当初的诺言,导致增产不增收的现象。
4、地方政府政策朝令夕改。一项政策在实施过程中进行调整这是难免
的,有时也是形势发展必然要求,但如果不慎重,就会出现政府“出尔反
尔,言而无信”现象,会破坏社会对政府的信心与信任。如2001年媒体报
道的珠海市关闭所有电子游戏业,沈阳市关闭所有的桑拿浴室等行为,从
市场角度看,在合法经营的情况下,仅仅因为政府单方面的考虑,就剥夺
从业者的经营权,这无疑使社会对政府的信用产生怀疑。
5、欠钱不还,欠帐赖帐。据报载,1967年lO月,湖南省芷江侗族自
治县为建设春阳滩电站,共调用劳力391.6万个工作日,按当时承诺的每
个工作日0.8元算,工程完工后应付民工工资313.3万元。但工程顺利峻
工后,民工应得的工资却渺无踪影,直到1992年,政府拖欠民工的工资才
得以解决。从此次事件来看,芷江县政府与民工形成了合同关系:政府“招
聘”民工们建设电站,并承诺付给工资,民Iq]履行了合同职责,而芷江
县政府却违约了。由于一些政府主官在为政时,只考虑任期目标,上项目,
一旦换任后,就会出现“新官不理旧帐”现象,前任政府的一些承诺与约
定就成为泡影,势必造成政府信用的损害。人们总是寄希望于政府信用的
“完美无缺”,事实看,政府信用体系仅仅依靠自律时,也会发生失信行为,
当地方政府的某些既得利益与人民利益发生冲突时,政府有可能采取短期
行为,以损害人民利益为代价以满足政府利益。政府说话不算数.政府的
信用就会丧失,整个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也会遭到挫折。①
6、政府管理失职。政府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没能按职责要求,履
行其经济管制等职能,为社会提供维持经济秩序的制度保障,或者在履行
职责过程中出现行为偏向,都将造成失信。如股市充满了黑幕,市场假货
比比皆是,都说明了政府的管理出现了问题,而未能履行好职责:还比如,
动辄成千上百万的国家财产蒸发,打了水漂,却没人为此负责,这些表面
上看是政府未尽好职,更深层次的是损害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是政府的
信用丧失。
(二)地方保护主义评析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首先要求在全国建立统一、开放、有
序的市场。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地方利益思想的影响,在市场经济建设过
程中,出现了地方保护主义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造成政出多门、
政策执行变线、执法不公正等政府行为不规范,影响了市场的自由出入、
公平竞争等机制,给政府信用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如对同一个政策,有许多
地方借发展地方经济为名,进行变通,使政策在全国范围内执行不一致,
①资料来源:‘江南时撒》,2001年5月8日
带来行政行为上紊乱;有的地方政府出于地方狭隘思想,为保护本地企业,
在执法中包庇甚至纵容当地企业坑蒙拐骗外地企业,对制假造假现象放任
自由,造成不同地方有不同的政策。
以潮汕信用问题为例,改革开放以来,汕头地区作为经济特区,曾一
度吸引无数外地客商前往投资、贸易,但在地方保护主义思想作怪下,潮
汕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欺诈等手段,把进入潮汕的外商当成“案上肉”任
意宰割。一位从事多年外贸工作的同志曾告诉笔者,跟潮汕人做生意,不
能在潮汕地区交割货物,宁可不要定金或少赚,但条件是潮汕人到外地进
行交物交割。举一例:一笔100万的货物,他们可能预付50万的定金给你。
待你把100万货物运到潮汕后,问题就来了,当地一些部门就会配合,以
产品质检不符合当地标准、手续不全等为由,让进来的货物退货不得、卖
又卖不出去,你说退货,他们会联同法院告你要求赔偿金,加上来回运费,
让你无法承受,你要卖就得按不合格产品压价出售,最后血本无归。在整
个过程,一些职能部门不是遵循公平、公正执法的行为,相反都是出于地
方保护主义心态,配合当地不轨之徒坑害外地客商,极大地损害了当地政
府信用。此外,当地制假造假、偷税、漏税等行径更是名目繁多,这些行
为的泛滥无不与当地方保护主义有关,其结果造成了潮汕地区的信用危机
和经济停滞不前。各地客商渐渐远离潮汕,不与潮汕人做生意,不到潮汕
投资,不仅造成人们不相信潮汕人,更多的是人们不信任当地政府,对其
没有信心。地方保护主义,使当地政府的信誉降到最低点,信用殆失。信
用的丧失阻碍汕头经济发展,在同期特区中,其经济增长落在最后。
诚然地方保护主义不仅仅发生潮汕地区,全国其他地方也不程度存在
着,地方保护主义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2001年《经济内参》连续登载了
新华社记者吴亮等在闽、浙等地的信用和地方保护主义问题调研情况,看
出地方保护主义形式之多令人瞠目。主要有:一是带有地方色彩的法规、
条款及执法“检查”将外地企业、产品封堵在门外,形成了一种“割据局
174
面”,使外地企业进入困难重重。二是各地各部门实行“准销证”抬高了市
场的“门槛”。如有的产品获国家发放的“准销证”,到外地销售还得到当
地卫生防疫等部门重新进行检测并发放“准销证”后,才可上柜销售。三
是隐性及无形的地方保护“玻璃墙”。如一些企业到外省开拓市场,货发出
去钱要不回来,地方法院“基本上不配合讨债”。一些外地产品在本地深受
假冒伪劣产品的冲击,但职能部门根本不管。四是信息不对称等隐性地方
保护行为。国家计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所长杜平说,现在明目张
胆的地区封锁行为已明显减少,但信息封锁等隐性地方保护行为却大量增
加。
四、加强政府自身的信用建设
政府带头遵守诺言,讲信用,可给企业和社会带来良好的示范效应,
反之则带来很大负面影响。因此加强政府信用建设是整顿社会信用秩序的
关键。政府信用行为确立,要根据内外行为对象不同,采取相应措施,对
内加强行为本身的信用建设,对外为社会提供高效服务,维护社会信用。
(一)提高政府行为主体道德素质与行政水平
由于政府行为是通过专业人员的系列行为构成的,因此政府工作人员
的职业道德和素质成为政府信用的关键因素。在现实中政府工作人员的认
知、行为能力都是有限的。因而,即使政府是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其行为目
标,但政府在行使其经济职能过程中必然存在的认识局限、信息障碍、管
理成本及政策时滞等一系列问题,也可能使政府出于良好愿望的调节行为
归于无效,甚至导致带来失信负效应。政府工作人员道德素质与能力水平
决定了其行为倾向。因此要大力培养政府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提高他们
的行政水平和决策能力,以减少决策失误、管理失职,避免投机性行为带
来的失信。同时,在政府内部还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使他们有责任约
束,以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素质。这样政府的目标才能为其行为主体认同,
使政府行为按既定的目标进行,减少行为过程主观随意性和偏差,保证政
府决策的顺利实施,以提高政府信用。
(二)加强行为规范,确保依法行政
任何主体的行为最终都是由其自身利益驱动的,政府行为一方面要代
表全社会整体的利益,另一方面又必然受到自身利益(政府人员的利益)
的影响,即政府官员与其他社会成员一样,都具行为理性,是个人效用最
大化的追逐者。因此,政府行为必须以相应的法制来加以规范,正如早期
政治学家们所说,不受制约的权力将产生腐败,无限的权力将产生无限的
腐败。所以,需要有一种外在的力量来制约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被滥用和
违信的现象,要加强对政府行为的法制规范,使政府行为有法可依,有章
可循,保证政府行为在法律规范内行使,以免“规则制定者不守规则”这
种情形发生,给社会造成无所适从或行为上的误导和秩序上的混乱。
简要小结:个人信用与集体信用
迄今为止,在我们讨论信用时并没有对个人信用和集体信用进行严格
的区分。一方面,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无论企业或政府的信用行为都是由
这一组织中的个人行为集合而成的,而不是简单的相加。另一方面,无论
从它们的形成与维持机制来看,或者是它们的功能来看,两者都存在重要
的差异,弄清两者间的关系对于我们具体讨论信用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
各类行为主体具有不同的信用行为表现、信用要求,相互间构成不同
的信用关系。一般而言,个人信用更多地取决于一个社会的文化、历史、
道德和经济发展水平等,习惯和社会规范,尤其是意识形态一旦内化为人
们的偏好,就成了个人信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一个人日常的行为只要
不是与众不同,遵从社会习惯和规范,他在与其他人的交往中就会得到信
任,因为他的行为是可预测的。而集体信用在个人信用的基础上则需要有
相应的制度配套,这种制度能保证集体中的个人行为不互相冲突,并一致
对外,否则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形,即个人都在履行对外承诺之信用行为,
但每人的承诺不同有的甚至相背,由此他们所构成的集体行为就会出现前
后不一、出尔反尔等失信现象。
总之,无论个人或集体不讲信用,都会受到社会排他性的惩罚;反之,
如果总能遵守信用行为规则,便能得到社会的认同或接受。两者无论是赢
得信用好名声还是获得坏名声都不是一朝一夕的结果,而是人们从日常社
会交往(重复博弈)中逐渐形成的。
第六章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方式
当信用作为一种交易手段运用于生产、流通和分配消费等领域时,它
执行着货币媒介和支付手段职能,从而使信用本身也发展成为一种价值运
动特殊形式,有着不同的表现方式。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信用交易方式
也在发展,其种类不断增多,作用范围不断扩大。由于提供信用和接受信
用(即债权和债务)的承担者不同,提供信用的行为方式不同,形成了不
同的信用类型,主要有商业信用、银行信用、消费信用、国家信用和国际
信用等,此外,还有保险信用、租赁信用、民间信用等。不同的信用方式
有其共性的一面,但也有其各自的特点,总的来说,按其形式可以归纳为
两种类型,即直接信用和间接信用。
直接信用,是没有中间人参与的,由借贷双方直接进行借贷的一种行
为。直接信用形式极其古老,历史上最早产生的借贷就是直接借贷,绝大
部分高利贷都是直接借贷。直接信用借贷的内容在古代主要是实物,少量
的是货币:在现代主要是货币,少量的是商品。现代的直接信用,主要是
商业信用、股票和债券等。间接信用,是通过信用中介机构间接发生的借
贷行为,或者融通资金的行为。间接信用有悠久的历史,当信用关系有了
相当发展,一些替他人保管现金或其他财物的寺庙、商人,把代保管的现
金或财物作为自己的资财借了出去,这时才有间接信用的发生。间接信用
的一个基本特点是借款人与存款人不直接见面,互相也不了解,而由信用
中介入替存款人与借款人办理一切信用手续,最初提供信用的一方与最终
接受信用的一方不直接存在债权和债务关系。银行信用、信托信用,都属
于间接信用。
第一节商业信用
商业信用是指工商企业之间进行商品交易时,以延期支付或预付形式
提供的信用。马克思认为,商业信用是“从事再生产的资本家相互提供的
信』f】”。”’即指以赊销商品的方式提供信用。商业信用一般以商品和劳动的
交换为载体,是从事再生产企业家之间的经济活动,而且这种经济活动要
承担一定责任,履行一定义务,有一定时间限制。买卖双方构成了授信方
与受信方的信用关系。
一、商业信用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商业信用在信用发展史上是最早的信用交易方式。我国在宋代时期商
业信用已相当发达,商业信用不仅存在于消费领域,而已普遍存在于流通
领域,并进入生产领域,其形式包括预付货款、延期付款和赊买:其主客
体包括民间向政府提供商业信用、政府向民间提供商业信用、民间相互提
供商业信用。这表明商业信用早已成为一种独立的信用交易方式进入经济
领域。一般地说,商业信用都具有二重性,它既是借贷,也是买卖行为。
(一)商品货币关系发展是信用交易方式的存在的客观前提
正如马克思说:“随着商业和只是着眼于流通而进行生产的资本主义
生产方式的发展,信用制度的这个自然基础也在扩大、普遍化和发展。”@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商品交易方式具有简便、快捷的特点,交换双方的
信用体现为货币与物的等价上,只要货币和物能实际地被接受,交换双方
的信用行为也随着交换过程中买或卖的结束而完成。但是随着商品经济发
展,其局限期越来越突出,无法适应越来越普遍的跨地区、跨国家的交易
和大额的贸易,这可以说是商业信用产生的客观缘由。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第542页、第450页
(二)买卖双方良好的信誉及相互信任,为商业信用的发生提供主观
条件
对卖方来说,必须保证自己提供的商品在品种、数量、质量、规格、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方面符合买方的要求,这样,买方在收到货物,经
审核验证满意后才可能按协议规定支付货款。如果卖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条
款及时提供货物给买方,并最终给买方带来利益损失,这时买方无须按合
同规定去支付货款。卖方能否履行合同,能否兑现销货合同中自己应当承
担的义务和责任,是商业信用存在最终实现的主观前提。对买方来说,也
同样需要具有良好的信誉,这样卖方才能为买方提供商业信用,如果买方
根本不具备在一定期限内归还货款的起码条件,即便买方信誓旦旦,卖方
情愿将产品积压在仓库,也不会将产品赊销出去。买方在获得卖方提供的
商业信用以后,必须在约定的期限内,尽可能归还欠付的货款,这样,买
方才能在卖方心中保持良好的信誉,为再次使用由对方提供的商业信用打
下良好的基础。
(三)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提出对商业信用的现实要求
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各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相互联系的,供、
产、销相互衔接。从微观运行看,为保证社会生产的顺利进行,资金流、
物质流、商品流都要求顺畅,生产资本必须能购买到生产资料,生产商品,
销售商品,回笼资金,每一环节都要得到实现,社会再生产才不会阻滞,
资本才能实现增殖。现实中,社会生产过程是由众多企业来完成的,企业
之间必然要借助于信用来完成大额交易活动,才能保证社会再生产顺利进
行。
l、购买设备和原材料。企业通过预付货款购买商品,是为了取得各种
生产要素的连续供应,以保证企业生产和流通的连续进行。对于预付货款
方来说,提供了商业信用,是预买者又是债权人,它通过预付货款,虽然
资金被占用,但能保证及时购买到设备和原材料;而接受商业信用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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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是预卖者又是债务人,它通过预收货款,增加了资金占有,也为保证生
产的连续进行、扩大再生产创造了条件。
2、实现商品销售。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买卖是商品的“惊险的跳跃”,
只有把商品卖出去,才能实现使用价值和价值,商业信用的交易方式为这
一“跳跃”提供了踏板。对于接受商业信用的企业,既是买者,又是债务
人,通过这种信用关系,既买到了商品,又解决了货币资金暂时不足的困
难:对于提供商业信用的企业,既是卖者,又是债权人,它通过这种信用
形式,既推销了商品,又融通了货币资金。
(四)商品盈余和货币资金短缺的矛盾的存在,为商业信用发生提供
可能性
经济发展表明,无论政府、企业、家庭还是个人,都不可能在任何时
间内都处于收支恰好相等状态,必然存在盈余或短缺的矛盾。盈余与短缺
矛盾的存在是产生商业信用的前提,赊销商品通常是赊购方缺乏货币资金
的情况下发生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赊购方债务能被赊销方接受,则通
过赊销方授予信用,就能解决货币资金不足的困难;无论是赊销方授予信
用,还是预付货款方授予信用,都是对受信方提供了一笔资产,只不过前
者以商品的形式存在,后者以货币的形式存在。当自己缺乏资产,而别人
通过信用能够提供时,自然能解决货币资金不足的困难。
(五)相关的配套制度是商业信用发展的保障力
市场经济中,仅仅依靠市场机制、道德力量是无法达到完全约束债权
债务双方的经济行为,而必须借助于制度外在强制力的保障,即有一套强
制偿付履约的制度。如明晰的产权制度是维护正常信用关系的前提,企业
不容易将自己的债务等转移给他人;健全的制度、法制,是维持信用关系
良性运转的保障。
(六)竞争压力与赢利的驱动,是商业信用扩展的动力
商品经济离不开竞争,要靠竞争去占领市场,提高声誉,争取顾客。
赊销商品、预付货款等商业信用存在,不能仅仅从实现商品价值和取得使
用价值的补偿去简单理解,它的重要效应在于建立健全商业和信用关系网
络,扩大影响,提高效率和效益。
由于商业信用是最早的信用交易方式,银行信用、消费信用等其它类
型的信用交易方式都是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商业信用存在和发展的主
客观条件,实际上也是其它信用方式的存在与发展基础,因此,本章在讨
论其它信用类型时就不再费墨烦言。
二、商业信用的形式
在当代经济生活的现实中,从事再生产的资本家除了以赊销商品的方
式提供信用外,还有其他形式,如预付货款、分期付款、延期付款、经销、
委托代销、补偿贸易等,归纳起来主要是赊销和预付两大类。
(一)企业赊销是最常见的商业信用形式
赊销是指买方与卖方签订购货协议后,卖方让买方取走货物(或卖方
送货),而买方按照协议在规定日期付款或以分期付款形式逐渐付清货款的
过程。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为了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往往凭借信
用及采取赊销的交易方式。在卖方市场下,企业一般不会采取赊销行为出
售商品,因为其产品供不应求,市场存在短缺。只有当一国或一个地区的
市场经济发展到比较成熟阶段并出现买方市场时,企业才会采用赊销的售
货方式,且一般发生在较大额的交易中。
在赊销活动中,赊销者以商品形式授予赊购者的信用,也就是赊销者
借信用关系把商品出卖给赊购者。按商品交换原则,赊购者应按商品价格
支付货款,但是现在赊购者应付未付,这意味着赊销者将应收的货款贷给
赊购者。所以,虽然信用的对象是商品,但仍然是以货币计量,将商品赊
销给赊购者,既是买卖,也是借贷。
1、企业赊销的发生有两种情况:其一,买方对产品性能、质量等信用
问题上的不确定性,要求产品先试用,后付款,而产生一种事实上赊销行
为。这种销售形式对购买大型成套设备等产品时表现极为普遍。近代工业
的发展使生产力得到空前提高,由此导致商品的品质、性能干差万别,科
学技术在商品中的含量日益提高,产品内部结构趋向复杂化。商品的性能、
质量如何,仅凭直观感觉已很难得到准确的测定。买方必须在购买后经安
装、调试和使用,才能鉴定产品是否等价。除非一种产品有十分良好的信
誉,否则买方在认定买入产品的品质以前,一般不会立即将货款全部或部
分付给卖方,这类买卖从主观而言可能不存在赊销的意向,但企业往往默
认或默默地运用这种销售方式,带来客观事实上赊销行为。其二,赊买方
资金不足,采取先获得产品,缓期交付货款,这是主观客观上倾向一致的
销售行为。由于高价值化或企业间买卖规模数量扩大化,买方在一定时期
难以筹集到足够的资金购买所需的产品,而对于卖方来说,与其把产品积
压在仓库中,还不如让买方先将产品“买”走,待其销售或使用后创造利
润时,再统一或分期支付货款。
2、企业赊销过程包含两个要素:所期望的未来付款(Expected Future
Payment)和对客户的信任。在商品买卖中,由于赊销行为发生是建立在对
未来付款预期和对客户信任上,其不确定性明显增大,并由此而产生信用
风险性也增大,很容易导致坏帐、三角债、欺骗等失信现象。
3、企业赊销采取的常用形式:帐面信用(挂帐)形式的赊销,即开户
式的(Open Book Credit)信用销售,其操作过程是销货企业同意购货企
业(客户)在未来一定期间内全额支付货款或者为已取得的服务付劳务费。
由于这种信用销售特别方便买卖双方,西方国家比较普遍使用。在我国,
由于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的管理形式不同于西方国家,在法
律上也缺乏对于发票、收条等证据进行确认的典例,因此较为广泛采取合
同式方式的信用销售(Document Instrument of Credit)。
(二)预付货款主要是卖方市场下的商业信用形式
这是一种由买方以货币形式的信用去订购卖方的商品,授予卖方以信
用的方式,其信用的对象是货币资金,买方将货币资金预付给卖者,既是
借贷,也是买卖。按商品交换原则,预付货款者应按订购的商品计价付款,
但是,现在商品还未生产出来,只能以预付货款的形式交纳预购定金。预
购定金具有提前支付货款的性质,在已交纳预购定金的情况下,销货方必
须优先保证购货方的需要,由于多了这一层信用关系,所以预付货款不只
是单纯地提前付款,而具有商业信用的性质。这种交易方式通常是在卖方
市场下比较普遍。
(三)关于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是指按交货批量分期偿付货款,其信用的对象经常发生在完
工的工程或提供的商品的交易中,因而它是一种由提供商品授予分期付款
者信用的方式。这种信用方式类似赊销商品,但以赊销商品形式存在的商
业信用,通常是在商品的使用价值已全部转移到赊购者手里的情况下发生
的,而以分期付款形式存在的商业信用,通常是在商品的使用价值未形成
或未全部转移到分期付款者手中的情况下发生的。
此外,延期付款与分期付款相同,只不过不存在按工程进度和交货批
量延期付款,而通常是在工程完工和商品全部发运以后。延期付款的时间
比较长,因而它不同于赊销。
(四)商业信用其他形式——经销、代销
就其一般的意义上说,都是代销货方推销产品,但两者的授信内容不
同,经销是自行购销、自负盈亏,而代销则只是接受委托收取拥金;经销
是买卖关系,代销不是买卖关系。从信用关系说,由于销货方给予经销商
独家经营的权利,以及价格、折扣和货款支付等方面的优惠权利,因而实
际上经销是提供了一种权利信用,信用的对象是独家经营权和其他方面的
优惠权利。
而代销则是企业凭借对代理人的信任将一定数量的产品委托给代理商
的销售,也属于信用销售。一般情况下,代理销售产品往往属于品牌产品,
这种情形下,代理人的信用行为成为信用关系的关键。这种信用形式与经
销商品不同的地方在于没有转移商品的所有权,商品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委
托代销者,承担代销者也没有支付货款的义务,简言之,这不是买卖关系,
因为代销者不但要承担代销的义务,而且要负责代销商品的安全无损,并
享有获取佣金的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说,也是债权债务关系。
(五)关于补偿贸易
通常发生在国际经济关系中,通常是国外厂商提供生产设备(即投资),
国内厂商以使用该设备生产出来的产品清偿货款。补偿贸易也具有二重性,
即既是借贷,也是买卖。国外厂商将生产设备提供给国内厂商,实际上是
贷款,国内厂商以生产出的产品清偿,既是偿还借款,也是销售商品,不
过在这里包含着双向的买卖关系。此外,由于补偿贸易交易额大,时间长,
为了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往往有银行参与,即提供卖方信贷或买方信贷。
这是这种商业信用方式的又一特殊情况。
三、商业信用的特点与信用形式
(一)商业信用的特点
l、属于直接融资的性质。商业信用是处于生产、流通过程中提供的交
易方式,企业之间以商品形态提供信用,信用关系的双方都是工商企业或
商品交换者。信用的发生比较直接简单,无论买卖双方是自然人还是法人,
只要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或保证,达成一定的协议时,双方都可以提供商业
信用。
2、与商品交易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在经济运行的各个阶段和周期,商
业信用的动态与生产资本的动态相平行。经济繁荣阶段,生产增长,流通
扩大,以信用方式出售的商品增加,商业信用随之扩大;反之,如果发生
经济危机,生产下降,流通停滞,商业信用随之缩小。
3、可以双向提供信用。通过甲给乙提供信用,提供生产资料,同样乙
也可以给甲提供商品,它能够把多个债权债务关系联结起来,形成债权债
务关系锁链,赊销商品、预付货款通常都是相互的,拖欠货款中的“三角
债”、“线性债”更是如此。
4、商业信用的建立和消除完全决定于信用关系双方的意志。也就是说,
在多数场合,这种信用关系的建立和消除都由相同的当事者履行,不经过
有关部门审批,不需要公布财务状况和评定信用等级。
5、提供或接受商业信用是企业家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它在社会公众中
有实力、有信誉。换句话说,社会公众认为提供信用后拥有一定的资本实
力,而接受信用能具有偿付能力和意愿。
(二)商业汇票一信用的形式表现
信用关系的存在可借助于口头协议、帐面信用和书面的文件形式,前
两种形式较为简单,但实现信用的条件因没有正式文件确定,在交易过程
中容易引起争执,产生纠纷,且由于这两种形式没有正式的书面文件,因
此不能转让,使用范围有限。而书面文件形式则载明了支付或偿还条件,
在一定情况下可向他人转让,因此,这些书面文件成了履行信用的一种有
效工具。
商业信用中最常用的书面文件是商业汇票,商业汇票又派生出支票、
本票和其它票据,但商业汇票仍是最基本的信用工具。
l、汇票的信用本质。汇票是出票人向付款人签发的,要求即期或在一
定期限内向持票人或指定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付款凭证。举例来说,
甲购买乙一批钢材,但甲并未付给乙现金,而只是开出一张通知某家银行
在见到这张凭证的15天后,按凭证载明的数额将现金支付给乙。这张凭证
就是商业汇票。毋须讳言,甲必须在支付目前在该银行存进大于或等于凭
证载明数额的存款,汇票才具有信用本质,银行才会按照甲的命令支付现
金给乙。在这个支付过程中,甲是出票人,乙是持票人,那家银行即是受
票人。
2、汇票的功能作用。现代经济中,每一个企业都是整个交易链中的一
环,存在与供给方的源和销售方的流之间的信用关系,既充当债权人又充
当债务人,当其所对的债权人、债务人之间又有特定债权债务关系,可以
通过汇票来进行结算,这种结算因有法定的效力和规范制度,有利于信用
行为的保障。
3、商业汇票特点:一是不仅充当支付手段,也充当信用工具。汇票经
出票人签发后,总是先交给受款人。这时的汇票信用尤如货币信用,出票
人购买受款人的商品或劳务,以他签发的汇票交给受款人,用于支付商品
或劳务的价值。受款人出售商品和劳务后,得到汇票,然后持此向受票人
要求付款,取得现金。二是经背书后可以转让。背书是汇票的受款人在汇
票背面写明指定受让人的行为。出让人要在汇票后面背书,然后交给受让
人,这时,受让人作为票据新的所有者,成为票据的受款人,他可以持票
向受票人提示要求付款。在实际运用中,不可转让的票据较少,可转让的
票据较为普遍,而且流通过程较长,派生出来的当事人也较多,因此汇票
所连接的信用关系往往是多元化的。三是商业汇票具有融资作用。由于商
业汇票具有一定信用能力,因此,一个资信良好的个人或企业,可以用自
己名义或招牌借给别人,介入汇票充当当事人,由持票人凭此到市场去筹
借资金,这种票据也称商业融通票据。融通票据完全是以融通人的信誉提
供信用的工具。
现代社会各种各样商业信用工具的发展和使用,极大便利了商品和劳
务等交易,成为交易中的支付工具,但最终它必须能够真正兑现,这样的
商业票据才能成为信用工具。因此,商业票据出票人、受票人的资信程度
如何,决定了各种商业票据作为信用工具的效力。
四、商业信用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及意义
商业信用的广泛使用,加速社会再生产循环过程,提高了企业效率,
扩大商品交易规范与范围,对市场经济发展起了极大促进作用。同时,它
本身的发展也要求商品交易中买卖双方都必须具有良好的信用,容不得有
187
任何欺诈行为。
(一)商业信用对企业的重要作用
在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社会中,一个企业的信誉越好,所能利用的商
业信用越广泛,其资金周转越活,企业赢利的机会也就越多,企业在困境
中的回旋余地也越大。如果企业发生临时性的支付困难,也可通过广泛的
商业信用获得恢复生机所需的种种生产要素,获得发展机会。而那些信誉
极差,无法获得商业信用的企业,即使出现很小的支付困难,就穷于应付,
很难再生存下去。因此,每一个企业的信用程度如何,已成为企业的生命
线和第二“生产力”,其作用不亚于资金、技术等生产因素。
l、有利于企业促进产品销售。通过商业信用的交易方式,可以增加企
业或消费者的购买能力,如果只采用现金交易,许多客户会因缺少现金而
无力购贷。积极采用信用销售,能在客户或顾客中赢得比较高的声誉或信
任,对减少库存,扩大销售,实现商品价值具有极其重要意义。
2、有利于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国际交易中的时空差距和大额项目往来,
如果用“钱货现交”的方式是很难进行的,信用销售方式无疑解决了这一
困境,使产品顺利推向国际市场。在发达国家,信用销售是市场销售主导
方法。如自1996年以来,美国年信用销售总额都在2000亿美元以上①。因
此,要参与国际市场,必然要求使用信用销售手段,同时注重自身信用的
培养。
3、改进企业的市场形象。信用销售方式发展成熟,有利于培养企业和
消费者间的信用关系。在我国,一个对北京地区公众问卷调查显示,对采
取信用销售的企业或商店的看法是其资本必然雄厚,该企业具有社会背景
或比较强大的经济实力等信用能力。
4、有利于降低企业商品成本。在买方市场下,企业面对的主要问题之
@林均跃编著:‘企业赊销与信用管理》,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第104页
一是扩大销售,否则企业会由于销售不畅而产生产品的库存量增大、产品
积压。信用销售在正常情况下,不仅有利于扩大销售,带来市场份额占有
率和利润,且有利于减少产品库存量,降低库存费用,如仓储费、保险费、
自然损耗等产品库存成本。
5、有助于企业扩展市场。对于处于竞争激烈行业的生产厂家,无不想
方设法地扩大交易,如果企业愿意向客户提供赊销,就可以使更多的客户
愿意立即购买商品或劳务,由此,企业就可以实现扩大市场和吸引客户的
目的。事实上,许多客户并不是没有消费的支付能力,只是需要从潜在支
付能力向现实支付能力转化的过程。如果一个企业采取提供赊销等信用交
易方式就会扩大市场份额和吸引更多消费者。
6、促进企业不断加强自身信用管理。商业信用是企业家之间相互提供
的信用,向别人提供商业信用时,不仅要考虑到资金的安全性、收益性,
而且要考虑到资金的流动性,即什么时间付款或什么时间交货,而这些又
取决于受信者的实力和信誉,对受信者实力和信誉没有实在的了解,是不
会提供信用的:接受别人的商业信用时,不仅要考虑是否适销对路、适用,
而且要考虑在价格上能不能得到补偿并获得一定收益,而这一些双取决于
受信者对生产状况、市场情况的考察,对生产状况、市场状况没有实在的
了解,是不会轻易接受信用的。所以,企业家相互提供信用具有一定规范
性和制约性,有利于他们都把商业信用的交易方式置于市场供求关系之中,
而不完全凭自己的主观意志。
企业通常也会利用供给商提供的信用销货来获得进行正常生产和经营
所需要的存货,以缓解资金紧张,增强生产经营能力。
(二)商业信用在现代经济中的意义
商业信用在社会经济和金融活动中的意义具有积极一面,也存在消极
一面。
1、商业信用对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极大促进作用。
(1)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促进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商业信用是
商品形态变化的媒介,它使商品使用价值形式的转移与价值形式(即货币)
的转移在时间上分离开来,克服了“现钱现货”交易的局限性,有利于促
使商品价值的实现和资金的回流,加速资金周转。
(2)从广度和深度上拓宽了交易领域。现实经济生活表明,商业信用
带来交易方式的发展,弥补了现金交易在时间与空间上的局限性,拓宽了
交易范围和内容,使人类交易具有了更大的灵活性,适应了人类生活多样
性的需要,在一些现金交易难以作用的地方,商业信用的存在能够为商品
交换充当媒介,促进经济国际化和全球化的发展。
(3)有利于宏观金融控制。商业信用票据是宏观金融控制的条件之一,
因为中央银行的调控功能之一是再贴现,而再贴现必须以商业票据为基础。
商业信用发展,商业票据应运产生,专业银行才有可能开展票据贴现业务。
只有在专业银行开展票据贴现业务的基础上,中央银行的再贴现才有可能,
在西方国家,中央银行靠再贴现利率的变动控制货币供给量,我国中央银
行也借鉴了这一点,它有利于宏观金融控制。
2、商业信用是整个信用制度的基础。马克思在考察资本主义信用制度
时,首先考察了商业信用,因为“这是信用制度的基础”。。商业信用关系
的建立和发展,为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奠定了基础。因为商业信用是从
事社会再生产的企业家之间发生的信用,直接服务于社会再生产过程,所
以在整个信用制度中,银行信用以它为基础。此外,商业信用关系普遍化
和经常化,要求信用关系制度化,而信用关系制度化为银行信用的建立和
发展创造了条件。商业信用的发展,使企业间的信用关系作为一种制度形
成起来,有利于规范人们在经济活动中的信用行为,促进人们遵守共同的
信用活动准则。例如以什么信用货币作为信用关系的物质承担者,取决于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第542页
190
流通中大多数票据的信誉,信用关系制度化,这为银行信用等的建立和发
展创造条件。
3、商业信用的负面性。从理论和实践看,成熟的信用销售须具备三个
基本条件:买方市场形成及卖方组织的销售过程;合理回报下的厂家或商
业银行资本支持;强制购货客户如约付款的机制。在我国企业赊销发展的
同时,由于最后一条条件的缺乏或不健全,出现了大量坏帐、三角债、诈
骗等反信用行为。
商业信用也有负面性的一面。其一,制造虚假繁荣。因为它容易形成
了一种不可忽视的虚假的购买力,推动市场经济的虚假繁荣。在我国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中,也存在这个问题。借助予商业信用的购买不能真正反映
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的实际需要,反映的是虚假购买力。其二,造成不合
理地占用他人资金,表现为“三角债”等拖欠他人的货款。不合理占用他
人资金的结果是有碍资金周转,打乱了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资金,造成社
会资源的浪费。这种负面性在我国商业信用活动中表现更为突出,主要是
拖欠货款:一是范围越来越大。由农副产品、积压商品及原材料,扩大到
正常商品,甚至有紧俏商品;由少数企业发展到多数企业;由工业到商业;
由批发到零售;由城市到农村:由同城到异地。二是金额越来越大。据不
完全统计,全国拖欠款近1500亿,相当于企业存款的I/2,占了银行贷款
的20%左右。三是持续的时间越来越长。据调查,过去发生的拖欠货款多是
偶发的,时间短,一笔一清,现在发生的拖欠货款带有经常性、连续性,
不少企业拖欠的时间超过一年以上。产生这种情况的深层原因主要是由于
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的不合理,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企业经济
效益不高,甚至负经济效益,出现偿付能力上的障碍。
第二节银行信用
在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银行信用的规模和作用都属各种信用之首。
本节银行信用主要指商业银行信用问题,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资金的企业,
面对的顾客有政府机关、社会团体、组织、个人等。所以,商业银行与顾
客之间的信用关系涉及到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贯穿着社会再生
产过程的各个方面。银行信用是商业信用发展到一定水平时产生的,它的
产生标志着一个国家信用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一、银行信用的产生、形式及性质
(一)银行信用产生的客观必然性
银行信用之所以产生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l、银行信用产生源于商业信用的局限性。商业信用以商品资本为借贷
的对象,其借贷的量要受职能资本家拥有的商品资本多少的限制,即商品
资本作为商品,其使用价值有特定的用途,因而其借贷关系的建立要受商
品的使用价值的限制,银行信用因为能有效地避免和克服商业信用的上述
局限而发展起来。
2、银行信用是在货币经营基础上形成的。马克思说:“信用制度的另一
方面与货币经营业的发展联系在一起”。。货币经营业是经营货币的商业,
从事与货币流通有关的技术性的业务,如替实业家保管准备金、充当货币
出纳、进行国际支出、兑换货币等。由于货币经营业集中着大量的货币,
因而货币的借贷便在货币经营业中发展起来,成为它的一项特殊业务,当
货币经营业以货币资本的实际贷出者和借入者之间的中介人的身份出现
时,货币经营业便发展成银行业。
3、银行信用是适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需要而产生的。在前资本主义时
o‘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453页
期,资金借贷行为主要是以高利贷信用方式,由于其利息很高,不能适应
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因此是要使信用服从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需要,
就必须取代高利贷的信用方式,代之以较低利息的新信用方式。其办法是
打破高利贷的垄断,降低利息,将一切闲置的货币资本集中起来,投入市
场,并以信用货币代替金属货币流通。正如马克思所说:“信用制度是作为
对高利贷的反作用而发展起来的”①。这就是说银行业是在同高利贷信用的
斗争中发展起来的。这样,为现代银行信用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二)银行信用形式及性质
银行信用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以货币形式,通过存款、贷款等业务
活动提供的信用。
1、从我国现阶段的实际看,商业银行与顾客之间的信用形式,主要是
存款、放款和组织办理货币结算。
(1)存款是顾客提供给专业银行的信用方式。商业银行吸收存款虽是
一种被动的负债业务,但仍然产生专业银行与顾客的信用关系。存款表示
了银行对顾客的负债,更表明顾客对银行的信任。一家银行在市场中的信
用度越高,其存款在同等条件下就会越多。顾客可以借助于对银行的债权
抵消其债务,这种抵消是通过银行信用方式来完成,同时也因其本身信用
而被其之外的债权债务人所认可和接受。
(2)信贷。即放款,是专业银行提供给顾客的信用方式,对顾客而言,
取得信贷,意味着获得信任,并能增强自己的信誉和实力。在西方,能够
向银行取得贷款的组织和个人,一般地说都是经过了银行或其他有关部门
检验,如信用评估等,符合贷款的信用要求和规定。因此,在通常的情况
下,能不能向银行取得贷款,是衡量一个组织(如企业)或个人信用好坏、
实力强弱的指示器。如果一个人难以取得银行的“信用卡”,则不仅生活上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第678页
带来不方便,而且还会招致人们的不信任。对银行而言,信贷是其保证存
款信用(如偿付利息)的前提,也是发挥银行作用的根本要求。
银行与顾客之间的信用方式决不只是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还有信托、
代理、承兑、保管等。银行提供的信用形式,也多种多样,包括开出汇票、
支票、开立信用帐户、发行货币等。马克思说:“银行家提供的信用,可以
采取不同的形式,例如:向其他银行开出汇、支票,开立同样的信用帐户,
最后,对拥有钞票发行权的银行来说,是发行本行的银行券”。。在这些信
用形式中,银行券在外行人看来特别引人注目和重要,事实上,它与其它
银行信用形式性质一样,因为“银行家经营的是信用本身,而银行券不过
是流通的信用符号。”。
(三)银行信用的性质
银行信用是借贷货币资本运动的形式,其公式是G川’,是G—G和
G川’的简化,它表明借贷与偿还两个过程。借贷不是买卖,借贷要带来增
殖,即到时要还本付息的。按马克思的理论,银行是贷者的集中和借者的
集中,因而银行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具有间接融通资金的性质。通过融通
资金,银行还以自己创造的信用流通工具,即间接证券(包括存款和现金)
去购买顾客的信用流通工具,即直接证券(包括期票、汇票、契约及其他
顾客之间产生的有价证券)。因此,通过银行间接融通资金又具有金融交易
的性质。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现代社会里银行已经不是简单的“金融媒
介体”,它具有创造信用的能力,调节经济生活的作用。所以,从整个银行
体系来说,实质上是通过信用活动调节货币流通,促进经济发展,稳定金
融、物价。
二、银行信用的功能及作用
在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商业银行与广大顾客之间的信用形式,还更
0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皈社,第454页
多地、经常地表现在货币结算上,因为广大顾客在从事经济活动和日常生
活中,需要通过银行进行同城的和异地的货币收支,各种非现金的结算方
式是这种信用形式的具体体现。在我国现阶段,货币结算更多地表现为通
过银行系统办理转帐结算,办理转帐结算既是货币流通的过程,又是信用
活动的过程。进一步说,足通过信用方式和信用活动去代替货币流通.这
种代替的性质即以对银行的债权去抵消自己的债务。银行信用对于商品经
济发展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这个推动作用通过以下途径得以实现。
(一)信用导致了流通费用的减少
通过银行的信用经营活动去代替金属货币流通。银行的信用经营是指
在银行内部进行非现金结算,用转移债务关系的办法,使债权债务关系相
互抵消。这两种途径能极大地减少金属货币的铸造和流通,节省流通费用。
同样,信用使相当大的一部分交易完全用不着货币,加快各个阶段资本形
态的变化,从而使整个再生产过程也加快了,有利于促进货币资金向资本
资金的转化
(二)信用促使生产规模迅速地扩大
马克思说:“现代银行制度,一方面把一切闲置的货币准备集中起来,
并把它投入货币市场,从而剥夺了高利贷资本的垄断,另一方面又建立信
用货币,从而限制了贵金属本身的垄断”。。信用制度的发展,加速股份公
司的形成和发展,并加速了资本的积聚和集中。从资本的积聚说,一方面,
信用使各个企业闲置的货币资本集中于银行,汇合成巨额的货币资本,另
一方面,信用还把社会各阶层的货币收入吸收进银行,转化为货币资本。
从资本的集中说,由于大资本家具有较大的经济实力和较高的信誉,能够
比较容易获得银行贷款,追加投资,因而他们能够借助信用所获得的大额
资金来增强竞争力量。这样,便加速了大资本剥夺中小资本的过程,实现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第682页
资本集中。当然,“假如必须等待积累去使某些单个资本增长到能够修建铁
路的程度,那未恐怕直到今天世界上还没有铁路。但是,集中通过股份公
司转瞬之间就把这件事情完成了”。。可见,信用是社会经济的一重要推进
器,也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有力杠杆。
(三)信用是货币流通速度的调节器
货币流通速度的快慢取决于两个因素:即商品流通的速度和各种支付的
衔接。如果买卖不断地进行,支付依次及时、顺利衔接,货币流通速度则
快:反之,则慢。由于信用能使商品价值提前实现,从而缩短了货币发挥
购买手段职能的间隔时间,因此加速了货币的流通。此外,信用规模的扩
张或收缩,也影响着货币流通速度和商品的价格。马克思指出:“当信用活
跃时期,货币流通速度比商品价格增加得快,而在信用紧缩期间,商品价
格比流通速度降低得慢。”。这是由于在信用活跃时期,由于信用规模的扩
大,使对商品的有效需求增加,从而使商品的价格上涨。在信用紧缩期问,
情况恰好相反。
(四)信用衍生工具的使用扩展了银行信用
信用衍生工具是用来消除交易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其最普遍的形式
是一种双方之间的金融安排,根据这个协议双方同意互相交换商定的现金
流,现金流的确定是依赖于预先设定的未来一段时间内信用事件发生,这
个事件通常与某类不利事情如违约等相联系。
商业银行不仅是信用风险评价人,而且它们都承载着信用风险。在信
用衍生工具业务中,商业银行可以充当中介,利用评价风险的独特能力和
信用衍生工具来增加收入而不必直接提供资金。商业银行还可以将它们自
己分成纯粹的信用风险承担者和纯粹的贷款资金提供。无论如何,放贷者
和借款者之间总是处于博弈,放贷者总希望能获得对一笔贷款最大限度的
①‘资本论)第i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688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第95页
保障,而借款人总是希望获得资金时对其资源有最小的动用,“债务人总是
力图以最可能低的成本借款,使之对其信用度的影响最小。”。信用衍生工
具有助于实现这两个目的,它能够部分或全部地消除一笔交易中的信用风
险。
任何事物发展总是因矛盾的存在而不断自我否定,衍生工具是为抵御
信用风险而产生,但它含着另外的金融约定,本身又会带来风险,这种风
险包括交易对手风险(counter--party risk),交易对手风险成为信用风险
一块新的组成部分,所以市场对这种合约参与者的信用品质有极为严格要
求,因为债务人信用品质的任何一个微小变化都在传递该合约信用风险的
变化。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出现亚洲金融危机,使人们对衍生工具担忧与
日俱增。
三、银行信用与商业信用之比较
现代信用制度中,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是两种最主要信用形式,商业信
用是基础,银行信用是主导。其它信用方式如消费信用等都是这二者的派
生形式。在商业信用中,借贷的是商品资本,而不是货币资本,商业信用
是处于再生产循环内的信用,这里贷出的资本不是闲置资本,而是必须转
化为货币的资本。
(一)银行信用较之商业信用有不同的特点:
l、银行信用能把社会上各种闲置资金集中起来,形成巨额借贷资本,
再放贷给职能资本家。因此,银行信用不受个别资本数量和资本回流的限
制。
2、银行信用的对象不是生产过程中的商品资本,而是从中游离出来的
暂时闲置的货币资本,因此,银行信用不受商品使用价值和流转方向的限
制。
①[美】考埃特等著:《演进着的信用风险管理》.机械出版社,2001年版,第443页
197
3、银行信用可以由银行提供给任何一个职能资本家,而商业信用只能
由商品的出卖者提供给购买者。
4、银行信誉高,可提供更多的借贷资本,有更长的借贷期限,能在更
大的程度上满足扩大再生产的需要。因此,随着经济的发展,银行信用越
来越占重要地位,成为现代信用制度的主导形式。
当然,商业信用是企业在商品再生产过程中内在的信用形式,是企业
再生产,从而也是社会再生产的客观要求。只要商品生产者和商品经营者
之间存在商品和货币持有的不平衡性(时问、空间上的不平衡),他们为了
供、产、销的衔接和平衡,就不可避免地发生赊销、赊购、预付、预收等
商业信用关系。因此,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商业信用的存在具有客观必然
性,银行信用不能取代它,更不能消灭它。我国在对待商业信用方面的经
验教训也说明了这一点。
(二)金融市场面临的信用风险
金融信用风险产生于资金提供者及使用者已签约的交易过程之中,与
借贷行为相伴而生。对一个特定的借款人是否会偿还其借款总是存在不确
定性,如果信用包含“在某一段限定时间内可获得一笔钱的预期”,那么信
用风险就是这个预期未能实现的可能。信用风险存在的原因:
l、信用扩张的必然结果。在最近几十年中,信用急剧扩张,信用风险
也跟着大量存在。在任何时候,只要企业提供某一产品和服务而未立即付
款,那么信用风险就会存在,商业银行也同样要承受他们所有放款用户的
信用风险。对企业、银行而言,几乎每做一次赊销、信贷,就要承受信用
风险,即使是以国家信用为保证的国债也是如此。“尽管大多人同意国债依
靠对美政府的完全信任及其信誉,是没有违约风险的,然而美政府证券的
国外持有者认为这种违约的可能性尽管很小,但有时还是可能发生。”①
①[美】考埃特等著:‘演进着的信用风险管理》,机械工业出版社,2001年版,第2页
2、信用管理的失效。企业、银行机构不能有效地进行信用风险管理,
如准确评估信用风险,企业与银行、银行本业系统间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建立企业、银行自有的完善的个人、企业信用状况数据库等。我国当前出
现市场信用风险很大一部分在于管理层面的原因,如企业微观信息管理上,
对进货管理、货款管理、客户管理、合同管理不到位。为此,国家先后发
文要求加强信用管理,如中国人民银行1999年连续下发了10号、31号文,
要求对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加强金融债权管理,建立防范和制裁
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制度,旨在加强信用风险的管理。
(三)信用——银企关系的阿基米德支点
随着信用和信用工具的广泛发展以及信用制度的建立,信用关系渗透
到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各个领域,并且以特有的方式把各个经济主
体有机联系起来。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了维持和扩大再生产,
需要大量的货币资金投入,完全依赖自有资金是不可能的。因此,企业一
方面通过商业信用促进资金周转,但更主要的是通过银行信用获得运营资
金,而银行从自身利益出发,以还本和付息为条件,把货币资金贷给企业,
企业把这些资金投入到生产经营中去,然后从获得的利润中支出一块作为
利息,连同本金返回银行。这样银企问维持着信用关系,实现双方获利,
信贷资金获得良性循环,由此促进经济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能否
按期按约偿还本金并偿付利息就成为维持银企关系正常化的关键。从这个
意义上讲,信用特别是企业的信用问题就成为银企关系的基础,失去了信
用,银企信用关系以及银企双方正常的经济活动就会成为空中楼阁。
当前我国银企关系中存在的银企债务危机等信用问题,严重制约了银
行信用业务的发展,破坏了银行和企业间的正常信用关系,成为经济发展
的巨大障碍。如何重塑信用,是理顺银企关系的关键,这就要求企业银行
双方恪守信用,以约定责。守信是优化银企关系的基础,也是债权债务关
系的核心,对银行来说,在办理贷款时要严格遵守贷款程序,依法按“契
约”发放贷款;对企业来说,在申请贷款时,不得提供虚假报表、资料,
也不能隐瞒其他情况,在贷款使用中不准转移用途,贷款到期应按时还本
付息,更不准逃废债务,这样银企关系才能建立在双方互信的基础上。
第三节消费信用
在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信用的发展渗透到国民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
其中,消费信用成为信用交易方式中的一种高级形式。消费信用,是指企
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向消费者个人提供的,用于生活消费目的信用。
消费信用与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并无本质区别,只是授信对象和授信目的
有所不同。从授信对象来看,消费信用的债务人是消费者,即使用生活资
料的个人与家庭;从信用行为的目的来看,都是为了满足和扩大消费者消
费的需求。
一、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地位和作用
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受计划和资源的双重约束,处于产品短缺状态。
在前期发展战略中,我国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支持因素是生产领域的扩张,
生产处于主导地位,成为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形成了“重生产,轻流通”、
“重积蓄,轻消费”的传统。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国民经济普遍增长,
商品日益丰富,至1996年市场态势已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消费在
经济增长中贡献率日益提高。
(一)消费对社会再生产的意义
社会再生产过程包括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四环节,消费是终点,
只有消费过程顺利实现,才能保证整个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按马克思
观点,生产和消费存在着辩证关系,一方面,生产决定消费;另一方面消
费又反作用于生产,促进或延缓生产的发展和进步。从生产力水平不高的
商品经济发展初期到生产力较发达的现代市场经济,消费对生产的作用可
以从企业生产经营观念发展过程略见一斑。
20世纪初,西方企业的口号是“我们会做什么,就生产什么”,当时
以泰罗为代表的管理理论是生产管理,以产定销,如美国福特汽车公司有
一个说法,即不管顾客的需要是什么,福特的汽车就是黑色的。二战后,
西方企业生产经营观念由传统的以产定销转变为以销定产的消费者市场导
向理念,企业口号变为“市场(顾客)需要什么,就生产和推销什么”,买
方市场的逐渐形成使企业更认识到,只有顾客消费需要才是保持和推动企
业生存和发展的动力,企业纷纷认识到哪里有消费者的需要,哪里就有企
业的机会,可见,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企业的生产是根据消费者需要来安
排的,消费在一定意义上对生产起了决定性作用。
(二)消费对经济增长的重要性
在西方消费理论中,“蜜蜂”寓言具有重要影响,即经济学中著名的“节
约悖论”,私人储蓄的增加,对个人来说是财富的增长,但对社会学来说,
并不能带来社会财富的增加,反而会减少社会财富。凯恩斯在论述消费对
宏观经济的主要地位时,也提到“蜜蜂”寓言与“金字塔和教堂理论”,其
经济意义在于说明消费的“乘数效应”,消费可以促进社会生产和发展,创
造就业机会。。
诚然,消费对生产的促进作用,是以收入不成问题为基本的理论前提
的,在这一理论前提条件下的现代社会,是消费制约生产而不是生产限制
①“蜜蜂寓言”是曼德维尔创作的一首寓言诗.作者在作品中描述了一群蜜蜂的盛衰史:最初因为
都贪婪自私地追求繁荣.无不奢侈挥霍,炫耀富豪,这样整个社会反而兴盛繁荣,人人就业.后来,
这群蜜蜂忽然改变原有的习惯.放弃奢侈的生活,崇尚节俭朴素。但结果却使居室荒芜,货弃于地.
商业萧条.民生凋零。国家厉行节约、削减军备,以致敌人入侵时无力抵抗.据说,古埃及曾是很
繁荣的t然而促使其繁荣的事件却有些荒诞;上古埃及建造金字塔和搜寻贵金属.中古埃及建造教
堂做道场.而建造两个金字塔t做两场道场院,其利倍于一个金字塔和一场道场.这种荒诞的做法,
却带来了上古、巾古埃及的繁荣.后来金宇塔不建了,教堂的道场不做了.文明古国的埃及也随之
衰落了.用现代经济学的术语来讲,这些事虽荒唐.但却有“乘数效应”.可以创造就业机会,从而
促进社会生产的发展.
消费。如果不消费或者降低消费就会使资本停滞,随后又引起劳动力需求
的停滞,最终导致生产的停滞。
我国经济增长从生产主导型向消费主导型转变,消费对扩大内需,保
持国民经济增长极具重要意义。据1997年统计,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贡献
率中,消费占58%,投资占20%,净出口占22%。而在消费中居民最终消费
需求占81%,政府公共消费占19%。”据此推算,居民最终消费需求对国内
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46.98%,而欧美发达国家这一比例达70%以上。
居民消费每增长1%,可带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0.5%,国内生产总值每增长
一个百分点,又可增加百万人就业。因此可见,保证消费领域扩张对支持
国民经济增长具有重大意义。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需求成为经济增长的根本、持久的拉动
力。如何以市场消费需求有效地配置资源、促进生产,是宏观调控政策必
须回答的问题,也是消费信用发生的客观基础。
二、消费信用发生的前提条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信用是解决消费者的收入与消费在时间和空
间上的矛盾,提高生活质量的好办法。消费信用的发展需要一定条件,包
括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
(一)消费信用发生的客观条件
一是个人、企业、银行成为独立的经济主体,形成了市场需求为导向
的生产和流通态势,“现钱现货”的交易方式已满足不了生产发展与消费扩
张的需要,使消费信用成为必要。二是买方市场的出现。在短缺经济条件
下,供给小于需求,消费信用没有物质和资金基础。而当商品市场和资金
的供求态势出现买方市场特征时,就会给信用消费提供发展的空间。一方
面,商品的极大丰富为信用消费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金融
@李世谦编著:‘信用消费》,经济管理出版社,2000年版,第3页
部门具有提供消费信贷的能力及改善信贷结构和拓展信贷业务的要求,为
消费信用提供资金保障这一前提条件。三是计算机、网络等信息技术的发
展为消费信用提供了技术支持和手段。表现在软、硬件建设上,一方面,
促进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降低消费信用风险,为消费信用发展扫除障碍,
减少阻力;另一方面,电子银行、电子货币等网络技术出现,促进以信用
交易为基础的网络交易,为个人消费信用开辟了捷径。四是政府在促进消
费信用上出台各种法律、政策文件,创造有利的社会政策环境。如我国1999
年3月初,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等
系列文件,把消费信贷作为刺激消费、扩大内需,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主
要驱动力之一。
(二)消费信用发生的主观条件
一是个人消费需求和水平的提高。如我国部分发达地区居民消费已由
注重温饱向注重生活质量提高转变,消费结构发生了变化,进入消费升级
阶段,形成新的消费需求。又如我国教育消费信用是伴随我国教育改革而
出现的经济领域中新事物。据国家统计局调查,目前城市消费支出中增长
最快的是教育,增长速度为年均20%左右。o另据~项消费者偏好调查,居
民储蓄的10%准备用于教育支出,高于准备用于购房支出的7%的比例。。二
是消费者的收入不断提高,现期每月有一定收入净节余,有能力偿还贷款,
或者消费者预期收入高于即期收入,有潜在偿贷能力。三是消费观念的更
新,消费者在对自己未来收入抱有信心前提下,改变“量入为出”消费习
惯,提高消费的层次。四是现时需求与实现需求支付能力的矛盾。从全社
会来看,消费者也不能完全靠储蓄去消费,个人相当一部分购买力要来自
于银行贷款。如我国教育改革后,政府不再包揽一切,出现多渠道办学和
多层次、多类型的教育需求,而这些教育需求与实现需求的支付能力的矛
。李世谦编著:<信用消费》,经济管理出版社.2000年版.第34页
②资料来源:‘中国消费者报》,1999年5月12日
203
盾正是教育消费信用生存的空间。
从市场经济角度看,花钱受教育,是个人投资行为,按照“谁投资,
谁受益”的原则,受教育者应该支付相应的成本。对于贫困学生,助学贷
款便成为有效解决教育投资问题的最好选择。教育消费信贷往往是等学生
毕业后,从就业所获得来偿还,其时间较长。在西方发达国家,学生进行
教育信贷是较为普遍,甚至是有钱学生也不例外。“二战”结束后,西方商
业银行为了有效运用资金,开始发放消费贷款,把贷款从生产领域扩大到
消费领域,开辟了资金运用的新途径。随着消费信贷迅速发展,其种类越
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规模越来越大,目前已成为商业银行扩大经营、
开展市场竞争、充分应用资金以达盈利的重要手段。
三、消费信用的发展及形式表现
消费信用是金融机构以及企业对消费者提供的信用,有消费信贷、赊
销、分期付款等形式。
消费信用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直
接发生的消费信用;第二阶段是企业与消费者之间有银行媒介的“三位一
体”的消费信用。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以银行为媒介的“三位一体”
的信用消费形式较为普遍,它较好地解决了信用资金、商品、担保、支付
风险等一系列信用规范管理问题。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信用消费的中介
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消费信用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消费信用变得更
为便捷,出现了形式上的多样化。
(一)商品赊销
商品赊销基本类似于企业赊销等行为,不同的仅是:企业——企业形
式转变成企业——居民个人形式,赊销的商品从生产资料为主转为消费品
为主。在我国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实践过程中,赊销行为早已存在,
市场上的赊销也是先从对耐用消费品的信用销售开始的。但并不是只对高
价耐用消费品才有赊销,有些赊销还带有行业习俗,如餐饮业,在我国几
204
乎每个餐馆都允许一些顾客挂帐,这也是一种典型普遍商品和服务的信用
销售。
(二)消费信贷
消费信贷是消费信用的最主要形式也是最高级形式。一般情况下,消
费信贷足在财产和收入不能满足消费需求的情况下通过银行贷款来满足消
费需求的一种经济行为。它与储蓄行为相对应,储蓄是现有收入的未来消
费,而消费信贷是“用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使远期的消费即期实现。
消费信贷主要与个人信用相关联,消费信用可以采取几种形式:一是
直接向商业银行或金融中介机构申请贷款。如教育型的消费信贷;二是通
过银行中介作用,分期付款,如购房或购车的消费信贷;三是日常生活消
费或旅游等所采用的信用卡消费及透支。
以分期付款购房或购车为例。买房、购车在国内外都是家庭或个人最
大的一次数性投资。消费者通过信用消费选择,可以达到象“美国老太太”
的消费效益,而避免“中国老太太”的现金交易带来消费低效应。消费者
可申请分期付款形式。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先首期付款30%,余下费用按
lO年或20年不等的贷款期限,结合利息计算,每年或每月偿还本息。类似
于此,购车也往往采用相类的方式。如房屋销售公司,根据对某客户提供
有关个人信用和付款能力认可后,同意将一套30万元住房以分期付款形式
出售给他,销售条款是买主最初兑付9万元头款(down payment),作为首
期付款,余款由买主十年内付清,利息按照年利率5%计算,该利率十年不
变,以月为每次付款的时间间隔,该客户在办理了有关手续后,就可以获
得房子产权证并入住。他在此后十年内,每月付款2246.34元,直至付完
2l万元余款及其利息。在这个交易过程中,该客户得到的信用额度(credit
1ine)是人民币21万元及其利息59560.8万元。
由上可见,对于广大消费者,一些过去看上去一时力所不能及的大件
耐用消费品,现在通过信用方式走进家庭已经成为可能。信用销售能潜移
默化地改变公众的传统消费意识,慢慢地习惯寅吃卯粮的消费观念。按凯
恩斯经济学观点,这对于扩大内需,促进供给与需求平衡,推动经济增长
很有意义。同时,它还有利于培养企业和消费者讲信用。值得一提的是,
当市场处于信用销售发展初期,信用发放方通常要求信用申请人或信用申
请法人提供抵押担保或购买还款保险,这种做法实际是个人和社会信用不
足和信用管理体系不完善的一种外在表现。
(三)信用卡消费
信用卡有』。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信用卡,是指凡能够为持卡人提供信
用的证明,持卡人可凭信用卡购物或享受特殊的服务,包括商业信用卡、
旅游信用卡、银行借记卡和狭义信用卡。狭义信用卡,是商业银行发行的,
拥有透支功能的银行卡,具有消费信贷功能。这里主要指狭义信用卡。
信用卡作为现代信用工具,具有存取款,转帐结算,汇兑和消费信贷
等功能。持卡人在使用信用卡过程中,若出现所需支付金额超过其信用卡
存款金额时,可在规定限额内进行透支,并按时归还透支额和利息。这实
际上是发卡银行向持卡人提供的短期消费信贷,可适用于旅游、购物等消
费过程。例如,在欧美国家,家庭主妇在超级市场买菜,可以使用信用卡
支付。我国于1985年,中行分行发行了中国第一张信用卡——中银卡,至
今已有一亿多人拥有各种银行卡,年交易额已超过16000亿元。o
从以上看,消费信用不同于商业信用W-G和银行信用G’一G’,消费信
用运动形式是G—w,其最终目的是为获得消费品,对个人而言其借贷行为不
产生增殖。
(四)租赁消费——消费信用的进一步延伸
除赊销、分期付款、信贷等方式外,租赁消费作为消费信用的延伸也
悄然发展起来。租赁消费是一种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有效利用的一种新型
①李世谦著;‘信用消费》,经济管理出版社,2000年版,第37页
消费形式,讲究“不求拥有,但求享有”。租赁业存在和发展的价值主要表
现为释放购买力、降低消费门槛,让消费者能够用少额的租金获得商品的
使用权。作为“朝阳产业”,租赁业在欧美发达国家发展较为成熟,而在我
国发展比较滞后,制约我国租赁业的最大瓶颈是信用制度不健全,骗租、
欠租现象时有发生,从而使租赁业陷入押金昂贵、手续繁琐、门槛难迈的
窘境。
事实上我国租赁市场的潜力是颇为可观,就汽车租赁而言,仅上海一
地就有50多万揣着驾照的“本本族”:就儿童用品租赁市场看,前景也十
分广阔,由于“独生子女”现象的出现,随着孩子的成长,童车、童床、
玩具等儿童用品很快因不适用“过时”但不“过旧”,这些物品放着占地方,
扔了又可惜,而对租用者来说,租赁消费不仅无此烦恼,还能比购买节省
费用。过去信用基础薄弱,信用消费不成气候,导致我国租赁业徘徊不前,
存在着规模小,布局散,实力弱等缺点,其对个人信用审核能力远远不及
银行。
目前,上海金海岸租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发展银行最近强强联
手,推出了我国首张跨区域、跨系统、跨行业的租赁信用卡——金海岸广
发租赁信用卡,这也是国内首张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人民币贷记卡。此卡以
“免押金(银行代付)、免利息、免繁琐手续”的三免优势打破了传统的租
赁模式,使租赁消费变得像普通消费一样简单方便。金海岸广发租赁卡的
推出,使租赁消费的交易信用通过银行信用得以保证,将较大地促进租赁
市场发展。
可以说,此次租银联手,为解决长期困扰我国租赁业的信用问题打开
了一个突破口。租赁业导入银行的信用审查制度,在信用静态管理上迈出
了关键一步,大大提高了租赁交易的安全性。同时,“金海岸”根据发达国
家的信用管理模式,开发了与银行对接的租赁交易动态管理系统。该系统
将对持卡人的每一笔交易进行跟踪和确认,及时将持卡人的信用变化和对
授信额度的建议反馈给银行,以及时制止信用异常客户的租赁交易,从而
减弱和规避租赁交易的风险性和坏帐率。
四、消费信用的作用及意义
对于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社会,市场已经成为买方市场,各种信用工
具都是为促成大小不同额度的信用交易,同时方便交易双方。
(一)消费信用对消费者的贡献
消费信用从某种程度上说,对消费者的效用很大贡献是最直接,也是最
明显.表现在:其一,具有提高其生活水平的作用。大部分居民仅仅依赖即
期收入的积累,在相当长时间内是很难实现消费水平的跨越。消费信用可
以使远期收入用于即期消费,消费者只要有稳定的工作或者其他固定的收
入,即只要信用是建立在他们获未来收入能力的基础上,就可以利用自身
的信用可靠性来取得信贷消费,提前购买所需的物品或获得适当服务,及
时改善生活结构和生活质量,提高当前的生活水平。其二,可以帮助消费
者应付突发事件。每个人都会遇到需要用钱的突发事件,事情的发生并不
是可以预见的,如果立即用全额现金应付,对很多人来说,负担会非常沉
重,有时会一时无法筹措,因而耽误事情或失去时机,至少引起不便。当
面临重大的紧急事件和危机的时候,如重病、受伤、出现重大财产损失需
要立即支付大量开支而影响正常生活的时候,信用安排就可以提供一种支
付这些紧急开支的手段。因此,有信用交易的保证制度,有类似信用卡或
信贷等信用工具的帮助,很多突发事件都可以迎刃而解。其三,可以提供
交易安全和方便性。在商业零售企业的信用管理水平比较高的情况下,这
种信用交易就比较安全和方便,如使用类似信用卡这样的信用工具,50%以
上的商业企业都接受信用工具作为支付手段,消费者可以减少现金的携带,
有利于外出的安全。
(二)消费信用对银行的贡献
发展消费信用有利于商业银行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银行效益。从
208
我国商业资产负债结构看,银行资金来源结构中居民储蓄存款约占全部存
款资金的60%左右,而资产构成却是以工商企业、农业和基础设施为主的生
产性贷款,居民的消费信贷在商业银行的全部贷款中所占的比重微乎其微,
使银行信贷存在着很大的结构性风险。表现在:一方面由居民近7万亿的
储蓄存款形成的硬债务;另一方面是巨额的企业贷款所形成的软债权,银
行处于信用高风险之中。发展消费信贷有利于改善和优化我国商业银行的
资产负债结构,使资产结构逐步多元化,降低信贷资金的结构性风险。因
此,发展消费信贷无疑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的效益。当前,发展消费信贷、
扩大个人金融服务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提高效益的一个重要突破口。
(三)消费信用对经济发展的贡献
消费信用在当今世界各国早已广为流行。发展消费信用会增强即期消
费需求,化解市场需求对经济发展的约束,推动企业、个人投资的增长,
拉动经济。一方面,在即期收入不变的情况下,发展消费信用可以有效增
加居民的即期消费倾向;另一方面,消费信用有利于创造新的消费热点,
消费信用的实践可以缩短消费者即期消费与远期消费的距离,有利于促进
居民购买力的提高,创造新的消费点。如我国消费信用的开展,使住房、
汽车等成为继家电等中高档商品之后新消费市场新的主导商品。由此可见,
消费信用可以有效地刺激百姓的需求,从而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
总之,消费信用的宏观经济效应是保持生产和消费的良性循环,促进
供给——需求的均衡;而微观经济学效应在个人方面表现为远期消费即期
实现,在银行方面表现为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信贷效益。
五、我国消费信用的发展状况及存在的制约因素
我国消费信用最初形式是由工商企业向居民提供的分期付款,但这种
做法曾一度因信用的匮乏和信用管理的缺信,反而加剧了企业资金流动的
困难,企业畸形的高资产负债比例状况,迫使消费信用的实现形式由商业
信用转向银行信用。
(一)目前我国消费信用发展的现状
在我国,商业银行对企业贷款基本上已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备的信用评
估体系,能够将一些不合格的企业排除在贷款范围之外。做到贷前控制风
险,银行对企业的信用交易业务发展较快。而对个人消费信贷由于缺乏一
个完善可行的个人信用制度和对个人资信状况进行评估的专业机构,加上
个人流动性大,城乡差别,收入难以准确判断等因素,致使银行在评估个
人信用时,难度大且可靠性差,给银行办理个人信贷带来很大障碍,也使
消费信用一直未能得到长足发展。
l、消费信用还处于起步阶段。20世纪80年代,随着住房改革的推进,
开始探索住房消费信贷,而政府积极支持和倡导住房和汽车的信用消费则
是在1998年开始。截止1998年底,我国大陆消费信贷余额达到710亿元,
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不到1%,而香港特区为23%,美国为55%。至于教育、
旅游、医疗消费信贷在1999年才开始。。因此,我国发展消费信用还存在
很大空间。
2、消费信用的市场巨大。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完善,首先,政府
消费信贷政策的逐步出笼,信用消费理论、规则逐渐形成和建立,信用工
具开始增加和发展;其次,消费者进一步成熟和理性化,逐渐从传统福利
消费,量入为出消费观念向借贷型消费,适度超前消费理念转变。这些都
促使我国消费信用进一步放大空间,逐步普及和发展起来,信用消费的领
域朝多元化发展。当前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拉大,体现在储蓄结构上,表现
为20%的人占有80%的储蓄存款,因此信用消费也相应多元化,以满足不同
消费需求,出现了不同领域的信用消费,如提供基本需求的消费信贷——
住房、家用电器;提供发展需要的消费信贷——文化教育等:提供享受需
①李世谦编著:‘信用消费》.经济管理出版社2000版。第146页
210
求消费信贷——旅游等。消费信贷品种由最初的住房抵押贷款一种,发展
为如今的以住房抵押贷款为主体,汽车、耐用消费品、教育、医疗等贷款
的多个品种。
3、信用消费的中介服务逐渐形成。信用消费中介服务机构是联结银行
与消赞者的纠I带。随着市场体系的逐步完善,与消赞有关的法律中介机构、
担保中介机构、资信中介机构、保险中介机构等行业开始建立起来,消费
者可以通过中介机构办理消费信贷的有关手续乃至提供担保,这样,信用
消费就走上了竞争、规范、有序发展的轨道。如上海等城市成立了“住房
信用担保公司”:中国银行厦门分行与厦门律师事务所联手,律师介入消费
信贷服务,解决申请人办理抵押、保险等手续难的问题;许多专业资信评
估公司也为消费信贷提供资信服务等。
4、消费信用的发展不容乐观。近年由于消费信用在运作过程中频频发
生信用危机,又常使这一新事物陷入尴尬的境地。以上海市个人消费信贷
发展为例,1998年至2000年,工商银行上海分行耐用消费品个人贷款共贷
出14964笔,贷款金额达1.103亿元,而2001年,只发放此类贷款983笔,
金额仅1033万元。导致银行大幅度缩减此项目业务的直接原因,是个人信
用消费贷款拖欠率上升,据中行上海分行分析透露,发生问题的放贷笔数
达总数的1%,违约率明显偏高,因为在银行内部,个人信用消费风险~般
控制在千分之几。。目前已出现的消费信贷不良贷款占全部消费信贷余额的
0.34%。同时,消费信贷是中长期贷款,其风险在短期内并不很明显,在一
定时期内风险尚未暴露出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消费信贷规模的进一步扩
大,这些潜在的风险将会逐渐显现出来,而成为信用危机之一②。
(二)我国消费信用发展存在的制约因素
制约我国消费信用发展的障碍有来自消费者个人,也有来自银行和信
①参见‘特供信息》,2002年,第l期
②资料来源;‘金融研究》,2900年12期。第38页
用机构。
l、消费者方面的因素。主要有:一是传统消费观念制约。许多居民消
费观念仍停留在“量入为出”指导思想下,特别是占人1:3 80%的农村居民大
部分仍然奉行自给自足的消费方式,对“借款消费”、“负债消费”等消费
观念还不能予以认同。二是支出与收入预期制约。居民对未来收入预期越
好,其消费信贷心理倾向和信心越强。由于我国社会保障机制尚未健全,
而机构改革、国企业改革、医疗改革、教育改革等制度的逐项推出,使人
们的预期支出增加,而预期收入却更是不确定,由此,人们对信用消费行
为更加谨慎,居民将大量资金存入银行,作为应急储蓄。这从近年来中国
人民银行连续8次降息,但居民储蓄劲头依然强劲的现象得以证明。三是
消费者存在失信行为的制约。信用消费的基础是信用,是以先交货后付款
为主的一种信用交易方式,其基础是买卖双方都必须信守约定。但在现实
中,消费者不守信用,不按期偿付的现象使得消费信用的发展受挫。如上
海市是我国个人消费信用起步较早的城市之一,上海胜家连锁商业有限公
司在上海地区较早推出分期付款销售方式,在经营过程中却出现“付款无
期”的现象。如任某1997年7月在“胜家”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彩电一台,
总货款为7776元,其朋友林某作为担保人,承诺在任某对“胜家”作出损
害时由其如数赔偿。但任某仅支付1162元后,余款久拖不还,于是“胜家”
被迫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任、林两人拒不到庭,最后法院缺席判决林某
承担担保责任。据了解,中国建设银行自20世纪90年代率先开展个人住
房贷款业务以来,陆续出现过逾期不还贷款的情况,大约200人中就有1
名违约者。。四是有贷款需求的群体与符合贷款条件的群体错位,有需求的
不符合条件,合条件的又无贷款需求,使消费信用脱节。
2、商业银行和信用机构方面的因素。
①李世谦著,‘信用消费》,经济管理出版社,2000年版.第132页
212
一是消费信贷在银行贷款业务中具有“金融零售业务”的特点,如:
借款对象是众多的消费者个人,信贷户数多、额度小、期限长、批量多、
个人变化因素复杂、手续繁琐、居住分散、费用高等,其成本相对大于企
业贷款。
二是银行面临较大信用风险时,其分散转移手段不够,主要表现在:
一方面,贷款方虽有最终处置权,但要执行处置权却是难乎其难。由于房
地产二级市场发育滞后等原因,抵押的住房产权变现能力较差,不能为贷
款机构提供有效的信用安全保障。另一方面,消费信贷保险业务尚处于探
索阶段,不能为银行的消费信贷风险转移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是信贷手段繁琐,条件苛刻,出于对防范信用风险的考虑,各商业
银行对贷款人的资信审查和贷款担保等方面把关较严,使贷款手续过于繁
琐,条件苛刻。如个人购车申请贷款,要备齐申请书、户口簿、抵押物和
质押的估价报告等多份材料,缺一不可。
四是信息不对称的制约,我国除上海外,其它地方个人信用制度尚未
建立,由此造成信用信息上障碍。究其原因有三个方面:第一,居民尤其
是机关人员收入未完全货币化,使其收入不透明,对其收入水平及还贷能
力的资信评估很困难:第二,个人信用记录不全或空白,无法对其信用状
况进行判断;第三,个人信用信息在各银行、公安、法院等相关机构中各
搞一套,各自封闭,未能做到信息资源共享。同时,由于个人信用没有统
一评估标准,也造成事实上信息资源无法共享。
3、企业、商家方面的因素。一是许多厂商、经销商还没有充分认识到
消费信用交易是开拓市场的一个重要手段,没有认识到帮助消费者进行消
费信贷(比如贴息信贷)实是开拓市场有效的经营手段。二是许多企业经
营者担心贷款收不回来,不敢大胆进行信用交易。三是许多厂商、经销商
习惯于“一手钱一手货”的传统交易方式和“一对一”的信用交易,认为
简单省事,而不善于探索银企结合的途径,来共同开拓市场。四是缺乏信
用交易方面的人才,对消费信贷的金融知识了解甚少,对国外先进的信用
交易的营销方式不了解。五是对农村消费信用的发展不重视。至今农村信
用消费基本上是一块空白,特别是缺乏农民所急需的一些商品消费信贷品
种。
4、中介机构方面的因素。一是信用消费中介机构不健全,个人信用评
估困难,限制了个人信用消费范围的扩大。我国的担保机构尚处于刚刚发
展阶段,贷款担保公司很少,至少还没有专门的消费信用担保公司,而保
险公司对消费信贷的参与程度也不足,这些限制使消费信用无法得到长足
的发展。在消费信贷成熟的西方国家,如美国的住宅按揭担保方面,有政
府机构性质和非政府机构性质的按揭担保机构,由其担保贷款人的违约风
险:法国银行在对客户提供消费信贷时,强制性要求其必须购买死亡保险
以减少风险,这些方面都值得我国借鉴。二是中介机构的本身有违信用的
问题。如公证机构提供假证明,会计事务所提供虚假数据,使公证失真、
偿贷能力与事实偏离而造成银行贷款损失,导致银行在开展消费信贷业务
时,不愿过多借助中介机构的力量。
5、消费信用领域本身存在着信用风险的因素。信用风险是借款人到期
拖欠还款或赖帐行为而带来的风险。如消费信贷的对象是个人,银行要更
多承担因信息来源失真和还款来源不稳定等原因而造成的风险。从目前我
国消费信贷中存在的信用风险看,个人信用风险较大,且风险难以分散转
移。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
其一,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包括个人的道德素质和支付能力两方面的
障碍。
由于借款人信用观念差而拖延还款,或借款人欺诈、隐瞒真实情况骗
取贷款,致使银行遭受损失。如,借款人的“假按揭”现象,一些人因债
务缠身而申请“按揭”,然后用贷款来偿债,以解燃眉之急,而当银行贷款
需要还款时,这些人却因无力支付,往往采取赖帐行为。又如,因产品(如
214
房屋、装璜、耐用品的质量)问题等导致借款人赖帐,不愿还款,这一情
况在期房购买中表现得较为突出。后者是由于借款人收入及环境变化等因
素而失去足够的支付能力,导致银行本息损失。如,由于离婚、感情破裂
等导致借款人无力或不愿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因收入大幅下降或暂时失业
而无法按期还款,这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大批日、韩职员无法按
期归还房款现象最能说明;因借款人伤、亡等不可预测因素而失去足够支
付能力以致违约。目前,我国的消费信用处于刚起步阶段,这一风险并不
很明显,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消费信贷业务发展,借款人的年龄分布、
职业范围的扩大,不定期款期限的延长,这一风险都将会逐渐增大。
其二,贷款担保方面的风险。消费信贷的担保主要有:抵押、质押和
第三方保证三种方式,这三种形式在操作中都存在着信用上的障碍。如,
抵押贷款障碍。抵押物具有不确定性,抵押物价值难以评估、处置存在困
难。如,抵押物产权风险,目前抵押登记制度混乱,对多头抵押、假证抵
押屡禁不止,这些情况以及对共有财产分割不明,产权转移手续未办等原
因都会使抵押物缺乏充分的法律保障,一旦发生纠纷,银行很可能遭受经
济损失。又如,抵押物存在的不可抗力风险,即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
致使抵押物损毁或灭失而产生的风险。再如,抵押物处置困难问题,目前
我国拍卖市场不发达,影响银行拍卖抵押物的速度,某些抵押物甚至缺乏
买方,无法变现。还有一些拍卖行内外勾结,有意压低售价,致使银行利
益受损。从目前情况来看,在产权抵押物上的风险是最为突出的。又如,
第三方担保障碍,即符合条件的担保人难以找到,或者保证人发生问题,
丧失代为清偿能力。
6、有关法律和法规不健全的因素。由于法律不健全,给个人留有可乘
之机而导致了信用风险,这是目前消费信贷业务中一个较大的风险。现阶
段我国尚无消费信用专项法律、法规,而现有的《担保法》、《票据法》等
金融法规都是针对生产性贷款而制定的,对消费信贷并不完全适用,容易
215
产生如因质押、抵押物认定问题,分期还款诉讼时效认定问题,法律执行
难问题,抵押物变化问题等。最典型的情况就是在处置房贷借款违约案中,
由于借款人享有公民居住权,银行对抵押房产的拍卖难以强制执行,而在
实践中行之有效的一些作法,因为存在法律风险而不得不放弃,如助学贷
款中,过去对借款人违约往往是扣压其毕业证,这方法对保证信用行为较
有效,但却违反《教育法》;此外,诉讼费用偏高也是一种障碍,迫使银行
对于一些标的小的案件只能放弃,这无疑是对违信行为的纵容,导致了信
用风险因素的增加。
在我国,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占主导地位,国家信用是近几年随着宏
观调控的需要逐渐发展起来的,而消费信用的发展相对滞后。当前要扩大
内需,必须要消除消费信用的“瓶颈”,调整信用关系结构,实现各种信用
形式的协调发展。
第四节国家信用和国际信用
国家信用(也称财政信用)或公共信用,是以国家(中央和地方政府)
为主体,按照信用原则筹集和运用财政资金的一种再分配形式。它包括两
方面的内容:一是国家运用信用的手段筹集资金,如发行国库券、地方政
府债券、财政统借统还外债等;二是国家运用信用手段供应资金,如以有
偿的方式安排的某些财政支出。在这里,国家起主导作用,接受信用时,
国家作为债务人与国内外债权人发生信用关系;提供信用时,国家又作为
债权人放贷资金。国家信用既可以是以公债方式为主,也可以是有偿投资
方式的支出信用为主,因此,国家信用的观念也有个更新和发展的问题。
一、国家信用
国家信用是在最早的财政分配形式——税收出现之后,随着国家的发
展而出现的一个财政分配范畴,公债是其最初形态。据有关文献记载,早
在公元前四世纪,奴隶制时代的古希腊和罗马就出现了国家向商人、高利
贷者和寺院借债的情形。到资本主义时代,公债得到了真正的发展,正如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指出的:“公共信用制度,即国债制度,在中世纪
的热那亚和威尼斯就已产生,到工场手工业时期流行于整个欧洲⋯⋯殖民
制度以及它的海外贸易羽f商业战争是公共信用制度的温室”。。说明国家信
用发展较早,它的产生与殖民制度、海外贸易、商业战争相联系。
(一)西方经济学家关于国家信用问题的认识
国家信用最早表现在公债形式上,早期国家信用理论主要是就公债而
言的。古典经济学家斯密、穆勒都反对公债的发行,他们从公债与工商业
发展角度进行论述,认为公债是使资本从生产性用途退出,转向非生产性
消费用途。法国经济学家萨伊也持这种观点,但他对国家信用本质的分析,
使其对“公共信用”的理解超出了公债本身含义,他探讨了公债发生行为
主体政府与人民间信用关系。
l、从人民对政府信任看。萨伊认为公债是建立在人民对政府信任基础
上,萨伊说:“公共信用是人民对政府的信任,认为政府能够履行它的债
务。”。在他看来,民主政府比专制政府更具这种信任感,原因是“当国家
权力由一个人独揽时,要想有很高的公共信用几乎不可能的,因为在这种
情况下,除意志与诚实外,没有别的保证。但当权力归人民或其代表所有
时,就有更多的保证,即人民利益”。。他还认为政府之所以具有高度信用,
是源于政府的财源丰富,以及公债券易于转让特点,“由于政府具有更充实
的财源,所以政府的负债比私人的负债能够得到人们更大信任。⋯⋯还有
一种情况,使政府能够借到甚至超出它的信用所许可的数目,那就是公债
券的易于转让。”。这里萨伊实际上把信用解释为信任与偿付能力的统一,
这是萨伊的国家信用理论超过他的前人之处。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第822页
@[法]萨伊:‘政治经济学概论)。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541页
o④[法]萨伊:‘政治经济学概论》,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542页
2、从政府对人民承诺履行看。萨伊说:“从其它观点看,个人信用比
政府信用有更好根据。不能控告赖帐的政府,强迫它履行债务。政府也不
像个人那样使用财富。⋯⋯公共信用容易导致公共浪费”,”说明一方面,
政府对向人民借来的钱在使用是不注意节约,也不讲究效益,实是现有资
本浪费;另一方面,一旦政府失信,人民没有惩罚和强制守信的手段。因
此公共信用只能依靠政府本身的行为或好政府即“国务管理得很好的政府,
通过还债基金的设置,就能够清偿它的不能赎回的债务。什么都没有比这
个更能巩固公共信用。”。萨伊结合当时英国发行公债做法,认为建立还债
基金是保证政府信用行为的不可或缺的措旅,要求有实效的还债基金必须
“按时地和神圣不可侵犯地使用操作还债用途的款项”。。但他也看到,在
现实中“即使在政府把言行一致和对债权人守信看作有关体面的英国,也
不严格遵守这原则。”。在他看来“当政府所续借的公债等于所清偿的公债
时,还债基金是个完全的欺骗。”@他还费用了斯官的说法,即“除非国家
破产,否则政府的国债绝不会偿清”。可见,萨伊把公债的立足点植根于政
府与人民的信用关系上,这是他的信用理论的独到之处,正因如此,他对
当时政府的不信任就反映在他对持公债的否定态度上。
20世纪30年代大危机后,国家信用理论出现了重大转折,出现了“公
债新理论”。首先,凯恩斯在其《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中,把市场
经济发生经济衰退和严重失业的原因,归之于有效需求不足,诊断公债支
出可以增加投资和消费,肯定了公债发行对经济发展的巨大作用。美国哈
佛大学教授阿尔文·汉森更坚决支持发行公债,认为在当今经济条件下,
以举债支撑的政府支出可以消除生产过剩现象,解决就业问题。其他经济
学家如克菜因、萨缪尔森等认为公债具有生产性之特征,可以促使国民财
①@[法]萨伊:‘政治经济学概论》.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543页
@纰}]萨伊:‘政治经济学概论》,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545页
④@[法]萨伊:‘政治经济学概论》,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545页
@【法】萨伊:‘政治经济学概论》,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544页
富增加,是政府调节、干预经济的重要杠杆,其还本付息不会增加下一代
的负担。
在我国,对公债等形式的国家信用理论的研究起步较晚,特别是对国
家信用的经济效应研究,还有待于经济理论工作者的努力和探索。
(二)国家信用发生的前提条件
1、国家财政的需要。国家信用产生的直接原因是财政支出的需要。随
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也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国家的职能范围不
断扩大,不但要执行政治的职能,而且要执行经济的和社会的职能。这样,
国家财产支出的需要日益增多,仅仅依靠税收已不能满足国家日益增长的
开支,这就是公债产生的缘由。
2、社会闲置资金的存在。公债虽然萌发于奴隶社会,但主要是在资本
主义时期得到发展。原因之一就是在资本主义时期,劳动生产率大为提高,
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游离出大量闲置的货币资金。这些闲置货币资金的存在,
是公债得以产生和发展的必要前提,否则,缺乏一定数量的闲置资金,要
大量发行公债是不可能的。
3、是货币信用制度的发展。金融机构、全国性的金融市场以及较为发
达的信用制度是大量发行公债所必需的三大技术条件。有金融机构才能有
公债操作的载体去吸收社会上的流动或闲置资金,有全国性的金融市场才
能使公债当作有价证券而流通,从而资金持有者才愿意将资金投放于公债,
有较为发达的货币信用制度,政府与公民之间,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信
用关系才成为可能,并形成一定保障性。
(三)国家信用形式及性质
国家信用是以政府和人民为主体所发生的信用关系,这种关系有对内,
也有对外。国家信用有筹资信用形式和投资信用形式之分,前者包括发行
政府债券(国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国际债券)、借款(国外借款、国内政
府间财政借款)、存款(邮政储蓄、有偿吸收社会保险基金等);后者包括
债务资金的有偿投放,财政有偿性支出(各种财政周转金等)。其中,公债
是国家信用的主要形式。鉴于本文篇幅的有限,这里仅对有代表性的“公
债”行为的信用方式作些阐述。
公债是国家财政信用最普遍的形式。在公债所产生的信用关系中,财
政是债务人,有关单位和个人是债权人,信用工具是公债券。公债包括内
债和外债,“内债”,亦称“国内公债”,是指在国内发行的公债;“外债”,
是指国家向国外举借的债,包括在国外发行或推销的公债和借自外国政府、
经济组织或私人的债。根据债务主体进行区分,公债又可区分为国家公债
(国债)和地方公债。在我国,由于长期实行统一的预算管理体制,国家
预算包括中央和地方预算,公债收支全部纳入国家预算。而且从20世纪80
年代以来,开始举借的公债一直仅限于中央政府的债务,所以很容易把公
债和国债两个概念等同起来。
关于国债的性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进行了明确的论述。他说:
“国家对借入资本每年要付给自己的债权人以一定量的利息。在这个场合,
债权人不能要求债务人解除契约,而只能卖掉他的债权,即他的所有权证
书。资本本身已经由国家花掉了”。。这表明,国债的表现形式~国债券是
一种所有权的信用证书,这种证书在持有者即债权人手中,是从国家的税
收中索取一定利息的凭证。概括说,国家信用是国家利用信用关系对社会
产品和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其对外信用性质是借入以国家财富作担保的信
用关系。从表面上看,向外借债使国外资金流进,是一种负债经济行为,
而实质上却意味着生产要素在国际间的转移,特定条件下是借出国的资本
输出和借入国接受国外投资。
(四)国家信用的特点
国家信用是信用体系中的一种特殊信用方式,是信用与财政的结合体。
o‘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第527页
国家信用与银行信用是国家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两条渠道,
但各有特点。
1、国家信用是公共信用。体现的是政府行为,一般是以政府为债务人
发生的信用关系,如公债的发行权和资金支配权都掌握在政府手里,政府
处于信用关系的主导方面,债权人(公债认购者)只是这种信用关系的承
受者。银行信用则是以银行为信用中介人发生的信用关系,银行以存款人
实际资金发放贷款(这并不排除银行本身需要有一定的自有资金),把存一
一贷之间的信用关系变为存——银行——贷两种信用形式。加之银行储蓄
存取自由,存多存少,取多取少,完全由存款人决定,因而银行作为信用
中介人起着桥梁或中介作用。
2、国家信用以政策要求作为目标取向,偏重于宏观效益。国家信用以
实现国家的宏观经济目标为主要目标,而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带有较强
的政策性。而银行则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其信用活动具有鲜明的商业性,
它着重考虑投资项目的微观效益、近期效益,贷款重点投向经济发达地区
以及效益好、还款能力强的企业和个人,一般不愿承担投资风险。
3、国家信用筹资相对稳定。国家信用筹资方式主要是发行公债。公债
券发行与购买行为一经实施,就确立了信用关系的要求,在公债法定的偿
还期内,不到期认购者不能随时向政府要求兑现(这不排除可在公债交易
市场以转让他人的方式兑现)。而银行存款一般期限较短,存款人可以随时
提取使用,信用关系也是随时确立或解除,即使储蓄存款中的定期部分,
受“定活两便”的影响,稳定性也大为减弱。
4、国家信用的自愿性。公债的发行是以国家或政府的信用为依托.政
府发行公债就应以借贷双方自愿互利为基础,按一定条件与认购者结成债
权债务关系。认购者买与不买,或购买多少,应完全由认购者视其个人或
单位情况自主决定。债务人与债权关系的处理必须依照信用原则进行,这
一点使公债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明显区别开来。
5、国家信用的有偿性。即指通过发行公债筹集的财政资金,政府必须
作为债务而按期偿还,除此之外,还要按事先规定的条件向认购者支付一
定数额的暂时让渡资金使用权的报酬,即利息。一般而言,公债的发行是
政府作为债务人以偿还和付息为条件,向公债认购者借取资金的暂时使用
权,因而政府与认购者之间必然具有直接的信用关系发生。这也是公债区
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重要特征。
6、国家信用保障性强。国家信用是以政府的财力和权力为信用保证,
一般情况下,其信用关系较为稳定,不容易遭致破产。但一旦其信用出现
危机,则所涉及的对象覆盖面广,有个人,也有集体,会导致人民对政府
的不信任,引起社会不稳定,因此,国家信用的实施往往采取较为谨慎的
态度,一般都是为配合宏观经济调控政策而进行的,所以在大多数国家,
政府每年发行的公债数额则常常要随财政状况而出现较大的起伏,甚至有
的年份发行规模很大,有的年份根本不发行,不具有发行数额上的相对固
定性,而是何时需要,何时发行,需要多少,发行多少。
正是由于国家信用的以上特点,世界各国通常在某些特定的历史时期
利用其筹集资金和调节经济运行。
(五)发展国家信用的积极意义
国家信用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而包括国家信用在内的多种信用方
式的发展又是推动商品经济向更高层次发展的重要条件。在市场经济中,
要搞活经济,充分利用社会盈余资本,发展横向经济联合,就必然要开发
多种信用方式,在更大的范围内广泛地融通资金。
1、国家信用可作为筹集资金手段。国家信用可动员银行信用所不能动
员的资金,以弥补国家资金的不足,促进基础建设等投资的发展。国家信
用的发达程度如何,从一个侧面反映着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如美国
是世界上最发达国家,但它也是负债最多的国家。从各发达国家经济发展
看,充分利用公债形式,来筹集资金,是支持宏观调控政策有效实施的重
要方法之一。我国在这方面,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居民收入分配方式
改变,使社会闲置资金日益增多,完全可以采取发行公债等国家信用形式,
集中分散在社会的资金,进行重点项目、基础设施等建设。
2、以国家信用筹集的资金,可以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国家信用可以在
相同的条件下,针对不同产业发展要求,进行扶持,对重点项目、高新产
业提供低息甚至无息贷款,以体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导向。
3、可以促进经济增长。一方面有助于集中国内财力进行建设,推动经
济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国家信用以国家的信誉和财力担保,有利于吸引
外资,扩大资金的使用额。从1979年到现在,我国国债的发行已经走过了
22个年头。这22年也正是我国有史以来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最为迅速的时
期,因而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发行国债并不意味着国民经济运行状况
不佳。恰恰相反,在目前的条件下,国债是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重
要因素之一。
当然,政府的投资资金主要依赖于国家信用所获得举债收入,并不是
最佳选择,但如果政府仍然恪守过去“既无内债,又无外债”的戒律,也
不利于经济增长需要。
二、关于国际信用的问题
国际信用作为信用体系中的一种重要形式,在世界各国间经济政治生
活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国际信用包括发生在不同国家政府、金融机
构之间和企业之间、个人之间的信用关系和借贷行为。
(一)国际信用形式和性质
1、国际之间政府信用。国际之间的政府信用通常以两种方式存在:(1)
一国的政府或社会公众贷款给另一国的政府;(2)一国的政府或社会公众
购买另一国的国债券。这种国际之间的政府信用,从提供信用的一方讲,
是资本输出,从接受信用的一方讲,是资本输入。资本输出形成对一国的
债权,资本输入形成对一国的债务,所以国际之间的政府信用也是资本运
动的一种形式,存在还本付息的信用问题。
2、国际之间的金融机构信用。国际之间的金融机构信用包括联合国下
属的区域性的国际金融机构对会员国的贷款和国际间商业银行间的贷款。
前者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世界银行贷款及一些区域性国际金融机
构贷款(如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等;后者包括出口信贷、个别银行贷款和
银团贷款,其中,商业银行的出口信贷还兼有商品输入输出的性质。国际
问金融机构信用关系本质上属于银行间信用关系,一般情况下比较有保障,
但也不排除金融危机情况下的信用崩溃。
3、国际问企业信用。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的企业之间直接发生的
信用关系,表现为凭信用进出口商品,包括国际租赁、补偿贸易、延期付
款等。国际租赁和补偿贸易都是采取信用方式,将商品的使用权让渡给进
口方(或承租人),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全部或部分收回商品的货款。延期
付款则是商品出口商与进口商在商品输出、输入后确定债权债务关系,债
务必须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清偿。这种信用关系在本质上属于企业间商业
信用关系,由于涉及不同国家、不同制度和法律规定等因素,其信用风险
较大。为此,国际贸易法的制定和实施,世贸组织(WTO)确立及规则要求,
有利于信用关系的调整。
上述情况表明,国际信用的性质主要为货币资本与商品资本的输出输
入,它在一定条件下还具有援助和被援助的性质,体现了国与国之间经济
关系。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进展加快,国与国之间联系交往更为密切,
由此国际信用也将不断被赋予新的内容与意义。
(二)国际贸易中的信用交易活动
在国际贸易中必然会产生国际问债权债务关系,这种债权债务只有通
过国际结算(也称跨国清算)来实现。国际结算有现金和非现金两种,现
金结算由于其不安全性和不方便等局限性,很少被使用。而非现金结算即
通过银行提供的信用工具来清偿国际间债权债务的经济行为,由于其安全、
方便、快速的特点,在国际贸易中多采取这一形式。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
国际结算也有了新的发展,银行进一步发挥了信用保证和信贷融通的作用,
商业信用证种类繁多,付款和履约保证书层出不穷,信用卡大量流行,适
应了各种贸易方式和消费者的需要。
由于空间的局限,国际贸易中存在信用风险比国内的贸易要大。国际
间买卖很难象本土买卖一样,做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总有买方先付款
或卖方先交货的时间差,且买卖双方了解对方资信较为困难,相互间存在
着互不信任。但为了获得商机,赢得利润,交易还得做,买卖双方为防止
出现支付困境,必须选择几种风险最小的方式,即依托一家具有信用的银
行帐号为媒介,进行结算。一般说,国际结算有汇款、托收、信用证等结
算方式。其中信用证是最广泛、最主要的一种方式。下面就以信用证结算
的信用交易方式做些说明。
信用证,是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受票人开立的、载有一
定金额、保证在一定期限内交来符合条款规定的汇票和单据就必定承兑或
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它实际上是一种付款安排,涉及一连串付款的合约。
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信用证是使用最广泛、最主要的一种方式,它是在托
收方式基础上演变出来的一种较复杂、完善的逆汇方式。
信用证结算方式,是以信用证为基本工具借以完成国际间债权债务清
偿的一种方式。是付款人把款项预先交存开户银行作为结算保证金,委托
银行开出信用证,通知异地收款人或开户银行转告收款人,收款人若按合
同和信用证所载条款发货以后,银行即按信用证规定代付款单位付给货款。
这种结算方式的特点是,能够避免购货人拖欠货款或不按合同付款的结算
风险,它尤其适用于销货人对购货人信誉不了解,或异地之间非经常性交
易中的货款结算。但这种结算方式速度较慢,每笔交易占用资金的时间较
长。
信用证结算方式中的交易信用是以银行信用为保证的。信用证方式把
原来由进口商履行的凭单付款的责任转由银行来履行,在商业信用保证之
上增加了银行信用的保证。这种“双保险”信用行为使出口商不再单纯依
靠进口商付款的意愿和能力,而减少或避免了信用风险。
第七章转型期信用危机及根源分析
引言:转型期市场信用面临的冲突与矛盾
在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下,道德约束借助宗族、血缘力量以及政治力
量的调节和维护功能,人们的利益目标被调整在同一或近乎同一的方向上,
内在的利益激励与外在的道德约束达到相对统一状态,并由此形成了信用
的自律机制。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地缘、血缘或政治缘式的经
济利益关系解体,代之以分散的、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人们的利益出现
多元化、个体化和对立化。根据马克思观点: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
济利益的对立,必然多少会引起或带来道德对立,从而导致道德风险产生。
信用作为经济行为的伦理道德要求,反映着一定经济利益关系,演化为一
种道德与利益的博弈,当这种博弈处于均衡状态时,便带来秩序;一旦失
衡即利益绝对化则导致无序,失信行为便有发生可能。在我国市场机制运
行中,~方面需要信用作为提升经济质量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却大量缺
失信用,导致经济发展的后劲不足;一方面追求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又
加大利益成本,构成了市场经济运行的一个悖论。
西方有个说法,“诚信是最好的竞争手段”,但是这个手段在当前市场
经济还处于初始阶段的中国并不灵,人们对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和生命
线的认识依然非常淡薄。在经济转型时期,从商品市场到资本市场,从生
活领域到经济、政治领域都大量存在失信、违信现象,假冒伪劣产品、偷
税骗税、走私欺诈、恶意逃废债务、股市黑幕等问题严重地侵蚀了市场经
济的健康发展。
第一节信用危机的主要表现
信用危机即指信用行为及关系受挫,各种违信、失信等反信用现象的
发生较为普遍,市场信用秩序被破坏。我国是否已出现信用危机,当前学
术界也未给予肯定的回答,但从实际社会经济生活看,种种违信、失信等
反信用现象可谓俯拾皆是: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合同不能履行、经理
人缺乏诚信、各种经济诈骗层出不穷,以及相当普遍的相互拖欠现象等,
已不仅仅是“信用不足”问题,其严重程度触目惊心,出现了商业信用危
机、金融信用危机、产品信用危机、政府信用危机等倾向。信用危机成了
中国市场经济的“败血症”,已经给国家和企业造成了很大损失,严重地影
响到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是招商引资、增强国际合作的重大隐患,也
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绊脚石。这些表明在我国出现了信用危机的苗头,甚至
可以说中国现在正面临着信用危机。
一、商业领域的信用危机
(一)企业之间的拖欠、“三角债”问题积存已深
企业之间相互拖欠货款的现象俗称“三角债”,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这
种债务关系远远超出了“三角”关系,而成为一环套一环的债务链,“拖欠”
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据国家经贸委统计,到1996年底,全国39万户工业
企业应收帐款达到9269亿元,比上年增加1273亿元,增长15.9%,远远超
过了企业同期销售额的增长幅度。。前不久有关部门对全国部分省市一些企
业调查表明,近几年企业的互相拖欠货款现象不但没有缓和,反而有上升
趋势。据有关资料统计,企业逾期的应收帐款额比重这一指标,在完善的
市场经济国家中仅占贸易总额0.25%一0.5%,而我国目前则超过5%,其水平
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10倍到20倍,一些企业应收帐款高达50%以上,债
务拖欠致使一些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经济效益下滑,有的企业几乎到了破
产的地步。
某省金融部门2001年上半年组织对企业的抽样调查发现,企业间相互
①谢渡扬:我国信用秩序与法制保障,‘中国金融财政研究),2001年第l期
拖欠,互相占用资金的情况十分普遍,一些企业占用或被占用的资金达到
其流动资金的近三分之一。其中,建筑企业被拖欠的工程款至2001年8月
份,全省三级以上建筑企业被拖欠的工程款总额高达71.8亿元。。例如,
某市一家服装公司需要近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除了400万元贷款和200
万元自有的流动资金外,“占用”别的厂家资金1400万元。每个企业一般
要“压”中间商的资金,中间商再“压”厂家的资金,厂家又会“压”上
游厂家的资金,一个拖欠“链条”就这样形成了。,一旦这个“链条”的一
个环节出了问题,所有的厂家都会出问题。由此,企业间相互催债成了“家
常便饭”,企业的销售部门实际上也是讨债部门,只要一家企业倒闭了,许
多企业都要受影响,形成恶性连锁反应。
据福州市鼓楼区法院经济庭统计资料显示,该庭2001年上半年审结的
经济类案件为363件,可列为“不讲信用”类的就有219件。且近几年企
业间相互拖欠、不讲信用而引起的诉讼明显呈上升趋势,一些企业视不讲
信用为平常事,不少企业还认为不讲信用可直接给企业带来“利润”,一些
日子不好过的企业甚至将拖欠、欺诈等反信用行为视为摆脱困境的一种方
式。
企业相互问拖欠货款现象严重阻碍了资金的正常运转,影响社会经济
的运行和发展。国家银行曾组织“清欠”,并发放一定的“启动资金”去解
开债务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一些地区
甚至发生“前清后欠”的现象。如某省清债清出怪现象:企业与银行错位,
银行帮助企业清理“三角债”,企业说“不是我要清,是你要我清,那就给
钱吧”。。对于清理“三角债”,企业不积极,甚至当作局外人,或者有意
赖债。据调查,无心清欠的企业不仅有欠人的企业,也有不少被人欠的企
①资料来源:<福建通讯》2002年第3期,第15页
②资料来源:‘福州晚报》,2001年10月31日
@参见‘经济参考》.第2857期报道
业。产生这种怪现象的原因自然有工作不到位的因素以及经济因素,但问.
题的关键是对信用的经济价值的认识不足,它产生不是偶然的,与我国当
前经济的体制转轨、环境、管理及制度、法律建设等有关。
(二)合同违约和欺诈屡禁不绝
1、经济合同的违约行为。有些人把经济合同视为儿戏,法盲行为严重,
认为:合同就是一张纸,想签就签,想撕就撕。目前我国每年大约产生1000
万份经济合同,其中书面合同仅占80%左右;据国家工商管理局对1998年
49万家企业的850万份、标的金额为12535亿元的经济合同履约情况进行.
检查,发现到期未履约的合同有28万份,标的金额为216.97亿元;违约
合同有10804份,标的金额43.86亿元:完全履行合同比率已由前几年的
70-80%下降对现在的50%左右,有些地区的履约率甚至才30%左右。主要原
因是中途停止或随意更改已签定合同的比率大幅度增加,中国合同的严肃
性已受到挑战,合同违约现象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大顽症。
2、利用合同进行欺诈。有资料显示,在经济活动中,有50%的经济合
同带有欺诈性,市场交易行为中的信用危机十分严重。一些企业为了防止
受骗,在市场交往中只好步步为营,如履薄冰,利用合同进行诈骗已经成
为市场经济的一大毒瘤。有资料显示,2000年上半年,我国合同违约案件
荚有5338起,涉案金额达到16.3亿元,这种现象在经济较为发达省份更
为突出,2000年上半年,广东省共立案查处利用合同违约案件37宗,涉案
金额达14398万元。
合同欺诈手段之繁多令人瞠目结舌。据《人民日报》2001年6月6日.
报道,近年来,市场经济中的合同诈骗活动逐渐增多,~些不法分子以合:
法的形式——合同为欺诈手段,诱使他人上当受骗。从近一段时期各地工
商部门查处的合同欺诈案件来看,仅利用合同进行欺诈的手段有20多种:
通过伪造证件进行欺诈。即伪造单位、营业执照、各种许可证、海关
和商检证明、银行票据等,利用伪造的证明,签订合同,骗取钱财。一.
无中生有。这类诈骗手法往往以紧俏物品为诱饵,抓住对方急于发财
的心理,许以高利,签订合同,侵吞对方预付货款。
利用联营,骗取投资。这类诈骗手法是以联营为名,打着优势互补、
共同盈利的幌子,获取对方信任,签订联营合同,骗取对方投资款。
串通行骗。这类诈骗手法是两个以上的单位和个人,事先串通,一买
一卖,制造商品紧俏气氛,以此推销劣质或滞销商品,骗取货款。
坑蒙拐取。诈骗者先以种种优惠条件打动对方,签订巨额合同,一旦
货物到手,随机藏匿或外逃,使受骗者追款无门,苦不堪言。
指山卖磨。这类诈骗手法是自己没货,而把客户领到码头、货场或仓
库,把他人之货说成自己的货,骗取对方信任,签订合同,诈骗对方的货
款。
以次充优。这类诈骗手法往往是拉大旗作虎皮,牌子大,资金少,以
大牌欺骗对方,签订合同,骗取对方钱或物。
以假乱真。双方当事人为规避法律,签订假标的合同。一方假戏真唱,
借机推销劣质或滞销商品,骗取对方货款,而被骗方只得自认倒霉。
浑水摸鱼。这类诈骗手法往往是借订货会、展览会、博览会等之机,
利用会议期间人员复杂、时间仓促、不易审查的特点,签订合同,骗取财
物。
强取豪夺。这类诈骗手段主要是诈骗者通过签订合同,诱使对方送货,
一旦货到需方,则以暴力相威胁,抢劫财物,手段极其恶劣。
设置陷阱。往往以高利润为诱饵,签订加工承揽合同,合同中设置陷
阱,造成对方违约,骗取保证金、抵押金、中介费等。
(三)以高科技产业为幌子的虚假现象时有存在
高科技产业的高附加值,使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们求财心理,以转让
专利、高新技术为名,打着包技术、包设备、包培训、包回收、包利润的
幌子,骗取转让费、中介费、培训费、设备费等。
在以发展高科技产业、培育风险投资著称的北京中关村,其失信和欺
诈行为也相当普遍。由于缺乏普遍的商业信用导致的各种商业欺骗行为在
中关村发生频繁。一些人为了跻身中关村,打着高科技的幌子,利用中关
村开办企业的种种优惠政策,采用虚假手段注册企业,一旦开展业务,便
产生资金困难,导致失信行为层出不穷。有关资料显示,中关村大约有9000
家企业,其中95%以上的企业为中小企业,这些中小企业普遍资金严重缺乏。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区管委会取消了未按规定参加2000年度新技术企业资
质复核的838家企业的资格,这些企业被取消资格的原因之一便是名存实
亡,多年不经营且查无下落。。
二、金融领域的信用危机
银企之间的信用危机,直接表现为国有商业银行的巨额不良债权,进
而导致国有商业银行自身资本金严重不足。过去在政府的授意或干预下,
国有银行对国企的大量的贷款成为呆帐,使其资本金不断降低。1996年我
国国有银行对国企的贷款坏帐达10000亿元,仅利息就达1000亿以上,其
时我国国有银行的资本金下降到3%左右。。1995年银行资产负债比率是80%,
1996年达90%以上。,而美国等发达国家资产负债比率不到50%,甚至亚洲
发展中国家都比我们低。1998年我国发行了2700亿特别国债补充银行资本
金,才使得我国银行资本金达到巴塞尔协定8%的标准。当前,银企之间的
信用恶化主要有以下几种现象。
(一)企业信用弱化引起银企间的恶性拖欠
由于我国国有企业脱胎于计划经济,而个体、私营企业又处于初级阶
段,企业的整体发展不成熟,导致了企企、银企间信用链脆弱。
1、由于企业信用观念淡薄,还款意识差,这是致使国有商业银行不良
①资料来源:‘重建信用与规则》(网上资料)
②资料来源:<南方周未》,1997年9月29日
③资料来源:‘经济学消息报》,第152期
贷款剥而又增、居高不下。企业千方百计逃废银行的债务,如借改制逃废
债务。截至2000年11月底,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开户的42656家改制企
业中,经金融债权管理机构认定有逃废债务行为的有19140户,占总数的
44.8%;逃废银行贷款本息1460亿元,占贷款本息总额的37.96%。。一些地
方政府也纵容一些企业借转制之名逃废银行债务。
2、企业信用的经济基础脆弱,还贷能力差,造成贷款延期偿付或长期
拖欠。我国国有企业还未完全摆脱旧有管理模式,且摊子大、生产经营成
本高、效益低,再加上企业经营大多数还是由行政部门控制或操纵,导致
投资决策失误频频发生,国企发展水平和潜力不足,信用的经济基础薄弱,
还贷能力差。而大多数民营企业都为资金短缺、融资无门所困扰,究其原
因,除了政策、偏见等因素之外,一些民营企业不讲信用,说话不算、签
了合同不认帐、欠帐不还也是一大原因,特别是一些制假造假现象多发生
在民营企业,不仅极大地损害了民营企业的声誉,而且导致民企的发展不
具长期性,信用经济基础没有保证,使银行失去了对民营企业贷款的信心
和热情,对民营企业产生不信任。当然,信用危机并不全是民营企业造成,
但部分民营企业信誉度不高,又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3、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弱化导致资金回笼困难。我国企业往往不具备足
够的专业化风险管理能力,却砸临大量的应收款项无法收回,于是出现了
全国性的风险转移和集中现象,下游企业拖欠上游企业、上游企业拖欠银
行,最终风险集中于银行(特别是国有银行)。企业给银行带来的信用危机
不仅仅表现为单个企业对银行的拖欠,更重要的是体现为下游企业对上游
企业的拖欠,形成银行资产的跨地区、跨行业的风险集中。
(二)银企信用危机表现为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激增
在银行运营中,信贷资产质量是银行的生命线,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
①资料来源:‘人民日撒》2001年4月5日
233
高低受企业效益和信用的制约。
i、企业“有贷不还”的违信行为,导致银行不良贷款激增。恶意逃忘
废债已使金融机构到了“谈虎色变”的地步,一些企业从银行贷款时就根
本没有想到还贷。如,从2000年初到2001年3月底,中国人民银行广州
分行辖区内的广东、海南、广西三省区,逃废债务的企业达到12830户,
涉及金额851亿元,其中仅广东就有9025户,涉及金额553.亿元。截至
2001年7月底,仅潮阳市各金融机构的各项贷款余额67.6亿元,不良贷款
就占去49亿元,不良率高达72.43%。加上城市信用社停业整顿时留下的
26亿元“坏帐”和前几年国有商业银行剥离出去的7亿多元“不良资产”,
一个潮阳市“沉淀”下来的银行不良贷款就高达80多亿元。。一些企业通
过假破产恶意逃债的规模已由过去的几百万元上升到亿元甚至是10亿元。
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国务院组建了几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陆续
收购了国家国有商业银行的部分不良贷款,有效地改善了银行资产结构。
但是在剥离工作结束后,各行的不良贷款数额又不同程度地呈现上升势头,
新增不良贷款仍是困扰国有商业银行发展的主要因素。
2、当前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新增问题。由于企业拖欠、赖帐、形成
银行持高不降的不良贷款,其结果导致了企业行为一银行行为的微观动态
博弈:企业或全社会信用制度不完备导致银行“加强”信贷管理,信贷管
理的强化直接表现为审批环节增加和企业成本上升,因而导致企业倾向于
进一步拖欠(企业信用状况持续恶化),于是“帐面”资产质量进一步下降,
银行继续强化信贷管理。如此循环往复导致国有商业银行的微观操作陷入
了一个信用恶性循环的陷阱。
人民银行朔州市中心支行曾对当地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新增现象进
行了调查研究。从朔州市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新增问题的形成原因看,
①资料来{原:‘福建内参》2001年,第37期
主要集中于企业一银行一政府的微观层面行为,特别是在金融合同履行中
的相互关系。调查结果显示,在新增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中,企业信用制
度因素、银行信贷制度因素和国家政策所占的比例分别为52%、29%和19%。
其特点为:一是企业信用度下降是不良贷款新增问题的主因:二是与企业
信用问题相关联,银行逐步加强内控,由此导致信贷制度的过于儡化,形
成了“帐面”不良贷款问题。
(三)银行消费信贷的信用风险防不胜防
消费信贷风险的存在前面已做了些探讨,这里着重以我国住房消费信
贷中存在的信用风险为例,作些分析。据央行截至2001年4月底的统计,
全国各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余额达4073亿元,又占全部贷款余额的
5.5%,这个比例远低于国外18%至20%的平均比例。实事上,我国商业银行
还大有拓展业务、增长利润的现实空间。但是国内的商业银行因无抵御放
贷风险,导致银行有心放贷,却又耽心收不回贷款,结果出现了“惜贷”
的怪现象。
例如,个人住房消费“零首付”贷款刚起步就被央行封杀。⋯‘零首付”
贷款属于自然人与银行之间的商业性金融合约,这种“零首付”信贷(包
括个人消费信贷)开展,离不开与之相配套的社会信用环境。在国外,“零
首付”贷款的方式是商业银行的一项长期性金融业务。在我国,从政府的
产业政策的调整、银行资本金寻找出路的现状、个人购房的实际和潜在的
市场需求看,“零首付”贷款在国内本应该有一个很好的发展前景,但由于
市场普遍失信及信用危机的形成,却扼杀这一经济增长点和消费信用的发
展。一些不法开发商借机发银行“住房贷款”的财,有人抬高房价套取银
行贷款:有人伪造《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虚拟期房
购销合同,骗取银行巨额购房贷款:也有的直接从客户手中骗走购房贷款,
①资料来源:‘中国青年报》2001年7月13日
留下半截子“烂尾楼”交差。一旦案发,房地产公司则以假破产应对,造
成购房者个人和银行都遭受经济上损失。
三、证券市场的信用危机
证券市场是现代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它要求完备的法律和制
度规范下的普遍信用行为,以及高度的信用意识及完善的信用机制。美国
纽约股市的立身原则是保护最小股东的利益,而在中国的证券市场上,种
种形式的造假层出不穷,作局骗钱,信息披露失真,内幕交易等无信、违
信活动都使众多的小股民陷于不应有的圈套中。
(一)股市中的信用维系近乎脆弱
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上市公司被称之为公众公司,受着广泛的社会
监督,其诚信要求大大高于其他类型的企业。但是,我国目前的上市公司
的总体诚信水平低,由于复杂的原因,我国的大多数上市公司接受社会监
督十分有限。更为严重的是,制造虚假利润,骗取上市资格,串通庄家做
市,已经是上市公司心照不宣的“秘密”。o
近年来比较典型的造假行为有,深发展、张家界等公司管理层违规炒
作自己的股票,以牟取暴利。。2001年国家财政部的一份公告显示,被抽查
的157家企业,有155家存在虚报利润现象。从琼民源开始,一直到最近
被揭露的银广夏的财务造假,编造业绩问题,虚增利润,有目的地编造上
市公司前三年的报表,涂改缓交税款的批准书,隐瞒重大事项,漏记利润
支出和漏记债务,提前确认收入,伪造银行对帐单等各种形式的财务造假
已经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2001年,证监会查明银广夏虚构利润7.45亿元;
而PT东海在1993年到1997年的5年时间里,虚增利润达到2.28亿元:
蓝田股份1995年申报发行A股时,虚增公司无形资产l100万元,伪造公
司及下属企业三个银行帐户1995年12月份银行对帐单,虚增银行存款2770
①资料来源:‘经济管理》,2001年,第13期
②资料来源:(时代工商》.1999年。第7期
万元,在股票发行申报材料中,将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由8370万
股改为6696万股。①这些违信行为,使证券市场的信誉受到重创,使股民
的信心下降,极大影响证券市场发展。
(二)影响股市的信用主要因素
主要表现在几个层面:首先,股市管理层政策的目标取向存在偏差;
其次,上市公司筹资行为异化;最后,股市监管不力。具体表现为:
1、发行股票被视为帮助国企脱贫解困的捷径。一方面新股上市优先安
排国有企业,另一方面增发新股为国有企业筹资开小灶,大部分增发新股
的上市公司增发新股前经营状况不佳,有些甚至处于亏损的境地。由于股
市管理层对夕阳产业的关爱思维并未完全改变,对筹资扶贫的重视胜过对
筹资效率的关心,管理层政策取向的偏差,导致上市公司中形成搭顺风车
的风气,有条件的要提出增发申请,没有条件的也会“创造条件”提出申
请,为争取增发新股而做假项目和假帐的风气日益盛行。
2、上市公司配股筹资行为异化,股市退化为圈钱的场所。尽管制定了
净资产收益率10%的配股及格线,但对于那些胆大而业绩又差的上市公司来
说并不能起到多大的约束作用。从当前多数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分析看,
就不难发现这样一个现象,净资产收益率在10%一11%之间的上市公司特别
多(1998年中期报告显示有200多家)几乎占当时整个上市公司的1/3,
而在9%一10%之间的上市公司却不足15家,仅占整个上市公司的2%,出现
了一个耐人寻味的“10%现象”,10%成为进入证券市场圈钱的便利通行证,
达不到10%无异于是自断财路。基于上述考虑,不少公司大搞关联交易,或
调整营业外收入或将利润增幅调到销售收入增幅之上,弄虚作假欺骗了投
资者。
3、股市监管不力。据报道,从1998年12月起深圳方面就频频向中国
①资料来源(网上):《重建信用与规则》
证监会报告亿安科技股票异常交易的情况,2000年还就此作了专题报告,
但是在长达两年的时间中,亿安科技的股价从8元起直冲百元大关没有受
到任何查处和警告。虽然最终罚款和没收的金额创下了8.98亿元的天价记
录,但是据称到现在都找不到执行的事主。。这些显然是监管不力和渎职的
问题。
在我国股市中,虚假包装上市已经成为上市公司较为普遍的恶性反信
用现象,已不是一家两家的问题,监管部门在最初受骗之后更多的是采取
承认既成的事实的态度,并没有公开的处罚。如,通海高科案,这个从发
行开始就丑闻不断的所谓高科技公司已经被执法组定性为“欺诈发行上
市”,据称证监会已在2001年3月完成了对通海高科的调查并责令其全面
整改,但证监会也未公开通海高科的真相,致使所有投资者不得其解。对
于郑百文,证监会只是先将它PT了之,强调要以市场的方式进行重组,但
是对做假帐,披露虚假信息骗取股票上市发行的问题至今尚未得到处理。
目前“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已经引起了各方面的注意,这对于扼制大
股东把上市公司当作提款机、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将会起到重要的作用。
休谟讲,信用是整个社会运行的基础,如果我们整个经济缺乏信用,特别
是在需要高度信用的证券领域,不讲信用,而出现信用危机最终只会酿成
“多米诺骨牌效应”的灾难性后果。
四、消费领域的信用危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者是最经常和最大量的市场主体,但也是最
弱势群体,这是由于,其一,消费者处在信息不对称博弈中,对获得商品
相关信息能力不足,如药品、化妆品、电器等,消费者在使用前很难掌握
一些专业人员才能了解的知识信息,因此在购买时往往听供应商一方之词
和说明书,这使厂商容易作假:其二,消费者控制价格能力薄弱,在价格
问题上,经营者处于明处,掌握成本、费用等价格因素,而消费者尽管可
①资料来源:‘中华工商时报》,2001年7月11日.“我们有多少知情权”
238
以讨价还价,但对真实价格很难做出正确判断,容易上当受骗;其三,消
费者不是团体,而是独立个体特征的群体概念,作为单个消费者在受欺诈
时,由于金额小,与起诉所花时间、精力、金钱相tE更不划算,一旦发生
侵权行为,习惯于吃亏倒霉心理,不善于自我保护,给不法经营者留有可
趁之机。这些原囚使消费领域违信现象厂+为泛滥。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组织
的关于商业欺诈问题的调查结果表明,1998年全国有68.4%的消费者受到
商业欺诈行为的侵害,目前的商家欺诈远超越单纯的质量做假阶段,甚至
发展到恶意敲诈的地步,商业欺诈违信行为渗透到了日常消费、生产等各
个领域。据统计,2000年仅消费者对于虚假广告、假冒商品、计量不足、
欺诈骗销等厂商失信行为的投诉就达12.5万件。。
(一)物质、服务等消费产品存在着“假、冒、伪、劣、坑、蒙、拐、
骗”现象
市场主体在从事某种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时,主观上大多是知其行为是
非法,但在巨大的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他们完全丧失了理性和信用,道德、
法律以及他人的生命在他们的意识中都荡然无存。近些年各地屡屡发生诸
如劣质卡式炉燃气罐爆炸、假劣酒致人中毒死亡事件、假农药使农民颗粒
无收事件等,都是信用恶化的表现和结果。据报道,2000年,仅工商行政
管理系统就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案件23.05万起,比上年增长36.86%:查获
各类假冒伪劣商品总值38.8l亿元,LL t-年增长95.61%;全国共捣毁制假窝
点5.16万个。在制假售假案件中,个体户最为突出,涉案占案件总数的
44.94%,私营企业和集体企业大约占10%。
对此,我国各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整治处理,但仍然是禁
而不止,假冒伪劣已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从物质产品到知识
产品,从技术含量低的产品到技术含量高的产品均无一幸免。
1、在物质产品方面,由于消费数量巨大,假冒伪劣现象也尤为突出,
①资料来源:‘人民日报》2001年4月5日
并且涉及类别广泛。根据消费者协会统计,1995年2季度共受理消费者投
诉信135052件,其中被诉产品质量问题占71%,如果考虑未被查处到的或
消费者未投诉的,其数目将远远超过这个数字。以商品房为例,按照国家
计量技术规范的规定,“缩水率”不得超过0.6%,据北京一社会事务调查所
披露的信息:1998年北京、天津、上海、大连、福州、南京、武汉、广州、
深圳、海口10个城市商品房“缩水率”在2%一10%之间,当年全国销售面
积为9510.94万平方米,销售额为1718.25亿元,按加权平均数计算,这
一年全国至少有85亿元被房产商诈骗走。另据初步统计,从1992年8月
到1995年9月,全国在打假中共查处总标值达104亿元的假冒伪劣产品,
涉及200多个类别。而近几年来,我国年均假冒伪劣产品的产值在1300亿
元左右,国家因此年均损失税收250多亿元。仅2000年全国共有283家名
优企业的650余种商品被假冒。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表明:制假贩假、伪
劣猖獗的现象已经到了不管不行的境地”。
2、在知识产权、知识产品方面,主要表现为假冒商号、驰名商标、名
牌,假冒版权,假冒荣誉、证书、文凭等。如,驰名商标,其本身含有很
高的价值,它可以给所有者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驰名商标和名牌~样都
是知识产权,它们不但凝聚着企业在技术、管理、营销等方面的智力创造,
而且也包括企业的信誉和形象等无形资产,能给所有者带来巨大的经济利
益。正因为它有这种巨大的经济诱惑力,在利益驱动下,被假冒伪劣涉猎
现象就尤为普遍,致使一些知名商标、品牌,都为假冒所困扰,出现了越
是名牌,假冒伪劣越多的不正常现象。版权被盗也很盛行,主要是盗版图
书、盗版音像制品等。甚而荣誉也成为假冒的涉猎范围,由于证书、文凭
是表明行为主体达到某一标准的标志之一,虽不能直接带来经济利益,但
却可以潜在地带来经济利益,正因如此,假冒者也甚多,一些企业或个人
①资料来源:‘中国改革报》2001年5月18日
出钱买假荣誉,而另一些人为了经济利益而制假贩假。
3、在服务产品方面,表现为价无所值。服务产品具有很大弹性,无具
体实物,不易辩其真伪,往往很难判断是否达到市场“有所值”信用值要
求,给不法分子和一些服务部门留有空子可钻。如2001年7月佳木斯一旅
客以哈尔滨铁路在消费服务中存在欺诈行为,将其告上法庭,原因是火车
站以特快车出售票价,结果客人乘坐的不是特快,反而比普快列车慢了近
一个小时,这种违信行为不仅使乘客没有得到应有服务质量(快速到达目
的地),由此可能带来其它方面经济损失。
综观当今市场,假冒伪劣商品泛滥,已严重影响消费者正常生活,正
如社会上对这一现象所作的描述,“每天早晨喝牛奶时,怀疑是兑过水的”,
“每晚睡觉时,当心楼房会不会有质量问题,突然下塌”,“人们在接受热
情服务时,想着微笑背后有可能是敲诈的陷阱”,“毒米”、“假油”、“假烟”
等假冒伪劣产品不仅危及市场信用,而且危害着消费者的健康与生命。
(二)广告虚假,信息失真现象严重
广告在商品流通中的经济意义在于为消费者群体节省了解信息的费
用,并从众多商品中进行正确选择。广告作为传播信息手段,已成为现代
市场机制运作的重要内容。我国由于新闻界在传统政治经济体制中享有特
殊地位,消费者对报纸、电视、杂志的信任度较高,在消费决策过程中,
往往对广告表现出高度信任。据不完全统计,参照电视广告而购买家电、
食品、服装和化妆品的消费者人数分别为60%、60%、45%。①很多商家利用
消费者信任心理和消费行为倾向,在广告中混入大量虚假信息,造成误导,
使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之后,常发现所购之物或服务与广告许诺相去甚
远。诚然,制假、贩假、售假、护假者是危害市场信用、扰乱市场秩序的
始作俑者,但各种虚假广告对这种危害起着诱导、误导和推波助澜的作用。
①伊志宏:“中国消费者行为特征简析”.‘巾国流通经济》,1996年第二期
据报道,近些年来,仅由于虚假广告误导等方面原因,导致我国每年大约
有250万人吃错药。”
广告虚假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扩大产品性能和作用,尤其是药品、
保健品、化妆品为甚:二是产品徒有其名,名不符其实,一般产品说成优
质产晶,如“冒称部优产品”、“指定产品”等;三是无中生有,如曾轰动
一时的巩俐盗捐助希望工程之名,为某产品做广告,而实际上该厂商从未
捐过。四是一些不法分子或中介机构利用广告作骗钱的幌子。如登载的虚
假招聘,收取应聘人介绍佣金,再以苛刻条件(如先推销多少产品才能正
式录用)迫使应聘者自动放弃应聘等。
从表面上看,假冒伪劣和虚假广告直接危害的是市场信用和消费者权
益,实际上间接危害的则是政府的信用和形象。由于商业广告的虚假,使
老百姓不仅对广告产品的信用度产生不信任感,甚至对报纸新闻也持怀疑
态度,这种怀疑也包括了对政府的不信任。民间有一句流行话:“现在报纸
除了日期是真的,其它都是假的或不真实的”,这话虽有些悖论,但却从反
面说明了虚假广告给社会对政府信心所带来的冲击。
广告市场的失信行为产生,究其原因主要有:其一,经济利益驱动是
假冒伪劣商品和虚假广告泛滥的直接动因。一些经营者不择手段制假售假,
一些媒体为利益所诱,不分良莠真假,只要给钱就加以炒作,在这场经营
者和媒体合奏的制假潮中,受害者自然是无辜的老百姓。其二,管理不力
和地方保护主义是假冒伪劣商品和虚假广告泛滥的又一重要成因。制假售
假者与传媒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这些部门之间又无法形成合力,构筑严
密的监督体系,致使假冒伪劣的兜售者有机可乘。更有甚者在,有的地方
政府部门为了本地暂时的经济利益,对制假售假者给予庇护,对虚假广告
给予怂恿,导致假冒伪劣商品肆无忌惮地横行于市。其三,消费者由于缺
①资料来源:‘工人日报》,2001年4月23日,“虚假广告危害市场信用”
少鉴别力和对媒体的盲信,使虚假广告有了市场基础。
五、社会领域信用危机——中介机构的作假、贩假行为
社会中介组织本应以维护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确保社会公众利益
不受侵害为其服务宗旨。市场经济下,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充当着沟通政府与企业、企业与消费
者之间的桥梁。这些中介机构从其宗旨出发,理应成为社会公正、平衡与
沟通企业和市场、消费者正常关系的中介服务体系。但我国中介组织由于
发展还不完善,本应实行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
事务所等服务中介,放弃了西方国家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无限责任制而推行
有限责任制,致使市场服务中介缺乏风险、责任与收益的对称机制,在执
业过程中存在严重的作假现象。更有甚者,许多中介机构打着公正幌子进
行造假、欺诈,给社会信用带来重创和扰乱。缺乏信用意识和信用责任,
其危害不只是殃及自身,还污染到上游和下游,甚至会破坏整个国民经济。
例如,琼民源四年内换了三家会计师事务所,但每年均获得了标准无保留
审计意见,直到停牌尚无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披露其重大舞弊行为。中介组
织反信用行为主要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中介公司利用职能欺诈消费者
中介机构作为政府、企业(厂家)与市场、消费者的中间环节,承担
着政府部分转化给市场的管理职能或充当企业产品按质按量推向市场的手
段与便道,其功能的发挥有助于政府管理行为合理规范化和操作上的科学
具体化,也有助于企业(厂家)产品适时转化到市场,在市场上,当消费
者不了解政府政策或企业产品时,往往依赖于中介机构。正因如此,一些
中介机构便利用其职能之便,欺诈消费者。例如,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形成
和发展,以提供中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房地产经纪行业逐渐成为房地产市
场不可缺少的环节,但一些企业利用房屋中介形式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也迅
速增多。据北京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中心统计,2001年上半年受理的房屋
中介投诉达485件,居该中心各类投诉的首位,投诉量是上年同期的1.86
倍。如此之高的投诉率,暴露出房屋中介机构存在的诸多问题,一些中介
代理机构与房地产商串通起来欺诈消费者。另外在人才推荐、聘用中介机
构更是屡屡存在欺诈等违信行为。
(二)中介机构本身的违规存在,发展成制假公司
一些中介机构本身是通过违规操作而成立的,这必然导致其市场行为
的不规范和不守信用。据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近期的一项调查,1997年
在深圳登记造册的各类公司达1.2万余家,有6000余家公司注册资金存在
问题。仅有5900余家是经过法定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的。2001年上半年,中
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行业检查中,对100多家事务所、400多名注册会计师
因种种失信与造假行为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处理。一些中介组织为利益所驱,
把服务行为变为造假行为,如,从被称之为“经济警察”的审计师事务所
为郑百文上市的造假,使实际上根本不具备上市资格的公司,经过包装和
“审计”,变成10年间销售收入增长45倍、利润增长36倍、上市当年实
现销售收入4l亿元的名牌企业。银广夏的惊天造假也是中天勤会计师事务
所操作的。又如,2000年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办在对工行深圳福田支行1998
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中进行贷款户延伸调查时发现,深圳三家中介机构
接受了企业的好处,为一公司出具假验资报告,将该公司的实际资本由1000
万元验证为l亿元。工商银行福田支行根据这些虚假验资证明贷款给该公
司,使国家银行的资产承受了很大风险。。可见中介组织的作假行为,不仅
纵容了市场违信行为发生,而且严重地扰乱了市场秩序。
(三)中介机构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维持公正者不公正
由于中介机构的特殊功能和定位,对其职业人员也提出了“公正”、“公
平”等道德与能力的要求。但由于对中介机构就业人员的上岗要求不够严
①资料来源(网上):<重建信用与规则》
格,持证上岗制度实行的时间短,中介人才队伍建设滞后,中介人员总体
素质偏低,这必然容易导致违信现象的产生。如,律师本是维护社会正义
和秩序的,诚实讲信用是律师最基本的职业水准和要求。但由于我国律师
事业刚起步,律师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某些律师缺乏职业道德,违反诚信
原则的玳例时有所闻。有的律师为当事人大包大揽,许诺包赢官司;有的
只收钱,而不在乎是否把事办好;有的“吃了原告,吃被告”。每年年初司
法行政部门公布的律师执业存在的问题,其中大多与违反诚信原则有关。
当前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境外的各类资深中介机构将携几百年市
场经济积累起来的经验,以及良好信誉,大举进入中国的市场,国内中介
业必将受到强烈冲击,要想在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唯一的选择就是按国
际惯例走市场化与法制道路,让社会中介与任何政府机构和准政府机构彻
底脱钩,使其成为完全独立的社会中介组织,树立本行的规范和诚信,重
建信誉。
总之,社会信用不足,已经构成我国现时经济生活的新瓶颈。上述花
样翻新的行骗手段,铺天盖地的假冒伪劣产品、合同欺诈、广告欺诈、金
融欺诈、投资欺诈、破产欺诈等,使社会出现了信用恐慌,以致人们每天
生活在互不信任与无信心的环境和心态中,而“纂江虹桥事件”、“广信事
件”、“粤海事件”使人甚至对政府信用也产生了怀疑。
第二节信用危机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危害性
信用环境不好,制约着投资、消费,老百姓把自己的钱袋子捂得更紧,
以放贷为生的银行不得不“借贷”,企业不敢轻易投资,外资进入疑虑重重。
而且,更严重的是,种种不讲信用带来的不当利益和结果,IIIIIT“失信
有所得,守信却有所失”的扭曲信号,对市场经济秩序产生极大冲击。倘
若社会信用继续恶化,制约和破坏经济的正常运行,那么,经济危机也将
悄悄到来。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信用危机是经济危机的先导,信用危机
给经济带来危害性,表现在微观、宏观两方面。
一、微观上,信用恶化阻碍了生产、交换等领域的正常进行
信用恶化将影响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导致产品更新换代慢。交易方
式倒退,效率低、经营成本增加等后果。
(一)信用恶化减弱了产品质量指标与经济效益间的稳定相关性
经济学领域有一个“劣币驱逐良币”的原理。与之很相似,在普通商
品市场也会存在一个“假货驱逐真货”的现象,即假货驱逐真货,违信行
为冲击守信行为。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由于假冒伪劣产品往往低价
销售,而且难辨其真假,在市场上一般容易吸引和蒙骗消费者,从而占有
很大市场空间,在市场竞争中出现对“真、优”产品的“倒逼”态势,产
品提升力受挫:二是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造成消费者多次受骗后,对市
场上所有产品(包括真、优产品)都会产生不信任或怀疑态度,这样就会
挫伤消费者对市场的信心,使优质产品在销售中要投入更多资金进行广告
宣传等活动,加大营销的成本。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为了使自己的产品不
被假冒,往往要对产品的防伪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同时,对产品作出更多
的说明,甚至直接参与打假行动,这必然大大增加生产经营成本,影响生
产规模的扩大;三是假冒伪劣的低投入和高报酬,使正常投入——产出机
制失衡,导致很多企业为获得短期高利润,放弃或减少对新、优产品的研
发投入,使产品停留在粗、低质阶段,影响了产品的更新换代。
(二)投资经营成本和生产成本增加,困扰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由于市场信用缺失,市场上,不但有假冒伪劣产品,还有不能按期交
货,尤其是收了货不付款,或者付了款收不来货等问题。对企业而言,必
然导致三个结果:一是商品价值实现受阻,一方面产品积压,推销不出去:
另一方面又不愿意以赊销等形式把产品销售,使企业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
换不能正常进行,扰乱了经济运行机制;二是交易对象的选择范围缩小,
只敢和老客户打交道,不敢轻易开拓新客源,缩小了市场范围。由此造成
交易的最佳选择机会可能被丢失,降低了资源配置的优化效果;三是生产
经营的效率降低,表现为交易费用和生产成本的上升,或者再生产周期的
延长,企业间拖欠及“三角债”日积月累,使社会再生产正常进行遭到破
坏。从90年代开始,囚受“三角债”影响,我国商业信用产生萎缩并因此
导致企业经营活动的萎缩。
2001年,新华社记者吴亮、李江等对闽粤浙市场信用调查,其结果表
明市场信用缺失,企业间故意拖欠相当普遍。而其直接结果是,增加企业
的生产经营成本,并由此提高市场风险。如,位于浙江省温岭市松门镇、
主要经营水产品的万通工贸有限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流动资金200多万元,
其中有一半是被客户长期“压款”的。该公司为了做成生意,只好从民间
借贷,月息高达8厘至1分,一年支付的利息就要十几万元。一旦市场发
生变化,客户亏本,他们也要跟着增加市场风险。。而且企业相互拖欠的“链
条”,一旦有一环出现问题,所有厂家都会出问题,许多企业因被欠债而倒
闭,形成恶性连锁反应,“失信”使大家在一种“互不信任”环境中进行经
济交往和活动。
(三)交易方式倒退,信用作为交易手段的功能极大削弱
从历史上看,每次交易方式的演变,都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交易
有两种,一是直接现金交易,即“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二是信用交易,
即先交货后付款或先付款后交货,是长期交易或间接交易。现代经济中信
用交易之所以优于直接交易,就是因为信用交易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
交易效率。而我国经济活动中,信用体系不健全,使交易者合法权利受到
损失,引起交易者信心的丧失,给交易方式的发展和升级带来了重重困难。
l、交易方式倒退,降低了资金流通速度和使用率。中国市场经济风风
①资料来源:‘福建内参》,2001年,第37期
雨雨走过了20年,但大体还未摆脱《清明河上图》所描述的“一手交钱、
一手交货”的初级商品经济阶段。由于市场失信、违信行为频频发生,致
使厂家不敢赊销产品,消费者不敢预付货款,商品交易和经济往来倚重现
金和实物资产,交易方式向现金交易、以货易货等原始方式倒退,如在1998
年南风杂志社举办“创造长盛不衰的中国企业”论坛中,企业家们谈论最
热切的是如何追款问题。其中四川希望集团刘永行谈到严格回款管理,近
乎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并认为赊销的销售是假的,在无信用可言的国
内做市场,谁赊销谁倒霉。由此反映“发出货收不回款”已成现在企业主
要难题。同时,因缺乏信用基础,使远程交易、金融贸易、期货交易等高
级贸易形式在国内生存与发展后劲不足。曾经在1993年后被炒得轰轰烈烈
的国内期货市场,因信用危机落得满目疮痍,全国期货交易所由14家锐减
到3家。可见,信用缺失,使市场经济的优越性大打折扣。
2、电子商务等高级交易方式的发展举步维艰,影响现代市场经济的进
程。电子商务作为一种现代商务活动,其优势是借助遍布全球范围的因特
网,使交易成本降低。网络经济有别于现实商业社会,它更多停留在一个
虚拟的世界或空间中,而这一虚拟世界要被认可,并借助于此发生经济交
往,靠的是“信用”二字,否则虚拟变成虚幻,就毫无现实意义。
我国电子商务从1995年“网上购物”这一概念开始至今,发展十分缓
慢,尽管各媒体炒得热,但真正意义的电子商务却始终未能施展。究其原
因,从表面上看似乎是中国电子商务在计算机技术上落后于国外、银行联
网设备不全面、货物递送的渠道不畅通等。事实上,关键的障碍在于看不
见的却又无处不在的市场信用这一“市场灵魂”的不健全,阻碍了电子商
务的发展。近年网络经济出现“挤泡”裁员,实际反映了对无诚信行为的
修正。对商家而言,与其相信消费者的信用,不如用烦琐的交易手段来保
障;对顾客而言,邮购的方便似乎陷井重重。商家和顾客彼此不信任,对
交易及支付手段没有安全感,这种情形下借助于网络虚拟市场的交易的行
为,其信用和安全更不被认同和接受。如果不重树社会信用,那么电子商
务就难以发展,网络经济时代也将遥遥无期。信用危机,不仅阻碍网络经
济发展,也将使我国经济发展难以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
(四)挫伤了投资信心,阻碍货币资金向资本资金的转化
从本质上看,投资是一个关于现在和将来做交易的契约,一个长期合
同如果没有信用,决不可能实现,这是基本的常识。信用缺失加大了市场
的风险和成本,使企业和银行投资活动趋于谨慎和收缩。阻碍了主体问的
正常经济交往,压抑了资本的活跃性,企业不敢轻易投资,银行不敢轻易
放贷,出现“惜投、惜贷”等不正常现象。其结果是扰乱社会经济正常运
行,破坏投资环境,阻碍了风险投资的开展,导致国家启动投资、扩大内
需的政策效果大打折扣,最终影响了经济的发展。
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百姓求富的愿望非常强烈,但在现实中,
百姓却没有投资的激情和动力。例如,现阶段,我国农业资金投入不足是
妨碍是农业提升的主要原因。据初步估计,每个农民的资金需求不少于1000
元,全国农村需要投入资金不下l万亿元,这还不包括农村水利、水土保
持等公共工程需要的资金。可见,在我国农村潜存着一个巨大的投资和消
费空间,可问题是,一方面信用不足使农民无法从银行或别的资金渠道借
到钱;另一方面有资金者因没有信用的保证,害怕血本无归,不敢到农村
投资。在工业领域,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现在生产的门路很多,下岗求
职的人也很多,可是银行不敢借钱给小企业,更不敢借给个人,没有资本,
劳动力就无法创造财富。信用问题阻碍了资金流动和使用,不论在城乡都
是一样的。
对投资者来说,不仅要担心投资合同能否履行,还要考虑生产的产品
能否卖得出去,其投资信心何来?所以,信用丧失会造成投资者信心丧失,
进而减少投资,阻碍资金的流动和使用,从而对社会经济生活造成严重损
害。
特别对银行而言,企业不讲信用,银行业务就无法正常进行。在信用
缺失的情况下,银行回避风险最好的办法就是:其一,“能不贷就不贷”,
使企业融资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十分困难。其二,找好的“大客户”,导致
商业银行恶性竞争严重,并带来负面效应,这种恶性竞争直接加大了国有
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本。其三,增加繁琐的贷款手续,信用贷款更是无从谈
起,从而增加交易成本,降低了交易效率。
当前,国家要求加强金融安全工作,国有商业银行也开始强调贷款质
量,在重诺守信的社会制度环境下,这本身具有积极意义。但是在信用恶
化的环境下,却出现了银行经营行为的两种退化性“怪象”。一是把银行办
成了典当行。办银行的最高境界应是信用放款,但我国银行由于主客观原
因,对贷款人的信用度的判断能力不充分,再加上信用环境恶劣等因素,
为了自身安全,只能用抵押贷款的方式对贷款提供一种保护。而抵押品一
旦最终成为真实作价偿还物,却又不能得到有效处理,就会成为“烫手的
山芋”。二是银行惜贷,由于银行有过去大多数借款人(主要是国有企业)
欠帐不还经历,银行管理人员对社会信用恶化现象心存余悸,再加上现行
银行实行“谁贷谁负责”的贷款管理制度,使银行(主要是国有银行)管
理误入信奉“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错,做的越多,错的越多”经营怪论
中,出现了银行不轻易贷款的惜贷现象。
二、从宏观上看,社会资源配置失当,国家宏观调控失灵,市场经济
秩序混乱,经济发展受阻
信用危机带来的危害,从表面看,是企业成本增加,市场风险增大,
投资降温。从深层次看,生产领域的信用问题会减少了供给和需求,降低
了经济运行的速度和效益,最终表现为经济增长率受损,造成整个社会资
源利用效率低下,不利于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
制的建立和成熟。
(一)信用危机使国家财政宏观调控政策大打折扣
对于国内的消费不足,有人认为这里面有产品结构不合理的原因,更
有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预期支出增加的原因。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
储蓄增长率保持每年29--39%的较高水平。相比之下,居民借款率较低,城
市居民只有5%的人向银行借过钱,信贷消费占国家信贷总额1%,而在美国,
消费信贷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5%。造成消费信贷比例低的原因之一就是假冒
伪劣产品泛滥等信用危机,使人们对消费信心受阻,拉动内需政策大打折
扣。正如经济学家茅于轼认为,目前中国经济的首要问题,“不是需求不足,
而是信用不足”。试想,消费者总担心自己付出了钱,能买回与价格相称的
货吗?经济学理论上讲的最少遗憾原则变成了最大遗憾,对消费者而言,
上了一次当以后,很多可买可不买的东西就不买了,整个社会的消费都会
受影响。
由此可见,由于信用不健全,假冒伪劣产品盛行,产品质量问题和销
售欺诈问题使居民不敢或不愿消费,阻碍了消费者购买需求,降低社会消
费总额,导致国家拉动内需的政策未见大的成效。如近些年国家连续八次
降息,出台征收个人所得税,提高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出台各类推动消费
信贷的措施,仍未激起市场的消费浪潮。一边是银行里7万多亿元居民储
蓄存款,以及居民手头1万多亿元现金,如困虎趴窝,不肯出来消费。另
一边是市场消费严重不足,物价低迷,产品积压,企业、商家资金回流困
难,再生产后势不足,需求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明显下降,导致了整个社
会经济紧缩的发展态势。
(二)信用风险不断在金融体系中积累,特别是向国有银行集中,导
致了金融危机的隐患
在现有的地方政府、银行和企业的博弈模式下,许多企业认为,与其
偿还银行贷款,赢得银行信任,从而继续获得贷款,还不如赖账不还,照
样可以牵制银行,争取贷款合同的延期,或是另起炉灶,重获银行贷款。
一些企业借改制之名,逃废银行债务,使银行部分贷款形成风险。截止2000
年末,经金融债权管理机构认定,我国在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开户的62656
户改制企业中,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达到51.29%,逃废贷款本息共计1851
亿元,占改制企业贷款本息的31.96%。∞这种“赖账经济”严重恶化了社会
信用,加大了银行风险,扰乱了金融秩序。
有关专家认为,由于没有信用体系作为依托,现在银行和企业呈现“双
输”局面,目前国内银行还相安无事,但加入WTO后,外资金融机构“涌
入”,会给国内金融业带来极大的冲击。
为此,金融机构纷纷建立以风险控制为目标、防范风险与转化风险相
结合的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内部信贷资产风险预警机制,及时跟踪贷款企
业的生产经营和改组状况,根据监测信息,及时发现风险苗头,采取防范
和化解风险的对策。作为监管当局的人民银行,把工作重点转到纠正和打
击逃废银行债务,规范金融市场和信用秩序,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上。
许多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大力建设金融风险数据处理及信息监测预
警网络,及时分析各金融机构与贷款企业的信息,有针对性地向辖内机构
发出预警信号,保证能及早采取措施,减少潜在损失。
(三)扰乱了市场秩序,造成资源配置不当和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
信用缺失,引起信心丧失,使个人之间、企业之间、企业和政府之间
缺乏正常沟通、交往的平台和正常运行的基础,失去经济交往的安全感。
失信行为的蔓延,造成极大的道德风险,导致市场经济秩序混乱,加剧财
富的分配不公,特别是少数企业和个人采取欺诈、违法、背信手段实现暴
富,不仅干扰了市场秩序和正常供给与需求关系,而且还将导致财力物力
等资源配置不当。
例如,假冒伪劣产品的消费和欺诈性广告本身的成功,可能使社会资
①资料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周刊,2001年4月16日
源流向低价值使用用途,资源流向低质产品开发中,而减少了对一些高质
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和脱颖而出并获得消费者的信任达到市场,导
致价格竞争和商品质量提高都会失去其经济合理性。破坏了市场机制调节
资源配置的作用,使人们对市场经济的意义信心不足,对现代市场经济表
示疑虑,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
此外,在市场上,各种故意性的失信欺诈行为已经严重地影响了社会
稳定,各种证券与期货诈骗、以及利用互联网和电子商务进行的进行非法
集资行为或者经济诈骗使大批中小投资者血本无归,银行不良资产占比居
高不下。
(四)信用缺失致使地方经济出现滑坡
信用缺失给地方经济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正处在快速“释放期”。一些
地方囚信用丧失出现经济窒息的“综合症”,经济发展“路越走越窄”,甚
至进入了“死胡同”,主要表现在以下二方面:
一是出现大面积的信用“雷区”,企业发展步履艰难。2000年3月底,
福建省石狮8家城市信用社停业整顿,有各项贷款余额12亿元,涉及当地
500多户企业,为清收贷款,石狮市成立了“追讨贷款办公室”。使处于“还
债压力”下的500多家企业,相当部分在资金短缺的状态下维持生产经营,
企业的还债能力受到较大影响,步入了恶性循环。石狮市“追讨贷款办公
室”追讨欠款的任务很重,但又不敢“逼企业太急”,如果对企业强行“抽
血”过多,带来的将是大量企业倒闭,这会动摇石狮市经济发展的基础。
事实上,石狮市2000年已有数百家企业因资金困难等原因相继倒闭。
二是企业和资本外逃,经济严重倒退。如由于出口骗税、恶意逃废债
严重,广东潮汕地区已成为信用恶化的“重灾区”。许多省外企业不愿意也
不敢和潮汕地区的企业做生意。由于不讲信用,汕头市一些人得到一些“小
便宜”,却给汕头市经济发展带来“难以下咽的苦果”。外面的人已将潮汕
253
人和不讲信用划等号,不仅潮汕的产品没有信誉,潮汕人的道德水准也受
到怀疑。致使原有企业想迁走,外地的企业在观望,结果殃及地方经济的
发展。如,2001年5月份,汕头市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金融机构存款负增
长,企业存款大幅下降。据统计,汕头市大额资金通过人行联行流出的资
金去年达45亿元,2001年前5个月又有15.6亿元流出。1999年以来汕头
市企业外迁达1200多家,仅2001年就搬走450多家。潮阳市信用环境恶
化严重窒息了潮阳的经济发展。2001年上半年,潮阳市完成工业总产值、
财政收入、外贸出口总额、固定资产投资都大幅度下降。目前全市只有28
家“三来一补”企业和56家“三资企业”维持正常运行,分别比去年减少
4家和140家,全市上亿元工业产值的企业从2000年初的33家下降为15
家。
同样道理,国家信用的缺失,经济运行的安全环境被破坏,就会阻碍
了国际资本投入的通道,同时还会导致资本逃离,从而影响国家对外贸易
发展和扩大国际市场的竞争力,阻碍经济的健康发展。
第三节信用危机的根源分析
从传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带来社会的三大变革:经济上,人
们成为了独立经济行为人,利益表现出多元化特征,市场的利益最大化原
则成为处理经济行为的原则:思想上,人们从“大公无私”政治理念转向
讲求个体利益的经济理念,由此产生了利益最大化原则与伦理道德原则冲
突与矛盾,使社会信用遭到冲击;体制上,由于转轨期间,旧有制度被取
消,而新的法律制度还未健全完善,留下了体制上的缺位空间和漏洞,给
“唯利是图”者带来钻空子的机会,出现了市场经济中各种机会主义行为
及违信、失信现象,由此带来了经济活动领域的信用危机,其范围之广,
程度之深都前所未有。我国社会信用危机产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它即
有外在的原因,也有深层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历史的原因
信用的发生离不开其经济、文化、制度等基础,这决定了社会信用的
发展也不能脱离历史背景。同样,信用的缺失的原因也有历史发展过程中
的某些不足和缺位累积的,有文化的、也有经济的,有主观的,也有客观
的。
(一)传统思想文化的局限性,商品经济发展所需的普遍意义的信用
未能形成
在我国传统的文化中,既有利于诚实守约之信用行为的积极方面,也
有不利于信用行为普遍化的消极方面。从总体看,诚实信用是我们传统文
化的精华,理应为市场经济奠定信用的文化基础。譬如,老子说道:“信者,
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老子所持的就是一种普遍主义的诚
信守约观念,这种观念是适应交易扩展的需要的。应该说传统文化对我国
信用精神是有利的。但是,在我国长期统治思想界的是儒家伦理。
儒家伦理本身带有两面性:一方面主张和提倡诚实守信思想,认为诚
信有利于维持社会秩序,即所谓“民无信不立”;。另一方面,儒家伦理是
维权的,是为统治阶级和强势群体服务,其本身带有一定虚伪性,如,强
调统治者不可对老百姓予以信任。。这两重“信”的观念对后世的价值观和
政府官员政策行为都有很大影响。在某种意义上说,儒家伦理属于一种宗
族伦理,宗族伦理的很大特点是以个人为中心,强调血缘共同体和建立一
种亲疏远近的人际关系秩序。在这种秩序中,人们只对自己亲朋好友尽信
讲义,而对于“外人”则无这样的义务。因此,儒家伦理发展不超越个人
①参见‘道德经》
@参见‘论语·颜渊》
@参见‘论语·泰伯》
和亲缘关系的共同的伦理观念,这样,儒家宗族伦理产生的只能是个别主
义的信任和信用关系。个别主义信任无疑是对诚信观念扩展的一种限制,
同时也是对普遍主义的诚信守约精神的一种限制,它与自然经济发展相适
应,而与市场经济下超亲缘的普遍性信用精神却有相左之处。市场经济下,
交往行为远已超出亲缘范围,更多的是陌生利益主体间的关系,交易对象
多元化,儒家伦理在一定程度上不适用于信用精神的扩展与一般化,利益
主体在认为亲朋不可欺的同时,却不认为陌生人间要讲信用守信用。
从历史上同时期的西方人对中国商人无信观念和行为的描述可略见端
倪。18世纪上半叶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在他的名著《论法的精神》中
认为:“中国人的生活完全以礼为指南,但他们是地球上最会骗人的民族。
这特别表现在他们从事贸易的时候”。。19世纪下半叶来中国华北城乡从事
传教与救灾工作达25年之久的美国传教士明恩溥在他的《中国人的特性》
中,更是以描摹写实的手法批评了中国商人缺乏诚信相待、团结合作的精
神之弊端。他说:“中国的店家在招牌上没有不写上‘童叟无欺’、‘货真价
实’、‘真不二价’的,但十有九家是口不应心”。。当然,对中国商人的最
具影响的批评当属马克斯·韦伯,他在1915年出版的《儒教与道德》中写
道:“正如人们一再断言的那样,中国人在世界上罕见的不诚实(即使是对
他们自己的辩护律师),跟中国商人在大宗贸易往来里的那种明显和突出的
可靠性一例如与曾经有过封建阶段的国家日本相比一似乎也难以统一起
来(零售交易似乎从来没有什么诚实可言国;‘定价’,即使对本土的中国
人而言,也显然是虚假的)。中国人彼此之间典型的不信任,为所有的观察
①[法]盂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316页
②参见‘潘光旦文集》第三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103页
家所证实”⋯。
儒家宗族伦理的特性与西方新教伦理很大区别,新教伦理的伟大之处,
。·在于冲破了氏族的纽带,建立起信仰共同体与一种共同的生活伦理,它
优越于血缘共同体,甚至在很大程度上与家庭相对立”。,从人与人的关系
看,这意味着有助于(至少无害于)发展出普遍的信任,而为封建统治阶
级服务的儒家伦理在一定意义上带有政治伦理的色彩,其所强调的诚实信
用主要是“地位卑微者”对“地位尊贵者”而言,是单向的和特殊的,这
种思想在中国的长期主导,对社会信用的消极影响是不言而喻。
(二)信用机制发育不良,信用肌体空缺
由于特殊的历史进程,我国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直接跨入社会主义
社会,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相适应的契约关系、信用关系和法律制度在我
国没有充分发育。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时期,一方面经济主体的往
来主要由政府这只“有形之手”调节,无所谓信用问题。我国转型期信用
恶化,从根本上讲,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直接的相关,在计划经济下,个
人、企业没有独立的经济利益目标,也不存在经济信用关系,个人与企业
都以政府的信用为支撑,统为一体。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一方面,统一
的“国民所有”利益原则变为“个体所有”利益机制,出现了利益多元化:
另一方面,政企分开、集体与个人分立,个人与企业不能再借用政府信用,
导致了二者信用肌体的空缺,由此产生了大量的失信行为,这种失信行为
一旦开始,就会产生连锁反映的可能,从而带来社会信用的恶化。
(三)市场经济本身存在一个不断完善的历史过程
从建国后到80年代末期,我国经济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供给不足,呈现
短缺经济的特征。企业和地方政府普遍存在重产量、轻质量,重规模、轻
①②马克斯·书伯,《儒救与道德》,江苏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61页、第266页
效益的倾向,热衷于上项目,上规模,造成大量的重复建设。进入90年代
以来,随着重复建设的后果逐步显现出来,大部分商品出现过剩,企业库
存大量积压,下岗失业人数迅速增加,很多企业出现亏损,资金周转日益
困难、缺乏,甚至丧失了清偿能力。改革多年,制度变迁的结果导致众多
经济圳则的变动,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必然存在一个适应的过程,这一过程
难免带来行为的偏差和利益的重新分配,由此带来信用的文化、经济和社
会基础的重建,在此情形下,人们对信用及信用行为的定位还存在一个认
识上的问题。如中央一地方在财政分配体制上的变化,实行包干制和“分
灶吃饭”财政制度,形成相对独立的地方经济利益,这使地方保护主义现
象逐渐出现,在不同程度上破坏了政府行为的规范性、统一性和公平性,
地方政府的信用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
二、观念与认识上的原因
在传统观念中,信用一直都被作为道德规范来要求的,是从而归属于
道德范畴,人们只认识到其道德意义,而不了解其经济意义。因此,对信
用要求常是从纯道德出发,并未从经济活动上进一步规范和强调。经济主
体对市场行为中的信用价值认识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对人性的两重性认识不足,导致对经济主体行为认识的偏差
传统文化中以儒家“性善论”为思想基础,把人性中的“私利”之倾向
归为恶和耻,特别是在计划经济时期,人们在思想教育和舆论宣传上,受“左”
的思想影响,把人性的“真、善、美”加以无限扩大,而回避探讨人性中另
一根本的也是最现实的一面,即人的趋利避害性,这导致了在提倡信用品德
上的空泛性,失去了信用行为的动力和活力。因为人类“只赋有一种有限的
慷概,所以人们不容易被诱导去为陌生人的利益做任何牺牲,除非他们想得
到某种交换的利益”,而“利益是履行许诺的最初约束力”。⋯
(二)经济转型期利益个体化带来思想观念上的对立与冲突
传统计划经济下,人们崇尚“大公无私”思想,个人利益依存于整体
或国家概念的利益之中,个人不存在独立的经济利益观念,人们只存在对
集体或国家的经济上信用行为。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的建立,由政治囚
素凝结在一起的信用关系逐步消亡,而以经济利益所结成的信用关系却需
要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不仅看到世界发达国家的富裕和自己的
贫穷的对比,同时也由此感到“闭关锁国”时期宣传舆论上虚假性,并产
生被愚弄的感觉,由此带来一种扭曲的社会心理,即“金钱至上”的暴富
“饥渴症”,人们从过去“谈利色变”思想禁锢中解放出来,又走进“唯利
是图”的极端,有些人并不认为违约、借贷不还等失信行为是过错,甚至
还有“不赖白不赖”的扭曲心理。
人的思想道德观念是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形态决定的。在农业经济时代,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儒学义利观占主导地位:在计划经济时代,
个人利益和物质利益被人为地忽视了:市场经济社会是价值交换的社会,
交换价值支配着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容易导致原来道德关系的虚无和危
机,人们祟尚利益最大化,人的趋利性和务实性倾向凸出,新的利益价值
观对过去传统的“诚”、“义”观提出了挑战。这一时期由于正确引导不足,
导致了人们传统思想观念、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的迷失,削弱了信用的基
础。由“钱”代替“权”成为可资利用的最重要的资源,资本在市场经济
条件下作为最稀缺的、增殖最快的资源,容易使一些人为了在最短的时间
内获取最多的资本而不惜牺牲信用。
(三)对反信用行为危害性缺乏足够的认识
①【英]休谟:‘人性的断裂》,光明日报出版社,1996年版,第208、21l页
在经济仍不发达且法律制度不甚完备现实条件下,假冒伪劣、虚假广
告等反经济信用行为对企业商誉和企业信用的危害性并没有被多数经济主
体所认识,至少说许多公司的经营者对企业商誉和企业信用的价值尚未形
成共识。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森认为:一个基于个人利
益增长而缺乏合作价值观,不惜牺牲经济信用为代价的社会,在文化意义
上是没有吸引力的,这样的社会在经济上也是缺乏效率的。指出反信用行
为实际是反经济行为。
英藉美国学者查尔斯·汉普顿和阿尔方斯·特龙佩纳在对美、英、德、
意、瑞典、日本、新加坡等12个国家15000名企业经理进行了调查后,出
版了《国家竞争力——创造财富的价值体系》一书。该书指出,不同的企
业在创造财富的过程中都受到各自独特的价值体系的影响,但是有一点是
相同的,那就是绝大多数的企业经理人都认识到,从事“反信用行为”的
企业,其成本大大增加了。社会舆论的监督力度也在不断增强,企业一旦
做出“反信用行为”,几乎马上就会被曝光,它的最重要的无形资产一商誉
就会受到重创。而我国的许多企业经理人还没有完全认识到社会后果和经
济后果,以为市场经济就是挣更多的钱,只要能挣到钱,什么商誉、信用、
道德都可以不顾。
(四)对信用本身的经济价值认识不足
日本学者弗兰西斯·福山在《信任一社会道德与繁荣的创造》一书中
指出,经济活动无法脱离经济伦理和企业道德的文化背景,无法离开国家
宏观政策和企业经营管理的价值导向。而我国许多企业没有对“信用是社
会稀有资源,也是企业的无形资产”这种概念的认识,不知道商誉也是一
种特殊的资产,它会给企业带来源源不断的收益。
反观15年前“火烧温州鞋”事件,使假冒伪劣的温州鞋遭到灭顶之灾,
其导火线在于假冒伪劣产品造成的信用缺位导致了市场丧失和利益的损
害,使他们认识到,企业的商誉、企业信用和经营业绩是“一个硬币的两
面,共同构成现代企业的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企业要得到持久的发展,
企业商誉、企业信用是不可缺少的资源,是无形的资本。现在很多人在谈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问题,有人说技术、高科技是关键竞争力,也有人说企
业制度是关键竞争力,其实企业的信用也是市场有效竞争力之一。企业要
做到优秀,功夫要下在企业信用理念和信用价值观上,技术、高科技可以
学,制度可以制定,但企业全体员工内在的追求这样一种企业伦理层面上
的东西却是很难移植、很难模仿的。在这个意义上说,企业信用资源才是
最终意义上的竞争力。如果说一个企业一开始就是以圈钱为其核心价值观,
把消费者的利益抛在一边,那么这个企业是不可能维持长久的,惟有诚信
至上,企业才能百年不衰。正如著名管理学家克拉伦斯·沃尔顿说过:企
业经理人应该用一种全局观来看待企业的责任,因为在这种观点之下,企
业被看成是讲信用、讲商誉、讲道德的组织而不是赚钱的机器。
三、体制和制度性原因
当前我国信用缺失固然有道德缺失等多方面原因,但关键是体制和制
度问题,信用丧失在很大程度上根源于制度建设上存在缺陷,如产权制度
不健全,对各类产权缺乏平等和充分的保护,个人信用制度缺位,使个人
行为失去监督、控制。
(一)转型期经济体制存在缺陷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开始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市场逐步成
为调节社会经济运行的主要手段,但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信用制度建
设明显滞后,由于制度建设滞后而造成市场环境对企业信用行为的影响相
当大,具体表现在市场体制发育不完全和不健全、市场法规不完善等。
从体制上看,一方面,政企不分、价格双轨制等,客观上给市场主体
失信提供了体制和政策“的合理空间”,这种体制因索是最根本的原因之一,
因为它给一部分人提供了可趁之机。如多年来我国由于行政性垄断和行业
垄断导致“卖者对价格的控制”、垄断行业常常被人为地限制在信息不对称
的博弈中,致使消费者蒙受欺诈等带来损失。另一方面,由于新旧体制的
交替,新的体制刚刚建立,又存在许多不适应的地方,往往是正面作用尚
未充分发挥,负面作用已经显露。在这种条件下,导致市场秩序的紊乱,
市场本身不规范,市场的竞争还处于无序状态。市场不规范加大了投机机
会,这是假冒伪劣行为存在的市场土壤,正如约瑟夫·斯蒂格利茨所认为
那样,当市场机制不能发挥作用时,“非市场”的机制可能应运而生。这是
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
从法规建设看,市场法规还未完善,而有关信用的法律更是空白,使
经济行为失去外部强制力约束,对违信行为没有惩处的力度,信用机制缺
少保障。当了违信行为发生后,往往很难找到准确的法律依据对其进行应
有力度的处罚。如某市一个体户制造了大量劣质酱油出售,本应受到处罚,
但由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对违法所得额的解释不同,因此制
假者难以受到应有惩罚。
(二)企业产权制度不健全
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的产权是以“单元化”所有为特征的,
国家是国有资产的唯一所有权主体。由于企业不具有法人产权,企业就无
法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企业也就不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
的市场主体,不存在真正经济意义上的信用关系,如近年来,许多地方发
生的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现象,而这些现象发生往往具有三个共同特点:其
一,逃废银行债务的大多是国有企业;其二,逃废银行债务的指使者常来
自地方政府;其三,被逃废债务的银行是国有银行。逃债者与被逃债者是
同一身份——国有法人,资产同属一个代表者一国家,在这一情况下,意
味着不同经营者事实上经营着同一个所有者资产。由此,就无所谓的真正
经济意义上交易,这样,交换中的所有权转移,以及所有权转移中的义务
和责任得不到体现,债权债务关系模糊,使人的行为包括履约行为存在无
约束和不确定性,也就无所谓守信偿还。可见产权清晰是信用行为的内在
激励约束机制。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和在规范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一
般都是不会出现普遍的债务清偿困难问题,“三角债”等信用问题大量发生
在国有企业之间和国有企业与国有银行之间,是有体制原因的,是经济转
轨过程中的一种特殊经济现象。由于市场经济体制还处培育中,规范市场
行为的机制还未完全形成,而1日有计划体制还起一定作用,两种体制的并
存和相左,使市场行为失去统一的规范。例如一方面借贷行为开始大量发
生,另一方面作为贷款主体的国有企业又没有成为产权明晰、权责明确、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它们不担,i,Iiii
期不能清偿债务导致破产的威胁,当出现还贷困难时,认为政府会在力所
能及的范围,通过延长还贷期限或减免债务,扶持国有企业。而且由于责
任产权不明确,很多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认为,企业是国家的企业,银
行是国家的银行,所有者或出资人都是国家,不存在谁欠谁的问题,这是
导致企业欠债不还的重要原因。这一点在地方政府行政人员观念中更是根
深蒂固,由此也导致政府盲目干预企业间或银企间的经济交往关系,破坏
正常市场交易关系,从而导致政府无信、企业失信等现象发生。
(三)信用管理制度缺位
我们知道,原始社会已开始讲求信用,现代市场经济更是如此,但是
二者的区别点不是有无信用观念问题,而是信用观念的普遍程度问题,决
定信用观念普及程度的基础就是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长期以来,我国没
有重视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的建设,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信用制度的建
设明显滞后于市场经济,以政府为主体的信用制度和以社会为主体的信用
体系都没有形成,如信用立法滞后,信用管理手段单一,信用管理中介服
务组织不成熟,由此出现信用约束的真空,致使信用问题凸现出来,以至
拖欠和赖帐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行为。特别是没有有效的失信约束和惩罚
机制,以致市场主体失信得不到应有的惩罚,这是我国当前信用缺失最直
接的原因。
四、市场法制建设滞后性带来的不相适应
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是建立在法律制度基础上的,需要法律和制度
作保障。目前,我国仍处于市场经济初级阶段,对企业经营者、企业经理
人的违信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还不够,市场主体的失信、违信行为和从
事道德风险活动的机会就非常大,而被查处的可能性很小,处罚的力度不
大,反之,这些违信行为一般能带来巨大的经济回报,由此信用行为恶化
不断蔓延的现象就不可避免。
(一)法制建设弱化,潜存了机会主义行为的温床
经济学家布坎南等人用经济学方法研究政治行为、社会行为,从中发
现了不合于市场规则并影响市场调节的各种行为,其中最为典型的是现实
市场交易中存在的机会主义行为。“机会主义行为”是指经济活动当事人都
有利用某种法律制度或管理等方面漏洞,借助不正当手段谋取自身利益的
倾向,如欺骗、敲诈等。具体包括:一是有目的、有策略地利用信息,按
个人目标对信息加以筛选和扭曲,例如说谎和欺骗;二是违背对未来行动
的承诺。最为典型的是搭便车行为,即不付报酬获得的某种利益的行为。o
完善的市场规则是通过法律法规等形式规定的市场运作准则。机会主义行
为除靠市场机制本身克服外,还需要市场以外的法制建设来克服。因为,
在一个较完善市场中,重复交易所形成的长期契约或信任关系可以保证契
约的履行,防止机会主义行为。短期交易关系中,仅依靠市场机制不能避
免机会主义行为发生,特别在市场发育欠完善时,如在我国,价格放开后
还未健全定价行为规范,定价中垄断性行为、倾销性行为和弁取暴利行为
都未得以有效限制:又如竞争放开后,没有形成严格的竞争行为规范,源
于“官倒”不正当竞争行为等,还较普遍;管理放开后,未建立起社会化
的中介服务、监督保障体系;这些都说明了市场运行规则还有明显的自发
性成份,法制建设作为市场规则之外的重点保障力量还未形成应有的作用。
①洪银兴:‘转向市场经济体制的秩序》.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69页、第184页
(二)执法不严,在很大程度上纵容了反信用行为的发生
目前,我国虽然在加强法制保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从总体上看,
法律在对信用经济的运行方面还没有发挥其强有力的保障作用。主要表现
在:
i、立法还不够完备。现有的法律对契约关系的维护、对债权人的保护
不够。以破产法为例,1986年通过《企业破产法》时,我国现代企业制度
改革尚未开始,不可避免地带有计划经济色彩和其他不完善之处,现代企
业制度和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破产制度基本原则和相应的法律手段没有予以
充分体现,如对于企业破产的条件、确保破产制度优胜劣汰、切实保护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问题等,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2、在执法上存在地方干预、行政干预的问题。一些地方和基层法院受
当地政府和企业的影响,在司法中存在随意性和不公正性,甚至存在有意
偏袒债务人利益、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倾向。
3、在判决执行上软弱无力。法律作为市场经济运行规则最高维护者,
处理违约赖债行为显得措施不力。债权人为追到期债务,其诉讼、追索清
偿等成本费用越来越高,即使胜诉,真正裁决执行的却很少,使债权人处
于十分尴尬的境地,即对违约赖债者不起诉,害怕失去时效,债权无从保
护;提起诉讼又担心只会加大成本,不见债务清偿。
4、诉讼过程中收费高,而受偿率又过低,造成很多债权案件“输了官
司赔钱,赢了官司也赔钱”的结局,使得债权人不愿打官司,打不起官司,
正当权益得不到保护。这实际上形成了对违约者利益的反向维护,纵容更
多的违约失信行为。以企业破产为例,由于企业财产价值常常被低估,财
产不经过公开拍卖或人为低价转让,破产企业除去支付职工安置、保险和
税金等费用,一般几乎没有剩余多少来偿还债务。据统计,在破产案件中,
工商银行的债务受偿率不足10%,有很多个案是零清偿。由此使人们对通过
法律渠道解决反信用问题失去了信心。
在法制滞后情况下,导致违信成本或法律处罚的风险成本过低,这是
信用恶化的又一根本原因。如对假冒伪劣产品,法律处罚成本,主要是通
过直接经济处罚、取消行为资格、限制主体自由等实现。关于法律处罚,
我国在一些具体的法规中有规定,如直接经济处罚是:没收违法所得,或
处卜3倍或卜5倍或l万元以下的罚款:取消资格是:严重者吊销营业执
照:限制自由是:严重者负刑事责任。可见,这种处罚力度是不够的,加
之在执法中由于许多原因,其执行的力度也不够,使行为者能很快将风险
转移,如可以再申办执照,可以以罚款代替刑事责任等。由此可见,社会
违信风险成本之低,不能使行为者身败名裂、倾家荡产,他们还可以东山
再起。而关于道德风险目前还不足以对一定的经济行为主体有较大的约束
力,因此,违信者所要承担的风险就极低。
五、管理层原因
由于市场经济本身存在的自发性、无序性的缺陷,受政府的调控与管
制成为必要,但这种调控与管制一旦不足或过度,都会造成政府失信行为。
(一)政府经济管理行为偏差
我国由于政府对市场经济的调控与管制所采取的手段和措施还未完全
摆脱计划经济的一些做法,以至对经济的调节出现“一控就死,一放就乱”
的恶性循环中。另一方面,政府在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方法上明显存在
与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一面,由此,使政府对市场管制作用得不到发
挥。
我国目前的信用问题是和国有企业的困难纠缠在一起的。为了解决国
有企业的困难,搞好搞活国有企业,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目的是
通过各种形式的债务重组,减轻国有企业的债务负担,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但在具体操作和执行中,往往只注意了前者,忽视了债务重组的根本目的
是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债务重组运作上,主要采用债务人主导的方
式,债权人的利益没有得到有效保障,致使一些企业借重组、改制之机逃
废银行债务,使越来越多的企业认为,守信用吃亏,不守信用占便宜,偿
债意愿普遍下降,产生了大量的逃债、废债行为,造成各国有商业银行收
贷收息难度普遍加大,贷款收息率一再下滑。
可以说,中国企业通过改制逃废银行债务,有其特定的行政行为背景。
在破产法律体系较为完善的西方国家,企业想通过转换股权结构来逃避银
行债务几乎是不可能的。美、德等国的破产法律均以保护银行债权人的利
益为前提,主债权人——银行甚至有权召集债权人会议对危及银行债权的
企业提起破产诉讼,以保全银行资产。而中国自80年代中期开始制定和形
成的现行破产法律体系及相关法律框架,则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职工的妥善
安置、社会稳定为前提。尽管近几年来银行债权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但在
行政计划性行为和干预还未消失,而现有法律框架本身存在缺陷的情况下,
银行债权很难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得到保全,加之企业的改制牵涉到职工的
分流和安置,地方政府出于社会稳定的考虑,把企业职工的安置放在首位,
使银行债权在法律体系、行政制度政策上都得不到有效的保障。这样,本
来就比较薄弱的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体制更加经受不住企业花样翻新的逃废
债务的手段,商业银行除了能够运用有限的法律武器来对企业提起诉讼外,
就只能采取收旧贷新、处理抵贷资产等消极做法与逃废债务的企业妥协,
这些无形中也助长了企业违信的道德风险。
(二)政策上的失误
由于市场经济的运行具有内在的规律性和周期性,如果政府调控经济
的政策违背客观实际导致政策失误,并出现朝令夕改的失信行为,势必带
来政策的不可靠和不确定性,如政府官员为显示政绩盲目上项目,追求轰
动效应留下后遗症,造成资源浪费和经济失效,积少成多,会影响公众对
政策的信心。究其原因,有客观条件制约,也有人为原因。在我国最突出
的是依法行政观念不强,“人治”超越了“法治”。为官一任各行其是,一
届领导一种思路,使政策失去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政府官员败德及寻租行为
政府官员把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预期渗入政府行为中,带来欺上瞒下,
虚报数字求政绩,对待国家政策、法律阳奉阴违,导致了一系列腐败现象
与寻租行为,这是政府在履行职能过程中造成信用丧失的又一原因。在现
代寻租理论中,一切利用行政权力大发横财的活动都可称为寻租活动。寻
租特点是利用各种合法或非法手段(拉关系、走后门等),以获得拥有租金
的特权,它导致了“暗箱”操作和不公平竞争,破坏经济正常运行和社会
秩序。同时,寻租还导致不同政府部门及官员争权夺利,影响政府声誉,
使政府信用大为降低。当前我国存在干群关系问题,实际是干群间信用关
系被破坏,并由此带来政府公共政策的执行失去公众的支持。
(四)地方部门的利益割据
地方保护主义使违约、欺诈、假冒伪劣、偷税漏税、走私骗汇等反经
济信用行为得不到有效的遏制。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暂时的利益,对违约、
欺诈、假冒伪劣、偷税漏税、走私骗汇等反信用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甚至鼓励造假贩假。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时,有些地方政府还帮助他们通
风报信。尤其在经济滞后、人才匮乏、资金设备短缺的地区,这一现象更
为明显。
事实上,许多造假的滋长源予地方管理者对致富热情的疏导不力,所
以,造假售假与护假虽然发生在经济领域,反映的却是行政管理和法律执
行的体制问题。即打假中最突出的问题是法律惩罚软弱和执法不力。因为
现行考核地方官员的政绩往往要看他在任期间的财政税收、经济景气等指
标,这就可能造成急于求成、急功近利。造假经济能够营造一时的“繁荣”,
造假者的利益一旦和地方利益挂起钩来,打假打的就是地方经济,所以就
出现了地方官员对打假不支持或阳奉阴违的消极对抗。
(五)监督机制的缺陷
政府官员的行为必须受到立法者、公民或选民的监督,但是现有的监
督机制还不够健全,许多监督形式软弱无力,特别是监督信息的不对称、
不完全使得对官员的监督徒有虚名。立法者和选民都缺少足够的必要信息
来有效地监督公共机构及其官员的活动,官员(被监督者)比监督者(立
法者和选民)拥有更多的关于公共物品及服务方面的信息尤其是成本、价
格方面的信息。这样,监督者完全可能受被监督者所操纵,后者有可能制
定并实施某些有利于自身利益而损害公共利益的公共政策。
(六)社会信息不对称和信息结构不合理原因
信用有效配置资源功能的发挥,受制于严格的前提条件。其中一个前
提条件是信息结构对称,供求主体、买卖双方对同一商品、服务、要素把
握的信息大致相当,任何一方都不会因为独占信息优势在交换关系中获取
更多的绝对剩余,不会出现因信息力量对比过于悬殊导致利益分配结构严
重失衡的情况。
现实生活中,信息结构不对称的情况却比比皆是。按照信息经济学的
定义,信息结构不对称是指交易双方中有一方拥有另一方所不知道的信息。
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和劳动分工的细化,这种信息结构失衡的情况更是常
态。信息结构不对称是使欺骗等机会主义行为产生内生交易费用的根源之
一,它使处于不同信息地位的供求双方之风险和收益结构失衡,而一些特
殊领域的供求信息结构失衡状况更是严重损害了交易一方的利益。例如,
医院提供医疗服务对信息的充分占有近乎垄断,是典型的买卖双方信息不
对称表现。医院不仅在专业服务方面具有绝对技术优势,而且在现行制度
下,医药定价及治疗方案方面也有绝对信息垄断和控制权,而病患者作为
特殊的消费者,不仅是价格的被动接受者,而且由于对专业领域知识所知
极其有限,只能是处于被动的受操纵地位,难以享受到与其付费相对称的
服务。医疗服务供求双方博弈的结果,只能是由消费者承担内生交易费用。
一些本来少花钱即可治愈的病,而结果费用却往往超过病人及家属的心理
底线。这种信息结构不对称的矛盾导致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同时也加剧
了信用机制失衡,一方面患者按约付钱,按医嘱进行服药等治疗,另一方
面,医生却没有如何按病人实际和付费给予适当或最佳治疗和服务的规定
和严格的行为监控,致使医院方信用行为没有衡量的标准。
人们在市场上进行的交换,实际上是“承诺的交换”。当我们决定花钱
买一台电视机时,~定是相信厂家承诺的电视机的功能和质量是可信的,
因为作为消费者,我们缺乏直接判断产品质量的专业知识。人们之所以更
愿意购买有品牌的商品,因为品牌实是对消费者的一种信用承诺。人们之
所以要相信这种承诺,是因为信誉意味着掌握信息的一方不欺骗对方。在
现实经济生活中,信息越不对称交易最需要讲信誉,这是为什么电视机有
品牌,而土豆不需要品牌,——卖电视机比卖土豆更容易骗着人,因为消
费者掌握土豆的信息比电视机多。
当前,我国由于行政管理、市场管理不到位,存在着极大信息不对称
现象。一是政府的法规或执法程序不够公开、透明,使其存在乱收费,行
为标准不统一,随意性大等问题;二是行业垄断现象,“独家信息”普遍,
如电信行业收费,电信部门在占有信息方面比消费者拥有绝对优势。消费
者打市内电话不能查,收费多少由电信部门单方开的收费单据为准。消费
者感觉收费错了也无处可查,特别是在“托收”费用中,细心消费者追查
细目帐单,常发现屡有多收现象:三是信息传递渠道不畅。如医疗服务行
业的供求信息结构失衡,这种信息约束本身反映了经济制度的效率,效率
高的制度有助于信息的公开、公正披露和信息的高效传递,使决策者获取
信息成本降低。由于我国信用管理机制不健全,银行间、企业间没有形成
信用信息传递网络,对违信行为不能得到及时披露和曝光。如果甲骗了乙,
别人不知道,那甲还可以继续骗别人,这样一骗十,十骗百,就造成信用
恶性循环,三角债的大量存在。
有关交易行为信息传递对信用建立是很重要的。从~个“乡村社会”
简单事例就可反映:张三向李四借了100元钱,他们之间无须书面的合同
或借据,甚至不用说清还款的日期,但李四并不担心张三会赖帐,因为,
如果张三不还钱,李四就会把此事张扬给全村,张三就不可能再借到钱了。
为了能继续借到钱,张三一定会信守承诺按时还钱,从表面看,这就是“好
借好还,再借不难”的信用机理发生的经济效用。但这一机理发生作用原
因还在于乡村中高度社会化的关系网,使信息传递迅速,小村的情况很简
单,只要债权人把不还钱的事说出去,大家一传十、十传百,一个人不守
信用的消息很快会被全村人知道。而且传统社会人的流动性不大,借款的
人还要在这个村生存,坏名声会跟随他一生。退一步,即使张三并不打算
继续借钱,他也要担心,坏了名声,做人就难了,自己再遇到困难就没有
人帮助了。所以,李四认为张三的承诺是可信的。信息对称是个人行为受
到监督的基础,如果一个人干了坏事其他人发现不了,他就可能干更多坏
事,在一个自我封闭的乡村内部,信息的传递是不成问题的。其中“闲言
碎语”使是储存和传播信息的主要手段之一,对维持信誉机制具有关键的
作用。
简要结论;假如人与人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甚至老百姓和政府之间都
没有了信用关系,特别是当社会开始对企业和政府产生不信任时,其严重
后果就是导致行为短期化。一个企业、一个国家如果没有长远目标,而只
有短期行为,这个企业、国家就没有前途和希望。从这个意义上讲,信用
危机甚至可以转化为民族危机。
第八章解决信用问题的路径
任何经济总是在一定的秩序下追求效率的。秩序在表现的方式上就是
一种激励体系和一种规范、约束体系。这种约束体系有强制性和非强制性
的,前者属于法律制度上的规范,后者却源自利益激励和道德的约束机制。
这种背景下,既要尊重个体利益,充分发挥道德和利益最大化原则下的信
用自律机制,还要配套地建立起规范经济行为、维持利益与道德均衡的法
律制度等信用行为的他律机制。
如前章所述,我国当前出现全方位的信用缺失,个人、企业和政府都
存在信用问题,道德、市场和社会领域都出现信用缺失。倘若信用缺失继
续发展下去,将严重破坏我国正努力建立的现代市场经济秩序。因而,构
建信用社会应成为我们的当务之急。但信用作为一种经济行为规则、秩序,
它的形成和系统建立,又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更需要通过一套与经济发
展相适应的制度来保障,需要社会各个层面配套进行,标本兼治。
第一节观念创新一构建经济发展的信用文化
广义的经济是包含着一种文化的经济,任何社会形态的经济活动都涵
盖着相应的经济文化,如价值观,其经济发展都是处于一定的社会文化背景
下,也都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形成和积沉出特有的文化底蕴,形成新的经济
文化,由此不断推进人类社会的进步。无论经济理论,还是经济实践,都
必须植根于其时代的文化土壤中,才有生命力,才有发展底蕴。在现代社
会,信用文化也是市场经济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一、构筑市场信用的新理念
传统观念中,信用被简单地归为道德领域的问题。事实上,信用从古
至今都兼具经济意义,是商品经济发展内在要求,属于商品货币关系的一
个经济范畴。因此,必须更新观念,从经济的视角来审视、看待信用。
古典经济学创始人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一
书中提出了“经济人”之说,这部被称之为经济学发展过程中第一块里程
碑的巨著,与其说是阐述经济学,还不如说是在探究经济领域中的道德因
索。后来,马克斯·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问世,把“信用
就是财富”作为一种经济伦理观,哺育了真正的资本精神,它使市场经济
行为主体有了一种合乎理性的投入职业的精神气质,从而奠定了现代市场
经济的理性化与经济昌盛。显然,市场经济其实是很讲究“理性”和“精
神”的。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市场经济培育了信用文化,而信用文化
造就了市场经济的成熟。那种认为市场经济就是投机取巧、坑蒙拐骗的认
识是很离谱的,为此,必须纠正市场是“唯利是图”的场所的错误观念,
确立现代市场经济包含信用文化的经济的观念。
(一)确立信用是一种社会资源的观念
美国经济学家考埃特认为:“良好信用是一种有价值的稀缺资源”,o表
明了信用在一定条件下是一种可以带来资金这个稀缺资源的资源,但它又
不同于一般物质资源,马克斯·韦伯认为,它是能够给人带来实际好处的
美德。一个企业一旦具有信用品牌,就可以在其所有产品中增加一种附加
值,信用成了产品参与市场竞争的第一要素,并充当个人和企业在市场经
济中的有效通行证。
信用作为一种社会资源,它的增长和完善过程,实质上就是资源的生
成和资本的积累过程,它还是一种可以再生和重复利用的资源。信用渗透
到经济交往过程中可以产生超常规的效率,从而成为个人、企业的无形资
产,是可以带来一定的经济价值的资源。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才能明确信
①【美]考埃特等著:‘演进着的信用风险管理》.机械出版社,2001年版,第443页
273
用是一种承诺的兑现和支付,是有代价的。、有成本的,它也存在投入与产
出的回报机制。因此,要明确认识信用行为实际也是一种投资行为的反映。
(二)强化信用的“经济价值”观
经济学的一个基本观点是,最稀缺的东西最有价值。古往今来无一例
外,在经营活动中,诚实和守信最为稀缺,而在制假贩假活动猖獗的情况
下,更显得稀缺。在市场中,谁讲信用,谁就会拥有交易合作伙伴,获取
银行和其他企业资本的支持;谁对消费者遵守质量与服务承诺,谁就会从
广大消费者那里得到最大的回报。诚实守信日积月累就能够形成良好信誉,
而拥有良好信誉就会在社会交往中处于有利地位。
在现代社会,信用甚至比有形资产更为珍贵。一个企业缺少资金,可
以借贷,而缺少信用,却谁也爱莫能助,只有靠付出更多信用投资,慢慢
恢复信用。否则,只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出局,经济发展历程也
证明,没有一个不讲信用的企业能够发展壮大。从企业品牌看,企业品牌
就是一面信用旗帜,品牌经济效应实际是信用投资的回报反馈。品牌作为
企业技术、质量的结晶,同时也是企业诚信理念的结晶,品牌的树立过程,
实际上是信用的积累过程,也是信用投资而产生“信誉”结果的最好回报。
因为对消费者而言,品牌不仅是其长期选择结果,也是其对企业信用的认
同。正如富兰克林所指出:“要记住,信用就是金钱。如果一个把他的金钱
放在我这里,逾期不取回,那就是将利息或者在那段时间用这笔钱可以得
到的一切给了我。”。这说明了信用资源所带来的经济效应。因此,确立并
强化信用投资的意识和观念,不仅有利于消费者,同样有益于经营者,这
①张维迎教授举过一例:设想你是一位画家,画了一幅很美的画。画值多少钱除了你的知名度以外.
还取决于你是否还画同样的画.假定只画~幅,可能有人愿意出价100万元买你这幅画,但如果你
没有良好的信誉t你是得不到这100万的。买画的人会这样想:你今天100万元卖给我了.晚上回
去又画一幅·明天50万元卖给别人,我买的这幅画就贬值了.如果你不能说服买主相信你,而又想
卖出这幅画t那么你只能以低价出售,或当场砍掉自己的指头.保证不再画.这就是为信誉付出的
代价.(‘时事报告》2001年第11期)
⑦【德]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四川人民出版社.1980版
是由经济运行规律所决定。
(三)培育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意识
信用体现了市场最根本的债权债务关系,反映了经济主体间的利益关
系。体现的是市场经济必备的经济伦理理念与法律意识,反映的是整个经
济交往赖以维系和发展的基础。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没有信用就没有市
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信用作为市场经济的一个突出特点,普遍存在于日常
生活、社会组织、经济活动和国际交往之中,从最简单的交换到最复杂的
对外贸易与长期投资,从存放货币到巨额融资,几乎无处不在。在人类由
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发展进程中,信用的重要性越显突出,没有信用保证,
商业信用等无法实施,股票等各种有价证券形同废纸,虚拟经济就无法想
象其价值创造。可见,信用已成为市场经济的灵魂和核心,稳固的社会信
用基础已成为市场经济的动力和源泉。
市场主体必须树立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的理念,明确市场经济需要信
用,市场经济的法则奖励讲信用,也毫不容情惩罚违信行为。市场经济越
发达,就越是要求诚实守信。信用是市场经济成熟的标志,要发展和繁荣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必须在广泛倡导信用观念的基础上培植和维护信用,
这样才能以良好的形象在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就企业经营者、经理人而言,更应转变观念,重新认识企业利益与信
用关系:企业讲商誉、讲信用可以为自己创造更多的商机和企业效益,企
业创业就是创信誉。社会上的欺诈越多,信誉就越珍贵,因为社会需要信
誉。赚钱的企业不一定就是成功的企业,有信誉的企业才是成功的企业,
因为有信誉的企业才能长期赚钱。按经济学定律“信用资产”能够为企业
带来丰厚的利润回报,因此要树立维护信用行为的责任观,把维护企业商
誉和企业信用当成为每个企业的职责。
二、加强诚实守信道德建设,努力创建信用的思想基础
在市场经济下,信用行为受到自律和他律两方面因素影响,其中自律
源于经济利益权衡和道德观念,而他律源于制度和法律约束。在现实社会
中,一直存在两种意义不同的信用理解,一种是经济学范畴的信用,可简
称其为“经济信用”;一种是伦理学范畴的信用,可简称其为“伦理信用”。
正如第四章所述,前者是后者在经济领域特别是商品经济领域的运用和表
现,并引申为特定的经济概念,反映了商品货币关系,从而赋有了特殊的
经济学意义,因此,经济领域的信用行为本身也包含经济伦理的本质意义。
人类经济活动除受市场调节、政府调节外,还受道德力量的调节,因为一
个人的思想往往决定其行为方式,在经济领域中,信用行为的构成离不开
思想道德的基础建设。古人云:“源清则水流清,源浊则水流浊”,因此,
建立经济信用体系,不能撇开隐含在其背后、更深层次影响和制约人们交
易行为的伦理道德问题。
(一)重新认识伦理价值与经济价值的辩证关系
从西方工具理性的认识角度看,信用是一种可以转化为物质财富的精
神财富,这一点可用富兰克林的一段话来说明:“要记住,信用就是金钱。
如果一个把他的金钱放在我这里,逾期不取回,那就是将利息或者在那段
时间用这笔钱可以得到的一切给了我。只要一个人信用好、信誉高,并且
善于用钱,这种所得的总额就会相当可观。”。马克斯·韦伯认为这种信用
是能够给人带来实际好处的一种美德。市场经济是通过各种交易行为以追
求利润最大化为特征之一的,既然伦理信用是一种能够带来财富的财富,
那么伦理信用就是值得追求的。作为一种道德追求,伦理信用是每个人或
组织在交往中,按照道德原则进行道德实践,从而获得社会的广泛赞誉和
良好的信用形象(美誉度和知名度的协调整合),形成无形的信用资产,这
是当代社会所有财富中最宝贵的资产。如海尔集团始终追求良好的企业信
用,守着产品质量不折不扣、售后服务不折不扣的承诺,不但使海尔成为
①【德】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版
国内著名的品牌,而且在世界家电市场也占有一席之地。
(二)加强社会伦理道德建设
道德是信用的思想基础,也是信用行为的自律机制之一,没有道德观
念,就没有诚信精神可言,在经济交往中,就谈不上有自觉的行为规范,
失信违信行为便会经常发生。就个人或企业而言,违法必被究,但违信属
于违背道德,却不一定违法,没有追究的强制力,因此,道德对企业、个
人信用行为的约束,更重要依靠内在的思想素质来保证和外在舆论的有限
监督与推动,以道德自律来保证市场信用行为。
一是要加强市场经济道德建设,确定竞争与合作共存、市场双赢意识,
建立公平、公正的竞争意识,为信用行为提供市场环境。
二是要加强传统优秀思想文化的教育,提倡社会公德。把诚实守信作为
道德建设、道德规范、道德观念的重要内容,从小灌输到教育过程中,使
诚实守信伦理精神浸透在每个公民的意识中,为信用行为创立思想基础。
三是要提倡各行各业制定各自的职业道德。特别是广告业、服务业、行
政部门都要确立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讲求企业文化建设,为信用行为创
造良好的行业风气。
四是要发挥道德舆论的监督力量,广泛宣传社会信用的重要性,着力解
决信用观念差的问题。强化舆论宣传和监督,对恶意逃债者,采取公开登
报批评、上电视曝光,使失信者失去市场,使守信企业信誉不断提高,生
产不断发展,使观望的企业发挥前车之鉴的作用。使违信者受道德良心的
谴责、审判,为社会经济交往对象所不容、鄙弃,使失信者名誉扫地,以
期纠正其扭曲变形的违信行为。
(三)强化全民的信用意识教育
培育一个具有生命力的市场主体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核心,信
用意识增强,有利于市场主体的成熟,提高市场主体对各种非信用行为的
识别能力,以减少违信发生机会。信用意识增强,还有利于促进市场主体
对信用资源的开发利用:有利于市场信用机制的形成,在广泛信用意识氛
围中,失信者不仅会受到其交易对方的抵制,而且整个社会都会对之采取
惩罚措施,使其无立足之地,从而慎行以维持信用。
当前,必须通过宣传、教育等途径,强化全社会,特别是企业经营者
的信用意识,重建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思想观念,从思想上确立和强化人
们公平交易原则和市场原则概念,要让更多的企业经营者、经理人认识到,
重视企业商誉和企业信用,可以赢得更多的合作者,赢得他们更多信赖和
支持。南开大学企业管理系通过对天津68家公司的调查发现,如果原料供
应商的老客户在原料市场疲软的时候,没有转向要价略低的新供应商,原
料供应商会很受感动,其中将有43.83%供应商愿意在今后原料走俏时,在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该客户;将有41.98%的原料供应商愿与该客户建立相
互信任的关系,在以后原料走俏时,即使稍微吃亏点也愿意把货卖给它。①
由此可见,在互惠互利基础上的信用关系更有利于长期合作与共同的发展。
要把信用意识教育作为全民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高全民信用意识。一
方面要把信用作为小学生道德教育的一部分,同时在大学相关专业中增设
信用管理课程,要从理论上加大对信用资源的研究:另一方面,要充分利
用各种宣传舆论工具,向社会宣传信用作为一种资源对企业、个人发展的
重要意义,国家、’企业、个人信用既是一种重要资源,也是取得利用社会
信用资源的一种资格。强化全社会信用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守信得尊,背
信遭耻的舆论环境,使公众认识到信用对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把信
用作为市场经济的内在要素和力量,珍惜已有信用,自觉运用信用来规范
市场行为,努力创造信用经济氛围。
①资料来源:‘经济管理》,2001年第7期
278
第二节制度创新——完善信用的运行机制
人类的相互交往,包括经济生活中的相互交往,都依赖于某种信任,
信任以一种秩序为基础,这秩序总是反映在各种禁止不可预见行为和机会
主义行为的规则上。如前面所述,秩序对行为约束,分道德约束和制度约
束。由予道德约束是依靠内心信念和社会舆论来发挥其功能,没有强制性,
一旦行为主体越过良心与舆论的约束而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时,常会导致
对他人或社会的伤害,这时只有依靠强制的制度体系约束人们行为,这种
制度包括经济的、法律的、和政治的。
一、加快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推进市场成熟度
完善的市场,应该是有规范的市场,是按规则运行的市场。信用是在
商品经济的基础上产生,并成为市场经济活动基本准则,其建立需要开放
有序的市场环境,市场体系的发育程度与信用发展水平有正相关关系。目
前,我国市场经济竞争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曰
益增强。但是,必须看到我国市场体系建设还很不完善,市场竞争秩序还
相当混乱,各种不正当竞争现象大量发生。
(一)提高国民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发挥市场在培育信用过程中的基
础性作用
当前信用缺失严重的现象是我国在市场化取向的改革中出现的,要重
塑信用,最根本的还要依靠深化市场改革,特别是国有经济与国有企业要
按市场规则,加入经济领域活动,参与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保证消费品、
生产资料生产等各项生产要素经过市场调节来实现。
要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建立一个统一、开放、公开、有序的市
场体系,使企业根据产品的质量和效益实行优胜劣汰,发挥市场在建设信
用方面的内驱力作用,从而为信用创造客观的基础。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处
于原始积累阶段出现的“温州模式”,在一定意义上是“假冒伪劣”的代名
词。进入九十年代随着市场经济的日渐成熟,温州打出了创“品牌”争“名
牌”的旗号,这是市场机制对信用行为之内驱力发生作用的结果。
(二)完善市场竞争机制,促进公平竞争
完善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引导市场不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其真正意义
在于推动企业不断通过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来获取较高的收益。经营者
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取较高的价格一收益,要么不断地进行技术创
新,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不断地降低生产和经营成本、扩大生产规模,以
低于社会平均成本的个别成本来取得高于社会平均利润率的较高价格一收
益,要么不断地去开发新的商品生产和新的市场需求,以获取高额的“超
额”价格一收益,而不是靠欺诈、违约等行为获取收益。因此说,建立完
善市场竞争机制,就是为了使所有生产者与经营者,都依靠产品质量、价
格、服务来参与竞争,形成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秩序。
(三)提高市场主体素质,增强行为自律性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其市场主体的道德、文化、业务素质比较高,
受到几百年商品生产交换运作规律的调节与熏陶、法制的强化灌输以及制
度的严格约束,深知守信用的经济效应和违背信用的社会后果,因此,在
其经济行为中往往已形成了一种习惯性的规范模式,在日常的经济行为中,
一般都能遵守信用规则,维护信用秩序。特别是在这些国家中,从业人员
有严格的“准入制度”,例如,法国的农场主把农场传给自己的子女,即使
子女是农科毕业的,也必须到另外的农场主那里实习三年才有子承父业的
资格。这无疑是对市场主体素质的培养。而在我国,往往未经职业培训就
上岗,职工素质良莠不齐,不知信用为何物,在“一切向钱看”极端思想
下,不择手段、不计后果的短期行为倾向,使信用丧失殆尽。因此,要加
快建立经理人、就业人员、中介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高市场主体素质,
不断完善市场体制。
二、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市场主体信用行为主要指企业(银行)信用行为,加快企业制度的改
革,促进市场主体发育,是建立信用制度的微观基础。加快国有企业改革
步伐,使企业建立产权清晰、职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
制度,使一切市场经济关系都建立在合同、契约关系的基础之上。
(一)完善企业产权制
市场制度是建立在交换基础上,所谓交换,实质是所有权的交换。因
此市场经济中最根本的关系是财产关系,最根本的制度是产权制度。市场
经济的运行需要相应的产权制度基础,产权关系通过特定的可预见的方式
影响着人类行为。产权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H·德姆塞茨说:“产权是一种
社会工具,其重要性就在于它们能帮助一个人形成他与其他人进行交易时
的合理预期,这些预期通过社会的法律、习俗和道德得到表达。”。这是强
调产权给予人们一种规范,这种规范能够引导人们将外部性较大地内在化。
否则,如果取消了所有权,就不会有对他人财产认可的概念,经济活动中
就不存在偿还问题,也就无所谓的信用,其混乱可想而知。可见,明晰产
权关系是规范经济行为主体的制度保障,也是市场主体信用行为得以保证
的制度基础。
一个企业信用的最终确立要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能
够对自己的生产经营高度负责的完全行为主体。有西方学者认为,当一个
企业的效益、利润与经营者的收益不相关联的时候,便很难维系企业的信
用关系。。可见,合理的产权制度是企业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是市场
信用的基础制度。其一,给经济行为主体以最大的鼓励,使努力与报酬相
对称。所有权使所有者能以很强大动力去寻求带来最高价值的资源使用方
①转引江秀平:‘宏观经济管理》,福建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06页
②参见[南】斯韦托所尔·平乔维奇:‘产权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3页
28I
法,建立长期的发展目标和通过信用行为达成长期合作交易的伙伴,为保
证信用关系提供了主观意愿。其二,保证经济活动主体的权、债、利清晰,
当他们从事经济活动时,信息比较完全、目标比较明确,形成比较稳定的
预期。这种预期使其看到信守合约带来效益,有助于实践恪守信用。其三,
唯有产权清晰,才能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改善企
业经营管理状况,增加企业的偿贷能力,夯实信用行为的微观基础。
要通过产权制度的改革,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具有
法人财产权的市场经济主体,保证所有者对对工商企业和银行运营的督导
机制,防止银行和企业经理人员利用公司治理结构的漏洞,损公(企业)
利私或进行其他舞弊和诈骗活动,从而理顺各种信用关系。此外,产权制
度的确立还需要法律保障,只有法律支持企业产权制度,支持、保障产权
清晰的基础上的财富所有、财产所有,才可能真正奠定信用往来基础和信
用约束基础。
(二)建立和规范企业破产制度
在市场经济中,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当全部债务到期,必须清偿
而无法清偿时,都有可能面临经济崩溃的危险,以至于企业不得不宣告停
止经营,并对自身所有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这种情况在经济法律上称为
企业的破产。处于破产状态的企业,无法利用自身的财产、信用和生产力
及时清偿届期债务,而且不是一般不能清偿,而是持续一段时期仍清偿无
望。这种情况下,企业通过破产以终结债务关系,避免“三角债”等债务
链的恶性循环现象。
企业破产现象是市场退出机制的一个表现,是市场经济的一种必然。
企业通过竞争和市场选择,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市场的评审和裁决,能够
适应市场要求,信用良好的企业得到发展,而由于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造
成严重亏损以致无力清偿债务的企业将在市场上失去信用,最终破产。市
场经济下,每天都有企业建立产生,也有企业破产消亡,这是市场经济规
律所决定的,因此建立和规范企业破产制也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所使然。
破产制度在某种意义上是维护和调节信用的一种工具,它可以处理、
应付企业不能清偿即期债务时的信用纠纷,使经济活动中的信用逐步回到
正常轨道。要加快完善现代破产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障经济实践活动中
债务清理,避免债务链形成,促使履行信用行为。在实施破产制度时,首
先要保护的债权人的利益,避免债务人制衡债权人。表现为,(1)一旦债
务人清偿能力恶化,会出现各债权人为自身利益纷纷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由此致使某些债权人因信息不灵而不能得到公平清偿。实行破产制度将合
理处理债权人之间的利害冲突,使所有债权人得到公平和一定利益保证。
(2)抑制债务的连锁反应,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如果一个企业长期拖欠债
务不还,一定会影响与其来往企业的资金周转和经营活动,并由此一环影
响一环产生债务链。通过破产制度实施,有效地抑制类似“三角债”等债
务恶性循环,避免企业间信用恶化的连锁反应和普遍化。
当前,完善和推行破产制度不仅成为我国优化经济结构、提高经济质
量的主要途径,也是维护信用关系、扼制信用危机的有效措施。破产制度
能否完善,关键在于是否有效扼制逃废债务行为发生,有效保护债权人权
益。从我国情况看,当务之急是建立统一的破产制度,把国有企业、非法
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都逐渐纳入到统一破产制度的秩
序框架下。在此基础上,还要强化对破产欺诈行为的制裁,制定相关法律、
法规来控制借破产逃废债务行为,从而维护社会信用秩序。
这一点可以学习和借鉴欧美国家个人破产制度,在美国,破产过的人
不能使用信用卡,这在通行信用卡的美国足以让人尴尬。这种强硬惩治措
施,避免了通过欺诈行为逃废债务现象的发生。比如,当债务人实在无力
偿还债务时,一旦进入破产程序,债务人就要受到多方面的约束。债务人
的全部财产就会交给依法成立的财产管理组织管理,债务人不仅会丧失对
自己财产的处分权,而且其人身自由也会受到一定限制,债务人必须随时
283
听候法院的传唤,若此时有事需要离开居住地,必须事先经过法院的许可,
债务人的通讯自由也会受到限制,法院可以对债务人的来往信件进行检查,
以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债务人如果有外出逃债的迹象,法院可以立即将
其拘禁。债务人一旦被宣布破产,个人的债权债务也会随之终结,从而解
脱了债务,但是,其从事某些活动的资格就会受到严格的限制,如规定在
一定时期不得担任国家公务员、议会议员,不能担任执业律师、会计师、
仲裁员,不能担任证券经纪人、公司董事和监事,不能担任财产管理人、
遗产执行人等。除此之外,其商业信用也会受到极大影响,一个破产过的
人在今后经济活动中将处处步履维艰。由此,企业不得不谨慎对待破产,
有效地防止了利用破产逃废债务的违信行为。
三、加快信用体系的建立,形成有效的信用运行机制
原始社会就已开始讲求信用,现代市场经济更要求讲信用,二者的主
要区别不是有无信用观念问题,而是信用观念的普遍程度问题,决定信用
观念普及程度的基础就是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以政府为主体的信用制度
和以社会为主体的信用体系的形成和完善,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信用经济阶
段的重要途径,其主要标志也是市场经济走向规范与成熟。
社会信用体系的形成并非易事,它包括软件、硬件建设,前者指程序、
制度以及渗在其中的意识观念,后者指技术基础,指有关机构,技术手段。
首先要有个人信用评估制度,对市场主体资信状况进行科学、准确的信用
风险评级,如受信人的偿还能力,即其资产的信用程度;受信人的偿还意
愿,即其道德信用水平;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并实行跨银行联网查询,还
要解决信用监管、信用风险与信用惩罚,如法律对不履行还债义务者的制
裁等问题。
一般而言,建立一个完整的信用体系,需要政府、企业、银行及个人
的共同努力。政府要指导、组织建立有关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增强咨询、
征信等信用系统建设,完善信用制度;立法、司法等机关通过指定和执行
严格的法律。对不讲信用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制裁和惩罚,发挥法律的保障
作用;企业、银行要加强内部信用管理,维护资产安全。个人、企业提高
道德水平,自觉规范经济行为,形成信用自律机制。
(一)加快个人信用评级体系的建设
所谓个人信用评级,是对个人在参与市场经济的交往过程中,履行与
资本项目、融资、合同、契约取得某种服务有关的能力及其可信程度的综
合评定,以确定信用等级。信用评级始于19世纪中叶的美国,从20世纪
70年代以来,信用评估业在全世界有了较大的发展,信用评级的种类也越
来越丰富,评级机构所涉及的市场范围也越来越大。不仅对银行、非银行
金融机构、工商企业、长期企业债券、短期企业债券、基金等进行评级:
不仅对本国国内的债务发行进行评级,而且还对其它国家发行者的债务进
行评级,甚至对一个主权国家的资信情况进行评估。信用评估业在我国经
过10年的发展,虽说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仍是很不健全。
当前要大力发展资信评估业.充分发挥对企业、个人、银行的信用进
行评级作用,促使各方面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始终坚持讲信用、守信用、
履行契约、保持良好信用行为。
1、建立科学的信用评级体系的“软件”要求。首先,建立信用评级体
系要求有合理性与可操作性,要有相应的方法和配套的技术手段,既符合
国际通行标准,又能与中国国情的相结合。充分运用传统研究方法与现代
先进评级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做到定性与定量分析。其次,建立科
学、严谨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建立针对不同客户类别的信用评级模型,
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在建立个人信用档案系统的基础上对每一位客
户进行科学准确的信用评级。
在西方国家,个人信用评估标准一般根据借款人以下三方面特征确定:
(1)稳定性,指借款人是否拥有住房,在工作岗位时间长短。(2)态度,
包括借款人的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是否愿意留在收入稳定的工作岗位。
(3)安全性,指个人收人预算及个人资产负债情况。在此三方面的基础上,
进行个人信用的分级评定a
我国应尽快制定出台我国的个人信用评估标准。各商业银行也要制定
风险评估的量化标准及建立相关的数学模型,保证银行资产的安全性、盈
利性和流动性。中介机构、银行要统一统计IZl径、统一评价指标,尽快研
究出台测算个人信用度的定量分析方法。由于我国沿海与内部的经济差别
很大,在制定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标准的同时,还应适当考虑地区差异,
如对资产信用标准上。
2、建立科学的信用评级体系的“硬件”要求。独立、公平的评级机构
是信用评级体系不可缺少的硬件设施。信用评级机构应由各方面的专家组
成,依靠专业技术、规范管理和配套制度、法规来保证其信用评估的客观
性,它不应该受到政府、企事业单位和被评级对象的干预。在其评级运作
过程中,要以全面、广泛的调查评估网络为载体,以严密、科学的研究方
法,对个人的信用进行等级评定,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客户“另册”处理,
记入“黑名单”,为商业银行、企业等提供授给或不授给信用的依据。
要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做法,比如在美国,推行“信用记录商业
化”,成立专业大型公司从事金融参与者的信用记录业务,信用记录公司首
先从各个金融机构购买客户的信用记录原始资料,并将分类整理后的资料
输入数据库,当金融机构需要调查客户的信用时,再向信用记录公司购买
客户的资料。日本的情况也大致相同,提供个人资信情况的机构有三家,
基本上按行业划分的,即银行系统的“全国银行个人信用信息中心”,邮购
系统的“CIC”及消费金融系统的“全国信用信息联合会”,各信用信息中
心采取会员制,会员主要是各类金融机构,信息中心的信息来源是通过会
员提供客户的借款情况、帐户及信用卡的使用情况,对客户借款情况要特
别注明贷款的执行情况、还款情况,有没有提前还款、拖欠债务、呆帐、
倒闭等现象。从1987年起,三家信用信息中心机构之间开始相互交流,实
现信息共享。信息中心提供信息是在严格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的基础上向
会员提供客户资信的,而且只限于作为会员审批个人消费者信贷方面的参
考,若用于其他目的一律不提供。
目前我国还缺乏专业评估机构,没有专门的公司对个人信用记录进行
收集查询,各金融机构、商家及公用事业单位对居民个人有关信用记录的
记载基本没有,即使是发生借贷关系较多的商业银行也没有对个人信用进
行规范系统的记载,且各家银行的记录互相独立,没有有效的沟通,缺乏
对居民个人信用完整的判断。因此,当务之急是加强对个人资信实力的评
估,需要有专业的个人资信实力评估机构进行独立的中介服务,收集个人
信用的历史记录,为银行提供个人资信评估服务。同时还要通过制度建设,
充分保证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要建立对信用记录和评估机构的监
督和管理机制。
此外,评级机构之间要加强协作,在良性竞争中实现共同发展。在我
国,评级行业属于新生行业,还处于起步阶段,从业人数少、机构杂、主
管部门不明确、缺乏行业管理体系。因此,评级机构要加强合作,共同规
范行业秩序、完善评级技术体系、提高评级业务水平、加强行业自律,同
时要加强与政府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共同维护和培育这个特殊行业。
3、信用评级制度建设要实现与国际信用评级机构实行的评级标准、技
术等方面的对接。要有“拿来主义”态度,把国外已探索多年而形成的一
套现成的先进技术、管理方法和手段、行之有效的评估办法等吸收过来,
再结合我国实际进行消化,形成科学合理的评级体系。这样,一方面,可
节省初始期的投入,节省时间、少走弯路,另一方面,可以直接与国际化
标准对接,有利于走入国际市场。目前,普尔、穆迪、慧誉等国际性评级
大公司纷纷进入中国市场,对我国信用评级构成挑战,但却能促进我国信
用评级业的升级。
4、在银行系统内部建立个人信用信息的资源共享系统。信用评估体系
在操作过程中的关键是各商业银行的评估系统标准要统一,先在各大商业
银行内部进行试点,并逐步建立并形成个人信用评估标准和体系,各商业
银行配置的设备和开发的个人信用信息要互相兼容和支持,以便实施全社
会的信息大联网,最终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个人信用评估系统。
(二)尽快建立个人信用制度
信用对国家、单位、个人都是一种无形资产和资源,现在问题的关键
是如何培植这种信用与如何利用这种信用。在西方国家,个人信用已成为
第二身份证,不仅有利于个人向银行借贷,更重要的是个人拥有道德信用
与资产信用的一个有力证明。如美国每个人都有个“社会安全号码”,任何
劣迹均被记录在案,形成个人信用记录档案。在经济交往或贸易合作,只
要查找信用记录档案就知道对方信用状况,并且有过“反信用行为”污点
的人,将被拒绝信贷、赊销或经济合作。由此看来,在中国建立单位与个
人信用制度势在必行,这样才能使市场经济逐步发展成为信用经济。
1、尽快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判断居民个人信用程度,主要是通过信用
记录来实现,没有记录,就无法判别其信用的好坏程度。在社会信用体系
中应建立一个检索机制,当某位居民出现信用污点时,不仅在银行的监控
机制上会对其作出反映,而且还作出客观的信用评价,这种评价对其择业、
入学、求职、提薪、升迁及使用信用消费等方面都会产生重大影响,这样
迫使人们像爱惜自己的财富一样维护自己的信用。
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居民个人的信用记录普遍缺乏。这种背景下银行
或个人信用评估机构首先要建立起个人信用记录档案,将分散在各部门的
个人社会信用资源,包括道德信用水平、资产信用状况、纳税信用和守法
信用程度等,在统一的原则下集中到信用评估机构,形成统一的个人信用
档案,以对个人信用做出整体评价。发挥对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的管理
和监督作用。
例如,上海资信有限公司通过采集银行消费信贷用户和可透支信用卡
用户的个人贷款和透支信息,以判明其信用状况,为银行提供向个人发放
贷款的依据。在联合征信模式上,得到的个人信用信息包括个人身份、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地址、身份证号码等;从各商业银行采集的个人贷
款及偿还记录和信用卡透支情况记录,以及个人在银行发生的不良信用特
别记录;从法院采集的与个人信用有关的个人民事和刑事诉讼记录;从公
安机关采集的个人身份信息和与个人信用有关的处罚记录等。在此基础上,
可对不履行合同的企业和个人、违规操作和造成资产损失的金融业从业人
员以及逃废银行债务企业开列“黑名单”,进行公布,发挥社会监督机能,
迫使企业和个人规范经济行为,不敢随意踏入“反信用”的禁区。
2、借助政府力量,推动个人信用管理、咨询等中介机构建立。目前,
我国一些金融机构不同程度地开展了资信调查业务,也成立了一些从事信
用调查、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担保等业务的信用中介结构,但未能
形成一个以信用中介机构为主体的市场化的征信服务体系,信用信息共享
性差,中介机构规范性不够,授信评级也缺乏一个权威的机构,各项信用
制度十分不完善。
我国的信用机构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信用机构的社
会化程度低,已有的信用调查公司、信用征集公司、资信评估公司、投资
担保公司等大多还有政府行为的痕迹,信用机构没有完全按市场规则操作,
既没有市场化,也未服务于市场;二是对信用服务活动缺乏法律保护与约
束,信用服务机构与信用主体均无法可依。截至目前,我国尚无一部专门
关于信用制度的法律法规,除国家经贸委1999年发布的《关于建立中小企
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外,没有关于信用制度的行业规章。三
是信用服务行为的权利、责任与收益严重不对称。政府部门采取行政审批
方式对信用机构的市场准入和业务实行垄断保护,限制了竞争,特别是采
取限定收费的做法,造成信用机构缺乏发展后劲,也造成信用机构无法承
担责任。
289
有鉴于上述情况,当前培育完善专业的征信、咨询等信用服务中介机
构十分必要,一方面,政府要加快中介市场的培育,推动中介组织建设,
另一方面,又要按市场经济规律,促进中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依据公
正、独立的原则,高起点、高标准地培育我国个人信用调查、评价等中介
机构,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要借鉴美、日等国建立社会征信体系的
经验,加快建立征信体系,以完善社会信用制度,规范社会信用秩序。
(三)疏通信息渠道,保证个人信用的资料来源
个人信用的数据来源主要以下三种,一是国家机关和政府部门,如提
供个人基础数据的统计局、提供个人纳税记录的税务局以及提供个人进出
口报关记录的海关等。二是司法机关,如提供个人经济纠纷情况的法院,
提供个人犯罪记录或刑事、治安处罚记录的公安局及提供财产公证的公证
处。三是综合经济单位,如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可以提供个人存款帐户
及贷款履约情况等。
我国现阶段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相关资料的来源渠道十分不畅,绝大多
数居民能够提供的信用信息:一是身份证和户籍证明;二是所在单位的人
事档案;三是个人存单凭证和实物资产。而前两项都不具备经济担保性质,
只有第三项与经济有关,而它只能提供个人收入的存款状况。这些数字,
既不能证明个人收入的多少,也不能提供个人以往的信用记录,更不能以
此计算个人及家庭的总资产。没有个人或家庭的资产负债表,个人的收入
支出、个人债权债务的分布均无系统的报表。有关个人的社会信息资源分
布在公安、街道、单位、税务、银行、保险、医疗、公用事业收费单位等
部门,没有建立联网系统,未形成统一的信息资源库,无法进行评估。由
于缺乏个人资产的基础数据和资料,对个人信用评估也无从下手。此外,
我国在分配领域,尤其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收入还未完全货币化,也还未
建立个人财产申报制度及家庭收入的状况不透明,收入难以作出准确判断
评估,致使银行在评估个人信用时,可靠性差,难度增大。因此,要疏通
各有关信息来源渠道,强化本国范围内的金融同业之间的信息交换制度,
建立个人信用状况的交换网络,保证个人信用制度建立有足够的数据资料。
(四)尽快制定有关个人信用制度的法规
对个人社会信用资源进行统一规范管理,还需要法律形式的强制作用,
对个人信用记录的提交,个人信用档案的管理,个人信用级别的判定、披
露和使用,个人信用主体的权利、义务及行为规范做出明确的规定。如银
行不应在未征得当事人同意情况下,进行个人资料的利用或向外部提供;
银行在建立对个人资信资料安全保护,防止个人资信资料丢失等现象的发
生方面,都要有相关法律规定和保障。此外,司法机关的介入也十分重要,
对某些不法分子伪造个人资信情报,来获取贷款的诈骗行为;对于某些消
费者到期不予以偿还贷款的行为,法律上都要有相应的惩罚措施:对银行
超出贷款资信调查范围进行调查或认为银行帐号泄露了自身的金融隐私,
造成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侵害行为应予以法律补救。从而以法律强制形式
来推进个人信用制度、用法律的手段来保证个人信用制度的健康发展。
四、加快配套制度的建设,完善信用的基础机制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各种经济主体之间错综复杂的经济联系,要靠信用
关系来维系,如果没有一个健全的社会信用制度,现代市场经济根本无法
实现。~个信用体系是由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信用形式、信用工具及其
流通方式、信用机构和信用管理体制有机结合的统一体。因此建立信用体
系必须着眼于系统库建设,结合国内实际情况,不断调整信用体系模式,
建立起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个人信用制度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体制的信用体系。
(一)有效地利用储蓄存款实名制
社会信用体系不是~朝一夕能建成的,它是个人信用普遍完善化的产
物。个人信用的普遍完善需要借助两个途径来实现。第一,是社会居民普
遍信任感的建立和信用维护机制的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
不仅要有金融机构等在硬件方面的安排,还要有社会居民之间普遍信任感
的建立及信用维护制度等软件方面的完善,即建立完善的信用环境。第二,
是个人收入和资产的公开化,即每个居民个人的收支大体能在银行基本帐
户上得到反映。这种信用公开化使居民的任何个人收入都置于银行的监控
之下,保证个人的资产信用有一定透明度,从而对经济行为发生过程的信
用达到有效的控制。
我国自2000年4月1日起,正式实行储蓄存款实名制,为个信用制度
建立奠定良好基础。因为只有实行储蓄存款实名制,才能准确地计算居民
个人所拥有的存款,增加资产信用透明度。因此,要充分发挥储蓄存款实
名制的功能及作用,进一步推广建立个人帐户体系,建立居民在银行以储
蓄实名制为基础上的综合性信用帐户。银行通过连续记录个人基本帐户系
统,通过对贷款人的历次借款活动的连续记录,以观察其是否具有良好的
还款意愿,是否有恶意拖欠或赖债等情况,在实现为客户服务的同时,也
为推行个人信用制度奠定基础。
(二)加强信用的社会保障制度
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发育不完善、市场化程度不高,依靠市场自身的发
展来形成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则需要经过漫长的过程。且建立个人信用制
度是一项非常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中央银行、商业银行、
个人信用中介公司等机构密切合作,协调配合。国家应出台有关的配套措
施,明确各部门所负的职责,合理分工,完善相关的制度,使个人信用的
登记、评估、使用等符合法定的程序,在法律的框架范围内合理运行,规
范发展。个人信用制度的良好运行还需要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住房
制度、抵押制度、贷款担保制度、保险制度等相关制度。这在西方信用制
度的发展过程中已得到充分证明。
例如,以个人而言,可以采取抵押担保(Collateral),即当消费者不
能偿付债款时,以财产所有权的出让来偿债,也可以由政府部门筹集资金
建立的担保基金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担保基金公司,用于长期消费信贷
等的担保。从完善社会信用角度出发,可以逐步吸收西方法律中的个人信
用破产制度,在立法中突出个人信用破产这一主题。对信用出现问题采取
必要措施,逐步强化个人信用观念。
(三)解决好信用制度的障碍性问题
1、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信息不对称的程度。信用行为往往依存于交易
双方的信息对称性,但现实中,信息对称是相对的,不确定的,而信息不
对称是必然的、绝对的。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就是通过规范、正常渠道
和有效手段来获取足量的信息,提供给需求者,从而解决这种信息不对称
所造成的信用冲突。当个人信用制度不能获取并提供一定量和质的信息时,
就会构成个人信用制度的障碍,如企业和个人的财务状况和其它基本数据
对于资信机构是外部信息,而资信机构根据获得的基本数据进行量化,这
个进程对于其他企业和个人来说,也是未知的。这种情形下,企业和个人
都有必要对资信机构公开一些数据,解决信息不对称和信息不确定性的矛
盾,这样资信机构的服务质量才会提高。
2、寻求妥善的方法,解决好信息失真问题。如果得到的数据与事实相
距甚远,那么信用水平与实际也是不符的。要把分散在公安、街道、单位、
银行等部门反映企业和居民信用的文件和数据,进行联网管理或整合,否
则,企业资产清单的可信程度及家庭资产信息短缺,会影响信用等级评估
的准确度。
总之,建立市场信用体系,创造公平良好的竞争环境,是关系我国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大问题。面对中国加入WTO的新形势,强化全
社会的市场信用意识,加快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同时,
在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的过程中,需要政府、银行、消费者个人三者的共同
努力。通过我国的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带动我国企业信用乃至政府信用
的建立与完善,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打好基石。
第三节环境创新——营造信用的法治环境
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机理决定了“以法治国”的社会管理目标模式,
提高国民道德水平和加强市场自律机制建设,夯实社会、经济运行的思想
基础,其经济意义在于:一方面规范政府、企业、个人的经济行为;另一
方面整顿市场,建立现代市场经济秩序,从而为信用经济创造思想与政治
准备,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形成社会信用的法制基础
信用的缺失是个综合的社会问题,仅仅依靠制度手段是不够的,还依
赖于法律的保障。在一个充满陌生的商品社会中,由于市场竞争主体都具
有趋利性的冲动,没有严格的法律规范加以监督和制约,要使所有的市场
主体都自觉地遵守市场信用、自律行为是不现实的。建立和完善市场竞争
法律、法规,强化市场经济的法律约束与法律规范,是维护市场信用秩序
的基本保障,是经济活动的规则要求。
在我国,目前的现实状况是,虽也制定了有关信用维护的法律条款,
但内容比较零散,还没有一部完整的专门法律、法规来调整个人信用活动
的行为和利益关系,而没有法律的保障就不可能建立起完善的信用体系。
经济主体违约不讲信用的收益要远比付出的代价多得多,利益的驱动和失
衡是社会信用环境恶化并导致信用危机的重要原因。当前,必须完善法律
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使失信者受到法律的严惩,并为之付出巨大“违信”
成本,以充分发挥法律对社会信用的刚性保障作用和威慑作用。
(一)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障信用关系
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一方面市场化程度不高,不可能依赖市场自身
的发展来形成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另一方面也不能直接通过行政手段来
建立个人信用制度,而应当通过立法来逐步引导个人信用制度走上法制化
轨道。要尽快制订配套法规,如《金融债权管理条例》、《逃废银行债务行
为处罚办法》。建立起有效的制约和惩罚失信行为的法律,如,逐步建立类
似美国公平信用报告法这样专门法律来推动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其从信
用等级评定、资信评估、咨询机构和规范的公共信息、数据的取得与使用
程序等,都需要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使整个社会信用体系有章可循、
有法可依。此外,还要借鉴国外信用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定符合我国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关信用法规,严格规范涉及信用的信息征集、信用评估、
信用产品出售等机构和中介组织行为,加强维护信用制度的法制建设。
(二)完善我国民法等法律中有关债权保护的法律规定
信用关系中最直接也最本质的问题,就是债权与债务的关系,保证信
用行为,就是要理顺二者间的关系,使债权人的权益不受侵犯和债务人严
格履行其偿债义务。当前,要完善现行有关企业改制与破产的法律,强化
对银行债权人等利益保护。完善《担保法》、《合同法》等法律,使它们进
一步与企业、个人信用相衔接。同时,对债务人的违约行为要制定更加严
厉的赔偿和惩罚规则,完善刑法中对欺诈和助长欺诈等恶意背信行为的有
关规定。如消费领域,完善消费者保护法,完善广告法,加强对虚假广告
的制裁等。在股市领域,修改现行《公司法》、《证券法》,要在证券交易中
引入法人犯罪概念和商业欺诈概念,强化各种中介机构和直接责任人的法
律责任,建立强制性的连续信息披露法则,严格禁止内幕交易,严格监控
关联交易,严厉惩处违法行为。切实解决无法可依,有法不依的问题。
二、加强执法力度,强化信用的法律保障
法律的制定只是体现在文件条款中,提供法制基础或依据,使法治有
了可能性,而法律执行则使法治具有现实性。在抓紧制定、完善法律同时,
还要加强对现行法律的执行力度。
我国的《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等对市场主体的行为规范都有相应的规
定,现在的首要任务就是不折不扣地按这些法律执行。依法惩治违信行为,
包括法人犯罪和政府工作人员犯罪,不仅责罚企业,还要责罚企业法人代
表和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抑制逃债之风的蔓延。
执法的关键在于司法机关的配合。如果借款人违约,银行与借款人的
关系就变成债权与债务的关系,这时往往就需要进入快捷、公正的司法程
序。如果没有法院的配合,很多事情就无法解决,而司法只有公正没有效
率也不行,往往会造成胜诉容易执行难的局面。现在,如发生借款人贷款
不还时,拍卖抵押物一般由银行自己出面进行,而按正常的做法,应当是
由法院判决给银行,银行委托拍卖行来做这件事,也就是说,本应有其配
套机构完成的信用调查、抵押物估价拍卖等现在主要由银行自己事必躬亲,
这无疑加大银行交易成本。另外,以住房信贷为例,如果借款人不能及时
归还贷款,按国际惯例应当由银行立即收回房屋,进行拍卖,但这一做法
在我国现实中也很难进行。
三、推行“违信”惩治制度,提高失信的成本
违约成本低,是违约现象比较普遍原因之一,这与国家法律建设水平
相关,通过制定有关的法律法规,推行使“失信成本”远高于“守信成本”
的惩治制度,增大“失信”成本,让失信者得不偿失,不敢冒失信之险。
在此基础上,构建违信惩罚机制,就是把各种与信用有关力量包括法律、
制度、道德评价等有机组合起来,使守信者得到保护,惩罚失信行为,增
加市场主体的失信“成本”,从而保证整个社会经济秩序的有序运行。
(一)增大“失信”者的利益成本
就是说对“失信”行为要加大惩治的力度,让人们面对其“失信”行
为可能带来的处罚而不得不止步。在我国对那些制造和贩卖假冒伪劣产品
的人,我们往往是以行政罚款了事,而由于罚款太轻,给这些人还有再生
的机会。因为他“失信”十次,被抓了九次,只要一次没有被逮到,他还
是有利可图。在法国,从法律上作出规定,商店出售假冒产品~旦被发现,
就予以严厉的经济处罚,有的甚至处罚到破产为止,使之不敢产生“失信”
的念头。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加大处罚力度本身并不是目的,
其目的是实现法律的威慑作用,使人们面对高额的“失信”成本,惟一理
智的选择只能是“守信”。
(二)增大“失信”者的道德成本
对“违信”者的惩治是多方面的,除法律直接惩罚外,还要通过其他
间接惩罚。如在全社会宣传并形成一种“守信者光荣,失信者可耻”的道
德风尚和舆论导向,对“失信”行为进行猛烈地抨击,让“失信”者面对
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失去发展的空间,在社会生活中难以有出头之时。
这样“失信”者既要承受社会舆论批评的成本,又要承受自身道德意识的
谴责,而且还要冒可能在社会上寸步难行的风险。为此,要建立和完善信
用记录体系,为个人和企业建立一种全社会可以共享的“信用档案”,进行
个人信用记录。对信用“黑名单”者,在法律允许范围进行披露、曝光,
使诚实守信者受到社会信任和尊重,违信者受到应有惩罚,并为之付出代
价。将“失信”者的“失信”行为记录在案,让人们意识到一旦从事了“失
信”行为,那么其信用档案里就可能会留下一笔永远也抹不掉的污点,他
将为此付出应有的代价。
(三)增大“失信”的政治成本
加强对逃废债者进行道义规劝,媒体曝光,各金融机构要联手采取制
裁措施,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给银行资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企业领导人,
除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在一定期限内,或者终身,不准在原企业或新企
业继续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四、学习和借鉴西方个人信用制度及法律法规
在市场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信用记录是一个在社会中生存的“通行
证”。为了形成良好的信用记录,人们勤勉工作、遵纪守法、诚信守约,否
则会因为一时疏忽的失信行为,而导致将来利益的损失。在西方较为正规
的个人信用市场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期。最近几十年来,以美国为代
表的西方国家已进入了信用发展的商业化阶段,个人信用记录作为一种“信
息商品”进入市场。如在美国金融市场上由三家大型公司(也称信用局一
--Credit Bureau)专门从事金融市场参加者的信用记录业务。信用局根据
与各大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从各个金融机构购买客户的信用记录原始资
料,输入数据库,经过整理后形成个人信用调查报告,并根据情况变化及
时更新。当银行或信用卡公司需要给新客户开户贷款,或开立信用卡帐户
时,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就会从信用记录公司购买客户的信用调查报告。一
般银行与信用卡公司都从信用局租用光缆专线,24小时不问断提供在线服
务。在美国的银行或信用卡公司给客户开户的协议中,都有一些具有威慑
力的文字提醒客户:“如果客户不遵守信用的话,这些资料将被记录,并且
被保存起来。这些信用不良的记录将对客户不利。”美国个人信用制度的建
立和有效运行促进了美国的经济发展。美国具有完备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依
靠完善的信用管理法规来保障的。美国目前信用管理的相关法律有16项,
几乎每一项都经过了多次修改。主要包括:《隐私法》、《公平信用报告法》、
《平等信用机会法》、《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诚实租借法》、《公平信用
结帐法》、《信用卡发行法》、《公平信用和贷记卡公开法》等。美国国会完
善个人信用管理相关法律的主要目的在于稳定美国经济、保护消费者的隐
私权和解决一些特殊的社会问题。就个人信用管理而言,上述法案直接规
范的目标集中在规范授信、平等授信和保护个人隐私权方面,其中最重要
的首推《公平信用报告法》,该法规范的主体是“消费者报告机构”和“消
费者信用报告的使用者”。该法还规定了消费者个人有了解信用调查报告的
权利,对不实负面信息有申诉权;规定了消费者资信调查机构对于调查报
告的使用条件和传播范围等等。
总之,社会信用建立必须通过法律强制性的外部制约力量来规范市场
主体经济活动中的信用行为来实现,并由此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运行秩序。
298
诚然,社会信用的建立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它的建立和良好运行除了
要有健全的法律法规外,还需要建立相应配套措施,如市场观念,伦理道
德、制度建设及科学管理等。
第四节管理创新——提供信用体系建设的支持体系
当前,我国正在逐步融入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中。由于我国地域广阔、
人口众多,全国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只有强化政府宏观管理与微观管制的
双重职能,通过政府管理手段和管理模式创新和改进,才能适应新形势的
发展要求。同时,为了避免重复建设和地域划分导致资源不能共享现象的
出现,有必要在个人信用制度试点之初就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在全国范围
内建立统一的国家信用管理体系,促进信用记录的商业化发展。
一、强化政府宏观管理与微观管制的双重职能
政府推动是构建完善与发达的信用体系的核心动力。市场经济发达国
家的经验表明,单纯依靠市场的力量难以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还必须借
助政府的力量。政府在构建社会信用过程中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宏观管理,推进信用基础建设
通过制度供给,推动社会信用保障机制的建立。信用制度是保证信用
活动有序进行的一种规范,其供给主体必然是政府。政府应当充分发挥自
己的职能,出台相应政策,建立一个透明的、公正的、统一的、完善的法
律体系,规范市场管理,保证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这也是我们所常说的
“现代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的真正意义。目前,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社
会保障制度、个人财产申报制度、收入货币化制度等政策尚未完善,导致
个人及家庭收入资产状况不透明,使信用评估难以向全社会推广,要抓紧
制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处罚规定等,供给适当的制度,以保证市场的
自rh、公平竞争,确定交易的基本规则,保证交易双方的信息大致平衡,
维持信息结构的相对均衡,避免任何一方拥有并利用法律、制度空子获取
过多的剩余,避免出现不公平的利益格局。
此外,政府作为游戏规则的供给主体,在制定法律规则时,更应该在
平衡供求利益方面有所作为,尤其是注意保护处于劣势的消费者权益,在
弥补市场失灵的同时,力图避免政府失灵。如,由于消费者明显不具备信
息优势,供给方通常对其产品和服务拥有更多的信息,政府制定游戏规则
时必须注意对消费者权益的维护。一方面,政府应当规范供给方的信息披
露制度;另一方面,还要想方设法降低信息的传递、交换、使用成本,使
消费者群体和单个消费者个人都能够较为容易地获取充分的信息,并且以
较低的成本使用公共信息。惟有如此,政府的有效作为才能弥补市场失灵,
社会资源才能实现有效率配置。
总之,政府管理必须按市场经济内在要求来进行自身定位,主要管市
场管不了、管不好、管不到的事情,为市场和市场机制的作用的发挥创造
必要的条件;政策的出台和实施必须具有连续性、稳定性和科学性,以促
进市场主体的信心为目标,使各经济行为主体等的风险局限于他们对经营
方向和经营机会的把握上。
(二)强化微观管制,加强对市场秩序的整顿治理,为社会信用创造
环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主管部门必须转变职能,强化服务于市场的
功能,通过不断改革规范管理行为。
i、加强部门合作,整合和利用社会有效资源。、
信用信息的完整性直接决定着信用机制的有效性,信用信息是科学信
用体系建立的基础。政府由于其管理职能和庞大的机构网络,掌握着大量
的控制信息、收集信息和储存信息的功能。因此,政府对社会服务的承诺
上,理应有提供信息服务的责任与义务,以最大限度地增加在政策措施等
300
方面的透明度,以维护社会公正、公平机制。从而创造社会信用平台。政
府有关部门如工商、税务、统计、技术、监督、商检等,要与社会公共信
用记录有关部门依法向社会信用机构和公众提供信息服务,支持信用咨询、
征信等中介机构的成立,打造信用“防火墙”。
如,2000年6月,富阳市工商管理分局向全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合同
信用公示制度的通知》,并首先在38家“重合同、守信用”单位进行试点,
在半年时间内收到自愿申报合同400份,以此为基础建立了一个数据库。
富阳工商局的“信用工程资料库”记录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所获各级各种荣
誉情况,银行信用等级,企业交易之间的不良记录情况,如经司法部门裁
决或仲裁过的经济纠纷、商业欺诈,税款上缴情况,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等,并将这些记录向社会公示。到目前为止,数据库几乎涵盖了富阳全市
的所有企业。它与广受全国关注的上海联合征信体系不同的是,这个被命
名为“企业合同信用工程”的体系,针对的对象是企业而非单个的消费者。
目前,国内对于企业信用制度的建立没有一个统一的体系,各种衡量信用
的指标分散到各个部门。富阳的做法就是政府对企业信用负有监管责任的
工商部门组织,银行、财税、司法等部门联合协作,把企业有关的信用记
录进行重新整合和信息化处理,建立一个面向社会开放的综合数据库系统,
这些做法从另一侧面反映了政府信用行为的实施。
根据我国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完整的个人、企业资信所需的数据和信
息主要分散在公安、街道、单位、税务、工商、海关、司法、保险、技术
监督、商检、证券、银行等部门,而各部门又相互封闭,个人、企业信息
处于各自把持的封锁状态无法正常交流,严重制约了社会信用体系建立。
因此,要改革旧有档案管理制度,各部门要按照市场化方式依法向社会信
用机构和公众提供信用信息,使之成为一种重要的信用资源,服务于整个
社会信用建设。政府主管部门要在扶持社会信用体系的健康成长、有计划
地推进资信数据库的建立和服务、解决信息结构严重不对称的情况、增强
301
企业间信用信息的透明度、在建立“失信”约束惩罚机制方面要发挥微观
管制作用。
2、发挥微观管制职能,提供社会服务。
政府的独特力量表现在它有禁止、惩罚或要求参与的权力。在市场经
济条件下,由于政府对市场的辅助职能之一,是通过制度安排,依法对市
场主体行为及经济活动实施监管,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如2001
年国家几个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就是为了加强信用管理。
长期以来,人们认为诚实守信更多是道德范畴问题,因此,政府也主
要从倡导、宣传上做工作。然而,毕竟代替不了监管,一套较为完备、公
正、透明,随时可供查阅的信用记录,可使诚实经营者规避风险,亦可使
借钱不还、违约失信甚至蓄意欺诈者无处遁形,丧失交易资格,最终被淘
汰出局。政府的倡导和监管,正是市场信用建设有效的两手。
“企业信用公示工程”的实质是以政府信用保证(而不是提高)企业
信用,使初次打交道的两家企业都能够对对方的多年信用情况有真实全面
的了解,从而降低企业市场运作成本,减少企业经营风险,把更多的机会
给信用程度高的企业。其实践和理论上的意义十分重大,它代表了市场经
济发展的方向,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
3、实施打假、防伪、杜绝虚假广告等维信工程。
要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骗取出口退税和逃汇骗
汇等犯罪活动。打假、防伪、杜绝虚假广告等是一项系统的维信工程,政
府、企业和消费者是这个系统工程的三大主力,如何协调三方共同行动,
更有效地进行打假工作,这需要构建能沟通政府管理部门、企业经营者和
广大消费者打假防伪行动的社会平台。如我国“3.15”消费者日就是一个
很好平台。
要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对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
行为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对违反金融、外汇、
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违反市场管理条例,非法从事工商活动、扰乱市场秩
序的行为,必须予以坚决的打击。对从事弄虚作假的财会、审计、评估机
构给以严厉惩罚,对机关工作人员“寻租”行为进行大力整治。同时,还
必须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
的有关要求。
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在信用管理和监督方面作用
信用体系的核心是由独立于市场交易之外的第三者即行业协会和中介
组织,通过各种信用记录的客观收集与分析评价以及保证措施,为客户提
供信用信息和信用交易服务。
(一)完善和发挥行业协会的职能
行业协会对促进社会信用制度建立和信用机制运行能起到重要作用,
在市场经济发展比较成熟的国家,所有市场主体都处在众多同业协会的监
督之下,一切不讲信用者都会受到同业协会的排斥和处罚。就信用管理行
业而言,如美国有信用管理协会、信用报告协会,美国收帐协会等,对完
善信用体系起到很大作用。我国的商会、协会对市场主体的约束力不够,
行业协会的政府色彩较浓。在信用管理制度建设方面,政府必须“有所为,
有所不为”,减少过多干预,充分发挥商会、行业协会对信用管理和监督方
面的作用。如中国保健科技学会组织发起了“中国保健品行业信誉保证暨
《信誉保证宣言》发布活动”,并成立“保健品信誉保证企业管理委员会”。
据透露,该“管委会”下设信誉保证管理部、消费者投诉与调解部、法律
事务部等部门。该团体的主要职能有:对违反《信誉保证宣言》事件进行
调查取证和处理,对参加“信誉保证”企业的合法经营权进行保护,推动
“信誉保证标识”成为保健品行业中最具信誉度和价值的无形资产,从而
对信誉保证企业产品进行信誉监督管理。
(二)培育社会中介组织,规范中介机构行为
市场经济越是发达,经济主体之间的交易活动越频繁,交易手段越专
业化,就越需要建立和发展市场中介组织,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
构、信息服务机构等,形成了社会化的信用服务体系,为规范信用行为提
供条件,以促进市场的有序进行。完善的社会信用制度必须有健全的信用
中介机构作为组织载体,信用中介机构的功能在于将分散的个人、企业信
用信息进行统一、有效的收集、汇总,分析储存,形成较完整的个人、企
业信用档案,并向特定对象提供服务。在我国,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既
不能完全采取美国模式,即完全依靠市场经济法则和运作机制,建立个人
信用信息机构,靠行业自我管理来进行经营活动,也不能照抄照搬欧洲国
家做法,主要通过政府建立公共信用管理机构。根据我国实际,可采取政
府推动、银行为主导方式,依靠市场力量,组建信用信息机构。目前,人
民银行牵头成立了信用领导小组,实施银行系统内部的联合征信,在此基
础上,设立资信公司,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进行经营活动。在法律允许的
范围内通过收集和分析个人和企业的信用资料,为客户提供信用状况证明
资料,帮助客户判断和防范信用风险、促进信用交易,形成社会化信用保
障系统。
与此同时,要加强中介人员队伍的建设,通过一定制度来规范其行为,
解决中介机构本身的信用问题,要通过明确的市场进入退出机制,实行优
胜劣汰,保证中介机构客观、公正和独立运营。
三、利用现代科技优势,为信用体系构建提供技术支持
当前高新技术发展,特别是IT技术的出现,为信息传输带来了革命性
的变化。国外的经验表明,自动化的信息系统是开展征信活动的先决条件。
伴随信用体系建设进程,我国应该大力普及电子化支付手段,最大限度地
减少社会上的现金流通,要大力推广银行卡、电子钱包、个人支票、网上
支付等先进手段,完善自助银行、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的推广普及,最大
限度地提高支付方式的现代化。银行和商家运用计算机等设施,构建客户
信用状况检索网络,将各金融机构分别占有的借款人、持卡人信用材料,
通过联网的方式,实现资源共享,从中筛选出消费信贷的支持对象。
同时,应积极利用网络技术,改善信息传输、信用管理手段,为交易
活动提供企业、个人行为的真实信息。可以说,技术支持是构建完善与发
达信用体系的重要支撑。没有技术与网络的支持,难以建立起完善与发达
的信用体系:没有技术与网络的支持,信用体系也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信用效力将大打折扣。以个人信用为例,个人信用体系相关的庞大的信息
和数据的征集和记录,不借助现代科技手段是无法完成的,信用资源的使
用与管理更需要发达的网络的支持,没有网络支持不可能实施及时监控,
失信者就难以得到应有的惩处,信用环境也将会受到危害。
如,据国家工商部门披露,在国内平均100家造假售假厂商当中就有
20%已经用上网络技术等高新技术来开展虚假广告宣传,以及从事网上销售
假、冒、伪、劣产品的犯罪活动。更有甚者,随着防伪技术逐渐成型,受
丰厚的经济利益驱使各类商家纷纷涌入防伪技术行业,防伪技术也被盗版。
因此必须及时地进行技术创新,淘汰已经陈旧的防伪技术,利用网络的优
势,提高防伪技术平台功能的可靠性和实用性。只有充分运用现代通讯技
术和网络技术等高新技术,我们才有可能用最短的时间来走完发达国家用
i00多年走过的路程,建立起完善与发达的信用体系。
此外,整顿社会信用秩序,重新构建企业间、企业与银行的信用关系,
还得靠社会经济主体——企业自身加强信用管理,充分利用信用资源,提
高防范信用风险的能力。另外,金融部门合作、联手,合力整治混乱的信
用秩序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军,也是治理信用秩序的一种有效措施。
四、抓住入世时机,促进我国对外信用的建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日益走向世界,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竞争
打破了国界,也打破了国家保护。在这过程中,首要的是如何实现与国际
接轨,特别是市场经济主体间的活动、交往都必须遵循通行的国际规则进
行。而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基本都是信用国家(如美国、日本、英国、新加
坡等)。因此,我国经济要在经济全球化整合中抢占优势,不被淘汰出局,
就必须建立健全完备的信用机制,规范政府、企业、个人的经济行为,以
避免在国际经济活动、交往中,因触犯游戏规则,遭受惩罚而付出高成本
高代价。
(一)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与遵守国际通行经济运行规则是我国对外
信用的前提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推进了中国经济的第二次大开放,带来了前
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是,机遇是用多方面承诺换取的,其中最主要的承
诺是遵守规则,开放市场。而遵守国际规则的承诺,将对中国对外经济贸
易等产生深远的影响,是中国逐步向国际法律体制靠拢和接轨的重要步骤,
也是中国改善投资环境的重大的举措。
在行为规则方面将按国际规则和WTO有关协议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
进行修改,建立起一个透明、统一、公正和可预见性的法律体系及市场机
制,保障国内外投资活动正常进行。政府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只执行
已公布的法律法规及其它措施,任何未经正式公布的内部文件或规定都不
能执行,这将使黑箱作业不复存在,是中国在管理经济方式上的一个重大
改变。
在开放市场方面,中国承诺要按照市场规则从根本上改变政府同企业
的关系,以减少政府对经济及企业运作的干预,使中国的企业真正成为产
权明晰、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企业。政府必须放弃许多不应由政府管的
事情,把一些权利还给企业。我国要在21世纪将中国建设成世界经济强国,
首先要赢得国际对中国的信心和信任。这就必须遵守承诺,讲信用,以获
得外国对中国的信任,才能按承诺办事。如美国给予中国永久性正常贸易
关系待遇,并非是美国的恩赐,而是互相承诺。因此,一个国家需要信用,
如同信用是企业生命一样,信用也是国家生命。国家信用是建立在整个社
会信用基础之上,是政府、企业、个人信用行为的结晶,是依赖教育、法
律、制度、管理等手段的共同维护,也是政治、经济、道德多层面进步的
综合反映。
(二)加入世贸组织为加快建立信用机制提供新的动力和环境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及经济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经济发展面临
着更加开放的环境,信用环境的好坏成为国际投资者衡量投资环境的重要
标准。
1、信用的国际转移。随着经济全球化开展,信用机制的运行也将由一
个地区、一个国家扩展到相应的国家。跨国公司一般都有良好声誉的公司,
积累了大量的信用资本。他们带给中国的不仅是物质资本、技术和管理,
也带来了维持市场运转的信用资本(包括信用意识、信用管理方式等)。从
这个意义上讲,开放是利用外国人积累的社会资本来建立我们的市场秩序,
是信用资本的国际转移。
2、市场竞争的加剧,促使人们更加重视信用的竞争力作用。消费者在
同等条件下愿意买品牌产品,就因为它具有较高信用度。我们的企业要生
存发展,就必须想方设法提高自己的信誉,按国际惯例进行贸易,遵守按
时按约偿付的规定。国际竞争的最终结果是信用品牌的竞争,美国“麦当
劳”、“肯德基”技术含量并不高,但能在全球发展,就是在消费者心目中
树立了良好的信用形象。
3、政府行为规范化。加入wTO政府要信守入世所作承诺,按照世贸规
则处理国与国之间的经济关系,同时,政府部门管理手段和管理模式也要
发生变化,逐渐减少对企业和市场的干预,提高政策的透明度,促进全国
统一市场的形成,为建立我国市场经济的信用机制创造更好的大环境。
4、企业信用将成为有效的竞争手段。国际的市场竞争优势,不仅体
现在产品的技术含量,而且来自企业信用的竞争,信用已成为各国企业进
307
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在更为开放的市场环境中,是否具有一套先进的信
用管理制度,良好信用形象和具备信用风险控制能力,是决定企业生存和
发展的关键因素。如果不建立社会信用制度,加强企业信用管理,中国企
业很难参与国际竞争,企业也无法通过良好信用管理来保护自己。
本文小结:信用机制的历史发展体现辩证否定的过程
人类信用发展最初是基于对人的信任而产生的特殊主义信用。它在自
然经济状态下.原始交换行为中,交往对象往往是长期的,相对固定的,
并形成一个自我循环相对稳定的利益图报机制。一方借给另一方东西,或
者甲与乙之间的物质交换、劳动交换(互相帮工,如春季甲帮助乙耕种,
夏季时节乙帮助甲种植其他农作物),不需要契约,也不需要物质抵押、担
保就可以实现,凭借是亲缘、地缘、熟人默契的信任交互关系,在这种关
系中,一方自觉地认为要为自己所获得的东西,付出一定成本,并信任另
一方,能反馈性地提供相应的补偿,在此可称其有信用成本。这种成本在
某一行为中有时是事后性投入,有时也可能是事前性投入。但这种事前性
成本投入又是发生在这一经济交往行为之前的另一次经济活动基础上的。
由此可见最初信用是建立在熟人之间重复博弈基础上,而每一次博弈都不
是独立的,而是接上连下一环扣着一环,由此形成交往锁链。在博弈中,
经济主体之间交往行为服从“有来有往”、“来而不往,非礼也”、“有借有
还。再借不难”之最基本经济利益、行为规则和道德信条,并由此决定了
人与人之间信用的对应关系,保证了人的信用行为,维持自然经济活动和
交往的秩序。
随着商品交换发展,经济交往关系多发生在陌生主体之间,一种代表
一般价值的货币出现了,货币便成为体现信用的物化形式。人类信用发展
到基于货币或商品价值信任而产生的普遍主义信用。在货币通用范围内,
甲要交换乙的商品,只需提供相应价值的货币,乙凭借对货币信任就可以
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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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商品所有权转让出去,至此就完成了信用行为过程。在下一次经济交往
行为中,如乙需要甲的所拥有商品,甲提供给乙时,乙就得付货币给甲,
其信用行为完成与上一回经济交往关系无任何必然的内在的联系,甲乙双
方信用行为实施与交易活动的完成完全服从于“等价交换”原则。同样,
提供劳动服务时也类似于此过程的发生。尽管从表面上看,甲与乙的继续
交易,有缘于上一回交易过程信用关系的确立的原因,但两次交易,就甲、
乙而言都属独立的或一次性的博弈。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由于交易对象扩大化、普遍化,甲第一次选择乙,
第二次却可能选择丙,这种博弈局面中,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形,即第一次
甲乙交易中,甲发生了欺骗或违约现象,但并不一定影响第二次甲和丙交
易。正是由于这种交易过程的相对独立化,经济主体间不可能确立长期稳
定交易对象,因此基于特定的信用关系,只能借助于一种大家共同普遍接
受的代表经济价值的信用媒介,即货币。人们基于对货币价值的信任,而
接受货币作为给付商品的支付方式。
商品经济发展到高级阶段即现代市场经济建立,由于信息技术贡献,
经济主体间“陌生性”消除了,不仅国内,甚至国际间不同经济主体,虽
不相识,却是相知的,不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企业),人们可以借助信息
网络、特定组织了解到情况,并选择特定的认为可信任的交易对象进行经
济交往。这一阶段,人类信用关系又仿佛回到借助于对特定对象信任而产
生特殊主义信用,人们基于对商人的信任而接受其开出的汇票、支票等支
付方式;基于对银行的信任,把钱存入银行,变成银行的存折。但这不是
简单回复,而是在更高基础上“扬弃”,即借助于银行制度、个人信用制度、
法律制度和现代管理手段及经营理念等人类进步文明形成更为有效的信用
机制。经济交易对象及其信用关系无限扩大,打破了国界,交易形式提升
到电子商务的发生,打破了时空二维性,出现“虚拟洲”,信用交易发展为
信用经济,出现了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以信用为核心的经济运行机制,
即信用经济(包括经济运行性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国家信用、消费信用
等,以及与此相配套的规范性的信用关系、信用制度、信用机制、信用管
理机构等信用体系),这种情形下,信用本身在一定程度上异化为一种商品,
打破了产品物质性概念,信用成为得天独厚的企业“无形资产”、“社会资
源”。
上述对信用阶段性发展概括,是相对的,是以这一阶段信用体现主要
特征或倾向为标准。在现实中,每一更高形式的信用行为及信用关系都包
括低一级的有关内涵,在现代社会中,信用行为发生机理更是具有多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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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在本文最终完稿时,我却没有一点如释重负和志得意满的感觉。回顾
走过的攻博历程,不禁百感交集,--.ⅢlJ感激导师李建平教授为引导我走上
经济学研究之路付出的辛劳;zm,lJ感叹时光催人老,我已不再年轻,学业、
事业却还漫长。
二年前,我为确定研究方向与论文选题而迷惘彷徨之时,我的导师李
建平教授根据我的学科背景,为我指点迷津。带着对研究人性、人的行为
的浓厚兴趣以及回答现实问题的责任感,我开始涉猎信用经济学这一领域。
由于论文涉及的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其后写作的艰辛,超出我的想象,加
以自己在职参加学习,事务工作的繁忙,注定了我的论文写作要比别人付
出更艰辛的劳作与努力。
值得高兴的是,当前信用问题已成为政府、企业及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文力图通过对信用问题的经济学分析,燃起社会对信用的重视,并希望
能抛砖引玉地促进我国经济理论界对信用问题的系统研究,以推动信用理
论的发展和实践。
本文从选题到定稿,都是在李建平教授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如果说
本文还有些创意和可取之处,那都是导师李建平教授无私教诲的结果。几
年来,李建平老师对我的开诲诱掖,言传身传,充溢于文里文外,他渊博
的学识让我仰为观止:严谨的学风使我敬佩:精辟的见解,常令我茅塞顿
开;要求之严格,也使我不敢懈怠。此文完成,凝结着导师的心血,值此,
谨向导师李建平教授深表谢意。
我还要特别感谢原校长、师大政治经济学学科奠基人和开创者——陈
征教授,他对我的学业、工作及论文写作等各方面,始终给予许多关心和
指导:严正教授和郭铁民教授对我的学习和课业也给予了有益的指导与帮
助。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林均跃教授与我素未谋面,
但在千里之外仍不吝赐教,为我的论文写作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并提供
有关参考资料,在此深表感谢。
最后,我还要感谢在我学习和撰写论文期间,给予我理解和支持的同
学、挚友、亲人,如果没有他们在学习和生活上的关心与帮助,很难以想
象能顺利完成学业。
由于时问仓促和水平有限,本文还存在诸多不足和欠缺,如某些理论
观点还不成熟,个别地方分析阐述还不到位,一些文字表述不够准确等。
我的学位论文虽然完成了,但是理论研究却没有因此而结束,今后我
仍将密切注视这一领域最新动态,继续求教于我的导师、学术界前辈和同
仁,为推进这一领域研究尽绵薄之力,以此回报培养我的福建师范大学。
孙智英
2002年4月于福州
信用问题的经济学分析
作者: 孙智英
学位授予单位: 福建师范大学
被引用次数: 1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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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钟献兵.潘华市场经济与信用维持[期刊论文]-市场经济研究 2004(1)
15.王孟钧建筑市场信用机制与信用制度建设研究[学位论文]博士 2004
16.李杰夫.叶季平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诚信原则的探讨[期刊论文]-中国农村水利水电 2003(4)
17.李杰夫.叶季平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诚信原则的探讨[期刊论文]-中国农村水利水电 2003(4)
18.李洪彦企业违信行为的动因分析及管理对策[期刊论文]-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3)
19.刘焕成基于电子政务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期刊论文]-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 2003(8)
20.周兰珍论额度授信实质及选择权设置[期刊论文]-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 2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