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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82关于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研究

天津师范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关于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研究
姓名:李永琳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政治经济学
指导教师:刘泓
20040525
摘要
目前,在我国从非市场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市场交易中
出现了较多的个人信用缺失的问题,严重干扰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阻滞了
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出现失信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由于交易双方所处的地位
不同,个人信息在双方分布的不对称造成的。而要消除失信行为,解决信息的
不对称问题,唯一途径就是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以保证个人信息通过合
理、合法的途径向社会公开,约束交易双方信守台约,减少交易费用,降低经
营风险。
本文主要从信息经济的角度,以解决信息的不对称性为切入点,探讨建立
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有效途径。全文共由五章内容组成:
第一章讨论了个人信用制度的发展阶段及有关的理论分析。首先,阐明了
我国的个人信用制度正处在从道德化阶段转向商业化阶段转型过程中,传统的
个人信用制度已被打破,新的个人信用制度没有完全建立起来,需要建立现代
的个人信用制度。然后,阐述了个人信用制度建立的信息经济学基础,从理论
上分析了信息不对称所可能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
第二章分析了个人信用缺失的主要表现及对经济的影响。首先,分析了个
人信用缺失的主要表现,特别是在信息不对称突出的银行个人信贷市场上,消
费者比银行拥有更多的私人信息。处于信息劣势一方的银行,为了规避风险,
所采取的措施(如慎贷或惜贷),却导致了消费信贷市场萎缩,使优良的信贷主
体退出市场,借款者整体素质下降,造成消费信贷的需求缺口与供应过剩并存,
破坏了资金的运作效率。然后,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发展个人信贷消费,扩
大内需,防范金融风险和促进金融创新等方面,论文阐述了建立个人信用制度
的重大意义。
第三章分析了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由于我国的个
人信用制度建设刚刚起步,虽然在上海、济南等地进行了个人联合征信的实践
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在其推进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如没有形
成市场化的运作机制,个人信用资料不全,个人信用评估不规范,缺乏相关配
套措施等,需要进一步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国的个人信用制度。
第四章探讨了我国个人信用制度模式的构建。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不发达,
相关的法律体系不完备,因此,在短时间内难以建立完全市场化模式,而政府
完全主导的模式,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和征信市场的竞争性要求。因此,
在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的基础上,我国个人信用制度模式的选择应是一个动态的
发展模式:以政府为主导,推动信用中介机构的设立,到政府主导和市场相结
合渐进发展,逐步过渡为完全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具体分为三个发展阶段,即
早期的政府主导型、中期的政府和市场结合型以及成熟期的完全市场型模式a
从制度模式、管理机制和资金保障上,分析政府在个人信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
主要职能及应介入的深度。
第五章阐述了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制度的主要途径。本文主要从法律、
制度、相关配套措施及机制约束等方面进行了探讨:一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
设,为个人信用制度的有效运行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证;二是建立全国统一的
个人资信档案库,应以实旋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编码为契机,并在储蓄存款实
名制的基础上,建立个人基本账户体系,同时,加快以个人信用信息共享为目
的互联网建设,从技术上实现信息共享;三是建立科学严谨的个人资信评估指
标体系及评估模型,以定性判断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以客观公正地评估
个人信用等级;四是倡导和培育现代信用观念和信用意识,转变传统的消费观
念,成立专门的个人信用管理机构,全面收集、整理、分析、传送个人信息资
料,从而实现全社会范围的个人信息集中管理和资源共享,彻底解决信息的事
前不对称问题,并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的改革,为个人
信用制度的建立提供相应的社会环境;五是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风险预警和风
险转嫁机制、失信行为惩罚机制,彻底解决信息的事后不对称问题,减少道德
风险的实际发生。
关键词:个人信用个人信用制度消费信贷信息经济学信息不对称
Abstract
At present,transited from no market economic system to market economic
system in china,there were a lot of problems such as the inefficiency of the market
and the system in market trade,which interfered the order of market economy
seriously and retarded development of market economy.The important cause of less
credit is that the positions of partners of transaction are different and distribution of
information is asymmetric.The way to problems solved for asymmetric information
and the behavior of less credit is to establish a ripe Personal Credit System(PCS).
As result,personal information is open to society by the reasonable and legitimate
way which can make partners abide by contract,reduce cost of transaction,bring
down management risk.
In this paper,the writer,from the view of Information Economic Theory,
attempts to set forth the PCS from settlement of the asymmetric information.There
are all together five chapters in this paper.
In the first chapter,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stage and the relevant theoretic
issue about the PCS.Firstly,I clarify that,in the course of transition from morality
of personal credit to trade of personal credit,traditional PCS was broken and the
News was not established entirely。Secondl%I analyze the problems of anti—choice
and moral risk based on Information Economic Theory.
In the Second chapter,this paper analyzes the influence of absence of personal
credit on economy.Firstly,I analyze the phenomenon of less credit when consumers
own the more private information than banks,especially in the personal
consumption market where information is more asymmetric.The banks on the
disadvantageous position lack the zeal of developing the consumption credit in order
to avoid risk.Those will result in the withering of credit consumption,withdraw of
good consumption agents from market and degrading of whole credit quality.In the
end,the sufficiency of demands and surplus of supply coexist,the efficiency of
capital work is destroyed.Thus,from the angle of keeping market orders,
developing personal credit consumption,increasing inner demand,avoiding
financial risk and promoting financial creativity,the essay clarifies the great
significance of PCS.
Chapter three analyzes the present development and problems of PCS in China.
As the system is constructed for a short time in china.although practiced and
improved in ShangHai,JiNan,there are many questions,such as less market
mechanism,absence of personal data,abnormal evaluation of personal credit and

shortness of relevant measurement.It iS necessary for the fast pace of PCS in
China.
Chapter four probes the modes of PCS in China.The mode of personal credit at
the market can not be established in a short time because of underdevelopment of
market economy and relative imperfect law system.At the same time it is difficult
for the mode controlled wholly by government to fix in with competitive market
requirement according to abroad experiences.The best modes of personal credit in
China should be divided into“three stage’’:from the mode guided by government to
the mode combined government with market,to the mode at the market.The thesis
analyses major functions and depth of govemment in the course of different stage,
based on the system mode,management mechanism and fund guaranty.
Chapter five makes some major approach to PCS.The writer have studied the
system from law,relative measurement and mechanism restriction. We should
enact a basic law to guarantee its performances;we should establish our personal
assets register on the basis of the code of social guarantee,real name system of
savings and the personal basic account system;accelerate the construction of
intemet to offer information shared;we should establish our personal assess system
to evaluate the grades of personal credit objectively;cultivate modern credit
conception,transit traditional consumption idea,provide a adapted circumstance for
PCS with house reform and the social security insurance system;the personal credit
bureau should be founded,which will unite the departments in order to collect,
analyze and convey personal information data,achieve the personal concentrated
message managed and shared in full society;we should set up the PCS of personal
credit risk management,risk transfer and punishment in order to resolve the
problem of asymmetric information completely and reduce the occurrence of moral
risk.
Keywords:Personal Credit
Personal Credit System
Consumption Credit
Information Eeonomies
Asymmetric Information
独创性声明
本人声明所呈交的论文是我个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
研究成果。尽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
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墨盗竖基盘堂或其
它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
做的任何贡献均己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
签名:——日期
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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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的论文在解密后应遵守此规定)
签名:————导师签名: 日期:
日IJ 吾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短缺经济的时代已经结束,我国的市场已由卖
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消费需求不足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为
了扩大内需,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从1999年起,我国陆续出台了一
系列鼓励个人信贷消费的政策,如住房、汽车、耐用消费品、教育、旅游等,
以期拉动消费需求的增长。经过几年的实践,消费信贷市场取得了较大的发展,
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然而,消费市场的交易费用和经营风险居高不下,
制约了信贷消费的发展。这是因为授信机构既不能全面获得申请人的信用资
料,准确评估申请人的资信等级,又不能有效约束申请人的行为,即在信息不
对称的情况下,消费信贷业务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将会极大地提高授信
机构的经营风险和信贷损失,从而阻碍消费信贷的正常开展。因此,建立完善
的个人信用制度,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已经成为信贷消费市场健康发展的当
务之急。
在这萃中情况下,“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启动消费信贷”逐濒成为理论界关注
的焦点。实践中,我国也重视加强个人信用制度的建设,并在上海、济南等地
实施个人联合征信的试点工作,这些都标志着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建设已迈出
了关键的一步,为个人信用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推广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目前,学术界对于个人信用制度问题研究的路径大概分为两种:第一种路
径从消费需求的角度出发,涉及到消费信贷领域,由此展开个人信用制度问题
的探讨:第二种路径从个人信用体系的角度出发,研究个人信用制度的现状及
存在的问题,介绍和引进国外的有益经验(尤其是美国的整个社会信用管理体
系),侧重于个人信用体系和制度的建设。
个人信用,是指一种建立在对个人在特定的期限内付款或还款承诺的信任
的基础上的能力,它是后者无须付现款就可以获取商品、服务或资金的能力。
个人信用分为个人消费信用和个人经营信用两大类。个人消费信用是指个人以
赊销方式购买耐用消费品,如房屋、汽车、家具、电器、教育费用等。个人经
营信用是企业信用的人格化和具体化。本文所讲的个人信用,主要是指前一种
信用,即普遍居民的信用,指个人在消费信贷时所需要的个人信用能力。
本文旨在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以解决信息的不对称为切入点,从理论上
分析了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结果,得出信息不对称是导致个人信用道德缺失的
根源,并对我国从传统个人信用到现代个人信用转变的特征和实质进行了分析,
指明了我国个人信用发展的方向:从现实意义上,认为构建我国的个人信用制
度,并不仅仅在于发展信贷消费,它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的发展,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创新和银行业的发展等方面,都将发挥
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分析借鉴美国、欧洲和日本三种发展模式基础上,重点结
合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实际,以市场化导向为目标,构建出适合我国国情的、
动态发展的个人信用制度“三阶段”管理模式,即早期的政府主导型(类似上
海模式)、中期的政府和市场结合型以及成熟期的完全市场型模式(类似美国模
式),以政府为主导推动信用中介机构的设立,到政府主导和市场相结合渐进发
展,逐步过渡为完全的市场化运作;在具体的实施途径上,主要从法律法规、
制度、技术、个人消费观念、全社会信用意识环境及相关有效的运作机制上,
来加快和完善个人信用制度的建设。
2
第一章个人信用制度的概述
一、个人信用制度的内涵
所谓个人信用制度,是指由国家监督、管理和保障个人信用活动的一系列
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是一个国家的经济和金融发展的制度基础。个人信用活
动是指个人通过信用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消费支付的能力,或获得自
己当前所不具备的预期资金,从而进行消费的活动。它使得个人不再仅仅依靠
个人资本积累才能进行消费支出,可以通过个人信用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获
得预期资金或消费支付能力。个人信用则是指一种建立在对个人在特定的期限
内付款或还款承诺的信任的基础上的能力,它是后者无须付现款就可以获取商
品、服务或资金的能力。个人信用主要包含三方面的内容:一是个人的信用存
量,即个人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是否具有可行的明确的合法资产保障;二是
个人的信用历史,包括个人的信用记录,已形成的社会信誉以及品质评价;三
是个人的未来发展和所在行业的经济前景。为了记录、证明和查验个人信用的
状况,建立一系列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个人信用行为的规范,就构成了个人信用
制度。
从发达国家百余年发展中形成的一套较完备的个人信用管理来看,个人信
用制度的基本内容应包括个人信用登记制度、个人信用评估制度、个人信用风
险预警制度、个人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和个人信用风险转嫁制度。有了完善的个
人信用制度,银行就能根据客户信用的历史记录,通过自我评估或请专业评估
机构进行评估,从而取得消费者的个人信用状况,确定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
然后予以决策,从而有效地防范信贷风险。同时,通过具有法律强制性的外部
约束力,规范个人信用活动,从而保障社会秩序和市场经济正常地运行和发展。
二、个人信用制度的两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道德化阶段
这是个人信用制度最早形成的阶段。在我国古代,有着丰富的个人信用道
德的文化思想资源。以儒家为核心的传统文化,认为在商业活动中,要诚实守
信。孔子特别强调“言必信,行必果”。,认为人在社会上立足,不讲究信用是
不行的,“人无信不立”。。还有像“童叟无欺”、“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等,
都是强调人要做一个守信用的人。在我国民间中,借钱或借物也要守信,如“好
借好还,再借不难”,这句俗语,话虽简单,但意义深刻。一旦某人借钱不还,
特别是有钱也不还时,他在商业社会中的信用度便大大地降低了,最后,他被
人们视为“赖账”的人,会被人们淘汰出商业社会。
然而,这种以个人道德为基础的传统个人信用观,具有极大的历史局限性。
这是因为中国古代是一种“差序格局”的社会结构,“以‘己’为中一心,像石子
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
一个水平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
。虽然人与人之间讲究信用,但并不是对所有的人都讲同等程度的信用,只是对
熟人而言是讲信用,对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的人,是不大强调信用的,所谓圈
内圈外之别。人们讲“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
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这种以自我为中心,以与自己熟悉程度为基
本标准决定信用大小的传统信用观,与现代市场经济强调对所有的人都讲信用
的现代信用观相比,面临着重大的挑战。其实,到了近代,传统社会轻视信用
的危害已经很严重、很明显了。@传统个人信用观如果不能摆脱那种以自己为中
心,以亲疏关系厚薄决定信用的思维方式,建立一种普遍有效的个人信用观,
那么,传统个人信用观就无法适应现代社会需要,成为社会发展的阻碍因素。
第二阶段:商业化阶段
在这一阶段,个人信用记录被当做一种“信息商品”进入市场,像所有的
信息商品一样可以买卖。在发达国家的征信市场上,有专门经营“个人信用记
录”的公司,该公司从各种金融机构,有偿收集客户个人的信用记录资料,并
将这些有关个人信用的原始资料进行整理,输入计算机数据库。目前,个人信
用信息公司已发展到将数据库用光缆同各个金融机构连接起来,随时提供在线
服务。当银行和信用卡公司需要了解或调查莱个客户的信用记录时,可随时从
①《论语子路》
②《论语颜渊》
③费孝通著:《乡土中围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舨.第27页。
④费孝通著:《乡土巾围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0页。
⑤何怀宏著:《良心论》.上海三联书店1998版t第1 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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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记录公司购买这些记录资料。当个人信用记录资料商业化以后,金融市场
上就形成了“市场信用的纪律约束”,即商业银行和信用卡公司,对于信用记录
不好的客户,就会限制或不发放贷款和提供信用卡,从而促使客户个人自觉地
遵守信用,以保持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为以后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在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其个人信用制度已有100多年的历史,逐步
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管理体系和法律框架,现己进入了完全商业化运作的发展阶
段,对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产生了不可替代的
作用。而在我国,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个人信用管理体系的发育
程度偏低,个人信用制度的发展还处在从道德化向商业化转型的过渡阶段。加
上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的转型过程中,新旧体制与观念上的碰撞与冲突,
个人信用的观念和基础有很大差异。如在计划思维的支配下,人们对市场持排
斥的态度,认为资本是“肮脏”的,竞争是“不当”的.,投机是“犯罪”的。
传统观念讲的“君子言义,小人言利”,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发展成为“大公无私、
公而忘私”;而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逐利原则,即追求自身利益最大
化,成为提高人劳动积极性和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这样,传统的信
用文化、个人信用制度被打破,新的信用文化、个人信用制度尚未建立,在经
济利益的驱动下,信用市场的格雷欣法则一一失信者逐守信者,失信者得利,
守信者遭殃表现得淋漓尽致。在这种情况下,迫切需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
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个人信用制度。
三、个人信用制度的基础理论分析
个人信用制度建立的理论基础是信息经济学。信息经济学主要是研究在信
息不充分或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经济主体之间的博弈问题。
(一)信息不对称的内涵及其影响
信息不对称是指在市场交易中,由于交易双方所处的地位不同,拥有的信
息不相等,或由于没有做出最优决策所需的全部信息,从而使经济主体可能作
出错误的决策,给市场行为和结果带来的重大影响。信息不对称主要包括三方
面的内容:一是交易双方的任何一方,都未获得完全清楚的信息;二是有关交
易的信息,在交易双方的分布是不对称的,即一方比另一方占有更多的信息;
三是交易双方对于各自在信息占有方面的相对地位是清楚的。对信息占有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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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称状况,导致了在交易前后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具体表现为:
第一,事前的信息不对称,产生逆向选择。在交易发生之前,一方当事人
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条件下,对不利自己的私人信息进行隐藏,即隐藏知识,在
信息经济学中,将此现象称为“逆向选择”,亦称“签约前机会主义”。
“逆向选择”最初起源于保险业,后来扩展到许多其他行业。在保险市场
上,保险公司出售保险,承诺顾客发生意外后支付一定的赔偿,但顾客发生意
外的可能性是不同的。在医疗保险中,那些知道自己身体状况不佳、随时都可
能住院的人,最有积极性购买保险。因为这些人在投保前(签约前)己患有严
重潜在的疾病,但由于这些人掌握“私人信息”或“隐藏知识”,所以,这部分
人的投保动机最高。这种现象,对保险公司而言,则是一种与其意愿相悖的“逆
向选择”。相反,那些身体状况良好的人,购买保险的愿望就小一些。因此,当
保险公司为避免风险而提高保险价格或降低赔偿金额时,很可能将风险较小的
顾客(好顾客)逐出保险市场,而留下了那些随时可能发生危险或需要赔偿的
顾客,这最终可能使保险市场逐渐萎缩甚至消失。
“逆向选择”的前提是“隐藏知识”,最早是由美国经济学家乔治·阿克洛夫
(Akerlof),1970年在“柠檬市场”问题中提出的。他提出,由于信息在买者
与卖者之间不对称,买者不了解对方产品的质量、性能,而真正了解产品质量
的是卖者。在质量不变的市场上,价格是商品竞争的重要信息,价格下降导致
需求量增加,但在旧货或次品市场上,价格下降则意味着产品质量迅速恶化,
次的产品将好的产品逐出市场,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而消费者可能随
着价格的下降。购买量也会迅速下降。特别是假冒伪劣产品与好产品同时存在,
使人真假难辨,出售次品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隐藏”质量信息,使消费者在
购买时具有一定的风险。这样,消费者失去了对市场的信任,宁可不买也不愿
意冒风险,从而导致市场萎缩、“冷清”,甚至消失。
第二,事后的信息不对称,产生道德风险。在交易之前,双方都了解有关
信息,但在交易发生之后,一方可以利用对方不了解签约后的信息,采取“不
尽力”或“偷懒”的行为,即隐藏行动,给对方带来的损失。在信息经济学中,
将此称为“道德风险”,亦称“签约后机会主义”。
“隐藏行动”最初也起源于保险业。在保险合同签约之后,比如,投保房
屋险的投保者,因为可以得到补偿,就会缺乏动力去消除火灾或其他隐患,在
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就面l|缶着由投保者“隐藏行动”所产生的“道德风险”。
同时,如果保险政策提供了过头的金额,也会鼓励投资者保人去纵火,至少会
怂勇人玩忽职守。
在经济学中,最具有广泛意义的“委托一代理”理论,就是与此有关的重
要理论。委托——代理问题,一般表现为委托人(雇主、授信人)与代理人(经
理、受信人)在签约之后,委托人无法观察到代理人的行为,如努力程度和是
否存在机会主义等,不能肯定代理人是否积极去实现委托人的利益,而代理人
利用其事后信息优势,试图从委托人那里获取更多的收益,可能做出与委托人
利益相悖的行动。如果双方信息是对称的,委托人可以很好地控制代理人的行
为。但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因而代理人就有可能采取“隐藏行动”,这样,委
托人利益就可能面临着“道德风险”。
像事前人们对隐藏知识的担心、不信任可能导致市场萎缩甚至消失一样,
事后人们隐藏行动的道德风险,也会影响人们的正常交易活动,严重的则会破
坏整个社会经济的有序运行,使市场处于无序的混乱之中。
实际上,信息不对称的核心是信用信息不对称。一般说来,出售商品的一
方总比购买方拥有更多的有关该商品的信息,借款者总比贷款者掌握更多有关
借贷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处于信息弱势的交易方,即使不惜成本,也不可能
全部掌握有关交易标的本身及交易另一方的各种信息,交易行为在很大程度上
是基于个人信用的基础上完成的。当事人履约的确定性,不仅取决于交易标的
本身的数量和质量,而且更重要的是取决于交易者个人的信用程度。如道德风
险的产生,根源于信息的事后不对称性,而道德风险的大小则受个人信用度的
影响。一般说来,个人信用度越高,其道德风险的可能性越小;相反,个人信
用度越低,其道德风险的可能性越高。在一个个人信用度低下的环境中,由于
道德风险的存在,使许多潜在的契约无法签订,从而影响了经济效率。中国的
教育贷款案例很好地说明了这个问题。教育贷款是银行拓展业务的一个极有潜
力的领域。前几年,中国的教育贷款曾流行一时,商业银行纷纷抢摊各大高校,
但近几年,银行却热情大减,不愿意发放大量的教育贷款。原因是中国教育贷
款市场上的个人信用度太低,存在着巨大的道德风险。个人信用度低的主要原
因,并不是学生的道德水平低,而是个人信用制度的不完善。邓小平同志的一
句话说得好:“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
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在好的个人信用制度下,即使没有信用、没有道
德的人也会由于制度的约束而遵守诺言。目前,由于我国的个人信用制度没有
真正建立起来,银行不愿意承担如此大的道德风险,也就不愿意发放大量的教
育贷款。类似的案例还有手机话费透支、信用卡透支消费问题。由于缺乏强有
力的约束机制,电信公司难以保证客户缴清所欠的话费,所以也不敢冒大的道
德风险,去开展大量的、金额较高的话费透支业务。目前,国外发达国家9070
的交易是信用结算,而中国8070的交易是现货结算。中国的信用结算交易开展不
起来的原因,同样可以用个人信用与道德风险的关系去解释。
(二)信息不对称情况下的博弈问题
博弈,又称对策,是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候的决策及
其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如果在一个对策中存在着具有
完全约束力的协议,那么,该对策就是合作(守信)的:如果不存在这种协议,
对策中的每一经济主体都会从自身利益晟大化出发,该对策就是不合作(不守
信)的。如果面临一次性交易,经济主体之间往往存在着严重的机会主义行为
倾向,不守信将是必然的选择。“囚徒困境”便是这一博弈的极端形式。如表1:
A、B两人在一次性交易过程中的收益矩阵。
表1
A的决策
不守信守信
不守信O,0 20,一5
B的决策
守信一5,20 10,10
注:不存在法律援助时的收益单位
假定A与B交易成功的话,他们从交易中获得的总的交易利益为20个单位
每人10个单位;如果双方都不守信,则交易失败,各自得到零的收益:如果一
人守信,而对方不守信,则不守信方获得全部的交易利益(因没有法律约束,
①《邓d、平文选》第2卷,第333页
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守信方不仅没有获得交易利益,而且因被欺诈而精神受
到挫折,获得的效用为负。在这个博弈中,A和B都有两种战略,守信或不守信。
如果A预期B守信,A选择守信,可获得i0;A选择不守信,则可获得20。
如果A预期B不守信,A选择守信,则获得一5;A选择不守信,可获得0。无论
哪一种情况,A选择不守信时的收益,都要高于选择守信时的收益,从而不守信
是A的最优战略。B处于和A同样的位置。其结果,两人都将选择不守信,各自
获得0支付。这样,交易中自然就存在大量的失信行为。
从理论上看,一锤子买卖的最优策略是欺骗(不守信),而重复博弈的最优
策略是合作(守信)。从本质上说,市场交易并不是一锤子买卖,而是一个连续
的、不断重复的博弈过程。如果失信者能预见到自己的失信行为不仅不能为自
己带来更多利益,反而在交易完成后能被及时发现,且由于法律的约束而受到
相应的惩罚时,就会转而采取守信行为。这样,博奔双方就会由不守信变成自
觉地守信。如表2:博弈双方的收益矩阵。
表2:
A的决策
不守信守信
不守信O,O 5, 8
B的决策
守信8, 5 10, 10
注:存在法律援助时的收益单位
当一方守信而对方不守信时,守信方将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身权益。假定
实施法律裁决,不守信方败诉,并承担5个单位的诉讼费用,而守信方也因花
费一定的时间、精力而遭受2个单位的损失。这样,交易双方的收益就由表1
变为表2。从表2中可以得出,守信将是这个博弈唯一的纳什均衡。在这个新的
博弈里,不守信方因预见到,失信行为不能为自己带来最大利益时,就会转而
采取守信行为。如果一个社会的失信者都会受到严厉的惩罚,那么整个社会的
个人信用度就会提高。
总之,在市场交易中,如果交易双方所掌握的信息是一样的,双方信息的
分布是对称的,即在信息对称的市场条件下,任何交易一方都不可能用虚假的
或不真实的承诺来谋取自身利益最大化,可以通过完备的契约,减少甚至杜绝
失信现象发生的可能性,从而实现互利。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双方所处
的地位不同,所能掌握的信息往往是不一样的,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性。处于
信息弱势的一方,在处理、加工和贮藏信息方面的能力常常不足,难以准确计
算出对方的交易动机。这样,信息优势的一方就有了投机取巧的机会主义动机,
即通过不诚实或欺骗的手段,以达到更有利于自己的目的。尤其是,我国正处
在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经济
结构正在发生巨大变化,人员的流动性、匿名性日益增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目渐突出,这无疑给失信行为以极大的可乘之机。而要减少失信行为的发生,
关键是要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就要建立一整套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使
市场社会中匿名性、流动性的个人信息,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向社会公开,
有效解决个人信息的传递问题,增加交易行为的透明度,使不守信者受到及时
应有的惩罚,以硬约束的方式促使交易双方信守合约,从而减少交易费用,降
低经营风险。
第二章个人信用缺失的主要表现及对经济的影响
一、个人信用缺失的主要表现
目前,在我国从非市场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出现了太多
的关于个人信用缺失的问题,如在市场交易中债务践约率低,债务人逃避债务,
借贷不还,合同违约,信用卡恶性透支等,已发展到相当严重的地步。如,国
家助学贷款制度,从1999年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武汉、沈阳、西安、
南京八个城市进行试点,到2000年9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因而,
从2003年开始,陆续进入首批贷款的还贷高峰。但不少高校毕业生此项贷款的
违约率超过了20%,有的高校甚至高达30%一40%。。这些失信行为,严重干
扰了消费信贷的正常运行,阻滞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银行个人信贷市场是信息不对称最为突出的市场
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交易活动范围的扩大,信息不对称情况渗透到社会
经济生活的各个层面。在所有的交易市场中,银行信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比较突出。其中,与企业信贷市场相比,个人信贷市场则是信息不对称最为突
出的场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个人信用信息的连续性低于企业。企业经营活动是连续的,相应借
款活动也是连续的,尽管其信用信息可能不全,但由于借贷活动的连续性,有
利于银行从一段较长的时间内,对企业的信用做出判断。而对于大多数借款者,
其借款活动并不连续,不利于银行对个人借款者的信用状况进行判断。如国家
助学贷款,由于目前社会信用环境不佳,加上学生毕业以后流动性tE较大,商
业银行又缺乏有效的贷款跟踪管理手段和防范无担保贷款风险的手段,因此,
部分商业银行担心发放助学贷款收不回来,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积极性不高。
第二,个人信息的公开程度低于企业。企业的基本信息如营业场所、经营
范围、注册资本、资产负债状况等,在企业成立时就已登录在案,银行可以方
便地了解借款信息。而个人资产和收入状况不透明,缺少集中登记个人基本信
息的部门,对个人的信用信息的搜集很难入手。
第三,银行对企业借款者的信息甄别和评价技术高于对个人借款者。银行
从开展信贷业务之日起,企业就一直是银行的授信对象,银行在长期同各行业、
各类型、各种规模的企业打交道过程中,积累了不少的经验和判断标准。同时,
企业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也有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对银行贷
款造成的损害。从银行与个人的信用关系看,个人信贷业务的历史很短暂,长
期以来都是单向的,银行基本上是存款接受者,因而甄别个人信用信息和评价
技术还不成熟。相比企业信贷市场,更需要采取措施,以降低个人信息不对称
可能对银行信贷造成的损失。
(二)信息不对称对个人信贷市场的影响
在个人信贷市场上,由于银行处于信息弱势,这样,银行为了回避风险,
就会因采取相应措施。如单纯依靠学生个人信用作为条件的商业性的助学贷款,
因毕业大学生还贷记录不佳贷款,风险凸现,动摇着银行开办此项业务的信心,
目前部分高校的助学贷款已经暂停。。银行这样做的结果,导致经济效率缺失。
第一,消费信贷市场萎缩。在无力辨别每个消费者信用的情况下,为了获
取最大利益,或最大限度在减少坏账损失,银行只能对所有消费者群体做一个
还款概率的总体假定,这个还款概率一般只能是一个中位数。结果,以这个中
位数作为标准严格信贷条件,实行信贷配给,减少贷款数量,将市场上一些信
用好的消费信贷需求者拒之门外。如,到2004年3月底,全国申请助学贷款的
学生人数累计己达188.6万人,申请的金额累计140.4亿元。而已经获得贷款
的学生是85.5万人,已经发放的贷款金额是69.5亿元,实际获批的人数和金
额都没有超过申请总量的50%。。这是因为和房贷、车贷等担保贷款相比,助学
贷款是个人信用贷款,这种贷款风险是最大的。加上个人信用制度的不完善,
法律诉讼又往往找不到人的情况下,一般商业银行都不会主动去做这种贷款。
如果不通过建立有效的个人信用制度,打破这种恶性循环,市场机制就不能正
常发挥作用,最终可能导致消费信贷市场逐渐萎缩。
第二,造成消费信贷的需求缺口与供应过剩并存。由于银行对贷款申请人
①http://www,phoenixtv.com/2004/05/09
②http//www.phoen i xtv,com/2004/05/09
的品德、能力以及未来收入等真实情况难以准确判定,为避免作出错误决定,
就会采取对部分申请者拒绝贷款或减少贷款的行为。这样做的结果:一方面,
造成了部分消费信贷需求得不到满足;另一方面,又造成银行体系存在大量的
过剩资金,使资金运作效率低下。
第三,导致信用秩序混乱及信用环境恶化。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使那些
逃废、悬空银行债务的行为,不能及时受到应有的惩处。这样,就会使原本守
信的经济人感到自己因守信而吃亏,认为贷款不拖白不拖,本息不欠白不欠。
大多数人这样做的结果,就会造成个人信用秩序混乱并加速蔓延,使社会信用
环境面临恶化的危险。
第四,造成市场上的不公平竞争。信息对称是市场公平竞争的前提条件之
一。在信息不对称的个人信贷市场上,信息优势方可能利用信息优势欺诈对方,
造成不公平的契约关系。同时,没有一套完整的个人信用制度,对守信者和失
信者做出标记,也会造成事实上的不公平竞争。而公平竞争和公平交易是经济
资源最优配置的必要条件,信息不对称导致了消费信贷市场的帕累托失效。
第五,造成契约双方行为扭曲或不合理决策。对银行来说,有可能由于有
效信息的缺乏而导致信贷资金无法按时收回本息。同时,由于逆向选择,对于
很多守信的客户也不敢贸然信任。这样,银行在扩大信贷经营还是惜贷、慎贷
的决择中感到无所适从。对消费者来说,由于对银行放贷条件、手续、抵押担
保、期限、还款方式等内容得不到有效的信息,阻碍了他们对信贷消费的选择;
同时,由于缺乏充足的理财知识,又缺乏便利的咨询,也使他们在选择现金消
费还是信贷消费时踌躇不定,举步维艰。
总之,信息的不对称性影响着交易行为的透明度及其信用信息的传递。如
果交易行为的透明度低、信用信息传递不畅,不守信用者不能被其他潜在的市
场参与者及时发现,不会受到任何名誉上或经济上的损失,那么他就没有必要
讲信用。相反,如果交易行为的透明度高、信用信息传递畅通,交易双方能够
收集到足够的信息,准确判断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从而做出正确的决策,不
守信用者将被其他潜在的市场参与者发现,并无法获得相应的授信,那么失信
者就会大大减少。因此,要解决信息的不对称性,提高个人信用信息的透明度,
就需要建立一整套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通过个人信用制度,一方面,授信者
可以便利地搜集到有关消费者的个人信用信息,做出正确的决策;另一方面,
消费者在个人信用制度的约束下,自觉地履行自己的义务,保持守信行为。
二、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的经济社会意义
个人信用制度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是国家信用管理体系的必要组
成部分,是发展消费信贷的前提条件,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微观基础。目前,
我国传统的个人信用制度己被打破,现代的个人信用制度还未建立起来,市场
上出现了大量的失信现象。在此情况下,建立和完善我国的个人信用制度,具
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有利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大部分交易是以信用为中介的交易,信用是现代市场
经济交易的一个必备要素。失去信用,交易链条就会断裂,市场经济就无法正
常运转,良好的社会信用是建立规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保证。在西方
发达国家,个人信用制度比较完善,个人信用成为参与市场经济的第一需要,
人们已经普遍养成了自觉守信的习惯。而在中国,尽管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
传统美德,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但在当今社会转型期,由于缺乏健全和完
善的个人信用制度,个人失信问题较为突出,人与人之间失去了最基本的信任
关系。这无疑严重地破坏了市场秩序,大大提高了市场交易成本,降低了交易
效率,直接影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康发展,成为制约我国市场经
济发展的重要制度性因素。因此,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我国的个人信用制度,
就是从源头上净化经营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防止交易欺诈与违约,保证
市场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
(二)有利于发展个人消费信贷,扩大内需
个人信用制度被金融界称为个人消费信贷的“润滑剂”,有助于消费信贷政
策的实施。消费信贷是在发达国家发展起来的个人融资方式,主要包括住房贷
款、汽车贷款、家电贷款、信用卡等多种形式。从各国推行消费信贷的效果看,
它不仅有利于银行扩展经营领域,增加利润收入,还能起到提高大众消费水平、
带动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比如对住房及一些使用周期长、价格昂贵的耐用消
费品,如果仅靠短时间内的即期收入,社会中广大低收入家庭根本无力购买。
而银行通过个人信用,开办消费信贷业务,就可以大大提高中低收入者的即期
购买力,从而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社会经济的增长。特别随着国内买方市场的
出现,有效需求不足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为了扩大内需,
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从1999年3月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
的指导意见》开始,我国陆续制订了住房、汽车和助学贷款等一系列鼓励个人
消费信贷的政策。然而,由于个人信用制度的不健全,银行无法对消费者信用
进行有效把握,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开展,最终影响整
个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因此,要尽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制度.
对个人信用进行评估,提供个人信用等级证明,促进个人消费信贷的发展。
(三)有和于防范金融风险,提高经营效率
金融风险一直是困扰各国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难题。金融风险一旦积
聚过度,转化为金融危机爆发出来,将对社会经济造成极大的危害。1997年的
东南亚金融危机,就是明显的例证。金融风险在我国主要表现为两个层次:一
是从微观层次看,由于社会信用基础薄弱,信用欺诈与违约现象盛行,国内金
融部门的信贷质量都不太好,不良贷款率和坏账率居高不下;二是从宏观层次
看,我国金融部门的信贷结构很不合理,信贷资金过多集中于企业特别是国有
企业,而国有企业总体效益不佳,这种信贷资金分配布局,实际上存在着相当
大的金融风险。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制度,从两个方面有助于金融部门风险的
防范工作:一是有利于提高社会成员的个人信用意识,创造一个良好的个人信
用氛围,从而达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减少信用欺诈与违约的目的;二是通过
发展个人信贷业务,有利于改变金融部门不合理的信贷结构,在总体上提高国
内金融部门的信贷质量。因为随着个人信贷业务量的增加,越来越多的信贷资
金,将由效益较差的企业信贷转向效益更好的个人信贷,个人信贷作为优质资
产,在银行信贷总量中的比重上升,优化了银行信贷资产结构,从而有利于化
解金融风险,提高经营效率。
(四)有利于进行金融创新,扩大业务范围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开始向个人倾斜,为个
人进入金融市场,参与金融交易创造了条件。大量个人资金的涌入,对金融市
场的创新活动起到了极大地推动作用。这不仅包括个人负债业务的创新,如个
人消费信贷的推广及风险控制、个人信用卡的循环透支、个人信用卡的透支便
利等;也包括个人中间业务的创新,如个人信用担保、个人支票存取和结算等:
同时还包括个人资产业务的创新,如共同基金、养老基金和住宅储蓄基金等。
而这些金融创新活动的应用和推广,都涉及到个人的资产状况、信用状况及担
保、债务状况等内容,所以必须以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为基础。如果没有完善
的个人信用制度,个人金融创新业务就很可能会面临巨大的经营风险和损失,
从而在实际业务中遭受挫折。如在80年代,银行信用卡作为一种全新的金融工
具,集存款、贷款、结算等功能于一身,很快就以其方便、快捷、灵活的特点,
受到众多消费者的青睐,并迅速在各大中型城市普及。但在信用卡的使用过程
中,由于没有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银行在发卡和收款环节很难形成有效
的控制,根本无法解决信用卡恶意透支的问题。一些商业银行为了防止恶意透
支,不得不取消信用卡透支功能。同时,在信用卡的申请、发放过程中,人为
增加一些发卡环节,如收取申请人保证金、增加担保人等,使信用卡的便利性、
灵活性大大降低,办理和使用手续越来越繁琐,结果是信用卡的使用范围逐渐
减少,持卡交易量不断萎缩。一些商家甚至拒绝使用银行信用卡,使银行信用
卡的应用和推广陷入了困境。
(五)有利于银行迎接入世挑战,促进自身发展
目前,我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内人民币业务将逐步对外资银行开
放,个人金融业务将会成为外资银行竞争的重点目标。传统的个人金融业务仅
指吸收储蓄,而现代的个人金融业务,则更注重对个人的各种贷款和投资理财。
在发达国家,个人信贷业务总额占银行信贷总额的比例为20%一30%,而我国不足
1%。。作为全国金融中心的上海,前几年的平均水平也只有2%一3%,最近几年才
上升到10%,而这部分个人贷款主要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抵押贷款等银行认
为风险很小的业务,纯粹意义上的个人信用贷款所占份额很小。加入WTO后,
在个人信贷业务领域,我国的商业银行将面l晦外资银行竞争的冲击。商业银行
只有抢在我国金融服务业全面对外开放之前,利用地缘优势,先行占领个人信
用市场,调整业务结构,开辟新的业务领域,才能尽可能多地控制个人金融业
务的市场份额,促进自身发展。而实现这一目标,一项不可缺少的基础条件,
就是必须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保证个人信贷业务健康快速发展。
①沈丽:《关于在我国建立个人信用制度问题的思考》,《财税经济》2001年第5期。
16
第三章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建设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建设的现状
“九五”末期,国内市场出现疲软、内需不足,加上受东南亚金融危机的
影响,我国的对外贸易受到严重阻碍。为了刺激消费、扩大内需,我国提出并
开始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同时,个人信用制度也是随着商业银行开展个人消费
信贷业务的增加而产生的客观要求。
从总体上说,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工作起步较晚。从1999年,我国就
开始重视消费贷款客户的个人信用建设,从制度层面上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开
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实施储蓄存款实名制,并在上海和济南等地开始个人联
合征信的试点工作,这些为个人信用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提供了前提条件。
目前,我国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已经起步,2004年底前将在部分省市进行
试运行,明年有望实现全国联网。。
(一)上海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的实践
1999年7月,经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由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与卜-海市信息办
共同牵头,组建中国第一家专业性的个人信用征信企业一一上海资信有限公司,
并正式成立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服务系统。经过一年的努力,于2000年6月18
目,180万上海市民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全部进入上海资信公司服务系统的数
据库。6月28日,上海资信有限公司正式成立。这意味着过去分散在各商业银
行和社会有关方面的个人信用信息被汇总在一起,经过加工和储存,形成个人
信用档案信息数据库,为银行和社会有关方面了解个人的信用状况提供服务。
上海资信公司得到的个人信用信息包括:个人身份、基本情况、姓名、性
别、出生年月、地址、身份证号码等;从各商业银行采集的个人贷款和偿还记
录,信用卡透支及付款情况记录,以及个人在银行发生的不良信用记录:从法
院采集与个人信用有关的个人民事和刑事诉讼记录:从公安机关采集个人的身
份证信息,以及与个人信用有关的处罚记录。个人存款情况不进入这一系统。
同时,上海资信公司的信息库将每月更新一次,重要数据及时更新。所有正面
①http://www.xmgic、com/2004/4/28
的个人信用信息将被长期保存,负面信息的最长储存年限为7年,超过储存期
限的信息,将被及时删除和销毁。
从2000年7月1日,个人信用记录在上海市的15家商业银行中通用。查
询个人信用记录的银行只需支付lO元人民币,等待5秒种,就可查询到上海市
180万人中的任何一位的详细个人信用记录。目前,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实现了银
行、通讯、公用事业等部门的联合征信,为我国建设个人信用联合征信体系和
健全个人信用制度积累了实践经验,同时,也为商业银行发展消费信贷,提高
放贷效率,有效地防范和规避金融风险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上海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属于政府主导型的管理体系。它由国有性质
的上海资信有限公司负责,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授该公司组织成立会员
制的联合征信网络,以上海市政府职能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联合发布
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要求各商业银行、公用事业部门、法院、公安等加八网络。
网络会员有义务提供个人信用信息,同时有权使用网络中的个人信用信息。目
前,个人资信公司仅提供个人信用记录,不提供个人信用评估服务。其优点在
于涉及面较广、信息较全面、真实性较强;缺点在于,从~开始就走向了垄断,
不利于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也不利于“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贯彻。
同时,它只提供个人信用的记录而没有个人资信等级评估业务,这不能不说是
一种遗憾。
(二)建设银行济南分行《个人信用等级评定办法》的探索
1999年下半年,建设银行济南市分行出台《个人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对个
人资信评估进行了大胆尝试、探索。这是我国首例对借款人个人信用等级的评
定办法,对促进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发展起到了先导作用。
《个人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将借款申请人的年龄、学历、职业、家庭收入
和家庭资产等信息资料汇集起来,形成十大指标体系。对不同的指标赋予不同
的分值进行量化处理,从而对借款申请人的还款能力、资信状况等作出综合评
定,并根据评定得分划分出信用等级。个人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
综合评定得分85分以上的为最高等级A,其他等级的综合得分则依次递减。银
行根据个人信用等级决定“借与不借”、“借多与借少”。贷款申请人也可以从银
行得到一份详细的贷款资料,进行自我对照,做到心中有数。根据建设银行济
南分行的安排,《个人信用等级评定办法》首先在个人住房信贷业务内实行,以
后将会被逐渐推广到其他个人贷款业务种类中。
建设银行济南分行的个人信用等级评定,是企业自发型的管理体系。该行
利用《个人信用等级评定办法》的指标体系,对申请人在该行的信用记录进行
量化处理,得出相应的分值,从而得出借款人信用等级,不同的信用等级,将
决定申请者能否获得借款及其数额。其优点在于,由商业银行进行资信评估,
有助于业务的竞争、完善,使个人资信评估健康发展;缺点在于,个人信用信
息采集的范围较窄,不能解决个人信用信息资源分散的困难,不能全面、真实
地反映个人的资信状况,而且个人信用资源也未能得到很好地利用。因为一家
银行内部的信用等级评定,并不能够全面评定个人的信用等级情况,建设银行
济南市分行的个人信用等级评定,仅仅能够判断一个人在建设银行济南市分行
的个人信用情况,此人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等其它各家银行的资
信度到底怎么样,还不清楚。
二、当前个人信用制度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与完善、系统化、
规范化的建设目标相差很远,在其建设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
(一)没有形成科学的市场化征信运作机制
个人信用征信企业的规范化运作,是个人信用制度重要的微观基础。目前,
我国虽然相继建立了几家个人信用联合征信企业,但这些机构运作的外部关系
尚未理顺,个人联合征信缺乏制度保障。在个人征信企业建立初期,其业务的
开展在一定程度上需要政府、中央银行和各商业银行的支持与配合,但从长期
发展的角度考虑,这种联系需要加以明确,即明确各机构在个人征信运作过程
中的分工和职责,以保证个人信用中介机构的独立、公正和透明。以上海资信
有限公司为例,其外部关系涉及三家主体:一是行业主管部门,即中国人民银
行上海分行和上海市信息办;二是董事会,由上海市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市信息中心、上海中汇金融外汇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隶平实业有限公司等投资
商组成;三是理事会,包括最初参与联合征信系统的15家商业银行、上海移动
通信、中国联通上海分公司、农信合作社等18家会员。主管部门用行政法规进
行指导和管理,董事会代表投资人利益,而理事会则是具有行业协会性质的议
19
事机构,负责协调与监管上海个人信用联合征信业务。由于各主体的利益取向
不同,难免产生矛盾。如政府部门看重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的公益性和制度建设;
董事会期待的是更多的投资回报,希望数据库的购买者越多越好;而理事会成
员则注重数据安全问题,对过多的商业行为持谨慎态度。这样,资信有限公司
既要维持正常经营,又要顾及多方面的目标和利益,运作起来难度就较大。
(二)缺乏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的相关资料
真实、系统的个人信用资料,是个人信用制度建立的最基本条件。个人信
用资料应满足三个基本条件:借款人的品质、偿还能力和担保品。与此相应,
个人信用资料的基本内容应主要由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个人社会档案、个人信
用记录、账户和收入来源及个人拥有资产的证明文件所组成。但是,目前我国
绝大多数居民(上海、济南两地的居民除外)能够提供的个人信用资料主要有:
一是身份证和户籍证明,二是所在单位的人事档案,三是个人存单凭证和实物
资产证明。第一项只能说明个人的自然状况。第二项虽可以说明个人的职业、
职务、政治面貌及对党纪国法、规章制度的遵守情况,但还不能完全用来客观
地评价个人的道德品质。只有第三项与经济有关,但它只能提供个人在某一时
点上的存款余额和实物资产情况,这些数字并不能证明个人收入的多少、来源
及可靠性,也不能提供个人以往的信用记录,更不能据此计算个人及家庭的总
资产。。
在个人信用资料中,个人的信用记录是一项很重要的内容。个人信用一般
是通过连续记录建立起来的,直接记载着个人信用行为的结果,没有记录,就
无法判别个人信用的好坏。在我国,居民个人的信用记录普遍缺乏。在上海资
信公司成立以前,我国还没有一家专门的公司,对个人信用记录进行收集整理。
各金融机构、商业企业及公用事业单位,根本没有对居民个人的信用行为作系
统记载。以与居民发生信用关系较多的商业银行为例,个人信贷档案作为一种
业务资料,往往不加以收集管理,进行详细连续的记载,以至于信贷档案流失
在信贷人员手中,在贷款到期或划呆后,就再无任何作用,形同废纸。
(三)个人信用资料封锁,阻碍个人信用制度建设
个人征信公司能快速、真实、完整、连续地取得个人信用资料,是开展个
①李守军:《关于建立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探讨》,《中国金融》1999年第l 2期。
20
人征信服务,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的前提。根据我国现行管理体制,符合国际惯
例的、完整的个人资信调查报告的信息和数据,主要来自于公安、街道、单位、
税务、工商、银行、证券保险、司法、医院、公共事业收费单位等部门。从上
海试点的实际情况看,也仅仅实现了银行、通讯、公用事业等少数部门的联合
征信,其他政府部门和机构,如公安、工商、人事、税务、统计等部门所掌管
的大量的个人信息资源,还没有对上海资信公司开放。同时,目前各商业银行
的信用卡付款记录,还相互封锁,互不沟通,致使在一家银行欠账的客户,在
另外一家银行照样开立新帐户。对个人信用信息的封锁,严重阻碍了个人信用
制度建设的步伐。
(四)个人信用评估操作不规范
在个人信用制度建设中,个人征信数据源的内容、个人信用报告的格式、
个人资信认证、个人信用等级评估等方面,都涉及到标准化的问题。目前,我
国的个人信用评估虽已逐步开展起来。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着不规范的现
象。一是各金融机构对个人资信评估“各自为政”,自成体系,重复操作,相互
之间难以衡量,作出的评估结果相差很大,可比性不强。如,同一客户,在~
家银彳亍申请贷款、信用卡,其个人资信等级为BB级,需要担保:而在另一家,
其个人资信等级却为AB级,不需要担保。评估结果的差异,往往让客户无所适
从,既不利于个人信用制度在全国范围推广,也不利于与国际同行业接轨。二
是个人信用评估指标体系的内容不完整。对个人信用的评估,往往只注重个人
资产信用的评价,忽视对个人道德信用的考评,从而使个人信用评估指标体系
缺乏完整性,不能全面、系统、科学地反映出评估对象信用状况的全貌。三是
个人信用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不合理。根据建设银行济南分行的《个人信用等
级评定办法》,个人的基本情况占将近i/3的比重,基本上没有个人资产和收支
方面的指标,甚至没有个人信用状况的指标,这样的评估结果很难反映个人的
信用状况。四是个人资信评估存在严重的歧视倾向。如建设银行济南分行出台
的《个八信用等级评定办法》中,在“性别”这一指标中,女性信用的评分是2
分,而男性信用的评分是1分,存在明显的性别歧视。因此,从总体上看,目
前我国的个人信用评估,缺少一套经过科学设计、严密论证、权威性高、可雄
广使用的程序和相应的评分模型,难以保证个人信用评估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五)缺乏法律、法规及相关的配套政策
从目前个人消费信贷业务运作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看,突出的问题就是缺乏
法律保障。我国现行法律体系涉及个人信用方面的规定较少,没有一部专门的
法律、法规来调整个人信用活动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少数相关的法律,如《担
保法》、《贷款通则》、《合同法》等与个人信用衔接不够,针对性不强。同时,
对个人失信行为,也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惩罚力度和惩罚方式。
从个人征信管理机构看,在我国政府机构及权威社会组织中,还没有专门
机构负责个人资信评估业务的管理与规范。使个人资信评估处于无主管部门、
无职能部门专门负责的状态,其规范的工作秩序难以建立起来。
从技术手段上看,各地资金清算网络还不完善,在硬件方面缺乏信息共享
的查询设备,手段相对落后。如目前我国居民的身份证号、社会保障号、证券
开户账号等相互各异,缺乏内在联系,这就给个人信用信息共享系统的创建、
数据的维护以及查询造成了先天困难。
从居民消费观念上看,我国居民个人的消费观念相对落后,普遍缺乏信贷
消费或负债消费的意识。这就制约了个人消费信贷的发展,一定程度上延缓了
个人信用制度推进的步伐。
同时,我国的个人破产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个人财产申报制度、个人账
户制度等尚未出台或不完善,个人的现金收入、支出、个人债务、债权的分布
等没有系统的信息记录,个人或家庭的收入状况不透明,缺乏个人资产评估的
基础数据和材料。
第四章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模式构建
我国正处在从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成熟向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
中,个人信用制度的建设必须根据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具体阶段,有针对性地
制定措施,但这决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忽视西方发达国家个人信用建设的成熟经
验,自我封闭,独自探索,而是要开阔视野,在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教训的
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国情,研究适合中国市场经济发展道路的个人信用心理、
观念,科学地构建中国特色的个人信用制度模式,避免走弯路,甚至付出不必
要的代价。
一、国外个人信用制度的管理模式
国外发达国家的个人信用制度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
个人信用制度管理模式。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文化的差异,其管理模
式各不相同,大致可归纳为三种管理模式。
(一)美国模式:以商业征信公司为主体的个人信用管理模式
在世界各国征信市场上,由信用公司自己建立并经营个人信用数据库是市
场的主流模式。这种模式,一般是在征信市场初级阶段,由征信公司先根据市
场需求开发和建设数据库,再流动发展,以后走向异地代理和行业联盟,通过
数据库兼并的方式,扩大数据库容量,最终在一国范围内形成少数巨大型的个
人征信数据库。美国是采用这模式的典型国家。
美国模式是以商业征信公司为主体形成的个人信用管理体系,其特点是以
盈利为目的,组建赢利性的资信调查服务公司,完全实行市场化运作,如美国
的个人征信公司、追账公司等。各资信公司自由竞争,优胜劣汰。其核心竞争
力,在于能否拥有全面的征信数据来源和对个人信用预测的准确度。经过一百
多年的竞争兼并,目前美国只剩下三家大的资信公司(Equifax、Experian和
Trans Union)存续下来。这三家公司资产都在10亿美元以上,各自拥有庞大
的个人信用数据库,最大的环联公司(Trans Union)拥有3.4亿条个人信用
记录。其分支机构遍布美国乃至全世界,可全方位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包括
资信调查、资信评级、资信咨询以及债务追讨等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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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模式的主要优势在于,不用政府投资,完全依靠市场经济的法则和运
作机制,靠行业的自我管理形成具体的运作细则,资信服务由于自由竞争而效
率较高,业主懂得市场需求,一般不会盲目重复建设,按市场规律发展数据库
和有针对性的征信产品。政府仅负责提供立法支持和监管个人信用管理体系的
运转,在这种模式中,利益导向是核心。此外,商业征信模式的发展空间也更
大。其劣势在于,由于是征信企业自建数据库,不能运用行政手段,征收的个
人信息可能不完全、不准确、不及时,取得信息资料困难较多,起步阶段投资
规模小,信用管理者专业水平参差不齐,在相当长的时间,不能保证市场上征
信产品的质量。同时,数据库经营由于完全受利益的驱动,不能保证数据保密
性的要求,个人隐私权保护的法律问题也比较复杂。
(二)欧洲模式:以中央银行为主体的个人信用管理模式
即以中央银行或其他金融监管当局建立的中央信贷登记系统为主体的个人
信用管理模式,如德国、法国、意大利等欧洲国家。这种模式的特点是,主要
由国家出资设立中央信贷登记系统,建立覆盖全国范围的征信数据库网络,所
有权属于国家。征信加工的产品主要供银行内部使用,主要宗旨是为商业银行
防范贷款风险和中央银行实旌金融监管及制定货币政策服务。中央信贷登记管
理机构是非盈利性的,直接隶属于中央银行或其他金融监管当局。国家虽然拥
有征信数据库,但数据库不可能是国家经营,因为政府不具备中立和高效的特
征,也不具备形成征信市场竞争机制的条件。其征信数据库的经营是商业化或
特许经营的。政府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征信数据商业化。
欧洲模式的优势在于,由国家建立征信数据库,政府通过建立公共的征信
机构,强制性要求企业和个人向这些机构提供征信数据,并立法保证这些数据
的真实性,这种做法的效率比较高。因此该模式下的资信登记管理机构,所取
得的个人信用资料数据比较全面、准确,不存在行政方面的阻力。然而,其劣
势恰恰也在于此,由于征信业实行行政垄断,缺乏必要的竞争,个人资信登记
管理机构容易丧失活力、效率低下。
(--)日本模式:以银行协会建立会员制征信机构为主体的个人信用管理
模式
即以银行协会建立的会员制征信机构与商业性征信机构共同组成的个人信
用管理体系,这种模式以日本为代表。日本的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是由日本银行
协会所属的非赢利性质的个人信用信息中心负责,采取会员制形式,各金融机
构自愿参加,定期缴纳会费。日本主要有全国银行个人信用信息中心、日本信
用卡产业协会和全国信用信息中心联合会三家,其中以全国银行个人信用信息
中心为主导,中心实行会员制。全国银行协会的会员(包括各类正式银行机构)
同时也是个人信用信息中心的会员,中心与会员之间相互合作,会员负责通过
计算机终端向中心登陆其所拥有的个人信用信息,而信息中心则负责从事个人
信用信息的收集、存储,并在加工信息的基础上,无偿向会员单位提供所需的
个人信用信息。
日本模式的优势在于,其会员银行是自愿加入,弹性较大,各银行有自主
选择的权利。它的劣势与美国模式相似,也可能存在个人信息资料不全的问题。
二、我国个人信用制度模式的构建
在发达国家个人信用制度的三种模式中,如果仅从管理上说,美国模式应
当是世界上最简明、最先进的个人信用管理模式,效率高、透明度高,再加上
强有力的制约机制,的确值得我国学习和借鉴。所以,从长远来看,完全市场
化的运作机制应当成为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最佳选择。但由于当前我国的现实
国情,如市场经济不发达,涉及个人信用征信方面的法律不健全等问题,在短
期内无法解决,个人信用信息的搜集和运用难以用市场化实现。因此,要在短
时间内建立完全市场化的运作机制,在现阶段难以推行。日本模式虽然可操作
性较强,但由于实行会员自愿加入的方式,缺乏强有力的行政推动,因此推广
起来见效较慢,资料也不可能全面,很难符合我国目前的要求。欧洲模式相对
来说,比较现实可行,效果也要好一些。由人民银行和政府信用机构出面领导,
便于组织和管理;在征信系统建设初期,由政府投入资金,可以保证该系统在
较短的时间内建成并发挥作用;征信公司经营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对公司运
营有一定的激励约束作用;通过在银行内部协商形成的行业自律条规进行管理
和约束,可以较好地解决当前由于法制建设工作滞后而造成的一些法律障碍问
题:可充分利用现有的银行系统网络,便于采集信息和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实
现信息资源共享。同时,~个最重要的原因是,该方案已经由上海个人信用联
合征信系统进行了试点实践,目前运行良好,是一个相当成熟的方案。因此,
25
这种模式应作为目前我国建立个人信用制度要大力推广的模式。
在借鉴发达国家征信经验以及上海个人征信系统试点的基础上,我国个人
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我以为,应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即以政府为主导
推动信用中介机构的设立,以市场化为信用中介机构的运作导向,政府主导和
市场运作相结合渐进发展,逐步过渡为完全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具体可分为“三
阶段”发展模式,即早期的政府主导型、中期的政府和市场结合型以及成熟时
期完全市场型的个人信用制度模式。
第一阶段:早期的政府主导型模式
在征信发达国家,一般都有全面的个人信用数据库,这是个人信用制度建
立的基础。而我国缺乏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的相关资料,已建立的数据库,其规
模也普遍较小,个人信用信息不完整。因此,要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首
先就必须建立全面的个人资信数据库,这是解决事前信息不对称的重要一环。
面要建立全面的个人资信数据库,就需要诸多部门配合,特别是需要有足够权
威的政府部门,引导和调节社会资源。从国际经验看,政府部门在实现社会信
息化过程中,尤其在个人信用制度建立初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我国,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和动用资源的能力最大,要在短时间内建立
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尤其是征集个人信息数据,如果没有政府的权力做基础,
是无法完成这一艰巨工作的。如前所述,个人信用信息资源虽然分布在社会各
个领域,征信数据的采集涉及到很多部门,但政府部门掌握着全社会80%以上
的信息资源,是信息市场中最重要的供给方。可以说,政府在个人信用信息搜
集、公开方面,起着主导的作用。同时,也只有政府给予政策、法律、人力、
财力等多方面的支持,资信公司才能有效地征集、整理个人信用资料,形成一
个庞大的个人信息共享网络。有了网络,一个人在全国任何地方的不良信用记
录都能随时查询到,使不讲信用的人无处可逃。
因此,在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建立的初期,尤其是在全面搜集有关个人信用
信息、建立征信数据库阶段,应建立政府主导型的个人信用管理模式,即以政
府或中央银行为主导,以股份公司为主体的全国联网的个人征信系统。这种模
式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在制度模式上,由政府信用管理机构及人民银行组织成立股份制的资
信调查公司,与各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合作,建立遍布全国的个人信用联合征信
系统。同时,公司在经营方面采取市场化运作,收集个人信用信息资料要向各
商业银行付费,向各金融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则可收费。
(2)在管理机制上,由人民银行及国家个人信用管理机构,依法监督管理,
并进行业务指导。即由国务院牵头,联合各有关部委,由中国人民银行出面成
立一个专司个人征信管理的行政机构——国家个人信用管理机构,对个人征信
市场统筹规划、协调和有效监管,以确保征信公司信息产品的质量。
(3)在资金保障方面,政府要保证必要的资金投入,包括网络和终端的硬
件投入,及系统软件的研发资金。
(4)在中介机构培育方面,培育个人信用征信市场的竞争机制,重点关注
运作良好的大型信用中介机构,以政府为主导来推进信用中介机构的培育工作。
由政府出资建立全国个人资信数据库的网络系统,征信产品主要供银行内部使
用,为商业银行防范信贷风险服务。
目前,我国就处在个人信用制度建设的早期阶段,政府主导型的模式应在
完善上海模式的基础上,逐步大力推广。
第二阶段:中期的政府与市场结合型模式
政府主导型的模式,是地我国现实国情下选择的一种模式,然而,由于它
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和征信市场的竞争性要求,所以,一旦个人征信系
统基本具备规模,且经营管理走上正规化的道路以后,政府的主导作用应逐步
减弱,国有资本逐步退出个人征信业,而民间社会资本及外国资本可逐步进入,
个人信用制度的模式也就发展到中期的政府与市场结合型模式。这种模式具有
以下几个特点:
(1)在制度模式上,有国营、民营及外资等多种性质的个人资信服务公司
共同存在,国营个人资信公司将逐步转变为有社会资本投资的社会个人赘信服
务公司。民营及外资个人资信公司是赢利性公司,国营个人资信公司则是非赢
利性公司,政府可根据退出需要,确定国营个人资信公司的具体运行。
(2)在管理机制上,由个人信用管理局实施对各种性质的个人征信公司的
统一管理。个人征信公司不管是国营、民营还是外资,都可以在规范有序的环
境中进行良性竞争,优胜劣汰,通过竞争机制提升个人征信的效率和竞争力。
(3)在姿金投入上,有两个来源,~是由政府投入资金,二是社会和外资
投入的资金。同时,政府投入的资金份额将逐渐减少,直至完全不投入资金,
完全由非国有性质的个人资信公司,依据其赢利性的目标,投入资金,以维持
其自身运转。
国有资本具体的退出方案,可以选择将整个国有个人征信大系统按行政区
划,或按各地征信系统组建的历史格局,划分为几家大的个人资信公司,然后
分别上市,将国有资本逐步转变为社会资本;同时,撤除行业壁垒,允许社会
资本自行组建个人资信公司,并给予同等待遇;个人征信系统的网络设施,则
可移交给公用事业部门运营,对所有持牌正当经营的个人资信公司开放。此外,
在国有资本退出的同时,还必须注意加强国家信用管理机构对个人征信业的监
督管理,防范个人资信公司违规经营。通过有计划、有系统地执行这一方案,
较好地完成我国个人资信公司向商业化运营的转变。
第三阶段:成熟时期的完全市场型模式
随着政府介入的逐渐减少及国有资本完全退出个人征信市场,个人征信公
司就实现了完全商业化运作,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模式就发展到成熟时期的完
全市场型模式。这是我国在借鉴发达国家个人信用制度经验基础的最佳模式。
这种模式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在制度模式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由社会自行组建商
业性个人资信服务公司,多家公司一起竞争经营。个人信用信息和数据的采集
与运用,完全按市场法则进行操作。商业性的个人资信公司以赢利为目的,向
社会提供有偿服务,包括资信调查、资信咨询、资信评级等。
(2)在管理机制上。个人资信公司实行董事会管理,由政府信用管理机构
进行监管。要求信用中介机构所从事的业务必须遵循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
这样,所提供的信用产品才有可信度。
(3)在资金投入上,政府不再投入资金,由公司自筹或贷款解决。
第五章An'l央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制度的主要途径
发达国家个人信用制度的内容十分丰富,如美国的个人信用制度,有发达
的个人资信资料网络,完善的个人资信评估机制,发达规范的金融市场环境,
以及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等,形成了一整套科学高效的运作机制。①因此,加
快建立和完善我国的个人信用制度,应主要从法律、制度、相关配套措施及机
制约束等方面进行。
一、加·决个人信用制度建设的立法工作
法律法规是规范个人信用行为的依据,也是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的最基本保
证。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体系不完善,在某些领域内还存在着“法律真空”
现象,因此,政府有必要出台有关个人信用方面的法律法规。
(一)颁布个人信用方面的综合性法律
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应该有~个居于主导地位的综合性法律。政府要以个
人信用为立法基点,制定并颁布相关法律法规,指导个人信用制度建设,使个
人信用管理有法可依。如制定一部关于个人信用制度建设的基本法律一一《消
费信贷管理法》,明确个人信用制度建设在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中的重要地位,规
范个人信用信息的征集工作,制定个人信用中介机构的行为规范,规定个人信
用信息开放的范围,规范个人信用数据使用等基本问题,对消费信贷在中国的
发展做出总体设计。
(二)加快个人征信、信用信息公开和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立法
在个人信用信息资料的征集和传播过程中,不可避免触及到个人的隐私权
问题。美国是世界上非常重视保护个人隐私权的国家,其《公平信用报告法》
是保护个人信息情报的一部法律,规定信用情报机构在收集、存储、评估个人
信用资料过程中,要做到“公正”和“适当”,要尊重消费者保护自己隐私的权
利,如个人信息的知情权、保密权、支配权、修改权及维护权等。因此,我国
在个人信用信息资料的征集和传播过程中,应进行立法,如制订《公平信用报
①厂文丽:《美国的个人信用体系》,《参考与借鉴》2001年第6期。
29
告法》、《信息自由法》以及类似于美国的《联邦咨询委员会法》和《阳光下的
联邦政府法》法律。这样,既方便了个人征信公司能够快速、真实、完整、合
法、公开取得个人的征信资料,又能够限制了个人数据的使用范围,合法地传
播和经营经过处理的数据,使个人隐私权问题得到保护。
(三)进行公平授信的立法
在个人信用状况相同的情况下,申请人能否得到同等的信用机会,决定了
个人信用制度能否被全社会普遍尊重。实践中,在个人信用评级相同的情况下,
授信机构总是倾向于授信给那些被认为各方面条件较好的申请人,因此有可能
因为申请人的性别、民族、婚姻状况、生育状况、配偶信用状况、个人健康状
况或宗教信仰等原因,作出不同的授信决定,甚至将这些本不决定申请人信用
状况的因素列入信用打分系统,进行加分或减分,作出歧视性的授信决定。美
国《平等信用机会法》就明确规定,授信机构在审查授信申请时,不能向当事
人询问有关个人婚姻状况、生育打算、配偶信用状况、民族、宗教信仰等问题,
不能因肤色、种族、民族等原因做出歧视性的授信决定,这些规定值得我们借
鉴。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城乡差别也较大,很有必
要在授信环节保护消费者与授信机构的平等地位。
(四)尽快建立个人破产制度
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发展个人信用交易,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就是个人主
体必须和公司、企业等法人主体一样,建立完善的退出机制,即个人破产制度。
当个人资产远远小于个人负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实行个人破产制度是
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制度的重要方法。特别是随着个人信贷业务规模的快速扩
张,将会出现部分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的情况,推行个人破产制度,可将无力
还款者剔除出信用交易市场。这一方面,可以维护消费者队伍的“纯洁性”,保
证银行个人信贷资产的质量;另一方面,可以起到惩罚的示范作用。因为破产
人在豁免债务的同时,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如个人破产后,在规定的时间内
不得进行高消费,不能购置房产、汽车等高档物品,并在其重新进行个人信用
交易时,给予更严厉的条件。
二、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资信档案登记制度
这是开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基础,是对每一个人在信用活动中的表现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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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的记录和追踪,是证明一个人是否守信的档案依据。在国外,金融机构向消
费者发放贷款之前,都要向有关机构查询该贷款者的资信情况。而个人信用的
调查及资料的收集可以由金融机构自己进行,也可以委托专门的个人资信档案
登记机构进行。如美国的“信用署和信用报告署”,就是一个提供个人资信服务
的机构。该机构信息十分完备,通过对其涵盖的每个人经济活动资信情况的电
子信息系统,可随时为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提供关于消费者利用信用的种类及
余额、偿还历史等方面的信用资料。我国的个人信用征信工作刚刚开始,个人
资信档案登记制度发展滞后。建立和完善个人资信档案登记制度,成为我国个
人信用制度建设中的一项紧迫任务。
(一)以实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编码为契机,建立全国的个人资信档案库
个人资信档案内容主要包括:个人自然情况(来自公安部门的户籍资料和
工作单位的人事档案)、缴纳税情况(来自税务部门)、司法记录(来自公检法
部门)、社会保险及商业保险(来自社会保险部门)、个人信用记录(来自金融
机构)及个人资产负债情况等,其中,个人信用记录是个人信用档案的核心部
分。它主要记录近年来当事人每一笔借款的时间、类别、金额、拖欠时间、催
款记录等内容。一般说来,以往的信用记录能够较好地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特
别是道德信用情况,能够比较有效地预测个人未来的还款可能性。对于个人负
债情况,则需要及时、全面的记录和报告,以显示其财务风险状况。国家行政
部门和银行是拥有个人信息最丰富的两类机构。因此,建立个人资信档案库,
要以这两类机构为基点,在税收、财政、审计、司法等部门进行个人信用调查,
在银行系统内部进行个人资产情况调查。具体来说,可按由区域、部门逐渐联
合的原则,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首先从银行内部原有资料做起,以行
为单位,打破部门间“各自为政”局面,实现资料共享。第二阶段,在第一阶
段发展的基础上,由当地人民银行牵头,包括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三金”
管理处联合当地税收、财政、审计等部门参与,组建信息子库(如西方国家的
联合征信部门),对有关个人信用的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分析、传递等处理a
第三阶段,当时机成熟时,对区域间个人信息子库进行联网,实现全国个人信
用信息共享。
要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资信档案库,首先必须解决一个问题,即如何索引
及识别个人资信档案。在个人信用制度发达的国家,个人资信档案是按照其终
身不变的社会安全码进行编号设置的,并由资信公司加设密码保护,他人无法
冒充或伪造。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其中一项重要的举措,
就是准备在全国范围内编制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编码。我们应当以此为契机,
按照个人的社会保障编码设置档案识别码,建立全国的个人资信档案库。编码
与经济活动人之间具有一一对应关系,个人所有的必要资料都储存在该码上。
当个人进行消费信贷、需要向有关机构和人士证明自己的信用状况时,只需输
入自己的社会保障编码和密码,便可以随时向对方提供其所需要的个人资信档
案资料。
(二)以储蓄存款实名制为基础,建立个人帐户体系
从我国目前个人信用资料的收集来看,主要困难在于信用资料过于分散,
银行、工商、司法乃至街道等部门,分别占有一部分个人信用资料。即使在一
家银行系统内部,个人信用资料也存在着分散的问题,如个人在同一银行的不
同分支机构的存贷款记录,还有不少银行没有采取措施将其汇总起来。同时,
作为个人信用档案建立的最重要的资料来源部门,银行管理个人资信的方式、
手段过于落后,不利于建立完整的个人资信档案。因此,要采取新的管理模式,
以储蓄存款实名制为基础,建立个人基本帐户体系,将银行内部分散的个人资
信资料汇总起来。
在2000年4月1日,我国正式颁布实施《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该
制度的推行成为我国建立个人信用资料库和个人基本账户的基础。因为储蓄存
款实名制,规定了个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开立存款账户,排除了少数人用假名开
立存款账户,以逃避监管的可能性。同时,储蓄存款实名制的实施,为汇总银
行内部分散的个人信用资料提供了技术上的可能。通过查询个人真实姓名及身
份证号码之下个人信用资料,能准确计算出居民所拥有的存款资产,增加透明
度,从而为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奠定良好的基础。当前,我国的存款实名制刚
刚起步,当务之急是推广完善实名制,进一步提高各商业银行的硬件装配水平
和网络建设,实现各商业银行的网络一体化。
在完善存款实名制的基础上,应逐步扩展个人基本账户的范围,在涵盖个
人支票账户和工资账户的基础上,将退休金、养老金并入账户,再将保险、医
疗保障等社会福利资金纳入该账户,最后将个人所得税账户纳入个人基本账户。
同时,银行还要推广建立个人账户体系,以汇总银行内部个人的全部资信信息。
所谓个人基本账户体系,是居民在指定的商业银行开办个人基本账户,同时允
许在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拥有分账户,并与基本账户相联系,得以汇总反映。
在具体的操作上,按客户设置户头,以个人基本账户为核算基点,分类连续记
录个人客户的金融业务活动。银行通过建立个人基本账户系统,最终实现为客
户服务的多项功能,为建立和完善我国的个人信用制度奠定了基础。
(三)加快以个人信用信息共享为目的的互联网建设
有了个人资信档案,重要的就是要实现在各个授信者之间的传输,即信息
载体的建设,使授信者对申请者的信用状况,能通过网络在较短时间内进行有
效她查询,特别是异地查询,同时完成查询费用的缴纳。这就需要有高效的电
子信息传输网络作为硬件支持,从而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而高效率的传输网络
建设,是~个系统工程,需要相当强的技术支持。计算机互联网技术在金融业
中的应用,使得传输技术不仅大幅度提高,而且传输成本也大大降低。
三、规范个人资信评估机制
个人资信评估是指个人资信评估机构根据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和评级模
型,对被评估对象的资产状况、履行各种承诺的能力及信誉程度进行客观公正
的评判与估价,并确定其信用等级的~种经济活动。它是个人资信档案记录的
应用和进~步深化。个人资信档案记录只是对个人信用状况的一种客观描述,
其所反映的个人信用优劣等级,其本身并不具备评判的功能,需要在个人资信
评估机构给出大致的评判之后,才能应用于实际业务。我国要依据公正、独立
的原则,规范个人资信评估机制,以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
(一)建立科学严谨的个人资信评估指标体系
个人资信评估指标体系是指通过科学合理的评判依据,对个人资信状况的
进行正确评价。对个人资信状况的评价,实质上就是对个人是否有能力偿还和
是否有意愿履行自己的承诺的客观评价。因而,凡是与个人履约能力和履约意
愿有关的各种情况,都应尽可能地纳入个人资信评估指标体系中。
个人资信评估指标体系由价值体系和信誉体系两部分组成。其中,价值体
系用来评价个人资产的实力,即是否有能力偿还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3
1.收入水平和收入的稳定性。收入是指个人的各种合法货币收入的总和,
包括个人薪水、酬金、投资收益、经营收入等。个人收入水平的高低,以及未
来收入的稳定程度,是衡量个人是否具有履约能力的最重要指标。
2.资产状况。个人资产状况既包括个人所拥有的房产、汽车和家用电器等
有形资产,又包括个人所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对有形
资产,在其原值、净值、收藏价值、市场价值、获利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基础上,
采用收益现值法、现行市价法等对其进行量化评分;对无形资产,要根据专利、
商标、著作版权等分类,采取超额收益法、提现率、提成收益等进行评分。
3.支出负担。在收入水平和资产状况一定的情况下,支出负担的轻重就成
为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关键因素。支出负担包括赡养人口、债务负担以及其
它支出等。在评估个人支出负担时,不仅需要用绝对数指标,更需要用相对数
指标,如消费支出占同期收入的比重、偿债支出占同期收入的比重。
4.家庭成员的就业收入情况。这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也有较大的影响。如
配偶方收入较高或职业较稳定,则夫妻二人总的收入可以大大提高借款人的偿
还能力,如果对方职业不稳定或处于失业状态,则意味着借款人的相当一部分
收入会用于对方的日常生活开支,其还款能力自然就会减弱。同样,家庭其他
成员的收入状况也会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产生类似的影响。
5.是否参加社会保险。那些参加社会保险的借款人,一般在医疗、养老等
方面享有一定的优惠待遇,在收入一定的情况下,可以减少这方面的大额支出,
从而使个人的还款资金增加。
信誉体系用来评价个人的品德,即是否有意愿偿还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
个方面:
1.个人受教育的程度。~个人受教育程度的高低,对个人资信度的影响主
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人,一般都有一个比较理想的职业,
其收入水平也较高,收入的稳定性也较好。二是在一般情况下,一个人受教育
的程度与其品德修养或素质是成正比的。受过高等教育的人,通常更懂得法律
和道德规范的标准,也更懂得维护个人资信的意义。因而,一般具有较强的自
我约束力,其资信度也比较高。
2.个人信用历史。个人信用历史是指个人与银行、个人和企业之间的经济
往来关系。通过对借款人信用历史的考察,可以看到其在以往的经济交往中是
否有违约的记录。同时,作为对借款人品德的评价,还应进一步考察借款人是
否有犯罪、违纪等不良行为的记录。所有这些,对于准确判断一个人的履约意
愿都有很重要参考价值。
3.家庭背景。一个人的道德品质并不都是先天形成的,后天的家庭教育起
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般来说,那些有良好家庭背景出身的人,其社会信誉和
到期还款的意愿是有一定的保证的。
4.职业。一个人的职业,不仅决定了其收入的水平、收入的稳定性,而且
还影响着其对待某些事物的态度。尤其在我国现阶段,职业差别决定了一个人
所能够享受的住房、医疗、劳保、退休等方面的待遇。因此,职业状况是评价
一个人还款意愿的一个重要指标。
5.年龄。一般来说,年龄稍大~些的人,理性思考较重,信用意识较
好,社会道德规范意识也往往强于年轻人。同时,其经济基础通常也较年
轻人雄厚一些,承担风险的能力更强一些,在物质上就能较好地保证其信
用度的维持。
(二)建立科学合理的个人资信评估模型和方法
针对当前我国个人资信评估过程中出现混乱无序的局面,应尽快出台《个
人资信评估管理办法》及《个人资信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以规范个人资信
评估机构的评估办法,使资信评估的方法具有科学性,以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
公正。个人资信评估的基本方法,应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以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法主要是依靠资信评估工作人员的工作经验和判断
事物的能力,将借款人的经济状况、社会状况、信用状况等予以评估。定量分
析法则是把借款人的所有情况予以量化,一定的数量获得一定的分数,将所有
的分数加以汇总,最后得出借款人的总分数,然后与事先制定的分数临界值进
行比较,凡总分低于此分数线的借款人将不能获得信用贷款。
目前美国金融机构运用“个人信用风险评分模型”,该模型的理论基础是
“5C”原则:借款人品德(Character)、能力(Capacity)、资本(Capital)、担
保品(Collateral)和行业环境(Condition of Business)。在实际业务操作中,
资信评估模型里的风险指数更多地是用百分制的信用评分来代替。信用评分与
风险指数呈反方向变动关系。风险指数越高,信用评分越低:而风险指数越低,
信用评分则越高。
为了更好地了解国外个人资信的评估模型,在表3列出了美国大学国民银
行个人贷款的信用评分办法。
表3:。
项目特征
年总收入<l万1万一2万2万一4万4万一6万>6万
(美元) 5分15分30分45分60分
每月还债金>40% 30%一40% 20%一30% 10%一205 <lO%
额与月收入
之比0分5分20分35分50分
与银行关系无关系只有支票关系支票储蓄关系
两种关系都未回答
(支票/储伺
蓄) 。分30分30分60分0分
7年间有毁誉
无贷款历史
能履行还款
贷款历史记录义务
一10分。分30分
申请人的年≤50岁>50岁没回答
龄5分25分。分
租房自有房/购房自有房没回答
居住情况
15分40分50分。分
≤1年1—2矩2—4年>4年没回答
居住稳定性
0分15分35分50分0分
失业或≤1年I一2年2—4盎4年以上退休
工作稳定性
5分20分50分70分70分
持有信用卡无信用卡1年以上没回答
情况0分30分0分
注:批准发放贷款的最低分数为200分;分数为150一199分的,需要作进
一步评估判断;分数低于150分的,不能发放贷款。
①丁文丽:《美国的个人信用体系》,《参考与借鉴》2001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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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国外将个人资信能力数字化的趋势,我国的个人资信评估机构也应尽
快设计并采用类似的评分模型。结合国内具体情况,我国应基于“5C”原则,
建立起量化的信用评价模型和方法,运用电脑评分方式,对申请贷款者的信用
进行数字化,其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职业状况、收入、居住情况、个人信用
记录、个人财务指标(负债与收入比)等,根据预先制定的标准对申请人资料
的各项指标分别评分,最后汇总进行综合评价。在这方面,建设银行上海市分
行走在了其他部门和单位的前面。从2000年lO月10日起,该行率先推出了一
套建立在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基础上的、较为科学的个人资信评估办法。该
方案主要是依靠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对借款人所提供的个人资料进行调查
核实,并按照设计好的评分模型对贷款申请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进行定量
与定性分析,以评定借款人的资信等级,进而确定是否贷款或贷款数量。具体
的操作办法如下表。
表4列出的是建设银行推出的个人消费信用的评分模型(具体是一位科研
单位的女士贷款,在建设银行的具体评分标准)。表5列出建设银行对不同信用
等级的客户可以贷款的信用数量额度。
表4:建设银行推出的个人消费信用评分表①
项目得分标准得分
年龄25岁以下2 26—35岁4 36—50岁6 50岁以上4 6
性别男1 女2 2
婚姻状况已婚有子女5 已婚无子女4 未婚3 其他2 5
自然健康状况良好5 一般3 差~1 5
情况
研究生以上8 大学本科6 大专4 8
文化程度
中专、高中2 其他1 2
户口性质常住户口2 临时户口1 6
机关事业6 国营企业4 集体企业3 军队5 4
单位类别
个人独资企业2 个人经营户2 三资企业5 其他l 4
单位经济状良好4 一般2 较差一l 4

行业发展前

较好4 一般2 较差一1 4
职业
岗位性质单位主管6 部门主管4 一般职员2 4
情况
在本岗位年
两年以上3 一至两年2 一年以内l 3

职称高级4 中级2 初级1 无0 4
10000元以上12
8000—10000 5000—8000
4000—5000 8
月收入
10
12
1000——2000
3000——4000 6 2000——3000 4 1000以下l
3000—4000
家庭家庭人均月5000元以上9 4000—5000 6 2000—3000 4
情况收入
9
1000——2000 3 1000元I
是否本行员
是2 否0 0
有信用卡账户
与银
本行账户有储蓄账户4 无0 6
行的存款余额较高6 较低4 无0 6
关系
业务往来频繁4 一般2 较少0 4
其他借款情
从未借款4
有借款但已还有拖欠记录
4
况清5
总分94
①张中秀:《个人信用指南》,中华工商联台出版社,2002年1月。
表5:建设银行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客户可以贷款的信用数量额度①
个人信用分信用等级贷款额度
90分以上AAA 60万
80—89分AA lO万
70一79分A 5万
60—69分BBB 1万
50一59分BB 5000
40—49分B 3000
40分以下C O
需要说明的是,该信用评级的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结束后,若客户与银
行仍有信贷关系,应对客户的信用等级重新进行评定。若信用等级下降,经办
行应及时调整客户的资信额度,直至取消贷款资格。
建设银行推出的“个人信用评估标准”和“个人消费贷款额度业务”,可以
说是目前国内最具科学性和完整性的个人资信评估与贷款决策依据,是我国个
人信用制度发展过程中的一大进步。尽管这套方案在具体操作环节上还存在着
不完善的地方,但总的来说,它基本上遵循了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是一
套较为可行的试行办法。我们应当在完善这一方案的基础上向全国推广,尽快
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资信评估模型和方法。
(三)健全个人信用中介报告机构
信用中介报告机构是独立于政府的商业盈利性机构。它遵循市场经济的运
行规律,实行等价原则,在商业运作中,应该禁止信用市场中介与金融机构或
政府机构勾结,垄断信用市场的行为,创造一个竞争有序的信用市场。此外,
信用中介机构有义务保证信息的及时性、透明性和公正性。尽管我国中介机构
起步较晚,但面对信息技术的浪潮,完全可以选择高起点,借鉴国外信用中介
机构的创新品种,在提供信用报告的同时,推出适合我国的信用报告业创新产
品。
①张巾秀:《个人信用指南》,巾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 00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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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施相关的配套措施
通过各种非正式的制度规则,如人的诚信精神、生活习俗、交易习惯、价
值意识等的养成,以及社会氛围的影响,形成强大的信用道德舆论,使人们形
成自觉守信的意识。它是长期演化形成的结果,对人们经济行为的影响,是一
个较缓慢持久的过程。一旦其真正建立起来以后,效果则是持久深入的,既可
以实现个人信用制度的低成本建设,也可以快速地形成~种对违背诚信行为的
约束机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社会的个人信用度:
(一)加强社会信用的普及教育,树立诚实守信的道德观
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固然需要法律体系和必要的制度安排,但个人信用
的基础,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人与人之间信任和诚信的理念维系的。因此,要
通过各种途径,宣传普及信用、契约等市场经济观念,使人们明白市场经济就
是信用经济,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能健康发展。同时,还要使
人们认识到,个人信用既是一种资源,又是一种财富,既属于个人又属于整个
社会的“无价之宝”。作为法人主体或公民个人,如能自觉依靠自己的良心和道
德规范自己的行为,树立诚实守信的公众形象,就使全社会形成守信为荣、失
信为耻的良好社会风气和氛围。
(--)加大信贷消费宣传力度,更新传统消费观
长期以来,“一手钱、一手货”的现金交易模式,是我国最主要的消费方式。
信贷消费作为一种新的消费方式,并不被所有的人科学认识和有效接受。一些
人将信贷消费理解为“坐吃山空”、“寅吃卯粮”的败家子消费方式,把信贷消
费等同于奢侈腐化、随意消费。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利用各种传媒,加大宣
传力度,促使人们转变消费观念。使人们认识到,信贷消费既不是败家子消费
方式,更不是奢侈腐化、随意消费,它是一种理性的消费方式,是居民在自己
生命周期内的均匀消费。因为人的收入的取得是一个连续的过程,但作为整体
的商品如住房、汽车、家电,却不能零星购买,只有借助消费信贷,人们才能
把未来一定时期的收入转化为当前的消费,从而实现个人消费在生命周期内的
均匀分布。如果居民冲破了传统消费观念的束缚,那么我国个人信用交易的规
模将可能有一个较高的增长速度,这对于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将是一
个有力地推动。
(三)建立个人信用管理机构
在国外健全的个人信用体系中,除了执行具体业务的个人信用调查公司以
外,还有相应的个人信用政府管理机构及民间组织,以负责个人资信业的管理、
规范和协调工作。我国也应尽快成立一个设置更科学、机构灵活、管理方便的
专门的个人信用管理机构,如国家个人信用管理中心、全国个人信用协会等。
在个人信用制度的建设过程中,这些机构充分发挥权威部门的核心作用,统一
对个人征信市场进行统筹规划、协调和有效监管,保证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建设
的顺利进行。
(四)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提供相应的社会环境
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虽然在与个人信用制度建设相关的住房制度、
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进行了改革,但与个人信用制度的需要还存在着一定的距
离。因此,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为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供相适应的
社会环境。
l、加快住房制度改革
对一般家庭来说,仅靠现有的财力无法满足对住房的需求,只有通过消费
信贷,利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才能实现。目前,我国传统的福利分房制度已被打
破,而新的住房改革措施并没有完整地建立起来,还存在一些与个人信用制度
不相配套的措旌,如分期付款时间较短,原来的集资房规定可自由买卖的时间
较长等,都不利于住房的买卖,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消费信贷的发展。这就需要
加快住房制度改革,使一般家庭都能通过消费信贷满足当前的消费需求,从而
促进个人信用制度的发展。
2、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与否,直接影响着个人信用制度的发展状况。单从消
费信贷的角度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实际上是为消费者吃了定心丸,消除
了消费者对未来收入的不稳定预期,有利于扩大内需。我国原有的社会保障体
系社会化程度低,覆盖面小,保障水平较低,特别是社会最低生活保障线过低,
难以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使人们觉得社会生活保障线靠不住,只好靠自
己储蓄以保证将来的生活。这就限制了居民的消费信贷。而完善的社会保障体
系,能解除人们的后顾之忧,将居民的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需求,促使消费信
贷业务量的增加,从而推进个人信用制度的发展。因此,一方面,要提高社会
保障的社会化程度,特别是养老、医疗、失业等方面的保障,增加居民的预期
安全感:另一方面,适当提高最低社会生活保障线水平,使广大居民切实感到
社会保障有保障,无须过多存钱,正常消费支出。
五、建立个人信用风险的防范机制
是指通过一定的经济运作方式,如个人信用风险预警和转嫁机制、失信惩
罚机制等,规范个人信用行为,防范个人失信风险所造成的结果。它解决了信
息的事后不对称问题,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道德风险的发生。
(一)建立灵敏的个人信用风险预警机制
消费信贷面临的信用风险是普遍存在的,预警是控制风险的第一步。银行
在发放个人信用贷款之后,预警机制将成为控制风险的关键。如果预防得当,
将降低授信人后续的风险管理难度。这要做到以几点:一要加强社会信息透明
度。对借贷者有全面的准确的信息,以满足预测和评估借贷者风险的需要,这
是个人信用风险预警的首要条件;二要加大对个人收入的监管力度,随时掌握
个人的收入状况;三要严格实施授信后的风险监测,跟踪信贷资金流向,一旦
发现客户账上出现问题或其他可能影响银行贷款安全的迹象,银行要立即采取
相应的管理措施,如降低该客户的资信等级。使贷款者在有不良信用行为后,
除面幅法律的惩罚外,还会遇到相关限制,加大其违约的成本。
(二)建立有效的个人信用风险转嫁机制
个人信用风险转嫁机制是防范和减少个人信用风险的最重要措施。转嫁风
险一般有几个途径:一是将信贷风险转嫁给借款人,如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品,
尽量减少信用放款;二是将信贷风险转嫁给担保人;三是将信贷风险转嫁给保
险公司,要求借款人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险,在贷款出现风险损失时,由保险
公司承担一部分。
(三)建立严厉的失信惩罚机制
这是解决事后信息不对称的关键环节。在个人信用制度发达的国家,个人
信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能否得到贷款和分期付款,甚至还会影响到退休保障,
这就把个人信用与借贷者的既得和未来利益相挂钩,不守信用者将深刻影响到
自己的声誉与经济利益。因此,大多数人都十分珍惜自己的信用。我国在建立
失信惩罚机制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对失信者的惩罚,决不能仅仅局限于轻描淡写的道德教育,而一定要
使失信行为的“期望成本”大于失信行为的“期望收益”,低于这个标准的惩罚,
就会成为实质性的鼓励,整个社会就会存在普遍的失信行为。
二是对失信者的惩罚范围应该是非常细微,做到“无孔不入”,在社会上全
面渗透,使失信者的失信记录在全国甚至全球传播。如果一个人有了经济失信
记录,就不能再申请信用卡、购物卡、购房贷款及任何信贷,甚至在申请租房、
手机上网、银行开户、安装电话时,也会遇到拒绝或提高相应的费用。
三是在对失信者进行惩罚的同时,要给守信者以高级别的信用评分或资信
等级,使守信者在不知不觉中获得优质的无形资产,从而增加守信的自觉性。
目前,最常用惩罚方法是将失信者的失信记录正确地列入“黑名单”,并以
合法形式将其公示给授信单位。这样,使失信者名誉扫地,在相当长的时期内
没有人再对失信者进行授信。为了避免被列上“黑名单”,就会形成一股外部约
束力量,规范人们信守契约。
总之,个人信用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庞大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巨大的
人力、物力的投入,而且涉及到政府、法律、制度、技术以及全社会的消费观
念、信用意识等一系列软硬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因而,需要各有关政府部门、
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个人信用中介公司等机构密切合作。我相信,在政府的
充分重视和全面组织下,我国的个人信用制度将逐步走向成熟著有效运作,为
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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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我的导师刘泓老师,从论文的选题、构思,到框架的确立,以及在论文撰
写过程中,都给予了精心的指导,特别在最后定稿时期,在教学任务和科研任
务繁重的情况下,牺牲大量的休息时间,对我的论文提出了许多修改意见,使
我的论文精益求精。从导师身上,我看到了从事教育工作者无私奉献的高贵品
格和严谨的治学态度,也学到了许多书本上无法学到的东西。
在导师组成员中,丁为民老师、黄松龄老师、彭金荣老师,都对论文的选
题、枢架的确立,提出了一些指导性意见,使我受益非浅。在此,一并对他们
表示衷心地感谢。
在撰写论文过程中,我深感自己理论功底薄弱,对许多问题的探讨,虽经
导师的多次指导,多次修改,但仍有不成熟之处。恳请各位专家、老师批评指
正,以帮助我继续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