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下一篇 »

# 4022乡镇企业所有权变动的博弈分析

复旦大学
博士学位论文
乡镇企业所有权变动的博弈分析
姓名:张斌
申请学位级别:博士
专业:政治经济学
指导教师:俞忠英
20040401
摘要
在过去的20多年中,中国经济在转轨过程中的不俗表现,一直令中外经济学
家为之着迷,而这其中几乎成为一种共识的是:中国乡镇企业——在主流经济学
视角下所有权关系模糊不清的组织,它的高速增长对中国经济起到了极其重要的
推动作用,以致于有“中国奇迹在农村,农村奇迹在乡企”这样的说法。
在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同时,乡镇企业自身也在不断变化,并在一定程度
上改变了各个利益主体所拥有的禀赋、地位及相互利益关系,从而推动了制度变
迁,创造出新的制度环境和效率。事实上,无论乡镇企业的产生、还是日后的发
展和变迁都是以转轨中的中国经济为大背景的,都是与转轨中的政治、经济制度
和历史习俗和文化背景紧密相连的。乡镇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每一个时间剖面也都
是当时中国社会政治、经济及社会制度相互作用的结果。这是因为企业深深植根
于所在的环境中,它无法独立于它所在的环境而存在,也无法主宰这一环境,必
须对许多力量,包括作用与企业系统的经济和非经济的力量作出反应。
在本文中,我们想要提出的假说源于科斯开创的企业理论,也被称为“企业
的契约理论”(thecontractualtheory ofthefirm),这一理论的要义可以用如下三句
话来概括:
(1)企业的契约性(the contractual nature of the firm);
(2)契约的不完备性(或不完全性)(the incompleteness ofthe contracts);
(3) 由此导致的所有权的重要性(relevance ofownership)。
我们把企业的所有权定义为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并且认为企业的所
有权实际上是一种状态依存所有权。(state—contingent ownership)由于契约是不
完全的,因此意味着谁拥有企业的所有权是极为重要的,因为合理的配置方式可
以使企业的价值最大化,从而最终实现各方的帕雷托最优。而所有权最终配置于
契约的哪一方,取决于契约各方在给定条件下谈判的能力,并且每一次的博弈结
果又决定着下一次契约各方参与人讨价还价博弈的状态,也就是说关于企业所有
权的博弈是一个动态和连续的过程。
因此,乡镇企业产生、发展的过程实际上主要是在体制转型时期各利益相关
方(社区政府和经营者)相互博弈争夺企业所有权的过程,争夺的结果取决于在
不同的外部环境下社区政府和经营者各自所拥有的谈判能力。乡镇企业每一个阶
段的所有权安排形式,例如经营承包制和股份合作制等等都是他们相互之间利益
矛盾妥协折衷的产物。为了更形象地说明这一过程,在理论阐述的基础上,我们
还用纳什谈判模型来模拟了这一过程。
本文的主要内容是按如下顺序安排的:
第一章是导论。逐次交代了问题的提出和现实意义、主要研究方法以及相应
的时间视野,并使读者能够迅速掌握本文打算讨论一个什么样的问题。
第二章本文的理论基础和文献综述主要介绍了关于企业理论的发展脉络和
现代企业晟优的治理结构就是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对应安排。在文献综述
方面,介绍并且评论了国内外有关乡镇企业的重要文献。
第三章主要分析乡镇企业创办初期企业的所有权安排状况,主要是从社区政
府创办乡镇企业的动因、乡镇企业生产要素的来源、以及乡镇企业各利益相关方
实际所掌握的权利给出了一个比较全面的描述,并且说明为什么是社区政府掌握
了企业的所有权。
第四章主要分析乡镇发展中期的所有权安排情况,说明首先是剩余控制权由
社区政府转移到了经营者手中,为了给予经营者相应的激励和约束,规范社区政
府和经营者彼此的行为,社区政府和经营者在乡镇企业所有权改革方面做出了相
应的探索,包括承包制和股份合作制,都是两者在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方面
的分割。
第五章主要分析了乡镇企业发展后期,以集体股退出和经营者持大股的改制
完成,标志了乡镇企业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乡镇企业真正成为了一个市场体
系下的微观主体,并在完整案例的基础上用纳什谈判模型模拟了整个乡镇企业发
展的过程。
关键词:企业所有权剩余索取权剩余控制权纳什谈判解
中图分类号:F129
Abstract
For the past 20-plus years,China has achieved an outstanding
performance in economic transformation,which has always been a top
concern to economists both at home and abroad.The economists have
reached a common understanding in it:China’S township-village enterprise
(_rvE)⋯-an organization with ambiguous ownership from the view。point of
western economics。has played an extremely critical role in fuelling a
fast—track economic growth in China.As a result,a saying comes out,“See
China miracles in the countryside.and see countryside miracles in TVEs.”
While contributing to Chinese economic development.TVEs have also
experienced constant changes in themselves,and have,to some extent,
altered advantages,positions and mutual interest relations among
stakeholders,which contributed to policy changes and the creation of new
policy environment and efficiencies. As a matter of fact。the birth,the
evolution and the change of China’S TVEs took place in the transitional
economy,which inevitably have a close relationship with contemporary
politicaI and economic systems。as well as historicaI customs and culturaI
background.The TVE’S development in different stages is in fact a result of
the interaction with the contemporary political,economic and social pollicies.
It is because that TVEs are deeply rooted in the economic environment where
they are belong to.unable to survive independently from this environment。nor
can it dominate other factors in the environment.A"I VE should interact with
many other economic and non—economic forces inherently lmposed on the
business system.
In this dissertation,the author proposes an assumption,which comes
frOm the Theory of the Firm,otherwise known as‘the contractuaI theory of the
firm’.put forward by Cease.This theory can be best described by the
following three sentences:
(1)The contractual nature of the firm;
(2)The incompleteness of contracts;
(3)Relevance of ownership therefrom.
The author defines the ownership of a TVE as residuaI claims and
residual control rights,and it is usually regarded as a state-contingent
ownership,A contract is incomplete,which means it is of great importance as
to who owns the firm.because a reasonable allocation method can ensure the
value maximization of a firm,SO that Pareto’S 0ptimum of each pany can be
ultimately realized.However,the final ownership allocation on a certain
contractual party is decided by the negotiating abilities of each pany under the
given conditions.Meanwhile,the result of each game decides the game
status of bargaining among contractuaI parties for the next time.That is to say。
the game around fIrm ownership is a dynamic and continuous process.
Therefore,the birth and evolution of"I VE iS,jn fact,mainly a process in
which all stakeholders(i.e.community government and business operators)
compete against one other for the ownership of the flrm during the institutional
transformation.The result of such competition is finally decided by the level of
negotiating ability possessed respectively by the community government and
business operators under different external environments。The ownership
allocation for township enterl:}rises at each phase of the development,e.g.
contracting and leasing system and joint stock and cooperation system,etc.,
is a product of mutual compromise of interest conflicts among them.In order
to give a more vivid illustration.The author applies the Nash Negotiation
Model to simulate the bargaining process.
The main contents of this paper are arranged in the following order:
Chapter 1:Introduction,which brings up the issue for discussion,explains
its practical significance,and introduces the major method of study and the
relative time spectrum,SO that the readers may quickly understand what is
under discussion in this paper.
Chapter 2:The theoretical foundation and literature evidence.It mainly
introduces the evolution of business theories。and that the optimum
management structure for a modern enterprise Iies in the relative
arrangement of residual control rights and residual claims.In terms of
Iiteratures.it introduces and comments on the important Iiteratures about
township and viIlage ente rprises《TVE)both home and ab road.
Cha【pter 3:It mainly analyzes the business ownership allocation status at
the early stage of TVE establishment. It gives a quite comprehensive
description of the motivation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TVE by the IocaI
government,the source of key production elements for TVE,and the actuaI
rights owned by each stakeholder of the TVE。Besides,it explains why it is
the IocaI government that possesses the ownershiP of the fi rm.
Chapter 4:It proceeds to analyze the ownership arrangement when TVE
develops into the interim stage.Firstly,the local government transfers the
residual control right to the business runner,and then,in order to give them
cOrrespOnding incentives and constraints,and to regulate the mutual
behaviors of both the IocaI government and the business runner.a reform tO
the ownership was attempted,including the contracting system and the
share-based cooperation system,which represents the allocation of residual
claims and the residual control right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Chapter 5:It mainly analyzes the ownership reform during the later period
of"I'VE development,a new stage signified by the successful retreat of
collectively—owned shares。replaced by majority shareholders of business
runners.TVE has truly become a micro entity under a market system.
Besides.the author simulates the whole township by way of Nash negotiation
modeI on the basis of complete case studies.
Keywords:ownership of the firm,residual claims,residual control rights,Nash
Bargaining Solution
1-1问题的提出
1.绪论
几乎所有的经济学家都认为,中国乡镇企业的高速增长对中国经济的蓬勃发
展起到了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在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同时,乡镇企业自身也在
不断变化,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各个利益主体所拥有的禀赋、地位以及相互利
益关系,从而推动了制度变迁,创造出新的制度环境和效率。
伴随着中国经济二十多年来改革开放的历程,乡镇企业也经历了产生、发展
以及改制的三步曲。我们所观察的经验事实是,在改革开放初期,社区政府实际
上是更多地而不是更少地介入到企业的运作中去的,例如社区政府通过乡经委或
乡工业总公司创办企业,决定乡镇企业的投资方向和投资规模,组织企业的生产
要素,任命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决定企业的利润分配,对企业和村级组织进行目
标考核和发放奖金,等等。而发端于90年代初期的以产权明晰化为目的的乡镇
企业改制,实际上也是政府主动发起的。而且各级地方政府之间似乎在举行一场
乡镇企业改制的竞赛。在山东省的淄博市,1992年私人股东只占乡镇企业30%
的股份,但到1995年已达到70%1。1997年上半年,辽宁沈阳60%强的乡镇企
业被改造成股份公司或股份合作制公司2。至2000年底,苏南地区的85000家乡
镇企业集体企业,93.2%已经摘下“集体经济”的帽子,成为私人企业或者是产
权明晰的股份制企业3。据杜志雄等(2004)对江苏省100家改制企业调查数据
统计结果表明,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具有典型的“自上而下”的发动的特征。
县及县以上政府、乡政府是乡镇企业改制最主要的推动力量4。
表l—l企业所有权改革最主要的原因
所有权改革最主要的原因企业数
市县统一布置50
乡村政府的积极性26
企业经营者的要求1
企业内大多数职工的要求O
政府和企业经营者都有积极性23
其他O
由于乡镇企业的改制直接涉及集体资产的处置,这不是企业成员(如企业的
经营者和职工1所能自行决定的。因为公有企业的所有权名义上由政府控制和所
有,企业成员在改制前没有权利自行处置,更没有权利自行决定收购其所在企业
的资产。政府若不愿意退出这种所有权状态,企业自己是无法改变的,它们只能
处在被动的等待地位。所以,政府的主动退出行为成为改制能否启动的先决条件。
我们想提出的问题是,是什么原因导致了社区政府行为的彻底转变?我们是
否可以找到一个统~的理论框架来解释社区政府从乡镇企业的创办者和保护者
转变为乡镇企业改制的推动者的原因呢?正如巴纳德所说的那样,一个组织能否
存在下去,就看它面对各种变化不居的物理的、生物性的、社会物质性的要素和
力量的环境,能否不断地进行内部调整,以保持各种复杂角色之间的某种均衡。
(巴纳德,1938),使我们最感兴趣的是,这一过程是如何发生的?又或者我们
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提出同样意义的问题,在改革开放初期,私营经济是不受保护
甚至是受到歧视的,可是现在私营经济的境遇却得到了非常大的改善5,这种对
经济增长至关重要的制度环境是如何形成的?
1.2几个相关的概念界定
1.乡镇企业
按照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乡镇企业,是
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包括所辖村)举办的承担支援
农业义务的各类企业。前款所称投资为主,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
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虽不足百分之五十,但能起到控股或者实际支配作用。乡
镇企业符合企业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从名称上来说,所谓“乡镇企业”是指乡镇政府职权管辖范围内的工商企
业。据此,那些办在某一乡镇的城市企业、国有企业,不属于“乡镇企业”之列。
而那些办在城市或其他特别区位的农村企业,则仍属于“乡镇企业”。由此可见,
“乡镇企业”是传统行政管理体制下的产物。乡镇企业从所有制结构上可分为:
(1)乡(镇)办企业:由乡或镇设立、经营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其中一些具有较
长历史的企业是由原人民公社经营的社办企业转化过来的。
(∞村办企业:由村设立、经营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其中一些具有较长历史的企
业是由原人民公社的生产大队或生产队经营的队办企业转化过来的。
(3)合作制企业由农民和农民,农民和其他法人企业,农民和乡、镇、村的有
关经济部门以持股合作的方法兴办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及其他形式的合作制企业。
(41联户企业由几家农户共同出资的企业
(5)个体企业
2
l竺竺:兰蔓竺兰I
在本文中所提到的乡镇企业就是指第一、二类,即乡(镇)办企业和村办企
业。按照1990年6月3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
业条例》规定企业财产属于举办该企业的乡或者村范围内的全体农民集体所有,
由乡或者村的农民大会(农民代表会议)或者代表全体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行使
企业财产的所有权,而在理论界中认为产权不清晰的集体企业也正是指这两类企
业。乡、村两级集体企业在整个乡镇企业中一直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即使是到
了1993年底,乡村企业在企业数量仅占全部农村企业数6.87%情况下,产值比
重却高达64.16%6。
在这两类集体企业中,乡(镇)办企业由乡镇兴办,主管单位是乡镇政府,而
村办企业级别则低得多,村办企业的上级主管单位是村委会,村委会与乡不同,
村不属于国家正式行改机关的一级,村干部不属于正式国家干部,户口属于农民,
由选举产生。村委会与村办企业的关系比较紧密,但通常不干预企业内部事务,
也没有一平二调现象。村办企业原则上只对村委会负责,不受镇政府部门干预,
生存环境尚属比较宽松。但另一方面,由于它不代表主管部门的政绩,又不是乡
镇政府的财源,所以也得不到有关领导的积极支持,大部分事务要靠村委会和企
业自己解决。不过在本文中,为了讨论的方便,我们忽略它们之间的差异,统一
称为乡镇企业。
乡镇企业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它具有两重性:一方面,集体所有制的性质使
它具有某种范围的“公有性”,这就决定了它可以被计划经济体制的拥护者所接
3
受,即使是在极左思潮横行的年代里,乡镇企业的前身——社队企业也得到了
一定程度的发展;另一方面。它从来就没有被列入到计划体制中去,这就决定了
它的成长更多地取决于市场因素。一个比较有力的佐证是:与其杰出业绩相一致
的是,乡镇企业受到了硬预算约束。1989年约有1/6的乡镇企业(300万家)
破产,或者被其他乡镇企业兼并,而几乎所有亏损的国有企业都由国家帮助摆脱
了破产困境。作为硬预算约束的结果,1990年亏损的乡镇企业仅占其总数的7.5
%,1991年又下降到4.6%,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有一半以上的国营企业亏损
7。乡镇企业的两重性非常吻合转型经济的特点,即它在新旧体制的交替过程中
成为了保守派和改革派都能接受的事物。
2.社区政府
中国政府系统分为五个层次:中央、省(直辖市、自治区)、地级市(地区)、
县(县级市、区)、乡(镇)。乡镇政府是最基层的行政机构。一方面,它是中央到
县各个上级政府政策和经济与政治意图的具体执行者,另一方面又是调节农村社
区政治经济活动的中枢。村民委员会并不构成一级独立的政府,国家规定了村委
会是农民的自治组织.且村委会的费用支出和成员的报酬并不列入国家财政预
算。但作为乡政权的延伸,村民委员会不仅拥有更为典型的杜区结构,同时它也
具有部分政府功能。它要负责村内治安、教育、卫生、社区福利以及解决村民之
间纠纷等乡务,但村委会更主要的职责却是代表国家与农民签订土地承包含约,
保证国家的租税得以完成。
虽然政策规定村委会属农民自治组织,但在本文中,我们更多着眼于它的功
能,而不是财政的角度。将村委会和乡(镇)政府两级管理机构统称为社区政府,
这样作不仅可以使得行文更加简练,而且可以和人民公社时期的农村组织更好地
衔接起来。
由于中国农村社区政府职能的多重性,我们对其行为作两方面的假没:第一,
经济市场上的经济人假设,该假设将社区政府看作是一个人格化的经济组织,它
是理性的自利主义者,它也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第二,政治市场上的经济人
假设,按照公共选择理论中的个人主义方法论,政府是由政府官员构成的,在政
治市场上,个人仍是理性的自利主义者,它同样追求个人(政治)利益的最大化。
3.财产所有权和企业所有权
在本文中,我们参考张维迎(1996)的提法,区分了财产所有权(ownership
of the asset)和企业所有权(ownership of the firm)。财产所有权等价于我们经
常看到的产权,指的是给定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而企业所
有权指的是对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剩余索取权是相对于合同收益权
而言的,指的是对企业收入在扣除所有固定的合同支付(如原材料成本、固定工
4
资、利息等)的余额(“利润”)的要求权。剩余控制权指的是在契约中没有特别
规定的活动的决策权。但是我们认为企业产权这种说法是不太妥当的,因为现代
企业契约理论的一个主要贡献就是指出了企业是一组契约的联接,而不仅仅是物
质财产的简单聚集8,财产所有权不能代表企业的所有权9。但是在本文引用的文
献中,我们还是可以看到诸多企业产权的提法,我们如果没有特别指出的话。实
际上都代表企业所有权,即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
4.经营者
为了方便研究,我们将乡镇企业中厂长、总经理以及整个高级管理层简化为
一个个体,称为经营者。
l-3研究的时间视野
为了将乡镇企业与原先的社队企业区分开,我们把研究的起点定于1984年。
1984年是乡镇企业开始大量创建的时期,从数量上来看,1984年乡镇企业总产
值从1983年的1016.83亿元增加到1709.89亿元,增幅45.6%;企业数量从134.64
万户猛增到606.52万户,增幅为350%,从结构来看,原社队企业几乎涵盖了除
农业种植业以外的几乎一切产业如副业、养殖业、建筑业、手工业、运输业、采
掘业、餐饮服务业、工业等,而乡镇企业的重点在工业;从性质上来说,社队企
业只是原来工业化发展战略的产物之一,是农村(农业)经济体系内部的协调物、
补充品,长期被排斥在国有工业之外,而乡镇企业则完全是以工业生产、提供工
业品、面向市场争夺要素资源、以工业利润为主要目标、融入整个工业体系的产
业。
而90年代后期,全国乡镇企业改制工作有了实质性的变化,从以前的股份
制、股份合作制、租赁、承包、兼并、联合、拍卖、转让等多种形式,大力提倡
股份合作制,“小、微、亏”可兼并、拍卖、转让,发展为主要以“拍卖转私”
一种形式。也就是说,到90年代末乡镇企业的改制活动也基本结束了。
因此,在本文中,我们将所要探讨的时间段定在1984年——2000年。
1.4研究方法
本文试图运用新制度经济学中的现代企业契约理论来分析乡镇企业产生、发
展以及改制的整个过程,所以本文采取了以下研究方法:
1.历史比较制度分析方法
历史比较制度分析方法,即将对经济体制的比较制度分析从现实制度层面
扩展到历史制度和历史因素的层面,力图揭示历史在制度产生、选择和变迁中的
作用。历史比较制度分析研究领域不仅限于经济制度,从制度安排到制度环境,
从经济、政治、法律制度到文化传统、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无所不括,尤其重
视影响制度诸因素中的文化传统、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的作用。采用这一方法的
研究者认为,社会制度并不是由什么人有意设计出来的,而是在那些适应环境和
社会变化的新结构不断被发现、更为理想的结构不断被保存的过程中产生的,即
适应性进化过程。
2.理论与实践相联系的办法在本文中我们将试图运用企业理论和合作博
弈理论组成的理论框架来解释乡镇企业发展、变迁的历史,结合我们所能够收集
到的案例来验证我们所提出的理论假说,并且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1.5选题的意义
无论乡镇企业的产生、还是日后的发展和变迁都是以转轨中的中国经济为大
背景的,都是与转轨中的政治、经济制度和历史习俗和文化背景紧密相连的。乡
镇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每一个时间剖面也都是当时中国社会政治、经济及社会制度
相互作用的结果。这是因为企业深深植根于所在的环境中,企业无法独立于它所
生存的环境而存在,也无法主宰这一环境,它必须对许多力量,包括作用与企业
系统的经济和非经济的力量作出反应。
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其现代化的实现是一个长达数百年的内蕴自发和循序
渐进的过程,中国自1978年开始的改革开放却是要在短得多的时间内实现经济
社会的超常规发展,以尽快缩小与西方发达国家的的差距。其间政府扮演着一个
特殊角色:改革与发展的启动者和推进者。而对较之城市更为落后的广大农村地
区来说、政府的决策是否明智或者说是否有效率,无论它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
其对改革后果的影响是怎么强调也不过份的。
乡镇企业所有权变动的过程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分析制度变迁分析
的案例。从中我们可以看到社区政府和经营者之间相互博弈的过程,这个过程可
以通过纳什谈判模型进行模拟,进而我们可以解释乡镇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许多现
象,而乡镇企业改革的许多经验实际上也同样适用予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通
过对乡镇企业发展过程的剖析,我们可以发现我国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
的过程中,实际上也是政府将原先集中的权利不断下放的过程,同时也是经济资
源和经济活动逐渐由中央向地方再向民间转移的过程。
1.6研究内容及结构安排
本文的主要内容是按如下顺序安排的
6
第一章是导论。逐次交代了问题的提出和现实意义、主要研究方法以及相应
的时间视野,并使读者能够迅速掌握本文打算讨论一个什么样的问题。
第二章本文的理论基础和文献综述在介绍企业理论发展脉络的基础上指
出企业实际上是一组契约的联接,企业的所有权是由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组
成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安排必须对应。现代企业的治理结构的常念是
经营者拥有剩余控制权,而股东与经营者分享剩余索取权。在文献综述方面,介
绍并且评论了国内外有关乡镇企业的重要文献。
第三章主要分析乡镇企业创办初期企业的所有权安排状况,主要是从社区政
府创办乡镇企业的动因、乡镇企业生产要素的来源、以及乡镇企业各利益相关方
实际所掌握的权利给出了一个比较全面的描述。说明乡镇企业可以看作改革开放
以后,经济制度变革及禀赋条件变化后一种有效反应、引致性变迁的产物。
第四章主要分析乡镇发展中期的所有权安排情况,说明首先是随着市场经济
体系的不断完善,社区政府已经很难控制经营者的行为了,剩余控制权由社区政
府转移到了经营者手中。为了给予经营者相应的激励和约束,规范社区政府和经
营者彼此的行为,社区政府和经营者在乡镇企业所有权改革方面做出了相应的探
索,包括承包制和股份合作制,都是两者在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方面的分割,
其目的就是为了实现乡镇企业的价值最大化。
第五章主要分析了乡镇企业发展后期,以集体股退出和经营者持大股的改制
完成,标志了乡镇企业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乡镇企业真正成为了一个市场体
系下的微观主体,并在完整案例的基础上用纳什谈判模型模拟了整个乡镇企业发
展的过程。最后指出,乡镇企业的改制实际上是历史的必然,这在某种意义上就
是分权过程的一个缩影。
-陈强兵,《淄博周村股份合作企业所有权结构变迁的研究》,硕士论文,1998北京大学光华
管理学院
2张维迎(1998)
3赵小剑等,2001,《苏南寓言》,《财经》5月号
4秦晖在就乡企为何要转制的问题进行的访谈中得知,部分原因米自“上面”的转制要求。
秦晖(1997)(1998)
5据1月31日《中国青年报》报道:2004年1月2日,河北省委、省政府批转了河北省政
法委《关于政法机关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伟峪q造良好环境的决定》。《决定》第7条规
定,对比营企业经营者创业初期的犯罪行为,已超过追诉时效的,不得启动刑事追诉程序;
在追诉期内的,要综合考虑犯罪性质、情节、后果、悔罪表现和所在企业在当前的经营状况
及发展趋势,依法减轻、免除处罚或判处缓刑。这一决定非常象封建社会的大赦令,支持这
一决定和反对这一决定的人都可以找到充分的理由。
7
6蔡防(1995)
7海闻主编,1997:《中国乡镇企业研究》,中华工商联出版丰+第25页
8 Grossman and Hart(1986)
9股份公司的所有权分散于其持股者手中。但每一个持股者实际掌握的剩余权益的份额.而
不是资产的份额,因为相当一部分资产是由债权人掌握的。
8
2.理论基础及相关的文献综述
2.1I企业理论
2.1.1新古典框架下的企业理论
在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中的企业是:能力无限(拥有解决问题的全部知
识),完全理性(即可准确地预测所有经济变量未来的变数),在一个信息充分(得
到各种生产要素的信息准确、即时)、零交易费用(契约完备,任何交易都没有成
本耗费)环境中,追求利润最大化。因此,企业被简化成生产函数,即在可行的
技术条件下任何一组投入所能生产的最高产出的一种关系。它选择生产函数上的
(最佳)点,获取必要的投入,根据生产函数将它们转换为产出,然后将产出销售
出去,也就是将投入变为产出的“黑箱”。
Y;F(x1,X2⋯X。⋯x。))i—l,2一n
这里石;代表某种生产要素,忍代表生产要素种类的总数,y代表产出,F代
表生产函数。
新古典企业理论完全忽略了企业内部的激励问题,把企业看作是一个完全有
效的整体,一切都运行得十分顺利,不存在机会主义行为,人人都努力完成指定
的工作,显然,这是不符合实际的。因为企业不是一个个人,而是许多利益相关
者之间的契约安排。企业内各人的目标、利益、信息占有,以及他们对待风险的
态度都不尽相同,因而在工作中产生机会主义行为是不可避免的。其次,该理论
丝毫没有涉及企业的内部组织问题,如对纵向与横向结构、决策程度、权力分配
和内部劳动力市场的运作方式等问题,都没有展开深入的研究。这与团队生产中
的测度控制问题未受到应有的重视有关。正如德姆塞茨所言,“似乎并没有认识
到强调企业存在的必要性。仅涉及一个假设的高度竞争经济中的利润存在问题。
在这种经济中,一种要素的边际生产力的值决定了它在市场上所得到的价格。”’
可见新古典的所谓企业理论其实是在给定企业存在时关于企业生产决策的理论,
它研究的是生产给定产品的不同生产要素的最优组合或是在给定资源时生产不
同产品的最优组合,因此只是一种生产理论。
9
2.1.2现代企业契约理论的文献回顾
显然,传统的企业理论无法解释现实中的许多现象,科斯(1937)在20世纪
30年代对新古典主义的前提假设提出了质疑2,从而把企业理论从传统价格理论
中被置于“黑箱”的状态中解放出来。市场,或者说价格机制,并不是免费的。
如果交易费用相当高,就可以证明用管理协调来代替价格导向的协调是正确的。
他从交易成本的角度指出,企业是为了节约市场交易成本而建立的替代市场价格
机制的一个行政权威机制。在他看来,市场和企业是资源配置的两种可替代的手
段,它们之闻的不同表现在:在市场上,资源配置由非人格化的价格来调节,而
在企业内,相同的工作则是通过权威3关系来完成的。二者之间的选择依赖于市
场定价的成本与企业内官僚组织的成本之间的平衡关系。也就是说“当企业节约
的交易费用在边际上与其支付的组织费用相等的时候,企业的边界就确定了”(科
斯,1937)。
1.间接定价理论
张五常提出了一个关于企业性质的更透彻的解释,从而改进和发展了科斯的
企业理论。对张五常来说,企业与市场的不同只是一个程度问题,是契约安排的
两种不同形式而己。说企业取代市场是不十分确切的,而应当说是一种契约形式
取代了另一种契约形式。张五常认为科斯关心的是契约的类型,当这种契约形式
增加的时候,产品市场就会减少了4。假定生产资料为私人所有,每一个所有者
因此面临三种选择:(1)由他自己生产和出售商品;(2)出售他的全部生产要素;
(3)引入契约安排方式,把生产要素的使用权委托给代理人,以获得一定的收
入。当要素所有者通过契约为取得收益丽放弃其投入要素的有限使用权后,它将
受企业契约的约束,而不再是原先的市场契约。即用一个契约代替了一组契约,
从而节约了交易成本。(张五常,1983)
市场的交易对象是产品或商品,而企业交易的对象则是生产要素。由于通过
对某些投入品代替物进行估价的成本通常小于对产出物直接定价的成本,但是必
须承受不对产品定价而导致的信息不足所造成的损失。因此,两种契约选择的临
界点就在于节约的成本是否能够弥补所造成的损失。科斯本人对于张五常对于发
展企业理论的贡献一直是钦佩有加的,他本人在诺贝尔获奖演说中就多次提到这
一点。
沿着科斯和张五常的思路,杨小凯和黄有光(1995)建立了一个关于企业的
一般均衡的契约模式。该模型的突出之处在于,他们把企业所有权的内部结构与
定价成本相联系,同时把企业均衡组织形式与交易效率相联系。他们认为,企业
作为促进劳动分工的一种形式,与自给经济相比,也许会使交易费用上升,但只
10
要劳动分工经济收益的增加超过交易费用的增加,企业就会出现。在企业存在的
情况下,所有权结构就变得相当重要,因为不同的结构会导致不同的交易效率。
一种非对称的剩余索取权结构能够用以改进交易的效率。杨和黄(1995)指出,
度量作为中间投入的管理服务所付出的努力及其产出水平,要花费极高的成本。
因此,企业是一种巧妙的交易方式,它可以把一些交易费用极高的活动卷入分工,
同时又能够以赋予管理者剩余索取权的方式来对它们进行间接定价,从而避免费
用极高的直接定价和直接交易方式。
2.资产专用性理论
科斯企业理论的另一支由威廉姆森(1975,1979,1980)和克莱因等(1978)
作了开拓性的研究,又在泰勒尔(1986)、格罗斯曼和哈特(1986)、哈特和莫尔
(1990)、瑞奥登(1990)及道(1993)那里取得了进一步的发展。这一派理论
认为,由于契约是不可能完备的,因此企业这类纵向一体化实体的出现正是为了
消除或减少资产专用性所导致的机会主义问题。
威廉姆森(1975,1979,1980)进一步认为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和交易频
率是描述交易特征的三个维度,并且由此指出具有不同交易特征的交易就要求不
同的治理结构(从市场治理到企业科层治理)与之相适应。不过,在这三个维度
中资产专用性被认为是最重要的变量,资产专用性的存在意味着行为主体的市场
能力或谈判地位取决于他所进入的资产,因而将对资产所有权的配置非常敏感。
资产专用性的存在,使得交易特征发生根本性转变——即事先的竞争将被事后的
垄断或买方独家垄断所取代,从而导致将专用性资产的准租金攫为已有的机会主
义行为。这种机会主义行为在一定意义上使契约双方相关的专用性投资不能达到
最优。
而通过建立纵向一体化组织,以企业治理结构替代市场治理结构来组织资产
专用性程度较高的交易,能够消除市场机会主义,但这却带来了企业机会主义。
在威廉姆森和克莱因等之后,格罗斯曼和哈特(1986)以及莫尔(1990)发
展了一个所有权结构的模型,他们从不完备契约的角度推进了科斯开创的企业理
论,当明晰所有权的成本过高而使契约不完备时,所有权就具有重要意义,他们
将企业所有权直接定义为剩余控制权,这为企业的契约理论研究提供了~个重要
的基点。如果一个契约的剩余权利是对称分配的,则契约双方不是雇与被雇的关
系,企业也就不存在。如果契约的剩余权利归一方所有,则剩余权利持有者是雇
主,没有剩余权利的一方是雇员,这种非对称剩余权利结构(有时又被称为非对
称权威分配)被视为企业的特点。
哈特是这样定义不完备契约的:“双方缔结的契约是不完备的,也就是说,
契约中包含缺口和遗漏条款。具体来讲,契约可能会提及某些情况下各方的责任,
而对另一些情况下的责任只作出粗略或模棱两可的规定”。这样契约就有了剩余,
而要在契约中列示所有关于财产的特殊权利费用过高时,最合适的做法也许是其
中一方将所有的剩余权利都购买过去。
他们认为有意义的比较不应存在于非一体化交易和一体化交易之间,而应存
在于一种一体化与另一种一体化交易之间,问题不仅仅是一体化是否要替代市
场,更重要的是谁将一体化谁。由于剩余权利对于购买方来说是一种收益,对另
一方却是一种损失,最优的一体化应该将控制权让渡给这样的主体,他们的投资
决策相对于其他各方更为重要,而在投资决策同样重要的场合,非一体化也许更
为重要。
3.团队生产理论
阿尔钦和德姆塞茨(1972)将重点从使用市场的交易费用转移到解释企业内
部结构的激励问题(监督成本上)。在他们看来,区别于企业与市场的特征不是
契约本身,而在于企业是—个多人共同工作的团队组织,即企业的本质是一种“团
队生产”方式。“告诉一个雇员打印这封信而不是把那份文件归档,就和我告
诉店主给我这种牌子的金枪鱼罐头而不是那种牌子的面包一样。我并没有继续从
这个杂货店采购的合同义务,雇主和雇员也不受任何维持其关系的合同义务约
束。雇主和雇员间的长期合同并不是我们称之为企业的组织本质。”而且企业这
个经济组织有两个重要的测度需求——对投入要素生产率的测度和报酬的测度。
这种测度的重要性在于,如果测度正确,报酬的支付与生产率相一致,就确能提
高组织的生产率。反之,如果测度不正确,进行随机支付,并且不考虑生产者的
努力,那么组织就失去了提供努力生产的激励;如果企业中每个成员的个人贡献
不能精确地分解和观测,不按照每个人的真实贡献去支付报酬,团队成员就会缺
乏努力工作的积极性。为了减少和规避这种行为,就必须让部分成员专门从事监
督其他成员的工作。
这里用张五常最喜欢举的一个例子来说明问题, 1949年之前中国内河船只
的拉纤夫,即一大队工人沿着河岸迈着整齐的步子,拉着河中的木船。这罩唯一
有趣的是,协作者实际上同意雇佣一个工头去监督他们。这里的要点是,即使每
个纤夫都是完全诚实的,可要考核他们每一个人为船只的移动所作出的贡献仍旧
是太费事了,但是选择一种大家同意的不同考核方法却是如此困难,以至于代理
人的仲裁是必不可少的。(张五常,1983)
与阿尔钦和德姆塞茨认为是机会主义使监督者介入其中不同,张五常认为这
是一种间接的表述方式,更为直接的说法应当是发现相对贡献的价格中存在着一
种费用。张五常认为科斯只注意到发现价格的成本,而忽视了信息费用、考核费
用等,而这些费用同样是市场运用价格机制的费用。(张五常,1983)
12
但问题又随之产生了,谁来监督监督者呢?市场竞争固然可以对监督者形成
约束,但市场竞争并不是完全有效的。鉴于自我监督是最有效和成本最低的,所
以,监督者必须能够占有剩余权益。为了使监督有效率,监督者还必须掌握修改
契约条款及指挥其他成员的权利,也就是剩余控制权。只要团队生产的结果在减
掉监督成本以后还优于分别进行生产的结果的总和,企业就由此产生。
詹森和麦克林(1976)肯定了阿尔钦和德姆塞茨把契约作为自主交换的一个
媒介物的思想,赞赏他们强调监督在团队生产中的作用,但认为他们有关联合投
入生产的观点太狭隘了,以致存在误导。在詹森和麦克林看来,契约关系才是企
业的本质,所有的契约都存在代理成本和监督问题。而代理成本是企业所有权结
构的决定因素。代理成本来源于管理人员不是企业的完全所有者这样一个事实,
而让管理者成为完全的剩余权益拥有者,可以消除或起码减少代理成本。但这又
受到他自身财富的限制。举债融资或许有所帮助,但这又带来了另一种代理成本
——债权代理成本。因此,均衡的企业所有权结构就是由股权代理成本和债权代
理成本之间的平衡关系决定的。
2.1.3企业的契约性质及核心问题
如果契约是完备的,那么科斯(1937)、阿尔钦和德姆塞茨(1972)、詹森和麦
克林(1976)和张五常(1983)所提出的问题将不存在,因此可以看出实际上他
们的研究也已经包含了不完备契约的思想。而企业实际上也就是一系列利益相关
者之间的契约组合,是由人力资本的所有者和非人力资本的所有者达成的一组契
约(周其仁,1996)。之所以存在企业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是因为这种契约
是不完备的。
契约的不完备性意味着一个人当前行动的未来收益将取决于他明天的谈判
地位,而后者是无法通过最初契约加以控制的。契约的不完备有两个主要原因。
第~,不确定性意味者存在着大量可能的偶然性因素,且要预先了解和明确针对
所有这些可能性的反应,费用是非常高的。第二,考核具体的契约绩效,诸如一
个雇员从事~项复杂工作的能力水平,可能也是费用非常高的5。
当出现企业契约中未予说明的状态时,就需要有人来做出决策,即享有剩余
控制权,剩余控制权是相对于契约条款明确规定的特定控制权而言的,是契约条
款遗漏或未加规定的权利。米尔格罗姆对此解释为在没有明确的法律限制或契约
指定为他人所有的前提下,拥有对该项资产使用的一切权利。企业的总收入是一
个变量,企业中不可能人人都只获取固定收入,必定会有人获得剩余索取权。剩
余索取权是相对于合同收益权而言的,指的是对企业收入在扣除所有固定的合同
支付(原材料成本、固定工资、利息等)的余额(“利润”)的要求权。从奈特(1921)
开始,经济学家就认识到,效率最大化要求企业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有时
也简称控制权)的安排应当对应。这种对应是理解全部企业制度(包括企业治理
结构)的一把钥匙。
按照法马和詹森(1983)的理解,当同一代理人经营和控制重要决策时,解决
由此产生的代理问题的可行方法,就是将剩余索取权限于重要的决策代理人。而
巴泽尔(1997)则形象地将其表述为:“决定所有权最优化配置的总原则是:对
资产平均收入影响倾向更大的一方,得到剩余的份额也应该更大。哈特(1995)
发展了一个被称为专有资产特异性的模型,认为契约不完全时,所有权配置给不
同的主体将导致不同的企业所有权契约激励结构。并且认为,在不完全契约的世
界中,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的对称配置是建立有效激励机制的关键。由于享
有剩余索取权实际上就意味着承担风险,而享有剩余控制权则意味着制造风险,
所以,这一企业所有权安排的基本框架又可表述为风险承担者与风险制造者的对
应(张维迎,1996),因为如果拥有剩余控制权的人没有剩余索取权,或无法真
正承担风险,这种剩余控制权就会成为一种“廉价控制权”,他就不会有努力作
出好的决策的激励与约束;同时,也因为行使剩余控制权的劳动(如经营活动)
最难观察与监督(张维迎,1996),从而难以直接根据他的努力水平来付报酬,
只能根据间接的可以观察的努力成果——企业剩余来支付报酬。所以他享有剩余
索取权可以解决这一监督难题,即让他进行自我监督,克服道德风险。换言之,
由于对经营活动(管理服务)的直接定价太高,只好将企业剩余索取权安排给经
营者享有,以对其进行间接定价。这就是经济学者们所提出的解决外部性问题的
基本原则——内在化外部性6在企业所有权安排中的具体应用。换言之,是由于
对经营劳动(管理服务)的直接定价成本太高,只好将企业剩余索取权安排给经营
者享有以对其进行间接定价(杨和黄,1995)。
总之,企业所有权指的是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而企业作为一组
契约的联接,其存在的核心问题就是企业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的合理配置,
即将企业所有权安排给谁,如何安排才能最优地克服企业契约中的机会主义行为
等由于企业契约不完备所造成的问题,从而确保企业的决策效率,产生最大激励,
使企业的价值最大化。
自80年代以来,研究企业理论的经济学家已越来越认识到,企业所有权实
际上只是一种状态依存所有权(state.contingent ownership),(Aghion and Bolton,
1992;张维迎,1994,1996a)企业所有权的状态依存是指在不同的企业经营状
态下,谁拥有剩余索取枚和剩余控制权。股东不过是“正常状态下的企业所有者”,
尽管从时间上讲,这个“正常状态”占到90%以上。令x为企业的总收入,w为
应该支付工人的合同工资,,为对债权人的合同支付(本金加利息)。假定x在O
14
到盖之间分布(其中x是最大可能的收入),工人的索取权优先于债权人,那么
工人是所有者。那么,状态依存所有权说的是,如果企业处于“X苫w+,”的状
态,股东是所有者;如果企业处于“ws茗c,+14-'”的状态,债权人是所有者:
如果企业处于“石c W”的状态,工人是所有者。进一步,由于濂督经理是需要
成本的,股东只要求一个“满意利润”(存在代理成本下的最大利润),只要企业
利润大于这个满意利润,股东就没有兴趣干涉经理,经理就可能随意地支付超额
利润(如用于在职消费)1。假定石是这样一个满意利润。那么,我们还可以说,
如果企业处于“x z W+r+玎”的状态,经理是实际的所有者。上述“状态依存
所有权”当然只是从事后来看。从事前的角度看,所有权的安排更为复杂。因为
事后状态出现的概率决定于事前的行动,即使在某个特定状态出现以前,该状态
下的所有者也可能要求一定的控制权。比如说,一项高风险的投资活动可以使股
东受益,但往往增加企业破产的概率从而以牺牲债权人的利益为代价,因此,即
使在企业进入实际破产状态之前,债权人也可能要求对大的投资决策有一定的发
言权。现实中,债务合同常常包括一些有关投资方向的限制性条款,而企业在进
行重大的资产调整时,一般要征求大的债权人的意见。这也就是说,企业所有权
不同状态之间的界线本身是模糊的。(张维迎,1996)
企业所有权的配置是给定制度条件下当事人之间谈判的结果,而且对谈判纠
纷的仲裁更多地依赖于私人秩序,而不是求助于法院,因为这种纠纷对第三方是
不可证实的。实际上,我们认为所有权的界定是相对的,实际中的所有权界定是
一个动态博弈的过程。所有权契约一经达成,会形成一个相对明晰的、在一定时
期相对稳定的所有权安排。而且新的制度安排的形成取决于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
妥协,具有优势地位的利益集团将会对这一新的制度安排产生重要影响,建立有
利于本方利益的游戏规则。(胡汝银,1992)正如德姆塞茨(Demsetz,1967)对
拉布朗多的蒙特哥奈斯印第安人的研究,指出新的权利对应于新的经济力量而产
生,权利从获益的能力的意义上来说,很大程度上是一个经济价值,而不是法律
概念的问题。因此,Blairfl995)认为将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是一种误解,企业
并非简单的实物资产集合,而是一种法律框架结构,其作用在于界定所有在企业
的财富创造活动中作出特殊投资的主体间的相互关系。
2.1.4从古典企业到现代企业
古典企业通常规模较小,它生产或经营一个产品系列,并只执行一种经济职
能。出资人既是所有者主体,也是经营管理主体。企业是业主的个人财产,其个
人拥有所有的投入资产并由自己直接经营。业主享有企业的全部经营所得,同时
对它的债务负完全责任。在经营单位内,剩余索取者和剩余控制权同为一个人所
拥有,他不仅完全自主地决定企业的经营,而且独自承担全部的风险和独自占有
全部的剩余。在这种所有权结构中,业主与雇员之间是一种雇佣劳动关系,最终
产出不是由团队的全体成员共享,而是其他成员r雇工)得到一个固定工资,而雇
主得到扣除工资后的剩余。
而与古典企业一般只生产单一产品不同的是,现代企业生产多种产品,涉及
多种产业。它由多个经营单位组成,从事采购、生产和销售等系列活动。而且随
着现代工商业的发展,企业规模不断扩大,需要处理的信息也大大增加,业主亲
自担任经理人员的传统做法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新的形势,于是许多企业的经理职
位开始由支薪的经营专家担任。在经营管理方面,现代企业把原来许多由价格和
市场机制调节的活动内部化。它成为了一个多级层组织,各级层在管理和决策上
有明显的分工,低阶层的管理者执行上级层的命令和直接监督生产过程;中层经
理人员控制和协调公司内的生产销售活动;高层经理人员除了评价和协调中层经
理人员的工作外,还取代市场为未来的生产和分配调配资源(钱德勒,1987)。而
且在企业融资方面,现代企业的创立和发展需要有大量的资本,已经不是单个资
本家所能提供的,股权结构变得极为分散,如果股东干预的经营决策,将不司’避
免地遭遇到“搭便车”问题的困扰而难以实现预期的结果。因此,公司最终被支
薪的经理人员所控制。这些经理人员不一定是企业的股东,只是由于他们的经营
管理能力而被代表所有者的董事会所雇佣。他们既管理企业短期的经营活动,也
决定企业长远政策,支配了整个企业的高、中、低阶层的管理。故此,钱德勒(1987)
称现代企业为经理式企业。
伯利和米思斯(193∞通过对20世纪30年代初期美国的42家铁路公司、52
家公用事业公司和106家制造业公司等全美最大的200家非金融公司的实证研
究,详细考察了现代企业中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情况。他们指出,由于股份分
散化,不占有50%以上股份的股东,甚至完全不占有股份的经理人员也可能控
制公司。在他们所调查的200家公司中,占公司数量44%、占公司资产58%的
公司是由并未拥有公司股份的经理人员控制的。因此他们得出结论:在这些公司
中,所有权与经营权出现了分离,现代公司已由“受股东控制”转变为“受经营
者控制”。拉纳(1966)按照伯利和米恩斯的方法分析了美国1963年最大200家公
司的情况,并与1929年的结果相对照。结果表明,经营者控制的公司资产比例
已从1929年的58%上升到1963年的85%。
古典企业通过让业主独享企业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而最佳地解决了上
述企业所有权安排问题的基本框架,但在现实生活中,经营才能这一人力资本在
人群中的分布是不对称的,而非人力资本在人群中的分布也是不对称的,也即有
资本的人不一定有经营才能,有经营才能的人却可能没有资本。只有通过合作,
让拥有经营才能的人力资本所有者与非人力资本所有者进行合作,双方都可以促
使自身的各类资本增值。股东专门提供非人力资本以及选择和监督经营者;而经
营者则专门提供经营者才能这一人力资本,具体经营管理企业,赚取“利润”。
资本的所有和控制相分离正是现代公司组织得以兴起的必要条件。但这种分离是
不同要素所有者在资本市场和经营者市场经过谈判、交易,自愿达成的平等契约,
是为利用双方的比较优势而作出的所有权分割和分离。股东让渡他所有的资本,
是因为他确信,这样做要比他个人生产经营或在银行储蓄得到更多的利益;经营
者能控制不属于他自己的资本,是因为经营者市场对他的评价已经证明他有足够
的经营能力。此外,若从企业知识结构的角度来看,剩余控制权的安摊应与所需
的专门知识相匹配才是有效率的(Hayek, 1945)。因此,应将剩余控制权给予
拥有行使决策所需专门知识的要索所有者。一般认为,经营者是拥有此类专门知
识的要素所有者,故应将剩余控制权安排给他们来行使。而股东作为外部人,对
企业具体的生产经营情况的信息掌握不多,由其来行使剩余控制权的决策成本相
当高。即使剩余控制权名义上安排给股东等外部人享有,但由于他们在对于经营
活动的信息劣势地位也使得剩余控制权实际上还是由经营者享有。
但是,股东可以通过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及股票市场对经营者进行各种直
接或间接的约束,防止其滥用权力和工作懈怠。所以,在现代企业中,股东仍保
持着对经营者的约束,其权利让渡并不是完全的。虽然从委托代理的角度而言,
当经营者控制重要决策时,解决由此产生代理问题的可行方法,似乎是应当将剩
余索取权限于重要的决策代理人,但它牺牲了无限制风险分担与决策代理人的选
择须以财富和承担风险的意愿以及决策技巧为基础。况且,股东也需要有激励去
选择好经营者并监督经营者,从“三军易得,一将难求”的角度而言,股东也是
风险制造者,也应当成为风险承担者,即分享剩余索取权。
综上所述,现代企业所有权安排契约的基本框架就是:股东作为投资人和任
免经营者的最终决策人,是剩余索取权的当然分享者。而企业的剩余控制权安排
给企业经营者享有,同时为了给经营者提供必要的激励和约束,经营者也拥有部
分的剩余索取权。股份公司中的最优所有权安排实际上就是如何使代理成本最小
化的问题。这里,存在着经营者工作的积极性与资本所有者提供资本和选择经营
者的积极性之间的平衡取舍,最优的安排一定是一个经营者与股东之间的剩余分
享制。
2.1.5现代企业经营者薪酬结构的本质
企业经营者分享剩余索取权可以从他们的薪酬结构中反映出来,一般而言,
现代企业经营者的报酬结构是多元化的,主要由工资、奖金、股票等构成(除了
退休金及其他福利除外)。每一种形式的报酬都既有优点,又有缺点。固定工资
虽不利于激发人的积极性,但它能提供可靠的收入,起到保险的作用;奖金的发
放基于当年企业的经营状况,具有刺激作用,但它容易引发经营者的短期行为,
也不能完全反映他们的真实贡献:报酬中真正具有长期激励性作用的部分是经营
者的股票收入。股票收入的形式有多种,主要包括股票期权、虚拟股票、股票溢
价权、后配股、股票购买、股份奖励、业绩股份、业绩单位等等。其中股票期权
是一种最典型的激励经营者行为长期化的报酬制度。如果企业经营得好,未来企
业股票升值,经营者将得到很大收入;反之,如果经营者所经营的企业业绩差,
未来股票就不可能升值,经营者的收入就无从谈起,这种形式旨在激励经营者的
长期化行为,其激励作用很大,但风险也更大。设计这种收入的形式多元化的经
营者报酬方案的必要性在于不同形式的收入对经营者行为具有不同的激励约束
作用,并能保证企业高层经营者人员行为的长期化、规范化。
就目前各大跨国公司而言,减少经营者收入中的工资收入比例,加大经营者
收入中风险报酬的比重,赋予经营者更多的剩余索取权,已经成为现代企业治理
结构中的常态。如挽救了濒于破产的美国第三大汽车公司克来斯勒的Lee Iacoca,
1986年全年收入约为2000万美元,其中工资仅为几十万美元,其余部分来自奖
金或股票及认购权8。德尔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在1998—1999会计年度的总报酬
为1.09亿美元,而其中认股权收益就达1.05亿美元,奖会为260万美元,而基
本工资只占其中的--+部分。再如美国1991年企业经理的报酬结构(不考虑退
休金等其他福利)如下:基本工资占35%,年度奖励(通常以利润为基准)占
22%,长期奖励(多为认股权)占31%,津贴及额外滓贴占12%。而到了1998
年,依据《美国商业周刊》美国商业周刊的抽样调查,美国500家最大上市公司
中的365家公司首席执行官的平均报酬为1060万美元,比1997年增长了36%,
比1990年增长了442%。其中,迪斯尼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报酬最高,达57560
万美元。在这些首席执行官们的报酬中,主要来自认股权的长期报酬占了总报酬
的80%,而1997年的比重为72%。20世纪90年代,非高科技公司的首席执行
官获得认购权已是常见,但在10年以前则不多见。
美国《福布斯》杂志统计了1999年全美800家最有权力和报酬最高的公司
首席执行官的收入,包括薪水、奖金和股票收益,并进行了排行。这800人1999
年收入总计580亿美元(这还不包括他们所持有的未行使的认股权的价值),比
1998年增加了12.8%。其中,排在第一位的是纽约国际联合电脑公司总裁,1999
年的总收入为6.501亿美元,1998年,他仅列第39位。而1998年位居第一的迪
斯尼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此次降至第16位,他在1999年的总收入为5070万美元。
《福布斯》杂志指出,进入上一年收入排行榜的各大公司老板,薪水和奖金只占
他们总收入的23%,其他大多数都来自股市收益,这主要是认股权的行权收益
以及持有股票的增值。而仅仅5年前,薪水和奖金在总收入中所占的比例还是
60%。这一调查结果与上述商业周干U的调查结果是一致的。
据《财富》杂志对美国282家中型企业的调查。1985--1997年经理薪酬的构
成明显地由工资向股票期权倾斜。
表2—1经理薪酬的构成
1985 1991 1997
基本工资52 35 28
年度奖励16 22 19
股票期权8 31 42
其他14 12 11
在欧洲和日本,企业经营者的报酬要大大低于美国,但认股权计划的实施也
在推广之中,尤其是在高新技术企业。如芬兰著名的跨国公司诺基亚的主席1998
年春季就通过公司豹激励性报酬计划累积了价值1500万美元的股票,至1999
年4月,其认股权已经价值5000万美元。同时诺基亚已经将它的认股权计划范
围拓展到了3500名雇员中去。而日本有大约160家上市公司,其中包括索尼、
NEC、世嘉等日本最大的企业,开始为高级管理人员提供认股权。在1999年8
月,索尼签发了大约价值2100万元的最长2004年到期的认股权。而在1999年
3月8日,日本高科技公司软银给它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发了2003年到期、价值
2000万美元的相应协议。与认股权计划相类似的,在企业经营者的长期激励计
划中还有虚拟股票计划(也称影子股票计划),它是指公司薪酉|jl委员会给予公司
的经营者层人员以~定数量的“虚拟”股票,经营者层人员并没有真正的所有权,
但可以享有真正的普通股票升值所带来的收益以及年度的分红权利。而所谓股票
增值权计划,则是从虚拟股票计划中划去了经营者层人员从虚拟股票中获得的年
度分红权利’。
还有,中国的企业传统里也常常以资本股份奖励“打工起家”的经理。例如,
著名的山西“票号”里包括“银股”和“身股”两种安排。这里的“银股”是票
号出资者的股份,“身股”则是经理和高级经理因为多年对经营企业的贡献而分
得的股份(“身股”在持有者去世后还可分红,为“故身股”)。一些历史较长的
票号,身股在企业总股本中占大部分,如1906年协成乾票号总股本的57%为“身
股”,1908年大德通票号总股本的54.5%为“身股”⋯。
1998年HalI&LIebman(1998)利用美国上百家公众持股的最大商业公司最近
15年的数据,对这些公司的经营者报酬和其相应的公司业绩之间的关系进行了
实证研究,得出的结论是:经营者报酬和企业业绩强相关。而这种强关联几乎完
全由于所持股票和股票价值的变化引起的,尤其是自1980年经营者所持股票期
权大幅度增加以后,经营者的报酬水平和企业业绩对经营者报酬的敏感程度都戏
剧性地增大。Hall&Liebman用“弹性系数(企业市场价值每增长1%相应经营者
报酬增加的百分数)”和用“企业市场价值每变化1000美元经营者报酬变化额”
两项指标所衡量的经营者报酬和企业业绩的关联度,从1980年到1994年基本是
递增的。也就是说,股票期权具有强激励作用,经营者报酬结构中增大股票期权
的比重,经营者报酬和企业业绩的相关性显著增加。
这些事实充分说明了赋予经营者与其掌握的剩余控制权相适应的剩余索取
权,可以对经营者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从而使得企业的价值最大化。
2.2关于乡镇企业的文献综述
几乎所有的经济学家都认为,中国乡镇企业的高速增长对中国经济的蓬勃
发展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自1978年改革开放开始以来,中国经济经历了惊人
的增长,1978年到1998年间,中国的GNP的平均增长率达到了大约9.5%,而
非国有部门的年增长率超过了20%,其产出占到了1998年GDP的74%,成为
了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田国强,1996)乡镇企业,作为非国有经济
的主要形式,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是中国经济成功转轨的关键。fJefferson,1993)
经过了20多年的发展,乡镇企业已经彻底改变了农村地区的经济构成。在
1978年,只有9.5%的农村劳动力从事工业活动,非农部门所创造的收入只占到
整体农村收入的7.6%,乡镇企业的数量大约为152万。而到1996年,有29.8%
的农村劳动力参与到当地的工业部门之中,34.2%的农村收入来自于非农收入,
乡镇企业的数量也上升到了2336万。乡镇企业在农村社会总产出中的地位也显
著提高,1978年乡镇企业的产出占农村社会总产出的21.2%,1995年这一比例
则提高到77.2%。1978年,乡镇企业的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9.1%,1997
年则变为57.9%。乡镇企业在出口方面的表现也同样惊人,1986年其出口总额占
全国总出口的9.2%,1997年则达到了45.8%”。
像在中国的许多其他事物一样,乡镇企业的发展完全是自发性的,不是中
央政府有意识设计的结果。按照邓小平的话说就是“农村改革中,我们完全没有
预料到的最大的收获,就是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了,突然宦出搞多种行业,搞商品
经济,搞各种小型企业,异军突起。这不是我们中央的功绩12”。中国许多转轨
模式不是中央精心设计的结果,而是不同利益集团在试错基础上反复博弈的结
果。(North,1990)乡镇企业的出现不仅为农村改革吸收了过剩劳动力而令人
惊讶,而且这个部门本身的业绩表现也是中国改革中的主要成功事例之一。
有趣的是,根据产权理论,乡镇企业的效率应该比真正的私人企业的低,但
乡镇企业表现的却不是这样。集体所有制企业虽然没有明晰的产权(Jefferson
and Rawski,1994),但是其效率却非常接近于私人所有的企业(Svejnar,1990)。
根据对4个县的400多个乡镇企业和私人企业的16年的追踪调查得来的数据所
做的一项经济计量研究,发现“私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对生产率的影响看来非常相
近”,回归结果表明,不同所有制虚拟变量1’的系数之问在统计上没有显著差异,
这说明生产率或效率与所有制无关,或者,至少在调查的样本中,所有制对效率
是无关紧要的。(Sveinar,1990)。一项时间更近的经济计量研究也取得了类似
结果。通过从1984--1989年对分布于lO个省的200家乡镇企业和乡村私人企业
的逐年考察,皮持和帕持曼(Pitt and putterman,1992)发现,所有制和效率不
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乡镇企业诞生之初面对的是市场交易和私产受到严格限制
的计划经济体制,这使得乡镇企业的萌芽和发展似乎是一个难以解释的制度之
“谜”。这个“谜”的难解之处在于:普遍处于贫困状态且几乎完全没有私产、
对现代工业技术又一无所知的农民是如何创办起工业企业的? (陈剑波2000)
乡镇企业独特的、在传统经济学看来难以理解的产权结构,引起了中外学者
的极大兴趣,在学术研究方面,阐述乡镇企业经验的政策含义和理论含义,探讨
乡镇企业进一步发展面临的挑战和选择,成为经济研究中一个热门的领域。而如
何解释乡镇企业的发展,如何理解乡镇企业特别是乡镇集体企业的性质,不但涉
及如何分析乡镇企业的经济行为,而且关系到如何概括和分享中国经济改革和经
济增长的经验。
2.2.1乡镇企业是伪装的私有企业吗?
维克多·尼(Nee,1992)把乡镇企业解释成一种威廉姆森意义上的“杂交形
式”的组织形式,它同时享有行政组织与市场化组织的双重优势。并且认为乡镇
企业实际上是伪装的私人企业。我们注意到,Nee显然是将中国乡镇企业的发展
放在中国处在经历了三十年计划经济后向市场经济转轨这样~个大背景下来思
考的。这个特点使得乡镇企业在外部环境不太确定的情况下,能够确立一种节约
交易成本的比较优势,把市场交易与对地方政府的依赖灵活地结合起来。
合作文化的概念首先是哈佛大学威茨曼教授和伦敦经济学院的许成刚教授
提出的。与Nee不同的是Weitzman--Xu(1994)不认为乡镇企业是伪装的私有
企业,他们较早发展了一个有关中国乡镇企业内部所有权安排的模型用以解释乡
镇企业的绩效,他们认为乡镇企业的行政所有者是社区政府,名义所有者是乡镇
企业所在社区全体成员。但无论名义所有者还是执行所有者,都不是作为企业资
产的股份持有人,他们与企业资产的关系并没有界定清楚,各自享有的剩余分配
权也并不与相应的资本投入份额⋯对应,同时名义所有人和执行所有人之间也
并不是契约式的委托代理关系。这种企业,不是经典的私人企业,也不是传统的
合作经济,实质上是一种所有权结构没有界定清楚的社区组织,因此称之为“界
定模糊的合作企业”14。他们认为,在解释中国乡镇企业的现象中,传统的产权
理论是有缺陷的,因为它没有包括企业的合作文化成份。企业的合作文化即是企
业团体在没有法律、法规,产权不明和调解手法不成文的情况下解决内部冲突的
自然机制。这不是建立在任何强制约束力基础上,而是基于人们之间相互的信任
和合作态度而产生并且奏效的。
而事实上乡镇企业的交易确实经常建立在口头协议而不是书面合同的基础
上。即使有书面合同,也常常是条款不完备、不详细的,或者没有具体的违约处
罚规定。人们注意到,这种作法之所以流行的部分原因,是保持长期关系对于乡
镇企业交易活动的重要性。“他们认为友谊是进行业务活动的重要保证。在开展
业务活动之前,他们通常是首先尽力发展友谊”。在有争议时,许多乡镇企业宁
愿“私了”而不诉诸法庭。因为他们更注重保持长期关系,即使这样做可能会对
企业造成短期损害”。
产权的作用可以用合作文化的影响来代替。所以,尽管乡镇企业产权不明,
在发展初期,它依然有其相对有效的内部治理机制。威茨曼教授和许成刚教授从
重复博弈的角度出发,认为在合作倾向较低的环境中,产权是重要的;相反,在
合作文化较高的情况下,产权明晰的重要性就不那么明显了,因此将社区的传统
合作文化作为对乡镇企业集体产权的高效率发展的解释。
Weitzman--Xu进而认为,乡镇企业的出色表现挑战了标准产权理论。根据
Grossman--Hart--Moore的理论,产权特别是剩余控制权的配置对一个企业来说
是极为重要的,它可以在契约不完备的情况下向相关主体提供激励,并解决组织
内可能发生的冲突。中国的经验似乎表明,产权的重要性与组织内冲突发生的可
能性是正相关的,但这种相关性随文化中合作精神的不同而不同。同西方相比,
中国高合作精神的文化氛围(自利性动机弱,合作意识强)使得乡镇企业的模糊
产权具有了一定效率。然而,威茨曼和许的上述解释必须面对的~个质疑是:为
什么“合作文化”并没有使人民公社的农业摆脱失败的命运。
2.2.2以剩余控制权为基础的一组主流文献
张春和王一江(1994)的模型考虑了中国政治体制这个特殊的外生变量。从
中央政府对下层经济组织具有最终否决权这个假定出发,认为乡镇企业的剩余控
制权归社区政府所有,而从动态的角度看,剩余收益权则归社区民众和社区政府
所有,这样的所有权配置安排是本质上为提高居民福利的中央政府在必须维持现
有政治体制与向地方代理人提供必要激励之间做出的一种折衷制度安排,它反映
了中央政府在进行收益一成本比较之后的理性权衡。在乡镇企业中,存在三个当
事人:当地政府、当地居民和上级政府。地方政府的许多投入对于乡镇企业来说
都是不可替代的,比如产权保护、管理投入和获得诸如银行信贷等由政府控制的
重要外部资源。与地方政府的投入相比,当地居民的投入则显得不那么重要。在
早期,乡镇企业对工人的技术水平要求较低,工人的可替代性较强;在没有地方
政府帮助的情况下,企业吸收当地居民的金融投入(集资)也是极其困难的。由
于对企业影响很小,当地居民几乎无法获得企业的实际控制权。而社区民众拥有
乡镇企业的名义所有权是中央政府给社区政府和社区民众所作出的一个承诺,承
诺他们他们可以在乡镇企业的发展中获益。同时为了防止社区政府过度汲取乡镇
企业的利润,中央政府还明确规定了乡镇企业的税后利润的分配方案。印税后利
润的60%必须用于企业的扩大再生产。上级政府,比如中央政府虽有能力获得
企业控制权并保证其获得所需的各种投入,却无法避免类似国有企业的代理和预
算软约束问题的出现。剩余控制权授予地方政府不仅鼓励了地方政府积极向乡镇
企业提供必要的帮助,而且避免了传统国有企业的弊端,因而是一种有效率的产
权配置。
张春和王一江认为,中国的乡镇企业与美国企业、日本企业、工人合作企业
和国有企业相比,具有许多明显不同的特征。乡镇企业的名义产权归地方群众“集
体”所有,但是由乡村政府通过代理人(经营者)来实际控制和管理的。这类企业
的合作管理结构中,最重要的是其控制权的执行,包括挑选企业的高级经理,保
障资产安全和选择投资项目。这些决定企业命运的控制权,不由工人掌握,不由
企业经理掌握,也不由乡以上的政府掌握。乡村企业的控制权,事实上是由乡村
政府掌握的。
乡镇企业中的这种特殊的所有权结构,不是市场经济中个人自由约定的结
果。相反,它是具有垄断性政治权力的政府在经济生活中起主导作用下的产物。
为什么把控制权给予了乡镇政府是由这种特殊环境中的成本收益决定的。在这种
意义上,乡镇企业所有权结构的选择原则是与私有企业是一样的。实际上,无论
企业的起源有多么复杂,无论自身的治理结构是多么的不合理,它在当前的制度
约束之下,所作出的契约选择一定是理性的,是一种能够使得利益相关的各方达
致均衡的契约网络。(陈剑波,2000)
乡镇企业的产生可以使中央政府在其所面临的两个约束条件下实现居民福
利的最大化,约束条件之一是中国当时的政治体制必须维持,这可以解释为什么
当时集体企业比私人企业更受中央政府的青睐;约束条件之二是必须给社区政府
以发展经济的激励,这可以解释为什么是社区政府而不是中央政府拥有了乡镇企
业的控制权。
但我们认为,实际上社区民众实际上只是获得了被优先雇佣的权利,所能够
享受的只是以固定报酬形式出现的工资收入以及由社区政府和经营者决定的奖
余,并没有获得所谓的剩余收益权。即使是中央规定了乡镇企业的税后利润分配
方案,由于缺乏有效或者说是可信的监督者,我们对这一政策的执行程度表示一
定的怀疑,尽管张和王可以找到统计数据来支持他的结论。更进一步的是我们可
以设想中央为什么要明确规定了乡镇企业的税后利润的分配方案,可以设想正是
为了纠『F社区政府过度汲取乡镇企业利润的现象。实际案例的调查也显示企业的
留成比例,特别是乡镇企业的创办初期,还是主要由社区政府决定的。
很显然,这篇关于乡镇企业的非常重要的文献实际上是以哈特和摩尔(1990)
为理论基础的,即企业内权利安排的原则是,成员拥有权利的大小须与其贡献相
一致。那些对企业收入流有重要影响的成员将在企业的生产和投资决策等方面拥
有更大的控制权,并最终得到更多的利益f巴泽尔,1997:Hart and Moore,1990)
与张和王的观点相呼应的是Naughton(1994)的一篇文献,诺顿认为乡镇企
业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它能有效地适应外部环境。它回应了中国整体转轨
的一个最显著特征,在没有要素市场的很长时期内产品市场率先形成壮大。乡镇
企业的发展是对这一环境的灵活、有效但基本属常规性的适应。因此对于社区政
府而言,扶持乡镇企业就成了地方政府将其控制的资源与资产转化成收入流的一
种理性选择。
政府实际控制乡镇企业运作所需多种投入的情形在李稻葵(1995)的分析
中被概括为“灰市场”(gray market)。灰市场定义为政府限制或管制,某些正常
的和具有社会价值的交易不时被禁止的市场。然而,某些有权之人可以绕过这些
阻障使交易成功。这样,灰色市场就由于交易的不确定性即市场处于白色(正常)
或黑色(困难)状态中而得名。在“灰色市场”中,政府在筹集资本、取得生产执
照、解决合同纠纷等方面具有私人产权所无法比拟的优势。因此,私人企业在经
过权衡和比较之后,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将部分产权让渡给地方政府,由此形成
“模糊产权”,而贯穿于接个生产过程中的讨价还价机制则是模糊产权的实现形
式。
显然,李稻葵(1995)是从风险分担的视角来解释在转轨经济条件下乡镇企
业所形成的模糊产权的,在他看来,产权安排并不是一个无条件的制度安排,它
与其行使的制度环境——市场环境有着某种互相关联、互为因果或互动的关系。
在转型经济中,纯粹和明晰的产权并不常见。这是由于这些经济不享有成熟的法
律体制来保护私有产权,并且需要很长时间来建立基本的市场结构。同时,由于
市场体制必须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母体中生长出来,所以政客和官僚的残余
权力与影响将会持续很长一段时期。此外,在某些情况下,还存在对发展私有产
权的一些或明或暗的意识形态的束缚。在完善的市场环境下,最佳的产权安排应
是明确界定的产权安排;但是当市场环境不完善时,上述产权安排也许就不是最
佳选择。此时,借助于政府的力量或许就是一个明智的选择。然而,如何才能有
效地借助政府的力量呢?一种形式是直接付酬给政府,但这在政治上几乎等同于
行贿;另一种形式是邀请政府加入到企业中,这使得政府为企业提供服务从而获
得报酬变得名正言顺。因此,由政府参与的企业产权安排以及这种安排的不清晰
性,反而在我国经济制度改革的过渡时期成为一种最佳的产权安排。他认为,现
有的产权理论产生于成熟的市场经济,其完善的制度和法律体制可以明确地定义
和保护私有产权。而在转型经济中,市场条件并不成熟,意识形态上还存在着一
些对私有产权的束缚,在这种“灰市场”下,产权明晰的交易成本会更大,不如
产权模糊有效。因此,模糊的产权结构是乡镇企业家实现效率最大化的自我选择,
是对市场灰色特征的一个必然反映。
实际上,从李稻葵的模糊产权理论我们隐隐约约地看到了科斯本人的理论框
架,即产权制度与其他制度安排呈现互动关系,采取什么样的制度安排,取决于
交易费用。也正如德姆塞兹等人所指出的那样,当明晰并行使产权的成本相当大
时,产权的界定和行使就没有意义。在不同的制度环境下,都会有~种产权制度
是最佳的选择。
可以为李稻葵的论文提供经验支持的是陈剑波(1995)的《乡镇企业的产权
结构及其对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一文,“政府和社区参与企业产权界定的事实
本身正是不完全市场的结果”,企业因此“必需寻得政府、社区的支持,才能正
常的实旆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对统计资料的分析,他发现政府参与企业产权安
排有两种基本形式:一是直接投资,并直接分享一定份额的企业利润;二是提供
相对无形的服务,主要是帮助企业获得低成本的贷款等,从而获得一定程度的对
企业决策的控制权。前者是相对明确的和有形的,后者是相对模糊的和无形的,
两者是可以互相替代的。一个乡镇企业,往往同时包含着这两种不同的产权安排
形式。这两种形式具体如何搭配,以及后一种产权安排取何种具体形式,取决于
企业与政府之间的讨价还价。因而,乡镇企业的独特的产权安排,仍是交易的结
果。
田国强(1996)发展了一个内生产权所有制模型,用来分析转轨过程中不
同经济自由化及市场体系完善水平下的最优所有制安排的动态转换。在模型中,
除考虑资本和劳动两种有形投入外,还考虑了另两种非市场资源:进行生产决策
的管理能力及处理好政府行政部门关系的能力。当信息不完全、市场不完善时,
寻求和采取正确的生产技术,选择和使用正确的生产投入对有效生产是重要的:
在政府行政干预频繁时,具有获得某种特殊优惠政策的关系能力也很关键,它们
共同对企业的生产发生影响。假定企业经理分为两种类型:上级主管部门任命的
管理人员和民营企业家。一般说来,后者具有管理能力上的比较优势,前者则具
有处理好与政府关系的比较优势。田国强进一步假定,市场中有三种企业所有制
安排形式:民有、国有、(乡镇)集体所有。以社会总收益作为判定企业最优产
权安排的标准:如果经济自由和市场体系完善程度非常低下,则国有企业将比民
有和(乡镇)集体企业更有效;如果经济自由和市场体系完善的程度处于某种中
间状态,则(乡镇)集体企业将比国有企业和民有企业有效;如果具有高度的经
济自由和完善的市场体系,则民有企业将是最优的产权安排形式。简言之,企业
的所有权安排实际上是市场完善程度的反映。
车家华和钱颍一(1998a)构建了一个乡镇企业控制权配置模型,用来解释
控制权配置与财产风险之间的关系,及其最终对企业所有权结构的决定。他们假
定中央政府天然地具有掠夺倾向,在此情形下企业产权必然是不安全的。地方政
府所有制可以被看作是政府的掠夺行为缺少制约机制情况下的次优安排,也就是
说地方政府所有制是限制地方政府寻租活动和限制中央政府掠夺行为一个有效
承诺,强调了乡镇企业以社区为其边界的特点”。企业是一个公共所有、多元分
割控制权的公司。在这个结构中,(1)社区居民作为所有者享有受到限制的、但
在某种程度上被保护的所有权:(2)社区政府则有很大的、但也受到制约的自主
权;(3)由更高的权威当局(县和县以上)控制的投资是有选择性的和有限的。
为避免遭受掠夺,私有企业倾向于把它们的经营范围局限于收入一般不易
观察到的经济活动上来。具体而言,这种倾向使私有企业对技术的选择局限于资
本集约化程度较低、并且能够最大程度利用现金交易的经济活动。而收入一旦隐
瞒,政府就将无法分享。私有产权安排在向经营者提供高强度激励的同时,却削
弱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保护动机。国家所有制因为中央政府能够获得全部收
入,产权最为安全,但却因不能向经营者和地方政府提供激励而效率低下。由于
地方政府同时从事两种活动——提供地方公共产品和控制乡镇企业,因此对于~k
级政府来说,地方政府比私人企业家更有用。在均筏点上,上级政府的最优策略
是较少地剥夺乡镇企业,同时地方政府也比私人企业较少担,II,上级政府的征敛行
为。这样,乡镇企业的隐瞒收入行为就比私人企业少,同时地方政府也有积极性
增加对地方公共产品的投资,这两者都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率。
在世界银行的一项调查中,宋和杜发现在1983年,温卅『的乡、村政府在“实
施行政功能时非常无力”,相对于其资本积累率而言,温州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公
共建设相当落后。农民们建起了三层或四层的带厨房和卫生间的房子,但是他们
厨房里的污水却因为缺少下水管道而满街乱流。文化、公共健康和其他公共事业
远远落后与其他地区”,而典型的温州模式是以私人企业为主要形式的”。
会和辉和钱颍一(1998)还发现,在控制了人均收入水平和其他地理和政
治变量之后,乡镇企业的比重可以增加国家特别是乡、村政府的收入比重。在农
村中乡镇企业对私有企业的比例越高,国家和乡镇两极政府的收入比重也就越
重。这一发现表明,企业的地方政府所有制确实为国家和地方政府提供了更多的
收入,同时也为地方政府保留了政府收入中较大的份额。他们的研究提供了地方
政府支持乡镇企业发展是为了财政方面的原因的证据,这些证据表明了政府对企
业的控制是为了替代尚未发展起来的财税制度。
裴小林(1999)认为集体土地所有制是农村集体工业产生和发展的制度根源,
大包干后,对集体土地的控制权和由此而来的利益从国家手中转移到了社区政府
手中。乡镇企业早期的投资来源于从集体土地上产生的积累,由于社员并不能宣
称他在土地上拥有多少份额,社队干部作为集体组织的代表天然地就获得了控制
和使用土地产出中集体份额的权利,这成为地方政府对乡镇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
的基础。而且将乡镇企业看成是乡村政府所控制的集体土地的衍生物,因此,同
一乡村政府所辖的乡镇企业可以提供类似担保信贷的功能去抵抗市场风险。整个
乡镇企业的兴起和产权配置都可以用大包干后地方政府对土地所拥有的实际控
制权,即集体土地的排外权来解释。裴小林将乡镇企业定义为既是一块集体土地
的产物,又是对该土地的再投资,它是在这块土地内资源再配置的结果,其目的
是增加该土地的单位产出价值,这与钱颍一对乡镇企业边界的划分是一致的,即
应该从社区的管辖范围而不是从企业自身的水平上划分释乡镇企业的边界。(钱
颍一和车家华,1998b)
车家华(2000)分析乡镇企业在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所面临的两难选
择,车证明在一定条件下,地方政府所有制可以充当限制政府寻租行为的承诺机
制,设想一名企业家想发起投资一个项目,当这个项目启动以后,企业家的先期
投入已经成为沉没成本,企业家就会向控制关键生产要素的政府部门寻求帮助,
由于假定政府部门是具有寻租倾向的,并且政府部门在该次博弈中具有完全的谈
判能力,如果该企业是私营的,那么政府部门索取的费用将会等于该项目未来产
生的大致收益。由于私营企业家预见到了这种情况的发生,所以投资项目的行为
一开始就不会产生。
但是,如果企业并非是私营的,而是集体所有制的。那么地方政府就会减少
其掠夺行为,这样就可以激励企业家发起投资。政府部门两方面行为被模型化,
一是一定数量的股权分红收益,二是有权介入到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决定雇佣
多少冗余人员。而政府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获取收益,关键性生产要素投入的收
费,一定数量的股权分红收益和增加地方就业所获取的政治收益。同时这里有两
种类型的政府,一种是政治型的,另一种是商业型的,衡量它们的标准是它们雇
佣多少冗员,而冗员数量的选择属于政府的私人信息。
此外,关键要素的索价多少也可以作为政府类型的显示信号,商业型的政府
倾向于索取较少的费用和雇佣较少的冗员,于是经营者将会有更多的激励把企业
经营好,而政府部门也可以从中获益。政治型的政府将充分利用自己的谈判能力,
使其索取的价格等于经营者未来的净收益;商业型的政府则会索取低于经营者未
来收益的费用。权衡这两种可能性,经营者仍然会有事前的激励去发起投资项目,
因为平均而言仍然可以给项目带来正的回报。
很明显,以上这组论文都是以格罗斯曼和哈特、哈特和莫尔及哈特发展的剩
余控制权为框架来解释乡镇企业的。乡镇企业一直运行在市场和政治制度不完善
的环境中,这期间社区政府拥有获取要素、组织交易和规避风险的权力资本,这
些权力资本必须与企业家人力资本结合才能实现其价值;同样,企业家也必须有
社区政府的保护爿’能将企业经营成功。以上论文都研究了在制度不完善的前提条
件下,社区政府对企业所有权安排的影响。但是,李稻葵和田国强没有区分模糊
产权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内部谁拥有企业控制权,更没有分析不同控制结构对专用
性投资的影响,而车家华和钱颖一的模型则过于强调政府权力的作用。值得注意
的是,虽然李稻葵在灰市场条件下得出集体(乡镇)企业的模糊产权是内生的结
论,但却回避了对企业内部所有权安排的讨论,特别是在渐进市场化进程中,随
着市场的不断完善,乡镇企业内部所有权结构可能发生的动态变迁。
2.2.3乡镇企业与社区政府所面临的激励
对于社区政府为什么要创办乡镇企业,oi(1992)将中国农村工业的兴起与财
政改革后地方政府的激励联系起来,认为在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后,地方政
府从农业中获取收入就变得不太可行,将资源转移到企业的有利性及当时的政治
环境促使了农村集体企业的兴起。类似的观点还包括陈剑波(1998)认为乡镇集
体企业的产生一方面包含了国家的政策意图;另一方面是因为社区政府有控制经
济剩余的激励。国家于70年代初在政策上作出转变,允许农村兴办集体企业的
直接原因是由于它在农村中实行的控制系统失效,难以提取足够的、用于发展国
有工业的资本积累:而社区政府要控制部分经济剩余则是由于它作为国家的基层
代理人,在人民公社组织这一由国家单方面强制签订的行政契约中处于难堪的地
位,直接与农民发生了冲突。换言之,当国家和社区政府都因农民控制问题遇到
困难时,经过谈判后一笔交易便达成了。交易的条件是,国家在政策上作出退让,
允许社区政府兴办企业,控制部分经济剩余。但社区政府必须继续充当好国家政
策的执行者,保证供给国家所需要的农业剩余,同时也保持集体经济这一公有制
特色,保证其与社会主义公有制不相违背。
0i(1999)认为促进中国乡村工业起飞的结构性动因有两个:非集体化和财政
改革。作者通过结构性动因的描述作为逻辑起点,分析地方政府是如何理性选择
发展策略,展现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之间围绕税收与提成而展开的博弈过程,最
终论证了中国乡村工业的起飞与制度变迁之间的关系。政府法团化是指地方政府
即县、镇、村三级政府(作者特意注明不包括省级和中央政府)直接介入经济,
担任管理企业的角色的过程,以及各级政府、政党与所辖企业形成的一个类似大
企业的利益共同体。作者凭借“法团化”这一颇具解释力的概念,成功地解释了
在经济转型时期,党、政、企纠缠在一起的独特现象,论证了三者结合形成的法
团组织是中国经济改革的制度基础。通过这两个核心概念的逻辑演绎,作者建构
了本书的中心命题:作为毛泽东时代遗产的地方政府与当地工商业结合在一起形
成的地方法团政府,是中国乡村工业化和经济改革的制度基础,在非集体化和财
政改革两大结构性动因输入以后,法团政府成功地推动了乡镇企业发展和乡村工
业化的进程。
在农村工业化的过程中,当地共产党政府扮演了出人意料的角色。中国乡
村经济迅速起飞的主要原因是当地政府企业化。毛泽东的党政组织制度遗产是地
方政府介入经济领域的基本工具。地方政府利用正式官方地位和对资源的调配权
力、培育发展地方工业经济。地方政府将企业纳入行政管理范围,既对企业提供
经济依靠的后盾,又施加控制权力。政府与企业之间是互利关系。各级党、政、
企三者结成了具有共同利益的地方法团组织。法团组织的运作类似商业组织,以
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组织目标,组织架构呈现官商结合豹特点。
2.2.4关于乡镇企业的改制
进入90年代以后,乡镇企业的效益出现了滑坡,随着而来的是大量的乡镇
企业开始了以明晰企业所有权的大范围改制,对于这一现象,许多经济学家提出
了自己的见解。
关于乡镇企业改制的动因,借助一个关于中国乡镇企业的数据库,Brandt,
Li和Roberts(2001)发现当地区银行面临变紧的破产清算约束时,地区的集体企业
被民营化的可能性就会增大。这表明地方政府在衡量控制乡镇企业的成本和收益
之后,选择了放弃对乡镇企业的控制。随着短缺时代的结束,过剩经济带来的激
烈市场竞争使不少企业面临着严重的债务风险,对于地方政府来说,继续控制乡
镇企业已不合算。在企业融资负担和上级要求加速经济发展的双重压力下,出于
向企业家提供激励以期改善企业经营绩效的考虑,地方政府最终成为了这场产权
变革的推动者(麦长云2000a)。显然这种分析方法仍然是以1986年格罗斯曼和
哈特那篇关于所有权的成本和收益的经典文献为框架的。
张维迎和栗树和(1998)认为中国的经济改革是从地方分权而非民营化开始
的。80年代初的地方分权政策导致了地区间竞争,地区问竞争又反过来引发了
民营化。如果中央政府直接控制国有企业,给地方政府设定一个固定的税后剩余
分享份额,或者两个地方政府能够完全合谋以获取联合收入最大化,则民营化就
不可能发生。他们建立了一个三阶段动态博弈模型,用以说明企业改制是地区间
竞争的结果。博弈的第一阶段是两个地方政府选择经理的剩余分享额(民营化水
平)以使自己的收入最大化;第二阶段是在政府给定的剩余分享额下,两个经理
分别选择自己的努力水平(生产成本被决定);第三阶段是在给定的剩余分享额
和生产成本下,两个经理在产品市场上进行伯川德(Bertrand)价格博弈。当产
品市场的地区间竞争充分激烈时,每一个地区为了保存生存所需要的市场份额,
就必须降低生产成本。假定经理的努力是不可观察的,为了促使经理有积极性降
低成本,地方政府就不得不将全部或部分剩余份额让渡给经理。一般说来,产品
市场的竞争越激烈,民营化程度也越高。将更多的利润份额让渡给经理是符合地
方官员利益的,因为当竞争非常激烈时,由此导致的“激励效应”要比“分配效
应”大得多。企业绩效与产权的归属没有必然关系,而与市场竞争程度有关系,
产权变换不等于治理机制一定会改善,竞争才是保证治理机制的先决条件,市场
竞争越激烈,企业提高效率的努力程度就越高(Martin&parker, 1997)
对于地区之间的竞争与乡镇企业改制的关系,赵晓(1999)也认为80年代
的财政分权对于推动经济改革,重塑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关系起到了相当关键的作
用,它不仅将部分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而且重要的是在地方政府和地方政府之
间引入了竞争机制。竞争不仅是产权变革从而经济效率改善的基本因素,也是公
共选择变革从而(公共政策)效率改善的基本因素。
蔡睹(1995)用一个委托一代理理论的分析框架探讨了乡镇企业改制的动因。
他假设地方政府是委托人,乡镇企业经理则被看作代理人,企业绩效取决于对经
理的激励和约束。在股份合作制之前,社区政府通常采取三种办法解决经理人员
的激励问题。第一种办法是提高他们的工资。如果企业经理人员能够得到不低于
其人力资本的机会成本的工资水平的话,他就不会另谋高就。提高工资的办法在
早期经营者就业机会稀少的情况下确实产生了一定的效果,但后期随着经营者就
业机会的增加,效果就大打折扣了。第二种办法是把经理人员的收入部分地与企
业经营绩效——利润水平挂钩,也就是实行以经理人员为责任主体的企业承包
制。由于对于乡镇企业资产来说,社区政府代表的是所有者的利益,因而更关心
该资产的增值和经营利润的最大化,而经营者的这种关心则远不如前者。第三种
办法是在一定程度上默许经理人员侵蚀企业资产,以此来交换经理人员对企业总
资产增值的关心和对社区政府侵扰企业资产的容忍。社区政府对乡镇企业作为小
衾库、小预算来源的过分依赖,使得它不得不向经理人员的侵蚀行为作出一定让
步,而仅仅把握住这种侵蚀的限度。
社区政府以默许乡镇企业经理人员灰色收入的形式,出让一部分剩余索取
权,以换取其自己对企业部分剩余的控制权,并达到激励效果,只是一种无可奈
何的选择。另一方面,乡镇企业经理人员因占有信息优势“,换取了一定的剩余
索取权,却是“灰色的”,且具有较大的风险。所以,无论对社区政府还是乡镇
企业经理人员,都希望有一种规范的形式,把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有所依据地在
两者之间进行分配。以企业所有权(在地方政府和经理之间)重新配置为核心内
容的乡镇企业改制也由此启动。
可以为蔡叻提供支持的是Chen--Rozelle(1999)对样本企业的实证研究,
他们发现,在1984--1993年问,中国乡镇企业采用固定工资合约的比重呈下降
趋势,利润分成契约虽然在1984—1992年问是上升的,但是在1992—1993年间
却骤然下降,与之对应,定额上缴契约采用的比例却急剧上升。他们发现,因为
市场化程度的加深,使得乡镇企业以往需要依靠政府才能获得的东西,现在以较
低的成本就能在市场上直接取得(谭秋成,1999)。而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
境中,企业降低成本的压力需要向经理提供激励才能实现。80年代之后中国市
场化进程的加快对激励契约最终向定额制的转变起了主要推动作用。
相同的趋势也为Hsiao等人(1998)所证实:在1985—1990年间,定额上缴
契约在乡镇企业中快速扩散。但Hsiao等人同时注意到:与乡镇企业利润定额上
缴契约比重不断上升相伴随的竟是其利润水平的逐年下降。他们的解释是,在乡
镇企业的利润定额契约中潜藏着双边道德风险(problem of double—sided
moral hazard):一方面,定额上缴(政府所得)与企业利润无关,降低了政府
为便利企业经营活动而做出的努力:另一方面,由于现有收入水平的限制,乡镇
企业经理往往不能预先支付全部上缴定额,存在着事后违约的可能性;并且经理
可能考虑到定额确定中的棘轮效应,会有意降低努力水平。而我们对Hsiao等人
的批评在于所谓定额上缴实际上对于经营者是有利的,也许从利润表上反映的是
利润下降,但实际上并不是经营者努力程度的下降,而是他们隐藏利润的结果”。
社区政府与乡镇企业也常常达成这样的交易:允许企业不上税,企业则承担政府
的某些开支,如宴席与旅游支出。至于政府作出努力的多少,取决于经营者的谈
判能力,在许多地方的明星企业,他们的谈判能力是相当强的,甚至他们本身就
具有相当高的政治地位。因此定额上缴导致政府官员努力程度下降的解释力并不
是很强。
姚洋和支兆华(2000)的研究发现:改制造就了~些地区乡镇企业的繁荣,
而在另外一些地区却并不奏效。他们认为地方政府是否会采取事后寻租的机会主
义行为是造成不同改制绩效的关键。要彻底解决激励问题,就必须让企业家相信
政府对产权的承诺是可信的。通过构造一个两阶段不完全博弈信号传递模型,是
31
否进行机构改革是政府向企业家发送的可以用来甄别好政府与坏政府的信号。而
企业家通过观察地方政府在机构改革中的行为选择相应的努力水平,进而决定企
业绩效。应当说,他们的论文与张维迎的基本观点一致,只不过是从另一个角度
企业层面来解释改制,而事实上政府与企业的博弈本身就是互动的。
王红领(2000)以90年代末期中国的乡镇企业转制为线索,分析了不同“行
政级别”乡镇企业所有者的目标函数,委托人在国家行政序列的高低不同决定了
政府行为目标的不同,行政级别越低,在它的目标函数中经济目标所占的份量就
会越重。在中国,村(社区)不属于国家行政序列,其“(准)官员”具有较强
的“非政府化”特征。所以,由社区政府控制的企业,经营控制权的配置往往更
多地体现了利润最大化的原则。在改制过程中,社区所属企业要比乡(镇)所属
企业快得多。毫无疑问,如果不改变乡镇企业委托人“政府化”的局面,以产权
合理配置为核心的改制进程将会遇到难以克服的障碍,企业治理结构的缺陷无法
从根本上避免。
王一江和张春(1998)从发展经济学的角度用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互动关
系来阐释过去20年中国发展的逻辑。他们认为,地方分权是转轨条件下发展经
济的关键,通过其内部的演化,完成从农业到工业、从集体产权向明晰的私人产
权的发展,以突破转轨国家中不利于经济发展的两个“瓶颈”:资金匮乏和市场
交易的制度条件。这其中乡镇企业的“衔接”作用是举足轻重的,也是中国改革
渐进主义的生动体现。
可以看出,随着中国市场体系的日渐完善,社区政府开始逐渐退出原先控制
的乡镇企业,这完全是一个哈耶克意义上自发演进的过程,改制后的乡镇企业也
更多地体现出主流经济学一般意义上的企业特征。
1德姆塞茨,1999:《企业经济学》P'2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科斯在伦敦经济学院做学生,暑期到美国通用汽车公司打工。他发现通用汽车公司打工。
他发现通用汽车公司的规模远大于工程的需要,用技术的原因是不能解释的,同经济学的理
论是冲突的。为什么把生产许多不同牌子的工厂放在同一个公司里,为什么生产一辆汽车所
需的无数零部件不由市场来交易而是放在企业内部生产、交易呢?
3从科斯所谓的权威我们实际上看到了剩余控制权的影子。
4张五常,1983:《企业的契约性质》载陈郁编:《企业制度与市场组织——交易费用经济学
文选》,k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三联出版社.1996年
5克莱因,1980,《不公平契约安捧的交易费用决定》载陈郁编:《企业制度与市场组织——
交易费用经济学文选》,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三联出版社,1996年。
6内生外部性文献,米尔格罗姆等人将其发挥_l=}{来研究为什么企业内阁计时:[资,而不用
100%的绩效工资,不过其思想来源于张五常的《企业契约理论》
32
7这一点在中国的乡镇企业中可以找到非常多的例子。
8参见Jensen and Murphy(1986)
9以上关于经营者薪酬结构的数据来源于《企业剩余索取权:分享安排与剩余计量》谢德仁
著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
“转引自黄鉴晖,(1992),第57—59页
11林毅夫、姚洋,《东亚奇迹中的中国农村工业化》.《东亚奇迹的反思》中国人民大学出版
社2003年
12《邓小平文选》第三卷《改革的步子要快一点》一九八七年六月十二日
13所有制虚拟变量,被用来分别考察界定模糊的合作企业(如村办企业)和界定清晰的私有企
业(如农户合伙,家庭和私人企业,或者联合投资企业)。
14事实上,从剩余控制权和剩余所有权的角度来看,乡镇企业创办初期的所有权是明晰的,
即社区政府无疑拥有乡镇企业的所有权,如果说所有权不明晰的话,那时乡镇企业发展中期,
经营者获得了事实上的剩余控制权和一部分不合法的剩余索取权,丽社区政府仅仅获得了名
义上的剩余索取权。
15在日本,人们也经常可以见到这种现象,或许这真是东亚文化的一部分。
16其思想来源于格罗斯曼和哈特的企业的边界是由剩余控制权来划分的。
17宋丽娜、杜荷,第十六章《乡级政府对农村工业化的影响》林青松、伯德主编《中国农
村工业:结构发展与改革》,1989年,经济科学出版社
18实际上更准确的说法是经营者实际上已经获得了剩余控制权。
19周小川认为企业不盈利并不一定意味着企业的经济效益差,因为利润在很大程度上是个
做账问题,当企业可以随意提高成本,做假账的时候,“利润”作为一种剩余收入很雉成为
衡量经济效益的一个有效指标。最好的例子是中国的许多外资企业都是帐面上都是亏损和不
盈利的,可是它们仍然在中国坚持下去,并没有关门大吉。
3.乡镇企业创办初期企业所有权分析
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指出,在积极支持社队
企业发展的同时, “鼓励农民向各种企业投资入股,鼓励集体和农民本着自愿
互利的原则,将资金集中起来,联合兴办各种企业”。同年3月,中共中央、国
务院转发农牧渔业部《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提出了进一步发展社
队企业的若干政策和将社队企业改名为乡镇企业的决定,并指出:“乡镇企业已
成为国民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国营企业的重要补充”。随着全国性的经济体
制改革开始进行,许多原来的限制政策逐次放开。自此,集体企业与农村其它所
有制形式的企业有了更为宽松的政治经济环境。1985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制
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指出:“发展乡镇企业是振兴我
国农村经济的必由之路”,要积极地“鼓励农民兴办乡镇企业”。
1984年到1988年是中国农村工业化的起飞阶段。在这个时间段内,乡镇
企业的总产值从1709.89亿元增加到6495.66亿元,年均增幅为39.9%.企业个
数从606.52万个增加到1888.16万个,年均增幅为37.2%.企业职工人数从5208
万人增加到9545万人,年均增幅为16.77%;利润总额从188亿元增加到550.02
亿元,年均增幅为32.4%。在国家资金投入和银行贷款都很少的情况下,乡镇企
业依靠自已的力量创造了全国近五分之一的工业总产值1。
3.1社区政府发展乡镇企业的动因分析
80年代财政体制改革以后,随着地方政府经济和财政权力的增加,经济自
主空间的扩展,以及发展地方经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责任的加重,促成了地方
政府积极主动地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强有力的动力机制。在这种背景下,与中央
政府理性的以全社会公共福利最大化相比,地方官员或地方政府在某种程度上正
成为以成本——收益分析为导向、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
在我国农村,80年代以前在乡镇一级没有独立财政,社区政府的各种开支
主要靠县财政预算内拨款,其余所需资金则由社区政府在所辖的农村社区范围内
进行筹措。然而这登拨款与农村办学、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交通这5
项公共事业的发展要求相比,无疑存在着巨大的缺口,因而即使在高度的中央集
权控制下,社区政府也唯有挖掘预算外财政收入以及自筹资金,才能满足其能力
行使和扩大的内在冲动。1982年初,全国农村开始大规模推广家庭承包制,这
一制度变革使“人民公社”体制下的乡村财政体系和权力体系彻底瓦解,原来
以“一平二调”、“先乡村财政提留,后社员收入分配”为保障的社区财政收入,
一夜间成了飘忽不定的幻影,由此引出的更大危机是建筑在“政社合一”、“工
农兵学商、五位一体”基础上的“人民公社”权力大厦的全面坍塌。这就迫使乡
村政府寻找新的财政来源和权力依托体,以维持自己的生存,并达到对自身存在
价值的认知平衡。
财政分权改革以后,社区政府和县政府的财政关系一般也都是某种形式的财
政承包关系。由于发展工业企业可以比农业获取更多的税收,于是作为“经济人”
的社区政府便利用其行政力量,通过发展乡镇企业来努力开辟新的财政来源。据
估计,自1978年以来,中国的企业数目增加了大约9万个,几乎都是集体企业2。
农村工业化的结果可以从两条途径使农村社区得益,一种是通过税收的形式,增
加社区政府的财政收入,另一种是由社区政府控制若干企业,直接参与管理并提
取收入,从而实现财政动机。中国的特殊国情决定了社区政府从其所控制和拥有
的企业征税的成本要比从私人企业那里征税的成本低得多。(金和辉,钱颍一1998)
绝大多数社区政府只有通过直接控制企业的途径来实现自己的财政动机。但值得
注意的是,由于市场发育不完善,政府在中国现代化过程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
色,社区内就业的增加、收入的提高都是社区政府需要承担的责任3。因此,作
为社区公共利益的代表者,社区政府除了追求本身的财源以外,必然还会寻求提
高社区居民的就业率和收入水平,并且还将尽力维系这两重职能之间的平衡。
3.1.1转移剩余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
1978年,我国人口已达9.6亿人,其中乡村人口7.9亿人,乡村劳动力3亿
人,扣除在非农产业就业后的农业劳动力2.7亿人,每个农业劳动力负担的耕地
面积已减d,N 5.2亩,农村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4。从70年代中期的情况看,在
苏州、无锡的大部分地区已经出现了劳动力投入越多,其收益反而递减的状况,
相当部分农业劳动力的生产率已不是“零值”,而是“负值”5。由于当时政府部
门对农村人口流动控制得相当严格,以向城市输出劳动力来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
的问题显然是不可能的,因此唯一可行的方法就是在农村建立第二或第三产业,
以解决多余的农村劳动力的出路问题。
以江苏省为例,有数据表明,乡镇工业发展水平同农村人均耕地占有量和农
业劳动力剩余量有明显的负相关关系,也就是说,农业资源的日趋减少成为启动
乡镇企业发展的基本诱因。
案例3—1张家港市塘桥乡共有17个村,人口2.59万,农村劳动力1.52
万人,人均耕地0.84亩。该乡是全国闻名的高产乡,1978年平均亩产一吨粮,
但集体分配只有1 35.8元,是典型的“高产穷乡”。三中全会以后,该乡乡村工
业与多种经营迅速发展。到1986年,乡办工业企业有26家.村办.T-业企业86
家。企业吸收劳动力达1.04万人,占全乡农村总劳动力的63.9%,而农业劳动
者则从1978年的56.8%下降到1983年的22%。1 98 3年,农副工三业产值比1978
年翻了两番多,达1.01亿元。6
与典型的私有企业不同的是,乡镇企业并不追求利润最大化,而是追求整个
社区政府所辖乡的效用最大化。众所周知,私有企业的行为是雇佣工人直至劳动
的边际产值等于工资成本,然而在较为典型的乡镇企业——苏南模式中,乡镇企
业则雇佣更多的工人直至乡的边际效用等于乡的边际成本。例如,假设一个村里
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提供剩余劳动力不会有什么成本,于是乡镇企业将比一个
典型的私有企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吴县通安乡宏银电缆厂的情况就是一个很
好的例子,在1992年,这家企业有268名雇员,生产价值1000万元的开关、电
线和电缆,而且相当一部分工人是老弱人员1。而一个与之规模相当的私有企业
可能只会雇佣其中的一半人员。虽然从这家工厂的角度看来,它不是在利润最大
化点上运行,但从乡里的角度看来,这却是理性行为8。
许成钢(Xu,1991)使用1982到1987年的省级数据分析研究了乡镇企业的表
现。他使用道格拉斯生产函数,以不变价格下产值的对数为因变量,对劳动和资
本投入量的对数以及一般地区和特定地区的时间趋势虚拟变量做回归分析,然后
计算出每省每年的边际劳动产品的价值,再估算出若干方程,在这些方程中,乡
镇企业工资为因变量,劳动的边际产出,人均利润,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平均工资
和农村劳动力的平均收入作为自变量。令人吃惊的是,他发现乡镇企业的工资水
平明显地低于估计出的劳动边际产值,两者的比率大约是1:2.8。
Xin Meng等(1993)也发现虽然社区政府不会干预单个工人的雇佣,但它
们确实控制着每家企业的总体雇佣规模,并且有时还控制着向某一具体企业的工
人分配,至少在企业初创时期是这样。总之,乡镇企业的就业水平更多地取决于
当地政府而不是乡镇企业经营者的意愿9。
3.1.2分享国家所控制的工业剩余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农副产品购销和定价的国家垄断性质,在工农
业产品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价格剪刀差,强制性地使农业利润向城市工业大规模转
移。在相当程度上,城市工业是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获取农业剩余而取
得发展的,据估计,30年来在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形式内隐蔽的农民总贡献为6000
亿元以上10,这就造成了农业自身的积累能力严重薄弱,社区政府无法依靠农业
来获取大量的财政收入。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农村发展政策从传统计划经济开始向市场经济转
变,农副产品中由市场定价的比例有了大幅度提高,但价格的“双轨制”仍然是
存在的,农业生产的经济收益远远低于其他行业。比如,在1985年无锡的样本
中,农业用地平均亩产值为439.99元,工业用地则达18.9万元:农业人均产值
为2670元,工业人均产值为1.17万元“。掠夺式的农产品定价和农业生产集中
于低附加值的产品造成了农业生产的低回报率。这样就使得相对较高回报的工业
成为颇具吸引力的投资行业,而工业利润之所以高,也是由于国家的定价政策造
成的,国家为了支持当时较高的投资率,使用垄断权力获取高额利润。在这种情
况下,即使兴办的企业规模很小效率很低,仍能从生产中盈利挖。
而另一方面,乡镇企业的成功也得益于当时经济结构无效的成份。如表3—1
所示,从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国有企业的发展一直是为国家优先发展重工业的
战略服务的,以国有企业为主的传统产业结构严重地向重工业偏斜。在1978年
以前,基本建设总投资的近一半都使用于重工业的建设,而用于轻工业的不到
10个百分点”,这就造成了轻工业产品的严重短缺。正是由于国家忽略某些部类
的生产以及低劳动生产率、劳动密集的农业和高劳动生产率、资本密集的工业之
间的缺口,给乡镇企业创造了可以利用的机会。乡镇企业不仅可以通过生产那些
国营企业正在生产并获取垄断利润的产品来分享利润,而且还可以通过填补出重
工业导向型的国有企业所遗留下来的劳动密集型消费品的空缺,即生产那些相对
受到忽略的产品来获取利润。乡镇企业成功的事例是约瑟夫·熊彼特和阿尔伯
持·赫尔兹曼思想的一个极好的说明,按照他们的观点,经济活动正是对经济不
平衡的反应,而不是一种完全平衡发展的结果(Putterman.1997)
而且随着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改革开放政策的实行,城乡居民收入都有了
提高14,一个普通居民对食用植物油、猪肉和蛋类的消费增长了大约三倍,生活
在绝对贫困中的人数大大减少——从原来的2500万减到了不足1000万”。增长
如此迅速的需求决定了中国的商品市场在相当长~段时间内属于卖方市场,因此
对于多数中国人来说,商品的数量有还是没有远远比商品的质量更为重要。
当时的市场环境,提供了从农业到工业较低的进入门坎,这为尚处于初级发
展阶段,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较低的乡镇企业提供了有利的发展机遇。它们的产
品在许多时候即便有各种各样的缺陷,但只要在价格上具有竞争力,就能找到销
售市场。原有农业劳动力极低的边际收益,又允许乡镇企业的工资水平比国营工
业更低,从而在市场上也更具竞争力。
表3—1 1952—1978年中国工业固定资本投资16
单位:10亿元,当前价格
时期轻工业熏工业
总额比重总额比重
第一个五年计划(1952-1957) 3.75 15.0 21.28 85.O
第二个五年计划(1963—1965) 7.66 10.1 65.17 89.9
调整时期(1963—1965) 1.65 7.8 19.37 92.2
第三个五年计划(1966—1970) 4.26 7.9 49.89 92.1
第四个五年计划(1971—1975) 10.30 10.5 87.49 89.5
第五个五年计划(1971—1975) 7.48 10.6 62.45 89.4
3.1.3满足社区政府官员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
首先,作为政府官员,仕途上的提升总是其追求的目标之一,而对社区政府
领导人的评价和奖励,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本地区的收入、就业水平,以及社区
内动员收入的能力。本地区的乡镇企业经济效益好,经济增长速度快,就可以增
加地方财力,政府可以有更多的财力提供公共产品。社区政府要追求自身的财政
利益最大化,就要保障本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社区成员收入的普遍增加和福利
水平的普遍提高可以显示出社区政府及其官员的领导水平和政绩,对其以后在行
政等级序列上的升迁有直接的关系”。从这一意义上说,地方政府同本地的企业
实际上形成了利益共同体。
在经济利益方面,社区政府官员的工资和奖金有三个主要来源:1.给在乡政
府工作的少数正式的“国家干部”提供的预算分配,以支付他们的薪金和一部分
管理费; 2.集体企业上缴的利润; 3.超额税收收入的分享部分。对于大多数官
员而言,后两种收入都占到了相当大的比例,在乡级以下特别是如此,因为在那
里社区政府的官员是“集体的”而不是“国家”干部,他们完全依赖于非预算收
入。由于乡(镇1财政是在1984年前后才建立起来,乡的财政上交承包基数一般
都非常低,很容易完成。而且完成承包任务以后,超额的财政收入都可归乡政府
自己所有,这对社区政府发展乡镇企业是一个巨大的刺激。另一方面,干部创建
乡镇企业的好处还可以通过吃饭请客、出外旅行,以及在与原料供应商或顾客接
触中进行非法或半合法的交易等形式获取”。80年代中期以后,一些乡镇企业发
展比较快的广东、苏南的乡镇干部已经明显地享受着比内地市、县干部好得多的
待遇,如高级轿车、私人住宅等。这种示范效应进一步激发了各地社区政府创办
乡镇企业的积极性。
Naughton(1994)认为乡镇企业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它能有效地适
应外部环境,它回应了中国整体转轨的一个最显著特征,在没有要素市场的很长
时期内产品市场率先形成壮大。乡镇企业的发展是对这一环境的灵活、有效但基
本属常规性的适应。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扶持乡镇企业就成了地方政府将其控制
的要素资源转化成收入流的一种理性选择。
3.2乡镇企业的生产要素来源分析
3.2.1资本的来源
1.乡(镇)村的投资
乡(镇)村的投资主体是乡政府、村民委员会,以及各种乡村地方合作经济
组织,如乡、镇、村的经济委员会、工业办公室、商业经理部等。这些可以用来
投资的资本原来是人民公社及其下属的生产大队的公共积累。尽管集体经济被证
明是效率低下的,但是集体经济的发展积累了相当可观的公共财富,包括道路、
电力以及基本的卫生保健措施。70年代后期,苏南地区各公社(乡)平均约有lOO
万元左右的集体资金可以动用,而这些资金当时除部分作为农业的周转金外,其
大部分处于闲置、呆滞的状态,这就成为乡镇企业创办初期的“启动”资金。以
常熟市为例,1977年仅生产队一级就有余资3307万元,每个公社(乡)所属生产
队平均超过100万元。该市正是利用这笔资金在1977——1978年创办了1000
多个乡镇企业。这些企业在当时所占用的13541万元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中,
来自生产队的积累和农民投入就达7053万元,占所用资金的52%”。1979年国
务院《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170号文件)令规定,
在开办的时候、或者在有条件的地方,经过讨论,可以从公积金中提取适当数量
的入股资金。社区政府的投资目的也是非常明确的,一般主要用于企业的创办,
一旦企业进入正常运营以后,社区政府的投资就大幅度减少或基本停止,相比较
而言,在追加原有企业投资和创办新企业之间,社区政府更愿意选择后者“’。
2.集体资本的转移
在社区集体的积累中,除了货币形态的资金积累外,还有另外两种积累,即
实物形态的积累和劳动积累,这两种积累对创办乡镇企业所作的贡献与货币形态
的积累相比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只不过形式不同而己。通过利用实物形态的积累,
即利用原来的人民公社集体组织或其他的集体企业或集体经济组织转移过来的
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残值,减少了创办时期货币资金的投入,这种实
物形式的投入实质上是依靠集体积累创办乡镇企业的另一种形式。
3.农民的集资
企业向职工集资,或从本乡村和周围乡镇村的居民集资。此外,在某些地方
还有经营者个人缴纳的风险抵押金。不同于个人投资的是,农民集资是一种有组
织的筹资活动,一般情况下需要乡镇政府部门或村民自治机构批准或由其组织实
施,投资对象也往往是特定的。农民的集资有一种积少成多的效用,多数乡镇企
业在创办时都用这种办法来筹措一部分资金。例如浙江著名的横店集团的前身
——横店丝厂在创办时,就由徐文荣向39个大队社员那里集资5万元,这5万
成为向银行借贷的信用基础,而信用社贷款又成为他在更大范围内集资的基础,
在总的投资中集资数额占据了大多数”。
4.银行融资
乡镇企业无论是在创办期还是在成长期,对银行及信用社融资的依存度都是
比较高的。特别是乡镇企业创办后,进入成长期阶段,利用银行及信用社的贷款
就成为乡镇企业扩大再生产的主要融资手段了。而银行和信用社的资金主要也是
来自本地农民和城镇居民的存款。农业银行每年要从农业贷款中拨出一定数量的
低息贷款,扶持乡镇企业,其中用于购买设备的,一般3年至5年还债。国家允
许农村工业贷款发展生产,本地银行不能解决的,还可以通过拆借,解决资金的
不足。有关文件还规定各地财政用于扶持乡镇企业的拨款和国家扶贫资金用于办
企业的,可以由乡镇企业管理部门委托农业银行发放和收回,再用于同一用途。
5.国家财政为扶持农村工业的发展而投入的资金
在1979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
(170号文件)中,还规定了地方各级财政尽可能从机动财力中拿出一部分拨给乡
镇企业管理部门,用于扶持乡镇企业;国家支援农村的投资,拨给乡镇企业管理
部门用于扶持贫因乡村办企业的,一般不得少于一半。地方财政每年都拨出少量
资金用于扶持包括农村工业在内的乡镇企业的发展;国家用于扶贫的资金也有部
分投入农村工业。不过相比之下,这部分资金所占比重很小。
6.财政周转金或税务部门周转金
这两项周转金都是由县有关部门筹措的,各乡镇机关可以到县财政和税务局
为其所属企业申请,经县财政和税务批准。这种借款条件优惠,低息或无息,但
数量比重不大,村办企业一般得不到,而且限于固定资产投资。乡镇政府总是把
财政信用用于那些效益较好的企业,给予扶持。
现以江苏省张家港、宜兴等地的ll家乡镇企业的有关资料为样本,具体分
析乡镇企业的资本结构。
40
表3—2a江苏省1i家乡镇工业企业创办期的投资情况
创办创办期后4年的追加投资
期1984 1985 1986 1987 追加投资合计
固定资本总值509.6 350.1 872.4 866.4 2212.4 4301.2
A.自有资本230,3 186 8 459.2 564.9 863.4 2074.2
包括:
企业自有资金6.2 142.3 339.1 514.8 594.2 1590.5
乡和村的投资182.O 8.0 140.0 148.0
集体资本转移42.1 36.5 120.0 50.0 129.2 335.7
B.借入资本249.3 163.3 413,3 301.5 1349.0 2227.0
包括
银行贷款62.6 160.8 407.3 298.0 884.6 1720.7
农民集资42.7 2.5 6.0 3.5 24.4 36.4
外商投资126.O 460 0 460.0
其他18.0
表3—2b江苏省11家乡镇工业企业创办期的投资构成比率(%)
创办创办期后4年的追加投资
期1984 1985 1986 1987 追加投资台计
固定资本总值100 100 100 100 100 100
A.自有资本45.2 53.3 52.7 65.2 39 48.2
包括:
企业自有资金1.2 40.6 38.9 59.4 26.9 37
乡村的投资35.7 2.3 6.3 3.4
集体资本转移8.3 10.4 13.8 5.8 5.8 7.8
B.借入资本54.8 46.7 47.3 34.8 6l 51.8
包括
银行贷款18.2 46 46.7 34.4 39.1 40.3
农民集资8.4 0.7 0.6 1.1 0,8
外商投资24.7 20.8 10.7
其他3.5
资料来源:何保山、顾纪瑞等江苏农村非农业化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
另据1986年,国家统计局农村抽样调查总队同湖北、四川、广东、浙江、
江苏、安徽、河北、辽宁、山西、甘肃lO省农村抽样调查队合作,运用抽样方
法,对上述10省的200家大型乡镇企业进行了一次系统调查。乡镇企业的创办
资金中,国家无偿拨付的财力仅占4.02%,农业银行和信用社贷款分别为29%
和5.16%,工商银行贷款占4%,政府低息周转金占5.84%,社队集体积累占
23.6%,本厂工人集资占5.43%,预收产品款占2.9%,木料加工占7.89%,
联营对方投资占0.69%,团体和个人赞助占1.06%,其他占8.88%“。
总之,乡镇企业的创办主要是依靠本地区的积累,集体农业的资金在乡镇企
业的创建期和最初的成长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其中每一笔资金的获取和动用
都离不开社区政府的影响。
3.2.2土地的获得
乡镇企业设立用地岿须获得地方政府的许可,因为按照法律,土地所有权属
41
国家或集体。在江苏省,有关政策规定,企业征用土地3亩以上经乡镇政府部门
认可后,还需由县政府批准;3~10亩必须由市一级的政府部门批准”。在乡镇
企业创办的资产中,企业的土地是其总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当时的土地关系,
一方面法律禁止土地买卖和出租;另一方面是土地有偿流转趋势早就发生并且无
可阻挡地扩大。在获得认可和批准以后,乡镇企业得以无偿使用土地的事情也不
少,这是因为乡镇集体企业和乡(镇)、村的土地都是同一所有者的缘故。乡镇
企业创办时取得土地和支付代价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一项调查所显示的结果如
表3—3所示。
表3—3 样本企业创办时平均占地方式、数额和代价24
占地方式数额(亩) 代价(元,亩)
乡村政府划拨10.2 252.04
县和县以上政府征地6.96 无偿
企业买地5.39 282.77
i牡区农民以承包土地入股0133 年租金7t56
I企业租赁土地O.52 年租金26.17
I农民以土地带劳入厂1.00 无偿
I其他O.57 不详
3.2.3技术的转移途径
国外的一些学者和企业家常常对中国的有些乡镇企业,在短短的几年内就能
把技术含量相当高的产品打入国际市场感到爨惑不解,它们是从什么地方获取这
些技术的呢?在我们的实地调查中,我们发现每一个乡镇企业中都与国有企业之
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也正是这些国有企业为乡镇企业提供了最初的技术来
源。
1.吸引掌握企业所需技术的人才
从国有企业引进技术和管理人才,是乡镇企业实现技术进步的重要途径。A
镇渔具集团公司在发展初期就请大厂的工程师来厂业余指导,并且先后吸收了
37名技术人员进厂;另外,从国营和集体企业中请调了6名工程师,分管渔杆
生产的各道工艺,对工人进行技术培训,结果生产出来的产品质量有了极大的改
善,主机性能甚至超过了国外进口主机,从而节约了60万元外汇25。值得指出的
是,在当时的中国,人才的引进和调动必须解决户籍问题,这显然只能政府部门
才可以做到。
2.培训企业职工
把企业员工送进国有企业或大学、专门学校,通过研修、学习和培训,掌
握专门知识和生产管理的技术后回到企业成为企业骨干,由此实现技术进步。例
如浙江省横店集团就是通过与省丝绸公司联系,以及一个横店籍的职工从中牵线
42
搭桥,杭州新华丝绸厂才同意予以技术支持。该厂不仅无偿为横店培iJil了三批
120名职工,同时还安排人员进行技术指导、设备安装、调试等,这成为该集团
最初的技术来源。(陈剑波1999)
3.以协作为媒体的技术转移
与国有大中型企业和科研机构、大学等建立技术协作和生产协作关系,由此
引进技术,开拓市场。据江苏省武进县乡镇企业局的调查,武进乡镇企业1989
年通过与全国高校、研究所、设计院、技术开发公司、企业群体、企业集团、大
中型企业信息公司等单位的横向联系,强有力地吸引着社会上各种科技成果、涉
及到十一个省、二十四个市。全县有394个乡镇企业与455个单位有横向联系,
占乡镇企业总数的12.9%.其中290个企业横向联系的对象是大中型企业,占
73.6%:而与高校、科研所、设计院等科研单位联合的有104个企业,占26.4
%”。
案例3~2 A镇医用高分子制品总厂高分子厂与省医疗器械研究所和省医用
高分子技术开发中·心在多方面进行合作,也可称作是“科工联营单位”。1988年
建厂后不久即与省医疗器械所签订了合作协议,共同研究开发产品,由研究所负
责技术,由高分子厂负责组织生产,工厂的净利润每年提出30%给研究所。由
于医用器械生产方面,省医药局管理很严,与这个省级研究所合作解决了许多实
际问题”。
3.3乡镇企业发展初期的企业所有权配置
在对乡镇企业的概况进行初步分析以后,下面让我们来具体分析~下乡镇企
业发展初期,组成乡镇企业的利益各相关方在企业中所拥有的权利。
1.社区政府
1990年6月3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第十八条规定企业财产属于举办该企业的乡或者村范围内的全体农民集体所有,
由乡或者村的农民大会(农民代表会议)或者代表全体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行使
企业财产的所有权。企业实行承包、租赁制或者与其他所有制企业联营的,企业
财产的所有权不变。
第十九条企业所有者依法决定企业的经营方向、经营形式、厂长(经理)
人选或者选聘方式,依法决定企业税后利润在其与企业之间的具体分配比例,有
权做出关于企业分立、合并、迁移、停止、终止、申请破产等决议。
实际上,乡镇企业通常是由社区政府控制,而所谓政企不分就是在这个意义
上说的。许多乡镇企业在交易中并没有真J下的自主权,乡镇政府在经理入选、经
营决策方面有着重大影响。并且在案例分析中,我们明显可以发现这样一个特点,
即乡镇企业在创办、经营过程中越依赖社区政府提供的帮助,它受社区政府的干
预程度也就越大。
(1)选择和任命乡镇企业领导人
在乡镇企业创办初期,社区政府对于乡镇企业的主要领导人选具有决定权,
社区政府通过在成员内部进行行政事务与经济事务的职业分工的方式选择干部
担任经营者,其目的就是选择人员作为社区政府利益的看护者。在乡镇企业的厂
长经理的产生方式上,乡村两级集体企业的厂长经理都是由社区政府考核任命
的。其中,村办企业的厂长经理由村党支部通过村经济联合社一类的集体资产管
理组织来考核任命,村办企业的领导人主要是从本村范围内选择有经济头脑、懂
技术会管理的人士担任,乡(镇)办企业的领导人由乡(镇)党委政府通过工业
总公司或农工商总公司一类的集体资产管理组织来考核任命,而乡(镇)办企业
的领导人则主要是从本乡镇范围内的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群体中选任。社区政
府对企业负责人的最低要求依次是:保证给乡(镇)、村上缴利润;保证给工人发
工资;保证产值利润不低于前任领导;保证上缴利润不低下同类企业的上缴额。
如果不能满足这些最低要求,那么基层政府就会直接干预企业事务,撤换企业负
责人.改组领导班子或令其停产(李国都,1990)
从林青松主持的对山西省原平县的一项调查来看,乡镇企业由社区政府直接
任命的企业领导人占63.3%,由社区政府提名并经过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的企业领导人占16.4%,由资产所有者或控股者兼任产生的企业领导人占
20.3%”。然而就实际情况而言,乡镇企业职工及由他们组成的代表大会成员,普
遍存在着文化水平低下、个人素质不高、受传统的等级伦理观念束缚严重等情况。
在政府提出的候选人和实际当选人数量等一的选举方式下,职工按提名选举的企
业领导人其产生机制实际上并没有偏离政府直接任命的人事轨道,因而对选举产
生的企业领导人来说,政府提名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相比,具有至关重要的
意义。因此,当选的企业领导人,其行为自然而然地首先对政府机构负责,而不
是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从这个意义上讲,在调查的企业中,由乡村政府任命产
生的企业领导人,实际上达到79.7%,而由资产所有者或控股或直接兼任产生的
只占20.3%29。
社区政府对乡镇企业经营者的决定性影响可以从许多方面得以印证:
案例3—3 B镇内燃机配件厂1957年至1992年中,前后调换了1 2任厂长,
这种局面的形成是与本镇主要领导的不断流动相呼应的:仅1984年年至1991
年间,先后更换了5任镇党委书记、7位镇长。镇办企业的厂长既然是由镇政府
任命的,就很难不为后者的人员更换所波及。比较之下,壤地相接的A镇,自
l 984年建镇以来,镇上党委书记等主要领导始终没换过,下属高分子厂、儿重
食品厂、渔竿厂(A镇的三个主要厂家)的领导班子也基本保持稳定“。
(2)投资审批权
乡镇企业提出的大多数投资项且都必须通过社区政府的批准。从调查的企业
情况看,企业投资活动由社区政府决策的占55.6%,由企业自主决策但经过社区
政府审批的占2i.2%,完全由企业自主决策的占23.2%,社区政府在企业投资活
动的决策方面进行了相当大的干预“。而在案例中我们也经常会遇到这样一种现
象,一项投资行为产生以后,即使效益不佳,只要当初决策的社区政府领导还在
台上,那么其决策短期内不会有重大改变,而下边企业也不会有相应的人事变动,
各方不同意见也只能在僵持中不断积累,直到乡镇企业的亏损实在让人无法容忍
了,从而引起从上到下的一系列变更。因为社区政府可以用于支持乡镇企业的预
算是极其有限的,有限的财力使它们不可能像中央政府或是省一级政府那样长期
支撑不能带来效益的企业。
(3)利润分配权
1990年6月3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税后利润,留给企业的部分不应低于60%,由企业自主安
排,主要用作增加生产发展基金,进行技术改造和扩大再生产,适当增加福利基
金和奖励基金。
乡镇企业的税后利润被分成三个部分:中央政府要求大约60%的份额应当
被留在企业里用于扩大再生产。1990年,乡镇企业的税后利润为230亿元,其
中128亿元,也就是超过55%的税后利润被用于扩大再生产,而剩下的40%,
除了一小部分被用于支付企业的职工的奖金以外,绝大部分被地方政府获得。地
方政府将这笔收入用于两个目的:一是用于社会福利和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用于
扶持农业基本建设、农业技术服务、农村公益事业、企业更新改造或者发展新企
业”;二是用于维持地方政府的运转”。
事实上,尽管中央政府要求大约60%的份额应当被留在企业里用于扩大再
生产,但实际上并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因此如何分配利润的主动权还是掌握在
社区政府手中。顾等人(Gu 1988,第45页)基于江苏省100家乡镇企业的研究表
明,许多地方的社区政府都倾向于超额索取他们应该征收的企业利润。根据江苏
省政府的规定,乡村政府可以收取乡镇企业税前利润和税后利润的10%,然而,
就平均的税后负担水平来看,上交数高达36%,一些乡镇企业还必须交到60%。
根据福建省农村发展研究小组《中国统计年鉴》1985年中的一份报告,在1984
年,该省的乡镇企业总税后利润达128.7亿元,其中,10.1%被用于补贴粮食
生产和其它农业生产,42.55%被用于农村基本建设和其它支出,只有47.4%被
留作乡镇企业投资所用。另据温铁军估计, 乡镇企业利润中隐含了未计入的,
45
高达70%以上的转移收益,并有很大部分转化为政府收入“。
2.经营者
乡镇企业经营者的选任机制服从于乡镇政府控制企业的需要。在乡镇企业
发展的早期,经营者的经营才能往往是次要的,重要的是对乡镇政府的忠诚。苏
南各县市都曾有如下类似规定:产值、销售收入达到x元,主要负责人享受正
乡级待遇;产值、销售收入达到Y元,主要负责人享受副乡级待遇;产值、销
售收入超z元(x>Y>z)的企业负责人农转非,享受相应待遇等等(新望,2000)。
作为乡镇政府管理企业的代理人,乡镇政府并没有赋予经营者行使经营决策的权
力,企业的利润分配、投资等重大决策仍由乡镇政府决定,经营者主要负责监管
生产成员、决定生产成员的报酬、实施生产计划、企业更新改造等曰常经营管理
活动(杨小冬,1989)。在薪酬待遇方面,他们所能得到的也只是固定的工资和
一定数量的奖金,并不比普通职工的平均工资收入高出多少倍,和工人一样,还
是基本上属于一个固定收入者。在计划体制下,经营者人力资本作用与社区政府
在资源控制上的垄断优势相比并不重要,由政府控制的市场对经营者来说是无能
为力的,这时需要的不是敏锐的眼光去发现市场中有利可图的机会,进行组织和
技术方面的革新,而是需要与上级政府处好关系的能力,进而分享由于国家垄断
产生的政策性租金。然而,不容否认的是,经营者都是农村社区的能人和精英,
虽然他们的重要性并没有在当时的条件下得到充分的体现,但那只不过属于他们
的时代并未来到。
3.乡镇企业的生产者
1990年6月3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第二十六条企业职工有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对厂长(经理)和其他管理人员提
出批评和控告的权利。企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
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评议、监督厂长(经理)和其他管理人员,维护职工的合
法权益。
由于集体企业的生产成员一般是企业所在社区的农民,因此生产者同时兼
有企业资本名义所有者的身份,并且国家也从法律角度确认了生产者在企业中的
权力地位,其中包括选举、罢免企业经营者在内的一系列重大权利。然而,国家
的意愿并非总能够被其代理人全面地贯彻并得以实施。实际上,社区农民基本上
没有参加集体企业的管理和决策。从企业组建、投资决策、生产计划到利润分配,
一切都由社区政府和它的代理人完全掌握。社区农民从集体企业可获得的收益极
为有限,而且这--,j,部分收益主要是以集体名义、通过非货币收入形式获得的,
如缴纳农业集体提留以及上级政府的各项摊派费用,兴建农业基础设施,举办教
育及其它社区福利项目等“。
这是因为在乡镇企业各方当事人之间,生产者的谈判力是最弱的。首先,劳
动力作为生产者投入企业的生产要素并不是最稀缺的资源。其次,企业的经营决
策具有专业化特征,并不是没有经过专业训练和从业经验的生产者所能够胜任
的。再次,作为财产所有者,社区农民必须以集体的名义行使权利。单个成员是
不起作用的。集体企业的财产一开始就没有具体到个人,没有清楚地界定每一成
员的份额。在成员内部,个人享有的权利绝对平等,而无你多我少之别,社区农
民对集体企业的财产所有权与他投资的多少、努力程度或贡献大小根本就不相
关,而是取决于他在社区的成员资格。新生儿童或通过婚姻取得成员资格的,名
正言顺地成为所有者;相反,去世者、外嫁者或迁出本社区的成员,随着他的成
员资格的失去也就一同失去了原来拥有的一份所有权;并且,社区成员不能转让、
出卖、继承他所有的财产权。如果生产者参与企业管理决策,将不可避免地遭遇
“搭便车”问题的困扰而难以实现预期的结果。最后,社区政府作为国家职能的
延伸,是在暴力上有比较优势的集团(诺斯,1981)。在乡镇政府具有强烈动机
维持其企业控制权的前提下,生产者显然难以与之抗衡。
乡镇企业为社区农民提供的一种最积极的权利是在企业中就业的机会,即被
雇佣的特权。除非社区劳动力已供不应求,否则,集体企业在选择生产成员时必
须优先考虑本社区的农民。这一权利之所以被认为对社区农民有积极意义并不是
因为集体企业的生产成员在企业中有特殊的地位,而是因为它为农民提供了一个
增加收入的机会。考虑到中国存在着无限的农业剩余劳动力供给这个经济背景。
以及户籍制度严格限制了农民向城市转移的社会政治背景,加上在当地就业可以
解除农民因谋生而背井离乡的思乡之苦,这一权利在农民预期的效用函数中必然
占有相当大的权重。
对于生产者来说,最重要的是对他们就业机会的保障程度、以及工资标准是
否合理、职工的福利水平是否有保障等等。他们对名义上的资本所有者身份并不
感兴趣,以至于到最后乡镇企业转制,他们彻底丧失这种身份的时候,反应也很
冷淡,往往认为这和自己关系不大。(秦晖,1998)
3.4为什么是社区政府获得了乡镇企业的所有权
我们从社区政府创办乡镇企业的动因、乡镇企业的生产要素来源、以及乡镇
企业中利益相关各方实际所拥有的各项权利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很明显,在乡镇
企业创办初期,社区政府的角色类似于古典企业的企业家,掌握了乡镇企业的剩
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作为地方分权改革后的“经济人”,作为乡镇企业的实
际发起人和创办者,社区政府试图利用乡镇企业来实现其在政治和经济方面的需
求。社区政府通过乡经委或乡工业总公司创办企业,决定乡镇企业的投资方向和
47
投资规模,组织企业的生产要素,任命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替企业筹措资金,帮
助企业搞好供销关系,决定企业的利润分配,对企业和村级组织进行目标考核和
发放奖金,等等。
这些都是我们可以观察到的现实,但是我们似乎又可以提出一个类似科斯式
的问题,为什么只有社区政府能够发起和创办乡镇企业呢?或者说社区政府对于
乡镇企业不可替代的贡献是什么?社区政府才能够凭借这种贡献在乡镇企业创
办初期完全获得企业的所有权。
3.4.1意识形态方面的原因
在当时的意识形态条件下,农民创办企业是一种风险很大的行为,除去一般
投资行为都有的市场风险以外,还面I|缶着政策风险等,特别是在改革开放的初期
和中期,各项政策左右摇摆不定,因此政策风险是创办企业时所必须考虑到的问
题,而社区政府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是转移风险。在人民公社时期,私人组织经
济是被完全禁止的,1984年后,国家虽然在政策上重新允许个人从事工商业,
但并未在法律上加以保障,只是认为这种私人或个体经济是公有经济的一种补
充。这一点加上之前不久在高级社和人民公社化时期发生的对私人财产直接剥夺
的历史事实,足以引起社会对国家没收财产的畏惧。还有1983年的“反对精神
污染运动”和1987年的“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运动”,以及1989年的政治风波
以后的历次政治运动中,私有企业多次受到冲击。面对这种不确定性,80年代
中后期,一些完全由个人出资的私人企业也要千方百计地登记为集体企业,并且,
甚至愿意放弃企业的部分控制权和收益,其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寻求社区政府的政
治庇护”。
社区政府被国家指定为农村集体经济唯一的合法代表,由它直接经营集体企
业,因符合国家公有制的政治目标而得到认可和保护。对农民而言,当社区政府
组织系统具有创办企业,为民致富的意向时,采取协作的行为,加入到集体事业
中去,要比自己投资办事业,具有更高的成功概率。
3.4.2税收优惠
为了鼓励农村工业的发展,国务院规定对农村工业给予税收和信贷利率优
惠。1985年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
策”中规定,对乡镇企业实行信贷、税收优惠,鼓励农民发展采矿和其他开发性
事业;对饲料工业、食品工业、小能源工业的投资和其他乡镇企业的技术改造,
在贷款数额和利率上给予优惠。对新办乡镇企业定期免征所得税,期满后仍有困
难的,可以继续定期减免。乡镇企业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费用,可按利润的
10%在税前列支。国务院文件规定,新办乡镇企业3年不征所得税,期满后仍有
困难的企业减免税,由县级税收部门掌握。据国务院对乡镇企业实行优惠的决定,
各地也都规定了具体办法。后来,将免税期改为1年,有的地方仍按3年执行;
有的地方比照全民所有制工业的办法,曾对乡镇企业技术改造贷款实行税前还
贷;对国内、省、市新产品分别实行免税1—3年的优惠。1985年国务院颁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规定,乡镇集体企业生产经营直
接服务于农业的化肥、农药、农机具修理修配的,在革命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
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兴办的乡镇集体企业,经营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一定时期内
或者一定程度上,给予减征、免征所得税的照顾。
与集体企业相比,新成立的非集体企业(包括个体、台股企业和私营企业)
须承受更高的税率。只有在近年,私营企业才在一些特殊产品的生产上享受税收
减免。税收带来的经济利益无疑是私营企业合法之后许多企业仍选择保持集体所
有制的原因之一。中央政府后来(1988年左右)督促地方政府给假集体企业摘掉
“红帽子”的主要原因也是为了减少国家税收损失,这也可以从另一个方面看出
税收优惠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3.4.3争取信贷和动用集体积累
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资本是极为稀缺的要素,尤其是对于发展中的过渡经
济而言,由于监督经济行为和保证合同实施的市场制度的欠发达,而企业家又缺
乏足够的资产成本担保,结果,信贷受到限制,企业不可能得到所需要的贷款数
量。因此,新的私人企业受到资金制约并被迫从小项目、少量信贷和资本相对不
密集的技术入手”,这种现象在发展经济或转轨经济中尤为普遍。因此,只有经
过一段时间积累了一定的剩余利润后,私人企业才可以筹集到更多的资金,增加
项目规模,转向资本密集度更高的技术。
而社区政府的介入可以使乡镇企业能够更加富有效率地筹集金融资源。
由于缺乏民间借贷机构,乡镇企业不得不向国有金融机构寻求贷款,而社区政府
的角色显然对于乡镇企业获得贷款是极为关键的”。首先,社区政府可以利用其
手中掌握的集体积累为乡镇企业提供担保,贷款由社区政府担保之后,如果借贷
的乡镇企业无力偿还,社区政府就成为偿还贷款的最终责任者。社区政府设法从
其财政预算或通过税后利润转移来偿还已损失的贷款,或者是安排其余的乡镇企
业来偿还(参见Byrd,1990;Oi,1994 whiting,1993)。其次社区政府还可以
对银行的信贷取向施加影响,因为地方政府官员对农村信用机构官员的任命和晋
升有影响。而银行也愿意向乡镇企业贷款,这是由于意识形态上对私营企业的歧
视导致了对其贷款带有更大的政治风险”。周其仁等(1987)在对200家大中型集
体企业的调查报告中说,200家乡镇企业开户的银行中有34%把“地方政府的干
预”看成是提高经营效率的主要障碍。在实际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乡镇集体企
业不仅比较容易获得贷款,而且银行也给集体企业较低的利率“。
其次,对于乡镇企业另一项重要的资金来源,原始的集体积累——这笔名义
上归集体所有的资金,支配和调度也只可能由社区政府来完成。这也可以解释为
什么资本需求较低的企业比资本需求较高的企业更可以为私人所有。显然,这是
因为在资本需求低的企业中,乡镇政府对国有银行系统贷款的影响作用不是最重
要的。
3.4.4企业家的最初来源
农村地方政府的组织系统常常本身就是农村地区的精英集团,集中了当地的
许多人才,与一般居民相比,他们往往受过较多的教育,掌握较多的信息,具有
比较多的见识和较广的系统内外的联系,有组织管理经验、决策能力和行动力。
在乡镇企业发展初期,农村社会里具有组织领导和经营管理能力的人才是非常稀
缺的,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依靠社区政府的组织系统提供组织领导和经营管
理资源是唯一的选择。如果不承认成千上万农村官员所表现出的伟大企业家才
能,那么,就无法解释乡镇企业所取得的成功。(Putterman.1997)
而另一方面,对于大量村一级基层干部而言,晋升为乡镇政府的官员有一道
难以逾越的由国家干部编制和非农业户口等等组成的制度鸿沟,于是缺乏等级升
迁激励的乡村基层领导只能转而在其对经济事务的实际控制过程中追逐剩余权
利。而在国家控制一切经济活动的条件下,任何追逐剩余权利的经济组织都必须
依靠某一级行政等级。在此约束下,乡镇企业几乎是唯一引入了剩余权利的激励
机制,同时又合法的企业类型。这样就形成了一批以乡村基层干部为主的企业家,
创办由其控制的乡镇企业,就是他们追逐剩余权利的一种主要活动。
3.4.5充当外部的协调机制
制定和执行契约的能力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一个基本因素,但制定和执行
契约是有代价的。在大多数情况下,契约不可能制定得非常详尽,其原因就是因
为制定和执行成本太高,在非规范经济的环境中这个问题更为突出。由于市场体
系还不完善,法制系统还不健全,企业问的合同纠纷并不总能通过法律的渠道得
到很好的解决,或者说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的成本往往很高,而社区政府却可
以用行政手段加以解决。例如城市地区的国有企业与乡镇企业之间的协作合同通
常是由社区政府出面与国有企业进行联系来促成的。在这种情形下,社区政府为
在质量以及送货等问题上保证合同顺利实施提供服务,并且充当了一个调停冲突
与纠纷的仲裁者。
案例3—4淳阳釉面砖厂是由县乡镇企业局和镇政府直接出面联系并由乡
政府投资、,县和地区给以优惠利率的借款,由江苏宜兴方面提供技术协作建立
起来的企业,总投资约130万元。作为技术协作的代价,由县里以较优惠的价格
供应宜兴煤炭5,000吨。在安装、试车过程中,曾遇到对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
县主管部门以停运煤炭促使问题得到了解决“。
在乡镇企业发展的相当长时期内,计划经济的痕迹由于“渐进式”改革仍然
深刻地影响着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许多生产原材料(如钢铁、电力、交通运输)
的供应、价格还没有全部放开,因而从生产资料市场上不能获得这些必要的生产
资料,企业需要得到行政部门的批准或得到购买配额才能获得所需资源。如果一
个企业有较强的政府关系能力,例如与控制资源的行政管理人员有较好的关系,
它也许就能得到更多的物资。计划体制是行政调节体制,依靠的是行政隶属关系
丽不是价格信息。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社区政府拥有诸多优势:原有
制度的刚性造成了社区成员对政府的心理依附与地方信赖,使社区政府拥有了其
他任何经济主体难以相比的信用度:在现实的制度背景下,社区政府更容易获得
一些稀缺资源,如土地征用、银行贷款、财政支持等;在获取信息、理解政策方
面,社区政府也拥有较多渠道和智力优势等等。同时,它的政府身份有利于处理
商务纠纷;社区政府的信誉也有利于产品的市场销售。这些优势的存在使社区政
府更有能力优化配置社区内有限的资源,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收益。因此,
从全国各地农村的实际情况来看,政府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导、推动、组织
与协调作用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
下面我们在田国强(2000)的基础上,用数理化语言来建立一个比较国有企
业、民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框架,可以使我们的讨论显得非常明晰。
假设生产函数为
q;F俾,M,L,噩p)
q代表产量,政府关系能力记为JR;资本记为K;劳动记为己;管理能力记
为M,P表示市场体系的完善程度,令0sPsl,
假定F对于变量R,M,L都是增和严格凸的,并且是可微的。并且R和M是
耗时的,即所用时间越多,成效越好。
当P;0时,表示市场环境的极度不规范,极端的计划经济体制,生产活动
完全由政府组织,企业经营管理能力不再发挥作用。
F(R,M,L,K;p)-g(R,L,K)
当P;1时,经济环境已经完善,此时政府关系能力成为生产过程中的不必
要资源。P的上升表示经济环境的改善,管理能力的作用逐渐重要,政府关系能
力的作用逐渐下降。
现在我们假设有两类经济主体:一类是民营企业家,管理和经营民营企业。
另一个是由有关政府部门任命的官方经理(国企经理或地方政府行政管理人员),
管理和运行国有企业或参与运行集体企业。
一般而言,我们认为民营企业家比官方经理有更强的管理能力,而官方经理
比民营企业家有更强的与政府机关打交道的能力。
我们分别用4个参数将这种相对优势特征化。^。和A。分别代表民营企业家
和官方经理的管理企业的能力;0立k蔓1和扎分别代表民营企业家和官方经理
的政府公共能力。如果民营企业家的管理能力的度量单位和官方经理的政府关系
能力度量单位记为一小时,即丸。一1,k=1,则民营企业家投入政府关系的一
小时时间其效果只相当于政府官员投入政府关系的一部分时间,而政府官员投入
企业管理的一小时时间其效果只等价于民营企业家投入管理-d,时的部分时间,
即0s九j1,0s丸6 s1。
现在我们假设民营企业家和官方经理各有一个单位的时间用于生产和其他
活动,民营企业家的机会收益是“。,官方管理人员的机会收益是“。。劳动力投
入的价格用w表示。假设有一定数量的初始资产,记为霞,下面我们所要分析的
是在不同所有制条件的收益。
1.民营企业
在民营安排形式下,民营企业家利用霞单位的资本,雇佣£单位的劳动
力,并将他的一单位时间用于政府公共、管理企业以及其他活动方面,使得收益
最大:
n≯m⋯ax[F(A,.R,M,工,确一儿+(1一R—MM】
其中R苫O,M≥0,R+M‘1。F(扎R,M,L,K;P)一wL是企业家从生产中得到的净
收益(利润),(1一R—M)ue是从事其他活动的收益。这样整个社会总收益就是:
啡=n:+丌:一丌:+Ub
2.国有企业
在国有产权安排形式下,国企经理利用霞单位的资本,雇佣L单位的劳动
力,并将他的一单位时间用于政府公共、管理企业以及其他活动方面进行生产。
由于这是国有企业,资产的净收益将由全体人民共享我们将国企经理的分享比例
记为6。
l-I:。珊≯[F‰R,M,L,夏;p)一儿+(1一R—M)Ub]
其中其中R≥o,M 20,R+M s1。fF(九月,M,L,i;p)一wLl是国企经理对生产的
贡献,(1-R—M)U。是从事其他活动的收益,国企经理在国有产权安排下的期
望收入为:
n:。6[丌,一”a】+“s
个体企业家的期望收入为:
兀:I(1—6)[兀,一“a】+“。
这样,在国有产权安排形式下的社会总收益是:
睚一兀:+n:一兀。+心
3.集体企业
在集体企业里,民营企业家和地方政府共同经营企业。为了发挥各自的相对
优势,我们假设民营企业家提供管理资源,而地方政府官员提供政府关系资源,
双方根据共同协商的比率共享利润。
我们首先定义一个条件利润函数兀对给定的R和M,选择最优的劳动力
工投入,即由下式决定:
兀(R,M;p)。m衅【F僻,M,L,K;p)一wL】
设0是企业家的收益部分,O<0<1,企业家的条件净收益函数是:
n。(R,M;p);日兀(R,肘;p)
地方政府官员的条件净收益函数是:
1-I 6暇,M;p)tO-o)l-I∞,M;p)
给定条件利润函数和官方管理人员的政府关系投入R,企业家就会考虑如何在管
理和其他活动之间分配他的时间使其收益最大:
n:一max[OH(R,M;p)+0一M)u。]
其中0 sM s 1。同样,给定条件利润函数和企业家的管理能力投fl,.M,官方管
理人员就会考虑如何在政府关系和其他活动之间分配时间使其收益最大:
兀:;嘲x[(1_o)l-I(R,M;p)+(1一R叫
其中0sRsl。
这样,在集体产权安排形式下的社会总收益是:
形。兀;+兀:

丌(尺,M:P)=AR‘11扣,M“
这里A>O,q>O,对所有的f都有q+口,<1。
在确定了三种产权安排下的社会总收益后,我们可以通过计算比较三种函数
的最大值,从而确定最优的企业所有权安排。
长期以来,中国农村从总体上说具有相对封闭性和自我发展性,即经济发展
不仅封闭在城乡大社会系统内各自展开,而且相对封闭在一个个以行政区划为边
界的大大小小的社区(省、市、县、乡、村)内各自展开。社区边界与行政区划同
构,要素在社区之间难以流动,使得农村社区必须依靠自有资源独立地发展经济。
作为社区利益的代表者和社区经济的管理者,社区政府甚至包括村级组织理所当
然地负有组织社区经济建设,推动社区经济发展的责任。随着“分灶吃饭,权力
下放”的改革,社区政府拥有了独立的财政,成为相对独立的一级政府,承担起
社区经济的组织与协调任务。社区政府不仅扮演了中国深化改革的动力来源,而
且在改革过程中形成了一种以发展取向为最大利益取向的经济主体,即在国家放
权让利宏观政策的诱因下,将会倾其全力发展地方企业,同时快速地推动地方的
工业化进程。
社区政府作为国家在农村的代理人,它政治上的权威足以使它得到所需的物
质和财产资本并在市场交易中具有个人不曾有的优势。同样,在这种市场不完善
的经济环境中,经营者人力资本的作用一开始也很难凸显出来。社区政府对企业
所有权的获得正是因为它可以取代经营者的部分职能,因此社区政府对农村企业
的成长所起的保护和支持作用是极为重要的。虽然在农村企业的经营中,社区政
府的卷入并非没有损失,但是许多企业仍然愿意承担这些成本并选择集体所有
制。因为对于乡镇集体企业而言,社区政府的积极参与无疑节约了大笔交易费
用。另一方面,当时的意识形态条件下,除了政府,任何个人和组织无法承担制
度变迁的风险与成本。这就是何以只有社区政府并且只有社区政府才能成为乡镇
企业创办初期决定性影响变量的原因所在。
附录:
表3—4乡镇企业的利润使用情况
年份企业再投资以工补农建农农村社会福利回队分配款其他建设
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
1978 30.90 27.60 26.30 23.80 4.00 3.60 43.30 38.70 7.00 6.30
1979 40.65 31.30 26.97 20.80 4.87 3.80 49.20 37.90 8.06 6,20
1980 47.02 33.60 22.69 16.20 6.78 4.80 45.20 32.30 18.00 12.90
198l 42.83 31.30 16.50 12.00 7.15 5.20 57.17 41.70 13.38 9.80
1982 47.82 37.00 14.34 11.10 9.42 7.30 47.75 37.10 9.70 7.50
1983 50.56 43.30 13.54 11.60 11.40 9.80 29.20 25.00 11.97 i0.30
1984 61.00 61.20 6.60 6.60 15.70 15.80 6 40 6,40 i0.00 10.00
1985 79.40 60.60 8.80 6.70 19.70 15.00 6.20 4.70 16.90 12.90
1986 80.Z3 49,80 6.92 4.30 14.46 9.00 59.42 36.90
1987 100.10 53.10 8.46 4.50 18.09 9.60 61.83 32,80
1988 138.64 59.60 11.68 5.00 25.32 10.90 56.82 24.40
1989 127.14 40.80 70.63 22.68 22.25 7.10 9lf 41 29.40
1990 128.10 38.20 77.80 23.20 23.90 7.00 i05.40 31.40
1991 162.80 40.70 86.50 21.60 29.20 7,30 121.80 30.40
1992 280.00 45.10 105.00 16.90 45.00 7.30 190.00 30.70
1993 141.10 164.43 31.49
资料来源:1978--1985年数据来源干农业部乡镇企业司编《乡镇企业统计资料1978--1985》:
1986--1993年数据取自农业部乡镇企业司编《中国乡镇企业年鉴》各年卷,农业出版社”
表3—5乡镇企业利润在企业本身及为农村
其他各项建设事业使用的情况
企业扩大再生产支农建设
金额比重金额比重
1978 30.90 27.60 80 60 72.40
1979 40.65 31.30 89.10 68.70
1980 47.02 33.60 92.78 66.40
1981 42.83 31.30 94.20 68.70
1982 47.62 37.00 81.2l 63.00
1983 50.56 43.30 66.11 56.70
1984 61.00 61.ZO 38.70 38.80
1985 79.40 60.60 51.60 39.10
1986 80 23 49.80 80.80 50.20
1987 loo.10 53.10 88.38 46.90
1988 138.64 59.60 93.82 40.40
1989 127.14 40.80 184.29 59.20
1990 128.10 38.20 207.10 61.80
199l 162.80 40.70 237.50 59.30
1992 280.00 45.10 340.00 54.90
资料来源:来自上表数字的计算
1姜春海:《中国乡镇企业发展历史回顾》,《乡镇企业研究》第2期,2002。
2平新乔,1995年,《财政原理与比较财政分析》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第385
页。
3一项调查结果表明,撮初刨建乡镇集体企业动机按得分多少排序,前四位依次是:“解决
剩余劳动力就业”、“增加本地农民收入”、“增加乡村两级收入”、“利用本地资源”(参阅国
有非国有课题组《200家大型乡镇工业企业抽样调查统计报告》,载《经济研究资料》1994
年第4期第34页。)
4苗长虹,1997:《中国农村工业化的若干理论问题》,中国经济出版社,第117页。
5《江苏乡镇企业统计资料1978.1987》江苏省乡镇企业管理局编。
6莫远人主编,1987:《江苏省乡镇工业发展史》,南京工学院出版社,第450--451页。
7海闻主编,1997:《中国乡镇企业研究》,中华工商联出版社, 第125页。
8在乡镇企业当工人很大程度上成为了社区农民的一项福利。
9从这个事实我们也可以看出社区政府对乡镇企业能够施加多大的能量。
10周其仁,2002:《产权与制度变迁:中国改革的经验研究》,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第
50页。
”林青松、伯德主编,1989:《中国农村工业:结构、发展与改革》,经济科学出版社,第
417页。
”华话村的新当家人吴协东在回答当时华西村在改革开放前为什么承担风险搞工业时,明
确指出就是因为种田挣不到钱,他举例说,当时全村人拼死拼活,农业总产值24万元,而
只用20个人办的小五金厂,3年后就达到了24万元的产值。南方周末:《华西村换帅背后》
2003年08月07日。
13参见蔡肪(1995)
“在1978—1982年这一时期,城乡居民的消费支出分别以年均5.8%和6.5%的速度增长,
大大高于1952—1977年的增长速度(分别为3.0%和1.8%)林毅夫、姚洋,2003, 第四章
《东亚奇迹中的中国农村工业化》《东亚奇迹的反思》约瑟夫·E·斯蒂格利茨沙希德尤
素福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第110页。
15钱颍~:第七章《作为过渡性制度的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政府控制:中国的经验》《东亚奇
迹的反思》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约瑟夫·E·斯蒂格利茨沙希德尤素福主编2003, 第
207页。
”同尾注13。
”特别是乡镇一级的政府官员
”对于改革时期干部从发展乡镇企业所能取得的收益,Walder(1993)细举了一系列物质
好处,表明干部从工业项17中所得到的好处已经可以和其它国家中昀私人企业中的经理相比
了。
”刘志彪等,1995:《产权·市场与发展——乡镇企业制度的经济分析》,江苏人民出版社第
16页。
”因为后者更容易提高就业水平,并且显示政绩,例如某某年又新建了多少乡镇企业。
2l周其仁(1997)
22周其仁、胡庄君,(1987)
。何保山、顾纪瑞等,1991:《江苏农村非农业化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
“《乡镇企业信用的制度基础——10省200家大型乡镇工业企业调查的政策性分析报告之
二》,载《发展研究通讯》总第71期,第31页。
”马戎、王汉生、刘世定,1994年:《中国乡镇企业的发展历史与运行机制上册下册》.
北京大学出版社第38页。
26刘志彪等:《产权·市场与发展——乡镇企业制度的经济分析》,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
第202页。
”马戎、王汉生、刘世定,1994年:《中国乡镇企业的发展历史与运行机制上册下册》,
北京大学出版社第77页。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1987年:《中国乡镇企业的经济发展与经济体制》,中国经
济出版社,第129页。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1987年:《中国乡镇企业的经济发展与经济体制》,中国
经济出版社,第129页。
”马戎、王汉生、刘世定,1994:《中国乡镇企业的发展历史与运行机制上册、下册》北
京大学出版社,第130页。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1987年:《中国乡镇企业的经济发展与经济体制》,中国经济
出版社,第161页。
”乡镇企业税后利润用在福利计划,乡村教育,基础设施上的支出比例,确实是长时期相
当稳定的。据《人民日报》(海外版,1993年12月15日第1版)报导,1993年的头11个月。
乡镇企业的总收入比1992年同期增长了55%。同期乡镇企业用于农业建设工程的利润增长
了50%从1985年到1990年,乡镇企业的税后总利润增长了35.8%,同期乡镇企业用于乡
村福利计划的收入增长了21.3%.用于教育的增长了14.5%.用于乡镇企业基础建设的增长
了10.8%。(见《中国统计调查》,1991年第65页)
”乡镇企业的利润使用情况见附录
“温铁军:乡镇企业资产的来源及其改制中的相关原则中经网,1997年12月4日。
”张春和于一江(1994)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乡镇企业的所有权结构是明晰的。
”在中国,集体财产受到了比较有效的保护,上级政府侵犯集体财产的情况只有在大跃进
时期才发生过。
”实际上这是造成苏南模式和温州模式差别的重要原因之一。
39张和罗纳斯(zhang and Ronnas,1993)发现在浙东和四川省给乡办企业的贷款量的中值是
给私有企业的贷款量中值的七倍。
57
”银行贷给国有企业的款项一旦无法收回,银行负责人还可以以支持国有企业为借口,这
在实际生活中是很常见的。
41 1994年8月集体企业付1-3%的月息,而私营企业得付1.65%。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利
率差异明显地反映出政策的偏向。
42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1987:《中国乡镇企业的经济发展与经济体制》,中国经济
出版社,第201页。
4.乡镇企业发展中期的企业所有权安排分

4.1剩余控制权从社区政府向经营者转移
4.1.1 乡镇企业外部环境所发生的变化
企业所有权安排是与其制度环境相一致的。当环境变化的时候,企业所有权
也必然有相应的转变,乡镇企业改革的过程实际上也反映了市场体系发育和完善
的过程。这期间,市场每向前发展一步都削弱了社区政府控制乡镇企业的能力,
使社区政府所有者地位不断受到侵蚀。这些决定乡镇企业改革的关键性步骤包
括:
1.80年代中后期,国家开始默许并进而正式承认雇工超过8人以上的私人
企业的合法地位,乡镇企业原先在政治上所享有的优势便开始发生动摇。从此,
乡镇企业在本社区内遇到了私人企业在物质资本、金融资本、劳动力和经营者人
力资本等方面的竞争。
2.在农产品市场上,国家一再缩减计划收购产品的品种和数量,改统购为
合同收购(1985--1987年),宣布农副产品完成国家收购后可以自由交易
(1979--1985年),允许私人长途贩运(1980年)、期货交易和农民进城经商。
3.1984年国家开始了对计划经济体制的全面改革,逐渐取消了对产品市场
和要素市场的管制,并且鼓励城市私人、合资、外商独资等各类企业的发展,对
国有企业则采取了放权让利方式的改革,承认经营者和生产成员部分经济利益。
这一切一方面使乡镇企业在产品市场上面临更激烈的竞争,另一方面则使原来由
国家管制而产生的政策性租金趋于消失,而这曾是乡镇企业利润的一个重要来
源。
4.在金融市场上,1983年国家宣布改革农村供销社和信用社体制,恢复其
民营性质,并重新实行股份分红制。90年代初期金融体制改革后,银行和信用
社不再是完全依附于国家的政策性机构,而是有了自己的经济利益。这些金融组
织有了很大的经营自主权,它们更看重的是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还贷前景,而不是
所有者身份。因此,社区政府再一次失去了一项组织资源的优势。
5.1994年税收改革后,国家统一了税率,各种性质的乡镇企业在经济上获
得了平等的地位。(谭秋成,2000)
6.在劳动力市场上,国家鼓励农民从事非农业活动(1979—1984年)、开放
小集镇和中小城市的就业和创业(1984—1985年),进而改革广大中等城市国营企
业的招工制度,对农民工开放城市劳动力市场(1986—1987年)。
4.1.2剩余控制权转移的过程分析
对于乡镇企业来说,在经营人员的选择方面,经营者权力的直接来源是社区
政府,但是,如果企业经营不善、发展受挫、产品滞销、积压亏损,那么经营者
的职位就是不稳定的。假如他们不能及时改变这种状态,社区政府必然会另外选
择经营人选,直到某个企业经营者至少能使得该企业的主要利益相关者都得到某
种程度的满意的收益。因此,企业经营者们要想继续掌握企业控制权,首要的因
素是让那些能够决定他们去留的乡(镇)政府官员们满意,将企业的利润维持在
一个能够应付日常开支需要的水平。换句话说,只要企业的收入能够支付职工的
工资,能够满足社区政府公开的和非公开的收入要求,企业的经营者就可以保住
自己的位置。
而另一方面,在经营较好的企业中,社区政府也不愿意随便更换经营者。在
调查中,一位地方领导说,厂长一般不换,弄不好换一个厂长倒一个企业。这其
中的原因在于,厂长不仅扮演着企业领导的角色,而且在这个位置上时间一长,
就会形成与正式社会关系交织在一起的非正式社会关系网。企业的一些主要关系
者不仅和这个企业打交道,而且还特别要和某个厂长打交道。厂长一换,关系接
不上,企业的经营便会受影响。此外,一些厂长还和乡镇以上的政府官员有直接
关系,企业获得资源的某些重要关系渠道,常常集中到厂长一人或一两人手中,
从而使企业的直接上级机构在试图更换他们的时候,不能不有所顾虑,某种程度
上,这也是经营者保护自己权力所采取的措施。
案例4—1 J镇通信电缆厂是全镇最大的镇办企业。国家邮电部曾在这里召
开过全国性的电缆计划会议。该厂和x市市内电话局有密切的联系,由此获得了
在X市的巨大、稳定并具垄断性的市场。该厂厂长虽由镇任命,但其地位异常巩
固。镇农工商总公司(管理镇办企业的机构)并不象对其他企业那样审计其经营
状况。
案例4—2 I镇炼油厂是该镇的一个“明星”企业。它本来是镇中心小学的
一个校办厂。厂长是个精明强干的人,办事很有办法。1988年新建厂时,石油
是紧缺物资,国家计划供应。厂长通过朋友关系在一年内购到1万余吨计划外原
油。后来上新项目,他又出面寻找资金,不但解决了本厂2300万元投资来源问
60
题,并且帮助本镇其他企业缓解了资金紧张的困难。企业发展以后,小学校一方
面在经济上获取收益,另一方面却无法再管企业。镇政府则想把该企业划入镇办
企业系列,强调镇与该企业是上下级关系。厂长对此毫不在意,他不认为上级机
构的变更对其厂长地位有什么影响。
资料来源:刘世定,1995: “乡镇企业发展中对非正式社会关系资源的利
用”改革第2期
而一旦经营者人选确定以后,就意味着他可以提供给社区政府一个满意的利
润水平,社区政府也不会轻易干预经营者的投资决策,因为在经营者具有较大企
业家才能的前提下,随便干预不仅会降低决策正确的概率,而且也会损害经营者
的积极性。这些损失最终会寻致社区政府财政收入减少,甚至影响企业稳定进而
影响社会稳定。
在乡镇企业的财务方面,社区政府对其的了解程度也随着乡镇企业的迅速
发展而大大下降了。以苏南为例,1988年以前,各地都普遍实行政府委派会计
制度,即由社区政府向乡(镇)办企业、村党支部向村办企业派遣独立的会计人
员。政府派遣到企业去的会计不必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负责,他们只负责企业的财
务会计,定期向政府(派出机构)提交关于企业的财务分析报告,然后由政府根
据报告内容对企业的经营活动乃至企业领导班子的调整进行必要的干预。但是
1988年以后,由于乡镇企业的数量大大增加,社区政府向企业派遣独立会计的
制度已经难以为继了,因为社区政府根本没有那么多懂业务的会计可以派遣。
在乡镇企业发展初期,在一个社区仅仅存在有限的几个集体企业的情况下,
社区政府与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并不严重。社区政府接近于象经营者一
样谙熟有关企业经营的情况,从而使社区政府对乡镇企业的控制是有效的。然而,
随着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这种情况渐渐发生了变化:首先每个社区政府所要管
理的企业数目特别是资产及经营规模大大提高。平均每个乡镇拥有的乡(镇)办
企业数从1978年的6家增加到1993年的9家,增加到原来的1.5倍,乡镇企业
的总产值却从53.3万元增加到2239.2万元1,增加了41倍。其次乡镇企业已进
入了全国所有的工业行业。在中国工业的十四个主要行业中,只有在石油工业中
乡镇企业显得微不足道。即使对工业部门进一步加以分解,情况也是如此。乡村
两级企业小最重要的行业包括机械、建材、纺织、化工和食品工业,合计占乡村
两级工业总产值的75%2。最后,社区政府的官员一般都有一定的任期,到了一
定时间以后就会平调或是升迁,而经营者不属于国家干部系列,不会跨地区流动,
因而使其有足够的时间积累起有关企业经营的私人信息。这些信息包括关于外部
环境、竞争对手、相关市场、技术和产品市场未来趋势等的信息,只有在经营活
动中才能获得。即如哈耶克(1945)认为的那样,存在着一种极其重要但却未经
61
系统组织的知识,亦即有关特定时空之情势的那种知识3。由于社区政府处于日
常直接经营活动之外,不仅不能拥有各种特殊的信息渠道,也不拥有识别信号和
加工处理信息的优势,不再可能像经理人员那样掌握企业经营中的各种情况,因
而难以面对激烈竞争的市场做出优化决策。因此在社区政府与经营者之间的不对
称信息的问题就出现了,这使得社区政府对企业经营进行监督的难度大为提高。
因此,随着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竞争对手和市场需求层次的提高,
社区政府不再可能像经营者那样掌握企业经营中的各种情况。如要继续监督、干
预企业经营,不仅将越来越感到力不从心,还要为此承担巨大的交易成本。理性
的社区政府会放弃干预经营者的经营决策行为,仅仅以业绩为衡量标准,实际上
也就是以经营者上缴的利润水平来决定经营者的去留。对于一些经营业绩比较成
功的乡镇企业,它们所上缴的各种税收和费用已经成为社区政府财政支出的重要
来源,而其企业经营者的地位也较为稳固,或者本身就跻身仕途,例如华西村的
当家人吴仁宝甚至一度官居江苏省省委常委一职。
Jefferson等人(1994)认为乡镇企业产权改革的一个基本特征是企业的“决
策权”(剩余控制权的一个简称)由社区政府转向企业。下面我们用一个简单的
博弈模型来描述剩余控制权是如何从社区政府向经营者转移的4。
表4—1经营者与社区政府的博弈模型
企业经营者政府
X y
X
a1, a2 bl, b2
y 魄, K 口1, 口2
令x,Y分别是政府与企业经营者可以选择的两种战略,双方的支付向量aj,
b,(f;1,2 J;1'2)都为正数,且假设a,>6I(f a1,2)这是一个对称结构的博弈模
型,一次均衡战略的达成意味着双方对剩余控制权状况拥有的均衡态。很显然,
这个博弈有两个纳什均衡,即(x,X)和()',Y):进一步假定,若均衡态为(x,x),
令a,>a2,若均衡态为(),,),),令a。<a:,由此可以得知均衡态(x,x)对经营者有
利,均衡态(y,y)对社区政府有利。在这个博弈模型中可以用和乜和b,来表示双
方对控制权拥有的多寡,在某种意义上它们可以理解为剩余控制权的拥有者的前
期或更早期为争夺企业控制权所付出的成本,它显然与行为人的讨价还价能力相
对应。
b值越大,能力越强;反之亦然。由于现实的情形是企业的剩余控制权在向
经营者发生着动态的转移,我们的模型只是取整个动态过程中某一个具有典型特
征的讨价还价时段进行分析。因此,不妨假设反>b,作为该博弈的初始条件,这
意味着经营者现在(或开始)比政府拥有更多的企业剩余控制权,也可以理解为经
营者开始就拥有一部分企业的剩余控制权(要特别声明的一点是,所有这些n.,bl
的值都是相对值)在这个模型中,我们有理由相信,对政府而言,经营者如下的
这样一种承诺是可信的:即不论政府采取什么战略,经营者总选择战略茁。如果
政府出于自己的利益考虑并且选择Y,这时经营者是不会选择战略Y的;因为均
衡(Y,),)对它不利,可能的一种结果就是(x,y),此时双方的福利“净损失”分别
为:经营者是a,一晚,政府是a,一b,。很显然,由于a,,bl值的大小及它们相互问
的关系,可知经营者的相对“净损失”要小~些,而政府的“净损失”却相对较
大。因此,尽管(y,y)是对政府有利的一个均衡,但却要冒较大的福利“净损失”
的风险,才可能实现它,相对于政府手中已有的剩余控制权而言r即b2的值),这
是得不偿失的。因而,在觑>b,的情况下,政府认为经营者的承诺是可信的,均
衡当然是有利于经营者的结果0,z)的,这时剩余控制权(应该是大部分剩余控制
权)在经营者手中。在模型中,只是把政府与经营者就企业剩余控制权的讨价还
价过程的某一轮进行分析,由于随着讨价还价过程的不断进行,这个博弈模型的
结构也会随着一轮轮的讨价还价博弈发生变化,越是处于有利地位的经营者,其
在随后一轮的讨价还价中会拥有越来越大讨价还价能力,均衡也越来越朝着有利
于经营者的方向发展,因而经营者手中的剩余控制权会越来越多。一种极端的演
变情况就是a,一61,甄一0,经营者与政府之间的博弈模型,这时模型如表所示:
经营者与社区政府的博弈模型
企业经营者政府
X ),
X
az,a2 41,0
_), a1,0 al,a2
它表示企业的剩余控制权完全转移到经营者的手中。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在上面
结出的模型中,bl与62的值相差得越大,模型的解释力越强。
4.1.3剩余控制权转移的实证分析
在这里,我们使用了1991年世界银行调查的300家乡镇企业这样一个样本5,
在这一年中,实际上大约80%的乡镇企业都是在一定形式的管理契约下运行的,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乡镇企业剩余控制权在多大程度上转移到了经营者手中。
1.决策权向企业的转移
为了研究决策权分配给企业的情况,世界银行的调查要求被调查的经理从管
理的11个方面判别决策权的实际掌握情况。三个可能的选择是:第一,企业拥
有决策权(或者主管部门对企业的权力无限制):第二,决策是共同做出的(或者存
在一些限制);第三,主管部门拥有决策权(或企业权力完全受限)。
表4—1 决策权的分配(1991年)
乡镇企业
生产计划的制定
企业57.7%
商议20.4%
主管机关21.8%
定价权
无限制66.6
部分限制23.3
完全限制10.1
选择消费者的权力
无限制90.2
部分限制4.9
完全限制4.9
选择供应商的权力
无限制90.2
部分限制6.2
完全限制3.5
奖金水平的确定
企业54.4
商议27.O
主管机关18.6
工资级差的确定
企业79.2
商议11.7
主管机关9.2
奖金差别的确定
企业86.9
商议8.2
主管机关5.0
领导的任命
企业15.8
商议24.2
主管机关60.O
招工权
企业66.7
商议29,8
主管机关3.5
解雇职工
企业72.2
商议23.6
主管机关4.2
投资决策权
企业24.5
商议59.6
主管机关16.O
调查样本282——285
2.企业内决策权的分配
在企业中确立有效的承包人或负责人,不仅要求企业成为决策中心,同时也
要求由企业内一个明确的并且有限的集团行使权力。世界银行的调查区分了企业
中的四种当事人:董事、经理、职工委员会、党委。问卷询问哪类当事人拥有决
策权,问卷询问哪类当事人拥有决策权或者是否是由两方或多方分享决策权。
表4—2企业内决策权的分配
乡镇企业
制定生产计划
董事19.4
经理72.7
党委6.8
职代会1.1
确定奖金水平
董事20.4
经理63.6
党委12.O
职代会4.O
确定工资级差
董事19.9
经理68.1
党委7.6
职代会4.4
分配留存利润
董事19.6
经理60.7
党委18.2
职代会1.4
任命董事助理
董事19.7
经理32.O
党委47.2
职代会1.1
任命中层干部
董事31.2
经理52.8
党委13.5
职代会2.5
招工
董事28.2
经理59.8
党委9.6
职代会2.9
解雇工人
董事22.O
经理50.2
党委13.4
职代会14.4
调查样本269.280
表4—1中的数据显示,对于大部分乡镇企业来说,11项决策权除两项外均
已转移给企业,未转移的乡镇企业的两项决策权即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权与投资
权,在西方企业中通常是由董事会保持的。同时我们在表4--2中发现,在乡镇
企业样本中,大部分情况下经理行使全部社区政府转移给企业9项决策权。也就
是说统计样本表明,乡镇企业中的经营者已经基本上获得了企业的剩余控制权。
再以浙江省著名的横店集团为例,在经营者的人员选择上,据当事人讲,镇
政府事实上早就不管横店企业的人事任命了。在档案中看到的晟新的任命书,是
1984年12月由当时的横店乡人民政府将“徐文荣同志聘任为横店工业公司经理
兼东阳县第一轻纺总厂厂长、东阳县电子工业总厂厂长”的通知(横政字(84)9
号)。此后,徐文荣从工业总公司经理转任集团公司总经理,再也没有经过乡镇
政府下文件任命或聘任。
横店集团的早期企业模式与~般的“苏南模式”并无原则上的不同,这就是
企业资本形成离不开社区政府的控制。根据《横店集团公司总纲》的记载,横店
集团直到1989年还定性为“镇办集体企业”,但是自集团公司成立(1990年)之
日起,企业性质就改成“集体所有制,隶属于浙江横店集团公司领导和管理”。
相应的实质性变化是:(1)集团公司总经理从这一年起明文规定“由董事会推选
任命”,而不再由镇政府任命,也不需要经由镇政府同意。(2)投资项目无论规模
大小,不需要经过镇政府的审批。(3)企业向镇政府的利润上缴方式,也历经分
成制和定额制,演变为“接受镇政府的有偿服务”,即由企业按照镇政府给企业
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决定向政府的付费数额,这表明向社区政府上缴利润的义
务已经转化为一种购买政府服务的权利。由于以上实质性的变化,横店模式就成
为“苏南模式”中控制权完全从乡镇政府转移到企业的典型案例。但是企业家“有
权”得到的企业控制权并不是能够自动得到的,横店集团由“企业家控制企业”
的模式是在制度改革和创新过程中形成的。1984年,横店集团创办人将当时横
店乡由一家母厂衍化出来的17家社队企业整合为统一的“横店工业公司”,并决
定由公司来行使“决策中心和投资中心”职能。这在当时意味着,乡镇党政权力
机构和原先各工厂厂长手中的企业控制权,要“交出来”并集中到“工业公司”
经理之手,这当然产生了企业控制权再分配的摩擦斗争和“讨价还价”。根据记
录,为了将企业控制权从传统公有制模式的行政控制权里“界定”为“企业自主
权”,徐文荣先后“赶走”过五任不放弃干预企业自主权的“分管工业的乡镇领
导”,并终于得到一位“开明的镇委书记”的同意和县里的支持,从制度上实行
“彻底的政企分开”而使“横店工业总公司成为名副其实的决策中心和投资中心”
6。Umbeck(1977)在研究美国西部淘金的经验时提出“强权界定权利”(might
makes dghts),但在横店模式中,我们看到的是企业家凭借自身的企业家才能
界定企业的剩余控制权。
4.1.4剩余控制权单独转移的激励作用和负面影响
在乡镇企业发展过程中,特别是一些经营较为成功的乡镇企业中,企业所有
权的一部分——剩余控制权首先从社区政府手中转移到经营者手中。伴随着乡镇
企业的成长,经营者积累了日益雄厚的经营才能,并且这种才能是得到市场检验
和筛选过的,同时他们也建立了日益广泛的关系网络和经营才能。这时候经营者
所拥有的人力资本,对于乡镇企业的发展,越来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几乎一
个成功的企业家就是一个成功的乡镇企业的代名词,他们在企业中的存在本身就
是企业的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以至于不仅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很大程度上需要依
赖他们,而且在有的地方他们对地方经济的繁荣程度也具有相当的影响力。
在乡镇企业中最核心的剩余控制权包括投资权、人事权,这些权利的获得是
由获取剩余的能力所决定的,企业剩余控制权的稳定性和完整性也是由这种不断
获取剩余的效率所决定的。对于经营者而言,乡镇企业的剩余控制权能够通过企
业绩效的增长得到不断的强化,能够通过自身的努力保证剩余控制权的稳定性和
完整性。但对于社区政府而言,当企业剩余控制权向经营者转移的时候,对企业
经营者的激励机制的问题就显得日益突出,基本问题是:逐步握有乡镇企业剩余
控制权的经营者,在什么动力机制的驱动下,才能够“善待”落到他们手中的权
力呢?
应当说,当以投资决策权、人事安排权为核心的剩余控制权由社区政府向企
业经营者转移的时候,确实给经营者提供了一定的激励作用7,从而对乡镇企业
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首先剩余控制权的获得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经营
者施展其才能、体现其“企业家精神”的自我实现的需要;其次满足控制他人或
感觉优越于他人、感觉自己处于负责地位的权力需要等等;(周其仁,1997)。刘
小玄(1995)用来自26个省、市、自治区,1986~1990年967个国有企业、366
个城市集体企业、300个乡镇企业的数据,分析了三种产权类型在剩余分配权、
管理决策权、市场经营决策权方面的差异,表明与前二者相比乡镇企业有明显的
自主权,受限制较少。通过回归分析,发现剩余分配权、管理决策权的优势与企
业效率(用生产函数代表)正相关,以此解释乡镇企业对经营者的激励更大,效率
更高。
但这是远远不够的,套用张维迎的提法,就是当经营者掌握了剩余控制权,
成为了企业的风险制造者,就应当安排与之相适应的剩余索取权与之配套,使其
成为风险的承担者。否则的话,经营者很可能会出现下列败德行为:
1.基本自我交易。即经理人员设立自己的私人公司或关联公司(以下统称私
人公司)并使其受托管理的公司(以下称受托公司)与其私人公司发生不公平交易,
或将受托公司的业务转移到其私人公司,在表面合法的情况下从受托公司获取自
身利益的一种行为。
我们经常可以发现这样的现象,乡镇企业经营者要么设立为数不少的由每个
人自己控制的关联企业,并通过这种基本自我交易增大了自己控制的资源,为个
人福利和费用列支提供平台;要么将乡镇企业的控制权“家庭化”。那些声名赫
赫的企业创办人,在完全获得了企业控制权后,把自己的儿子“选”为企业“接
班人”。浙江著名的乡镇企业家鲁冠球是这样做的8,永鼎集团老总也是这样做的。
在这两个案例里,剩余控制权并没有完全转化为相应的“剩余索取权”,但“剩
余控制权”却通过一种家庭血缘关系而大大延长了9。
2.过度在职消费由于“花钱合法,拿钱犯法”,刺激了各种名目的消费,
大量的“吃喝风”问题由此产生,在职位消费的档次远远高于一般消费水平,有
的近似于奢侈的程度。在职消费问题突出的原因一方面在于经营者手中所掌握的
剩余控制权m,另一方面在于经营者用这种方式来弥补未曾获得的剩余索取权。
3.59岁现象¨控制权收益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经营者必须在位,只要拥
有控制权,就可直接利用职位满足各种物质、精神需要,“一旦拥有(控制权),
无所不有”;与之相对应,如果失去控制权,各种需要满足顷刻化为乌有:“一旦
失去f控制权1,一无所有”。无论多么优秀的经营者,都无法摆脱生老病死的自
然规律。因此如果没有相应的剩余索取权,那么很容易诱发侵吞集体资产的犯罪
行为。
为此,有些社区政府试图以默许乡镇企业经营者得到灰色收入的形式来换取
经营者努力工作的积极性。比如,苏南大型乡镇企业一般都设有一笔“厂长基金”,
从制度上是为了公司业务的方便,由厂长直接支配。“厂长基金”大约占企业利
润的百分之几或是销售额的千分之几,一个销售额上亿、利润达几千万元的企业,
其经理层手上就可能支配着数十万甚至数百万元的基金12。在传统意义上,乡镇
企业的“厂长基金”还是企业控制权的一部分,因为基金的使用为的是企业的业
务活动,大部分可以看作是企业的销售费用、或在更广泛意义上的“交易费用”
的一部分。但是,近年在苏南地区对“厂长基金”的实际支配却越来越“个人化”,
即经理在事实上可以直接为了个人和家庭的福利来支配“厂长基金””。但这种
激励制度毕竟是非正式的,激励效果难免会打些折扣;而另一方面,乡镇企业经
营者虽然掌握了部分的剩余索取权,但他自己也明白这是灰色的。毕竟名不正,
言不顺,且具有较大的风险。所以,无论对社区政府还是乡镇企业经理人员来说,
都希望有一种规范的形式,把乡镇企业的所有权——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有
所依据地在两者之间进行分配。
4.2承包责任制的引入
4.2.1承包制概述
乡镇企业承包经营制是80年代初期借鉴农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做法逐
步发展起来的。到了80年代术,全国各地乡镇企业已经普遍推行。1991年末,
乡镇企业又将经营承包推进到生产要素领域,总结和推广了“生产要素承包和资
产滚动增值”的经验。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承包制都是乡镇企业的最为主要的
经营方式。从80年代至90年代,中国的乡镇企业中采取承包经营方式的占60
%以上14。
农业部(当时为农牧渔业部1曾于1987年下发《关于完善乡村集体企业承包经
营责任制的意见》后,又于1990年4月13日发布《乡镇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规
定》。这些文件对乡镇企业承包经营制的内容、形式、经营者的确定,承包经营
合同,发包与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实行承包经营制中的管理与监督等问题
都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它一方面为乡镇企业实行承包经营制提供了政策和法律
依据,另一方面促进了承包经营制的顺利实行。承包经营制的基本模式是定人员、
产值、定利润、定工资总额、定上交利润、超产奖励,即所谓“五定一奖”。在
此基础上,又延伸为工效挂钩、酬利挂钩、计件工资制等承包办法。
乡镇企业的承包制一般按四个步骤进行:首先,是对集体企业的资产进行清
查和核实。这是一项基础工作,它决定社区政府和承包者双方的利益能否真正得
到保证和实现。其次是确定承包者,即最终安排由谁来担任集体企业的经营人员。
社区政府一般采取二种方式,其一是直接从社队干部或原来企业经营人员中挑
选,以委任的办法安排承包者;其二是给出承包条件,让企业内部成员或全社区
成员进行竞争,条件优胜者成为企业经营人员。再次是在社区政府和承包者之间
划定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社区政府根据企业的资产大小、技术水平、市场
情况、历史上的经营业绩、客观政治经济环境等系列信息,对企业的产值、销售
·收入、生产成本、税金上缴等进行测算后定出一个利润总额。在此基础上再与承
包者谈判、协商,双方经过讨价还价后最终确定~个承包者应完成的任务指标,
同时也确定承包者在完成任务后可分享的利益,超额完成后对剩余的分成以及未
能完成任务时在经济上的赔偿和罚款。在明确了承包者的责任和利益所得的同
时,社区政府进而授予承包者在企业资产使用、生产计划、生产成员监督及其报
酬支付和市场经营决策方面的权利,这也是承包者为完成承包责任所必须具备的
一些基本条件。承包制的最后一步是核算利润,兑现合约中规定的各项利益分配。
这同样是一项复杂的清理工作.需要对企业的存量和流量资产、每一项费用支出
和收入等进行逐一的核实和计算,避免承包人操纵企业帐务、以成本或资产充当
利润、非法地或隐蔽地占有企业剩余等损人利己现象的发生。
案例”4—2华天公司的租赁承包制:这家企业是芦墟镇1992年与港商兴办的
合资企业,公司主营电脑绣花。企业总投资2 5万美元,其中中方出资5 5%,港
方出资4 5%。当时商定,中方出任董事长,港方出任总经理。但港方总经理后来
基本不来芦墟,只派出一位代理。一年以后,合资双方发生严重分歧。199 3年9
月双方分开管理,各自经营2台电脑绣花机,业务各做各的,利润也各取各的。
到1 994年9月,中方的2台机器共上交镇工业公司税后利润22万元人民币,这
样至少要四年才能收回全部投资。于是镇政府在1 995年考虑实行资产租赁,要
求租赁承包人每年上交52万元人民币,其余“一切”归承租者。这就是当地人
所谓的“一脚踢”。为了这样一个“高额”的承包上交“机会”,居然好几个人竞
争,最后由原公司中方副总经理承租。1995年1月1日承租人开始个人承租。
当年完成上交租金指标,同时职工(共计44人)人均收入从租赁前的每年6000
元上升到7500元,承租人个人收入也从1万元上升到20万元。1996年华天公
司上交镇工业公司54万元,职工人均收入达9000元,承祖人个人收入近30万
元。1997年确定的上交指标为59.5万元。考虑到“华天”承租的固定资产在这
三年里从128万元增加到1 61万元(每年镇政府从上交租金中返还一部分作为追
加投资),另外还要考虑利率和通货膨胀率因素,所以事实上的租金不但没有“水
涨船高”,反而下降了。这也许反映出承租人享有的剩余索取权的强度增加了。
当然,华天公司每年还得向镇上赞助一定的社会费用,一般是每年2—4万元,
主要用于兴办公益事业。
在实践中,乡镇企业的承包制并没有一个规范的模式,其具体操作主要取决
于各地乡镇企业生产的特征、社区政府面临的政治经济约束、以及承包人(企业
的经营者1谈判的力量等许多因素。约翰·内里斯在世界银行的讨论文件中指出,
“一个承包计划的成功导向能力是与其用以预言和预测主要财务和经济变量的
精确程度相联系的。如果与实际情况差别越大,则承包计划作为管理和评价尺度
的指导作用就越小。””
案例4—3某乡镇企业大户,效益好,利润高,近两年来,每年都上缴社区
政府利润达1 00多万,占到社区政府每年所收总利润的70%。因此,该厂在本
地具有优越的地位,政府在制定承包合同时,条件就往往十分宽容,镇上一些干
部对该厂也是态度恭敬,有求必应。而该厂的实际利润实际上除了经营者以外,
谁也说不请”。
4.2.2承包责任制的积极意义
关于承包责任制,我们应当认识到这是在面对乡镇企业的剩余控制权转移到
经营者这一基本事实后,社区政府为了激励经营者,将经营者的收入与企业的剩
余收入挂钩所采取的一种做法,其基本的要旨在于为经营者设立一个激励监督机
制,使其获取的权利与承担的责任达到最大程度的正相关。在承包制的条件下,
与以往截然相反的是,经营者首次合法地拥有了剩余索取权,社区政府通过承包
合同给企业规定一定的利润基数,企业则按照这个利润基数来提取奖金、福利等。
超过利润基数指标的实际利润,企业则可以按一定比例提取留利作为企业自有资
金。而社区政府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一个固定收入者,承包者在承包期内(承包
期限一般为1—5年,承包经营完成好的,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可以连续承包18)
可以完全自主地决定企业在生产、市场销售、要素获取等各方面活动:他可以选
择生产成员,终止成员资格以及确定其工资收入的多少”;他可以获取支付各项
要素价格俘#中包括工人工资、上交社区政府利润、国家税金)后的剩余”。
让我们对比一下1990年6月3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
所有制企业条例》第十九条:企业所有者依法决定企业的经营方向、经营形式、
厂长(经理)人选或者选聘方式,依法决定企业税后利润在其与企业之间的具体
分配比例,有权作出关于企业分立、合并、迁移、停止、终止、申请破产等决议。
我们可以发现,乡镇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规定的不同之处在于首先在法律意义上
确认了剩余控带9权中的重要内容一投资决策权和企业内的人事任免权,以及承
包期限内的剩余索取权,因而大大增强了经营者在企业中的监督权威,他能更有
效地指挥企业生产要素配置和管理企业内部事务”。
此外,从规定中我们还可以解读出的重要信息是,社区政府和经营者之间的
相对地位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原先是“社区政府有权决定⋯⋯,并尊重经营者”,
而现在是“承包经营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纠纷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
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向承包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
22”。社区政府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已经从原先的上、下级关系转而成为可以互
相协商的平等契约关系。承包制还确立了企业与国家讨价还价的谈判机制,企业
经营者第一次具有了与政府进行所有权交易的可能,这可能是承包制的最为重要
的意义。
从理论上来看,在乡镇企业实行了承包经营以后,社区政府和经营者各自的
权利和义务,都已经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承包合同所界定。企业财产的集体所有制
性质虽然并未改变,其名义上合法的转让权仍然为社区政府所控制,但承包经营
者不仅拥有了法律上得到认可的剩余控制权,同时也获得了承包期限内的剩余索
取权,从而改变了乡镇企业的所有权构成。正如我们在前面提到的从契约联结的
观点来看,企业“仅是一个法律的虚构,它可以作为一个复杂过程的聚焦点,在
这一过程中,个人之间相关冲突的目标被带入了具有契约关系框架的均衡之中。”
(Jensen and Meckling,1976)而承包制也成为社区政府和经营者就企业的控
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划分而达成的合约,为经营者和社区政府的剩余分配确定了
一个基本分界线。尽管这种利益的分配界限的划分并不十分科学,仅它毕竟以具
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形式确立了经营者能够获分享剩余的权利。
4.2.3承包责任制的负面影响
企业无法独立于它所生存的环境而存在,也无法主宰这~环境,必须对许多
力量,包括作用于企业系统的经济和非经济的力量作出反应。因而承包责任制的
出现实际上是社区政府在权衡以下两个约束条件所作出的企业所有权关系的调
整,一是必须保持乡镇企业的集体性质,二是必须给予经营者相应的激励。这种
调整本身并不具有彻底性,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负面影响:
1.负盈不负亏
由于承包人没有自负盈亏的物质基础和制度基础,因此承包制并没有对经营
者形成强有力的约束机制,即当企业盈利时,承包人坚决兑现合同;而一旦企业
出现亏损,就提出种种客观理由作为借口推卸自身的责任。由于企业面临的不确
定性,确实不可能预料到所有的情况,也就不可能书写一份具有完备契约性质的
承包合同23,而且有时确实很难分清企业的亏损到底是由于承包经营者的疏忽、
懒惰、无能还是由于不利的经济环境。对于经营者来说,即使是最坏的结果,他
能作出的赔偿也只是他的工资收入或利润分成“,所以结果只能是“厂长负盈,
企业负亏,银行负债,政府负责”。
2.经营行为短期化
在承包制的条件下,经营者开始有了初步的剩余索取权,即超过利润计划指
标的多余部分可以归经营者所有。这一点对于许多承包制企业来说,的确有相当
重要的激励作用。然而,这种剩余的来源仅仅只是收益的短期增量,由于经营者
所能得到的剩余索取权并不是永久的,因此经营者不可能对乡镇企业的未来有长
远的规划和打算,造成经营行为的短期化。作为理性的经济人,经营者必然会掠
夺性地使用乡镇企业资源,虚盈实亏,少提或不提折旧等,投资和技术改造等活
动就被限制在经营者可预见的时间范围内,造成乡镇企业无后劲,不能保证长远
持续发展。而且经营者更愿意将留存利润投资于“短平快”的项目、而非促进长
期生产力的长期投资项目和研究开发项目。很多时候,非正常短期利润都是以牺
牲长期生产力为代价的,这对乡镇企业的健康成长十分不利。
下面的表格是基于不同承包期限的企业绩效比较,虽然样本取自实行承包制
的国有企业,但在与实行承包制的乡镇企业并没有太大的差别。
表4.3不同承包期限企业绩效的比较
承包期0年承包期¨1年承包期承包期3—5 承包期>5
1—_3年丘正
1994焦
资产利润率一O.15% .1.01% .2.42% 一1.35% 一2.43%
人均利润1342 —692 .1489 667 4022
1995生
资产利润率.1_84% 一2.10% .2.84% 一2.33% 一2.74%
人均利润(元) 655 —599 —1934 —89 2077
资料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国有企业改革课题数据库
从表4.3来看,承包期限的长短对于企业的资产利润率似乎关系不大,不同
承包期的企业之间并无明显差异,但是,人均利润在不同承包期的企业之间却有
着显著的差异。人均利润最高的是承包期最长的分组,即承包期大于五年的企业
分组。而承包期在一至三年的企业,其人均利润最低。这种情形表明,在实行承
包期三年以上的企业中,承包期限较长的企业要优于承包期较短的企业,而在承
包期三年以下的企业中,则较短的承包期反而似乎更有利一些,但实际上这是经
营者掠夺性使用资源的结果。因此,人们通常说的承包制的短期行为,实际上在
很大程度上与承包期限密切相关。因为在同样实行承包制的条件下,期限越长,
企业实际可得到的剩余索取权就相应越大,企业的短期行为倾向就越可能被削
弱。
3.承包过程中的封闭性使得双方都有可能采取机会主义行为
由于对本企业经营情况占有信息方面的优势,能够取得承包权的往往是原
先的企业主要领导人,因此谈判主体并不具有开放性,并不能够形成有效的竞争,
社区政府发包方和企业承包方在“一对一”谈判中,往往是“讨价还价”。承包
人一旦遇到某种风险,便以退出承包相要挟,要求重新谈判和更新签订合同,使
得谈判结果不具有稳定性。当然,这种倾向在作为发包人的政府部门身上也有所
表现,特别是那些掌握垄断资源的部门。
况且对企业生产的潜在能力的估算也根本不可能找到可以让双方都接受的
满意方案,只能以前三年的平均利润水平为依据确定承包基数,由此而来的棘轮
效应无疑也会诱使企业产生机会主义行为。
案例4—4常州市蒋家村的党委书记蒋兴荣对《财经》杂志的记者回·『己说,
80年代中期,蒋家村有4家村办企业,最大的化工厂净资产4 7万元,最小的塑
料厂1 0万元。和当时苏南所有乡镇企业一样,这4个厂实行承包制。当年的蒋
兴荣痛感承包制的最大弊端是“鞭打快牛”: “企业下一年的产值和利润指标是
74
根据上一年定的,)--R.4n都不想搞大,还做假账。我想管,但是会计水平差,管
不住。”
4.3股份合作制的引入
4.3.1股份合作制概述
对于乡镇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的改造,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90
年代初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但是直到1993年以后才全面推开。股份合作制的
实施,目的是改变乡镇企业在实行承包制中出现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到1996
年底,乡镇企业改制成股份合作制企业的14.35万家,占乡镇企业总数的9.3%,
改制企业职工726万人,占乡镇企业职工总数的12%,改制企业完成增加值1452
亿元,占乡镇企业工业增加值的14.2%。1997年8月,国家体改委制定了《关于
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指出在股份合作制企业中,“劳动合作和
资本合作有机结合。劳动合作是基础,职工共同劳动、共同占有和使用生产资料,
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实行民主管理,企业决策体现多数职工的意愿;资本合作
采取了股份的形式,是职工共同为劳动合作提供的条件,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
企业出资人”。《意见》认定,股份合作制“是采取了股份制~些做法的合作经济,
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集体经济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是能够促进生产力发
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
1992年12月24目发布的《关于推行和完善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中规定股权设置为乡村股、企业股、社会法人股、个人股
和外资股。
1.乡村股。指乡(镇)、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农民集体共同拥有所有权的股份。
其来源是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直接投资担历年追加投入的资产。乡村集体股归社
区全体成员所有,由社区政府作为代表行使控制权。
2.企业股。指企业内部职工共同拥有所有权的股份。其来源是企业自身积
累和国家减免税形成的资产。企业积累形成的股份,可以划出一部分,根据职工
对企业的贡献情况量化到职工个人,不能继承和转让,只能参与分红。国家减免
税形成的股份,只能留在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
3.社会法人股。指企业法入和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相社会团体捌有所
有权的股份。其来源是这些社会法人向企业投入的资金、设备、原材料、发明权、
专利权等资产。
4.个人股。指企业职工和社会个人拥有所有权的股份。其来源是个人以资
金、实物、技术等投入的资产。
5.外资股。指外国和我国香港特区、澳门、台湾省投资者拥有所有权的股
份。其来源是上述投资者向企业投入的资金、设备、技术等资产。
1994年3月31日发布的《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则取消了企业股,留下了其他四种股份,乡村股和个人股是企业必设股,其它股
权视投资结构特点而定。
案例4—3 1982年,江苏常州武进市横山桥镇五一村的12个农民利用当
时的生产大队和6个生产小队提供的资金2.3万元和6问闲置的猪舍,在陈人金
的带领下,创办了手工作坊式的武进化工防腐材料厂。经过1 0多年的发展,企
业由当年的2.3万元投资扩张到近亿元资产,产品由1个系列4个品种发展到
12个系列240个品种。1990年,该公司还投资创办了国内第一家企业防腐蚀研
究所。1994年,武进化工防腐材料厂更名为江苏蓝陵化工(集团)公司,简称“蓝
陵”,陈人金任董事长和总经理。1990年末,按照蓝陵公司的规定:普通职工每
人缴纳抵押金9000元,中层干部15000元,公司领导层每人50000元。公司承
诺抵押金每年分红的收益率不低于20%,职工在职期问,抵押金不得抽回,辞职
或退休时企业如数退还。这800多万元的抵押金不仅在企业资金短缺时解了燃眉
之急,而且为公司下一步的股份制改造奠定了基础。1996年该企业实行了股份
制改革。按照改革方案,企业股权被分为四块:企业团体股2035.2 3万元,占总
股本的5 3.1 7%(这部分股本主要来自职工的风险抵押金);镇政府695.89万元,
占总股本的18.18%;村(原生产大队)583.73万元,占总股本的1 5.25%;村民小
组(原来的生产小队)512.92万元,占总股本的1 3.4%。股份制改革后,村委会代
表“五一村”的农民行使第一大股东的权力。作为委托人,它不仅行使村和村民
小组的股权,而且行使企业团体股的股权,因此,由“五一村”派出的董事占据
了该公司董事会70%的席位。从蓝陵化工(集团)公司的历史看,镇政府事实上并
没有出资,这里它之所以拥有18.18%的股份是因为它在企业融资,优惠政策的
争取等方面作出了贡献。。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以集体股、企业股占相当数量或是职工大量持股为
特征的股份合作制被认为是能避免两极分化、有利于吸引职工对改革给予广泛支
持、有利于企业解决资本要素短缺、有利于保障产权改革结果的公平和企业职工
就业安全的重要措施,因而将乡镇企业改制成“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乡镇企业产
权改革目标模式,得到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广泛提倡“。
4.3.2股份合作制的积极意义
股份台作制的引入,很显然是社区政府和经营者就乡镇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和
剩余控制权就彼此之间的划分所达成的另一种契约。与3至5年重新谈判一次的
承包制不同的是,社区政府在这次剩余索取权让渡过程中,通过一种长期契约的
形式固定下来。而且,这部分剩余索取权不单是由经营者所有,企业内部全体成
员都有享受的资格。它不是在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就经营决策权力和利益进
行短期的划分,而是重新塑造了企业新的所有权主体。就前者而言,由于明确了
每个产权主体的应得份额并且是永久性的,从而减少了社区政府与企业成员在利
益分配时时价还价的次数,也就节省了部分交易费用。
其次,在集体企业与其有财产关系的其他经济单位之间,在清产核资的基础
上,通过采取股份合作办法,使这些单位在集体企业中的投资性财产股份化,这
些单位应当而且只能依其在集体企业中的股份比例大小,行使权利,承担责任,
这就在客观上为避免这些单位基于财产界限和性质不清造成的对集体企业的各
种不正当干预创造了条件。集体企业存量资产实行折股量化后,企业的财产所有
权不再是模糊一块,而是得到了初步的明晰。由于大部分财产已量化到个人,社
区政府就不能随意抽调企业的利润和摊派各种费用,而只能按它所拥有的股份在
年终分取红利。
最后,在融资方面,以前由社区政府充当所有者的集体企业只能靠自己的
利润积累和银行信用。这种局限性不仅限制了企业资本的来源,不利于企业规模
的扩大,而且增加了企业因债务引起的成本,也增大了企业的市场风险。折股量
化以后,企业按股份界定权利,所以外来投资者愿意投资企业。在山东省淄博市
周村地区,乡镇企业进行折股量化后5年来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8.7亿元,
其中,股份合作制企业直接融资达6.2亿元,占33.2%2 7。
4.3.3股份合作制的弊端
1.相当数量的集体股依然存在
由于历史的原因,乡镇企业的所有者是集体,出于对集体性的强调,社区政
府在企业中还普遍留有比例不等的集体股份,虽然社区政府对乡镇企业的发展壮
大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育和成熟,政府的干预对企业的经
营和发展已经成为障碍,而集体股的存在使政府干预变得理所当然,对企业的经
营和发展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在乡镇企业的股份合作制改造中,社区政府基本
上沿用了承包制中的思路,通过让渡部分剩余索取权来调动企业成员的积极性,
而它自己则牢牢地控制着企业的主要决策权和大部分剩余索取权。表面上看,社
区政府分割了部分企业资产给企业内部成员.并且还有新的要素所有者参与合
作,社区政府对企业的控制权力似乎有所下降。但集体股的绝对优势完全保证了
社区政府以控股人的身份行使集体企业的一切重大决策权,企业仍然是按社区政
府的意志而不是其他任何参股者的意志运作。在社区政府给予经营者自主空间方
面,股份合作制甚至还不如承包制。
案例4—4”某镇办集体企业1988年10月实行股份制改造,当时全厂共
有积累净值198万元,其中70%划归集体股,所有权归镇政府,由镇经委代表
参加管理,另30%以职工基本股的名义量化给职工。基本股权作为分红的依据,
所有权仍属于企业。企业按章程规定实行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的股东代表大会
制,选举产生董事会。董事会中有一人由主管部门指定作为集体股东代理人,董
事长原则上产生于股额多的股东。在实际运作中,该企业中集体股占70%,董
事长必然由社区政府指派,厂长即是原镇经委主任,又兼企业董事长,企业的决
策权及收益分配权仍由乡镇政府掌握,企业的行政依附性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
当时厂长的最大,心愿就是有朝一日企业成为“无上级的企业”。
现实中,进行折股量化改制后的乡镇企业多数设置了集体股,这其中的原因
包括有意识形态方的考虑和制度知识的缺乏。此外,因为乡镇企业进行折股量化
是从农村基层开始、摸索的,当时的理论研究、政策指导严重落后于实际,所以
改革也不可能一步到位,必然要带有前制度的痕迹。然而,另一个不可否认的重
要原因是社区政府不愿意轻易放弃既得的利益权力,因为乡镇企业一直是社区政
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2.过于分散的股权导致机会主义”
从实践中来看,当企业规模很小,企业职工以及持股人数很少时,企业的经
营管理相对容易,企业的内部协调成本低,持股人之间的相互监督也可以降低企
业经营的监督管理费用,职工持股还可以解决企业筹资的困难。因而,对规模较
小的企业推行职工持股计划,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是有效率的,但随着企业规模
的扩大,持股人数增多,个人利益与团体利益的冲突增加,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
按劳分配还是按股分配的对立也更加严重,股东之间的协调更加困难,这种内部
协调谈判等交易费用的增加足以抵消合作制所带来的规模收益;而且持股人搭便
车的现象,更是一种对经营者偷懒的激励。从决策角度看,每个成员都有决策权,
但又不能独立行使决策权,协商一致是决策的前提。从分配角度看,成员都享有
剩余索取权,但每人都不能独立行使剩余索取权,结果必然导致剩余索取权的名
存实亡。从风险责任看,成员都承担企业风险,但没有人独立承担风险。所以,
这种过于分散的股权结构的不良后果就是导致了合约实施时交易费用的增加和
管理效率的降低。
案例4—5某单向器股份有限公司就显然是因转制问题而垮掉的。该厂原为
镇办,改股份合作制后核资400万元作为镇工办股权,又在厂内干部员工中集资
入股80万。镇工办虽为最大股东,却是个行政部门,管不了企业,只能由原厂
长任总经理兼董事长。转制后企业每况愈下,其原因就是由于股份化之后人人是
股东,“厂长的管理权比承包时小,无法处理其他干部及他们塞进厂里的亲朋好
友”,结果行政人员比转制前大增,“光拿钱不干活,职工没有积极性。产品质量
下降。跑供销的光想自己捞钱,不务正业。”几个供销员甚至辞职后又在本镇开
了两家私营单向器厂,与本厂唱对台戏。他们带走了客户,使本厂一蹶不振。受
访员工认为应当恢复集体所有厂长负责制,而镇工办则计划“彻底转制”,一次
性拍卖。市乡企局长对此表示支持。据说该总经理也希望买下这个公司。”
3.经营者所占股份过少,并能起到真正的激励作用
现代企业中公司的最高经营管理决策权是由经理人员(即由所有者委托的代
理人)掌握,即“经理制”。如果公司的核心管理层所占股份太少,就无法使其
拥有的剩余索取权和他事实上拥有的剩余控制权相对应,所以也无法形成有效的
约束和激励机制。而在实行股份合作制的乡镇企业中,要么是集体股占大头,要
么是职工大量持股,经营者并没有获得与其掌握的剩余控制权相匹配的股权。鉴
于决策者只能将他们所经营企业的一小部分利润归为已有,因此他们可能会花费
较少的努力去争取利润,或者不惜降低利润享受更多的在职额外收益”。阿尔钦
和登姆塞茨(19721还认为南斯拉夫的工人自治企业正是由于剩余被普遍分享,使
管理者失去监督的积极性,从而效率低下。
而且,在经营过程中,经营者进行企业专用性的投资(或努力),从而形成
专属性人力资本。这种企业专属的人力资本是不可塑资产,具有较高的退出障碍,
因此,如果没有相应的股权作保障,专用性人力资本的准租金就容易遭受其他利
害关系人机会主义行为的剥夺;而且也将诱发了大量经营者的短期行为甚至有损
于企业利益的败德行为”。
4.从风险分担的角度来看,股份合作制对职工并不具有吸引力
设立股份合作制的一个初衷是:在股份合作制企业中,职工既是劳动者,
又是企业出资人。职工共同劳动,共同占有和使用生产资料,利益共享,风险共
担,实行民主管理,企业决策体现多数职工的意愿,劳动合作与资本合作结合可
以改善劳动条件、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和增加劳动者的长远利益。
但现实生活中,职工对入股并没有太大的兴趣,这是因为职工在企业信息
的了解上处于劣势,对企业未来的经营状况缺乏信心和把握,因而他们通常是风
险规避者,容易低估企业资产的价值而缺乏购买股份的动力。况且工人们已经把
他们人力资本的收益与其企业命运联在了一起,如果再将其有限的资本投入到企
业中去,一旦企业效益下滑,他们无疑将承受更大的损失。从企业所有权只是一
种状态依存所有权(state·contingent ownership)l整J度看,对工人来讲,成为“所
有者”实际上是一件坏事,因为它意味着自己的合同收益无法保证了。(张维迎,
1996)这也许就是在市场经济中,工人所有或工人自治企业为什么不流行的原因。
附录:
我们假定进行两期生产,企业中有两个股东A和口,在这里我们考虑到简单劳动
对产出的影响较小,我们在模型中忽略其对产出的影响,
假定1:由于在股份合作制企业中,大量职工持股,并且还有相当数量的集体股
存在,由于大小股东的努力程度是不一样的,总产出取决于不同质的股东的资本
的投入,用函数表示为:
Y;f(K,,K:) (1)
假定2:大小股东从企业中分享的利益不能低于退出企业时所获得的效用。
假定3:生产具有不确定性,产出分布函数满足一阶随机控制条件,K和K,上
有凸性特点。
假定4: 考虑到乡镇企业的特殊情况,例如可以用土地等方式入股,我们认为
它的成本函数是:
1 .
ci(1)一妄‘群(1)(i一1,2) (2)
其中:‘表示资本获得的难易系数:在第一期我们认为生产函数的形式为:
y(1)=f[K。(1),K:(1)】=【旅。(1)。7+(1一口)%(1)。7】/(1一y) (3)
其中口表示不同的股东的资本对产出的贡献程度,y表示生产团队化的程度,
剩余按照下式分配:
R,=口彤(1)一暇一%)+啊
R:,妒(y(1)一啊一%)+%
<护<1,伊(1,拶+妒<1) (4)
式中:Rl、R:分别为股东A和B的收益,口为股东A的剩余索取比例,妒股东B
的剩余索取比例,日+妒c1表示尚有集体股存在,
嵋、%分别为成员所获得的固定工资。在第一期,使Ri—e最大化,并忽略(4)
中与变量无关常数项可得最佳的投资:
80
醐。》+(1-畎警)等]音(5)
啪。半【(1-咖(焘尚吉㈤
在第2期的生产中,进行了,,和,,的投资,由于规模经济,使得生产函数发
生了变化,使得原来的生产规模肯定不是最优的。我们假定在第二期存在由投资
带来的规模因子A,第二期问题变成晟大化:
ma】x[K1"0)+11,K:(2)+,2】一去r1【K?(1)+11】2
maxLK:(1)+ll,K:(2)+,:】一去r2[K;(1)+12】2 (7)
为了简化分析,可取y=去,将其代入
p(n1)詈【(1-咖(稀与)等产
,。。(A一1)a0[a+(1一。)掣竺型)等产
r' ^oot
(8)
S,=—————』』————一
1△【oY,(1)一C。(1)】
;A一%¨(1叫(笔》等】专
一丢a妒【a+(1一氇)(生号掣)并】寺
(9)
S.‘;△—【%—(—1)—一丝C:—(—1)一】“一形【(1-小口(赫)鲁产
。(1-aM帅m(焘崩者
(10) 我们假定玎为不可分割的集体股所占比例,那么,将妒⋯1 0石代入式(9)
和式(10).可以得ttfi以下结论:
当团队化程度趋向于。¨_。)时,置4i::i:i叁蕺
在a,雁,孽删时随a增加而减少,在a.c后,c雩+D时,随口增加而增加;
啦⋯觥黼⋯一⋯口一厩⋯⋯点取
决于比例旦和成本系数比生。显然,极值时要求的生产优势程度,随着成
妒,2
本优势的增大而增大,随着占有股份的增大而变小;而肯定随不可分割的集体股
比重石与口的对比关系而发生微妙的变化,随玎的增大而变小。
上述结论说明了在团队化生产程度为零时,积累倾向要取决于其生产上的优
势程度和成本投入上的优势程度,以及股权索取上的优势程度三者的对比和组
合。当生产优势程度充分弥补成本优势时,随着剩余索取比例的增加,其积累倾
向有递减趋势,这体现了大股东的投资心理;相反,当其资金投入的生产优势不
能弥补其成本上的优势时,随着索取比例的增加,其积累倾向反而会增加,这同
我们的经验事实是一致的。
当y一1町, pA一%【坐≯】1_。
.1-ao[生!!:皇二至!f!二!bl-za
2 r、ed 。
当疗一0时,S。一m;当p一1时,S。一。。。所以,S。随目的增大先递减,
后递增:而S。随口的增加是不单调的变化,当a一0时,S,一0;当a一1时
s,一。。。故s,随口先单调递减,后增大。当石c1一口一0a)击时
S。随丌增大而递减;
而当石,1一日一(昙口)毒时,
S,随石的增大而递增。
上述结论说明了在完全团队化生产中,积累具有极强的外部性,存在积累积
极性的低谷,即当剩余索取权由单方占有时,双方的积累积极性都较高,这是由
于产出高度依赖于双方的投入而致。这也说明了股权集中在团队生产中,对激励
积累也即确保动态效率非常重要。积累倾向对于a即生产优势和成本优势的依赖
极强,随自己在生产中的重要性的增加,其积累倾向单调递增,沿着a线,s。单
调递增,S,递减。
综上所述,通过让那些可以从外部监督、不具有信息优势的内部人员持股,
来调动积极性的做法,必须充分考虑这类股权分散所带来的各种效率损失,防止
乡镇企业又背上“资本的大锅饭”这一新的制度包袱。在当前比较宽松的改革环
境下,应该引导乡镇企业开展以优化股权设置为重点的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乡
镇企业的产权制度。
1蔡肪(1995)
2林青松、伯德主编,1989:《中国农村工业:结构、发展与改革》,经济科学出版社第19

3哈耶克(hayek,1945)最早指出了知识及其分工对经济有效运行的重要意义。他指出,
知识在社会中的分工需要权利分散化。他的睿智和洞察为研究知识及其分:[对组织结构的影
响提供了适当的起点。
4需要着重指出的是这个博弈模型参考了杨瑞龙:《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创新的经济学分析》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21页中的博弈模型,他在这个模型中主要是解释国有企
业剩余控制权转移,而实际上乡镇企业的剩余控制权转移的方式和途径也是一样的。
5加里·杰弗逊赵志强卢迈《中国工业企业的产权改革》海闻主编, 1997年《中国乡
镇企业研究》中华工商联出版社
6以上案例来自于周其仁(1997)
7
Aghion and B01ton(1992)等明确地将企业收益分解为控制权收益和货币收益两部分,并由
此出发研究企业的制度安排。在国内经济学家中,围绕这篇文献,张维迎对国有企业的无效
率兼并作出了一定的解释。
8《鲁冠球之子鲁伟鼎:继承财富、继承责任》国际金融报2003—12-05
9除非优秀企业家的后代也是优秀的企业家,否则这种行为无疑对企业的发展不利。
10显然,外人是无法区分经营者奢侈的消费究竟是为了企业的业务需要,还是经营者自身
的消费欲望。
11某种程度上储时健儿乎成为了59岁现象的代名词,储时健曾经扛着半个云南的财政,就
任玉溪烟厂厂长17年,创造利税800亿,而自己17年的工资仅仅是80万。到了59岁要下
台的时候,褚时健有些心理不平衡了。于是跟管财务的人串通起来做假账,与下属私分小金
库中的170万美元。2004-02.23来源:亚太经济时报,事实上,在痛惜褚时健之余,我们
更应当反思我们的薪酬制度是否合理。
”事实上我们可以在这里看到剩余索取权的影子了。
”周其仁,2002:《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企业家人力资本——基于一些个案的研究》,《产权
与制度变迁:中国改革的经验研究》,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许惠渊(1996)
”同尾注13
”约翰·内里斯《承包计划制与公营企业经营成绩》, 中国财经出版社,1990年,第3页
”rod'玄等:《中国企业的民营化——中小企业改制的选择》中国经济出版社,1998,第
97页
”乡镇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规定第四章承包经营合同(一九九0年四月十三日农业部发
布、
”乡镇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规定第五章发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九九。年四月十三
日农业部发布1
”乡镇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规定第五章发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九九0年四月十三
Et农业部发布1
”一旦上级政府干预承包人的经营决策,承包人可以用完不成承包指标相要胁。
22乡镇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规定第四章承包经营合同(一九九0年四月十三日农业部发
布1
”契约的不完备性程度可以影响人们的合作方式,来源于我的一次与出租车司机的谈话,
当两个出租车司机合开一辆车子(分日班和夜班轮流开),他们关于车子的保养、维修以及
何时、如何交车等达成的只能是一个不完备的契约,因此选择合开司机一般都是关系非常亲
密的,象兄弟(司机语),而其中合作效果最好的、赚钱最多的是夫妻档。
“乡镇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规定第三章企业经营者不能完成承包经营合同的,应当扣减
其收入,直至保留基本工资助一半.企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于红领(2000)
26江泽民在中共15大所作的工作报告中认可并推荐这一改革模式。“目前城乡大量出现
的多种多样的股份合作制经济,是改革中的新事物,要支持和引导,不断总结经验,使之逐
步完善。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尤其要提倡和鼓励。”《中
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 9页。
27周村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突破》,《中国农村经济》1995年
第8期。
28张晓山、苑鹏等:“乡镇企业产权改革的回顾与展望”,《中国乡镇企业产权改革备忘录》,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在附录中我们参考金祥荣(2001)的模型对于股份分散化和集体股的存在带来的弊端给
出了一个数理化的解释,得出了更多有意义的结论。
3。秦晖(1997)
“笔者曾经实地走访过上海金桥的一家实行股份合作制乡镇企业的老总,他认为由于大量
的职工持股,使得职工的分红收益超过其工资收入很多,因此反而降低了职工生产积极性,
形成了新的一轮股份制大锅饭。
”昌亚公司的总经理回忆当时的改制过程时说:“管理层持股额要大,必须与企业捆在一块,
才能真正对企业的经营投资决策负责任。不让我控大股我是不干的,让我与职__】_=一样,上面
一道纸令就把我调走,我就会是另一种干法。集体股至少应比我少才行。”(周其仁1998)
5.乡镇企业发展后期的所有权安排
5.1剩余索取权向经营者集中转移
一种制度或组织创新,在其没有达到预定目标时,也就是新的制度或组织形
式的潜在净收益尚未全部显示出来的时候,通常不会自动停止下来。只要可能,
它总是要突破现有的约束,按照自身的逻辑进一步演进。90年代后期以来,经
历了承包制、股份合作制改革后,山东、浙江、江苏等地的乡镇企业中又出现了
二次改革。改革的核心是调整企业内部的股权结构,其主要的特点有:
1.社区政府不再以集体经济代表的名义实行控股,企业资产更多地界定到
了个人,集体股比重急剧下降,有的企业则完全取消。在改制时在股权设置的决
策过程中,集体股的比重大小,甚至设不设集体股,很大程度上均出自经营者意
愿。据了解,一些企业之所以保留集体股,主要是因为企业经营者希望在企业遇
到征用地、劳资纠纷等难题时得到乡镇政府的支持。(邹宜民等,1999)
2.股权向经营者集中,原有企业经营者通过购买和扩股的方式获取了企业
大部分股权,即在企业的股权结构构成中,经理个人、或经理为核心的经理阶层
拥有企业一半以上的股份,或者虽然没有达到50%以上的股份,但是却可以达
到控股、从而控制企业决策的目标。在经营者持大股企业中,原来集体企业的经
营者拥有明显优势,他有购买企业资产的优先权,价格也相对优惠,并可以延期
支付1
3.乡镇企业改制过程中并没有出现企业职工大量购买股权的现象,经营者
持大股的企业的普遍出现用事实否定了人人持股的职工所有制的合理性(谭秋
成,1999)。
据杜志雄等(2004)对江苏省100家改制企业调查数据统计结果表明,100
家企业的改制主要发生于1995年以后(77个)。虽然调查时被调查企业注册的
企业类型绝大多数仍为股份合作制企业(63个),但职工持有的股份比例和有普
通职工持股的企业数量均十分有限。就这100家企业整体而言,企业经营者持股
比例平均高达77%,企业职工持股仅占12%,乡村政府持股6%,其余5%被企
业外部法人拥有。显然,经营层持大股已经成为十分普遍的情形。进一步细分,
经营者持大股的特征还要更加显著。在43个企业中,企业经理层拥有100%的
企业股份,更有22个企业,其法人代表拥有100%的企业股份。只有40个企业
仍有职工股份。
从改革时序角度进行分析表明,虽然早期改制企业改制后企业股份向经理层
和企业法人集中,但后期改革较之前期鼓励“经理和法人持大股”的企业改制目
标更得以贯彻和实施,即随着时间的推移,企业职工产权参与的能力越来越弱。
社会法人参与改制企业所有权的比例在增高,并局部改变了早期企业所有权改革
基本上限于企业内部的封闭状态,应当说对于乡镇企业未来增加融资渠道是大有
裨益的。全部样本企业中,1998年前改制的企业为67个,只有4个企业(占6
%)中有2%的股份被社会法人拥有,1998年后改制的33个企业中,已有7个
(占1998年后改制企业总数的21%)企业将9%的股份开放给社会法人。
当然,对于社区政府和经营者在乡镇企业所有权的划分而言,改制是一个终
点,但这同时又是下一个阶段企业所有权重新划分的起点,主要是指经营者内部
对所有权的分割,甚至包括替换经营者本身。只要收益足够大,企业的所有权结
构还会进一步向更有效率的方向演变。
5.2改制的成果
本次乡镇企业的改制,其实质赋予经营者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对于乡镇企
业的经营者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获得了与其原先拥有的剩余控告l权相对应的剩余
索取权。乡镇企业改制工作的完成,意味着社区政府与经营者之间就乡镇企业所
有权关系的明晰化,经营者只需对自己的股东负责并对国家依法纳税即可,而社
区政府对企业再进行过多的干预已经失去了法理上的依据,原先一直困扰企业发
展的企业自主权得到了永久的落实。而且,剩余索取权的落实,实际上也是为经
营者提供了一个合理的衡量机制,能够使他们的劳动得到相应的回报2。
社区政府不再以企业所有者的身份获得收益,而是以回收集体资产、增加公
共管理费用,如土地租金的方式来获取收益。(注:在原有集体产权下,土地和
其它公共资源基本上是不收费的。)事实上,在提高管理层激励以后,地方经济
的繁荣可以为社区政府带来更多的收益,例如提高了单位面积的土地收入。1994
年实行分税制后,地方政府税源同渐减少,近年来的金融改革又使银行不再受地
方政府控制,同时资本市场也不能再为地方企业脱困融资。在这个背景下,土地
批租收入成为了地方政府收入的一大块来源3。因此,这实际上就是社区政府在
保留乡镇企业名义上的剩余索取权还是放弃这种名义上的权利以提高经营者激
励之间所作出的选择,并且社区政府必须尽快作出这种选择,因为时间越久,社
区政府所失去的也许更多。例如,武进市1994年乡镇企业改制时,全镇资产评
估结束后,有四家大型“准国有”企业未被纳入改制的行列。一年后,这四家企
业的资产净值竟减少了‘半。其实,导致企业资产净值下降的原因绝不仅仅是来
自市场的竞争, 在产权缺少人格化代表和“内部人”控制的情况下,所有者的
权益不流失反而是不正常的。(王红领,2000)这和我们在观察到的社区政府与
社区政府之间正在进行一场改制竞赛的经验事实是一致的。
因此,乡镇企业改制在效率方面的改进是值得肯定的。改制后的企业将改变
经营者在集体所有制下激励不足的状况,并且在新的机制下,原有的不良资产有
了重新盘活的可能,这对地方经济的长远发展是不容忽视的。而从融资角度看,
改制中大部分企业的“拍卖转私”以及“股份制”改造中的“增量扩股”、“存量
转股”都是民间资本的直接进入,在国家对资金流向仍有较强控制的情况下,改
制是外部融资机制未根本改变的情况下的一种自我突破,改变了原来对民间资本
的融资方式,以一种成本低、风险小且效率更高的方式,推动企业的积累与发展,
使企业以一种更为平等的方式参与到市场经济的竞争中。民间资本直接进入的同
时,也是企业家产生的过程,这是充分保证发挥经营者才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的重要条件。相对于过去的机制这是一大进步。
就范从来等(2000)在吴江调查的30家企业而言,改制企业平均销售收入
增长率38.12%,利润总额增长率29.68%。经营者持大股的改制企业业绩更为突
出,这两项指标分别为44.71%和39.20%。经营者持大股的改制企业改制前后的
经济效益情况见表5—1。对比一下企业改制前后的情况,企业能取得如此巨大
的增长,改制是无疑是一个相当关键的因素。
表5—1经营者持大股企业改制前后经济指标对照
指标企销售收入利润总额上缴税金
业改制前改制后增长率改制前改制增长率改改制增长率
后制后
~刖
盛虹印染5000 9000 50% 200 300 50% 220 300 36.35%
春联丝染1347.55 5706.64 323.48% 一170.18 497.9 63.2 96.32 52.14%
2
永前纺织1400 1400.8 0.06% 3 8 166.67% 36 49 36.11%
英明纺织378.32 960 153.75% 一3 l 16.2 13.18 —18.84%
4
电工绝材378 512 35.45% 3 4 33.33% 35 38 8.57%
盛泽铸造224 280 25% 8.5 9 5.88%
盛泽钢扣80 60 —25% 10 8 -20% 6 7 16.67%
上升化工200 210 5% 5 7 4096 12 13 8.33%
文教线厂284.1 329.56 16% 一33.08 21.07 10.0 24.27 140.77%
8
天意通讯2100 3000 42.86% 200 350 75% 90 160 77,78%
双塔集团21892.9 23243.1 6.17% 1545 1583 2.46% 600 680 13.33%
万宝集团41000 49500 20.73% 400 450 12.5% 250 300 20%
家用电机2800 3000 7.14% 320 356 11.25% 80 85 6.25%
金田配件9740.3 12550.8 28.85% 21.8 31 42 2% 122 140 14.75%
恒通电缆26897 28612 6.38% -2241 —257l O 127
桦都铜业35760 42704 19.42% 568 669 17.78% 168 180 7.14%
平均值“.71% 9.20% 28.37%
5.3周村农村改制试验报告——一个典型乡镇企业所有权变
动的完整案例剖析4
周村区位于鲁中腹地,是山东省淄博市辖区之一。总面积263平方公里,其
中耕地面积18万亩。总人口28万,其中农村人口18万。全区辖11个乡镇,216
个行政村。1990年,区属工农业总产值11亿元,其中乡镇工业产值达9.5亿元,
乡镇工业在周村区属经济中占主体地位。周村区是1987年6月和1988年4月分
别被山东省委、省政府与国务院确定为全省、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的,主要承担
乡镇企业制度建设——即股份制改革试验任务。
5.3.1改革试验的背景
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获得了经营土地的自主权,而依靠农
民劳动积累所创办的乡村集体企业的财产应该选择什么样的产权形式和组织形
式才能在承包到户,明确到人的条件下实现集体资产的完整性,这些现实问题都
被提到改革日程上来。1984年,原有集体经济家底较厚的长行村将250万元集
体财产通过清产核资,按照20年工分帐计算,发证到户,把集体原来抽象的集
体所有变成具体的股份占有,把企业资产无偿占有变为有偿使用,既防止了分掉,
又避免了平调,形成了新的财产权属关系,做到了企业、职工、村民三方共有。
在乡镇企业迅速发展的过程中,周村也在一段时间内采取了承包制,但随着
监督机制软化、积累减少、短期行为等问题的逐渐突出,人们迫切需要改变在企
业所有权形式上作出新的探索,于是,股份合作制便应运而生了。
5.3.2周村王村镇乡镇集体企业股份制改革的过程和主要作

王村镇是周村区的乡镇企业产权改革的试点镇,一直走在企业改制的前沿。
从1988年至今,王村镇企业的改制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1.起始阶段
1988年,王村镇被周村区区委、区政府定为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镇。在镇
领导的直接牵头下,王村镇挑选出两家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镇办企业——王村
造纸机械厂和王村建筑安装公司进行股份合作制试点,镇里提出“三七开”的原
则,从原先100%的集体股中让出30%作为职工股,即保留70%的集体股份,
让职工持股30%。
职工股形成的办法是“分股、买股”。具体的作法是,从集体股中拿出一部分,
称为基本股,按照职工的工龄、岗位、级别和人头来分配,即所谓的“分股”。但
它只能作为职工年终分红的依据,而其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职工不能买卖,不
能转让,不能继承。职工若离开企业,其所分得的基本股自动取消划为集体股。
同时,凡分享和占有基本股的职工,必须按其所占有基本股的一定比例再买一部
分“风险股”,否则不能分享基本股。“风险股”的所有权归职工所有,可以自由
转让、继承,但不能退股,到年底则按股分红。如果企业出现亏损,职工则要根
据持股情况按比例抵补亏损。
2.发展阶段
1992年,王村镇进一步将企业的资产明晰为集体股(镇、村)、法人股、个
人股三种股份。职工原先用自己的钱购买的”“风险股”依旧归职工所有,而“基
本股”得通过重新买卖,要求职工按照股值的一部分付现,另一部分股值则作为
长期贡献的回报无偿送给职工。这样,“基本股”不再作为集体所有,而是量化
到了个人,成为真正的个人股。这样,原先所谓的“基本股”和“风险股”全部
明晰为“个人股”。此次改制,重点扩大个人、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的持股和法
人持股,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筹集了资金。改制后,个人股成为完全合法的产权,
与集体股、法人股并列,可以转让,可以继承,可以买卖,企业的产权结构进一
步得到明确,特别是,某些企业经过规范化的股份制改造,具备向社会公开发行
股票的能力,为筹集资金,拓广融资途径作好准备。
3.完善和提高阶段
在实践的过程中,这种作法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企业的
所有权集体股偏大,个人股偏小,并没有对企业的经营者起到真正的约束和激励
作用。二是集体股的所有权虚置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由于集体股占绝
对比重,企业的管理仍存严重的政企不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企业内部人员的
任用、企业的利润支配、企业的投资发展等,常因乡镇政府的插手干涉和脱离实
际的直接指挥造成诸多损失。
针对这些问题,从1994年开始,1994年5月,周村区委、区政府作出进一
步深化股份合作制改革的通知,决定降低企业中集体股的比重。进一步调整股权
结构,明晰企业所有权关系。具体作法是:
(1)对于资产多,规模大,效益好,有发展前景的企业,采取折股量化和折
殷出售相结合的办法,扩大企业职工持股比例,适当缩小集体股的比例,合理调
整股权结构。即:对乡村和城镇企业经评估后的净资产,首先将其中的20%,
根据本企业职工的工龄、基础工资和岗位职务等条件折股量化到人,并且职工对
其拥有所有权和收益权,但暂不允许处置;然后集体适当保留一定比例的公有股,
一般留“10%一30%”左右:剩余的资产全部出售转让给企业内部职工,形成“个
人股占大头,集体股占小头”的股权结构。如:王村镇原来镇办企业中镇集体股
占70%,职工个人股占30%,经调整后,他们在企业中只保留了10%的集体股,
职工个人股和法人股占90%。
(2)对小型微利企业,采取一次性全部出售的方式,转让给企业内部职工或
公开拍卖,使企业转换成内部职工持股的民营型的股份合作制企业。
(3)对于那些长期亏损或资不抵债的企业,实行兼并或破产。
5.3.3周村乡镇集体企业改制的主要成效
1.企业所有权得到了明晰,集体资产的灰色流失得以有效控制。
清产核资摸清了资产总量,然后通过折股量化、股权出售使企业的所有者
具体化,使企业成为多元主体按股共有的经济实体和独立法人,从企业制度上解
决了过去公有制总体上有人负责,实际上无人具体负责的问题,使企业有效地改
变了过去以政代企、政企不分的现象,有利于调动资产所有者、经营者和生产者
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对企业资产运营的监督和约束。
2.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盘活了存量资产,促进了优势企业的规模发展。
91
实行股份制通过多种形式入股和股权流动,不仅使企业在国家宏观紧缩的情
况下缓解了资金的矛盾,而且突破了乡镇企业在地域方面的局限性,使其能在更
大的范围内聚集生产要素,优化配置,扩大规模,提高效益。
3.较为有效地理顺了政企关系、转换了企业的经营机制。政府方面,对集
体资产由实物形态的管理转变为价值形态的管理,有效地规范了社区行政组织的
行为,减少了行政干预,提高了政府的工作效率。企业方面,随着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岗位责任制等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经营者有更大的自主权。
5.4纳什谈判模型——乡镇企业发展历程的一个技术化模拟5
我们知道纳什谈判模型可以用来解决双边垄断市场结构下的价格决定问
题。以工资和就业的决定为例,如果工会是垄断的劳动供给者,而企业是垄断的
劳动需求者,纳什谈判模型就可以帮助确定最终的均衡工资和就业量在什么位
置。实际上,我们发现在乡镇企业所有权变动的博弈过程中,我们似乎也可以发
现一个类似的“双边垄断市场”。社区政府的垄断特性就不用说了,下面我们来
分析一下经营者的情况,在上面我们已经分析过,只要经营者可以维持社区政府
可以接受的利润水平,那么他就可以保住自己的位置,而且时间越长,他们的位
置也越稳固6,加上他们拥有与地党政领导人的良好关系资源或者对企业实际拥
有的完全控制权,以致不可能存在竞争者;对于已资不抵债处境困难的企业,则
存在着转让的困难,这类企业经营管理中“信息不对称”的含金量甚大,即使原
经营者愿意购买接受企业产权,也不可能存在竞争者7。因此,和社区政府一样,
原经营者几乎也是垄断的经营者供给方。所以,我们可以借助于纳什谈判模型来
模拟乡镇企业的发展过程。
我们首先给出Nash谈判模型及其推广模型,然后使用模型分析谈判过程和谈
判结果。
5.4.1 Nash(1950,1953)谈判模型
首先假定有两个参与者参加了博弈,每个参与者追求自己的效用,分别记作
H、和“,。定义≯为效用向量“;(H,,“,)的非空紧凸集合。如果参与双方不能达成
一个有约束力的协议的话,那么,双方的效用向量可以记为d=(d,,d:),这一一效
用向量也被叫做原来状态(status quo)。这一纳什议价模型的解是一个函数,,
该函数将西映射到解集上。纳什证明,存在着唯一的一个解“’满足以下四条公理,
解的存在性和唯一性分别由效用向量集合是紧集和凸集的性质保证(Nash,
1950):
公理~:弱帕累托最优性质(Weak Pareto Optimality):
U∈西并且“≥H+j“=U‘
公理二: 对称性(Symmetry): 如果d1=d:并且如果u,,U2)∈矿,一定有
U1’=U2‘。
公理三:规模转换不变性(Scale Transformation Covariance):
V(a。,a:,b。,b2)∈R,如果我们定义函数g是将所有向量@。,H:)映射到@,’,U z’)的
函数,例如:
“i—aliai+bi(i=1,2),
于是我1门有峨’一n。“,+岛(f一1’2),[g(妒),g(d)];g[,(≯,d)]
公理四:无关选择的无关性(Independence of Irrelevant Alternatives):
妒∈妒,并且,(庐,d)Ep=,,(伊,d)t,(驴,d)。
公理一保证了集体理性,也就是说,在议价可能集内如果有一个效用向量
不小于议价的解,那么,这个向量就一定是议价解本身,即谈判解保证所有的参
加者都能获得不低于谈判破裂时所获得的效用。
公理二保证了在对称博弈中博弈双方具有完全相同的议价能力,因此决定了
最终的谈判解也是对称的。
公理三的含义是:线性变换只改变效用的数值,而并不改变他们在效用空间
上的相对位置,也就是并不改变最终的博弈解。公理三排除了议价结果取决于人
际间效用比较的可能性。
公理四的含义是:如果从某种可能实现的效用向量集合中除去一部分后,得
到的新集合包含原集合的解,则新的集合也可以实现同样的解。这意味着在求谈
判解时,不必考虑在最终实现的解以外还有其它可能实现的解。由于议价是通过
以上分离筛选过程而选择出来的,因此自愿的互相让步在博弈过程中是很自然的
的假定。
Nash证明,满足上述公理体系的解是唯一的,这就是下式:
max[(u1一d1)@:一d2)】
这里“,,U,是谈判者1和2谈判达成所获得的效用,
“={0,,“:)In.zd。,“:之d:)是可能实现的效用集合,d,,d:是谈判破裂时谈判双
方的效用,Nash称点(d1,d2)为威胁点(threat point)。
进一步,根据公理(2),通过线性变换把威胁点(d,,d:)作为原点,那么问题
就简化为:
max“:“:, 其中“:篇“l—d1,U:=U2一d2
这种做法意味着,我们只要关注谈判结果的净收益就可以得到Nash谈判解。
5.4.2 Nash谈判模型的推广
在上述四个公理中,对称性公理后来受到了经济学家的批评,因为显然双方
具有相等谈判力对于现实并没有太多的解释能力。此外,在纳什早期的研究中,
并没有很好地界定原来状态和威胁点。
沿着纳什建立的框架,经济学家发现如果放弃对称性公理,就可以得到更具
解释力的一般纳什议价解。Jan Sveijam'(1982,1986)对该模型进行了改进,与Nash
相同,Jan Sveijnar指出,谈判区域(可行解集)界限由谈判破裂的效用水平(威胁
点)规定,它是谈判方的可接受的最低效用水平。为了分析这个区域内谈判结果
的确定,他引入谈判力概念,把谈判力定义为外生决定力,它对谈判方实现超过
谈判破裂收益的能力有正面影响,这样,决定谈判力的外生变量(宏观冲击或法
律环境变动)就是可行效用集合中没有包含的变量。他引入的另一个概念是担心
谈判破裂,这个概念是指各方对谈判破裂结果的规避程度。
令谈判方f从结果中得到的净收益为xj, x;Σ:。x,是谈判的目标。令z
为影响谈判结果但不直接进入谈判各方效用函数(薯;Z.Vi,,)的向量。
谈判力(y)的定义:y。(z)Io<yt<1,Σ:yr=1,(拟形yi)>o,并且
Limn.oUf(x。);Ul(d);0,Limn..1Uf(盖f)=ui(x)。
i方的谈判力y,受制度、经济以及其它变量(用向量z表示)的影响,这些变
量对于Nash谈判模型来说是外生的,因为它们不能作为谈判的目标而直接进入
各方的效用函数。每一方的净收益都随着他的谈判力增加而增加,零收益对应于
完全没有谈判力的情形,而最大收益则对应于谈判方具有完全谈判力的情形。如
果有经验的谈判者彼此很了解,他们偶尔会对各方现有谈判力的价值不能达成一
致。这种冲突的发生可能是由于经济和制度条件经常发生变动,这些变动至少在
短期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各方对于各自谈判力的认识。
谈判破裂担心黻(,)的定义:^=∽僻%㈣
在谈判的每一个阶段,i方都在考虑一个赌博,即用目前得到的净收益xi来
赌h.的小增量收益(例如管理层考虑是否接受工会增加工资的要求),那么^是谈
判方i对破裂结果的局部规避。如果h。相对于x;很小,那么i方被迫接受破裂结
果而损失x,的概率q,就必然很小,否则f方不会进行这个赌博。而且,如果f方
越不愿意损失x,,x;就必须越小,所以i方接受这个赌博的最大概率就从反向
上衡量了i方对于损失X;的规避。由于当h;很小时q,接近于零,Aumann和
KIurz(1977)就把L沏^.。(%。)作为f方担心谈判破裂程度的反向量度,而且指出
砌^(%)=玑‘%腿)。
可以看出,i方对谈判破裂的担心是完全由个体效用函数U。僻i)确定的行为
特征。这两个定义结合起来可以推广Nash公理(3),即
公理(5)各方谈判力与谈判破裂的担心程度比值相同:假定谈判力按照
r=(nAA y。), F,0的比例分布,那么解就满足。
f汇j=3以j,t,j=IA n趾,i
此时,Nash的对称性公理可以解释为,各方的谈判力以及对谈判破裂的担
心程度都是相同的,yi=y』,五z,J。
在上述公理基础上,谈判博弈的解就可以表述为如下定理:
定理:满足公理(1)、(2)、(4)、(5)的解是唯一的,该解使l-I;-,u,达到最大。
从该定理可以看出, maxl-I:,U。r。的解是对Nash(1950,1953)谈判解的一
般化。为达成一致,谈判各方要最大化他们效用的加权几何平均,权数就是他们
各自的谈判力。该模型就把谈判力引入谈判者的主观函数中,谈判力也就决定出
解点在帕累托效用边界上的位置f参见图1的情形)。
5.4.3社区政府与经营者之间的博弈——纳什谈判模型的运

我们使用推广的Nash谈判模型来模拟社区政府和经营者之间的谈判过程。
首先,由于^=u£‘t髟:僻。)依赖于置,因而随着f增减其收益盖。而变动
i=1,A,n。特别地,如果假定阢僻。)是凹函数,那么就得到
盟。必型≥篙攀,o,对于Uf(工)>odXi [【,:(置)】2 ~一“一7“
所以每个利益相关者对于谈判破裂的担心程度随着他的净收益增加而增加。
我们假定1方社区政府和2方经营者就乡镇企业的所有权进行双边谈判。社
区政府谈判力为y。,经营者谈判力为y:(1>Yl,y:,O),并且^+y:=1。在满足
前面公理假设的前提下,双方就分配给定企业所有权x进行谈判,乡镇企业的
效益最大化是双方所追求的目标,用x。表示J向i提出的关于x的分配方案,因
而,如果双方首次会晤时都提出非常极端的分配方案,那么可l三I表示为,
U,僻,,)>U。(X。:)以及u:皤::)>U:僻:,)。考虑到自己的相对谈判力和对破裂
的担心程度,他们会达到一个相互妥协解。给定,的要价x∥i就知道自己对破
裂的担心程度与谈判力之间的相对值,Pl:,(x形f;1,2。接着假定谈判中
任意一个阶段具有更大P的一方将作出让步,并给出更为折衷的一个要价,因而
当Pl>p2时1方将作出让步,当P:’Pl时2方将作出让步。在达成协议的过
程中的某个阶段,一方不一定接受另~方的要价,但p1和p2之间的差距必然是
减小了。由于i方的妥协使xF增加,这个过程将进行到Pl=p:以及x^=毛为
止。在该点’形=,1僻坛僻:),并且图中表示的解满足公理(1)、(2)、(4)、(5)。
在图1中可以看出,个体理性假设要求谈判各方要达到效用边晁,在解点处效用
边界与等值线Ujt【,:z=k相切。
96
U.
u2暖22)
【厂2(x21)
0 U(墨:) Ul何。,)
图1
根据推广的Nash谈判模型,社区政府和经营者将通过谈判使下式最大化
U—maxUjlu;2
其中y。和r:分别社区政府和经营者的谈判力,是外生变量,并且y。+y:=1。
各个利益主体的效用函数满足凹性。在最优解的位置,满足公理(5),即有
形=%,“邮且㈣
根据,的定义,我们有
等;鲁×等
这里Uj代表在最优解处i实现的效用目标。
显然,社区政府和经营者的目标不可能完全一致;而且,不管他们追求什么
目标,这些目标的实现都取决于他们的谈判力和对谈判破裂的担心程度。由于各
方的利益体现于他们对企业的所有权,这两个概念也决定了他们各自对企业的所
有权争夺。也就是说,我们可以认为社区政府和经营者都追求对企业的实际所有
权份额。这里强调实际所有权份额的原因是,企业作为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一种再
谈判机制,其所有权的实际分配是由各方进行谈判决定的,法律对于社区政府和
经营者所有权的承认只是相对的。如果外部条件发生了变动,利益相关者们就会
改变对各自谈判力的认识,因而他们就将要求重新分配所有权,但是按照原来的
法律,他们的行为可能“侵蚀”了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所有权”。另一方面,如
果某方非常担心失去既有的谈判成果(在某点上,值很大),那么这将对他的谈判
力产生一种抵消作用,而对谈判破裂的担心程度体现于他的特征效用函数。这也
可以解释为什么我们在现实中可以发现各乡镇政府是“因厂制宣,分类指导”,
出现“一厂一策”,甚至“一厂多策”的改制做法。因为在对乡镇企业所有权争
夺的过程中,本身就取决于各自的谈判能力和对谈判破裂的担心程度,这本身就
是一个非常个性化的指标。
其实上面略显烦琐的谈判过程可以用江阴市体制改革委员会的话形象地加
以描述,企业改制的成功重要的是摆平,也就是让政府领导满意,企业管理层满
意,职工满意,而具体方案可以由政府和企业的管理层进行谈判8,或者用较为
学术化的语言就是,双方在基于自身谈判能力的考量下相互妥协的结果9。
运用这个模型,我们就可以看到,在乡镇企业发展初期,由于社区政府在政
治位势上等方面所具有的优势,在与经营者的谈判中几乎具有完全的谈判能力,
因而可以获得乡镇企业的所有权。也正如Chang and Wang(1994)所指出的,国
家对国有企业的控制权、社区政府对乡镇企业的控制权都来源于国家权力,这就
是社区政府与经营者之间的博弈起点。
随着更多的人在改革中受益,市场经济的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也使得社区
政府在政治位势上所具有的优势不断被削弱,进而影响其谈判能力”’。而另一方
面,由于短缺经济时代的结束,对于企业来说,更为重要的是企业的经营决策能
力,即决定生产什么和如何生产的能力“,显然这时经营者所拥有的人力资本的
谈判地位就凸现出来”。
由于社区政府谈判能力的不断下降,经营者谈判能力的不断上升,乡镇企业
的所有权就慢慢由社区政府转移到了经营者手中,而无论是承包制还是股份合作
制,实际上都是社区政府和经营者之问的谈判的阶段性结果,无论实行哪种形式
的合同,在乡镇企业的治理结构上无非是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不同程度的分
割和让渡。
5.5改制的意义——一种承诺
“苏南改制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和方向,只有改制,民营的力量才会被充
分地调动起来。这一点不能因为改制中存在不公平现象而被质疑”,吴敬琏在接
受《财经》杂志采访时如是说。
一位有国有企业领导经验多年的乡镇企业管理局局长的观点是,“改制是一
种必然,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只是迟早而已。任何公平都是相对的。如
果有利于促进社会发展,而且这种促进是长远的,能够给多数人带来利益,这也
是一种公平。”(冯曲2003)
当然用更长远的眼光看,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实际上就
是权利不断下放的过程,这其中甚至是包括思考的权力。因此我们也就可以理解
为什么改革开放初期,几乎每一种西方思潮都可以在中国找到自己的读者群。从
这个意义上讲,改制就是经济转轨过程中经济发展与社会转型的必然,也是政府
逐渐淡化直接组织生产的角色,企业和个人将可以自主地组织资源和发展生产,
它将不再是一个个被动接受生产指令的车间,而是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真正的微
观主体。
回顾建国以来的经济发展的历史,尽管在建国以后的一五期间有过大规模的
集权行动,但自从那时候起,尽管当中有一些反复,政府在危机面前,还是不得
不将收上来的权力逐级下放。需要指出的是,尽管1978年以前的中国经济是一
个传统的实行集中统一计划的社会主义经济,但仔细观察不难发现,中国工业行
业中的所谓计划并不与其他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国家那样集中与统一的”。
一方面是因为在中国传统经济体制下,政府按照产业的划分和地区的划分,
进行了多层次的分权和部门化,各级主管政府与中央政府之间一直存在着相对的
独立关系,因为国家财政支出的预算是采取分级管理的,即国家预算最终要体现
为各级政府的预算。地方政府对地方财政有支配调剂权、机动财力使用权和明确
本地区的实施细则权。虽然,从名义上说,全社会的资源配置和重新配置是由中
央政府计划决定的,但在实际上,资源配置和处理是由各级主管政府具体实现的。
由哪一级主管政府创办的企业,就归属于哪一级主管政府。因此,我们可能经常
听到这样的说法,诸如中央直属企业、省属企业、市属企业、县属企业等等。
另一方面这也是由中国工业企业自身的特点决定的。据世界银行测算,中国
大约只有0.6%的企业职工人数超过243人,而这一数据在匈牙利则是65.1%,
在南斯拉夫则是33.5%。不仅如此,在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中,将一些企业合并为
更大规模的企业,一直是发展的趋势,而在中国,趋势刚好相反,小企业的产出
占工业总产出的比重却一直增长着,从1970年的45%提高到1989年的大约55
%“。这为以后的分权改革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当然具有决定意义的80年代初的地方分权改革,它的重要意义在于催生出
大量的相互竞争的行为主体——各级地方政府及其附属的工业企业,这也包括大
量“政企不分”的乡镇企业的诞生,各级地方政府实际上成为地方经济剩余权利
的拥有者。正如诺斯(1990)指出,制度是博弈的规则,当组织作为参与人时,组织
间的竞争就成为制度变迁的关键。魏加斯特(1993)、钱颖~和魏加斯特(1995)
等也认为,“保护市场的联邦主义”为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政治基础。他
们指出,地区问竞争不仅对18世纪大英经济帝国的崛起和19世纪美国经济强国
的诞生起了关键的作用,而且在近20年中国经济的崛起过程中扮演了最主要的
角色。
接下来的故事就显得顺理成章了,当一个省的改革走在前面的时候,它的比
邻省份也被迫跟随。较为发达地区能够吸引更多包括外资和人才的资源,使经济
以更快的速度增长。于是,地区间的竞争为地方政府求新、求变和采纳先进技术
增加了新的激励机制。改革也扩大了竞争领域,各地区竞相提高地方工业所生产
的消费品质量以求占领更大的国内市场份额,或者是以改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
外资来落户,直到最后,地区之间的竞争体现为彼此之间制度的竞争。各个地区
也成为了一个个新制度的“实验室”,一些对经济发展有良好效果的做法很快会
在其他地区得到仿效和推广。
在80年代初期,中国尚处于短缺经济时代,这时候上项目,建工厂是可以
带来丰厚利润的,于是我们可以理解各地方政府纷纷引进各种家电项目的生产流
水线,尽管中央政府三令五申要制止重复建设,但这对于地方政府却是理性行为。
尽管主流经济学认为,政府介入企业的运行是会带来效率损失的,但对于处于转
轨的中国经济而言,这种过渡性安排是有效的,因为地方政府可以充当企业的保
护伞。我们可以看到财政体制改革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界
定,这是分权的第一步,即从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分权。
下面就是地方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了。在本文中,我们着重讨论了社区政府和
乡镇企业之间的关系。随着中国市场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乡镇企业中的经营
者的重要性日益凸现出现。社区政府在经过权衡和比较之后,认为放弃乡镇企业
的所有制,给予经营者更多的激励,可以给自己带来的利益更多,于是大量的乡
镇企业便改制了。这是分权的第二步,地方政府对企业和个人的分权。从这个意
义上,我们就能从更深的层次来理解为什么地方政府之间要进行一场乡镇企业改
制竞赛了。
我们知道,政府保护有效率的产权制度是长期经济增长的关键。但是,政府
通常不会自动提供这种保护,因为政府总是要追求租金最大化的,只有当新兴产
权及其代理人的集体行动, 强大到可以迫使政府及其代理人只有通过保护其有
效产权来谋求其政府自身的利益.才可能出现一个对双方互利的结果。在本文中,
我们可咀清楚地看到社区政府和经营者之间不断讨价还价的过程。中国的经验表
明,有效的私产权利可以在原公有制的体系中逐步生成。(周其仁,2002)
100
正如哈耶克所言,人类社会的经济秩序,并不是像一般人所想象地那样条理
井然,也不是由人类理性构想或设计的产物,而是人类行动的结果,也可以说制
度的演进与变迁不是人们所能控制的。那种以为靠专家支持、靠科学决策、靠廉
洁的政府就可以把经济搞好的想法,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因为信息是分散在全
社会的,任何人都不可能在社会里对所有的信息全部了解,每一个人都有一些别
人没有的信息。市场经济最大的好处,相对于计划经济,就是能够利用分散权利
决策的过程而充分利用掌握在每个人手中的信息。(哈耶克,1945),一个成功的
经济体制必然是以个体的分散的、自由决策权为前提的,因此,伴随着中国改革
开放的成功,我们拥有的选择权束也在不断扩大,这应当是一个必然的演进过程。
就改制而言,其意义不仅在于政策决策者和学者们所预期的产权制度的建立,及
由此产生的激励效应,更为重要的是,原有的企业创造了一批在法律上得到承认
的民营企业,这在很大程度上形成了人们的共识:民营企业是合法的,民间将逐
步取代政府组织资源进行经济活动。这种共识的形成所带来的结果是,人们创办
企业的高潮,私人企业的大量创办及由此带动的民间私人资本的增长,推动了地
方经济的快速发展,这是乡镇企业改制后各地普遍的现象。改制不仅给了村民重
新选择的机会,同时也给了他们重新审视自己价值的机会,在当工人和高风险、
高回报的创业之间权衡:并且宏观经济的回升也提供了相对宽松的环境。民营经
济成为乡村经济的主要力量,将对经济的长期增长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1事实上,这种转给企业原先经营者的企业往往比较成功,例如在江阴,全市共有十家上市
公司,在改制过程中全部由企业的的创始人掌权,结果都获得了成功。见陈钊、陆铭“作
为合作博弈的企业改制:以江阴为例”,转型与增长上海远东出版社
2这个机制的重要意义在于经营者的工作是最难观测和衡最的,晟好让他f1"]自我监督。
’德国麦德隆就是这样类似的故事,与其他跨国零售业巨头相比,麦德隆的特点是它的大卖
场从不采取租的方式,而是买地建房。选址通常在城郊附近,地价便宜,当地政府出于发展
的目的,又乐于给地。麦德隆买尽可能多的地,建一层卖场带动周围的地价升值,形成级差
地租。德国麦德隆超市就是这样通过制造级差地租来获得额外巨额收盏。
4此案例来源于周村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1995,“乡镇企业产权帝惦f改革的突破——
周村农村改革试验区1987--1995年改革试验报告”《中国农村经济》第8期
5本模型及推理过程参考了Jan Svejnar(1986)
6从我们可以观察到的经验事实是在许多乡镇企业.只要他们可以维持说得过去的经营业
绩,那么他们就可以实现事实上的职务终生制。
101
7实际上,许多乡镇企业的业绩不良除了市场因素和企业家个人能力以外,很大程度上是经
营者采取了转移资产等败德行为。
8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职工又被晾在一边了,除了自身的谈判能力以外,我们又看到了奥尔
森的“组织化程度较高的小集团战胜大集团”的生动案例。
9用汪丁丁(1996)的话说,就是产权是博弈的结果。
”可以为本文内容给予有力支持的是Chen.Rozelle(1999)所作出研究结果。他们发现地方政
府向乡镇企业提供的激励契约是由最初的固定工资制向利润分成制,直到定额上交制的转
变。更有甚者是企业按照镇政府给企业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决定向政府的付费数额(周其
仁1997)
“一个企业家多,#是当他用昂少的费用生产了“错误”的产品,而不是在他是“低效率”
地生产了“正确”产品时破产的。(张维迎,1995)
”对于这个过程,杨小凯有一个非常精彩的描述。他认为中国的制度转型可以通过几代企
业家的差别反映出来。第一代企业家牟其中完全需要靠玩政治来生存,打着支持改革的招牌,
还要和上面拉政治关系。第二代比如说万通公司的冯伦.他们的政治色彩要少一些,但是,
他既要会玩白道.又要会玩黑道,又要真正有些经营上的能力。到了再下面~代,比如说潘
石屹,原来是冯伦的助手,后来做得很好的叫红宝石公司。他做现代城很成功,包括浙江的
一些民营企业家搞房地产的。他们基本上是很低调的,不再玩政治,经营上的能力更多一些。
”张维迎所认为的那样,中央政府的权力从1949年开始扩张,一直到70年代末期,中央政府
几乎主宰着所有的经济决簧部门。这种高度的中央集权,部分地使得从50年代中期到80年
代初期,公有制主导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在此期间,财政预算由中央确定而且中央政府控制着
大多数国有企业。(张维迎,1998)
“平新乔:《财政原理于比较财政制度》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第383页
参考文献
Aghion Philippe;Bolton Patrick“An Incomplete Contracts Approach to
Financial Contracting”The 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V01.59,No.3.(Jul.,
1 992),pp.473—494.
Akerlof George A.The Market for。。Lemons‘‘:Quailty Uncertainty and the
Market Mechanism 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V01.84,No.3.(Aug。,
1 970).PP.488·500.
Alchian.Armen and Harold Demsetz,1 972,“Produdion,Information Costs,
and Economic Organization”.American Economic Review,62:777·95.
Barnard.Chester.1 938 The Functions of the executive.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Berle,A.,and Means,G,1 932,The Modern Corporation and Private Property,
New York:Commerce Clearing House.
Blair,Margaret,1 995,Ownership and Control:Rethinking Corporate
Governance for the 21 century,Washington:the Brookings Institution.
Brandt,Lauren,Hongbin Li,and Joanne Roberts.2001,“Why DO
Governments Privatize?”Department of Economics, University of
toronto,mimeo.
Byrd and Q.Lin.Eds.,China’s Rural Industry:Structure,Development and
reform.London/New York:Oxford Univ.Press.1 990
Chang,C.and Wang.Y.(1 994),The Nature of the Township Enterprise,”
JournaI of Comparative Economics,vl 9,P.P.434-452.
Hall Brian J.:Liebman Jeffrey B.Are CEOS Really Paid Like Bureaucrats?
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V01.113,No.3.(Aug.,1998),pp.
653—691.
Coase.R.’q-he Nature of Firm”,Economica,4,PP.386-405.
Che,J..2002.From the grabbing hand to the helping hand:a rent—seeking
model of China’s township-village enterprises,UNU/WlDER Discussion
Paper DP 2002/13,United Nations University,WIDER,Helsinki,Finland.
Forthcoming in J.Comp.Econ.30(Dec.2002).
Che,J.,Qian,Y,1 998a.Insecure property rights and government ownership
of firms.Q.J.Econ.1 1 3,467-496.
103
Che,J.,Qian,Y.。1 998b.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community government。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understanding China’S township-village
enterprises.J.Law Econ.Org.14.1_23.
Chen,H.,Rozelle,S.,1 999.Leaders,managers,and the organization of
township and village enterprises in China.J.Dev.Econ.60.529—577.
Chen,Jiyuan(1 988).A Study of the Models of the Township and Village
Enterprises.The Chinese Social Sciences Press.Beijing.
Demsetz,1 967 Toward a theory property Rights.”American Economic
Review,57, No,2:347--59
Dewatripont.Mathias and Jean 11roIe,1 994,‘‘A Theory of Debt and Equity:
Diversity of Securities and Manager-Shareholder Congruence”,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CIX:1027-1054.
DOW,Gregory,1 993,‘Why Capital Hires Labour:A Bargaining Perspectiv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83:1 1 8—1 34.
Fama.Eugene F“Agency Problems and Residual Claims。”Jensen,Michael
C.: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June 1983.P.327—49.
Grossman。S.and Hart,O.,1 986,‘'The Costs and Benefits of Ownership:A
Theory of Vertical and Lateral Integration”,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94,
PP.691-71 9.
GLR.G and Xin Meng 1 993 Wage Determination and occupational Attainment
in the RuraIlndustriaI Sector of China Australian NationaI University
Hart Oliver;John Moore The JournaI of PoliticaI Economy。V01.98,No.6.
(Dec.,1990),PP.1119—1158.
Hart Oliver;Jean Tirole;Dennis W.Carlton;Oliver E.Williamson VerticaI
Integration and Market Foreclosure Brookings Papers on Economic Activity.
Microeconomics,V01.1 990.,PP.205-286.
Hart,0.,1995,Firms。Contracts and Financial Structure,Oxford University
Press.
Hayek F A.“The Use Of Knowledge in Society”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V01.35,No.4.(Sep.,1 945),pp.51 9-530.
Hua,Sheng,xueiun zhang,and xiaopeng luo,china:from revolution to reform,
Macmillan,1 993
Jefferson,G.H.,Rawski,T.G and Zheng,Y(1992a),Growth,Efficiency,and
Convergence in China’S State and Collective Industry,Economic Development
104
and Cultural Change,20(2),PP.239—266.
Jefferson,G.H..Rawski,TG and Zheng,Y.(1992b),Innovation and Reform in
Chinese Industry:A Preliminary Analysis of Survey Data(1),Paper delivered
at the annual meeting of the Association for Asian Studies,Washington DC,
April.
Jefferson,GH.,and Rawski,T.G(1 994),Enterprise Reform in Chinese
Industry,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8(2),pp.47-70,Spring.
Jin,H.and Qian.,Y(1998),“Public MS.Private Ownership of Firms:E、,idence
from Rural China,”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vl 1 3,n3,p.P.773·808.
Jan Svejnar,1 982.”On the Theory of a Participatory,’'Journal of Economic
Theory,27,pp31 3--330.
Jan Svejnar,Bargaining Power,Fear of Disagreement,and Wage Settlements:
Theory and Evidence from U.S.Industry Econometrica,V01.54,No.5.(Sep.,
1986),pp.1055—1078.
Jensen Michael C.and William H.Meckling.。Theory of the Firm:Managerial
Behavior,Agency Costs and Ownership Structure,。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V01.3。No.4(1 976).
John Nash Two-Person Cooperative Games Econometrica,V01.21,No.1.
(Jan.,1953),pp.128-140.
John Nash The Bargaining Problem Econometrica,V01.1 8,No.2.(Apr.,
1950).PP.155-162
Klein,Crawford,and Alchian Vertical Integration,Appropriable Rents,and
the Competitive Contracting Process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October
1978
Knight,Frank,1964(1921),Risk.Uncertainty,and Profit.New York:A.M.Kelley.
Lardy,Nicholas R.,China in the world Economy,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ecomomics,Washington 1 994
Lamer Robert J.1 966“Ownership and Control in the 200 Largest
NonfinanciaI Corporations.1 929 and 1 963”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01.56,No.4.(Sep.,1 966),PP.777-787.
L|,D.(1 996),‘‘A theory of Ambiguous Property Rights in Transition
Economies”Journal of Comparative Economics,v23,nl,P.P.1·1 9.
Knight,Frank,1964(1921),Risk,Uncertainty and Profit。NewYork;A.M.Kelly.
Milgrom,P.Roberts.J(1992)Economics,organization,and management.
105
Englewood Clifts:Prentice Hall.
Michael.Jensen,William Mecking Theory of the Firm:Managerial Behavior,
Agency Costs and Ownership Structure The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1 976.pp.305—360
Naughton,B.(1 994),Chinese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and Privatization from
Below,Amercian Economcs Association,Papers and Proceedings。84(2),PP.
266—270。May.
Nee,v.(1 992),“Organizational Dynamics of Market Transition:Hybrid Forms,
Property Rights and Mixed Economy in China,’’Administrative Science
Quarterly,37:1—27.
North.Douglass C.Structure and Change in Economic History, New York:
Norlon,1981
North,D.C., 1 990, Institutions,Institutional Change and Economic
Pedormance,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s.
Oi,J(1 992),“FiscaJ Reform and the Economic Foundations of Local State
Corporatism In China,“World Politics,v01.45,no.1。October 1 992.
0i,J.(1 994),Rural China Take off:Incentives for Reform,book manuscript,
Harvard University,1 994.
Pitt.M and L.Putterman,”Employment and wages in Township.Village.and
other Rural Enterprises?”mimeo, Brown University?1 992.
Putterman。L.,1993.Ownership and the nature of the fIrm.J.Comp.Econ.1 7
243—263.
Putterman,L.(1997).“On the Past and Future of ChinalS Township and
Village Owned Enterprises,”World Development,v25,nl 0。p.P.1 639-55.
Riordan,Michael H.,1 990,’What Is Vertical Inergration?”,in M.Aoli,Bo
Gustafsson and O.Williamson。eds.,The firm as a Nexus Of
Treaties,London:Sage Publication.Ltd
Umbeck,J..”1 977,"the California gold rush:a study of emerging property
rights".Explorations in Economic History 14,no.2:197—206
Qian,Y and Weingast,B.(1996)。“Institutions,State Activism,and Economic
Development:A Comparison of State-Owned MS.Township—Village Enterprises
in China,“Chapter 9 in M.Aoki,H.Kim,and M.Okuno-Fujiwara(eds.)The
Role of Government in East Asian Economic Development:Comparative
InstitutionaI Analysis.OxfordUniversity Press.
Riordan,M.H..and Williamson,O.E.,1 985,‘'Asset specificity and Economic
106
Organization”,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Industrial Organization,3:365—373。
Rozelle,S.and Boisvert,R.N.(1994),"Quantifying Chinese Village Leaders。
Multiple Objectives.”Jouma,of Comparative Economics,1 8:25-45.
Svejnar,J..“Productive Efficiency and Employment,”in Byrd,W.and
Q.Lin(eds),China。S Rural Industry:Structure,Development and reform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Song,Lina,“Convergence:A Comparison of Township—Run Firms and Local
State Enterprise.” In W. Byrd and Q.Lin.Eds.,China’S RuraI
Industry:structure,Development and reform.London/New York:Oxford
Univ.Press.1990
Tian Guoqiang Property Rights and the Nature of Chinese Collective
Enterprises JournaI of Comparative Economics 28, 247—268(2000)
Weitzman.Martin.and Xu.Chenggang."Chinese township village enterprises
as vaguely defined cooperatives,’’J comp Econom.1 8,2:1 21—1 45,Apr.1 994
White.Ly八n T..1Il。1998.Unstately Power:LocaI Causes of China’S Economic
Reforms.Armonk:M.E.Sharpe.
Williamson Oliver E.;Michael L.Wachter;Jeffrey E.Harris Understanding the
Employment Relation:The Analysis of Idiosyncratic Exchange(in Symposium
on the Economics of Internal Organization)The BelI Journal of Economics,
V01.6,No.1.(Spr ng,1 975),PP.250—278.
Williamson Oliver E.‘q'he Modem Corporation:Origins,Evolution,Attributes”
JournaI of Economic Literature,Vol。19,No.4.(Dec.,1981),PP.1537—1568.
Willianmson,1 996,Mechanisms of Govemance,Oxford University Press.
Xu,chenggang。“Productivity and Behavior of chinese rural Enterprises,”
unpublished manuscript,London SchooI of Economics,October,1 991
Yang,X.and Ng,Y-K.(1 995):”Theory of the Firm and Structure of Residual
Rights",Journal of Economic Behavior and Organization.26,1 07-28.
巴泽尔,1997,《产权的经济分析》,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
陈剑波,1990:《乡镇企业资源配置效率研究》,《发展研究》,北京师范大学
出版社
陈剑波,1994《人民公社的产权制度一对非排他性受到严格限制的产权体系所进
行的制度分析》,《经济研究》第7期。
陈剑波,1998: 《中国为什么会出现乡镇集体企业》,《中国农村经济观察》第
107
3期
陈剑波《乡镇企业的产权结构及其对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 《经济研究》1995
年第9期
陈剑波《市场经济演进中乡镇企业的技术获得与技术选择》,《经济研究》1999
年第4期
陈剑波,2000:《制度变迁与乡村非正规制度》《经济研究》第1期
陈强兵《淄博周村股份合作企业所有权结构变迁的研究》,硕士论文,1998北京
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陈建军,《中国高速增长地域的经济发展——关于江浙模式的研究》上海人民出
版社2000年8月第一版
蔡防,1995:《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逻辑与成功的条件一兼与国有企业改革
比较》《经济研究》第10期
陈郁编,1996:《企业制度与市场组织——交易费用经济学文选》上海三联书店,
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一版
杜志雄,2004:《乡镇企业产权改革、所有制结构及职工参与问题研究》《管理
世界》第1期
德姆塞茨,1999:《企业经济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范从来、路瑶、陶欣、盛志雄、袁静,2001:《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模式与股
权结构的研究》,《经济研究》第1期。
冯曲,2001,《世纪末的变革:苏南乡镇企业改制的一个评注》,打印稿。
冯曲、张涛,2002:《权威、权威组织与效率》,《世界经济文汇》第5期。
哈特《企业、合同与财务结构》,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4~25页。
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三联书店2003年P143页
韩俊等,1997:《集体所有制乡镇企业存量资产折股量化问题研究》,《经济研究》
第8期。
胡汝银,1992:《中国改革的政治经济学》,《经济发展研究》,第4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1990年6月3日国务院颁布)
黄鉴晖,1992:《山西票号史》,山西人民出版社。
杰弗逊、赵志强、卢迈,1994:《中国工业企业的产权改革》,载于海闻主编,1997:
《中国乡镇企业研究》,中华工商联出版社。
李国都编,1990:《发展研究》(上)(下),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
林毅夫、蔡肪、李周,1994:《中国的奇迹:发展战略与经济改革》,上海三联书
店和上海人民出版社第一版。
林青松、伯德主编,1989:《中国农村工业:结构、发展与改革》,经济科学出版

刘小玄,1995=《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的产权结构及其对效率的影响》,《经济
研究》第7期。
刘小玄,刘芍佳,1998:《双重目标的企业行为模型——兼论我国宏观经济运行
的微观基础》,《经济研究》第11期。
姜长云,2000a:《乡镇企业产权改革的逻辑》,《经济研究》第10期。
——,2000b:《乡镇企业资金来源与融资结构的动态变化:分析与思考》,《经
济研究》第2期。
金祥荣,2001:《股份制大锅饭与乡镇企业产权改革的深化》《数量经济技术经济
研究》第2期
玛格丽特·M·布莱尔,1999:《所有权与控制:面向21世纪的公司治理探索》,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钱德勒,1987年,《看得见的手一美国企业的管理革命》,商务印书馆
钱颍一,2003:《现代经济学与中国经济改革》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秦晖,1997:《十字路口看乡企——清华大学乡镇企业转制问题调查研究报告》
(上),《改革》第6期;(下),1998,《改革》第1期。
田国强,1994:《中国国营企业改革与经济体制平稳转轨的方式和步骤——中
国经济改革的三阶段论》,《经济研究》,第11期。
田国强,1995:《中国乡镇企业的产权结构及其改革》,《经济研究》第3期。
田国强,1996:《内生产权所有制理论与经济体制的平稳转型》《经济研究》第
11期
田国强, 2001:《一个关于转型经济中最优所有权安排的理论》,《经济学季刊》
第1卷,第1期。
约瑟夫斯蒂格利茨,沙希德尤素福主编,2003:《东亚奇迹的反思》中国人民
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一版
王红领,2000:《委托人的“政府化”与“非政府化”对企业治理结构的影响》,
《经济研究》第7期。
王晓鲁:《对乡镇企业增长的重新估计——制度变革对增长的影响》,《经济研
究》,1997年第1期。
谢千罩、罗斯基、郑玉歆,1995:《改革以来中国工业生产率变动趋势的估计及
其可靠性分析》,《经济研究》第12期。
新望,2000:《对村企改制后若干问题的思考》,《唯实》第7期
许惠渊,1996:《乡镇企业承包经营制的进一步创新和完善》,《中国农村经济》
109
第10期
杨瑞龙、周业安,1997,《一个关于企业所有权安排的规范性分析框架及其理论
含义》,《经济研究》,第1期
张维迎,1995,《公有制经济中的委托人一代理人关系:理论分析和政策含义》,
《经济研究》,第4期。
张维迎,1996:《所有制、治理结构及委托一代理关系——兼评崔之元和周其仁
的一些观点》《经济研究》第6期
张维迎,1998a:《控制权损失的不可补偿性与国有企业兼并中的产权障碍经济研
究》《经济研究》第7期
张维迎、栗树和,1998b:《地区间竞争与中国国有企业的民营化》《经济研究》
第12期
张维迎,1999:《企业的企业家一契约理论》,上海三联书店。
张五常,1983,《企业的合约性质》,载《经济解释》(张五常,商务印书馆,2000)。
周其仁,1996:《市场里的企业: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合约》,《经济研
究》第6期。
支兆华,2001:《乡镇企业改制的另一种解释》,《经济研究》第3期。
周其仁、胡庄君,1987:《中国乡镇企业的资产形成、营运特征及其宏观效应》,
《中国社会科学》第6期
周其仁,1997:《大型乡镇企业研究:横店个案笔谈》,《经济研究》第5期。
周其仁,1994,《中国农村改革:国家和所有权关系的变化——一个经济制度变
迁史的回顾》,《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第8期。
周其仁,2002:《产权与制度变迁:中国改革的经验研究》,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
版社
邹宜民、戴澜、孙建设,1999:《苏南乡镇企业改制的思考》《经济研究》第
3期
赵晓,1999,竞争、公共选择与制度变迁——从《抓大放小”看体制转轨中政策
效率改善的原因No.C1999025北京大学经济研究中心
张军、冯曲,2000:《集体所有带4乡镇企业改制的一个分析框架》,《经济研究》
第8期
张毅1990《中国乡镇企业:历史的必然》《中国乡镇企业:灵活的机制》《中国
乡镇企业:艰辛的历程》法律出版社。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中国乡镇企业的经济发展与经济体制》1987年
5月第1版,中国经济出版社
海闻主编, 1997年《中国乡镇企业研究》中华工商联出版社
110
谭秋成,2000:《市场的性质与企业所有权安排》,《中国农村观察》第1期
孙早、鲁政委,2003:《从政府到企业:关于中国民营企业研究文献的综述》《经
济研究》第3期。
汪丁丁,1996:《产权博弈》《经济研究》第10期
胡必亮、郑红亮:《中国的乡镇企业与乡树发展》,山西经济出版社,1996年。
郑红亮:《我国乡镇企业的行为目标和行为方式研究》,《管理世界》,1996年第6
期。
胡永泰、海闻、金毅彪:《中国企业改革究竟获得了多大成功》,《经济研究》,1994
年第6期。
林青松:1995,《改革以来中国工业部门的效率变化及其影响因素分析》,《经济
研究》,年第10期。
洪银兴、袁国良:《乡镇企业高效率的产权解释——与国有企业的比较研究》,
《管理世界》,1997年第4期。
格罗斯曼、哈特(1986):《所有权的成本和收益:纵向一体化和横向一体化的理论》,
载陈郁编:《企业制度与市场组织——交易费用经济学文选》,上海人民出版社、
上海三联出版社,1996年。
哈特、莫尔(1990):《产权与企业的性质》,载陈郁编:《企业制度与市场组织——
~交易费用经济学文选》,上海人民出版、上海三联出版社,1996年。
克莱因,1980,《不公平契约安排的交易费用决定》载陈郁编:《企业制度与市场
组织——交易费用经济学文选》,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三联出版社,1996年。
平新乔,1995年:《财政原理与比较财政分析》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
后记
说起来,三年应当是~段不算太短的时光,可是在复旦大学的这三年我确实
感到时间过得太快了,闭上眼睛,三年前入学报名的情景还历历在目。使我感到
非常高兴的是认识了许多才华横溢的老师和同学,他们给了我非常多的帮助。首
先是我的导师俞忠英教授,无论是学识人品以及处事态度,都是值得我一生学习
的。还有我的师兄、师弟以及同班同学,每次和他们的讨论中,都可以领悟到许
多有意义的内容。
说到这篇论文,自己虽然准备的时间也不算不充分,阅读的文献也不算少,
但在书写的过程中还是感到有不少令人遗憾的地方,我一直再想,再给我一次机
会,我应当可以避免这些遗憾。不过,或许生活本身就是一种遗憾。
我要感谢苏州大学的师姐方健雯女士,正是在她的帮助下,我才能顺利地完
成论文的数理模型。
我还要感谢戴莺同学,正是为我的文献收集提供了非常多的帮助。
最后,我还要感谢我的家人,没有他们的支持,我显然是不可能把这三年的
学习生活坚持下来的。
张斌
2004年5月5日
¨2
论文独创性声明
本论文是我个少.在导师指导。F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论文
中除了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不包含其他人或其他机构已经发表或
撰写过的研究成果。其他同志对本研究的启发和所做的贡献均己在论文中做
了明确的声明并表示了谢意。
作者签名弦础日期
论文使用授权声明
挑悼明姬
本人完全了解复旦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学校有{。÷
保留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允许论文被查Ntn借阅;学校可以公布论文的全部
或部分内容,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它复制手段保存论文。保密的论文在
解密后遵守此规定。
作者签名师签名: 强畸年‘黾s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