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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52交易费用理论比较分析

湖南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交易费用理论比较分析
姓名:罗进华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政治经济学
指导教师:李松龄
20020101
摘要
本文通过比较分析交易费用经济学流派重要人物的观点发现,他们对交易费
用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存在严重的认识分歧,交易费用经济学对一些重
要的社会经济问题也不能作出有说服力的解释。这些表明这一理论体系还存在重
大的缺陷。经过进一步的分析,发现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该理论体系不顾研
究对象的变化,依然沿用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和价值理论。文章认为,要促
进交易费用经济学的发展,必须适应研究对象的变化完善这一学派的研究方法和
价值理论。而马克思的经济理论和交易费用理论存在共同的研究对象,即都是研
究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及这种关系对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两者之间在研究方法和
价值理论方面也存在很强的互补性,这些构成了交易费用经济学融合马克思经济
理论研究方法和价值理论的基础。最后,文章以为,本文所论证的交易的价值基
础为这种融合提供了可能,因为这一价值基础本身融合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
新古典经济学的效帽价值论,如果以此作为交易的价值基础,也就能相应将马克
思的经济研究方法融入交易费用经济学中,这样就能弥补交易费用理论在方法论
和价值理论方面的缺陷。
关键词:交易费用产权交易价值融合
Abstract
Through analysising some famous economists’theory in the Transaction Cost
Economics,this paper finds there are many serious divergenes on some basic
concepts and viewpoints among them,and also finds the Transaction Cost Economics
can not explain some important social economic phenomena.Therefore,the paper
thinks there be many serious defects in the Transaction Cost Economics.Afterwards,
the paper finds,it is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the research objective and the
methodology,and the value theory that leads to these defects If we want to develop
Transaction Cost Economics,we have to adapt the methodology and value theory to
the new research objective
On the other hand,the paper finds,the Transaction Cost Economics and the
economics ofKarl Marx have the same research objective,both studying the relations
among people and the influence which produce on the resource allocation,and also
finds there are complementarities in the methodology and value theory between them.
Therefore,the paper thinks the Transaction Cost Economics can draw the
methodology and the value theory from the economics of Karl Marx.This work Can
benefits from the authofi’S value theory ofthe Transaction Cost Economics Which has
been synthesized the value theory ofKarl M飘and has been proved in this paper.In
fact,if this new value theory became the value foundation of the Transaction Cost
Economics,We would draw the methodology form Karl Marxism,and would
remedy the defects in the Transaction Cost Economics
Key Words:Transaction cost,property fights,
the value oftransaction,systhesize

引言
1.研究目的
主流西方经济学从人与物、物与物之问关系的角度研究资源配置,这就忽视
了人与人之间在社会生产中所发生的关系,以及这种关系对资源配置效率的影
响,它也就不能解释生产的制度结构如企业的性质等。交易费用经济学以交易作
为研究人们之间关系的基本单位,以交易成本作媒介研究这种关系对资源配置的
影响,这就揭开了对制度进行经济研究的序幕。进入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后,交易
费用经济学凭借它这一得天独厚的条件,不断扩充经济学研究领域,成为了经济
学帝国主义的象征,交易费用也成为了经济学研究的中心议题。然而,随着许多
经济学家加入这一研究领域,他们却得出了许多互不相容的研究结论,就是交易
费用概念本身也是众说纷纭,同时,对它的计量也令人头痛,交易费用经济学面
临一个十分尴尬的处境,以至进入九十年代后,对交易费用研究的热情逐渐退出
了主流经济学杂志。
中国一直在致力于经济、政治体制的改革,这种改革实质上就是要调整人们
之间的关系以有利于经济效率或者说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因此,科学地研究生
产关系及这种关系对生产效率的影响以指导改革的进行无疑具有重要意义,在这
一方面,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具有一定价值,因为它是以研究生产关系并探寻这种
关系对生产力的影响为己任的,因此,它也是研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及其对资源
配置影响的科学。然而,马克思经济学在进行这一研究时存在不足之处,首先,
它偏重于研究生产关系,而这种关系对资源配置的影响它虽然意识到了却并没有
得到充分、具体的研究;其次,它没有形成一个像交易和交易成本这样的研究工
具,因此,它虽然揭示出了生产关系的许多性质,却因工具缺乏不能具体研究这
种关系对生产力的作用,只是形成一个宏观的、粗糙的分析框架。比较而言,交
易费用经济学在这些方面做了许多细致的工作,以它来研究如何进行中国的改革
以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无疑有可取之处。不过,这就要求我们首先研究交易费
用经济学所存在的问题,探寻解决问题之道,以形成一个能指导改革的科学理论
体系。这些方面构成了本论文选题的理由。同时,本论文也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立项课题“交易费用理论及制度变迁中国有企业交易成本问题研究”的部分内容。
2.国内外研究现状
康芒斯最提早出了“交易”这一概念用以研究人们之间的关系,从而将制度
运作和交易联系起来。不过康芒斯并没有运用经济学的方法来研究制度,因此,
制度与经济效率的关系在康芒斯那里没有得到深入研究,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科
斯在研究企业的性质时,归纳出了“交易成本”这一概念,并认为经济制度可以
节约交易成本。科斯后来在研究外部性问题时形成了著名的科斯定理,其内涵是
如果不存在交易成本,市场可以实现资源最优化配置;如果存在交易成本,市场
本身并不能实现资源最配置,这时有必要采取非市场协调方式改进配置效率,这
样,科斯定理就将交易费用、制度选择和资源配置效率联系起来,从而将研究人
与人之间关系及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纳入经济学领域,揭开了交易费用经济学的
序幕。科斯之后,威廉姆森细化了交易费用概念,并用之研究治理问题,从而正
式形成了交易费用经济学。交易费用经济学凭着交易费用这一强大工具,不断侵
入其它社会科学领域,诺斯用它来研究制度变迁,委托代理理论用它研究机制设
计,产权学派用它研究财产权力的作用,等等,交易费用经济学成为了经济学帝
国主义的象征,整个七、八十年代,交易费用这个概念成为了经济学研究的中心
议题。九十年代初,这一领域的重要代表人物科斯、诺斯相继获得了诺贝尔经济
学奖。
不过,交易费用理论的许多观点并没有得到普遍认同,这个领域的许多代表
人物也存在重大理论分歧,交易费用也难于计量,以至九十年代后,西方主流经
济学消失了对交易费用研究的热情。
在体制改革背景下,交易费用经济学在中国得到广泛传播,大多数人是运用
这一工具和方法来研究制度变迁。对这一理论本身进行研究存在两种情况,一种
情况主张有批评地吸收,一种情况是主张超越这一分析框架,如刘元春(2001)
认为交易费用纯粹是一个无用的概念。
本论文的作者也曾对交易的价值基础(2001)、入世这一制度变迁对中国交
易费用降低及对企业专业化分工的影响(2001)、交易费用理论对国有股减持的
启示(2002)作过研究探讨。论文作者的指导老师也有这一领域的研究专著(李
松龄,1996)。
3.研究过程
本文采用了比较分析的方法,通过比较发现问题,通过比较研究问题产生的
原因,进而通过比较探索相应的解决方法。
在对交易费用理论的比较分析中,首先综合了各个代表人物对某一问题的看
法,因此,采取的是以问题研究为导向,而不是普通的以流派为导向。文章主要
从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比较研究:(1)各个代表人物对交易费用概念的定义,
2
相互之间的不同意见,定义中所存在的问题;(2)对企业性质的不同意见,科斯
和威廉姆森从节约交易成本的角度定义企业,阿尔钦和德姆塞茨以为企业的性质
是一种利用规模经济优势的团队生产,而不是节约交易成本。张五常、哈特等认
为科斯并没有解释清楚企业是如何节约交易成本的;(3)组织内权力分布。交易
费用经济学并不能说明企业内权力为什么赋予资本家而不是工人,阿尔钦、德姆
塞茨、张五常等认为企业并没有不同于市场的权威;(4)不确定分析。科斯和威
廉姆都强调了不确定性在组织出现中的意义,但他们在治理机制的设计中却认为
有限理性的人能实现具有最大化均衡性质的治理结构,他们事实上没有考虑不确
定性。(5)交易费用和产权的关系。科斯定理和威廉姆森的治理机制设计中都是
假定交易费用既定下研究如何构造相应的产权结构以适应交易费用的节约,这只
是一种静态分析。文章以为,交易费用的产生本质上并非一定来自产权界定不清,
它是许多制度的变量,因此,也可以不改变产权结构而通过其它制度变迁改变交
易费用大小以适应产权结构,文章进而提出了这种交易费用和产权关系的模型,
并以为这是科斯定理的动态表述。这一模型也得到了哈特不完全合同理论的证
明。并且可以得到大量的实证支持。(6)交易费用理论的价值基础。康芒斯提出
了交易概念时也指出了其价值基础是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的融合:但交易费
用经济学却承袭的是效用价值论。文章以为效用价值论反映的是人和物之间的价
值关系,其个人性、静态性、抽象性特征并不完全能用来反映人与人之间的价值
关系,因此有必要重新构造这一理论的价值基础。文章通过论证使用价值的实现
问题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中引入了效用价值论,实现了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
值论的融合,并以此作为交易的价值基础。(7)研究对象、方法、价值理论的比
较。文章比较分析了交易费用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马克思经济学在研究对象、
研究方法、价值理论方面的异同。交易费用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面临不同的研
究对象,前者研究的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及这种关系对人和物之间关系即资源配
置效率的影响,后者研究的是人和物之间的关系及物与物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
单纯研究资源配置效率问题。这两种研究对象是有许多本质的区别,然而,交易
费用经济学却完全承袭了新古典经济学的效用价值论和分析方法,这样,研究对
象和价值理论、方法论之间的冲突导致了交易费用经济学存在严重缺陷。因此要
发展交易费用经济学就要适应研究对象的变化改进其价值理论和方法论。最后,
文章经过比较分析发现,马克思的经济学和交易费用经济学有共同的研究对象,
在价值理论和方法之间也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因此,交易费用经济学可以融合马
克思经济学~些合理的研究方法和价值理论观点。而前面所论证的交易价值基础
也为这种融合提供了可能,因为在这一价值基础中已经融合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
论,如果以其作为交易费用经济学的价值基础,也就相应地融合进了马克思的分
析方法。
4.结论
通过对交易费用理论的比较分析发现,这一学派在概念、基本理论、价值基
础等方面还存在许多缺陷。进一步比较后发现,交易费用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
面临不同的研究对象,这两种研究对象有许多本质的区别,然而,交易费用经济
学却完全承袭了新古典经济学的效用价值论和分析方法,这样,研究对象和价值
理论、方法论之间的冲突导致了交易费用经济学存在严重缺陷,要发展交易费用
经济学就要适应研究对象的变化改进其价值理论和方法论。最后,文章经过比较
分析发现,马克思的经济学和交易费用经济学有共同的研究对象,在价值理论和
方法之间也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因此,交易费用经济学可以融合马克思经济学一
些合理的研究方法和价值理论观点。而本文所论证的交易价值基础也为这种融合
提供了可能。这是全文的一般性结论。另外,对一些个别问题的研究也得出了具
有创新性的意见,如科斯定理的动态化,使用价值的实现及交易的价值基础等。
第一章基本概念和理论的比较分析
1.1交易成本概念的比较分析
科斯1937年归纳出交易费用这一概念后,经过较长时期的沉寂,到上世纪
70年代初,经济学界出现了研究交易费用的热潮,“交易费用的发生、影响和扩
展已在新制度经济学中先声夺人。交易费用己成为经济学研究中心议题”(威廉
姆森,1996,P24)。但进入90年代后,对交易费用的研究逐渐退出了西方主流
经济学杂志。许多人认为交易费用存在计量和定量分析困难,不符合西方主流经
济学所要求的实证标准,不过我们也可发现主流经济学许多重要概念如边际效用
等似乎也是不可计量的,但这却并没有影响人们对它们的热情。通过分析我们发
现,交易费用概念即使在新制度经济学家中也存在定义上的分歧,实际应用中还
存在计量上的分歧,这说明交易费用概念尚缺乏一个一般化的基础。威廉姆森承
认“这个概念的自由度也太大了,需要对它进行定义”(1996,P24)。德姆塞茨
在研究纽约股票市场上交易成本问题时也说交易成本“要从广义上作出解释,无
论在实证上还是在概念上,都会遇到极大的困难”(1999。P79)。刘世锦在《经
济体制效率分析》导论中也认为,交易费用概念缺乏普遍认同的定义。缺乏一个
一般的关于交易费用的概念无疑影响了交易费用经济学的深入研究和广泛传播。
下面拟对各种交易费用的定义进行比较分析。
1.1.1科斯交易成本的概念
最早提出“交易”这一概念的是美国制度经济学家康芒斯,康芒斯不满古典
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将经济关系只看成人和自然的、人和物的关系,“他们假
定一切物品都被人占有,可是认为所有权和被占有的物质东西是相同的,因此就
作为理所当然的事情被忽略了,那些理论都是以实际物资为对象而构成的,完全
不论财产的权利,因为它们是自然的。⋯⋯如果政治经济学的题材不仅是个人和
自然的势力,而是人类通过财产权的相互转移,彼此赖以维持生活,那末,我们
就必须向法律和伦理中寻找这种人类活动的重要转折点”(康芒斯1962,P72),
康芒斯发现这种转折点的根本单位就是“交易”,“那根本的活动单位,使法律、
经济学和伦理学有相互关系的单位,必须本身含有‘冲突、依存、和秩序’三项
原则。这种单位就是‘交易”’(康芒斯,1962.P73).“交易”被康芒斯视为“运
行中的机构”或制度的基本单位,犹如生物有机体是由细胞组成一样。康芒斯进
而将交易分为三种类型:买卖的交易,即平等人之间的交换关系;管理的交易,
即上下级之间的交换关系;限额的交易,主要指政府对个人的关系。这三种交易
类型覆盖了所有人与人之间的经济活动。康芒斯的伟大贡献在于从人与人之间的
各种关系中抽象出了“交易”这一概念,将过去人们认为不相干的一些事情,如
买卖活动,经理对工人的管理,以及国家对居民征税等,通过“交易”这个一般
化的概念联系和归纳在一起,不同的经济制度不过是这三种交易类型的不同比例
的组合。如在市场经济体制中,以买卖的交易为主,而在计划经济体制中,以管
理的交易为主,这样,康芒斯就将制度运作与交易关系联系起来。
但是,康芒斯在对以交易为基本单位的制度进行分析时采用的方法,并不
是经济学的方法,而主要是法学、伦理学方法,如他并没有从经济上解释交易活
动的产生,没有解释为什么会存在三种不同形式的交易类型,在他看来,交易似
乎是有史以来就存在的,并且永恒不变,因此,他仅限于从现象上对交易进行描
述。真正对交易这~制度的基本单位进行经济分析的,是以科斯为首的新制度经
济学运动。
科斯接受了康芒斯所提出的“交易”这一概念,并进而认为交易活动是
稀缺的,是要付出成本的,由此提出了“交易成本”这一经济学概念,并运
用这一概念对经济组织进行了深入分析。科斯在1937年发表的经典论文《企
业的性质》中提出了市场成本即运用价格机制的成本这一概念,它所包含的
内容正是交易成本的内容。科斯写道“利用价格机制是有成本的。通过价格
机制组织生产的最明显的成本就是所有发现相对价格的工作。⋯⋯市场上发
生的每一笔交易的谈判签约的费用也必须考虑在内”(1990,P256)。科斯于
1960年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更明确提出了交易成本的概念。在
这篇经典论文中,科斯以《对市场交易成本的考察》为标题,探讨了交易成
本与权利界定对经济制度运行效率的影响,对交易成本的内容作出了进一步
的界定,即“为了进行市场交易,有必要发现谁希望进行交易,有必要告诉
人们交易的愿望和方式,以及通过讨价还价的谈判缔结契约,督促契约条款
的严格履行,等等。这些工作常常是成本很高的” (科斯,1991,P20)。大
体上科斯认为市场交易成本包括发现和通知交易者的费用、谈判费用、签订
合同以及保证合同条款的履行而进行必要的检查费用等。一般认为交易成本
包括搜寻、谈判、实施费用。
1.1.2威廉姆森的定义
威廉姆森大致沿着科斯开创的思路进一步发展了交易成本这一概念。威廉
姆森认为人们之间所发生的交易关系,或明或暗总是在一定的合同关系中进行
的,所以,可以将合同方法作为分析交易最基本的方法。比较、研究不同组织不
同制度的主旨,是着它们对于交易成本的节约,经济组织的问题,是设计能实现
这种节约的合同和治理结构。
确定了研究方法,威廉姆森进而对人的行为进行了一些假定以作为分析前
提。他认为,实际的人都是契约人,他们无处不处于交易中,并用明的或暗的合
同来治理他们的交易。契约人的行为特征,不同于经济人的理性行为,而体现在
这样两个方面:第一是有限理性,第二是机会主义。按西芒的定义,有限理性指
“主观上追求理性,但客观上只能有限地做到这一点”的行为特征。有限理性意
味着人在知识、预见力、技能和时间上是有限度的,这样,在面对现实复杂性和
不确定性时,人们不可能在签约阶段上考虑所有的可能性以及相应的调整方案。
机会主义即一种狡诈的自私自利倾向,包括投机取巧、见机行事、有意隐瞒、歪
曲信息等。机会主义的一个直接结果是合同风险。
确定了分析方法和前提,威廉姆森开始了对交易性质的研究。他定义了交
易的影响交易成本水平的三个性质: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和频率。资产专用性
是指一项资产可调配用于其他用途的程度,或由他人使用而不损失资产价值的程
度。资产专用性至少可以分为五类,即(1)地点的专用性;(2)有形资产用途
的专用性:(3)以边干边学方式形成的人力资本用途的专用性:(4)奉献性资产
(这是根据特定客户的紧急要求而在~般目的工厂中特意进行的投资);(5)品
牌资本。等等,这些形式的资产专用性不仅可能引发复杂的事前的动力反应,而
且更重要的是,它还触发复杂的事后治理结构的反应。例如,在合同的谈判开始
阶段,每位投标者处于平等竞争的位置上。在竞争中出现了一位胜利者,他投入
专用性资产进行生产以满足购买者的需要,到一次交易完成重新投标时,这位初
始的胜利者相对于他的初始竞争者来说已经是有了“先行一步”的成本优势。购
买者为谋求更好的成交条件,不得不继续与之交易。这样,初始的胜利者在后续
交易中处在了一种近似垄断的位置上,大数目条件转化为小数目条件。供应者的
机会主义行为就成为购买者非常担心的结果,一种对购买者交易利益潜在的威
胁,而它又无法在市场契约的签订阶段事前加以防范。可见,有限理性和机会主
义对交易成本的影响是以资产专用性条件表现出来的,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决定
7
了交易成本的大小。在专用性强的场合,通过市场组织完成交易的成本就非常高,
而通过企业来协调则可以大大减小费用。
交易的影响交易成本的第二个性质是交易中不确定性的大小,它和有限理
性密不可分。事实上,不确定性是引起有限理性的主要原因。这里的不确定性是
广义的,它包括能够预料到的偶然事件的不确定性,也包括其性质在事前只能大
致推测的偶然事件的不确定性,还包括一方拥有另一方缺少信息的这类不确定
性。
威廉姆森曾提到,库普曼把经济组织要解决的核心问题看作是不确定性问
题,他因此还区分了主要的和次要的不确定性。前者是依情况而异的,而后者则
是因为缺乏交流,决策者无法了解情况。威廉姆森认为这种分类忽略了信息的策
略性保密、隐瞒和扭曲,因此,还应补充第三类不确定性:行为不确定性,即因
机会主义行为所产生的不确定性。威氏很强调从行为不确定角度来量度交易成本
大小。
最后一个性质是交易的频率。交易的这个特征并不如前面的两个特征影响
交易成本的绝对强度,而是影响进行交易的各种方式的相对成本。当双方间的交
易经常性发生时,他们可为交易构造专门的治理结构,即使这些专门的结构成本
很高,它们还是有必要的。因为结构的成本可分摊子许多的交易。但是当交易是
一次性的或不经常发生的时候,一般来说,为这种特殊交易建立专门机制的成本
就太高,而使用“一般用途”的治理结构成本相对较低。密尔格罗姆和罗伯茨把
交易的决定多种交易形式和不同的性质归纳为五类:(1)交易各方为交易目的所
作出的投资特征;(2)相同交易发生的频率以及交易重复发生的周期;(3)交易
的复杂性和所获绩效的不确定性;(4)量度交易绩效的困难程度;(5)与涉及其
他人的其他交易的关联程度。这种分类与威氏不同之处在于强调了复杂性和比行
为不确定性更广的不确定。
比较科斯的定义,威氏的定义有如下不同:(1)他进一步分析了交易中决
定交易成本的性质和因素,从而使科斯关于交易成本的定义具有可操作性;(2)
威氏特别强调交易成本是由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所产生,而科斯的定义包括更广的
内容,如客观的信息成本。按科斯的意思,即使人们是十分诚实的,也可能因认
识的不一致导致磨擦,从而产生交易成本。这一点是他们之间重要的区别;(3)
威氏认为科斯交易成本的概念局限于静态的市场定价机制,而为了将它推广到所
有经济制度中以说明不同制度的经济绩效,必须从比较静态的角度细化交易费用
存在的交易性质,这一点也得到了阿罗的赞同。
诺斯认为威氏的定义过分强调了契约的事后不完全性,这不能解决除比较
静态以外的问题。因此他反对威氏关于交易费用事前事后的区分,反对威氏仅用
有限理性来作为交易费用存在的基础。张五常也不同意威氏将交易费用归结为机
会主义、偷懒等行为方式。
1.1.3阿罗的定义
阿罗使交易费用概念更具一般性.“交易费用是经济制度的运行费用一(引
自卢现祥1996,8)。阿罗作为一般均衡理论的证明者,深知这一模型的局限,
在这一模型中,交易费用为零,也无须经济制度的存在,如果如科斯所言经济制
度选择和节约交易费用相关的话,按制度选择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原则,交
易费用就确实可以看作是经济制度存在、运作的成本。阿罗毕竟是一般均衡理论
大师,他的这个定义寓意着交易费用和制度选择最终也可以容纳进一般均衡模型
中。
与阿罗的定义相类似,费方域认为交易费用应该定义为经济机制的运行费
用,包括协调费用和驱动费用。费方域并认为这一定义可克服科斯交易费用定义
缺乏可操作性和可应用性的缺陷(1998)。
1.1.4德姆塞茨的定义
德姆塞茨将交易成本定义为“所有权权利交换的成本” (1999,P79)。他
在研究纽约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成本时,将之定义为利用纽约股票交易所以便迅
速将股票变现所花的成本。广义的交易成本还可以包括给自己的经纪人打电话或
阅读金融报刊所花的成本。不过他认为要从广义上作出解释,会面临实证上和概
念上的极大困难。他也承认,如果交易成本的定义不同,即它所包含的行为不同,
交易成本的大小也会不同。从~种观点看,资产生产出来的成本,对资产的交换
来说是一种必要的成本;而从另一种观点看,对于为交换所必须的那些资产来说,
只要其权属关系已经发生,就会产生交易成本。德氏在他的团队生产理论中还将
量度团队成员生产贡献的成本叫交易费用,并认为正是这种费用的存在才产生了
产权。可见德氏并没有准备定义一个一般的交易费用概念
1.1.5诺思和张五常的定义
张五常在《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词典》中写道:“在最广泛的意义上,交
易成本包括所有那些不可能存在于没有产权,没有交易,没有任何一种经济组织
的鲁宾逊经济中,简而言之,包括一切不直接发生在物质生产过程的成本”
(1986)。诺斯比张五常更细化了交易费用的内涵,认为人类的社会活动可分为
执行交易功能和物质转形两种功能,其中花费于执行交易功能的资源耗费称为交
易费用,而花费于执行物质转形功能的资源耗费称为转化费用,也即生产费用
(1990,P38—48)。他们定义的共同特点是主张人类任何制度都能够用交易费用
来分析,交易费用应从人类制度的角度来认识。科斯曾对交易费用概念的这种扩
展表示不满,认为这样定义会引起某种混乱。
诺斯和张五常将商业部门的全部费用都计入交易费用中。诺思1995年3月
lO日在北京大学作演讲时指出,为了实现规模递增的收益,我们需要在交易方
面进行巨大的投资。在美国,1970年交易部门构成美国国民生产总值的45%,这
种交易成本是可以通过市场测量到的。香港大学的张五常教授估计交易占香港国
民生产总值的80%。
将全部商业部门的费用都看成是交易费用似有不妥之处,我们知道商业流
通费用包括两部分,生产性流通费用和纯粹流通费用,其中生产性流通费用是指
商品的运转、保管、分类包装等费用,这些费用在性质上与生产领域的费用相同,
是在流通领域支出的具有生产性质的费用,属于生产成本,算作交易费用似为不
当。另外,交易这个概念,按康芒斯的意思,是和商品交换不同的,它指人们之
间所生产的各种相互关系,即使在生产领域,人们之间也存在交易关系,也存在
交易费用,从商业流通的角度看待交易费用,是很片面的,有违康芒斯的初衷。
1.1.6委托代理和不完全合同学派的定义
委托一代理学派的詹森和麦克林强调代理成本,认为“委托人的监督支出,
代理人的保证支出,以及由于代理人的决策与使委托人福利最大化的决策之间存
在某些偏差而导致委托人的福利损失构成了委托代理分析中的交易费用(1996,
P儿一23):而不完全合同学派的哈特则强调不同权力配置导致的不同控制激励结
构产生的效率损失是交易费用的核心,特别是不同剩余控制权的安排导致的事前
投资的损失(1995,P20—30)。他们的共同特点都是通过将有各种外部约束的均
衡状态与最优资源配置理想状态相比较,其中的资源配置损失部分视为交易费用
的核心部分。这种特点也体现在新兴古典学派的交易费用观上(杨小凯,1998)。
1.1.7卢现祥的定义
卢现祥(1996,P7)将交易费用概念扩展到包括度量、界定和保护产权(即
提供交易条件)的费用,发现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的费用,讨价还价的费用,订
立交易合约的费用,执行交易的费用,监督违约行为并对之制裁的费用,维护交
易秩序的费用等。这个概念有一点值得指出,即扩展了科斯的交易费用概念,将
提供交易条件的费用包括了。科斯所讨论的交易费用概念是指在已具备交易条件
即产权明晰情况下市场交易所存在的费用。如科斯在讨论完了社会成本问题后,
最后指出“首先有必要知道损害方是否对引起的损失负责,因为没有这种权力的
初始界定,就不存在权利转让和重新组合的市场交易”(1990,P11)。所以科斯
是以产权明晰为前提讨论交易成本的。注意到产权界定成本和市场交易成本的区
别很有必要,可以避免将交易费用仅当作产权界定成本。进一步说.产权制度只
是制度集合中的一个子集,与产权界定有关的成本也只是交易成本的一部分。
1.2对交易成本经济学企业理论的比较分析
按照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对整个经济活动的协调与组织最好依靠那只“看
不见的手”来不受干预地发生作用。这种理论将现实经济中的市场抽象为完全竞
争的,所谓完全竞争存在以下一些特点,(1)完全信息;(2)资源不受任何阻碍
地流动:(3)市场参与各方是理性的经济人。在这种假定下,新古典经济学证明
生产者和消费者能根据价格信号作出决策,实现最有利的结果,资源能被投入最
有价值的使用。这种个人追求最大化的结果同时也使整个社会的利益最大化。在
这种分析逻辑下,其他一些协调与组织经济活动的制度和组织则置于无足轻重的
地位,法律和政府的存在仅仅是作为保护私有产权和完全自由竞争的工具,企业
和家庭则仅仅是一部部计算机器,它们的功能就是将最大化方案投入价格—数量
矩阵中去,人们在市场中的交易过程则被过滤为单纯的价格机制的操作。这样,
市场的运作被假定为完全无摩擦的过程,且人们为达成交易而搜寻信息的费用也
不存在了。但事实上,撇开交易费用,我们就很难理解交易的过程本身。因为任
何一项经济交易的达成,都需要进行合约的议定,对合约的执行监督、讨价还价
以及要了解有关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生产与需求的信息等等。这些费用不仅存在,
而且有时会高到使交易无法达成。正是由于交易费用的存在,才产生了一些用于
降低这些费用的不同制度安排。
科簸认识到了新古典经济学的不足,他把交易成本的概念引入经济学分析,
将生产的制度结构纳入经济理论,提出并讨论了什么是企业的基本特征,为什么
市场经济中要有企业存在,为什么企业的边界不能扩大到整个经济这样一些重大
的企业理论的根本问题,开了交易费用企业理论的先河。其次,他的企业理论关
注生产的制度结构。交易费用不仅影响契约的安排,而且也影响产品和服务的生
产,将交易费用纳入理论分析,经济体系运行的许多方面,特别是制度结构方面,
就可以得到令人满意的解释。很明显,从交易费用入手,合乎逻辑就会将目光投
向制度结构。最后,科斯以交易为对象,就把对企业的考察引入了“黑盒子”内
部,企业的协调和激励机制、作用与结构,从此受到经济学家的重视。威廉姆森
正是在科斯的基础』:系统地解释了经济组织存在和转化的条件,从而使交易费用
经济学得以形成。
威廉姆森以交易所涉及资产的专用性、交易的不确定性和频率这三个维度
区分交易类型,这更是直接否定新古典完全竞争市场的若干假定,资产专用性概
念说明完全竞争下所谓的资源完全自由流动是受到限制的,而有限理性和机会主
义行为的存在使完全竞争中的完全理性和完全信息不复存在,威氏对交易的这些
描述将完全竞争下的交易恢复到现实中来,也使新古典完全竞争模型不断现实
化。
威廉姆森研究了交易类型和交易费用大小的对应关系,并研究了如何将具
有不同性质的交易分派给不同的治理结构,以使交易费用达到最小化,换言之,
这也就是为不同的交易分别找到与之最相适宜即使交易成本最小化的组织形式,
这就是有效治理问题。根据分析,威廉姆森以为古典合同适用于所有的标准化交
易,关系合同适用于重复进行的非标准化交易类型,而新古典合同则适用于偶尔
进行的非标准化的交易。其中古典合同类似于市场治理,新古典合同类似于三边
治理,而关系合同则被组织于双边或一体化的治理结构中。
威廉姆森的有效治理问题反过来也就是从节约交易成本的角度来解释各种
经济组织的性质和存在的理由、及其边界即作用范围。因此,从中也可以看到
它和企业理论的直接联系.企业对应于一体化的或者叫做统一的治理结构,它是
随着交易中资产专用性的逐步加深而取代市场治理和双边治理的。这种治理结构
的特征是一方将另一方买断,对交易实行完全控制并承担全部责任。这种结构的
优势是:适应可以以一种连贯的方式作出而无需商谈、完成或修正企业间的合同。
和企业间交易相比,在垂直~体化的企业中价格调整更彻底。而且如果能解决内
部激励问题,数量调整就可以以任何频率进行,以使交易的总收益实现最大化。
但是,和市场治理相比,它也有增加交易成本的不利方面:(1)市场治理比企业
治理更具有激励作用,且能限制官僚性的扭曲:(2)市场能汇集需求,从而实现
规模和范围经济;(3)在一个一体化治理中,决策权集中,受决策影响的个人将
试图尽可能地影响核心决策者。如果后者可以被腐化,他们就会尽量去腐化他;
(4)决策层在向其下级寻找信息时,那么它的下级就可以通过操纵这些信息来
影响它。等等,这些都是一体化企业治理的成本。科斯也曾指出过一体化方式下
成本,认为非市场协调并非唯一可选方式,还存在和市场方式下成本的比较,不
过,他并没有象威氏一样详细指出这些成本的来源。
不过,科斯和威廉姆森从交易成本存在的角度说明企业的出现尚没有被一
致接受。萨缪尔森在《经济学》谈到企业的性质时,认为企业存在的主要原因是
利用大规模生产的优势、方便融资和管理生产过程。这与科斯所论证的企业的性
质是完全不同的。
阿尔钦和德姆塞茨(1999,P146.156)虽然承认科斯和威廉姆森理论某些方
面的说服力,但并不承认这一理论具有一般性,他们认为,企业的权威和纪律,
与任何两个人之间的市场交易相比并无优势可言,因此,说企业内组织生产可以
节约交易成本不一定成立。因此,他们提出了团队生产理论,认为企业其实是一
种有利于规模经济的团队协作生产,团队生产存在计量或是贡献的困难,其成员
可能存在偷懒问题,从而产生了监督者,为使监督者有积极性,必须赋与监督者
以剩余索取权。因此,阿尔钦和德姆塞茨认为他的理论比科斯和威廉姆森的理论
能进一步解释企业内部结构问题,更具一般性。德姆塞茨还认为交易费用企业理
论不够完整、不够清晰,“要得到完整的企业理论,就必须比科斯的理论或以分
析投机取巧和机会义为基础建立的那些理论,更加重视信息成本的作用”
(1999,P178)。
张维迎(1995,P13)曾指出,如果企业如张五常所言是用要素市场取代产品
市场的话,那么意味着,企业能消除机会主义的论点不是决定性的,因为企业也
可能把机会主义从商品市场带到要素市场上来。Maria Moschandreas更进一步指
出(1997),交易成本经济学没有说明人类动机的多样性和不对称性,如果考虑
到这些方面,经济组织也可以是无效率的。因为组织中的各方如上、下级之间,
委托方和代理方之间也可能产生机会主义。关于这~点,马克思在《资本论》中
也曾提到过,如资本家和工人在劳动力市场上等价交换,但当资本家购买了劳动
力后,他会凭借他的小数目条件迫使工人创造出剩余价值,造成对工人的剥削,
这是明显的企业内资本家对工人的机会主义行为。马克思还认为这种机会主义行
为会使资本主义企业组织变得无效率。从这些理论观点看,交易成本经济学在解
释机会主义行为上确实存在理论上的不彻底和偏见。
以研究不完全合同出名的哈特、格罗斯曼也从这方面对交易成本企业理论
提出了怀疑,他们认为,一体化既不能完全消灭机会主义,还会产生激励不足的
问题,“在各有其主的企业间签订契约的成本可能很高,但这并不意味着在企业
内部组织交易有利,尤其是,假定买卖双方之间难以拟出完整的契约,从而给机
会主义行为留有余地,那末,建立在交易费用基础之上的有关一体化的理论观点
并不能解释为什么当某一方追求自身利益的所有者成为另一个所有者的雇员而
同样追求自身利益时其行为会发生很大的变化”(格罗斯曼,哈特,1996,P272)。
哈特承认市场交易费用的存在,但却以为交易成本理论并没有解释清楚企业是如
何消除交易成本的,或者说,交易成本理论看到了企业这一黑箱存在的意义,却
没有打开这一黑箱研究其运行原理。“如果两家企业合并成一家单独的企业,这
些成本会有怎样的变化?在这一点上,交易成本理论似乎变得更加模糊了。它时
常指出,争论问题与套牢行为在单个企业内将会减少。但是,这种情况赖以发生
的确切机制通常却弄不清楚。⋯⋯如果在合并企业内争论与套牢行为会减少,那
么重要的就要知道这是为什么。就目前的情况来说,交易成本理论并没有对此提
供答案”(哈特.1998,P30—31)
Pitelis(1998)认为企业和市场各自有不同的功能,这意味着首先存在的也可
能是企业。即使按科斯企业的定义,也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这种情况下,为什
么要有正交易费用的市场取代企业呢?又如何解释市场的扩大呢?显然还有其
它因素决定企业和市场之间的替代关系。
1.3组织内权力分布
科斯运用交易费用理论分析了企业的性质和规模决定,对他来说,市场和企
业是资源配置的两种可相互代替的手段;它们之间的不同表现于在市场上资源的
配置由非人格化的价格来调节,而在企业内,相同的工作则通过权威关系来完成。
二者之间的选择依赖于市场定价的成本与企业内组织成本的比较。企业之所以出
现,是因为权威关系能大量减少需分散定价的交易数目,从而节约交易成本。因
此,权威是企业的一个重要特征。企业权威拥有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就称为“雇
主”,而没有权威的一方在一定限度内有服从雇主权威的义务,被称为“雇员”。
雇主和雇员之间这种微观层次上的不对称,直接决定着一种宏观层次上的不对
称。在社会上,雇主属于上流阶层而雇员属于下流阶层。但是,科斯没有把交易
成本与企业的这种内部结构联系起来,交易成本理论也不能告诉我们为什么企业
的权威总是由资本家而不是由工作来掌握。
威廉姆森与科斯的观点相同,即认为企业是用以节约交易费用的一种交易模
式。不过,他进一步分析了企业的内部结构,他强调企业中资本家和工人之间以
等级结构为基础的“权威关系”,但是他又认为有两种原因可以不分析经济权力,
一是大多数情况下,人们追求的是效率,而不是权力;二是经济权力这样的概念
容易引起模糊,所以晟好避而不讨论经济问题,因此,他也就从未涉及为什么是
资本雇佣劳动而不是劳动雇佣资本这一问题。在他的分析中,在等级组织被证明
是合理以前,资本家就已经是雇佣者了。他更关心的是为什么雇佣关系会以等级
组织为特征,而不是为什么一开始资本家就扮演雇佣者的角色。实际上,等级组
织就并不一定与劳动雇佣资本相矛盾。
阿尔钦、德姆塞茨、张五常等甚至认为市场和企业并没有实质差别,如德姆
塞茨认为企业内各要素的交易关系和他与杂货店老板之间的市场交易关系是同
样的,张五常认为企业与市场的不同只是~个程度的不同,是契约安排的两种不
同方式,市场交易的对象是产品或商品,而企业交易的对象是生产要素,企业本
质上只是要素市场取代产品市场而己。按阿——德——张的企业理论,企业中交
易各方是相互平等的,权威并不存在。德姆塞茨曾写道:“一般认为企业不同于
市场的地方在于它拥有权威、纪律、命令。这其实是一种误解。事实上,企业不
可能拥有一切投入要素,因此,企业的权威纪律,与任何两个人之间进行交易的
普通市场相比,毫无优势可言⋯⋯雇主可以解雇或起诉雇员,就如同我可以不去
买食品店的商品或去告店主出售伪劣产品一样⋯⋯至于管理、指导工人和分派工
作,那只是一个照顾面子的说法,其实它只表示雇主己被卷入连续不断的合同谈
判之中,而且谈判条件要双方都能接受才行(1972,P777;2000,P147)。
威廉姆森和德姆塞茨、张五常等或者对企业内的雇佣和被雇佣关系避而不
谈,或者干脆否认这种对立关系的存在,这是明显与现实不符的。其原因固然与
他们试图将资本主义的经济组织关系描写成一种平等合作的关系有关,另外也与
他们的分析框架和方法有关。他们理论的宗旨是,企业乃一系列各种形式的合约
的联结,缔约各方首先都是自由平等的,如科斯所假设开始状态只存在市场交易
的平等各方,只是因为各种形式交易费用的存在或追求规模经济,有交易关系的
各方根据各自天赋的不同和帕累托最优原则以合同形式组织成企业。这种自愿的
对效率的追求从而保证了企业组织的效率。同时因为缔约各方是平等自愿的,因
此所形成的契约关系也不存在强制和压迫,至于缔约后各方地位的差别只是因各
自禀赋不同而已,而这是保证效率所要求的。
Giulio Palerma曾指出过交易费用这种企业理论的局限(Palermo,2000)。首
先该理论在分析缔约过程时忽略了各方初始约束条件的不同,约束条件下缔约方
的选择可能是不自愿的,缔约各方可能也存在不平等;其次,该理论不能解释现
实中为什么存在大量的无效率组织。实际上,因为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问题和
囚徒困境的存在,个人最优并不一定导致整体帕累托最优。此外,威廉姆森认为
经济权利在合同不完全也即存在正交易费用时是有意义的,而在完全合同也即在
交易费用为零的世界中是无意义的。威氏的理论框架是以现实世界存在正交易费
用为前提的,可是他在讨论合同缔结时却又不分析经济权力的分布,他的合同似
乎又是完全的,因此,威氏的分析逻辑和他的理论前提明显存在矛盾。
比较而言.不完全合同学派理论触及了企业权力问题。如哈特认为,由于
人们不可能签订完全合同,因此有必要规定合同中未涉及到的情况发生时所应该
采取行为的权力,这被称为剩余控制权,这权力应该配置给资产风险较大的一方。
但是哈特没有说明为什么物质资本的控制权必定导致对人力资本的控制权,也没
有弄清剩余控制权在剩余分配谈判中的作用机制,在这一理论中,权力依然是一
个黑箱。
阿尔钦和德姆塞茨的企业理论也解释了权力产生问题。他们认为,企业是
一种团队生产,因为计量团队成员的产量成本太高,这种计量实际上是不可行的。
而不计量又会存在偷懒等搭便车行为,所以有必要设置一个监督者。为了提高监
督者的积极性,就要将剩余索取权赋予给监督人。不过,他们也没有解释为什么
这种权力~定要配置给资本家而不能配置给工人。
1。4关于交易过程中的不确定-l生
不确定性是指可能出现的情况不只一种,但人们不知道会是哪一种情况的
状态,不确定性的存在使人们不能确定某一事物的运行,这主要源于客观世界的
复杂性和人的认识能力的局限性。在经济学中,一种重要的观点认为不确定性和
风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奈特在《风险、不确定和利润》中就最先区分了不确定
性和风险,他说:“风险和不确定性这两个范畴的实际区别在于:前一种情形中
对一组可能的状态的收入分布是己知的(或者通过先验的计算,或者根据以前的
经验统计),而对不确定性的情形。则并非如此”。不过,经济学的传统是将不确
定性进行概率化处理,由此将不确定性转化为确定性。如在瓦尔拉斯的体系中,
不确定性可以通过保险得以消除,使他能够在完全确定的条件下合理地发展出一
般均衡珊沧。在新古典经济学巾,经济人对未水的无知都被处理为奈特意义上的
风险,从客观的概率分布中反映出来。在阿罗——德布罗模型中,每一种不确定
性因素都存在相应的市场,当存在不确定性因素时,可把对应于每一种不确定性
的市场视为一个工具,市场的数量和相互独立的不确定因素的数量一样多,除现
货市场外,金融市场、期货市场也可以交易不确定性因素。这时的市场就是完全
16
市场,所有的不确定性因素都可以在市场上交换。
奈特和科斯都不满意传统经济学对不确定性的这种处理方式。奈特指出:
“真正的不确定破坏了理论上完美的竞争态势,从而使经济组织具有企业性质”
(奈特,1921)。奈特进而区分了不确定性和风险。科斯讨论市场交易存在成本
时也提到了不确定性,他说:“如果没有不确定性,企业的出现是不可能的”
(1990),然而,仅此而己,科斯并没有提到不确定性和风险的区分,也没有进
一步阐明他所声称的不确定性的内涵,在他对市场交易成本的分类中,不确定性
就无戥无踪,这样科斯就割裂了不确定、交易成本和企业性质之间的内在联系,
最终,他运用边际主义简单的成本计算方法解释了企业的出现,认可了这种方法
为保持组织效率无可指责的确定性。
威廉姆森在讨论交易费用的决定因素时强调了不确定,他认为,“在确定性
条件下进行的交易相对之下不必赘言,它们除了在达到均衡交换结构所需时间方
面有所不同之外,任何规制结构都可使用。较为重要的是在不确定性存在并达到
中等或较高程度时进行的交易”(1996,P45),另一方面,他又认为在不存在资
产专用性的情况下,不确定性程度的增加对治理结构并不会发生影响,在存在资
产专用性的情况下,不确定性程度对交易费用和治理结构有显著作用,这时,“不
确定性程度的增加会使之更迫切地要求当事人设计一种应变机制,因为当不确定
性增加时,契约的余地会更大,且在次数上和重要性上对连续性适应的要求也会
增大。⋯⋯由于经常性交易不确定性增加,双边规制结构常常为统一规制结构所
取代”(1996,P44)
因机会主义而产生的事后合同问题,威廉姆森认为来源于“行为的不确定
性”(1996,P58)。这种行为为采取一种策略形式,包括“隐瞒、虚假信息、歪
曲信息,这使委托~代理关系产生不确定性因素”(1985,P57)。如果考虑到
人的有限理性,同时交易中又遇到“干扰”(disturbance),治理机制在应付行为
不确定性所产生的问题时将意义重大。
按照Gary slater和D.A.Spencer的看法(2000),威廉姆森对不确定的分析
存在矛盾:在认知局限和合同环境不确定性下有限理性的个人又如何能设计出有
效率的治理机制呢?他们又如何能知道将会有什么意外之事发生呢?如何适应
呢?什么形式的机会主义行为会产生行为的不确定性呢?在最初的组织设计中
又如何制定激励和约束措施呢?明显地,如果真正考虑到不确定性,除了威廉姆
森本人,经济人并不知道如何建立治理机制来应付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此外,
威廉姆森的有限理性概念似乎有自相矛盾之处,对于威氏而言,有限理性的个人
似乎能够确定地预测他们本身和其他同样具有有限理性代理人的行动后果,并随
之设计和选择治理机制。“虽然他们对某事一无所知,但他们知道他们所不知道
的事情的影响”(Loasby,1998,PIO)。这样,威廉姆森看来试图赞同两种互不相容
的观点:一方面,存在环境的不确定;另一方面,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危害却又一
览无遗,这样问题可以事先解决,治理机制可以事先设计好以应付干扰,如果相
信现有制度是使交易成本最小化,这些条件就必须承认。
威廉姆森在近来的著作中,显示他已认识到了他的分析框架中的矛盾,为
此,他提出了“远见”(farsight)这一概念,其意思是“交易成本经济学赞同并
从事在我看来是正统经济学核心承诺的东西,即‘理性材料’与‘系统’视野的
结合。综合起来后,这些东西就导致了研究经济组织的一种冷静算计和比较的办
法”(1996,P8),“有限但又刻意的理性追求被解释成了不完全但深谋远虑的缔
约”(1996,P9)。交易成本方法中这种“远见”威廉姆森认为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它给予了缔约人“有能力学习,有能力预见,感知风险,并在合约中考虑到各种
风险,从而有能力设计出各种敏感制度”(1996,P9)
但是,Slater和Spencer认为,威廉姆森以远见来补充交易成本经济学就使
他的有限理性概念产生了问题。因为远见,代理人的理性似乎是无界的,克服计
算能力局限,提前预见未来,很明显,当人们具备远见,在合同一开始就能预先
设计某种方法应付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所产生的问题,此时再说他们是有限理性的
人也就莫明其妙。另外,Slater和Spencer认为利润最大化行为假设在威氏分析
中依然处于中心地位,尽管这种方式的现实性遭到怀疑,它还是被选择了,虽然
威氏可能反对阿罗——德布罗一般均衡模型中完全合同的设定,但是他所坚持的
代理人具有远见的观点却使他的分析重归于这种一般均衡模式,因此,威氏的方
法本质上和瓦尔拉斯一般均衡相类似。根据这种方法,不确定性可以通过概率计
算处理,具有远见的经济人有能力设计应付各种不确定性的治理机制以保证交易
成本最小。因此,在威氏那里,未来世界就如同一幅己绘制好的蓝图一样确定无
疑。如威廉姆森曾设想了一个具有“参数不确定性特征的世界”(1996。P59)。
在这个世界里,未来事先就可被决定,历史的轨迹通过概率计算首先就预定好了,
经济人所要做的就是针对每一个可知的事件安排一个正确的参数而己,由此也就
将不确定性转换为确定性了,威氏提出了一个能使组织达到有效率的一般均衡,
这就永远排除了不确定性的根本性和不可决定性。
Slater和Spencer继而指出,在威廉姆森的交易成本分析框架中不能容纳时
间概念,如果将时间引入威氏框架中将消除交易成本的任何持续角色。在一个参
数不确定的交易成本世界里,无所不知的代理人将占胜无知,导致持久的市场治
理。详尽无遗的随机应变的合同将被制订和执行。假设人们面对的是一个可知的
现实,交易成本的存在只能呈现短期合同困难。从长期来看,交易成本可以被忽
略,所有的交易都可以通过市场执行,也不存在对复杂的治理结构的需要。这样,
交易成本经济学就存在一个矛盾:一方面,它强调市场和层级治理的两分性,另
一方面隐藏一个逻辑倾向即存在完全市场治理。
事实上,路径依赖的影响和决策者的感情用事使得组织的发展处于不均衡
之中,产生了和交易成本最小的动态不一致,实际中大量存在持久的组织无效率。
由此,Slater和Spencer认为,组织选择从任何意义上讲都不是中立的,要受到
某些普遍标准的约束,如为促进平等,反映了对剩余产品生产和分配的斗争。既
得利益在组织决策方面的影响有时也很大,使组织目标多元化而并不仅是效率计
算。因此,组织选择中可能既存在如科斯和威廉姆森所认为的节约的效率,也可
能存在利润或权力分配效率,等等。
奈特曾经忠告:“如果我们想要去理解经济组织的运行,我们必须检视不确
定性的意思和意义”(1921,P199)。Slater和Spencer认为这个忠告对交易成本
经济学依然很重要。对组织设计的影响而言,决策过程的相互依赖清除了清晰的
远见策略和对组织动态发展的一劳永逸的方法,持久的长期的不确定性对企业进
化的路径和范围决定意义重大。
第二章交易费用与产权配置关系比较分析
2.1科斯定理中交易费用和产权配置的关系

在新制度经济学中,与交易费用紧密相关的概念是产权。这是因为制度经
济学同样是研究资源配置的,而制度经济学从康芒斯到科斯都是把经济资源的配
置当作拥有资源的人对其拥有权力的行使,康芒斯就指出过资源体现的是一种财
产权力,科斯也强调要将生产要素看作是一种财产权力。对他们而言,资源就是
财产,拥有资源就是拥有财产权力,人们之间的交换关系就是财产权力的交易。
交易费用经济学研究资源配置就是研究交易费用和产权配置之间的关系,因此,
交易费用和产权是一对紧密相关的概念,可以认为交易费用经济学就是研究产权
结构和交易费用相互适应的理论。如科斯关于企业性质研究得出的结论就是企业
这种产权组织形式是为节约市场交易费用而产生的。威廉姆森对交易费用经济学
发展所做的工作也是对科斯这种思想的细化、具体化。如威氏考察了决定交易费
用大小的几个因素,描述了各种不同契约的产权组织形式,并将决定交易费用大
小的几个因素与各种契约形式对应起来,从而具体化了科斯的产权契约安排形式
和交易费用大小一致的基本观点。
最精辟地论述交易费用和产权安排关系的论文还是要首推科斯的《社会成
本问题》。科斯在该文讨论的是当财产主体(生产要素所有者)在行使其财产权
力时所产生的外部性的解决方法。按传统经济学的标准,解决外部性问题应坚持
社会成本最小,社会产值最大的原则,科斯首先论证了在市场交易成本为零的情
况下,自由的市场交易将自动地达到这样的结果,而不管初始权力安排状况即是
否要对损害负责任。这就形成了后来的科斯第1定理:只要交易成本为零,那么
初始的合法权力配置与资源配置的有效性无关。
后来似乎很多人根据科斯第1定理认为科斯主张通过市场方式解决外部
性,由此将科斯归于自由主义经济学家,这其实很片面。科斯第1定理其实就是
新古典经济学模型。显然,这并不是科斯所要说的,恰恰相反,科斯显然认识到
了这一帧型旧刁i足,血¨这一模型巾看不到企业行政踟调的存在,更看不到国家法
律调节的存在。科斯就是要对这一模型进行证伪,将黑板经济学引向现实。科斯
最伟大的贡献就是发现了市场交易中所存在的成本,这种成本会导致市场失灵,
所以,要以其它的制度形式如企业和国家干预在边际上替代市场机制,科斯实际
上承认国家干预的合理性。如科斯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交易成本为正),合法
权力的初始界定会对经济制度运行的效率产生影响。权力的一种调整可能比其他
安排产生更多的产值。但除非这是法律制度确认的权力的调整,否则通过转移和
合并权力达到同样后果的市场费用如此之高,以致于最佳的权力配置以及由此带
来的更高的产值也许永远也不会实现”(科斯,1990,P92)。从这段话中可以看
出,在存在较高的市场交易成本时,市场交易并不能实现对权力的自我配置以增
进社会福利。因此,产权的初始配置状态对资源利用效率有重大影响。为达到配
置效率,有必要依据非市场力量(如法律行政手段)调整产权配置。“采用一种
替代性的经济组织形式能以低于利用市场时的成本达到同样的结果,这将使产值
增加。正如我多年前所指出的,企业就是作为通过市场交易来组织生产的替代物
而出现的”(科斯,1990,P92),“但是,企业并不是解决该问题的唯一可能的方
式,⋯⋯一种替代的办法是政府的直接管制”(P93)。因此科斯主张运用非市场
手段干预市场运行。这种思想体现在后来的科斯第1【定理中:如果交易费用为正,
则最初的产权界定将会对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产生影响。科斯第Ⅱ定理才是科
斯所要表达的思想。第1定理只是通向分析具有正交易费用的经济之路的阶石,
只是第1I定理的铺垫。
如果考虑到现实世界中交易成本为正这样一个普遍事实,科斯定理II也揭
示了现实社会中有许多因素影响资源配置,因为既然法律和行政力量可以改变配
置效率,那么也就意味着还有其它力量可以改变资源配置效率。更进一步说,影
响效率结构的因素除了交易费用之外,还有其他许多社会因素。因此,某些交易
费用学派者单纯强调交易费用对效率结构的影响并不能从科斯定理中得到支持。
另外,科斯在他的案例分析中还假定了参与人追求的是效率最大化,并且还是精
于算计的理性人,如果参与人的效用函数中还有除效率之外的其它目标,且可能
感情用事,那么,这些方面也会影响效率。
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中虽然讨论的是外部性问题的解决方法,但是由
于科斯将生产要素视为一种权力,而
“做产生有害效果的事的权力(如排
放烟尘、噪声、气味等)也是生产要
素”(P123),因此,科斯实际也讨论
了交易费用和产权制度安排之间的关
系。在第1定理中,科斯假定交易费
用为零,得出了产权的初始安排与资图1
源配置效率无关的结论,也就是说在交易费用为零情况下产权的初始配置状态无
关紧要,产权的意义不大;在第1I定理中,科斯揭示了在正交易费用情况下,不
同产权制度与资源配置效率高度相关,也就是说在正交易费用情况下产权初始配
置状态意义重大,产权的意义重大。这种思想可以通过图1表述:
图中横轴表示交易费用大小,纵轴表示产权作用在O点, 交易费用为0,
根据科斯定理I,产权作用也为0:在A点,交易费用很大,根据科斯定理II,
产权的作用也很大。连结O点和A点,得到反映交易费用大小和产权作用的关
系曲结OA。OA可能具有不同的斜率如图(1)中的OA和OA",也可能具有不
同的形状,如图(2)中呈凸状,或如图(3)中呈凹状。不同的斜率和形状反映
了一方对另一方变化的敏感度。
有必要指出的是此处的交易费用并不是因产权界定不清而产生的费用。很
P
图2
TC
P
O
图3
多产权学派者认为交易费用产生于产权界定不清,而只要产权界区清晰,从而交
易界区清晰,交易成本就为零,资源就可以得到有效配置,这种观点将交易费用
看作依存于产权的、由产权决定的。产权界定不清当然会产生交易费用,但科斯
在《社会成本问题》和《企业的性质》中所提出的交易费用不是这种意义上的交
易费用。科斯明显地是在产权明晰情况下讨论交易费用存在或不存在时外部性问
题的解决。他的这个交易费用概念并不包含与产权界定有关的费用。事实上,产
权明晰时也会存在交易费用。如布坎南认为,有了明晰的产权界区,还必须自愿
交易,产权可以自由转让,才有可能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可见布坎南是将交易费
用独立于产权看待的。以舒尔茨为代表的自由竞争学派指出,垄断会造成资源配
置效率的递减,引起市场障碍,在产权界区明确条件下还必须通过竞争,排斥垄
断,才能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布坎南一样,舒尔茨也认为交易费用是外在于
产权的。事实上,很多制度安排会导致交易费用,而产权制度只是其中的一种制
度。从威廉姆森对交易费用产生的原因来看,机会主义和有限理性也和产权没有
必然关系。
更进一步,如果将产权界定过程也看作交易过程,根据科斯定理,如果这
个交易过程的交易费用为零,那么产权就可以通过市场交易得到明晰界定;如果
交易费用不为零,市场交易就不可能明晰界定产权。由此,我们可以根据科斯定
理I得出推论I:如果产权界定成本为0,即交易费用为0,产权就可明晰。如
果这样,有人认为科斯定理I的前提之一是产权明晰也就没有必要了。因为只要
广义的交易费用为o,产权自然就可以在交换中明晰。这更似乎可以认为,产权
是依存于交易费用的。
同样,根据科斯定理II我们可以得推论II:如果产权界定成本不为零,即交易
PR
PRl
PR2
图4
费用不为零,就不可能通过市场的自愿
交换达到明晰(这又可以看出,通过市
场自愿交换界定产权也有必要降低交易
费用)。
图1的OA线也寓含着如下的意义:
通过降低交易费用,使A点沿OA线向
0点移动,意味着随着交易费用的降低,
产权的作用也将下降。如图4,在A点
当交易费用为TCl时,产权作用为PRl,
通过降低交易费用从TCl到TC2,A1移动到A2,产权的作用从PRl下降到PR2。
这意味着理论上可以通过降低交易费用的制度改革达到产权改革的目的。这种方
式和科斯(包括威廉姆森)强调以改变产权配置和治理结构来适应交易费用节约
的方式相反。科斯定理中科斯是在假定交易成本一定的情况下讨论问题的,这只
是一种静态分析。其实,交易成本也是一定制度的变量,制度变迁可以导致交易
成本变化,因此,交易成本一制度一交易成本之间存在一种动态关系,科斯定理
也可以动态化,我们也可以改变交易费用的大小来适应既定的产权和治理结构。
例如:如果市场交易费用高昂,使市场资源配置不能最优,而非市场方式配置资
源也存在高昂的成本,那么,可以通过制度变迁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的方法,继续
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动态的科斯定理可以表述为:如果市场因交易成本高不能
实现资源最优配置,那么可以通过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的方式达到市场配置资源的
最优化。科斯定理动态化的意义在于,当产权改革成本大、与交易费用相关的制
度改革成本小时,后种改革方式无疑具有经济意义,而考虑到产权制度改革带来
收入分配效应,以降低交易费用为目的的制度改革同时具有政治上的优势。我们
也可以发现,历史上,当人们发现经济危机周期爆发、市场制度存在高昂的交易
成本时,他们并没有普遍改变市场制度和所有制形式,而是采取完善市场制度、
降低交易成本的方式维护市场制度和所有制形式。当然也有人如社会主义学派认
为要改变市场制度和所有制形式以适应交易费用的节约,不过这种方式的效果还
需拭目以待。
科斯定理动态化对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意义在于,中国企业改革一直采取
的是两权分离的产权改革方式,同时忽略了节约交易费用的制度改革,改革的效
果并不明显。根据动态化的科斯定理,我们有必要进行节约交易费用的改革。
2.2不完全合同学派理论中交易费用和产权配置的关系
上述从科斯定理中推导出的反映交易费用和产权关系的结论也可以从以美
国经济学家0·哈特为首的完全合同理论学派理论中推导出来。哈特将人们之间
发生的经济关系看作是一种合同关系,如果这种合同是完全的,根据机制设计理
论就总能设计出最优的合同,使得在任何产权配置下都能执行这个最优合同,因
此,这种情况下产权是如何分配的就成为无关紧要的闯题了。这也就意味着,如
果合同都是完全的,那么无论企业是归中央政府的各级政府所有还是归个人、家
庭所有,都可以通过制定和执行最优的合同达到资源最优配置。中央政府向各级
政府订合同,家庭向资产的所有者和其他的人订合同,无论这个合同是在企业内
部还是在市场上都是一样的。只要合同是完全的,无论在什么产权下所有激励工
人的问题均可解决得同样的好。
就如同科斯的研究先从无交易成本开始再进入到正交易成本的现实世界一
样,哈特的研究也是从完全合同开始,再进入不完全合同的现实世界。哈特的注
意力主要是集中在不完全合同上。他指出,在现实中合同经常是不完全的。当合
同是不完全的时候,就产生了一个这样的问题:当合同中没有规定的情况发生时,
谁负责任?怎样负责?在这种情况下产权的意义就很重要了:只有资产的所有者
有对资产的支配权。当不完全的合同不能把在所有条件下的所有的责任、权力规
定清楚时,没有详细规定的那部分权力(剩余权力)就必须归属于资产的所有者。
也就是说,当合同不完全时,资产归谁所有、谁拥有对资产的支配权就变成关键
性问题了。
哈特依据他的不完全合同理论分析了已有的几种重要产权理论。德姆塞茨
提出一个理论用来解释为什么通常公有财产不如私有财产有效。其核心思想是:
产权的分配可以解决搭便车问题。如果公有财产意味着人人所有,也就等于是无
24
人所有,就会变成人人都想使用,无人愿意维护公有财产,即大家都想搭便
车,这就产生所谓“公地悲剧”,如果将公共产权分配给个人,所有者就有动
力去保护、改进资产,从而解决了公有产权情况下的外部性问题。但是,哈
特却认为,如果公有产权的所有者之间可以鉴订完全的合同,那么,无需把
产权分配给私人,t这个问题也是可以解决的。因为一个完全的合同可以包括
所有的有关激励约束条款,能解决所有搭便车问题,而同谁拥有产权无关。
即无论资产是由政府还是个人所有都是一样的。所以,哈特认为德姆塞茨的产
权理论是不严谨的,有问题的。
阿尔钦、德姆塞茨还提出了另一种产权理论:分配产权解决团队工作的激
励问题。假定生产是采取团队形式,因为计量困难很难分清每一个生产人员的贡
献。这种情况下,团队中成员就可能偷懒,这就产生了外在性,这时就有必要进
行监督。而要使监督者有积极性,就要使他拥有产权。哈特以为这个理论的逻辑
推理仍然有漏洞。如在计划经济中,企业是政府控制的,为什么政府不能通过制
定合同(如承包制)的方式解决激励问题呢?为什么一定要通过分配产权来解决
激励问题?之所以承包制不能很好地解决激励问题是因为实际上合同是不完全
的:人们没有办法来写一份完全的合同,或签署的合同并不能完全执行。在这种
情况下,需要分配产权。所有者对资产有控制权,并决定经理人员的任免和奖赏。
如果不存在不完全合同问题,产权的分配并不重要。
由于哈特进一步认为正是因为存在不完全合同才导致交易费用的存在,合
同不完全程度也决定了交易费用大小,因此,哈特的合同完全就类似于科斯的交
易费用为零,而合同不完全就相当于科斯的交易费用为正了,因此,哈特的合同
理论表达了和科斯定理相同的内容,即如果合同完全,交易成本也就为零,那么
产权的初始配置并不影响资源配置效率;如果合同不完全,也就是存在正的交易
成本,那么产权的初始分配对资源的配置效率就具有影响。哈特和科斯的不同之
处在于他解释了交易成本来源于合同不完全,这被认为是哈特的重要贡献。
啥特的完全合同理论进一步证明了交易费用和产权之间的依存关系。即当
存在完全合同时,交易费用为零,此时产权并不重要,随着合同不完全性的增强,
交易费用逐渐增大,产权也就越来越重要,这正是图(1)所表达的思想。
2.3交易费用和产权配置关系的实证研究
哈佛大学的Rafael·La·Porta, Floreucio Copez.de.Silanes,和
Andrei·Shleifer以及芝加哥大学的Robert W·Vishny(1998)在他们的论
文“law and Finance”中讨论了世界上49个国家法律条文对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
保护情况以及这些条文被执行情况,我以为该文从实证的角度证明了图(1)的
思想。
该文将法律分为四大系,英美普通法系、法国法系、德国法系、斯堪地耶
维亚法系。英美法律选取了18个国家,法国法系选取了21个国家,德国法系选
取了6个国家,斯堪地耶法系选取了4个国家,共49个国家,然后作者提出了
一些对所有者法律保护的指标,如投票权,邮寄投票权,股东大会前股票被冻结
情况,新股发行对老股东的保护,召开股东大会所需要股份数,弹劾董事会的权
力,强制分红等等共九项指标,然后根据九项指标对四大法系各个国家评分。得
出各法系平均分及样本平均分(见表1)
表1 各法系对股东保护情况
一股
允许邮
股东大新股发
法系寄投票
会前股
召开股累积
一票票冻结
东大会
对小股行时对
投票
弹劾董强制
权否所需票
东保护老股东

事会分红
情况保护
英美系17 39 1.00 .28 .94 .44 09 4.00 .00
法国系29 05 57 .29 .29 .62 .15 237 11
德国系33 00 17 .33 .50 .33 .05 2.33 .00
斯堪地系00 25 1.00 00 00 .75 10 3 00 .00
样本均值22 】8 71 27 53 .53 ll 3 00 .05
上表中有两点很明显,其一,英美法系国家对股东保护屉好。他们最能允
许股东邮寄股票(占39%),股东大会前从不冻结股票,只要少数票(9%)票数
就可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涉及对小股东(持股10%以下)保护的达到94%,
对董事会的弹劾也是四大法系中最高的(4 00),可见,英美普通法系国家对股
东权力的保护是四大法系中最强的。其次,法国大陆法系国家对股东利益保护最
弱,德国法系居中。
另外,表中显示英美法系都不强制性要求公司分红,而法、德国大陆法系
国家对分红的强制性要求最高,这似乎可以看作是因为法律对股东权益保护力不
够而采取的补偿性措施。
下表是各法系国家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情况:
表2各法系国家对债权人利益保护情况
无资产
确保债权允许股重组中能
债权人法定最小资本
法系人为第一东进入否解雇
自动延期权力额百分比
支付人重组管理者
英美系72 89 .72 78 3.1l 01

法国法系26 65 .42 .26 l 58 .21
德国法系67 l 00 .33 .33 2.33 .41
斯堪地耶法系25 l 00 .75 1.OO 2.00 .16
样本平均值49 .8l 55 .45 2-30 15
从上表发现,英美法系72%允许债权人重组公司,78%允许债权人在重组
中可以解雇管理者,可见,英美普通法系国家给债权人以最高权力监督管理者,
同样,法德大陆法系国家对债权人利益保护最弱,这和前面对股东利益的保护情
况相似。
表3是各法系国家法律执行情况:
表3各法系财产权法律执行情况
司法系统的法规完腐败国有化违约财务标准的
法系(NP,资本
效率备情况惩治风险风险持续性
英美8 15 6.46 7 06 7 9l 7.4l 69 62 9.353
法国6 56 6 05 5 84 7 46 6.84 5I 17 7.102
德国8 54 8 68 8 03 9 45 9.47 62 67 23 067
斯坦地耶10 00 10 00 10.00 9 66 9 44 74 00 24185
样本平均值7 67 6 85 6 90 8 05 7 58 60 93 11.156
从表中可以看出,斯堪地耶国家执法情况最好,其次是德国,最其次是英
美法系国家,法国最差。
在考察了各法系国家法律对股权和债权的保护情况后,该文接着考察了各法
系国家的所有权集中情况。理论假说是法律对财产权保护越差的国家,该国公司
所有权的集中度越高,因为所有权集中形成的大股东能够更好地监督公司内部
人。另外,保护程度差,小投资者只愿意出较低价格购买股票,这也会间接促使
股权集中。事实上,所有权集中形成的大股东监督可以弥补法律保护的不力。
为检验该假说,作者从每一个国家选择了10个市场价值最大的非金融性公
众公司,计算了每一个公司前三大股东的持股平均数和中间数,结果如下表:
表4各法系国家公司前三大股东持股情况
三个最大公司股东拥有股份情况
法系平均值中间值
公司平均市值
(百万美元)
所有权
英美法系.43 .42 6,586
法国法系54 .55 1,844
德国法系.34 .33 8,057
斯堪地耶法系.37 .33 2,644
样本平均值46 .45 4,521
表中发现,法国大陆系国家所有权集中度最高,平均达到54%,最低的是
德国法系,只有34%,(其实德国法系国家如日本、韩国、台湾等亚洲国家的公
司法主要是受美国影响,这些国家的股权集中度很低),斯堪地耶法系较低,为
37%,英美普通法居中,为43%。数据表明,法国大陆法系国家拥有最高的所有
权集中度。这基本上证实了前面的假说即法律对财产权力保护不力,所有权倾向
于集中。
对Porta等的检验进行技术性处理,我们可以把其结论看作是对图(1)的
实证支持。我们知道交易费用的大小和法律健全、执行情况是相关的,即法制健
全,得到有效执行,交易双方的机会主义行为很少发生,市场交易费用一般也小;
而无法可依,执法不严,机会主义盛行,市场交易成本就大,因此,法制的制定、
执行和交易费用大小负相关,这样我们就可以用法制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来间接表
示交易费用的大小,具体到上例中,英美普通法系国家对财产权力的法律保护有
力,我们就可以认为这些国家市场交易费用小;而在法国等大陆法系国家法律对
财产权力的保护不力,我们就可以认为这些国家市场交易费用高。另一方面,所
有权的集中度高低可以看作是财产权力的作用程度,所有权越集中,所有者越利
于对内部人的监控,表示产权越重要;所有权越分散,所有者对内部人的监控越
无力,也就表示产权越不重要,因此,所有权的集中度可以看作是产权作用的大
小。具体到上例中,英美法系国家,所有权集中度低,产权作用也小;法国大陆
法系园家所有权集叶I度高,产权的作用也大。综合这两方面,英美普通法系国家,
法律对财产权保护有力,交易费用小,所有权集中度低,产权的作用也小;而法
国大陆法系国家法律对财产权的保护不力,交易费用大,所有权集中度高,产权
的作用也大。因此,Porta等人的工作实际上也检验了交易费用和产权作用之间
的关系,并且,他们的检验结论实证地支持了本文图1的思想。
第三章交易费用价值理论的比较分析
3.1康芒斯的交易价值观
交易费用经济学的各个代表人物并没有明确谈到交易费用经济学的的价值
理论基础。事实上,交易费用经济学继承了新古典的价值理论,也就是说,这一
理论同样以效用价值理论为基础。我以为这种价值基础有违最初提出“交易”概
念的康芒斯的初衷。
康芒斯在提出交易这个概念时也从总体上探讨了交易的价值基础。康芒斯在
《制度经济学》中认为,交易“不是实际交货那种意义的物品交换.它们是个人
与个人之间对物质的东西的未来所有权的让与和取得”(1962,P74)。康芒斯认为
交易和交换之间的这种区别是很重要的,但新古典经济学因为对“物资”和“对
物资的所有权”没有辨别清楚,所以没有意识到这种区别,他们所看重的只是实
物的转移、交换,“个人主义经济学家当然在他们的‘交换’的意义上加上相互
的报酬的给予。可是,他们不是客观地把这个当作所有权的让与来看待。而是主
观地作为一种在不同商品之间衡量苦乐的选择” (1962,P76)。康芒斯在这里指
出了新古典学派将效用看作交换的价值基础,同时也认为这种方式是片面的,只
注重实物效用,没有看到隐藏其后的所有权的交易。而作为所有权转移的交易,
康芒斯认为它们“发生在古典经济学家所讲的劳动的生产和快乐主义经济学家所
讲的消费的快乐之间,⋯⋯这些权力的转移,必须按照社会业务规则先在有关方
面之间谈判,然后劳动才能生产,或者消费者才能消费,或者商品才会实际交给
其他的人”(1962,P74)。在这里,康芒斯指出了为了进行所有权的交易,首先要
经过生产劳动形成所有权,所有权交易完成后消费者才能享受到商品的效用。普
通商品的交易是连结生产和消费的一个过程。因此,康芒斯在这里实际上指出了
交易的价值基础,这种基础,按他的意思,既包括古典经济学家的劳动价值论,
也包括了新古典学派的效用价值论。
康芒斯在《制度经济学》第二章介绍他的研究方法时,直接谈到了“价值
的‘交易’的意义”(P104)。康芒斯将价值理论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工程经济
学、家政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阶段。按照这种划分,他认为李嘉图和马克思的价
值理论属于工程经济学,“在这里价值和资本的实际运用的概念是‘使用价值’,
或者商品和服务的技术品质,它们每单位的价值不随着需求或供给的增减而增
减,可是随着生产中所需的劳动和技巧的数量而增加,随着损耗量而减少。⋯⋯
使用价值是劳动所产生的——就是体力、脑力和管理性劳动的联合,像马克思在
‘社会必要劳动’的名义下所陈述的那样”(1962,104).在这里,康芒斯注意到
了古典学派和马克思关于价值由劳动创造的观点,可是他却认为马克思的观点是
社会必要劳动形成使用价值,错误地将使用价值当作了价值。
康芒斯将边际效用价值论发展阶段称为家政经济学阶段。“在这里,价值的
概念是一种每单位物资的效用递减的概念——随着所得的数量的增加而递减;或
是一种每单位物资的效用递增的概念——随着所得的数量的减少而递增。既然这
种效用并不客观地存在,像使用价值那样,而是主观的、在个人的心里和感觉里,
一般就把它包括在心理经济学的范围之内”(1962,P105)。康芒斯将边际效用价
值称为“稀少性价值”,因为这种心里的价值是他所坚持的稀少性原则的一个特
殊问题。并且,他认为所有权交易的货币价格,和边际效用概念一样,都是对稀
少性的计量。
另外,康芒斯将庞巴维克的时差利息理论看作价值的第三种概念。因为所
有权转移的交易经常涉及到一段时间间隔,而所有权现在和预期的价值比较是经
常有差别的,所以康芒斯认为时差利息理论给制度经济学的一种普遍事实即广泛
存在的交易活动进行了心理解释。他将时差利息称为“交易价值”(1902,P100)。
交易价值也归属家政经济学。
至于价值的制度经济学概念,按康芒斯的意思,就是前面三种价值观的综
合,他说:“根据交易的和所有权的观点来说,价值的意义有三种,每一种由于
本身的原因都很容易变化:使用价值,来自李嘉图和马克思的工程经济学;稀少
性价值,来自心理经济学;交易价值,也来自心里经济学。这一切在~个指定时
间的一件现在的交易中有关所有权的预期里面结合起来”(1962,P106)。
那么,这三者又是如何结合起来形成制度经济学的价值呢?按康芒斯的意
思,制度经济学的价值是关于交易中所有权的价值。各种商品除了它们的具体存
在形态外,它们还是在一定财产制度保障下的社会存在形态,这种形态就表现为
所有权。商品的具体形态和社会形态之间存在对立统一的关系,即具体形态是所
有权形态的实物表现形式,所有权形态是具体形态的法律表现形式,有了所有权
控制,一般就可以达到未来的实物控制。交易过程既是实物商品的取得和让与,
也是所有权的让与和取得,交易价格是实物价值和所有权价值的综合。康芒斯以
为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的价值理论研究的是商品的实物形态价值,而制度
经济学的价值理论既要研究实物价值,还要进一步研究所有权的价值。因为拥有
所有权是为了达到对未来实物的控制,所有权价值以实物价值为基础,实物价值
按康芒斯的意见又由古典学派的劳动价值论和边际学派的效用价值论得到阐述,
因此,所有权的价值论同样是以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为基础,另外再加上庞
维克交易价值的未来性,这一切构成了交易的价值基础。如康芒斯所说,“制度
经济学,或者所有权经济学,不是完全跟古典派和心理派经济学家脱离关系——
它把他们的理论转移到未来,那时候实际物品将被生产、交货或消费,作为现在
交易的结果”(1962。P107)。
不过所有权价值和实物价值两者之间可能出现不一致,因为所有权价值是
一种法律价值,法律的决定又取决于社会统治阶级的价值观,统治阶级的价值观
和社会最优的价值观可能出现偏离,因此,所有权价值和实物价值会出现偏离。
康芒斯后来提出了“合理价值”(reasonable value)(1962)理论,他所谓的合
理价值就是法院决定的价值,也就是商品的制度价值、所有权价值。
康芒斯虽然提出了制度价值或所有权价值,并且认为制度价值的基础还是
古典的劳动价值和新古典的效用价值,但是,遗憾的是他并没有详细阐述二者之
间到底是如何融合的,古典价值和新古典价值是如何成为制度价值的基础的。
Yngve Ramstad(2001)曾较完整地介绍了康芒斯的合理价值理论,并为康芒斯的
价值理论默默无闻而迷惑不解,康芒斯确实提出了一些天才的观点,可是,他的
观点是猜测性的,缺乏论证的,未完成的,这影响到他的理论的传播。
不过,如果威廉姆森真的要接受康芒斯关于交易的理论的话,那么,他的
交易理论以边际效用价理论为其价值理论基础,明显是违背康芒斯的基本观点
的。因为康芒斯认为古典的劳动价值理论和边际效用价值理论都是制度价值的基
础。更进一步说,边际效用价值反映的是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具有个人
性、静态性、抽象性,而交易所要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具有社
会性、动态性、复杂性,完全以这种价值理论作为交易的价值基础显然不够全面。
因此,我以为有必要重新构建交易费用经济学的价值理论基础。下文将试图根据
康芒斯的启示,融合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构建这一基础。
3.2使用价值的实现
本节探讨在劳动价值理论中引入效用价值理论的可能性。马克思的价值理
论是从古典劳动价值论发展出来的高级形态,所以我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为基
础来做这种融合,而这种融合的突破口我选择劳动价值理论中使用价值这一概念
上。
劳动价值论者似乎从开始就对使用价值存在模糊认识。威廉·配第就把价值
和使用价值混为~谈,他的名言“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就是对
价值生产而言的,说明他对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理解并不清楚(马克思曾援引过配
第的这句话,并且指出劳动不是它的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使
用价值是自然物与劳动两种因素的结合。马克思的这种看法似乎和他的使用价值
由具体劳动生产的观点矛盾)。配第说,“所有物品都是由两种自然单位——即土
地和劳动来评定价值,换句话说,我们应该说一艘船或一件上衣值若干面积的土
地和若干数量的劳动。理由是,船和上衣都是土地和投在土地上的人类劳动创造
的”(1978,P42),这表明配第并没有严格区分价值和使用价值。
斯密明确地区分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不过,他在分析二者之间的关系
时却存在错误理解,他说:“价值一词有二个不同的意义。它有时表示特定的物
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由于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前者可叫做
使用价值,后者可叫做交换价值。使用价值很大的东西,往往具有极小的交换价
值,甚或没有;反之,交换价值很大的东西,往往具有极小的使用价值,甚或没
有”(1972,P25)。在这里,斯密区分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但他认为二者都
可以理解为价值。其次,在斯密这些话中有一点很值得我们注意,即斯密所定义
的使用价值就是商品的效用。另外,他对使用价值和价值之间的依存关系作了错
误说明,他认为没有使用价值的东西会有交换价值,可能正是他认为使用价值和
交换价值之间不存在依存关系,所以他后来的论述就抛开了使用价值,只从交换
价值来考察商品。这说明他并不理解两者之间的对立统一,并不理解使用价值的
性质。斯密作这种理解,依据的是所谓“价值悖论”,他说:“水的用途最大,但
我们不能以水购买任何物品,也不会拿任何物品与水交换。反之,金钢钻几乎无
使用价值可言,但须有大量其他货物才能与之交换”(1972,P72)。其实,在研究
商品的交换价值时,斯密不能以这些不需要交换的丰裕的自然物品如水等来作例
证,因为它们并不是劳动产品,本来就不存在交换和价值问题。
李嘉图接受了斯密对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区分,不过他没有像斯密一样
断言没有效用的商品也有交换价值。他指出,使用价值虽然不能成为交换价值的
尺度,因为“使用价值无法用任何己知道的标准加以衡量,不同的人对它有不同
的估价”(1976,P368)(李嘉图似乎也是把使用价值当成效用的),但是对于交
换价值来说却是绝对不可缺少的。如他所说:“一种商品如果全然没有用处,或
者说,如果无论从哪一方面说都无益于我们欲望的满足,那就无论怎样稀少,也
无论获得时需要费多少劳动总不会具有交换价值”(1976,P7)。不过,和斯密一
样,李嘉图在后来的研究中也撇开了使用价值专门研究交换价值是如何决定的,
这样,他虽然能一贯坚持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却无法解释市场价格的形成,最
终对利润率平均化现象迷惑不解。
斯密和李嘉图都是把使用价值当作效用看待,使用价值在不同的环境下具
有可变性。但是,和他们相反,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很多时候却把使用价值当
作商品的自然物理属性,“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但这种有用性不是悬
在空中的,它决定于商品体的属性,离开了商品体就不存在。因此,商品体本身,
例如铁、小麦、金刚钻石等等,就是使用价值”(P48)。“商品是以铁、小麦、麻
布等使用价值或商品体的形式出现的,这是它们日常的自然形式”(P61),“商品
具有同它们的使用价值的五光十色的自然形式形成鲜明对照的、共同的价值形
式”(61)。从这些可以看出,马克思认为使用价值是商品体本身,从而也是固定
不变的。这是马克思使用价值概念有别于古典经济学家的地方。
正因为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以研究社会生产关系为己任的马克思
同样沿袭古典经济学家的传统在研究交换价值时抽象掉了使用价值。如他在研究
交换过程时写道:“商品交换的明显特点,正在于抽去使用价值”(1976.P56)。
“如果把商品的使用价值撇开,⋯⋯如果我们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各种
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P50一51),“如果排除这些表面形式而只研究价值运
动⋯⋯”(Pi32)。“如果撇开商品交换的物质内容,撇开各种使用价值的交换,
只考虑这一过程所造成的经济形式”(P167>。“我们就假定他的产品证明自己有
使用价值,因而会把货币吸引出来”(P124),等等,这些清楚说明马克思研究交
换价值时抽象掉了使用价值。
我以为商品使用价值并不只是商品的自然属性。物的有用性是对人的需要
而言的,这是社会生产实践的本质要求,物品的使用价值既来源于其自然属性,
也取决于人的需要情况,如马克思所说:“入们赋予物以有用的性质,好象这种
有用性是物本身所固有的,虽然羊未必想得到它的‘有用性’之一是可作人的食
物”(《全集》19卷,P406)。而人的需要并不是随心所欲的,相反,它总为社会
生产实践、社会历史发展所制约。人的需要本质上是社会性的需要,具体说,人
的需要及其实现程度取决于人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取决于收入和分配状况。收
入总是有一定数量限制的。要以有限的收入满足人的各种需要,人们必须对物品
的有用性作出和自身收入相适用的评价。一般情况下,在收入有限下,随着人们
对某物消赞的增加,该物给他的使用价值是逐渐递减的。
作为商品的使用价值其社会性更强。商品生产者生产出自然属性具有有用
性的商品使用价值,这种使用价值并非是对他本人的使用价值,而是对社会上其
他消费者的使用价值。商品生产者虽然由他独立自主地决定生产什么,怎样生产,
生产多少,但是,他的产品最终要能满足社会上其他人的需要,如果他的产品在
花色、品种、规格上“货不对路”那么,商品的有用性也就不能为社会所接受。
使用价值的这种社会属性和价值的社会属性一样同样根源于商品生产的基本矛
盾即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马克思本人其实也注意到了商品使用价值和物
品使用价值的差别,如他在《资本论》中就多次提到了这种差别,“一个物可以
有用,而且是人类劳动产品,但不是商品,谁用自己的产品来满足自己的需要,
他生产的就是使用价值,而不是商品。要生产商品,他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
且要为别人生产使用价值,即社会的使用价值⋯⋯,要成为商品,产品必须通过
交换,转到把它当作使用价值使用的别人手里”(第54页),“一切商品对它们的
所有者是非使用价值,对它们的非所有者是使用价值”(第103页),“商品的使
用价值之变成使用价值,是在它们全面地变换位置、从把它们当作交换手段的人
的手中转到把它们当作使用对象的人的手中的时候”(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
第25页)。在这些论述里,马克思认为商品使用价值和一般物品使用价值的不同
之处在于其社会性即社会的使用价值;另外,马克思也提出了商品在其所有者手
中其使用价值只是一种潜在的使用价值,只是具有成为使用价值的客观条件,要
变成现实的使用价值,即使“使用价值之变成使用价值”,还要经过商品交换,
“既改变其位置,也改变其所有者”。
马克思认为私人劳动和价值的社会性决定了价值要通过交换过程来实现自
身,交换过程是价值的实现过程。我们(李松龄,罗进华,2001)曾经提出过,
既然使用价值同样具有社会性,同样存在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那么,使
用价值也存在一个实现过程,而这个实现过程首先和最重要的是交换过程,或者
如樊纲(1990,P179)所说交换价值也是使用价值的表现形式。那么,使用价值
是如何通过交换而实现的呢?商品交换固然反映了两种商品之间的价值关系,但
交换首先表现的是一种使用价值和另一种使用价值之间量的关系或比例。以简单
的物物交换为例,如x量商品A交换Y量商品B(即X·A=Y·B)中,交换的目
的并不是为了价值,而是为了使用价值,交换者是在放弃一种使用价值而换取另
一种使用价值。两物之间的价值关系,说明了两物等价,但却不能说明为什么交
换,即只能提供交换的尺度,而不能说明交换的目的。因为从价值的角度看,以
等价换等价,“双方都得不到利益”(第180页),交换的目的问题,必须用使用
价值之间的关系才能加以说明,只有使用价值的不同,不但是质的不同,同时也
是量的不同,才能使“交换双方都得到利益”(同上)。在X·A=Y·B中,作为使
用价值交换,x量商品A是作为交换尺度仅表现为价值——A的所有者用它们作
为等价物手段去买另一种商品:而Y量商品B作为交换目的表现为使用价值。交
换完成后,X量商品A的所有者获得了Y量商品B的使用价值,商品B的使用价
值也得到了初步实现。更一般地说明,在x量货币和Y量商品B的交换中,x量
货币作为价值充当交换尺度,Y量商品B作为交换目的表现为使用价值,交换完
成,货币所有者获得了Y量商品B的使用价值,商品B的使用价值得到实现。
马克思将交换过程看作价值实现过程,而我们发现交换过程同时也是使用
价值实现过程。其实,价值实现和使用价值实现通过交换过程而相互依存和相互
作用,价值实现离不开使用价值实现,使用价值的实现程度决定了价值的实现程
度:而在使用价值实现的同时也必须实现价值,二者矛盾的解决就是商品内部使
用价值和价值矛盾的解决。
3.3交易的价值基础
马克思认为交换过程是价值的实现过程,我们认为交换过程同时也是使用
价值实现过程,交换过程就是价值和使用价值同时实现的过程。由于使用价值实
现实质上说明的是商品的有用性对价格的影响,而边际效用价值论也是从商品的
有用性角度研究价格的形成,所以使用价值实现与边际效用学派的效用价值理论
和价格理论是一致的。因此,将交换过程看作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实现也就实现了
劳动价值论和边际效用价值理论的融合,从而和康芒斯主张的交易的价值基础不
谋而合。本节的观点是:交易的价值基础是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既然交易
过程是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实现过程,那么,从最一般的意义上我们可以将交易费
用定义为价值实现和使用价值实现所需要的费用,这和科斯最初对交易费用的描
述是一致的。科斯说:“为了进行市场交易,有必要发现谁希望进行交易,有必
要告诉人们交易的愿望和方式,以及通过讨价还价的谈判缔结契约,督促契约条
款的严格履行等。这些工作常常是成本很高的”(科斯,1991,P20),科斯称这
些成木为“发现相对价格的成本”。从科斯对交易费用来源描述可以发现,这些
行为都是价值实现和使用价值实现的相关行为,它们所产生的成本也就是价值实
现和使用价值实现的成本。因此,我们可以将价值和使用价值实现的成本称为交
易费用。约伦.巴泽尔对交易费用的考核更加表明了与上述概念的一致。巴泽尔
(1996,P206)说:“人们只有在意识到他所得比他所付的价值更多时才会进行交
易。为形成这种看法,他就必须对所交易的东西的品质进行考核”。这可以看出,
巴泽尔是从价值和使用价值角度开始考察交易的。他的考察具体说就是:“买主
在市场上以这样两个步骤进行考核,首先,他们对不同的卖主所提供的销售进行
评估以决定从谁那儿购买。其次,他们对每个商品的性能进行判断”(1996,P211)。
巴泽尔在这里描述的考核正是对价值和使用价值的考核。巴泽尔最后指出了考核
的成本,而且许多市场组织的出现是为了降低考核费用:“考核是有收益的,考
核也存在成本,市场组织的出现是为了降低这种考核费用,这些组织方式有:质
量保证,分享契约,等等”(1996,P212)。可见巴泽尔实质上将交易费用(考核
费用)看成价值和使用价值实现的成本。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卷研究资本运动时明确指出:“在形态变化w川
和G—-w,是买者和卖者之间进行的交易,达成交易是需要时间的,尤其是因为
在这里进行着斗争,每一方都想占对方的便宜⋯⋯,状态的变化花费时间和劳动
力”(P147),“这些属于价值纯粹形式转化的范围,从而产生于生产过程的一定
社会形式的流通费用,在单个商品生产者那里只是转瞬即逝的、几乎觉察不到的
要素”(P152)。马克思在这里指的是价值实现的费用。因为价值实现同时也有使
用价值的实现,所以,也包括了使用价值的实现费用,这二者就是我们所定义的
交易费用。
将交易看作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实现反映了交易的本质,将交易费用定义为
价值和使用价值实现所付出的成本,赋予交易费用一个一般的定义。下面我将运
用这一定义考察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市场制度交易费用的分析及相应的产权制度
改革主张。
马克思总体上认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存在高昂的交易费用,这种高交易费
用状况将导致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爆发,由此造社会生产力的巨大破坏和资源浪
费。为了降低交易费用,就要用公有制取代私有制,计划经济取代市场经济。资
本主义制度下的交易费用表现在:(1)在劳动力市场上,资本家对工人采取机会
主义行为。这表现在资本家和工人签订等价交换的雇佣合同后,资本家通过在生
产中延长劳动时间、加强劳动强度等和合同不一致的机会主义行为,加重对工人
的剥削,使劳动力这种商品在生产中创造出比交换时更大的价值。资本家的这种
机会主义行为造成了工人阶级的贫困和阶级对立,形成社会矛盾斗争。工人通过
多种方式如破坏机器、消极劳动、罢工直至暴动等和资本家进行斗争,在这种制
度下工人有的只是仇恨,谈不上有劳动激励。这表明资主义制度下资本家的机会
主义行为产生了很高的交易费用,严重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2)在商品市场上,各个别资本家为追求剩余价值,极力扩大生产,同时
由于不能获得市场需求信息,导致生产超过社会需求,发生经济危机,给生产力
极大破坏。这表明资本主义市场制度下存在很高的发现价格和产量的成本,使资
源不能得到最优配置。
马克思认为劳动力市场上的机会主义行为和商品市场上的信息成本所构成
的高昂交易费用表明资本主义制度己阻碍了社会资源的利用,资本主义制度已变
成了一种落后的制度。因此,马克思认为必须改变这种制度。而这种改变最首
要的就是财产制度革命,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建立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公有制,
实行有计划的生产,从而消除劳动力市场和商品市场的交易费用,促进生产力发
展。
我们曾经根据交易费用是价值和使用价值实现费用这一概念指出过马克思
分析商品市场交易费用的贰翌(李松龄,罗进华,2001)。我们认为马克思的这
个分析存在对个别资本和社会资本运动中使用价值实现认识的不一致。马克思在
分析个别资本生产时抽象掉了使用价值实现,认为个别资本家可以不顾使用价值
实现而盲目追求价值和剩余价值,而在分析社会总资本运动时却又引进了使用价
值的实现问题,认为资本主义社会有产生社会价值和社会使用价值不能实现的矛
盾,发生经济危机。我们认为这种分析存在前后逻辑不一致。如果在分析个别资
本运动时引入使用价值实现问题,个别资本家在追求剩余价值时也必须考虑到使
用价值实现,那么,资本家就可能依据市场提供的信息调整生产,力争使用价值
和价值的实现,这个过程其实就是市场机制发生作用的过程。马克思在分析个别
资本运动时抽象掉了使用价值实现,就导致了忽略市场机制的作用,夸大市场交
易费用。至于劳动力市场,我认为马克思的分析同样忽略了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即
劳动力在交换中的实现问题,马克思认为资本和劳动力等价交换后,资本家可以
利用劳动力特殊的使用价值创造新的价值这一特点在生产中创造剩余价值。令人
迷惑不解的是难道在资本与劳动力的交换时劳动力不会考虑到本身使用价值的
实现吗?如果考虑到劳动力使用价值的实现,这种交换是公平的吗?
所以,我以为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市场交换时,对人的有限理性和机会
主义行为研究不够,高估了市场的不确定性,从而蔼绍了市场交易费用。-另--%
面,他并没有注意到非市场治理下的交易费用,因此,当马克思证明了资本主义
市场存在高昂的交易费用、这种交易费用阻碍了资源的最优配置后,并没有进行
交易费用的比较,而是认为要实现资源配置的改善,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必须改
变现存的市场制度和财产所有状况。我以为马克思的这种思想是类似于静态的科
斯第1I定理的内容。科斯第1I定理同样认为,如果市场存在交易费用,要运用
法律和行政手段改变产权的初始配置,以实现社会成本最小。不同的是,科斯注
意到了非市场治理下的成本。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中指出,是否采取某种治
理方式,还存在各种可选治理方式交易成本的比较问题,非市场协调并非唯一可
选的方式。
第四章研究对象、研究方法比较分析
4.1研究对象舯变化
通过前面的比较分析可以看出,交易费用经济学的各个代表人物在基本概念
如交易费用和基本理论观点如企业的性质等方面存在重大认识分歧:这个理论也
不能解释制度演进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因素如不确定性、时间等,因此不断遭受来
自其它学派的批评;这些无疑影响了交易费用理论的发展。进入90年代后尽管
它的一些代表人物如科斯、诺斯等因在这方面的开创性工作相继荣获诺贝尔经济
学奖,但西方主流经济学杂志己逐渐失去了对交易费用理论的热情,有人甚至宣
称“交易费用框架是一个无法完全洞悉制度经济绩效的分析框架:交易费用是一
个在解释制度性质中错误而多余的中介概念”(刘元春,2001,P120)。从比较中
我们也发现,交易费用经济学以交易作基本单位研究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以交
易成本作媒介研究这种关系对资源配置的影响,从而弥补了传统经济学单纯研究
人与物之间的资源配置、忽视了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对资源配置影响的缺陷,从
而揭开了对制度进行经济研究的序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社会实践意义,因
此对这一理论不应轻易作完全否定,而应努力探索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一理论陷
入困境以及寻找相应的解决方法。我以为,交易费用经济学所存在的问题关键是
这一学派无视研究对象的变化而沿用新古典的方法论和价值基础。我们知道,社
会经济活动,首先表现为人类利用可支配的资源转化为尽可能大的使用价值,以
满足人们需要的活动,这是经济活动的最一般的物质内容,从而也是永恒的自然
关系,这是入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这就是所谓资源配置问题。然而,这种物质生
产活动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进行的,如在所有制关系、分配关系下进行等,这
种关系对物质生产活动有制约作用。因此,经济学必须研究这两方面的关系及其
相互作用。一方面,在一定的经济关系下社会如何利用现有的物质、技术条件进
行物质生产以满足社会的物质需要,以及如何才能在既定的生产关系下改善和提
高经济效益,也就是如何实现资源最优配置。另一方面,在现有的物质生产条件
下人们之间存在着怎样的经济交往关系,它们交换各自的活动和进行分配产品的
过程具有怎样的特殊社会形式,以及什么样的经济关系才能符合物质生产条件的
性质,促进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传统主流经济学一直是以前一方面的内容为研
究对象,康芒斯提山交易这个概念时,本来就是不满传统经济学只研究人和物,
人和自然的关系,他就是要以交易这个概念作为研究人与人之间社会经济关系的
基本单位。交易费用经济学接受了康芒斯交易这个概念,也就意味着是以研究社
会经济关系对资源配置的影响为己任的,事实上,它所研究的制度、组织、治理
机制等范畴就是反映人们之间社会关系的比“交易”范畴更大的单位。它与其它
社会科学所不同之处在于更注重研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对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的
关系影响,也就是社会关系对所谓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并且,在新古典经济学
研究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的关系时,为了理性一最大化一均衡模型的需要,人被
抽象成一个追求物质效用最大化的人,而专门研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时,交易费
用经济学必须使这个人的行为更接近现实,即是一个社会性的人,他既追求物质
利益,也有其它非财富目标;他既努力追求理性,而由于社会环境的复杂和本身
认知能力的局限,他可能并不能进行最优的计算和行动,他因此又是有限理性的;
在条件许可时他可能还采取一些机会主义行为以谋求私利,等等,这些意味着交
易费用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有完全不同的研究对象。
研究对象的变化,意味着经济变量决定因素的变化,比如价格,新古典经济
学从使用价值角度来分析,认为它取决于效用和生产技术、资源稀缺性,现在就
有必要考虑到它所体现的社会生产关系,如社会劳动;又如利润,新古典经济学
强调了利润与物质要素边际生产力、与生产函数的特征之间的关系,现在就有必
要考虑各个人和各个集团之间的矛盾斗争在决定利润分配中的影响。再如,在人
与物的关系中,物是静态的,它的对象人可以抽象为单维度的人,人与物之间的
决定关系是一维的、静态的;而在人与人的关系中,由于人所面对的对象(其他
人)是一个不可捉摸、难以预料的变化者,根本就不能抽象出一个完全一致的人,
所以,不能假定人是单维度的静态人,他们之间的博弈关系是动态的,甚至是无
解的。另外社会环境比自然环境更加复杂、更加不确定,所有这些说明,决定经
济变量的因素除物质技术条件如资源技术外,还有其它社会因素,这些因素之间
的相互作用更加复杂和不确定,这种决定关系也是更多维、更复杂的。因此,随
着研究对象的不同,研究方法也应该相应改进。
4.2研究方法和价值理论的局限
我们知道,新古典以效用价值论为价值基础,以抽象的单个行为主体(如单
个消费者和企业)为研究对象,以理性一最大化一均衡为分析方法来研究资源配
置,姑且不论这些方面的优劣,但应该承认这样做在分析人与物、物与物之间这
种较为简单的关系时是一种“经济”的选择,可是,交易费用经济学的代表人物
却不顾研究对象的变化,以个体行为方法,一般均衡方法和仅反映人与物之间关
系的效用价值论来研究复杂的社会关系,如科斯所声称的要提供“一个公司的定
义,这个定义不但与企业在现实世界中的角色~致,同时也运用了马歇尔所发扬
光大的经济学的两个强有力的分析工具——边际和替代,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
边际替代的概念”(1990)。科斯最终运用边际主义简单的成本计算方法解释了企
业的产生。威廉姆森的治理机制设计理论也是运用这种最大化的一般均衡方法,
如他认为具有远见的代理人在一开始就能设计出使参与各方达到一般均衡的最
有效率的治理机制。单纯以这种简单的方法来研究复杂的社会关系和人类社会,
就如瞎子摸象一样,难免简单化和片面化,自然就会产生我们在前面比较分析中
出现的问题。具体而言,新的研究对象和新古典方法的冲突表现在如下方面:
1、与理性.最大化.均衡方法的冲突。在新古典的这一方法中,用有约束的
效用最大化行为代替了经济活动本身,从而将经济学研究对象当成了理性心理活
动,将经济学沦为人类行为效果学。正是这种处理方式,使新古典经济学用效用
函数代替了行为发生机制,用成本收益最大化行为代替了经济活动本身。但是,
由于模型的理论前提是拥有完全信息的理性人,行为者的预期与行动结果是一致
的,这种代替在逻辑推导上是不存在矛盾的,只不过是用完全信息的假设掩盖了
行为发生所必须的具体客观条件及其作用机制罢了。但是,交易费用经济学的研
究对象与新古典经济学的完全不一致,即有限理性主体面对的是更为复杂的社会
环境,因此,行为的不确定和主体的机会主义成了理论分析的直接内容。但这就
意味着主体预期与行为结果很可能是不一致的,这种情况下如果仍沿用新古典的
逻辑,直接用动机推导行为结果或由行为结果直接推导行为动机和行为发生机
制,就必然会犯推理错误。
以对不确定的分析为例,新古典模型所运用的贝叶斯选择决定论直接采用了
自然科学中的统计概率决定模式。这种模式要求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1)决
策人要求达到一定目标;(2)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择方案,所有方案构成一
个方案的集合;(3)存在着不以决策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状态空间;(4)
在不同情况下,采用不同方案所产生的结果是可以计量的。作为社会系统中的不
确定性状态下的决策与上述处理不确定性的框架至少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冲突:
自然系统中的不确定性不存在社会主体的影响,也就是说自然界存在着不以决策
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状态,而在社会系统中,各种环境都有主体参与,因
此没有满足古典概率的客观状态,即满足下面四大特征的客观状态:(1)相同条
件不可以重复;(2)可以明确所有可能出现的结果;(3)试验前不能准确预测哪
种结果会出现;(4)概率不是由实验本身决定的,而是由事件本身决定的,它先
于试验而客观存在。所以社会科学中的不确定处理方式在本质上不能沿用新古典
自然科学的那种解决模式。另外,社会系统的不确定性是高维的:(1)决策人根
本不知道未来目标的确切范围和基本属性,如效用函数的不确定;(2)决策者也
根本不知道状态空间的分布;(3)决策者对选择方案的不确定;(4)不同情况的
结果不能计量。显然,如果出现上述四种情况的任何一种,决策者便不能进行最
大化决策分析。因此在不确定条件下,行为者并不总能进行最大化分析,最大化
框架与一些高维不确定性存在着不可克服的矛盾。所以承袭了新古典分析方法的
交易费用经济学根本就无法分析社会不确定,这也是科斯和威廉姆森为什么一方
面强调不确定性的存在,另~方面却在他们的分析中对不确定性避而不谈的原
因。
又如信息成本是交易成本中重要的部分,但是信息的处理很难被纳入理性一
一最大化分析框架之中。因为要有效率的利用信息,必须使信息的使用边界处于
边际信息成本等于边际信息收益这一点上,这就要求行为者在进行成本——收益
分析中还需要额外的信息,即行为者必须知道某一种信息的边际成本是否超过了
它的边际收益,因此在评价信息的获取边界时还需要信息,而这种信息也是要有
成本,由此便可产生对该活动所需信息进行评价的信息的信息⋯⋯,如此这样,
最大化理性行为在完全纳入信息成本分析时必定涉及无穷无尽的信息,便会陷入
无穷计算的困境。所以,决策者在进行决策时并非对信息进行完全的理性算计,
其中涉及许多自发性的意识行为,如冲动、下意识行为、凭感觉行动等。其实,
最大化与有限理性在处理信息上是存在着不可调和的冲突的。因为,最大化要求
有无限的信息处理能力,并具有有关效用计算的无限信息。西蒙所言的有限理性
不是新制度经济学所说的有限信息条件下的最大化,而是处理信息和收集信息的
能力有限。人收集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应是行为模式中十分重要的纬度,这与
通常而言的技术能力一样重要。但是,人收集或不收集信息,在很大程度上并非
出于成水一收黼的算计,而足与行为者对信息的认识能力、收集能力、信息的可
获性直接相关。在中国哲学中,“不知之知”给我们认识该问题提供了一个绝好
的提示,即人要认识自己不知道的信息有哪些,不具备哪些能力,本身就要求有
博大的智慧和能力。对不同信息的收集成本的算计包含了一个十分严格的假设前
提,即行为者知道作为最优政策所需哪些种类的信息,以及相应的成本分布状况,
42
这本身就是一项大得不能再大的信息了。另外,大脑在决策时并不是处于一种完
全“齐一”的心理结构,他总是处于冲突的状态,总是被不同性质的信息所充斥
着,这种冲突往往是与最大化所要求的“~致性原则、反身性原则、传递性原则”
相矛盾的。
再如,当交易费用经济学不断地侵入某一个领域时,当各个代表人物所强调
的重点方面不同时,当交易费用涉及的维度太多时,为了运用“成本——收益一
一最大化”框架来分析又只能抽象出交易成本的某一方面,所以形成了各种交易
成本的描述性定义,正是社会关系的复杂性与一般均衡范式的矛盾产生了交易费
用定义的分歧。
2、与个别行为主体方法的冲突。新古典的个别行为主体理论认为只有个别
行为主体才能有目标和利益,社会整体不过是一个个个体行动结果的加总,而个
体行动的结果就是个体主观效用的最大化,其性质是由个体的认知结构所决定。
这种个别行为理论在分析复杂的社会关系时,必然遇上困难。因为社会整体虽然
是由个体所组成,但它决非是个体的简单加总,如马克思曾经指出,在历史上活
动的许多个别愿望在大多数场合下所得到的完全不是预期的结果,因而,它们的
动机对全部结果只有从属意义。博弈论也提示了个人最优并非导致整体最优。并
且,社会个体并非是一个抽象的存在物,他们之问存在许多本质的区别,如果将
他们都看成一个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抽象个体就会将人类行为中非竞争性、非目的
性的行为机制排除在外,如科斯和威廉姆森在分析组织性质时,就将个体抽象为
追求经济效率,从而得出组织的产生在于节省交易费用,这就排除了剥削、权力
斗争、利益冲突在组织形成中的影响。个别行为主体理论也排除了社会中存在的
整体冲突和整体利益的依赖性,忽视了个体行为间的相互影响,以及个体所处的
社会地位和社会集团性质对个体议价谈判力量的影响。交易费用经济学运用这种
方法,自然不能解释社会权力的分布。科斯定理也因这种方法而忽视了收入效应
对社会整体的影响,这被认为是科斯定理的~大缺陷。
又如个别行为主体方法与信息成本计算也存在矛盾,因为信息在资源配置中
的作用不仅取决于外部感觉材料的多少和质量,还取决于行动主体的认知能力。
并且,这二者的作用难以分割、难以区分。因此,信息一方面难以真正计量化,
另一方面也难以对其性质加以确定。赫伯特·西蒙认为,信息中惟一客观的就是
感觉材料,而“感觉材料是由进入大脑的大量杂乱无章的听觉、视觉的和其他的
材料组成”,“为了获取信息,人们就必须对这些杂乱的神经刺激使用理性的分析
框架”,因为从感觉材料中不可能得到明显的或隐含的假设和理论,“信息或许就
是以某种方式所作的理解。在不同的联系中,或是当理论或概念的框架发生变化
时,它很可能具有不同的意义”(Simon,1988,P29.36))。另外,有关感觉材料的
取舍和收集的方式都取决于人的认识判断。因此,将信息处理成从人的大脑中流
进流出的客观物流,实质上就忽视了主体在收集信息、处理信息等方面的作用,
错误地将资源配置的效率单纯地归结为收集感觉材料的多少或所耗费的资源状
况,而忽视了主体认识结构在确定如何选择感觉材料、如何加工感觉材料、以及
如何作出行动等方面的作用。信息的性质取决于外部感觉材料供给的状况与主体
认知结构的相互作用。信息的成本和收益不能处理为一般资源投入所涉及的成本
和收益。因此,信息也不能简单的用信息成本来说明其性质。要洞悉信息的功能
就必须洞悉人的认知结构的性质以及认知的过程。而要认识人的认知结构性质,
把握人的认知过程,则必须涉及到人的理性培养以及学习等动态范畴,因此则必
须将它放在一个社会动态的过程中加以处理,这是交易费用分析个别行为主体工
具无法容纳的。因为许多社会动态过程并非是以个体理性计算为特征的。
3、交易费用经济学还存在微观方法与宏观现象、静态和比较静态方法与动
态社会现象冲突。
关于效用价值论和社会价值标准的冲突,上一章在介绍康芒斯的价值观时已
有过详细说明,在此不再重复
4.3问题的解决
面对研究对象变化与方法论、价值论之间的矛盾,交易费用经济学有必要探
寻正确的研究方法和价值理论以解决本身发展中的问题,我以为可以吸取马克思
经济理论体系中一些合理的方面,因为二者之间具有共同的研究对象,在方法论
和价值论上,二者也有很强的互补性,二者之间具有融合的可能。下面分别论证
二者之间的这种关系。
4.3.1研究对象的一致性
社会经济关系对物质生产活动或者说资源配置过程具有重要的影响,一方
面,适应物质生产的社会关系能够促进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人与人
之间的各种矛盾冲突会影响到人与物之间的正常关系,造成资源浪费,人们追求
各自利益的时候,可能对他人或整个社会产生外部不利作用,这种作用进而会影
响社会福利。所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及其这种关系对人与物之间关系的影响是
44
经济学所必须研究的对象。交易费用经济学以“交易”为基本研究单位,它所研
究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作为经济学,它所研究的是人与物之问的关系,因此,
它所研究的正是人与人之间关系及这种关系对人与物之间的关系影响,也即是社
会关系对效率结构的影响。与此相同的是,马克思经济理论也是研究这二者之间
的相互作用。在《资本论》中,马克思研究了各种社会关系对资源配置的影响,
并得出了社会经济关系与一般物质生产活动的依存关系,如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
追求,资本家之间的竞争,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的对抗促使资本家不断进行技术创
新,而技术进步又决定着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和剩余价值率、利润率变化,从而
决定着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矛盾的发展变化。所以,交易费用经济学和马克思的经
济理论具有共同的研究对象,这是二者能融合的基础。
4.3.2方法论和价值论的互补性
前面已经指出,交易费用经济学运用的主要是新古典的方法,这种方法具有
个别性、静态性、均衡性、微观性,适合于研究人与物之间的关系。与此相反,
马克思的研究方法具有整体性、动态性、宏观性,适合于分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例如,马克思强调从整体上研究人与人之问的关系,认为不能从抽象的个人来认
识制度,也不能离开整体范畴,孤立地认识个体的本质,因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
会关系的总和。他的理论分析逻辑也是社会生产方式决定不同集团的社会地位和
谈判力量,决定共同的收益和利益分配,从而决定个体愿望、个体行动,这表明
马克思运用了整体分析方法。马克思的方法也具有动态性,如生产力决定生产关
系,生产关系决定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同时,后者对前者也具有
反作用,正是这种相互运动推动社会制度的演进。马克思这种整体分析方法和动
态分析方法可以弥补交易费用经济学制度心理个体主义分析方法和静态分析方
法的缺陷。
马克思的矛盾分析法也可以弥补交易费用理论的均衡方法,如生产力和生产
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马克思更多地看到的是这些范畴的矛
盾运动,而不是它们之间静态均衡。
在价值理论方面,马克思将价值归结为社会劳动,价值体现的是一种特殊的
社会生产关系,这种价值范畴具有客观性、社会性。其不足之处是忽视了使用价
值的实现;而效用价值论认为价值由物给人带来的满足决定,而这种满足感是因
人而异的,这种价值具有个人性、抽象性、主观性。其不足之处是忽视了价值实
现问题。因此,这两种价值理论之间具有很强的互补性。上一章在论证交易的价
45
值基础是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实现时曾阐述过二者之间的互补性,在此不作重复。
因此,马克思经济学和交易费用经济之间这种共同的研究对象和方法论、价
值理论方面很强的E_{I-性表明交易费用经济学可以吸取马克思制度分析中一些
合理方法和价值观点以弥补自己的不足。当然也不仅是马克思的方法,其它科学
的社会关系分析方法也可以吸取。总之交易费用经济学要在发展变化的社会经济
现实中保持一个开放的体系,吸取先进理论和方法不断补充和完善自身。
4.3.3价值理论的综合为二种体系的融合提供了可能
本文第三章论证了交易的价值基础是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实现,在交易费用经
济学的效用价值中融入了劳动价值论的思想,这为交易费用理论和马克思理论制
度分析方法融合提供了可能。因为马克思的价值范畴是马克思进行社会关系分析
的起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将价值的本质特征归结为社会生产关系,价值是
社会经济关系的表现形式,社会经济关系的一切规定和发展变化也必然体现在价
值关系上,对它们的分析都可以在此基础上展开,因此,在交易费用经济学效用
价值理论中融合劳动价值论,就将各种社会经济关系,以及马克思经济关系分析
的方法相应融合进了交易费用经济学中。例如,价值实现就是从社会整体上、从
个体之问的相互作用上来研究社会经济关系的,显然融合价值实现也就可以融合
进整体的分析方法以弥补交易费用理论个体主义分析方法的重大缺陷。
46
结论
本文得出了如下一些创新性结论:
1、科斯定理I认为,在不存在交易费用的情况下产权是不重要的。第Ⅱ定
理认为,如果存在正的交易费用,那么产权是如何配置的就很重要了。本文第二
章图1就刻划了科斯的这种思想。它表示产权是交易费用的函数,即产权的重要
性是随交易的增加而增加,随交易费用的减小而减小。这意味着不断降低交易费
用,产权的作用将不存在。更进一步,我们也可以改变交易费用大小来适应产权
配置。科斯和威廉姆森等人的工作都是在假定交易费用大小~定情况下研究以何
种产权形式适应交易费用的节约,这只是一种静态分析,而根据图l,我们也可
以在不改变产权配置形式下而通过其它制度变迁改变交易费用的大小,使交易费
用适应既有产权形式。这样,产权和交易费用之间存在一种互动关系。事实上,
这只是科斯定理的动态化表述而己。它也能得到西方有些学者实证研究的支持。
这一结论对我国的企业改革大有启示,即我们在进行企业产权改革时也要注重节
约交易费用的改革。
2、交易费用经济学依然以新古典的效用价值论为其价值基础,这是有违康
芒斯的交易价值观的。本文第三章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引入了效用价值论,这
种融合的突破选择在劳动价值论的使用价值概念上。通过论证使用价值存在一个
实现问题而赋予使用价值以稀缺性,这样使用价值就类似于边际效用了。如果把
交易过程看成价值的实现过程和使用价值的实现过程,那么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
值论就成为了交易的价值基础,从而和康芒斯的交易价值观不谋而合。
3、本文通过对交易费用经济学主要理论的比较分析,发现该理论存在许多
观点的分歧和问题。经过分析又发现,产生这些分歧和问题的重要原因在于这一
理论不顾研究对象的变化和理论前提的变化而沿用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和
价值理论。因此,为解决这一问题,有必要完善交易费用经济学的方法论和价值
理论。最后,文章发现,马克思经济学和交易费用经济学具有共同的研究对象,
两者之间在分析方法、价值理论方面也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因此,可以在交易费
用经济学中融入了马克思的方法和价值理论。而本文所提出并论证的交易价值观
又为这种融入提供了可能。当然,具体的融合研究是一个复杂的、长期的、动态
的过程,因此,这项工作的完成还有待于今后进一步的努力。这是全文的一般性
结论。
47
致谢
硕士毕业论文终于写完了。掩卷之下,感叹万千。寒窗苦读,我以为自身很
多方面都得到了提高,也不算虚度三年时光。在此,首先应该感谢我的导师李松
龄教授。李教授不但高屋建瓴地给予了我学习和研究上的指导,也始终给我以鼓
励和信心。毕业论文从选题到行文,都凝聚了导师的心血。几年期间师母李彩兰
女士也对我的生活无微不至地关怀。我的母亲也自始至终地支持着我的学业,所
有这些都是我永远不能忘怀的。校外导师王国海博士一直对我的学习提供了许多
很有意义的指导和帮助,还为实习提供了难得的条件,在此也应特别表达我的感
激之情。
另外,我还要感谢指导过我学习的吴孝政、罗能生、熊跃平、李国书、陈乐
一等几位教授,以及王良健、徐幼民、徐伟平、于传贵、李琳、戴子礼、谢冰等
老师,感谢研究中心的喻书记、邓艳君、文晓梅等老师不断为我的学习提供条件。
感谢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的老师们对我几年学习生活的关怀。最后,国家社科基金
课题主持人苏武俊博士也对论文的写作提供了支持、陆峰同学对论文的写作提供
了条件,在此一并鸣谢。但愿今后能以我所学不负导师和各位老师的教育之恩。
罗进华
200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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