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下一篇 »

# 2302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保费制度研究

河北经贸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保费制度研究
姓名:姜世涛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金融学
指导教师:刘金霞
20090501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保费制度研究
I
摘 要
截止到 2007 年初,世界上95 个国家或地区(以下统一以国家表示)已经建立正式
的存款保险制度,且正在研究、计划或准备实施的国家超过23 个,并形成了较为成熟
的运营模式和设计特征。我国自1993 年开始便对设计与建立我国存款保险体制进行了
积极的探索与研究,且在2007 年后明显加快了实施进程。因此,在目前的形式下开展
对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各项内容的研究就具有极大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存款保险费率作为制度设计的核心因素,其直接决定了能否有效限制克服该制度内
生的缺陷如道德风险、逆向选择以及委托代理问题。但同时存款保险费率在国际范围内
也是整个存款保险制度设计中的难点,我国学术界目前对存款保险的研究仅仅停留在简
单的对该制度的发展历史与趋势以及世界已实行国家的制度内容的宽泛介绍上,而对存
款保险费率的研究尚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借鉴国内外对存款保险制度的研究成果,并从该制度在世界范围内实行的发展
趋势进行分析为依据的研究方法,将统计分析的方法引入存款保险期权定价模型,通过
选取修正指标对该定价模型的缺陷进行弥补。同时,这一创新研究方式还综合了期望损
失模型在监管评级方面的要求,实现了对两种定价模式的优化和综合利用。
本文的研究思路如下:(1)通过对不同存款保险保费征收制度的对比和国际上现行
趋势的研究,认为差别费率制度是我国存款保险保费征收制度的必然选择;(2)分析差
别费率制度下存款保险定价模型在我国的实施基础和运营环境,确定以Merton 的期权
定价模型作为论文的基本研究模型;(3)分析目前我国存款机构的经营状况、风险水平
和公司治理现状,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商业银行作为研究样本,并根据研究要求提取相应
的分析指标;(4)将期权定价模型测算费率与提取的分析指标进行回归分析,按照回归
分析要求筛选相关性指标并建立回归模型,并据此获得修正费率;(5)通过对样本商业
银行的修正费率和相关性指标进行聚类分析确立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层次,初步设计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保费征收制度和各层次的适当费率;(6)得出研究结论。
关键词:商业银行 存款保险 保费制度 期权定价模型 实证分析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保费制度研究
II
Abstract
By 2007, 95 countries or regions all over the world have been established formal
deposit insurance system. There are more than 23 countries is studying, plan or is ready to
implement, having mature operational mode and design features. Since 1993, China has
beginning to explore and study the design and building of the deposit insurance system
positively. In 2007,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is accelerating apparently. Therefore, there is
a great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significance to study deposit insurance system now.
Deposit insurance premium, the key factor of system design, directly determine
whether can overcome the endogenesis defects of system effectively, such as moral hazard,
adverse selection and principal-agent problem. But it’s also a nodus on international scope.
China still stay the study of the development history, trend and introducing the content that
countries has implemented. There are also lots of problems to deal with about deposit
insurance premiums.
This paper based on the study results of deposit insurance system domestic and overseas.
According to analysis on worldwide trend, statistical analysis is introduced to the deposit
insurance option pricing model, making up the defects of pricing model through the
selection of the modified index. At the same time, the research method realizes the
requirement of two pricing model of optimization and 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 integrating
innovation expected loss model in the supervision of rating.
This research ideas as follows: (1) Different premium system is the inevitable choice of
premium collection system in comparation with different deposit insurance premiums and
study on international trend. (2) Though study on China's implementation and operation
environment of deposit insurance pricing model under differential premium system, we
determine that Merton, the option pricing model, is the basic research model. (3) This paper
selects representative commercial Banks as research samples and picks up the relevant
analysis index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s, though analysis of deposit agencies operating
conditions, the risk level and corporational management in China. (4) This paper carries out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保费制度研究
III
regression analysis between the caculated premium of option pricing model and the extraction
rate, selecting indexes and building regression model according to regression requirments to
receive revised rate.(5) Establishing Chinese commercial bank deposit insurance level and
preliminary designing commercial bank deposit insurance premiums collection system and all
levels of appropriate rate though cluster analysis of the sample rate of commercial Banks and
revised indexes. (6) Conclusions.
Keywords:Commercial Bank;Deposit insurance;Insurance premium system;Option
pricing model;Empirical analysis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保费制度研究
I
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
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系在导师指导下本人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文中依法
引用他人的成果,均已做出明确标注或得到许可。论文内容未包含法律意义上已属于他
人的任何形式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本人已用于其他学位申请的论文或成果。
本人如违反上述声明,愿意承担以下责任和后果:
1、交回学校授予的学位证书;
2、学校可在相关媒体上对作者本人的行为进行通报;
3、本人按照学校规定的方式,对因不当取得学位给学校造成的名誉损害,进行公开
道歉。
4、本人负责因论文成果不实产生的法律纠纷。
论文作者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学位论文知识产权权属声明
本人在导师指导下所完成的论文及相关的职务作品,知识产权归属学校。学校享有
以任何方式发表、复制、公开阅览、借阅以及申请专利等权利。本人离校后发表或使用
学位论文或与该论文直接相关的学术论文或成果时,署名单位仍然为河北经贸大学。
论文作者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导 师 签 名 : 日期: 年 月 日
(本声明的版权归河北经贸大学所有,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及任何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保费制度研究
3
引 言
二十一世纪是世界金融业发展与危机并存的时代,其间伴随着金融发展和金融深化
不断推进,全球金融危机频频发生,恐慌性挤兑而引发的银行倒闭事件层出不穷。以近
期发生的美国因“次贷危机”而引发的金融危机为例,其对美国乃至世界金融与经济的
安全构成了巨大威胁。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作为现代金融安全网的有机组成部分,历经
多次金融危机的考验,已被证实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危机处理方法,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国
家与地区的重视。但是,存款保险制度仍然存在其内在的缺陷,经过IMF 对实施国家
与地区的研究发现,存款保险能够降低存款人对参保银行的市场监督与约束,同时能激
励银行参与高风险经营,而银行的特殊性导致的逆向选择问题也存在监管缺位问题。因
此,如何利用完善的制度设计,尤其是存款保险费率的选择模式以及具体测算就成为关
键因素。
我国致力于存款保险制度研究的时间由来已久,但国内对存款保险制度的研究比较
薄弱,大多属于对制度的附属介绍性质,缺乏深度和系统性。而关于存款保险费率定价
的研究文献也存在照搬国外已有模型以及分析指标应用不恰当、研究结论差异过大等诸
多问题,不仅未能达到确定我国存款保险费率适当水平的目的,反而造成了认识上混乱。
在借鉴Morton 期权定价基本模型的基础上,本论文进行了研究方法的创新。结合
已有理论研究对该模型的评价缺陷和现实监管评级要求,选取样本指标对测算费率进行
修正,通过回归技术和统计手段将样本银行在经营过程中资本状况、赢利能力和管理水
平的变动趋势进行分析,从而使存款保险机构能够实现对投保银行的动态监管和适时处
理。根据本论文的研究结果,我国存款保险应当实行基于风险调整的差别费率制度,根
据评价指标对纳入存款保险体系的商业银行划分不同层次,并在层次之间实行差别费率
制度。
本论文不仅创新地应用了存款保险期权定价模型,而且纠正了国内理论界在某些认
识上的偏差,提出了我国存款保险机构对商业银行进行评价的依据和费率合理水平,希
望能对我国建立有效的存款保险制度具有借鉴意义。
河北经贸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4
第 1 章绪 论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1.1.1 商业银行经营特殊性以及内在不稳定性
商业银行因其运用流动性负债为流动性资产融资的经营独特性以及货币创造功能
而具有内在的不稳定性,而使得银行始终面临着遭受挤兑危机的冲击,尤其是投机性挤
兑危机①的理论,同时为Matutes ﹠ Vives(1996)、Walace(1990)、Champ,Smith ﹠
Williamson(1996)、Hellwig(1994)等诸多学者所证实。回顾近代金融发展史,从1809
年罗德岛州(Rhode Island)的Farmers Bank of Gloucester 破产开始,直至2007 年8 月
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世界范围内的银行因丧失存款偿付能力而引发的银行经营失败
事件层出不穷,仅以美国为例,至今破产或暂停营业的银行超过了10000 家以上。同时,
在经济金融化和金融全球化迅速发展的今天,不仅单一银行的经营失败会引发一系列银
行陷入困境,而且会跨行业、跨地区甚至跨国家传导,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次贷
危机”由美国的银行业发生,但是迅速蔓延至全球资本市场、产业市场。正如美国财政
部长保尔森在2008 年10 月8 日所呼吁的一样,各国政府应采取持续行动稳定金融市场,
国家间行动需密切协调,才不会让单一国家的行动对其他国家造成伤害或影响整个系统
的稳定。
因此,如何保证金融安全高效的运作已经成为各国与地区经济发展的首要课题。目
前,世界范围内已经达成共识:存款保险制度作为保护银行等存款机构金融安全的一项
基础性制度安排,其与审慎监管和最后贷款人制度共同构成金融安全网的三大要素。国
际货币基金组织(IMF,2003)认为存款保险制度不仅可以改善商业银行激励机制,从
而增强公司治理效率和监管力度,而且对增强金融安全和信誉、提高商业银行经营效率
以及存款人信任度等方面具有显著的效果。
1.1.2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必要性和筹备进程
从国内外的研究结论及现实情况分析,审慎性监管、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以及存
①凌涛(2007)将挤兑划分为投机性挤兑与基础性挤兑两种类型,投机性挤兑指银行存款业务受“按次序服务原则(the
Sequential Service Constraint)”的限制,加剧存款人挤兑行为,导致事先保留的比例储备无法应对挤兑需要的情况下,
银行低价变现长期投资将遭受重大损失,引发银行流动性危机;而基础性挤兑是指银行在代理存款人进行投资过程
中,引起贷款组合不良运作从而导致现金漏损或大量存款人面临系统性流动性冲击,可能无法支付存款人的到期回
报,存款人出于悲观预测而挤兑银行的情况。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保费制度研究
5
款保险制度分别属于银行从正常经营到出现支付危机甚至破产清算过程中的三道安全
防线,在危机处理的不同阶段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三者不可替代且相互补充。另外,存
款保险制度的金融监管作用意味着其绝不仅仅是金融业监管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火墙”,
即存款保险机构仅在银行面临不能支付或破产倒闭时担任理赔的角色。该制度应该是金
融业监管体系的构成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特别是我国目前金融监管不健全、金融机构
信息披露不完善的情况,更需要建立并发挥存款保险制度的金融监管作用。
我国银监会在2003 年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离出来之前,承担了金融安全网的所有职
能,但具体的执行效果并不理想。自20 世纪90 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已有七百多家中小
金融机构退出市场,这种退市行为主要依赖于政府和央行的处置。以海南发展银行为例,
其在1997 年12 月受中国人民银行指定兼并了省内28 家城市信用社,但是并没有解决
存款人挤兑的问题,导致存款流失严重,而海南发展银行也在1998 年3 月接受央行最
后的40 亿元再贷款后失去清偿能力,最终不得不被工商银行全面接管。从该事件中可
以发现我国在处理经营失败金融机构的明显不足与弊端:(1)央行不仅承担了监管、查
处和纠正违规行为的职责,而且在隐形存款保险制度下,实行的是零费率制,保障范围
覆盖所有存款帐户,国家以财税收入成为风险处置的最后承担者,商业银行无须面对市
场退出的风险①;(2)政府担保弱化了存款人的风险意识,不利于存款人对银行形成有
力的监管;(3)政府对经营失败银行的处理具有很大的随意性,经营状况良好的银行因
受行政命令而接管破产金融机构也同样受到了存款人对其能够继续保证存款支付能力
的信任危机,金融机构的破产成本和风险全部由政府承担,导致风险金融机构继续经营;
(4)政府更加倾向于向国有银行和大银行提供扶持,导致非国有银行和中小银行处于
不利的竞争地位,而存款保险的一个重要优势便是为所有银行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
境。
此外,Sundararajan 和Balino(1992)在对银行危机的系统研究中认为,银行危机
是指一些金融机构的负债超过其资产的市场价值而引发挤兑和其他资产组合转换、金融
机构崩溃以及政府的干预。Demirguc-Kunt 和Enrica Detragiache 认为只要具备了以下四
项中的一项便可以判断银行危机的发生:(1)银行系统不良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超过
10%;(2)救助行动的成本至少占GDP 的2%;(3)银行业问题导致银行大规模的国有
化;(4)发生大范围的银行挤兑,以及采取紧急措施,如存款冻结、延长银行放假日或
①据统计,我国为处置经营失败金融机构的债务(存款),支付了数万亿人民币。
河北经贸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6
者政府发布存款保护的法令。从我国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分析,首先不良资产比例远超
过10%,而鲁迪·多恩布什和吉瓦齐(1999)①的估计,我国不良贷款重组所要耗费的
宏观经济成本约占GDP 的10-20%,远高于2%的标准。因此,在我国商业银行体系改
革与完善的进程中,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道德风险、逆向选择和委托代理问题十分突出,
并亟待解决。
基于此,我国早在1993 年的《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就提出“建立
存款保险基金”的构想,其后对该制度的探索一直处于紧密的筹划之中。1997 年,全
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研究和筹建全国性中小金融机构的存款保险机构。1998 年,人
民银行开始深入研究存款保险制度。2003 年10 月,人民银行实行职能转变,在其金融
稳定局下设立存款保险处。2004 年《存款保险条例》初稿完成。2005 年1 月中国人民
银行在海口组织召开了“存款保险制度设计研讨会”,标志着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由理论
探讨进入实际设计阶段。2006 年,央行2005 年年报、《中国金融稳定报告》都曾提到
要加快存款保险制度建设,推动《存款保险条例》尽快出台。2007 年8 月,周小川在
会见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主席希拉·拜尔时说,中国正在积极考虑筹建存款保险公司。
2007 年初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已经明确要求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上半年央行
已积极开展了存款保险制度调研。目前,由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牵头,相关部委参加的存
款保险制度工作小组,正在进行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设计工作。国家有关部门也正
在进行《存款保险条例》立法工作。
国际经验表明,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需要一定的内外部条件配合,如果在不具备有
力的宏观经济环境、稳定的银行体系和有效的金融监管等基本条件下推出,不仅会影响
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效果,而且会导致更大的金融不稳定性。以上因素也构成了我国学
者对于我国在现阶段是否适宜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质疑的依据条件,甚至持有我国不需要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意见。但是若对世界上实行该制度国家与地区的建立历程进行分
析,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三分之二以上的国家是如同加拿大一样在经济发展强劲、没有
发生存款挤兑事件和银行危机的背景下建立并付诸实施的。在我国银行及其他吸储金融
机构存在现实问题,并有可能引发潜在挤兑危机的时刻,利用上述机构在过去二十年的
商业银行体系改革使商业银行的资本状况、整体经营水平不断改进和金融市场监管的组
① 资料来源:鲁迪·多恩布什、弗朗西斯科·吉瓦齐:《化解中国的银行不良债权与防范金融风险》,《金融研究》,
1999(5).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保费制度研究
7
织体系、法律法规逐步建立与实施的有利机遇适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不仅有利于构建
我国的金融安全网,而且可以给予该制度一个调整与完善的时间。因此,在我国建立正
式的显性存款保险该制度已经是一个必然趋势。
1.1.3 我国存款保险保费制度的研究意义
根据我国在实施存款保险制度上的进程安排,近两年中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
势在必行。但与此同时,对存款保险制度的争议自诞生之日起便始终存在。批评者认为
存款保险不仅会引发市场约束力降低、增加银行道德风险,还会加剧银行逆向选择问题,
进而阻碍金融发展。如果将存款保险制度的外部运行环境因素排除在外,解决上述制度
性缺陷的一个内生因素便是对制度进行良好的制度设计,而其中存款保险保费制度的选
择模式和费率设计则是核心影响因素,其直接决定了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效果。
具体而言,国内学术界对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研究大多属于对制度的附属介绍性
质,而相关的定价研究不仅存在理论认识和应用的混乱,而且得出的费率水平差异巨大,
无论从合理性和可行性都无法得到验证。本论文将不仅立足于对我国存款保险保费征收
制度模式进行研究,而且计划通过对存款保险的相关定价理论、模型进行比较选择和修
正来测算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费率水平,并据此提出基于风险水平下的适合存保费率
建议。
通过研究,本文认为基于风险调整的差别费率制度是我国存款保险保费制度的必然
选择模式,同时对于定价理论中有关模型的应用合理性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应当以净
资产收益率作为标准差计算依据;而统计分析技术的引入则解决了定价模型的适用性缺
陷,最后通过对修正测算费率和相关性指标进行聚类分析,为我国存款保险实行差别费
率制度提供了层次划分标准和费率决策标准,对我国存款保险制度设计具有一定的操作
性和理论性指导意义。
1.2 文献综述
1.2.1 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理论
实际上,存款保险在所有的国家与地区中都存在。但是其区别主要在于在一国或地
区的法律法规中是否明确了有关存款保险合同关系和规则的制度,即显性存款保险与隐
形存款保护制度的区别,Demirguc-Kunt ﹠ Laeven(2005)认为所有未建立显性存款
保险制度的国家都存在隐形存款保护制度(IDIS)。而正式的存款保险制度(EDIS)作
河北经贸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8
为一种金融保障制度,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①,
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
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其
核心目的就在于防止存款者因个别金融机构倒闭而对其它金融机构失去信心,由此导致
挤兑,引发银行恐慌和金融危机,存款保险制度目前已经成为公认的三大预防存储机构
系统风险与应付挤兑的手段之一②。
(1)国外对于存款保险制度的研究综述
以Bryant(1980)、Fama(1980),Diamond(1983,1984),Friedman(1962),Dybvig
(1983,1993)等支持存款保险制度为代表经典支持者认为,存款保险制度可以有效的
防范与控制挤兑现象的发生,防止因恐慌性银行挤兑的最优政策是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通过与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暂停支付这两种其他解决挤兑的方法对比,存款保险具有
其无法替代的功能。如Diamond(2000)和Bhattacharya、Boot、Thakor(1998)认为
在技术无风险的条件下,央行的最后贷款人的贴现窗口确实能够提供类似于存款保险的
服务;但是在存在技术风险的情况下,存款保险不仅能够防止基础性银行挤兑,消除需
要流动性和获得不利信息存款人之间提款的随机性,而且可以防止任何纯恐慌性挤兑发
生。同样的,Chari 和Jagannathan(1988)认为,与存款保险相比,暂停支付消弱了银
行提供流动性的功能;Engireer(1989)通过四时期模型证明了暂停支付不能完全消除
银行挤兑均衡,Bhattacharya(1998)等的模型分析结论也印证了这一观点。
此外,除了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外,这些学者认为存款保险制度还可以保护小储
户的利益,因为金融领域里存在信息的不对称,小储户获取信息和监督银行的成本高,
而存款保险制度可以保护小储户以避免其成为银行破产的牺牲者。
而反对存款保险制度的理由包括:导致银行恐慌乃至金融危机的传染性效应与信息
不对称密切相关,阻止银行危机扩散的有效手段就是提供更多的银行特有信息,而以提
供流动性为主要措施的存款保险并不能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Sangkyun Park,1992);
只有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下,银行才能更有效率地运行,竞争可以使银行家在保护存
款人和投资收益之间找到最优均衡,政府支持的存款保险只能弱化银行的竞争能力并使
其更易失败(Dowd,1993);现在的金融市场高度发达,已经能够利用货币市场、共同
① 一般国家与地区都以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的方式建立保险机构,但也有通过其他机构指定方式代为处理。同
时,有一些国家设立一个以上的存款保险体系与存款保险基金,如美、日、法、意等国家。
② 防止与应付挤兑的传统方法主要有:暂停兑现、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机制和存款保险制度。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保费制度研究
9
基金等市场工具来抑制金融恐慌,并为小储户提供足够的安全投资机会,不必由专门的
存款保险机构来保护(Furlong,1984)。
尽管存款保险制度存在以上质疑,但Demirguc-Kunt 和Enrica Detragiache(2000)
“存款保险与银行体系脆弱性分析”、Robert Cull,Lemma W.Senbet ﹠ Marco Sorge
(2000)的“存款保险、金融稳定性和金融发展之间关系研究”、Robert Cull(1998)
的“存款保险与隐含存款担保对金融深化的研究”等实证分析结论①以及IMF 对各国存
款保险实施效果的调查结论,都印证了存款保险制度在稳定金融环境、增强存款人对银
行的信任程度等方面做出的不可忽视的贡献。Ulrich Klueh(2005)通过实证研究认为,
存款保险是针对金融系统特别发展的一种内生反应,在一个金融市场得到充分发展且竞
争相对分散化的环境中,实施存款保险制度势在必行。同时,我们还应当认识到,存款
保险的实施效果不仅取决于该制度设计的合理性,还要受到一个国家或地区宏观经济环
境和监管环境的影响。
(2)国内对于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理论探讨
在我国对于实行存款保险制度的理论探讨从制度设想阶段便没有停止过,如陈丽
英、黄循铀(2005)和颜海波(2006)认为,我国金融体系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通过
对银行进行改制和重组,在金融机构的内控制度、风险约束方面不断完善;社会公众的
市场参与意识和对金融机构的外部监督意识正不断加强,市场监管组织、监管手段不断
法制化和规范化。虽然与实施存款保险的条件有一定的差距,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是一
个系统工程,应作为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的必要配套条件去建立,使金融体制和存款保险
制度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从国际上看也存在着在经济环境尚不具备的情况下建立存款
保险制度而运作较为成功的国家,如欧洲的立陶宛和波兰等。关键在于要防止把建立起
的存款保险制度当作政府出资解决金融体系系统性危机的替代物。因此,我国建立存款
保险制度的时机己相对具备,我国应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尽管在我国学术界内持上述观点的研究结论占有绝大多数的比重,但是同样也有学
者对此提出了不同的意见。陆春红、陈毅贤(2005)等认为,一国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需要具备很多条件,如一国的市场化程度、银行的管理水平、法律基础、政府干预程度、
国民的金融知识具备程度、监管水平等等。结合我国实际看,还有不少条件没有具备,
①其中Asli Demirguc-Kunt 和Enrica Detragiache 对1980-1997 年61 个国家进行了实证研究表明,在制度安排薄弱和
健全的国家中,存款保险在引发道德风险方面的表现截然不同,表明了良好的制度环境——有效的审慎监管等是存
款保险建立的必要条件。
河北经贸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10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目前我国银行业仍存在体制问题;缺乏相应的法律基础;缺乏
对银行风险进行客观评价的权威评级机构;等等。高建华(2005)则认为,对已建立存
款保险制度的国家发生银行危机进行分析表明,存款保险带来的道德风险问题没有得到
有效遏制,也没有有效防止银行系统性危机发生的实证。目前我国银行业既积累了较高
的风险,同时又具备一定的防范外来冲击和化解风险的能力。考虑到实施存款保险制度
可能引发的逆向选择问题和道德风险问题,我国目前不宜过早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1.2.2 存款保险公平定价与保费征收制度理论研究
(1)存款保险公平定价研究
Diamon 和Dvbvig(D-D,1983)经典论文中指出,由于存款人的恐慌性心理预期,
银行挤兑是可能出现的纳什均衡结果,政府提供的存款保险制度可以有效地改变存款人
恐慌心理,从而抑制银行挤兑的发生。这样,D-D(1983)为存款保险制度的存在提供
了理论依据,但是他们的研究忽视了存款保险导致的道德风险和交叉补贴问题。1987
年FSLIC 破产事件引发了对存款保险费率定价研究,Kane(1992,1995)和KauSman
(1992)就该事件提出了定价问题所体现的是存款保险人与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而
存款保险定价是以上缺陷的制约因素:如果能对存款保险进行公平合理的定价,使之能
准确地反映银行的风险状况,就能有效地抑制银行的道德风险、改善市场激励并避免银
行间的交叉补贴。
魏志宏(2004)认为存款保险定价方法的核心都是银行风险监管者使用从现场和非
现场检查收集的定性指标,结合基于会计核算的指标,形成类似于CAMELS 的指标体系
来对银行资产价值的风险进行估计,并据此设计费率水平。但是,存款保险的实践却往
往与理论设计相去甚远。Garcia(2000)对68 个实行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调查结果表
明:在59 个存在存款保险基金的国家中有9 个国家实行事后评估,而实践中多数国家
在动用存款保险时却选择事后按实际需要支付。这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事前定价偏离
了实际风险;二是存款保险的事前承诺不可信。Lindgren 等人(1999)对亚洲危机国家
(泰国、韩国和印尼)的研究也发现,各国都最后在事实上对存款实行全额担保,而不
是存款保险;Garcia(2000)由此建议存款保险必须建立真正的事前有效定价机制(ex ante
we11 funded)。
(2)单一费率与(基于风险调整)差别费率制度的研究综述
在寻求存款保险制度的保费公平定价的过程中,有关学者也对单一费率制度和风险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保费制度研究
11
调整费率这两种保费征收制度下对存款保险制度的缺陷的纠正问题进行了研究。“劣银
行驭逐良银行”的柠檬现象是因单一费率制度的逆向选择所产生内生问题已为实践所证
实并被达成理论共识。此外,诸多学者对该制度诱致道德风险问题进行了理论研究:
Kane(1986)认为,固定保费的存款保险不符合激励相容原则,因存款保险的保费与银
行所持资产组合无关,促使银行持有更高的资产风险水平;Kareken 和Wallace(1978)
的研究表明,在单一保费制度下存款机构将持有监管部门所允许的最大限度风险资产组
合;Matutes 和Vives(2002)的研究则表明,在单一保费制度下,存款机构倾向于更为
进取地通过提高利率吸收存款,并可能承担最大资产风险;Boot 和Greebaum(1993)
的研究表明,在单一保费制度下,银行的信用监督低于没有存款保险制度时的监督水平。
Chami,Fullenkamp 和Sharma(2002)认为,银行同时持有一个来自标准存款合同的看
涨(买入)期权和一个存款保险的看跌(卖出)期权,实际上是持有一个跨式期权
(Straddle Option),因而能够从风险承担中谋利,使得依靠单一保险费率取得资金的
存款保险制度无法有效存在。而Eugenie D. Short 和Gerald Driscoll(1983)利用Tobin
的流动性偏好模型分析了存款保险对银行选择资产组合决策的影响,其结果是单一保费
制度下银行决策行为会扭曲,导致银行的道德风险。Chan,Greenbaum 和Thakor(CGT,
1992)通过构建一个不对称信息的模型也得到了相似的结论。
FDIC 于1993 年建立并实施了(基于风险调整)差别费率制度,并由此引发了对该
制度的广泛研究。通过对差别费率制度下道德风险的产生机制进行研究后,几乎所有的
学者都认为无论是在理论层面还是实证层面都可以对存款保险制度的道德风险问题得
到根本性的解决。但是,是否在引入基于风险进行调整的差别费率制度后便可以解决逆
向选择问题的研究上却产生了截然相反的观点。CGT(1992)认为,在信息不对称的情
况下,公平的存款保险定价是不可能的。但Freixas 和Rochet(FR,1995)对CGT(1992)
模型的基本假定提出了质疑,并在对此做出修正的基础上建立两时期的静态模型分析,
认为在引入银行管理存款的经济功能后,即使存在逆向选择问题,存在激励相容的机制
使得公平的存款保险定价存在,同时,存款的分配结果也是清晰的。Juha-Pekka Niinimaki
(2003)建立了一个激励相容的机制使得公平的保费费率(以风险为基础)在存在逆向
选择的情况下仍然可以获得,存款保险机构通过向高风险银行的存款提供完全的保险,
对低风险银行的存款提供部分保险的方式来筛选银行:如果利率是被管制的,只要将存
款区分为低风险和高风险两个级别就可以获得最优解,低风险银行的存款也可以获得完
河北经贸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12
全的保险。
上述的有关研究表明,对于有关风险调整费率的公平定价及影响绩效的研究结论更
加倾向于:首先,存款保险保费征收制度中是存在一个公平合理的价格的,即针对不同
的存款机构的风险水平,存款保险机构可以度量出所应实行的费率水平;其次,即使在
风险调整费率制度下存款保险制度的逆向选择问题不能得到完全的解决,但是其相对于
单一费率制度下该问题的发生可能性最起码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因而风险调整费率
在解决存款保险的道德风险、委托代理和逆向选择等制度性缺陷方面更具有比较优势。
1.2.3 我国存款保险保费征收制度的国内研究综述
(1)保费征收制度的选择方式
国内学术界对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理论探讨都涉及了保险费率选择方式研究,
其基本观点都认可差别费率的优越性,并将差别费率作为我国存款保险保费征收制度的
发展方向。如沈福喜、郑尊信、赵正堂(2002)认为存款保险制度道德风险根源于信息
不对称,而基于风险的存款保险定价是解决这一制度矛盾的有效途径之一。同时,差别
费率制度赋予了存款保险机构加强监管和了解被保险银行风险信息的职责,有利于改善
其信息不对称状况,并鞭策银行自发地进行自我风险控制。但是出于对我国目前对金融
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和信用社)风险评价和定价的合理性的考虑,存在意见分歧的是
差别费率实行时间:张丽华(2000)、闫亮(2006)认为在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之初
应正视目前对各种金融机构的风险程度很难客观评价以及风险费率水平差别导致银行
风险“级别”的划分从而影响存款市场的信心和风险判断问题,而主张先在一定的期限
内(3-5 年)实行单一费率制度,其后逐步过渡到差别费率;而李志军(2007)、凌涛
(2007)、何光辉(2003)和苏宁(2007)、林玲(2001)、山东经济学院财金学院课题
组(2005)、谢平,王素珍和闫伟(2007)、余路林(2006)等诸多学者则认为我国已经
具备了在存款保险制度创立之初便实行差别费率制度的条件。从研究时间分析,支持实
行单一费率观点提出时间明显早于支持实行差别费率,因此可以判断随着统计分析技术
的发展和日益成熟,保险费率进行准备测算的难题已经逐步得到改善。
(2)差别费率制度的具体实施方式
我国学者从国际经验和我国现实状况等角度对我国风险调整保费制度的具体实施
方法进行了设计,其中较有可行性和合理性的是唐明琴、沈福喜、郑尊信(2002)、凌
涛(2007)、何光辉(2003)和苏宁(2007)等提出的在我国初级阶段的存款保险制度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保费制度研究
13
实行层次化保费征收制度。这种具有过渡意义的费率征收制度不仅考虑了差别费率制度
抑制存款保险内生性制度缺陷的优越性,而且考虑了我国在实施完全差别费率制度方面
存在的现实困难。但是,上述学者在具体的层次划分标准和银行归类上却提出了不同的
见解。苏宁(2007)认为我国应当按照不同金融机构的类别将商业银行划分为三个层次
——国有商业银行层(其中包括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层和城市商业银行、
城乡信用社以及未来的村镇银行层,对不同层次的商业银行征收不同的差别费率,费率
水平依次提高;而唐明琴、沈福喜、郑尊信(2002)同样将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设计成
三个层次——股份制商业银行层、国有商业银行层和城市商业银行与城乡信用社层。但
其认为股份制商业银行虽然存在一定的地域及规模的限制,但其经营规范程度较高,资
产结构相对合理,资产质量相对较高,因而征收费率应当低于国有商业银行。
1.2.4 国内在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费率测算方面研究综述
近几年,国内逐步开展了对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费率测算的研究。郭邵青(2007)
以深圳发展银行为样本测算的存款保险费率为13.2%;陈海胜(2005)以Pennacchi 模
型测算的样本银行费率水平区间为0.0056%-0.2908%,以期望损失模型测算费率水平区
间为0.0075%-4.65%,其中深圳发展银行的费率为1.3350%、0.33%。
通过对比,不难发现以上研究结果中对于相同样本银行,不仅不同研究者之间所测
算的费率水平存在巨大差异,如郭邵青(2007)测算的深发展存款保险费率为13.2%,
而陈世敏(2005)的测算费率为0.33%-1.39%;而且应用不同定价模型所得到的结论之
间也存在着巨大差异,在陈世敏(2005)的研究中光大银行用Pennacchi 模型测算费率
为0.18852%,而在期望损失模型的测算费率为0.33%-1.39%。即使在统一使用期望损失
模型中,由于采用不同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也会产生截然不同的结论,这也反映出主观
性对期望损失模型在实际应用方面的影响。
但是,无论从国际实践经验还是国内现有研究结论①都表明,差别费率制度下针对
不同金融机构征收费率之间的差距不应当过大,否则会进一步恶化中小金融机构的经营
状况,增加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和不稳定性。所以,国内对于存款保险费率定价理论缺乏
统一的认识和具体的应用方面的问题亟待解决。
①沈福喜(2001)、山东经济学院课题组(2005)认为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费率的差距不应当过大。这是因为:一
方面存款保险公司对各投保银行的管理质量、市场地位及未来的风险预测很难用某此指标精确、及时地进行衡量,
监管评级指标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另一方面,如果费率等级过大,就可能会引起公众对评级较低的银行的怀疑,带
来新的不确定因索。
河北经贸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14
表1.1 Pennacchi 模型测算样本银行存款保险费率水平
银行名称 费率 备注
建设银行 0.00078840 国有商业银行
光大银行 0.00188520 股份制银行
中信实业银行 0.00038942 股份制银行
上海银行 0.00290769 城市商业银行
重庆市商业银行 0.00041585 城市商业银行
资料来源:[3]《存款保险定价应用研究》,陈世敏,2005
表1.2 期望损失定价模型结合外部评级机构评级对各银行的保费费率的计算
银行名称 评级机构 评级 违约损失 保费费率
穆迪 A2
中国工商银行
标准普尔 BBB-
25% 0.000075
穆迪 A-3
中国银行
标准普尔 BBB+
25% 0.000075
穆迪 A2
中国建设银行
标准普尔 A-3
25% 0.000075
穆迪 A2 0.000075
中国农业银行
标准普尔 BBpi 0.003300
穆迪 Bal 0.003300
光大银行
标准普尔 Bpi
25%
0.013950
穆迪 Bp3+ 0.003300
深圳发展银行
标准普尔 Bpi
25%
0.013950
穆迪 B1 0.013950
广东发展银行
标准普尔 CCCpi
25%
0.046500
资料来源:[3]《存款保险定价应用研究》,陈世敏,2005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保费制度研究
15
第 2 章存款保险保费费率制度研究
2.1 全球存款保险保费费率制度概述
1933 年美国依据“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首创了存款保险制度之后①,实行该制
度的国家不断增加,尤其在进入20 世纪80 年代之后,每年新设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数
量呈加速增长的趋势。据国际存款保险机构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Deposit
Insurers,IADI)统计,截止2006 年6 月,全球实行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已经达到95 个,
且正在研究、计划或准备实施的国家超过23 个。而从另一个角度考虑,目前几乎所有
实行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都没有放弃已经建立的存款保险制度,而是对其不断进行变革
与创新,这也说明了该制度在实践中发挥了良好的功能与作用②。
1 3
7
12 15 18
30
36
54
81
95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1934年
1961年
1966年
1971年
1976年
1981年
1986年
1991年
1996年
2001年
2006年
图2.1 1934 年至今全球实行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与地区数量
资料来源:[17]《存款保险制度的国际经验与借鉴》,凌涛,2007
单一费率制度和基于风险调整的差别费率制度是目前国际上已经建立显性存款保
险制度的国家与地区主要实行的两种保费征收制度。单一费率制度按照统一的费率对所
有投保金融机构征收存款保险费用;而差别费率制度则将费率与各银行的风险水平挂
钩,即按照不同的银行的风险大小确定保险费率的高低。
① 1924 年,捷克斯洛伐克创立了首家“全国信用和存款保险制度”,但其在1938 年便停止了运作,由于影响不大,
因而一般均认为美国的联邦存款保险制度是世界上建立最早的存款保险制度。
② 迄今为止,只有纳米比亚在进行深入研究之后决定不建立本国的存款保险制度。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纳米比亚
的银行业主要由外国银行所控制,尤其是已经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南非银行业占据主要地位,本国银行业规模过小,
并非对存款保险制度的否定。
河北经贸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16
单一费率制度是存款保险保费征收制度的最初模式,无论是1924 年捷克所建立的
形式上的存款保险制度还是在1933 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促生下产生的FDIC
所实行的都是单一费率征收制度。但是,随着存款保险制度在实践中的发展与理论研究
的深入,道德风险、逆向选择和代理问题成为存款保险的内生制度性缺陷,由于市场约
束力的下降,激励了投保银行过度涉足高风险的经营领域,导致存款保险制度效率降低
甚至失效。20 世纪80 年代美国储蓄与贷款协会危机的发生导致联邦储蓄与贷款保险公
司(Federal Savings and Iran Insurance Corporation,FSLIC)保险基金的破产事件,引发
了对于存款保险定价问题以及单一费率制度的研究。S& L 危机过后,基于风险调整的
差别费率制度日益受到各国的重视,并将其视为抑制存款保险导致的激励问题和交叉补
贴问题的有效手段。
随着商业银行风险评价(评级)体系的发展与完善,以及统计分析方法逐步引入存
款保险定价研究领域,世界上实行差别费率保费征收制度的国家在不断增加。美国于
1993 年正式将存款保险保费征收制度由单一费率转向了差别费率,成为第一个主动改
变费率征收制度的国家,随后加拿大、阿根廷、哥伦比亚、芬兰、法国、秘鲁、葡萄牙、
罗马尼亚、中国台湾和土耳其等国家和地区也先后设立或转向了差别风险费率制度。据
Laeven(2002)调查,截止2000 末,全球共有29 个国家或地区实行了风险基础保费制
度,而最近建立该制度的是印尼(2005)与中国香港(2006)。
2.2 存款保险保费费率制度对比研究
目前世界上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分别选择了单一费率制度和差别费率制度作为各自
保费征收制度,说明了在两种保费征收制度中尚存在着实际选择倾向。同时,对两种存
款保险保费征收制度有效性和优劣性的比较与争论也自差别费率制度始创后便一直存
在。
2.2.1 两种保费征收制度的比较
(1)单一费率制度
单一费率存在有利于节约风险计量成本,方便保费征缴以及对风险银行单一考核和
监控的优点,并在银行承受过多管制和金融抑制时代因银行业各机构之间风险差异不
大、所面临的系统性风险概率较低、单一费率与各银行风险差异性之间的矛盾不是很突
出的情况下,存在一定的合理性。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保费制度研究
17
但是单一费率制度因逆向选择所产生“劣银行驭逐良银行”的柠檬现象是一个最主
要的市场内生现象:即在银行具有自由选择制度条件下,由于不同风险类型的银行实行
单一的固定费率水平而导致最后选择留在存款保险制度之内的商业银行只有风险程度
较高的中小银行,因此整个存款保险市场的风险程度因缺乏大银行的稀释作用而增加,
保险公司的赔付率上升,进而导致保费率的提高。事实上又会形成风险低的银行对风险
高的银行进行贴补,最后存款保险市场就只有风险高的小银行,存款保险制度最终为最
高风险的商业银行服务①。
单一费率定价另一缺陷是在该制度下容易诱致道德风险,在同时实行单一固定费率
下,投保金融机构的风险水平与承担费率脱钩,使金融机构具有更大的风险动机。而存
款保险制度导致对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力下降,则进一步激励了金融机构风险资产的过
渡投入。美国在上世纪80 年代,每美元储蓄存款平均的保险赔偿支出从60 年代的不到
5‰上升到80 年代中期的10‰左右原因在于之前的存款保险制度由于各种限制竞争的
法律(金融业的分业经营的法律传统)赋予了银行一定的垄断权力,银行会主动控制其
冒险行为,抵消存款保险制度所产生的道德风险。但国内外市场竞争加剧降低了银行特
许权价值,垄断收益减少,加上管制放松,使银行希望利用存款保险的期权价值扩大风
险资产业务,资本资产比率降低,使经营风险增加,道德风险出现。
(2)差别费率制度
(基于风险调整)差别费率制度按照不同投保金融机构的特定风险水平来设定和征
收不同的费率标准,因而激励金融机构降低风险水平,使得存款保险制度的道德风险问
题得到控制;同时该制度也有效的体现了公平保险的基本原则,在理论上可以消除单一
费率制度下存在的交叉补贴问题,有利于维护存款保险机构的权威性,增强存款保险制
度的可信度。
尽管差别费率制度在理论上是存款保险制度的最优设计,但是由于市场信息的非对
称性使得对银行实行完全的公平定价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且这种基于风险调整的费率制
度可能会加剧金融市场的不稳定。在经济低迷时,金融机构因经营环境恶化导致的资产
质量降低和经营风险增加而被征收更高的存款保险费率,而在经济繁荣时则反而被征收
① 正因为如此,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对推行存款保险制度态度不够积极,国有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指出,
一些商业银行、四大国有银行不愿意参与,才使得存款保险制度的设计一度受阻,迟迟未能推出。态度不积极主要
是因为在一定程度上存款保险制度使得大银行为小银行提供了风险保障,国有银行有国家信用支持,也不愿支付这
笔保费。见http ://finance.sina con. cn。
河北经贸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18
更低的费率水平。风险调整的差别费率制度这种随经济波动而自动调整的机制会整体增
加金融体系在经济危机阶段的负担,加剧金融业的不稳定性。另外,对差别费率制度的
批评还包括实践中各类简化的风险保费制度并不能完全解决单一保费制度下存在的逆
向选择问题。
表 2.1 单一费率与差别费率制度的对比
制度选择 单一费率制度 差别费率制度
1.经营成本
无需对投保金融机构进行风险定价,人力成
本要求较低,监管成本低,同时对于信息的
低要求也降低了投保机构的经营成本
风险定价复杂性决定了信息成
本和人力成本增加,并因此提高
投保机构的经营成本
2.信息要求对于信息及时性和质量要求不高
需要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
与监管制度
3.制度运作难度运作简单,且易为公众接受
运作复杂,定价及风险评价的客
观性和公平性需要验证
4.道德风险
在单一费率制度下,投保机构风险水平与承
担费率脱钩,使其具有更大的风险动机。而
存款保险制度导致对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力
下降,则进一步激励了风险资产投入
按照不同投保金融机构的特定
风险水平来设定和征收不同的
费率标准,因而激励金融机构降
低风险水平,使得存款保险制度
的道德风险问题得到控制
5.逆向选择
逆向选择现象严重,并因此产生交叉补贴问
题,导致存款保险体系风险提高
有效遏制了因逆向选择导致的
交叉补贴问题,降低了存款保险
体系风险水平
6.公平性
交叉补贴使公平性受到影响,难以发挥存款
保险机构的监管作用
体现了保险公平的基本原则,通
过惩劣奖优制度有利于维护存
款保险机构的权威性和监管有
效性
2.2.2 差别费率制度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相对于差别费率制度在理论研究上的优越性,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尤其是初设存款保
险制度的国家却将选择了实施单一费率制度,这说明差别费率制度在现实中存在着实际
操作难度和尚未得到完善解决的问题。
(1)信息可得性和可信度
差别费率建立于对各投保金融机构的风险评价的基础上,而风险评价依赖于不同金
融机构的信息资料。因此,差别费率制度需要取得标准统一,及时准确的信息来源,在
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存款保险制度建立之初,信息来源成为关键制约因素。
(2)风险评估与定价的公平性
实行差别费率制度的前提是存款保险机构能够准确的鉴别银行的风险水平,而上述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保费制度研究
19
的信息来源问题使得这种风险评估难以保证准确的结果,而风险评估与定价的复杂性也
使难以找出合适且被广泛接受的方法。另外,实行差别费率制度必然会导致对银行风险
“级别”的划分。在该制度下,费率水平反映了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的风险评价和发展
预期,在公众了解详细的费率水平后必然会引发信心和存款选择的转移,不利于整体金
融环境的稳定。
(3)运行增量成本
风险调整费率制度必然大幅度地增加管理成本,而且随着金融机构的多元化和金融
创新、金融发展的不断深化,对于风险评价技术的要求也会不断提高。相对于单一费率
制度,这种增量成本会影响到保费征收制度的选择倾向。同时,存款保险机构信息的诉
求会涉及对金融机构频繁的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控,需要金融机构安排相应的资料配
合,不仅增加了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而且容易恶化两者之间的关系。
综上所述,制约差别费率制度实施与推广的主要制约因素还是对于投保金融机构的
风险评估与定价的公平性与合理性。正是出于这种担心,现实中尽管大多数国家倾向于
建立以风险为基础的存款保险费率征收制度,但由于经济环境、金融体系的结构、公众
的态度与期望、审慎监管的力度、相关法律框架的设计以及完善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等
相关因素尚未健全,而不得不将单一费率制度作为实施模式或者过渡实施模式。
2.2.3 差别费率制度在我国实施的前提条件
我国金融体系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经具备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条件:我国
国有商业银行改造已经进入尾声,国家通过注资、剥离银行不良资产等措施,使我国国
有商业银行的整体经营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体系,风险控制和市
场约束机制正在不断完善;社会公众的市场参与意识和对金融机构的外部监督意识正在
不断加强;负责金融市场监管的组织体系包括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已经建立并不断
完善,各自的监管手段也正在不断地规范化和法制化;已经公布并实施了《银行业监督
管理法》;新的《企业破产法》将所有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企业纳入调整范围,金融机
构的市场退出机制基本建立。
通过单一费率制度和差别费率之间的对比,结合目前国际上存款保险费率制度的发
展趋势以及我国金融体系的现实状况,本文认为单一费率仅是在无法适当的确定差别费
率的前提下所勉强选择的替代品,而差别费率制度尽管在设计和运营方面的要求更为严
格,但其仍然是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最优选择。
河北经贸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
第 3 章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保费制度选择模式
3.1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保费制度选择模式探讨
存款保险保费制度是该制度设计的核心内容,在我国开展对存款保险的研究进程
中,对于保费制度的选择方式意见分歧最大、争议也最为激烈。但基本可以确定的是,
国内学术界的论研究结论中对差别费率的优越性持一致性的肯定意见。分歧和争议的内
容主要在于如何执行一个公平的风险调整的费率体系,即存款保险机构在实行差别费率
制度的现实困难在于:(1)如何衡量银行的风险;(2)如何得到可靠、及时的数据;(3)
如何保证评级标准的明晰;(4)对有问题银行征收更高费率可能产生的不稳定因素。另
外,对于存款保险定价理论与模型的合理性也存在着诸多争议,以及我国金融业评估体
系尚未完善、信用制度环境不规范和金融制度不健全等客观条件都对我国实行完全风险
调整的差别费率制度造成了现实困难。
然而,我国存款保险选择差别费率制度的理由则相对于上述困难则更显得具有必要
性和迫切性。从现实情况分析,我国的各类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管理水平、资产规模存在
明显的差异性,如果实行单一费率制度,不利于金融风险监管和市场约束,同时也不利
于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推进。从理论意义分析,单一费率制度将加剧我国金融机构的道
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而交叉补贴又难以实现对金融机构的奖优罚劣。如果仅以我国
中小银行相对风险水平更高的现实而降低其应承担的费率水平,不仅是对存款人利益的
侵害,而且也违背了存款保险激励银行采用有效手段降低自身风险危险的初衷。从国际
实践分析,差别费率已经成为存款保险保费征收制度的发展趋势,初创设立或者将单一
费率转变为差别费率国家的比例在不断提高。
此外,在存款保险费率制度的研究中必须提及的是:IMF 在对实行存款保险制度的
国家与地区调研后,于2003 年公布的197 号刊物《存款保险制度的现状与良好做法》
一书中,明确的提出正常时期内“一旦具备足够经验就可实行风险调整费率”用其来解
决逆向选择问题,而与良好做法相悖的做法是“浮动保费率”;而在危机时期实行一揽
子保险时的良好做法仍然鼓励实行风险调整费率。同时,2001 年9 月国际清算银行金
融稳定论坛的存款保险工作小组将实行与推广差别费率制度作为各国或地区控管存款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保费制度研究
21
保险道德风险的经验和建议,并认为差别费率改善了存款保险制度的公平程度,更好地
发挥了存款保险制度的功能。
因此,尽管差别费率制度在风险评估以及公平定价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现实操作困
难,但是相对于单一费率制度可能产生的危害,差别费率制度仍然是我国存款保险保费
制度的必然选择。同时,如果能够在不断完善风险监管制度的基础上采用适当的费率定
价模型对上述问题进行适当的解决,差别费率的优越性在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过程中会
得到进一步的体现。
3.1 实施风险调整差别费率的存款保险国家和地区(2003)
国家或地区 年保费(分摊基数/计算基数的%表示) 风险调整保费的基数
哈萨克斯坦 风险基数:0.125-0.375 方案反映了财务状况
马绍尔群岛 风险基数:0.00-0.27 资本充足率和骆驼评级比例
密克罗西亚 风险基数:0.00-0.28 资本充足率和骆驼评级比例
中国台湾 风险基数:0.05-0.06
9 种反映资本充足率(CAR)和早期预
警系统评级
克罗地亚 0.2,可按风险调整由中央银行决定
芬兰 风险基数:0.05-0.3,紧急情况可提高偿债比率
法国
自 1999 年6 月以风险基数,以前按照
保险基金的目标水平确定 BS在骆驼评级基础上计算调整
德国 法定方案为 0.008,私营部门0.0-0.1
在存款保险制度中风险分类及成员资
格时间长短
匈牙利
根据规模减少:0.0025-0.125,紧急情
况下可适当提高若低于规定资本充足率,收取额外费用
意大利
事后征收风险调整收费,以将基金规模
恢复到法定水平
风险、偿债能力、期限、可转让及业绩
基础上编制的28 级指数
马其顿
风险基数:1%-2.5%,根据需要可另行
增加资本率和财务状况
挪威 风险加权资产的 0.5 和存款的0.15 风险加权资产
波兰 低于 0.4,但包括风险调整风险加权资产
葡萄牙
风险基数:0.08-0.12,紧急情况下可
提高条件包括偿债能力
罗马尼亚 风险基数:0.3-0.6
反映资本金、不良资产、利润、流动性、
风险资产的复杂公式
瑞典 风险基数:0.1 根据资本充足率基数从60%到140%
瑞士事后分摊费用根据需要变化 以收益和自行判断为基础
土耳其 风险基数 1.0 或1.2
资本充足率:高于8%的银行支付较低
的费率
阿根廷 0.3基数加上风险调整,从0.36-0.72
包括条款、准备金、CAR 资本充足率、
骆驼评级和风险资产的公式
河北经贸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2
加拿大风险调整:0.04-0.33
包含定性和定量的复杂公式,包括资本
充足率、盈利能力、资产集中度、监管
评级和执行标准的力度
哥伦比亚 0.3,2000 年开始为风险调整基数根据独立评级机构的评级决定
厄瓜多尔 2000 年为0.65+风险调整由存款保险机构的风险评级
萨尔多瓦
0.1,为支付债务可提高到0.3。在风
险基数上再提高50%
若银行有备用证券或受到干预或特殊
监管
秘鲁 0.65基数加上风险调整风险分类由监管机构决定
美国 风险基数:0.00-0.27 资本充足率和骆驼评级
资料来源:[18]《存款保险制度的现状与良好做法》,吉莉安·加西亚,2003
3.2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差别费率制度设计
存款保险定价理论与存款保险保费实际征收制度之间是存在区别的,理论上通过存
款保险定价方法得到的公平保费水平在实践中不能得到直接的应用,存款保险保费征收
制度并不是确定某一时点和时间段内存款保险公平保费水平的制度,而是一种保费如何
在一个较长时间内在不同投保金融机构之间进行征收的制度。存款保险定价理论模型存
在的诸多缺陷使得测算费率水平并不一定具有合理性,而且现实中存款保险费率还要根
据经济水平、金融市场环境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的规模等因素来相机调整保费水平。
3.2.1 差别费率制度的国际实践经验
现实中存款保险保费制度很难实现对每一家投保金融机构实行风险定价,尽管有标
准普尔、穆迪等国际知名评级机构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和经营状况进行了相对独立的
评级,并在此基础上提供了进行定价的依据,但是出于信息取得成本和信息可靠性等原
因,不可能完全做到区分不同机构之间的风险差异,因而分别对每一家金融机构的存款
保险费率进行测算及征收就只能停留在理论层面之上。在实践中各国更多的是采取对不
同金融机构之间进行风险评级分类后,再对每一分类水平上的机构进行风险定价及征收
保费的方法。
美国模式、加拿大模式和阿根廷模式是目前世界上具有代表性的风险调整差别费率
制度模式,除了阿根廷模式采用在基本保费(正常保费,normal/basic premium)的基础
上再根据风险水平收取额外保费的形式之外,美国模式和加拿大模式都采用了分层次或
者分类征收差别费率的制度,但二者在风险评价和等级细分程度方面存在区别:美国模
式根据监管评级将所有的金融机构划分为四类①,并相应征收不同的费率;而加拿大模
① 2006 年美国颁布《2005 年联邦存款保险改革法》对风险保费制度进行了变革,并于2007 年1 月1 日起实施。新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保费制度研究
23
式则通过计算一系列的标准或因素的综合评分将金融机构划分为四个保费分类。但是,
美国模式和加拿大模式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都是通过对金融机构进行层次或类别划分
确定相互之间的差异性,并对不同层次或类别的金融机构征收差别费率。
表 3.2 FDIC 金融机构风险分类及分类保费率
监管评级
资本状况
A B C
1.资本良好Ⅰ
2.资本充足Ⅱ Ⅲ
3.资本不足Ⅲ Ⅳ

年费率(Bp) 最低 最高 Ⅱ Ⅲ Ⅳ
5 7 10 28 43
资料来源:http://www.fdic.gov/。
注:FDIC 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不超过3 个Bp 范围内同时增加或减少保费水平。
3.2.2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保费征收制度设计
具体到我国存款保险保费征收制度设计,相对于市场化程度、资产风险评价体系和
信息披露制度更加完善的国外金融市场,实行完全或者极端的基于风险差别费率制度,
即根据风险评估定价分别确定单一金融机构风险费率,并采取一次性征收的方式无疑存
在更大的困难。因此,我国在实行存款保险差别费率制度时,应当借鉴国际上实行分类
征收的作法。
由于我国不同类别金融机构的风险特征存在系统性差异,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
业、城市商业银行之间的风险等级表现出层次化特征,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应当推行层
次化保险费率模式。鉴于我国商业银行体系的现状和存款保险定价方面所存在切实困
难,本文计划设立两个阶段来逐步完善我国存款保险层次化费率征收制度:
(1)简化的存款保险层次化费率模式。存款保险制度设立之初实行通过一定的标
准将投保金融机构划分为若干层次,对不同层次的投保金融机构实施不同的存款保险费
率水平,而同一层次的金融机构按照相同的统一费率缴纳保费;
(2)深化的存款保险层次化费率模式。在存款保险制度及法律体系、银行监管水
平等相关因素不断完善后再根据各商业银行的资产状况、风险水平和经营水平将层次化
的差别费率制度进一步深化。这是一种两步骤的费率确定的方法,首先,根据一定的标
法将原来的风险评级分类从九类减少为四类,并对应原来的资本评级与监管评级标准,而保费水平也由原0-0.27%
提高到现行的0.05-0.43%。
河北经贸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4
准将商业银行划分为不同的层次,对不同的层次确立相应的存款保险费率区间以区别不
同商业银行的本质区别;然后,根据其他的定价要求确定各商业银行的具体费率水平。
对存款保险机构而言,这种深化后的层次化差别费率制度不仅将体现了存款保险机构的
监管目标取向,而且可以进一步体现存款保险费率的公平性。
图 3.1 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层次化费率制度初级模式
图 3.2 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层次化费率制度深化模式
划分商业银行层次,并确定各层次费率区间在层次费率区间内,根据商业银行风险水平征收不同的费率
统一费率Ⅰ
统一费率Ⅱ
统一费率…
商业银行层次Ⅰ
商业银行层次Ⅱ
商业银行层次…
商业银行层Ⅰ
商业银行层次Ⅱ
商业银行层次…
费率ⅠA 费率ⅠB 费率ⅠC
费率ⅡA 费率ⅡB 费率ⅡC
费率…A 费率…B 费率…C
费率区间Ⅰ
费率区间Ⅱ
费率区间…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保费制度研究
25
第 4 章存款保险定价理论与模型研究
存款保险定价的方法有很多种,核心问题是要估计银行资产价值的风险。同时,合
理的定价必须考虑银行业的危机概率与期望损失,否则出现事前定价与事后赔付出现较
大差异的情况基本是一种必然现象。当前流行的两种存款保险定价方法分别是:以
Merton(1977)的期权定价模型为基础的方法和以期望损失定价模型为基础的方法。
4.1 期望损失定价模型
期权定价模型方法的一个特点是只能用于那些可得到资产净值市场估值的银行,这
意味着看跌期权方法仅能限用于在股票交易所上市的银行。相对于该方法的局限性,期
望损失定价模型更具一般性和适用性:
期望损失=预期违约概率×风险暴露×给定违约下的损失⋯⋯⋯⋯⋯(4-1)
“期望损失”是将存款保险人的损失大小表示为被保险存款的一个比例,因而它测
度存款保险的成本,即每单位被保险存款的保费水平。“预期违约概率”可以运用基本
分析、市场分析或评级分析来估计。其中,基本分析典型的运用CAMEL 类评级;市场分
析则典型的根据了利率或诸如存款单、同业存款、次级债务、债券等未保险银行债务的
收益率来得到;而评级分析则利用诸如穆迪公司和标准普尔公司等评级机构的信用评
级。“风险暴露”通常等于被保险的存款总额,但是在“大而不倒”(too big to fail)的
情况下,则将其设定为总的存款数。“给定违约下的损失”表明了存款保险基金的损失
大小,它表示为总违约风险暴露占全部被保险存款的比例,因而它表明了损失的严重程
度,其估计也是典型的根据历史经验。在这个组成部分中,“预期违约概率”是最关键
的,因为在得到了未保险存款总额的银行信息以及给定违约下存款保险基金所遭受的损
失的历史信息下,其他两个部分相对而言容易测度。
由于敞口和违约损失率数据都相对容易得到,因此该定价方法核心在于银行的违约
概率,这种概率可使用基本分析或市场分析得到。基本分析是建立在CAMEL 类型评级上
以及会计价值上,而市场分析主要建立在利率或未保险银行债务(存款)的收益,如
CDs、银行间存款、附属债务或债券等。
4.2 期权定价模型
河北经贸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6
4.2.1 基本定价模型
Merton(1977)创造性地将银行的存款保险看作是银行资产价值的一项看跌期权,
从而可以利用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由于存款保险机构担保了银行债务即银行
存款,则本质是存款保险机构对投保银行资产发行一份看跌期权,投保银行与存款保险
机构之间签订的存款保险合同实质上就是一份期权合约,在此期权交易中,投保银行通
过交纳保费获得了资不抵债时由存款保险机构代为偿还存款本息的权利。对投保银行来
说,如果到期可以偿还存款的本息,他损失的只是保费;而当债务到期不能如数归还时,
存款保险机构必须按存款保险合同约定替银行承担债务,没有选择的权利。即存款保险
等同于一个以保险期为履约期,以约定赔偿为履约价,以银行资产为基础的看跌期权;
对投保银行来说,保险合同相当于持有一份多头卖权,对存款保险机构来说,则持有了
一份空头卖权。
B-S 定价模型的基本公式为:
( )
2 1 p = Xe−r T −t φ (−d ) − Sφ (−d )⋯⋯⋯⋯⋯⋯⋯⋯⋯⋯⋯⋯⋯⋯⋯⋯⋯(4-2)
其中,
2
1 ln( ) ( )( )
2
d S r T t T t X
σ
σ
 
=  + + −  −
 
2 1 d = d −σ T − t
p 为欧式看跌期权的价格,X 为看跌期权执行价格,T 为合约到期时间, t 为现在
时间,r 为无风险利率,S为标的资产的当前价格,σ 2为标的资产回报率的方差。
根据对存款保险的看跌期权的性质的分析,对应相应的变量,则存款保险的担保价
值计算公式为:
2 1 G(T) = Be−rtφ (x ) −Vφ (x )⋯⋯⋯⋯⋯⋯⋯⋯⋯⋯⋯⋯⋯⋯⋯⋯⋯⋯(4-3)
其中,
2
1 ln( ) ( )
2
x B r T T V
σ
σ
 
=  + + 
 
2 1 x = x −σ T
B 表示被保险的存款总额,V 是被保险存款总额现在的价值,T 为存款时间。对于
存款的本金和利息均已被担保的存款保险而言,被保险的金额D 将是无风险的,其现
值为D=Be-rt,令每美元被担保存款的担保成本为g,根据存款保险基金成本等于收入的
经济学公式则可推导出基金所能够接受的最低费率(尚未考虑保险基金的运行成本等),
即f=g=G(T) /B,将上述公式联立可将g转化为两个变量的公式: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保费制度研究
27
2 1
G (h ) 1 (h )
d
=φ − φ ⋯⋯⋯⋯⋯⋯⋯⋯⋯⋯⋯⋯⋯⋯⋯⋯⋯⋯⋯⋯⋯(4-4)
其中, 1
ln( )
2
d
h
θ
θ

= , 2 1 h = h + θ 。
(1)G 为存款保险费率,由担保成本g 确定;
(2)B 是在发生支付困难情况下,保险公司对银行投保存款所赔付的金额;
(3)V = Be−σ T 是购买了保险的存款总额的现在的价值;
(4)σ 是银行净资产收益的标准差;
(5)T 是距离保险到期日的时间。此处T 相当于B-S 模型公式中的(T-t),表示
保险期即履约期的长度。从期权角度来看,距离保险到期日即履约日的时间长度反映了
期权合约的时间价值,这两者是成正比的,即T 越大,期权合约的时间价值越大,反之
亦然;
(6)r 是无风险利率。
(7)d = D/V ,为现时存款对资产价值的比率;而θ =σ 2 T 是存款期间银行资产
报酬率的方差。
但是,该模型经Marcus 和Shaked(1984)、Ronn 和Verma(1986)以及Duan(1994,
1999)等多位学者的研究发现,期权定价模型在存款保险费率厘定方面存在不少的缺点,
如银行资产价值变动影响①、以及现实中的“监管宽容” ②现象以及模型忽视了资本标
准的影响,因而该模型尚有很大的修正余地。而在近几年中,B-S 模型又在诸多学者的
进一步研究的基础上得到了新的研究成果,如Dermine 和Lajer(2001)考虑了银行信
贷风险的影响、Pennacchi(2001)考虑了经济周期的影响、Byung Chun Kim 和Seung
Young Oh(2004)则在允许银行在保险期内随时破产的情况下,推导出一个完全封闭性
的(exact closed- form)存款保险定价公式。
4.2.2 Marcus 和Shaked(1984)模型
Marcus 和Shaked(MS,1984)对Merton(1977)的期权定价模型进行了修正,他
① Marcus 和Shaked 发现银行资产的价值在获得存款保险的前后有所不同,如果P 为存款保险的价值,则银行在获
得存款保险之后的资产价值应当为V+P。
② Ronn 和Verma 认为宽容政策是指监管者允许未达到安全稳健标准的金融机构在有限的时间内继续经营,以期能够
通过有效的综合治理使其恢复正常运行。
河北经贸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8
们发现银行资产的价值在获得存款保险的前后是不同的。如果Y 为存款保险的价值,则
银行在获得存款保险之后的资产价值可以表示为V+Y,银行资产是一个服从对数正态过
程的随机变量,运用B-S 公式得到的存款保险价值Y 为:
2 1 p = Be−rt [1−Φ(X )]−V −δ T [1−Φ(X )] ⋯⋯⋯⋯⋯⋯⋯⋯⋯⋯⋯⋯⋯(4-5)
其中,
2
1
X ln(V / B) (r / 2 )T
T
σ δ
σ
+ + −
= , 2 1 X = X −σ T 。B 是银行债务的而值,r
是无风险利率,T 是距离到期日的时间,δ 是每年的红利收益。
这个公式与 Merton(1977)基本是相同的,但是MS 公式明确考虑了因股票红利对
内部准备金的减少效果,它是对Merton 模型的一个广义化形式。
4.2.3 Ronn 和Verma(1986)模型
Ronn 和Verma(RV,1986)延用了Merton 和MS 的思路,并做了重要的拓展。他
们明确考虑了“监管宽容”(regulatory for bearance)在现实中,当存款保险机构发现一
个银行的资本净值被全部耗尽,且这一价值小于总债务B 时,出于政治上或监管者自身
业绩的考虑,并不是立即清算该银行的资产。相反,它会通过直接注入资金或临时暂缓
关闭来挽救这一银行。为此,RV(1986)假定这种关闭规则为V ≤ ρ B,这里V 为这个
银行的资产价值,B 为这个银行的债务价值,p 为管制宽容参数(p ≤ 1),它是银行总债
务B 的一个比例。显然,在保险人不实行宽容政策的情况下,ρ = 1;而在考虑资本宽
容以后,如果这一银行的价值在ρ B与B 之间,则存款保险机构向银行注入(1-ρ )B
的资金,使其价值等于B;而若银行资产的价值小于ρ B,则解散这一银行的资产。引
入这种修正的关闭规则后的定价模型为:
( , ) ( , ) T T t T E =V Φ d −ρ DΦ d −σ T ⋯⋯⋯⋯⋯⋯⋯⋯⋯⋯⋯⋯⋯⋯⋯(4-6)
其中,
2
, ln( / ) / 2
T
d V D T
T
ρ σ
σ
+
= , ( , )
E T
v
T t
E
V d
σ
σ =
Φ
。这里E σ 为股权收益的标准差。由
于股权的市场价值是可以观察到的,且股权的波动性可以被估计出来,则便可联立地求
出两个未知变量:银行资产的价值及资产收益的波动性的值,每单位存款的存款保险价
值便可运用方程计算出来。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保费制度研究
29
4.3 存款保险定价模型研究及我国选择
4.3.1 期望损失模型
期望损失模型中存款保险费率由商业银行的期望违约率、风险暴露和违约情况下的
损失三个要素决定,从公式表达分析,三要素对于存款保险期望损失影响同等重要,但
核心在于估计商业银行违约概率与违约情况下的损失,则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估计的
准确性。从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中可以发现,无论是信用评级信息还是未担保存款与债
权收益率都不能适用于所有的市场,而且期望损失的估计偏差总是存在。同时,在具体
的应用过程中,以上三要素的确定依据和标准也存在较大的争议,而选择标准和依据不
同则会使存款保险费率水平产生巨大的测算差异。
魏志宏(2004)在《中国存款保险定价研究》中认为:Merton 的期权定价模型仅
限于应用在那些能够得到其净值的市场估值的银行。实践中,这一般意味着存款保险定
价的卖出期权方法仅对上市银行适用。此外,期权定价方法的其他局限性导致一般不适
用非市场导向国家的银行。但是,本文认为首先期望损失方法存在较大的评估主观性;
其次,监管机构对于风险银行的容忍程度直接影响了期望损失率的高低;另外,银行破
产清算的法律框架与执行力度在我国根本不具备现实可操作性。故魏志宏(2004)在其
文章中只能对“破产银行的资产损失率为50%”。由此可见,期望损失模型在我国基本
上没有适用价值。
从存款保险定价的以上两种主要模型的研究成果和各国的实践情况分析,虽然期望
损失定价模型相对于期权定价模型具有简单和操作性更强的优势,但在该模型中,存款
保险机构依据各投保银行的风险水平进行差别定价,忽视了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盲目投
资、虚假报告和管理不善等行为,模糊的区别定价不能解决道德风险问题。正如陈世敏
(2005)应用该模型对我国商业银行进行费率测算结果所反映的一样,采用不同评级机
构的评级结果会导致截然不同的测算结论,这种人为主观因素影响必然会引发对存款保
险费率定价合理性的质疑。
而在实践中,期望损失模型也曾导致了20 世纪80 年代美国存款保险体系在信贷储
蓄协会危机中维持困难(史小龙,2003)。美国在实行差别费率之后,现行的“与风险
联系的差别费率”模式是以默顿(Morton)提出经典的关于套期定价的存款保险定价理
论为基础的,同时在经过诸多学者对期权定价模型的不断完善后使得期权定价模型的理
河北经贸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30
论基础和适用性都得到了实证检验。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期望损失模型并不是存款保险底价模型的最优选择,而是在期
权定价模型不能得到良好应用,或者说在期权定价模型在存款保险定价领域的缺陷无法
得到合理解决下的一种次优选择。
4.3.2 期权定价模型
期权定价模型自应用于存款保险定价领域就一直是国际上进行理论研究和费率合
理性检验的重要方法,其不仅是现有保险费率厘定的一种成熟且经过检验的方法,而且
与建立在对银行违约概率估计基础上的期望损失模型相比,还具有测算过程严密、费率
测算精确等优点。但是,由于期权定价模型需要以有效的资本市场为基础,并且对金融
机构的信息披露质量的要求较为严格,从而导致了目前世界上几乎没有国家使用期权定
价模型或者基于期权定价模型的其他市场基础方法来计算并征收存款保险保费。
从期权定价模型在存款保险定价领域中的适用性进行深入分析,排除有效市场中资
产定价和信息质量的要求,本文认为制约该模型充分应用和推广的更主要因素是以下几
个:
(1)在期权定价模型中,银行资产回报的标准差是决定该机构存款保险费率水平
的唯一因素。众所周知,当某项资产的价格或者某项决策仅由一个因素决定时,就会导
致交易双方在博弈过程中机会非均等性,同时也容易导致其中一方采用某项策略去可以
改变这个决定性因素而谋取有利于自身的结果。而存款保险作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现代金
融安全网的重要因素之一,是针对商业银行这一特殊的经济实体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其
影响因素应当是多方位、多层次的,因而不可能仅仅由单一因素来决定其费率水平;
(2)期权定价模型中标准差的计算依据尚存在着争议,标准差表现的是资产回报
的波动性,而某商业银行资产回报有总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和股价收益率三种选
择。目前我国理论界在应用期权定价模型时都采用上市商业银行的股价收益率作为标准
差计算依据。但是本文认为这种选择具有明显的不合理性,不仅不符合存款保险以商业
银行资产价值作为投保标的的基本内在本质,而且还必须建立在资本市场有效的基础
上,明显不符合我国具体国情;
(3)期权定价模型无法根据商业银行风险状况、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通过及时调
整存款保险费率来实现动态监管,从而为整个存款保险体系的有效性和稳定性埋下隐
患。风险评估和公平定价是期权定价模型的基本功能,如果存款保险费率水平不能及时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保费制度研究
31
反映发现商业银行在上述三个方面的变化,则无法发挥其上述基本功能;
(4)Marcus 和Shaked(1984)、Ronn 和Verma(1986)以及Duan(1994,1999)
等多位学者的研究发现,期权定价模型不考虑银行资产价值变动和资本标准的影响,而
且忽视了商业银行在资产质量、管理、盈利、流动性和市场风险状况等方面的监管要求。
而存款保险本身便是一国或地区中对商业银行施行监管的重要方式之一,期权定价模型
在这方面的缺陷可能是其至今尚未在全球存款保险国家得到充分应用和推广的根本原
因之一。
4.3.3 我国存款保险定价模型选择
如上所述,期权定价模型在存款保险定价领域的应用过程中先后衍生出Merton
(1977)基本模型、Marcus 和Shaked(1984)模型和Ronn 和Verma(1986)模型三个
主要的模型。通过对我国资本市场和商业银行经营状况的分析,本文更加倾向于采用基
础的Merton 模型,主要原因有两个:
(1)从历年分红记录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包括上市与非上市)盈利分配记录几
乎可以忽略不计,而且商业银行的现有经营业绩也不支持分红要求。因此,Marcus 和
Shaked(1984)模型中所关注的分红因素基本上对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定价不存在关
键性影响;
(2)M-S 模型和R-V 模型相对于Merton 模型对商业银行的公平价格要求更高,
即要求商业银行具有一个信息披露完善和公平定价的市场作为基础。我国商业银行中上
市公司不仅所占比重小,更核心的问题在于我国股票市场的非有效性无法满足对上市商
业银行的定价要求。
根据以上分析,本文选择 Merton 模型作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费率测算模型,并
将研究的主要目标集中于如何解决期权定价模型所存在的上述问题。
河北经贸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32
第 5 章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费率测算与层次划分
5.1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费率测算样本选取
在国际实践中,存款保险成员机构大多数国家因避免逆向选择和保证存款保险基金
来源充足的原因选择实行强制加入制度,但是对境内吸收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是否都应
当纳入存保体系的问题上,各国依据不同的原则或条件存在不同的处理方式。“属地原
则”①是确定存款保险参保机构范围时采纳较多的一个标准,苏宁(2007)、凌涛(2007)
和何光辉(2003)分别就此进行了探讨,基本上认为四大国有银行和风险水平较低、经
营状况良好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应当纳入该体系之中,但是在城乡信用社、
邮政储蓄银行和国内非银行金融机构是否应立即进入存保体系却有不同的见解。从我国
居民储蓄存款和金融机构资产分布情况分析,本文选取我国的商业银行作为分析样本。
限于数据分析的需要,为了充分体现的样本银行的代表性,除了四大国有银行之外,
本文选取《2007 年中国城市商业银行50 强研究报告》中列示的其他综合竞争力排名
靠前的商业银行作为分析样本。为避免交叉保险,存款保险制度只对一国或地区中的金
融机构的存款进行保险。因此对于同时存在境内外(包括我国香港地区)上市的样本银
行,样本数据仅以A 股部分财务报表作为分析依据。
图 5.1 2008 年第三季度全国金融机构资产分布情况
① 即凡在一国境内吸收存款的全部金融机构包括外国银行的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都在承保之列,但本国银行在海外
的分支机构排除在外。
52.49%
15.96%
5.71%
1.77%
0.43%
7.96%
15.23%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
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其他金融机构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保费制度研究
33
62.93%
7.51%
3.78%
0.00%
0.61%
15.11%
10.08%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
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其他金融机构
图 5.2 2008 年第三季度全国居民储蓄存款分布图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统计季报》,2008 年第三季度。
5.2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费率测算
5.2.1 基于期权定价模型的存款保险费率初步测算
(1)样本银行数据
2003 年12 月,在我国商业银行经营与发展状况面临着国内外的广泛质疑,境外机
构甚至声称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技术上已经破产的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体系进行优化重
组的大幕正式拉开,国家对四大国有银行采用注资、剥离不良资产和股改上市等措施,
通过近三年努力,到2006 年我国商业银行在资本充足率、整体资产质量、经营业绩和
风险控制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考虑到之前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四大国有商业银
行存在负净资产和资本充足率偏低等问题,本文以样本银行2005 年-2007 年年度财务
报告数据将作为计算依据。
(2)标准差的计算依据
标准差是 Morton 模型中影响定价水平的主要因素,并直接决定了存款保险费率的
水平。目前国内在应用该模型(含扩展和修正模型)过程中无一例外地选择上市商业银
行股票的市场价格计算标准差。本文认为这种简单照搬期权定价模型公式的计算方法存
在着以下问题:
①截止 2008 年10 月,我国上市商业银行仅为14 家,占全部商业银行数量比重不
足10%,如果仅仅以股票价格的连续复利收益率计算标准差,则未上市商业银行的标准
差就会缺乏计算依据。若以类推的方式估计非上市商业银行的股票价格,市场定价影响
因素的复杂性和银行之间的差异性也决定了估计股价的必然存在主观臆想成分和不合
理性;
河北经贸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34
②我国股票市场的资产定价功能不强,投机性因素和投资者的非理性行为导致商业
银行的资产价值与股权的市场价格相差甚远,简单的以上市商业银行的股票价格确定商
业银行的风险大小无疑偏离了存款保险定价目的;
③期权定价模型最初应用于对以公司股票为标的期权进行定价,目的是为投资行为
确定价值判断依据以实现投资回报,因此自然应当采取股票收益率作为其风险高低的评
价基础,而存款保险则是对商业银行经营风险进行评估,更多的关注商业银行的持续赢
利能力的稳定性,两者的应用对象和目的截然不同;
④具体到从期权定价模型在非寿险保险费率厘定的实际应用,该模型所采用的标准
差计算都以资产的收益率作为计算依据。Turner①和D'Arcy and Garven②在以期权定价模
型对保险定价研究时都明确指出了保险市场不能照搬股票市场模式,如果以股票收益率
标准差应用期权定价模型就忽略了保险风险的特殊性。
因此,本论文所采用的标准差计算依据为样本商业银行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全面摊薄
净资产收益率,该计算依据无论从计算的合理性和指标的综合性都具有良好的说服力。
(3)样本商业银行费率测算
①存款保险主要应对银行挤兑风险,故以各样本银行短期存款作为分析对象,根据
我国银行储户的平均存储年限的统计数据,T 统一以1.25 年计算;
②假设我国将采取强制存款保险制度,即所有吸收存款的商业银行都必须对所吸收
存款投保;
③无风险利率一般按照普通国债的发行利率,但国债利率受国债类型和期限的影响
各不相同,同时由于我国近年对存款屡次实行加息政策,自2004 以来国债年利率已由
2%左右水平上涨到目前的3.5%左右。为了避免频繁波动影响,本文无风险利率按照国
债的平均发行利率即以3%作为测算标准。
为了与论文之后采用修正模型所测算的费率进行区分,本文将以Morton 模型所测
算费率定义为“基础费率”,而修正模型所测算费率定义为“修正费率”。
根据以上分析,上述样本银行各年的有关数据如下表所示:
① Ang, James S, and Tsong-Yue Lai, "Insurance Premium Pricing and Ratemaking in Competitive Insurance and
Capital Markets," Journal of Risk and Insurance, 54, 1987
② D'Arcy, Stephen P., "Use of the CAPM to Discount Property-Liability Loss Reserves," Journal of Risk and Insurance, 55,
1988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保费制度研究
35
表5.3 样本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基础费率
样本银行
σ(标准差) T(年) r d = e(σ −r )T θ =σ 2T h1 h2 Ф(h2) Ф(h1)/d G(基础费率)
工商银行 0.026512 1.25 0.03 0.996518076 0.00070288614 -0.144819066 -0.1183071 0.45291218 0.443972744 0.0089394359
建设银行 0.014052 1.25 0.03 0.984178496 0.00019745870 -1.141953412 -1.1279014 0.129680779 0.128774092 0.0009066863
中国银行 0.013572 1.25 0.03 0.983706204 0.00018419918 -1.217219245 -1.2036472 0.114362975 0.113611569 0.0007514066
农业银行 0.040453 1.25 0.03 1.010507823 0.00163644521 0.238172135 0.2786251 0.60973374 0.587948151 0.0217855889
交通银行 0.021075 1.25 0.03 0.99111471 0.00044415563 -0.434025044 -0.4129500 0.339821607 0.335112701 0.0047089063
民生银行 0.035518 1.25 0.03 1.005533252 0.00126152832 0.137598847 0.1731168 0.568720208 0.551668744 0.0170514643
浦发银行 0.021244 1.25 0.03 0.991282222 0.00045130754 -0.422785434 -0.4015414 0.344010769 0.339182828 0.0048279409
兴业银行 0.022130 1.25 0.03 0.992160887 0.00048973690 -0.366690847 -0.3445608 0.365212272 0.359744898 0.0054673742
华夏银行 0.014232 1.25 0.03 0.984355664 0.00020254982 -1.115041801 -1.1008098 0.135489723 0.134520742 0.0009689803
招商银行 0.028445 1.25 0.03 0.998446208 0.00080911803 -0.068889401 -0.0404444 0.483869416 0.473274197 0.0105952190
中信银行 0.025590 1.25 0.03 0.99559971 0.00065484810 -0.185127943 -0.1595379 0.436622534 0.428449645 0.0081728881
深发展 0.055562 1.25 0.03 1.02589151 0.00308713584 0.432281633 0.4878436 0.687169699 0.650392002 0.0367776967
北京银行 0.029329 1.25 0.03 0.999329225 0.00086019024 -0.03754288 -0.0082139 0.496723173 0.485351637 0.0113715357
杭州商行 0.024420 1.25 0.03 0.994435539 0.00059633640 -0.240711229 -0.2162912 0.414380373 0.407155066 0.0072253067
南京银行 0.039511 1.25 0.03 1.009556373 0.00156111912 0.220962275 0.2604733 0.602750636 0.581878449 0.0208721875
宁波银行 0.031766 1.25 0.03 1.00176756 0.00100907876 0.039711031 0.0714770 0.528490948 0.51492808 0.0135628678
上海银行 0.034704 1.25 0.03 1.004715081 0.00120436762 0.118194335 0.1528983 0.560760775 0.544475913 0.0162848629
天津银行 0.026599 1.25 0.03 0.996604777 0.00070750680 -0.14116145 -0.1145624 0.454395972 0.445383376 0.0090125964
资料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样本银行网站主页 2005-2007 年度财务报告数据。
河北经贸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36
通过计算可以发现,标准差越高则存款保险费率越低。如中国银行的标准
差最低仅为0.013572,深圳发展银行最高为0.055562,其保险费率则相应的为
中国银行也是最低0.07514066%,而深圳发展银行则应为3.677767%。此外,在
商业银行的标准差一定的情况下,其存款保险的费率也保持不变,费率水平与
所吸收存款以及投保的金额即银行资产业务规模并无必然联系,这样也就避免
了在数据处理时无法确切获得不同期限、类型的存款具体数字的问题。从实践
角度考虑,目前世界上的风险调整费率体系也都以美国《2005 年存款保险改革
法》的标准确定费率水平,即不依据规模大小而是以风险水平厘定。
因此,标准差在期权定价模型中至关重要,这就决定了本文进行标准差计
算依据论证的必要性。同时,标准差一般都被定义成风险的衡量指标,这也为
美国、我国台湾地区等实行风险调整费率制度的国家或地区对各商业银行进行
风险评价,进而由此决定各不同银行的存款保险费率提供了一个实证的依据。
同样,风险水平——标准差决定存款保险费率高低的发现也可以为我国在制定
和实施差别存款保险费率提供决策依据。
5.2.2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费率的修正测算
Marcus 和Shaked(1984)、Ronn 和Verma(1986)以及Dermine 和Lajer
(2001)等多位学者对期权定价模型在存款保险领域中的研究表明,期权定价
模型不仅忽视了商业银行资本标准的重要性,而且对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经
营稳健性等银行监管约束也缺乏考虑。因此,如何在充分发挥期权定价模型在
存款保险费率测算精确性的同时,又能够将资本标准和现实监管要求补充到模
型中便成为本文进行研究的主要目的。
(1)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建立回归模型的方式对期权定价模型进行修正,将资本充足率补
充资本标准要求,同时将信用评级以及CAMELS 评级所关注的商业银行风险评估
要求指标化,选取样本商业银行2005-2007 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中财务指标作为
修正指标。运用面板数据分析存款保险费率与各修正指标之间的关系,并由此
建立回归方程,将资本标准和监管指标补充至期权定价模型之中,从而得到更
加合理的存款保险修正费率。就理论研究的角度而言,这种测算模型不仅仅实
现了对期权定价模型缺陷的弥补,而且考虑了期望损失模型模型的评估要求,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保费制度研究
37
实现了对两种模型优化利用和综合利用。
为了保证数据的有效性,消除异常样本对研究结果的影响,由于中国农业
银行的某些修正指标不能获取,且其相对于其他国有商业银行的存款保险费率
明显过高,因此将其剔除,最后得17 家商业银行作为回归分析样本。
(2)存款保险费率水平修正指标的选取
①国际上金融机构风险评价体系简介
目前世界上计算银行风险调整费率的两个常用指数是资本水平(充足率)
和监管评级判断投保金融机构的风险,从而制定合适的保险费率。在金融监管
以及风险评价方面,最著名的当属美国联邦金融监管当局使用的“骆驼评价体
系”(CAMELS),其内容包括资本充足率(Capital adequacy)、资产质量(Asset
quality)、管理水平(Management)、赢利状况(Earnings)和流动性(Liquidity)、
市场风险敏感性(Sensitivity to market risks)。此外,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自
1980 年后相继开发和应用了三套指标检测电脑系统:GSM 系统、CAEL 系统和SCOR
系统,但除了评价侧重点不同之外,其与CAMELS 体系实质上并无太大区别。同
时,美国也构建了本国的存款保险体系因素定价评级模型,从质和量两方面评
价金融机构风险水平。
此外,加拿大存款保险公司(CDIC)对于金融机构风险评价体系比较具有
代表性,其也是从质和量两方面考察的。质的方面主要依据CAMELS 评级准则,
量的观测主要考虑资本充足性、赢利能力、资产质量和资产集中度等。根据所
得分数将存款型金融机构的风险级别划分为4 各档次:0-50 分、50-65 分、65-80
分和80 分以上,分数越小则风险越大。
河北经贸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38
表5.4 加拿大基于风险差别费率的评分项目
评 分 因 素 最高分值(分)
资本量的因素
资本充足性
一级资本经风险调整的资本比率
经风险调整的资本比率
其他量的因素 20
赢利能力:
风险加权收益率 5
调整的净收入平均波动性 5
调整的净收入波动性 5
效 率:
效率比率 5
资产质量
受损的净资产加证券损失与监管资本的比率 5
资本集中度:
单个(包括相关集团)客户资产集中比率 5
产业部门集中比率 5
抵押扣款和不动产集中度 5
小计:量的分值 60
质的因素:
监管或“骆驼评级” 25
对标准要求的坚持 10
其他信息 5
小计:质的分值 40
总计 100
资料来源:[38]Carcia,Gillian,“Deposit Insurance and Crisis Managanement”,INF Working
Paper,2000.
②修正指标选取
参照 CAMELS 评价体系和加拿大存款保险机构对投保商业银行进行风险评
估和费率定价确定所采用的评价指标,同时考虑到Morton 期权定价模型的所存
在的有关欠缺,本文将分别从资本充足率和监管评价指标两个方面选取指标对
该模型进行修正。
第一、资本充足率——第一修正标准
自《巴塞尔协议》实施以来,资本充足率一直是国际上对商业银行的评价
首选标准。这是因为资本充足率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不仅在于商业银行持有充足
的资本可以减少因不能履行其对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的支付义务而导致破产倒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保费制度研究
39
闭的可能性,而且较高的资本充足率也可以降低商业银行投入高风险的资产之
中的资金,从而抑制商业银行的经营道德风险。Jean 和Clande Rochet(1992)
分析了资本充足如何影响银行的投资动机,提出要求银行持有一定资本能引导
银行审慎经营,确保监管的有效性。同时,Chan 等人(1992)提出由存款保险
机构选择资本金要求与存保费用,两者互为反向关系,即如果银行资本充足率
高,其存款保险费用就低。
“储贷危机”后,美国颁布的《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改善法》(FDICIA)主
要内容便是建立了“快速纠偏机制”(Prompt Corrective Action),快速纠偏模型
以资本充足率为主线,把银行的划分为资本良好,资本充足、资本不足、资本
明显不足、资本严重不足五个等级,对于不同的等级的银行采用不同的监管措
施。当自有资本与总资产的比率低于2%时,自动进入破产程序。
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经过股份制改革以及资本结构的调整,资本充足率达
到《新巴塞尔协议》规定的8%最低要求的比例已经逐步在扩大,考虑到B-S 模
型忽视资本标准的缺陷,本文将采用资本充足率对其修正。
第二、监管评级——第二修正指标
2007 年12 月,为建立规范统一的商业银行监管评级体系,银监会发布《商
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试行)》① 。参照《内部指引》对商业银行的资产质
量、管理、盈利、流动性和市场风险状况等五项要求,本文将选取净资产收益
率、流动性比率、不良贷款率、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存贷款比例、成本收入
比和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作为商业银行监管评级的二级指标。
① 《内部指引》是在借鉴国际通行的骆驼评级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和银行监管队伍的实
际情况设计出来的。它确定了具有中国特色的“CAMELS+”的监管评级体系。即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
资产质量、管理、盈利、流动性和市场风险状况等六个单项要素进行评级,加权汇总得出综合评级,而后
再依据其他要素的性质和对银行风险的影响程度,对综合评级结果做出更加细微的正向或负向调整。综合
评级结果共分为6 级,其结果将作为监管机构实施分类监管和依法采取监管措施的基本依据。对于评级结
果为5 级和6 级的高风险商业银行,银监会将给予持续的监管关注,限制其高风险的经营行为,要求其改
善经营状况,必要时可采取更换高级管理人员、安排重组或实施接管、甚至予以关闭等监管措施。
河北经贸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40
表 5.5 样本商业银行存款保险修正指标数据表
测算指标 G(基础费率)
CC(资本充足
率≥8%)
R(净资产收
益率)
L(流动性比
例≥25%)
Q(不良贷
款率≤5%)
M(加权风险
资产收益率)
N(存贷款比
例≤75%)
B(成本收入
比≤45%)
v(最大十家客
户贷款比例≤
50%)
工商银行 0.008939436 0.1309 0.14860 0.2680 0.0274 0.02000 0.5630 0.3448 0.2110
建设银行 0.000906686 0.1258 0.16390 0.4098 0.0260 0.02040 0.6127 0.3592 0.1986
中国银行 0.000751407 0.1042 0.13160 0.3260 0.0312 0.01717 0.6478 0.3807 0.1610
交通银行 0.004708906 0.1444 0.15980 0.2707 0.0201 0.01928 0.6260 0.4026 0.2173
民生银行 0.017051464 0.1073 0.12620 0.3494 0.0122 0.01264 0.7444 0.4626 0.2817
浦发银行 0.004827941 0.0915 0.23160 0.3960 0.0146 0.01335 0.7024 0.3862 0.2893
兴业银行 0.005467374 0.1173 0.20540 0.3922 0.0115 0.02345 0.6873 0.3653 0.2094
华夏银行 0.00096898 0.0827 0.16100 0.4815 0.0225 0.00810 0.6462 0.4039 0.4170
招商银行 0.010595219 0.1067 0.22260 0.4170 0.0154 0.02420 0.7011 0.3505 0.0361
中信银行 0.008172888 0.1527 0.10190 0.3890 0.0148 0.00960 0.7523 0.3489 0.2503
深发展 0.036777697 0.0577 0.20050 0.3933 0.0562 0.01348 0.7578 0.3893 0.4274
北京银行 0.011371536 0.2011 0.13000 0.7201 0.0206 0.02477 0.5777 0.2503 0.4390
杭州商行 0.007225307 0.0904 0.22480 0.5145 0.0082 0.01948 0.6551 0.3278 0.4263
南京银行 0.020872188 0.3067 0.08920 0.4380 0.0179 0.02829 0.5974 0.3025 0.2554
宁波银行 0.013562868 0.2100 0.11840 0.6162 0.0036 0.01866 0.6395 0.3648 0.2117
上海银行 0.016284863 0.1127 0.19880 0.2695 0.0241 0.02135 0.6137 0.3155 0.5541
天津银行 0.009012596 0.1151 0.13370 0.5297 0.0262 0.02156 0.4925 0.2737 0.2640
资料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样本银行网站主页 2005-2007 年度财务报告数据。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保费制度研究
41
5.2.3 回归分析
(1)回归方程
本文通过 Eviews5.0 统计分析的研究方法,将样本银行2007 年的截面数据进行分析。为解决样
本数据在分析结果中的异方差性、序列相关性和自相关性,剔除了流动性比率、不良贷款率、存贷
款比例和成本收入比四个修正指标,并对资本充足率、净资产收益率、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和最大
十家客户贷款比例四个指标进行了自然对数和差分处理,得到以下模型方程:
G′= 0.009175 - 0.064642*DCC - 0.009933*DLNR + 0.015556*DLNM +
0.004483*DLNV⋯⋯⋯⋯⋯⋯⋯⋯⋯⋯⋯⋯⋯⋯⋯⋯⋯⋯⋯⋯⋯⋯⋯⋯(5-1)
其中,G′为存款保险修正费率;DCC 为资本充足率差分值;DLNR 为净资产收益率的对数差
分值;LNM 为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的对数差分值;DLNV 为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率的对数差分值。
Eviews 软件对数据的分析结果为:
Dependent Variable(因变量): G′
Variable(自变量)
Coefficient
(相关性)
Std. Error
(标准差)
t-Statistic
(t检验)
Prob.
(P值)
C 0.009175 0.001080 8.497529 0.0000
DCC -0.064642 0.023125 -2.795378 0.0174
DLNR -0.009933 0.003027 -3.281458 0.0073
DLNM 0.015556 0.003921 3.967453 0.0022
DLNV 0.004483 0.001522 2.945173 0.0133
Weighted Statistics(加权统计)
R-squared(相关系数) 0.836300 Mean dependent var(相关变量均值) 0.010209
Adjusted R-squared(调整后相
关系数) 0.776773 S.D. dependent var(相关变量标准差) 0.009460
S.E. of regression(S.E.回归) 0.004470 Akaike info criterion(赤池信息准则) -7.732683
Sum squared resid
(残差平方和) 0.000220 Schwarz criterion(施瓦兹准则) -7.491249
Log likelihood(对数可能性) 66.86147 F-statistic(F统计量) 4.671211
Durbin-Watson stat 1.913067 Prob(F-statistic) 0.018978
Unweighted Statistics(未加权统计)
R-squared(相关系数) 0.223829 Mean dependent var(相关变量均值) 0.010535
Adjusted R-squared(调整后相
关系数) -0.058415 S.D. dependent var(相关变量标准差) 0.009208
S.E. of regression(S.E.回归) 0.009474 Sum squared resid(残差平方和) 0.000987
Durbin-Watson stat(D-W值) 1.711167
图5.6 Eviews 分析结果
河北经贸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42
从F 统计量可以看出,模型在2%的水平下是显著的,说明该模型通过了显著性检
验,且方程拟合优度达到83.63%。通过查阅残差相关系数表,说明不存在序列相关性。
怀特检验中Obs*R-squared=15.72018<20.1,本模型方程能通过0.05 显著水平下的异方差
性检验假设,说明模型方程无异方差性。另外,对解释变量间的相关系数矩阵特征值进
行多重共线性检验,求得病态指数=4.9267。因此,无论从相关系数矩阵还是病态指数
都表明不存在明显的多重共线性。
Sample(样本): 2 17
Included observations(观测值): 16
Autocorrelation
(自相关)
Partial Correlation
(偏相关) AC PAC Q-Stat Prob
. | . | . | . | 1 -0.020 -0.020 0.0075 0.931
. **| . | . **| . | 2 -0.213 -0.214 0.9449 0.623
. |** . | . |** . | 3 0.290 0.295 2.8125 0.421
. *| . | . *| . | 4 -0.077 -0.145 2.9532 0.566
. | . | . |** . | 5 0.042 0.209 2.9994 0.700
. |** . | . | . | 6 0.201 0.051 4.1668 0.654
. | . | . |* . | 7 0.014 0.146 4.1733 0.760
. | . | . | . | 8 0.000 -0.034 4.1733 0.841
. | . | . | . | 9 0.000 -0.020 4.1733 0.900
. | . | . | . | 10 0.000 -0.028 4.1733 0.939
. | . | . | . | 11 0.000 -0.040 4.1733 0.965
. | . | . | . | 12 0.000 -0.021 4.1733 0.980
White Heteroskedasticity Test(怀特异方差检验):
F-statistic(F统计值) 4.012825 Probability(概率) 0.374609
Obs*R-squared(Obs相关系数) 15.72018 Probability(概率) 0.330760
图5.7 怀特检验及残差相关系数表
(2)分析结果说明
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影响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费率的因素有资本充足率、净资产
收益率、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和客户资产集中比率(样本数据中以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
例表示)。从其中资本充足率和净资产收益率与存款保险费率间存在负相关关系,说明
在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净资产收益率上升时,其存款保险费率相应降低;而加权风
险资产收益率和客户资产集中比率则与存款保险费率间存在正相关关系,说明在商业银
行的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和客户集中比率上升时,其存款保险费率相应提高。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保费制度研究
43
因此,在我国建立了正式的存款保险制度之后,各商业银行如果要降低自身缴纳的
存款保险保费就必须要通过各种手段来提高资本充足率和赢利能力,控制在风险项目投
入,同时还必须在银行贷款发放时秉承风险分散的监管要求,降低客户资产集中比例。
(3)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修正费率
根据实证分析所建立的模型方程和影响指标对 Morton 模型进行修正,得到的各样
本商业银行如下的存款保险修正费率:
表 5.8 样本商业银行存款保险修正费率表
测算指标
G
(基础费率)
DCC DLNR DLNM DLNV
G′
(修正费率)
工商银行 0.008939436 -0.0096 0.3617 0.33547 -0.0280 0.0112961
建设银行 0.000906686 0.0047 0.1662 0.21886 -0.1640 0.0098895
中国银行 0.000751407 -0.0025 0.2079 0.03617 0.0252 0.0079474
交通银行 0.004708906 0.0361 0.1069 0.31218 -0.1362 0.0100256
民生银行 0.017051464 0.0253 -0.4331 0.22038 -0.4400 0.0132967
浦发银行 0.004827941 -0.0012 0.5472 0.50522 -0.0977 0.0112390
兴业银行 0.005467374 0.0302 -0.1239 0.57891 -0.3089 0.0160743
华夏银行 0.00096898 -0.0001 0.1673 0.17494 0.1384 0.0108619
招商银行 0.010595219 0.0109 0.6030 0.56313 -2.3144 0.0008652
中信银行 0.008172888 0.0586 -0.3119 -0.08914 0.3522 0.0086774
深发展 0.036777697 0.0206 -0.0153 0.37550 -0.5129 0.0115378
北京银行 0.011371536 0.0735 -0.5261 0.23717 -0.6674 0.0103465
杭州商行 0.007225307 -0.005 0.1692 0.12973 -0.2912 0.0085297
南京银行 0.020872188 0.1894 -0.9393 0.17661 -0.9238 0.0048677
宁波银行 0.013562868 0.0952 -0.5386 0.12606 -0.8376 0.0065769
上海银行 0.016284863 -0.007 0.0286 0.13413 -0.1569 0.0107271
天津银行 0.009012596 -0.0014 0.2736 0.11541 -0.1328 0.0077481
对上表的存款保险费率结果分析,基础费率和修正费率水平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
按照Morton 模型测算,平均基础费率水平最低的是国有商业银行,其次是股份制商业
银行,最高的城市商业银行。但是在考虑了修正指标因素后,情况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各样本银行之间的费率水平差异明显缩小。
其中,招商银行成为存款保险修正费率最低的商业银行,表明该银行在资本充足率、
经营管理水平和资产赢利能力方面表现良好,且风险控制能力较强。而基础费率和修正
费率差异最大的是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由基础费率最高在修正后成为费率居
中,这说明了该银行虽然以往处于较高的风险水平,但是经过近两年的经营发展,其资
河北经贸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44
产质量已经获得很大的改善。而从深发展近两年的年度财务报告上也可以印证这种变
化,其资本充足率由2004 年的2.30%提高到2008 年中的8.53%,达到了资本充足率8%
监管要求;同时其净资产收益率和贷款客户集中度水平也都处于样本银行的前列。而对
于修正后费率水平上升的样本银行,则主要是由于其在2007 年度的资本充足率低于
2006 年度的资本充足率所造成的,这也说明了资本充足率的变化在决定存款保险费率
水平方面的重要性。
通过分析结果,本文还可以发现修正模型的另一个重要功能,即存款保险费率不仅
仅注重当前经营风险和赢利能力水平的高低,还更加关注商业银行在以上方面的变动情
况:当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赢利能力出现下降时,以及银行过度涉足风险领域经营
和扩大将贷款集中度时,其所应当负担的存款保险费率会迅速上升;相反地,存款保险
费率会相应降低。这样便可以为存款保险公司实现对投保机构的动态监管,同时也促使
投保机构在决定经营管理策略时会更加谨慎。
5.3 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层次划分及费率水平
5.3.1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费率层次划分
为对我国存款保险差别费率制度进行深入探讨,本文将通过统计分析技术对我国样
本商业银行的测算费率以及分析指标之间进行相关性分析的方法建立层次划分的标准,
并将这种划分标准具体化,为我国存款保险差别费率制度提供实施参考。据此,本文对
样本银行的存款保险修正费率、资本充足率、净资产收益率、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和客
户贷款集中度数据进行SPSS 聚类分析。
Agglomeration Schedule
Stage Cluster Combined Coefficients
Stage Cluster First
Appears Next Stage
Cluster 1 Cluster 2 Cluster 1 Cluster 2
1(工商银行) 1 4 .000 0 0 2
2(建设银行) 1 2 .000 1 0 5
3(中国银行) 5 17 .001 0 0 7
4(交通银行) 11 13 .002 0 0 6
5(民生银行) 1 7 .002 2 0 8
6(浦发银行) 8 11 .002 0 4 13
7(兴业银行) 5 10 .003 3 0 9
8(华夏银行) 1 3 .003 5 0 9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保费制度研究
45
9(招商银行) 1 5 .003 8 7 10
10(中信银行) 1 15 .005 9 0 11
11(深发展) 1 6 .008 10 0 12
12(北京银行) 1 14 .012 11 0 15
13(杭州商行) 8 12 .016 6 0 14
14(南京银行) 8 16 .018 13 0 15
15(宁波银行) 1 8 .019 12 14 16
16(上海银行) 1 9 .024 15 0 0
17(天津银行) 1 10 .024 11 0 0
Dendrogram
* * * * * * H I E R A R C H I C A L C L U S T E R A N A L Y S I S * * * * * *
C A S E 0 5 10 15 20 25
Label Num +---------+---------+---------+---------+---------+
1 􀃘􀃞
4 􀃘􀃚􀃘􀃞
2 􀃘􀃝 􀃟􀃘􀃞
7 􀃘􀃘􀃘􀃝 􀃟􀃘􀃞
3 􀃘􀃘􀃘􀃘􀃘􀃝 􀃟􀃘􀃞
5 􀃘􀀸􀃘􀃘􀃘􀃞 􀃙 􀃙
17 􀃘􀃝 􀃟􀃘􀃝 􀃟􀃘􀃘􀃘􀃘􀃘􀃞
10 􀃘􀃘􀃘􀃘􀃘􀃝 􀃙 􀃟􀃘􀃘􀃘􀃘􀃘􀃘􀃘􀃘􀃘􀃞
15 􀃘􀃘􀃘􀃘􀃘􀃘􀃘􀃘􀃘􀃝 􀃙 􀃟􀃘􀃘􀃘􀃘􀃘􀃘􀃘􀃘􀃘􀃘􀃘􀃘􀃘􀃞
6 􀃘􀃘􀃘􀃘􀃘􀃘􀃘􀃘􀃘􀃘􀃘􀃘􀃘􀃘􀃘􀃝 􀃙 􀃙
14 􀃘􀃘􀃘􀃘􀃘􀃘􀃘􀃘􀃘􀃘􀃘􀃘􀃘􀃘􀃘􀃘􀃘􀃘􀃘􀃘􀃘􀃘􀃘􀃘􀃘􀃝 􀃙
11 􀃘􀃘􀃘􀀸􀃘􀃞 􀃟􀃘􀃘􀃘􀃘􀃘􀃘􀃘􀃘􀃘􀃞
13 􀃘􀃘􀃘􀃝 􀃟􀃘􀃘􀃘􀃘􀃘􀃘􀃘􀃘􀃘􀃘􀃘􀃘􀃘􀃘􀃘􀃘􀃘􀃘􀃘􀃘􀃘􀃘􀃘􀃘􀃘􀃞 􀃙 􀃙
8 􀃘􀃘􀃘􀃘􀃘􀃝 􀃟􀃘􀃘􀃘􀃞 􀃙 􀃙
12 􀃘􀃘􀃘􀃘􀃘􀃘􀃘􀃘􀃘􀃘􀃘􀃘􀃘􀃘􀃘􀃘􀃘􀃘􀃘􀃘􀃘􀃘􀃘􀃘􀃘􀃘􀃘􀃘􀃘􀃘􀃘􀃝 􀃟􀃘􀃘􀃘􀃝 􀃙
16 􀃘􀃘􀃘􀃘􀃘􀃘􀃘􀃘􀃘􀃘􀃘􀃘􀃘􀃘􀃘􀃘􀃘􀃘􀃘􀃘􀃘􀃘􀃘􀃘􀃘􀃘􀃘􀃘􀃘􀃘􀃘􀃘􀃘􀃘􀃘􀃝 􀃙
9 􀃘􀃘􀃘􀃘􀃘􀃘􀃘􀃘􀃘􀃘􀃘􀃘􀃘􀃘􀃘􀃘􀃘􀃘􀃘􀃘􀃘􀃘􀃘􀃘􀃘􀃘􀃘􀃘􀃘􀃘􀃘􀃘􀃘􀃘􀃘􀃘􀃘􀃘􀃘􀃘􀃘􀃘􀃘􀃘􀃘􀃘􀃘􀃘􀃘􀃝
图 5.9 最短距离-Nearest neighbor 谱系图
从聚类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之间相似程
度较高,而其他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之间的分类则不是很明显,相互之间存在分
类交叉现象。如果需要对其进行仔细划类的话,深发展、杭州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
行、上海银行和中信银行之间存在同类性,其他的商业银行之间存在同类性,出现这种
结果的原因与本论文所选取的样本银行有关。尽管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之间
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但由于本论文所选取样本大多为上市商业银行,且皆属于国内银行
业综合竞争力、经营状况排名前列的商业银行,受到资本市场和行业监管的要求,样本
银行相互之间并无较大区别。但如果将其他城市商业银行考虑到其中的话,聚类分析结
河北经贸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46
果必然会有较大区别。
聚类分析结果说明:交通银行尽管属于股份制商业银行,但是由于其身份的特殊性,
在本质上与国有商业银行并无区别,因而在确定存款保险费率时应当将其纳入国有商业
银行的行类(第一层次)之中;而对于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则应当根据具体
的情况进行适当的分类,如本文所选取的样本商业银行可以考虑将其划分为同一类别
(第二层次),对于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需要根据以上指标划分为另一
类别(第三层次)。
5.3.2 商业银行层次划分依据
对我国商业银行实际经营状况与相应的存款保险费率进行研究,确立了影响我国商
业银行存款保险费率高低的因素:资本充足率、净资产收益率、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和
客户贷款集中程度对存款保险费率的存在着影响。其中,资本充足率的影响至关重要,
这不仅印证了本论文将其划分为存款保险第一修正指标的观点,而且也从实证的角度支
持了苏宁(2007)按照资本比率将我国投保金融风险机构风险费率分组的观点;而净资
产收益率、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和客户贷款集中程度则分别反映了“骆驼评级制度”中
的赢利状况、市场风险敏感性和管理水平要求,唯一没有得到直接反映的流动性要求可
能是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体系目前尚未出现流动性风险的原因所致。
本论文根据聚类分析结果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层次划分与国内学者将我国银行机构
划分为三个层次的观点基本吻合。以苏宁(2007)的层次划分尝试为例①,差别只不过
在第一层次划分中,苏宁没有考虑交通银行,而本论文由于选取样本的原因没有对邮政
储蓄银行进行分析。由此联系到苏宁(2007)先以资本比率分组再根据监督评估评级的
层次划分依据②,本论文提出的资本充足率是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基础费率第一修正标准,
监管评级为第二修正标准观点也与之吻合。根据以上研究结果,本论文在此将该层次划
分依据具体化,即在对我国商业银行进行费率层次划分时,首先根据资本充足率水平进
行分组,然后按照净资产收益率、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和客户贷款集中度数据(当然,
① 苏宁(2007)在《存款保险制度设计——国际经验与中国选择》一书中尝试将存款保险投保对象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国有商业银行层,包括中、农、工、建四大和邮政储蓄银行;第二层次,股份制商业银行层,包括交通
银行、招商银行、深发展、华夏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部分评级状况良好的城市商业银行,如上海银行、北京
银行和广东发展银行等;第三层次,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及未来村镇银行层,参保机构由城市商业银行、城
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及未来村镇银行等构成。
②苏宁(2007)建议存款保险机构采取与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相类似的两步骤评估法,先根据资本比率(资本分组)
然后根据其他相关信息(监督子组)进行评估。其将投保金融机构的风险费率按照资本良好、资本充足和资本不足
以及监管分组评级(A、B、C)划分为九个费率水平。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保费制度研究
47
为了更加全面的对投保商业银行进行监督和评价,存款保险机构也可以根据监管需要增加其他指
标),划定一定的标准比率,这个标准比率可以该层次上银行的各项指标的平均数或者中位数加以确
定,根据商业银行的实际指标数据将其评定为三个级别,这样就建立了我国三组九级的商业银行存
款保险费率制度。
5.3.3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层次化保费水平的确定
(1)简化的存款保险层次化保费水平
根据本文“3.3.2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保费征收制度设计”中对我国存款保险制度设立之初
所实行的简化的存款保险层次化费率模式,本论文将我国商业银行划分为三个层次,在不同层次之
间实行差别存款保险费率。其中,国有商业银行和交通银行属于第一层次;其他样本商业银行属于
第二层次;其他商业银行①属于第三层次。但是,在此有必要对中国农业银行情况进行说明,农业
银行是迄今唯一尚未上市的国有商业银行,而且与其他三大国有银行相比,其来自巨额不良贷款和
冗员的处理的压力更大,根据农行2006 年末的贷款余额31394 亿元计算,不良贷款余额为7356 亿
元;贷款损失准备371 亿元,拨备覆盖率为5.05%。尽管农行在年报中并没有披露资本充足率和不
良贷款的构成情况,但可以肯定是农行的情况不容乐观。在此情况下,仍应当将农业银行划入第一
层次会产生较大的争议,好在从2007 年10 月开始,国家已经开始通过发行特别国债注资等方式开
始了第二轮国有商业银行的注资和改革,而农业银行成为了本次注资改革的重点支持对象。因此,
本文预计农业银行将借此契机解决上述问题,故将其划分为第一层次。
由于本论文选取样本的原因,在此仅对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商业银行的存款保险费率水平进行
探讨。处于第一层次的国有商业银行和交通银行,考虑其有中央政府信誉作后盾和一定的监管宽容
因素,以及银行业“Too Big to Fail”的规则,存款保险费率水平也相应要适当降低,因此以处于中
间偏下水平的建设银行的修正费率0.98895%作为该层次的存款保险费率;而处于第二层次的样本银
行以修正费率的中位数1.0347%作为本层次所应实行的费率。
表 5.10 简化的存款保险层次化费率水平
存款保险费率层次划分 商业银行类别 费率水平
层次一 国有商业银行及交通银行 0.98895%
层次二
资本充足、经营状况良好的股份制商
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
1.0347%
层次三 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
可根据本文所建立模型
测算确定
① 此处的其他商业银行不是指本论文样本中未选取的银行,而是指按照本论文所确定的标准差、资本充足率、净资
产收益率等评价指标不能达到第二层次的商业银行。
河北经贸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48
(2)深化的存款保险层次化费率模式设计
本文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存款保险差别费率制度的设计综合了美国的监管分级制度
和加拿大的评分制度的优点,首先按照资本充足率将商业银行划分为三个组别,组别Ⅰ、
组别Ⅱ和组别Ⅲ分别对应了不同的存款保险费率层次,其中不同的存款保险费率层次是
一个存款保险费率区间;其次,对净资产收益率、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和最大十家客户
贷款比例三个监管评价指标采用评分制的方式分别赋予不同的分值,该监管评价分值将
决定投保机构在每一层次中的位置A、B 或C,并由此对应在该费率层次中所使用的具
体费率水平。
表 5.11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差别费率层次设计
监管评价(评分制)
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
资本分组
(资本充足率要求)
最高分值:30 分最高分值:40 分最高分值:30 分
1.资本良好ⅠA ⅠB ⅠC
2.资本充足ⅡA ⅡB ⅡC
3.资本不足ⅢA ⅢB ⅢC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保费制度研究
49
第6 章全文总结及研究展望
6.1 本文的研究思路及框架设计
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中,金融作为经济运行的动脉而处于核心地位,金融体系的稳定
与否,不仅关系到国家经济的发展,而且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安全与金融主权。我国金融
业不仅面临着WTO 放松金融保护规则的挑战,且仍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
转轨的过程中,面临着旧体制积累遗留、新旧体制转轨形成和新体制不完善等因素形成
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诸多金融风险。针对我国局部存款挤兑风险事件频繁发生和
金融业经营与面临风险的现状,存款保险制度不失为解决我国金融体系风险隐患、提高
金融监管水平,激励金融机构控制经营管理风险程度的一种有效制度安排。
在查阅大量的国外存款保险制度建立与运作等方面的英文研究文献资料的基础上,
本文认为决定存款保险制度设计与实施有效性的关键在于及时有效的度量投保金融机
构的风险水平,并采取适当的费率测算和征收制度来保证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借鉴国
外存款保险制度建立与运作过程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本文对存款保险制度及
国外存款保险制度进行了理论分析和实证比较。在对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定价理论和
模型进行创新性研究的同时,根据所测算的费率水平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具体征收模式进
行了设计。
本文的研究框架包括了以下内容:
本文首先针对我国现有经济金融的形势进行了分析,并通过对单一费率与差别费率
制度进行比较、期权定价模型和期望损失定价模型进行比较,认为我国具备了实施存款
保险差别费率制度的条件,而且可以采取期权定价的方法进行费率评估。
其次,本文应用期权定价模型对我国样本商业银行的存款保险费率进行了初步测
算,其间对期权定价模型中的关键因素——标准差计算依据进行了研究,并指出标准差
在Morton 模型直接决定了存款保险费率的高低,而存贷规模则对存款保险费率无任何
影响。这实际上也体现了存款保险制度以商业银行的风险评价费率水平而摈弃规模因素
影响的内涵,对中小银行不存在“规模歧视”,有利于风险控制良好的中小银行获得平
等的竞争机会。
再次,本文引入实证分析的方法将期权定价初步费率与反映商业银行风险水平、经
河北经贸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50
营效率和业绩表现的一系列指标进行了研究,并通过所建立的实证模型得出了存款保险
的修正费率水平。因此,本文进行实证分析的根本目的也得到了体现:既通过实证分析
甄选出了影响存款保险费率高低的评价指标,而实证模型则简化了存款保险定价的复杂
性,从而分别结合了期权定价模型和预期损失模型的优点,并使存款保险定价具有现实
操作性和适时监管。
最后,本论文对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保费征收制度进行了设计,认为在进行设计时
既应当考虑到存款保险制度的未来趋势,又应当考虑我国经济金融的现状,我国商业银
行存款保险应当实施分阶段的差别费率征收制度。在我国建立并实行存款保险制度之
初,各层次商业银行费率水平应当存在适当的差距:第一层次国有商业银行和交通银行
应实施费率是0.98895%;而第二层次其他股份制和城市商业银行的费率水平应为
1.0347%。从存款保险费率的国际统计数据分析,以上的费率水平基本反映了我国商业
银行目前的资本充足率和其他评价指标的水平①。
6.2 本文的主要贡献
本文以解决期权定价模型所存在的缺陷,进而展开对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定价及
具体实施制度设计作为研究目标,通过将统计分析方法引入期权定价模型中,解决了期
权定价模型定价指标单一、计算依据不合理、无法对投保机构进行动态适时监管和实际
操作应用困难较大等问题。通过建立回归模型的方法,确立了与存款保险费率存在相关
性的评价指标,而所确立的评价指标符合与满足商业银行的监管要求。因此,这种创新
的研究方法不仅解决了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定价方面的困难,而且为存款保险机构实
施有效监管提供了参考依据。
本论文在以下方面取得了创新性研究成果:
(1)具体研究方法的创新,本论文将统计分析的方法引入了Morton 期权定价模型。
先以Morton 模型测算样本商业银行的基础费率水平,再根据资本充足和监管要求选取
适当修正指标通过统计方法基础费率进行修正。就理论研究的角度而言,这种测算模型
不仅仅实现了对期权定价模型缺陷的弥补,而且考虑了期望损失模型的评估要求,实现
了对两种模型综合利用。同时,本论文研究方法的创新也给我国存款保险机构在费率厘
①根据IMF(2003)的统计,世界上存款保险费率水平中,孟加拉国是最低的,仅为0.005%,委内瑞拉最高,达到
2%。日本从1996 年起,保费标准已经由0.048%提高到0.084%;韩国与中国台湾分别为0.05%和0.015%。美国以投
保机构风险评价为基础,保费率为0-0.27%。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保费制度研究
51
定方面提供了实证依据,即不仅要关注商业银行现有的资产收益风险大小,而且商业银
行在发展过程中资本改善状况、风险资产比例、赢利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变化趋势也必须
作为费率调整的参考标准。对于资本状况恶化,风险资产比例提高、赢利能力和管理水
平下降的商业银行,尽管可能现在上述标准表现较好,但是仍应当适当提高其存款保险
费率水平以防止潜在风险的发生。无论从理论层面还是实践角度分析,这种动态监管和
适时反应的费率调整要求都具有很大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2)针对国内研究在计算标准差过程中所选择的分析基础方面所出现的问题进行
了研究,提出了应当采用商业银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而非上市
银行股票价格收益率或总资产收益率,并对此提出了详细的分析论证。
(3)提出我国存款保险应当对投保金融机构实行动态监控和适时反应的观点。通
过对修正费率与Morton 费率之间进行比较,本文认为在确立存款保险费率的过程中引
入实证分析的意义在于:投保金融机构的存款保险费率水平不应当仅仅局限于期末数
据,更应当关注资本充足率、赢利能力和客户贷款集中程度等决定因素的变动趋势和大
小,当上述决定因素出现相应的恶化或改善时应随即调整存款保险费率水平。因此,存
款保险机构通过该修正模型可以实现对商业银行的动态监控,也促使商业银行实行更加
审慎的经营管理策略。
(4)结合我国金融体系现状和存款保险制度的未来发展趋势,提出了二阶段的存
款保险层次化费率征收制度,即简化的存款保险层次化费率模式和深化的存款保险层次
化费率模式。同时,本文还对二阶段的费率征收制度进行了设计,并重点对简化层次化
费率模式展开了详细论证。
6.3 研究展望
尽管取得了以上的研究成果,但在开展研究的过程中以及取得研究结论之后,本文
仍感觉留有遗憾和问题需要解决,其中主要包括:
1.存款保险的期权类型认定。从深入的层次分析,在应用期权定价模型中需要对期
权的类型进行判定,目前国内外研究文献中对存款保险本质上应当究竟应当属于欧式期
权还是美式期权尚无权威的结论。本文认为如果单纯从存款保险本身而言,其应当属于
美式期权类型,但是如果考虑到存款保险大多采用“事先定价”模式和基金运营机制,
其更加接近与欧式期权,这样为本文采用“简单的”期权定价模型进行研究奠定了基础。
河北经贸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52
2.我国商业银行规范化运营的时间跨度短,而且仍然存在信息披露不完善、缺乏经
营管理水平低下的严重问题。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四大国有商业银实行规范化运营
的时间较短,导致在确立各商业银行标准差的过程中存在着研究样本少,无法对标准差
进行更为准确的度量,而这直接影响到其后的研究结论的精确性。其次,我国商业银行
在信息披露和信息公开化方面的不完善,导致了本文无法通过采用会计年度季度化或者
半年度化的方法解决样本商业银行规范运营时间跨度短的问题,同时各银行由于公众化
程度和内部管理水平上的差距导致了披露信息规范不统一、财务指标计算口径和计算方
法不统一,这也为本论文的研究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由此可见,我国商业银行在经营理
念、服务思想和对社会公开等方面仍然需要深入改进,而且这种差距和缺陷正是制约我
国商业银行进一步发展的内在因素。如果不能加以解决,本文认为即使实施存款保险制
度也不能保证我国金融体系的安全性。
另外,存款保险保费制度涉及内容甚多,文中难以逐一研究,如法律与法规建设、
存款保险管理机构对参保机构日常监管的具体内容、加入WTO 过渡期后外资银行与我国
存款保险制度的关系和调整等内容,尚待日后进行更深入的研究。本文存在一些不足甚
至错误,敬请专家学者批评指正。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保费制度研究
53
参考文献
[1]何光辉.存款保险制度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3-315
[2]苏宁.存款保险制度设计——国际经验与中国选择[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
社.2007.98-260
[3]陈世敏.存款保险定价应用研究[D].上海财经大学硕士论文.2005
[4]鲁迪·多恩布什,弗朗西斯科·吉瓦齐.《化解中国的银行不良债权与防范金融
风险》.《金融研究》[J].1999(5).51-54
[5]郭邵青.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研究[D].西北农林大学硕士论文.2007
[6] 何光辉, 杨咸月. 即将变革的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制度. 国际金融研究
[J].2001(12).57-60
[7]何光辉.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问题探析.金融研究.[J].2000(11).111-113
[8]杨家才.存款保险制度及其中国模式[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67-89
[9]陈海胜. 存款保险定价应用研究[D].上海财经大学硕士论文.2005
[10]刘丹. 非寿险金融定价模型的实证研究[D].天津财经大学硕士论文.2006
[11]彭斌,韩玉启.用B-S 期权定价模型评估存款保险的价格.价值工程[J]
2005(2).23-25
[12]山东经济学院财金学院课题组.建立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设想.济南金融
[J].2005(6).11-12
[13] 张正平, 何广文. 存 款 保 险 定 价 理 论 研 究 的 新 进 展 . 经济评论
[J].2006(2).44-46
[14]张同功,赵英伟.世界各国银行存款保险费率计量模式的比较及启示. 青岛科
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J].2005(3).111-113
[15]沈福喜,高阳,林旭东.国外存款保险费率的借鉴与统计研究.统计研究
[J].2002(5).55-58
[16]谢平,存款保险的理论研究与国际比较.中国金融网.2005,9,27
[17]凌涛.存款保险制度的国际经验与借鉴[M].上海三联书店.2007.76-255
[18]吉莉安·加西亚.存款制度的现状与良好做法——国家货币基金组织不定
期刊物第197 号[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
河北经贸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54
[19]殷树荣,李新颜.美国存款保险制度改革对我国的启示.西部论丛
[J].2005(7).67-69
[20]许健.银行监管国际惯例[M].中国金融出版社.1994(9).23-90
[21]高建华.我国目前不宜推出存款保险制度.经济纵横[J].2005(6).9-11
[22] 张玉玉. 存款保险制度研究与中国的选择. 西昌学院学报
[J].2005(1).30-32
[23]张亚涛.存款保险定价模型之探究.国际金融研究[J].2003(11).34-36
[24]刘万,刘雪梅,存款保险费定价模式选择:单一费率制和差别费率制
的比较分析.广西财经学院学报[J].2006(2).78-81
[25]陈丽英,黄循铀,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而临的几个现实问题分析.
中国科技信息[J],2005(12).57-59
[26]陆春红,陈毅贤,积极创造条件,为中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做准备.
中共南宁巾委党校学报[J].2005(3).21-23
[27] 江曙霞. 银行监督管理与资本充足性管制[M]. 中国发展出版
社.1994.12-29
[28]沈福喜.存款保险制度研究[D].中南大学博士论文.2007
[29]张泰欣.存款保险制或年内出台,保险费率厘定需深入研究.[N].中国
证券报.2007-3-26
[30]吴寂琼.构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设想.沿海企业与科技[J].
2005(7).99-101
[31] 张丽华. 建立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设想. 济南金融
[J].2000(11).65-66
[32]史小龙,次优条件下商业银行存款保险的激励机制设计.金融论坛
[J],2003(9).56-58
[33]林玲,我国存款保险研究[D].厦门大学硕士论文.2001
[34] 邹琪, 责奔, 存款保险制度与存款保险定价研究. 金融论坛
[J].2003(5).34-36
[35]沈福喜、郑尊信、赵正堂.存款保险定价模型研究.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J].2002(2).29-31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保费制度研究
55
[36] 刘金霞, 姜世涛.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定价研究. 上海金融
[J].2008(12).23-27
[37]Carcia,Gillian,“Deposit Insurance and Crisis Managanement”,
INF Working Paper,2000.
[38]CDIC. Premium Surcharge By-law[M]. Canada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 1996
[39]Chan Yuk-Shee, King-Tim Mak. Depositors' Welfare, Deposit Insurance,
and Deregulation[J]. The Journal of Finance. 3: 959-975. July 1985
[40]FDIC. The first Fifty Years-A History of the FDIC: 1933-1983[M]. 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 Washington, D. C. 1984
[41]Ang,James S,and Tsong-Yue Lai,"Insurance Premium Pricing and
Ratemaking in Competitive Insurance and Capital Markets," Journal of Risk and
Insurance, 54, 1987
[42]D'Arcy,Stephen P.“Use of the CAPM to Discount Property-Liability Loss
Reserves”Journal of Risk and Insurance, 55,1988
[43]George Pennacchi."The Cost of Deposit Insurance for Privately Held
Banks: A Market Comparable Approach", Journal of Financial Services
Research,24:2/3,12-148.2003
[44]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 (2000), "Options Paper", 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 Washington, DC
[45]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 Annual Report: 1952[M].
Washington, D. C. FDIC. 1953
[46]Federal Reserve Board. Annual Report, Washington,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M]. 1933
[47]Merton R. C. An Analytic Derivation of the Cost of Deposit Insurance and
Loan Guarantees[J]. 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 June 1977
[48]Ronn E. L, Verma A. K. Pricing Risk-Adjusted Deposit Insurance: An
Option-Based Model[J]. The Journal of Finance. 4:871-893. Sept. 1986
河北经贸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56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1]姜世涛,房敏.从经营战略层面解决农户金融供求矛盾[J].合作经济与
科技.2008.3(上)
[2]房敏,姜世涛.中国农村正规金融信用体系改革思考[J].合作经济与科
技.2008.3(下)
[3] 刘金霞, 姜世涛.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定价研究[J]. 上海金
融.2008.12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保费制度研究
57
致谢
硕士研究生的学习生活即将结束,期间我有幸师从刘金霞教授攻读硕士学
位,刘教授严谨的治学态度、一丝不苟的学风、深厚的理论修养和宽厚的为人
将使学生受益终身。
论文的写作过程让我深刻体会到学术研究的艰辛,同时也增强了我对学术
研究的兴趣和信心。在论文行将完成之际,谨向对我论文写作提供过帮助的人
们表示诚挚的谢意!在这个过程中,除了自己导师之外,我还得到了许多专家
教授的指点、帮助和关心。在此,我首先感谢论文预答辩委员封文丽教授、冯
文丽教授、王重润教授、杨兆廷教授、李吉栋教授和阎福教授,他们的指点和
价值很高的建议使论文的质量得以提升;另外还要感谢李吉栋教授对我在经济
学理论和研究方法方面指导,使我进一步完善和坚定了我的研究思路,并对研
究过程提出了宝贵的修改建议。
三年时间,短暂而充实,有太多的事历历在目,宛如昨日,记忆犹新;有
太多的人音容笑貌,跃然纸上,挥之不去。此刻,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再一次向
我的导师和曾经帮助过我的师长、同学和好友们表达我诚挚的谢意!
最后,我还要怀着感恩的心情对我敬爱的父母和家人表示最深厚的敬意,
他们的关心和支持鼓励我顺利完成学业和论文写作;他们给了我永远拼搏奋进
的动力,是他们的支持和鼓励,使得我顺利完成学业,让我在人生道路上有战
胜任何困难的信心和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