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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22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与变革探讨

厦门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与变革探讨
姓名:高俊芳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政治经济学
指导教师:陈永志
20020101
论文摘要
20世纪70年代以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步伐加快,国际上商业银行出现
了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加入wT0以后,面对国际金融形式的最新发展和国
内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竞争的加剧,探讨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与变
革,无疑将对我国今后银行业的改革与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这也正是本论
文的写作目的所在。
本文紧紧围绕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在一般的抽象意义上的利弊和我国具体
的国情(监管和内控)两个方面展开论述,不仅分析国内现状,同时还借鉴国
际经验,全文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论述方法,归纳出目前我国银行业走向
混业经营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并就此提出了变革的思路。
首先,本文对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历史做了回顾,指出银行业与证券业是
在分离、融合、再分离、再融合的运行模式中向前发展的。随后又对商业银行
的最新变革进行了原因分析,论述了商业银行的变革是具有深刻时代背景的。
接着,本文从一般意义上阐述了评价两种经营模式的标准,并以美国和德
国的实践作为例证展开分析,得出了如下结论:如果一国具备混业模式所要求
的监管和内控,则混业利大于弊,反之,弊大于利。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
当前商业银行应坚持分业经营模式,并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的内控机制和政府监
管部门的现状对此做了详细的论述。
尽管我国目前尚不具备混业经营条件,但从理论上对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
式的变革做出解释,仍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不仅因为商业银行走向
混业经营是发展的趋势,更考虑到改革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所以本文在
剖析三种混业经营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两类商业银行应采取不同模式的
改革取向。
最后,本文从政府的角度出发,提出了政府应在加强研究金融控股公司和
作好相关配套改革方面为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变革的顺利进行发挥自身的
积极作用。
关键词,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变革
第一章商业银行经营模式概述
第一章商业银行经营模式概述
20世纪70年代以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步伐加快,国际上商业银行出现
了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加入wTO以后,面对国际金融形式的最新发展和国
内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竞争的加剧,探讨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与变
革,无疑将对我国今后银行业的改革与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商业银行是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的综合性金融企业,在对商业银行经营模式
及其变革探讨之前,我们首先应该对其经营模式的类型和历史沿革有一个清楚
的认识。
第一节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类型及历史沿革
一、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类型
在商业银行演化和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按照其能否从事证券业务划分为分
业和混业。两种经营模式。两种模式功能有异,各具特点,满足了商业银行在
不同国家或同一国家不同阶段发展的需要。
1.分业经营模式。分业经营是指银行业与证券业相互分离,分别由不同的
金融机构进行经营。其特点是两种业务严格分开,证券公司不得经营存放款业
务,只能从事证券的承购包销、分销、自营、新产品开发以及充当企业兼并与
收购的财务顾问、基金管理等业务。分业经营的典型代表有美国、日本和英国
o
o
与美国和日本分业经营模式不同,英国模式由于深受“实质票据论”的影
响和支配,资金融通有明显的商业性质,因此主要业务集中于短期的自偿性贷
。本文为了论述的方便,混业经营仅限于银行业务与证券业务的混业,不包括保险及其他业务。
。英国式全能银行特点:(1)设立独立的法人公司来从事证券业务;(2)不倾向于持有工商企业股票;(3)很少从事
保险业务。(愈乔、邢晓林、曲和磊著:《商业银行管理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5)。
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与变革探讨
款。银行通过贴现票据发放短期、周期性贷款,一旦票据到期或承销完成,贷
款就可以自动收回。这种贷款由于与商业活动、企业产销相结合,所以期限短、
流动性高,商业银行的安全性就能得到一定保证,并获得稳定的利润。
特别是在金融管理方面,英国模式历来注重市场参与者的自我管理和自我
约束,较少依靠立法进行限制。英国专业化的证券业和银行业一开始就是分离
发展起来的,业务交叉并不多。30年代大危机后,虽然英国实行了证券公司与
商业银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体制,但却没有像美国和日本那样严格、明确
地划分业务范围。与其说英国金融业的这种职能分离是法律和规范造成的,还
不如说是历史惯例的结果。
分业经营模式的优势在于,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分离有利于降低商业银行
的经营风险,防止混业经营所产生的利益冲突而损害存款人或投资人的利益,
并有利于减少垄断、维护金融市场的自然竞争。但分业经营模式存在经营模式
成本过高,难以形成规模效益等缺陷。
2.混业经营模式。混业经营是指证券业和银行业相互结合、相互渗透的一
种经营方式,混业经营以德国、瑞士、法国等欧洲大陆国家为典型代表。这种
混业经营模式又被称为“全能银行制度”,它与美国、日本、英国的分离型模
式完全不同。在此种模式下,没有银行业务之间的界限划分,各种银行都可以
全盘经营存贷款、证券买卖等业务。每家银行具体选择何种业务经营则由银行
根据自身优势、各种主客观条件及发展目标等自行考虑,国家对其不作过多干
预。
在实行混业经营的国家中,以德国模式最为典型。与传统模式的商业银行
相比,以德国为代表的综合式的商业银行除了提供短期商业性贷款以外,还提
供长期贷款,甚至可以直接投资股票和债券,帮助公司包销证券,参与企业的
决策与发展,并为企业提供必要的财务支持和咨询服务。具体来说,德国银行
业的证券业务主要有:证券的保值与管理:证券的成交与上市;代理证券买卖
兼自营;促进金融创新,从事国际证券业务;与公众开展证券业务等。德国银
行在原则上可以提供所有的金融业务,包括全面的存款、贷款、证券、支付结
算、信贷、租赁等业务。它的融资范围从传统的营业资金贷款扩大到私人债券
或国际债券的发行,服务对象面向社会所有行业,包括贸易、工业、各种类型
2
第一章商业银行经营模式概述
的公司、个人和公共部分。。
混业经营模式的主要优点在于:能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能实现规
模效益;全能银行具有“内在稳定性”,使银行和整个金融制度趋于稳定,并
促进金融机构间的竞争,使银行业的服务效率提高。混业经营模式的主要不足
表现为:银行的经营风险大大增加,银行的安全受到挑战;金融透明度不足,
投资者的利益易受损害;出于追求利益最大化的需要,银行常常利用自身的优
势,从事证券交易,造成证券市场事实上的不平等,增加了证券市场风险。
可见,无论分业经营模式还是混业经营模式,都各有优劣。因而,各国在
设计其金融制度时,往往吸收各种机制之长处,并利用监管手段克服种种不足,
以使金融市场高效运转。如美国,尽管实行严格的分业制。,但还是在法律中
为银行开展证券业务留下了必要的空间,按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规定商业
银行可以投资和买卖美国政府和其他联邦政府发行的债券;在不超过银行自有
资本和盈余总额lO%的数量范围内,商业银行可用自有资金对股票和BBB级
以上债券进行投资、买卖:可通过信托业务,为客户做投资代理,帮助客户进
行证券投资和证券交易:在海外业务中,可进行广泛的证券活动。而在德国,
银行监督局则依据银行法、投资公司法、证券交易法、股份公司法等对银行的
各种业务进行监督、以控制银行混业经营所承担的风险。
二、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历史沿革
从起源上看,银行业与证券业有着共同的经济基础——国际贸易和共同的
组织基础——欧洲中世纪的大商人。但纯粹意义上的银行业和证券业的出现,
则是在分离、融合、再分离、再融合的动态过程中形成的。这一过程可以分为
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早期的自然分离阶段。1694年成立的英格兰银行,是当时商
业银行的典型代表。继英格兰银行成立之后,西方国家的商业银行纷纷成立并
获得发展。19世纪前后,在英国以发行证券和票据承销为业务的商人银行建立,
它从诞生之日起就是与商业银行相分离的。在美国,证券业在早期有的是与商
”甘培根、林志琦编:《外国银行制度和业务参考资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57页。
。指193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至1999年11月12日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
法》生效这一段时间.
3
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与变革探讨
业银行相融合,但更多的是以独立形态产生的。日本的证券公司基本上是20
世纪20年代才开始建立起来,但它在建立之处与商业银行也是基本分离的。
在这一阶段,银行业和证券业处于分离状态,但这种分离并不是依靠法律规定
的,而是一种由历史自发形成的自然状态。这一时期,他们各自的业务明确,
商业银行经营的业务是较典型的资金存贷和其他信用业务,而证券公司则主要
经营发行证券和票据承销业务。
第二阶段:20世纪初期的融合阶段。随着英国工业革命的发展。英国的
商人银行以及欧洲各国的证券市场规模空前扩大,各种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
的建立以及金融市场的形成,标志着金融体系的基本格局已经形成。在20世
纪初期,美国金融市场的主体商业银行,同时也在经营证券业务。1929年以前,
证券市场日益繁荣和膨胀,证券市场上的投机、投资、包销、经纪活动空前活
跃。商业银行向投资银行业务大力扩展,并直接担任证券承销商;商业银行从
信贷和股权参与部门中分离出来设立的“证券附属公司”遍地林立。此时,证
券业与银行业之间已经没有了业务界限。这~阶段的银行业务综合化、自由化,
银行业务从存款、贷款、汇兑到信托,无所不包,银行经营活动自由,政府很
少给以限制。商业银行通过对企业的贷款和股权投资,参与竞争企业债权、股
票发行的主承销权,并从银行的信贷和股权参与部门中划分出证券推销部门,
专门从事证券业务。
第三阶段:1929—1933年经济危机后的分离阶段。
1929——1933年,西方世界发生了一次严重的经济危机,这次由于证券
市场大崩溃引起的经济危机,严重地打击了整个西方的资本主义经济,使得银
行业与证券业合并经营的弊端暴露出来。美国国会经过调查后认为,这次经济
危机是以大量银行倒闭为特征的金融危机,而银行倒闭的重要原因则是因为银
行从事高风险的证券业务。因此,193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格拉斯——斯蒂格
尔法案》(GlaSs Steagall Act),规定任何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资金来源的商业银
行,除了可以进行投资或代理、经营指定的政府债券、用自有资本有限地买卖
股票债券外,不能同时经营证券投资等长期性投资业务;同样,证券公司也不
能从事吸收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这就把证券业与银行业从法律上严格区分开
来,成为美国证券业和银行业分业经营的重要标志。美国许多间接经营证券业
第一章商业银行经营模式概述
务的商业银行,如花旗银行、大通银行等,不得不甩掉其证券附属公司而退回
到其商业银行领域。一些直接经营证券业务和银行业务的公司也不得不分成各
自独立的部门,如摩根公司把证券业务专门由摩根斯坦利公司经营并独立出
去,而商业银行业务则专门由JP摩根公司自身来经营。在世界各地,继美国
30年代制定了一系列金融法规之后,日本在1948年5月颁布了其历史上第一
部《证券交易法》,该法第65条明确规定,日本商业银行实行分业经营。第二
次世界大战之后,许多国家也纷纷形成了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业务分离的格
局。
第四阶段:70年代以来的现代金融阶段。70年代以来,新技术革命和金
融创新浪潮风起云涌,国际资本流动日趋活跃,金融市场的全球联系日益增强,
各国金融管理当局在内外压力的推动下,纷纷对本国金融体制实行了重大改
革,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打破商业银行与证券业之间的分离界限,出现了银
行业与证券业融合的趋势。在美国,从70年代后期起,一些主要的商业银行
就开始自行或者通过其下属机构提供某些证券服务。为了适应这些变化,美联
储逐步放松对银行从事证券业的限制。1977年5月,首先批准了银行证券代理
的业务。1989年1月,美联储允许一些银行对持股公司通过子公司经营证券业
务,销售和使用公司信用债券。1990年9月,批准JP摩根公司经营企业股票。
1991年2月5日,美国财政部在其提出的《金融体制现代化:使银行更安全、
更具竞争力的建议》的银行改革方案中,建议允许银行与证券公司合并,允许
银行成为工商控股公司的子公司,允许银行跨州经营,以消除美国银行业在地
理、业务、所有权方面的全部障碍,使其成为类似欧洲模式的全能银行。
在英国,1986年10月的金融大改革法案改变了几百年来保守的政策,允
许本国和外国银彳亍、投资基金申请成为交易所会员,允许交易所以外的银行或
投资基金甚至外国公司可以百分之百地购买交易所会员的股份。该法案通过
后,英国清算银行,商业银行甚至美国等国的一些金融机构开始积极开拓证券
业务领域。
在日本,1981年的《新银行法》和修改后的《证券交易法》也规定银行
可以经营证券业务。根据新法规,银行可以经营与公债包销有关的认购活动以
及公债买卖;同时允许证券公司从事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交易;允许其设立
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与变革探讨
中期债券基金,利用这些基金开设现金管理帐户,而且证券公司还获准对其客
户发放以公债为抵押的贷款。
法国于1988年进行证券业改革,许多大银行也有了自己的证券公司,这
一时期,对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的分业管理虽然在法律上没有发生根本性变
革,但立法、司法和中央银行在现行法律条款上的解释更加自由、随意。
这一阶段西方各国金融改革的基本特征是放松管理,业务更趋自由化和国
际化,是银行业与证券业的高度融合阶段。它与早期的混业阶段有着本质的区
别,不在是分散的、小额经营的方式,而是由若干实力雄厚并掌握现代通讯工
具、信用手段和经营方式的大金融公司综合经营与办理各类金融业务,自由从
事金融交易。这时的金融体制是发达生产力的金融体制,具体表现是高度社会
化、电子化、大型化以及业务综合化。
综观上述演变历史,证券业与银行业的分离或融合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
是在分离、融合、再分离、再融合的运行模式中向前发展的。另外,从世界各
国的实践也可以看出:混业经营模式已经成为世界各国银行业发展的必然趋
势,但这种经营模式的选择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对一国而言,在某一具体历
史阶段究竟采用何种经营模式,取决于其特定的市场监管能力和经济金融发展
水平。
第二节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最新变革及其原因
随着金融业竞争的深化和金融信息化的发展,近30年,特别是20世纪
90年代以来,由于国际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到来,以及以
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现代高科技的迅猛发展,现代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和管理发
生了根本的变革,即国际上出现了银行、证券业务混合经营的变革趋势,并且
这种变革还将持续。
美国是金融分业管理体制的创始者,然而,随着1998年4月6日,花旗
银行与以经营保险和证券业务见长的旅行者保险集团宣布合并,新成立的花旗
集团得以“金融超市”的崭新形象向客户提供涉及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的
第一章商业银行经营模式概述
一揽子金融服务,在美国开创了全能化银行服务的先河,从而从根本上动摇了
传统的银行分业体制。同时,随着科技手段的发展及在银行的应用,银行的交
易系统、清算系统和服务网络日新月异,货币逐渐向票据化转换,进而转向电
子化,传统的银行产品更新换代——存款、贷款和结算的内涵和外延都有了惊
人的发展,号称“金融超市”的全能银行已成为国际商业银行发展的一大趋势。
2l世纪,许多商业银行正在对其业务重新定位,加大发展表外业务的力度,提
供多元化服务,包括基金、保险、投资银行等业务,以增加非利息收入。
国际商业银行业的上述变革,具有深刻的时代背景,即与国际经济金融的
最新发展分不开。具体地说,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点:
1.银行业务全能化。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由于金融竞争十分激烈,金
融工具的不断创新,金融管理制度逐渐放松,商业银行逐渐突破了与其他金融
机构分工的界限,走上了业务经营“全能化”的道路。商业银行业务全能化的
主要原因有:①由于近年来商业银行存款结构的变化。近年来商业银行存款中,
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的比重有所上升,这一变化为商业银行发放中长期贷款和
证券投资业务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②由于商业银行竞争的加剧,金融管制
的放松,不仅使商业银行开拓新业务成为必要,而且也使商业银行开拓新业务
成为可能。③商业银行经营观念的改变和经营管理理论的发展,不仅为商业银
行全能化、综合化的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而且对商业银行全能化、综合化的
发展产生了极大的推动作用。西方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理论经历了从资产管理
理论到负债管理理论再到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的演变过程,这些理论的产生
和发展,为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天地,也为商业银行业务的全能
化提供了理论依据。
2.银行业务经营证券化。20世纪80年代以来,商业银行业务经营出现了
证券化趋势。商业银行业务经营证券化的趋势表现在两个方面:①国际金融市
场融资方式的证券化,各种传统的银行信贷越来越多地被各种各样的证券融资
所取代,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债券融资方式所占比重平均都超过60%,国际债
券的发行总额已经超过了国际银行信贷的总额(见表1)。
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与变革探讨
表1 国际资本市场融资额及各种融资方式所占比重
单位:百万美元
国际债券国际贷款
时间总额
金额比重(%) 金额比重(%)
1993 480 997.8 76.86 144 838.1 23.14 625 835.9
1994 428 628.1 64.00 24l 074.O 36.OO 669 702.6
1995 467 289.6 55.55 373 973.0 44.45 841 262.6
1996 522 360.5 66.24 266 261.4 33.76 788 621.9
1997 350 678.4 75.52 113 635.4 24.48 464 313.8
1998 431 616.8 81.85 957 32.5 18.15 527 349.3
1999 444 632.1 69.37 196 358.6 30.63 640 990.7
资料来源:根据国际经合组织的《国际资本市场统计》(2000)整理所得。
②商业银行资产业务有证券化的趋势。商业银行将某笔贷款或一组贷款汇集起
来,以此作为抵押发行证券,使其在市场上流通转让,因此可以大大提高商业
银行资产的流动性。20世纪80年代以来,商业银行业务经营证券化的主要原
因,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是由于80年代出现的债务危机使许多西方
商业银行蒙受巨大损失,迫使商业银行业务经营重点向流动性好、风险相对分
散的证券资产转移。二是资信高的借款者也对证券化融资方式有所偏好。国际
上一些大的跨国公司或主权政府发现通过国际金融市场直接融资好处很多,如
手续简单、方式灵活、成本较低、债券人分散、期限多样等,使许多筹资者转
向证券融资手段。三是西方国家不仅对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趋势放松了管制,
而且还存在税收等政策上的鼓励。四是国际金融市场上利率的宽松环境,为商
业银行业务经营证券化提供了动力。进入90年代以后,世界经济保持了一定
的增长,特别是美国经济保持了长期的增长,主要货币的利率保持在较低的水
平上,为证券的发行提供了有利的市场条件。
3.银行资本越来越集中。由于银行业竞争的加剧以及金融业风险的提高,
还有产业资本的不断集中,商业银行出现了合并的浪潮。特别是亚洲金融危机
以来,国际商业银行合并的个案层出不穷。美国、瑞士、日本,以及亚洲金融
危机的受灾国,都出现了大量的银行合并案(见表2)。
第一章商业银行经营模式概述
表2近年来全球100亿荧元以上的银行业购并案
单位:亿美元
排名买方卖方购并交易规模
1 旅行者集团花旗集团800
2 国民银行美洲银行600
3 三菱银行东京银行338
4 瑞士联合银行瑞士银行330
5 第一银行芝加哥第一公司300
6 三井银行太阳神户银行230
7 第一联合银行科斯泰茨金融公司166
8 国民银行公司巴尼特银行155
9 韦尔斯法戈银行第一洲际银行123
lO 化学银行大通曼哈顿银行100
资料来源:根据参考消息1998年4月19日资料整理所得。
到目前为止,银行业购并浪潮方兴未艾。由于大银行或大金融集团的相互
购并,形成金融业的“巨无霸”,使银行资本大量集中,银行资产规模迅速扩
大。近年来出现大量银行合并事件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①银行业竞争
的加剧,通过银行业之间的合并,提高银行的竞争能力。②由于金融创新的大
量出现,金融风险剧增,为了抵御金融风险,银行业合并个案上升。③为了拓
宽业务范围,通过合并增加业务经营范围。有些银行业务范围受到限制,通过
兼并业务范围较宽的银行,扩大本身的业务范围。④提高金融服务质量也是商
业银行合并个案上升的主要原因之一。由于滋生业务网点的局限,使有些银行
对客户的服务大打折扣,损失了~些客户。为了满足客户的要求,提供更加方
便的服务.通过兼并以扩大自己的服务空间。
4.金融工具不断创新。80年代以来的金融创新,对商业银行来讲既是机
遇,也是一种挑战。由于国际金融市场中各类金融资产价格的频繁大幅波动,
金融风险剧增。为了防范风险、占领更大的市场份额,商业银行参与了大量的
金融工具的创新。综合分析,商业银行金融工具创新的主要原因有;①科技的
进步和广泛应用,使得商业银行有可能为客户提供各种优质价廉的金融工具和
金融服务。80年代以来,电子通讯技术的迅速发展,大大缩短了世界范围内的
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与变革探讨
时间和空间距离,国际资本的流动变得异常方便和快捷。降低了银行的成本,
使商业银行能为客户提供更加丰富价廉的金融服务。②为了减少利率和汇率频
繁波动的风险,以达到保值或盈利的目的,商业银行推出了一些新的金融工具。
为了规避风险,减少银行损失,商业银行不仅参与金融衍生市场的交易,而且
自身也推出了一些金融衍生工具。③商业银行出于逃避各国严格金融管制的需
要,也使得金融工具创新更加活跃。由于严格的金融管制,严重束缚了银行的
经营活动。商业银行为了在竞争中占有优势,在夹缝中求生存,创新了大量的
金融工具。如美国银行为了打破利率的限制就创新了大量的存款工具。④金融
机构之间的激烈竞争,为了争夺市场和满足客户的不同需要,商业银行也不断
地推出新的金融工具。
5.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科技化。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银行间竞争的加剧以
及高科技的快速发展,国际银行业的业务经营出现科技革命。商业银行业务处
理趋于自动化、综合管理信息化以及客户服务全面化。由于电脑网络的广泛应
用,金融资产在世界范围流动快捷、安全,形成了世界性的商业银行网。
总而言之,随着银行业务经营的证券化、银行资本的集中化及金融工具的
不断创新,商业银行转向混业经营已经成为历史发展的趋势,为了求得生存与
发展,各国商业银行都在调整其经营管理机制和发展的目标与战略。
第二章对商业银行两种经营模式的评价
第二章对商业银行两种经营模式的评价
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一直是颇具争议的金融体制问题,它既涉及银行的经
营管理体制,也涉及政府的金融监管机制。银行业最本质的特征在于作为资金
融通中介,起市场资金供需双方桥梁的独特作用,作为连接供需双方的枢纽,
不管是从银行服务需求方的便利偏好出发,还是从银行服务供应方规模经济的
需求考虑,综合化、全能化都应该是银行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因此,欧洲和大
萧条之前的美国,所有的金融服务都是通过银行来提供的,银行业天然处于一
种“混业”的状态。
但是,1929年开始的经济大萧条结束了银行业的这种自然“混业”状态。
美国在相继颁布《1933年银行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投资公司法》、
《1968年威廉斯法》等一系列法案之后,初步形成了银行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
的制度。这种制度虽然割断了银行业内部联系,改变了银行业的自然发展轨迹,
但其防范风险的立法意图和功效,对市场法规欠完善,监管体系不完善,投资
者不够成熟的新兴证券市场的持续和健康发展却有很好的支持和促进作用。因
此。继美国之后,日本、我国台湾省也相继实行了银行分业经营的制度,但德
国、瑞士等欧洲大陆国家仍然实行全能银行制度。由此,形成了银行业“分”
与“混”的两大阵营,他们在理论上对银行业究竟是分还是混的争议一直没有
停JE过。
第一节评判两种经营模式的标准
在我国现阶段(主要指我国加入wTO后至我国金融业全面开放的五年过
渡期),商业银行究竟应该选择何种经营模式,要回答这一问题,首先应该做
出解答的应是两种经营模式的优劣如何,而要评价两种经营模式,如果在置入
既定社会经济体制和具体金融制度的条件下,得出的结论则没有任何的借鉴意
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与变革探讨
义。所以我们先应该从~般的抽象意义上去讨论两种经营模式的相对优势,然
后再结合我国具体的国情,做出合理的取舍。既然如此,那么从一般的抽象意
义上去讨论两种经营模式的相对优劣,其客观依据或者说其评判标准是什么
呢?一般来说有以下三项指标。
一、安全性
安全性是指商业银行避免和承受风险的能力。安全性之所以成为评判商业
银行经营模式的一项指标,是由商业银行在现代经济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及其自
身经营的特殊性决定的。一方面,商业银行作为一国经济中最重要的金融机构,
发挥着信用中介、支付中介和信用创造的职能,不仅连接着整个社会信用,就
是对信用的扩张与收缩(进而到经济的扩张与收缩)也具有重要影响;另一方
面,商业银行又作为一种典型的借贷型企业,资本金低、资本杠杆率高,在经
营过程中面临诸多风险(如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所以,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必须考虑银行经营。的安全性。一般说来,在
资本市场上,经营的风险和收益是成正比的,银行经营业务的安全性高(即风
险性小),收益往往就相对较低。不过,单就经营的安全性而言,分业经营一
般高于混业经营。因为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面对的是不同性质的风险(信贷风
险低,证券风险高),分业经营一方面为两种业务发展创造了一个稳定而“封
闭”(不得已而为之,银行内控和监管水平所致)的环境,避免了竞争摩擦和
混业经营可能出现的综合性银行集团内的竞争和内部协调困难问题;另一方面
有利于保证商业银行自身及客户的安全,阻止商业银行将过多的资金用在高风
险的活动上;再就是分业经营使银行和证券市场之间明确设立了一道“防火
墙”,从而从根本上割断了风险传递的渠道,有利于抑制金融危机的产生;另
外,分业经营模式下的金融监管专业化,从政府部门的角度出发,无疑可以明
确其监管职责,提高其监管效率,从整体上降低银行的经营风险。
二、效益性
。这里的经营侧重于银行的资产结构安排,即指特定经营模式下商业银行业务和证券业务在银行业务中所
占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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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对商业银行两种经营模式的评价
效益性指的是银行的经营。效益。商业银行与一般企业一样,拥有业务经
营所需要的自有资本,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拥有独立的财产、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其经营目标必然是利润最大化。这
不仅体现了股东(尤其是大股东)的内在要求,同时还有助于银行增强自身实
力,提高信誉。事实上,获取最大利润既是商业银行经营和发展的基本前提,
也是商业银行不断改进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大力开拓业务的根本
动力所在。所以,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还必须考虑银行的经营效益。在这
方面,混业经营占优势,原因如下:(1)全能银行同时从事经营商业银行业务和
证券业务,可以使两种业务相互促进,相互支持,做到优势互补。例如,利率
和证券行市成反比,当利率下降,银行贷款收益减少时,可以由证券行情的看
好来弥补;而当证券行市走低时,通常借贷利率上升,贷款收益将增加,在一
定程度上弥补了银行在证券市场的损失。(2)证券和银行的信息共享有利于商业
银行以较低的成本增加他们对客户和市场的了解和把握,在降低交易费用的同
时,提高银行收益,即银行可以充分利用其有限资源实现金融业规模效益。
三、国际竞争力
国际竞争力即银行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竞争的实力。前面提到,商业银行也
是一种企业。在开放的市场体制下,竞争是经济活动的一项基本原则,商业银
行要生存、发展和壮大就要竞争,市场也正是通过企业间的优胜劣汰来实现资
源优化配置的。但是商业银行又是一种特殊的金融企业:商业银行对内发挥着
信用中介、支付中介和信用创造的职能;对外则维护着一国的金融安全并促进
该国对外经济的发展,它的国际竞争力如何对于一国经济来说意义重大。这样,
选择有利于提高其国际竞争力的模式就显得尤为重要了。辨证地看,在一国资
本市场对外开放以后,也只有本国银行的竞争实力增强了,破产、倒闭的可能
性才会减少;同样,也只有本国银行实力增强了,银行效益才能获得~个根本
的保障。因此,在开放经济条件下,不管采用何种经营模式,商业银行的竞争
力将是其选择的根本制约因素。即经营模式的选择,除要考虑银行的安全、效
益因素外,还必须讲求模式是否有利于提高银行的国际竞争力。客观地讲,全
①这里的经营侧重于银行的各种资产业务管理包括商业银行业务、证券业务及保险业务等。
l 3
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摸式的选择与变革探讨
能银行的国际竞争力要强于职能银行,因为全能银行不仅可以通过股权代理及
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和客户建立稳定关系,还可以通过资本市场的兼并重组(更
多地表现为强强联合)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可以说,与分业经营模式相比,
混业经营模式更有助于提高银行的国际竞争力。
第二节美国与德国的实证
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发展的经验表明,随着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到来以及以信
息技术为核心的现代高科技的迅猛发展,现代商业银行走向混业经营是历史发
展的趋势。但在商业银行发展过程中,对不同国家或同一国家发展的不同阶段,
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并不是唯一不变的。在一般的抽象层次上分析,选择何种
经营方式要依据以上所阐述的三条标准,这为分析追加了进一步的规定性,即
在社会经济体制和金融制度给定的条件下,就将依据给定的前提,按三项指标
来决定具体的经营模式。如美国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是分业(美国走向混业只
是近前的事),而德国则是混业。个中原因,主要是因为一般意义上的三项指
标,在具体给定前提下,表现各不相同的“制度数值”。
美国商业银行在20世纪30年代以前本来是混业经营,危机后走向分业经
营主要是由于下述原因:(1)在当时的背景下,美国金融监管体系不健全,金融
法规不完善,不能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美国1913年建立中央银行,而美国
联邦储备机构作为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实行强有力的监管控制,则是1935年
“银行法案”通过以后的事。(2)美国银行业内控机制较为薄弱,在利润的诱惑
下,纷纷大规模介入证券市场,动用储蓄资金,短期资金购买有价证券。据调
查,在大萧条期间花旗、大通等著名银行均涉嫌违规炒作。(3)分业后美国金融
机构的国际竞争力没有弱化。当时银行国际化程度不高,未实行分业经营的外
国金融企业要想抢夺美国金融企业的市场份额成本较大。而且美国银行的资本
规模十分庞大,无论商业银行业务或投资银行业务都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
将投资银行业务与商业银行业务分离对金融企业的实力打击不大,对金融企业
的国际地位无显著不良影响。(4)经济上的快速扩张使每一金融子部门在分业经
第二_二章对商业银行两种经营模式的评价
营的情况下仍能将增长率和利润率保持在可接受的水平上,其面临的竞争亦不
如现在激烈。
在德国,银行业和证券业始终是融为一体的,银行业以“全能银行”的身
份出现,德国法律对银行从事多种业务也很少加以限制。德国之所以推行混业
经营模式,其主要原因是:(1)德国有联邦银行这样一个极具权威和高效运作的
金融监管机构,能够协调银行业和证券业并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德国银
行业具有较强的自管机制,在政策、管制与风险等因素制衡下,能够通过信贷
放款利益和证券发行买卖利益的比较,调节银行业务与证券业务使其达到平
衡。换言之,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的德国银行业在充分一体化的金融市场中,能
够在客观上通过自身的趋利行为协调银行业与证券业的运行。(2)商业银行拓展
业务范围的内在要求。随着全球一体化和金融管制的不断放松,银行间的竞争
日趋激烈,传统商业银行业务收入日益下降。商业银行不得不在保持原有业务
的同时,不断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如证券代理发行、公司融资等,以提高赢利
水平,分散业务风险,增强竞争能力。(3)银行与企业之间关系密切。在德国,
70年代后,随着垄断集团兼并与收购的发展,银行的地位与作用不断上升,银
行不仅控制着巨额货币资金,而且直接掌管了生产资金。工商企业也通过资本
参与渗透到银行业中,形成了以大银行为中心的垄断财团,如德意志银行财团、
德累斯顿银行、德国商业银行等。他们包揽了包括企业融资、投资贷款、代理
发行证券、买卖证券等在内的证券公司和商业银行业务。德国金融法规未曾对
银行从事证券经营进行过限制,在这样的法律环境下,商业银行凭借其强大的
经济实力和高额的市场占有率,在经济发展需要证券业务时,便会很快占领资
本市场。
由以上分析得出的结论是,评价商业银行经营模式优劣的客观依据是安全
性、效益性、国际竞争力三项指标:在给定的社会经济体制、金融制度的前提
下,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确定,要依据安全性、效益性、国际竞争力这一基本
原则。换言之,两种经营模式的取舍,是由三项指标在给定前提下具体经营优
势来决定的。具体化后的经营优势不同,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选择各异(如美
国和德国)。
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与变革探讨
第三章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了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确定的基本原则。但具体到我
国商业银行来说,现阶段究竟应坚持分业经营还是转向混业经营?笔者认为同
样也应该依据这一基本原则,仔细权衡两种经营模式的优势来决定。
第一节我国商业银行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历史回顾
我国银行业经营模式的发展与西方国家银行业初期的发展有惊人的相似
之处,即经历了“混业经营——分业经营——分合并存”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短暂的混业经营阶段(1988——1993年)。众所周知,我国证
券业首先是1988年银行从事经营证券业务开始的,最早的证券公司(含经营
证券业务的信托投资公司)有不少是由银行出资或出人开办的,它们挂靠商业
银行,作为其附属公司,优先得到银行信贷资金,其中的一部分资金进入了证
券市场。银行本身也代理发行许多证券,如国债、企业债券等,同时银行还发
行金融债券。由此可见,我国银行业和证券业是以两业融合的方式开始的。由
于证券市场的融资渠道没有及时得到规范,加之在证券业发展初期,金融监管
体制不健全,管理不力,运行机制不规范,一方面导致银行大量资金直接进入
股市,另一方面,相当一部分银行资金通过企业贷款间接入市,企业借款炒股,
炒期货现象时有发生,必然使这些企业实体经济的发展受到严重影响,无形中
加大了企业的运营风险。
对这一阶段混业经营的情况,可做如下三点评价:第一,为当时金融改革
中的主要矛盾①所左右,当时分业经营问题并不是也不可能像现在人们所意识
到的、所强调的那样,认为是一项重要原则。恰恰相反,当时更多的是考虑采
o 80年代中、末期,金融改革的难点、焦点和热点是.要把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银行要企业化、要业
务交叉、提倡竞争.要打破纵向的、僵化的信贷机制,这是当时金融界最关心的事.而证券业务才刚刚
兴起。所以,普通的金融业者更多关注的不是分业和混业经营问题。
16
第三章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
取什么样的措施尽快发展证券市场,在僵化的行政指令分配资金的管理体制夹
缝中,让证券市场这支幼苗尽快成长。第二,1992年下半年开始经济中泡沫成
分增多,银行大量资金通过买空卖空的国债回购进入证券市场,金融秩序极度
混乱。第三,1993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文件提出的“分业经营、分
业管理”原则非常正确,符合中国当时的国情。没有当时的决策,不可能有今
天比较稳定的金融局面。
第二阶段:严格的“分业经营”阶段(1993——1999年)。为了规范证券
市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经济稳健发展,加强金融监管,1993年我国成立中
国证监会,同年12月25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这标
志着我国金融业开始走向“分业经营”模式。1994年通过的《金融机构管理规
定》和1995年通过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务院批
转专业银行与所属信托投资公司脱钩意见的通知》及《商业银行法》的通过则
进~步从法制上明确了我国现在银证关系是分业经营,它要求证券公司、信托
投资公司与银行脱钩,银行信贷资金不得进入股市,国企和国有控股企业不得
炒股,银行只能在一级市场上购买国债,不得在二级市场炒作国债,银行不得
持有其他证券。
从当时的金融环境分析,这一阶段我们之所以强调分业经营和管理的原
则,一是当时金融监管法规不健全,不管是分业监管,还是混业监管,都无法
可依;二是金融经营者的自身素质和金融机构内部风险控制机制不完善,不少
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和保险公司)对“内控”的概念、内容和手段不甚
清楚,缺乏约束制度;三是金融监管体制和监管水平还远未达到混业监管的要
求。
第三阶段:朦胧的“分合经营”并存阶段(1999年——现在)。这一阶段
主要特征是政府虽然没有从法制上明确为混业经营,但其实际作法带有浓厚的
混业经营迹象,可以说是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相互融合时期,如政府允许证券
公司进入拆借市场进行信用拆借、债券回购和以股票质押取得融资;允许存折
炒股等。当然,银行在所谓的“混业”中仅仅是以服务者的身份出现的,而非
自身直接介入到证券市场,特别是二级市场中。
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与变革操讨
第=节分业经营是我国现阶段的现实选择
历史经验表明,实行金融分业经营制度的国家,大都是在强化金融管制、
防范宏观金融风险时所采取的选择。中国正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时
期,在金融市场发育与制度建设及监管体系还不十分健全的情况下,实行金融
分业经营制度是目前经济条件下的现实选择。
一、基于防范宏观金融风险的考虑:从理论上来说,银行传统的主要收入
来源为资产负债业务。作为负债来源的储蓄存款中的活期存款是短期资金,难
以长期运用,而借入款的数量及期限受金融市场左右,因此,银行业第一要考
虑的是资产安全与流动。当银行兼营证券业务时,受利益的驱动,必然将大量
短期储蓄资金投放于证券市场,而银行信贷资金~旦流入股市,将引起微观和
宏观两方面的风险。
(一)银行信贷资金入市引起的微观金融风险
1.银行风险。银行信贷资金不管通过什么方式流入股市,对银行来说都或
多或少地存在风险。银行在同业市场上将资金以信用拆借的方式借给证券公
司,因为是信用拆借,证券公司的风险就很容易转嫁给银行;银行将资金以债
券回购的方式给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这类似于用债券(主要是国库券)
质押,银行面临的风险相对较小;如果是企业或个人挪用银行贷款炒股,一旦
炒股亏损,必将影响银行贷款的收回。即使是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也并非
有些人认为的那么安全。银行对证券公司发放股票质押贷款,相对银行的其他
贷款特别是信用贷款而言,风险是小得多。但这里面有一个前提,就是台适的
股票进行规范地质押,如果不规范地运作,股票质押贷款的风险也是很大的。
我国虽然不存在证券信用交易制度,但也存在信用放大机制。如企业、证券公
司或个人利用银行信贷资金在~级市场上申购新股,然后用申购到的新股到银
行质押,用股票质押款再去买股票,买回的股票再去质押,如此循环进行下去,
进入股市的银行信贷资金成倍放大,推动着股价往上攀升。一旦股票价格暴跌,
信用的“链条”就会断裂,质押时设定的警戒线和平仓线就可能形同虚设,银
行无法在协议划定的安全平仓线上出货,因为无人接盘,最终容易形成信用危
第三章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
机,影响金融体系稳定,甚至引发金融危机。“中科系”事件给银行上了深刻
的一课,股票质押贷款的风险凸现了出来。好在股票质押贷款在我国开展得并
不普遍,中科系等庄股的连连跌停虽然给银行等机构以沉重的打击,但并未影
响到整个金融体系。
2.证券公司风险。在我国,相当一部分银行信贷资金是通过证券公司间接
流入股市的。证券公司如果拿这笔钱用于一级市场申购,这在过去“新股不败”
的背景下,证券公司面临的风险不大。但随着新股发行方式的改革和发行定价
机制的改变,一级市场的风险也在逐步加大。如果证券公司用银行信贷资金用
于二级市场炒作,其风险是相当大的。我国一些证券公司原来在自营、透支方
面有过深刻的教训,银行信贷资金通过证券公司进入股市,加大了证券公司自
营业务的规模,同时也加大了证券公司自营业务风险。如果银行信贷资金通过
基金管理公司进入股市,同样会加大基金管理公司的自营风险。
3.投资者风险。在我国,股票市场的投资者除了综合类证券公司之外,主
要是“三类企业”和数以万计的股民。银行信贷资金进入股市必然会推动股价
上涨,使股票价格越来越背离其价值,引来“三类企业”和股民的盲目跟进;
一旦银行信贷资金大量流出股票市场,极可能造成股价下跌,从而套牢投资者。
特别是当银行信贷资金成为庄家操纵股价的资金来源时,投资者面临的风险就
更大了。庄家只要有大量资金,包括从银行拆借的资金入市,就可以把价格炒
上去,吸引中小投资者或其他局外投资人跟进。当庄家发现有大批人跟进的时
候,就会偷偷地出货,自己逃之天天,而把跟庄的人们套住。
(二)银行信贷资金入市引起的宏观金融风险
1.金融体系风险。银行信贷资金入市加大了金融风险的传染性,金融风险
更容易在商业银行与资本市场间传播,资本市场的风险很容易传染给商业银
行,当这种风险大到一定程度,就有可能威胁到金融体系的稳定,甚至引发金
融危机。这绝不是危言耸听。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指出,当一个经济体基本的
金融中介方式失灵的时候,必须存在替代性的“后备”金融中介方式将该经济
体的储蓄转化为投资。如果没有“后备”金融中介方式以满足社会资金融通需
要,一旦金融中介或金融市场陷入危机,会拖累整个经济陷入危机。1998年美
国资本市场一度陷入瘫痪,但由于“后备”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的存在,
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与变革探讨
代替资本市场执行了储蓄向投资转化的功能,美国金融业并没有发生混乱,而
1990年的情况正好相反,当时美国银行业陷入瘫痪,是资本市场填补了银行业
的缺位,否则经济衰退会严重得多。1997年爆发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之所以导致
这些国家经济的持续衰退,是因为这些国家缺乏一个有效的资本市场而严重依
赖银行,由于没有“备用轮胎”,致使这些国家的经济随着银行业的瘫痪而崩
溃。因此,他认为,金融体系的多样化可以避免金融领域的问题扩展到整个经
济领域。格林斯潘的“备用轮胎”理论实际上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前提下的:那
就是在商业银行与资本市场之间必须有一道“防火墙”,用于隔离商业银行与
资本市场之间的风险,如果银行信贷资金进入股市,而且在商业银行与资本市
场之间又没有“防火墙”,那么,因为金融风险的传染性,商业银行与资本市
场之间任何一方陷入危机,必然带来整个金融体系的瘫痪。
2.国有资产流失风险。谁是我国银行国有信贷资金入市风险的最后承担
者?笔者认为主要是国家。无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还是“三类企业”,其风
险的最后承担者主要是国家。“中科系”事件不仅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而且使有国有资产背景的几大投资机构深陷其中,损失惨重,而深圳英特泰投
资咨询公司经理朱焕良一人就捞到了至少4亿港币,并成功把这笔钱偷运到香
港。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的宋国青教授试图用“老鼠仓模型”揭开庄家
发财的秘密;庄家赚钱依靠的是背后源源不断的公款,坐庄就是“套”公款,
国家赔钱个人赚。宋国青教授认为,庄家赚钱唯一的合理解释就是“老鼠仓”,
即庄家或者替庄家操盘的人,可以做一个“老鼠仓”,私人资金先进先出。“机
构”之所以愿意高价位接货,是因为“机构”领导者可以从中获利。其获利的
方法无外乎两种:要么自己建一个“老鼠仓”,要么直接吃庄家的回扣。宋国
青教授“老鼠仓模型”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庄家在股市上架起了化公为私的“直
通车”,国有资产成了受虐者,用老百姓的话说,老鼠们在一天天吃掉猫。
由此可见,在现实条件下,如果允许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入市,不仅会损害
储户的利益,而且还会人为地放大虚拟信用,还将导致证券市场暴涨,造成虚
假繁荣。当证券市场泡沫积累到一定程度,银行又无法提供持续资金支持时,
证券市场就会出现崩盘,不仅严重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而且还会造成社会
信用链条的断裂,破坏银行的正常信贷关系,引发金融动荡,严重威胁经济安
第三章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
全及社会稳定。
从现实情况来看,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到今天才不过10年时间,还很不成
熟,二级市场年换手率及振幅为世界股市之最,显示投机气氛较浓,整体市场
风险很大。在分业经营制度全面实施以前,银行、证券、保险互相兼业经营,
大量银行信贷资金及保险资金违规进入股市,全国2000多家证券营业部普遍
存在为大户融资和透支,整个金融体系蕴含极大的风险。因此,实行金融分业
经营制度,整顿金融秩序,是非常及时、正确和有效的,事实证明,中国能成
功抵御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与我国银行严格分业经营、提前主动化解金融风险
是分不开的。
二、基于我国商业银行内控机制缺乏及控制能力薄弱的考虑:我国国有独
资商业银行改革的目标是,按现代企业制度进行综合性改革,争取建设成为在
国际上有一定实力,信誉良好的现代商业银行。用这个要求来衡量,当前存在
的主要问题:一是产权制度改革滞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权全部集中于国家,
风险完全由国家承担,与现代商业银行股权多元化不相吻合:二是三权分离的
问题还没有解决好,监督机制还比较薄弱;三是完善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还没
有构建起来;四是不良资产比重仍然较高。就内控而言,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如:部分从业人员素质不能适应新业务发展的需要,知识结构陈旧,工作绩效
差,内控意识、法人管理观念差,道德风险比较突出,一些银行还存在有损国
有商业银行声誉和利益之处,极少数人甚至走向违法犯罪;规章制度立了不少,
但并没有真正形成相互制约的内控体系;有些基层商业银行受利益驱动,重业
务发展,轻内部控制,致使一些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现在多数行实行的以会
代训,以老带新培训难以达到更新知识结构,提高整体素质的目的,由于岗位
轮换推行的不够,多面手和综合管理人才比较缺乏,而且员工在一个岗位长期
不变,暗箱操作的概率较大;内部稽核由于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对内控系统建
设的综合管理职能发挥得还不充分等等。
三、基于我国现阶段银行业监管环境的特殊性和监管制度不完善的考虑:
首先,由于现存经济体制的原因,银行与所在地政府之间存在较大的矛盾或摩
擦。在绝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不存在政府干预银行业务的问题,政府既不会
去指令、要求或具体指导银行如何贷款,更不会指定将某一笔存款存入某某银
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与变革探讨
行。在我国,情形却不一样,以前曾经普遍有过政府直接干预银行贷款的现象,
现在这种情况虽然已经大大减少,但是,政府向银行推荐贷款项目或贷款企业
的现象仍然常见,有的地方政府甚至指令其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和所操控的企
业将存款存入或不存入某家银行,并由此来胁迫银行按其意图向某企业或某项
目贷款,问题在于政策所需要的贷款往往不符台银行的安全和效益原则,政府
考虑的是GDP的增长、就业的扩大以及社会的稳定等因素。许多银行不得不
为此牺牲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在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中,这是不可思议的。
然而现阶段我国的市场经济远没有成熟化,类似上述的不可思议现象恐怕也将
会长期存在。
其次,逃废银行债务已成风气。“黄世仁怕杨白劳”这种中国式的笑话,
在我国的银行界已是众所周知的了。为什么会大面积发生逃债容易追债难的问
题呢?除了下面讲的法律环境之外,从企业的角度来看,有如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是大多数的企业经营机制是不健全的,甚至存在严重的缺陷。例如,企业产
权关系不清、财务约束软化、法人治理结构缺损、内部管理混乱等等。这种企
业怎么可能经营良好并正常归还银行债务呢?二是企业的经营者本身恶意借
款,千方百计转移资产,然后恶意逃债。三是由于宏观经营环境的急剧变化,
部分企业难以预测和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导致银行债务沉淀。四是地方
政府的某些政策有利于企业悬废债务,不利于银行追收债权。
近年来,各地银行业大力打击逃废债行为,虽然不无成效,但是远远不如
人意。可以说,在我国的经营体制改革没有真正到位之前,逃废银行债务的问
题将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
再次,监管的地域十分辽阔,交通通信条件落后。直到目前为止,国有商
业银行基本上是按行政区划来设置其分支机构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分行设
置到了几乎每一个地级市,还有相当~部分县城也设有他们的机构。农村信用
社更是遍布全国所有乡镇,可谓是漫山遍野。然而我国现阶段的交通与通信都
不够发达,金融秩序本来就不够规范,乱集资、乱设金融机构和乱办金融业务
在各地时有发生。面对这种局面,央行的分支机构也不得不设置到每~个行政
县。否则,在那些镇或县城发生了金融混乱,连观察和报信的机构都没有。
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有效运作还不到10年时间的中国金融监管机构(不
第三章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
仅经验缺乏,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认识也不够),目前还难以应对商业银行全
面兼业经营所可能带来的金融风险的监管。
四、基于金融法规体系建设滞后的考虑:由于中国长期处于计划经济阶段,
对市场经济下金融法规建设缺乏足够的认识和现成的经验,西方金融法规又在
很大程度不适合中国国情。因此,我国金融立法一直滞后于金融的发展速度。
尽管近几年已经陆续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
《保险法》等金融大法,金融法律框架基本形成,但这些只是粗线条的,有待
进一步完善,而且与之相配套的法规还未完全建立起来。另外,中国金融司法
效率低下,影响了金融法律环境的改善。所有这些,都制约了中国金融防范风
险能力的提高。我国若要在银行业实行混业经营,必须法制先行,只有这样才
能为促进银行业混业经营提供一个可靠的法律保障环境体系。
当然,从发展方向看,笔者同意并相信中国的商业银行业必然要走上混业
经营、统一监管的道路。但是,至少在目前,我们实施分业经营的原则不能变,
也不应该变。其基本原因是,上述分析中提到的我国商业银行监管的法规制度
建设、商业银行机构的内控机制以及商业银行监管水平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没有
发生根本性变化。
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与变革探讨
第四章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变革探讨
值得一提的是,这里强调我国商业银行现阶段仍应坚持分业经营并不是要
消极地以封闭式的经营来规避风险。上述分析蕴涵三层意思:(1)混业经营是一
把“双刃剑”。世界各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经验表明,能否舞好混业经营这
把剑取决于监管和内控两个环节。如果一国的金融监管和银行内控较为健全,
则混业经营的收益(效益和竞争力)将大于成本(安全),反之,成本大于收
益。鉴于我国目前无论金融监管体系还是银行内控机制都还很不完善,我们只
能在分业经营的过程当中,不断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和监管机制,增进监管机构
的效率,提高监管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并积极推进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
完善银行内控机制,为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的安全性提供制度保障。(2)我国商业
银行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分业经营。理论上分析,分业经营只是一个相对范畴,
这并不排斥银证两业在一定监管条件下的适度融合。尽管1995年5月我国颁
布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正式从法律上确定了国有银行分业
经营制度。但我国《商业银行法》第三条仍允许商业银行从事部分投资银行业
务和部分保险业务(如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
政府债券,代理保险业务等),也就是说,我国商业银行可以在现行的法律框
架内积极拓展与资本市场相关的投资银行业务,为向全能银行转变奠定基础。
(3)我国现行法律并不禁止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从事信托投资和股
票业务。
分析美国从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的发展过程,有两点需要特别注意:一是
他们从分业经营彻底过渡到混业经营,历时60多年。其间银行、证券、保险
对各自监管领域的监管已相当成熟、有效。二是尽管已实行混业经营,目前他
们的绝大多数业务也是通过银行持股公司拥有的、分别从事不同业务的子公司
实现的,各子公司在法律上和经营上是相对独立的。我们倒不是要简单地照搬
美国模式。在目前坚持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框架下,基于各国金融混业经营
模式的不同,有必要加强对金融混业经营模式的研究,以便为我国金融业从分
第四章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变革探讨
业经营逐步走向混业经营提供一种比较现实的选择。
第一节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模式述评
理论上分析,混业经营分三种模式,即全能银行混业经营模式、子公司混
业经营模式和金融控股公司混业经营模式。
一、全能银行模式
全能银行混业经营模式是指在银行内部设置业务部门,全面经营银行、证
券和保险业务,德国、奥地利、荷兰、瑞士及卢森堡等西欧大陆国家的银行组
织模式与此比较接近。其架构如图l所示。
图l全能银行模式
这种混业经营模式的优势在于:1、全能银行同时从事经营商业银行业务
和证券业务,可以使两种业务相互促进、相互支持,做到优势互补。具体表现
在如下三方面:(1)证券业可以利用商业银行业务的资金优势和网络优势为自己
发展提供便利条件;全能银行可以通过证券业务进一步密切同企业的关系,争
取更多的客户,促进其商业银行业务的开展。(2)由于利率与证券行市成反比,
当利率下降、银行贷款收益减少时,可以由证券行情的看好来弥补;而当证券
行市走低时,通常借贷利率上升,贷款收益将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银行
在证券市场的损失。(3)全能银行可以充分掌握企业经营状况,降低贷款和证券
承销的风险。商业银行在贷款时,证券公司在承销时都希望尽量了解和掌握企
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但由于业务限制,它们只能了解有关企业的某一方面信
一主耋一
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与变革探讨
息,因此,如果将二者结合起来,有助于银行加强对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减
少贷款投资风险。2、任何一家银行都可以兼营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业务,可
以加强银行业的竞争,有利于优胜劣汰,提高效益,促进社会总效用的上升。
全能银行的主要缺点是:1、公司官僚式的管理体制与投资银行喜好风险、积
极进取的理念不合,投资银行对环境的“快速反应能力”较为迟钝,竞争力不
强。2、由于人、机构、资金混在一起,全能银行不仅要求机构内部要有完善
的风险控制机制,经营者的素质较高,同时还要求政府要有健全的金融监管体
制和高超而严格的金融监管水平,否则,经营的风险较高,“一荣俱荣,一损
俱损”。
二、子公司模式
子公司混业经营模式是相对于全能银行混业经营模式而言的,在这种经营
模式下,商业银行自身不从事证券、保险业务,而是通过对证券公司和保险公
司直接控股,直接以子公司的方式进行业务渗透和扩张。这种混业经营模式类
似于英国的全能银行模式。。其架构如图2所示。
图2予公司模式
这种经营模式的优势主要是:1、具有雄厚资金实力的母公司(商业银行),
在这种模式下,借助资本市场兼并重组一些优质的证券和保险予公司,可以迅
速实现金融资源的优势互补,提高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效益和竞争力。2、与全
能银行相比,由于各子公司属独立法人,其经营决策在很大程度上可根据市场
变化而适度调整,各子公司特别是投资银行的“快速反应能力”大大加强。3、
第四章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变革探讨
风险相对控制在各子公司内部,母公司只要加强自身管理,一般不会出现“一
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情况。其缺点主要是:l、由于各子公司都是独立的法
人,他们能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业务相互促进、相互支持,不仅取决于作为控股
公司的商业银行的协调能力,还要求各子公司在本行业有一定的竞争实力和相
应的规模。如果各子公司不具备一定的规模与实力,各种业务必然存在收益与
损失规模上的不对称,即使利率和证券行市成反比,银行业务经营的风险也很
难得到根本的降低。2、如果母公司内控环节薄弱,这种模式往往容易产生资
金调度的黑箱操作,不仅会放大银行的风险,而且还会增大金融监管的难度。
三、金融控股模式
金融控股公司混业经营方式是指在相关的金融机构之上建立一个金融控
股公司,在各金融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之间设立一行政中心,形成一金字塔结构。
各金融机构相对独立运作,但在诸如风险管理投资决策等方面要以控股公司为
中心,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以控股公司的方式相互进行业务渗透。
美国1999年实行混业经营后采用的即此种混业经营模式。其架构如图3所示。
乎孕图囫
图3金融控股公司模式
这种经营模式的主要优点是:l、有利于提高个体金融机构效益(金融生产力),
而且以金融控股公司下设立独立子公司模式实现混业经营,并不妨碍实行有效
的金融监管。2、在这种综合性的金融集团中,金融控股公司内各公司可以做
27
寻甲
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与变革探讨
到业务互补,资本扩展余地大,资金调度空间大,各种专门人才集聚,由此可
带来成本节约。3、金融集团可以从某阶段的整体利益出发,其某一子公司可
以为提高成本增强竞争力,产生许多综合优势。4、由于从事具体业务的各子
公司之间作为独立法人相互独立,风险在各子公司内部得到控制;由于没有母
公司可依赖,资金调度的黑箱操作也得以避免。缺点主要是:1、在复杂的法
人组织机构中,在行业利润不一致的情况下,各子公司往往不能坚持各自分业
经营的原则,从而加大了集团的整体风险。2、容易产生集团下属各实体间的
不良关联交易,集团内一个公司经营不善或倒闭,往往引起“多米诺”骨牌效
应。3、各级独立法人的资本金投入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不仅容易出现
不充足的现象,而且上级公司以负债或举债形式筹资入股子公司的行为也较难
避免。
第二节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变革的政策取向
世界各国商业银行发展的经验表明:不同国家由于经济体制、金融制度
等因素各异,金融混业经营的模式也不相同;同样,对于同一国家不同的金融
机构,由于所有制及其他因素的不同,选择的混业经营模式可能也会不同。结
合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指十大股份制银行)的现状及特
点,笔者认为我国两类性质的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改革的取向应该有所不同,即
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适宜子公司混业经营,而股份制银行适宜金融控股公司
混业经营。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取向之所以是子公司模式主要由以下因素决定
的。l、迎接W1D的挑战。中国加入wTO后,混业经营的外资金融机构将大
举进入我国市场,要应付这种挑战,我国商业银行只有加快混业经营的步伐。
而及时地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由分业经营转向混业经营,由上述分析可知正是
子公司模式的优势所在。国有银行走子公司混业经营模式,借助资本市场对证
券公司与保险公司实行兼并、重组,可以在最短时间内实现业务的多元化,从
而优化自身资源的配置,降低经营上的风险,这也是排除全能银行混业经营模
第四章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变革探讨
式的理由。2、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规模大,“实力”强,具有控股的优势和能力,
而且体制上的不兼容和实力上的不对称使得它很难走金融控股的道路。3、由
于我国证券市场相对还不很发达,因此,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子公司模式
下的证券子公司规模将大大低于母公司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规模,这不仅意味
着母公司的协调能力将会较强(子公司实力较弱,母公司当然较容易协调其经
营活动),同时也意味着由于业务规模或竞争实力不一致而导致的经营风险不
会太高。至于有效控制资金调动的黑箱操作性,还需借助于公司内控机制的完
善和政府监管水平的提高。不过,任何模式都不是十全十美的,在没有最优方
案的情况下,次优才是最佳选择。例如中国银行在伦敦组建了中银国际;建设
银行在1996年与美国摩根合作组建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工商银行在香
港收购了东亚证券的事实也证实了笔者的这一观点。
中国银行发展子公司混业经营模式迈步最早。1978年中行便在香港成立
了一家财务公司,从事其海外资本市场业务。控股成立了中银国际,注册资本
金10亿美元,总部现在香港。中银国际是中行在海外设立的全资附属的全功
能投资银行,有11家附属子公司和两个内地代表处。2000年12月,中国银行
行长刘明康在参加2000年中国商会会议时透露,香港中银集团重组的方案已
经成型,法案已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己呈送香港金融管理局,待其审批后
即可实施。中银重组的具体内容包括:将中银集团所属的中银香港分行及在内
地注册、在香港经营的7家银行,以及在香港注册的宝生银行和华侨商业银行,
还有中银所持南洋商业银行和集友银行的股权,合并为一个在香港注册的集团
公司。据估计,中银重组后的总资产将达到7455亿港元,成为继汇丰之后的
香港第二大金融控股公司集团。中国建设银行于1995年和摩根斯坦利合作成
立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建行拥有42.5%的控股权),根据特许和特批,
它可以从事股票承销等投行业务。该公司已经为中国电信、北京控股等国内企
业在香港上市完成了推荐和承销工作,并取得我国内地A股的承销权,2000
年底还完成了宝钢的主承销。因此,建设银行通过控股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开始了其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格局。中国工商银行与香港东亚银行合作在香港
收购擅长投资银行业务的国民西敏银行下属的西敏证券,合作建立工商东亚金
融控股公司,从事香港和内地的投资银行业务。近期,工商银行又斥资收购了
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与变革探讨
香港友联银行。收购友联后,工行将直接在港涉足零售业务,并扩展其投资银
行业务。据悉,工行将在港成立金融控股公司,重组其金融业务,以便包括工
行香港分行、工商国际、工商东亚和友联这四家银行分工更和谐,形成银行批
发业务、零售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有机结合的格局。
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同,他们适宜走金融控股混业经营
模式跟他们自身的特点分不开。首先,他们普遍规模不大,跟国有商业银行一
样,考虑到依靠自身发展混业经营速度较慢的缘故,走全能银行的道路并不现
实,而走兼并之路显然又有点勉为其难,最为明智的选择便是成立金融控股公
司,发展多元化业务经营。其次,股份制商业银行都有明晰的产权关系,并实
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这样作为子公司就较容易与其他子公司之间实
现交叉持股及业务渗透。再次,各股份制商业银行都初步建立起了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机制。最后,我国经济的快
速扩张及证券市场的相对不发达可以使每一金融子部门都能将增长率和利润
率保持在可接受的水平上,这样就从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各子公司由于利润不一
致而不坚持各自分业经营规则的“风险”。在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光大银
行极有可能成为我国第一家金融控股性质的商业银行。对此,我们应该加以正
确的引导和规范。
1.光大模式
中国光大集团拥有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光大信托(已被撤销)三大金融
机构,同时持有申银万国证券19%的股权。1999年12月,该集团还宣布与加
拿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联手组建中加合资的人寿保险保险。目前的光大集团初
步形成一个金融控股公司下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
融机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又在同一利益主体下互相协作的多元化经营模式。
光大集团北京总部和光大集团香港总部各自为独立法人,分别直接、交叉
控制着境内外银行、证券、信托、实业等涉及各行业的19家上市公司和lO家
非上市公司,间接控制的孙子公司达几十家(见图4)。
30
第四章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变革探讨
光火集团
l
图4光大模式
2.中信模式
以信托公司名义注册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并列控制着16个直属子公
司、10个地区公司、7个海外子公司、3个香港上市公司以及4个下属公司,
涉及海外或境外银行、证券、信托、保险、融资租赁、实业、物业、旅游以及
贸易等行业(见图5)。雷I!竺竺壁笙竺l
据悉,中信1999年曾委托美资投资银行,为其设计组建金融控股的方案。中
信计划将其拥有的证券、银行及保险业务进行整合,即将其下属中信证券、中
T圜T圈旨磊
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与变革探讨
信实业银行和英国保诚集团合资成立的人寿保险公司,合并成金融控股公司,
组建一个全能性金融控股集团,取名“中信金融控股”(Citic Finallcial
Holdings)。以保险公司名义注册的平安保险公司可全资控股平安信托投资公
司,信托公司又以61%的比例控股平安证券公司。
第三节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变革过程中的政府行为
一、坚持分业经营的总体框架,积极支持商业银行业务创新
“九五”期间,我国政府从实际情况出发,相继颁布《商业银行法》、《证
券法》、《保险法》,确立了分业经营的体制框架。199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针
对当时金融秩序严重混乱和金融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的实际情况,坚持的一条基
本原则也是分业经营。文件起草时,并不是没有看到世界范围内已经出现了混
业经营的现实和进一步的发展趋势,而是冷静分析了金融秩序混乱与混业经营
之间存在很大相关性,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必须那样去做。经过几年的实
践,再回过头来看,证明当时中央决策是正确的。没有持续几年的分业经营,
金融秩序到不了今天这个样子。即使在今天,坚持分业经营总体框架,仍然是
需要的。因为基本国情仍然是金融自我约束能力和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能力均
不强,分业经营框架放得过宽,“防火墙”太低,风险将会很大。
但是在金融市场证券化融资快速发展的总趋势下,我国商业银行如何适应
这一新形势,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我国证券化融资工具品种目前发展缓慢,
主要受证券发行核准制的制度约束。可以预见,伴随大量外资金融机构进入,
同时带来大量介于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之间的成熟金融产品,借助现代信息技
术,金融监管当局很难监管。这种情况下,中资金融机构如果固守传统商业银
行发展模式,其结果只能是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日益处于不利地位。因此,要
提高中资机构的竞争力,它们必须在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逐步地、循
序渐进地利用各种证券化融资工具发展自己,向客户提供全面的服务,同时获
得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双重利益,进而降低经营成本,以利于提高自身的赢
利能力。
32
第四章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变革探讨
根据国际金融发展趋势和我国国情,近期应在坚持分业经营的框架下,积
极支持商业银行业务创新。在切实防范金融风险、有效保护存款人利益的前提
下,中央银行要尽量减少对商业银行新业务的行政审批,主要通过制定新业务
管理办法对金融秩序进行规范,要逐渐过渡到除中央银行规定不能做的业务
外,其余的业务都可以做。
二、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研究
抓紧研究金融控股公司问题,也是尽快解决诸多历史遗留问题、防范和化
解我国当前金融风险的紧迫需要。综观我国目前金融机构的组织架构,五花八
门。在我国目前政策不允许私人直接投资证券、银行、保险的政策下(上市银
行例外),众多的国有、私有企业已单独或联手控股了银行和证券,出现了实
业资本控股金融机构的现象。山东电力集团这一产业资本,已成功控股了英大
信托投资公司、蔚深证券公司、鲁能金穗期货公司,并且成为湘财证券的第一
大股东和华夏银行的第二大股东。
上述法人组织机构中,是否坚持了分业经营的原则?各级独立法人的资本
金投入是否足实(注意:是“各级”)?由谁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是否存在上
级公司以负债或举债形式筹资入股子公司的现象?银行、证券、保险三个金融
监管部门各自对本部门监管对象涉及他部门监管对象间的信息,是否已做到相
互沟通?是否存在集团公司下属各实体间的不良关联交易,增大了集团公司总
体的风险?实事求是地说,这一系列问题迄今为止,并没有得到很好的重视和
研究。往往是集团公司内一个公司经营不善或倒闭,便造成严重的“多米诺”
效应。前几年,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严重支付风险,导致整个光大集团负
债累累、苦不堪言,教训已是非常的深刻。所以,不尽快解决由十几年前形成
的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对于建立稳健的中国金融机构体系,坚持分业经营、分
业监管的原则,切实防范和化解我国的金融风险,实在是一项重大的隐患。在
此,笔者不是赶潮流,凭空提出研究金融控股公司的问题,而是我国现实经济
生活中已经存在的并不规范的金融控股公司问题,需要尽快研究相关的约束和
监管制度予以解决。否则,如果决策者对这些问题长期不敏感、拖而不决,不
仅是未真正坚持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原因,其结果只能是又一次花钱买教训,
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与变革探讨
给国家造成更大的损失。
而且,更为严重的事实是,现实经济生活中资本增值的本性,已在驱使更
多的企业不断寻找机会,通过各种形式进行跨行业的投资,不同程度地存在金
融资本控制实业、实业资本控制金融机构以及金融资本控制金融资本的现象。
这些案例正处于逐步放大的态势。如果长期缺乏对名义上不是金融控股公司实
为金融控股公司的机构进行宏观管理的法规,名义上坚持分业经营实际上又放
纵混业经营,银行、证券、保险三个监管部门又不能在监管信息上形成沟通、
在监管制度上达成有效的配合,必将会埋下新的巨大的金融风险隐患。
三、进一步深化相关的配套改革
我国政府要充分抓住中国加入wTO后的5年过渡期,在坚持分业经营、防
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相关的配套改革,为将来我国商业银行实行
混业经营创造积极的条件。
1.加快银行体系改革。逐步用政策性银行全部置换国有商业银行的财政职
能,其后,对国有商业银行按经济功能、未来发展方向等进行重组,改组为股
份制商业银行,由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代表国家持股,初期持股比例可考虑为
5l%,居控股地位。要推动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商业银行的兼并收购,
逐步实现规模集中和资源优化配置。商业银行内部要逐步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
制度和风险控制自我约束机制。通过宏观政策引导、财税政策扶持等推动商业
银行开展金融服务品种及金融工具的创新。
2-力口快银行的上市步伐。要积极利用资本市场推动银行资本规模的快速扩
张,提前做好金融市场开放的应对准备。除深圳发展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民生
银行及招商银行上市外,要推动国有商业银行、其他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
地方商业银行在完成重组优化后上市。并通过资本市场推动上市银行之间及上
市银行和非上市银行间的收购兼并。同时,要打破惯例,推动证券企业及保险
企业上市,并推动上市证券企业之间及其与非上市证券企业间、上市保险企业
之间及其与非上市保险企业间的兼并收购。要大力发展、依法规范、全面提高
上市和非上市金融企业的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
3.逐步开放银行、证券、保险市场。在开放顺序上,首先在国内开放,即
第四章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变革探讨
允许银行、证券、保险机构之间互相兼营对方的业务,推动上市银行、证券、
保险企业之间互相兼并收购及其与非上市的银行、证券、保险企业间相互兼并
重组,以实现规模集中、业务多元化及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其次,在金融企
业资本规模扩大、效益与企业素质及竞争力提高的前提下,按wll0框架协议
要求,有步骤地向外开放市场。
4.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全面提高企业素质,并通过产业政策引导和资本市
场发展,推动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组上市及兼并、收购,实现行业的规模集中
与资源的优化配置、企业经营效益和竞争力的提高,这是全面提高金融企业素
质的前提。
5.采取积极稳步推进的宏观经济政策。包括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
货币政策和有弹性的汇率制度。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耍大力发展货币市场,建
立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及企业之间的货币市场。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
证监会已联合出台有关政策,允许券商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所持有证券
向银行抵押融资。除此之外,可考虑建立专门的融资担保公司,专门负责从银
行融出资金,然后融给证券机构、并承担融资风险。
6.力口快金融法规体系的建设。立法要考虑未来混业经营、防范风险的要求
及国际金融法律法规的标准,具有超前性及未来与国际惯例接轨。要对已制定
的金融法律法规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同时,根据金融发展及开放的要求,
及时制定新的金融法律法规,逐步形成完整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金融企业要
依法经营,管理部门要依法监管,司法部门要严格执法,提高金融司法的效率。
7_力日强国内监管机构与国际监管组织的合作。目前在我国,无论是金融机
构还是监管机构都十分缺乏对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监管的实际经验。而国外特别
是德国、瑞士等国,在这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美国也在1999年11月《金
融服务业现代化法案》正式签署生效之后进入了混业经营的新纪元。因此,我
国非常有必要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其内容主要包括参加金融监管的国际
性组织,进行金融监管的双边或多边合作,对跨国金融机构进行联合监管及金
融监管国际规范的推广应用等。尤其必要的是建立广泛的国际联络和信息网
络、互通信息、互相交流、学习国外先进经验。
8.尽快制定中间业务管理条例,为中间业务的开展铺平道路。与中间业务
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与变革探讨
的发展相比,监管部门对中间业务的有关管理严重滞后,突出表现在两方面:
(1)已有的有关中间业务的管理条例在品种、操作和价格方面的规定缺乏弹性,
束缚和影响了商业银行开发新的中间业务品种:(2)一些中间业务产品缺乏相应
的合规性规定,中间业务涉及的领域宽广,尤其是对我国而言,许多中间业务
是20世纪90年代下半期推出的新品种,相关的管理条理对中间业务的界定不
明确,对新的中间业务品种如何报批、如何备案、收费标准等都没有统一的规
定,以至于一些地方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在争夺中间业务过程中出现的某些不
正当竞争行为束手无策。对中间业务按其风险大小实施分类管理,分别制订弹
性的管理条例已迫在眉睫。
9.大力发展网络、通讯等高科技产业。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已存在
较大差距,但我们要迎头追赶。另一方面,要加强尖端高新科技核心技术的研
究,开展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只有这样,才能把握最新国际金融技术
手段。同时,要通过自己培养教育、派出到世界银行及各大金融中心培训等方
式培养一大批精通国际、国内金融、熟悉电脑网络、会管理又具有创新精神的
复合型金融人才,为中国加入WTo后金融混业经营、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及跨
国金融兼并重组提供有力的人才资本支持。
总而言之,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回归是国际潮流,也是我国商业银行
经营制度变迁的最终选择。这一进程取决于三方面的约束:一是国有商业银行
产权制度改革的步伐:二是内控制度的建设和完善程度:三是金融监管能力和
水平的提高。制定混业经营的进程表必须充分考虑到这些制约因素,忽略这些
因素而一味冲动地模仿西方国家,亦步亦趋,仓促出台改革方案都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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