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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与先占的挂钩和脱钩——流域水资源的经济学分析

浙江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所有权与先占的挂钩和脱钩——流域水资源的经济学分析
姓名:姚如青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西方经济学
指导教师:史晋川
20031115
摘要
本文以所有权与先占的挂钩和脱钩为主线展开对流域水资源利用的经济学分析。水
资源由于其物理特征,以致成功运用所有权与先占相脱钩的规则以规范其使用比较困难。
水资源的地域分布呈现为江河流域,江河流域具有公共池塘资源的属性,由此成为了建
立所有权与先占相脱钩的规则以规范水资源利用的不可分割的单元,而能够成功治理公
共池塘资源的规则往往符合Ostrom的制度设计八项原则。
政府往往是产权规则的提供者。所有权与先占相挂钩的规则(先占原则)既刺激水
资源的开发,又能节省政府执行与实施产权规则的费用。先占原则适用于水资源开发的
初期。但是,由于水资源的稀缺性增强,先占原则往往导致争夺水资源的过度投资,所
有权与先占脱钩的规则能抑制争夺水资源的过度投资,但是要付出实施与执行该规则的
巨大成本。为了取得最大的社会效益,政府会选择最佳的所有权与先占相脱钩的规则,
科斯定理可以用来分析政府这一选择行为。
引入多个利益集团,可以发现确定水资源所有权与先占脱钩的规则乃是多个利益集
团进行产权缔约的结果。利益集团可以分为政治家、官僚及私人产权要求者三类。影响
产权缔约结果的因素概括为:预期总收益的规模、相互竞争的利益集团数目、产权缔约
方之间的异质性、信息问题和现有的和拟议中的财富分配的集中程度。
根据上述的理论分析,本文对新疆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利用进行了案例研究。首先,
介绍了在先占原则下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分配状况:然后,概括了人们在先占原则下利用
塔里木河水资源的过度投资行为:最后,讲述了塔里木河流域建立所有权与先占脱钩之规
则的艰难历程。
最后,本文结论如下:先占原则对资源开发的局限性,资源属性对产权设施的决定
性、政府权威对产权界定的必要性、资源利用者对产权缔约的重要性。同时,本文对中
国治理流域水危机的启示是:一、要正确处理制度治水与工程治水的关系;二、要正确
处理流域治理与地方治理的关系:三、要正确处理流域层次治理与次流域层次治理的关
系;四、要正确处理流域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五、关于南水北调工程的近忧远虑。
关键词:水资源流域公共池塘资源科斯定理先占原则产权缔约利益集团
塔里木河
Abstract
This paper explores economic analysis on utilizing valley water resource
under the clue of associating property with pre-empt or not.It is difficult to successfully put the
role ofnot associating property with pre-empt into practice,owing to Water resource’s physical
character.The ten·ain distribution of water resource presents river valleys that belong to the
common pool resource.So the valley is a unit,which carl’t be partitioned,to establish the rule
of not associating property with pre.empt and standardize the water resource utilization.
Ostrom’s eight principle of system design are the criteria that are used to evaluate the success
of common pool resource governing,
Government is靠equently the provider of property rules.The rules of associating property
、耐th pre—erupt are both incentives to exploitation of water resource.and economization in
government expense of executing property rules.But the rules of associating property with
pre-empt often result in over-investment in contesting water resource when water resource
becomes scarce.The rules of not associating property with pre.empt Call restrain
over-investment,but it needs great executive cost.In order to gain maximum social benefts,
the government will choose the best rules of not associating property with pre—empt.Coase
theorem can be used to analyze the choice behavior ofthe government’s ownership collocation.
Introducing multi interest groups.it carl be found that tlle rule of not associating water
resource property with pre—empt is the end of property contracting.These interest groups Call
be divided into three kinds:politician.bureaucracy and private property claimer.The factors to
influence the end of property contracting can be summarized as foltows:(i)the scale of
expected total returns;(ii)the number of competitive interest groups:(iii)the difierence
between property contracting parties;(iv)information issue;(v)the concentrated degree
ofcurrent and proposing weaith distribution.
Based on above theory analyses,this Paper analyzes the water resource utilization in the
Talimuhe valley as a case:firstly,introducing the distribution of water resource in the tatimuhe
valley under the rule of associating property晰tll pre—empt;secondly,generalizing
over-inveshment in utilizing water resource in Talimuhe valley;finallY.describing the di伍cult
course ofestablishing the rule ofnot associating property with pre.erupt.
From the analyses.the following conclusions are出aw:the localizafion of the principle of
pre-empt in resource exploitation.tlle determinate of resource character to the property
establishment,the essential of government authority to property collocation,the importance of
resource utilizer to property contracting.Meanwhile,this paper’s inspiration to administer
Chinese valley water crisis is:(i)we should properly handle relations between regulating
water by institution and by engineering;(ii)we should properly handle relations between
valley administration and 10cal administration;(iii)we should properly handle relations
between valley structure administration and second.valley structure administration;(iv)we
should properly handie relations between valley exploitation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v)concerned about the projects for south water to north.
Keywords:water resource common pool resource Coase theorem the principle of
pre‘empt property contacting interest group Talimuhe valley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所有权与先占的挂钩和脱钩
所有权与先占的挂钩和脱钩
——流域水资源的经济学分析
1.前言
中国北方江河流域的水危机已经成为了中国最严重的环境问题之一。《汉书》尊黄
河为百川之尊:“中国川源以百数,莫著于四渎,而河为宗。”但是,从90年代起黄河
年年出现断流,首次断流时间提前,断流时段和断流距离不断增长。黄河下游的频繁断
流直接影响到依靠黄河供水的城乡生活和工农业生产用水,水环境容量减小,加重了黄河
水污染,加重河口地区土地盐碱化,河口湿地生态系统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使美丽
富饶的黄河三角洲日渐贫瘠。更为严重的是断流加剧所引起的水荒和下游决口的威胁交
加,会动摇社会稳定,其后患无穷。黄河断流意味着黄河流域以及环渤海的生态系统的
破坏。不仅如此,黄河中游的主要支流也相继出现断流,黄河正在枯萎。内蒙古河套灌
区因黄河来水的减少,缺水达10亿立方米,800万亩耕地的一半无法灌溉,黄河岸边也
得打井抽取地下水。引用水量超过江河的负载能力是导致黄河断流进而诱发生态危机的
主要原因。黄河全流域拥有3300多座水库,17000多处引水提水工程,以致黄河供水地
区总引黄能力为6000 I[i3/s,而黄河每年的天然径流量不过580亿m3,引水能力远远超过
了黄河可能的供水能力【挂“。黄河流域正在出现令人担忧的内陆化趋势。
黄河流域正在忍受着江河断流的痛苦,内蒙古草原也受到水危机的困扰。科尔沁草
原是内蒙古草原的组成部分之一,而西辽河则是滋润科尔沁草原的母亲河。西辽河上游
有两个源头:一个全长426公里的老哈河,另一个是全长380公里西拉木伦河。老哈河
与西拉木伦河于通辽的苏家铺汇合之后称西辽河。西辽河全长403公里,自西向东横穿
通辽市,在吉林省双辽县内转向南流,进入辽宁境内。随着草原开垦为耕地,耕地面积
不断扩大,水库数目不断增加,西辽河经历由非季节性河流转变为季节性河流,由季节
性性河流转变为全年断流的三步曲,并且河流含沙量增加,淤泥不断沉积,遂为地上悬
河,增加河流决口的危险,更为糟糕的是河流连年断流,甚至使得以西辽河为补给源的
亚洲最大沙漠水库——莫力庙水库库底干涸,导致了地下水位下降,湿地面积锐减,生
物多样性丧失,加剧荒漠化的趋势,两岸生态环境濒于崩溃。与草原水危机相伴随的是
越演越烈的科尔沁草原荒漠化。
141】转引自http://www.wiapp.org/duanping/duanpin9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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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于黄河流域与松辽流域,塔里木河流域属于内陆河流。内陆河流的特点是处于大
陆腹地,远离海洋,得不到充足的水汽补给,干旱少雨,水量不丰,而山峦环绕、丘陵
起伏的地形又阻断了入海的通路,山区降雨或高山融雪产生的径流,或汇集于洼地形成
尾阊湖,或逶迤于沙荒逐渐潜入地下,从而形成一个个独立的大小不一的向心水系。作
为中国最长内陆河的塔里木河(以下简称为塔河)同样受到了断流的困扰,并且所受到
断流之伤害较前两者深,仅其下游大西海子水库以下河道断流多年,胡杨林面积锐减,
灌草植被成片死亡,流沙埋没渠道农田,气象灾害变得越来越频繁,程度趋于加重,荒
漠化程度越来越严重,原先绿洲内开垦的土地弃耕后转变为荒地,维系内地通往新疆之
战略要道的绿色走廊正在慢慢地消失,塔克拉玛干沙漠与库鲁克沙漠己突破绿色长廊的
阻隔而呈合拢的态势。为了解决塔河流域生态危机,政府决定从博斯腾湖经过孔雀河共
向塔里木河下游地区输水,以求暂时缓解塔里木河下游的生态危机。共计四次输水,2001
年11月水头流进台特玛湖,干涸近30年的台特玛湖重新得到水的滋润。但是作为中国最
大内陆淡水湖的博斯腾湖,湖面及湿地面积萎缩,植被稀疏,湿地退化,水质变为微成。引
用博斯腾湖水化解塔里木河生态危机乃是迫不得已的应急之举,而非解除塔河生态危机
的根本之策。
如此普遍的以江河断流为特征的水危机出现于中国北方,折射出中国北方水资源的
稀缺性。而经济学是研究稀缺资源配置与评价资源配置效率的学科,学科的特点要求经
济学必须关注北方水危机的产生、发展及解决之道。
1.1基本概念的界定
要实现对江河流域综合治理的经济学研究,必须对研究对象进行清晰的界定。江河
流域是一个社会与自然综合的单元,水资源的流动性造就了江河流域的不可分割性。本
文首先从对产权实旖的产生影响的角度探讨水资源的物理特征。
资源之物理特征影响界定和实施产权的成本,由此对稳定的可观察的资源进行减少
资源共有损失的产权安排比对流动性强的不可观察的资源进行的安排更完善(Libecap,
1989)。人类开发水资源,扩大水资源的需求,水资源从自由物品转变为经济物品。相互
作用的人们对新的收益和成本的可能渴望进行调整的回应导致了产权的形成(H·德姆塞
茨,1967),而水资源的物理特征使得人们围绕水资源的利用达成有效的产权安排的成本
高昂。对于影响水资源产权之产生与变迁的水资源物理特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一、形态的流动性。水资源与其他固体资源的本质区别在于其所具有的流动性。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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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水循环中形成的一种动态资源。水循环系统是一个庞大的天然水资源系统,水资源
在开采利用后,能够得到大气降水或冰雪融水的补给,处在不断的开采、补给和消耗、
恢复的循环之中。尽管水循环过程是无限的,但是水资源的储量是有限的。
二、数量的随机性。自然界中可更薪的水资源主要来自大气降水和冰雪融水。雨大
气降水和冰雪融水会在时间上、空间上存在着随机性。例如对于某一区域,有丰水年、
平水年和枯水年之分,会出现连枯或连丰的情况,一年当中有枯水期与丰水期之分。由
于水资源存在着随机性变化,增加了人们执行因利用水资源所达成协议的难度。
三、用途的广泛性。水资源是被人类在生产和生活中广泛利用的资源,不仅广泛应
用于农业、工业和生活,还用于发电、水运、水产、旅游和环境改造等等。各不相同的
用途中,有的是消耗性用水,有的是非消耗性用水或是消耗性很小的用水,而且对水质
的要求各不相同。
四、利害的两重性。水量过多容易造成洪水泛滥,内涝积水;水量过少容易形成干
旱等自然灾害。适量的开采地下水可以增加供水来源,提高供水稳定性,服务生产和生
活需要;但是过量的开采地下水往往引起水位下降,水质恶化、水量减少、地面下沉,
威胁人类生存环境。水资源的利害两重性使得水利设施的利用处于两难的境地。水库应
在低水位运行可以增加防洪的能力,但是水力发电要求水库应在高位运行。
五、分布的地域性。受大气环流和重力作用,大气降水和冰雪融水在地球表面产流
与汇集,总是在一定地域从高处向低处流动。因此,水资源的运作转移是在一定的分水
岭之间进行,并显现明显的气候地域特征。水资源流动的地域性体现于江河流域。因此,
江河流域是关于水资源利用的公共池塘资源系统。
江河流域为水资源地域分布的呈现,是一个从源头到河口的天然集水单位。水资源
作为一种自然要素和环境资源,形成和运动具有明显的地理特征,往往以流域为单位构
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从形式上看,流域就是一个多层次的网络系统,由多级干支流组成。
一个流域可以分成许多的小流域,小流域还可以划分成更小的流域,直到最小的支流和
小溪为止。
江河流域存在着几何特征:一、流域面积,为河口或河流某一断面以上分水线所包
围的面积;二、流域长度,为流域从河源到河口的几何中心轴长;三、流域平均宽度,
为流域面积与流域长度的比值;四、流域平均高程,为从地图上量出流域内的每相邻两
等高线间的面积与相应两等高线间的平均高度的乘积之总和,与流域总面积的比值;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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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平均坡度,为每相邻等高线间的平均地面坡度与相应两等高线间面积的乘积的总和,
与流域总面积的比值(流域平均坡度是说明流域汇流快慢、水能蕴藏状况和侵蚀条件的
指标之一)。六、分水线延长系数,流域分水线的实际长度与同心圆的周长的比值,比值
越大,流域形状越不规范;七、流域完整系数,为流域平均宽度与流域长度之比值,比
值若小,则流域呈长条形,汇流时间长,洪水过程平缓:八、流域不对称系数,为左右
岸流域面积之差与全流域面积之比(李广贺,1998)。
流域存在着自然特征:一、流量模数,为河流某一断面以上流域单位面积上的来水
量,若来水量采用年来水总量,则称年径流量模数,若采用洪峰流量时,则称洪峰流量
模数;二、侵蚀模数,河流某~断面以上流域单位面积上的来沙量,可以是~年的输沙
总量,也可以是一次洪水过程的输沙总量;三、植被度,流域内植物覆盖的总面积与流
域面积的比值,植被度的大小,既能影响到流域的产流与汇流,而且链影响流域的水土
流失;四、湖泊率,为流域内湖泊和水库的水面面积与流域面积的比值;五、沼泽率,
为流域内沼泽和湿地所占面积与流域面积的比值。湖泊率和沼泽率均可说明流域的径流
调蓄能力的大小。此外,流域的自然特征还包括地理位置、气候属性、气流方向、气温、
日照、土壤类型及分布、岩石性质和逾质构造等。
流域存在着水文气象特征:一、流域平均年降水量,可用雨量站所测的年降水量数
据绘制成降水量等值线,以计算流域平均高程的类似方法计算;二、流域平均年蒸发量,
用绘制的蒸发量等值线进行计算;三、流域干旱指数,为流域平均年水面蒸发能力与流
域平均年降水量的比值,若比值大于一,则说明年蒸发能力超过降水量,流域干旱程度
大,若比值小于一,则说明该流域气候湿润;四、流域地下水,尤其是浅层地下水参与
自然界水文循环,地下分水线大都与河流流域分水线基本~致(陈志凯,1992)。
流域是水文循环的物质载体,流域特征影响着水文循环过程。任何~个流域特征改
变,都会宜接或问接导致水文循环的改变。流域的气候条件包括降水、蒸发、温度、湿
度和风力等:径流的变化主要取决于降水,而降水又与其他流域特征相关;土壤、岩石
性质和地质构造影响到地表水入渗与地下水补给,因而影响径流量的变化;植被的增加
能减缓地面径流,增加地下水渗入,增大地下水流量,同时也增加了流域蒸发量:湖泊
率和沼泽率分别是湖泊和沼泽面积占流域面积的百分比,减少湖泊率与沼泽率会使洪峰
增高,不利于径流量在年内均匀分配;流域地形特征影响流域内降水和径流量的变化。
流域作天然集水单位,通过水文循环而成为密不可分的区域。上中下游,左岸和右
塑婆盔堂堡主堂鱼量皇丛查壑量生点丝堡塑型墅塑
岸,干流与支流,水量与水质,地表水与地下水相互制约与相互影响。人们对上游过度
开垦土地,乱砍滥伐,破坏植被,会造成当地生态恶化,还会使中下游河道淤积抬高,
招致洪水泛滥,由此威胁中下游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同样,在水资源贫乏的干旱与半干
旱流域中,如果上中游筑坝修库,过量用水,会危及下游的灌溉乃至生活用水,并且对
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1.2研究的基本框架
首先本文对所要研究的对象进行界定。水资源的物理特征决定了实施水资源产权的
困难,江河流域约束着水资源的流动,使得水资源的分布呈现地域性特征。公共池塘资
源乃是对江河流域之资源特征的恰当概括。
Ostrom对公共池塘资源理论的发展做出重大的贡献。其对公共池塘资源的类型恰当
划分,有助于进一步研究资源物理特征对产权安排的影响,对公共池塘资源相关者的类
型揭示显露了“公共财产”之概念的含糊性,并在案例研究基础上总结与提炼出要成功
实现公共池塘资源管理必须满足八项制度设计原则。
公共池塘资源的产权界定,主要以科斯定理为基础展开讨论。先占原则作为分配资
源的规则,可以节省实施产权的成本。资源稀缺性增强,导致对资源争夺的加剧,因此
必须投资于完善对资源产权的界定,从而减少对资源的争夺,实现权利的可交易性。
以上对公共池塘资源的产权界定分析实际上是以政府的利益中性为前提假设的,而
公共池塘资源的产权缔约分析则有助于克服这个为现实世界所抛弃的假设。Libecap对产
权缔约理论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中国的江河流域危机重重,本文试图运用以上的理论分析,以新疆塔河断流作为案
例,通过案例研究,寻求江河流域危机产生的成因与治理之道,为中国解决水资源危机
提供新的视角或启示。
2.公共池塘资源
江河流域为一个公共池塘资源。所谓“公共池塘资源”是指~个自然的或人工的资
源系统,系统如此之大以致排斥因使用资源而获取收益的潜在受益者的成本很高(但并
不是不可能排除)。渔场、地下水流域、牧区、灌溉系统、桥梁、停车场、计算机主机以
及溪、湖、海洋和其他水体都是资源系统(Elinor Ostrom,1990)。因此,最好把资源系
统看作储存变量,利用资源系统的最佳途径应是使流量最大化而不损害储存量或资源系
统本身。资源单位是个人从资源系统占有或使用的量,通常包括从渔场捕获鱼的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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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地下水流域或灌溉渠道抽取的立方米水量、畜牧在牧场消费掉饲料的吨数、桥梁每年
的通过量以及河溪水道每年吸纳的垃圾数量。
2.1公共池塘资源的类型
公共池塘资源为一个资源系统,为多于一个个人或企业联合使用或生产。占有公共
池塘资源单位的实际过程可以由多个占有者同时或依次进行。然而,资源单位却不能共
同使用或占有。每年江河流域的水资源流量总是有限,任何一个个人或地区多占用水资
源,必然会造成其他个人或地区能占有水资源的减少。但是,江河流域作为资源系统是
共同使用的。一旦多个占有者依赖于既定的资源系统,系统的改进便为所有的占有者同
时共同享有。要把资源系统中任何一个占有者排除在资源系统本身的改进之外,成本高
昂,甚至不可行。所有的占有者会从公共池塘资源中受益,而不论他们对公共池塘资源
的维护与改进是否有所贡献。资源单位的可分性与系统资源的荚享性构成了公共池塘资
源的困境,拥挤效应与过度使用问题在公共池塘资源中长期存在。
表2.1公共池塘资源类型
流量单位
储藏性变动性稳定性
不具有1.渔场、灌溉系硎2.畜牧区
具有3.灌溉系统4.地下水盆地
资源单位的物质属性可以区分公共池塘资源系统的类型。资源单位的物质属性可区
分为:变动性和储藏性。变动性是指公共池塘资源产出的资源单位是变动还是稳定。这
一区别涉及到资源单位的空间运动,而与资源用户的任何获取行为无关。而储藏性是指
使用者能获取和保存未收获的资源单位。储藏性可能是资源的固有特性,如地下水盆地
的水资源;或是具有人为的结构形式,如水渠灌溉系统,建造水库或蓄水池。按照资源
单位的物质属性:变动性与储藏性,0strom、Gardner和Walker(1994)把公共池塘资源分
为四类(见表1)。根据上文所述资源的物理特性,可把江河流域划为第三类公共池塘资
源类型。
2.2公共池塘资源相关者的类型
人们扶事利用公共池塘资源的活动以及他们组织这些活动时,他们在同时进行操作
层次的与集体选择层次的活动(Kiser and 0strom,1982)操作活动为操作规则所制约,
而操作规则为集体选择活动所改变。对于利用公共池塘资源的操作层次而言,进入权和
提取权是最相关的产权:进入权为进入一个规定的物质资产的权利;提取权则为获得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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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产品的权利,如用水,捕鱼等。对于利用公共池塘资源的集体选择层次而言,管理权、
排它权与转让权是最相关的产权:管理权为调节内在的使用模式和改善资源的权利,排
它权为决定谁将拥有进入权以及该权利如何转移的权利,转让权则为出售或出租以上两
个集体选择权中任何一个或两者都出售或出租的权利。若把这些权利排列起来,可得到
对公共池塘资源的四类产权拥有者做出有意义的区分(埃德勒·施拉格,埃莉诺·奥斯特
罗姆1999)。
拥有操作层次上的进入权和提取权的个人或组织为授权用户,授权用户可以在操作
规则的具体说明下,将进入权与提取权出租或永久转让他人。但是,进入权与提取权的
转移并不等于管理权与排它权的转让。授权用户的权利是由拥有管理和排它的集体选择
权的他人或组织所界定的。尽管授权用户可以出售他们的提取权,然而,他们缺少参与
集体选择以改变经营规则的权利。具有授权用户同样的权利且拥有管理集体选择权的个
人或组织为索取者。由于具有管理权,索取者可以设计操作层次上的提取权。但是,他
们不能指定谁能够或不能够进入资源,也不能转让他们的管理权。业主为拥有集体选择
权从而参与管理与排它的个人或组织。业主有权决定谁可以进入资源以及如何利用资源,
但是他们无法转让任何一种集体选择权。如果在管理与排它的集体选择权之外个人还拥
有转让权,即他们能够出售或出租他们的集体选择权,那么他们就可界定为“所有者”。
表2.2资源利用者地位与权利束
所有者业主索取者授权用户
进入权与提取权√ √ √ √
管理权√ √ √
排它权√ √
转让权√
因此,资源相关者可能拥有进入权而没有提取权,可能拥有提取权而没有管理权,
可能拥有管理权而没有排它权,可能拥有排它权而没有转让权;另一方面,拥有其中某
些权利,也意味着拥有其他权利,如提取权的行使如果没有进入权就毫无意义;转让权
有赖于拥有被转让的权利。因此,个人或集体拥有的产权必定是适当界定的。
江河流域构成了一个庞大的公共池塘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国家为江河
水资源的所有者,因此任何用水的个人、单位或地区顶多只能是业主。国家通过行政手
段对水资源进行调配,实行取水许可证制度,征收水资源费。但是,由于界定资源的产
权是要花费资源的经济资源,因此在法律上的所有权与事实上的所有权是不一致的。产
权的界定与实施是资源的物理特征、资源的价值与关于个人份额性质的政治冲突的函数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所有权与先占的挂钩和脱钩
(Libecap,1989)。由于水资源的物理特性造成水资源产权界定的成本高昂,使得事实上
的水资源产权界定不清晰,一部分水资源的价值留存于“公共领域”,即那些名义上资产
为所有者所有,但是由于所有者的产权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成本过高而无法保持其权利的
排它性(巴泽尔,1989)。
除非资源没有价值,那么处于“公共领域”的资产没有不是有主财产,总有人试图
获取公共领域的价值,并建立事实上的排他性权利。“福利攫取”就是私人或组织实际上
拥有对“公共领域”资源的权利。攫取者为攫取行为花费了私人成本,而他们的收益总
有一部分来自其他人对公共财富的贡献或相应的权利。中国的江河流域已经沦落为一条
条“公共过道”(周其仁,2000):上游用水者总是过量占有水量或污染水源,导致下游
用水者无水可用。由于“攫取行为”的存在,公共领域部分价值的主人不是法律上的主
体,而是事实上的占有人。攫取会带来“租金耗散”:一、攫取所得的部分成本由别人承
担,会导致攫取者并不善待公共领域内资源的价值,形成了“穷水富用”;二、攫取者为
了掩盖其攫取行为的非法性,会采用某些非效率的方法,如水资源污染者想方设法逃避
承担水资源污染的责任;最后、攫取得益会激发更多的人参与攫取,从而增加垄断或界
定攫取权的费用,导致可“攫取”的租金被非生产性的用途耗散。
2.3灌溉系统的制度设计原则
灌溉用水占全球2/3的淡水用量。水坝技术的传播、廉价能源的供应和地下水抽取
技术的发展,使得灌溉面积加速扩张。绿色革命始于20世纪60年代,其开发的新品种
需要大量可靠的供水,也为扩张灌溉面积提供了更大的动力。中国北方气候干旱,耕地
大量的开辟,农业灌溉用水大量的增加,于江河流域筑坝建库,引水灌溉,以致北方90%
的淡水用量用于农业,江河流域成为了一个庞大的灌溉系统。为了减少攫取行为,防止
租金耗散,必须形成组织,以对设备利用者施加限制以减少其对设备的过度与不小心的
使用(巴泽尔,1989)。因此,成功实现对公共池塘资源的有效管理,必须建立所有权与
先战相脱钩的规则。Ostrom长期致力于灌溉系统的研究,认为长期持久的灌溉系统存在
着八项制度设计原则(Ostrom,1990)。
一、边界界定原则。灌溉系统服务范围或有权使用灌溉系统水资源的个体或家庭的
边界需要得到明确界定。简单的关闭边界往往是不够的。如果那些有权进入的灌溉者能
够随意使用可得到的水量,那么在系统首端的农民会利用如此之多的水,以致系统末端
的农民可能没有可预期的和适量的水资源作为农用。系统的实际生产量远少于系统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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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量,即使某些农民获得了可观的收益。因此,于水资源匮乏之处,除了关闭用水者
集团边界外,限制使用和(或)授权使用的规则在任何时候都是需要的。
二、财政平衡原则。分配与灌溉者水量的规则与地方条件和要求劳动、物质与资金
投入的规则挂钩。灌溉系统用不同的规则以动员资源进行建设和维修,得到水资源的比
例与需要付出费用的比例之间呈正相关的规律必定存在于长期持久的灌溉系统里。
三、集体选择原则。受操作规则影响的水资源用户包括在可以修订这些规则的人之
列。使用集体选择原则的灌溉系统能够充分利用地方知识,重新设计有效的操作规则,
以使规则更好适应地方环境。
四、有效监督原则。资源用户对遵守规则的情况进行相互监督,没有监督就没有可
信承诺;没有可信承诺,就没有提出新规则的理由。积极检查物质条件和灌溉者行为的
监督者,必须对水资源使用者负有责任,或者监督者就是使用者本人。
五、分级制裁原则。违反操作规则的使用者可能从其他使用者、从对这些使用者负
有责任的官员那里接受分级制裁(依据冒犯的严重程度和范围不同而不同)。
六、冲突解决机制原则。使用者和他们的官员之间可以迅速使用低成本的、地方的
活动场所,来解决使用者之间或使用者和官员之间的冲突。灌溉系统之中,冲突解决机
制可以是非正式的,被挑选为领导者的个人也可以是冲突的基本解决者。
七、组织权利最低认可原则。灌溉系统使用者设计他们自己的制度的权利没有受到
外部政府当局的挑战。没有官方承认的组织权利,让使用群体官员或成员对其行为负责
是相当困难的。因此,当其为自己的成员制定合法规则的权威受到~个政府的挑战或不
支持时,一个缺乏被正式承认的灌溉者组织会迅速崩溃。
八、企业分权原则。灌溉系统的占用、供给、监督、实施冲突的解决以及治理活动
的展开应在分权制企业的多个层面上组织。大规模的复杂灌溉系统之长久持存,通常以
分权制企业的多个层面上进行有序组织为基础的。如所建立的工作团队可能是只有四五
个人,使用灌溉系统特定支渠的所有灌溉者可能是另一个组织层级的基础,第三层级可
能涉及到使用渠首工程的所有灌溉者,而第四层级则涉及到使用同一河流的所有系统。
结合组织权利最低认可原则,所有这些灌溉组织会被承认并被分层次置于外部组织的政
治管辖区域里。
3.公共池塘资源的产权界定
公共池塘资源的产权界定由于资源的物理特性需要付出重大的成本。政府运用先占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所有权与先占的挂钩和脱钩
原则来开发资源,既有利于资源的利用,又能节省产权界定的成本。但是当公共池塘资
源处于稀缺的状态时,先占原则尽管有易于执行的优点,但有刺激资源利用者为争夺
资源所有权而过度投资的缺点。反之,所有权与先占脱钩的规则具有避免为争夺资源而
过度投资的优点,却有执行该规则需要花费代价的缺点。对所有权与先占的挂钩或脱钩
的取舍取决于先占原则下过度投资造成的损失与同占有无关的所有权的执行与实施的成
本之间做出权衡。当同占有无关的所有权的执行和实施的成本小于先占原则下过度投资
造成的损失时,政府应当采用所有权与先占脱钩的规则。政府采用所有权与先占脱钩的
规则,意味着政府必须对所有权进行配置,科斯定理可以用来分析政府实施什么样的所
有权配置是最优的。本文对科斯定理关于水资源配置的主要思想可用图形技术来表达。
使用的方法与科斯原文一致,完全是马歇式的,因而具有此种分析方法的全部缺点:一
是省略了收入效应;二是不考虑成本和收益的分配,剔除了利益集团的影响,只要一种
行动的收益超过它的成本,哪怕这种收益由一方独得而成本由各方承担,都假定这种行
动增加了社会福利。与原文相同,假设所有的市场都是完全竞争市场,或至少像全竞争
市场那样运转。
3.1先占原则
顺河流而下的各个地区会选择不同的产品组合、生产技术和产出水平,但是不同的
产品组合、生产技术和产出水平所导致的水资源使用量各不相同。其中,能够节约水资
源的产品组合、生产技术和产出水平需要支付的成本较高,而任何一个水资源使用者总
P
0
p
x下游地区对水资源的需求
s上游地区对水资源的需求
图3.1
是想方设法降低成本谋取收益。假设每个水资源使用者的耗水量最大的生产策略在每个
生产阶段为i立方米水,最省水的生产策略是在每个生产阶段为0立方米水。在图3.1
中,每个水资源使用者所可能利用的水i用横轴表示,它构成本文分析的焦点并将贯穿
全文。现在唯一的问题是:这i立方米的水有多少被上游地区利用,有多少被下游地区
10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所有权与先占的挂钩和脱钩
利用?
横轴提供的答案是:若上游地区水资源使用者使用i立方米意味着下游地区水资源
使用者少利用i立方米:若上游地区水资源使用者使用I"1立方米意味着下游地区水资源
使用者少利用rl立方米;若上游地区水资源使用者不利用水则意味着i立方米完全为下
游地区水资源使用者所利用,不仅更充裕的满足下游两岸的生活与生产用水,而且水流
冲走了泥沙,防止淤积,滋润了两岸生态环境。
标有S的曲线表示上游地区对水资源的需求,它下面所围起来的面积表示上游地区
不同的水资源使用为上游地区所增加的收益。标有x的曲线表示下游地区对水资源的需
求,它下面所围起来的面积表示下游地区对水资源的使用为下游地区所增加的收益。由
于水资源不是自由物品,而是经济物品,上游地区与下游地区对水资源存在着分配冲突。
若上游地区不使用水资源,则下游地区能够使用全部的水资源量,获得B+C+D的收益。
若上游地区使用n立方米水时,下游地区能使用i-FI立方米的水,从而上游地区获得A+B
的收益,下游地区获得C+D的利润。若上游地区使用了全部的水资源量,则下游无水可
用,从而上游地区获得利润增加到A+B+C元,而下游地区的收益降到0。
因此,上游地区水资源使用者对水资源的使用无疑要影响下游地区对水资源的使用,
标有X的曲线实则表示了上游地区水资源使用者的水资源使用而强加给下游地区水资源
使用者的边际成本,它下面所围起来的面积表示了上游地区水资源使用者的不同水资源
利用量对下游地区水资源使用者的总成本或福利损失。例如,当上游地区使用者利用n
立方米水资源时,强加给下游地区使用者的成本是B;当上游地区使用者利用i立方米水
资源时,强加给下游地区使用者的成本是B+C+D。
假设上游地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免费利用水资源,无须考虑上游的水资源利用对
下游地区的影响。因此,上游地区会利用全部的水资源,于是上游地区获得的收益为
A+B+C,强加给下游地区的成本为B+C+D,社会总收益为上游地区获得的收益A+B+C减去
下游地区的成本B+C+D,即为A—D。
假设下游地区水资源使用者拥有对水资源的控制权,。禁止上游地区水资源使用者对
水的使用,从而水资源完全被下游地区水资源使用者利用,获得收益为B+C+D,强加给上
游地区水资源使用者的成本为A+B+C,社会总收益为下游地区水资源使用者获得收益
B+c+D减去上游地区水资源使用者的成本A+B+C,即为D—A。
前面考察了上游地区有权利用i立方米水与下游地区有权利用i立方米水的两种情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所有权与先占的挂钩和脱钩
况。现在假设下游地区一开始享有使用全部水资源的权利,并为此制定了一项简单的规
则,凡是上游从事的生产活动必须采用最省水的生产策略,因此上游的水资源使用者投
资就意味着每个生产阶段要放弃A+B+C的潜在利润。这也是实施该规则的成本。实施该
规则的收益是下游地区用水者保有的福利。它们对i立方米水的评价是B+C+D。与前面讨
论相同,收益减成本仍是D—A。维持简单规则诸如“凡是上游从事的生产活动必须采用最
省水的生产策略”是要花费成本的,上游的水资源使用者总是存在着利益的刺激要违反
规则,如果缺乏第三者(如政府)~定的制裁措施.“凡是上游从事的生产活动必须采用
最省水的生产策略”的规则就会名存实亡。
作为基本规则之提供者的政府其实并不会提供“凡是上游从事的生产活动必须采用
最省水的生产策略”的规则,承认先占原则作为水资源的分配规则可能会更有利社会福
利的增加。所谓先占原则是指“时间上领先,权利上领先”之法律准则的运用。先占原
则是通过行为者通过先占行为来获取资源的使用,从而获得事实上的资源所有权。获取
水资源的先占行为通常是:一、改变生产技术,开垦耕地,农耕技术逐渐代替游牧技术;
二是引进高耗水作物,扩大诸如水稻等作物的面积:三是建造大坝,修建水库,大力推
广现代灌溉技术。先占原则鼓励人们通过先占行为获取水资源的所有权,提高对水资源
的利用水平。上游的水资源利用者通过先占行为利用水资源,第三者(如政府)承认先
占行为的合法性,先占原则鼓励了对水资源的利用,尽可能减少了实施产权的成本。上
游水资源使用者使用i立方米水,获得A+B+C的收益,而下游水资源使用者由于缺少使
用了i立方米水,遭到B+C+D的福利损失,总社会福利变化为A—D。
图3.1中,A—D为负值,表明政府默许先占原则,导致上游对水资源的过度使用,使
社会福利减少了D—A个单位:图3.2中,A-D为正值,表明政府默许先占原则,刺激了上
游对水资源的合理使用,使社会福利增加了A—D个单位。
p
下游地区对水资源的需求
上游地区对水资源的需求
图3.2
由此,结论是当甲(上游的水资源使用者)伤害乙(下游的水资源使用者)时,相
塑婆盔堂堡主堂焦堇銮堕查壑量盘直堕焦塑i!壁塑
应的政策问题不能归结为:我们应该如何限制A?避免伤害B可能会伤害A。因此,相应
的政策问题是:应该允许A伤害B还是允许B伤害A?目的是避免更大的伤害,起关键作
用的是A和D的面积。在A大于D的条件下,政府默许先占原则刺激了水资源更加合理
的利用,减少实施产权的成本,但是条件发生变化,出现了A小于D的情况时,先占原
则的实行却鼓励了资源的过度利用,出现了更大的伤害。因此,使用边际上的单位水资
源,如果上游使用者比下游使用者更有价值时,政府应采用先占原则:如果使用边际上
的单位水资源,上游使用者的使用不如下游使用者有价值时,并且实施该规则的代价可
能远远小于先占原则下对资源过度争夺所造成的损失时,政府应考虑采用所有权与先占
相脱钩的规则。
政府实施先占原则可以鼓励资源的开发。美国政府通过颁布一系列宅地法,由此拓
荒者享有了对开发边疆土地的所有权。但是,上述法律文件并未以打猎等土著居民的活
动为依据来授予土著居民对土地的所有权,因此,土著居民不能对他们的祖传土地提出
权利要求。干旱的美国西南部,只要人们最先将河流开发用来提取矿物或灌溉,就获得
了拥有这条河流灌溉农田或提取矿物的权利。先占原则也是中国水资源开发的规则,如
1988年的《水法》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农业经济组织所有的水塘、
水库中的水,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保护依法开发水资源的单位与个人的合法权益”。因此,
先占原则是一种鼓励开发资源的制度。为了鼓励对尚未充分利用的资源的开发,政府往
往通过先占原则承认高强度开发资源的行为之合法性,行为人通过高强度开发资源的行
为而自动的获得所开发资源的所有权。先占原则的最大优点是它提出了一个相对简单且
费用低廉的办法来确定所有权要求(Robert Cooter、Thomas Ulen,1988)。
但是,先占原则在产权体系中留有缺陷:财产在尚未被人合法占有之前是不属于任
何人。这个事实可能会刺激某些人为获得财产的所有权抢先进行不经济的投资(Robert
Cooter、Thomas Ulen,1988)。因此,人们在先占原则下实现对资源的利用所产生的结
果可能是无效率,抢先投资不但不一定能提高效率,而且会阻碍效率的提高。利用处于
先占原则下的资源,投资者投资会带来两方面的收益:一、生产性收益(对资源的投资
获得超过成本的收益);二、投机性收益(资源的所有权转到了投资者手中,其未来价值
的增加将由现在的所有者获得或投资者为了防止资源的所有权被其他投资者获得而进行
的投资)。例如,把无主土地围起来养牛就会提高生产力,被圈土地的所有权就转到了圈
地者手中。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投资者会不断的把土地圈起来,直到边际成本同所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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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值与转让所有权的价值之和相等。经济效率是指财富的创造而不是财富的转移。从效
率目的出发,在边际成本与边际生产收益相等时投资者就应停止圈地。为了社会效益,
投资者应该不考虑所有权转让带来的收益。但是,先占原则下,这并不是他们的兴趣所
在。因此,先占原则的转让效应导致了过度投资行为,而这些投资行为在法律上又是获
得合法占有资源所必须的。
公共政策制定者运用先占原则的投资激励可以获得有益的经济结果,但是有时先占
原则的投资效应却会带来出乎意料的且令人沮丧的结果。美国的《宅地法》可以作为第
一种可能性的例子。1862年的《宅地法》确定了私人公民申请160英亩公共地产所有权
的法则。这一法案要求申请人在符合一定的条件后才能获得所有权。例如申请人须呈递
宣誓书,郑重保证他(或她)是户主或已满21岁,申请土地产权是为了定居和耕作,丽
不是直接或间接地为了其他任何人的使用或收益;而且,在以每亩1.25美元地价格取得
全部产权之前,申请人须在申请地居住六个月,并对土地作“适当地”改进。很显然,
这些法律要求是为了把投机性财产转移效应减少到最小,同时鼓励对公共地产的生产性
利用。但是实际上,申请人对这些要求不是临时应付(对待定居要求往往是这样),就是
设法逃避(申请人通过建造小型住宅,如玩具般大小的房屋来满足适当改进的要求就属
这种情况。《宅地法》的实施结果产生了许多对土地面积的投机性需求。其结果是经济占
有和边境线拓进速度要比在竞争性市场和严格实施《宅地法》的情况下快得多。
P
V
Lm LN2
图3.3
但是,更多情况是先占原则的投资激励具有意想不到的且令人沮丧的结果。海洋鱼
类在没有人占有之前,它们是无主的。过度的捕捞投资使得鲸鱼、海豹、海獭等海洋哺
乳动物的某些种类已到了濒临灭绝的地步。借助于一个简单的图示模型(见图3.3)就能
清楚阐释先占原则的经济后果。源自S-Gordon(1954)的模型中,排他性资源投入与共用
性资源投入结合:如共用渔场和私有渔船、捕鱼设旋和劳力,或共用牧场和私有畜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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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只有两种生产要素,即同质的劳力和固定供应的自然资源(比如是某块牧场或渔
场)。两种要素结合使用的劳工成本是由各种可选择的(外部)市场工资率1v0决定。从图
中可以看到,随着越来越多的劳力被用到固定的自然资源带上去,劳工的平均价值和边
际产品价值下降。假如对R。使用的决策单位是唯一的,则劳力使用量是k。,在这个经营水
平上决策单位将从Ro获取最多的租金。但是,当任何决策单位对R。无排他性权利时,那
么每个决策单位均忽略他对其他单位的施加的成本,新的劳工不断涌入,直至VAP=1vo。
自然资源遭到过度利用,资源产出的租金降为零。先占原则的存在表明政府推行不同的
规则要花费不同的成本,在收益相同的条件下,推行成本最小的规则将得到实施。
3.2权利的可交易性
上游使用者和下游使用者的最优用水量应处于下降的边际收益与上升的边际成本之
交点,另可表述为上游使用者与下游使用者利用水资源,直到它们不再是值这么做为止。
只要利用单位水量的边际收益大于它的边际成本,它就是值得做的;反之,利用单位水
量的边际收益小于它的边际成本,它就不值得做的。图3.1中,上游使用者的最优用水
量为n,下游使用者的最优用水量为i-n。图3.2中,上游使用者的最优用水量为n.,下
游使用者的最优用水量为i—n。。两图中,上游最优用水量下的福利净值是A,下游最优用
水量下的福利净值是D,上游与下游用水最优用水组合的福利净值A+D,达到最大。总价
值达到最大的同时,总成本也实现了最小,边际上正好相等。上游使用者用水取得总价
值是A+B,下游使用者用水取得总价值是C+D,两者之和等于A+B+C+D,实现了社会总价
值最大。上游使用者用水对下游使用者的成本是B,下游使用者用水对上游使用者的成本
是C,总成本之和等于B+C,实现了社会总成本最小。
假设政府把用水权利判给上游使用者或下游使用者,允许这种权利用于交易。如此
一来,就无必要在上游使用者使用全部水量或下游使用者使用全部水量做出非此即彼的
选择。通过交易可以实现上游使用水量和下游使用水量的某种组合,并且上游使用者和
下游使用者都会认为这种组合优于最初权利的界定。上游使用者与下游使用者之间的交
易使双方的用水量趋向于最优用水量。
首先假设政府判定上游使用者用水都需要征得下游使用者的同意。政府把i单位的
水资源判给下游使用者,只要他们愿意,就可以自由出卖这些水资源。如果他们根本不
出售,他们将享有i单位的水资源。现在进一步假定:双方之间的交易不存在成本。
上游用水者和下游用水者之间的竞争将使上游使用者对水资源的需求曲线与下游使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所有权与先占的挂钩和脱钩
用者对水资源的供给曲线相交(图3.4)。
在图3.4A中,上游用水者按每单位水资源P。的价格从下游使用者手中购买了1-1个单
位水资源所有权,获得了rl单位水资源所有权后,上游使用者将使用n单位水资源,而
下游使用者将使用i-n单位水资源。在图3.4B中,上游使用者按每单位水资源P:的价格
从下游使用者手中购买了n,个单位水资源所有权,获得了13。单位水资源所有权后,上游
使用者将使用i"1。单位水资源,而下游使用者将使用i-n。单位水资源。上游利用水资源获
得的价值是A+B+C,支付的价值是B+C,消费者剩余是A。下游出售水资源的收益是B+C,
完全弥补水资源出售而损失的机会成本c,他们的供给者剩余是B。
P
P
P
P ∥\/沁
p
x下游对水资源的供给(或需求)
p
s上游对水资源的需求(或供给)
图3.4A
x下对水资源的供给(或需求)
s上游对水资源的需求(或供给)
圈3.4B
现在假设政府把i单位水资源所有权判定给上游使用者,只要他们愿意,就可以自由
的出售这些权利。如果下游使用者想使用水资源,他们必须从上游使用者那里购买水资
源。竞争的力量再次使上游使用者的供给曲线和下游使用者需求曲线相交。在图3.4A与
图3.4B中,下游使用者购买水资源的价值是D+E+F,支付的价值是D+E,消费者剩余是F。
上游使用者出售水资源的收入是D+E,完全能弥补因放弃使用而丧失的潜在收益D,他们
的供给者剩余是E。图3.4A中,上游使用者最优使用量为n,下游使用者最优使用量为
16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所有权与先占的挂钩和脱钩
i—n;图3.4B中,上游使用者最优使用量为n”下游使用者最优使用量为卜nt。
政府无论把水资源的所有权判给何方,所得到的资源配置组合是完全一致,并且是一
个最优结果。因此,科斯第一定理认为如果双方之间交易的成本为零,那么权利的任意
配置可以无成本的得到相关经济主体的纠正。在无交易成本的情况下,可交易权利的初
始配置不会影响它的最终配置或经济福利。因此,仅仅从经济效率的角度看,权利的一
种初始配置与另一种初始配置无差异。
政府的任何一种对水资源所有权的初始配置,都是对先占原则的否定。如果政府允许
先占原则来分配水资源的所有权,并且允许水资源所有权拥有者可以自由出卖这些权利,
那么水资源的可交易性权利会使水资源价值上升。由于先占原则事先没有确定水资源的
所有权,必然会产生对争夺水资源所有权的争夺,投机性投资进一步加大,导致的经济
结果是水资源利用的过度投资。因此,虽然可交易性产权能够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但是
为了抑制先占原则产生过度投资。限制或者剥夺水资源的可交易性权利可以是一种可行
的方式。随着资源稀缺性的增强,那么禁止资源的交易行为会导致资源利用的更低效率
的利用。
3.3交易的成本
科斯第一定理以无可争辩的术语表达而得到如此广泛的传播,以至许多入都错解了
科斯的真实意图和真正贡献。事实上科斯第一定理只是其理论出发点,而不是终点。科
斯第一定理虽然富有吸引力,但是交易成本假设等于零,而许多现实问题都涉及到正交
易成本(约瑟夫·费尔德,2001)。
交易成本为正时,上面讨论会出现什么情况昵?现在本文考察双方承担交易成本的
情况,每次交易之中,买卖双方都要承担一定的成本。假设上游使用者从下游使用者那
里购买水资源时,双方实现每单位水资源交易的成本是x;下游使用者从上游使用者那里
购买水资源,双方实现每单位水资源交易的成本是Y。为了说明买方或卖方的市场地位可
能涉及到不同的问题和成本,故假设交易成本是不对称的。
在图3.5A中,假设政府i单位水资源界定给下游使用者。实现每单位水资源交易的
总成本为x元。上游使用者将购买j.单位水资源。上游使用者支付的需求价格是P1。下
游使用者出售每单位水资源的供给价格是P2,两者之差就是上游使用者与下游使用者实
现每单位水资源交易的成本。实现j.单位水资源交易的总成本是(P1。。一P2,。)十j,,净社会
福利损失为三角形面积C o上游使用者用水量过少(n单位水资源为j。单位水资源所取代)。
17
堑、江盔堂堕圭堂堡垒塞堑查壑量生直堕量塑塑!亟塑
社会福利损失增加。或者,换句话说,下游使用者用水资源过多(i—n单位水资源为卜j-
单位水资源所取代)。丰±会净福利损失等于交易成本与净社会福利损失三角形之和,即B
加c。余下部分皆为社会福利,即除B和c以外的面积。
P

0
p
图3.5A
(或需求)
(或供给)
x对水资源的供给(或需求)
s对水资源的供给(或需求)
图3.5B
再回到图3.5A,但是假设政府把1单位水资源界定给上游使用者。假设实现每单位
水资源交易的成本为Y,下游使用者从上游使用者购买i—j:单位水资源。下游使用者支付
的需求价格是P。m上游使用者的供给价格是P2。两者之差就是上游使用者与下游使用
者实现每单位水资源交易的成本。i-j。单位水资源交易的总成本是面积F。由于上游使用
者用水过多,净社会福利损失上升,面积为E。社会福利损失为E+F,社会福利是除E和
F以外的面积。
在图3.5A中,政府把i单位水资源界定给下游使用者并允许上游使用者可以从下游
使用者那里贿买水资源的社会福利,要高于政府把i单位水资源界定给上游使用者并允
许下游使用者可以从上游使用者那里购买水资源的社会福利。鉴于此,政府应该把水资
源所有权判定给下游使用者。
图3.5B中提供了一个与前面讨论的完全不同的结果。假设政府把i单位水资源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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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下游使用者,假设上游使用者与下游使用者实现每单位水资源交易的成本是X,上游使
用者将购买j,单位水资源。实现j。单位水资源交易的总成本是面积B,净社会福利损失
是面积C。社会福利是除B和c以外的面积。
再次考察图3.5B,但这次政府把i单位水资源判定给上游使用者,下游使用者想从
上游使用者那里购买水资源,但上游使用者和下游使用者发现,他们实现每单位水资源
交易的成本,阻碍了他们之间的交易。结果,净社会损失与社会福利损失相同,为面积E。
所以,图5B中,i单位水资源所有权应该界定给下使用者,即使这样做会导致下游使用
者使用全部i单位水资源。此种产权界定将使社会福利达到最大,或社会损失最小。
权利的初始界定重要吗?科斯第二定理认为如果交易成本为正,正如它们以上的典
型情况一样,那么回答是肯定。当存在交易成本时,可交易权利的初始配置将影响资源
的最终配置,也可能影响社会总体福利。既然权利的初始配置将影响到社会福利,因此,
提供较大社会福利的权利初始配置较优。由此看来,还可以得到如下推论:第一,在选
择把全部可交易权利界定一方或另一方时,政府应该把权利界定给最终能导致社会福利
最大化或社会福利损失最小化的一方;第二,一旦初始权利得到界定,仍可能通过交易
来提高社会福利,但是由于交易费用为正,交易的代价很高,交易至多只能消除部分而
不是全部与权利初始配置相关的社会福利损失。
3.4权利的法律界定
尽管科斯第二定理可能使人们误解科斯的真实意图和真正贡献,但是,它是科斯思
考问题的桥梁,而不是问题的最终结论(约瑟夫·费尔德,2001)。再回到图3.5A,政府
通过比较两种极端情况:即把i单位水资源判定给上游使用者而下游没有享有水资源的
权利,或把i单位水资源判定给下游使用者而上游使用者没有享有水资源的权利。得到
的结果是后者优于前者。因此,政府把i单位水资源全部界定给了下游使用者。
从这一产权初始界定出发,上游使用者购买j。单位水资源,资源的配置是上游使用
者利用了j-单位水资源,下游使用者利用了i—j,单位水资源。社会福利损失是B+C,其
中,B是交易成本,C是净社会福利损失三角。上游使用者与下游使用者通过直接谈判,
实现了权利转让与货币补偿之间的交换,改进了权利的最初配置。他们的行为表明,权
利的最终配置优于它的最初配置。
这个事实也告诉我们,权利应该可以交易,因为权利的可交易性能增加社会福利。
但这个事实同时也告诉我们,如果政府一开始就能在经济活动主体之间较为准确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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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权利,那么它将更能增加社会福利。用科斯(1998b)的话说:“即使通过市场交易
可以改变权利的法律界定,但是,减少对这种交易的需要从而减少用于实现这种交易的
资源为人们所希望的。”
例如,政府从一开始就把i单位水资源中的j。单位水资源界定给上游使用者,把i—J。
单位水资源界定给下游使用者,这就消除了所有改善福利性质的交易,为社会节约了交
易成本为B。现在,社会福利损失只有C,它也是净社会福利损失。
有趣的是,另一种配置所得到的结果与把J.单位水资源界定给上游使用者,把i—j。
单位水资源界定给下游使用者所得的结果相同。那就是把j单位水资源配置给上游使用
者,把i—J单位水资源配置给下游使用者。这两种情况导致的社会福利损失正好相等,
都为面积C。
政府实际上可以比以上两种情况还要做得好。最优初始配置是把n单位水资源界定
给上游使用者,把i—n单位水资源界定给下游使用者。该配置不仅可以消除所有改善福
利的交易,从而消除了交易成本,而且还可以消除整个净社会福利损失。
尽管上游使用者对水资源的供给(或需求)函数与下游使用者的对水资源的供给(或
需求)函数都是上游使用者或下游使用者的私人信息,因此,政府不具有完全信息,但
是,政府能够把社会福利损失降低到面积c以下。只要把j。单位以上而j单位以下的水
资源界定给上游使用者,就能够净社会福利损失降低到C以下,相应地增加了社会福利。
把把j.单位以上而j单位以下的水资源界定给上游使用者所产生的结果,比任何通过交
易来实现的结果要好。
由此,科斯第三定理认为当存在交易成本时,通过明确分配已界定权利所实现的福
利改善可能优于通过交易实现的福利改善。该定理之所以能够成立的前提假设是政府能
够成本较低的近似估计并比较不同权利界定的福利影响和政府至少能公正公平的界定权
利(约瑟夫·费尔德,2001)。
科斯定理得到成立的假设前提与现实相比是苛刻,由此严重限制科斯定理运用的范
围:政府能够花费较低的成本进行产权的界定和实施,能够近似估计并比较不同权利界
定的福利影响,不会受到利益集团的影响而能公正公平的界定权利。科斯(1960)暗示
政府可能是不公正的,往往会站在政府企业和受管制企业如机场、公共电信~边。尽管
如此,科斯定理由于简化现实世界,使得世界的本质能够被更好的把握。
4.公共池塘资源的产权缔约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所有权与先占的挂钩和脱钩
创造一种以前没有过的产权或为适应市场或政治情况而相互协商改变原有的产权,这
就是产权缔约。为了更好的理解产权制度的多样性以及与之相伴随的不同的经济绩效水
平,研究重心必须放在财产规则和法律的建立以及修改为基础的政治谈判上,政治谈判
或订立合同包括了组织内部为建立或修改关于财产配置或用途的组织规则以及按习俗进
行的私人谈判和为实行或修改更为正式的财产法或行政条例进行的涉及百姓个人、政府
官员、政治家和法官的游说活动(Libecap,1989)。因此,所有权与先占相脱钩之规则的
建立是产权缔约的结果,而非政府单方的所有权配置的结果。江河流域为不可分割的公
共池塘资源,各种利益集团围绕着水资源的利用进行政治谈判,由此构建了关于水资源
利用的所有权与先占脱钩的规则(产权结构)。
4.1利益集团
利益集团之间的争斗或协商最终形成了产权结构,因此产权结构乃是一种博弈均衡
(汪丁丁,1995)。而对对产权变动不太乐观的看法也是基于人们对利益集团的作用和它
们之间在财产法律和政府管制的分配效应方面冲突的考察为基础的(Libecap,1989)。
Olson(1982)对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个时期内西方国家中不同的实例所进行的考察,
强调了利益集团间的分配冲突对形成制度结构的重要性。而制度结构又以某种方式决定
了整个经济进程和水平。他指出,那些绩效不太好的经济体——美国、英国、加拿大和
澳大利亚受到了利益集团的限制,这些利益集团成功的控制了运作规则、生产实践、新
技术的采用和新市场的准入。根据Olson的看法,工会和贸易联盟依靠垄断力量和贸易
限制获得收入和政治权利,但是缺少激励去支持采用在经济活动中更富有灵活性的制度。
现有状态之下,已有的既得利益团体背后形成的是比可能支持制度变化的新兴集团更强
大且更有内聚力的游说团体。但是在德国、日本、意大利和法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对利
益集团的结构所产生的灾难性后果,使得这些国家的经济得以重组,从而使之变得对新
技术的采用和改进的制造方法更为敏感。
另外,根据Hurst(1960:1964)、Scheiber(1973)、Hughes(1977)和Friedman(1985)
的研究,19世纪早期美国的法律环境通过支持市场扩张和为投资、生产和交换提供基础
设施,而大大促进了经济发展,因而继承下来的惯例如果表现出与正在增长的经济的需
求有了冲突的话,就会被法庭和立法机构抛到一边。然而,到19世纪晚期,法律的重点
不在是总的经济扩张,而是更多的关注特殊利益集团和他们在国民收入中的份额,既得
利益集团和分配冲突似乎更重要,法律对经济发展变得不那么具有促进作用。按照
2I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所有权与先占的挂钩和脱钩
Friedman(1985)的说法:“这些利益集团利用各种手段相互争夺社会地位和权利。他们
塑造、支配和影响了美国法律。这些法律强化了(或试图强化)那些首先为这些法律游
说的人的经济地位。而这些人通常是有组织的贸易团体。”
利益集团之间对产权有不同的要求,由此导致了产权结构的差异性,而不同的产权
结构会取得不同的经济绩效。North和Thomas(1973)指出了16与17世纪英国和荷兰
以及法国和西班牙所表现出来的经济增长率的差异至少部分归因于不同的产权制度的安
排。而按照North和Thomas的观点,法国和西班牙的完全君主的统治结构主要依靠给予
地方垄断特权和征税权,他们害怕可能削弱其政治和经济基础的产权制度调整,即使这
些调整可以带来广泛的经济利益也是如此。而在英国和荷兰,商业利益在政治方面的力
量要强大得多,产权制度倾向于采用某种灵活的形式以允许资源更加通畅,从而适应并
扩大市场。
由于产权结构的实质乃为博弈均衡,故新的利益集团的加入往往会导致产权博弈的
平衡状态被打破,而要在新约束条件下形成产权之博弈均衡的代价是高昂的,并且最终
建立的新的产权博弈均衡不一定比旧的产权博弈均衡能够更为有效利用稀缺资源。法国
殖民者凭借着武力的优势进入了非洲萨赫尔地区,破坏了由来已久处于均衡状态的政治
体系。政治制度的变化意味着产权的转移。萨赫尔地区游牧民族以宗族为单位而联系在
一起,通过周而复始的游牧形成与南方城镇居民的贸易。宗族的任务主要是在草原上寻
找水源,挖掘水井,并通过宗族与宗族的互利交易而利用其他宗族的水井,因此宗族控
制着游牧的路径,保证了游牧的周而复始的循环。但是,法国人的入侵瓦解了宗族的势
力,宗族头领不能够控制那些维持游牧的井,使得游牧成为了一种不可能的生产方式,
迫使游牧民族定居,而游牧民族定居导致了土地被极其严重的过度放牧(Wade,1974)。
同时,法国人消除了其他群体的威胁,农民可以扩展到早先没人的地区,增强了萨赫尔
土地的使用。另外,法国入还把萨赫尔分成几个管理区,限制农牧民的穿越地区边界的
迁移,从而进一步改变了萨赫尔的农业模式,损坏了该地区的复杂贸易网络。191i年,
跨撒哈拉沙漠的贸易已经崩溃(Lovejoy and Baier,1976)。贸易崩溃使游牧者处于一种
危险境地:他们己处于市场活动的外围,与此同时。他们开始更集约的使用土地。早先
人与资源的平衡关系不复存在,荒漠化越演越烈,非洲萨赫尔地区成为了全世界最贫穷
的地区之一。
为了对建立或变更产权的缔约行为加以分析,可以从谈判动机或立场的不同为区分标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所有权与先占的挂钩和脱钩
准,对利益集团分为三类:私人产权要求者、政治家和官僚。由于谈判动机不同,每个
利益集团在影响制度变迁路径的激励因素方面都具有重要的差别。
私人产权要求者以资源的实际利用者为主,包括大量拥有资源财产运用决策权和享
有从资源财产占有权和使用权上收取租金的个人所组成的广泛团体。此外,私人财产要
求者还可以分为寻求国家政治权利以实现其所有权要求的在位所有者、寻求产权和财富
重新分配的新所有者和其他与产权的分配和保障利益相关的第三方。私人产权要求者之
间为建立由惯例管理财产分配与使用的非正式的产权安排而讨价还价。通过国家更明确
地介入产权分配和实施来实现产权的正式界定,需要私人产权要求者在更大的政治空间
里采取集体行动。竞争的私人利益集团组成联盟来增强其政治影响力:他们游说政治家,
希望对其有利的产权分配得到政府认可;他们和官僚谈判以确保有利的行政规则管理。
私人利益集团的政治影响力取决于他们的财富、规模和集团的内在一致性。为江河流域
水资源利用而进行的产权缔约中,私人产权要求者可以是利用流域水资源进行农业灌溉
的灌溉者及其集团,可以是利用流域水资源进行工业运用的工业生产者及其集团,可以
是利用流域水资源满足生活需要的居民及其社区。
政治家拥有权利直接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来界定和实施财产规则。为寻求政治支持,
政治家要争夺选民的选票和得到有影响力的选民的财力支持。这些选民决定了他在产权
立法中的立场。由于不能满足所有选民对产权的要求,政治家必须权衡取舍以应付各种
利益集团的竞相游说。对各类集团做出反应所期望得到的政治好处和代价将决定政治家
的利害权衡或单方支付及在立法机构制定的产权。中国的政治体制不同于西方社会。私
人产权要求者和政治家在政治缔约过程中的关系不如西方社会中私人产权要求者与政治
家的关系来得直接。但是,寻求政治支持最大化作为中国政治家的行为目的仍不失为一
个合理的假定。
官僚集团拥有政治家授予的权利来实施包括产权的界定、实施、调整和使用方面的
政府政策。尽管他们既可作为政治家的代理人,也可作为选民的代理人,但是官僚们只
是消极的对待那些人的利益。官僚机构有其独自关心的方面,包括保持和扩展其权限及
预算。因此,在实现产权缔约的谈判中,官僚们既可以利用有利的行政裁定换取客户集
团的支持,又可以俘获政治家而制定不恰当的产权制度,达到从私人产权要求者那里获
得廉价的资源的目的。在江河流域的产权缔约中,官僚集团往往是水利水务部门或流域
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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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私人利益集团、政治家和官僚之间的谈判决定了社会如何以及何时对公共池
塘资源问题的压力做出反应以分配和调整产权。实质上,竞争性私人集团、政治家和官
僚的三方博弈决定了处于公共池塘资源的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分配,形成了在三方中合理
配置包括进入权、提取权、管理权、排他权与转让权在内的产权结构。
4.2产权缔约的因素分析
产权结构被视为一类由许多相互竞争的利益集团之间的政治谈判所塑造的东西,拥
有影响力的利益集团所采取的立场,以及它们为达成关于权利分配和界定的政治协议所
做出的让步,决定了任何时代产权制度的基本方面(Libecap,,1989)。尽管一个产权安
排的建议会由于解决公共池塘资源问题而大大增加总收益,但是这也会遭到那些想增加
他们在未来社会中收益份额的人的反对。Coase(1960)指出自由进入的存在并不意味着更
完全界定产权的行为就一定符合社会的利益,“产权合约不能把某些行为包括在内的原因
和某些合约通常不令人满意的原因是一致的——即,使事情面面俱到的成本太高了”。当
确定或修改产权带来的总收益或好处没有严重争议时,缔约进程的核心问题是各方运用
最大化其在新界定的产权中的可能得到的个别的财富份额。任何时候,关于分配问题的
政治冲突之解决或达成制度变化协议的可能性会受到五个因素的影响(Libecap.2001)。
一、预期总收益的规模。预期总收益的规模越大,政治家就越可能设计出政治上可
接受的份额安排使得足够多影响的政治谈判的参与者改善境况,从而使制度变化可以进
行下去。这也就意味着,制度变化经常发生在资源开发的后期,公共池塘资源问题造成
的损失如此巨大以至分配问题可能被解决之后(Libecap,2001)。中国北方的江河流域面
临着严重的公共池塘资源问题,水土流失,江河断流,加重了中国北方沉重的生态危机。
因此,江河流域的公共池塘资源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如此之大,使得为解决公共池塘资源
问题进行的产权缔约行为所能够取得的预期总收益规模巨大。
二、相互竞争的利益集团数目。尽管巨大的总收益能促进产权缔约顺利进行,但是
各方中较多的参与谈判的竞争集团数目则可能使产权缔约行为困难重重。与新界定的产
权利害攸关的相互竞争的利益集团的数量越多,政治家为实现意见一致的产权缔约所要
考虑的私人产权要求也就越多。政治家为了寻求对其最大程度的政治支持,而在最有影
响力的派别的要求下扮演掮客的角色,运用技巧去平衡各方利益。如果不能设计出充分
的政治交换条件,就不能在特定时候达成产权改变所需要的~致意见来解决的资源分配
机制a江河流域是一个庞大的公共池塘资源,水资源在江河流域中不断循环,生活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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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域的人们都是这个公共池塘资源的利益相关者,工业用水、农业用水与生活用水之
间的划分体现了农业灌溉者集团、工业生产者集团与居民社区的竞争:江河流域顺流而
下而被一个个行政区域所划分,行政区域的用水体现了行政区域之间的对水资源的争夺,
区域间对水资源的争夺包括对水资源数量的竞夺与对水资源质量的竞夺。
三、产权缔约方之间的异质性。如果政治谈判中缔约方之间异质性很强,产权缔约
行为也就会受到限制。如果缔约方之间在在资源信息、生产成本、规模、财富和政治经
验方面存在差别会使成功的政治联合及达成产权的转让与调整的一致意见更加困难。那
些有非正式的产权要求或在现有条件下异常高产的集团,也许会由于产权变化而处境变
糟,除非其产权要求和生产能力被承认。为了达成能减少公共池塘资源问题造成损失的
更准确与正式的产权安排协议,就必须注意他们特别关心的方面。在谈判过程中,由于
可能得到过去的产权要求和生产方式的公开信息,原先的占有权和生产方式提供了一个
可被接受的权利分配依据。但是,由于运用以原先的先占和生产方式为依据确定更加正
式认可的和可实施的所有权,也可能带来严重的分配冲突。以原先的生产方式作为准则
对那些较为适应现状的谈判方有利。但是,如果过去的生产方式的记录中出了信息问题,
对他们产权要求的范围可能产生不一致。对此,信息问题的~个解决办法是“份额等同”
或统一分配方式,因而所有采用过去生产方式的谈判参与者获得了同等的产权。但是,
同等分配可能会严重损害那些在现有条件下生产能力最强的谈判参与者,因为他们的财
富在新的安排下分配给了别人。如果生产能力强的谈判参与者预期重新分配掉的财富大
于他们在继续维持现状下公共池塘资源问题造成的损失,他们就会反对制度变迁。单方
支付(side payments)可以用来调整产权和分配份额以改变有影响力的集团的政治反对。
但是当集团是异质时,为取得一致意见的可行性政治交易是很有限的。单方支付或政治
交易要求政治家对确认谁应该支付补偿费用,谁应该接受财富转移,以及支付形式几方
面达成一致意见。现金转手也许是太过显眼的支付,以至于在现有的政治环境中,其在
政治上不可接受,所以必须设计其他交易形式或有利的产权安排形式。政治家是否会认
识到特定集团的补偿要求,取决于集团的政治影响力和它们在为提出产权安排取得政治
上的一致所付出代价时取得财富进行转手的能力。水资源的流动形态和江河流域的地理
位置共同造就了河流上下游之间的异质性。中国北方干旱少雨,水资源成为稀缺性资源,
而河流上游的用水者可以凭借其地理位置的优势,抢先占有水资源的数量,或灌溉农田,
或生产工业品,或满足居民生活需要;上游用水户占有水资源的数量时,也在利用水资
塑坚盔堂亟主堂垡堡塞堑壹垫墨查点丝垫塑塑丝塑
源的质量,从农田灌溉用水返回河流往往带用农药残余,携带大量盐类,提高了河流的
矿化度,工业生产用水与居民生活污水污染河流自不必说。下游用水者要被迫接受上游
用水者的强加的成本,或无水可用,或只能利用被污染的水资源。若要消解上游用水者
的水资源优先占有权,保障下游的用水者用水,就必须进行上下游间的产权缔约,对上
游用水者的水资源优先占有权进行限制。显然,上游用水者是产权缔约的受损者,如果
没有单方支付对上游用水者进行补偿,上游生产者就会阻碍产权缔约行为。但是,单方
支付又受到信息问题的制约。
四、信息问题。即使政治家们原则上同意必须有单方支付,信息问题也会使产权缔
约所需要的单方支付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复杂化。补偿性单方支付牵涉到有关支付量和份
额调整的性质在政治上的一致意见。这反过来又要求对一些谈判集团所期望的界定新产
权带来的收益和现有产权的价值有一致认识。在政治谈判中,当谈判集团之间关于个人
产权的价值方面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时候,现有的和拟议中的产权制度下对个别财富的价
值评估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如果私人对现有产权和新系统下的潜在损失的价值评估不能
容易地或可信的被政治家和其他谈判者所了解,那么不管付出多大策略性谈判努力去协
商,也会产生争议。在这种情况下,关于份额的调整或其他补偿的政治调和要么做不到,
要么只能艰难的完成,延缓了公共池塘资源问题的解决。除了关于个人产权要求的价值
方面的切实分歧之外,在单方支付设计中碰到的信息问题如果遇到谈判方的欺诈将变得
更为严重。在新的产权安排下,欺诈可以增加作为政治协议一部分的补偿。不同的利益
集团可以散步恶意曲解的信息来夸大现有的产权价值和制度变迁带来的损失,相互竞争
的利益集团的普遍欺骗损害了信任,使政治协议的达成更加困难,而信任本来可以加快
单方支付谈判中对个人产权要求权的评估和考虑。水资源的物理特性加重了信息问题。
水资源的形态流动性使得对水资源的产权界定不同于具有固定位置的物体,监督和实施
产权的成本很高。他人对这些资源的侵犯很难监管。因为所有权界定不清,每个所有人
对资源的占有量只能被粗略的了解到。因此无论是优先占有原则,还是河岸所有原则,
往往规定的都是用水者用水的权利,在该权利下用水者能用多少的水量往往不做规定。
同时,水资源的数量是随机性的,由此产生水资源的利害两重性。降雨集中于单位时间
内,以致河流暴涨,洪水泛滥,过多的水资源使得对上游用水者而言水资源的价值为负
值,而流域下游接受流域上游的排水,减轻了上游水资源过多的问题。因此,在水资源
过多的情况下,下游成了上游的行洪通道,不仅不与上游争夺水资源,而且还保护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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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用水者的利益,那么下游接受上游的过多水量而付出的损失能不能得到补偿呢?水资
源的不足与水资源的过多会在不同的时间间隔内发生在江河流域之中,用于解决水资源
不足的产权缔约与用于解决水资源过多的产权设施可能是相互矛盾的。
五、现有的和拟议中的财富分配的集中程度。为减少公共池塘资源问题带来损失,
现有的和拟议中的产权安排条件下财富相对集中程度可以影响产权缔约的进程。若其他
条件相同,扭曲得厉害的权利安排往往会导致重新分配财富的政治压力。如果财富高度
集中,以至于相对少数人与现有体系利害攸关,这就会鼓励产权制度的变迁。若在此种
情况之下,谋求最大政治支持的政治家既能重新分配资源租金而获得政治支持,又可以
减少公共池塘资源问题造成的损失。另一方面,如果在新产权安排下提出的分配非常集
中.旨在解决公共池塘资源问题的产权就可能受阻或减速。
5.新疆塔里木河流域的案例分析
中国江河流域处处呈现“公共过道的现象”,塔里木河流域断流是最让人触目惊心
的“公共过道的现象”之一。法律规定江河流域水资源为国家所有,而用水者通过种种
的“攫取行为”确立了对江河流域水资源的经济产权,形成了现有的关于水资源财富的
分配状况:上游过度用水或污染水源,而下游则水可用。而拟议中的产权设施无非要上
游用水者节制用水,实现水资源在上游用水者与下游用水者之间均衡分配。但是水资源
的物理特征与产权缔约中的利益分配冲突使得拟议中的产权设施往往很难得到实施。
5.1、塔里木河水资源的分配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以前塔河主要由六条源流汇集而成,即和田河、叶尔羌河、略什噶
尔河、阿克苏河、渭干河和开都孔雀洞。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以后,喀什噶尔河、开都一孔
雀词、渭干河相继脱离,形成“三源~干”的流域格局。2000年,开都一孔雀河又开始向
塔河下游供水,塔河流域形成了“四源一干”的流域新格局(如图4.1)。
塔河干流自身不产流水,完全依靠源流区供水。阿克苏河是目前唯一一条常年能有
水补给塔里木河的河流,是塔里木河最主要的源流:和田河在每年洪水期有水补给塔里
木河,因此是塔里木河的主要源流;而叶尔羌河1985年以后已无水供给塔里木河,仅在
1994年发生特大洪水时,有部分余水输向塔里木河。据塔里木河千流首站阿拉尔水文站
统计,三源流自五十年代至今多年平均汇入塔里木河干流水量为45.89亿立方米,其中:
五十年代汇入干流水量49.35亿立方米:六十年代汇入干流水量5 1.62亿立方米:七十年
代汇入干流水量44.98亿立方米:八十年代汇入干流水量44.76亿立方米:九十年代汇入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所有权与先占的挂钩和脱钩
图4.1塔里木河流域水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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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流水量42.33亿立方米。可见,源流向干流输水呈逐年递减的趋势a源流区地表水主
要以冰川融雪补给为主,那么源流区输出水量的减少是否是由于源流区的地表水补给量
不足造成呢?事实上,近五十年来由于源流区降水量增加,新疆积雪日数、积雪消融期
和年积雪深度分别增加了8,9天、1.6天和2厘米m】。消融期冰雪融水的增加使得整个塔
里木河流域水量的来源呈递增的趋势,地表水总径流量多年平均为312.5亿立方米,其
中:五十年代平均径流量为308.1亿立方米:六十年代平均径流量为309.1亿立方米:七
十年代平均径流量为321.6亿立方米;八十年代平均径流量307.1亿立方米:九十年代平
均径流量为324.4亿立方米。可见,源流区向干流输水的减少不是由于源流区水量来源
的不足造成的。
塔河干流沿塔里木盆地北部边缘由西向东蜿蜒折向东南,穿过塔克拉玛干沙漠东部,
最后注入台特玛潮,全程132i公里。塔河干流分为三段,从三河(阿克苏河、叶尔羌河、
和田河)汇合口起至英巴扎为上游,长495公里:从英巴扎至恰拉为中游,长398公里;
从恰拉至台特玛湖为下游,长428公里。塔河干流现有水文站四座,上游的阿拉尔站、新
其满站,中游的英巴扎站和下带的恰拉站,各水文站不同年代径流量见表4.i:
表4.II”1 塔河干流的上中下游对水资源利用的年代数据
r 多年平均径分年代径流量均值(亿I】】’)
,序
站名流量
i号5Q年代60年代70年代80年代90年代
i (亿m3)
j 1 阿拉尔45.89 49.35 51.62 44.98 44.76 42.33
。2 新其满37.85 43.27 45.04 36.57 35.20 31.55
3 英巴扎29,49 35.90 36.85 28.83 26.59 21.30
i 4 恰拉6.977 13.53 11.38 6.692 3.924 2.80
从表中可见,无论是上游还是中下游,水流的补给量均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塔河上游
的补给水量九十年代比五十年代的多年平均径流量减少7.02亿立方米,减少的比例为
16%:中游补给水量九十年代tE五十年代的多年平均径流量减少14.6亿立方米,减少的
比例为41%;到达下游的水量,九十年代比五十年代多年平均减少10.73亿立方米,减少
的比例竟高达79%。固然,源流区减少供水是引发干流水资源贫乏的导火线,但是干流水
资源的贫乏对上中下游的影响是不同的,位予上方的河段在分配水资源的竞争中处于有
利的地位,而原先为越位于下方河段利用的水资源往往为上方所利用,故越位于下方的
8:1转引白《中国水危机》之西北篇,马军著
8’1转引自http://www.nlwr.gov cn/tImh/xwlO.htm
堑婆丕堂堡主堂焦鲨塞堕查壑量堑直盟丝塑塑4望塑
河段所失去的水资源比例越大,中下游在分配水资源的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下游的弱
势地位尤其明显。
塔河的源流区和干流区之间以及干流区的上中下游之间利用水资源的竞争造成了水
资源重新的分配,位于下方的河段所分配到的水资源逐年减少加剧了整个流域土地沙漠
化的进程。沙漠化急剧扩大,塔里木河干流区仅从1959—1983年土地荒漠化面积从66.2%
上升到8l_8%。以位于塔河下游的阿拉干地区为例,该区土地沙漠化的面积不断增加,已
由20世纪50年代末期的86.98%,上升到90年代后期的94.78%,由1959年137120hm2,
到1996年发展到149420hm2,并且土地沙漠化中极度沙漠化和强度沙漠化所在比例程度不
断上升【拄4】。
不仅如此,具有保护绿洲河维护生态的处于沙漠和绿洲之间的自然水域、林地、草
地和野生动物栖息地缩小:湖泊面积减少2100km2,湿地减少66万hm2;多数河流的下游
成为干河道:胡杨林面积由1960年前的52.86万hm。减少到28.05万hm2,柽柳灌木林遭
受破坏的达1.4万k h一;草地仅塔里木河干流区就有45.58万hrn2退化枯死,全盆地减少
约为163.3万h hm2;生活在林灌草丛中的新疆虎已灭绝半个世纪,由于缺乏饮水源,野
骆驼现存不过上千头,塔里木河的乡土鱼种——大头鱼由于水系变迁,已成濒危物种【”】。
塔河下游为分配水资源的竞争中最大失败者,整个流域沙漠化土地的增量主要集中
于下游。大西海子水库啦下320km的河道断流20多年,造成台特玛湖和罗布泊干涸,下
游地下水位也由原来的2—4m,下降到8-12m,造成植被衰败,沙漠化不断扩大。50年代,沿
塔河由卡拉至阿拉干,林灌草茂密,宽度达7-8km,仅胡杨林面积达5.4万hm2以上,到
70年代减少为1.6万h酽,80年代减少为0.5万hm2,90年代几无所存;同时地下水位急
剧下降,水位降至lOm及其以上的地带比比皆是,以致残存的原始胡杨林难以生存‘注6】。
随着地表植被的破坏,土地迅速沙漠化,库鲁克沙漠以每年3-5km的速度向西和西南推
进,形成大有与塔克拉玛干沙漠连成一片的态势,绿色走廊遭到毁灭性的重刨。生态环
境的恶化威胁着人工绿洲的生存,下游垦区已有2000万hm2的耕地弃耕,逐渐被沙漠埋
没。
5.2利用水资源的过度投资行为
先占原则是“时间领先,权利领先”的法律原则的运用。资源在某人占有它之前不
‘洼41由《塔里木河下游沙漠化对绿洲农业生产的影响》(崔旺存著)整理而得,
‘”1转引自《塔里木盆地水资源利用与生态平衡及土地沙漠化》,樊自立与马映军著
‘“1由《塔里木河下游绿色走廊特点及衰败成因分析》(李香云、张蓬涛、章予舒著)整理而得
30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所有权与先占的挂钩和脱钩
属于任何人,而第一个占有它的人也就成为所有者,那么所有权与先占行为相互挂钩的
规则就成为了分配该资源的规则。《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
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1988年的《水法》第三条规定:水资源属于
国家所有,但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水塘、水库中的水,属于集体所有。因此,水
资源流入水库水塘时,对水资源的所有权也发生了转换,水资源的所有者由国家转换为
集体。先占原则为法律认可的水资源分配规则。随着中国水危机日益加深,2 0 0 2年
8月2 9目修订的《水法》却规定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使用,剥夺了原为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水塘水库的水资源所有权。新规则的出
台一方面可以为政府的行政调水提供了便利,但另一方面剥夺了可能出现于水市场中的
市场主体,抑制了对水资源实行市场调节的可能性。
先占原则是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事实上的分配规则。人们若要获得对水资源的所有
权必须要有先占行为的发生。修建水库则是一种获得水资源所有权的先占行为。塔里木
河流域共有水库184座,属于干流区主要有达热依水库、大寨水库、帕满水库、格尔曲
孕水库、塔里木水库、恰拉水库、大西海子水库一库、大西海子水库二库。除两大西海
予水库为拦河水库外其余均为灌注式水库,即把河水通过引水渠引入水库,水库作为年
内水量的调节工具,通过支斗渠进行农田灌溉。源流区的水库主要有多浪水库、胜利水
库、上游水库【注”。
塔河流域干流区,1958年10月至1959年4月,就修建了大西海子水库一库,库容
4200万立方米,可灌溉耕地5667公顷;1959年8月至1960年10月,在一库东南修建了
大西海子水库二库,库容l 86亿立方米,可灌溉农田1.33万公顶‘”】。两大西海子水库建
成之后,应向流到台特马湖的塔河下游放水,既可灌溉若羌县北部的农田,又可维护下游
绿色走廊的生态环境。但是,塔河大西海子水库以上段以及源流区也在修建水库,以便
进行垦荒,如1958到1959年,修建了卡拉水库一库,库容2930万立方米,灌溉耕地9000
公顷;在源流区,从1959年先后开始修建了上游水库、多浪水库和胜利水库。这些水库
不断扩建,如1995年竣工的多浪水库扩建工程,一年可从塔河抽调7700万Ill3的水。由
于来水逐年减少,大西海予水库在塔河下游拦河筑坝,成为塔里木河的尾间湖及终点水
库,从大西子水库到台特马湖之间的塔里木河下游河道基本断流,由此塔河缩短了160
,1由《塔里木河干流流域水体中氟的含量及其分布特征的初步研究》(周天骧著)整理而得
””1转引自《塔里木河下游绿色走廊的兴衰与保护》,方英楷著
3l
堑堡盔堂堡主堂垡鲨塞堑查壑兰苤堂堂型丝堕!E!塑
公里。目前,大西海子水库也濒于干涸的危险,水利投资失效。世界上最著名的水库群
在美国田纳西河流域,如果按照田纳西河流域每一万平方公里3.5座水库的密度,那么
塔里木河流域总面积4.6万平方公里,则应当建造16座水库,而事实上却建了184座,
为前者密度的11.5倍‘”】。素有“无缰野马”之称的塔河失去了自由。
修建水库等的水利投资不仅是为了获得水资源所有权的投机性投资,而且也是为了
提高农业生产产量与效率的生产性投资。提供灌溉用水是塔里木河流域修建水库的主要
目的。就塔里木盆地而言,耕地面积扩大到了133.3万hm2,每年引入灌区的水量约250~
300亿m3.约占盆地年总径流量的70.80%t“O]o塔河的源流区,从1949到1993年,阿克
苏河流域、和田河流域和叶尔羌河流域的耕地面积分别增加了】9.87万hm2、3.33万hm2
和19.34万hm2,故源流区的耕地总面积增加了42.54万hm2。以阿克苏河流域为例,随
着耕地面积扩大,整个区域的耗水量不断上升(表4.2)。同时,塔河干流上游,植被面
积减少,耕地面积快速扩大。以阿尔拉地区为例,从1983到1996年耕地增加了8167.6hm2,
而林地面积减少了4994.4 hm2,草地面积减少了4251.7 hm2(表4.3)。上游耗水量在五十
年代、六十年代、七十年代、八十年代与九十年代分别为13.45亿m3、14.77亿m3、16.15
亿m3、18.17亿m3,占用干流总来水量的比例在五十年代、六十年代、七十年代、八十
年代与九十年代分别为27-3%、28.6%、35.9%、40.6%与49.7%。
表4.2【洼“1 1957.1993阿克苏河天然水量河补给塔里木河干流水量亿m3
年份1957—1964 1965—1974 1975—1984 1985—1993
出山口天然流量66.24 74.00 73.69 73.60
阿拉尔节点流量36.97 34.52 33.03 30.82
整个区域耗水29.27 39.48 40.66 42.78
表4.3【注“1 塔里木河上游阿拉尔地区土地利用状况变化}lllI
1959 1983 1992 1996
耕地22870.6 29524.1 33792.8 37691.7
林地38690.3 31529.3 28256.6.3 26534.9
草地49238.1 46330.0 45568.3 42078.3
阻91由《塔里木盆地水资源利用与生态平衡及土地沙漠化》(樊自立、马映军著)整理而得
[拄⋯1转引自《塔里木盆地水资源利用与生态平衡及土地沙漠化》,樊自立、马映军
【洼“1蟥引自《塔里木河干流上游土地利用动态变化研究》,赵虎、晏磊、季方著
仕”1转引自《塔里木盆地水资源利用与生态平衡及土地沙漠化》,樊自立、马映军著.
32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所有权与先占的挂钩和脱钩
源流区的耕地开垦破坏了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的供给能力,使得塔河径流年内分配
极不均匀,夏季水量大,常造成洪水灾害,而春季水量少,来水量不足灌溉需水量。年内径
流分配提高了修建人工水库的收益率。为了调节年内的径流分配,解决春旱和扩大耕地的
灌溉用水,需要修建水库,天然湖泊逐渐为人工水库所代替。
过多的水利投资导致塔里木盆地每年引入灌区的水量约250~300亿m3,占盆地年总
径流量的70—80%,远远超出了干旱区不能超出总水量的50%的公认标准。通过修建引水
枢纽和在灌区内配套干、支、斗、农渠,使河流一出山口就被人工渠道分散开。塔里木盆
地已修建的人工渠道总长达16.45万km,形成状若蛛网的人工灌溉系统,逐渐地便由人工
渠道代替了平原地区部分河划“”。
受源流和干流灌区排水的影响,河水受到污染,水质严重恶化。通过塔里木河水质采
样监测,阿拉尔站1997年除7、8、9三个月份水矿化度低于1克/升外,有7个月水矿化
度超过3克/升,枯生水期4--6月水矿化度拉到6—10克/升,不仅不能饮用,而且导致植
被衰败、枯死【““。河水污染受害最为严重首推干流下游地区,人们长期饮用高氟水,造
成该地区成为氟中毒病区【注“】。
目前,塔河流域的农业用水量占总用水量的96%,塔河流域成为了一个具有广大地
理范围的灌溉系统。先占原则导致源流区和干流之间以及干流的上中下之间对水资源所
有权进行争夺,过度投资使得各方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以耕地为支撑的人工绿洲由于引
水过多,地下水位上升,促使土壤次生盐渍化发展;绿洲以外水量减少,地下水位下降,荒
漠化扩大发展。处于沙漠和绿洲之间由乔、灌、草植被构成的沙漠一绿洲的过渡带在缩小,
缓冲作用降低,防护功能削弱,构成沙漠侵蚀绿洲的严峻态势。
5.3塔里木河流域建立所有权与先占脱钩的规则
水资源的流动性使得界定和分配水资源的产权总是一件成本高昂的事情。但是,先
占原则造成过度投资的代价如此之大,塔河流域水资源如此稀缺,建立水资源所有权与
先占脱钩的规则非常可行。美国西部地区水资源产权实践对塔河水资源产权体系的建立
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美国政府对水资源利用有两条相反的规定。在东部地区水资源比较丰富,普遍实行
源于英国普通法的“沿岸所有”的办法,水资源产权定得相当的宽松,允许土地所有者
鬈”!转引自《塔里木盆地水资源利用与生态平衡及土地沙漠化》,樊自立、马映军著
”“1转引自ww.mwr.gov.cn/tlmh/xwlO.him
【注“1转引自《塔里木河干流流域水体中氟的含量及其分布特征的初步研究》,周天骧著
33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所有权与先占的挂钩和脱钩
合理使用流经其土地的河水。但是,在美国西部地区水贵如油,通行“审批配水”的办
法,对水资源产权做了较明确的规定。西部各州都规定,获得用水权的所有者必须按申
请的用途用水,不得将水挪作他用,也不得单独出卖用水所有权;如果要出卖这种所有
权,则必须与被灌溉的土地作为一个整体同时出卖。用水顺序权是“审批配水”办法的
集中体现。假如某人从河流中取水的“用水顺序权”比较靠后,则他能否得到水,在一
定程度上要看优先权更大的人抽水浇地后,又把多少水返还河流而定。因此,后者的实
现程度取决于前者使用自己的权利。而政府允许前者干什么,决定了前者的如何使用自
己的权利。产权界定越明确,水资源被无偿占有的可能性就越小,因此水资源产权价值
就越大。为了进一步避免水资源被无偿占有,美国西部最干旱的新墨西哥州甚至以净水
量(抽水量减去返还水)来确定用水权。尽管需要对水作两次测量,但是水资源的稀缺
使得多测一次水量还是合算的。由于该州水资源产权界定比较清晰,对用水者的限制比
较强,因此对卖水的禁止就不那么严格,用水权所有者经批准后可以卖水。同时,界定
和实行水资源产权需付出成本,因此在美国西部成立各种用水组织,在组织内部直接划
拨水源,免除各种用水限制,从而可以节省本用于界定和实行水资源产权的成本。例如,
邻里之间组成灌溉互助公司,灌区内部建立类似的组织。组织内部,成员们将其用水权
集中起来,政府不需要从外部对用水加以限制。只要用水格局不变,则排回河中的水量
或水质也不变。即使这些组织有投机取巧之处,也不会对其他组织或他人产生多大的影
响。
尽管美国西部水资源的产权实践可以为建立塔河水资源所有权与先占脱钩的规则提
供借鉴和启示,但是塔河水资源利用的所有权与先占挂钩的规则转变为所有权与先占脱
钩的规则仍是一件耗费巨资的事情,必须支付产权缔约的成本。产权缔约的核心是设计
一个政治上可以接受的分配机制,用以获得分配制度变迁所导致的收益,同时又能保持
生产上的优势。但是各方在进行的讨价还价中很可能在总收益或分配性质方面无法达成
协议(Libecap,1989)。源流区和干流中上流往往是水资源所有权与先占原则挂钩的规
则下的既得利益者,建立所有权与先占原则脱钩的规则损害了它们的利益,因而必然会
遭到它们的反对,使得所有权和先占原则脱钩的规则难以建立。
1989年新疆开始就制定塔里木河流域总体规划,对塔里木河流域各支流水资源的开
发利用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即在基本上不减少对干流下泄水量的前提下进行开发,明确了
支流对干流应承担的义务,并提出成立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以加强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所有权与先占的挂钩和脱钩
的统一管理。1992年1月,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成立,颁布了流域管理委员会章程和管理
局职责。1994年4月,《塔里木河流域水政水资源管理暂行规定》颁布,要求源流与干流,
干流的上中下游,应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依据《塔里木河政水资源管理暂行规定》,1994
年冬至1995年夏,需要“在自治区及水利厅的大力支芳下以及在巴州、农二师的积极配
合下”,才首次出现了向塔河下游大西海子水库以下绿色走廊泄水2800万立方米的“非
常规现象”。1997年1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颁布。
条例对流域的范围,水资源的权属,水资源的管理制度,流域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流域管
理与区域管理的关系,流域机构与各地州水管理的职权范围,水量分配原则等重大问题进
行了规定。根据条例,1998年8月,塔里木流域水利委员会常委会和塔里木流域水利委员
会、执委会、管理局成立,负责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通过五年工作计
划和水利委员会章程。1999年1月,下发了《新疆塔里木河流域各用水单位年度用水总量
定额》。2000年2月12日塔河流域水利委员会才与流域内地、州、师、局签订了2000
年用水协议。
尽管对于塔河水资源的产权缔约行为正处在一个持续不断的进程之中,但是,还更
应看到1989到2000年间流域各河段对水资源的需求和引水量仍不断增长,下游来水量继
续减少,河道不断缩短而且断流程度继续加剧。在作为中国中央政府的国务院的干预下,
才出现了从博斯腾湖经孔雀河向塔里木河下游地区输水,以求暂时缓解下游的生态危机。
源流区和中上游总存在着违背水资源所有权与先占脱钩之规则的利益动机,建立水资源
所有权与先占原则脱钩之规则任重道远。
6.结论与启示
流域上游的土地利用方式会对流域下游的资源系统产生一些重大影响,如淤塞河道、
水库和灌溉系统,干扰河流港湾和沿海的渔业,加剧旱涝与化学品的沉积,甚至会达到
如塔河下游终年断流的危机。水资源的流动性养护了生物圈的新陈代谢,却给其产权的
执行与实施带来了难度,不同的机构通常负责流域内不同的地区或不同的资源,水资源
所有权与先占的挂钩的规则下上游的私人集团不会考虑他们给下游带来的损失。但是,
要建立水资源所有权与先占脱钩的规则往往成本高昂,需要各方付出大量的努力。
6.1结论
通过以上以流域角度对水资源的理论研究与案例分析,结论可以归纳如下: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所有权与先占的挂钩和脱钩
一、先占原则对资源开发的局限性。政府为了开发资源,往往会采用先占原则,鼓励
资源的开发,同时又避免执行与实施同先占无关的所有权而支付的费用。但是,随着资
源开发规模的扩大,资源由自由物品成为了稀缺物品。先占原则下,人们会过度投资,
争夺稀缺物品。过度投资的存在是政府采用所有权与先占脱钩的规则的诱因。
二、资源属性对产权设施的决定性。水资源的物理特性造成了产权执行与界定的难度,
人们往往从江河流域中获取水资源,江河流域为公共池塘资源。公共池塘资源的属性影
响了人们对产权设施的选择,成功治理公共池塘资源的产权设施必须符合制度设计的八
项原则。为了挽救被破坏的公共池塘资源,资源利用相关者,包括政府在内,必须从制
度设计的八项原则出发,实现利用公共池塘资源的制度转型。
三、政府权威对产权界定的必要性。政府采用所有权与先占脱钩的规则,解决江河流
域的“公地悲剧”,必然涉及到资源所有权的配置。由于制度变迁的利益不可兼容性,
政府必须发挥地方公共论坛的作用,引导利益各放的讨价还价或信息交流,甚至可以成
立专门的组织来协调各方的利益冲突,对受损方给予一定的补偿。同时利用政府的权威,
确保经利益各方所达成的协议的权威性,确保协议得到实施,对不准守协议的违规者以
惩罚。
四、资源利用者对产权缔约的重要性。科斯定理对所有权配置的论述是建立在政府无
所不能并且利益中性的假定之上的。但是,真实世界里的所有权配置是各利益集团通过
博弈然后达成的结果,政府只是其中拥有权威的博弈参与者。产权缔约过程中,实际的
资源使用者利益应得到最大的保护,否则作为产权缔约的结果的产权设施并不会符合制
度设计八项原则,而沦为了官僚获取自身利益的“合法外衣”。
6.2启示
通过以上以流域角度对水资源的理论研究与案例分析,对治理中国流域水危机的启
示如下:
一、要正确处理制度治水与工程治水的关系。在对付江河流域的洪涝灾害中,工程
治水往往是人们首要的选择。但是,回顾一下治理塔河流域的水利工程之多,塔河绿色
走廊却受到断流的侵蚀,正在逐渐消失;黄河流域的水利工程也是如此之多,以至黄河
下游断流,造成重大的环境与生态灾难。工程制水必须让位于制度治水,成为制度治水
一个组成部分。水资源相对于人们的需求而言不再是自由物品,人们对水资源的过度攫
堑、江丕堂亟主堂焦迨塞堑查壑量查点塑丝笪型墅塑
取终究会损害流域的环境状况,形成流域水危机。通过引入成功治理公共池塘资源的制
度设计原则,鼓励各方对水资源利用进行产权缔约,完善水资源的产权界定。
二、要正确处理流域治理与地方治理的关系。必须跳出狭隘的地方视野,从流域治
理的角度,处理流域水资源危机,水资源危机包括水资源污染问题与水资源数量分配问
题。必须成立关于流域治理的专门机构,每个地方都在该机构中占有代表席位。机构应
设立一套水资源利用规则,凡是涉及到地方利用流域水资源的行为,应当符合水资源利
用规则。对于水资源利用规则尚未规定的重大用水事项,机构应当通过一定政治程序进
行讨论,形成新的规则。流域治理机构与地方治理机构并行不悖,但是凡是涉及到地方
利用流域水资源方面,应当服从流域治理机构的规则。
三、要正确处理流域层次治理与次流域层次治理的关系。流域层次与次流域层次的
关系实则是分权制企业中的上级与下级的关系。流域系统中关于水资源的占用、供给、
监督、实施冲突的解决以及治理活动的展开应在分权制企业的多个层面上组织。次流域
层次乃至次次流域层次的成功治理乃是流域层次治理成功的基石。必须构建衔接流域层
次与次流域层次治理的恰当机构,给予次流域治理必要的组织权利认可,划分流域层次
与次流域层次的权利分配。
四、要正确处理流域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流域开发涉及到水资源的利用,而水
资源往往是稀缺,上游的土地利用方式的改变必然会影响下游可用水资源的数量与质量。
私人集团开发流域上游,往往会过度投资,如过多开垦耕地,过多砍伐森林,建造过多
的水库,开辟过多的湿地与湖泊。上游的过度投资行为往往会产生巨大的成本,而流域
下游承担了上游过度投资行为所产生的成本的绝大部分,表现为下游易受洪涝灾害的影
响,河道淤积,甚至会到塔河下游终年无水可用的境地。
五、关于南水北调工程的近忧远虑。南水北调工程其实是工程治水思路的必然延伸。
北方干旱地区缺水,但是南方湿润地区由于用水量大与工业污染的存在,也同样面I临缺
水的问题,因此并不存在南方水资源丰富的假设前提。南水北调工程的实簏,打乱了中
国天然河流布局,使得容纳水资源流动于其中的江河流域的公共池塘资源规模进一步扩
大。而公共池塘资源规模的扩大,往往增加了解决公共池塘资源问题的难度。由于得到
新的水源,北方地区可以暂时缓解了用于治理水危机的制度创新,但是由此遏止TN度
创新,而没有制度创新,北方地区的水危机永远不能解除。南方地区丧失原本为其所用
的水资源,水资源稀缺性进一步增强,对水资源的争夺会加剧。南方水资源的减少,水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所有权与先占的挂钩和脱钩
资源的环境容量减少,从而环境问题会大量暴露。20年后,长江会不会成为第二条黄河?
会不会面l临断流的危机呢?谁也不能对此做否定的回答。
堑坚盔堂亟±堂焦鲨塞堕鱼壑皇查点盟堑塑塑!望塑
参考文献:
[1].Hart,0.,Shleifer,A.,and Vishny,R.w.“The Proper Scope of Government
Theory and Applications to Prisons”.Quarter]y Journal of Economics,1997;
112:1127—1161.
【2].Jodha,N.S. “Common Property Resources and the Rural Poor in Dry Regions
of India”.艮onomic and Political胎ekTy.1986:27:169—181.
[3].Johnson,0.E.G. “Economic Analysis,the Legal Framework and Land Tenure
Systems”.Journal of Law and瑟onomics.1972:15:259—276.
[4].Kant,S.“A Dynamic Approach to Forest Regimes in Developing Economies”.
EcologicaI Economics.2000l 32:287—300.
[5].Runge,C.F. “Institutions and the Free Rider:The Assurance ProbIem in
Collective Action”.Journal of Polltics.1984:46:623—635.
[6].Cox,S.J.B. “No Tragedy on the Commons”.Environmenta]Ethics.1985:
7:49—61.
[7].Dove,M.R.“A Revisionist View of Tropical Deforestation and Development”,
Environment Conservation,1993:20:17-24.
[8].Falconer, K. “Farm-Level Constraints on Agri—Environmental Scheme
Participation:A Transactional Perspective”.Journal ofRural Studie3.2000:16:
379-394.
[9].Griffin,R.C.“The Welfare Analytics of Transaction Costs,Externalities,
and Institutional Choice”.American Journal of Agrieu7ture Economics,1991:73
(3):601—614.
[10].陈志凯,《水资源·中国大百科全书(水利卷)》.第一版.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
版社,1992
[11].李广贺.《水资源利用工程与管理》.第一版.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8
[12].詹姆士·A.道、史迪夫.H.汉科、阿兰·A.瓦尔特斯编著.《发展经济学的革命》.第一
版.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
[13].利贝卡普.《产权的缔约分析》.第l版.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
[14].Y·巴泽尔.《产权的经济分析》,第3版,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所有权与先占的挂钩和脱钩
1997年
[15].青木昌彦.《比较制度分析》.第1版.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年
[16].邓正来,《法律与立法的二元论》2000年第1版,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2000年
[17].哈耶克著.邓正来译,《自由秩序原理》,第1版.上海:三联出版社,1997年
[18].张维迎,《法律制度的信誉基础》,经济研究,2002;l:P卜13
[19].阿马蒂亚·森.《贫困和饥荒》.第1版.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
C20].汤敏、矛于轼主编.《现代经济学前沿专题》第二集.第1版.北京:商务印书馆,
1993年
[21].丹尼尔-W·布罗姆利.《经济利益与经济制度》.第二版,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
出版社,1997年
[22].汪丁丁.《从“交易费用”到博弈均衡》.经济研究,1995; 9:P72—79
[23].汪丁丁.《产权博弈》.经济研究.1996;i0:P70—80
[243.院本清、梁瑞驹、王浩、杨小柳.《流域水资源管理》.第一版.北京:科学出版社,
2001焦
[25].马军.《中国水危机》第一版.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9年
[26].R·科斯、A·阿尔钦、D·诺斯编.《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第一版.上海:上海人
民出版社,1994年
[27].P·麦卡利.《大坝经济学》.第一版.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1年
[28].张捷斌、刘玉莹.《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干旱区地
理.2002: 6:P46—50
[29.樊自立、马映军.《塔里木盆地水资源利用与生态平衡及土地沙漠化》.中国历史地
理论丛.2002:9:P31—37
[303.赵虎、季方.《塔里木河流域耕地面积的合理布局》.国土与自然资源研究.1999:3:
P64—68
[31].刘文强、翟青、顾树华.《基于水权分配与交易的水管理机制研究》.西北水资源与
水工程.2001: 3:P26—32
[323.王福勇、郑浩.《对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模式的探讨》.水利发展研究.2002:7:
P41—46
[33].约瑟夫·费尔德.《科斯定理卜2—3》.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2:10:P31—42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所有权与先占的挂钩和脱钩
[34].常玉昆.《黄河断流与黄河水权制度研究》.第一版.北京:中国科学出版社,2001

[35].周其仁.《产权与制度变迁》.第一版.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
[36].沈满洪、陈志凯.《“东方威尼斯”在消逝》.经济学消息报.2003:32:P3—3
[37].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第一版.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

[38]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等.《制度激励与可持续发展:基础设施政策透视》.第一版.上
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年
[39]迈克尔·麦金尼斯编.《多中心体制与地方公共经济》.第一版上海:上海三联书店,
2000正
[40]拉恩·埃格特森.《新制度经济学》第一版.上海:商务印书馆,i996年
[411麦金尼斯编.《多中心治理与发展》第一版.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年
[42].姚如青.《北方腹患》.经济学消息报.2003;32:Pl一3
[43].姚如青.《地下水开发应市场化》.经济学消息报.2003;35:P5—5
[443.K·威廉·伊斯特、约翰·A·狄逊强、梅内德·M·贺美尔.《流域资源管理》.第
一版.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1年
41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所有权与先占的挂钩和脱钩
后记
硕士学位论文的完成,宣告了研究生阶段的行将结束,也昭示着人生另一
个新阶段的即将开启。正因为如此,趁着硕士学位论文的完成,有必要写点什
么,以总结过去,以把握现在,以展望将来。最重要的是,要以此完成一个仪
式,就像儿童到了成年人,非得弄个成人宣誓什么的,-II,里才舒服。
首先,我要感谢导师史晋川教授。史老师的渊博学识永远让弟子钦佩,而
严谨踏实的治学精神与平易近人的学者风范更是教导了弟子如何为文,如何为
人。没有史老师的鼓励,我是不会走上读研究生的道路:没有史老师的支持,
我是不会远赴内蒙进行有趣的调研工作;没有史老师的指导,硕士学位论文就
不能如期完成。史老师对我的鼓励、支持与指导,是我成长道路上的宝贵财富。
同时,硕士论文的完成得益于我在内蒙古通辽市的实地调研。在此,我要
感谢通辽市副市长李荣禧先生,要感谢通辽市林业局局长苑国城先生,要感谢
通辽市人民政府李显芳秘书的热情接待,要感谢通辽市林业局办公室刘福庆主
任的周密安排,要感谢通辽市林业局干部敖特根、薛洪祥与王忠的热-11,照顾,
对给我调研提供帮助的奈曼旗林业局、奈曼旗白音他拉镇与扎特鲁旗格日朝鲁
苏木的领导表示感谢。另外,我还要特别感谢浙江省嵊州市委宣传部长何国英
女士对我实地调研的帮助。
硕士学位论文的构思缘起于中国沙尘暴问题,与中国沙漠化研究专家、中
国科协副主席刘恕女士的讨论仍记忆犹新。在此,要感谢刘恕女士对我的调研
所提出的建议和对年轻人的鼓励。同时,我还要向主持硕士学位论文开题的三
位老师:张旭昆教授、叶航教授与沈满洪教授,表示谢意。他们的建议对我的
硕士论文的完成而言,是不可缺少的。此外,我跟随余炳辉老师学习了二个月
的Popper哲学,对我看待世界、思考问题的方式产生重大的影响,在此一并致
谢。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2001届研究生2班是个学术气氛浓厚的班级,硕士学
位论文的完成也离不开同学的关心与帮助。我怀念那已经逝去的一次次学术沙
龙,怀念那已经逝去的一次次茶楼聚会,怀念那已经逝去的一次次杯觥交错,
更怀念与钱陈、钱欣、李井逵、毛伟、罗君利、茹玉骢、何威、魏伟忠、颜启
圣、李甫军、徐利君、吕瑜、纪云东、周铭华、郭萍、吴意云、冯艳、郑恒、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所有权与先占的挂钩和脱钩
熊艳艳、裘丽明、李敦黎、单祥英等同学相处的点点滴滴。此外,室友郭勇、
赵健冬与刘兴宇也给了我良好的写作环境,大学同学徐俊和方红也对我写作硕
士学位论文提供了支持,在此深表谢意。
父母对儿子的关心与支持伴随着我走过漫漫的求学生涯,我的每一个进步
中,都蕴藏着他们的心血。无数次在梦中,看到他们辛勤的背影,醒来总是热
泪盈眶,做儿子的责任始终在提醒着我。惟有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学习与工作,
才能不辜负父母对自己的期望。
完成了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生即将毕业的前夕,《毕业歌》曲调突然在耳
边晌起。虽然我们未必怀有担负天下兴亡的豪情壮志,但是希望成为明天的社
会之栋梁的愿望,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都是相同。漫漫人生道路,又将迎来
一个新的征程!
姚如青
2003年11月15日于求是园
所有权与先占的挂钩和脱钩——流域水资源的经济学分析
作者: 姚如青
学位授予单位: 浙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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