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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

山西财经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
姓名:林广正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西方经济学
指导教师:李玲娥
200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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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的民营经济经过近30 年的发展,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
成部分。然而,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仍然没有根本好转,在其发展过程中
仍面临着诸多制约,导致其很难做大做强,其中一个非常重要而又容易被忽视
的因素就是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冲突。本文认为,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
的冲突与融合直接关系到制度的效率和民营经济的发展问题,只有当正式制度
与非正式制度互相融合时,制度才会发挥应有的效率,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
因此,研究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冲突的表现,以及如
何通过完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来缓解和减少它们之间的冲突,并最终促进
二者的融合,对于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促进民营经济的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具有很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文在对有关民营经济发展以及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研究文献进行梳
理的基础上,采用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制度冲突与融合的角
度,总结了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冲突的表现,阐述了实现正
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融合的基础和条件,并提出促进二者融合的途径。本文认
为,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冲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由于受意识形态因素和计划经济的惯性思维的影响,政府的很多制度安
排都是倾向和有利于国有经济的。表现在产权制度上,就是规定国有财产是神
圣不可侵犯的,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与国有经济不对等;在融资制度上,以牺
牲一定的金融效率为代价对国有经济进行“金融补贴”,而民营经济间接融资难,
直接融资更难;在市场准入制度上,民营经济投资存在诸多禁区和限制。这与
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公平、公正的正式制度安排是相冲突的。第二,传统文化习
俗中的消极因素与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之间的冲突。具体表现为传统家族文化与
现代企业制度的冲突、官本位思想阻碍市场游戏规则的完全确立以及轻商抑商
与平均主义的传统思想也阻碍着市场竞争机制的建立。此外,本文还探讨了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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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冲突与民营经济发展的地区差异之间的关系,认为,不
论是东部与中西部之间还是东部发达地区之间,民营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都有
其深层次的制度冲突的根源。
冲突是存在的,但我们也要看到,经过近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各项正
式制度建设日趋完善,市场经济的影响与日俱增,发展民营经济的观念已经深
入人心,这些都为我们促进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和
条件。我们应该以此为契机,加快推动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促进民
营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要进一步完善正
式制度,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正式制度建设重点在于增加产权制
度、融资制度、市场准入制度等正式制度安排的供给,同时要建立健全正式制
度的实施机制。其次,要加快非正式制度的变迁,包括推动有利于民营经济发
展的意识形态变迁、加强市场经济的文化基础建设、确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
观念和习俗以及重塑市场经济的伦理价值等,要重视教育对非正式制度的改造
功能,为民营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再次,利用正式制度来变革非
正式制度,推动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非正式制度向正式制度转化。此外,作
为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贡献者,民营企业家也应该发挥自身在促进制度融合中
的作用。
本文的创新与特色首先在于视角的独特,即从制度冲突与融合的角度出发
来研究民营经济的发展问题。从内容上来看,通过对现有文献的述评以及对民
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冲突与融合的分析,本文初步构建了一个
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冲突与融合的分析框架。
【关键词】 民营经济 正式制度 非正式制度 冲突 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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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After 30 years’ development , our country’s private economy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element of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However,
the 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 for the private economy still hasn’t made a
substantial change. There are still many restrictions that keep it from
getting bigger and stronger. The most important but easily being ignored
factor is the confliction between formal institutions and informal ones.
The opinion of this paper is that the confliction and integration of the
formal and informal institutions have an important bearing on the
efficiency of institution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rivate economy.
Only if they are integrated, the institutions will make proper effects, and
the private economy develops. Therefore, it’s meaningful to study the
phenomenon of the conflictions and to research how to decrease the
conflictions and promote the integration.
Based on the literatures o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rivate economy and
the formal and informal institutions, applied the normative and empirical
analysis, from the aspect of institutional confliction and integration,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traits of the confliction,expounds the foundations and conditions
of the integration, and proposes the ways to promote the integration. This
article believes that the confliction between formal and informal institutions in
the development of private economy shows mainly in three aspects. First,
because of ideological factors and the long-time planned economy, most of the
institutions are prone to the state-owned economy, such as the property rights
system, financing system and market access system. Secondly, the negative
factors in the traditional culture are not compatible with the market economy,
such as the traditional family culture, the officialdom ideas and the
egalitarianism, etc. Beside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institutional conflic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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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different regions.
Conflictions do exist, however, we should see that, after 30 years’reform
and open-up, various formal institutions are being refined, the effects of the
market economy increase gradually, and the concept of developing private
economy is wildly believed among the people, and all these factors constitute
a good foundation and conditions for the integration of formal and informal
institutions. We should take advantage of this opportunity to accelerate the
development of private economy. First, provide an institution guarantee by
refining the formal institutions. Secondly, accelerate the reform of the
informal institutions by pushing the ideology change,reinforcing the culture
basis of the market economy , establishing concepts and conventions that
match the market economy, and forming the ethics and values of the market
economy. Thirdly, reform the informal institutions with the formal institutions,
to enhance the turnover of the useful informal institutions to the formal
institutions. Besides, the entrepreneurs should also do something in the
integration of the formal and informal institutions.
The unique feature of this paper is the new aspect, which is to study
the development of private economy from the aspect of institutional
confliction and integration. This paper also structured an analytical
framework of the confliction and integration between formal and informal
institutions preliminarily.
【Key Words】private economy;formal institution;informal institution;
confliction;inte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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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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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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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申明的法律结果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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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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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导论
1.1 问题的提出和选题的意义
改革开放近30 年来,特别是1992 年以来,我国的民营经济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统
计数据显示,到“十五”末期的2005 年,民营经济在全国GDP 中的比重约占65%,民营经济
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提高到了60%,民营经济创造的税收总量已经超过国有经济,民营
经济的进出口总值占全国的比重达到了77.4%,其占第二、第三产业的就业比重和城镇的就
业比重分别达到84.1%和75%以上。①由此可见,民营经济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
扩大就业和稳定社会等方面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
分。
然而,民营经济是在我国制度变迁的夹缝中生存和发展起来的,即使到现在,民营经济
发展的制度环境仍未有根本好转。制度环境是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对经济产生影响的因素
总和,民营经济的发展既受到正式制度的影响,也受到非正式制度的制约,正式制度和非正
式制度的冲突与融合直接关系到民营经济的发展。在民营经济的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三种制度
冲突:正式制度之间的冲突、非正式制度之间的冲突以及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的冲突。
其中,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之间的冲突最为复杂和重要,它是传统文化积淀下的行为方式
与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所要求的行为方式之间的冲突。由于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在形成、
实施机制、可移植性和供给等方面的不同,正式制度的建立可以在一夜之间迅速完成,而非
正式制度的演变却是一个缓慢的过程,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很容易形成不对称甚至导
致冲突,从而降低经济效率,影响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例如,由于受计划经济时代的意
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等非正式制度的影响,民营经济的发展受到多种掣肘。按照我国现行的融
资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民营经济的融资渠道比较狭窄,很多行业受到进入的限制,影响了
民营经济的后续发展,这与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公平公正的制度安排是相冲突的。受我国传统
家族文化影响,民营企业的经营管理往往也是家族式的,这与现代企业制度所要求的两权分
离和专业化是背道而驰的,不利于民营经济的长远发展。此外,官本位意识、传统的抑商和
平均主义思想与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也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冲突。
我国既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又处于剧烈的社会转型期,在制度变迁的过程中必然
会伴随着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冲突,有时这种冲突表现地还比较激烈,降低了制度效率,
①黄孟复,胡德平主编.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No.3(2005-2006).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上述数据根据黄孟复《在
2005 年中国民营经济形势分析会上的演讲》第1-3 页和《主报告》的第3-5 页整理而成。
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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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影响了改革的进程。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
分,在其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受到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冲突的影响,这种冲突的存在严
重制约了其做大和做强。所以,研究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冲突的表
现及其原因,以及如何通过完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来缓解和减少它们之间的冲突,并最
终促进二者的融合,对于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促进民营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
发展具有很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2 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
本文的研究的基本思路是:首先对有关民营经济以及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研究文献
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从制度冲突与融合的角度,阐述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和非正式
制度冲突的表现,总结实现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融合的基础和条件,最后提出促进二者融
合的途径。
本文所研究的主要内容有:
1.对国内外有关研究进行述评。
首先,对民营经济的概念进行界定,并总结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制度约束;其次,对
国内外关于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之间关系的观点进行综述,继而归纳出正式制度与非正式
制度的区别与联系;再次,对国内外关于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冲突与融合的文献进行综述
和简评。通过这三方面的论述,提出自己关于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冲突与融合的观点。
2.分析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冲突。
首先,分析意识形态因素和计划经济的惯性思维所导致的政府扶持国有经济的内生偏好
与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公平公正的正式制度(产权、融资、市场准入等)的冲突;其次,分析
传统文化(如家族文化、官本位、平均主义等)的消极影响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冲突;再次,
分析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冲突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地区差异的影响。
3.分析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融合的基础和条件。
4.研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融合的途径。
第一,研究如何通过完善正式制度来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第二,研究如何
通过变革非正式制度来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第三,研究如何改造非正式制
度,包括发挥教育的功能和促进非正式制度的正式制度化;第四,研究民营企业家在促进制
度融合中的作用。
研究方法:本文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主要采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
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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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从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冲突与融合的角度来探讨
民营经济的发展问题。
1.3 论文的创新之处
民营经济在我国的发展已经是大势所趋,但现实中还存在着许多阻碍其发展的因素,其
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冲突。以往对于民营经济的的研究多侧重于民
营经济的制度变迁、制度约束和未来发展方向等方面,很少有人研究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
的关系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影响,从制度冲突与融合的角度探讨民营经济发展的文献更是凤毛
麟角。因此,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有两点:
首先在于视角的创新,即从制度冲突与融合的角度出发研究民营经济的发展问题。
其次,从内容上来看,通过对现有文献的述评以及对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
制度冲突与融合的分析,本文初步构建了一个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冲突与融合的分析框架。
1.4 论文的结构安排
本文除导论外共分五章,其结构安排如下:
第二章是国内外有关研究述评。分三节: 第1 节是民营经济有关研究述评;第2 节是正式
制度与非正式制度有关研究述评;第3 节是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冲突与融合有关研究述评。
第三章是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冲突。分两节:第1 节是民营经
济发展中的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第2 节是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冲突的
表现。
第四章是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融合的基础和条件。分两节:第1 节是
改革开放近三十年来,民营经济发展的正式制度建设日趋完善;第2 节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
的非正式制度的变迁。
第五章是推进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分五节:第1 节是进
一步完善正式制度,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第2 节是加快推进非正式制度的变迁,
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第3 节是重视教育对非正式制度的改造功能 ;第4 节
是非正式制度的正式制度化;第5 节是发挥民营企业家在促进制度融合中的作用。
第六章是本文的研究结论及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分两节:第1 节是本文的研究结论;
第2 节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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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国内外有关研究述评
2.1 民营经济有关研究述评
民营经济是学术界的一个研究热点,研究的范围涉及到民营经济的方方面面,相关文献
也是浩如烟海,包括民营经济的内涵、民营经济的发展历程、民营经济的竞争力、民营经济
的制度环境、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和约束等等。但本文的重点在于研究民营经济发展
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为满足行文的需要,对于民营经济的综述只侧重于民营经
济的概念界定及其发展中面临的制度约束。
2.1.1 民营经济概念的界定
民营经济是中国独有的一种经济形式和经济学概念。对于什么是民营经济,学术界并没
有形成一个统一的界定,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第一,从所有制形式和经营方式
相结合的角度进行界定,以单东(1998)①、阳小华等(2000)②为代表,认为民营经济是除
国有国营以外的所有的所有制形式和经营方式的总称。第二,从经营方式的角度进行界定,
以晓亮(2003)③为代表,认为民营经济的提出本身就是为了淡化所有制,因此它仅仅是一种
与资产经营方式有关的经济形式,其范围不涉及生产资料归属问题。第三,从所有制角度进
行界定,以黄文夫( 1999)④为代表,认为“民营经济是以非国有经济为基本构成的经济形式,
民营经济应包括除国有经济外的其它一切经济成分”。本文基本同意晓亮的观点,认为“民营”
是与“国营”相对的概念,民营经济的概念就是要将经营主体和产权主体相分开, 突出经营
主体这一本质特征,这样有利于确切地反映民营经济的内涵。
此外,黄孟复等(2006)⑤认为,民营经济包含三个层次,具体界定如下:一是广义民营
经济,指除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以外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统称;二是内资民营经济,指广义
民营经济减去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包括集体和个体私营及其他混合经济;三是狭义民营
经济,单指个体私营经济。本文的分析对象主要指内资民营经济。
2.1.2 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制度约束
民营经济是在我国制度变迁的夹缝中生存和发展起来的,即使到现在,民营经济的发展
①单东.民营经济论.浙江社会科学.1998,2.P49
②阳小华,曾健民等.民营经济发展研究.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P2
③晓亮.正确界定民营经济.经贸导刊.2003,3.P7-8
④黄文夫.走向21 世纪的中国民营经济.管理世界.1999,6.P136
⑤黄孟复,胡德平主编.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No.3(2005-2006).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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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然面临着诸多制约。在分析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制度约束的文献中,下列观点比较有代表
性:
高尚全(2000)认为,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最主要障碍有三个:产权保护制度、市场准
入歧视和融资渠道问题。①
王国刚(2002)认为,“入世”后民营经济发展受到四个因素的制约:体制制约,即计划
经济体制对民营经济的制约;法制制约,表现在法律法规不谐调,政府行政权力过大;金融
制约,民间融资的合法性尚不明朗;产业制约,某些产业进入有限制或无法进入。②
徐瑞娥(2002)总结了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制约的四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宏观环境制
约,包括旧的思想观念制约、体制制约、法制制约和产业制约;第二种观点认为以公有经济
为主导的融资体制转变的迟滞和不配套是造成民营经济融资难的根本原因,包括民间资本难
以进入银行体系、资本市场缺乏层次和缺乏多种交易工具;第三种观点是金融制约,包括获
得信贷资金制约、证券发行制约和民间融资的合法性制约;第四种观点是民营经济自身的制
约,包括家庭经营管理模式的制约和民营经济整体素质的制约。③
蒋伏心,周春平(2004)认为,私营企业发展面临的非正式制度约束主要有四种:第一,
道德缺失增加了私营企业的交易费用,道德缺失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市场经济的不确定性。第
二,传统文化对私营企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家文化、“官本位”和“小富即安”、“贪大求全”
对私营企业发展的制约。第三,计划体制的惯性导致政府管理职能的“越位”与“缺位”。第
四,对企业文化的忽视。④
成思危(2004)认为,四大瓶颈制约着民营经济的发展,它们分别是:法律制度不够完
善,市场竞争体制不够完善,金融服务体制不够完善,社会化服务体制不够完善。⑤
刘迎秋(2005)认为,当前我国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着五个主要矛盾:思想和体制上的障
碍仍然存在;民营企业平等竞争地位尚未全面确立,政策上的歧视还远未消除;民营企业融
资渠道狭窄、融资困难问题仍未得到解决;民营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仍不够宽松;民营经济
内部的矛盾日渐突出。⑥
龚晓菊(2005)将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制度约束分为正式制度约束、非正式制度约束和
①高尚全.加快体制创新,促进西部大开发和民营经济发展.中国改革.2000,11.P6
②王国刚.“入世”后民营经济发展中应着力解决的若干问题.中国工业经济.2002,2.P11-13
③徐瑞娥.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研究综述.经济学动态.2002,10.P48-51
④蒋伏心,周春平.我国私营企业发展的非正式制度约束.江海学刊.2004,1.P64-70
⑤成思危.四大瓶颈制约民企发展.国研网.2004 年4 月13 日
⑥刘迎秋.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理论与实践探索.经济学动态.2005,6.P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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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制约束并分别作了阐述。①
从以上文献可以看出,学者们更多关注的是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正式制度约束,论及非
正式制度约束的文献相对较少,但这并不说明非正式制度不重要,只是因为非正式制度的作
用效果不如正式制度明显。正如诺斯(1994)指出的那样:“日常生活和经济运作时按正规法
和产权来安排的。然而,即便在最发达的经济中,正规规则也只是决定选择的总约束中的一
小部分(尽管是非常重要的部分)⋯⋯我们日常在与他人发生相互作用时,无论是在家庭,
在外部社会关系中,还是在商业活动中,控制结构差不多主要是由行为规范、行为准则和习
俗来确定的”②,由此可见非正式制度作用的普遍性。同时,本文认为,实施机制是正式制度
和非正式制度的延伸,而不能与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相并列,因此,本文在分析时仅作正
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区分。
2.2 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有关研究述评
2.2.1 概念界定
人们对“制度”一词的理解并不完全相同,制度经济学家给出的定义也是形形色色,其
中以下两种比较有代表性:诺斯认为,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
的道德伦理规范”(1981)③ ,“制度在一个社会中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建立一个人们相互作用
的稳定的(但不一定是有效的)结构来减少不确定性”(1990)④。柯武刚、史漫飞(2000)
认为,“制度是人类相互交往的规则”,“它们抑制着人际交往可能出现的任意行为和机会主义
行为”,“制度为一个共同体所共有并总是依靠某种惩罚而得以贯彻”,“制度的关键功能是增
进秩序”。⑤
任何个人和组织总是置身于一定的制度环境之中。制度环境,按照戴维斯和诺斯(1994)
的定义,“是一系列用来建立生产、交换与分配基础的基本的政治、社会和法律基础规则”。
制度环境是通过“一份成文文件、宪法”、“司法决定的解释”以及“国家公民关于他们所喜
欢的制度模式的观点”而形成的⑥。卢现祥、徐俊武(2004)认为:制度环境“是一地区正式
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对经济产生影响的因素总和”。⑦制度经济学家虽然区分了正式制度与非正
①龚晓菊.制度变迁与民营经济发展研究.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P203-246
②[美]道格拉斯·C·诺思著.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刘守英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P49-50
③[美]道格拉斯·C·诺思著.经济史中的结构和变迁.陈郁,罗华平等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④道格拉斯·C·诺斯著.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刘守英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1994.P7
⑤[德]柯武刚,史漫飞著.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韩朝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11.P32-35
⑥L·E·戴维斯,D·C·诺斯.制度变迁的理论:概念与原因.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经济学派译文集.
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⑦卢现祥,徐俊武. 制度环境评估指标体系研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4,3
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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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制度,但并没有对其进行明确的界定。比如,诺斯(1990)认为,制度包括人类用来决定
人们相互关系的任何形式的制约,包括正规制约(如由人类设定的规则)及非正规制约(如
习俗和行为准则)①。林毅夫(1989)认为,制度安排很可以是正式的,也可以是不正式的,
正式制度如家庭、企业、工会、医院、大学、政府、货币、期货市场等等。相反,价值、意
识形态和习惯就是不正式的制度安排的例子②。需要指出的是,林毅夫的界定实际上是把组织
也看成了一种正式制度,但本文认为制度与组织应该是有区别的,正如诺斯指出的那样,“如
果说制度是社会游戏的规则,组织就是社会玩游戏的角色”③。根据笔者的理解,正式制度是
指那些以某种明确的形式被确定下来,并且通过国家或组织的强制力进行监督和实施的制度,
包括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合约等。诺斯将其排序如下:从宪法到成文法与普通法,再
到明确的细则,最终到确定制约的单个合约;从一般规定到特定的说明书。④非正式制度是与
法律等正式制度相对的概念,是对人们不成文的约束,包括意识形态、价值理念、伦理道德
和风俗习惯等。
2.2.2 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关系
作为制度的两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同时对经济绩效产生重大
影响,但人们往往更多地关注正式制度对经济运行的作用,而忽视了非正式制度的作用,对
两者关系进行研究的文献也相对较少。
诺斯(1990)认为,从文化中衍生的非正式约束不会立即对正式规则的变迁作出迅速反
应。最后,正式规则的改变和非正式约束的持续之间产生张力,结果对经济变迁的方式具有
重要意义。⑤
Aoki 和Masahiko (1994)发展了一个相机治理(contingent governance)模型,并显
示相机治理的有效性可以由互补的制度安排来得到提高,从而提供了一个正式制度与非正式
制度互补的理论支持。⑥
张旭昆(2005)认为,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的关系,是制度演化理论研究的一个
重要视角。造成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分有两个原因:第一,正式制度要求清晰性,能够
①道格拉斯·C·诺斯著.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刘守英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1994.P4
②盛洪主编.现代制度经济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P257
③[美]道格拉斯·诺斯.制度变迁理论纲要.改革.1995,3
④[美]道格拉斯·C·诺斯著.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刘守英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P64
⑤North,D.C.(1990).Institutions,Institutional Change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Cambridge,UK.p45
⑥ Aoki,Masahiko.The Contingent Governance of Teams:Analysis of Institutional Complementarity.Internatinal
Economic Review,1994,Vol35,N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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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楚区分合规行为和违规行为;而非正式制度对清晰性要求较低,适应模糊性质的行为,对
违规行为的制裁有较大弹性。第二,正式制度需要由专门的机构负责实施并对违反制度的行
为进行监督和惩处,而非正式制度借助文化传统来实施,因此正式制度的维持成本要高于非
正式制度。①
崔万田、周晔馨(2006)认为,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安排之间有着一种互动的和谐关
系,一方面,非正式制度的安排会促使正式制度安排的出现,同样,正式制度也为非正式制
度的稳定和改进提供条件;另一方面,正式制度必须与非正式制度保持目标的一致性,才能
保持其稳定性。②
结合上述文献,本文认为,虽然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都为个人生活和组织运行所需要,
但二者的地位和作用并不是相同的,它们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
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形成不同
从时间上来看,非正式制度的形成要先于正式制度。人类社会曾长期处于蒙昧和无政府
状态,那时维持社会秩序的主要是不成文的非正式制度。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国家
出现后,正式制度在维持社会秩序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从形成路径来看,非正式制度的形成具有自发性,它是一种长期的历史积淀与文化演进
的结果,并不是完全按照理性原则来发展的,更多地受意识形态和历史文化的影响。而正式
制度则是理性设计的结果,它的形成需要相关各方的明确认可。
(2) 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实施机制不同
正式制度作用的发挥有赖于强制性的实施机制,具有合法而正规的实施机构,因此,正
式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他律”,是一种“硬约束”,具备很强的约束力。非正式制度不需要有
专门的实施机构,它更多的依赖于社会成员的自律,具有自我实施的特征,在实施时往往有
很大的弹性,是一种“软约束”。因此,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如果配合的好,则制度安排的
合法性程度就高,个人“搭便车”或违反规则的可能性就小,从而淡化机会主义行为。
(3)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功能不同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我们当然要重视正式制度的作用,按照理性和效率原则精心设计
正式制度来规范市场主体,提高市场效率。但正式制度并不是万能的,因为非正式制度在形
成上构成某种正式制度安排的“先验模式”,发挥着它在制度变迁中的基础性作用。因此,在
①张旭昆.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的互补——评钱滔对于永康民间票据市场案例的研究.浙江社会科学.2005,6.P16-17
②崔万田,周晔馨.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关系探析.教学与研究.2006,8.P42-48
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
9
复杂的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功能各异,作用的互补性也是极其隐
晦的。
(4)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变迁不同
首先,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变迁速度不同。正式制度的变迁可以在短时间内完成,
而非正式制度的变迁却是一个长期而缓慢的过程。因此,非正式制度的变迁一般是滞后于正
式制度的,即便有政府的大力宣传和倡导,价值观、意识形态、风俗习惯等非正式制度的变
迁也是相对缓慢的。
其次,从制度变迁的可移植性上来说,正式制度的可移植性较强,一些正式制度尤其是
那些具有国际惯例的正式制度是可以从一个社会或组织移植到另一个社会或组织的。但是非
正式制度由于其内在的传统性和历史积淀因素,可移植性就要差得多,其移植能否成功往往
取决于移入地的文化传统对移植对象的容纳程度。当然,正式制度的移植也要与当地的非正
式制度相容才能成功。
(5)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供给主体不同
从供给主体来看,正式制度都具有明确的供给主体,是人为设计的产物,如国家政策和
法规由国家和政府制定,企业的规章制度由企业制定;而非正式制度则是文化传承和历史积
淀的结果,很难划分出明确的制度供给主体。
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有着明显的差异,但是,两者又存
在着紧密地联系。一方面,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是相互促进的。非正式制度是正式制度产
生的前提和基础,一定的正式制度通常是依据一定的非正式制度建立起来的,它必须与非正
式制度如价值观念、伦理道德、意识形态等相吻合。正式制度确立后,又会促进旧的非正式
制度向新的非正式制度演化。而且,许多正式制度本身就是原有的非正式制度正式化的结果。
另一方面,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又是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相辅相成的,任何正式制度要
发挥作用都离不开非正式制度的辅助,同样,非正式制度作用的有效发挥也离不开正式制度
的支撑。在民营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我们既要重视正式制度的创新,又要重视非正式制度的
作用,使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2.3 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冲突与融合有关研究述评
2.3.1 制度冲突与制度融合
甄志宏(2004)认为,制度冲突是指,当正式组织的正式规范被认为与组织内部次级群
体成员的利益和偏好不一致时,会产生非正式规范与正式规则的偏差。虽然正式组织仍然会
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
10
继续维持形式上的标准化和制度化的正式结构,但是,组织的实际行动却随着非正式规范与
正式规则的相互作用而发生变化。制度融合是指,当正式规范被认为与行动者个人的利益和
偏好相一致时,正式与非正式规范是相互融合的,因而是相互支持和强化的,此时的交易成
本比较低。①
吴时辉、徐佳(2006)认为,制度冲突是指在制度系统内部对应于同一种行为的不同制
度安排之间在作用方向上不一致,对行为的规范上存在相互矛盾和抵触的部分。这将使人们
无法适从,行为紊乱,同时使制度系统也不能发挥应有的规范行为和传递信息的作用。②
从以上两位学者的界定来看,制度冲突实际上是一种制度的非均衡状态,而制度融合则
是制度的一种相对均衡状态。张曙光(1992)认为,“所谓制度均衡,就是人们对既定制度安
排和制度结构的一种满足状态或满意状态,因而无意也无力改变现行制度” ③。当出现制度
冲突的时候,就会有制度变迁的动力。制度变迁,就是制度的替代、转换和交易的过程,在
这一过程中,制度结构会逐渐趋于均衡,制度之间也会逐步融合。
2.3.2 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冲突
前文我们讨论了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区别,本文认为,二者之间的区别是造成它们
冲突的重要因素,但并不是有区别就一定有冲突,中国的民营经济发展与中国的市场化改革
是息息相关的。众所周知,改革开放前的中国缺乏市场经济的土壤,中国的市场化改革是在
计划经济的大背景下逐步推进的,而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不兼容的,
这就需要政府通过一系列的正式制度安排建立市场化改革的前提。作为强制性制度变迁的制
度供给的主体,政府通过培育市场主体,完善市场运行机制以及更深层次的产权制度改革,
逐步搭建起市场经济运行的外在形式化制度框架。然而,制度创新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人们
可以创造历史,但必须在给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创造。由于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特性
以及由此引发的广泛而深刻的利益冲突,赋予这些形式化的制度框架以生命和活力的价值规
范体系并没有也不可能在短时期内被大部分社会成员所认同并自觉遵从,长时期的历史积累
形成的文化传统以及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价值偏好不可能通过政府的强制推动在短时期内迅
速改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冲突将伴随中国市场化改革的整个进
程,成为改革进程中的主要矛盾之一。
谢富胜、乔兆刚(2001)认为,在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如果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不
①甄志宏.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冲突与融合——中国市场化改革的制度分析.吉林大学博士论文.2004,6.P114-116
②吴时辉、徐佳.制度冲突与下岗就业.理论界.2006,8.P154-155
③张曙光.论制度均衡和制度变革.经济研究.1992,6.P30-36
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
11
相协调,就有可能出现剧烈的文化冲突,影响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从而导致十分严重
的结果。①
甄志宏(2004)从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冲突与融合的角度探讨了中国的市场化改革的
制度失衡,认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冲突与融合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而中国
由于处于转型期二者的冲突表现的更为激烈。②
吴时辉、徐佳(2006)在分析制度冲突与下岗再就业时,实际上提出了正式制度与非正
式冲突的三种形式:即正式制度之间的冲突、非正式制度之间的冲突以及正式制度与非正式
制度之间的冲突。限于篇幅,本文仅分析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的冲突。③
2.3.3 从制度冲突到制度融合
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冲突与融合,直接关系到制度结构的效率和民营经济的发展。
谢富胜、乔兆刚(2001)认为,制度协调要求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必须形成相互融合、
彼此促进的共荣共损关系。④
金·恩斯明格(Jean Ensminger)通过分析非洲正式土地产权界定中遇到的困难,认为
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的互补对产权变更非常重要。二者一旦发生冲突,本土制度就不
再能够有效地适应正式制度设计并从中获益。因此,决策者要推行一种正式的制度,必须要
对本土观念和地方制度有深刻的了解。⑤
蒋伏心、周春平(2004)重点考察了我国私营企业发展的非正式制度约束,认为:一个
社会的制度是否有效率,不仅要看制度结构中的正式制度安排是否完善,而且还要看正式制
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是否相融,两者能否和谐共处.⑥
李春艳、左海华(2004)在考察非正式制度对日本公司治理的影响及对中国的启示时认
为,任何一个国家公司治理结构特征的形成,都离不开一系列制度的互补,这些制度包括正
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正是由于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相互融合、彼此促进,才能使公司
治理结构得到强化。⑦
制度之所以是经济发展中的关键因素,是因为制度能够提供一种激励结构,促使人们更积极
地投入到经济活动之中,从而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制度激励作用的发挥是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
①谢富胜,乔兆刚.经济行为中的制度冲突与协调.发展论坛.2001,3.P33-34
②甄志宏.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冲突与融合——中国市场化改革的制度分析.吉林大学博士论文.2004,6.P114-116
③吴时辉、徐佳.制度冲突与下岗就业.理论界.2006,8.P154-155
④同①
⑤[美]约翰·N·德勒巴克,[美]约翰·V·C·奈编.新制度经济学前沿.张宇燕等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P198-234
⑥蒋伏心,周春平.我国私营企业发展的非正式制度约束.江海学刊.2004,1.P64-70
⑦李春艳,左海华.非正式制度对日本公司治理的影响及对中国的启示.学术交流.2006,4
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
12
度双重作用的结果。如果不考虑交易成本的因素,显然,正式制度因其具有外在强制力(有国家机
器的保障)而使人们的行动选择具有较为明确的预期。但是,在现实生活世界中,交易成本无处不
在,正式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不仅需要建立一套专门的组织机构,而且需要通过一定的运作程序,
其间不乏讨价还价和营私、寻租等活动,因此其运行成本较高。而非正式制度的实行是依靠人们
的自觉和自愿,或社会的风俗和习惯,其实施几乎不需要花费多大的社会成本。因此,一项正式
制度安排如果能够得到组织成员的认同并将其作为自身的行为规范,就会极大地降低交易成本。
从这个意义上说,最有效率的制度安排要能够实现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
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
13
3 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冲突
3.1 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
在民营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制度的两种不同形式——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同等重要。
正式制度是指人们有意识创造的一系列行为规则,包括了政治、经济、法律制度及由这些规
则构成的等级结构。具体到民营经济则指其内部的产权制度、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及规章制
度等。非正式制度是指人们长期交往中形成的、世代相传的文化的一部分,包括意识形态、
文化传统、伦理道德等,对民营经济而言主要指企业文化。正式制度由于是明文规定的并有
相应的监督实施机构,因此,正式制度在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具有降低管理成本、促进合作
的产生以及提供人们行为的预期等作用,对经济绩效的作用当然有着主要的意义。同时,非
正式制度在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凝聚作用、提供的激励机制以及可以减少正式制度的实施成本
等作用,也对经济绩效产生着重大影响。当然,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的作用并不总是有利
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由于制度的供给不足或过剩以及路径依赖等因素的影响,正式制度与非
正式制度也有可能阻碍民营经济的发展,只有二者相辅相成时,才能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良
好的制度环境。
为了更好地理解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本文初步构筑了一个民营经济所赖以发展的
制度体系,如图3-1 所示: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分为内部制度和外部制度两个子体系。
民营经济的外部制度即社会层面的制度,它高于内部制度,对各个层次的民营经济都具有约
束力,但它不能代替内部制度。无论是民营经济的内部还是外部,都存在着一个由正式制度、
非正式制度联合构成的制度体系。民营经济外部的正式制度包括国家宪法与法律法规、经济
制度和政治制度,如果参与国际分工还需要遵守国际规则;外部的非正式制度包括意识形态、
文化传统、伦理道德和宗教等。民营经济的内部的正式制度包括民营企业的产权制度、管理
制度和组织制度等;内部的非正式制度包括民营企业的价值理念、文化和行为习惯等。在民
营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不仅要求两个子体系内的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要互相协调,两
个子体系之间的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也要相互融合,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民营经济的健康
运行。
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
14
3.2 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冲突的表现
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再加上制度变迁过程中的路径依赖性以及正式制度与非正
式制度变迁的差异等因素的共同作用,民营经济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受到正式制度与非
正式制度冲突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3.2.1 政府扶持国有经济的内生偏好与市场经济所要求的产权、融资、市场准入等正式制度
的冲突
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冲突最重要的一个表现就是意识形态因素
和计划经济的惯性思维所衍生的政府扶持国有经济的内生偏好与市场经济所要求的产权、融
资、市场准入等正式制度的冲突。根据诺斯的描述,意识形态“是指所有人在解释他们周围
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
外部制度
内部制度
正式制度
非正式制度
正式制度
非正式制度
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
经济制度
国际规则等
意识形态
文化传统
伦理道德
宗教等
民营企业产权制度
民营企业组织制度
民营企业管理制度等
民营企业价值观
民营企业文化
行为习惯等
图 3-1 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
政治制度
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
15
世界时所拥有的主观观念(即模型和理论)。无论是在个人相互关系的微观层次上,还是在有
组织的意识形态的宏观层次上,它都提供了对过去和现在的整体性解释,诸如共产主义信仰、
宗教信仰,个人所建立的理论都具有根据世界应该是怎样组织的规范看法色彩。” ①意识形态
独具的价值导向作用对经济发展具有重大的制度功能。意识形态的功能之一是节约交易成本,
它使人们认识到他们的环境并简化其决策过程从而成为节约机制,功能之二是对现行制度的
合理性解释,为正式规则的改变提供强化机制,意识形态对于制度的稳定和制度变迁的成败
有着重要作用。新古典经济理论无法解释人们的非理性行为,无法解释社会制度的变迁与稳
定,因此诺斯认为引入意识形态理论是必要的,“对行为进行约束的考核费是如此之高,以致
在缺乏约束个人利益最大化的意识形态观念时,经济组织的生存力就会受到威胁”。②“如果
没有一种明确的意识形态理论或知识社会学理论,那么,我们在说明无论是资源的现代配置
还是历史变迁能力上就存在着无数的困境”。③成功的意识形态具备以下特点:首先,它必须
解释现存的产权结构与交换条件的合理性;其次,它必须是灵活的,既能得到新团体的拥护
又能为旧团体所接受;最为关键的是,一个成功的意识形态必须能够克服搭便车行为。④
我国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必然要求坚持以国有
经济为主导和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另外,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影响并不
在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内的正式制度安排,而是植根于传统体制内人们所形成的思维、观念等
非正式制度安排。在这两者的共同作用下,政府具有扶持国有经济的内生偏好,表现在正式
制度安排上,就是在产权制度上首先规定国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⑤,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
的法律地位是不对等的;在融资制度上,以牺牲一定的金融效率为代价对国有经济进行“金
融补贴”,保证体制内产出的稳定增长;在市场准入制度上,民营经济投资存在诸多禁区和限
制。这些都与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公平、公正的正式制度安排是相冲突的。
首先在产权制度上,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长期处于一种不明确的状态。国有经济是国民
经济的主导力量,它代表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方向。相比之下,民营经济在国民
经济中的比重达到2/3 以上,但仍然是作为一支“重要力量”和“重要组成部分”,可见人们
从思想意识上并没有把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平等对待。
①[美]道格拉斯·C·诺思著.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刘守英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 年.P36
②[美]道格拉斯·C·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1999.P46
③[美]道格拉斯·C·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1999.P51
④陈书静.意识形态的经济功能.社会科学.2006,3.P39-40
⑤2004 年3 月14 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四次宪法修正案,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
一规定对民营经济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
16
表 3-1 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的短期贷款占金融机构各项贷款的比重(%)
资料来源:1999—2007 年《中国统计年鉴》金融机构人民币信贷资金平衡表。
融资问题是困扰民营经济发展的“瓶颈性”问题。首先从间接融资来看,占垄断地位的
国有银行体系对民营经济存在一定的歧视,存在严重的“惜贷”现象,银行信贷长期以来向
国有经济部门倾斜,民营经济从国有商业银行获得贷款很少,而且贷款审批条件很苛刻。我
们用三个表格来说明问题,从表3-1 中可以看出,1998—2006 年的九年间,金融机构对个体
私营企业的短期贷款呈上升趋势,这是一个可喜的变化。但我们同样也可以看到,对乡镇企
业的贷款下降的更快,因此,从总体上来看,金融机构对民营经济的贷款比重呈下降趋势。
表3-2 显示了中国民营企业2001 年以前的融资结构,在这一结构中,不管是短期融资还是
长期融资,民营经济基本上是以自我融资为主,银行贷款所占的比重很少,这一数据虽然有
点陈旧,但与表3-3 比较就会显示其意义所在。表3-3 显示了我国城镇500 万元以上项目民
营投资资金的来源结构,国内贷款的比重呈下降趋势,主要还是以自筹资金和自有资金为主。
这三个表格说明了我国的民营经济发展的间接融资渠道很不通畅,虽然近年来有所改善,但
基本还是以内源性融资为主。
年份 金融机构各项贷款 乡镇企业贷款 个体私营企业贷款
1998 100 6.45 0.55
1999 100 6.57 0.62
2000 100 6.10 0.66
2001 100 5.71 0.82
2002 100 5.19 0.81
2003 100 4.82 0.92
2004 100 4.53 1.17
2005 100 4.06 1.12
2006 100 2.67 1.18
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
17
表 3-2 中国民营企业的融资结构(%)
资料来源:格雷戈里,塔涅夫.中国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1,(6)。
表3-3 城镇500 万元以上项目民营投资资金来源 (亿元,%)
2000

比重
2004

比重
2005

比重
本年
资金来源
小计
3160 100 9856 100 17300 100
国家
预算内资

67 2.1 38 0.4 61 0.4
国内
贷款
802 25.4 1305 13.2 1697 9.8
利用
外资
196 6.2 119 1.2 210 1.2
自筹
资金
1797 56.9 7557 76.7 14091 81.4
企事
业单位自
有资金
1532 48.5 7360 74.7 11897 68.8
其他
资金来源
284 9.0 828 8.4 1239 7.2
融资方式
经营年限
自我融资 银行贷款 非金融机构 其他渠道
3 年以下 92.4 2.7 2.2 2.7
3 年~5 年 92.1 3.5 0 4.4
6 年~10 年 89.0 6.3 1.5 3.2
10 年以上 83.1 5.7 9.9 1.3
总计 90.5 4.0 2.6 2.9
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
18
资料来源:转引自黄孟复主编《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No.3(2005-2006)》,第70 页表4。
从直接融资来看,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不完善,民营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更
是困难重重。我们先来看债券融资,国际主要成熟市场的直接融资结构大多以债券融资为主
导,我国的情况则不同,债券市场发展始终处于政府的强力控制之下,债券融资被视为国有
经济金融支持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于满足壮大国有经济的融资需求,因而政府对
信用债券的发行实行严格的审批制。企业债券融资特别是民企债券融资在“十五”时期仍无
大的突破,至今发债企业仍需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的严格审批,被限定在大型国企或市政公
用项目,尚未有一家民营企业发行债券融资(不包括可转债)。①从股票融资来看,政府为了
支持国有经济的发展也是优先安排国有企业上市融资,直到“十五”以来,民企股票融资才
有了一些改善,特别是深圳证交所设立中小板以来,先后已有40 多家民营中小企业上市,初
步改变了民企首发上市比例过低的局面,但相对民营经济融资的需求来说仍然是杯水车薪。
因此,不管是间接融资还是直接融资,民营经济都受到诸多掣肘,严重限制了其进一步发展。
从市场准入制度来看,民营经济被定位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管理
层在市场准入的原则上已达成了一致,即凡是竞争性产业,都应当允许民营经济进入;凡属
已经和将要对外资开放的产业,都应当允许对内资民营经济开放。但各地在制定具体的准入
政策时却不尽人意,缺乏一个比较系统和具有权威性质的产业投资政策指南。与外商准入办
法相比,民营经济的准入还没有上升到政策和法律层面。没有形成国有经济、外资经济和民
营经济进入同一竞争领域的门槛标准化、统一化,违背了国家的经济政策。②根据全国工商联
上规模民营企业的调研结果,上规模民营企业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 79%)和第三产业( 20%),
第一产业的企业数量仅占1%。在第二产业中民营企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74%),在第三产
业中主要集中在商业和餐饮业(9%)、综合类(5%)和房地产业(4%)③。而在石化、电信、
汽车、航空、电力、烟草、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基本由国有经济垄断,民营企业要进
入这些产业部门困难重重。基础设施领域一直是民营经济投资涉足最少、进入最为艰难的产
业领域,也是民营投资进入最为不足的领域。南方民营企业发达的省份,如广东、江苏和四
川也只占不到1O% ,作为经济大省的山东省也只占5 %左右(参见表3-4)。另外,虽然金融、
保险、通讯、旅游、教育和医疗等新型服务业产业领域已经成为新的投资热点和经济增长点,
但从整体上看,到现在为止,银行业、旅游业、教育和卫生等新型服务业基本上是国家控制,
①纪敏,王新华.“十五”民营经济融资:现状、问题与改善.金融与经济.2007,1.P13
②吴宗杰等.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研究.经济问题.2003,6.P27
③黄孟复主编.中国民营企业发展报告NO1(2004).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P238-239
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
19
民营企业还没有真正在上述领域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①因此,我国的民营经济在重要基础产
业和第三产业领域发展缓慢,不仅使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受到制约,也成为制约我国整体
经济良性发展的障碍。
表3-4 2000 年部分省、市民营经济投资基础设施的比重(%)
地区 广东 四川 江苏 山东 上海
百分比 9.92 7.37 7.31 5.67 4.27
资料来源:2000 年中国投资统计年鉴,转引自吴宗杰等.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研究.经济问题.2003,6.P27。
按照市场经济体制公平公正的原则,一国的制度安排应该对所有的经济形式一视同仁,
但由于我国的意识形态以及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作用所衍生的政府扶持国有经济的内生偏
好,我国的现行的制度安排与民营经济的发展相脱节,导致我国民营经济在其发展过程中表
现出这样的怪现象:一方面,我国的民营经济对产权制度(对私有产权的界定和有效保护)、
融资制度、市场准入制度等正式制度安排表现出了异乎寻常的渴求;另一方面,民营经济又
往往绕开正式制度的约束,以非正常的手段去达到所期望的目的。这种心理与行为的悖论体
现的根本性问题就是意识形态因素的影响与市场经济体制所要求的公平公正的正式制度的冲
突。
3.2.2 传统文化习俗中的消极因素与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之间的冲突
所谓文化传统,主要是指一定国家和民族世代传承下来的相对稳定的价值观念、思维模
式和行为方式与习惯。文化传统作为一种民族内在的群体意识,它通过对人们行为选择的影
响,对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产生直接和间接的作用。中国是一个具有几千年历史传承的国度,
具有深厚的文化传统和底蕴,而且中国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传统文化具有很强的包容性,是
多种文化历史积淀的结果,这使得中国的传统文化难以发生崭新的变迁,也就导致这种以文
化为基础的非正式制度变迁严重滞后,从而形成对正式制度变迁的约束。而且中国的传统文
化不重视理性化制度,其突出表现就是重“人治”而轻“法治”。尽管中国改革开放已有近
30年的时间,市场经济体制的影响与日俱增,但由于我国传统的习俗与观念是在自然经济的
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大多数中国人的骨子里仍保持着浓厚的轻商思想、平均主义思想、
官本位思想以及家族思想等不利于现代民营经济发展的因素,这就必然与现代市场经济体制
的基本原则不相容,导致在中国的市场化进程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一系列矛盾和冲突,
①邓波著.民营经济前沿问题的研究.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3.P17-18
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
20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传统家族文化与现代企业制度的冲突
中国是一个传统家族文化十分悠久的国家,家族不仅成为社会生活、经济生活以及文化
生活的核心,甚至也成为政治生活的主导因素。在传统家族文化的影响下,特别是在法制和
社会信誉作为一种稀缺资源的情况下,中国的民营企业也就更加注重血缘、亲缘等伦理规范
在企业中的作用。毫无疑问,在家族企业的初创阶段,由于市场发育不完善,家族治理作为
一种制度安排适应了民营企业降低交易成本和管理成本的需求,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替代。
但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市场经济秩序逐步确立、市场竞争逐步加剧的时候,以家族为基
础的发展模式已经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就会出现以下冲突:传统家族文化所要求的企业控
制权与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的冲突;传统家族文化所要求的产权单一性与现代企业产权制度的
冲突;传统家族文化中的裙带关系与现代企业组织制度的冲突。这些冲突使民营企业特别是
家族企业不能顺利地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型,他们不愿放弃所有权,也不敢贸然聘请外部经理
人进入企业管理层,最终因固守家族管理而导致失败的例子并不鲜见。郭跃进(2002)在探
讨家族企业家族化水平的测定原理和方法时发现,即使是那些社会化程度较高的私营企业也
保留了相当高的家族化程度。①也就是说,即使是那些声称已经发展成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家族
企业,其产权制度、组织结构和治理模式都酷似现代企业制度,但其家族制的本质内核依然
存在。
第二,官本位思想阻碍市场游戏规则的完全确立
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统治,在中国形成了一种强烈而牢固的“官本位”意识,中国封建
社会的商人,始终未能摆脱从商为官、为官致富这一发展路径,并以“红顶商人”作为经商
的至高目标。这种官本位思想已经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并影响深远,它阻碍着我国市
场游戏规则的完全确立,从而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民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从企业层面来说,
官本位思想不利于企业的资本积累,在官本位思想的影响下,一些私营企业主的经营目的多
是“商而优则仕”,企业主将资金投资于仕途,而不是用来进行资本积累和扩大企业规模,
影响了财富积聚和企业家精神在全社会的孕育。同时,私营企业主的政治活动虽然增加了其
机会成本,但进入仕途后,他们就可以利用政治资源为自己服务。比如说,私营企业主如果
成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就会减少被吃、拿、卡、要的几率,就可以比较容易地获得信贷
资金,同政府官员打交道时办事效率也会大大提高,不仅如此,这些“官员企业家”还会利
用管制和许可证等形成权力干预经济和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
①详见郭跃进.论家族企业家族化水平的测定原理和方法.中国工业经济.2002,12
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
21
从政府层面来说,传统政府的“父母官”概念,计划经济“包办”的特征还在阻碍着政
府职能的转变和公共职能的完善。在传统文化和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思维的影响下,官本位
思想使得政府认为,培育市场就是政府直接运用市场手段配置资源来发展经济,导致市场依
附于政府,成为政府的附属品。新制度经济学认为,除了个人和企业,政府也是追求自身利
益最大化的经济主体之一,政府为突出自身利益最大化就会通过政府官员干预市场和企业的
运行,结果政府培育市场、推进市场化进程的目标就会发生偏离,导致政府过度干预经济,
从而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使得民营经济发展缺少一个更好的外部环境。因此,
在转型过程中,官本位思想与现代市场经济规则产生冲突是必然的,但其消除却不是一日之
功。
第三,轻商抑商与平均主义的传统思想阻碍着市场竞争机制的建立
中国的封建社会是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打击商人、重农抑商成为历朝政府的经济政策,
形成了一种“轻商”、“贱商”的社会文化氛围。时至今日,尽管中国的商品经济已经发展
了很多年,但作为商业主要代表的民营经济在这种文化传统下仍然被认为是贪利阶层,“为
富者,多不仁”的观念深入人心,这对民营经济非国民待遇的影响是深远的。另外,平均主
义的伦理道德也使民营经济受到歧视。平均主义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个重要思想,在
中国历史上颇具影响,从孔夫子的“夫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开始,中国人对“大
同”社会的追求持续了几千年,其影响不可谓不深。这两种传统思想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市
场竞争机制的建立,而民营经济的发展促使民营企业主和部分经理人首先富裕了起来,贫富
差距的拉大使得很多人产生了一种“相对剥夺感 ”①,甚至产生了一种“仇富”心理,这些
都不利于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
总之,传统的家族文化,科举制度积淀下来的知识分子对政治的偏好,“修、齐、治、
平”的思维模式,对商业牟利行为的反感,社会阶级的观念等,都对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一
些基本规则的建立与完善产生巨大的冲击。无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碰到的最大
障碍则是来自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及与之相适应的文化。政府主导强制性制度变迁改变了计
划经济体制,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式制度,却没有相应地促使计划经济的非正式制
度发生变迁。结果,当正式制度发生变迁以后,一些旧的传统观念和习惯仍会在相当长的时
期内延续下去,不仅影响着正式制度的变迁,干扰着新的正式制度的运行,还制约着新的正
式制度的功能的发挥。民营经济处于这一大背景之中,其发展自然也受到这些冲突的制约。
①社会学家认为,相对剥夺感主要是指人们从期望得到的和实际得到的差距中所产生出来的或所感受到的、特别是与相应的
参照群体的比较过程中所产生出来的一种负面主观感受,一种不满和愤慨的情绪。
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
22
3.2.3 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冲突与民营经济发展的地区差异
民营经济的发展在中国不同地区已经呈现出巨大的差异,这种差异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
一种差异是东部和中西部的差异,这种差异在表3-5 中非常明显,不论是企业数量、投资者
人数、雇工人数还是注册资金,东部私营企业占全国的比重都占绝对优势。而且,从地区分
表3-5 2005 年全国私营企业4 项指标的地区分布(占全国的比重%)
企业数量 投资者人数 雇工人数 注册资金
东部地区 67.30 63.22 66.06 69.23
中部地区 16.83 17.33 17.71 16.45
西部地区 15.87 19.45 16.23 14.32
注: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辽宁、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和海南,中部地区包括湖南、湖北、
河南、山西、安徽、江西、吉林和黑龙江, 西部地区包括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重
庆、内蒙古和广西。本表是笔者根据黄孟复主编的《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No.3(2005-2006)》第13-19 页的表9-表12 整
理而成,其原始数据来源于国家工商总局。
布上来说,上规模民营企业主要分布在东部地区(78%),中西部地区仅占入围企业数量的22%①。
因此,这种差异更准确地说是一种“差距”,是民营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东部地区民营经济的发展以浙江为代表。改革开放近30 年来,浙江民营经济和以民营经
济为主体的整个浙江经济的增长速度远远高于周围许多省份。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增长模型
都无法对此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释,新制度经济学的正式制度变迁理论亦无法说明:在同样是
是正式制度变迁的背景下,东部和中西部民营经济的差距是如此之大;即使是民营经济比较
发达的地区之间,民营经济的发展也存在明显的差异。我们并不否认各地区在地理环境、自
然资源、国家体制改革推进的时差以及初始经济发展平等方面的差异,问题在于,即使是在
中央既实行了倾斜政策,又与地方政府一起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之后,
这种状况仍未有效改变。显然,这其中蕴含着更深层次的原因,那就是各地区之间非正式制
度安排之间的差异。新制度经济学认为,精神文化因素等非正式制度对经济过程的影响,主
要是通过对经济主体行为的导向、规制、激励三种途径发生的,是通过主体内在的价值理性
认同过程和外在的行为习惯重复过程实现的。当国家政策和地方政府的措施等正式制度安排
与当地的非正式制度相融合时,民营经济发展就会如鱼得水,当二者不协调甚至存在冲突时,
民营经济发展就会受到制约。浙江民营企业是在浓郁的家族文化背景中成长起来的,“家”是
①黄孟复主编.中国民营企业发展报告NO.1(2004).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P239
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
23
个人利益和个人价值的终极载体,是其创业奋斗的动力源泉;加之历史上浙江商品流通活跃,
浙江人具有强烈的商品经济观念和投资创业意识,追求自己当老板,这种“宁为鸡头不为凤
尾”的地域文化传统在正式制度的支持下造就了浙江民营经济20 多年超常规的跨越式发展。
相比之下,中西部地区的非正式安排中就存在着许多与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国家的政策支
持不相适应的成分,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由于历史原因和出于政治的需要,中
西部地区国有经济所占的比重特别大,保留了较多的计划经济色彩,在观念上存在对民营经
济认识上的偏差甚至是错误的认识,从而存在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歧视,导致民营经济发展难
以获得初始动力。第二,与东部相比,中西部民众的思想观念相对保守和落后,其接受市场
经济的洗礼无论在时间上还是在程度上都不及东部地区,商品意识、市场意识、风险意识等
都相对淡薄,创业动力不足。正是因为存在这些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冲突,中西部地区
的民营经济发展才严重滞后于东部地区。
另一种差异是民营经济较为发达地区之间在发展历程、产业选择等方面呈现出不同的特
点,这些差异都有其深刻的制度冲突根源。如魏建、苏春红(2005)对比了山东与浙江民营
经济发展的差异,指出制度主体的有效分工与合作、制度文化的顺利转换和制度技术的发现
和更新是决定制度变迁绩效的三个重要因素①。王志凯(2007)通过观察比较江苏、浙江民营
经济在中国市场化过程中制度变迁的四个阶段的路径,分析总结了民营经济发展与区域制度
变迁的创新规律②。龚晓菊(2005)认为,在宏观制度供给相同的情况下,各地由于民营经济
制度背景和制度约束条件不同,发展程度和方式不同,从而产生了不同的模式和不同的经济
绩效③。我们以苏南模式和温州模式为例来说明制度冲突与融合对这两种模式发展差异的影
响。苏南模式产生于短缺年代,主要是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相配套的非正式制度的
变迁相对滞后,导致了企业和社区政府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依存关系,“社区政府公司主义”
导致产权模糊、所有者缺位和严重的内部人控制④,制约了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而温州地
区素有重商的传统,其走向市场经济主要是诱致性制度变迁的结果,自发的制度创新在得到
政府的肯定后演化为政策和法规等正式制度安排,这种演化是制度融合的一种高级形式,制
度创新与民营经济发展形成了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①魏建,苏春红.民营经济发展地区差距的制度经济学分析——山东与浙江的对比.浙江学刊.2005,5
②王志凯.中国民营经济发展与区域制度变迁——以江浙两省为例.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3
③龚晓菊.制度变迁与民营经济发展研究.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9.P157
④吴勇男.制约我国民营企业发展的路径依赖效应.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3,3
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
24
4 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融合的基础和条件
4.1 改革开放近三十年来,民营经济发展的正式制度建设日趋完善
4.1.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的根本性创新,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
本途径。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在经济建设上逐步采取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这种计
划经济模式有其自身的特征与弊端,主要是:所有制形式日趋单一化,排斥多种经济形式和
多种经营方式;经济管理的决策权集中在国家手中,企业只是严重依赖于上级政府的经济实
体,是行政机关的附属物;经济管理的基本方法是行政手段,经济计划主要通过行政指令和
实物调拨来实现,市场调节的作用非常微小,甚至于没有市场调节。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
制的建立是对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根本性变革,它追求市场主体的独立性、平等性,要求
市场对资源发挥基础性配置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起了各种市场,形成了统一开放
的市场体系,由市场形成价格,保证各种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各种经济资源由市场
来发挥基础性配置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主要是通过各种非行政手段对经济活动进
行间接的宏观调控,市场经济的各种活动主要由各种法规进行规范。
市场经济需要公平公正的制度环境,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我国的正式制度建设特别是
规范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逐步制定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基本确立,为社
会的进步和经济主体的平等竞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为民营经济开拓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4.1.2 一系列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陆续出台
在对整个市场经济环境进行优化的同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还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专门
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加快民营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1993 年11 月,党的
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
明确提出“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适应的
体制环境。1997 年9 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五大第一次把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把非公有制经济纳入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
的地位大幅提升。1999 年3 月5 日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在宪法修正案中肯定了“国家在社会主
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法律规定范围
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六
大报告提出了两个“毫不动摇”,其中之一就是“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
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
25
的发展”。2003 年10 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十届
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宪法的建议》,明确了“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
产权和继承权”,从而消除了某些地区由于非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而担心国家政策改变的顾
虑。2005 年2 月24 日正式颁布实施《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
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我国市场经济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如果《意见》能够切实执
行,我国的民营经济必将面临巨大的发展机遇。
4.2 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非正式制度的变迁
4.2.1 国家在意识形态领域的理论创新和舆论引导
国家在意识形态领域的理论创新和舆论引导,营造了良好的改革大环境,减少了改革的
摩擦和阻力,提高了社会经济绩效。非正式制度中的意识形态, 是中国制度创新的先导,以
1978 年12 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开端, 我们的改革开放发端于非正式制度的意识形态领
域。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的重新确立, “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
准”的重新提出, 计划经济姓“ 社”、市场经济姓“ 资”传统观念的成功突破, 为经济体制
改革等正式制度变迁做好充分的舆论和思想准备。这一切以意识形态为先导的非正式制度创
新, 为以政府供给为主导的制度变迁, 为中国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使得中国改革没
有出现前苏联那种不可收拾的混乱局面。而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正是由于意识形态领域的停滞
不前和缺乏正确的舆论引导, 才导致了前苏联和东欧各国各种社会行为的混乱, 加剧了利益
集团的冲突与斗争, 使改革陷入了低效的困境而不能自拔,最终走向解体和巨变。而在中国,
一方面由于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深入人心并能与传统文化中的一些价值取向相契合, 另一方
面更得力于国家在改革过程中始终保持着对意识形态的适时创新, 减少了社会的矛盾冲突,
降低了改革的方针政策的执行成本,营造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 增强了人们对经济投
入的激励, 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绩效的提高。
民营经济的发展更是得益于意识形态领域的理论创新,从“十五大”之后特别是“十六
大”以来,党和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理论认识取得了重大突破,主要有四个方面:其一,
确认“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其二,确认“非公有制经济是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三,明确提出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和外资等“各种
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其四,明确提出“各
类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的企业主、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
26
事业的建设者”,①这些理论认识上的突破,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对民营经济的价值判断,民
营经济发展的意识形态和舆论障碍已基本消除,民营经济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4.2.2 改革开放使发展民营经济的观念深入人心
改革开放的过程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的过程,也是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过
程。在这一过程中,中国的经济转型导致民营经济的出现,民营经济的出现又推进了中国的
经济转型,可以说,在旧体制外发展起来的民营经济是中国渐进式改革的最大特点和最成功
之处,它确保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由于民营经济与市场机制存在着天然的一致性,
它们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市场为导向,以竞争为动力,不存在国有企业政企不分和“铁
饭碗”、“大锅饭”的弊端,因此,积极发展民营经济对于推进市场化的进程显然具有非常
直接和根本性的作用。实践证明:民营经济发展越发达的地区,经济增长就越快;民营经济
不发达的地方,经济增长相对较慢。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在很大程度上
表现为民营经济发展上的差距。根据全国工商联2003 年对全国31 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统
计数据的计量分析结果,民营经济工业总产值比重每提高一个百分点,该地区人均GDP 提高
约203 元;城镇就业中民营经济就业比重每提高一个百分点,该地区人均GDP 提高约518 元。
②当然,这其中也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如环境污染、收入差距的扩大等问题还需要进一
步解决。但是,“开弓没有回头箭”,市场化改革是大势所趋,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观念已
经深入人心。
综上所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正式制度建设逐步完善,非正式制度的变迁虽然相对
缓慢但也取得很大的成绩,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契合度逐渐增强,这些都为我们进一步
推进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和条件。
①黄孟复,胡德平主编.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No.3(2005-2006).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P5-6
②中华工商时报.2005 年1 月17 日.第1 版
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
27
5 推进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5.1 进一步完善正式制度,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5.1.1 积极推进强制性制度变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正式制度安排的进一步完善
国家是正式制度的主要供给者,提供促进经济发展的正式制度安排是其职责所在。根据
林毅夫的论述,制度变迁有两种类型: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诱致性制度变迁。诱致性变迁指的
是现行制度安排的变更或替代,或者是新制度安排的创造,它由个人或一群(个)人,在响
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强制性制度变迁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和实行。①政府
通过积极推行强制性制度变迁,提供民营经济发展所需要的正式制度安排,从政策支持转向
制度保障,才能为民营经济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强。对我国的民营经
济而言,毋庸置疑,产权制度、市场准入制度、融资制度、政府职能等正式制度安排是影响
其经济绩效的决定性因素,而这些方面的正式制度供给明显是不足的。针对这种情况,“非公
经济36 条”提出:消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确立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实现公
平竞争;进一步完善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
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监督管理和服务,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
持续健康发展。②上述规定为民营企业开拓了潜在的广阔投资空间,但它还只是一个宏观上、
原则上的规定,只是中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一个大政方针,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
施的支撑,必须尽快建立健全制度的实施机制,变政策支持为制度保障。
5.1.2 建立健全实施机制,促进正式制度的有效实施
制度的实施机制是指制度执行的第三方对违反或遵守制度和规则的人做出相应惩罚或
奖励,从而使这些约束或激励得以实施的条件和手段的总称。实施机制对于制度功能与绩效
的发挥是至关重要的。对于一个组织来讲,虽然有制度比没有制度好,但有制度而不实施,
即“有法可依”而“有法不依”往往会更糟。因为如果制度得不到实施,不仅会影响制度的
稳定性和权威性,使制度形同虚设,而且还会使人们产生对制度的不正常的预期或使人们产
生蔑视制度的文化心理。因此,没有实施机制的正式制度只能是制度的傀儡,它们很难甚至
不可能发挥真正的作用。
对民营经济来说,也确确实实存在很多正式制度,包括外部的和内部的,这些制度制订
①盛洪主编.现代制度经济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P260
②引自国发(2005)3 号,《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文件共分七部分36
条,故形象地称其为“非公经济36 条”
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
28
的初衷不可谓不好,制度的规定也是民营经济所急需的。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实施机制,很
多制度得不到有效的实施,制度形同虚设的现象比较严重。从外部制度来看,以“非公经济
36 条”为例,尽管有些部门和行业或多或少地制定了一些政策或措施,但大多只停留在意见
和表态层次上,并没有具体落实到位。具体来说,在行业准入问题上,国家必须尽快制定和
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以进一步打破行政垄断和行业垄断,打破地方封锁,推进行业准
入政策的公平化、公开化和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切实做到“对非公有制企业与其他所有
制企业一视同仁,实行同等待遇”。此外,“非公经济36 条”还规定了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完
善社会服务、改进监管方式等内容,但其中的很多条款与现行的法律制度有冲突,目前除了
已经修改的《公司法》、《证券法》外,《破产法》、《税收法》、《反垄断法》等法律的修改完善
都没有明确的出台时间表,导致许多制度供给严重不足,很难满足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
这时,通过政府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由政府政策和法律引入实现,可以降低组织成本和实施
成本。政府所要得做的工作应该是在充分听证的基础上及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加快相关立
法进程,进一步明确民营企业的产权关系,形成一种有效和排他性的产权,给予民营经济在
财税、金融、土地、技术和社会服务等方面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从内部来看,民营经济的许多制度也是形同虚设。由于民营经济大部分是家族企业,即
便是上市的民营企业也保留着明显的家族痕迹。由于亲情原则的渗入,很多制度得不到有效
的实施,尤其是对于家族成员。因此,家族企业的正式制度建设的关键是建立有效的实施机
制。首先,家族企业的正式制度应该注意制度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及运行的成本,不能盲目
地制定一些所谓的制度,制度制定不在多,在于制度要有所需、更要可行。其次,保证制度
的权威性。权威性是正式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正式制度若失去了权威性,在约束力度上,
也就无异于非正式制度了。因此,一定要防止正式制度软化,坚决不允许企业内任何人凭借
权力、特殊关系修改制度或不遵守制度后,保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在制度面前,应该坚持
人人都是平等的,任何人都要遵守制度,按规章制度办事。在这方面,家族成员不仅不能享
有特权,甚至更要严格遵守制度,起到榜样的作用。
5.2 加快推进非正式制度的变迁,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秩序的建立对民营经济的良性发展是非常重要的,而我们习以为常
的非正式制度对市场秩序的影响也应该引起我们的关注。非正式制度是人们在长期交往中无
意识形成的,具有持久地生命力,并构成代代相传的文化的一部分。非正式制度包括意识形
态、文化传统、风俗习惯、道德价值观念等内容,推进非正式制度的变迁、促进社会主义市
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
29
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必须从这些方面着手。
5.2.1 推动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识形态变迁
在非正式制度中,意识形态居于核心地位,因为它不仅可以蕴含价值观念、伦理规范、
道德、风俗,而且可以在形式上构成某种正式制度安排的“先验模式”。对于把信念伦理至于
首要地位的民族来说,意识形态可能取得优势地位和以“指导思想”的形式构成某种制度安
排的“理论基础”或最高准则①。
意识形态因素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从民营经济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
出,民营经济的每一次快速发展都得益于意识形态领域的创新。十一届三中全会确认“实践
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后,禁区全面打破,个体经济获得迅速发展,私营经济开始得到认
可;1992年春天邓小平“南巡讲话”,被人们誉为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二个春天”,民
营经济得到迅速发展;1997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把非公有制经济纳入我国基本经济
制度,这是一次重大的理论创新,从而把民营经济由体制外纳入到体制内,民营经济的地位
大大提高。从表面上来看,每一次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似乎都是国家的一些正式文件和政策
等正式制度,但事实上,每一项正式制度的出台,其前提都是意识形态领域的充分讨论和创
新。而民营经济的每一次收缩也都与人们意识形态的改变或波动有很大关系。例如,1988年
出现抢购风潮后,1989年仍存在较为严重的市场混乱,人们对发展民营经济的认识也出现了
波动,认为发展民营经济就是发展资本主义的思潮有所抬头,因此有一种彻底清查个体、私
营企业偷税漏税等历史问题的要求,从而导致民营经济发展的徘徊不前甚至收缩。由此可见,
意识形态因素对民营经济的影响是巨大的。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与时俱进地推进
意识形态的变迁,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更为宽松的意识形态环境,对于民营经济的发展意义
重大。
5.2.2 加强市场经济的文化基础建设,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市场经济不但是一种经济体制,也是一种文化现象。经济的市场化与经济的社会化、
现代化是同一过程,它不仅要求提高人们的科学文化水平,而且要建立起相应的价值观念和
道德规范”②。在市场经济的建设过程中也面临着社会文化转型的任务,在非正式制度安排方
面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文化氛围,努力营造一种自主、竞争、效率、契约和自由的市
场经济文化,同时不断探索和积累反映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各种经验和知识,以支持市场经
①岳天明.经济发展中的非正式制度透析.理论与现代化.2000,4.P7
②彼得·科斯洛夫斯基.经济秩序理论与伦理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P5
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
30
济的有效运行。因此,建立新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文化、从根本上促进非正式制度的变迁,
是市场经济发展完善过程中非正式制度创新的重点。文化传统决定着公众态度,公众态度则
直接决定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尤其是在中国这种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制度
变迁与传统思想文化影响很深的国度,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正式制度发生了变迁时,
如果缺乏与之相适应的思想文化基础,传统经济体制的非正式制度不发生变迁或变迁速度过
慢,都势必会影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式制度的完善与运行。这就更要求我们在完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要重视非正式制度变迁的作用,加强市场经济文化基础的建设。
在非正式制度变迁中要促进市场经济文化基础的建立,就必须打破与传统计划经济相适应的,
以官本位制、城乡分割、身份等级制等思想文化意识为代表的非正式制度。而要做到这一点,
最根本的方法就是加快市场化的步伐,彻底打破传统农业经济与计划经济体制,扩大并加强
市场经济的思想文化意识的教育与影响,切实推进市场化文化基础的建立。
5.2.3 确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观念和习俗
在非正式制度中,意识形态固然居于核心地位,但它不能代替观念和风俗习惯在经济发
展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观念和习俗是任何一种社会形态下人类不可回避和否认的“历史存
留物”,并随着社会经济过程而发展。在市场秩序的形成过程中,观念和习俗为形成市场秩
序的正式制度安排提供了基础,因为“制度不是在真空中形成的,它们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依
赖和继承过去的行为组合合法化观念,也就是说,依赖于习俗”①。观念和习俗对市场秩序建
设有重要影响,它们是通过一定的规范去建立或影响人们的生存方式、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
的规范性文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促进更符合人性的观念、习
俗的建立,与优质的商品、生活构成了互补、互动的统一关系。而缺乏人性的观念、风俗促
使社会出现大量劣质商品和低级的生活方式,会给人类社会造成巨大的浪费。因此,观念和
习俗在市场秩序的建立中目益显示出重要的作用,对于促进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对于促进
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健康发展,对于促进人类社会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迅速提高,都起
着突出的、重要的作用,必须重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观念和习俗的确立。具体而言,要从
以下两个方面着手:第一,培养契约精神和信用意识。守信重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
与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契约精神和信用意识不谋而合。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它要求具有相互
独立经济利益的各行为主体之间的经济往来必须用契约和法律来保证,通过契约确立彼此的
权利和义务,并恪守信用遵照履行。在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过程中,要把信用作为公民的基
①埃克哈特·施里特.习俗与经济.长春:长春出版社.2005.P3
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
31
本道德要求,树立信用和契约的社会公共意识,形成重信守信的社会风尚。民营经济作为市
场经济的主体之一,在参与经济活动的过程中,要培育契约精神,形成信用即财富的意识。
第二,培养企业家精神。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官本位”社会,具有浓厚的重农抑商传统,
人们很容易把经商和“投机取巧”联系起来。而市场经济是以企业家为主导的经济,企业家
精神是市场经济特有的思想或心理基础,其实质是承认企业家的积极性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动
力,承认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基本因素和社会的中坚力量,但这种精神的形成尚需时日。在
民营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更应该重视企业家精神的塑造,培养企业家的契约观念和社会责任
意识。
5.2.4 重塑市场经济的伦理价值
著名经济学家洪银兴指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需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治本
主要是制度建设,特别是信用制度建设,其中突出的是道德建设。”①这里所说的道德建设其
实就是指市场经济的伦理价值问题。市场经济具有特定的伦理价值规范,其功能就是克服机
会主义行为,提高遵守契约的自觉性,形成全社会共同遵守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具体来说,
有效率的经济伦理具有确认并强化现行秩序符合义理或凝聚某个团体的功能,替代或辅助产
权界定,以及克服经济运行中的搭便车、道德风险、逆向选择和偷懒现象。自愿互利可以说
是市场交易的内在规定性,维持和优化市场交易秩序最基本的道德准则就是利人利己,损人
利己则是对市场道德准则的破坏,例如掺杂使假、强买强卖、假冒伪劣、欺行霸市等会使市
场竞争演化成相互掠夺的市场混战。我们建设市场秩序,维护市场道德,目的就在于通过道
德规则的约束,形成共赢局面。只有这样,人们之间的市场交易关系才有可能长久存在下去,
成为市场体系及其秩序形成和稳定的基础。
义与利是经济活动主体的两种价值取向,作为经济规范和经济行为内在统一的经济秩序,
实际上蕴涵着义与利的关系问题。市场经济秩序是以义与利的相关性为基础的。在这种市场
经济体制以及运行秩序中,义与利的关系体现了特有的价值评判标准,它在某种程度上制约
着市场经济的运行秩序。在“利”的层面上,判断市场经济运行有序与否的理论标准,一是
看经济活动主体的地位是否平等,二是看社会交易成本是否不断降低。在“义”的层面上,
衡量市场经济是否有序地基本标准,第一项是经济自由,第二项是经济公平。②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新秩序的确立奠定了处理义利关系的制度性和伦理性基础,在市场经济秩序形成的非正
式制度的供给中,我们要寻找义与利相通的基础,重塑与现代市场经济相容的经济伦理观,
①洪银兴.以制度和秩序驾驭市场经济.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P438
②吕凌.非正式制度对市场秩序建立的影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1,5
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
32
使之能够实现经济规范与经济行为的内在统一,并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民营经济作为一支快
速发展的经济力量,对市场经济新义利观的形成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方面要清除落后的
市场行为和观念,避免短期行为;另一方面要倡导新型的义利观,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兼顾自
身的社会责任、体现自身的社会价值。
5.3 重视教育对传统非正式制度的改造功能
我国非正式制度的特征是与我国传统的儒家文化紧密相连的,其基本特质是伦理的、等
级的、家族的、情感的、忠诚的和稳重的,其对市场经济特别是民营经济的发展不可避免地
会造成一些负面影响。要完善我国的非正式制度,必须重视教育的功能。社会学理论表明,
教育的功能是强大的,除了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外,学校教育作为人们社会化的重要场所,
对人们的意识形态、信仰系统和价值观念的塑造和改变是其他部门所无法替代的。因此,我
们必须抓住教育这一重要的社会功能,加大对现代市场经济的思想文化意识的教育投资,从
内部推进非正式制度的变迁,形成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观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
过程中,第一,积极推进传统经济的思想意识转变。尤其对于像我国这样一个通常将价值取
向和信念伦理置于首要地位的民族来说,与传统经济相适应的思想意识对经济社会生活的影
响则更为深刻,因而思想意识是我国非正式制度变迁的重要内容。在当前的市场经济体制建
立过程中,我们看到与传统农业经济相适应的家族观念、平均主义、关系取向、人情观念,
与传统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官本位制、城乡分割、身份等级制度的思想文化意识的非正式制度,
已经严重地影响市场经济正式制度的运行,阻碍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民营经济
的发展。因此,必须通过教育来逐步消除与传统经济相适应的思想意识的消极影响。第二,
加大市场经济方面思想意识的教育投资。尽管改革开放二十多年,市场经济的思想文化意识
的影响与日俱增,但非正式制度领域仍是与传统经济相适应的思想文化意识占主体地位,与
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非正式制度只是一种补充,其供给严重不足。这就要求必须加大国家在思
想意识方面的教育投资。大张旗鼓的宣扬现代市场经济的思想观念,进行全民式的市场经济
的思想意识教育,尤其是对政府官员,必须彻底地灌输市场经济的观念模式、办事方式和服
务态度,使决策过程简化 ,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为民营经济创造良好的思想意
识环境。
5.4 非正式制度的正式制度化
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转化的辨证关系,为我们利用正
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
33
式制度来变革非正式制度提供了理论依据。利用正式制度来变革非正式制度有两种途径:其一
是把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化;其二是利用正式制度来促成非正式制度的变迁。事实上,许多
正式制度就是脱胎于非正式制度,这表明非正式制度的正式制度化是完全可能的。由于非正
式制度的一个特点是非强制性,而通过使其正式制度化就可以赋予它以强制性。近年来,我
国在这方面有不少经验,如“服务承诺制” 就是将职业道德这一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化的一
种尝试。“承诺制”使得软约束的道德成了硬性的行为准则和正式制度,有效地促使人们提高
了职业道德水平。 经济活动中的一些具体的正式制度安排对非正式制度有重要的影响。实际
上,一些正式制度的设立的目的就是在于变革和利用一些非正式制度。如公益性组织举办的
“重质量、守信誉”评比活动的制度化,其目的就是在于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更为重
要的是,一种正式制度一旦能够有效地去约束人们的行为,人们在不断地遵守正式制度的过
程中,就会逐步形成一种新的行为习惯、新的观念意识乃至新的传统。这样,通过积极有效
的正式制度的规范和约束,就可以生成一种新的非正式制度,并反过来促进正式制度的有效
实施。因此,在民营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以恰当的方式推进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非正式制
度向正式制度转化,对于促进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融合,优化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具有
独特的作用。
5.5 发挥民营企业家在促进制度融合中的作用
企业家是企业发展的主要贡献者,是企业制度创新的推动者,是企业文化的倡导者,是
企业风险的主要承担者。对民营经济发展来讲,企业家形成的制度环境对企业生存和发展有
决定性的影响。应当说,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新阶段要加快建立健全企业家制度,给民营
企业家提供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
但是,我们不能只看到制度环境对民营企业家成长的重要意义,也要看到民营企业家们对制
度融合的促进作用。在民营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企业家对制度融合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
面:第一,对企业内部制度融合的促进作用。在民营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企业家首先要加强企业
正式制度建设,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减少家族制管理的不利影响,使企业的管理和运行有章
可循。其次要逐步加强与正式制度相契合的文化建设,提倡现代企业家精神,转变企业经营理念,
重视企业的品牌经营,以文化建设带动企业发展。第二就是对企业外部制度融合的推动作用。民
营企业家对外部制度融合的作用不是单个企业家的事情,而是企业家群体的责任。经过近30年的
发展,我国的民营企业家已经形成了一个群体或阶层,他们对社会做出了很大贡献,对社会的影
响力也与日俱增,已初步具备推动制度变迁的能力。一方面,企业家们可以倡导新型的企业价值
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
34
理念和市场经济秩序,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在全社会形成重契约、守信用的风尚;另一方面,
企业家们可以通过参政、议政等方式推动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正式制度的变迁。
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
35
6 本文的研究结论及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6.1 本文的研究结论
归纳起来,本文的结论和主要观点如下:
第一,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冲突与融合,直接关系到制度的效率和民营经济的发展。
第二,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冲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意识形
态因素和计划经济的惯性思维所衍生的政府扶持国有经济的内生偏好与市场经济所要求的产
权、融资、市场准入等正式制度的冲突;二是传统文化习俗中的消极因素(如传统家族文化
的消极影响、官本位、抑商思想和平均主义思想)与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之间的冲突;三是正
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冲突对民营经济发展地区差异的影响。
第三,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再加上制度变迁过程中的路径依赖性以及正式制度
与非正式制度变迁的差异等因素的共同作用,民营经济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受到正式制
度与非正式制度冲突的影响。但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建设
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促进制度融合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和条件。
第四,提出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融合的途径。本文认为应从以
下几方面着手:首先要进一步完善正式制度,建立健全正式制度的实施机制(政府起主要作
用),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其次是加快民营经济的非正式制度变迁,包括推动有
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识形态变迁、加强市场经济的文化基础建设、确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
的观念和习俗以及重塑市场经济的伦理价值等;再次是要重视教育对传统非正式制度的改造
功能,促进合适的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化,同时发挥民营企业家在促进制度融合中的作用。
只有这样,才能减少或缓和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冲突,最终促进二者的融合,为民营经
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6.2 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本文的主要内容是研究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冲突与融合问题,对此
进行专门研究的文献在目前还不多见,本文对此也只是进行了一个初步的探索。同时由于受
知识水平、资料搜集等方面的限制,本文在许多方面还存在不足之处,需要今后做进一步的
探讨。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通过理论综述和实证分析,本文力图建立一个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冲突与融合
的分析框架,虽然笔者作了很多努力,但由于受时间和知识积累的限制,特别是正式制度与
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
36
非正式制度冲突与融合的相关文献较少,框架的建立还只是处于一个探索阶段,需要进一步
地完善。
第二,在第三章中,本文力求尽可能全面地反映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
冲突的表现形式,但总结归纳的过程却相当困难,一方面要清楚地了解民营经济发展中有哪
些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另一方面还要将二者的冲突分门别类、清晰准确地表达出来。因
此,这一部分的总结难免有疏漏和不尽人意的地方。
当然,本文可能还有其他需要改进的地方,还请专家不吝赐教。尽管存在诸多不足,本
文还是希望能为民营经济的研究提供一个新的视角,为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略尽绵薄之力。
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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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时光飞逝,转眼之间,三年的研究生生活即将画上句号,回首往事,心中的万千话语都
化作深深地感谢。
首先要感谢我的导师李玲娥教授,本文是在李老师的悉心指导和关怀下完成的,从论文
的选题、研究方案的设计到论文的写作、修改及最终定稿,每一个过程都凝聚着李老师的教
诲和心血。在此期间,李老师渊博的学识、严谨的治学态度、一丝不苟的科研精神和高尚的
师德风范使我受益匪浅。除了学业,李老师及其爱人石罡明老师在生活中也给了我无微不至
的关怀,使异地求学的我倍感家的温暖,在此向他们表达我崇高的敬意和真诚的感谢!
感谢我们导师组的全体老师,他们是张富春老师、赵红梅老师和景普秋老师,三位老师
对我论文的写作提出了宝贵的指导意见,这也是我论文顺利完成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同时
要感谢经济学院和研究生学院的领导和老师们,正是他们的辛勤工作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优良
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感谢我的同班同学,他们是宋建伟、陈义海、曾生、曹韫、朱美峰、张晓芳和白骥平,
三年的相处我们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三年的相处我们有了更多的默契,三年的相处我们彼此
相互理解,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祝愿大家都有一个美好前程。
感谢我的女朋友钟笋,正是由于她的鼓励和支持,我方能踏踏实实地完成学业,没有虚
度光阴。
感谢我的父母,我愿将此文献给他们,正是他们的辛勤和汗水,为我铺就了通往成功的
道路,他们永远是我最强大的支持和动力。
最后,感谢所有帮助过我的老师、同学、朋友和亲人,祝你们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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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1.《关于科斯定理的理论综述》,《山西财经大学学报》(高等教育版),2006 年第2 期(总
第71 期)。
2.A Case Study of the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of Shanxi Ying County Ming He
Ceramics Co. Ltd. in China, 第二作者,中国民营经济创新国际论坛入选论文,并被编入
会议英文论文集,美国学者出版社2007 年出版。
3.《收入分配制度的国际比较及经验借鉴》,第二作者,全国高校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及实
践第21 次研讨会入选论文。
民营经济发展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
作者: 林广正
学位授予单位: 山西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