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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民财产性收入问题研究

河北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河北省农民财产性收入问题研究
姓名:刘春义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政治经济学
指导教师:顾六宝
20090501
摘要
摘要
“三农”问题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难题,问题的核心是农民收入
水平较低,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2008年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近万元,是
改革开放以来差距最大的一年。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
入。因此,本文通过研究河北省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问题,为增加河北省农民人均纯
收入,缩小河北省城乡收入差距,改善河北农民民生寻找一个新途径。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很大,但是农村经济发展相
对落后。农民收入平均偏低,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困难,其中问题很多。
本文通过查阅大量文献资料和实际调研数据,对河北省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相关问
题进行分析研究,论文结构如下: :
首先,依据马克思主义理论,以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为基础,本着理论联系实际的
原则,总结了国内一些专家学者对财产性收入的研究成果,对相关概念做了界定:
其次,分析了河北省农民财产性收入现状,并从河北省农民的财产现状入手,分别
研究了农民在获得土地财产性收入、房产财产性收入、金融资产财产性收入的过程中出
现的问题:(1)农民对其土地的产权功能不健全,征地补偿标准偏低,土地补偿金分配
不公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困难;(2)农村房产出租管理部门缺位,农民房租收
入低,农村房产流转不畅,影响了农民的房产转让收入,农村房产拆迁补偿较低,并且
常出现暴力事件;(3)农村资本市场、金融体系不健全,农民不具备相应的文化水平,
无法像城市居民一样方便地享受投资理财服务。
最后,通过对河北省农民财产性收入现状和问题分析结论,提出增加河北省农民财
产性收入的对策建议。包括:明确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鼓励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
完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提高土地经营权的补偿标准;明晰农民的房产财产权利,健全
农村房产出租、流转的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房屋被拆迁的农民的权益;完善农村金融服
务体系,加大农村基础教育投入,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等。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收入差距财产性收入
Abstract
Abstract
For a long time,the problems of“The Agriculture,Rural areas and Farmers’’have
become the primary challenges that we need to solve in domestic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 core of the issues is the lower income from farmers,causing the unceasing income ga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residents.The absolute value of income gap between urban ancl rural
residents is nearly ten thousand Yuan in 2008,which has reached the largest gap since reform
and opening—up.The 1 7th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points out that to create higher
conditions to let more people own property income,however,it is still slower on the property
income of rural residents.Therefore,through the investigation on the rural residents in Hebei
Province,the thesis is mainly to seek a new way to increase the property income of rural
residents in Hebei Province,SO as to reduce the income ga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residents
and improve the livelihood of farmers in Hebei.
With development of reform and opening up policy in Hebei Province,there is a rapid
change in economy and society,but the rural economy develops relatively backward.
Farmers’average income is low and farmers obtain property income in difficulties,which
include many problems.
Based on consulting a large number of references and the actual investigation data,the
paper analyzes the related problems of property income of rural residents in Hebei Province,
the structures are as follows:
Firstly,through careful study and research between the Marxist theory of property rights
and the westem theory of property rights,the thesis summarizes research achievements of
property income from some domestic experts and scholars and defines the related concepts
based on the Marxist theory of property rights and the principles of combination of theory
with practice.
Secondly,it analyz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rural residents’property income in Hebei
Province.From hebei farmers’property status quo,it researches problems which exist in the
process of farmers’land property income,the real estate property income and the financial
lI
Abstract
assets property income.Here are some problems:(1)It is imperfect on the land property
rights function;It is lower on the standards of land expropriation compensation;It is unfair
on the land compensation distribution;It is difficult on the circulation of the rights to the
contracted management of rural lands.(2)Owing to the absence of rural property rental
management department,the lower rural rental income,the obstruction of rural property
circulation,it affects farmers’rental income.The lower compensation of rural houses often
causes violence events.(3)farmers Can’t enjoy the same investment and financial s&vice
convenience because ofthe imperfect rural capital market and the imperfect financial system,
they don’t have the corresponding cultural level.
Finally,based on revealing rural residents’property income status and problems in
Hebei Province,and it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on increasing rural residents’property
income.Including:Clearing the farmers’land property rights,encouraging the circulation of
rural land management,perfecting the management of rural land expropriation systems and
improving the management of land compensation standards;Clarifying farmers’real estate
property rights,perfecting rural property rental and the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protecting the rights of farmers’demolished houses;Perfecting rural financial service
systems,strengthening the countryside elementary education investment,and improving
farmers’scientific and cultural qualities.Ete.
Key Words The Marxist theory ofproperty rights The income gap
Property income
IIl
河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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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郑重声明: 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
的研究成果。尽我所知, 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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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使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
的说明并表示了致谢。
作者签名:叁!阻
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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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位论文属于
l、保密口,在——年月——日解密后适用本授权声明。
2、不保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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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识产权声明
本人为申请河北大学学位所提交的题目为(淫p嗡彖伏臣眵猡冶纠魁崾馐慈巧晁) 的学位论文,是我个人在导师摩谢指导并与导师合作下取得的研究成果,研
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是在河北大学所提供的研究经费及导师的研究经费资助下完
成的。本人完全了解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保护知识产权所制定的各项法律、行
政法规以及河北大学的相关规定。
本人声明如下:本论文的成果归河北大学所有,未经征得指导教师和河北大学的书
面同意和授权,本人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公开和传播科研成果和科研工作内容。如果违反
本声明,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声明人:垒:赵日期:三=蔓年—丘月上日
作者签名:
导师签名:
日期:逍d月上日
日期:卫4年j月阜日
第1章引言
1.1研究背景和意义
第1章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经济稳定高速增长,居民收
入来源由单一的工资向多元化发展且总体水平稳固提高,但是,由于生产力水平总体上
还不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市场经济的收入分配制度以及城乡二元的经
济结构,使得农民收入增长速度相对缓慢,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趋势还未根本扭转,
特别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居民生活
水平的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的实现以及整个国家与社会的长期稳定
和发展。
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的大国,农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三农”问题直接影响
到我国的经济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是要解决增加农民收入。党的十七大报告
指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
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其中强调要以促进农民
增收为核心。增加了农民总收入,有利于提高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对推进我国农业产业
的发展,促进农村消费市场的繁荣,进而为推动我国经济的平稳快速的发展提供了强大
的动力。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提高农民收入与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目
标是一致的。占我国人口63.91%①的农民收入不能有效增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就不能真正实现,所以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对于十七大提出的加快
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和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和现实意义。
近几年,我国经济保持高速的增长,国内人均可支配收入有了显著提高,从2000
年到2002年开始,我国居民收入中的财产性收入呈现大幅增长的态势,其增长速度超
过了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然而在总量上,财产性收入占居民纯收入的比重只达到
2%左右,高的增长速度和极低的比重说明财产性收入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通过“创造
条件",如提高城市居民的工资收入、增加城市居民和农民的转移性支付、完善城乡金
融市场及其制度规范、加大培养人民群众的理财知识等等,可以提高人们的总收入,促
回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l号)
http://www.stats.gov.cnJtjgU/rkpcgb/qgrkpcgb/t2002033 1—1 54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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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7:经济学硕十学位论文
进资本市场的发展,推动国内经济繁荣,特别是有利于提高人们的消费水平,拉动内需
的增长。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一章中提出:“创造
条件让更多的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引起了全社会
特别是经济学界的热烈讨论。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宏观经济形势的
巨大变化,居民收入中的财产性收入有了大幅度的增加,说明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结构开
始发生显著的变化,对此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实行的是“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
的分配制度。财产性收入就属于多种分配形式。通过财产性收入问题的提出,发展了“多
种分配形式”的内涵和强调了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性。随着个人收入及财产数额的增多,
财产性收入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发展到现阶段的快速增长,在实践上增加了人们扩大
收入来源的途径。对于中低收入阶层的人们来说,积极努力的创造财产、拥有财产性收
入能够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缩小与高收入者的收入差距,有利于促进共同富裕。
因此,研究我国农民财产性收入问题是必要的。
首先,农民问题是我国经济发展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从农民财产性收入的角
度入手分析农村经济发展现状,探索增加农民收入的新渠道,达到促进河北省农村地区
经济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目的,同时也给全国农民财产性收入的研究提供实例。
其次,研究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要先知道什么是农民的财产或者什么可以作为农民
的财产,农民手里的财产有多少,分布情况是怎样的,农民的收入有多少能转换成财产,
然后鼓励和引导农民合理的消费和储蓄,扩大国内消费需求,提高农民收入,增加农民
拥有的财产,从而为了使农民能够增加财产性收入有了基础。
最后,通过研究和解决农民在获得财产性收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来拓宽农民的收
入渠道,提高农民的总体收入水平,对于普遍改善农民的生活质量,扭转收入分配差距
扩大趋势有积极意义。
河北省是一个农业大省,拥有人口数6943万,其中农业人口4140万人,研究河北
省农民财产性收入问题,能够具有很强的典型性,对全国来说也具有极大的代表性。通
过分析农民在获取土地财产性收入、房产财产性收入、金融资产财产性收入过程中存在
的问题,探求其内在和外在的原因和对获得财产性收入的影响因素,提出相应的对策建
2
第1章引青
议,努力实现河北省城乡协调发展,对于提高河北省农民收入水平,推动河北省的地区
经济发展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以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为基础,运用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目的是通
过研究现阶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入地研究河北省农民不同类型财产性收入的来源、
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农民财产的不同分类。在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
的对策建议。
1.2国内外研究综述
关于我国居民收入、农民收入和城乡收入差距的问题相关研究的文章多如牛毛,俯
拾即是,研究的方向主要是解决居民收入分配不公平、缩小居民收入差距和城乡居民收
入差距、如何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关于产权理论问题研究,巴泽尔的产权理论集中于他的著作《产权的经济分析》,
巴泽尔关于产权的定义的界定上不同于科斯和德姆塞茨,他认为:“个人对资产的产权
由消费这些资产、从这些资产中取得收入和让渡这些资产的权利构成。⋯⋯人们对资产
的权利(包括他们自己的和他人的)不是永久不变的,它们是他们自己直接努力加以保
护、他人企图夺取和政府予以保护程度的函数。"①巴泽尔认为产权是一个变化的函数,
对产权的界定也是一个不断演进变化的过程,那么我们可以认为,对居民财产权利的行
使和保护也要用发展的眼光对待。
而关于我国农民的财产性收入问题,国内外学者极少涉及和研究,在这里,一个重
要的原因是,我国建国以后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大二公"的所有制结构,人们对
财产权利这个概念是很陌生的,财产都是国家集体所有的,跟个人没有任何关系,所以
这个问题对于国内学术界来说是个理论研究的禁区,另一个原因是改革开放之前由于对
我国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片面理解对人民群众的思想形成了束缚,即认为拥有财产或通
过财产创造收入是属于资产阶级性质的,与我们坚持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严格对立的,
是要消灭的对象,因此,在人们的思想中对财产也是避而不谈。其实这是对马克思关于
“个人所有制”的经典论述的机械地、错误地理解。关于这一点,在本文第二章理论研
究中详细说明,这里不再赘述。
①王传刚,王丽琦:巴泽尔关于产权理论的贡献,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年第6期。
巴泽尔:产权的经济分析,上海三联书店1997年,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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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经济学硕十’.;乏何论文一
到目前为止,对我国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也只是初步的研究和探索,还没有形成系统
的理论和实证研究,主要是对财产性收入概念和内涵的解读,对影响居民财产性收入的
因素以及如何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进行分析,如:李金凤、李晶龙(2008)在对我国居
民财产性收入的现状分析的基础上,论述了财产性收入对中国贫富差距带来的影响,指
出财产性收入的存量因素是财产性收入实现的基础,财产性收入的流量因素是财产性收
入实现的方式,通过对比近几年我国城乡居民的财产性收入,认为我国城镇居民和农民
的财产性收入将进一步扩大。
周青梅在《财产性收入、收入差距与政府公共政策选择》(2008)中从财产分布和
收入差距,分析认为由于财产分布不均,短期内财产性收入的增加会拉大我国收入差距,
但长期看,财产性收入有利于中等收入这的崛起从而缩小收入差距同时政府在政策选择
上应保障低收入者的生活,并最终缩小收入差距。
巴曙松(2008)解读了财产性收入的三重内涵:首先让更多的人能够拥有财产,其
次要为人民的财产能够获得收入创造条件,最后要帮助人们形成合理的观念来获得财产
性收入,并提出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首先要让更多的人能够拥有财产,财产是
财产性收入的前提。财产性收入的形成来自于财产,而财产的形成和积累一般来自与劳
动收入的节余。因此,要提高财产性收入水平,就必须提高工资等劳动性收入的水平。
刘飞(《关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几点思考》,2008)认为农民的理财方式和观念
落后,农村信息化建设和金融服务发展滞后,农民缺乏投资理财的知识造成我国农民收
入中财产性收入所占比例非常小的主要原因,要增加农民收入,就必须改变农民的投资
理财观念,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提供便捷的投资理财服务,并创造各种条件方便农民
投资理财。
丁俊峰《群众财产性收入增加的金融视角》(2008)从金融的视角出发,认为发挥
金融功能是促进群众财产性收入提高的关进因素,因此,深化金融改革,健全金融理财
市场,开拓农村金融市场,加强金融市场监管是保证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必要条件。
黄范章在《发展资本市场,推进“财产性收入”大众化》(2008)认为要实现“让
更多的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降低进入资本市场的门槛,吸收广大中等收入群体甚至
一部分低收入群体。
程国栋的博士毕业论文《我国农民财产性收入问题研究》,从农民所拥有的财产为
4
第1章引言
切入点。对我国农民的收入和财产性收入诸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为
农民财产性收入问题研究提供了方向。
在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财产性收入以前,关于农村土地、房产、金融方面研究的文
章较多,如关于农民土地产权、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农村土地制度的变迁等;关
于农民房屋产权、住房宅基地、闲置房屋;关于农村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的构建、农民
保险和理财产品的创新等问题,然而,以前对以上问题的研究大多是从解决在农村土地、
房产和金融方面出现的矛盾问题的角度来研究,它们的目标并不是为了解决农民的收入
问题,也并没有涉及到由农民的财产所带来的收入问题。
1.3论文的研究框架
本文内容分为共五章:第一章介绍论文写作的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论文
的框架及创新点;第二章是全文的理论基础和方法,首先是介绍马克思的建立个人所有
制的观点和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然后对财产性收入及相关概念进行界定;第三章介绍
河北省农民财产性收入的现状,通过对农民拥有的财产的分类,分别从土地、房产、金
融资产三方面来分析农民财产性收入获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第四章,在前几章的现状
及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增加河北省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对策建议;第五章是
结束语,包括文章的不足之处和有待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1。4论文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1.4.1论文的研究方法
l、文献调查法:参考相关文献资料和理论著作,通过多种途径获取关于居民收入、
财产性收入、收入差距的政策性和理论性资料。
2、比较分析法:通过对河北省与其他经济发达省份的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情况
进行比较,分析产生差距的原因。
3、问卷调查法:对农民区分不同收入水平、不同文化程度、不同职业进行问卷调
查,了解农民财产性收入的获得情况。
4、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对财产性收入的相关理论进行规范的学理分析,
提供研究的理论基础。同时,重点运用实证分析方法,对河北省农民的财产性收入状况、
财产性收入的变化趋势的实例进行研究。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通过比较、归纳和概括,
运用了规范分析的方法,提出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改善农民民生的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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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经济学硕十学何论文
1。4.2论文的创新点
1.本文以农民所拥有的财产为角度全面系统地分析了河北省农民财产性收入现状,
介绍了河北省农民财产性收入的特点。通过对农民所拥有的财产进行分类,细化了河北
省农民财产性收入中存在的问题。
2.以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作为研究河北省农民财产性收入的理论基础,结合运用调
研数据的实证分析,得出影响河北省农民财产性收入的主要原因包括:农村土地产权关
系不明确;与土地产权、流转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农民房产出租、转让缺乏法律
保护;农村金融市场改革发展滞后;农村普及科学文化教育落后。
3.本文以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针对河北省农民财产性收入现状提出明确农
民的土地和房产财产权利、推进农村金融市场改革等对策建议。
6
第2章产权理论综述及相关概念
第2章产权理论综述及相关概念
2.1对马克思的个人财产所有思想的理解
目前对马克思的“个人所有制"的最普遍的理解是,个人对消费资料的所有。因为
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指出“除了个人的消费资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转为个人
的财产。”∞我国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以前这几十年,经济理论界对马克思关于“重新建
立个人所有制”的论述的理解是:对个人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基本等同于私有制,与我国
实行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最终消灭私有制的目标是矛盾的,因此,对财产和个人所有制
是持否定态度的。
所以我国经济理论界关于居民的财产性收入问题的研究,基本是空白的,为了研究
农民财产性收入问题的必要性,我们先要正确理解和把握马克思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
制”思想。
马克思原文的表述是:“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
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
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之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
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
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我们知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是劳动者
不占有任何生产资料,除了人身自由和自己的劳动力,劳动者一无所有。这样,资本家
通过雇佣劳动者使劳动和生产资料相结合,从而给资本家创造了归资本家占有的、能够
带来剩余价值的商品。这时商品或者由商品转换来的货币便成了由资本家私人所有的财
产。因而对于劳动者来说,他们只有劳动收入,没有个人财产,更不可能获得财产性收
入。马克思基于劳动者没有财产,而大部分财产的集中于资本家手中这个事实出发,认
为劳动者,即无产者,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掘墓人。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认识也不断地发展和进步,在我国建立
社会主义国家以后,劳动者的地位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工人阶级成为我国的领导阶
①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04页。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8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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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人学经济学硕卜学位论文
级,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者和领导者。因此,劳动者就要由资本主义的无产者转变成
为社会主义的有产者,成为财产拥有者和劳动成果的分享者。正如前面提到的马克思在
《资本论》原文中所指出的,“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共同占有
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对“个人所有制”的理解,应该是个人财产权利的
制度,也就是说,对个人的财产权利的确认以及它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样才是符
合马克思的原义的。
在改革开放以前,由于国内学术界把个人所有制理解为资本主义个人私有制,与当
时国内搞的轰轰烈烈的“一大二公”所有制也相违背,因此,我国经济理论界对马克思
的“个人所有制”思想的研究始终停滞不前。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的研究也真正做到了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始对个人财产予以肯定,在现阶段所有制结构方面,
我国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在个人收入分配制度上,我国实行以
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所以,十七大报告提出增加居民的财产
性收入,就是要扩大和落实“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居民的收入,使更广大的人民
群众能够拥有财产并获得财产性的收入,达到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缩小收入差距的
目的,实现共同富裕。
在阐述了“重建个人所有制”思想基础之上,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即马克思主
义产权理论,从人与人之间的经济权利关系的层次分析了物质财产的产权关系问题,比
现代西方产权理论研究的更深入、更精辟地阐述了财产权利的法权关系及其在经济关系
中的反映。
同时,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开放的、科学的理论体系。我国是
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的社会主义国家,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解决我国的具
体经济问题,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具体实践。因
此,本文以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作为理论基础,下面介绍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
2.2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概述
2.2.1马克思主义产权的概念
产权或者说财产权利,是指财产主体通过财产客体而形成的经济责任、权力和利益
关系。产权的表面形式或者说法律层面是人与物之间的关系,体现的是财产主体对物(财
R
第2章产权理论综述及相关概念
产客体)的占有。马克思在《贫困的哲学》中指出:“要把所有权为作一种独立的关系,
一种特殊的范畴,一种抽象的和永恒的观念来下定义,这只能是形而上学或法学的幻
想。’’马克思认为,财产权利是具体的,有现实物质基础的深层的关系,即经济关系,是
产权主体之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总和。
在一百多年以前,马克思和恩格斯就已经全面地研究了社会经济关系中的财产关系
和与财产有关的权利关系。马克思不仅研究了复数形式的财产权或产权,而且研究并论
述了复数形式的财产权或产权中所包含的各单项权利: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支配
权、经营权、索取权、继承权、不可侵犯权等一系列法的权利。①正如西方一些产权经
济学家说的“是马克思第一个拥有产权理论";“马克思是较早强调产权关系作用的理论
家之一’’@。
所以说,马克思研究的产权是~个完整的产权体系,它包括狭义的所有权(归属权)、
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产权主体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必定受到一定的限
制和约束,同时尽一定的义务。
2.2.2马克思产权理论的主要内容
马克思在原文中论述的最初表述不是产权,而是所有权、所有制,但是德文中所有
权和产权是同一个词,在大量的英文文献中马克思的所有制理论被翻译为“property”,
就是指财产权利、产权的意思。所以,在这里我们所说的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就是马克
思的所有权理论。
一、产权关系是反映经济关系的法权关系
在西方经济学中,产权被认为是一种行为权利,德姆塞茨认为“所谓产权,意指是
自己或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产权是社会的工具,其意义来自于这样一个事实:在
一个人或他人做交易时,产权有助于他形成那些他可以合理持有的预期”;诺斯认为“产
权本质上是一种排他性权利"@他们强调了产权的行为性同时也承认产权是人与人之间
的关系,但是他们研究了产权关系的表面层次,而不能深刻揭示引起产权关系的实质。
马克思认为,产权是人与人之间建立在物的基础上的经济权利关系,是产权主体对
①吴易风:马克思的产权理论一纪念《资本论》第一卷出版140年,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1期。
@吴宣恭:《产权理论比较一马克思主义与西方现代产权学派》,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
42页。
@黄少安:《产权经济学导论》,山东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6-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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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经济学硕十学位论文
财产的所有、占有、支配、使用、经营、收益等具有排他性的关系,这种排他性不仅是
一种经济关系,更是一种法权关系。马克思指出:“法的关系J下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
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
物质的生活关系’’。马克思在社会科学史上第一次发现了包括产权关系的法权关系、经
济关系、意志关系三者之间的本质联系,正确地阐明了三者之间的关系,为构建科学的
产权理论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①
正是因为产权是一种法权关系,所以产权这种经济关系只有通过法律的形式反映出
来,才能发挥其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作用。正如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讲
的“直到现在存在着的个人的生产关系也必须表现为法律的和政治的关系”。
二、产权是一系列权利的组合
马克思研究的产权理论不是一项单一的权利,而是一系列权利的组合,它包括狭义
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经营权、收益权、索取权、继承权和不可侵犯权
等权利。
第一,所有权分广义的所有权和狭义的所有权,广义的所有权就是产权,狭义的所
有权是产权的一个单项权利,是所有者为使所有物归自己所有的排他性的权利,所有者
不仅要求对所有物的完全占有,而且要求所有物所能产生的受益,否则所有者的产权就
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举例来说,农民作为土地的占有者(现行宪法第10条规定:农村
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所以农民只拥有
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将土地的使用权转让或出租,就要得到地租。资金的
所有者将资金借出就要得到相应的利息。所以说,所有权的实现是其他权利实现的基础。
第二,占有权是占有人对财产的占有和事实上或法律上的控制,并获得收益,是所
有权中非常重要的权能之一。一般情况下,所有权和占有权统一于一个主体,但也存在
所有权和占有权分离的情况,即所有权和占有权分属于不同的主体。这种情况下,占有
权强调的是实际控制权。
第三,使用权是使用权人在保持财产物质外形和性能不变的情况下,通过使用财产
而产生收益的权利。通常所有人行使使用权,在所有权和占有权分离的情况下,一般由
占有人行使使用权。因为想要行使使用权就必须先要占有财产,否则无法行使使用权,
①吴易风:马克思的产权理论一纪念《资本论》第一卷出版140年,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1期。
lO
第2章产权理论综述及相关概念
所以占有权对使用权起有决定性的作用。
第四,收益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对财产的(广义)所有权而获取经济利益的可能性。
收益权可以来自于产权的各项权能,并不只限于狭义的所有权。举例说明一下,土地所
有者通过对土地的所有权要获得地租,地租就是土地所有权的实现形式;租种土地的农
业资本家获得土地的占有和使用权,所以农业资本家要获得农业生产出来的平均利润,
这个平均利润就是农业资本家对土地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实现形式。收益权是(广义)所
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形式,也是明晰产权,调整人与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根本目的。
三、产权权能的结构
马克思辩证地分析了产权的权能结构,认为产权的各项权能既可以是统一的,在一
定条件下也可以是分离的,至于是统一还是分离取决于一定阶段的社会生产力水平和生
产关系的发展程度,以及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适应的经济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的发展程
度。
第一种形式,产权的各项权能归属于同一个主体,即这个主体同时拥有所有权、占
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比如一个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或资本主义社会的个体农民和
个体家庭式手工业者,他们用自己的生产材料、工具和土地进行生产活动,那么他们所
获得的劳动成果归他们自己所有。
第二种形式,产权的各项权能归属于不同的主体。以土地为例,马克思说:“在亚
细亚的(至少是占优势的)形式中,不存在个人所有;只有个人占有;公社是真正的实际
所有者;所以,财产只是作为公共的土地财产而存在。”④说明土地作为财产,它的所有
权和占有权式可以分离的,土地所有者通过所有权可以获得地租,土地占有者可以通过
占有和使用土地获得收益。.
第三种形式,产权主体以集体的形式存在,这个集体是一个个人的联合体,所有权
归集体所有,在这个集体中占有权或使用权归部分成员拥有,由集体统一协调。对于这
种产权结构,马克思说:“在亚细亚的形式中,不存在个人所有,只有个人占有。公社
是真正的实际所有者,所以财产只是作为公共的土地财产而存在。⋯⋯在大多数亚细亚
的基本形式中,凌驾于所有这一切小的共同体之上的总和的统一体表现为更高的所有者
或唯一的所有者,实际的公社却只不过表现为世袭的占有者。因为这种统一体是实际的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81页。
ll
河北人。≯经济学硕十学位论文
所有者,并且是公共财产的真正前提”。①
2.3农民、财产性收入及相关概念
t 2.3。1农民的界定
按照国家统计局相关指标的概括,本文中的农民,是指长期生活居住在农村及县以
下乡镇的,在一定时期内(一般指一年)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拥有农村户口的居民,即
农村常住居民
2.3.2财产性收入概念
财产性收入,一般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
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它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
金、专利收入等;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国家统计局统计指标
的解释是,财产性收入指金融资产或有形非生产性资产的所有者向其他机构单位提供资
金或将有形非生产性资产供其支配,作为回报而从中获得的收入。
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是指农民通过拥有的动产和不动产,包括:资金、农业机械及工
具、交通工具、土地、房屋等的(狭义)所有权、占有权和使用权获得的收入。
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又可以具体分为,土地使用权收入,租金收入,利息收入,股票
收入,专利权收入等。
财产性收入是农民总收入的一部分,农民的收入按性质分可为工资性收入、家庭经
营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①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81页。
12
第3幸河北省农民财产性收入的现状和问题分析
第3章河北省农民财产性收入的现状和问题分析
3.1河北省农民财产性收入、财产及收入现状
3.1.1;g:ll:省农民财产性收入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河北省经济实力不断增强,2007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3863.5亿
元,比上年增长12.9%。农民的个人收入也不断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93年的803.83
元提高到4293.43元,增长了2489.6元,年均增加了177.83元,年平均增长率为15.15%。
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从2000年开始显著提高,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从1993年的6.46元
提高到2007年的115.80元,年均增加7.81元,年平均增长率为33.46%,相对比人均
纯收入,财产性收入可以说是大幅度的增长。
2006年河北省农民财产性收入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跟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相
比,差距还是很大。见附表1。
(1)从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增长的阶段性来看,从1998年到2001年农民人均财产性
收入增长速度最快,1999年增长了10.47元,比上一年增长约24.88%,2000年增长了
10.1元,比上一年增长约19.22%,2001年增长了13.35元,比上一年增长约21.31%。
剔除1993年,从1994年到1998年,这一阶段处于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初期,财产性
收入增长不太明显,年均增加2.67元,年平均增长率约为7.45%,这一阶段我省农民
的财产性收入增长较慢;从2001年到2007年,这一阶段我国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市
场对资源的配置能力不断加强,农民的人均纯收入增长较快。在这一阶段,财产性收入
增长速度相对减缓,年均增加6.63元,年平均增长率约为11.28%。
(2)从农民财产性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比重来看,虽然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较快,
但在农民总收入中所占比重很低,见表1。农民财产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
2001年最高达到2.92%,此后比重有所下降,剔除1993年,我们知道财产性收入占农
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在1%-3%之间波动,变化幅度很小。丽美国农业从业人口财产性收
入占纯收入中的比例接近40%。①
①陈饱,王雅鹏:发达国家及地区农民增收的经验借鉴,生产力研究,2005年第5期。
13
河北大学经济学硕十学位论文
表1 1993-2007年河北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和人均财产性收入
数据来源:河北省统计局综合处,分析整理后的数据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以后经整理数据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3)从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城乡差距看,从总量上看,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远低于城镇
居民财产性收入,从1996年到2007年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年平均为72.33元,城镇居
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年平均为131.58元,但是从增长速度和趋势上看,农民财产性收入
是不断增长的,而城镇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有所降低,见表2。
14
第3章河北省农民财产件收入的现状和问题分析
表2 1996-2007年河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财产性收入
数据来源:河北省统计局综合处
(4)从河北省农民财产性收入和其他省份农民财产性收入比较来看,以江苏省和东
部沿海发达地区为比较对象,通过表1和表3、表4的对比,可以清楚的看到,从1998
年到2002年,河北省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增长速度快于江苏省,从1999年到2005年,
河北省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增长速度慢于江苏省,并且拉开差距,2005年江苏省农民人
均财产性收入已经达到150.4元,河北省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只达到93.74元;跟发达
地区相比,无论是农民人均财产收入水平和增长速度差距都很大。
河北大学经济学硕。}:学位论文
表3 1998-2005年江苏省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和财产性收夕一
数据来源:江苏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1991—2007)
表4发达地区农民财产性收入状况@
数据来源:①中国农业年鉴,中国农业出版社(1996-2005);
②发达地区是指北京、天津、上海、浙江、福建、广东;
③以上数据是发达地区数值的算数平均数
①陈晓东:江苏省农民家庭财产性收入分析研究,产业和科技论坛,2008年第2期。
@陈晓东:江苏省农民家庭财产性收入分析研究,产业和科技论坛,2008年第2期。
16
第3章河北省农民财产件收入的现状和问题分析
3.1.2河北省农民的财产现状
财产性收入,顾名思义是由财产的存在、使用、交换等方式给作为主体的人或单位
带来的收入。财产是财产性收入的前提。①是否有财产以及财产数量单位的多少在一定
程度上就直接决定了所能获得的财产性收入的多少。农民只有拥有财产才能获得财产性
收入,因此,使农民拥有财产,创造条件让农民拥有财产,保护农民的财产,是扩大农
民财产性收入的关键。
所以有必要考察分析清楚这样几个问题,什么才能作为农民财产,以什么形式存在,
它们的数量和效益情况如何?
l、农民财产的定义和分类
根据目前世界上通行的财产含义,居民家庭的财产由五部分组成的,它们分别是金融
资产、住宅资产、耐用消费品。生产性资产及其他财产(后四部分统称为实物资产)。回
农民的财产首先必须是能作为客体存在的有价值的物品,同时又可以给农民带来收
入。这样我们就知道,农民可以把土地交给别人耕种,即把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别人,
这样农民就可以得到现金或实物的补偿。农民可以把自己的房屋通过出租、出售的形式,
把房屋使用权或所有权转让给承租人,从而得到相应的收益。农民可以把现金存到银行
或者购买股票债券及其他很多金融产品获得利息、股息、分红等。
那么农民耕种的土地、宅基地等就以土地的形式作为农民的财产;农民生活起居的
房屋,作为存储生产或生活资料的封闭空问,以及作为生产场所的房屋等就以房产的形
式作为农民的财产;农民的储蓄存单,购买的股票、债券等就以金融资产的形式作为农
民的财产。
最后,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等实物也可以作为农民的财产,给农民创造财产性收入,
比如生产工具、耐用消费品等,有偿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农民家里养的种牛、种驴等
牲畜有偿地给他人的牲畜配种,也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酬,实质上也是通过对实物的(狭
义)所有权和使用权来获得收益。
2、农民的实物财产数量及变化
农民的财产的形式包括:土地、房产、金融资产、实物。从总量上看,农民的财产
①巴曙松:解读“财产性收入”的三重内涵,时事报告,2008年第l期。
@唐泽富:论我国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新变化、问题及措施,企业家大地下半月刊(理论版),
2008年第2期。
17
河北大学经济’≯硕十学位论文
与城市居民的财产相比是很少的。在农村,经济市场化水平较低,农民的财产很难通过
货币量化来衡量,而且不同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土地、房产等财产的量化标准
也不同,经济发达地区的土地和房产转让价格肯定要高于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因此,这
里只得到部分的财产状况:
1.人均住房面积
1990年年末河北省农民人均住房面积为17.34平方米,到2007年河北省农民人均
住房面积为30.11平方米,从2005年到2007年的数据看,农村人均住房略有增长,但
是增长不多。见表5。2007年河北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为30.45平方米,与农村基
本持平,差距不大。
表5省农村居民住房情况
数据来源:①河北省农村统计年鉴,2007,中国统计出版社;
②河北经济年鉴,2008(总第24卷),中国统计出版社;
③2 007年数据由河北经济年鉴的数据计算得来
2.农民家庭耐用消费品搠有量
农民家庭耐用消费品从改革开放初期到现在变化较大,从种类来看,在过去自行车、
电风扇、大型家具等作为农民家庭的主要财产,现在电冰箱、洗衣机、彩色电视机、摩
托车等作为农民家庭的主要财产。从数量上看,从1985年开始,农民家庭平均每百户
耐用消费品数量持续增长,如图1。
18
茎:茎堡些窑尘暨坚』堡坚垒墼丝竺竺型堡坌丝
图l河北省农民家庭平均每百户耐用消费品年束拥有量
与城镇居民相比.农民家庭财产种类和数量都较落后,城镇居民家庭耐用消费品种
类增加了家用电脑和空调器,在数量上也太于农民家庭耐用消费品数量。如图2
I‘i纛善’I
圉2河北省城镇家庭平均每百户耐用消费品年来拥有盘
财产是收入的积累,是收入的转化形式,财产的多少根源于收入水平的高低,因此
河北大学经济。学硕十学何论文
细致分析河北省农民收入水平发展现状,对更好地研究农民财产积累和增加农民财产性
收入,有很大的帮助。
3.1.3河北省农民收入水平现状
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农民增收问题,研究农民的财产性收入问题,目的也是为了提高
农民收入。而农民财产的形成和增长一般情况下是靠收入的积累来实现的,因此,增加
农民收入有助于增加财产的形成和积累,从而农民可以获得更多的财产性收入,进一步
促进了总收入的增长,这样就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农民的收入按性质可以分为家庭经营纯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
入,前面已经分析过财产性收入的现状,下面主要探讨其他三类收入的比例和变动情况。
河北省农民收入从总体上看增长速度不断下降,并且从结构上分析,结构变化的方
向趋向多元化∞。见附表2、附表3。
1、家庭经营纯收入依然是农民收入的主体
从近几年河北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数据来看,家庭经营纯收入是农民纯收入的主要
部分,一直保持在50%以上,而且保持不断增长。就2007年来看,家庭经营纯收入比
06年增加210元,增长10.30%,其中第一产业收入1721.38元,第二产业收入172.46
元,第三产业收入355.83元。但是,从家庭经营纯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来看,
是不断降低的,从最高的2004年家庭经营纯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9.53%降低到了
07年的52.40%,说明家庭经营纯收入增速在减缓。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增速的减缓,
作为农民收入主要方面,直接影响了农民收入的增长步伐。
2、工资性收入逐渐增长
农民获得工资性收入,主要有两个渠道,第一是在农村的乡镇企业工作,获得的工
资收入,第二是农村富余劳动力流动到城市打工获得的工资收入。从绝对数和所占比例
上看,工资性收入呈不断上升的趋势,但是增长的速度不快,基本保持在1%左右。这
说明一个趋势,农民越来越多的愿意到城市来打工挣钱,或者说对农民来说进城务工比
在农村进行农业生产能获得更多的收入。到2007年农民工资性收入已经超过了农民人
均纯收入的40%,达到1754.33元。河北省七届三次会议提出从2008年开始河北省“三
年大变样”,推进城市化进程,促进农村城镇化发展,将更好的调动农民进城打工的积
①王贵英:河北省农民收入现状及增收对策,经济论坛,1997年第12期。
20
第3章河北省农民财产性收入的现状和问题分析
极性,给农民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
3、转移性收入较稳定,基本保持不变
2000-2003年转移性收入并没有随着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变化,有增有减,变化
幅度不大。转移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例较低,2000—2004年一直徘徊在2%左右。
从04年开始,转移性收入绝对增长,但是较农民人均纯收入相比,增长较慢,2007年
河北省农民人均转移性收入173.63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04%。对农民来说,转
移性收入主要包括:价格补贴、养老补贴、赔偿或补偿费用和救济金等。转移性收入的
现状说明国家在对农民的财政投入上相对较少,所起的作用对农民增收的意义不大。
4、河北省各市农民收入水平的比较以及与其他省份的比较
通过比较2007年河北省内各市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城市之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差
距较大,属于高收入的城市有石家庄市、秦皇岛市、唐山市、廊坊市、邯郸市,这些城
市农民的人均纯收入在4500元到5500元之间,而张家口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2854.0
元,其他城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处于3000元到4000元之间,可见河北省各市农民人均纯
收入差距很大。见表6。
表6 2007年河北省各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数据来源:河北经济年鉴,2008(总第24卷),中国统计出版社
将河北省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放到全国范围内去比较(没有包括港、澳、台),北
京、天津、上海、浙江、广东等地的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水平较高,同时可以看到北京、
2l
河北大学经济学硕+学位论文
上海、浙江三地的农民财产性收入分列全国的前三名。河北省农民人均纯收入4293.43
元稍高于全国平均的4140.36元,而河北省农民财产性收入是1 15.80元略低于全国的
平均水平128.22元。见附表1。
3.2河北省农民土地财产性收入问题分析
3.2.1农民土地财产性收入
土地是农民的一项最重要的财产,农民可以把土地作为生产资料,通过农业生产活
动生产出粮食、蔬菜、水果等多种农作物及经济作物在市场出售获得报酬,这属于农民
的经营收入。农民的土地财产性收入是在保证农业用地的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农民通过
出让自己对土地的土地占有权、土地经营使用权而得到的补偿性或收益性收入。
一、土地征收收入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因公共建设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强制地取得土地的(广义)所
有权的行为。对被征收土地的农民,国际通过土地征收补偿的方式来弥补农民的失地损
失。这些补偿就是农民的土地征收收入。
按照国家规定土地征收补偿,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包括:土地补偿
费、安置补偿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
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
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
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①
农民获得的土地征收补偿费是农民的土地财产性收入的一部分。在一份调查报告中
显示河北省村里收回农民集体土地中有35.8%是被国家征收和征用。②因此,土地征收
补偿费标准的设定是否合理就决定了农民能够获得土地财产性收入的多少。《河北省土
地管理条例》(2005年第五次修订)第三十八条和三十九条有明确的规定:“征收耕地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一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第四十七条。
@李莹:河北省农村土地权益保护调查,2007年9月1日
http://taihang.hebau.edu.cn/jingpinke/shengji/jiliangjingjixue/实践教学/调查报告/河北省土地保护权益
调查分析报告.doe
, 22
第3辛河北竹农民财产惟收入的现状和问题分析
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至十倍。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
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
至八倍。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
三倍至五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至六倍。
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
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至六倍。"
二、土地经营使用权流转收入
土地的经营使用权即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占有人对土地进行农业生产经营行
为的权利。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农民对土地有的是占有、使用、收益和处
置的权利。农民可以在土地的承包期内把土地的经营使用权通过转包、互换、出租、转
让或者入股的方式让与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农业生产经营,流转所得的收入就是农民的
土地财产性收入。
为了保证国家土地规划和粮食安全,保障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转包人和承包人的权
益。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N-l、平等协商、
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2、
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
期限;4、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
权。
至2004年8月,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农村以各种形式流动使用权的耕地约占全国
承包耕地总面积的5%-6%,不超过10%。多数发生在沿海发达省市,流转的耕地约占承
包地的8%-10%,有些县市已达到20%-30%;内地流转的耕地较少一些,约占承包地的
1%一2%。如广东、浙江、江苏等沿海发达地区至2003年底,流转面积已经达到10%。浙
江绍兴、余姚等地流转出的耕地已占其耕地总面积的30%左右。∞
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入也不会一成不变,在不同地区,以不同的方式流转以
及不同的政策导向会产生不同的流转收入。河北省任丘市姜临河村,村里的种棉大户田书
连就从本村分散农户手中,以每亩200元到240元不等的价格租下了300多亩农田。@‘‘像
乐东的九所去年冬季1亩租金才800元,而现在也涨到了1200元左右。",“改革开放
①《光明日报》,2004年8月8日
②土地流转带动任丘农业实现规模化经营,《河北经济日报》,2008年11月15日
23
洞北大学经济学硕十‘学位论文
30年来,海南土地流转一直进行着,有长期流转的,有短期流转的。土地价值在流转
中创造,并在不断交换中提升。现在海南北部地区,好的耕地1亩的冬季租金也能达到
800元,差一点的也有400元。"∞
3.2.2河北省农村土地被征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2.2.1河北省农村土地被征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一、农民的土地产权不清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
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
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也就是说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土地管
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农
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说明集体中的个体农民拥有土地的占有权、经营权、
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然而在现实的操作中,农民对土地拥有的权利却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
1、经济发展所必需的大规模征地,使农民的占有权和使用权失灵
从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开始,我国开始大规模的对农业用地实行征收、征用,
虽然法律规定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但是同时也规定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
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②我国的《宪法》、《民法通则》、
《土地管理法》和《农业法》也都规定了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其基本思想是农村土地属
于农民集体所有,但国家可以征用集体土地。农村土地归村集体所有,实质上就是国家
所有。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界限不明确,往往导致本该属于村集体农民所有的收益进入
了国家的口袋。所有权是产权中最重要的权能,所有权是实现其他权能的基础,土地所
有权的实施必然影响农民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2、农民土地被征收,收益补偿难公正
农民的土地被征收,农民失去了承包经营权同时也就失去了对土地的收益权,国家
为此通过土地补偿费用的方式对失地农民进行补偿。
o土地流转激活海南农业耕地租金涨了20倍,《海南日报》,2008年12月17日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十地管理法》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人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一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第二条。
24
第3章河北省农民财产件收入的现状和问题分析
《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
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
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
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的四至六倍。’’∞
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活依靠,没有了土地,农民在面临进城难的同时,还要面对长
期生活收入来源的转型。而征地补偿并不是土地收购价格,对农民的来说跟三十年的承
包经营收入相比,征地补偿费用是不足以满足农民长期基本生活的需要的。因此农民被
强制用长期收入来源的土地换取了不等值的补偿费用,事实上农民的收益权受到了一定
程度的剥夺。
3、地方政府的政策引导,使农民处置土地的权利受限制
首先,农民不能自由出租和转让土地使用权给他人,造成外出务工的农民荒废土地,
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并且失去了土地创造效益的机会。
第二,农民种植农作物也受限制,县政府或乡政府为了搞政绩,强制本地农民购买
指定的农业生产资料,种植统一的农作物,造成农民增收困难,影响农民的劳动积极性。
第三,地方利益集团为了征用土地,通过强制手段获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或者阻碍
农民正当合法的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随着城郊房地产开发的升温,城郊农民在与地方
政府和房地产公司在出让土地经营权上经常出现矛盾和冲突。相对来说,农民属于弱势
的一方。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公司往往以强制手段解决问题,引起社会的不稳定。
第四,由于旧封建思想的影响,在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利更容易被侵犯,中国
经济改革研究院课题组的问卷则显示,有7.2%的受访妇女目前没有土地,其最主要的
原因分别是“出嫁后失地"(占45%),“国家征用后失地"(占17%),从未分配土地(占
31%)。进一步比较得出,出嫁女、离异妇女、丧偶妇女的土地权益,依次降低。
二、征地补偿标准偏低,分配不公平
l、征地补偿标准不合理,补偿费用偏低。征地补偿标准国家土地管理法有明确的
规定,按照这个标准,对农民的补偿虽然具有地区差异,但以现金形式补偿,通常应当
①王贵英:河北省农民收入现状及增收对策,经济论坛,1997年第12期。
25
河北人’浮绎济学硕十学位论文
在每亩1.5万一3.5万元之间。但事实上却大大低于这个标准,在人均耕地面积处于
联合国建议的0.5亩危险线以下的地区,被征地的农民每亩只能得到7000元左右的
补偿。①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基数计算补偿费用本身就不标准,带有一定
的不确定性。根据种植的作物不同,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也就不同,从而同样
的耕地,农民就会得到不同的补偿费,这样就造成部分农民的损失。
2、征地补偿费用分配不公平,地方政府层层截留。政府有关部门为了充实地方财
政,不同程度地参与到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分配中来,这本身就是不合法的,造成农民
经济上巨大的损失。浙江省一项调查表明,如果征地成本价是10%,被征土地收益分配
格局大致是:地方政府占20%至30%,企业占40%至50%,村级组织占25%至30%,农民仅
占5%至10%。有的地方竟以各种借口用白条代替补偿款;更有甚者,个别地方农民连白
条也见不着,分文未得。固
3、征地补偿监督机制不完善。在征地、补偿、监管过程中,政府一直处于领导者,
往往形成行政权力的滥用,为了维护地方政府的利益而牺牲农民的利益。补偿程序不够
规范透明,少数领导为了一己之私不通过广泛征集意见,民主决策,就形成决议,河北
省保定徐水县南张丰村村支书和村主任私自把土地征用补偿款借给他人,近日,两人分
别被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三、失地农民安置和社会保障难以全面解决
土地被征收后,农民将失去生活来源,如果缺乏政府的安置,短期内会影响社会的
稳定。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对邯郸、j下定、迁安、三河等县的部分失地农民进行了
调查的三河市燕郊镇的四街、枣林、王各庄三个村的土地,自1993年以来先后被征用,
到2005年上半年已全部被占用;邯郸县隶属邯郸市城郊,环围邯郸市,2005年青红高
速公路途径该县,占用了大量耕地,涉及5个乡镇、34个村、3700余亩耕地,目前个
别村的个别户人均耕地仅为0.1亩。失去土地的农民无所适从,没有固定职业,没有固
定收入,赖以生存的生活基础直接受到动摇。够因此,在土地征收之后,迅速建立配套
的失地农民生活安置机制、培训机制、就业机制将是必要的。
首先,失地农民失去土地的同时大部分也失去了房屋,他们自然要走进城市谋求生
①程国栋:我国农民的财产性收入问题研究,福州:福建师范大学,2005,第54页。
@《中国改革(农村版)》,2004年第7期。
@14名村干部侵吞村民9万余元征地补偿款,http://news.qq.com/衫20090107/000140.htm
④田文中:对我省失地农民生存状况的调查与建议,河北经济研究,2006年第9期。
第3章河北省农民财产性收入的现状和问题分析
存。而我国大中城市,特别是东部发达地区的城市基本达到人口饱和状态,失地农民的
大量涌入必然给城市的发展造成一定负担,因此,大力发展县域城镇,规划失地农民安
居乐业的生活环境是要首先考虑的问题。
其次,土地是农民的财产,也是农民的工作。农民失去土地,就是失业。失地后的
农民为了生存必须能够找到新工作,但是由于农民大多只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只懂得农
业生产知识和技能,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和缺乏基础科学知识技能,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
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扩大,社会工作岗位要求更多新的技能,例如计算机应用能力、
外语水平、网络操作技能等。为了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就必须先完成对他们的就
业培训,来帮助他tfJJIl页N地找到工作。
第三,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发展滞后。由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
保障只是覆盖城市居民,而在广大的农村,我国社会保障事业还没有完全普及农民,只
是初步建立起农村医疗保险。除了东部沿海发达省份农村社会保障情况较好,其他地区
或是基本没有建立起农村医疗保险,或是医疗保险保障水平较低。主要问题是财政筹资
力度不够,据李卫平等2001年对山西省闻喜县农村的调查,有相当一部分农民认为合
作医疗的解体是由于没有集体经济的投入。同时对山西省榆社县的调查表明,2000年
有2个乡全部筹资到位,6个乡筹资到位80%,3个乡筹资到位50%,3个乡没有到位;
2001年14个乡镇中,只有2个乡镇筹资到位。①
目前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失地农民社会保险观念淡薄。由于早期社会保险只限于城市,在农村社会保险
宣传力度不够,农民对社会保险不了解,再加上农民长久以来都是抱着“养儿防老”的
观念,缺乏社会保障的意识。
(2)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有待完善。主要存在政策法规不完善,制度不配套的问题。
农民的土地被征收以后,地方政府的保障政策跟不上来,对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带来很
大的影响,失地后的生活、医疗等成本应该由地方政府安排解决,却由农民自己承担了,
直接造成征地收入的损失。
(3)政府资金不能落实到位,是导致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难以实现的最重要原因。资
金落实不到位首先导致社会保障覆盖面窄,会使那些经济条件差的失地农民失去被保障
①李卫平,朱佩慧:村庄经济、社区组织与村庄医疗保健事业——东鲁村医疗保健事业案例分
析,2002年第6期。
27
河北大等:经济’≯硕十学何论文
的机会。2006年11月16日出台的河北省《保定市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规定,农民工可刷卡就医。预计2006年年底前,该市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人数
将扩大到9万。①第二即使能全面给失地农民提供必需的社会保障,也是低水平的、低
数额的保障,难以达到社会要求的平均保障水平。
3.2.2.2河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出现的问题
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随着经济转轨的深入,我国农村劳动力开始向城市转移,
大量农民工在城市从事季节性非农业劳动工作,目前河北省境内农民工总数约为1216.1
万人,其中本省农民工1065.3万人,占总数的87.6%,来自外省的农民工150.8万人,
占总数的12.4%。另外,赴外省务工的农民有233.8万人。②此时,农村的土地承包经
营权流转活动也日益增多。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如果
这些问题不解决,将严重影响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发挥,并削弱土地给农民带来的
财产性收入。
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不规范,农民权益受损。随着土地流转数量的不断增
大,流转形式的多样化,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矛盾和纠纷。流转形式的不规
范,流转信息不对称,极易引起欺诈行为或败得行为,影响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常流转。
所以,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的政策法律及具体实施细则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
题。
2、河北省土地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缓慢。到2008年10月13日,我国第一个农
村产权交易所在成都正式成立,项目成交仪式,共签约12个项目,其中6个土地承包
经营权流转的项目,流转面积16557.9亩;3个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项目,流转
面积153.28亩;3个集体林权流转的项目,流转面积2888亩。农村产权交易所以创新
为手段、市场为导向,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为目的,对推动农村产权的合理流动、
促进农村资本的有序流转、优化农村资源配置起到积极作用。@
可见,农村产权交易所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极为有利。
目前,河北省还没有专门的农村产权交易中介组织,成都市成立的农村产权交易所,为
。保定农民工有了基本医疗保险,《河北日报》,2006年11月17日
@河北省总工会调奄报告:河北省农民上基本情况调奄报告,2006。
@成都市经济信息中心http://www.chengdu.gov.en/indexdetail.jsp?id=220293
28
第3章河北省农民财产性收入的现状和问题分析
河北省土地产权中介服务的建立提供了重要参考,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农村出现大量剩余劳动力,给经济社会带来不利影响。
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出现,需要政府对其进行正确的引导,可以就地转移到乡镇企业,
补充乡镇企业发展所需要的劳动力资源,也可以鼓励农民进城创业,既满足第三产业对
劳动力的需求,也促进了第三产业的发展。有研究显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情况与农地
流转呈正相关,①努力解决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将会有利于促进农村土地的流转,增
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3.3河北省农民房产财产性收入问题分析
我国居民历来把房子看的非常重要,在人们思想罩认为一家人有一套属于自己房
子,才算是有家,没有房子的日子是流浪的、漂泊的生活。在我国的农村更是如此,房
产除了是生活的场所,也是财富的象征,同时经营房产也是一项收入来源。那么,农民
通过自有房产的出租、转让、入股等形式获得的收入,就是农民的房产财产性收入。
3.3.1农民房产财产·性收入
一、房产的出租收入
房产出租收入是指房产所有人在一定时期内把房产的使用权转让给他人而获得的
收入。房产出租,在任何国家都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房产出租的基本条件是有可供
出租的房产。根据2007年河北经济年鉴的数据显示,2006年年末河北省农村居民住房
面积达到2912.53平方米/百人,换算到平均每人是29.13平方米,而当年的城镇居民
住房面积是21-81平方米/人。2007年年末河北省农村居民的人均住房面积是30.11平
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是30.45平方米,可见,在农村人均居住面积于城镇相比
差距不大。从人均居住面积的拥有量来看,农村有提供房产出租的基本条件。
但是,农村宅基地的批准发放是受到严格管理的,《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九条规定: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这样就大大限制了农民房
产的出租行为。而城市房产市场发展的很快,房产中介机构很健全,没有土地使用权的
限制,对于城市居民来说,更容易通过房产出租获得收入。
二、房产的转让收入
①衣保中,张风龙:吉林省农村r十地流转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相关分析,农业科技管理,2008
年第4期。
29
河:I匕火‘7:纾济学硕十学位论文
房产转让收入是指房产所有人通过转让房产的产权获得的收入。房屋是宅基地的附
属物,房产出售同时也出售了房产所占的农村宅基地,然后农村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
村集体所有,农民只是拥有占有权,《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对房产的买卖有严
格限制,在第六条规定: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应当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禁止买卖或者
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农村宅基地。禁止买卖宅基地就相当于禁止买卖农村房产。一般情
况下,购房者买房要获得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而农村房产归农民所有,土地却归集
体所有,因而购房者相当于买到了一个不完整的房产,从而得不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
这就是农村房产买卖市场不能兴起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房产的拆迁补偿收入
房产拆迁补偿收入是指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这里和土地征收补偿费用不同,前面
所讲的土地是指农村耕地,是对耕地的征收、征用。这里所指的是对房产所占的宅基地
的征收征用而使宅基地上的房产被拆迁随进行的补偿。
根据《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
产权房屋调换。拆迁补偿方式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
3.3.2农民在获得房产财产性收入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在房产出租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人们的经营观念的解放,农民已经由偶尔的、被动的房屋出租已转变
成经常的、主动化的行为,已经由出租给同村的乡亲临时安家转变成服务性商业化出租,
既增加了农民家庭收入,又带动了餐饮娱乐业的发展。
特别是在河北省内旅游景点所在的乡村,农村已经自发的建立起“农家乐”,从房
屋出租甚至到酒店式发展,就拿保定来说就有很多,例如保定市顺平县桃花沟、涞源县
白石山、安新县白洋淀等等很多旅游景点附近的“农家乐”,很多都是农民通过简单的
装修改造成专门出租给游人的“旅馆”。这种以单个家庭为单位临时给游客提供住宿餐
饮服务的农家乐,带有浓郁的农村地方特色,很受城市游客的青睐。也为农民家庭带来
丰厚的收入。
但是在农民增加了收入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对农民通过房产出租进一步扩大
收入带来了不利影响。
1、农民的房产出租缺乏规范的管理,没有法律保护
30
第3章河北省农民财产件收入的现状和问题分析
农民房屋出租属于家庭式经营,没有工商部门的登记管理,房租收费也没有一个规
范的统一的标准,交易价格基本是口头砍价,然后达成一致。因为没有法律的保护和有
关部门的承认,一旦发生出租双方的矛盾和不可抗原因导致的危险,那么农民和租房者
将承受巨大的损失。由于在农民出租房屋,或是租期较短,对于游客来说,可能只租一
个晚上,或是农民和租房者私下达成房产出租协议,税务部门进行征税和监管的成本很
高,往往农民在获得房租收入后基本没有交过税。即使税务部门能够对农民征税,由于
农民出租房屋的特点,使得农民可以瞒报谎报房租收入,税务部门也不能收缴真实的税
款,使得国家和地方税源流失。
2、农民出租房给社会安定带来不利因素
不规范的农民出租房给犯罪分子创造了一个藏匿躲避的场所,特别是在城郊和农村
相结合的区域,一些廉价的农民出租房成了赌博、卖淫、非法小生产作坊的窝点。由存
在大量的农民出租房,这些违法犯罪活动流动性很强,很难彻底将他们打击清理,给社
会治安带来不少隐患。
3、农民出租房没有形成规模效益
以“农家乐"为例,单个农民家庭投入少,能够容纳的游客少,提供的服务质量差,
因而获得的收入也就少。虽然通过房屋出租获得除农业生产以外的收入,但是受到规模
和资本投入的限制,他们很难通过这条途径发财致富。那么,这就需要地方政府出面对
搞“农家乐"的农民给予扶持和帮助,使他们的人力、物力、财力联合起来,统一经营,
规模发展,才能使农民从房屋出租中实现小康。
二、农民在房产转让中存在的问题
农民房产转让引起的问题主要存在于农村内部,如何协调好农民之间房产转让的关
系是坚决问题的关键,也是是否能充分发挥房产能够带了财产性收入的关键。
1、农村房产产权不清晰,转让、出售房产受到很大限制
主要是因为房产和农村宅基地是一个整体,房产的转让意味着宅基地的转让。而宅
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法律规定是不允许出售的。《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
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也就是说,农民的房产产权不归农民所
有,农民拥有的只是使用权,因此,买房者无论是农民还是城市居民,都不能得到房产
河北大。≯经济‘≯硕十学位论文
的完整产权,从而大大限制了房屋的买卖,这就是为什么农村房产交易市场不能发展起
来的根本原因。
2、农村房屋空闲率增高,增加折旧的同时没能给农民带来收益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城镇化也不断发展。我国目前处于城市
化的快速发展阶段,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快速转移到城市务工的阶段。∞大量农民进城务
工,在农村的房屋一部分则处于闲置状态,少部分有偿或无偿的供其他村民使用。这些
大部分闲置的房屋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是农民固定资产投资的极大浪费。
3、城市居民在农村购房引发矛盾
由于城乡差距的扩大,城市居民有更多的资金进行投资,在城市房地产价格不断上
涨的情况下,城市居民的投资方向转向了农村房产。城市居民购买农村房产主要原因是
农村房屋价格较低。可是,由于农村宅基地所有权的限制,城市居民购买房产后没有土
地产权,当国家征用土地的时候,房屋拆迁补偿费就无法分清楚,因为这部分费用既包
括房产补偿,又包括宅基地补偿。这种情况下,既给城市居民造成了损失,又给农民造
成了损失。所以,各地方政府都出台规定,禁止城市居民购买农村的房产。
三、农民在房产拆迁补偿方面中存在的问题
l、农民房屋拆迁补偿费用标准缺乏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归农村集体所有,房屋归农民所有,国家对土地(包括宅基地)的征用
补偿标准予以明确规定,但是对农民自己投资兴建的房屋的拆迁补偿没有相应的规定,
这就给相关部门人为地降低补偿标准、非法牟利,创造了机会,因此也损害了农民的经
济利益,使农民的固定资产投资得不到应有的补偿。因此,建立健全农民房屋拆迁补偿
标准是提高农民房产财产性收入的根本保证。
2、拆迁过程中常出现暴力事件,导致农民对国家征地和拆迁的不满
首先是补偿费用被截留的问题,各级权力部I'-J禾U用职权非法截留农民补偿费,使得
农民应得的补偿费减少,引起农民的严重不满,容易引起农民集体上访。这种情况很多,
不光河北,全国其他省份实例也很多。
其次是拆迁部门使用暴力手段施行拆迁,无视农民的私有产权。当拆迁工作中拆迁
方和被拆迁方出现矛盾而僵化的时候,拆迁部门为了完成拆迁任务,通过暴力手段实施
①刘树成,张连城,张平:《中国经济增长与经济周期》,中国经济出版社,2008年,第394页。
32
第3荦河北省农民财产性收入的现状和问题分析
蔓曼曼曼皇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皇曼曼皇曼I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皇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蔓曼量曼曼曼皇曼曼!!!曼!曼曼
强制拆迁。最常见的是拆迁公司雇佣黑社会性质的暴力组织对农民进行人身恐吓和威
胁,甚至直接进行暴力伤害和房屋的拆除工作。这是对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严
重违背,是对宪法权威的践踏。欧洲有一个关于私有房屋产权的经典故事,十九世纪的
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和一个磨坊主关于拆除磨坊产生了纠纷,磨坊被强制拆迁,磨坊主
把国王告到了法院,最后磨坊主胜诉,威廉一世给磨坊主重建磨坊,由此产生一句关于
私有产权神圣不可侵犯的经典语句“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然后在我国,拆
迁人员能够强行进入农民房屋进行拆迁,可见在我国的现实情况是“风能进,雨能进,
国王不能进,而拆迁队可以进”。
最近几年互联网上关于城市拆迁出现一个大家很熟的一个词一“钉子户’’,顾名思义,
钉子户就是由于补偿费用达不成协议,拒绝拆迁的,像钉子一样钉在原地的被拆迁户。
钉子户们在坚决捍卫自己的合法财产的同时,也表示出了对拆迁补偿的不满和对拆迁行
为的无奈。最著名的钉子户当属“重庆最牛钉子户”,经历了两年半的时间,事件最后
以和解告终。但是从整个事件来看,被拆迁户受到了各种形式的胁迫、恐吓,对他们精
神、生活产生多方面的负面影响,虽然他们最终得到赔偿,但是他们的权利已经被侵犯,
那是不能被弥补的。
如何才能防止暴力事件的发生昵?规范和约束拆迁部门的执行权力是条件,最根本
的是明确拆迁各方的经济利益关系,并保证能够顺利执行,否则依然会出现原本属于被
拆迁户的经济利益被侵占,导致“钉子户事件"重演。
3.4;.--J:ll::省农民金融资产财产性收入问题分析
3.4.1农民的金融资产财产性收入
随着人类经济活动方式从自然经济到商品经济的发展,货币从只作为一种产品或商
品的交易媒介,发展成为一种资产。这时货币不止是起流通手段作用的一般等价物,它
变成了资金。作为资产的资金可以被投入到生产领域从而产生利润,给资金所有者带来
收入。所以,货币的积累就是财富的积累,它既是人们的财产又是形成其他财产的基础。
金融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核心,发展金融对推动经济发展和扩大人民收入具有重
要作用。发展农村金融事业是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的关键条件。
农民金融资产财产性收入就是农民用现金购买有价证券,如债券、股票,或把现金
储蓄或者借贷给他人而获得的收入。那么,可以把农民金融资产财产性收入划分为:储
33
河北大学经济学硕十学何论文
蓄收入、借贷收入、有价证券收入。
一、农民的储蓄收入
储蓄收入即储蓄收益,是指农民把闲置不用的货币存到金融机构,得到商金融机构
付给农民的储蓄利息。农民储蓄是农民金融资产投入的主要方式,也是农民金融资产财
产性收入的主要来源。河北省虽然农村人口众多,但是农民平均收入相对较低,2008
年末河北省农信社各项存款余额达到3,496.78亿元,比年初增加599.1亿元,增幅为
20.68%,完成全年存款任务的181.2%,同比多增269.1亿元。④
我国金融机构在农村的分布较少,各大商业银行主要在县级行政区域有分支机构,
并且数量较少,规模较小,产品和服务质量低。为广大农民办理存贷款业务更多的是农
村信用社、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
1、农村信用社,全称农村信用合作社(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是指经中国人
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
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属于银行类金融机构,它是以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为主要业务,
也包括办理转帐结算等中间业务,它直接参与存款货币的创造过程。
农村信用社是由社员个人集资联合组成的,以社员间的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机
构,在社员中开展存款、贷款等业务。农村信用社的建立适应了农民对资金供需的零散性、
季节性、灵活性等特点,使农民能更方便的储蓄手罩闲置的资金和快捷的获得所需的资金。
07年底,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存款余额为2898亿元,贷款余额为1882亿元。@
2、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简称农行,顾名思义,最初是专门从事农村和农业的存贷款和结算
业务的国有商业银行,现在已经发展成为城乡并举的,全方位、多领域的大型综合商业
银行。由于中国农业银行是办理农村业务发展起来的,所以在农村,农行还是最受欢迎、
营业网点最多的商业银行。
以廊坊市为例,截止到10月末,农行河北廊坊分行储蓄存款余额达174.04亿元,
比年初纯增41.2l亿元,同比多增28.75亿元,增幅达230.7%。@
3、中国邮政储蓄
①世华财讯http://content.cmxun.com烈E加1/60/NEo l 60fo.shtm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网站,2007年统计数据,2008年4月1日。
@农行河北廊坊分行储蓄存款增昔翻两岙,
htlp://www.hb261.tom/news/bank/20081 14/16272424360.html河北金融网
34
第3章河北省农民财产件收入的现状和问题分析
我国邮政储蓄创办于191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人民银行于1951年将储蓄业
务委托给邮政部门代理,于1953年停办。1986年,为支持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发展,
国务院批准邮政部门恢复办理储蓄业务,并设置了邮政储汇局作为邮政储蓄、汇兑等项
金融业务管理部门。20年多来,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邮政储蓄在经营能力、服务水
平、网络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长足发展。其经营范围已经由单纯的吸收存款,向资产、
负债、中间业务全面、发展,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全面的服务。全国邮政储蓄现拥有3.6
万个储蓄营业网点,9323台自动柜员机(ATM),4731台POS机。邮政储蓄计算机实时
处理网络已经联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所有地市2000多个县市。邮政储蓄
是中国营业网点最多、网络覆盖面最广的金融机构。
邮政储蓄具有邮政和储蓄双重功能,既降低了普通银行营业网点的成本,又方便地
满足了农民同时办理邮政和储蓄的需要。邮政自身的汇款和汇兑业务也为储蓄业务提供
了条件和便利。
中国邮政储蓄河北省分行在石家庄成立已经一年多了,它在提供储蓄、汇款等银行
服务的基础上,不断开拓业务领域,为广大群众特别是城乡社区、广大农村地区提供优
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对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提供的强有力的支持。
二、农民的民间借贷收入
农民的民间借贷收入是指农民与农民之间、农民与法人之间、农民与企业或其他组
织之间的资金有偿借贷行为给农民带来的收入。这种借贷行为是一种直接的融资行为,
农村民间借贷的活跃,为农民个人资金需求和乡镇企业的发展带来了生机,同时其中的
矛盾和风险也日益增多。因此,调查农民资金借贷现状,规范农民的借贷行为成为一个
亟待研究的课题。
民间借贷是靠亲友关系、社交关系发生的债务行为,在农民和企业之间发生的民间
融资,法律有一些专门的规定,而对农民之间的借贷行为,是没有限制的。所以在居民
之间的借贷活动中也就容易出现欺诈、高利贷等违法行为。
由于民间借贷有其自身的优势,有利于经济的发展,所以民间借贷活动的规模是很
大的,如河北省保定地区蠡县调查的lO户中小企业、15户个体工商户和50户农户的民
间融资2004年达到2114.5万元。叫
①刘涛:民间借贷合规性问题初探,华北金融,2007年08期。
35
河北大学经济号:硕十’7:何论文
河北省民间借贷活跃,利率有所下降。2007年,民间借贷市场更趋活跃,借贷规
模进一步扩大、加权平均利率水平有所下降、借贷用途更趋多样化。从借贷主体看,民
营企业、专业大户,城乡居民占很大比例。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民间借贷借入资金加权
平均利率为12.58%,比2006年(按抽样调查采集的数据计算)下降了O.5个百分点。
从借贷用途看,以生产经营为主。∞
三、农民的证券投资收入
有价证券,简称证券,证券是各种财产所有权或债权凭证的通称,它证明了证券持
有人和支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证券持有人取得相就权益的凭证。证券的本质是
一种交易契约或合同,该契约或合同的持有人根据该合同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行为,并
获得相应的收益。
投资购买股票和债券是城乡居民进行证券投资的主要途径和形式。相对农民来说,
购买股票是起步较晚、发展较缓慢的金融投资方式。
据中登公司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最后一个交易日,沪深两市有效账户较2007年
末增加1169.1万户,已突破1亿户。@从城乡居民股市开户的人口数量上看,城市居民
在股票市场投资总人数中占绝大多数,因为在农村,农民就算有投资股票的资金和愿望,
也没有便利的交易条件,制约了农民不能直接地参与到股市中来。从其他方面看,农民
的投资理财意识、拥有的资金数量、经济资讯不丰富等都影响和制约了农民炒股的积极
性。
3.4.2农民在获得金融资产财产性收入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借贷问题严重,债务纠纷引发诚信危机
借贷是人与人之间在信任的基础上个人的财产债务关系,是贷出方资金使用权的转
让,如果失去了信任这个基础,或者说借贷一方失去诚信,那么必然造成矛盾和纠纷。
其结果是造成人与人之间失去信任,而对民间借贷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从目前来看,我们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看到的经济纠纷和经济案件大多是由于民
间借贷引起的。在农村,法制宣传力度相对较差,农民的合同法律意识淡薄,农民之间
更多的讲究乡里乡亲的关系,而不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特别是在资金借
。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货币政策分析小组:2007年河北省金融运行报告,中国金融出
版社,2008年7月。
@杨毅沉,《中国证券报》,2008年1月8日
36
第3章河北省农民财产性收入的现状和问题分析
贷中没有相应的凭证和收据,完全是口头保证式的借贷合同,极易引发道德风险,而不
能得法律的保护。诚信问题成为农民金融市场民间借贷中的主要问题之一。
民间借贷的兴盛不衰,其主要原因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农村放贷的力度较小。在市
场经济条件下,资金会按照投资回报率的高低流向投资回报率高的地区和行业,我国东
部沿海地区和大中城市的发展走到了全国的前列,因此,全国大部分资金也被吸引到东
部地区和城市的经济建设中来,农村地区的发展由于投资回报低而缺乏所需资金的投入
而受到了严重的制约。
在民间借贷中两种极端情况是高利贷和诈骗行为,对农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安
定带来严重的危害。由于以上原因,导致缺少生产建设资金的农民和企业无处借钱,而
有闲置资金有投资意愿的农民只能把钱储蓄到银行或信用社获得相对较低的利息收入。
而资金又流动到了发达地区,不能给本地农村的经济建设做出贡献。
因此,严厉打击高利贷款和非法集资是保护农民群众财产权益的有效方式。在社会
道德方面,在广大群众中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贯彻“八荣八耻”,以诚实守信为荣、
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培养农民的诚信价值观。
二、农村金融机构存贷款不平衡,贷款资金供给不足
从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算起到现在已经过了十几年了,在
这十几年过程中,我国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按照市场经济的特点,市场
机制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资金作为一种必要的资源是非常稀缺的,那么资金的存
在和使用就要求高回报和高收益。那么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在农村形成的资金资源就
会被吸引到经济发达地区,被发达地区的经济体所使用来创造高利润,而农村落后地区
本身经济就欠发达,在资金制约的情况下,发展经济的步伐就更加艰难了。
首先,农村金融机构数量不多,农民贷款竞争激烈。在农村有三家金融机构提供储
蓄汇款等服务,而贷款只有农行和农村信用社,其中以农村信用社为主。2007年国家
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对河北省部分地区进行了专项调查,从调查结果看,由于国有商业
银行分支机构从农村金融市场退出,目前农民的贷款渠道只有农村信用社一家。①
其次,农民贷款手续复杂,增加了农民贷款的交易成本。农民申请贷款的手续复杂,
包括:调查、提供担保或抵押、银行审批,所需时间较长,而农民贷款往往具有季节性
①河北:部分地区农民贷款难仍待解决,《燕赵都市报》,2007年06月l 1日
37
河北大学经济。学硕十学何沦文
特点,过多的环节和时间将错过最佳的农业投资期,所以农民更偏向于手续简单、交易
成本低的民间借贷。
三、农村金融理财产品种类少,农民投资渠道窄,投资方式落后
从人均收入来看,尽管农民是低收入群体,但是农民总体的金融投资能力还是很大
的,2008年末河北省农信社各项存款余额达到3,496.78亿元,比上一年增涨20.68%。
然而,农民的存款并没有投资高收益的金融理财产品,主要的原因就是农民投资渠道太
少,农民没能充分获得金融资产财产性收入,没能充分地享受到我国经济巨大发展所带
来的收益。
城市里的商业银行各种金融理财产品可以说是丰富多彩,除了基本的银行储蓄和国
库券以外,股票型的、债券型的理财产品,还有捆绑保险的、季度分红的理财产品,丰
富了城市居民的投资内容,其宣传力度也很大,极大的推动了城市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增
长。再说股票投资,由于农村金融市场发展不健全,股票证券交易所都设在了城市,农
民居民根本无法方便的来开户和进行股票交易。股市开户数和股民的绝大部分都是城市
居民,因此,我国资本市场的经济收益也都被城市居民分享了。
农民的理财投资意识淡薄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农民还是抱着挣钱、攒钱的老思想,
对资金的保值增值也仅仅是依靠储蓄这种最基础的方式,让“钱生钱,钱赚钱"的投资
理财观念还很淡薄。
这里需要提出两个问题,第一,农民的投资理财知识匮乏,对金融投资政策不了解,
对国内外经济形式不了解,不懂金融投资收益的原理,即使农民有资金,也会因为不懂
专业的知识而不敢投资购买理财产品。所以,如何在农村普及投资理财知识,对农民群
众进行培训是一个重要环节。实质上,这是关于农民文化素质的问题,加强农村的文化
教育,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水平是关键;第二,农民投资意识淡薄,“投机意识’’却很
浓重。买地下彩票、聚众赌博等行为在农村很泛滥,推牌九、扎金花、打麻将等很多赌
博方式在农民乃至农村青少年人之间都很流行,使农民的许多可以投资获利的资金和财
产浪费在赌博活动中。农民的劳动和经营获得的钱财不被用来投资,也不用于提高生活
水平,而浪费在非法的赌博活动中,既损害了个人利益,也给社会造成了不安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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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增加河北省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对策
第4章增加河北省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对策
财产性收入的增长,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参考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过程我们可以知道,国家或地区经济越发达,居民的财产性收
入水平越高。从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和我国农民财产性收入于发达国家的差距来看,我
国农民财产性收入具有相当大的发展潜力可以发掘。通过前文的叙述和分析,可以看出
河北省农民财产性收入在国内处于平均水平,和发达省份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而制约河
北省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因素多数是全国普遍存在的问题,因此,增加河北省农民财产性
收入的关键是根据河北省自身的特点,率先调整政策,鼓励引导并创造条件地让农民拥
有更多的财产性收入。
4.1明晰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保障农民土地流转收益
4.1.1明确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保障农民土地权益
通过立法确立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是防止农民土地权益被侵害的根本方法。如果
立法能够保证农民拥有的土地像农民拥有其他有形资产的财产权利一样,那么农民在行
使土地的占有权、经营使用权、补偿和收益权的过程中,农民才能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
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赋予了农民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但是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缺乏明晰性,农民没有作为明确的土地财产权利的主体,而地
方政府、农村集体、农民同时拥有处置土地的权力,事实上农民的权力是最薄弱的。而
实际占有、使用并获益的也是农民,这就造成了农民作为主体地位的缺失,即没有权力
支配却要承受结果,所以对土地的利用效率是低下的。其中最重要的是明确村集体和农
民之间的土地权利义务关系,把村集体从土地权力组织转变为土地管理组织,将土地处
置权交给农民,实现农民的“个人所有’’。因此,只有赋予农民明确的、长久的土地经
营使用权,并允许农民合法的流转土地使用权,真正做到还权于民、还利于民,使农民
在市场中能够根据自己的需要自主经营土地,从而保证农民获得土地财产性收入。
4.1.2鼓励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土地流转市场
贯彻落实农村土地经营承包制度是农村土地流转的前提,推动农村区域经济发展是
39
河北大‘≯经济’≯硕十誓:何论文
条件。首先,坚持农民土地流转的自愿原则,以农民自己的选择为先,严格禁止地方政
府和村集体使用行政手段剥夺农民土地流转的选择权。第二,推动非农经济发展,鼓励
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是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自愿,发展非农经济必然带动农村土地
的投入。农村非农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失地农民和农村劳动者的就业,也是繁荣农村经
济发展的有力支柱。非农产业将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向,《河北省县域经济发展
分析报告》显示:该省县域经济进入非农产业主导期。全省县域经济一二三产业增加值
比重,由2000年的23:45:32,调整为2006年的17:54-29。2006年,县域非农产
业增加值比重达83.1%,非农产业从业人员比重为54%,均比2000年提高6.2个百分点。
县域规模以上工业实现总产值达8523.8亿元,比2005年增加1948.8亿元。①
在河北省搭建一个农村产权交易平台,通过这个规范的交易平台农民可以很清楚的
了解土地等多种产权交易流转的过程,防止出现暗箱操作、非法牟利等问题。这个平台
可以更高效的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交易、咨询、法律等中介服务,是完善农村土地流转
市场的一个重要方面。
加强土地流转制度建设,对农村土地的转包、出租、入股、转让等给予法律的支持
和保护。规范土地流转流程,构建适合河北省的土地流转管理制度,完善市场化管理,
加强宏观土地管理,既保证耕地的不减少,又增强农民土地流转和土地的收益能力。
4.1.3完善农村征地补偿制度
一、征地补偿标准合理化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征地补偿标准,以征地补偿费为例,征收耕地的
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根据耕地种植作物的不同
和土地实际产值的不同,按照法定标准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农民得到
的补偿是明显偏低的,而且这只是土地产值的补偿,并不是土地价值的补偿。所以提高
征地补偿标准是合理化改革的主要方面。按照土地所处的位置和土地自身肥沃程度不
同,也可能收获同等的产值,按照同一标准补偿,明显也是不合理的。
所以,农村征地补偿标准需要在适当提高补偿标准的基础上,按照土地的级差、产
值最大值等要素重新制订或修改,其作用是真实地反映了土地市场价值,健全了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制度,更重要的是维护了农民的土地权益。
①刘效仁:非农产业主导应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方向,《河北日报》,200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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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增加河北省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对策
二、明确补偿分配对象
地方政府、村集体、农民三方是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要合理明确分配对象的分配
比例,保证农民的分配比例不减少,不被他方侵占。
关于农村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就在于分配比例,产生纠纷的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和村
集体占有过大的分配比例,农民的利益被侵占。相对于政府和村集体,农民是弱势的一
方,具体实施和操作都是政府和村集体来执行。因此,除了制订不公正的分配标准之外,
还有可能出现暗箱操作和腐败问题,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是保证农民土地补偿费合理分
配的重要条件。
在村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分配问题上,可以实行民主、公开的方式,由村民代表组成
土地补偿费分配监督小组,监督村委会的分配工作,这样既有利于减少农民和村领导之
间的矛盾,又可以调动农民参与分配的积极性,使农民分配利益最大化。
三、补偿形式采取多样化
目前,在征收征用土地补偿方式上我国主要采取一次性货币补偿,这种方法直接、
简洁,却存在一些缺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单一的货币补偿形式已经不能满
足失地农民的生活需要,是实际存在的,而采取资产互换、实物补偿、土地入股、就业
安置、纳入社会保险等形式,则更好的完善了单一的、一次性货币补偿的不足,有利于
对失地失业的农民进行充分的补偿和保障。
因此,关于补偿形式改革问题,我国一些学者已经做了一些初步研究,提出了多种补
偿和安置形式,如分期补偿、土地使用权入股安置、留地安置等多种形式的复合安置。①国
土资源部于2004年11月发布的《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了农业
生产安置、重新择业安置、入股分红安置、异地移民安置等补偿途径。
(1)一次性、分期、终身的货币补偿,三种方式供农民自由选择
农民可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不同的货币补偿方式,相比原来的一次性支付方式,
分期和终身支付方式有利于保障农民长期的生活需求,而且农民的补偿资金可以由政府
成立一个基金,进行经营管理,是资金保值增值的一个好办法。
(2)资产互换和实物补偿方式
对于仍旧想进行农业生产的农民,可以实行土地互换的方式,作为被征土地的补偿。
①黎平,严明,杨志民:农村集体土地征用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版),2003年第4期。
4l
河北人。学经济学硕十’学何论文
目前河北省境内的山区林地部分处于闲置状态,通过土地价值评估后,可以作为补偿由
失地农民来经营管理,进行农业或林业生产、种植,这样既减少了未开垦土地资源的浪
费,又保证了粮食等农副产品的生产。对于希望进城生活的失地农民,可以用城镇的同
等价值的商品房作为交换,这样想进城的农民就有了居住条件,同时也解决了城市户口
问题,是农民转成了市民,可以享受到城市的社保服务。
(3)土地使用权入股安置方式
这种方法参照了股份合作制的形式,把农民的土地作为股份投资于征地单位,农民
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化成了股权,农民按股分红,获得股份收入,甚至农民作为股东也
可以参与征地单位中的经营管理。当然,前提是农民自愿将土地作为股份投资于征地单
位,否则属于征地单位强制占用农民土地,拒绝给予农民补偿。
(4)把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安置方式
这种方式将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管理的范围内,消除了农民对失地后生活的
后顾之忧。社会保险费可以参照城市居民养老保险的缴纳方式,由国家统一管理,按照
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方按比例分担的形式缴纳养老等社会保险费。目前,
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相信在不久的将来社会保障体系会全面覆盖城乡。加快
符合我国国情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农村土地征收、农村土地流转提供良好的社
会保障环境。
2009年2月12日,首届“如何让农民富裕起来"专题论坛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
心农村部综合研究室主任郭建军在谈到今年中央支农新政时表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
度今年开始试点,最低发放标准不会低于1800元/年的低保平均水平,而且随着财政收
入的增长预期还会不断提高",最终目标是在全国普遍建立比较成熟的农民养老制度。
4.2维护农民房产产权,扩大农民的房产收入
4.2.1明晰农村房产财产权利
农民的房屋是自己兴建的,而农民的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的,是村集体分配给
本村村民占有和使用的,《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和第十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
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
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按照“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农民对自己
的房产拥有的也是不完整的产权。
42
第4章增加河北省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对策
要明确农民房产的财产权利,就必须明确规定农民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因为当农
民出租、出售,或者自己的房产所占的宅基地被征收征用的时候,由于宅基地的所有权
属于村集体而不属于农民,所以村集体往往禁止或限制村民出租、转让房产。同时《河
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中规定,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一)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二)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
分户需要的;(三)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因此,在明晰宅基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基础上,要保障农民的房产财产权利,即农
民能够独立行使房屋的使用权、出租权、转让权、处置权等。第一,保证农民房产权利
不受侵害,地方政府、村集体和其他村民无权干涉农民使用、出租和转让房产;第二,
为农民出租、转让房产提供良好的、必需的中介服务,保证农民房产出租和交易的顺利
进行,这就需要在政府的支持下,建立和完善符合市场经济条件的农村房产交易中介组
织,为农民提供标准的市场化服务。
4.2.2健全农村房产出租、转让方面的法律法规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房产出租、转让等经济活动日益频繁,规范农村
房产市场,健全农村房产出租、转让的法律法规,成为保护农民房产财产性收入,维护
农村房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础。
针对前文分析的农村房产市场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地方政府应该大力支持农村房地产市场的建立和发展,鼓励农民合法的房产
交易活动,为农村房产交易提供服务,为农民获得房产财产性收入消除障碍。制订农村
房产交易制度规范,加强对农村房产出租和流转市场的管理,保护合法的农村房产交易,
打击非法的房屋租赁行为。鉴于农村“房”、“地’’所有权主体的不同,对农民房产交易
的环节要严格监督,既保证农民房产交易的自由,也保证村集体财产不受侵害。对于房
产出租和流转过程中出现违法犯罪活动的,要唪决整治和打击,为农村房产市场的稳定
创造良好的条件。
其次,放宽对农村宅基地出租、转让的限制。只要保证村集体对宅基地的所有权不
变,允许农民出租、转让宅基地的使用权,有利于农民房产的出租和转让,对活跃农村
地区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是有促进作用的。
43
河北大学经济’≯硕十学位论文
4.2.3保护被拆迁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农村房屋拆迁制度立法
征收征用农村的土地甚至耕地,是由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村集体和农
民只能是被动接受的一方。如何保护被拆迁农民的合法权益,怎样对被拆迁农民进行合
理的拆迁补偿,是农村征地拆迁工作的重中之重。
因此,在农村拆迁工作中,要坚持以农民为本,以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为核心,减
少拆迁方和农民的各种矛盾。
第一,规范拆迁行为,严格杜绝暴力拆迁和非法强制拆迁,对实行暴力拆迁,或在
拆迁过程中对农民身体、财产等造成伤害的,要给于赔偿;构成犯罪的,要按照我国刑
法追究行为人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合理确定拆迁补偿标准,从生活区域的改变、生活环境的改变、工作的调整、
子女上学转学等多方面考虑,应该合理地提高对农民的补偿标准。除此之外,对农民搬
家、临时安置、误工等方面也要酌情进行补偿。
第三,为农村房屋拆迁管理立法,从法律规章上,规范农村征地和拆迁行为,保障
农民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规范拆迁程序和方式,加强拆迁授权和拆迁过程的监督管理,
规定拆迁补偿基准,提高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公正度。
4.3推进农村金融市场改革,调动农民金融投资积极性
4.3.1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农民增收注入活力
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相对滞后,它已经构成了我国制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瓶
颈,严重影响了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农村金融市场的创新
和发展,农民金融资产财产性收入的提高也离不开农村金融市场的繁荣。所以,扩大农
村金融供给,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金融财产性收入
增长的前提条件。
一、扩大农民的融资、贷款渠道,满足农民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
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投入,可是农村基础设施、企业发展、农民生产建设的资
金缺口很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的资金被吸引到东部发达地区和经济发展较快的
城市,造成农村范围形成的资金流失,使农村处于投资环境差和资金缺乏的双重困境。
这就需要政府来引导商业银行和非金融机构,利用政策和财政手段使资金回流,推动农
第4章增加河北竹农民财产件收入的对策
村金融市场的发展,为农村经济发展做贡献。
首先,加强农村政策性贷款和融资,加大对农村个人和企业贷款资金的支持力度。
同时加快农村合作银行的审批过程,并增加农村金融机构的数量。政策性资金向农业贷
款和农民个人贷款倾斜,拓宽农业银行资金来源,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程序,提高
农民贷款的效率。
其次,推进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扩大农村银行的机构数量。明确农信社的经营宗
旨,保证资金投向有贷款需求的农民;确定服务对象,农信社的服务对象是入社和未入
社的农民,允许农信社为城市居民提供储蓄服务,禁止对城市提供贷款服务。成立更多
的农村合作银行,降低农村合作银行的审批门槛。河北省省首家农村合作银行——汇融
农村合作银行于2008年3月正式挂牌成立,注册资本2.35亿元,下辖营业网点77个,
这家农村合作银行的服务范围也只限于石家庄市区和市郊,河北省其他地市都应该组建
农村合作银行。①
第三,引导农村资金回流,为资金流入农村提供优惠政策和优惠条件,加大农村基
础设施建设,努力创造多条途径筹集资金投入到农村。
二、创新适合农村的金融理财产品,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的存款也不断增加,农民对股票、债券、理财等名
词由陌生到熟悉,虽然对金融专业方面的知识不太了解,但是农民投资股票,购买债券
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也希望能在资本市场获得收入。2007年4月16日,宁波鄞州农村
合作银行试行推出第一期理财产品“富利宝",就受到了当地农民的积极欢迎,只用了
三天时间,发行额度为0.3亿元的第一期富利宝就全部销售一空,这说明金融理财产品
在农村有需求,也说明农村金融市场发展严重滞后,农村金融理财产品基本属于空白状
态。
银行等金融机构应该量身定做适合农民的理财产品,来满足农民投资、规避风险等
需求。
4.3。2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为农民增收提供文化支持
知识就是财富,也是创造财富的重要因素。实现农业的现代化,提高农民科学文化
素质是关键。在农村,基础教育相对落后,人们文化水平偏低,因此,实现农村科技兴
①河北首家农村合作银行省会挂牌,《燕赵都市报》,200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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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经济学硕十。产俯论文
I曼量曼曼曼曼曼曼曼舅舅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舅曼曼曼舅曼曼皇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蔓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皇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晕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蔓皇
农、科学致富的发展道路就要提高农村基础文化教育,提供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各
个方面专业知识的培训。
首先,加强农村基础教育,保证农村青少年完成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提高农村基
础教育质量,加强农村小学、中学的基础设施建设。各地方政府挤占挪用教育专项资金
现象严重,导致基层学校教育经费不足。因此,要加强农村基础教育经费管理,实行教
育系统“收支两条线”,防止义务教育乱收费,继续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
其次,扩大农村教师队伍,增强师资力量。目前,河北省每年有大批大学毕业生无
法就业,可以为师范类大学毕业生提供优惠政策,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村支教,既缓解
了河北省大学生的就业困难,又为农村基础教育注入了新的活力。
第三,活跃农村文化学习生活,加强经济专业知识的推广。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
设的推进,各地农村都办起了农村书屋,丰富了农民的文化生活,为农民学习所需要的
文化知识,提供了条件,受到农民的广泛欢迎,他们还编了顺口溜“农家书屋真不赖,富
了口袋富脑袋"。通过活跃农民的文化生活,农民投资理财有了更多的了解,有利于农
民更好的进行货币投资,同时也减少了农民打牌赌博等一些不良的娱乐方式,有利于农
村的社会稳定。
结语
曼曼皇曼曼曼曼皇曼曼笪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皇曼曼量!曼曼曼皇曼曼曼曼曼!!!I!曼!曼曼曼!!曼皇曼曼曼曼曼曼曼苎曼曼曼曼曼曼曼曼皇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曼皇曼曼曼
结语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已经是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其核心是给农
民增加收入。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是要求创造农民增收的条件和保障好农民增收
的权利。河北省农民财产性收入水平还没有达到全国的平均水平,但是差距不大,从河
北省自身经济情况看,各地市农民财产性收入差距也较大。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占人均
纯收入的比重很小,说明在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领域还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农村,需
要我们不断探索,提高居民的收入,向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前进。
本文从土地产权、房屋产权、金融资产三个方面分析研究了河北省农民财产性收入
中存在的多方面的问题。由于作者科研水平、参考数据、时间等方面的原因,本文的研
究还不够全面,在一些方面研究的不够深入,比如对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增长趋势方面还
有待进一步研究。在对策建议部分,有待进一步有针对性的具体化研究。
47
河北大学经济学硕十学位论文
参考文献
[1】马克思.资本论:第l一3卷【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87.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M】.人民出版社,1995.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人民出版社,1995
【5】王钰,吴振坤,左彤.《资本论》介绍(第一、二、三卷)[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2.
【6】黄少安.产权经济学导论[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5.
【7】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R】.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年10月.
【8】巴曙松.解读”财产性收入”的三重内涵【J】.时事报告,2008,(1):28.32.
[9】周青梅.财产性收入、收入差距与政府公共政策选择[J】.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1):6.8.
【10】丁冰,张连城.现代西方经济学说(修订版)【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2.
【ll】张泽一.马克思产权思想及其价值的分析【J】.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08,(2):l-3.
【12】Demsetz,H.Towards a Theory ofProperty Rights[J].Ameriean Eeonomic Review,1967,(16):10—19.
【13】陈昕.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论文集[c】.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14】吴易风.马克思的产权理论—一纪念《资本论》第一卷出版140年【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8,(1):64.69.
[15】吴宣恭.产权理论比较——马克思主义与西方现代产权学派【M】.J匕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16】王传刚,王丽琦.巴泽尔关于产权理论的贡献【J】.山尔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第七卷(6):
lO-ll,31.
【17】袁庆明.新制度经济学[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5.
【18】卢现祥,朱巧玲.新制度经济学[M】J匕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19】周荔,曾为群.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存在问题及增加策略【J】.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
(1):27.30.
【20]陈艳,王雅鹏.发达国家及地区农民增收的经验借鉴【J】.生产力研究,2005,(5):149.151.
【2l】陈晓东.江苏省农民家庭财产性收入分析研究fJ】.产业和科技论坛,2008,(2):71.72.
【22]高志仁.农民财产性收入与城乡差距[J】.经济科学,2008,(4):124.128.
48
参考文献
【23】肖红花,刘吉良.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途径【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
2l一23.
【24】程国栋.我国农民的财产性收入问题研究[D】.福州:福建师范大学,2005.
[25】王贵英.河北省农民收入现状及增收对策【J】.经济论坛,1997,(12):16—17.
[26】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货币政策分析小组:2007年河北省金融运行报告【M】,中国金融
出版社,2008.
【27】刘涛。民间借贷合规性问题初探[J】.华北金融,2007,(8):35—37,50.
【28】高天放.应加强民间融资管理和引导——河北省民间借贷情况调查分析【J】.河北金融,2008
(5):49—51.
【29】李海申,任倩,苗绘.河北省民间金融发展现状及建议【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5):77-78.
[30】袁文平.“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意义重大[J】.财经科学,2007,(1 1):1.3.
【3l】吴彦艳,丁志卿.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几个问题研究【J】.经济纵横,2007,(21):5-6,17.
【32】宋大力.黑龙江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研究【D】.哈尔滨:黑龙江大学,2006.
【33】李金凤,李晶龙.财产性收入对中国贫富差距的影响【J】.天津经济,2008,(1):42—44.
【34】彭酷.四川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将大幅增长【J】.四川省情,2007,(12):37.
【35】李明章.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实质【J】.中央社会
主义学院学报,2007,(6):11.15.
【36】赵勇山.房地产法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37】张辉.陕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变化及缩小差距的对策【J】.理论导刊,1997,(5):30-32.
【38】文竹,杨文选.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形成原因及对策分析【J】.商场现代化,2005,(29)-125—126.
【39】张合林.实现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是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根本途径【J】.城市发展研
究,2008,(5):72—76.
【40】刘飞,谢建文.关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几点思考【J】.商业经济,2008,(3):5—6.
【4l】唐泽富.论我国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新变化、问题及措施【J】.企业家天地下半月YIJ(N论版),
2008,(2):11.12.
【42]孔祥智.聚焦“三农”(上)【M】一匕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
【43】陈泉江.增加群众财产性收入的着力点【J】.延边党校学报,2008,(1):13—16.
【44】王克强,王洪卫,刘红梅.土地经济学【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49
河北大。≯经济学硕十学位论文
【45】毕宝强,柴强,李铃.土地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46】李爽.财产性收入差距过大的主要问题[J】.理论参考2008,(1):38.
[47】人民论坛《千人问卷》调查组.百姓“财产性收入”看法调查分析【J】.理论参考,2008,(1):58.59.
[48】舒家先.财产性收入:居民收入增量的重要来源之一【J】.领导之友,2008,(1)-32.33.
【49】温铁军.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研究:三农问题的世纪反思【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
[50】张丽.河北省农民收入变动的实证分析与趋势研究【D】.保定:河北农业大学,2006.
[5l】夏锋.让土地成为农民财产性收入的主要来源[N】.农民日报,2008—05-06.
【52】黄朗辉,孟庆欣,程学斌,曹子玮.中国城市居民家庭财产现状【J】.中国统计,2002,(12):30—31.
【53】骆祚炎.农村居民家庭财产及其财富效应的实证检验[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6):
30.34.
[54】河北省统计局.河北经济年鉴一2007.http://www.hetj.gov.en/article.html7id=1096
[55】于建嵘.土地应真正成为农民的财产【J】.华中师范人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2):5.8.
【56】周振华.收入分配【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57】林添溢.中山农民家庭财产户均逾7.9万元【J】.南方农村,1995,(3):43.
[58】陈志龙.从当前我国农民家庭财产的变化探讨农业现代化的道路[J】.学术研究,1983,(3):51.56.
【59】高亮之.中国农民有财产吗——兼谈农民承包地的补偿问题【J】.炎黄春秋,2008,(9):4.12.
【60】衣保中,张凤龙.吉林省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相关分析【J】.农业科技管理,2008,
(4):60.62.
[61】徐宏峰.农民收入灰色关联分析——以江苏为例【J】.经济问题,2008,(10):79-82.
【62】申智玲.对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几点思考【J】.现代农业科技,2008,(16):363.365.
【6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十一次会议《关丁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十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04.
【6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十地承包法》,2002.
[65】郝丽琴,郝凤琴.试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问题【J】.河北企业,2008,(9):55.56.
【66】河北省统计局.《河北统计年鉴》(1990—2007)1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67】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1990—2007)[M1.北京:中国统计出版.
【68】河北省统计局.《河北农村统计年鉴》(2006、2007)[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69]张进营,何建华.浅议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完善一从宪法修正案第二十条谈起【J】.山西高等学
参考文献
校社会科学学报,2007,(2):36.38.
【70】刘巧绒.增加农民土地财产性收入的土地产权障碍【J】.经济研究导刊,2008,(11):63—64.·
【71】任宥瑾.浅谈我市失地农民社会保障【J】.江海纵横,2006,(2):55.
【72】扈红英,白炳琴.河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的调查与思考【J】.农业经济,2008,(5):
50—52.
【73】王其顺,杜伟.对建立和完善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探讨[J】.新疆财经,2008,(5):67.70.
【74】彭立峰.农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国际比较及其借鉴【J】.经济问题,2008(9):70-73.
【75】吴芝花.谈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构阴.河北农业科学,2008,(10):128-129.
【76】崔萍.村镇银行与农村金融改革[J】.农村经济,2008,(7):89.91.
【77】贾淑军.河北省民间金融健康发展的思路与对策【J】.河北金融,2007,(12):6-8.
【78】杨美华.大力发展农村住宅建设推动新农村发展进程[J】.特区经济,2008,(9):184.185.
【79】樊雅丽.促进农村闲置房屋的流转[J】.经济论坛,2008,(15):133-134.
【80】《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2002年.
【81】《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2004年.
【82】曾国华.发达国家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及对我国的借鉴【J】.资源调查与评价,2006,第23卷.55—58.
【83】洪运.金融支持农村土地房屋产权流转的风险及防范[J】.中国房地产,2008,(9):68—69.
【84】宋文霞.我国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法律问题研究【J】.农村经济,2008,(4):33-35.
【85】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2004年11月3日.
【86】黎平,严明,杨志民.农村集体土地征用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版),2003,(4):77.83.
【87】辛玲,王艳华.我国农民受教育水平于农民收入关系的实证研究【J】.技术经济,2008(4):63—68.
51
河北大学经济学硕十学位论文
附录
附表1 2007年全国各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财产性收入及所占比例
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财产性收入(元) 占纯收入比例(%)
入(元)
全国4140.36 128.22 3.10
北京9439.63 803.22 ,8·51
天津7010.06 161.95 2.31
河北4293.43 115.80 2.70
山西3665.66 135.80 3.70
内蒙古3953.10 117.06 2.96
辽宁4773.43 179.42 3.76
吉林4191.34 283.41 6.76
黑龙江4132.29 196.06 4.74
k海10144.62 690.06 6.80
江苏6561.01 226.83 3.46
浙江8265.15 362.74 4.39
安徽3556.27 101.96 2.87
福建5467.08 146.92 2.69
江西4044.70 55.97 1.38
山东4985.34 144.32 2.89
河南3851.60 52.66 1.37
湖北3997.48 37.70 O.94
湖南3904.20 39.91 1.02
广东5624.04 312.60 5.56
广西3224.05 29.13 0.90
海南3791.37 66.11 1.74
重庆3509.29 43.76 1.25
四川3546.69 61.10 1.72
贵州2373.99 46.69 1.97
云南2634.09 86.41 3.28
西藏2788.20 173.54 6.22
陕西2644.69 73.30 2.77
甘肃2328.92 23.20 1.oo
青海2683.78 127.93 4.77
宁夏3180.84 58.09 1.83
新疆3182.97 116.54 3.66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2008年
52
附录
附表2 1 995-2007年河北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及其构成
数据来源:①河北经济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1996-2008年;
②河北省统计局综合处
附表3 1 995-2007年河北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构成比例
数据来源:根据附表2计算得来
53
河北人学经济学硕f:学位论文
致谢
首先,我要感谢我的导师经济学院院长顾六宝教授对我的关心、指导和帮助。顾老
师做事兢兢业业,治学严谨,学识渊博。除了在本论文的选题、开题到论文的修改、完
成过程得到顾老师的悉心指导,更使我有机会从顾老师身上学到了为人的道理和处事的
态度,所有这些都将使我终生受益。没有顾老师的教导,我肯定不能顺利完成我的学业,
我知道我的论文还存在不足之处,但我会在将来的学习和工作中在这个方向上继续努
力。同时我还要感谢河大经济学院经济系的程长羽教授、安建华教授、王庆教授、张华
副教授、杨亚茹副教授、刘丙龙副教授,在学习过程中,他们尽职尽责,言传身教,使
我学习了很多的专业知识的同时,并懂得了更多的做人的道理。在此,一并对各位老师
表示深深的感谢!
还要感谢我的同学们,在三年的学习过程中,我从他们那里得到了很多无私的帮助
与支持,分享了他们的知识和经验,获得了彼此的友谊与信任,共同度过了一段令我终
生难忘的时光。他们给了我许许多多的宽容、信任和支持,我从他们那儿学到了许多良
好的生活习惯和优秀的做人品质,相信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们会有更多的交流与合作,并
且成为生活中的朋友、事业上的伙伴。
最后感谢我的父母,没有他们无私的关爱和培养,就没有今天的我。是他们给予了我
学习的动力和精神上的支持,将来我会努力工作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由于本人水平有限,论文中的一些不足之处完全由作者本人负责,希望得到各位答
辩老师的批评指正。
河北省农民财产性收入问题研究
作者: 刘春义
学位授予单位: 河北大学
被引用次数: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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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罗佳佳 河北省居民财产性收入变化趋势研究[学位论文]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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