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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公共物品供给的民营化研究——以体育场地设施例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准公共物品供给的民营化研究——以体育场地设施例
姓名:赵宣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政治经济学
指导教师:段霞
20100201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论文题目》准公共物品供给的民营化研究
——以体育场地设施为例
I
中文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民营化”
的概念逐渐渗透到了体育场地设施这类准公共物品的供给过程中。我国在体育场
地设施的建设方面投入了巨大的财政资金,场地设施的数量也迅速增加,场地设
施的种类也趋于多元化和合理化,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由于我国体育场地设
施目前仍然保持着依靠政府财政拨款作为主要资金来源的供给模式,已经无法解
决各地区相对于庞大的人口数量而反映出的体育场地设施严重短缺的问题,所以
有必要继续推进场地设施民营化供给,以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并同时使市场因
素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完善资源的优化配置,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文的第一部分,首先阐述了研究背景和选题意义。然后对民营化的概念及
其主要的供给模式做了简单介绍。之后对目前国内外民营化供给、体育场地设施
民营化供给的研究情况做了概述。最后提出了本文的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
本文的第二部分,首先提出了准公共物品的概念和特征。然后分析了我国实
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准公共物品的民营化供给提供了基本的理论指导,以
及历届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内容为民营经济迅速
发展的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理论基础。最后对近年来,我国在准公共物品民
营化方面出台的一些法规政策进行了梳理,总结了我国准公共物品供给的政策变
迁过程。
本文的第三部分,运用纵向比较的方法对不同时期我国的体育场地设施的民
营化供给过程进行分析,并且通过重点分析教育系统和体育系统场地设施的民营
化供给情况的不同、应用供给模式的不同,发现分别存在于这两大系统体育场地
设施民营化过程中的问题,以便在第五章中提出更加具有针对性的措施。
在这一部分中,首先对改革开放前、改革开放初期和市场经济时期这三个阶
段的民营化供给进程进行了简单介绍。然后,通过概述我国的体育场地设施民营
化供给现状,根据场地所属系统不同,将体育场地设施分为所属于教育系统、体
育系统和其他统三大类,并提出教育系统体育场地设施的民营化供给大多只存在
于对设施经营管理过程,供给模式基本只涉及委托经营和承包或租赁这两种,往
往具有自主融资能力较差,融资渠道相对单一、场地设施开放率较低等问题;体
育系统场地设施由于自主经营能力和后期盈利能力较强,供给模式可以有PPP
模式、BOT 模式、政府补助模式、政府供给模式、服务外包模式、委托经营模
式和承包租赁模式等多种选择,但由于大多数的场馆仍是将政府的财政拨款作为
其投资建设的很大一部分资金来源并维持先前的行政体系和管理模式、场地设施
的提供者与生产者往往没有分离等多种原因,导致了民营化供给模式只是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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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场地设施得以应用,民营化供给进程仍然缓慢。
本文的第四部分,主要通过对美国体育场地设施民营化供给方面的现状和成
功经验进行分析,提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资金来源多元化、将体育场地设施的运
营工作交由专业机构委托经营管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融资渠道需要创新、大力
发展体育产业以促进民营化供给发展等方面的启示,以期将这些成功经验适当、
适度地应用于我国的体育场地设施领域,推进“民营化”在这一领域内更好发展。
本文的第五部分,主要论述了对我国体育场地设施民营化供给的政策建议,
主要包括更新观念并正确认识场地设施的民营化供给、制定场地设施投融资的扶
持政策、重视并加强对民营机构参与者的权益保护、积极学习并借鉴国内外的先
进经验等,以使民营化可以更广泛地应用于体育场地设施的供给过程,并不断推
进我国的体育场地设施民营化供给进程。
关键词:准公共物品 体育场地设施 民营化供给 民营化供给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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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体育场地设施为例
III
Abstract
As China's socialist market economic system, the establishment and continuous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the "privatization" concept is not only increasing
the supply of public goods used in the process of gradually penetrated into the sports
facilities of such quasi-public goods the supply process. China in the construction of
sports facilities has invested huge financial resources, the number of venues and
facilities for the rapid increase in the types of venues and facilities are also growing
increasingly diverse and rationalization, and have achieved some results. However,
because of China's sports facilities still rely on the Government to maintain a financial
allocation of funds as a major source of supply model, can not solve all regions have
been compared with the huge population and reflected a serious shortage of sports
facilities, so there is need to continue to promote the privatization of the supply of
facilities to reduce the government's financial burden, and while market forces to
better play its role, improve the optimum allocation of resources and create more
economic benefits and social benefits.
In the first part of this article, first set out the background and the research topics of
significance. And then the concept of privatization and its main supply model made a
brief introduction. Then make an overview of the sports facilities at home and abroad
on the privatization of the supply situation. This article concludes with research
methods and innovations.
The second part of this article, first proposed the concept of quasi-public goods and
characteristics. And analysis of China's socialist market economic system subject to
privatization of public goods supply provides the basic theoretical guidance, as well
as the previous party congress report o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non-public economic
sectors of the contents of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private economy provided a
good policy environment and theoretical basis. Finally, in recent years, China has put
forward a quasi-privatization of public goods, some regulations and policies carried
out and summed up China's quasi-public goods supply, the process of policy change.
The third part of this article, longitudinal comparison of methods used in different
periods of China's sports facilities have been privatized supply of process analysis and
by focusing on analysis of the education system and sports venues and facilities have
been privatized system, the supply situation in the different modes of supply of
different applications and found that there were at system, sports facilities and venues
of these two problems in the process of privatization in order to give more in the fifth
chapter of targeted measures.
In this part,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reform and opening up and market
economy during the three phases of the privatization process in the supply of a brief
introduction. Then, through an overview of the privatization of China's sports
facilities, the supply of the status quo, will be divided into the part of sports facilities
in the education system, sports system and other systems three categories, and
proposed sports facilities in the education system most of the privatization of the
supply exists only in pairs facility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processes, the supply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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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体育场地设施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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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basic mode of operation only involves the commissioning and contracting or
leasing of these two, often with poor self-financing capacity, financing channels,
relatively homogeneous low rates of facilities and opening up issues such as; sports
venues and facilities, the system capacity due to autonomous and late strong
profitability, supply mode can have PPP model, BOT model, government subsidies,
Government supply model, service outsourcing model, commissioned by business
models and modes of contracting a variety of leasing options, but because most of the
venues are still to the Government's financial provision as part of its investment in
building a large portion of the funding sources and to maintain the previous
administration system and management models, and infrastructure providers and
producers often do not have separation of a variety of reasons, led to the privatization
of the supply model only in a few venues facilities may be applied, the privatization
of the supply process is still slow.
The fourth part of this article, mainly through the privatization of sports facilities
on the U.S. supply-side analysis of the status and success and to make
recommendations, such as the construction of sports facilities, diversification of
funding sources as possible, the operation of sports facilities will be more work and
by professional bodies entrusted management and operation, to develop the sports
industry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privatization of the supply of development.
The fifth part of this article mainly discusses the privatization of China's sports
facilities, the supply of policy recommendations, including the updating of the
concept of the main venues and facilities, and a correct understanding of the
privatization of supply, development of venues and facilities to support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policies, attaches importance to and strengthen the private sector protect
the interests of participants, and actively study and learn from the advanced
experience at home and abroad, in order to make privatization more widely applied to
sports facilities in the supply process, and continuously push forward China's sports
facilities in the supply of the process of privatization.
Keywords: Quasi-public goods ,Sports facilities, The supply of the privatization, The
supply model of the privat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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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独 创 性 声 明
本人郑重声明:今所呈交的《准公共物品供给的民营化研究—
—以体育场地设施为例》论文是我个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
作及取得的科研成果。尽我所知,文中除了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
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的内容及科研成果,
也不包含为获得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或其它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所
使用过的材料。
作者签名: 赵宣 日期: 2010 年 3 月 22 日
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
本人完全了解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有关
规定,即:学校有权保留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允许论文被查阅、借阅
或网络索引;学校可以公布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可以采取影印、
缩印或其它复制手段保存论文。(保密的论文在解密后应遵守此规定)
作者签名: 赵宣 导师签名: 段霞 日期: 201 年3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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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体育场地设施为例
1
1 引言
1.1 研究背景与选题意义
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的飞速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
体育产业也正在蓬勃兴起的阶段。在大力发展体育产业的过程中,体育场地设施
作为体育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在其建设和运营管理方面也受到了足够的重视。
我国在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方面投入了巨大的财政资金,并且提供的场地设施的数
量也在迅速增加,体育场地的种类逐步趋于多样化,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人民群众
对体育休闲文化活动以及体育场地设施的日益增长的需要。
体育场地设施的民营化供给模式是伴随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改革而产生的一
种新的准公共物品供给模式。它主要是指在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后期运营管理的
过程中,更多引入民间资本参与,更加充分地保证市场机制发挥其作用。
在体育场地设施的供给过程中引入民营化可以带来以下方面的优势:
第一,民营化可以加快体育场地设施供给,以满足各地区以及人民群众对于
场地设施需求。
第二,民营化可以拓宽体育场地设施供给资金的来源渠道,多元化的供给资
金来源渠道可以成为绝大多数场馆的前期建设投入的保证。
第三,民营化可以控制体育场地的建设规模,在供给场地的过程中更多地考
虑市场因素,在很大程度上节约场馆的建设成本。
第四,民营化可以降低体育场地设施的运营成本,减少政府的财政支出,通
过实现运营成本由运营单位自己负责,减少了场地设施供给对于政府财政拨款的
依赖性,也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
第五,体育场地设施的民营化推动了相关行政部门的机构改革并加快了其职
能的转变,实现了场地设施经营权与政府职能的分离,可以很大程度上减少政府
对场馆设施经营方经营自主权的干预,真正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同时,体育场
地设施的民营化也有助于推进场地设施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体制改革。因此,体
育场地设施的民营化供给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体育场地设施的民营化供给模式可以分为 PPP 模式、BOT 模式、政府供给、
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管理、承包或租赁模式等类型。在很多拥有体育场地设施民
营化供给先进经验的国家,委托经营和服务外包已经成为场地设施供给的主要趋
势。而在我国,由于体育场地设施的所有者往往通过自设管理部门,进行自主经
营,这两种供给模式只在少数场馆得到了实践和应用。传统的以政府作为供给主
体的单一型的供给模式,由于场地设施的运营和维护都是由建设机构内部管理部
门负责的,这些管理部门往往缺乏专业的管理体育场地设施方面的知识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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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竞争和激励机制作用,所以会导致出现场馆空间利用率低下、运营效果不理
想、服务质量差、管理部门臃肿、运营成本过大等问题的出现,这将导致体育场
地设施更加无法满足人们对体育文化休闲活动的需求。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研究体育场地设施的民营化供给问题,可以有效解决各地区相对于人口数量的不
断增加而反映出的体育场地设施严重短缺的问题,同时还可以摆脱政府财政压力
巨大、供给效率低下、场地设施后期管理水平低、场地设施经营能力弱等现有困
境,具有现实意义。
另外,研究我国在体育场地设施民营化供给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具体分析
各类民营化供给模式的适用条件及具体操作方法,借鉴国内外在体育场地民营化
供给方面的成功案例的先进经验,有利于丰富民营化供给理论在体育场地设施这
类准公共物品范围内的应用,有利于从理论层面加强体育场地设施民营化供给的
可行性和适用性,有利于具体场馆在选择适合其自身条件的民营化供给模式,有
利于更好地实现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民营企业的合作互补,更有利于推进我国
体育场地设施的民营化供给进程。
1.2 民营化的概念和供给模式
1.2.1 民营化的概念
一般认为,“民营化”过程主要是指各种经营活动由原来公共部门进行转移
为民营部门进行。从广义上讲,“民营化”可以定义为需要依靠民间机构或民间
资本运作的成分更多,依赖政府去满足公众对于某种物品或服务的需要的成分更
少;它是指在提供物品和服务和拥有财产的方面,政府作用的减少,而社会上其
他民营机构作用的增加,但并非与完全排除政府作用的“私有化”相等同。
总的来说,“民营化”的过程包含了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变更产权,即
这种新的产权形式由完全的国有产权变为含有一定私人产权成分,通过政府撤资
或出售国有资产可以实现这种变更,因此也可以称其为“部分私有化”;另一方
面是放松规制政策,具体来说,就是政府通过特许经营、承包合同制等方式鼓励
并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市场,同时也放松政府对垄断市场的进入规制,从而形成了
民营部门与政府的这种新的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共同负责提供某些产品和服务,
可以将这一过程称为“自由化”。因此,“私有化”只能代表狭义的民营化,不能
代表所有的民营化进程。而广义的民营化,则同时包括了“私有化”和“自由化”
两方部分内容。本文中所提到的“民营化”的概念都指的是广义的民营化。
1.2.2 民营化的供给模式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我国已经逐渐将“民营化”的概念应用于基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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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的建设中。基础设施主要是指那些对产出水平或生产效率有直接或间接提高作
用的经济项目,主要包括交通运输系统、发电设施、通讯设施、金融设施、教育
和卫生设施等。通过多年来借鉴国外在民营化供给方面的先进经验和不断实践,
目前我国通过民营化方式供给基础设施的制度安排主要有以下几种。
PPP 模式。这是 20 世纪90 年代初出现的一种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的新
型的公共产品供给模式。它主要用于公共基础设施领域,尤其是在大型、一次性
的项目,如公路、铁路、地铁等的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PPP 模式是公共基
础设施建设中发展起来的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和实施模式,这是一种以各参与方
的“双赢”或“多赢”为合作理念的现代融资模式。这种模式的典型结构为:政
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采购形式与中标单位组成的特殊目的的公司签订特
许合同,由特殊目的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
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这个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的协议,而是一个向借贷机
构承诺将按与特殊目的公司签订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的协定,这个协议使特殊目
的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
总的来说,PPP 模式是指政府、私人营利性企业和非营利性企业基于某个项
目而形成的相互合作关系的形式。通过这种合作形式,合作各方可以达到与其单
独行动相比更为有利的结果。合作各方参与某个项目的时候,政府并不是把项目
的责任全部转移给私人企业,而是要通过对项目的扶持,实现参与合作的各方的
利益,同时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
BOT 模式。典型的BOT 方式是指:政府同私营机构的项目公司签订合同,由
该项目公司承担一个基础设施或公共工程的筹资、建造,项目建成后,在双方协
定的一个固定期限内,由该项目公司拥有、运营和维护这项设施,并通过收取使
用费用和服务费用,回收投资并取得合理的利润,协议期满后,这项设施的所有
权无偿转交给政府。
可以说,PPP 是在BOT 理念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而衍生出来的。这两种模式
的共同之处在于参与它们的当事人都包括融资人、出资人和担保人;并且这两种
模式都是通过签订特许权协议使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发生契约关系的;同时,这
两种模式都是以项目运营的盈利偿还债务并获得投资回报,一般都以项目本身的
资产作为担保递延。但是这两种模式由存在着一些差异:BOT 模式参与项目的公
共部门和私人企业之间是以等级关系发生相互作用的,在其组织机构中并没有一
个相互协调的机制,因此不同角色的参与各方都会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而采取行动,这也经常会导致产生利益冲突,其中一方利益达到最大化是以牺牲
其他参与方的利益为代价的,社会效益并不是最大的;但PPP 模式是政府、赢利
性企业和非赢利性企业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的以“双赢”或“多赢”为理念的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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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合作形式,可以避免BOT 模式由于缺乏互相沟通而造成的项目前期工作周期过
长的问题,也解决了项目全部风险由私人企业承担而造成的融资困难问题,公共
部门、私人企业合作各方可以达到互利的长期目标,创造更多的社会效益。
政府补助模式。这种模式主要是指政府在建设过程中将会给予建设企业一定
数额的补助,补助的方式包括补贴、减免税收、贴息贷款和行政划拨土地或低价
出让土地等。政府通过这种补助的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投资建设、运营基础设
施。
政府供给模式。这种模式更多地体现了政府在提供基础设施方面的重要作
用。这种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方面政府作为供给主体,逐步引入市场主体到基础
设施的生产环节中,由市场主体和政府共同负责基础设施的生产;另一方面,政
府在供给基础设施过程所需要的资金筹措方面引入市场化的运作机制,通过对基
础设施无形资产的开发、对各种配套设施的各种商业运作等多种方式进行所需资
金的筹集。
服务外包模式。这种形式是指基础设施的运营管理部门通过与民营企业签订
协议的方式,委托专业的民营企业对基础设施经营管理过程中部分日常服务性工
作和部分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工作进行操作,这样可以减轻由场地设施运营的管理
部门独立负责时所要面对的工作难度较大、经营成本较高等问题。
委托经营管理模式。这种模式是指基础设施的所有机构通过公开招标,委托
专业化的经营机构根据协议的约定,对基础设施的运营工作进行负责。这种管理
模式并不涉及所有权的转换,可以说从很大意义上实现了基础设施的所有权和经
营权分离。
承包或租赁经营模式。这种模式是指基础设施的所有者可以通过承包或租赁
的方式将部分设施或部分空间交给民间机构经营。这样,引入民间资本的参与,
可以有效调动民间机构经营管理的积极性,提高其所提供的服务和产品的质量,
并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基础设施所有者在管理运营方面的财政支出。
以上这几种基础设施民营化的供给模式,是经过国内外不断创新、实践而总
结得出的,它们各自的特点不同,适用对象也是不同的。但是无论是应用哪一种
供给模式,都可以发挥“民营化”供给的优势,更多地引入民间资本投资,减轻
政府的财政压力,提高建设、管理、运营效率,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1.2.3 体育场地设施的民营化供给
体育场地设施的民营化实际上是指将民营企业引入到体育场地设施这类准
公共物品的供给中的过程。将原来需要由政府作为单一型主体提供体育场地设施
的局面,逐步转变为吸引更多的民营企业通过运用PPP 方式、BOT 方式、政府补
助、政府供给、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管理、承包或租赁等广泛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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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后期管理的民营化模式,形成一种多元化主体负责体育场地设施供给的新状
况。
将民营化的理论应用到体育场地设施领域是近年来准公共物品民营化供给
的突破与创新。因为之前“民营化”更多地被应用于交通运输系统、发电设施、
通讯设施、金融设施、教育和卫生设施等基础设施的供给过程中,也正是由于“民
营化”在这些实践中体现出了其充分引入市场机制作用、更有效配置资源、能够
有效提高供给效率、减轻政府财政压力、有利于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的各方明确
身份和职责、能够提高设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用等优势,所以近年来也开始在
体育设施的供给过程中进行“民营化”的实践。虽然现在,在我国体育场地设施
民营化供给的进展比较缓慢,还处于试验的阶段,很多体育场地的所有者也在不
断探索适合自身条件的场地设施民营化供给模式,运用在体育场地设施领域的民
营化供给理论还并不成熟,但目前的阶段仅仅是必须要经历的过程,在我国坚定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的前提下,体育场地设施民营化供给凭借其各方面优势一
定会得到广泛地应用和不断发展。
1.3 相关文献综述
1.3.1 国内外关于民营化供给的研究
民营化的英文注释为 privatization,在西方的大多数研究文献中,它与私
有化是用同一个单词表示的,同时它又与非国家化、放松管制等概念属于同一个
大的研究范畴。可以看出,民营化的内涵是十分丰富的。同时,“民营化”的概
念已在各国被广泛应用,这也决定了民营化内涵应该在不同时期和国家有着不同
的理解。
萨瓦斯(E. S. Savas,1987)教授是民营化理论研究的主要代表人物,他
认为,民营化可以定义为满足公众的需求,更多地依靠民间机构,而更少地依赖
政府;在产品或服务的生产和财产的拥有方面,这个过程也体现在了政府作用的
减少以及社会中其他民营机构作用的增加①。
Simon Hakim(1996)教授等研究了美国等国交通运输业的民营化运动,认
为任何行为,只要它将一种服务放置到一个竞争的环境下,便是民营化的行为。
此处最重要的因素是:通过引入市场机制的方式,消除垄断的价格体系,使价格
可以和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服务所应有的价格更加贴近。政府通过放松经济管
制,迫使供给商在同业之间产生竞争,并放宽准入标准也是民营化的一种形式②。
① E.S. 萨瓦斯著,周志忍等译,民营化与公私部门的伙伴关系,[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② Simon Hakim, Paul Seidenstat, and Gary W. Bowman, Privatizing Transportation Systems, Praeger,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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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ha Gupta(2000)认为,民营化供给的过程是指行为由公部门向私部门的
转移。它意味着:第一,国有资产被全部或部分出售;第二,通过将某些责任实
现由公到私的转移,而形成的政府与民间企业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第三,资本
主义的再资本化过程,即通过公部门规模的缩小和将私部门在既有市场中所占比
例的增加实现再资本化。她将民营化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民营化是指将
国家在其中拥有大部分利益的资产出售或租赁,将公共提供的服务外包、税收融
资为使用者付费所替代,为那些迄今仍由公共部门拥有的企业注入竞争活力和效
率动力的自由化措施;广义的民营化是指一切暗示着国家或政府收缩的行为③。
我国的民营化供给理论研究是从上个世纪 90 年代开始的。国内学者在这个
领域的深入研究为民营化的理论发展和方法实践等方面都提出了很多科学并且
积极的成果和建议。
邢福俊(2001)等通过对城市准公共物品的供给主体和供给方式进行实证研
究,以城市的水资源需求管理为例,分析了城市准公共物品供给的主体选择和相
关效应以及供给过程中存在的障碍和制约因素。他认为,制约城市准公共物品有
效供给的因素主要有寻租情况严重、需求偏好难以确定、测度产出困难、缺乏竞
争、预算软约束和信用约束等。另外通过对国外城市准公共物品市场化供给的比
较研究,得出可以通过适度地引进竞争机制、加强城市政府税收立法权、完善决
策机制、实现体制创新等市场化的方式来化解这些障碍。
王俊豪(2005)使用了经济学的基础分析方法,即将分析需求、供给和成本、
收益为基础,从总体上说明了在信息不对称市场中的准公共物品理论,并对延期
垄断理论、准公共物品的定价理论做出了讨论,另外通过对电信、自来水和电力
这三个垄断性的行业进行详细研究,他提出在这种具有自然垄断特性的行业中,
提供准公共物品需要通过政府管制体制的改革增加市场竞争,提高经济效率和资
源的优化配置。他还认为在很大程度上,这种效率的提高和配置的优化是由政府
所出台并采取的有利于促进竞争和提高管制效率的政策措施来决定的。
张向达(2005)等人使用了现代经济分析方法,通过运用实证分析和规范分
析等分析方法,着重分析了准公共物品的特性,认为准公共物品的“非竞争性”
应当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其边际生产成本应当为零;第二,其边际拥挤
成本也应当为零。通过定量分析准公共物品在局部均衡和一般均衡两种情况下有
效供给的需求曲线,提出只有当每个人对准公共物品的支付价格等于其生产的边
际成本时,这种准公共物品才能够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这也就意味着由政府来
提供某种准公共物品时,必须满足在某一产量时该物品的边际成本等于社会上每
个人愿意为这种物品支付的价格的总和,否则这种准公共物品的提供就没有达到
③ Asha Gupta, Beyond Privatization, Macmillan Press Ltd. (Great Britain ) and St. Martin’s Press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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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累托最优。因此,在准公共物品的生产和经营方面,他认为在由政府或国有部
门直接提供准公共物品的情况下,一般都存在着由政府或公有部门垄断经营的情
况,这样就会由于内部缺乏竞争机制而导致高昂的成本和严重的亏损。但是如果
将准公共物品的供给完全交由市场调节又会存在着市场失灵的情况,那么就可以
在准公共物品的供给过程中,相应弱化政府部门的作用,并且通过招标等方式吸
引民营企业和部门参与到准公共物品的生产经营中来,采取边际成本定价的方式
为准公共物品制定出保证其边际生产成本和边际拥挤成本能够同时为零的价格
④。
总的来说,将民营化的理论应用于准公共物品的供给中不但可以有效提高其
供给效率,更有可能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充分实现准公共物品的经济效益和社
会效用。因此,我国的民营化供给已经被广泛应用于交通运输系统、发电设施、
通讯设施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经营过程中。
1.3.2 国内外关于体育场地设施民营化供给的研究
国外关于体育场地民营化供给的研究成果大多表明,将“民营化”的理论应
用于体育场地设施的供给中,将大大提高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和经营效率,并在
供给过程中,明确政府和民间机构各自的身份和职能,有利于有效地发挥各自的
作用,更好地体现政府和民间机构“公私合营”的关系。
小罗宾·阿蒙等(2001)认为,民营化就是政府将公共物品的生产和提供转
移给了民间机构或其他非营利性机构的现象和过程。他认为,民营化在体育产业
中主要表现在对于体育场地设施的建筑融资以及对赛事与设施的经营和管理。美
国大多数的体育场地设施虽然接受来自于政府的财务资助,但其民营化的趋势已
经越来越明显。同时,小罗宾·阿蒙还认为,民营化的概念虽然现在被认为是一
个常用的专业术语,但是对民营化供给在融资过程中更准确的定义应该是使政府
与民间机构的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P);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则更多的表现为将
政府设施交给民间机构进行运营和维护⑤。
此外,小罗宾·阿蒙等(2001)还论述了民营化的优缺点,支持者普遍认为,
体育场地设施民营化供给可以通过由民间企业经营管理体育场地设施,获得更多
的经济效益,提高服务效率、增加地区就业机会,有效确保了劳动人口的稳定性,
并且增加民营机构参与体育场地设施供给的机会,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创
造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反对者则大多认为,体育场地设施的民营化供给的过程中,
由于与民营化有关的成本是隐形的,如监督等,所以导致政府对民营化机构的工
作质量达到有效监督很难实现,另外民营化在经济上是无效的,可能会使服务质
④ 张向达,赵建国,吕丹.《公共经济学》.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102-248。
⑤E.S.萨瓦斯著.周志忍等译.民营化与公私部门的伙伴关系[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12。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论文题目》准公共物品供给的民营化研究
——以体育场地设施为例
8
量降低,并导致底薪就业的产生。
据日本原田宗彦教授研究,近年来,日本体育场地经营结构正在逐步趋于多
元化,经营形态主要有委托国营单位、居民组织和民间企业等类型,在场地设施
的管理过程中也积极引入CCT 政策(公共设施民营化),体育场地设施民营化供
给的趋势日益明显。日本学者认为,“公设民营”的优点在于可以满足会员和市
场的需求,有效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
我国的体育场地设施民营化供给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大背景
下产生的。民营企业是指我国现阶段除国有和国有控股以外的所有经济结构形
式,主要指个体企业、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是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主要组
成部分。在我国逐渐形成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经
济制度和各项支持、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背景下,民营企业快速发展,
并逐渐加入到体育场地设施的供给过程中,从而开始了我国体育场地设施民营化
供给的进程。
曹可强(2003)对上海市公共体育场馆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认为
管理方式陈旧、管理体制缺乏创新、缴纳过多税费、缺乏维修资金等各种因素都
有可能限制公共体育场馆的经营管理绩效发展的因素。针对存在于管理经营过程
中的诸多问题,从根本上改善经营、提高管理效率才是最重要的,可以根据各体
育场馆自身的特点、情况,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前提下,选择新型的经营方式,
使得场馆经营管理的效率得到有效提高。
陈明(2004)认为,建立我国体育场地设施的管理经营模式要从管理体制的
改革切入,将场馆经营作为核心,将市场作为导向对社会资源进行更加有效的利
用和配置,将集约化经济作为主要的经营模式,使体育场馆区域化和整体性综合
经营的管理得以实现。
郭惠平、李明(2005)等学者,对我国五个省市体育场馆设施进行了调查,
认为我国已经基本完成公共体育场馆经营体制的转轨,现在的情况是多种经营模
式并存、资源达到了基本合理的应用、体育场地的经营状况也有了十分明显的好
转。但是在不同地区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很多问题,针对这些实际问题提出应
当打破传统观念,解放思想,对民营机构参与投资的行为采取积极鼓励的态度,
树立市场观念,继续深化内部改革以提高场地设施的管理效率,完善各项体育经
济政策,不断规范体育市场管理等。
喻小红(2005)分析了长沙体育场地设施经营管理现状,提出体育场馆发展
的必由之路是产业化,并深入分析了长沙公共体育场馆产业化的成功经验和存在
的问题,提出应当积极构建合理的体育产业空间布局,体育产业的发展和体育场
馆的民营化建设进程相辅相成,积极对外开放,更多地吸引民间资本参与体育场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论文题目》准公共物品供给的民营化研究
——以体育场地设施为例
9
地设施的建设运营,坚持走产业化的体育场馆发展道路。
闵健等学者(2005)对成都市国有体育场馆经营管理情况做出了调查分析,
认为经营体制改革很难推进的最大原因在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针对存在的问
题,提出应当以市场作为导向,尝试将国有的体育场地设施转变为现代体育企业,
同时建立体育设施投资体制和管理体制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更多地
吸引民间资本加入到场地设施的投资和管理过程中。
吴晓强(2006)对珠三角体育场地设施的经营模式进行了调查,在此基础上
提出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立体育场地的经营管理模式,要建立国家作
为决策者和监督者对宏观利益进行调节和控制,有效保证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政
治方向;管理体制改革要从协调体育场馆的发展速度和规模方面切入,将体育场
地设施的经营放在核心位置,以市场为导向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充分提高体育场
地的使用价值和其能够创造出的经济效益。
总的来说,尽管各位学者观察场地设施民营化供给问题的角度和研究对象都
存在着差异,但学者们普遍认为民营化将是体育场地设施供给体制改革的主要方
向。
1.4 主要研究方法
本文在研究过程中主要应用的研究方法有文献资料法、比较分析法、案例分
析法和逻辑分析法。
1.4.1 文献分析法
根据本文的研究目的和研究内容,查阅了相关文献、报刊、杂志、学术期刊
及其他研究材料共200 多份,并利用互联网寻找相关资料,通过对资料的理论来
源的研究,确定了他人在此研究目的和内容上的观点和疑问,并重点查阅了有关
美国大型体育场馆建设、管理、运营等方面的中英文文献资料,这些都为本文的
研究提供了充足的理论依据。
1.4.2 比较分析法
本文在研究我国体育场地设施供给方面的问题时,不仅对比了我国体育场地
设施供给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以及不同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模式和特点,而且将
我国的体育场地分为体育系统和教育系统这两大类进行分别的民营化供给模式
研究;并且还对比分析了美国体育场地设施在建设、管理和运营等方面的现状和
经验,为探索适合我国体育场地设施供给模式的提出了合理建议。
1.4.3 案例分析法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论文题目》准公共物品供给的民营化研究
——以体育场地设施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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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国内外部分体育场地设施民营化供给体制应用成功的案例进行了全面的
分析、归纳和提炼,并将其成功经验提升至理论层面。
1.4.4 逻辑分析法
运用归纳、类比、综合等逻辑分析方法,对各种信息进行了的分析、处理,
论证有关结论与建议。
1.5 本文的创新之处
本文在分析我国体育场地设施的民营化供给状况和发展情况时,将我国的体
育场地主要划分为教育系统、体育系统和其他系统所有这三大类别。由于其他系
统体育场地在全国体育场地中所占比例较小,并且归属系统复杂,故本文主要以
体育系统体育场地和教育系统体育场地作为研究对象进行分析。通过分析可知,
体育系统体育场地设施的民营化供给主要体现于场地设施的融资建设和后期运
营管理这两大过程中;而教育系统体育场地虽然占到了全国体育场地的很大一部
分比例,但是其场地设施供给的民营化却主要只存在于场地设施的运营管理过程
中。后面针对这种现况以及这两大系统体育场地供给的市场化程度不同,分别对
各自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和建议。
另外,本文还将不同历史时期的体育场地设施供给情况进行纵向比较,提出
体育场地设施的供给模式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程度是联系紧密的。通过对美国的体
育场地设施民营化供给的案例分析,提出体育场地设施的民营化供给模式会受到
国家的体育产业发展以及资本市场发展程度的影响。因此,提出在提倡推进体育
场地设施民营化供给进程的同时,还应重视大力发展本国的经济、资本市场以及
体育产业。
2 相关理论综述
2.1 准公共物品定义及特征
2.1.1 准公共物品的定义
根据是否具有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可以将社会总产品分为四类,如表
2.1 所示。其中非排他性主要是指,这件物品一旦提供给某一消费者消费就不能
排除其他消费者对其的消费;非竞争性主要指的是,多一个消费者消费该物品不
会增加其成本,即边际成本等于零。同时具有这两大特征的物品被称为“纯公共
物品”;两种特征都不具有物品被称为“私人物品”;而准公共物品正是介于“纯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论文题目》准公共物品供给的民营化研究
——以体育场地设施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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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一种中间形态,只是具有两大特征中的一种,即非
竞争性或非排他性。
表 2.1 社会总产品分类
可竞争性(私益) 非竞争性(公益)
可排他性
(低成本)
纯粹私人物品:面包、鞋子、
汽车、理发、书籍等
俱乐部物品:电影院、图书馆、收费公路、
公共桥梁、体育场地设施等
不可排他性
(高成本)
公共池塘资源:黄河水资源、
地下水、地下石油、公共渔场、
福利房等
纯公共物品:共同体的和平与安全、国防、
有效率的政府或制度、消防、街道、公共
电视节目、公平的收入分配、环境保护、
基础科学、公共自由等
资料来源:毛寿龙、李梅:《有限政府的经济分析》,上海三联书店2000 年版,第161 页。
从表 2.1 中可以看出,公共物品可以被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纯公共物品,
如一国的国防、公共秩序、法律制度等,是同时具有“公共物品”这两大特性的,
这类物品无法通过计量进行收费,所以只能由国家或社会来提供;第二类被称为
“俱乐部物品”,它们只具有非竞争性,例如电影院、公共桥梁、收费公路、体
育场地设施等;第三类被称为“公共池塘资源”,它们只具有非竞争性,如地下
水、地下石油、公共渔场、福利房等。另外,可以将俱乐部物品和公共池塘资源
统称为“准公共物品”,因为它们不能同时具备公共物品的两大特点。
体育场地设施就属于“准公共物品”的范畴。就其特点来看,这是一类具有
非竞争性和排他性。所谓非竞争性,就是当某个消费者通过交费得到入场券或某
种设施的使用权后,不会增加提供这种公共物品的成本,即边际成本为零,当然
这是必须保证消费者的总数是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的。所谓排他性,就是当某
个消费者正在使用某个体育场地或是某种体育器械时,也排除了其他消费者同时
使用这种物品的可能性。
2.1.2 准公共物品的特征
准公共物品主要具有三个特征:
(1)中间性特征。由于准公共物品是介于纯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之间的一种
“中间物品”,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兼具这两大类物品的属性,也会产生非竞
争性与竞争性、非排他性和排他性等多方面的属性组合。由于多元化的投资主体
和投资方式的存在,在现实中的大多数社会产品都属于准公共物品。因此可以将
社会总产品分为纯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两大类的理论逐渐修改为三大类,即纯公
共物品、准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排列组合。
(2)收益性特征。准公共物品的这种收益性主要是指,该种物品不但可以满
足公众所需要的社会效益,同时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满足投资经营者的盈利目
的。纯公共物品的收益是外在的,即投资者不需要实现自身利益;而私人产品的
收益是内在的,它要求在其使用价值让渡的同时必须使其自身价值得以实现,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论文题目》准公共物品供给的民营化研究
——以体育场地设施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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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提供者将放弃这种物品的供给。准公共物品则是内在收益性和外在收益性的结
合,而其内在收益性的实现需要给出一定的设计条件,因为这种设计可以改变项
目的非排他性或非竞争性。例如对体育场地设施项目实行收费,就是将其由非排
他性的项目变为排他性的项目,以实现项目盈利的目的。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受到资源的约束,准公共物品在客观上是具有收
益内在化的要求的。
(3)不确定性特征。准公共物品的这种不确定性指的是其上述特征会随着时
间和技术以及制度安排等方面的不断变化而发生变化。准公共物品的排他性与非
排他性、竞争性与非竞争性、收益的内在性与外在性可以彼此互换,或彼此替代,
这取决于上述因素的给定。其中,制度安排是具有关键性作用的因素。由于准公
共物品本身具有这样的不确定性,或成为纯公共物品,或成为私人物品,很大程
度上取决于一定制度条件下的项目投资主体、投资方式和经营方式的选择。就项
目本身而言,纯公共物品性质的项目在进行了相应制度的设计后,也可能成为具
有一定收益性的准公共物品项目,从而成为企业和私人都可以参与的基础设施项
目。
本文的研究对象是体育场地设施,属于准公共物品,从其供给目的上来说是
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因为国家和政府采取这种公共供应的方式来提供这种物
品,实际上是以“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为目标的,所以说这是一类具
有外部正效应的物品,增加这种物品的供应会增加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
用。因此,也可以将体育场地设施看作是一种“公益品”,即由政府或社会为追
求一定的社会目标,通过政治决策方式却确定的免费或低价供应的私人物品。可
以说,体育场地设施这类准公共物品是具有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双重性质的:其
私人物品性质是因为它们在收费制度的确立方面不存在困难,可以采取市场方式
来解决供应问题;另一方面,其公共物品性质是因为它们通过政治决策采取了公
共物品的供应方式。
在我国,很多像体育场地设施这类准公共物品都是采取这种公共供应方式
的。但是由于采取这种经营方式的国有企业往往为了追求特定的社会目标而使自
身带有垄断的性质,导致了对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方面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因此,
现在很多提供体育场地设施的企业,随着经济发展可以通过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
转而采取市场供应的方式,而逐渐放弃了国有国营方式,这样也就引发了体育场
地设施这种准公共物品的民营化供给。
2.2 我国准公共物品的民营化供给理论
2.2.1 我国准公共物品民营化供给的理论指导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论文题目》准公共物品供给的民营化研究
——以体育场地设施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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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我国的民营化供给实践,就不能不提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
立和改革的深化,两者间具有密切联系。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肯定并鼓
励发展私营、个体等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政策取向为民营化供给提供了积极的发
展环境。
1978 年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实行的基本上是高度集中管理的计划经济。1978
年后,理论界针对计划经济的弊端,先后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实行计划调
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1984 年提出社会主义
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87 年提出,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
品经济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计划与市场都是覆盖全社会的,不再
提以计划经济为主;1992 年提出,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
标,要建立社会主义新经济体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然是市场经济,就必然具有市场经济的一般要求,包括:
资源配置以市场为基础,企业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
宏观调控间接化,市场管理法制化等等。按照市场经济的一般要求,发展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首先要按照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办事,体现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
从市场经济的一般性而言,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方法上和资本主义相似。但
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必然要受到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制约和影响,
只有特别研究和把握在社会主义的特殊条件下,市场经济所呈现的一些特点和运
行的特殊规律性,以便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得更快更好。
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功能,使其在资源配置
中起基础性作用。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市场机制功能的发挥呈现如下两个特点:
第一,资源配置中市场机制的作用于政府导向结合在一起。在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中,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功能仍然发挥基础性作用,但这种作用是与政府对
国民经济的宏观管理结合在一起的,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府运用计划手
段配置某些关系国民生计和国家安全的重要资源;二是政府运用宏观调节手段对
资源配置中市场机制作用过程进行引导和调节。
第二,在经济利益调节中市场机制的作用与社会协调结合在一起。需要国家
代表全社会在市场机制调节经济利益的基础上,进行经济利益的再协调。
总之,市场经济逐渐取代计划经济的过程,体现了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过
程,也从很大程度上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体制并不断深化体制改革,使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的过程中发挥其基础性作用,
这样也为将民营企业等更多市场因素引入公共物品供给提供了最基本的理论指
导。
2.2.2 我国准公共物品民营化供给的政策环境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论文题目》准公共物品供给的民营化研究
——以体育场地设施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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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民营化供给实践,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改革的深化
具有密切联系。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肯定并鼓励发展私营、个体等非公
有制经济成分的政策取向为民营化供给提供了积极的发展环境。
1978 年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实行的基本上是高度集中管理的计划经济。1978
年后,理论界针对计划经济的弊端,先后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实行计划调
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1984 年提出社会主义
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87 年提出,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
品经济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计划与市场都是覆盖全社会的,不再
提以计划经济为主;1992 年提出,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
标,要建立社会主义新经济体制。可以说,市场经济逐渐取代计划经济的过程,
体现了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过程,也从很大程度上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创造了有
利条件。
在理论探索的同时,我国的经济改革顺利推进,党和政府对民营、个体等非
公有制经济形式的认识也开始了不断深化的过程。
1978 年12 月召开的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正确改革同生产力
迅速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可以说,这次会议正式拉开了中国市
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
1987 年10 月召开的党的十三大,对发展我国非公有制经济起到了重要的作
用。会议报告强调指出,“我们已经进行的改革,包括以公有制为主体发展多种
所有制经济,以至允许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都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
的实际状况所决定的。只有这样做,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⑥。会议还对私营、
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做出了最初的定位,即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
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这次会议肯定了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地位和
作用,为其将来的发展提高了良好的空间。
1992 年10 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大,确立了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理论的指导地位,确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
度。
1997 年9 月,党的十五大在非公有制经济政策上取得了新的重大突破。可
以说,这次会议解决了在所有制结构上姓“公”还是姓“私”的问题。十五大报
告明确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
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这对满足人们
⑥ 《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人民出版社1991 年10 月版,第25-2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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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体育场地设施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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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样化的需要,增加就业,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有重要作用”⑦。自十一届三中
全会以来,一直将非公有制经济看作是公有制经济“必要补充”;十五大明确地
将非公有制经济提高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重要地位使非
公有制经济完成了由“制度”外向“制度”内的转移,这是所有制理论上的一个
重要突破,也是对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新建树。十五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地位
和作用的肯定,意味着非公有制经济并不是可有可无、无关紧要的经济成分,而
是不可缺少、重乎全局的经济成分。在价格、税收、信贷和市场准入等方面非公
有制经济也将拥有和公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的政策环境,其所参与的领域也将会大
大扩展,其发展的空间也会大大延伸。正是因为这种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
政策环境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得到了迅猛的
发展。
2002 年11 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大,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
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等一系列理论政策,这也为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指明了
方向。十六大报告还批评了把坚持公有制经济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放在对立地位
的错误观点,提出一定要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
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这样,非公有制经济不再
被理解为是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障碍,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还可以推进国有企业改
革,两者可以发挥各自优势,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从十五大的“有
重要作用”到十六大的要充分发挥作用,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性已经得到了肯定。
在这样良好的政策环境下,非公有制经济继续大力发展。
2007 年10 月召开的党的十七大,再次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上升至一个新的
高度。报告要求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
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十七大首次提出了“两
个平等”的重要思想,更加充分肯定了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作用和地位,有利于
非公有制经济的继续发展。另外,十七大报告还强调要推进公平准入、改善融资
条件,破除体制障碍,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通过解决阻碍个体、
私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要害问题,提出要“推进”、“准入”、“破除”的不同
要求,打破了其发展瓶颈,不仅反映了党和国家发展各种非公有制经济的决心,
更加使非公有制经济可以在如此有利的政策环境下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
总之,在党和国家肯定非公有制经济地位和作用的大环境下,在各种鼓励、
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下,非公有制经济获得了快速的发展,
并逐渐成熟。民营经济作为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步入了良好发展的轨
⑦ 《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2000 年版,第22 页。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论文题目》准公共物品供给的民营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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迹,民营资本逐渐增加,也为其加入到公共物品的供给过程提供了必须的物质条
件和经济基础。随着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
民营资本参与了公共物品的供给过程,公共物品的民营化供给进程也就此展开。
2.2.3 我国准公共物品民营化的政策变迁
在我国,准公共物品的民营化也逐渐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成
为必然的趋势。由于在准公共物品的供给过程中逐渐加入民间资本,是可以弥补
由政府作为单一的供给主体而带来的很多缺陷的,所以,自2001 年以来,我国
政府就陆续出台了一些与准公共物品民营化相关的政策法规,旨在放宽关于准公
共物品的市场准入政策,并且希望能够通过这些政策达到积极鼓励和有效引导民
间资本投资参与准公共物品提供的目的。
2001 年12 月11 日,国家计委发出了《关于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
见的通知》,提出“要逐步放宽投资领域”,“除国家又特殊规定的以外,凡是鼓
励和允许外商投资进入的领域,均鼓励和允许民间投资进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
资以独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方式,参与经营性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
业项目建设。”。
2002 年1 月,国家计委发出《十五期间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措施意
见》,指出对非国有经济的发展要积极鼓励,并把其发展领域扩大到了内容更广
泛的服务业,同时政策规定会将市场准入放宽到电信、金融、保险、外贸、教育、
文化、公用事业、旅游、中介服务等行业。
2002 年3 月4 日,国家计委在新出台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提出扩大对
外开放的领域,可以将原来禁止外商投资的电信和燃气、热力、供排水等城市管
网加入到对外开放的领域中去,并通过逐步制定与城市公用事业以及基础设施行
业相关的政策,外资可以参与投资的范围进一步扩大。
2002 年12 月7 日,建设部出台了《关于加快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的意
见》,其间提出要对市政公用事业的建设、运营和作业市场等通过实行特许经营
制度实现充分开放。这是国家首次以文件形式明确指出了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方
略。
2004 年5 月1 日,正式实施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对公用
事业特许经营的路径和方法提出了相关的管理措施,自此以后政府可以按照该办
法,通过市场机制先对市政公用事业的投资者或是经营者进行选择,而后规定其
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经营某项市政公共物品或提供某种公共服务。这项管理办法
的实施使得我国公共物品民营化改革进程迈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2004 年7 月25 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企业投
资项目从之前的审批制度全部改为核准制和备案制,民间资本参与投资的领域也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论文题目》准公共物品供给的民营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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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度放宽,民间资本可以进入和参与在目前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基础领域、公用事
业以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这说明我国的公共物品民营化供给拥有了更多的机会,
并且标志着进入了公共物品民营化改革的实质性阶段。
2005 年2 月24 日,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
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至此,城市基础设施等公用事业、电力等
垄断行业、金融业、国防军工行业和领域、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终于可以允许
民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进入。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首次鼓励与支持非公
有经济进入垄断行业。另外,该文件还保护了非公有制成分的合法权益,规定非
公有制企业的合法财产不得被任何单位和个人侵犯,非公有制企业财产的权属关
系不得被非法改变。
党和国家的支持、鼓励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以及为
吸引民间资本加入公共物品供给过程中而提供的价格、税收、土地出让等方面的
优惠政策,加速了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更加快了准公共物品民营化供给的步伐。
3 我国体育场地设施供给的民营化分析
3.1 我国体育场地设施的民营化进程
我国体育公共物品的供给进程是从新中国成立正式开始的。本文主要以体育
场地设施作为主要的研究对象来分析体育公共物品的民营化情况。因此,下面主
要以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作为主线,分析不同时期我国体育
场地设施这种体育公共物品供给的历史过程,并将其供给的历史分成了三个阶段
进行分析。
3.1.1 改革开放前体育场地设施的供给(1949-1978)
该历史时期是从 1949 年10 月新中国成立到1978 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
在这个时间段内,我国经济经历了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和实行计划经济等几个阶
段,并经历了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等重大历史事件,这些都对体育场地设施的供
给产生了重要且深远的影响。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政府比较重视体育事业的发展和体育场地场地设施的
建设。中央体委成立后,对场地设施的建设工作进行了加强,当时的目标是计划
在1954 年完工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四个体育馆及体育场;一个风雨草场;并
且中央体育馆也要开始修建。到1954 年为止,全国省辖市以上列入事业计划中
的各种公共体育场地已达206 个。
在大跃进时期,国家体委在其制定的《体育运动十年规划》中提出:“从1958
年起,到1967 年,全国省辖市以上公共性体育场地将由1957 年预计达434 个,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论文题目》准公共物品供给的民营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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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展到1023 个。省辖市以上城市均将具有可供竞赛用的体育场地一个以上”,
但从图3.1 来看,在这一时期内,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数量是最少的,其规划中
的目标并未完成。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体育场地设施的供给受到了大跃进运
动的严重影响。
从图 3.1 可以看出,1960 年以前是我国的体育场地建设的一个短暂高峰期,
1956 年到1960 年这个时间段,平均每年新增体育场地达到17 座,可以说相当
于改革开放前的2 倍,但后来又因为三年自然灾害和大跃进运动,体育场地的高
速增长率骤然下降。可见体育场地的供给速度和规模是和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有
着重要的联系的。并且当时新建的这些体育场地都是政府出资统一兴建、经营,
是只能依靠政府来提供的纯公共物品。
0
5
10
15
20
25
1949 1952 1955 1958 1961 1964 1967 1970 1973 1976
体育场馆数量
资料来源:1979 年中国体育年鉴
图 3.1 改革开放前体育场和体育馆历年发展情况
3.1.2 改革开放初期体育场地设施的供给(1978-1992)
改革开放初期,主要是指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至 1992 年。在这段历史时期
内,党中央提出要坚持改革开放,建立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因
此,经济体制改革对体育场地这类公共物品的供给体制改革也产生了相当大的影
响,此时已不再是由政府来提供所有体育场地公共物品的局面了,很多民营企业
开始参与体育场地设施的供给。
经过了十一届三中全会,党和政府的工作重点已经逐渐向经济建设上转移,
经济形势也有所好转。在各级政府的规划中逐步将体育场地的建设纳入其中,这
也从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体育公共物品的供给。1978 年,国家体委召开全国体育
工作会议,会上对体育事业的发展拟定了相应的长、中、短期目标,并提出建设
现代化的体育设施、提供现代化的体育公共物品是十分必要且重要的。1983 年,
国务院批转国家体委《关于进一步开创体育新局面的请示》中,也在此提出了为
把我国建设成为体育世界强国,建设现代化的体育场地设施是非常有必要的。
1981 年11 月底,国家体委在湖南郴州召开全国体育系统计划财务工作座谈会,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论文题目》准公共物品供给的民营化研究
——以体育场地设施为例
19
0
50
100
150
200
1979 1981 1983 1985 1987 1989 1991
体育场馆数量
数据来源:1992 年中国体育年鉴
图 3.2 改革开放初期历年体育场地设施供给情况
通过交流各地体育设施供给的经验,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各地体育场地设施这类体
育公共物品的供给。1984 年,中共中央在《关于进一步发展体育运动的通知》
中提出体育场地设施需要从增加数量,提高质量方面着手建设,对于有条件的省
市、自治区、直辖市应当逐步建立起能够担任承办全运会和各种国际比赛的体育
场地设施,并对高等院校的体育活动场所也要有计划的发展。这项通知的发布,
为各地区发展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政策环境,如图3.2 所示,体
育场地的供给数量也在1984 年后有了明显的提高。
3.1.3 市场经济时期体育场地设施的供给(1992-今)
这一历史时期主要是指从 1992 年开始到今天。1992 年底,党的十四大召开。
在这次会议上,明确地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制定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体制。我国体育场地设施的供给也受到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深远影响,可以说体育
场地设施的民营化供给自此进入起步阶段。
党的十四大后,国家体委根据十四大精神和体育部门的实践出台了《关于深
化体育改革的决定》,该决定提出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长经济体制相适应,符
合现代体育运动规律,由国家进行调控,由社会依托,并且具有自我发展活力的
体育体制和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从而形成国家办与社会办相结合、集中与分散
相结合的格局。可以说,国家体委此次公布的《决定》对体育场地设施的供给改
革指出了发展的方向,并且为体育场地设施供给的进一步市场化和社会化奠定了
理论基础和政策前提,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体育公共物品供给民营化的进程。如图
3.3 也显示了市场经济时期我国体育场地设施的供给情况,从体育场地设施的数
0
200
400
600
800
1993 1995 1997 1999 2001 2003
体育场馆数量
资料来源: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库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论文题目》准公共物品供给的民营化研究
——以体育场地设施为例
20
图 3.3 市场经济时期体育场地设施供给情况
量变化中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自从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的体育
事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场馆设施的供给数量有了明显的提高,这与其供给
模式中引入民营企业投资,积极推行体育场地设施这类准公共物品的民营化供给
体制改革是分不开的。
综上所述,体育场地设施这类准公共物品供给的民营化进程与我国经济社会
的发展状况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是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的,并会受到这两方面
因素的重要影响。
3.2 我国体育场地设施的供给现状
3.2.1 我国体育场地设施的供给现状
截止到 2003 年12 月31 日,我国共有符合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要求的
各类体育场地850080 个,占地面积为22.5 亿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527 万平方
米,场地面积为13.3 亿平方米。其中标准场地有547178 个,占全国体育场地总
数的64.4%。标准体育场地占地面积为15.3 亿元,占全国体育场地占地面积的
67.7%,建筑面积为6416.3 万平方米,占全国体育场地建筑面积的85.2%。历年
累计投入标准体育场地的建设资金为1642.8 亿元,占全国场地历年建设总投入
的85.8%。上述数据表明,无论从场地数量,还是从场地规模和投资金额来看,
标准体育场地一向都是我国发展的重点。另外,我国现有非标准体育场地302902
个,占全国体育场地总数的35.6%,占地面积为7.3 亿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110.9
万平方米,场地面积为2.1 亿平方米,历年累计投入建设资金为271.7 亿元,非
标准体育场地开展的运动项目多以群众性的全民健身活动为主。
根据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的情况分析可以得知,我国体育场地设施的供
给现状主要有一下几个特点:
第一,体育场地设施供给主体呈现多元并存的状况,但供给主体仍以学校为
主。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体育社会化、产业
化政策的不断推行,体育场地设施的供给主体已经渐渐地从仅由政府提供的单一
型供给主体,过渡到现在的多元主体并存。从体育场地设施的供给情况来看,教
育系统的场馆在所有体育场地设施中占了非常大的比重。特别是由于近年来国家
加大了对教育事业的投入支出以及高等教育迅猛发展,体育场地的主要供给主体
逐渐由学校担当。根据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的数据来看,在我国现有的
850080 个体育场地中,体育系统有18481 个,占全国体育场地总数的2.2%;教
育系统有558044 个,占65.6%;其他系统(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系
统、武警系统、铁路系统等)有273555 个,占32.3%。以标准体育场地设施情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论文题目》准公共物品供给的民营化研究
——以体育场地设施为例
21
况进行分析,教育系统所占比例为56.1%,体育系统占30.5%,其他系统占13.4%。
各系统供给比例如下图3.4 所示,在我国现有的体育场地中,大多数为教育系统
所有。
教育系统
体育系统
其他系统
资料来源: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公报
图 3.4 各系统所占体育场地的比例示意图
第二,体育场地的结构趋于合理,场地设施种类趋于多样化。经过多年发展,
我国体育场地的结构有所改善,逐步趋于合理,篮球场、排球场、门球场和小运
动场所占的比例由第四次普查时的92.6%,下降到53.4%。我国标准体育场地设
施的种类由第四次普查时的48 种,增加到第五次普查时的64 种,新增了16 种
体育场地。而且,新增的各种类体育场地多为一些高档次、高标准的体育场地,
在一定程度上使我国体育场地设施的质量和标准有所提高。
第三,体育场地设施供给方式由政府的直接供给为主变为间接供给为主。改
革开放以来,尽管在体育场地设施民营化供给方式的应用方面,逐步呈现出了多
样化的状况,可是只有相对较小比例的体育场地设施采用完全民营供给和志愿方
式供给。现有的体育场地设施由于受到其供给主体等多方面因素的限制,仍然以
采用政府间接供给的方式为主。
第四,更多的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加入到了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中。近年来,
国家和各地方政府的多项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也陆续出台,这也使更多
的民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参与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体育场地拥有了更好
的政策环境,也从一定程度上促使体育场地设施的民营化进程不断推进。
第五,体育场地设施供给所需的资金来源也趋于多元化。近年来,随着体育
场地设施的供给由政府的直接供给向间接供给逐步转变,越来越多地通过财政资
金、银行信贷贷款、单位自有资金、外商资金以及其他企业赞助资金等多元化的
途径对体育场地设施进行供给,这也改变了过去仅仅依靠财政资金作为供给主体
的局面。根据第五次全国场地普查的情况可知,历年累计投入体育场地设施建设
的建设资金1914.5 亿元,其中:财政拨款为667.7 亿元,占投资总额的34.9%;
单位自筹为1032.6 亿元,占投资总额的53.9%。可见,仅靠财政拨款为主要资
金供给渠道的状况已经发生了很大改变,单位自筹资金及其他渠道的资金来源正
占据越来越大的资金比例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论文题目》准公共物品供给的民营化研究
——以体育场地设施为例
22
第六,体育场地设施的供给与生产过程都由政府负责。在我国,绝大多数的
体育场地设施都是由政府部门负责提供,相应的支出被列为财政预算之内,并且
由政府部门负责招标建设,等建成后仍然由政府部门负责运营管理。这样,场地
设施提供与生产的双重责任都由政府承担,往往会导致缺乏激励和竞争机制,以
及供给的低效率和巨大的成本支出,不仅加重了政府的财政负担,更对其后续经
营产生了不良影响,从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民营企业参与体育场地设施的供给。
第七,体育场地设施的供给过程中不断引入市场机制。在体育场地设施的供
给过程中,市场机制逐步引进了委托经营、服务外包、企业化运营等多种形式。
通过引入市场机制,从很大程度上来说,提高了体育场地设施的生产效率,也改
善了场地设施经营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保证其能够更加符合市场的需要,达
到有效供给。
第八,体育场地设施逐渐对外开放。近年来,我国对外开放的体育场地设施
逐步增多,开放率有较大提高,全国体育场地(不含新疆建设兵团、解放军系统、
武警系统和铁路系统)的对外开放率达到了41.2%。特别是体育系统的许多场地
设施,在满足经济体育训练需要的同时,积极对外开放,开放率达到75%,其中
全天开放的占56.2%,部分开放的占18.8%。其他系统的体育场地设施也积极对
外开放,开放率达到67.1%,许多较高档次的健身场所为广大群众参加健身活动
提供了场地,这样也有效缓解了群众健身场地设施不足的局面。
3.2.2 我国体育场地设施的分类
根据我国体育产业的发展情况以及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可以按照体育
场地设施所在单位所属行业,将其划分为教育系统供给、体育系统供给、其他系
统(武警系统、铁路系统、解放军系统等)供给这三类,其中,教育系统包括普
通高等院校、中专中技(主要是指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中学等)、
普通中小学以及其他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学前教育机构、成人中小学、工读学校
等)。体育系统体育场地设施主要包括隶属于国家及地方体育总局的各国家级、
省、市、区、县级体育场地设施、私人所有或带有民营成分的各类专业健身场地
设施、社区公共体育场地及健身设施等。其他系统主要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解放军系统、武警系统、铁路系统等。
由这三种系统作为不同供给主体所建设的场地设施占全国所有体育场地的
比例如图3.4 所示。由于其他系统中的分类较细,且每类系统供给的体育场地设
施所占比例较小,所以下文主要以体育系统供给和教育系统供给的这两类体育场
地设施作为研究对象,进行系统和深入的分析。
作为教育系统供给的体育场地设施,往往是将改善体育教学环境,或是体育
训练、体育比赛、课后体育活动等视为这类体育场地设施的主体功能。因此,教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论文题目》准公共物品供给的民营化研究
——以体育场地设施为例
23
育系统供给的这类体育场地设施更多地具有公益性,而更少地具有收益性,即由
政府作为这类场馆的主要出资人进行财政拨款。当然,尽管政府对教育系统中各
类学校的拨款绝对额是在不断增长的,但是由于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教育成
本的不断上升,政府拨款所占比例实际上是一个不断下降的趋势。因此,各学校
要想改善其体育教育环境、发展建设体育场地和各种体育配套设施,就必须要加
强其融资的能力,更多地实现自主融资。
作为体育系统供给的体育场地设施,其主要目的是为国家培养优秀的体育专
业人才,以期其能够在国际赛事上获得更多的荣誉、为国争光,或是为了举办各
种体育赛事或文化休闲活动,因此这类体育场地设施功能性更强,而且各种配套
设施也更加专业。这类体育场地设施往往同时具有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双重特
性。一方面,这类体育场地设施往往主要由政府提供,用来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
生活、满足大众对于体育休闲的社会性需要;另一方面,为了补偿政府在这方面
所投入的巨大支出,也会通过公私合作的模式引入市场竞争,采取销售门票或是
冠名权、现场广告等方式,要求消费者进行有偿消费,因此也同时具有私人物品
的特性。
3.3 不同类型体育场地设施供给的民营化分析
3.3.1 教育系统场地设施供给民营化
教育系统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目的主要是为了保证日常的体育教学,并为学
校师生提供体育锻炼场地,以及更优质的体育锻炼条件。因此建设这类体育场地
设施大多依靠学校的财政拨款,但是近年来,随着学校的扩招和教育成本的不断
增加,仍然维持学校单一的投资体制已经无法解决教育系统中体育场地设施的有
效提供问题。根据第五次全国场地普查的数据统计来看,截止到2003 年,教育
系统体育场地设施总的资金投入是6630263.5 万元,而总的经营收入却仅有
32460.9133 万元。可见,如果从投入产出的效益分析来看,教育系统体育场地
设施的经济效益是很低的,甚至对于很多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来说是根本没有经
济效益可言的。
教育系统体育场地设施是带有更多公益性质的准公共物品,其中很大部分都
是由国家投资而兴建的,也承担着国家赋予的教育意义和任务。也正是由于这类
场地所具有的这种特殊性质,使其不能转变为完全意义上的像大多数体育系统场
地设施一样的“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体育经营实体,所以对教育系统体育场
地设施的经营活动进行衡量的过程中用一些纯粹的经济评价指标是不合适的。
从对教育系统体育场地设施的投资方面来看,在计划经济环境下,这类体育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论文题目》准公共物品供给的民营化研究
——以体育场地设施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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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设施往往是由学校拨款进行建设的,很大程度上加重了学校的财政负担。进
入市场经济阶段,教育系统体育场地设施的投资体制还是没有太多创新,障碍仍
然存在。
从对教育系统体育场地设施的建后运营管理方面来看,在计划经济体制下,
大多数场馆的运营管理工作都是由学校作为主要的承担主体,学校的相关管理部
门和人员由于并没有经过对于体育系统场地的专业培训,往往缺乏科学的管理能
力。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一些学校将市场因素引入到对体育场地
的日常管理、运营和维护中,这样的民营化供给不仅可以使校内的体育场地在教
学和对外开放的过程中会遇到的如何加强体育场地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延长场地
设施的使用寿命、尽可能地减少器损耗等问题得到更加专业和完善的解决,节省
了学校在体育场地设施管理方面的开支,更精简了学校体育场地相关负责部门的
人员构成,从而有效减少学校的行政事业经费,缓解了学校在体育场地经营、维
护方面的经济压力。
教育系统体育场地设施的民营化供给模式主要有委托经营模式和承包或租
赁经营模式这两种。因为这两种民营化的供给模式并不涉及场地设施所有权的转
变,只是进行了经营权的转移。在教育系统体育场馆的管理运营中,使用委托经
营的模式,可以引入专业的运营公司负责场地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实现了场地
设施的专业化运营,进一步引入市场机制作用,在满足校内教师学生对场馆利用
需求的同时,增加这些体育场馆的对外开放,进一步满足市场和社会的需求,不
仅可以节省学校在场馆运营方面的成本费用,更可以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
承包或租赁经营模式是一种较传统的民营化供给模式。适用于学校这类事业
单位的在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会更多地吸引民营机构的加入。另外学校有关部
门通过承包或租赁的方式将场地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也有利于学校承
担起监督者的职能和责任。如作为奥运会羽毛球比赛场地的北京工业大学体育
馆,在奥运结束后,与国家羽毛球队签署了协议,作为国家羽毛球队的训练基地,
为羽毛球队的日常训练提供场地及相应辅助用房,满足羽毛球队训练所需要求。
另外,有些学校将校内的游泳馆、网球场、羽毛球场等非常受大众喜爱的运动项
目场馆,承包给民间企业或机构,在满足校内体育教学需求的前提下,开办各种
培训班或计时收费、办会员证的方式面向社会开放,这样大大改善了校内体育场
地的经营状况,同时创造了很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这样的方式将场馆
的一部分场地承包或租赁出去,可以改变由学校作为管理运营主体所带来的一系
列负面问题,并减轻学校的财政压力,甚至扭亏为盈,通过这种场地供给民营化
的方式增加学校的财政收入。
3.3.2 体育系统场地供给民营化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论文题目》准公共物品供给的民营化研究
——以体育场地设施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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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体育系统的场地往往具有专业性和多样性的特点,一般大中型的综合
性体育场馆都属于由体育系统主要负责供给。因此在这种结构规模较大、建设资
金投入较多、后期运营成本较高的体育场地的供给过程中引入民营资本进行投
资,是非常有必要的。
我国体育系统场地设施的民营化供给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PPP 模式
目前,PPP 模式在体育系统场地民营化供给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尤其适合
满足大中型的综合性体育场馆建设初始时对于投资量的巨大要求。新兴的PPP
公私合作模式的成功案例是国家体育场的供给。作为举办2008 年北京奥运会开
幕式、闭幕式和田径比赛的国家体育场项目,可以说是奥运场馆建设项目的最为
重要的一项。作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北京市规模最大的综合性体育场,国家
体育场项目的总投资达到了31 亿元,可谓是投资巨大,而且约36 个月的工期也
是历时较长的,并且作为北京市标志性的建筑,国家体育场具有一定的公益性,
因此预期运营能力较低。为了保证该项目能够如期完工,并满足奥运会对于体育
场馆的具体使用要求,同时又要保证尽可能降低中标人的财务压力和运营成本,
使得国家体育场能够在奥运会结束之后发挥其最大的商业价值,成为北京市体育
文化休闲娱乐的群众性活动场所,北京市政府一方面在项目建设方面提供部分资
金支持,另一方面通过招标的方式对国家体育场的项目法人合作方进行选择,最
终该项目法人合作方将与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
任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主要负责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工作。经过激烈的竞争
和选拔,最后由中国中信集团联合体成功中标。经过了招标人和中标人的谈判,
最终确定出资比例分配为市政府出资占项目总投资的58%,其余42%的投资由
中标人筹措。之后,按照计划,中信集团联合体与国资公司共同组建成立了国家
体育场项目公司,并规定该公司属于中外性质的项目合作公司。中标的中信集团
联合体将会获得国家体育场30 年的特许经营权。国家体育场作为我国首个应用
PPP 模式供给的场馆设施,充分体现了体育场地民营化发展的新方向,这种公私
合营的方式对每一个供给方的责任也都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和界定:北京市政府主
要提供场地规划、土地使用、场地配套设施、资金和政策等条件;由于国家体育
场首先是以奥运场馆的身份进行建设的,故由奥组委提出对于赛事的需求以及作
为比赛场馆的功能性要求;国资公司依据合作经营合同,监督项目公司对项目的
建设投资和资产维护修理,并拥有对重大事项决策的否决权,同时承诺30 年内
不参与分红;中标的集团联合体则主要负责项目的设计、政府出资以外的投融资、
建设、运营与移交工作。可见这种新型的民营化供给方式,不仅可以减轻政府的
财务负担和管理运营方面的成本与压力,更可以提高民营企业参与体育场地供给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论文题目》准公共物品供给的民营化研究
——以体育场地设施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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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积极性,将市场机制适当引入到体育场地这种准公共物品的供给中,使得全社
会的资源可以得到更加有效的利用。
2. BOT 模式
BOT 模式也是我国大型综合体育场地设施应用广泛的一种民营化供给模式。
国家体育馆和奥运村成功融资的模式就属于BOT 模式。将有盈利预期的高档住宅
奥运村平衡带有公益特点的国家体育馆进行捆绑式的招标,使得项目整体具有较
强的商业价值。由于国家体育馆和奥运村项目投资经营领域相差较大,在招标文
件中提出投标人要具备较强的综合能力,不仅要有房地产开发、建设和经营的经
验,还要有体育、文化运作的北京。为了实现“双赢”,市政府承诺给予项目在
土地、公共基础设施配套、特许经营权等方面的优惠条件和支持,但同时要求投
标人自行提出奥运村的综合地价数额,以此作为评标的条件之一。最终此次的中
标联合体中,既有北京城建这类的大型建筑企业,也有拥有中国甲级足球俱乐部
的中信国安集团,由他们共同负责国家体育馆和奥运村的投资、设计、建设和运
营。可见,这种BOT 的融资方式有利于减轻政府的公共财政负担;有利于克服基
础设施业绩不佳的状况,避免和减少招投标、建设和经营中某些腐败事件的发生;
有利于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大型体育场馆的利用率;有利于更好地
利用民间资本和外资;有利于避免承担风险。
3.政府补助模式
政府补助模式由于是通过政府在建设过程中给予一定形式的补助来吸引民
间机构投资的,因此更加适合那些由非政府及其所属机构建设的体育场地设施。
例如由民营企业投资兴建而成的南京钟山国际体育公园等体育场地设施,采用了
这种供给模式,享受到了政府在土地出让、各种费用的缴纳等方面给予的一定补
助优惠。
4.政府供给模式
政府供给模式一直是我国体育场地设施的主要供给形式。这种模式主要表现
为以政府提供为主,资金来源更加趋于多元化。在我国部分地区体育场地设施的
供给上,这种政府供给模式也得到了相当充分的应用。例如运用这种政府供给的
模式提供体育场地设施的长沙新世纪体育中心就收到了很好的成效。据统计其总
投资约为12 亿元,长沙市政府每年将会对该项目提供5000 万元的财政拨款作为
投资,3 年政府共投入了1.5 亿元,由市场化的方式募集其余的供给场地设施所
需资金,这也成为了经营城市的成功案例。
5.服务外包模式
服务外包模式由于不涉及场地设施经营权的转换,所以实施过程中的相对阻
力也较小,也可以得到较好的实施效果。例如长沙新世纪体育馆就运用了这种服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论文题目》准公共物品供给的民营化研究
——以体育场地设施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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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外包的民营化供给模式,在成立之初就以 29.5 万元的价格与巨鹰物业公司达
成书面协议,协议内容主要是由该公司负责承包该中心全年的卫生清洁工作。经
过长时间实践的检验,该中心认为当初决定选择这种服务外包的民营化供给模式
是该中心管理层做出的正确选择。事实证明,这种采取服务外包的形式不仅可以
减轻冗员、使成本支出降低,还可以使服务效率有效提高,。
另外,委托经营模式、承包租赁模式在体育系统体育场馆的民营化过程中也
是被广泛运用的。这两种比较传统的经营模式则更加适合隶属于事业单位、不便
改变其所有权形式、政府财政拨款占有很大比例投资建设的体育场地设施,在保
证其所有权未发生变化的条件下,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参与,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加
入更多的市场运作因素,使体育场地设施可以更好地面向社会,有效满足群众对
于体育文化休闲活动的需求,在创造更多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增加了社会效用。
总之,教育系统体育场地设施由于主要需要依靠政府拨款和来自于学校的经
费支持,且公益性较高,故在其建设融资环节中很少能吸引到民营资本的参与,
而在对设施的运营管理环节中会应用到委托经营和承包租赁这两种模式,通过将
场地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方式发挥民营化供给的优势。体育系统场地设
施由于其融资渠道具备多元化的特性,且往往盈利能力较强,故其民营化供给模
式较之教育系统体育场地设施可以有更多的选择。通过这些体育场地设施民营化
供给的成功案例,可以看出采取民营化的供给方式可以大幅度提高设施资源的配
置效率,在创造更多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增加了社会效益。因此,各系统应根据场
地规模、所有者情况、投资主体、融资模式等方面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民营
化供给模式,推动民营化供给的进程。
3.4 我国体育场地设施供给的民营化过程中所存在的主要
问题
3.4.1 体育场地设施民营化供给的进程发展缓慢
在我国体育场地设施供给方面的发展过程中,虽然各种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已
经开始加入体育场地设施供给领域,部分民营化供给方式逐渐得以应用,但是从
总体情况来看,目前我国体育场地设施的民营化供给进展速度仍然是比较缓慢
的。
这个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大多数的体育场地设施仍是将政府的财政拨款作为其投资建设的很大
一部分资金来源,但是在这种场地设施供给的过程中,经常会存在着诸如政府财
力有限、无法承担高额的场地设施建设费用等政府失灵的现象,因此政府推行各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论文题目》准公共物品供给的民营化研究
——以体育场地设施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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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有利于民营资本等各类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加入到体育场地设施供给中的政策。
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些政策并没有发挥很大的作用,由市场作为供给主体提供场地
设施建设的情况仍然较少,特别是由民营资本供给的场地设施更是少之又少。
第二,各种体育场地设施民营化供给方式并没有得到广泛的应用,虽然有一
些场地设施运用PPP 模式、BOT 模式、政府补助模式等先进的民营化供给模式并
取得了很好效果,但一般这样的成功都集中于具有特殊意义或预期较容易收回成
本、收益率较高的大中型综合性的体育场馆,如各类奥运场馆等;而很少地将这
些先进的民营化供给模式应用到一般体育场地的供给过程中。
第三,体育场地设施的提供者与生产者往往没有分离,导致了二者的职能无
法彻底分离,很容易导致场地设施的运营成本过高、生产效率低下。在场地设施
的供给过程中,提供和生产是两个不同的过程,可以将这两个过程分开并分别交
给不同的主体负责。这样政府可以作为提供者,并通过制度安排选择合适的市场
主体担负场地设施生产的责任。但在我国,由于体育场地设施往往无法做到提供
者与生产者职能的分离,因此大部分场馆运营状况不佳,甚至连年亏损。
导致体育场地设施民营化供给进展速度缓慢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其中,有的原因是来自场地自身建设方面的,也有的原因是来自于政府方面的。
但是,政府的意识问题还是起到了更为重要作用。假若对体育场地设施民营化供
给问题,政府的认识没有得到彻底转变,那么就难以实现场地设施的民营化供给,
毕竟政府在体育场地设施民营化供给的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主导作用。
3.4.2 体育场地设施委托经营和服务外包尚未普及
在我国,委托经营和服务外包的供给模式只是在少数一些场馆得到了应用,
尚未普及。虽然少数体育场地设施通过采用这两种模式得到了一定成效,但大多
数体育场地设施仍然维持着先前的行政体系和管理模式,不愿进行改变。然而这
些体育场地设施的管理部门往往因为管理体制方面的固有弊端,所以存在着机构
臃肿、人浮于事,缺乏相应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等、靠、要”的思想严重等问
题。另外,体育场地设施经营管理人员大多缺乏比较专业的经营体育场地的知识
和经验,服务意识淡薄,导致了服务成本过高,效益与成本不成比例等的问题。
因此要想使体育场地设施民营化得以更加广泛地应用,关键在于对企业内部管理
体制进行改革以及企业领导思想的转变。
3.4.3 教育系统体育场地设施融资形式单一,开放率较低,
由于教育系统可以获得比体育系统场地建设方面来源于政府拨款的相对更
多的资金,因此其场地设施融资方式主要以财政拨款为主。但是随着近年来学生
数目的增多和教育成本的增加,原有的体育场地设施已经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论文题目》准公共物品供给的民营化研究
——以体育场地设施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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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体育运动的需要,如果仍然只依靠政府的财政拨款提供新的体育场地设施,显
然已经无法实现,因此在场地建设投资中,自筹资金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但是,
从教育系统体育场地设施目前的融资状况来看,缺乏新型且有效的民营化体育场
地设施供给体制可能会给场地设施建设的融资带来一定困难,学校的自主融资能
力也面临着很大的挑战。
根据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的数据统计显示,在我国教育系统全部体育场
地共有558044 个,而全天对外开放的体育场地仅有83015 个,占教育系统全部
体育场地的14.9%;部分时间开放的体育场地由79958 个,占14.3%;完全不开
放的体育场地有395071 个,占70.5%。可见,我国目前教育系统大部分体育场
地还是不向社会开放的。
学校内的体育场地对外开放,是目前国际通用的且已经获得成功的运作方
式。很多国家为了给国民提供更多便利优质的健身环境,学校内的体育场地面向
社会开放的行为得到了肯定和鼓励。在我国,由于很多学校在对外公开校内体育
设施资源的过程中,由于无法得到相关的经营许可证,而经常会发生对外经营行
为遭到执法机关的检查、罚款甚至勒令停业的处罚,这也给学校体育场地的经营
者造成了很大的困惑;另外考虑到校内安全等方面的因素,学校对于开放校内体
育场地设施,实施民营化供给仍然持保留意见。
3.4.4 体育系统场地设施民营化供给缺乏监管
很多体育场地设施都是作为大型社会公共建筑的,主要用来举办大型的体育
休闲活动和开展群众性活动,因此在场地设施的设计、安全、人员疏散等方面都
需要有特别的要求。另外,体育系统中的很多体育场地设施都是作为承担大型赛
事的专用设施,各项目协会对不同的场地设施都有不同的要求和标准,因此在规
划设计、资金使用、建设内容、标准等方面缺乏政府监管会不利于场地设施民营
化的顺利进行。
4 美国体育场地设施民营化的经验与启发
4.1 美国体育场地设施的供给现状
美国的体育场地设施按其功能和特点的不同,可以分为营利性体育场地和公
益性体育场地,另外还可以根据用途细分为商业性体育娱乐设施、公共性体育设
施、企业内部健身设施、运动体育俱乐部设施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这几个类型。
另外还包括一些像奥林匹克训练中心这种具有专业性很强的体育场地设施,提供
一流的体育设施和生活设施。
在美国,商业性体育场地最主要的目的往往是为了满足美国人的体育娱乐消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论文题目》准公共物品供给的民营化研究
——以体育场地设施为例
30
费需求,因此消费者想要使用这些场地设施通过付费的方式就可以实现。多数学
校都拥有完备的体育场地设施,尤其在一些大学院校,其体育场地设施与国家级
的场馆设施的完备程度几乎无异。另外在满足学校师生体育教学及课外体育活动
的需求的同时,还有很多学校场地设施会向社会开放,接受各种大型的体育赛事
的承办等。
4.1.1 美国体育场地设施民营化供给的融资模式
融资在美国体育场地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美国体育场地设施的
民营化供给不断深化,在场地设施的融资过程中,政府资本所占的比重呈递减的
趋势变化,在体育场地设施融资过程中的作用是逐渐减弱的,而民间资本在体育
场地设施供给中的作用变得越来越突出。在1980 年前,民间私人资本很少介入
体育场地设施的融资项目中,PPP 模式的融资结构几乎就没有被应用过。80 年代
后,由于美国体育产业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逐渐吸引了
民间资本的兴趣,才使得PPP 这种新型的融资模式得以应用和实践,并在以后的
时间里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在美国,几乎所有大规模体育场地设施都是通过市
政公债融通的方式筹集投资资金的,这里的市政公债是指债券形式的政府资本投
入;另外政府会对那些具有较小融资规模、较好盈利性的体育场地设施通过税收
等其他方式进行投资。
总的来说,美国体育场地设施大部分都是采取PPP 模式实现融资的。通过这
种公私合营的新型融资体制的应用,提高了这些场地设施承租人的收入,同时也
使民间资本对场地设施建设的投资参与水平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增强。表4.1 就是
一些美国公私合营的实际案例。显然,目前很多州和地方政府对体育场地设施的
建设都表现出了很大的兴趣,并且融资方式也更加趋于多元化。
在美国,这种吸引民间私人资本参与新建或升级改造体育场地设施的民营化
供给方式,使政府税收的压力大大缓解了,同时纳税人的风险也得到了一定的减
轻。民间资本主要通过捐款、实物赠予、冠名权、餐馆经营权、停车费、商品收
入、餐饮业服务经营权、各种赞助组合、租赁协议、优先座位安排、永久作为许
可、广告权、销售合同、房地产赠送、各种基金等方式参与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
随着各种新型融资手段的实现,美国体育场地设施供给的民营化进程也在不
断深入。在这一过程中,逐渐淡化了政府作为“出资人”的作用,通过将一定的
特许权赋予民间机构,使其负责建设资金的筹集及场地设施的设计、建设和运
营,政府则主要发挥“监督人”的作用,提供一定的支持,并通过合约对民间机
构进行约束。体育场地设施的民营化供给模式,不仅可以很大程度上解决政府在
融资过程中需要承担的巨大资金压力,更可以充分有效利用民间资本,提高社会
资源的有效配置,有利于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双赢”的效果。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论文题目》准公共物品供给的民营化研究
——以体育场地设施为例
31
表 4.1 美国对公共和私人体育场地设施资助的参与情况
体育场 公共 私人
阿拉莫多 0-5%营业税资助的城市收益
债券
体育场地收入
美国西运动场 特许权税赞助的城市收益债

冠名权、体育场收入
布拉德利中心体育场 用一般债券购买的土地捐赠 地方家庭捐赠
夏洛特 土地捐赠 冠名权、体育场收入、豪华包厢收

库尔斯体育场 用增加的 1%的销售税来担保
的特税区收益债券
冠名权、体育场收入
德尔塔中心运动场 城市增值税融资债券 由建筑收入担保的私人贷款
克利夫兰骑士运动场 国家普通责任债券豪华税分

私人捐赠和基金捐赠
塔吉特中心运动场 增值税融资债券 由运动场和健身俱乐部收入担保的
贷款
阿林顿棒球场 增加营业税来担保的城市收
益债券、基础设施改造
冠名权、豪华包厢收入、球票附加
费用、特许权获得者所支付的费用
资料来源:Pelissero, John, Beth Henschen, and Edward Sidlow,1991.Urban Regines Sport
Stadiums, and Politics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Agendas in Chicago, Policy
Studies Review 。
4.1.2 美国体育场地设施民营化供给的运营管理模式
在美国体育场地设施民营化供给的运营管理上,政府部门往往会将场地设施
的经营管理工作委托给专业的民间公司进行操作。这样有利于市场机制作用于体
育场地设施的运营管理环节,增强体育场地的竞争力和比较优势,参与体育场地
设施供给的民营机构往往更加了解市场的需要,因此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可以更加
有效地满足市场和美国人的需求。
一般来说,这些民营机构在体育场地设施运营方面,往往通过积极发展体育
俱乐部、对体育场地设施进行冠名权、馆内特权转让费、场租、税收等多种方式
的商业化管理、多功能开发体育场地以提高其利用效率等方式来增加运营场地设
施的收入,实现最大程度的盈利。另外,一些作为城市的文化品位象征的特色大
型的体育场地设施,可以充分利用其特点,包装为旅游景点吸引大量游客参观,
同时体育场地设施在旅游产业方面的相关收益也会大大增加。如于1999 年开放
的斯台普斯中心就被运营成为一座多用途球馆,目前是湖人队、快船队、洛杉矶
火花队、洛杉矶国王队和洛杉矶复仇者队等多个篮球队的作战主场。作为篮球馆,
这里可同时容纳18997 位观众。在1999 年和2000 年,它曾两次被评为“年度最
佳球馆”。另外,由于该球馆的知名度极高,并且馆内具有十分齐全的相关配套
设施,所以吸引了许多世界级的活动来此举行,如2000 年的全国民主大会、四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论文题目》准公共物品供给的民营化研究
——以体育场地设施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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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格莱美奖的颁奖典礼、2002 的全美花样滑冰锦标赛等等,这也在很大程度上
丰富了体育场地设施的收入渠道,并缓解了由于场地设施运营成本高而带来的维
护难以持续等多方面的问题。
随着美国体育场地设施民营化供给的进程以及体育产业的发展,也产生了越
来越多的专门负责体育场地设施管理运营的民营机构。这些机构的产生很大程度
上满足了市场对于这类拥有专业知识、经验和管理技术支持的企业或机构的需
求。SMG 公司和Global-Spectrum(全球无线)公司是美国最著名的场馆设施管
理公司。其中,SMG 公司作为美国最大的单一型设施管理公司,在2003 年负责
全球156 个政府和民间客户的设施管理工作,其中包括体育馆63 个、体育场7
个、3 表演艺术中心1 个、会议中心44 个以及其他游乐设施11 个。总的来看,
SMG 公司经营与管理超过了140 万个体育场地设施座位数。北美的第二大政府赛
事设施管理公司是Global-Spectrum(全球无线)公司。目前它掌管了北美31
个体育场地设施的运营和维护工作。这两家公司为客户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对已
有场地设施的统包经营以及对新设施的建设与后期运营等工作。美国相关机构对
体育场地设施民营化的绩效情况作了综合性的研究,最终得出的结论是:场地设
施民营化有助于改善体育场地的经营状况,并可以取得良好的经营效果。
4.2 来自美国体育场地设施民营化供给的启示
美国体育场地民营化供给的成功经验给我国的体育场地设施民营化供给主
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启示。
4.2.1 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资金来源趋于多元化
通过法律环境的变化,政府在场馆融资中的角色发生着明显转变,政府资金
在建设资金中所占有的主导地位也逐渐减轻,政府可以越来越多地行使其监督的
职能,在兴建体育场地设施过程中积极采用公私合营的合作方式或鼓励、支持由
民间资本进行投资。
4.2.2 体育场地设施的运营交由专业机构负责
由专业机构更多地负责体育场地设施的运营工作,即使是政府投资兴建的场
地设施也同样如此。这种委托经营的管理模式,可以提供更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
与服务,有效解决体育场地设施的盈利能力不理想、经营状况不佳、场地设施的
使用效率低下、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低以及场地设施后期运营管理成本过高等问
题,达到真正意义上的“有效供给”,并创造更多的经济收入来源,增加场地的
盈利能力。
4.2.3 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创新融资模式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论文题目》准公共物品供给的民营化研究
——以体育场地设施为例
33
在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融资方面,学校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尝试通过发
行教育债券、出售冠名权、和相关单位合作组建股份合作制等方式拓展融资渠道。
例如在美国,1995 年己经有160 所高等院校通过发行债券进行场地设施融资,
债券总额达26.7 亿美元。1996 年,有189 所学校发行债券,债券总额达到41.4
亿美元。另外对于那些实力较弱的学校,可以联合其它多所学校共同采取这种融
资方式,或者通过争取政府的信誉担保提高债券的信誉等级。这种方式可以在很
大程度上提高学校的自主融资能力,是值得我国借鉴的。
4.2.4 大力推进体育产业市场化
体育产业市场化程度高低的影响了体育场地设施的民营化供给程度。观察美
国体育产业的发展历史可以发现,体育场地的盈利性正是由于体育市场化程度的
不断深化才使逐步体现出来的,使得民间资本对介入体育产业、供给体育场地设
施逐渐产生浓厚兴趣,从而PPP 的民营化供给模式才得以实现。另外,美国体育
场地设施融资的资金基本上都来自于资本市场,融资规模的大小一般由资本市场
本身的资金规模以及在其中交易的各种金融工具直接决定。美国体育产业融资才
能够做到多样化、资金需求充足以及融资成本合理化,正是凭借其发达的资本市
场。因此,对我国来说,积极发展资本市场、不断创新金融融资工具,并大力发
展体育产业也是可以加快体育场地设施的民营化供给进程的。
5 对我国体育设施民营化供给的对策建议
根据我国公共物品民营化的有关理论以及国内外体育场地设施的民营化供
给实践经验,针对我国在体育场地设施供给民营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
几点对策建议。
5.1 更新观念,正确认识体育场地设施的民营化供给
在我国,地方政府部门在场地设施的民营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主导作用,
因此影响场地设施民营化供给进程速度缓慢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落后的政府观
念。因此,政府部门应当针对体育场地设施的民营化供给问题更新观念,应当彻
底打破过去传统地认为我国的体育场地设施只由公共部门提供生产、建设并负责
后期的管理运营工作的狭隘认识,正确认识场地设施的民营化供给,建立公私合
营意识,积极鼓励民营企业加入到体育场地设施的融资和经营管理过程中,使民
营化供给场馆设施在资源配置使用效率方面继续发挥巨大作用。
5.2 制定体育场地设施投融资的扶持政策
体育场地设施的民营化供给之所以进展速度缓慢,除了政府认识方面的原因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论文题目》准公共物品供给的民营化研究
——以体育场地设施为例
34
外,还有很多原因来自于场地设施本身。由于很多场地设施建设和运营等多方面
的成本支出不足以用其预期收益来补偿,所以民间资本参与场地设施供给的积极
性不高,不愿加入到体育场地设施的供给过程中。基于体育场地自身的这些原因,
政府部门需要分析各个体育场地的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场地设施扶持政策,鼓
励和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参与。
首先,政府部门应该在宏观层面上,制定并出台相应的促进体育场地设施供
给在投融资、税收、土地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尽量减少场地设施民营化供给的障
碍,提高民间资本参与场地设施供给的积极性。
其次,一定要明确场地设施的产权问题,这样有助于进一步分清各责任方的
职能,并通过扩大民营机构的经营范围、设计合理的投资回报渠道、授予民营机
构特许经营权等措施解决场地设施作为准公共物品会带来的外部性问题,确保民
营机构可以从这种民营化供给场地设施的过程中获得合理的投资收益。
最后,政府部门在设计场馆的投资回报机制时,可以考虑将投资收益率高的
项目和盈利能力相对较弱的项目捆绑形成组合项目,提高每个体育场地设施的可
盈利能力,使其具有更大的投资价值,以此赢得投资者的信心。这样也有利于实
现财务平衡,最大限度地减小政府承担的运营风险并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
5.3 重视并加强对民营机构参与者权益的保护
在体育场地民营化供给的过程中,政府必须要充分重视对民间机构和投资者
合法权益的保护。项目本身的投资收益能力和投资者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都
会影响到投资者的信心。
首先,政府应当给予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相同程度的保护。不仅民间机构参
与者的私有财产应当受到保护,同时各投资人由于投融资过程所形成法人财产权
也应当得到保障。此外还应当建立与保护私有财产相关的法律体系,加大执法力
度,做到有法可依地保护民间机构参与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要规范政府与民营机构参与者之间签订的特许经营权协议。在实施体
育场地设施特许经营权的招标过程中,要按照国际惯例,坚持招标工作的“公平、
公开、公正”的原则,避免各种不平等竞争。并且出台有关特许经营权转让方面
的法律法规条文,以此对政府和民间机构投资者各自的权利与义务进行限定和约
束。
最后,政府对各种承诺过的优惠和扶持政策应当积极主动地予以兑现,这样
有助于政府执政公信力的提高,并使民间机构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提高。
5.4 政府转变职能,多方面监督
对于体育系统场地设施,在其民营化供给过程中,政府应当逐步实现职能转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论文题目》准公共物品供给的民营化研究
——以体育场地设施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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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较多地承担提供职能,逐步分离其对体育场地设施的生产职能,并加强在生
产过程中的监管,承担起“裁判员”的角色。只有加强在设计规划、资金使用、
工程质量、建设内容、持续服务、价格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政府监管,可以更好
地保证体育场地设施民营化供给的顺利进行。
5.5 积极学习并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
体育场地设施的民营化供给在我国只是起步阶段,成功的实践是非常有限
的。因此我们应当积极学习并借鉴国内外在体育场地设施民营化供给方面的先进
经验,并实事求是地分析我国各类体育场地的现实条件,做到有选择性的应用,
使之适应我国实际的发展需要。各专业学士机构应当更多地关注国内外体育场设
施民营化的新发展,并将这些成功经验进行系统地梳理和归纳,从理论层面指导
国内更多的体育场地设施进行适合其自身条件的民营化供给实践。也可通过派出
部分代表实地考察或邀请部分国外体育场地设施民营化供给研究方面的专家来
到我国进行讲座,更加近距离地交流这方面的先进经验,这也有利于推动国内体
育场地民营化供给的应用,提高我国场地设施的公共服务绩效和运营水平。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论文题目》准公共物品供给的民营化研究
——以体育场地设施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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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本文以体育场地设施作为研究对象,综合评述了我国在体育场地设施民营化
供给的历史进程。通过研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归属于教育系统和体育系统这两大
类体育场地设施的民营化供给,探讨了“民营化”应用于体育场地设施这种准公
共物品的过程中得到的经验和出现的问题,并总结了我国体育场地设施民营化供
给改革的启示。
通过对我国体育场地设施民营化供给进程的梳理,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1)从改革开放前、改革开放初期、市场经济时期这三个历史时期纵向比
较可以看出,我国体育场地设施的供给主体和供给方式经历了从单一到多元的变
迁过程,市场机制也逐步被引入到了体育场地设施供给的过程当中。
(2)目前我国体育场地设施的供给现状主要表现在:供给主体的多元化,
在场地设施供给的过程中更多地引入民间资本参与,部分场地成功实现民营化的
供给模式;当前的供给模式主要表现为以政府间接提供为主、非公有制经济主体
积极参与场地设施供给;场地设施供给所需的资金渠道更加趋于多元化;在场地
设施的生产过程中,越来越多地引入市场机制等方面。但是也存在着供给主体单
一、在融资模式和经营模式等民营资本参与的过程中缺乏创新、体育场地设施提
供者与生产者的职能很难分开、运营效率低下、场地设施民营化供给进程缓慢等
方面的问题。
(3)目前,国外体育场地设施的民营化供给模式主要为公私联合供给以及
委托经营供给等。我国体育场地设施民营化供给的进程主要表现在以委托经营和
服务外包作为体育场地设施主要的民营化供给模式,但像PPP 模式、BOT 模式等
先进的民营化供给模式尚未得到普遍应用。因此,还需要通过转变观念并正确认
识民营化供给的概念、制定场地设施投融资的扶持政策、重视并加强对民营机构
参与者的权益保护、积极学习并借鉴国内外在体育场地民营化供给过程中的先进
经验等对策解决阻碍民营化供给发展的问题。
总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民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成
分的迅速发展,将民营化供给广泛应用于我国的体育场地设施将是一个必然的趋
势。教育系统体育场地设施要提高自主融资能力,通过发行债券或出售冠名权等
方式增加融资渠道,将更多的民营化供给模式运用到场地设施的供给过程中。体
育场地设施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民营化供给模式,大力推行各种民营化供
给模式在场地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中的应用。这样更大范围的应用和实践,才可
以推动我国体育场地民营化的进程向前发展。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论文题目》准公共物品供给的民营化研究
——以体育场地设施为例
37
致谢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不知不觉中,我在首都经贸大学的这三年研究生的学
习生活即将结束。在这一千多个日日夜夜的求学过程中,有收获也有遗憾,我体
会到了科研探索的艰辛,也品尝到了收获的喜悦,但是感受最深的还是心存的那
份感激。
这篇论文得以完成,首先要感谢我的导师人文学院院长段霞教授。从研究方
向的选择、题目的选定到关键问题的把握、论文的写作框架都凝结了段老师的汗
水和心血。三年来,段老师对我学业上的悉心指导,段老师博学的知识和治学严
谨的态度都使我受益匪浅。大恩不言谢,段老师对我的谆谆教诲我将永远铭记于
心。
我还要感谢经济学院的各位老师,从他们那里我也学到了丰富的理论知识,
为我这篇论文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我这篇论文在写作过程中参考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在这里我也要向这些文章
的作者表示我诚挚的谢意。另外,身边的很多师兄师姐、同学朋友和我的父母都
给予了我很大的支持,我非常感谢他们对我各方面的支持和鼓励。
由于本人学术程度及研究深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文章中的不足之处,还
请广大读者提出宝贵意见。
学习生涯即将结束,新的征程也即将开始。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会勤奋努力、
再接再厉,努力创造出自己更好的未来!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论文题目》准公共物品供给的民营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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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1、《从“安全奥运”看场馆安全》.中国现代经济研究,2009 年第5 辑。
2、《重视北京奥运场馆的后续利用》.奥运后首都国际化进程的新趋势与新挑战,
中国经济出版社,2009 年。
准公共物品供给的民营化研究——以体育场地设施例
作者: 赵宣
学位授予单位: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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