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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技术壁垒问题与中国的对策研究

西南财经大学
博士学位论文
贸易技术壁垒问题与中国的对策研究
姓名:李轩
申请学位级别:博士
专业:政治经济学
指导教师:胡代光
20060401
内容提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对外贸
易总额从1978年的206亿美元,猛增到2005年的1.4万亿美元,据
海关统计,自2002年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已经连续4年保持20
%以上的高速增长,2005年继续稳居全球第3位。对外贸易对国民
经济发展产生了巨大的乘数效应。但是,我国对外贸易在其发展过程
中也不断遭受贸易壁垒的限制。
近年来美国、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地区)凭借在科技、管理、
环保等方面的优势,设置了以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为主要
内容的贸易技术壁垒,对市场准入设置了极为严格的条件。中国相当
数量的出口产品,包括纺织品、农产品、食品、轻工产品和机电产品
等屡屡遭遇贸易技术壁垒。贸易技术壁垒已经成为阻碍我国出口贸易
发展的最大的非关税壁垒之一,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各行业的发展,
给我国出口带来长期的负面影响。面对此起彼伏的贸易技术壁垒,怎
样才能趋利避害,成为一项重大的社会研究课题。
本论文主要从理论和实践两个角度对贸易技术壁垒问题进行研
究,具体的逻辑思路如下:
1.我们对贸易技术壁垒基本理论问题进行深入、系统分析。
首先,我们对贸易技术壁垒及其表现形式进行理论上的分析。目
前,技术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等技术性贸易措施成为贸易
技术壁垒的主要表现形式。但是,技术性贸易措施本身并不等同于贸
易技术壁垒。历史证明,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合理实施大大促进了国际
分工和生产力的发展。只有当一国以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类、动植
物生命和健康、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欺诈等为由,强制或非强制性地
采取复杂苛刻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并且该措施的实行在主观或客观上
给国际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时,这样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才是贸易技
术壁垒。
其次,我们对贸易技术壁垒的特点和其形成原因进行较深刻地剖
析,并在此基础上预测贸易技术壁垒的发展趋势。贸易技术壁垒本身
所具有的广泛性、合法性、隐蔽性、灵活性和复杂性等特点注定使其
成为21世纪非关税壁垒的主流。本文试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分析贸
易技术壁垒形成的原因。我们利用博弈论的囚徒困境模型、成本——
收益函数来分析各国对贸易技术壁垒的采用情况,经研究发现,贸易
技术壁垒的形成不仅是各个国家间贸易政策和经济利益博弈的结果,
还是一国各主要集团利益博弈的结果。针对目前贸易技术壁垒不断变
化的特点,我们还对贸易技术壁垒的发展趋势做出了总体预测。
2.我们对贸易技术壁垒的作用原理和经济效应进行研究。
从贸易技术壁垒的作用机制来看,它对进口产品形成数量和价格
两方面的控制作用。所谓数量限制,即进口国对进口商品制定标准或
技术法规等技术性要求,符合规定的产品允许进口,否则,则禁止进
口;所谓价格控制,即由于利益驱动,出口方必然努力设法跨越贸易
技术壁垒以便使其产品打入进口国市场,出口方要按照进口国的技术
要求,改进产品质量,提高技术水平或进行新的投资,从而增加了进
口产品的成本,相应地提高了进口商品的价格,进而削弱了其价格竞
争优势。贸易技术壁垒的数量和价格的双重调控机制共同地对进口产
品发生作用,并且呈现出交替循环变化的过程。
我们进一步采用理论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贸易技术壁垒
的经济效应作深刻的剖析。首先,我们采用局部均衡分析方法,分别
分析贸易技术壁垒给贸易大国和贸易小国带来的经济效应,发现贸易
技术壁垒给贸易小国带来的损失大于贸易大国。其次,我们对贸易技
术壁垒的经济效应进行实证研究。以美、日苹果贸易争端为案例,试
分析日本取消对从美国进口苹果的技术限制措施后,日本社会福利水
平的变化状况。研究发现,贸易技术壁垒对经济的影响是不明确的,
它有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或健康,维护国家安全,保护环境的合理
目的,也有阻碍商品进口,限制自由贸易的不合理目的。在进口产品
存在较强的负外部性的情况下,消除贸易技术壁垒后,整个社会福利
水平是否提高,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
3.总结主要发达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建殴的特点和经验,分
析目前国际上约束协调贸易技术壁垒的几种手段的实施状况,探讨贸
易技术壁垒自由化的有效途径。
由于贸易技术壁垒来源于发达国家,因此,本文对美国、欧盟、
日本等主要发达国家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进行较详尽地分析,这样
才能“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目前,国际规则、国际组织和区域性
集团成为规范贸易技术壁垒的主要手段。我们发现,国际规则(如
WTO/TBT/SPS)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规范了贸易技术壁垒,但是其本身
又有很多例外条款,这为很多国家制定和实施贸易技术壁垒提供了空
间;各种国际标准组织的成员大多是发达国家,它们在制定标准时具
有一定的倾向性,另外,各国原有标准形成的网络效应有时会排斥政
府或企业采纳国际标准;通过成本——收益分析,我们发现,尽管各
种区域性集团对规范区域内的贸易技术壁垒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它
们在某种程度上会对区域外成员设置贸易技术壁垒,排斥了区域外成
员的商品进入,具有较强的排他性。
为此,我们尝试提出贸易技术壁垒自由化的一些理论性建议。首
先,要对贸易技术壁垒的合理和不合理的两面性质进行甄别,其目的
就是为了规范合理的贸易技术壁垒,减轻或消除以贸易保护为动机的
贸易技术壁垒。其次,要进一步完善WTO/TBT/SPS等涉及贸易技术壁
垒问题的有关协议,堵塞“灰色区域”,不给贸易保护主义者提供设
置贸易技术壁垒的机会。最后,要考虑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特殊情
况,发达国家要真正给予发展中国家在技术、经济等方面切实可行的
援助。
4.研究中国与贸易技术壁垒。
近年来,来自发达国家的贸易技术壁垒已经成为抑制我国出口贸
易的最主要因素之一。本文试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来分析中国遭遇
贸易技术壁垒的原因。
从宏观角度上看,我国的技术性法规体系不完善,技术标准和检
测手段较落后,我国的对外贸易结构不合理,出口主要集中于劳动密
集型产品,产品技术含量低,容易遭遇国外贸易技术壁垒;从微观角
度上看,我国企业对技术标准重视不够,对主要贸易国的技术手段缺
乏了解,获取信息的渠道狭窄,缺乏预测国际标准发展趋势的能力,
企业在遭受贸易技术壁垒后,往往不抗争,选择沉默,不能用合法武
器保护自身利益等。
5.中国应对贸易技术壁垒的策略研究。
我们认为,中国在应对贸易技术壁垒方面要转变思维。一方面,
要学会规避和应对发达国家对我们设置的贸易技术壁垒。另一方面,
要变被动为主动,在WTO/TBT/SPS等国际规则允许的条件下,利用贸
易技术壁垒这个盾牌,为我国对外贸易和经济发展服务。
我们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提出中国应对贸易技术壁垒的具体
策略。政府要创新自己的管理理念,树立“政府有限、政府服务、全
民社会”等理念,全面提高、改善政府经济行为和运作方式。政府要
扶助企业提高应对贸易技术壁垒的能力。完善我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体系建设。建立全国的预警机制,加强通报咨询网的建设。帮助企业
合理解决贸易争端问题等:作为微观市场的主体,企业首先要掌握
WTO的游戏规则,以减少进入国际市场的盲目性。加快技术创新步伐,
以便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水平。企业也要健全和完善企业标准化管理
体系,动态追踪贸易技术壁垒的有关信息。树立绿色经营理念,迎合
消费者心理。此外,在应对贸易技术壁垒方面,还要不断挖掘行业协
会在这方面的潜质。
6.实证分析。
我们以中国的纺织业、农业和机电产业中遭遇的贸易技术壁垒为
例,结合最近发生的大量新颖、有代表性的案例,分析各行业所遇到
的贸易技术壁垒的特点,相应提出应对策略。
本文的主要结沦是:1.贸易技术壁垒不等同于技术性贸易措施,
贸易技术壁垒具有合理和不合理的两面性质。2.贸易技术壁垒通过数
量和价格双重作用机制对贸易产生影响,贸易技术壁垒的经济效应是
不确定的。3.目前,规范贸易技术壁垒的各种机制存在一些问题,规
范贸易技术壁垒,首先要甄别其性质,其次发达国家要对发展中国家
提供实质性帮助,另外还要继续完善WTO等国际规则。4.中国在应对
贸易技术壁垒方面要有新思维:一方面,我们要学会规避和应对发达
国家的贸易技术壁垒。另一方面,我们要学会利用贸易技术壁垒,在
WTO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合理设置技术性贸易措施,为我国对外贸易和
经济发展服务。
关键词:贸易技术壁垒中国对策
Abstract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and Chinese Solutions
Chinese foreign trade has made great progress since China adopts
open policy.Its foreign trade volume has increased from USD 20.6 billion
in 1978 to USD 1400 billion in 2005.According to the statistics,our
foreign trade has kept increasing 20%since 2002 and remained Number 3
in the world in 2005.However,our foreign trade is still obstructed by
trade barrier.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globalization and free trade,the traditional
trade barrier such as tariif,quotas,licenses are becoming weak,
protectionism avail of Technical Barrier to Trade(TBT)to protect
products.Owing to their advantage in technology,management,and
environment protection,USA,Japan,and EU implement severe technical
trade measures to restrict trade.A lot of Chinese goods have been
restricted bv TBT which has adverse effect on Chinese exports.HOW to
cope with TBT is still a question to study.
This dissertation studies TBT from the aspect of theory and practice.
Its logical thoughts are as following:
1.Analysing the basic TBT theory.First,we analyze TBT and its
different forms.Technical standard.technical laws and qualified
iudgment are the basic forms of TBT However,we should notice that the
technical trade measures does not equal to TBT.In history,technical trade
measures encouraged international division and productivity.Technical
trade measures can be called TBT.if a country implements this technical
trade measures for national security,human and animal health,
environment protection and cheat avoiding which in fact restrict trade.
Second,we analyze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BT’the reasons for TBT
formation and forecast TBT.The wideness,flexibility,hide,legality of
TBT help TBT become the main trade barrier in 21st century.The
dissertation tries to find the political reason for TBT formation.We use
Game theory and cost.benefit analysis to study TBT implementation of
each country.We find that TBT iS either the result of the game of
countries or the result of the groups in one country.Wj also make a
forecast on TBT
2.Analysziug TBT effect.TBT restrict trade through quantity control
and price contr01.Quantity control occurs when importers implement
high technical trade measures on exports,and only few exports conform
to the standard.Price control OCCURS when exporters spend money in
making their products conforming to the technical trade measures of the
importers,which consequently raises the exports prices.
We make a deep study on TBT effect through theory and p(actice.
First,we adopt Partial Equilibrium to study TBT effect on big country
and small country.Second,we take USA—Japan Apple Dispute as an
example to study Japanese welfare after eliminating TBT.We find that
TBT effect is uncertain.On one hand,TBT can protect human and animal
health,environment,and keep national security.On the other hand,it
sometimes restricts trade.TBT effect iS not clear especially when the
imports have bad effect to consumers.
3.Studying TBT characteristics of the developed countries、the usual
ways to manage TBT,and finding solutions to TBT freedom.We study
TBT in EU.USA.and Japan.We also find that though international trade
agreements such as TBT contribute a lot to manage TBT,they also h.ave
some additional clauses.which leave much room for protectionism
setting TBT.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constitutes of developed
countries mainly,which set standards or policies on behalf of the
developed countries.International standards are rejected sometimes
owing to standard network effects.Through cost—benefit analysis,we
know regional groups may restrict trade from non—regional groups.
We put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on managing TBT.First,try to
differentiate the legal and illegal TBT,SO as to manage TBT.Second,
further complete WTO/TBT agreements.Last,provide more help for the
developing countries.
4.Studying TBT and China.TBT is becoming the main obstacles Of
our exports.we want to find the reasons of China confronting TBT from
the macro and micro aspects.
From the micro aspect,our technical measures are not complete,and
foreign trade structure is not good too.From micro aspect,our firms do
fail to pay much attention to TBt have seldom knowledge about TB T’
unable to get much information of TBT and forecast TBT When the firms
confront TBT,they do nothing but keep silent.
5.Getting solutions to cope with TBTt In our opinion.China should
change its mind to cope with TBT-In one hand.we should avoid TBT of
developed countries;on the other hand.we should avail of TBT to
encourage our tTade and economy.
We further put forward suggestions from government and firms
aspects.The government should be creative in management,and assist
firms in coping with TBT,complete our technical trade measures,set
TBT forecast system.help firms to SOlve TBT disputes.The firms should
know WTO/TBT agreements well,develop technology at quick space,get
the idea of“Green management”in order to sarisfy consumers.Firms
union should also be helpful in coping with TBT.
6.Analyzing practically.We take TBT in textiles,agriculture,and
electrics as examples to analyze.
Key words:TBT China Solu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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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
学位论文原创性及知识产权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
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
文不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成果。对本文的研究
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因本学位
论文引起的法律结果完全由本人承担。
本学位论文成果归西南财经大学所有。
特此声明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 李钎
2006年4月28日
导论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贸易壁垒分为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
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努力下,关税壁垒
逐步弱化,特别是经过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八轮回合的谈判,世界关
税总水平已经有了大幅度的下降,由过去的60%降到了现在的10%
以下,一些发达国家甚至降到4%以下,∞部分行业、部分产品甚至
出现零关税,这大大促进了国际贸易的自由化。
现在,世界各国转而采用非关税壁垒手段来保护本国的利益。一
些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在享受贸易自由化带来的便利的同时,凭借其
科技、管理、环保等方面的优势,不断设置以技术法规、标准、合格
评定程序等为内容的贸易技术壁垒。贸易技术壁垒由于其本身所具有
的隐蔽性、合理性、灵活性等特点,已成为近年来非关税壁垒的主要
形式。根据国外媒体公布,当今世界贸易壁垒的80%来源于贸易技
术壁垒。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尤其是在对外
贸易方面,我国的对外贸易依存度仅次于德国,高于美国、日本等发
达国家,为世界第二大贸易国,对外贸易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发
动机。我国的大部分出口产品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由于其质量好、
价格便宜,因而在国际市场上占有很大的份额,这在一定程度上对某
些国家的相关行业造成了竞争威胁,这些国家纷纷利用非关税壁垒手
段尤其是贸易技术壁垒来限制我国产品的出口。据我国商务部2003
年的调查,我国有71%的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贸易技术壁垒不同程
度的限制,有39%的出口产品受到影响,造成损失约170亿美元,
相当于我国同期商品出口总额的5.2%。若把海关税则分类的21类产
品进一步分为6大行业,则各行业的出口企业受贸易技术壁垒的限制
比例均超过60%,其中,农产品(食品二卜畜)最高,达89.7%,占
。李金宁:《技术壁垒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和对策j}析》,《广两乩会科学》,2004(2),75。

贸易技术壁垒所引起的出口损失总额的54%。①
面对当前的严峻形势,作为一个刚“入世”的发展中国家,我们
应顺应国际潮流,加强对贸易技术壁垒的认识。当前,如何减少贸易
技术壁垒对我国对外贸易的负面影响,发挥其积极作用是我们亟待解
决的问题。
国内外研究现状
由于贸易技术壁垒已成为目前影响贸易自由化的最大障碍之一,
为此,国际、国内的很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贸易技术壁垒问题进行了
研究。
从国外的研究来看,一些学者研究了作为贸易壁垒的生产质量标
准。例如,Das和Donnenfeld(1987)@检验了进口商品分别由垄断和
竞争的供应者提供时,关税、定额和最低质量标准对进口商品的质量
影响效应;在强调环境生产标准的战略性目标方面,Barret(1994)
利用类似于Brander和Spence(1985)@的租金转移的观点来证明国家
有动机降低环境标准作为战略性的贸易工具会对所有国家产生负效
应:在食品标准研究方面,H.C.WaIl[n f1996)@认为,为了确保食
品安全,必须建立一套适宜的质量体系。该论文描述和探讨了食品检
测的质量体系构成因素(合适的质量保险措施、有效的分析检测方法
等)。Wye, Ashford, Kent(2004)留探讨了欧盟有机食品标准法规
对发展中国家智利有机产品出口的影响;此外,ChristopherB.Barret
f2001)@研究了企业和国家不采纳国际统一标准的原因:由于消费者
需求偏好的不同,标准化耗费成本很大。
从国内的研究来看,很多学者研究了贸易技术壁垒的涵义、内容、
”商务部:《贸易技术壁垒调查报告》,2003,13。
。nast Donnenfeld:“Trade Policy and its Impact on Qgaiity of imports:A Welfare Analysis”,Jourrtal of
Internalional Economics,1987,Volume(23),77—95。
⋯Brander,Spence: “Export Subsidies Market Share Rivalry”,Journal ofInternational Economics,1985,
Volume(18),83-100:Barter, Christopher:“Understanding Uneven Agricultral Liberalization in
Madagascar”,The Joumal ofModernAfrican Studies,1994,Volume(32、,449--476。
”H.C.Wallin: “Whv do food analyst need quality assurance?”,Accreditation and Quality Assu rance,1996.
Volume(11,163—170。
。Wye,Ashford.Kent:“Impact ofEU organic product certificationlegislation on Chile organic exports”,Food
Policy,21)04,Volume(29),]一J4。
”ChristopherB.Barret:“Rationalincompatilitywithinternational Product standards”,Jou rnal ofInternational
Economics,2001,Volume f54),171—19I。
2
特点、作用、形成的原因等。夏友富(1997)①介绍了贸易技术壁垒
的主要特点,《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议》的主要目标和原则
等;罗双临(1997)学阐述了贸易技术壁垒的主要内容以及目益强化
的原因,他认为,科学技术发展的不平衡是导致贸易技术壁垒加强的
最直接原因,另外,WTO某些协议中的例外规定也给贸易技术壁垒
的设置提供了可乘之机。
一些学者对贸易技术壁垒的主要构成要素——标准,进行了研
究:谷祖莎(2004)@认为,技术标准在一定情况下会成为贸易壁垒,
诸如:技术标准的歧视性制定、技术标准的信息缺失、技术标准的经
济技术水平差距都会使之成为贸易壁垒。
一些学者从不同方面论证了贸易技术壁垒对我国经济产生的影
响。如赵平、吴彬(2000)∞阐述了贸易技术壁垒对农业的不利影响,
尤其是贸易技术壁垒加重了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发展国外市场的难
度;滕玉华(2004)@分析了日本、美国、欧盟的纺织品技术标准的
特点以及对我国纺织业的影响;张海翔、孙静(2002)@指出对机电
产品质量影响较大的是绿色技术壁垒;张小苇、李晓钟(2004)⑦从
正、反两方面论证贸易技术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贸易技术
壁垒的“倒逼机制”会促使企业生产、管理规范化,努力提高农产品
质量以适应变化的市场需求;此外,蒋建刚@等还阐述了贸易技术壁
垒对经济产生双重影响的观点。
在应对贸易技术壁垒方面,一些学者分析了主要发达国家的贸易
技术壁垒状况并提出了中国的应对措施。如匡增杰、康笑丛(2003)
@分析了美国贸易技术壁垒的实施状况及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张
力、张友苏@分析了欧盟贸易技术壁垒的特点及我国企业应对措施;
夏友富:《影响未来的重要因素一技术性贸易壁垒(TBT)与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国际贸易》,1999
(6),23。
罗双临:《论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及对策》,《长沙电力学院社会科学报》,1997(1),72—77。
谷祖莎:《贸易技术壁垒中的技术标准研究》,《技术绎济》2004(12),53—55。
赵平、吴彬:《技术性贸易壁垒对中国农产品H{l二j的影响》,《华中农业大学学报》2000(4),31—33。
滕玉华:《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纺织品、胀装出1:3的影响及对策》,《当代经济》2004(3).44--45。
张海翔、孙静静:《如何跨越机电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当代经济》2002(11),52--53。
张小苇、李晓钟:《论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回f J{口贸易的双重影响》.《管理世界》,2004(6),26--32。
蒋建刚:《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双刃“功能解析》,《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4(5),26—30。
匡增杰、康笑丛:《美国技术性贸易壁垒及我国的对策》,《北方经贸》2003(12),8--9。
张力、张友爿·:《欧盟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特点及我国企业应对措施》.《江醴师范大学学报》,2003(6).
48 60。
3
还有人提出了我国应对贸易技术壁垒的一些战略性建议,如国家知识
产权局局长王景川∞表示要通过建立和完善先进的技术标准体系、技
术法规、检测评定程序和监督机制,构建自己的贸易技术壁垒;张宏
(2005)@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上,提出我国实施标准化战略,以
便突破贸易技术壁垒的建议。
从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来看,对贸易技术壁垒的研究是近年来才开
始的。目前,大多数研究集中于定性分析,定量分析还较少,对贸易
技术壁垒的成因、影响、发展趋势以及理论还缺乏系统、深入地研究,
本文尝试对贸易技术壁垒、贸易技术壁垒的形成、贸易技术壁垒的作
用机制、贸易技术壁垒与中国对外贸易等方面进行较深入、系统地研
究。
本论文研究的思路、基本框架及主要内容
本论文的研究目标旨在重点对贸易技术壁垒进行描述、剖析和刻
画,对贸易技术壁垒的经济效应、性质等作理论和实证分析,分析现
行规范贸易技术壁垒的机制,从而探讨贸易技术壁垒自由化的合理发
展途径。在研究贸易技术壁垒的同时,结合我国所遭遇的贸易技术壁
垒状况,从政府和企业的角度,探讨我国合理应对贸易技术壁垒的策
略。
导论部分主要介绍写作的目的和意义、有关贸易技术壁垒的国
内外研究现状、本论文研究的框架和主要内容以及本论文的主要创新
点和不足之处、相关贸易理论回顾。
第一章贸易技术壁垒:第~节主要介绍非关税壁垒的几种形式,
以及贸易技术壁垒在非关税壁垒中的地位;第二节主要分析构成贸易
技术壁垒的各种技术性贸易措施及其对经济发展的作用;第三节主要
对贸易技术壁垒的涵义重新加以界定;第四节阐述贸易技术壁垒的特
点和发展趋势;第五节深刻剖析了贸易技术壁垒形成的政治、经济原
因。
第二章贸易技术壁垒对经济的影响:主要从理论和实证的角度
。王景川:《我们要构建自己的技术性型易壁垒》,《中国石油化工》,20(12(1),32
。张宏:《技术性贸易壁垒与我国的标准化战略》.《市场周刊》,2005(1),10。
4
分析贸易技术壁垒的作用机制、经济效应。
第三章[I[界主要发达国家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状况分析:系统、
全面地介绍欧盟、日本和美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这对完善我国
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应对发达国家的贸易技术壁垒有一定的借鉴
意义。
第四章贸易技术壁垒的规范机制及其自由化途径:在分析现有
贸易技术壁垒规范机制的优劣势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探寻贸易技术壁
垒自由化的合理路径。
第五章中国与贸易技术壁垒:主要介绍目前中国所遇到的贸易
技术壁垒状况,剖析其深刻的原因。
第六章中国的策略选择——政府行为:从政府的角度探讨我国
应对贸易技术壁垒的策略。
第七章中国的策略选择——企业行为:从微观主体——企业的
角度来探讨我国应对贸易技术壁垒的策略。
第八章相关行业所面临的贸易技术壁垒状况及其案例分析:选
择农业、纺织业、机电产业结合大量新案例进行分析。
研究的方法、创新及不足
本论文主要采用理论和实证分析相结合,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相
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局部均衡分析等研究方法,运用
相关的贸易和经济学理论结合大量翔实的案例,对贸易技术壁垒的形
成、发展、作用以及应对贸易技术壁垒的策略作系统研究。
主要创新点:
1.对贸易技术壁垒的涵义作出全面界定,对贸易技术壁垒产生的
原因进行了综合分析,例如贸易技术壁垒的形成不仅有经济原因还有
政治原因,本文试从政治经济学角度探讨贸易技术壁垒的形成机制。
2.在分析我们应对贸易技术壁垒的具体措施时,结合了大量内容
丰富、新颖的案例。“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对发达国家的技术
性贸易措施体系作系统介绍,这对我国提高应对贸易技术壁垒的应变
能力,加强我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建设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3.在分析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作用、贸易技术壁垒的协调和自由化
途径等方面,结合一些数学模型进行推导和论证。
4.分析、预测贸易技术壁垒的未来发展趋势,对贸易技术壁垒的
自由化发展途径提出了合理设想,如运用WTO规则辨别贸易技术壁
垒的性质,规范合理的贸易技术壁垒,减少或消除不合理的贸易技术
壁垒。发达国家要从真正意义上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等。
5.分析了WTO的《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动植物检验检疫协议》
的实质和各自的特点,指出现行约束贸易技术壁垒的机制的不足之
处,这对于我们认识和解决贸易技术壁垒问题具有很大作用。
6.本文提出,发展中国家在面对贸易技术壁垒时应转变观念,不
仅仅是简单地防御和应对,应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利用贸易技术壁垒
为本国的经济服务。
不足之处:
在对贸易技术壁垒经济效应的分析方面,由于贸易技术壁垒本身
的复杂性,再加上本人所掌握的数据有限,因此,关于贸易技术壁垒
对我国经济影响的问题,没能进行量化分析。对贸易技术壁垒的合理
发展途径及中国应对贸易技术壁垒的策略方面,还需不断完善。.
受本人能力和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对贸易技术壁垒其他方面问题
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作者今后还会致力于这方面的研究。
相关贸易理论回顾——保护贸易的理论基础
正如不存在纯粹的自由竞争一样,纯粹的自由贸易也是不存在
的。国际贸易发展的历史就是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理论、政策交织运
用的历史,所不同的是它们在不同国家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孰轻
孰重的组合不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贸易自由化成为国际贸易发展
的主流,即在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两科t成分并存的国际贸易体制中抑
制贸易保护、提高贸易自由化程度。其实,贸易保护不仅是发展中国
家为实现工业化需要的战略选择,同样也是发达国家扩大自身利益的
政策手段。由于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规律的存在,在可以预见的未来,
无论贸易自由化得到怎样的推进,贸易保护主义只能是被限制而不能
根除。
具体到一个国家是实行自由贸易还是保护贸易,总是以国家利益
为最高原则。那些总体上倾向于实行自由贸易的国家,在某些特殊部
门也会采取保护贸易政策;那些总体上实行贸易保护政策的国家,在
某些部门又实行着自由贸易政策。现在值得注意的一个现象是,站在
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较量第一线的总是那些具有相当经贸实力的国
家,大力倡导自由贸易的是它们,而真正能有效地实现贸易保护的还
是它们。贸易技术壁垒的盛行正是这些国家极力倡导推动的结果,所
以我们在研究贸易技术壁垒问题时,有必要对贸易技术壁垒存在的理
论基础——保护贸易理论进行梳理。
贸易保护主义的理论和政策可以追溯到15—17世纪的重商主义
主张的“货币差额论”、“贸易差额论”,第一次贸易保护主义的高潮
发生在1875年前后,德国起了带头作用,此外还有法国和美国。这
几个国家为发展本国的幼稚工业,通过建立严格的保护关税制度,实
行保护贸易政策。第二次贸易保护主义的高潮是在资本主义大危机
后,由于垄断的普遍存在和危机的深刻冲击,该时期各国都主要实行
贸易保护政策。第三次贸易保护主义的高潮是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
后兴起的新贸易保护主义,至今仍在延续。
(一)重商主义及其对外贸易学说
重商主义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准备时期建立起来的代表商业资
产阶级利益的一种经济学说和政策体系。它产生于15世纪,全盛于
16和17世纪上半叶,从17世纪下半叶开始便盛极而衰。
1.重商主义的主要内容
重商主义经历了从15至16世纪中叶的早期和16世纪下半叶至
17世纪的晚期两个发展阶段,其对外贸易学说也相应地分为早期和
晚期,早期叫货币差额论,主要代表人物有英国的海尔斯和斯坦福德
等;晚期称贸易差额论,最主要的代表人物是英国的托马斯-孟。货
币差额论与贸易差额论关于财富的具体措施和方法有所不同。
货币差额论把增加国内货币积累,防止货币外流视为对外贸易政
策的指导原则,主张国家采取行政手段,直接控制货币流动,禁止金
银输出,在对外贸易上遵循少买多卖的原则,使每笔交易和对每个国
家都保持顺差,就可以使金银流入国内;贸易差额论反对国家限制货
币输出,认为那样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是有害的。因为对方国家会
采取对等措施进行报复,使本国贸易减少甚至消失,货币积累的目的
将无法实现。贸易差额论认为,对外贸易能使国家富足,但必须谨守
进出口贸易总额保持顺差的原则。托马斯·孟说:“对外贸易是增加我
们的财富和现金的通常手段,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时时谨守这~原
则:在价值上,每年卖给外国人的货物,必须比我们消费他们的多。”
贸易差额论还认为,国内金银太多,会造成物价上涨,使消费下降,
使出口减少,影响贸易差额,如果出现逆差,货币自然外流。因而认
为,国家应准许适量货币输出国外,这非但不会使货币流失,而且还
会像猎鹰叼回“肥鸭”一样,吸进更多的货币,使国家更加富裕。
基于上述理论观点,重商主义提出了一系列强制性的保护贸易政
策主张,如“奖出限入”,实行关税保护,大力发展本国工业,多出
口竞争力强的工业制成品等政策。
2.重商主义理论的贡献与缺陷
在某种程度上,重商主义政策对社会的发展,对资本主义生产方
式的建立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即重商主义政策为欧洲各国的货币积累
起了极大的作用。也使处于封建割据状态下的国家统一为一个具有抵
御侵略、发展经济能力的实体,并对世界市场的形成起了很大的促进
作用。

重商主义也存在两个主要缺陷。第一个缺陷是把金银当作唯一的
财富。事实上,货币作为价值的代表符号只是一般财富,而不是唯一
财富。一国的财富不是取决于贵金属的存量,而是取决于该国国民所
能消耗的本国和外国的商品和劳务的种类和数量。这种财富的增加不
是通过贵金属的流入而是通过商品和劳务的流入。第二个缺陷是强调
无限期保持贸易顺差。既然当时的货币供应以金银为基础,贵金属的
流入就会增加货币供应量,提高国内物价,就会使出口商品在国外的
竞争能力降低,进口商品价格比国内替代品更便宜,出口会减少,进
口会增加。因此,企图无限期保持贸易出超的政策是行不通的。
(二)汉密尔顿的保护关税论
汉密尔顿是美国的第一任财政部长。1776年美国宣布独立后,
汉密尔顿极力主张美国实行保护关税制度。
汉米尔顿认为,制造业有许多优点:提高机械化水平,促进社会
分工;扩大就业;吸引移民流入,加速国土开发;自我消化农产原料
和生活必需品,保证农产品销路,稳定农产品价格等。美国工业起步
晚,基础薄弱,技术落后,生产成本高,难与经济起步早的英、法等
国的廉价商品进行自由竞争。因此,必须用关税将美国建立起来的工
业保护起来,使之生存、发展和壮大。
他指出,为了保护和发展制造业,政府应加强干预,实行关税保
护制度,具体采取如下措施:第一,向私营工业发放贷款,扶植私营
工业的发展;第二,实行保护关税制度,保护国内新兴工业;第三,
限制重要原料出口,免税进口本国急需原料;第四,给各类工业发放
奖励金,并为必需品工业发放津贴;第五,限制改良机器及其他先进
生产设备的输出;第六,建立联邦检查制度,保证和提高工业品质量;
第七,吸收国外资金,以满足国内工业发展的需要;第八,鼓励移民
迁入,以增加国内劳动力的供给。
汉密尔顿的保护关税说虽然仅有一部分被美国国会采纳,却对美
国政府的内外经济政策产生了重大和深远的影响,促进了美国资本主
义的发展。恩格斯曾说:“假如美国也必须变为工业国,假如它不仅
有赶上它的竞争者,而且有超过它的竞争者的机会的话,那么美国面
前摆着两条道路:即是或者以比它先进一百年的英国工业为对手,在
自由贸易之下,用五十年的功夫,作极大牺牲的竞争战,或者实行保
护贸易,在二十五年之内拒绝英国工业品进口,在二十五年之后,美
国工业在世界公开市场上能够居于强国的地位,是绝对有把握的。”∞
汉密尔顿保护关税说为落后国家进行经济自卫和与先进国家相抗衡
提供了理论依据。这一学说的提出,标志着从重商主义分离出来的西
方国际贸易理论两大流派已基本形成。
(三)李斯特的保护幼稚工业论
。思,陆斯:《保护贸易与自由贸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2l卷,4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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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特是著名的德国经济学家,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历史学派的
主要先驱者,保护贸易的倡导人。19世纪初,德国还是一个政治上
分裂,经济上落后的农业国。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李斯特从民族利
益出发,以生产力理论为基础,猛烈抨击了自由贸易学说,建立了一
套以保护关税制度为核心,以幼稚工业为保护对象,为经济落后国家
服务的国际贸易学说——保护幼稚工业论。
1.保护幼稚工业学说
生产力理论是李斯特保护幼稚工业论的理论基础。李斯特从德国
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出发,关心提高生产力,特别是关心德国的工业
生产力的提高。在他看来,财富本身固然重要,但发展生产力更为重
要。他指出:“财富的生产力比之财富本身不晓得要重要多少倍;它
不但可以使已有的和已经增加的财富获得保障,而且可以使已经消失
的财富获得补偿。”叫
李斯特提出了经济发展阶段论。他认为,“从经济方面来看,国
家都必须经过如下各发展阶段:原始未开化时期、畜牧时期、农业时
期、农工业时期、农工商时期。”@在不同的阶段,应实行不同的对外
贸易政策。在一个国家经济由原始未开化转入畜牧、农业时期,对比
较先进的国家实行自由贸易是大有好处的,因为通过自由贸易可为其
猎场、牧场或森林及农产品和其他原料谋得出路,并可换回更好的衣
料、机器等,以促进本国农业的发展,并培育工业基础。在一个国家
进入农工商业时期以后,实行自由贸易也是可取的,因为国内工业品
己具备国际竞争力,通过自由贸易,可以“在国外市场上进行无所限
制的竞争,便从事于农工商业的人们在精神上不致松懈,并且可以鼓
励他们不断努力保持既得的优势地位。⋯唯有处于农工业时期才需要
保护,因为本国农业已取得较大成就且工业已有发展,但“由于还存
在着一个比它们更先进的工业国家的竞争力量,使它们在前进道路上
受到了阻碍,只有处在这样的情况下的国家,才有理由实行商业限制
以便建立并保护它们自己的工业。”锄如果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就永远
。弗李斯特:《政治经济学德国民体系》,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118页。
。弗李斯特:《政治经济学德国民体系》,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112、155页。
8弗李斯特:《政治绎济学德国民体系》,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105、155—156、128、112页。
不可能发展到经济发达国家的水平。
李斯特在生产力和经济发展阶段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保护幼稚
工业论,主张经济相对落后国家应实行保护贸易政策,使其幼稚:[业
经过保护能够成熟,与国外竞争者匹敌。李斯特认为保护制度并非保
护一切产品,粮食和原料等贸易勿需保护,因为它们受到自然保护,
不怕竞争。只有与国家工业发展有关的幼稚工业,即有发展前途但刚
刚发展且有强有力的国外竞争者的工业才需要保护。这些工业经过相
当一段时间(大约30年)保护而成熟后就不再需要保护。
2.保护幼稚工业论简评
李斯特的保护幼稚工业沦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这一理论的
提出,确立了保护贸易理论在国际贸易理论体系中的地位,标志着从
重商主义分离出来的西方国际贸易理论两大学派—一自由贸易和保
护贸易学派的完全形成。
该理论的许多观点是有价值的。他的生产力理论中,关于“财富
的生产力比之财富本身,不晓得要重要多少倍”的思想是深刻的;他
关于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应采取不同对外贸易政策的观点是科学的;
他关于以保护贸易为过渡和仅以幼稚工业为保护对象的主张是积极
的,说明了他同时承认国际分工和自由贸易的利益。该理论在德国工
业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中起过积极的作用,通过提高关税,德国经济
在短期内得到了迅速发展终于赶上了英、法等国。马克思在评价保护
关税的政策时指出:“保护关税成了它反对封建主义和专制政权的武
器,是它聚集自己的力量和实现国内自由贸易的手段”。∞
但是,该理论也存在许多缺陷。首先,该理论对生产力概念的理
解是错误的,对影响生产力发展的各种因素的分析也很混乱。其次,
该理论以经济部门作为划分经济发展阶段的基础,歪曲了社会发展的
真实过程。
(四)超贸易保护主义的理论依据——对外贸易乘数论
1.超贸易保护主义
超贸易保护主义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盛行于资本主义世界。在这
。马克,I山tl:《马克思思将斯选集》第一卷,几民川版社1972年版,第2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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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阶段,垄断代替了自由竞争,国际经济制度发生了巨大变化。尤其
是1929年至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发生空前严重的经济危机,使市场
问题进一步尖锐化。.在大危机后,许多资本主义国家都提高了关税,
实行外汇管制、数量限制,同时国家积极干预外贸,鼓励出口。
与传统贸易保护主义相比,超贸易保护主义主要有以下特点:保
护对象扩大了。不但保护幼稚产业,而且更强调保护本国已高度发展
或出现衰落的垄断工业;保护的目的变了。不再是培养自由竞争的能
力,而是巩固和加强国外市场的垄断;保护措施多样化。除采用高额
关税外,还使用一系列非关税的政治、经济保护措施;从保护转入进
攻。由防御性的限制进口,转向在垄断国内市场的基础上对国外市场
进行战略性进攻。
2.超贸易保护主义的理论依据——对外贸易乘数论
1929年至1933年所发生的世界性“大萧条”,使古典经济学家
们一筹莫展。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各国经济学家们提出了各种支持超
保护贸易政策的理论依据,其中最具影响的是凯恩斯主义有关推崇重
商主义的学说。
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是凯恩斯主义的创始人。他在1936年出版
的代表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公开承认自由经济可能会产
生严重失业和经济危机,力主以国家干预代替自由竞争来挽救资本主
义。凯恩斯认为,资本主义经济并不像古典经济学宣传的那样尽善尽
美,而是经济经常出现有效需求不足。有效需求的不足,会导致严重
的失业和经济危机。医治失业和经济危机的根本办法是扩大有效需
求。要扩大有效需求,就必须放弃自由放任的做法,由政府直接干预
经济生活,利用各种政策加强宏观调控,以实现国民经济的均衡发展。
在上述理论的基础上,凯恩斯及其追随者引申出其国际贸易理论
——对外贸易乘数理论。该原理是凯恩斯的追随者马克卢普和哈罗德
等人在国内投资乘数原理的基础上引申出来的。他们认为,一国的出
口和国内投资一样,属于“注入”,对就业和国民收入有倍增作用;
而一国的进口,则与国内储蓄一样,属于“漏出”,对就业和国民收
入有倍减效应。当商品劳务输出时,从国外获得货币收入,会使出口
产业部门收入增加,消费也随之增加,从而引起其他产业部门生产增
加,就业增多,收入增加⋯⋯虫Ht-L反复下去,收入增加将为出口增加
的若干倍。当商品劳务输入时,向国外支付货币,使收入减少,消费
随之下降,国内生产缩减,收入减少⋯⋯因此,只有当对外贸易为顺
差时,才能增加一国就业量,提高国民收入,此时,国民收入的增加
将为投资增加和贸易顺差的若干倍。这就是对外贸易乘数理论的涵
义。
因为贸易顺差对扩大有效需求十分有益,所以凯恩斯及其追随者
始终倡导保持本国的贸易顺差。为此,它们主张重新实行重商主义的
政策,并运用政府对财政和货币两大部门的宏观控制,进一步有效地
推行贸易保护政策。例如,用提高关税、增加课税种类、设置各种非
关税壁垒等保护主义措施,禁止或限制外国商品进口。对本国商品的
出口则采取退税、补贴、低息贷款、出口担保等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
3.凯恩斯对外贸易乘数论的主要缺陷
贸易顺差会与国内通货膨胀产生矛盾。在国内充分就业的条件
下,出口所形成的过度需求本身不能形成生产能力,只会引起通货膨
胀。
各个国家贸易顺差与世界总进口值增加存在矛盾。一国对外贸易
顺差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增加国民收入,增加就业,但从世界整体角度
出发,假定其他一切条件不变,这时,除非降低出口商品的价格,否
则出口将无法增加。但是,如果降低出口商品的价格,私人企业就会
因利润下降而不愿扩大产量。所以,只有世界总进口值增加了,一国
才能连续保持贸易顺差。.
此外,为了追求贸易顺差而不加节制地实行“奖出限入”政策,
势必导致各种贸易战,从而阻碍整个国际贸易的发展。
(五)普雷维什的中心——外围论
普雷维什是当代著名的阿根廷经济学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
着殖民体系的瓦解,原帝国主义殖民地、半殖民地纷纷取得了政治上
的独立。为了巩固这种独立地位,它们迫切要求大力发展民族经济,
实行经济自主。然而,这些国家民族经济的发展受到了旧的国际经济
秩序,尤其是旧的国际分工——国际贸易体系的严重阻碍。普雷维什
根据他的工作实践和对发展中国家问题的深入研究,站在发展中国家
的立场上,提出了中心——外围论。
1.国际经济体系分为中心和外围两部分
普雷维什认为,国际经济体系在结构上分两部分:一部分是由发
达工业国构成的中心,另一部分是由广大发展中国家组成的外围。中
心和外围在经济上是不平等的:中心是技术的创新者和传播者,外围
则是技术的模仿者和接受者。中心主要生产和出口制成品,外围则处
于依附地位并受中心控制和剥削。在这种国际经济贸易关系下,中心
国家主要享有国际贸易的利益,而外围国家则享受不到这种利益。这
是造成中心国与外围国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加大的根本原因。
2.夕r围国家贸易条件不断恶化
普雷维什用英国60多年的进出口价格统计资料推算了初级产品
和制成品的价格指数之比以说明主要出口初级产品的外围国和主要
出口工业品的中心国的贸易条件的变化情况。推算的结果表明,外围
国家的贸易条件出现长期恶化的趋势。
普雷维什认为,外围国家贸易条件恶化是由以下原因造成的。第
一,技术进步利益分配不均。科技发明往往发生于中心国家,而这些
发明直接用于中心国家的工业发展。外围国家由于自身工业技术基础
等条件的限制和中心国家的限制措施而几乎享受不到世界科技进步
的利益,只能充当长期向中心国家提供初级产品的角色。第二,工业
制成品和初级产品需求的收入弹性不同。一般工业制成品需求的收入
弹性比初级产品需求的收入弹性大。随着人们收入的增加,对工业品
的需求会有较大的增加,因而工业品的价格会有较大程度的上涨。相
反,随着人们收入的增加,对初级产品的需求增加较小,因而对初级
产品价格不会有很大的刺激作用,使初级产品价格上涨很小,甚至下
降。所以,以出口初级产品为主的外围国家的贸易条件存在长期恶化
趋势。第三,中心和外围工会韵作用不同。中心国家的工人有强大的
工会组织,在经济高涨时,可以迫使雇主增In-E资,经济萧条时,可
以迫使雇主不降或少降工资,因而使工业品价格维持在较高水平上。
而外围国家工会组织不健全,力量薄弱,没有能力控制或影响工资,
经济繁荣时期工资上升不大,萧条时期工资大幅度下降,因而使外围
国家初级产品价格较低,这是造成外围国家贸易条件恶化的又一原
因。
3I夕h围国家必须实行工业化,独立自主地发展民族经济
普雷维什认为,外围国家应该改变过去把全部资源用于初级产品
的生产和出口的做法,充分利用本国资源,努力发展本国工业部门,
逐步实现工业化。为了实现工业化,他主张外围国家实行保护贸易政
策。他认为,在出口替代阶段,为了鼓励制成品的出口,除了实行保
护关税政策外,还应有选择地实行出口补贴措施,以增强发展中国家
的制成品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普雷维什指出,外围国家的保护政
策与中心国家的保护政策性质不同。外围国家的保护是为了发展本国
工业,有利于世界经济的全面发展。而中心国家的保护是对外围国家
的歧视和扼制,不仅对外围国家不利,对于整个世界经济发展也是不
利的。因此,他呼吁中心国对外围国放宽贸易限制,减少对外围国工
业品的进口歧视。
普雷维什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代言人,从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出发,
对国际贸易问题进行了开拓性的探讨,他的中心——外围理论对战后
世界经济格局的分析是正确的,它使发展经济学家对战后国际经济关
系的不平等认识又上升到一个新的理论高度,为第三世界国家反对旧
的国际经济关系,争取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提供了思想武器。
(六)战略性贸易政策论
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国际经济的~体化程度越来越高,对
外贸易在发达国家中的地位不断攀升,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各发达国
家都力求在这场角逐中获得更多利益,从而迫切需要在理论上对这种
利益追逐作一合乎逻辑的解释,在上述背景下,从80年代中期开始,
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逐渐发展起来。富有创意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
由加拿大经济学家詹姆斯·布兰德和美国经济学家巴巴拉·斯潘塞首次
提出来的,后来经过巴格瓦蒂、赫尔普曼和克鲁格曼等人的进一步研
究,现已形成比较完善的理论体系。
所谓战略性贸易政策,是指一国政府通过生产补贴、出口补贴、
关税等措施,扶持本国特定产业的成长,鼓励其产品出口,增强其在
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从而谋取规模经济之类的额外收益,并借机
劫掠他国的市场份额和分享他国企业的垄断利润,使专业化分工朝着
有利于自己的方向转化的政策。简单地说,战略性贸易政策就是通过
政府政策干预把市场竞争构造成市场博弈。∞这一公然藐视和背离自
由贸易传统的贸易主张一经提出,就遭到了来自传统贸易理论坚持者
的责备,但这一理论并没有被驳倒,相反却在各种各样的责难声中得
到了发展。
1.理论的主要假设前提
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关税、补贴等贸易政策扶植的对象是本
国的战略性产业;不存在与战略性产业争夺资源的其他产业,或者虽
存在其他产业,但这些产业没有潜在优势并无需发展;政府能够正确
选择战略性产业,正确制定战略性政策。
2.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若干主要观点
古典自由贸易理论的“二维假定”是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不变,
然而这种假定与当今国际经济的现实严重不符。布兰德等人以规模经
济和不完全竞争为前提,提出了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
(1)以补贴扶持进口。战略性贸易理论认为,在不完全竞争和规
模经济的条件下,温和的补贴有利于一国获得更大的垄断租金份额。
布兰德和斯潘塞在只有两个国家、两国各有一个生产规模效益递增的
产品的垄断者并遵守古诺竞争模式的假定下研究,发现一国实行少许
生产补贴或出口补贴,可使本国垄断者的初始价格水平超过边际成
本,实现从外国垄断者向本国的利润转移,使本国国民福利得到改善。
(2)以进口关税抽取外国垄断者的垄断租金。一国征收进口关税
的战略性意图有两个方面:一是限制国外垄断者对本国销售的超过边
际成本的垄断高价,迫使其把垄断租金的一部分转移给本国进口商;
二是激励本国潜在的生产者进入外国垄断者欲侵占或已侵占的的市
场。
。罗肇鸿,《国际经济学概硷》,华东师大出版社2000年版,4I页。
布兰德和斯潘塞系统论述了以进口关税抽取垄断租金的基本思
想。他们认为,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一L,外国垄断者的商品价格高于边
际成本,当一国进口这类商品时,就等于向外国垄断者支付了垄断租
金。为了确保垄断租金的收入,外国垄断者往往选择一定的出口量,
使进El国的新进入者的产量达不到抵消成本的程度,从而让新进入者
放弃进入。在本国新进入者尚未进入的情况下,征收进ILl关税会迫使
外国垄断者自行降低原先制定的高额垄断价格,而且,如果政府将征
收进口关税所得到的收入用于补贴本国消费者,那么本国征收进口关
税就可以在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前提下实现垄断租金从外国向本国
的转移。
(3)以进口保护扶持战略性出口产业。这一理论认为,在不完全
竞争和规模经济效益递增的的条件下,大规模企业具有成本优势,而
为本国企业提供保护会有利于本国企业通过扩大产量和边干边学的
动态发展以不断降低边际成本,而~旦本国企业边际成本的国际市场
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便可从国际市场上获得租金。但是进口保护容
易引起贸易战,因此,克鲁格曼、鲍德温主张温和的贸易保护。他们
认为,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温和的保护优于自由贸易。
3.对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评价
(1)积极意义
由于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放松了传统贸易理论的最根本最不现
实的假设,即世界市场是完全竞争的,从而确定了其研究是在现实世
界经济中普遍存在的不完全市场状态而不是在理想状态下进行的,因
此比传统贸易理论对现实更具有解释力。
它证明了政府干预政策的某些合理性。在规模报酬递增和不完全
竞争的现实世界里,市场本身的运行处于一种次优状态,这种次优的
状态不能保证潜在的收益得以实现,适当的干预有可能改进市场的运
行结果,因而单个国家有理由从本国利益出发实行偏离自由贸易的政
策。
强调了对贸易政策的战略性运用。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偏重于普
遍的长期的保护,而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更强调有选择、有针对性的
干预。首先,它强调在使用干预时的市场结构约束。只有在不完全竞
争市场,尤其在国际寡头竞争条件下,才需要使用政府干预;其次,
强调干预政策的分配。为了支持本国寡头厂商竞争第三国市场就可以
使用出口补贴,为了抽取外国寡头厂商的垄断利润,就可能使用关税、
配额等;最后,它特别强调政府干预的动机,政府事前可信的承诺是
厂商能够获胜的重要条件,它使有关厂商能够在R&D、生产能力等
方面主动配合,获得先动优势,进而取得全面胜利。
该理论在分析方法上运用产业组织理论、博弈论等研究成果,探
索与分析贸易新现象及形成原因,对我们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2)局限性
容易遭受外国的报复。以邻为壑的利润转移政策常常会遭到其他
国家的报复而两败俱伤,这会使两国都处于比自由、不受干预条件下
还要糟糕的境地,这种结果是不利的。
战略性贸易政策要求政府对贸易进行干预,但对于政府干预的效
果,一些学者表示怀疑,因为各个国家的发展都充满了误导和过滥的
政府干预的示例,政府选择补贴行业时信息要求非常巨大,尤其不能
理所当然地认为政府将比私营部门更能选择“赢家”。
该理论丝毫掩盖不了垄断资本追求和攫取垄断利润的本性,资本
家相互问追逐利润正是资本垄断的特性,.所谓“经济租金”在贸易干
预下被抽走或转移,就其实质而言,无非是垄断利润在各国垄断资本
家集团进行重新分配的结果,国家俨然是垄断资本的总代表,它巧妙
地运用贸易战略维护着本国民族垄断资本利益。
(七)管理贸易论
管理贸易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20世纪80年代以后盛行。
其目的是为了协调世界经济关系。
管理贸易论者主张一国政府应对内制定各种对外经济贸易法规
和条例,加强对本国进出口贸易有秩序的发展管理,对外签订各种贸
易协定,约束贸易伙伴的行为,缓和与各国问的贸易矛盾,以促进出
口,限制或减少某些产品的进口,协调和发展与各国的经济贸易关系,
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管理贸易的实质是协调性保护,它将贸易保护
制度化、合法化、即通过各种巧妙的进口管理办法和合法的协定来实
现贸易保护。
1.管理贸易的主要特点
(1)通过立法形式,使管理贸易法律化。开展国际贸易的各国以
国际贸易立法来约束本国乃至他国的贸易行为,特别是在20世纪70
年代国际贸易实力对比发生变化以后,发达国家越来越关注本国受国
外不公平对待和贸易损害的状况。如1974年美国贸易法中的“301”
条款是针对外国不公平贸易的重要立法。此后的“特别301”和“超
级301”条款相继把保护范围由商品扩展到劳务、投资和知识产权等
领域。
(2)采用单边、双边或多边协调管理方式解决有关国际贸易问题。
单边协调管理主要是针对有关国家的某些贸易政策与行为单方面行
使贸易保护措施。多边协调管理主要是通过以GATT/WTO为主的国
际组织来完成。
(3)通过区域性协调机构对国际贸易进行管理。区域性集团一般
通过签订条约或建立超国家的权利机构协调和统一成员国的贸易政
策,规范成员国的贸易行为。由于各成员采取一致的对外贸易政策,
一旦某一成员受到来自集团外国家的不公平竞争时,集团机构就会联
合集团内的成员予以抵制,为成员国争取较好的贸易环境。
(4)管理贸易措施以非关税壁垒为主。管理贸易越来越多地借助
于形形色色的非关税壁垒措施来实现。
2.对实施管理贸易作用的评价
管理贸易理论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协调了各国的贸易关系,减少
了“贸易战”给世界经济和贸易带来的损失。
但是由于各国经济水平的差异,它们接受与运用管理贸易及其从
中获利的情况也不一样。一般来说,经济发达国家比发展中国家、跨
国公司比一般企业更能获得贸易利益。此外,这也会影响到权利与义
务的平衡上,从协议的文字上看,贸易各方是平等的,但把协议L的
文字变成现实,就会出现不平等,例如在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的规定中,
尽管规定要提高发展中国家的地位,事实上发展中国家仍处于被支配
的地位。管理贸易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各国经济政治发展不平衡的问
颢。
第一章贸易技术壁垒
第一节国际贸易壁垒中的非关税壁垒
国际贸易壁垒是指存在于国家之间,旨在对本国产业、技术和经
济发展实施保护,而对外国产品进口实施某种程度限制的关税壁垒与
非关税壁垒措施的总称。国际贸易壁垒几乎是伴随着国际贸易产生、
扩大而存在和发展的。直至全球贸易一体化的今天,国际贸易壁垒仍
然存在并变化出新的更多的难以捉摸的形式,并对各国经济贸易发展
产生直接和间接的深刻影响。
当今,关税壁垒在限制进口贸易方面的作用逐渐降低。非关税壁
垒由于更具有灵活性、针对性,能够为本国企业提供更直接、更有效
的保护而成为目前限制贸易自由化的主要障碍。非关税壁垒是指除关
税以外的对国际贸易商品和服务的其他所有限制措施,它或是由政府
直接设置或是由与政府相关的机构实施,也有的是由相关企业之间达
成的协议而形成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
非关税壁垒有上千种之多,如:从非关税壁垒制定的主体来看,
可以分为内生性非关税壁垒年NJ'I-生眭非关税壁垒两大类。内生性非关
税壁垒是指所有本国政府设立的,影响与限制外国商品进口的非关税
壁垒:外生性非关税壁垒是指所有外国政府设立的,影响与限制本国
商品进口的非关税壁垒。
从非关税壁垒影响的方式来看,它可以分为直接性的、间接性的
和意外性的非关税壁垒三种。直接性的非关税壁垒是指进口国直接对
进口商品的数量或金额加以限制或迫使出口国“自动”对其加以限制
的非关税壁垒,如配额、许可证、“自动”出口限制等;间接性的非
关税壁垒是指进口国未直接规定进口商品的数量或金额,而是通过制
定种种严格的规定和条例,间接地影响商品进口的非关税壁垒,如进
口押金制、海关估价制、技术标准、安全卫生检疫规定等;意外性的
非关税壁垒是指进口国的政策一般来说并不是出于贸易上的动机,然
而由于溢出效应对商品或服务的贸易产生了副作用,如国家税收及社
会保障体制的变革等。这三种非关税壁垒互相联系、互相补充的,并
且可以重复使用,与关税壁垒一道起着综合的作用。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在非关税壁垒中,名目繁多的贸易技术
壁垒措施越来越成为影n向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因素。如为了阻碍外国
产品的进口,保护本国市场,许多国家制定了数量众多并且严格的法
规和标准,甚至用法律明确规定进口商品必须符合进口国标准。欧盟
的Oeko—Tex Standard 100生态纺织品标准对服装和某些物质的含量
要求高达Ppb级(十亿分之几的数量级别),如苯乙烯的要求是不超
过5Ppb,乙烯环乙烷不超过2Ppb,∞由于技术和实验条件有限,发
展中国家很难将纺织品中的化学含量控制在Ppb级,这无疑限制了
发展中国家的纺织品出口;有些技术标准的设置是有针对性的,如日
本为了阻挡别国的微型计算机进入其市场,规定微型计算机的操作系
统必须有日语编程。各种贸易技术壁垒大大增加了出口企业的难度,
造成了巨大的贸易损失。
目前,贸易技术壁垒已成为我国出口面临的第一大贸易壁垒。我
国每年受贸易技术壁垒影响的出口额已经超过25%,约为400--500
亿美元@。
在20世纪70年代,贸易技术壁垒在非关税壁垒的比重约为10
%一30%,90年代至今这一比重继续呈上升趋势,目前约占80%左
右㈢。这是因为,发达国家更倾向于使用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方面的
壁垒,这不仅能充分利用它们技术先进、法规体系较为完善等优势,
还能产生名义上合理、形式上合法的效果。贸易技术壁垒已成为21
世纪贸易保护的主要手段。正如国际标准化组织出版的《标准化的目
的和原理》一书中所述的那样:“这种贸易的技术壁垒是国际贸易保
护主义的最后庇护所,是调节当今国际贸易的杠杆”。
。杨吕举,宋国军:《技术眭熨易壁垒:欧盟的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法律出版社,240
。张建平,刘军,《如何破斛国外技术壁垒》,《河北经济日报》,2004年3月6日。
。外贸进出口贸易网,hi!P:越坐型14:些i!:£Q堕:£Ⅱ』啦!!!§』in鱼2§2也b!婴。
2l
第二节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
贸易技术壁垒是通过技术性贸易措施来体现的,研究贸易技术壁
垒,首先要对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进行分析。
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建立的本身是为了协调国际分工、促进国际
贸易的自由发展。事实证明,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世界经济的发展有着
深远的意义。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议》(WTO/TBT)
的规定,技术标准、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构成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主要
方面。现在对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主要方面进行介绍:
一、标准
(一)标准
有关标准的定义有很多。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导则2)对标准的定义:标准是由有关方
面在科学技术与经济的坚实基础上,共同合作起草并一致或基本上同
意的技术规范或其他的公开文件。其目的在于最佳的公众利益,这样
的文件应由国家、地区、或国际上公认的机构所批准。
李春田(1982)对标准的定义为:标准是为了取得国民经济的最
佳效果,依据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
对经济技术活动中具有多样性、相关性特征的重复事务,以特定程序
和形式颁发的统一规定。∞
《贸易技术壁垒协议》附件1中给标准下的定义是:被公认机构
批准的,非强制性的,为了通用或反复使用的目的,为产品或其加工
和生产方法提供规则、指南或特性的文件。
从标准的诸多定义中可以总结出标准的特点:1.标准是非强制性
的文件;2.标准是为了通用或反复使用的目的;3.标准是为产品或其
加工和生产方法规定的技术要求;4.标准有其特定的制定、修订程序
和编写规则;5.标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产品更新而修订、复审和
废止;6.标准一般要经协商一致并经公认机构批准。
。李春fH:《标准化概论》,中固人民火学出版社,1982
22
综合上述定义,我们对标准下的定义为:标准是对重复性事务
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是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
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
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二)标准产生的历史
标准的产生最早可以追溯到赫梯人,他们生活在亚述、巴比伦和
埃及(统一了度量衡,规定了建造金字塔用的锯切石头的尺寸,确定
了建造通天塔用的烧结砖的形状和规格);也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和古
罗马。在罗马,对沟渠管道的尺寸做了严格的规定。在军事应用方面,
标准化起到了最有力的作用,特别是罗马军团中(马车与军用车辆采
用统一装备)。
分工出现后,标准显得更为重要,贸易的出现导致了行会的形
成,甚至在那个时候,这些行会就已利用标准来协调不同社团的工作。
例如,十二世纪英格兰一块长为45 ells(一个ell约合45英寸),宽
为3.5 ells的原色毛料,重量必须为42磅。十五世纪时,威尼斯因为
按标准尺寸建造和装备船只,因而船舶用件可以储存于各个港口。
从现在的词义上讲,“现代的标准化”是伴随着大规模工业生产
技术的发展而开始的。工厂中的每个工人从事产品制造的一个工序,
然后其他工人把零件装配起来,从而制成最终产品。这要求制定生产
规章、确定产品尺寸、原材料性能和半成品性能。1761年俄国苏沃
格夫伯爵在土拉城制定了关于军用产品互换性和校准测量仪器的规
章制度。1790年法国立宪议会批准了统一那时所用的度量衡制,由
科学院院士组成的一个委员会规定了米作为长度单位。1798年美国
发明家惠特沃兹建议制定一套螺纹标准体系。到19世纪末,对于大
部分电学单位(欧姆、安培、库仑等)都规定了定义。各国在不同地
区建立了电工协会,并对电气设备制定了安全规程,德国在1893年
就有了“德国电工学会章程”,法国在1907年建立了电工学会。英国
于1901年设立了第一个国家标准部门“工程标准委员会”,几年以后,
即1916年在荷兰,1917年在德国,1918年在法国以及在其他国家,
相继成立了标准部门。
由于工业的迅速发展,国际贸易的增长,专业化的需要和一系列
其他因素,’引起了国家标准的国际统一的要求。于是在1906年建立
了国际电工委员会(IECl,1926年建立了国家标准化协会国际联合会
(ISA),同一年成立了安装咨询委员会(IFK)。一个新的机构,国
际标准化组织(ISO)于1947年创立并接替了ISA的工作。ISO和
IEC现在作为一个整体,形成了国际标准化.的系统。
中国标准起源于原始社会晚期和奴隶社会初期,形成于奴隶社
会,发展于漫长的封建社会,特别是秦皇、汉武、唐宗、宋祖以及封
建社会后期的明清。古代标准化取得了重大成就,它说明伟大的中华
民族不仅创造了先进的古代科学技术,也创造了悠久的标准化历史。
但是到了近代,自鸦片战争后,由于帝国主义的侵略,标准化处于极
其落后和混乱的局面,直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标准化事
业才重新获得新生。
在我国的原始社会晚期,奴隶社会初期,最早出现标准的事例
是民族的共同语言,表示一定意图的各种符号,以及后来发展起来的
象形文字。
我国古代标准化形成于奴隶社会,根据有二:一是出现了实物
形态的标准器,如有留传至今的商代象牙尺及商周时代其他长度、容
积、重量的标准器:二是出现了抽象的制度形态的标准。其主要标志
是《周礼·考工记》。它记载了周至春秋时代的产品和工程的技术规
格、规范,制造方法技术要求等等。
在我国封建社会早期,秦皇、汉武推行的标准化成为代表。秦始
皇为了巩固中央封建集权,加强全国统一,大规模推行标准化,统一
了货币,统一了度量衡。汉武帝刘彻实行“盐铁官营”把冶铁的私人
小作坊改为大规模经营,进一步推动了标准化的发展。封建社会中期
标准化得到进一步发展,突出的是唐、宋时期,尤其是宋朝。四大发
明中的三大发明:火药、印刷术、指南针发生在宋朝,这些标志着宋
朝标准化发展到新的阶段。明清时期,科学、技术、经济、文化比以
往任何朝代都有进步。明朝李时珍的《本草纲目》是一部伟大的药典
标准。
近代,由于我国曾一度被沦为殖民地,所以标准管理较为混乱,
标准化发展较为缓慢。新中国成立后至今,我国标准化事业有了较大
的发展,在国民经济发展的各个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全球经
济一体化的加深,标准化必将在世界经济的发展、建设中发挥日益重
大的作用。
(三)标准在国际贸易发展中的作用
标准是实现社会化、集约化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技术基础,是加
快技术进步、推进技术创新、加强科学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的重要保
证,是协调社会经济活动、规范市场秩序、联结国内外市场的重要手
段。标准是国际贸易的基石。不同国家间物品的流通、人员的交流、
运输的实现、信息的交换等等,都是建立在一系列标准的基础之上的。
下面通过重力模型分析标准对国际贸易的促进作用:
1687年,I±!=界上著名的科学家牛顿提出了“万有引力定律”,其
公式如下:
Fq:G丝埠,其中凡f代表两质量的引力;Mi是质点i的质量;
Oq。
岣是质点j的质量;G是引力系数;Oq是两质点之间的距离。
在国际贸易研究中,人们受物理学的启发,将双边的贸易活动关
系模拟成引力关系,这就是重力模型。1962年Jan Tinbergen等人建
议将引力模型应用于国际贸易活动分析。
F玎:GMiMj, 其中Fq代表两国之间的贸易活动状况;Mi、Mj
Dq一
代表i、f两国各自的贸易量;G是两国已有的积极贸易背景,积极的
背景能维护贸易渠道的通畅,提高市场效率,为两国之间的贸易提供
有利的条件;Oij是两国之间的距离,其直接影响贸易流的运输成本。
在经济运行过程中,所有元素都是时间的函数,贸易量会随时间
的变化而有所改变。两国间的距离随时间的变动也会变动,尽管地理
距离数据可能不变,而实际测度值也会随时间变化而改变。Fij(f1;G—Mi(t)Mj(t) (2)
Oq一
如果引入技术标准来规范市场变量,那么胤、M的贸易量同样
要受技术标准的约束。因此,上述公式可写成
Fij(归G巡警掣∥lf
Fij(t):G Mi(nt).M.:j(t). 上以,
对时间t求导
一dFij(t):三㈣堂ⅧMj『_dMi) df Dff 2、df 。df
若令idF:掣;攀,那么得出df df df
,、
1:导(Mi+蛳)
(3)
(2)
(4)
(4)为双边贸易关系中,没有一般标准约束条件时,贸易没达到
相对静态均衡的条件。
Fij(f、:G
Mi(s,t)Mj(s,t). (3)
DU‘
对(3)求关于时间t的导数,
警=熹Ms)掣+Mj(s)掣+Mi(s)掣瓦ds+Mj(s)掣dds:]
这里,OMi(s) 埘B)的影子价格;型是晒例的影子价格。ds Os
即贸易双方对市场给定的约束条件S分别付出的内部报酬,也可以看
作是双方分别给市场统一标准付出的租金。因此统~标准对双方都有
实际的约束力,因而其影子价格均不为O。
从贸易流动的角度看,作为付给市场的租金,这些影子价格将内
在地增大交易成本,给贸易流增加阻力,对于贸易流来说,它们的符
号为“一”,由此可以得出:OMi(s)。0不H OMj(s)。0。
Os Os 当一dFij dMi(s)一dMj(s)一ds时,有: dt clt dt dt
1=斋脚)+Mj(州+嘉№)掣+Mj(s)掣】(5)
公式(5)为存在统一标准约束条件时,两个国家的贸易关系达
到相对静态均衡的条件。
(4)与(5)对照
啊(s)+心(s)>埘+岣
这意味着,在双边贸易中,要达到相对静态均衡,有约束的贸易
的总流量要大于无约束情况。即有了市场统一标准这个约束后,要达
到同样的相对静态均衡状态,双边贸易的流量必须有更大的规模。由
此可以认为,作为一般的约束条件,市场统一标准是促进贸易规模扩
大的,也是增进大规模贸易趋向稳定发展的。因为相对静态均衡是系
统稳定增长的状态之一。
但是标准也有被贸易保护主义者利用而变成贸易技术壁垒的。据
美国商务部估计,美国出口产品中仅与标准密切相关的就达五分之
一,由于标准问题至少直接影响美国500亿美元的出口,并且成为阻
碍另外200亿到400亿美元的出口障碍。我国的出口产品也屡遭国外
的标准技术壁垒的限制,∞据统计,2004年被美国拒绝进口的中国产
品多达1435批次,其中52.8%是由于安全和卫生不符合标准而被拒
绝进口的。②
二、技术法规
(一)技术法规涵义
技术法规是随着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
ISO/IEC(国际标准组织/国际电工协会)指南2给出了技术法
规的定义:规定技术要求的法规,它或者直接规定技术要求,或者通
过引用标准、技术法规或规程来确定技术要求,或者将标准、技术规
范或规程的内容纳入法规中。
WTO/TBT附件1中对技术法规作了较详细的描述:强制执行的
规定产品特性或相应加工和生产方法,包括可适用的行政(管理)规
定在内的文件。它也可以包括或专门给出适用于产品、加工或生产方
法的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方面的内容。
。杨伟华:《生态纺织品农贱限量与棉花质量安全》,《中国棉花》,2005(2),2。
。江东权:《溅旋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外贸的影响及对策》,《商场现代化》20()5(19).14
27
从技术法规定义可以理解:1.技术法规是一种强制执行的文件
(包括法律、法令、规章、规定);2.技术法规制定的主要是产品特
性或相应加工一和生产方法的基本要求;3.由政府权力机构组织制定、
批准发布,既要体现充分协商,又要体现政府权力机构的意志;4.
技术法规有其特定的制定程序和编写格式。
技术法规的分类可以有不同的方法,如根据技术法规的法律层次
分为立法机构制定发布的法律和政府部门制定的法规;根据技术法规
所规范的产品类别分类可以分为机电产品技术法规、食品技术法规t
纺织品技术法规等;根据技术法规的描述特性将其分为两类:即规定
性技术法规和功能导向型技术法规。
规定性技术法规是指确定了达到特定结果方法的一类技术法规,
它确定了要达到特定结果的方法,其焦点集中在达到目标的唯一途径
上。规定性技术法规的最大特点是其具有确定性。由于规定性技术法
规为被调控者提供了确定性,所以很容易使执行者拘泥于单一解决方
案上,失去Taa,J新的机会。导向型技术法规以精确的术语规定了要达
到的目标,但允许通过对实体本身进行调控来确定其达到结果的方
法。导向型技术法规的最大特点是具有灵活性。WTO/I'BT协定中规
定“各成员应在任何适当的情况下以产品功能需要,而不是以设计或
描述特性来确定技术法规的要求”,这可理解为TBT协定鼓励采用对
贸易限制较小的功能导向型技术法规。例如,在制定关于防火门的技
术法规时,可以规定“防火门必须能通过30分钟的防火测试”,而
不应该规定为达到这种检验要求而怎样生产这样的门。功能导向型技
术法规也有自身的缺陷,对中小企业不利,这些企业可能需要更多的
技术指导,需要付出巨大的咨询成本。
技术法规所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包括环境保护、卫生与健康、
劳动安全、节约能源、计量、知识产权等方面。日本是技术法规较多
的国家,在这方面制定的法规有《劳动安全卫生法》、《化妆品成分管
理法》、《消费法》、《蔬菜水果进El检验法》、(()lffV及外贸管理法》、
《进1:3贸易管理法》、《出121交易法》、《关税法》、《出口贸易管理法》、
《出口检验法》、《外汇管理法令》、《肉类制品进口检验法》等;德国
有《仪器与日用消费管理法》、《化妆品管理法》等;美国也有许多贸
易技术法规,如规定所有输美的产品、药品、化妆品必须符合美《联
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而医疗设备输入要受到三个法律的管制,
在茶叶进口方面要遵循《茶叶进口法》,此外还有《联邦进口牛奶法》、
《消费产品安全法》等。对于出口厂商来说,必须遵守进口国制定的
技术法规,否则进口国有权对违反技术法规的商品限制进口,或扣留、
销毁甚至提起诉讼。
(二)技术法规的地位和作用
技术法规是行政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经济、社会职能。
首先,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或健康及保护环境,防止欺诈。技
术法规通过对产品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强制性要求,达到上述
目的。

第二,保证各国出口产品的质量。只有符合技术法规要求的产品
才可以进入进口市场,这样保证了产品质量,维护了消费者利益。
第三,推动技术进步。产品要符合技术法规的要求,必须改进技
术,提高劳动生产率,技术法规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技术的进步。
第四,贸易保护的手段。技术法规已成为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一种
重要形式,贸易保护主义者通过制定复杂、苛刻的技术法规来达到限
制进口的贸易保护主义目的。
(三)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的联系与区别
从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定义司‘以看出,两者最大的不同是技术法规
为强制执行的文件,由政府权力机构批准,而标准是非强制的文件,
由公认机构批准。
技术法规和标准都是主要针对产品性能特性或其加工和生产方
法,因此它们之间又是相互联系的。技术法规只规定涉及国家安全、
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身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保护
环境、保证产品质量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或引用有关标准),不可能
很全面、很具体。这些要求绝大部分是文字叙述的定性要求,少量定
量要求常以无量纲的比率给出。因此,必须制定一‘套与技术法规配套
适应并保证实现基本要求的标准,但这套标准本身是非强制的。
技术法规和标准的联系还表现在,技术法规的制定有时会直接引
用国际标准,这会减轻法规起草者的负担。目前,各国制定的法规中
直接引入标准内容的现象很多,例如在美国,凡属“国家安全要求、
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
保护环境”范畴的标准都在美国技术法规之列。在《联邦法规法典》
(CFR)的第7篇——农业中,含农产品标准352个,其中仅新鲜水
果、蔬菜和其他产品的等级标准就有160个,经加工的水果、蔬菜和
其他产品(冷藏、罐装)的等级标准有143个。在CFR的第16篇
一商业实践中有关产品的安全标准有22个,在CFR第40篇——环
境保护中有关污染、辐射等标准共608个。。
技术法规是强制执行的文件,标准是非强制的文件,这早已是国
际惯例。但我国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并规定强制性标
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这完全
代替技术法规的作用,是不符合国际贸易游戏规则的。
三、合格评定程序
合格评定程序是指任何直接或间接用以确定产品是否满足技术
法规或标准要求的程序。《贸易技术壁垒协议》规定:为确保产品保符
合技术法规和标准,成员方应采取国际标准化机构已经发布或即将拟
就的有关指南或建议,作为合格评定程序的基础。成员方应尽可能采
取合理措施,保证崮内相关机构加入或参与国际或区域合格评定体
一’
系a
合格评定程序是企业扩大对外出口、突破贸易技术壁垒的有效措
施。合格评定程序主要包括认证和认可两种形式。
(一)认证
认证是指由第三方对产品、过程或服务满足规定要求给出书面证
明的程序。换句话说,认证是对某一产品、过程或服务是否符合特定
的标准或规范,由独立、公正的第三方所执行的各种活动。认证分为
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两部分。
。《美国联邦法规法典》(CFR),1993年版。
1.产品质量认证
产品质量认证是根据相应的标准和有关的技术规范对组织的某
一产品或服务进行试验或检验,如果该产品或服务符合这些标准和技
术规范,则发给该组织有关产品的认证合格证书,允许该产品出厂时
使用合格标志的活动。
全世界各国的产品认证一般都依据国际标准进行认证。国际标准
中的60%是由ISO(国际标准组织)制定的,20%是由IEC(国际电
工防会)制定的,20%是由其他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也有很多
是依据各国自己的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进行认证的。
产品质量认证包括合格认证和安全认证两种。依据标准中的性能
要求进行认证叫做合格认证。某一产品经第三方检验后,确认它符合
规定标准,就会颁发合格证书或合格标志,予以正式承认。获得产品
认证合格证书大致要经过产品认证申请、企业质量保证能力检查、抽
样检验、认证产品的审批。产品获得认证之后,还需对企业和产品质
量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对企业的生产设备、制造工艺、质量控制体系
定期进行检查;依据标准中的安全要求进行认证叫做安全认证。由于
产品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生命和健康,所以这种认证是不容
商量的,一定要符合标准和法规要求,很多国家产品的安全认证为强
制认证,不经过安全认证的产品不能进口或在市场上销售。欧洲对玩
具、锅炉、建筑用品、通信设备等几十种产品实行安全认证,并要求
加贴欧洲安全合格标志,否则不得在欧盟市场销售;日本强制性认证
制度是以法律的形式颁布执行,其认证产品主要有消费品、电器产品、
液化石油器具和煤气用具等。
产品质量认证对~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起着很重要的促进作用。国
家可通过实行认证制度提高本国产品质量,提高企业质量保证能力,
是国家用来发展经济、扩大出口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质量认证有
助于消费者选购满意的商品,为生产企业带来信誉,可以节省大量的
社会重复检查费用,有利于减少伤害和财产损失,有助于提高产品在
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中国标准资讯冈,hc∞’/,wⅣ眦chinas向ndard corn cn/news/20010921/200109210006 html。
.31
2.质量体系认证
质量体系认证是指经过认证机构对企业质量体系的检查和确认
并颁发证书,证明企业质量保证能力符合相应要求的活动。质量体系
认证起源于产品质量认证中企业保证能力评定,随着质量保证活动的
迅速发展,各国的认证机构在进行产品质量认证的时候,逐渐增加了
对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审核的内容,以确认生产和管理体系是否
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能否使认证产品始终符合标准的要求。
产品质量认证与质量体系认证同属质量认证的范畴,都具有质量
认证的特征,但二者又有区别。产品质量认证的对象是批量生产的定
型产品,体系认证的对象是企业的质量体系。质量体系认证方式采取
注册公布,颁发合格证书,不使用产品认证标志、合格证书和标记不
能在产品上使用。质量体系认证的依据是管理性标准,如IS09001、
IS09002、IS09003等。当企业的产品没有适合于质量认证的国家标
准或行业标准,或是企业产品多品种、小批量、价值昂贵且要进行破
坏性检验的,当采购商只要求提供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时,企业可优先
考虑申请质量体系认证。
3.认证机构
认证机构是政府或非政府公正机构,它具有可靠执行认证制度的
必要能力,并且在认证过程中能代表与认证制度有关的各方的利益。
质量认证活动是由第三方进行的。“第三方”是指独立于第一方(制
造方、卖方、供方)和第二方(用户买方、需方)之外的一方,第三
方与第一、第二方之间没有直接的经济利害关系,以体现公正性和客
观性。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通常由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
英国是开展产品认证最早的国家之一,建立了十分完善、规范的
认证体制。英国标准化协会BSI(British Standards Institutions)成立
于1901年,是一个非官方的民间学术团体,是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
的认证机构之一,它从事工业产品认证工作的历史最久,认证的产品
涉及面最广,是英国最大认证机构。BSI的产品认证标志有两种,一
利t是风筝标志,世界上第一个认证标志就是1903年该协会创制的用
于证明符合BSI要求的标志,因形状像风筝,故称风筝标志。另一‘
种是安全标志。
(二)认可
认可是指一权威机构依据程序确认某一机构或个人从事特定任
务或工作的能力。主要包括产品认证机构认可,质量和管理体系认证
机构认可,审核机构认可,实验室认可,审核员或评审员的资格认可,
培i)ll$Jk构的注册等。
认可机构是由有关部门的代表和专家组成。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关
贸总协定要求认可机构是一个具有权威性的团体,认可机构一般是由
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一个组织。
实行认可制度是确保认证结果的公正性和可信性的基础。认可准
则要符合有关的国际指南和国际标准,实行国家认可制度是实现认证
结果国际承认的基础。关于产品认证机构及质量体系认证机构的认
可,一般由国家的权威机构认可。美国标准学会(ANsI)开展对第三方
认证体系的认可、质量认证机构的注册认可、实验室的认可。在英国,
国家认可委员会(NACCB)经英国贸工部批准成立于1985年,评审和
认可认证团体按规定的体系运行的能力,一旦被国家认证机构认可委
员会认可,该认证团体即可使用国家认证标志。
实验室认可是由政府部门或授权的权威机构,根据统一的衡量标
准,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承担产品质量检验的实验室进行考核,
对符合标准的实验室授予“认可合格证书”,取得实验室认可证书的
检验机构可以使用实验室认可标志。为了建立国际实验室认可体系,
1977年10月成立了“国际实验室认可会议”的国际组织,起草了《实
验室认可标准》,要求各国在制定本国的“认可标准”时参照此标准。
后来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电工协会也先后颁布了一系列工作指南,
指导和协调各国的实验室认可工作,以促进各国之间的相互认可。
(三)合格评定的作用
合格评定本身具有积极的意义:一方面,通过合格评定程序,可
以检验产品的设计或生产过程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法规标准的要求,相
应的可以引导制造商自觉按照技术法规或标准进行生产;另一方面,
合格评定能够为顾客提供一些信息,增强顾客对产品的信心。因此,
合格评定是买卖双方信息交流的一种途径。合格评定是以技术法规或
标准为基础的,能为提高生产率和推动国际贸易做出重大贡献。
但是,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合格评定存在被一些国家利用而成为限
制进口的手段的可能性。例如合格评定壁垒是我国机电产品、食品和
纺织品出口欧盟的最大障碍。如在法国,采购一种通信、广播设备的
程序是很复杂的,获得认证要花半年以上时间,费用也较高;出口到
德国的电器设备,产品的安全和电磁兼容要求一定要符合德国的
VDE(德国电器工程协会标准),并且一定要卣该协会进行检验和认
证,费用4000--6000美元,耗时超过6个月,对大型设备的认证时
间超过2年,认证费用更高。∞可见,发达国家通过提高合格评定的
认证费用和耗费时间来阻碍商品进口,客观上形成贸易壁垒。
第三节贸易技术壁垒涵义的重新界定
一、目前贸易技术壁垒的几种表述方法
对贸易技术壁垒涵义的理解,国内外学者众说纷纭。大致有以下
几类:
(一)技术差异况
例如,罗双临(1997)认为,贸易技术壁垒是指国与国之间进行
商品交换时,由于其实行的技术法规、标准、认证制度和检验制度等
方面的技术差异而形成的贸易壁垒,它实际I-是一些发达国家利用其
科技上的优势,对商品进口实行限制的一种措施;圆王鹰柏也认为,
贸易技术壁垒是指国与国之间进行商品、劳务贸易时,由于实行的技
术规则、技术标准、检验制度和方法等方面的技术差异而形成的具有
歧视性的限制进口的一系列做法。@
上述观点说明贸易技术壁垒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由于技术性贸易
措施的水平差异,这在现实,巾主要体现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问
的贸易上。发达国家由于本身的技术水平高,所以制定的技术性贸易
o_-t--,iz,徐根香:《台格评定程序壁垒研究》,《苏州科技学院学搬》2003(8),43。
。罗职临:《论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及其对策》.《陡沙#b力学院社会科学学报》,1997(1),72
。王鹰柏:《当代国际经贸中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及其对策》.《湖南经济》2002(7),26。
34
措施水平也高,而发展中国家经济技术水平较低,没有先进的技术和
完备的检验检测设备,从而发达国家的技术措施造成事实上的壁垒。
但是,该定义缺乏全面性。在国际贸易中有些贸易技术壁垒并不是由
于技术差距造成的。经济技术水平相当的国家之间也可能形成贸易技
术壁垒,例如,同是电源插头,但德国和英国对插头的形状要求就不
同,德国插头是圆柱形状的,英国插头则是方片形状的,这里并不存
在技术水平的差异,但却给相互间电器的出口造成了困难。
(二)歧视、偏见说
王荣艳(2002)认为:贸易技术壁垒是为了阻止外国产品的进入
从而达到保护本国产业生存和发展为目的,具体来说,这种贸易壁垒
的特点在于,它对国内和国外的厂商所需求的技术标准不同,也就是
说对外国的进口商品必须满足该国制定的有关技术标准,才能进入该
国市场,而国内企业生产的商品则无需达到相同的技术标准;①张肃、
康晶(2002)也有类似的表述。④
的确在现实社会里,一些国家针对某个国家的商品进口实施了歧
视性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如日本为了限制从中国进口冻菠菜,对中国
产的菠菜制定很高的技术标准,而对日本本国产的菠菜制定较低的标
准。由这种高标准转化而成的贸易技术壁垒带有很大的歧视性。但是,
并不是所有的贸易技术壁垒都是歧视性的,在一国制定的标准国内外
一致的条件下也可能产生贸易技术壁垒。例如某些欧盟国家,其国内
对标准的要求程度就高于一些发展中国家制定的标准,这种高标准在
客观上对发展中国家某些出口产品形成了壁垒。
(三)技术性贸易措施说
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技术性贸易措施本身就是贸易技术壁垒,
一些学者将动植物检验检疫措施、标准看成是阻碍自由贸易的壁垒,
如Donna Roberts and David Orden(2000)等。。Keith E. MaSkus和
John S.Wilson(2000)分析贸易技术壁垒的作用时,更是直接将标
。二I三荣艳:{WTO框架下的技术壁垒与技术性贸易壁垒》,《黑龙江对外经贸》,2002(12),28。
。张肃、康品《正视“技术性贸易壁垒”》,《企业研究》,2002(7),66。
。Donna Roberts and David Orden:“Determinants ofTechnical Barrier t。Trade:The Case of
U S.Phytosanitary Restrictions OFt Mexican Avocados 1972—1995”,International Agricultral Research
2000(4),1--31
35
准看作贸易技术壁垒来分析。@国内也有类似的观点,例如丁宁等人
(2004)对贸易技术壁垒的定义为:贸易技术壁垒是指~国以维护国
家安全、保障人类、动植物生命,保护生态环境而采取的技术法规、
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等种种限制性或非强制性的技术限制措施。圆
技术性贸易措施是否等同于贸易技术壁垒?从本章对技术性贸
易措施介绍的那节,我们就可以看到,技术性贸易措施本身是为了顺
应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其产生的历史久远,合理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是提高产品质量、促进国际分工、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贸易健康发
展的必不可少的经济手段。可是,有时候技术性贸易措施会被一些国
家利用而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增加了进口国的生产成本,给国
际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构成了贸易技术壁垒。
(四)以《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议》来定义贸易技术壁

杭争(2003)区别了狭义的贸易技术壁垒和广义的贸易技术壁垒。
狭义的贸易技术壁垒主要指以《世贸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议》规定的
技术规定、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为核心的一系列技术性措施;广义的
贸易技术壁垒还包括商品检验和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措施、包装和
标签及标志要求、绿色壁垒及信息技术壁垒。@
这是从贸易技术壁垒的表现形式来定义贸易技术壁垒的,它对贸
易技术壁垒的表现形式作出了较全面地概述,说明贸易技术壁垒体现
在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检验检疫等方面,但却没有反映
贸易技术壁垒设置的动机和实质问题。贸易技术壁垒设置的动机有时
是出于环保、人和动物健康安全、保证产品质量,具有合理性的一面,
有时却是为了实行贸易保护主义,又有非理性的一面。
二、对贸易技术壁垒涵义的重新界定
(一)贸易技术壁垒的涵义
贸易技术壁垒简称TBT(Technical Barrier to Trade), 是指一国
”KeithE Maskus、John S Wilson:“QuantifyingtheImpact ofTechnicalBarrierstotrade:AReview of past
attempts and the new policy context”,paper prepaired for the World Bank 2000。
。丁宁,王冠:《蜂越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理沦分析及对策研究》.《-1L方经贸》,2004(1),35。
。杭争:《技术陆贸易壁垒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及对策》,《国际贸易问题》,2003(2),33。
36 。
以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类、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保护生态环境、防
止欺诈等为由,强制或非强制性地采取复杂苛刻的技术法规、标准、
合格评定程序、包装和标签制度、检验检疫制度等技术性贸易措施,
并且这些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实行在主观或客观上对国际贸易造成不
必要的障碍。
从上述定义我们可以看出:
贸易技术壁垒的设立从表面上来看通常是合理的,诸如以维护国
家安全、保障人类、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欺诈等
为借口,具有形式上的合法、合理性。
贸易技术壁垒是由技术性贸易措施构成的,如技术法规、标准、
合格评定程序、包装和标签制度、检验检疫制度等。但是反过来,技
术性贸易措施并不都是贸易技术壁垒。即贸易技术壁垒不能构成技术
性贸易措施的必要条件。
贸易技术壁垒的形成动机具有主观和客观两种形式。有些贸易技
术壁垒是某些进口国家故意设置的,具有一定的歧视性。而有些贸易
技术壁垒的设置并不是出于设置国的主观愿望,有可能是由于产品进
口国和出口国之间标准、科技、文化的客观差异造成的。但无论是主
观还是客观动机,如果都已对国际贸易造成了不必要的障碍,便形成
了贸易壁垒。
贸易技术壁垒给国际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这是贸易技术壁垒
对经济贸易影响的结果,也是判断一项技术性贸易措施是否是贸易技
术壁垒重要依据。这里的“不必要”的程度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判断。
对贸易技术壁垒的表述,如下图1.3.1: 匿厂———————]~
l至鱼里H望!l
图1.3.1
(二)贸易技术壁垒的主要表现形式
1.复杂、苛刻的技术标准和法规
技术标准与法规本身的产生对国际贸易的发展十分有利,但是过
分苛刻的技术法规和标准可能会对国际贸易制造障碍,容易形成壁
垒。目前,美国制定的包括技术法规和政府采购细则等在内的标准有
5万多个,私营标准机构、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等制定的标准也在4
万个以上①;日本有8184个工业标准和397个产品标准,尽管日本新
制定的国家标准有90%以上采用ISO标准,但仍有不少技术标准和
法规与国际通行标准不一致。②如日本要求进口化妆品与之制定的化
妆品成分标准(JSCA)、添加剂标准(JSFA)牙D药理标准(JP)一致,只要
其中一项不合要求,产品就被拒之门外;欧盟拥有的技术标准有十万
多个,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欧洲电工技术标准化委员会和欧洲电信标
准化研究所三个管理机构及其下没的众多技术委员会设计了上述标
准体系。@
2.严格的合格评定程序
合格评定程序中影响较大的是“第三方认证”,即由独立实验室
和测评机构等测试后,再提供有关产品是否符合标准的正式评定结
果。如美国保险商实验室公司的安全评定体系(uL),美国大连锁店基
本上不销售未取得uL安全认证的电器;日本的认证制度与合格评定
程序分强制型和自愿型两类。强制型认证制度,如适用于玩具的ST
认证,适用于婴幼儿及老年人用品、家庭用品、运动休闲等产品的
SG认证。自愿型认证制度,如采用J]S认证标志等;欧盟规定,凡
符合欧洲标准的产品,应贴有欧盟系列安全合格指令标志,表示该产
品符合欧盟有关产品的安全要求和技术标准,但认定还需要各成员国
执行,如出口法国的家用电器的技术合格认定,就必须在该国指定的
实验中心进行,还要求有关企业长期保存好办理安全合格认证的资
粒I。
3.技术性的包装和标签要求
一些国家往往从包装对环境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标签给社会带
。杨辉,《技术标准战略刍议》,《印刷标准化》,2004(11).22。
。韩司,《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发展趋势》,《全球科技经济了塑》.2005(7),47。
o杨辉,《技术标准战略刍议》,《印刷标准化》,2004(11),22。
来的危害方面考虑,对二者作出严格规定。这是一种常见的技术壁垒
措施,设置这些规定的国家利用它能够有效地防治出口国病虫害传
入,保证货物和使用者的安全,但过分苛刻的要求会造成贸易障碍。
许多国家在本国范围内禁止使用一些包装材料;建立存储返还制
度;向生产包装材料的企业征收原材料税(若包装材料使用自然资源,
需要负担较重的税,若使用再循环材料,则负担较轻的税。);向产品
生产企业征收产品包装税(若产品包装中全部使用可再循环包装材
料,则可以免税。若部分使用再循环材料,则征收较低的税。若全部
使用不可再利用或再循环材料,则征收较高的税);强制执行再循环
或再利用的法律。根据包装政策和法规,很多国家规定生产者、进口
商、批发商和零售商等有责任收集、处理包装遗弃物,采取征收废弃
物处置费的方法来鼓励再循环和可再循环包装,建立绿色标志制度。
技术标签是一种贴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图形。它表明该产品不但
质量上符合标准,而且在生产、使用、消费、处理过程中也符合标准,
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均无损害。1978年,德国率先推出“蓝色天
使”计划,以一种画着蓝色天使的标签作为产品达到一定生态环保的
标志;在意大利一直维持着一个规定:凡是标有PASTA(加盐或鸡
蛋、牛奶等的面食品)的任何产品不是完全由硬粒小麦制成的产品禁
止销售。而硬粒小麦广泛地生长在意大利南部,在欧洲其他地方并不
多见,致使德国和英国在PASTA市场上由于不能满足要求而失去机
会;荷兰禁止标为JENEVER且酒精容量少于35%的进口酒的销售,
而比利时JENEVER的酒精容量为30%,于是失去了市场∞。
4.复杂繁多的产品检验、检疫制度
基于保护环境和生态资源,确保人类和动植物免受污染物、毒素、
微生物、添加剂等的影响,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制定了严格的
检验检疫制度。美国依据《食品、药品、化妆品法》、《公共卫生服务
法》、《茶叶进口法》等对各种进口物品的认证、包装、标志及检验方
法都做了详细规定;日本则有《食品卫生法》、《农药控制法》、《动物
传染病控制法》、《植物保护法》、《鱼类资源保护法》、《饲料安全保证
。高松:《消除技术陆贸易壁垒发展我田对外贸易》,《经济师》2001(10),43
39
和质量改进法》等,并有《日本农业标准制度》(JAS)等一系列法律
法规和相关的强制规章;欧盟现有关于农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的
法律20多个。疯牛病事件后,欧盟计划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法律框架,
以统一规范有关食品安全立法的原则、程序和实施范围,并明确了以
食品的安全性作为欧盟食品立法的基本目标。在农药残留限量方面,
中国已颁布的国家标准中规定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仅有386项,而欧
盟多达28689项、美国7400项,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也有2522
项MRL标准。o
5.绿色技术壁垒
绿色技术壁垒是指那些为保护环境而直接或间接采取的限制甚
至禁止贸易的措施。这些措施可通过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形式颁
布,也可采用认证与合格评定程序的方式。
‘绿色技术壁垒主要体现在:(1)国际环境公约。20世纪50年代
以前,涉及环境与环保问题的国际公约只有6项,70年代增加到16
项,80年代增加到100项左右,目前增加到180多项,其中对贸易
有直接影响的有20多项。如《保护臭氧层的维也纳公约》,《关于消
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协定书》及其《伦敦修正案》,《保护生物多
样性公约》等固。(2)ISO环境管理体系。1996年4月国际标准化组
织(ISO)公布了IS014000系列标准,对企业的清洁生产、产品生命周
期评价、环境标志产品、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加以审核,要求企业建立
环境管理体系,这是~种自愿性标准。(3)国别环保法规和标准。主
要发达国家先后在空气、噪声、电磁波、废弃物等污染防治、化学品
和农药管理、自然资源和动植物保护等方面制定了多项法律法规。(4)
环境成本内在化。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发达国家认为应将环境和资
源费用计算在成本之内,使环境和资源成本内在化。发展中国家绝大
部分企业本身无力承担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政府有时只能为此给予
~定的环境补贴,发达围家又以这种“补贴”违反WTO的规定为由,
限制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出口。
w《默盟农药MRL标准及中国的主要差距》,云南农业后息例,地P:出型型型YⅡ49【!:gQ望!Ⅱ,2005—9--22。
”张盂衡、茹江、宋小智:《田际环境保护公约中技术转U:障碍问题的探讨》,《自然资源学报》,2001(5)
193。
40 、
绿色技术壁垒对发展中国家的商品出口产生了不利影响。我国出
口纺织品、油漆、涂料、建筑材料、清洁用品、纸制品、电池、与保
护臭氧层有关的受控物质及其制品、机械产品、鞋类、橡胶制品等已
经或正在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据联合国的一项统计,由于不符合日
益严格的环境标准,我国每年约74亿美元出口商品受到不利影响。①
第四节贸易技术壁垒的主要特点和发展趋势
一、主要特点
(一)广泛性.
从TBT所涉及到的产品来看,不但包括初级产品,而且涉及所
有的中间产品和工业制成品,产品的加工程度和技术水平越高,所受
的制约和影响也越显著;从TBT影响的过程上看,涵盖了研究开发、
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和消费整个产品的生命周期;从TBT所涉
及的领域上看,已从有形商品扩展到金融、信息等服务贸易及环境保
护等各个领域;贸易技术壁垒措施的表现形式极具广泛性,涉及法律、
法令、规定、要求、程序等各个方面。如美国对进口水产品、果汁蔬
菜生产过程中实施的危险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制度(Hazzard Analysis
and CIifical control Points,简称HACCF),该计划要求进口水果蔬菜
从种植、收获、包装、运输直至全过程进行限制,同时对水质、肥料、
操作人员个人卫生及健康、仓储运输工具卫生等进行全方位的监控,
保证食品安全。而其他非关税壁垒措施如进口许可证、配额等仍就停
留在对商品进口这一环节。
(二)隐蔽性
它不像关税壁垒那样,有一个量化指标,也不同于进口配额、许
可证,有直接的数量限制。贸易技术壁垒往往隐蔽在保护消费者利益、
环保等合法外衣之下。这种特征表现在:
第一,利用名义上的合理性和形式上的合法性,掩盖其实施贸易
壁垒的真实意图。一些国家以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动物或植物
。绿色贸易壁垒,中国环保网,hnp://www.chinacnvironmem com/Iszx/2005-06/28/13317 html,20嘶一6—28
41
的生命或健康或保护生态环境为借口,并把这些内容写进法律、法规
造成形式上的合法,容易转移人们的视线,使贸易保护的实质深藏不
露,以利于这些措施的长期实施。
第二,利用颁布技术法规的突发性来达到迅速限制进口的目的。
2006年,欧盟市场又突然增加玩具指令。中国玩具企业在未完全适
应原有指令的条件下,又要面临更新的考验。目前对中国玩具出口最
具冲击力的是《欧洲玩具指令》EN71系列标准中新增的EN71—9玩
具安全,对玩具中所含有的有机化学化合物提出了总体要求。
第三,迎合消费者心理。随着人们消费观念的更新,人们在满足
基本生活需要的同时,越来越关注于生活质量的提高,对一些有利于
身体健康及对环境友善的产品比较欢迎,发达国家对进口商品的检验
措施给消费者带来安全感,颇能迷惑消费者。然而,万事皆有个度,
超过合理界限的歧视性标准使进口国产品无法入境,限制了世界资源
和商品的自由流动,实际上是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第四,贸易技术壁垒的实施具有隐蔽性。由于高新技术的迅猛发
展和贸易技术壁垒的多样化发展趋势为发达国家灵活运用贸易技术
壁垒提供了条件,较其他非关税壁垒更容易实施,且更有隐蔽性。
(三)复杂、灵活
贸易技术壁垒因其涉及的技术和适用范围的广泛性,使其比配
额、许可证等其他非关税壁垒形式更为复杂。一方面由于科技的进步
和管理的改进,各国所制定的标准愈加精细。另一方面,发达国家为
了限制外国商品的进口,在技术规定和标准设计上费尽了一if,机,不断
地变化花样。如法国为了阻止英国糖果的进口而规定禁止含有红霉素
的糖果进口,而英国糖果普遍采用红霉素染色剂制造,这一规定的意
图在于抵制英国货物。又如,原联邦德国曾制定了一部法律,规定禁
止进口车门从前往后开的汽车,当时意大利生产的菲亚特500型的汽
车正是这种形式,结果使其完全丧失了德国市场。
(四)争议性强
贸易技术壁垒之所以争议性强,出于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各
国在维护人类健康、安全及生活环境等方面存在着不同的价值观,例
如在转基因产品生产方面,美国积极鼓励,而欧盟却担心长期食用转
机因产品对人体健康有害,而采取谨慎的态度;另一方面,各国的工
业化程度和科技发展水平也存在着差异,因而各国制定的技术法规和
标准也不尽相同,在对外贸易中各国都坚持自己的技术标准和法规,
结果不同国家间难以协调,容易引起争议。
目前贸易技术壁垒已成为贸易争议的重要领域。有关技术法规、
标准等方面的差异而引起的争端,因涉及国家主权和消费者利益,很
难加以协调,甚至进行反报复,出口商品不得不被迫退出进口国的市
场。WTO虽设有防调解决纠纷的机构,但贸易纠纷的解决程序繁琐,
有时不能作出令双方满意的答复。
(五)具有双重性的作用效果
在《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议》中指出:“国际标准和认
证制度可以为提高生产效率及加速国际贸易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
献”。这表明,短期内一些复杂、苛刻的规定的确会影响到一些国家
的社会福利,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福利水平。但从长期来看,各国为
了跨越贸易技术壁垒,纷纷改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贸易和
经济的发展,改善贸易条件,提高福利。
(六)歧视性和垄断性
歧视性。对于经济基础和技术水平普遍较高的美、日、欧盟等来
说,他们是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主要国家。由于它们经济实力雄厚、
技术水平较高,法规较严,所实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让一般发展中国
家的产品望尘莫及。这实质上是一种不平等的贸易,具有严重的不公
平性和歧视性。在这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博弈下,发展中
国家受害程度更大,西方发达国家的受损则微乎其微。
垄断性强。由于技术壁垒的核心是专利技术,而在国际竞争日益
激烈的今天,发达国家有着强大的技术优势,雄厚的经济基础,健全
的法规,其对知识产权的权力化、资本化的运作上,以及对专利技术
成果转化技术标准的策略上是远远高出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标准受知
识产权的制约,只有自主知识产权成为技术标准,其价值才能得到更
好的体现。由于氪I识产权本身是一种私权,是⋯种垄断权,一旦这些
知识产权进入标准行列并得到一定的普及,会形成垄断,尤其在市场
准入方面,它会排斥不符合此标准的产品,从而达到限制竞争对手的
目的。这是标准能够得以实施全球技术许可战略的法律基础。而且相
对于一般的专利权而言,技术标准更易被滥用形成垄断。
‘二、贸易技术壁垒的发展趋势
随着世界经济形势的变化和科技的飞速发展,贸易技术壁垒也在
不断变化,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
(一)贸易技术壁垒已由规定个别指标限量发展成为贸易技术壁
垒体系
日本厚生省于2002年7月1日实行约200种农药残留标准。在
国内外约700种农药中,厚生省已对其中的229种设定了农残标准。
2002年11月8日提出的《食品卫生法》修正案,强化对进口农产品
的检验制度,对含有未设定残留标准农药的进口农产品将一律停止流
通,2006年5月,日本将实施新修订的《食品卫生法》,对残留的
规定将更加严格;欧盟生态和纺织品服装指令是个典型的指标限制体
系,其内容广泛,由40多个分指标体系构成,如:农药残留、重金
属残留、生物降解、污水排放及处理、织物增重、染料、甲醛、阻燃
剂、涤纶的有机氯载体、色牢度、防缩整理、后整理、填充物、涂料、
粘合和膜、能源和水的应用、生态标签的内容、水洗和干洗尺寸变化
率、印刷、剥色或褪色等。
(二)贸易技术壁垒往往会产生波及和仿效效应
一旦一个产品被实施了贸易技术壁垒,很容易波及其他相关产品
甚至产业。例如,欧盟2005年通过的废旧电器回收指令将原来几种
家电产品(大、小型家电)扩展到信息技术和电讯设备、用户音响和
声乐设备、照明系统产品、电子电动工具、玩具、医疗设备系统、监
视器和控制设备、自动售货机等,几乎包括所有家电、电器及信息技
术和电讯产品。
一国实施的贸易技术壁垒容易引起他国仿效。2006年初,国家
质检总局接收到相关信息:美国将对灯具、商用空调和采暖设备等
15大类消费产品及商用和工业设备的能效标准作出修正,多数标准
计划在2008年和2009年分别实施。之后,日本也效仿美国向世界贸
易组织秘书处提交了关于《提高资源有效利用法实施令》修正案的通
报。该通报要求部分进口电器产品必须执行更为高效的能耗标准,并
将涉及标准作为强制性要求纳入相关法规里,计划在今年7月正式实
施。
(三)科技进步对贸易技术壁垒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随着科技进步,新的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不断涌现,检测设备、
手段和方法更加先进。一些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运用贸易技术壁垒的
水平越来越高,对进口商品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
(四)各国采用国际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的趋势不断增强
国际标准化组织、食品法典委员会、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等组织的
作用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成员参与国际标准制定,越来越多的国际
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被各成员采用,而且国际标准已日益成为解决争
端的重要依据。比如,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IS09000质量体系标
准和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已经成为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
(五)关税、一般非关税壁垒、贸易技术壁垒与其他手段交替
或同时使用
如日本曾对大米进口实施全方位的限制。首先实施近400%的高
关税率,使进口大米完全丧失价格优势;其次实施进口配额招标,在
招标中存在国别歧视。占大米进口总量绝大多数的一般进口招标远未
实现真正意义的市场准入。在招标方式中,日本粮食厅根据需要对进
口大米进行任意加价,从而严重影响进口大米的竞争力。还进一步实
施技术性贸易措施,上世纪90年代的初期日本对大米进口只实行几
个农残检测指标,90年代中期增至数十个,现已增至123项之多∞。
(六)出现自愿性措施与强制性技术法规结合并向强制性法规方
向转化的趋势
近年来,许多自愿性措施逐渐转向强制性技术法规。例如,欧盟
2002年5月12日通过的“生态纺织品标签”指令(2002/371/EC)
。htlp://www irtstrumenl corn cn/news/2005/006886 shmfl。
45
将自愿性认证转为强制法令;危险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是
美国制定的一项食品安全技术标准,但是从2006年1月1日起,在
欧盟新实施新的食品卫生法规(EC852/2004)中,把HACCP作为食
品卫生的~项强制法规来推行。
(七)贸易技术壁垒呈动态发展的势头
贸易技术壁垒随着时间和经济科技的发展不断呈现新的发展形
式。各种生态标准、道德标准(如劳工标准)、动物福利标准就是近
年来贸易技术壁垒发展的产物。随着时间的推移,贸易技术壁垒将会
不断呈现出更新的形式。
第五节贸易技术壁垒形成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随着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发达国家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兴起和
盛行,战后的国际自由贸易体系受到了严峻的考验。贸易政策的这种
演化趋势与传统贸易理论开出的自由贸易“经济处方”是相违背的,
于是,贸易壁垒的政治经济学便应运而生。贸易壁垒的政治经济学是
从国际关系的角度来解释贸易壁垒的变化,认为国际贸易是国与国之
间关系的一种形式和途径,各国的相互作用决定了贸易壁垒的选择,
它假定各国都有其国家整体利益,而各国政府则是这种利益的保证,
政府象理性的个人按自身利益行事一样,按国家利益行事。@本节在
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贸易技术壁垒形成的政治经济因素。
一、国家间贸易政策的博弈与贸易技术壁垒的形成
国际贸易政策的制定、实行在一定程度上受世界经济政治力量对
比变化的影响。国际经济学家金德尔伯格②、库拉斯纳@等提出的“霸
权安定理论”认为,当国际体系中具有超群的军事力量、政治力量和
经济力量的某一突出国家,即所谓霸权国家出现的时候,它必然要求
并试图建立开放的国际贸易体制。这是因为自由贸易体制能够增进全
民福利,提高经济增长率,提高其在全球的政治影响。但是,如果霸
。肯尼思·阿罗:《社会选择与个人价值》,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73
o金德尔伯格:《萧条中的世界》,加卅l大学,1973年,23--56。
o库拉斯纳:《同家权利与国际贸易结构》,《I:|上界政治学》,1974(4),47。
46
权国家遇到了新的强有力的竞争对手,自己的力量无法挽回失去的优
势局面,那么该国的贸易政策就会回到保护状态,这一理论在现实得
到很好的验证。18世纪中叶英国率先完成了工业革命,建立起机器
大工业生产体系,夺得海上霸权,成为世界经济和贸易的中心。英国
工业资产阶级以“绝对成本”和“比较成本”学说为理论依据,积极
倡导实行自由贸易政策直至19世纪末、20世纪初大英帝国经济的衰
落为止。二战后,美国成为世界霸权国家,美国凭借其霸主地位实行
自由贸易政策,美国雄厚的经济实力是其维护自由贸易体系的资本,
其他国家的贸易保护对它造成的损失与其庞大的国民财富相比是微
不足道的。
随着西欧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以及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日本经济的
持续高速增长,一大批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兴起,美国在世界经济中的
地位从20世纪70年代起显著下降。美国曾以所有的产业部门拥有独
一无二的国际竞争力而自豪,然而,它很快在一个又一个产业部门失
去了竞争力,例如20世纪50年代的纺织品、60年代的钢铁、70年
代的家用电器和汽车。现在在尖端技术领域的竞争优势地位也受到动
摇。伴随着相对经济力量的衰弱,美国必然从自由贸易立场上退缩,
尽管表面上维护自由贸易,事实上自己在许多领域需要保护而且热衷
于保护。各国政府均把经济利益放在国家利益的核心地位上。
贸易自由化成为现今世界发展的主流,但是由于各国(地区)存
在利益上的差别,贸易保护并不能彻底被根除。现在,关税壁垒和传
统的非关税壁垒如配额、补贴、外汇管制等手段的实施受到了严格的
管束,其作用在逐渐淡化,贸易技术壁垒措施以其特有的灵活性、隐
蔽性、表面合法性而受到发达国家的青睐,被越来越广泛地运用。
贸易技术壁垒的设置是现实经济中的一种次优选择。下面通过博
弈论的囚徒困境模型来对贸易技术壁垒的采用作简单的分析。
理论假设前提:假设A国和B国,分别生产自己比较优势的产
品,并从对方进口比较劣势的产品;两国只允许采用贸易技术壁垒来
限制对方出口;两国采用贸易技术壁垒的概率各为50%,如图1.5.1
所示:
图1.5.1
B 设置TBT
国不设置TBT
A国
矩阵中第一个数字表示A国的收益x,第二个数字表示B国的
收益Y。假设此处的收益是只考虑征收TBT带来的收益。在A、B
两国均采用TBT时,双方的收益为0,若两国均不采用TBT时,两
国的收益各为0.5。
那么对于A国,不设置贸易技术壁垒时,最大收益为:
P1Xl+P2X2=0.5×0.5+一1×0.5--0.25
设置贸易技术壁垒时,最大收益为:
P1XI+P2X2=0×0.5+1 X 0.5=0.5
那么对于B国,不设置贸易技术壁垒时,最大收益为:
P1Y1+P2Y2=0-5×O.5+一1×0.5=.0.25
设置贸易技术壁垒时,最大收益为:
P1Yl+P2Y2=0 X0.5+1×0.5----,0.5
根据理性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理性人都会选择设置贸
易技术壁垒。
二、一国各利益集团博弈与贸易技术壁垒的形成
贸易技术壁垒是贸易保护手段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它的产生与贸
易保护政策有着割不断的联系;另一方面,贸易技术壁垒又是贸易保
护主义的新发展。
一国贸易政策的制定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公共选择的过程,但特定
的贸易政策不可能公平地满足和实现所有需求者的利益。至于最后的
政策选择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满足和实现每个利益集团的利益,这要看
它们在政策的供给方(政府)的讨价还价谈判中究竟有多少可支配力
量。按照西方民主的逻辑,一项政策应该体现大多数人的利益。就公
平和效率而言,实行自由贸易政策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高本国福
利,进而使多数人受益,因而,自由贸易政策符合公众利益。但是,
问题是虽然公众人数众多,但其利益分散,信息又不对称,公众很难
觉察到贸易保护政策给自己造成多大的福利损失,进而导致“搭便车”
现象,最终使得他们很难有效地组织起来对政府施加压力。另一方面,
虽然受保护的利益集团的人数很小,但他们很集中,所以他们易于结
成压力集团,其游说活动对政府的决策产生很大影响。所以,从政府
的利益角度,尽管实行贸易保护主义损害了多数人的利益,但是当多
数人的利益无法形成一种合力对其决策产生影响,而且政府迎合少数
集团利益反而能够获得更多的政治支持和寻租收入时,政府作为一个
“理性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政府会实行贸易保护政策。贸易
技术壁垒就是贸易保护政策实行的一种手段。
例如,政府要对某产业是否实行贸易技术壁垒进行决策。这个产
业的生产者集团主张实行贸易技术壁垒,消费者则持否定态度。
保护主义者的平均净政治收益为:
YI p=(Bp/Np)--Cp
其中Bp代表生产者由于受到政府保护而获得的剩余,Np代表
投票赞成实行保护的的人数,Bp/Np保护者的人均可获得的生产者剩
余,c口代表每个积极的保护主义者都要负担为争取保护而付出的斗
争成本。
平常消费者捍卫自由贸易的净政治收益为:
JI e=佑e/Ne)一Ce
其中Be代表消费者在自由贸易下获得的生产者剩余,Ne代表
倡导自由贸易的人数,Be/Ne消费者人均获得的消费者剩余,ce代
表每个消费者为捍卫自由贸易政策而付出的成本。
从上面的成本——收益函数可看出,利益集团越小,成功后每个
成员所获得的平均收益就越大,这样,保护主义者往往由于是个较小
利益集团而具有个人参与的动力。而消费者人数较多,人均获利较小,
消费者参与贸易决策的动力较小,而且公共物品的免费搭车的特性,
使消费者个人都力图无票搭车,所以消费者往往采取消极立场,生产
者集团会取得成功。
现实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美国经济学家保罗·克鲁格曼和奥伯
斯法尔德在其所著《国际经济学》中曾举过一个美国制糖业保护的例
子。大意是说,尽管美国制糖业从业者并不多(12000人),保护该
产业的代价也不小(每个就业机会超过50万美元),但他们却成功地
说服政府对其实施了进口配额保护。原因是保护政策的受损人——普
通消费者人数虽多却极为分散,人均损失不大(每年6美元),因此,
保护成立;美国纺织品行业是夕阳产业,但是政府对纺织行业的保护
却很强,这是因为国内纺织品集团对政府贸易决策有很大的影响。
影响贸易技术壁垒形成的因素还有很多,诸如科技的发展、人们
环保意识的增强,都在客观上促进了贸易技术壁垒的形成。
50
第二章贸易技术壁垒对经济的影响
第一节贸易技术壁垒的作用机制
从贸易技术壁垒的作用机制来看,它对进口产品形成数量和价格
两方面的控制作用。即进口国对进口商品制定标准或技术法规等技术
性要求,并根据这些技术性要求对进口商品进行合格评定,符合规定
的产品允许进口,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则禁止进口。由于利益驱动,出
口方必然努力设法跨越贸易技术壁垒以便进入进口国市场,努力的方
向就是按照进口国的技术要求,改进产品质量,提高技术水平,或者
改进产品的包装,使之符合规定和要求。而产品的改进,往往需要引
进先进技术或进行新的投资,从而增加进口产品的成本负担,进而削
弱进口产品的成本优势。此外,由于进口产品在进入市场前必须经过
一定的合格评定程序,要支付检验费用及其他费用,从而进一步增加
了进口产品的成本。成本的增加相应地提高了进口商品的价格。
贸易技术壁垒对进口产品的数量控制作用如图2.1.1所示。图中
横轴表示进口国的商品进口数量,Q表示同类商品的进口批量:纵轴
表示进口国对商品的技术性要求,由下至上表示技术性要求的提高。
当技术性要求为X0的水平时,图中所列商品A、B、C、D、E等因
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技术性要求而被允许进口。而当进口国将对进口产
品的技术性要求提高到X1的更高的水平时,则A、B商品因低于
X1的要求而被拒绝进口。这里进口国技术性要求的提高明显地形成
了对进口商品的贸易障碍,对进口商品产生了数量控制作用。出口企
业只有通过增加成本,对产品进行技术性改进,方能使产品达到新的
要求,进而出口到该进口国市场。但这时贸易技术壁垒便又会通过影
响进口商品的成本,进而形成对进口商品的价格控制作用。如图2.1.2
所示,图中P表示商品的价格或成本,Q表示出口企业生产的产品数
量,AC表示该产品的单位平均成本。由于一般情况下生产过程存在
规模经济,AC曲线凸向原点并严格递减,即产量越大单位产品的成
本越低。假设该产品的国际市场价格是P0,则在没有贸易技术壁垒
的情况下,出口企业的产量为Q1,出口到市场的单位产品利润W,如
图2.1.2(a1所示。当进口国的标准、技术法规等与该产品的生产国不
一致,或者进口国有意设置技术性贸易障碍时,出口企业势必要调整
生产过程或付出额外的费用使其产品符合进口国的要求,这一额外的
代价为ACt。ACt的存在使该产品的单位平均成本曲线AC的位置上
移,如图2.1.2(b)所示。这样,在出口企业产量仍为Q1情况下,该
产品在进口国的售价至少需要从PO提高到P1才不至于产生亏损。
而价格的提高,无疑将降低该出口产品相对于进口国同类产品的竞争
力。这便是贸易技术壁垒对产品的价格控制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出口
企业突破贸易技术壁垒的一个有效办法,就是充分利用规模经济效
应,将生产规模推进到Q2以上,尽可能降低单位平均成本以赢得竞
争优势,如图2.1.2(b)所示。
图2.1.1

(a)
图2.1.2
TechniqueImprovingl
√ 《
贸易技术壁垒的数量和价格的双重调控机制并不是孤立的,而是
共同地对进口品发生作用。同时在进口品进入的不同时期,这种机制
的主要表现形态是可变的。当进口品的进入是初期时,贸易技术壁垒
主要表现为数量控制机制的作用,而后不符合标准的产品的厂商为获
得市场,必须对产品进行改进。这时贸易技术壁垒主要表现为数量控
制和价格控制机制的复合作用。一旦产品在规模经济的条件下,大量
地跨越了贸易技术壁垒,贸易技术壁垒主要表现为价格控制。随着经
济和技术的发展,实施方可设置新的贸易技术壁垒,从而通过自身具
备的双重控制对进口产品形成新一轮的控制,从而使贸易技术壁垒的
双重控制呈现出交替循环变化的过程。
第二节贸易技术壁垒的经济效应——局部均衡分析
一、局部均衡分析
所谓贸易技术壁垒的经济效应,就是指贸易技术壁垒对生产、需
求以及社会福利等的影响。衡量贸易技术壁垒对经济的影响很难,因
为我们很难分清哪些技术性措施是保护性的,哪些是以维护人类和动
植物生命健康,保护环境为目的的。因此,贸易技术壁垒的经济效应
远比关税的经济效应复杂。本节运用局部均衡分析框架,分析贸易技
术壁垒的经济效应。
局部均衡分析方法是对所研究系统中假定只有一种经济参量变
动,而其他参量保持不变或变化不大。这种研究方法对于一个个具体
的事务、且不相联系的环节来说,具有独到、简便之处。
下面从小国进口商的角度来分析。
假设是小国进口商从事商品的进口,假设仅进E1国一国实施贸易
技术壁垒;假设该国采取的贸易技术壁垒适用所有出口国;假设进口
量相对于世界市场贸易量很小;进口品不存在负的外部性。
那么小国国内的生产者和消费者面对的是世界市场的价格Pw,
在此价格下,国内消费者的需求数量是QDl,国内生产者的供给量
为QSl,需求量和供给量的差额为进口量(见图2.2.1(b),为QDl一QSl
部分),在世界市场上的进口量为M1。当进口国以保护本国产业为
目的而采取贸易技术壁垒时,进VI国所面临的市场价格将提高到
Pw+C,进口量下降到M2,消费者剩余减少了A+B+C+D,生产者剩
余增加了A,进口国净福利损失为E+F。从图2.2.1上,我们可以看
到进口国家遭受了一定的福利损失,国内生产者获利,而消费者受损,
生产者的赢利和贸易技术壁垒的实施成本均由国内消费者承担,此
外,由贸易技术壁垒所造成的消费扭曲和生产决策成本也间接由消费
者来负担。
图2.2.1

■坠黑
。×。
“/ C 八
/ \
下面再从出口国的角度进行分析。如果一小国进口商针对一个出
口商实施~‘种贸易技术壁垒,出口商可以完全不理会进口国的贸易技
术壁垒,继续按照Pw价格向世界上其他国家出口商品X1。但是,
如果世界上所有生产该产品的进口商都针对一个出口商实施了贸易
技术壁垒,那么该出口商就得负担履行技术标准的成本,这时出口商
所面对的世界市场价格是Pw—C,所受的损失为A。(如图2.2.2)
图2.2.2
Es


/B
“ /。Cost ofcol-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在通常情况下,如果这种贸易技术壁垒是仅
由一进口贸易小国来实施,出15I商是不会受到贸易技术壁垒的影响
的。但是,如果大多数的迸V1商都针对同一出15I商实施了贸易技术壁
垒,出L1商就会受到损失。因此,衡量出口商是否受到损失的关键,
是看贸易技术壁垒是否只是由一进口小国设立,还是由所有进口国设
立的,若是后者,出口商受损。
二、局部均衡分析的扩展
(一)考虑外部性的存在,供给变动模型
有时进口产品可能来自疫情爆发地区,带有病虫害或疾病,如果
进121国进121该产品将会导致疾病在进[21国内蔓延,这时携带疫情的进
口产品存在负的外部性。为了解决产品的负外部性问题,进口国通常
采取两种方式:一科·是完全禁止进口,一种是实施检验检疫措施。下
面我们来分析在这两种方式下贸易技术壁垒的经济效应。
如图2.2.3所示,s1代表在没有对外贸易的情况下(完全禁止进
口),一国的供给曲线,此时的均衡价格为PA,相应地假设世界市场
上超额进口需求曲线为EDl,并且在进口发生时,供给曲线不发生
移动。若开展自由贸易,并且没有贸易技术壁垒的约束,与进口相关
的负外部性将会导致国内生产成本上升和产量下降,假定国内供给曲
线将会上移到s2,国内供给量减少,导致国内需求增加,相应的世界
市场上的需求为ED2,进口量为M2。国内市场价格与世界市场价格一
致为Pw。为消除商品的负外部性,需要一定的检验成本c,因此,
可以说没有负外部性的进口商品价格为Pw+C,这时,世界市场对这
种商品的超额进口需求又回到了EDl。
从进口商角度来看,进口商宁愿使用技术性贸易措施来规避风险
而不是完全实行贸易禁止。因为实行必要的技术性贸易措施,诸如产
品的检验、检疫对贸易的扭曲度要比完全贸易禁止小得多。因为在此
情况下进口需求量是M1,而不是MO。在供给曲线变动,供给和需
求弹性己知的情况下,为了进一步衡量贸易技术壁垒对进口商的影
响,我们还需要了解贸易技术壁垒对进口商品成本提高的程度以及进
口商品的负外部性对国内供给曲线变动的影响程度。
从出口商的角度来看,贸易技术壁垒对其影响取决于履行技术要
求而付出的代价——符合成本以及贸易技术壁垒的性质。如果所有出
口商都要履行该技术要求,那么符合成本就会平均分摊给每个出口
商,如果一项贸易技术壁垒是针对某一出口商设置的,那么所引起的
成本只得由这个出口商来负担。从以上分析可看出,贸易技术壁垒会
纠正负外部性,但是究竟对贸易对象的影响是好还是坏,还要具体分
析。
图2.2.3 荔1 / \
(a)
心\
\扛
Σi\
(二)在存在消费者偏好前提下,需求变动模型
假定消费者是厌恶风险的,和进口品相关的负外部性,不仅增加
本国生产者的边际成本,而且也影响该产品消费者的消费模式。消费
者偏好和消费者选择与需求曲线位移有关。和进口品相关的负外部性
会影响消费者购买产品的信心,减少需求量,适当的技术检验措施,
可以提高消费者重新认知产品质量的信心,增加需求,即需求曲线向
右移动。
假设在没有技术标准、规则实施的情况下,进口量为M1,相对
应的超额进口需求曲线为EDl,国内的需求线为D1,供给线为s,
实施技术标准、规则后,消费者对产品增强了信心,国内的需求曲线
发生移动,为D2,.出口商为了达到这些技术要求,必然会增加一定
的符合成本C,这使进口国的国内价格提高到Pw+C,进口量变为
M2,可能高于也可能低于原来的进口量M1。
从进VI商的角度来分析,不实行技术标准或规则,消费者可能会
对产品不了解,导致进口量较小。然而,履行标准和规则也会带来一
定的成本,因此,究竟贸易技术壁垒对福利的影响有多大,关键是看
消费者从信息中获得的利益是否超过为获取信息所带来的成本。
从出口商的角度来看,如果只有一国进口商对一个出口商实施贸
易技术壁垒,那么对这个出口商而言,不受影响,他可以将产品销售
给其他国家或地区,这时的符合成本由进口商全部承担。但是,如果
所有的进口商都对这个出口商实行相同的贸易技术壁垒,那么这个出
口商就要承担全部符合成本c。
图2.2.4
k?
/’ \
/ \。, _
(a)
心\l\:Cc
湛\
三、世界市场价格效应——考虑不同符合成本的负担问题
实施壁垒的进口国的数量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其限制对
象,即出口国的数量也是可变化的。贸易技术壁垒实施的范围不同表
明了贸易技术壁垒符合成本分摊的对象不同,大致上可分为四科一隋
形,(其中图2.2.S(a)、2.2.5(b)是从特定进12I国的角度看,2.2.5(c)、
2.2.50)是从特定出口国的角度来看)。假定是小国情形,即一国对世
界价格没有实际影响。当一个进口国对所有的出口国实施贸易技术壁
垒时,增加的符合成本由进口国自身来承担,因为这部分成本会反映
在出口国的销售价格中,见图2.2.5(b)。如果所有的进口国都针对某
一特定的出口国实施贸易技术壁垒,进口国可以选择别的进口渠道,
而该目标出口国无法进行市场转换,因此不得不完全承担符合成本,
见图2.2.50)。某一进口国针对某一出121国实施技术壁垒措施,两者
都可以通过选择可替代的进口源和出口对象,来避免成本,如图
2.2.5fa)、2.2.5(c)所示。如果所有的进口国对所有的出13国都实行贸
易技术壁垒,那么就是大国情形,可以影响世界市场价格,符合成本
由进出口商双方承担。
图2.2.5
j\

Es


Es

/ I cosmc

四、大国效应
由于贸易大国能够左右国际市场价格,也即出口国的出口产品有
较强的供给弹性,因此,当进口贸易大国实施贸易技术壁垒时,国内
商品价格会因此上升,必然减少进口量,导致出口国该种产品的价格
下跌。在此情况下,TBT负担由贸易大国和出口国共同承担。见图
2.2.6所示,右边为进口贸易大国的均衡图,左边为出口国的均衡图,
P1为自由贸易时的均衡价格,贸易大国实施TBT后,其国内价格水
平上升幅度为PIP2,由于价格上升,进口量减少,导致出口国价格
下降到P3,P1P3为符合成本,这部分成本由进口国和出口国分别承
担。
从税收的等价效应来看,TBT使进口国价格水平上升,政府获
得从消费者剩余转移出来的c面积的关税收入。但和贸易小国不同
的是,TBT使出臼国商品价格下降,使其也承担了一部分负担,为
图中e部分。因此,从总体上看,贸易大国较小国更能从贸易条件改
善和符合成本转嫁中得到利益。
图2.2.6
\:≮ s\ /。。厶\
\ /?B /

D
≯ /

D/ \
J

Q’ Q2‘ Ql’ o Ql Q2 Q
五、小结
通过上述对贸易技术壁垒的局部均衡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如果
TBT的实施是单纯为了保护贸易,这时TBT与关税和非关税效应一
样,实施TBT后本国的净福利是会下降的,自由贸易是实现净福利
最大化的最佳选择。但是,如果进口产品存在负外部性,这时为了克
服外部性的贸易技术壁垒措施所带来的净福利是不明确的。实施适度
的贸易技术壁垒措施可以带来经济利益,但是贸易技术壁垒措施并不
总是有效率的,当消费者所得超过了生产者和其他可能受到影响的产
业所受到的损失,那么高成本的贸易技术壁垒措施是不必要的,当存
在多利t可以达到同样保护水平的贸易技术壁垒措施时,应选择成本最
小的。贸易大国相比贸易小国更能从实施TBT中获益,这也是解释
为什么在实施113T后发达国家比发展中国家更能获得好处的原因所
在。
第三节实证案例分析:美日苹果贸易争端
一、简要回顾
美国和日本关于苹果贸易的争端持续了几十年,美国曾向WTO
起诉日本对从美国进口的苹果实行很严格的贸易限制。诸如:日本限
制美国苹果的生产产地,只接受来自于华盛顿和奥尔良州产的苹果,
如果在一个果园的方圆500米处出现果蝇,则该果园(无论是有疫情
发生还是无疫情发生)产的苹果一律禁止出口;生产出口产品的果园,
每年必须经过三次检查,以便明确是否感染了果蝇;苹果采摘后出口
到日本的苹果要和出口到其他市场的苹果分隔放置。
1997年美国要求日本修改进口限制协定。为了寻找科学依据,
美国农业部和日本联合成立了研究所,经研究发现,无外表感染果蝇
迹象的苹果不会携带果蝇,这为美国要求日本修改对苹果贸易的限制
协议提供了充分的科学依据。2001年双方协商末果,日本拒绝修改
对进口苹果的限制措施。2002年3月,美国建议WTO成立专家小组
解决争端。2002年6月专家组成立,专家组认为日本设置的技术性
贸易措施缺乏科学依据,没有建立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违反了
WTO/SPS(2.2条)相关规定。2003年日本上诉,专家小组裁决日本修
改不符合WTO规则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之后,日本对协议进行了修
改但仍不符合世贸组织相关规则,2004年7月美国请求WTO督促日、
本重新修改协议,2005年8月日本向WTO提交重新修改过的协议,
该协议经证明是符合WTO相关规则而被通过。
在日本修改的协议中,减少或取消了一些对进口苹果限制的技术
性贸易措施,这将会解决长期困扰美一日的苹果贸易争端,为美国苹
果商提供更多的市场准入机会。
回顾日本进口苹果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在1971—1992年间,
日本仅进口4500箱苹果,而且这些苹果均产自南北朝鲜。在1993
年6月日本允许进口一些新西兰的苹果,之后陆续从美国、欧盟、澳
大利亚等果进口苹果,但是数量不多。从1994年开始,日本开始进
口美国两个地区产的苹果,并加以实施严格的检验检疫措施。见图表
2.3.1所示。
图表2.3.1:美日苹果生产、贸易、消费模式
美国引本
1994/95 1995/96 1996/97 1994/95 1995/96 1996/97
生产(MT) 5139836 4712824 4673815 989300 963300 899200
进口(MT) 130149 173913 169318 8900 1089 338
出口(MT) 692511 552129 688697 1800 2506 3625
加工(MT) 2252176 2062393 1814415 182400 163000 135000
消费(MT) 2325298 2272215 2340021 814000 798883 760913
进口量占消赞量
6 8 7 1 <1 <l
的比率(%)
进口美国产品占
95 77 31
总进口份额(%)
数据来源USDA/Economic Research Service,USDA/ForeignAgricultral Service 1996,1997。
二、取消贸易技术壁垒措施后的经济效应分析
为了分析消除TBT的贸易和经济效应,采用一个局部均衡模型
进行分析。见图2.3.2,假设WP为世界市场价格,一为关税率,t
TB为贸易技术壁垒的等价关税率,表示TBT对贸易的阻碍程度,图
中的D曲线代表日本国内对苹果的需求,s为国内供给曲线。图
2.3.1(a)中分析苹果无负外部性的情况下,消除TBT后的效应。关税
税率和TBT等价关税率的和决定了国内苹果的市场价格P,并假设
在这一价格下阻碍了进口。当贸易技术壁垒消除后,国内苹果的价格
下降到世界价格和关税之和的水平,即WP(1+r)。此时消费者剩
余为a+b面积,生产者损失为a面积,净福利收益为b+d,消费者和
政府的盈余以牺牲生产者为代价。
图2.3.1(b)假设进口苹果携带疾病或瘟疫,即进口品有很强的外
部性,例如苹果中的果蝇会损害消费者的生命或健康。如果进口这种
携带疫情的产品,并且取消对疫情的控制措施,国内生产者将由于疫
情的原因,损失图中f+g+h的面积,但是取消TBT限制后,进口和
关税收入将会增多,即c+d+h的面积。因此,取消TBT后,是否能
带来净福利收益还要比较生产者损失f+g+h和其他方的剩余b+
c+d+h.
可见,在苹果不存在外部性的条件下,消除TBT会增进社会福
利。而在苹果存在外部性时,TBT对经济的影响效果是不明确的,
有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或健康、国家安全的目的,具有合理的一面,
因而,消除TBT后整个社会福利水平是否提高,要根据实际情况来
判定。
图2.3.2
针对日美苹果贸易争端,一些学者对日本贸易技术壁垒的经济效
应进行了局部均衡量化分析。1998年Calvin,Krissoff(1998)∞采用
贸易技术壁垒的税收等价折换方法,将相关的TBT折算成一定的税
收额。通过折算得出,在产品不存在负外部性的情况下,消除TBT
后,日本的贸易量将会增加,三年的平均净福利收益为70.9百万美
元,其中包括关税收入35.6百万美元,生产者损失为210.4百万美元,
进口量增加88200公吨。如果进口苹果携带果蝇,存在负的外部性,
在此情况下,疫情会导致生产者福利损失15%,贸易损失导致生产
者福利损失31%。见下图表2.3.3。
图表2_3.3消除TBT的长期贸易和经济效应
不存在负外部性存在负外部性
贸易损
疾病所
关税等原生产
生产者长期贸失所致产量
致生产
年份福利下
关税净福利
易变动生产者损失
价率者福利收入收益者福利
降额福利损蛊
损失率
失率
1994/95 61 4 791 2 403 3 65.9 153.1 155.4 64 59 29
199.'i/96 20.6 586 5 159 9 28.6 44 0 73.3 30 15 11
1996/97 9 7 463 4 67.6 12.3 15 5 36.0 15 5 4
平均27.2 613 7 210.4 35.6 70.9 88 2 31 26 15
数据来源:Calvin,Krissoff: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A Case Study of Phytosanitary Barriers and
US—JalSanese Apple Trade”,Journal ofAgricultral and Resource Economics
2005年Calvin,Krisso铲又专门对果蝇限制措施作了关税等价的
量化,并分析了其对贸易的影响(见下图表2_3.4),从图表2.3.4(b),
我们可以看到,取消果蝇的限制措施后日本对各种苹果的进口量都有
所增加。
图表2.3.4(a):日本果蝇限制措施的关税等价率
年份富士苹果关税等价率% 其他苹果关税等价率%
1998/99 87 503
1999/00 40 236
2000/01 113 334
200I/02 9 57
2002/03 2 83
2003/04 10 119
数据来源:Calvin,Krissoff:Resolulion oftheUS—JapanAppleDispute,paper presentedinUSDA
。Calvin,Krissoff:Technical BarrierstoTmde:“ACase Study of PhylosanitaryBarriers andUS—JapaneseApple
Trade”,Journal ofAgricultra}and Resource Economics. 1998(12).351—366.
。Calvin,Krissoff:“Resolution oflheUS—JapanAppleDispute”.paper presentedinUSDA.200500).
63
图表2.3.4(b):取消果蝇的限制措施曰本进口变化金额(百万美元)
年份富士苹果其他苹果
1998/99 228 0 42 9
1999/00 1521 41.1
2000/01 193 3 36.9
2001【/02 35.1 140
2002/03 8.9 23 3
2005}/04 45.6 40.4
Chengyuanyue,John C.Beghin和Helen H.Jensen(2005)‘。沿用
关税折算方法,引用消费者偏好、贸易成本、商品替代弹性对日本苹
果的TBT效应作进一步分析。例如在贸易成本为Tr=96yen/kg,消费
者偏好为a=0.5时,消除TBT后日本国内经济效应如下:
图表2.3.5(a):消除TBT后的经济效应(产品无外部性)
替代弹性税收收入变化量消费者剩余生产者损失净福利
5 3700 36784 19496 20987
10 1869 13302 9879 9879 ,
15 1001 6343 5318 5318
20 530 3176 2846 2846
25 269 1564 1472 1472
30 127 731 728 728
替代弹性税收收入变化消费者剩余生产者损失净福利
4603 26258 24014 6847
10 2822 3731 16105 ——9552
15 1853 —3411 11971 ——13529
20 1260 —7107 9355 —15202
25 875 ——9417 7527 —16068
30 617 —11013 6169 —16565
三、小结
通过对上述几个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贸易技术壁垒的经
济效应是不确定的,当进口产品存在负外部性时,适当的贸易技术壁
垒可以纠.JE=5'f-部性,提高消费者福利,此时TBT对社会总福利的影
n向是正还是负,还取决于多种因素,诸如,商品替代弹性、消费者偏
好,国内的供给曲线等等。
。Chengyuanyue,John C Beghin,Helen H Jensen:“Tarriff Equivalent of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with
Imperfect Substitution and Trade Costs”,working paper,2005(2),65
64
第三章世界主要发达国家或地区技术性贸易措施
状况分析
贸易技术壁垒最活跃的地区主要是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
或地区。目前,在我国受贸易技术壁垒限制的出口企业中40%的企
业受欧盟限制,27%受美国限制,25%受日本限制,8%受其他国家
限制。①下面我们对美国、欧盟和日本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实施体系进
行分析。
第一节美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
作为全球最发达的经济体和头号科技大国,美国在各方面大力加
强本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建设。同时,美国还有意识地对其标准战
略进行调整,以其打破欧盟、日本等国的贸易技术壁垒限制。
一、管理机制
(一)制定完各的联邦法律对国内实施保护
美国为了对本国的国家安全、环境、资源、人身健康与安全、市
场、产业发展、劳工就业等各方面利益实施有效保护,制定了多项法
律法规。这些联邦法律规定了有关机构的职能,监管范围涉及所有贸
易领域。例如有关食品的法规有: 《联邦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
《良好包装和标签法》、《联邦进口牛奶法》等;有关动植物的检验
检疫法规有:《联邦肉类检验法》、《联邦法典》、《植物检疫法》、
《濒危物种法》、《联邦有害杂草法》等。
(二)依靠政府部门执行严格标准,实施强制手段
美国政府部门都执行非常严格的标准,采用有力手段来禁止、控
制、限制国外不符合其规定的产品进入市场。
例如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通常通过2个环节对进口品实
施管理:
。李树:《出对美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策略》,《上海企业》,2003(10),45。
65
第一是市场进入前管理。FDA将其所管辖的商品分为三类。对其
中的第三类商品管理最为严格,这类商品包括人类用药、商品添Di:i剂、
兽药、生物制品和某些医疗器械。这类商品在进入市场前必须经过
FDA批准,对新药的批准从研究程序开始直至动物实验、人体实验
都须经FDA确认。第二类商品包括大部分医疗器械和放射产品,这
类商品由FDA制定标准并监督执行。第一类大部分是食品,FDA不
制定标准,主要是工厂管理及对食品的检验管理。
第二是检验。法律授予FDA有在任何市场上抽取有关商品进行
抽样检验的权力,检验包括内在质量检验及标签检验。其检验程序主
要包括:
验货:对进口货物进行抽样检验。
扣留:FDA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进行扣留,等待出口方对此予以
矫正,如果经矫正产品达到要求,则予以放行,否则由FDA颁发拒
绝进口通知,进口商自行退货或销毁。
自动扣留:FDA通过进口简报发布某些商品已纳入“自动扣留”
名单,该产品一进入美国,FDA可不实施检验,直接扣留。
商品的收回。对已进入市场的产品,一旦发现有违规情节,FDA
可要求厂家或进口商收回该产品。
拒绝进入市场。对某些已违规且不能进行矫正的商品,FDA会发
出“拒绝进入市场通知”,该产品必须在通知发出后90天之内出口
或就地销毁。
(三)地方法律法规的差异进一步限制了对美出口
美国2700个州、市政府也立法,要求出具在其管辖区内出售或
安装产品的安全证书,而且这些规定往往不统一,不透明,且经常变
更。个别州还设立了远远超出联邦政府所要求的环保标准。例如,工
厂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美国劳工部、县级政府有关机电设备标准、市
级政府有关特殊规定以及保险公司认定的产品安全要求等等。
(四)依靠权威中介机构推行通用标准
美国的权威中介机构在推行通用标准,开展质量、安全、环保认
证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作用。美国没有统一的国家质量认证管理机
构,政府部门、地方政府机构、民间组织都可以开展质量认证工作。
美国合格评定的主体是专门从事测试认证的独立实验室。由独立实验
室和评测机构等测试后,再提供有关产品是否符合标准的正式评定结
果。例如,美国保险商实验室(UL)是美国消费者产品委员会在裁
决产品是否符合安全规则时的主要依靠机构。UL成立于1894年,
是一问非盈利性的私人机构,专门从事电气用品、器材安全的研究与
测试,其总部设在美国芝加哥,除在美国本土设有120个检验中心外,
在海外60多个国家都有站点,是全球最大的安全鉴定机构。多年来
UL已经制定了1万多种不同电器产品的安全标准,并为美国国家标
准研究院(ANSI)认可。
二、美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
(一)技术标准和法规
美国是一个标准大国,制定的包括技术法规和政府采购细则等在
内的标准有5万多个,私营标准机构、专业协会、行业协会等制定的
标准也在4万个以上,其中还不包括一些约定成俗的事实上的行业标
准。
美国的技术法规在世界上也是比较健全和完善的,它是由联邦政
府各部门颁布的综合性的长期使用的法典,按照政治、经济、工农业、
贸易等各方面分为50卷,共140余册。每卷根据发布的部门分为不
同的章,每章再根据法规的特定内容分为不同的部分。与进出口业务
有关的法规很多,如第7卷农业,第4卷动物及动物制品,第15卷
商业和对外贸易,第16卷商业,第17卷商品与安全贸易,第21卷
药品和药物,第27卷酒、烟草制品和轻武器等。
由于美国标准制定机构分散,所以美国标准、法规十分繁杂,既
有联邦标准又有各地方政府标准以及行业标准,经常会让人防不胜
防。例如,要向美国市场出口木制或金属的梯子,至少会遭遇30个
以上的相关标准或法规,涉及到材料、用途、包装等。这些标准由不
同的机构制定,有一些是政府的强制性规定,但主要是“自愿性标准”,
如果没有做充分的调研,这些产品就很容易受到阻碍。
(二)合格评定
美国目前有55种认证体系,如产品安全认证体系UL、军用MIL、
电磁兼容、FCC等具有较大影响的认证体系。尽管质量认证的管理
体制是自由分散的的体制,没有统一的国家质量认证管理机构,政府
部门、地方政府部门、民间组织都可开展质量认证工作,但对于美国
进口的商品,美国利用安全、卫生检疫及各种包装、标签规定会进行
严格的检查。美国产品认证标准主要有:
1.FCC标准/UL标准
FCC标准是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制定的标准,uL标准是美国保
险商实验室制定的标准。一般电子、电器产品,如计算机、玩具、通
信设备、电视和传输设备等均要求符合FCC标准或UL标准。
2.FDA标准
FDA主管所有进入美国市场的食品、药品、添加剂、化妆品、
洗涤用品和医疗设备等。进口产品必须从原材料采购到生产、包装、
销售、运输各个环节都保证不受污染,不发生霉变,不掺有任何违反
FDA规定的成分,保证人类健康、卫生与安全。FDA将对进口商品
进行抽样检测,如果检测结果不符合其标准,不准进入市场。
3.CPSC规则
CPSC即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的规则主要用于处
理电磁、火灾和其他危害安全的因素,也适用于那些未能执行安全准
则而造成伤害或死亡,并由此引起诉讼的产品。CPSC的目录管理着
1.5万种产品,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和零售商必须对检测不安全
的产品作出书面报告,只有获得CPSC安全标志的产品才能准许进入
市场。
4.FTC规则
FTC即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要求出口到美国的纺织品要
标明成分和保护标签,限制含有未经FTC认可成分的纺织品进入美
国市场。
对出口企业来讲,产品要通过美国认证,必须接受认证机构所指
定的实验室的检测,会耗费大量时间和金钱,使进入美国市场的难度
和贸易成本增加。另外,由于合格评定包括取样、测试、评估等一系
列环节,在每个环节上都可能遇到苛刻的等级要求限制,因此进口商
品的竞争力被有效地制约了。
三、美国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的主要特点
(一)法律地位重要
美国的技术法规或标准大都以保障消费安全、保护环境及国内市
场秩序、维护国家安全为出发点,几乎涉及到美国社会及公众生产、
生活的每个层面,成为美国法律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而且多属强制
性法规或标准之列。
(二)覆盖范围广,法规体系复杂
美国针对每一种产品,包括其生产与进口行为,基本上都订有相
应的法律、法规或标准。并以标准、检测、标识及认证等手段,为进
口产品设置高门槛。
法规体系复杂主要体现在有权制定法规的部门多,美国17个政
府部门及84个独立机构都有权制定相应的技术法规或标准。立法层
次有别,既有联邦法规,又有地方性法规。
(三)执法体系健全
美国负责技术性法规及技术标准执法工作的部门很多,从大的层
面上看,既有联邦政府执法部门,如农业部、卫生部、财政部、商务
部等,又有联邦独立机构,如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环保局及联邦
通讯委员会等;从小的层面上分,针对同一产品,在同一部门内,设
立不同的部门负责不同项目的执法工作。以进口花生为例,农业部负
责进口花生的黄曲霉素检测工作,动植物检疫局负责进口花生的卫生
检疫工作。
(四)特色鲜明
美国的技术标准、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非常严格,也非常高,检
验手续复杂,批准时问漫长。而且,美国很少使用国际标准化机构订
立的标准,其中有些标准甚至直接与国家标准矛盾,一般也不承认包
括中国在内的其他国家的检验标准,在对外交往中,我行我素,一切
以美国利益为中心。
第二节欧盟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
欧盟是最先认识到贸易技术壁垒问题的,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
欧盟注意到在配额及其他壁垒逐渐消除之后,由技术法规、标准和合
格评定程序所引起的贸易技术壁垒将成为各成员国市场之间的主要
壁垒。1985年5月7日,欧盟理事会批准并发布了《关于技术协调
和标准化的新方法》,把技术协调任务交给欧洲标准化组织完成,欧
洲标准化组织以协调指令为基础制定协调标准。欧盟采取的上述措施
扩大了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范围,强化了对其他国家产品进入欧盟市
场的限制。
一、欧盟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在欧盟,欧委会负责向欧盟理事会提出制定欧盟指令的建议,并
监督和确保各成员国政府和法人遵守指令所规定的原则和要求。在紧
急情况下,欧委会由理事会授权可以在48小时内出台法规和指令。
欧委会下设36个总司级办事机构。目前由健康和消费者保护总司、
企业总司分别承担农产品和食品、工业品方面的欧盟指令的制订、监
督工作。总司负责管理工作,具体技术工作由总司下设的专家委员会
承担,委员会的专家由各成员国推荐,任期4年,可连任两届,每个
委员会下面根据专业的不同分别设有分委员会。
对于欧盟以外的国家,欧盟明令要求进入欧盟市场的产品,凡涉
及欧盟指令的,必须符合指令的要求,并需要通过指定的认证,才允
许在欧盟市场销售。
二、欧盟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
(一)技术指令、法规和标准
欧盟理事会批准并发布的《关于技术协调和标准化的新方法》规
定,欧盟发布的指令是对成员国有约束力的法律,欧盟各国需制定相
应的执行法令。指令只规定基本要求,具体要求由技术标准规定。
目前,欧盟已形成了双层结构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管理体系,其上
层约有300多个具有法律效力的欧盟指令,下层是上万个技术标准。
该体系有效地消除了欧盟内部的贸易技术壁垒,对欧盟以外的国家造
成了贸易障碍。由于欧盟指令和技术标准要求很高,即使美国的一些
产品也很难达到要求,例如,美国指责欧盟对美国的激素牛肉和转基
因食品等许多出口产品制定的限制性指令构成了贸易壁垒。
在技术标准、法规方面,仅德国目前应用的工业标准就大约有
1.5万种,虽然这些标准并非全部属于强制性规定,但许多德国客户
喜欢符合这些标准的商品,因而这些工业标准已成为推销产品的一个
重要因素;法国政府规定,凡进口或在法国销售的汽车或某些汽车设
备型号都要符合1969年修订的《法国公路法》,所有进口彩电必须
符合法国政府颁布的电视机NF92--250强制性标准,所有进口玩具
必须符合政府颁布的NFS51--202和NFS51--203法令中强制性安全
标准;奥地利法律明确规定必须服从强制性技术规章的产品包括电子
技术设备、工厂机械、采矿和石油生产设备、运输设备、药品、化肥、
杀虫药等。这些产品在进口销售或使用前必须由当局检验并批准,并
且必须免费向有关实验室提供用做检验的样品。
(二)合格评定
欧盟指令规定了哪些产品要经过第三方认证,哪些可以自我认
证,对不同产品有不同的要求。实行自我认证的要保存一套完整的资
料并且要先寄样品到该国检验。欧盟12个指令对市场上流通的产品
都做了规定,这12个指令覆盖的产品都必须有CE标志(欧盟系列
安全合格指令标志),在国家之问互相承认检验结果之前,外国产品
要进入欧盟市场就必须取得一个欧洲国家的认证。这12个指令覆盖
商品的生产厂商,要想把产品销售出去,要有较好的质量保证体系。
每个指令中对质保体系的要求都做了规定,有的要按IS09002、有的
要按IS09003、有的产品还要求提供样品检验。
(三)标签、包装
CE标志是欧盟1985年开始制定的系列安全合格指令,世界任何
国家的产品要想进入欧盟市场就必须加贴CE标签。加贴CE标签是
用以证明产品已通过相应的安全合格评定程序,成为产品进入欧盟市
场的通行证。目前对欧盟出口的产品需加贴CE标签的产品有:简单
压力器、安全玩具、建筑产品、电磁相容性产品、机械类产品、个人
保护装置、非自动衡器产品、电信终端设备、锅炉、民用爆炸物、气
体燃料设备、低电压电器产品、休闲用设备、非简单压力容器等产品。
欧盟发布了一些技术法规来协调、推动其成员制定统一的食品标
签法规。1979年欧盟发布了《食品标签说明及广告法规的指令》为
食品标签制订总则,并于1986年和1989年做了两次修订,1990年
又发布了《关于食品营养标签指令》和一些有关食品标签专项指示的
指令。
对易燃、易爆、腐蚀品、有毒品,欧盟的法律规定其包装和标签
都要符合一系列特殊标志要求。如法国根据1975年12月31日颁布
的第75—1349号法规,所有商品的标签说明书、广告传单、使用手
册、保修单及其他情报材料都要强制性地使用法文。
(四)对从第三国进口的规定
第三国的产品要进入欧盟市场必须达到三个条件之一:符合欧洲
标准EN,取得欧洲标准化委员会认证标志;与人身安全有关的产品
要取得欧盟安全标志;进入欧盟市场的产品还要取得IS09000合格
证书。
对从第三国进口的产品,欧盟还规定:如果在第三国境内成立的
制造商欲将其产品投放到欧盟市场并得到使用,那么他同在各成员国
成立的制造商一样有责任根据所有相应的新标准指令来设计和制造
产品,并完成所要求的一致性评估程序。当产品制造商不在欧盟境内
且欧盟境内也没有其授权代表时,欧盟进口商必须确保能向市场监督
部门提供有关产品的必要信息,包括技术文件。有时可要求进口产品
的自然人或法人承担制造商应承担的责任。欧盟要求进口商从制造商
那里得到一个书面保证,即在监督部门需要时可以提供相关文件的书
面保证。欧盟将市场监督作为其实施其新标准的一个重要手段。
第三节日本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
战后的日本以“贸易立国”,通过发展贸易成功地促进了经济发
展,同时也成功地保护了民族工业,这与日本带有强烈保护色彩的技
术性贸易措施是分不开的。
一、技术法规和标准
日本有名目繁多的技术法规和标准,其中只有少数是与国家标准
一致的,当外国产品进入日本市场时,不仅要求符合国际标准,还要
求与日本标准相吻合。在技术标准方面,主要依据《日本工业标准化
法》制订了一系列标准:如面向制造业的“日本工业规格”(JIS)
和“日本认证制度”(JIS Mark);面向流通和使用的“电气用品取
缔法”、“制成品安全法”和“JAS法”,以及《动植物防疫法》、
《家畜传染病预防法》、《食品卫生法》等。
(一)JIS工业标准制度
日本依据1949年制定的工业标准法,制定了《日本工业规格JIS))
和((JIS标记制度》。为了适应近年来认证制度的全球化和技术水平
的迅速发展,日本于1997年3月修改了工业标准化法。目前,JIS
体系涉及机械、电器、汽车、铁路、船舶、冶金、化工、纺织、矿山、
医疗器械等几十个行业。日本工业标准调查会负责JIS的制订、修改、
确认、废除以及审议。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确保安全与卫生,防止发生灾害,被列
为JIS对象的产品(品种)必须有JIS标志。日本工业标准调查会根
据生产指定产品(品种)厂商的申请,在审查了该工厂的技术、生产
条件后,再考虑是否批准采用JIS标志。
(二)JAS农林标准规格制度
日本的JAS农林标准规格制度是由具有消费、流通、生产经验
的各界代表组成的调查会来制订的。加工食品、林产品等用JAS规
定来衡量。符合规定标准的,可以取得JAS标记在市场上流通。
农林水产消费技术中心进行JAS的后续管理业务,对上市销售
产品进行调查和登记定级,判定取得JAS标记的产品是否符合JAS
规格。同时,还要认定企业的品质管理状况、登记定级机关和对企业
的定级业务进行调查。
近年来,JAS在不断地调整和扩充。考虑用其他特殊方法和具有
特色原料生产出来的产品用普通标准无法衡量,1996年12月制定了
第一个特定的JAS规格,1999年又对“本地鸡肉”制定了特定JAS
规格标准。
(三)行业标准
在日本,除了国家标准外还有繁多的行业标准。如日本电器工业
会JEM规格,汽车技术会JASO规格,以及信息技术设备干扰自愿
控制委员会VCCI认证等。
日本行业标准系统复杂,多重标准设限。出口到日本的产品除了
要满足日本国家标准外,还要符合行业协会制订的标准。因为具有日
本特色的行业协会、专业团体也在行使自己的规格认证权利。在这种
认证制度下,往往是得到ISO认证的外国产品依然要进行改装,符
合日本的行业标准。
二、认证制度
日本不仅通过标准,而且通过认证制度和产品的合格检验等对进
口商品设置重重障碍。日本的认证制度分为强制性和自愿性两类。强
制性认证以法律形式执行,认证的对象主要是电器产品、液化石油器
具和煤气用具等。自愿性认证由企业自愿申请,适用于强制性以外的
产品。
日本政府部门负责质量认证管理工作,各部门分别对其管辖的某
些产品实行质量认证制度,并使用各自设计和发布的认证标志。
日本是《贸易技术壁垒协议》的加盟国,原则上,日本对于该协
定的其他加盟国实施JIS Mark制,即具有“国民待遇”的工厂产品
生产资格认证和流通企业资质认定两种。而对于非加盟国,日本则没
有义务对其赋予“国民待遇”,是否认定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1997年日本修订的《日本工业化标准》规定,对于国外制
造者的资格认定,包括申请方法和申请书式样,由经济产业省进行。
根据《日本工业标准化法》和日本产业省的批准,日本规格协会、建
筑试验协会、日本品质保证机构、日本燃烧机器检测协会、日本建筑
综合试验所、日本纤维制品品质技术协会为日本的认证机构。
三、检验检疫
日本的商品检验制度由相关的省厅来制定。
(一)动物检疫
日本动物检疫的指导原则是《家畜传染病预防法》以及依据国际
兽疫事务局(OIE)等有关国际机构发表的世界动物疫情通报制定该
法的实施细则。凡属于该实施细则规定的动物及其制品,即使有出口
国检疫证明,也一概禁止进入。根据家畜传染病预防法实施细则,日
本曾认定全世界仅有韩国、菲律宾、美国等32个国家属于无口蹄疫
的“清洁地区”,可以正常进口,包括中国在内的9个国家的家畜要
经过指定的加热进行消毒处理后才可进口,来自其他国家的上述货物
禁止进口。
日本进口商进口来自海外的动物及其产品要办理复杂的手续。首
先,要提前向检疫部门申报i一般牛、马、猪需提前90—120天申报,
鸡、鸭、狗也要提前40—70天申报。货到口岸后,由进口商凭具备
的出口国检验证明书要求日本检疫人员进行登记和检查,检疫内容包
括临床检查、各种血液检查和皮下反应试验,检验时间较长。
(二)植物检疫
日本植物检疫的指导原则是《植物检疫法》,具体工作由农林水
产省植物检疫所负责。
日本依据有关国际机构或学术界有关报告了解世界植物病虫害
的分布情况,制定植物防疫法实施细则。凡属日本国内没有的病虫害,
来自或经过其发生国家的寄主植物和土壤均严禁进口。如地中海果蝇
是世界公认的“第一水果杀手”,日本禁止进口来自果蝇疫区的一切
生鲜水果。不属于禁止之列的植物及其制品可以在通过检疫后报关入
境。检疫不合格的货物,经消毒后仍不合格者,就地销毁或被退回。
(三)食品卫生防疫
日本的食品卫生进口检疫主要有命令检查、检测检查和免检。
命令检查即强制性检查,是对于某些易于有残留有害物质或易于
沾染有害生物的食品要逐批进行100%的检验。
检测检查是指由卫生检疫部门根据自行制定的计划,按照一定的
时间和范围对不属于命令检查的进口食品进行的一种日常抽检,由卫
生防疫部门自负费用、自行实施。若在监测检查中发现来自某国的某
种食品含有违禁物质,以后来自该国的同类食品有可能必须接受命令
检查。
进口食品添加剂、食品器具、容器、包装等也必须同样接受卫生
防疫检查。
第四章贸易技术壁垒的约束机制及其自由化途径
第一节有关贸易技术壁垒的国际规则及其局限性
一、《贸易技术壁垒协议》
《贸易技术壁垒协议》(Agreement on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是世界贸易组织达成的一系列协议之一。该协}义的宗旨是:为使国际
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在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以及标签制
度等技术要求方面开展国际协调,遏制以带有歧视性的技术要求为主
要表现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消除贸易技术壁垒,
为世界经济全球化服务。
(一)《贸易技术壁垒协议》产生的背景
针对贸易技术壁垒日益盛行的情况,为了发展国际贸易,确保各
国的技术法规、标准不会对国际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各国纷纷呼
吁要求采取措施消除贸易技术壁垒。20世纪60年代后期,欧洲共同
体开始采取各种措施,消除彼此间的贸易技术壁垒。欧共体所通过的
纲领给欧共体以外的国家极大的震动。他们担心欧共体在消除内部壁
垒,大大增强经济实力的同时,会对外形成更加坚固的贸易技术壁垒。
在美国、加拿大和日本等国的倡议下,1964年12月,WTO工业产
品委员会建立了一个工作组,研究和分析由各缔约国通报的诸多贸易
壁垒案例,并探索具体行动的可能性。1970年关贸总协定正式成立
标准和认证工作组,着手起草防止贸易中贸易技术壁垒的协议草案。
由关贸总协定主持,经过东京回合艰苦的谈判,1979年32个关贸总
协定缔约方正式签署了《贸易技术壁垒协议》,1980年1月1日该
协议正式生效。第一版《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在国际经贸活动实践中,
逐渐暴露出它的不足,因此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第一版《贸易技术
壁垒协议》被修订,经过修订的协议于1994年在马拉咯什正式签署
生效,即《贸易技术壁垒协议》。
(二)《贸易技术壁垒办议》的主要内容
《贸易技术壁垒协议》(简称TBT协议)由15个条款和3个附
件组成,其内容适用于所有产品,但是政府机构为其生产或消费要求
所制定的采购规格不受协议规定的约束,而按照《政府采购协议》的
内容来处理。TBT协议的内容体现在其原则上。
1.贸易限制最小原则
是指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不会给国际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对
贸易的限制不应超过为实现合法目标所必需的程度。其中合法目标包
括:国家安全要求: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动物
或植物的生命健康或环境保护。当采用这些技术法规的情况或目标已
不存在时,或者情况或目标发生变化后,这些技术法规应停止使用。
TBT协议(2.5条款)指出,一成员在制定、采用或实施可能对
其他成员的贸易有重大影响的技术法规时,应要求,要对其技术规定
进行合理的说明。采用的技术法规不能对国际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
碍。不必要障碍主要是由于技术性贸易措施对贸易的限制超出了为达
到政策目标所必须的程度或该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设置不是出于合理
的目的。当考虑未达到预定目标可能带来的风险后,如果可以选用其
他对贸易限制较小的措施来实现该预定目标,那么,这种技术性贸易
措施就属于没有存在的必要,且对贸易造成了更多的限制。
根据TBT协议的规定(2.8条款),在可能的条件下,产品法规
应尽可能按产品的性能描述制定而不是按设计或技术特性制定。这样
做有助于避免国际贸易中不必要的障碍。
2.非歧视原则
非歧视原则是WTO基本原则,也是TBT协}义的基本原则,它
体现在两方面: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是指各缔约方应保证对
所有不同来源的同一种产品适用相同的标准认证程序,并给予从任何
成员国进口的产品不低于国内相同产品的同等待遇,不能构成任意的
不合理的歧视或是对国际贸易的一种隐蔽限制。
在技术法规方面,TBT协议(2.1条款)规定:各成员应保证在
技术法规方面,给予源自任何成员领土进口的产品不低于其给予本国
同类产品或来自任何其他国家同类产品的待遇。
在合格评定程序方面,TBT协议(5.11条款)规定:合格评定
程序的制定、采用和实施应允许在其他成员境内生产的产品的供应
商,在不低于本国或其他任何成员境内生产的同类产品供应商的条件
下进入该成员境内;TBT协议(5.2.4)规定:为合格评定程序提供
的或通过合格评定程序得到的在其他成员领土生产的产品的有关信
息的保密性应受到与本国产品相同的尊重,其正当的商业利益应受到
与本国产品相同的保护;TBT协议(5.2.5)还规定,对在其他成员
境内生产的产品进行合格评定所收的费用,除通讯、运输及其他因申
请人与合格评定机构不在同一地点而引起的花费外,所收取的费用应
与本国的或任何其他国家的产品相同。
3.等效性和相互承认
等效性:TBT协议f2.7)中要求:只要其他成员的技术法规能够
实现与本国法规相同的目标,即使这些法规与本国法规不同,该成员
也应积极考虑此技术法规与本国法规具有同等的效力。例如,假设A
国为了保护其国内的环境免受汽车尾气的危害,规定汽车必须配备催
化式排气净化器,而B国是通过在机动车辆上使用柴油发动机来解
决类似的问题。由于这两个国家在降低空气中的污染指数来保护环境
方面是一致的,所以这两个国家可以承认它们的技术法规在本质上是
等效的。因此,如果A国汽车生产商要想出口汽车到B国,那么,
出口商就没有必要去遵守B国关于使用柴油发动机的要求。这种做
法可以消除由于为满足技术法规要求而更换生产设备所产生的费用。
相互承认:国际贸易中,如果出口产品只需检测一次,已检测结
果被所有市场承认,那么费用就会大幅降低,这有利于缩短进出口检
验时间,提高边检效率。正是出于这方面的考虑,TBT防议鼓励其
成员方尽可能地接受其他成员方的合格评定程序的结果,即使这些程
序不同于本国的程序。
4.透明度原则
乌拉圭回合的大多数协议都强调了透明度原则,这一原则在技术
标准领域尤为重要,技术标准制度由于涉及到数以万计的不同产品,
因而非常复杂,同时,技术本身也在不断进步,技术标准制度也会发
生变化。为了消除各国(地区)的技术标准可能对国际贸易造成的障
碍,就必须保持技术措施的透明性。TBT协议透明度的核心内容是
建立通报咨询制度和设立国家咨询点。
为了保证透明度原则的实施,TBT协议规定,如果拟制定的技
术性贸易措施不存在有关的国际标准或与有关国际标准不一致,并有
可能对其他成员的贸易有重大影响,则各成员应该在出版物上发布有
关提议拟采用某一种特定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通知;通过秘书处通知其
他成员拟议的法规所涵盖的产品;无歧视地给予其他成员合理时间以
提出书面意见,同时颁布的《良好行为守则》要求成员的标准化制定
机构必须每年向有关机构通报至少两次其工作计划。
为了保证获取信息,每一成员应保证设立咨询点,能够回答其他
成员和其他成员中的利害关系方提出的所有合理询问,并提供有关技
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文件。成员方设立咨询点对发展中国
家尤为重要,一方面它是发展中国家走向113T协议的第一步。另一
方面,发展中国家可以从其他成员方的咨询点获取有关影响其贸易利
益关系产品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情况,以便适时做出调
整。
5.发展中成员国的差别待遇原则
发展中成员国在执行国际标准方面可能存在技术和财政方面的
困难。TBT协议消除了由于某些规定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财
政和贸易的需要不一致而造成的障碍,而且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特殊的
技术和社会经济条件,发展中国家可采用某些旨在保护与其发展相适
应的本国技术、生产方法和工艺的技术法规、标准或检测方式(TBT
协议12.4)。如果可行,发展中国家成员可以要求国际标准化组织针
对其有特殊利益的产品探讨制定国际标准的可行性。
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
《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Agreement on the Application
of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Measures,简称SPS),是乌拉圭回合多
边贸易谈判结果的一个重要咖议,其目的足支持各成员实施保护人
类、动物、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采取的必须措施,以规范动植物卫生
检疫的国际规则。
’(一)产生的背景
在国际贸易中,农产品贸易因为本身所具有的敏感性而最容易引
起贸易争端。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简称GATI')中,动植物卫
生检疫措施作为一般例外规定于第20条第b款,形成了国际动植物
卫生检疫的初步框架。但GATI"的例J'l-条款很多,对农产品缺乏约
束力,农产品贸易长期游离于GATT之外。随着贸易保护主义的抬
头,TBT协议对动植物检验检疫没有具体规定,许多国家利用GATI"
关于动植物检疫例外条款保护本国产业。为了防止滥用动植物检验检
疫措施形成贸易壁垒,GATI"在乌拉圭回合制定了《实施卫生与植物
卫生措施协议》,目前该协议成为国际上规范动植物检验检疫的权威
措施。
(二)主要内容
1.适用范围
SPS协议适用于直接或间接影响国际贸易的食品安全与动植物
检疫措施。SPS措施是指所有与食品和动植物检疫有关的法律、法规、
要求和程序,特别包括最终产品标准,检测、出证和批准程序,检疫
处理以及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包装和标签要求。
附件A对SPS协议所指的SPS措施作了明确界定:保护成员境
内的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免受虫害、病害、带病有机体或致病有
机体的传入、定居或传播所产生的风险;保护成员境内的人类或动物
的生命或健康免受食品、饮料或饲料中的添加剂、污染物、毒素或致
病有机体所产生的风险;保护成员境内的人类的生命或健康免受动
物、植物或动植物产品携带病虫害的传入、定居或传播所产生的风险:
防止或限制成员境内因虫害的传入、定居或传播所产生的其他损害。
2.风险评估与SPS措施适度保护水平
风险评估是指对一种有害生物或疾病传入一进口成员方或在其
境内定居,传播的可能性及与之相关的生物学及经济学后果进行评
定、分析,或者是评估食品、饮料或例料中含有添加剂、污染物、毒
素以及致病有机体对人或动物的健康的潜在的不利影响。风险分析技
术的运用,说明“零”风险政策不符合SPS协议要求,SPS协议要
求将风险控制在合适的保护水平。
适度的卫生检疫保护水平。是指成员方采取的检验检疫措施,应
维持在适当的保护水平,应考虑减少负面的贸易效果和技术经济可行
性,避免任意或不公正地实施自己认为适当的不同的保护水平,以致
因保护水平不同而引起的贸易歧视或变相限制,防止检疫措施的滥
用。
3.协调一致与等效原则
为避免SPS措施对市场准入造成不必要的障碍,SPS协议鼓励
各成员制定、承认和采用现有的国际标准、准则或建议。不以国际标
准、准则或建议为依据的检疫措施事实上或潜在影响贸易时,出口成
员有权要求进口成员进行解释。协调一致并不意味着统一各成员的检
疫法规或检疫措施,成员可自主决定采取何种检验检疫措施,当成员
的保护措施不是基于相应的国际标准时,此措施必须是建立在适当的
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并减少不必要的贸易限制。目前国际上有三个并
行组织对卫生和植物卫生的标准制定和评估提供科学依据,它们是:
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国际兽医办公室(OIE)和国际植物保护
公约(IPPC)。
等效原则。SPS协议承认不同的国家可能采取不同的措施来保证
食物安全或保护动植物健康。但当这些保护措施均能达到相应的保护
水平时,WTO成员应承认其他成员的这些保护措施具有同等效力并
予以接受。出口国有义务证明其国内卫生要求至少与进口国的相应措
施一样达至-FJkH同水平的健康保护。为此,出口商必须向进口商提供可
能用以谈判的有关信息,如其健康管理机构、设施、仪器和程序的评
估等。
4.透明度原则
由于SPS有较大的灵活性,对透明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
成员应及时公布其动植物检验检疫法规标准、设立咨询点,通知机构
负责通知有关事项,提供相关文件,答复其他成员提出的问题或质疑。
成员应公正、合理、统一透明地实施SPS政策法规。SPS措施的公
布和实施应有较长的过渡期,使成员实施的SPS措施具有公开性、
可预见性。
5.非疫区概念
SPS协议将非疫区定义为:经主管单位认定,某种有害生物没有
发生的地区,这可以是一个国家的全部或部分,或几个国家的全部或
部分。例如,地中海实蝇在北京地区没有发生,那么北京地区就是非
疫区。
确定一个非疫区大小,要考虑地理、生态系统、流行病检测以及
SPS措施的效果等。各成员应承认非疫区的概念。当出口成员国声明
其境内某些地区是非疫区时,应提供必要的证据加以证明。
6.对发展中成员的特别待遇
发展中成员有权暂缓执行协议中对出口有影响的条款。如最不发
达国家暂缓5年执行协议,其他发展中国家暂缓2年,这样做的目的
是留给发展中国家进行相关准备的时问。SPS协议号召给发展中国家
提供帮助,如提供加工技术、科学研究或建立基础结构等方面。WTO
秘书处就SPS条款的理解问题,定期向各成员提供帮助。WTO和各
国际标准组织还联合举办培训班,对发展中国家提供培训。
(二)SPS协议的核心精神
科学管理、检疫措施国际标准化和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是SPS协
议的核心精神。
SPS协议最基本的内容是以科学原理为依据。制定与食品和动植
物安全有关的政策法规的唯一合法理由,是以充分的科学原理为基
础,检疫措施应进行科学管理。科学性是整个SPS协议的基石。
SPS协议强调,检疫的保护水平应是恰当的并通过风险评估来确
定,成员要证明其SPS措施是合法的,就必须进行风险评估,以得
到存在该风险的依据。风险评估标准要以相应的国际组织制定的风险
评估为基础,SPS仂、议明确了风险分析在检疫决策中的工具地位,这
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卫生检验建议措施。
三、TBT和SPS协议执行情况分析
(~)TBT和SPS协议实施的积极意义
TBT和SPS协议的实施,减少了贸易技术壁垒对贸易的阻碍。
TBT协议要求各成员国按照世贸组织的要求,规范自己的技术法规
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各成员尽量采用国际标准,若采用的标准与现
存国际标准不一致,要及时通报。SPS协议要求各国制定的检验检疫
标准必须有科学依据,检验措施必须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其合法性等,
所有这些措施有效地减少了各成员技术标准、法规、合格评定的差异,
减少了对贸易技术壁垒的滥用。
减少了贸易争端和缓解了贸易摩擦。TBT和SPS协议都建立了
争端解决机制,协议本身也为解决争端提供了合理的依据,争端解决
机制有大批懂得相关知识的专家,这对解决各成员方的贸易争端和摩
擦无疑是十分有利的。
促进各成员改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加强环境保护。产品质量
认证、标准化的推广无疑对企业改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是一个促进。
IS014000等环保标准的实施,提高了人们的环保意识。对发展中国
家而言,协议所提供的技术援助、信息咨询、人才培训,时间延缓等
多项特殊优惠措施,促进了发展中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的开展。
(二)TBT和SPS协议实施时存在的问题
1.协议执行时存在困难
虽然协议的颁布实施具有消除贸易壁垒、促进贸易自由化等意
义,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困难。如根据11BT协议第15条第2款
规定的透明度原则的通知义务,实际上只有一部分成员履行了上述义
务。SPS协议中的病虫害非疫情地区的确定,在执行中也有一些困难,
这些困难包括对国际标准、准则和建议解释和执行上存在分歧,进口
国承认病虫害非疫区往往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并经常涉及复杂的风险
评估。
在对发展中国家的差别待遇方面,TBT和SPS都号召发达国家
积极给予发展中国家技术援助、技术咨询等支持,事实上,发展中国
家得到的援助很小。
2.利用西议漏洞,设置贸易技术壁垒
协议中存在的一些漏洞,方便了设置贸易技术壁垒。如SPS协
议虽然规定了各缔约方只能以保护人类、牲畜和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为
由采取各种检验措施,且不可对其他成员方造成贸易上的歧视,并鼓
励各成员方采用国际标准、准则,但只要在科学上证明是合理的也允
许采用高于国际标准的措施。但是“科学上证明是合理的”比较有争
议、过于笼统;又如TBT协议规定“为保护公共道德和维持秩序的
需要”和“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的需要可以采取必要
的技术性限制措施”,什么才是“必要”的限制措施,没有明确。各
国往往利用这些漏洞,设置贸易技术壁垒。
3.SPS/TBT协议对发展中国家不利的一面
首先,由于发展中国家缺乏相应的技术性贸易措施设置机制,因
而,发展中国家成员很少能在国际标准机构里担任工作,这些机构制
定的标准、法规大都很少从发展中国家的角度去考虑问题。标准除了
一部分由国际机构制定外,大部分都是由发达国家制定的,发展中国
家的产品要符合这些工业化国家制定的标准,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
财力和人力等,符合成本较高。(符合成本包括两方面:一是要符合
进口国的标准所引起的成本;二是要符合进口国的检验程序所引起的
成本。)符合成本的存在对发展中国家的出口贸易造成了障碍,其结
果是“SPS叻、议为发达国家提供了限制发展中国家贸易的更有利武
器”。o ,
其次,发展中国家设立与国际标准相靠拢的国内标准也同样需要
成本。诸如,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所需要的成本,加强发
展中国家自身的风险评估体制建设需要花费的巨大成本,使用WTO
争端解决机制而带来的成本等。Finger and Schuler@分析了在1980--
2000年间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符合成本问题,例如土耳其为了满足美
国的残留标准花费了3.3百万美元更新实验室设备;阿根廷花费了80
百万美元提高国内的动植物检验检疫水平。
。Finger and Schuler,“Implementation of Uruguay Round Commitments:The Development Challenge’’
World Economy,Volume23(4), 511-525.
。Finger and Schuler,‘‘[mplemenlation of Uruguay Round Commitments:The Development Challenge’’
World Economy,volume23(4),511—525
85
第三,关于非疫区的执行情况。SPS协议第6条提出病虫害非疫
区和低度流行区的概念,这对发展中国家来讲是件好事情,可是发展
中国家并没有很好利用这个条款,主要原因是发展中国家的检验检
疫、风险评估设施落后,无法向SPS协议委员会提出证明符合非疫
区或低度流行区的合理依据。
第二节国际组织的协调功能及其局限性
一、国际组织的基本状况
(一)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简介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是目前世界上最大、最具有权威性的国
际标准化专门机构。1946年10月14日至26日,中、英、美、法等
25个国家的64名代表集会于伦敦,正式表决通过建立国际标准组织,
1947年2月23日ISO章程得到15个国家标准化机构的认可,国际
标准化组织宣告正式成立。参加1946年10月14日伦敦会议的25
个国家为ISO的创始人。ISO是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的甲级咨询组织和
贸发理事会综合级咨询组织。此外,ISO还与600多个国际组织保持
着协作关系。
国际标准化组织的目的和宗旨是:在全世界范围内促进标准化工
作的发展,以便于国际物资交流和服务,并扩大在知识、科学、技术
和经济方面的合作。其主要活动是制定除电气工程、电子工程和通信
等领域以外所有国际标准,协调世界范围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各成员
国和技术委员会进行情报交流,以及与其他国际组织进行合作,共同
研究有关标准化问题。
ISO总部设在瑞士目内瓦,ISO现有成员156个@。我国于1978
年重新进入ISO参与其活动。ISO的总会是ISO的最高权利机构,
理事会负责ISO的全面运作。中央事务局是ISO的办事机构,负责
协调、信息服务、研究开发、管理财务等,此外还有技术委员会、分
技术委员会和专业小组分工负责技术管理工作。
ISO的技术工作是分散的,由大约2850个技术委员会、分技术
委员会和工作组来落实。在这些委员会中,来自世界各地工业界、研
究院所、政府机构、用户团体和国际组织的代表作为平等的伙伴共同
来解决全球标准化问题。
标准委员会的主要管理责任由组成ISO的成员——各个国家标
准机构承担,如法国标准化协会(AFNOR)、美国国家标准化协会
(ANSI)、英国标准化协会(BSl)、德国标准化协会(DIN)、瑞
典标准化委员会(SIS)等。每个成员团体都有权承担其感兴趣的某
学科的委员会工作。国际组织、政府和非政府机构与ISO联系也可
参加IS0的工作。
ISO标准的制定原则有:一致性:考虑各方面如制造商、营销商
和用户、消费群、测试实验室、政府、工程行业和研究组织的观点;
工业普遍性:令工业和消费者都满意的方案:自愿性:国际标准化是
受市场驱动并以市场相关企业自愿采用为标准。
目前ISO共有14000多个国际标准,成千上万个企业实施了
IS09000,它提供了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的框架;IS014000系列环境
管理标准为环境管理提供了类似框架;国际标准化的货运容器标准运
输系统使空运和海运设施、铁路、高速公路和集装箱的各部件可以有
效连接;电话磁卡和信用卡格式的标准化使得持卡者可以在全世界使
用;ISO米制螺纹标准避免了同等作用的螺纹的差异造成的重要贸易
技术障碍。
(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成立于1906年,是除了ISO外另一个
重要的的国际标准化组织。IEC的宗旨是促进电气、电子工程领域中
标准化及有关问题的国际合作,增进国际间相互了解。IEC的工作领
域包括电力、电子、电讯和原子能方面电工技术等,其主要成果是制
定IEC国际标准和制定各科,出版物。
理事会是IEC的最高权利机构,由IEC主席、各国家委员会主
席、IEC前任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组成,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决
定IEC的重大事项。执行委员会负责管理技术组织,由IEC主席、
12名成员、以及IEC前任主席、司库和秘书长组成。执行委员会下
设安全顾问委员会(ACOS)、电子和电信顾问委员会(ACET)、
电磁兼容性顾问委员会(ACEC),以及各级技术组织。
1972年IEC建立了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体系(IECQ),由认证
管理委员会主持,1982年前为自愿性认证。1983年,在IEC第48
届年会上,正式接受国际电气设备合格认证委员会(CEE),作为IEC
的电气设备安全合格认证体系(IEcEE)并入IEC。
(三)ISO和IEC的关系以及它们的特点
1947年ISO成立后,IEC曾作为一个电工部门并入ISO,但技
术上和财务上仍保持独立。1976年,双方达成新建议:ISO和IEC
是两个互为补充的国际组织,共同建立标准化体系,两组织都是法律
上的独立团体,自愿合作。IEC负责有关电气化工程和电子工程领域
标准化工作,其他领域则由ISO负责。但由于两组织工作领域有交
叉,所以于1984年,在各方的努力下,ISO和IEC共同成立了联合
技术委员会(JTPC)和协调工作小组(HwG)。协调工作小组对ISO
和IEC的标准格式和技术程序实现了统一。
Is0和IEC主要特点:
(1)重视基础标准的制定。ISO和IEC从一开始就非常重视基
础标准的制定,因为基础标准是制定其他标准的前提和依据,是实现
国际间协调统一的基础,在全部技术组织中,涉及基础标准的占有相
当的比重。他们所制定的术语标准、符号标准、互换性和兼容性标准
等为国际厂一泛采用。
(2)测试方法标准数量最多。测试方法是检验产品性能是否符
合标准规定的重要手段。没有测试方法标准,对产品技术要求的评定
便失去了依据。它对消除贸易技术壁垒,促进国际贸易有促进作用。
(3)突出安全、卫生标准。保证安全、健康、保护消费者利益
和社会公共利益,是国际标准化的重要任务之一。ISO、IEC对安全
标准和卫生标准的制定给予足够的重视。在国际标准中有相当数量的
标准属于电气安全、锅炉及压力容器、劳动安全、玩具安全、以及食
品卫生、医药卫生和环境质量等内容。
(4)国际标准的制定反映发达国家的一般水平。由于标准的制
定周期较长,又须经层层讨论及全体成员投票表决,当发布时已经失
去了其先进性,属于发达国家较成熟的技术水平。
二、国际标准在协调贸易技术壁垒时出现的问题
(一)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标准制定量相对小
国际标准化组织所制定的标准数量与各国各自制定的标准数量
相比较小。以主要国际标准组织ISO为例,至2004年1月止,已出
版国际标准14251个,∞而制定国内标准较多的国家有美国(10万多
件),原西德(约3.5万件),英国(BS标准9000个),日本(JIS
标准8000多个),另外,法国和前苏联制订的标准也较多。罾可见,
国际标准数量与各国国内标准数量相比较小,无法在规范各国标准方
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政府和企业缺乏国际标准意识
一般来讲,国际标准相当于发达国家的一般标准水平,为了限制
商品的进口,发达国家喜欢采纳本国自己的标准。美国就是以自我为
中心的国家,很少采纳国际标准。在日本,著名的JIS、JIC标准都
是本国的工业标准;在欧盟,一股进口商品除了要满足ISO标准的
规定,还要满足欧盟内部的相关标准。所以对特定的贸易出口国来讲,
其产品光满足国际标准还不够,还要满足各进口国的层层标准,这给
出口国增加了市场进入的难度,形成了壁垒。
(三)当国内标准存在网络外部性时,影响对国际标准的采用
网络外部性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理解,主流的观点倾向于从市场
主体消费者层面来理解,这种观点给出这样一个认识:当一种产品对
用户的价值随着采用相同产品或可兼容产品的用户增加而增大时,就
出现了网络外部性。网络外部性一般具有这样的性质:当消费同种商
品和服务的消费者越多时,这些商品和服务越有价值;这些商品需要
和其他商品同时使用,当它们单独使用时,只有很少或几乎没有价值。
。标准例,http z//www standardcn corn/article/show.asp?id=3630。
。标准l捌,http://www slanda rdcrl com/article/show.asp?id=3630。
89
技术标准的网络外部性是指把采用相同标准进行生产或消费的
各个个体之间的联系看成是一个网络,其相互问存在相互影响的效
应。网络外部性往往是正的,当我们加入网络时,网络会变得更好,
对个体有好处。
在市场中形成网络效应的原有标准在人们-tb中已经固定,重新接
纳新的国际、国内标准,会失去原有标准所带来的网络效应。消费者
和企业都倾向于采纳与已形成网络效应的原有标准相接近的新标准,
而不采用与原标准偏离大的新标准。
受Yi—Nuang Yang①等人对网络效应分析的启发,研究在原有产品
技术标准存在网络效应时,消费者、企业对标准的选择。
假设r为消费者对网络产品之基本愿意支付价格,V(Ne)代表网
络外部性函数,他是消费者对网络规模的预期。为了简便起见,r为
具有介于一一和A的均等分配性负的变数,且A>O。根据网络外部性
的文献,网络外部性函数V()通常被假定为凹性,即V 7()>D,V”
()<D,且lim V 7 0)=qz一一,也就是说网络外部性为递增函数,但其
边际网络外部性是递减,且网络越接近无限大时,边际网络外部性将
越接近于0。
消费者对新的国内、国外产品的网络外部性期望值建立在现存的
国内和国际标准外部性的基础上。
令吼和q,分别代表国内新产品和外国新产品预期销售量,那么
国内新产品的预期网络大小为
Jv。=ctq。+q。+f(a—f1)(q。。+q04) (1)
这里卯和q。+是现存国内市场和世界市场范围网络大小。口代表
国内企业采用新旧两种技术的符合程度,口代表外围技术和国内原有
技术的符合程度,f(a一卢)是本国新技术与外国技术一致性函数,呈
凹性。
在[0,1]之间衡量新的国内技术标准和国际技术标准的差别。
如果a=卢,两种技术是完全一致的。当a一卢c 0,,,0,0;当日:卢
日寸,厂(a一卢)=1,,’0=0j当a一芦,0,f’0 c 0。
。Yi·Nuang Yang“Essays oil Network Effects",Working paper,1997,92
90
如果o:1,消费者将完全按照原来的国家技术进行预期,这是因
为国内原有技术和新技术是完全一致的。也就是说,新的国内技术与
外国或原有的国内技术越一致,消费者越愿意把原有国内技术或外国
技术作为评估新的国内技术的基础。
消费者对采纳国际标准的进口产品的网络预期为
Ⅳ。+=卢日。十,(口一卢)g。+q。8+qo+ (2)
消费者为了增加消费者剩余而调整购买量,假设p+为国际标准技
术在世界市场上的供给价格,P为新的国内技术供给价格,购买新的
国内产品,必须为
r+V(N。)一sc(乜)一P≥0, (3)
其中SC(Q)是从原有国内技术转向新的国内技术的转换成本。
SC(Ⅱ)假定是下降的,也就是新的国内技术与原有国内技术越接近,
转换成本越少。相应的,消费者购买新的外国产品必须符合
r+矿(Ⅳ。+)一5c+(卢)一P+2 0 (4)
这里SC+(B)是从原有国内技术转向国际标准技术的转换成本,
若消费者可接受的价格小于P或P+,消费者就会脱离外部市场。
因此,如果
r+v(N。)一sc(a)一P>,+V(N。4)一SC 8(卢)一P 4
没有一个消费者会购买采用国际标准的进口产品。
相应地,没有人会购买新的国内产品,如果
,+V(N。)一sc(a)一P<,+V(N。8)一SC+(卢)一P 4
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假设国内市场只有单一供给者,或是国内企
业,或是外国生产商。
但是,当符合国际标准的进口产品和符合新的国内标准的国内产
品同时存在国内市场上时,在均衡情况下。两企业的销量为正的前提

,+V(N。)~sc(a)一P=,+V(N。4)一SC 4(卢)一P 4 (5)
两科t产品的预期剩余必须相当。
同理,国内企业利润最大化是建立在消费者对网络预期大小的基
础之上的。国内企业采取新技术与国内原有技术偏离越大,企业所采
用新技术的网络规模越小,因此对消费者而言,该产品的价值较小。
因此,事实上除非原有国内标准与新标准一致,~般企业选择的技术
标准都会介于原有技术标准和新标准之间,以期望获得最大的网络效
应。
第三节区域性贸易技术壁垒自由化及其局限
区域组织为了实现区域间的贸易自由化目标,进行着不断的尝试
和努力。下面以欧盟为例对区域性贸易技术壁垒的协调问题进行分
析。
一、欧盟对贸易技术壁垒协调情况介绍
(一)旧协调方法
1957年3月,欧共体成员国在罗马签署《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
消除贸易技术壁垒并没有列为首要任务,在其条约中也未出现“消除
贸易技术壁垒”这个词。但随着贸易中的配额和数量限制以及其他壁
垒的逐渐削减,贸易技术壁垒对贸易的阻碍越发明显起来。
为消除区域内贸易技术壁垒,欧共体先后采取了多种措施。早在
20世纪60年代,欧共体就要求各成员国采取“相互承认”的原则,
即根据《欧洲共同体条约》第30条,在某一成员国合法生产、销售
的产品,可以自由运往其他成员国销售。它是欧共体保证商品自由流
通的第一项措施。但这一原则常常受到该条约第36条例外条款的影
响即“为保护人类健康和生命以及动植物,为保护各成员国具有艺术、
历史或建筑价值的财富而实施的限制进口的措施:不构成歧视或限制
贸易的手段”。这就意味着各成员国维护公共健康、安全和环境的措
施存在差别,因而很难实施“相互承认”的原则。
在这种情况下,欧共体便开始依据《欧洲共同体条约》第95条
(原第100条)的规定,①制定各成员国均承认的技术协调指令作为
协调措施,即在共同体内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必须服从有关的协调指
。第100条规定:理事会应在委员会提交建议并与欧洲泌会和经济社会委员会眺商后,一致I训意发布指令
以使各成员囡对共同市场的建立和运转直接影I响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条款趋于一致。
92
令。如果进口产品符合协调指令的要求,各成员国不得以任何形式禁
止该产品进口和在国内销售。期间,欧共体理事会相继颁布了一些关
于产品设计和生产的技术协调指令,其中包括关于有毒物质、化妆品、
食品添加剂等方面的协调指令。20世纪70年代,欧共体又在协调汽
车技术标准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到80年代之前,欧共体共颁布了近
300个协调指令。
欧共体的技术指令也存在一些问题:指令的内容过于具体,不仅
涉及到具体的产品,甚至还涉及到产品的某个部件。过多地强调个别
产品的技术细节,而批准技术协调指令又要求理事会取得一致同意,
因此只要有一个国家表示反对就会阻碍欧共体内的整个协调过程;各
成员国制定互有差别的技术标准或法规的速度远远快于欧共体的协
调速度。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协调工作进展缓慢,严重制约了欧
共体内部商品的流通。
(二)新协调方法
1992年12月31目,欧洲统一大市场诞生。为了建立和完善欧
洲统一大市场,20世纪80年代以来,欧共体就技术立法和标准化相
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其中影响最大的是1985年颁布实施的《技术
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决议。
新方法规定,欧共体层次的立法主要以指令的形式制定关于健
康、安全、环保和消费者保护等方面应达到的主要目标和要求,而满
足这些基本要求的技术标准,则委托欧洲标准化机构——欧洲标准化
委员会(CEN)、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和欧洲
电信标准局(ETSI)以“协调标准”的形式制定,从而使欧洲标准
成为支持技术立法、消除贸易技术壁垒的重要工具。
新方法还规定,各国政府必须在一定时期内将指令转化为各国立
法,取消或修改与指令不符的旧法规。指令规定结果应该是什么,指
令是强制性的,而标准提供了如何达到结果的的规范,标准是自愿性
的。除此之外,欧盟各成员为了维护iE当利益,有权制定新的国家法
规和标准,但为了防止造成新的贸易壁垒,它们有通知的义务。
《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的重要原则就是将立法协调限制在
对公共利益提出的基本要求,这些基本要求主要涉及保护公共利益所
必须达到的基本要素,特别是保护使用者的健康和安全,有时涉及财
产或环境保护等其他方面的要求。基本要求有时涉及与产品有关的危
险性,如机械阻力、化学性能、生物性能、辐射和准确度等,或是涉
及到产品或产品性能,如关于材料、设计、建筑、生产过程、制造商
编写说明书的规定,或是以列表形式规定主要的保护目标,但常常是
上述这几个方面的结合。
经过多年的努力,目前统一大市场所需的282项法律(指令)均
已完成,其中绝大多数已陆续转化为各成员国的法律而付诸实施。与
这些法律相配套的欧洲协调标准,大部分已制定完成。《技术协调与
标准化新方法》决议给欧洲标准化注入了新的活力。新协调方法有利
于提高区内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解放了过去深受贸易技术壁
垒影响的某些区域内的商品,扩大了商品贸易,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
二、区域贸易技术壁垒协调存在的问题
欧盟对贸易技术壁垒进行区域协调促进了区域间各成员的贸易
自由化,但在某种程度上却构筑了对区域外成员的贸易技术壁垒。
1990年10月8日欧共体发布了《欧洲标准化的发展:加快欧洲
技术~体化的行动》,被称为欧洲标准化发展的绿皮书。绿皮书的核
心是:强调迅速发展欧洲标准化,并建议减少欧洲对国际标准化的支
持。2004年5月1日欧盟东扩,塞浦路斯、捷克、匈牙利、波兰等
10国正式加入欧盟,欧盟成为一个有25个成员国的贸易集团,其有
关进口产品安全、卫生、环保的TBT措施适用于整个欧盟,提高了
产品进入新加入欧盟国家的门槛,也统一了产品进入欧共体市场的技
术要求。
目前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下辖的
大部分技术委员会(TC)与分委员会(SC)的秘书均为西欧各国所
担任,为了加速制定欧洲标准,西欧各国已将大量的人力、经费从原
来制定国际标准转向欧洲标准,致使ISO、IEC的许多TC、SC的工
作陷于停顿或延缓,直接影响了国际标准化工作的进展。ISO主席菲
利普斯和IEC主席布赖特联名发表的代表了国际标准意见的评论文
章指出:“欧盟的这种本身对标准化的过分需求,必将形成一个地区
内部贸易的局面,这势必也将导致世界上其他平行的地理、经济区域
为对付被排除在外而试图形成自己的标准化的危险。”
区域贸易技术壁垒的协调对区外成员的影响是不确定的,可能便
利贸易,也可能形成壁垒。下面我们从成本的角度来分析:
我们考虑一个古诺竞争市场模型,企业面临着固定的边际成本和
两种类型的固定成本:一是生产成本。二是符合某一销售市场的技术
标准、检验要求而带来的固定成本。假设有三个国家,它们分别是东
道国(用H表示)、东道国的贸易伙伴国(用P表示)和其他国家
(用R来表示)。
以Richaard Bardwin(2000)w创立的判别贸易歧视的公式为基
础:
贸易歧视=PH(n_n+).(nt—n*t 4)
其中n是东道国(H)和贸易伙伴国(P)企业的数量,n。是其
余国家企业的数量,t是东道国(H)和贸易伙伴国(P)企业生产产
品耗费的可变成本,t+是其余国家企业生产产品耗费的可变成本。当
公式的结果为零时,不存在贸易歧视;结果非零时,存在贸易歧视。
下面从固定成本的角度对贸易技术壁垒的协调情况进行分析:
1.开放经济条件下,产品标准的互相认证对各国贸易流动的影响
分析
考虑只对固定成本进行协调,为了简便起见,假设不存在由于可
变成本导致的贸易歧视,即t—t*。,
未实现贸易技术壁垒协调前,R国企业、P国企业和H国企业为
了在H和P国市场上销售产品,总共需要支付2F的符合成本(F代
表符合成本)。当采用“相互认证”方式对贸易技术壁垒进行协调,
产品只要符合H或P任何一个国家的市场标准,就可以在这两个市
①RichaardBardwin(2000):“Regulatory Protectionism,DevelopingNations.and aTwoTierWorldTrade
System,Brookings Trade Forum(2000)”,237.280。
场上自由流通。R国企业也可以通过和H和P任何一个国家开展认
证,在H和P国市场销售产品。经过协调,向3个市场销售产品的
总固定成本由3F减少到2F,这降低了H和P市场的进入门槛,吸
引了更多的出口商。这时n和nm同等增加,所以根据Bardwin的贸
易歧视公式可知此时贸易歧视为O,不存在贸易技术壁垒。
2.排斥区域外成员的认证对各国贸易流动的影响分析
排斥区域外成员的“相互认证”便利了H和P国企业参与贸易活
动,这种情况类似于现实生活中的原产地规则。比如,欧盟一瑞士双
边承诺条款,只有经过认证的瑞士国产品可以在欧盟自由流通,这蕴
涵着对区域外成员的贸易技术壁垒。即H、P国企业为其产品进入H、
P市场仅需要支付F成本,而R国企业要想使其产品进入H、P国市
场,要分别取得各国的认证,从而需要支付2F成本。结果导致n上
升,nt下降,此时贸易歧视为正数。此时R企业进入H和P市场的
贸易量与完全开放的贸易技术壁垒的协调情况相比,贸易量会减少。
这时的协调对区域外国家构成了壁垒。
下面再从可变成本的角度对贸易技术壁垒的协调情况进行分析:
可变成本的协调对区域内成员有利,这是由于存在着技术优势或
规模经济的作用。以欧盟为例,由于存在规模经济,对欧盟企业来讲,
每单位符合成本会较低,因为欧盟企业的主要出口市场在欧盟内部,
所以容易形成技术标准的规模经济效应,而对非欧盟成员来讲,欧盟
市场只占其出口市场的一小部分,为了达到欧盟进口市场的标准,需
要一定的符合成本,由于很难形成规模经济,所以单位符合成本较高。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区域内的贸易技术壁垒协调并不一定
对区域外成员有利,有时会对区域外成员构成贸易歧视。
第四节贸易技术壁垒自由化的可行性对策探讨
所谓贸易技术壁垒自由化就是要求我们规范合理的贸易技术壁
垒,减少或消除不合理的贸易技术壁垒。
一、要对贸易技术壁垒的两面性质进行甄别
贸易技术壁垒具有两面性,有些贸易技术壁垒具有“保护”的性
质,为了解决市场失灵,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健康,维护国家安
全;有些贸易技术壁垒具有“保护主义”的性质,其实施是为了保护
本国产业,逃避来自于世界市场的激烈竞争。只有甄别贸易技术壁垒
的两面性,才能针对不同性质的贸易技术壁垒采取对策。
(一)贸易技术壁垒的两面性质
1.纠正市场失灵——贸易技术壁垒的“保护”性质
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中,有~只“看不见的手”引导着人们的
各种经济活动,使主观上的自私行为最终总能达到增进社会总福利的
目的——这就是亚当·斯密在其著名的《国富论》中提出的“看不见
的手”的原理。按照这一原理,对自由竞争的任何干预几乎都是有害
的。然而,看不见的手也有照顾不到的时候。当市场带来的不是社会
总福利的增加,而是种种缺乏效率的现象——诸如垄断、环境污染、
劣质商品和服务等出现时,亚当·斯密笔下田园诗一般美好的假想就
被破坏了。这种情况,经济学家称为“市场失灵”。
众所周知,随着全球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科技的突飞猛进,国际贸
易正不断地扩大整个世界经济的规模,但是作为经济发展后盾的环境
和自然资源却遭到了破坏。由国际贸易迅速发展所导致商品在国际间
流动而危害消费者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如进口产品可能携带的疾病或
虫害导致的外部性(如增加生产成本或者减少进口国产量;危害消费
者身体健康;加速疫情在进口国的传播等),市场本身是无法纠正这
种负外部性的,这时基于TBT/SPS协议所认定的正当理由而存在的
贸易技术壁垒可以纠正负外部性,解决或减轻市场失灵问题。贸易技
术壁垒的这一积极意义是它有别于传统贸易壁垒的地方。
2.保护本国(地区)的经济利益
贸易技术壁垒已成为发达国家保护本国或本地区贸易利益的重
要手段。各国通过间接地对进口商品制定复杂、苛刻的技术标准、安
全卫生标准、检验检疫标准、包装和标签的规定以及各种强制性的名
目繁多的技术法规对贸易构成障碍。这种贸易技术壁垒的“表面目的
是纠正与这些产品的生产、分配和消费有关的外部效应所导致的市场
无效”,实则通过“国际间不同的法规和标准”来“管理外国产品进
入国内市场销售”∞,将本国产业与国际竞争市场相隔离,从而起到
保护本国产业与经济的贸易限制作用。因此,如何区分贸易技术壁垒
的两面性质,发挥其积极作用是十分重要的问题。
(二)贸易技术壁垒的两面性质的甄别
1.运用WTO规则进行甄别
WTO/TBT/SPS对各国制定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提供
了很多法律依据。如TBT协议要求各成员采取的技术性贸易措施要
基于合法目标,并且不给国际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此类合法目标
包括: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以及保护环境;维护国家
安全要求,防止欺诈行为等。SPS协议比TBT协议还要具体,要求
采取的措施必须有科学依据,要进行风险评估。此外TBT/SPS协议
的各项原则(非歧视原则、透明度原则等)也是判别的依据。下面引’
用案例来说明WTO规则对分析贸易技术壁垒性质的作用。
案例1:加拿大诉韩国瓶装水的的案例分析
自1992年起,韩国的瓶装水市场迅速扩大,1992年一1994年其
国内瓶装水销量翻了3倍,1995年,韩国成为世界第5大瓶装水市
场。为了规范国内瓶装水市场,1995年韩国公布了一项有关瓶装水
的法令“瓶装水标准、规格和标签要求的公告”(No.1995—43)。
该公告第3条规定,采用物理方法,诸如冷凝、过滤、充气、紫外线
消毒等处理的瓶装水允许销售,而经任何化学方法处理的瓶装水禁止
销售。第8条规定,瓶装水的保质期为自生产日期起6个月。
加拿大认为韩国现行的有关瓶装水的法律法规与SPS协议第2
条(各成员应确保任何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实施不超过为保护人
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程度,并以科学原理为依据,
如无充分的科学依据则不再实施)、第5条(风险评估以及适当的动
‘”Roberts et al(1999):‘‘Bayesiatt approachesto gaussiart raixturemodeling”,IEEETransactiottson pattern
Analysis and Machine Inlelligence,20(1】),1133·】J42.
98
植物卫生检疫保护水平的确定)和TBT协第2条(中央政府机构对
技术规章的制定、采用和实施)以及GATI"第3条(国民待遇原则)
相违背。韩国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影响了加拿大在上述协议下所享有
的直接或间接利益。
这个案例是一个既涉及TBT协议,又涉及SPS协议的争端案例。
该案例并不复杂,因而能在双方磋商阶段就达成谅解,而没有进入斡
旋、调停和成立专家组立案分析阶段。本案例的主要争论点包括:禁
止所有经化学方法处理的瓶装水进口过于武断,并缺乏科学依据,因
此违反了SPS仂、议第2条和第5条以及TBT协议第14条(磋商和
争端解决);强行规定瓶装水的储藏期为6个月也缺乏足够的科学依
据,因为储藏期的跃短与生产商的生产、运输和储藏条件等有关,也
违反了SPS协议第2条和第5条以及TBT协议第14条(磋商和争
端解决)。因此,韩国对进口瓶装水的规定构成了贸易壁垒。·
案例2: 中国菠菜出口日本风波:“标准”还是“壁垒”
近年来,中国菠菜对日出口步履艰难。2002年3月,中国冷冻
菠菜第一次被日方测,出“毒死蜱”含量超标,并于同年7月被日本厚
生劳动省禁止进口。后经两国反复谈判,到2003年2月曾一度解禁。
2003年5月因山东输日冷冻菠菜“毒死蜱”再次超标,我国菠菜被
日方再次禁止进口,经过国家质检总局与日方长达近一年的交涉,
2005年6月,山东的27家菠菜出口企业通过日本厚生劳动省组织的
技术专家团的检查。8月18日,山东第一批,也是全国第一批11个
集装箱260吨冷冻菠菜在日本顺利通关。然而据出口企业反映,日方
检验检疫程序十分繁琐,从菠菜到港首日到通关需达近一个月的时
间,由此产生的滞港费将使出口企业的利润空间不断缩小。对中国产
菠菜,日本厚生劳动省两次都是下达的“进口自肃”指令。照此要求,
日本国内进口商必须先申请后进口,并预交高达80万日元的检验费,
冷冻菠菜到达日本口岸后,对每个货柜抽取16个检体,检查过程一
般持续15天以上。对检出超标的进口商,采取在媒体曝光,甚至给
予刑事拘留15天的处罚。
我国出口到日本的菠菜屡遭禁止,真是“毒死蜱”惹得祸?“毒
死蜱”是一种高效低毒的有机磷类杀虫剂,目前在国际上被普遍采用,
不但对人畜毒性相对较低,而且杀虫能力强,已在我国推广使用了
30多年。
日方对于中国出口的冷冻菠菜“毒死蜱”残留设置了苛刻的限量
标准,要求中国出口的冷冻菠菜“毒死蜱”含量标准必须在O.01ppm
之下,比最具世界公认权威性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标准还要严格
5倍。据了解,日本对本国大量生产的萝卜的毒死蜱规定检测量是来
自中国的冷冻菠菜的三百倍。日本所谓查出中国仅有的两例超标菠菜
的毒死蜱含量也不过是日本萝b的一百五十分之一。欧盟菠菜“毒死
蜱”的限量为0.05ppm(ppm指百万分之一的相对含量),美国蔬菜
中“毒死蜱”最严限量也是0.05ppm。
这种检验标准的极大落差说明日本当局严重违反了世贸组织有
关不得实行歧视性原则的规定,WTO/TBT第2.1款规定“各成员应
保证在技术法规方面,给予源自任何成员领土进口的产品不低于其给
予本国同类产品或来自任何其他国家同类产品的待遇”,要求中国出
口的冷冻菠菜“毒死蜱”含量标准必须在O.01ppm之下,面日本对本
国大量生产的萝b的“毒死蜱”规定却比对中国冻菠菜的规定要宽松
得多。日本对中国菠菜设限,反高价收购美国菠菜,尽管美国菠菜的
“毒死蜱”也存在超标问题,显然这种行为违反了WTO/TBT中的非
歧视原则。
日本对中国菠菜出口设限也违反了有关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仅
在为了保护人类所必须的限度内实施的规定。SPS协议第5.6款明确
规定各成员“在制定或维持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以实现适当的卫生与
植物卫生保护水平时,各成员应保证此类措施对贸易的限制不超过为
达到适当的卫生与植物卫生保护水平所要求的限度,⋯⋯”日本要
求中国出口的冷冻菠菜“毒死蜱”含量标准必须在O.01ppm之下,并
无科学依据,与国际“毒死蜱”含量标准相比过于苛刻,已形成贸易
壁垒。
另外,由于日方通过增加抽样次数等手段使中国蔬菜的检验费从
原来每批次5万日元一举跃至80万曰元,高额的费用以及因为放慢
通关引起的蔬菜保鲜品质下降,使得日本进口商陆续取消对中国的定
单,从而达到限制中国蔬菜进口的目的。“进口自肃”实际上起到了
禁止进口的作用。
2.一些具体的判断原则
判别一项标准、法规和检验措施是否具有保护主义的目的是很难
的一件事情,因为这些标准、法规对贸易的影响是隐蔽的。相比之下,
征收关税能直接导致进口品价格上升,限制贸易的作用明显。但是,
有~些原则对判别贸易技术壁垒的性质还是有益的。
首先,一项标准的制定或实施如果只能单纯引起成本上升(如延
迟检验时间),造成经济的无效率,那么它就是具有保护主义性质的
贸易技术壁垒。
第二,如果一项标准的设置超过了为实现一定政策目标所必须达
到的水平,那么,这种标准的制定目的有可能是为了提高标准,限制
国外产品进口,减少国外生产者利润。适度的标准水平如何判别?我
们可以借鉴由Fisher和Serra(2000)∞提出来的一种判别机制,他们
认为,一项标准水平是否合理,主要看它是否超出所有产品的生产者
都是国内时,政府制定的标准水平。
第三,不论是自愿性的还是强制性的标准,其制定、实施是否对
国内企业和外国出口企业造成一定程度的歧视。
第四,与其他标准措施相比,一项标准的制定是否达到最小限制
贸易的目的。
第五,一项标准的制定、实施是否超过了科学和风险评估所要求
达到的适度水平。
对贸易技术壁垒的性质区分,就是为了规范合理的贸易技术壁
垒,使之为提高产品质量、增进社会福利服务,消除或减轻以保护贸
易为动机的贸易技术壁垒。
。Fisher,Serra:“Sta rtd±l rds and Protection”,Journal ofInternalional Economics,Volume52,377--400
101
二、贸易技术壁垒自由化的对策探讨
(一)进一步完善WTO/TBT/SPS等涉及贸易技术壁垒的有关协

技术性措施的制定应容纳更多的决策体。现行的技术决策体系大
部分是发达国家成员,即工业国。现存贸易技术壁垒的协调便利了工
业国之间的贸易,进一步扩大了与发展中国家的差距。鼓励发展中成
员积极参与世贸组织的活动,决策时要充分考虑它们的实际情况。
协议要进行修正,规范区域协调机制,消除原产地原则。原产地
原则对国际贸易有很大的影响,尤其是在双边和多边的贸易技术壁垒
协调过程中,原产地原则会排除第三方成员的市场准入机会,造成歧
视。例如,Matoo、Roy和Subramanian∞估算美国在2000年公布的
“非洲增长机会条例”(AGOA)对非洲出口贸易的影响时发现,该
条例的实施仅实现非洲预期利润的19%--26%,AGOA通过两种途
径限制进口:一是限制特定产品,另外就是实行原产地规则。
协议的生效期要避免过于笼统。如在符合《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
措施协定》附件B第2款所列条件的前提下(B款内容为:除紧急
情况外,各成员应在卫生与植物卫生法规的公布和生效之间留出合理
的时间间隔,使出口成员、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成员的生产者有时间使
其产品和生产方法适应进口成员的要求。)经过世界贸易组织第四次
部长会议讨论,决定“合理时间间隔”应理解为通常不少于6个月的
期限。各方理解具体措施的时限必须在该措施的特定情形和实施该措
施所必需的行动的框架内加以考虑。有助于贸易自由化的措施的生效
不得被不必要地延迟。例如, 《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第
10.2款提及的“更长的时限以符合该措施”的表述,应理解为通常不少
于6个月的期限。
(二)标准制定的动态化
标准化组织要根据实际经济情况,跟上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的速
度制定标准,避免发生时滞效应。标准跟不上形势的需要也是各国拒
绝采纳国际标准的原因之一,因此,要不断增加国际新标准的建设,
。Matoo,Roy,Subramanian:“AOOAand Africa Economics”;Journal ofAmerica Economics,20m(2),32。
102
目前,发达国家的国家标准十分繁杂,美国仅国家标准就有2.5万,
英国国家标准有2.2万个,日本仅在农药残留限量方面的标准就多达
6000多个,相比之下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的数量较少。
(三)针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特殊情况,采取的措施
1尉发展中国家提供实质性的帮助
发达国家要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帮助发展中国家
建立与国际风险评估相似的风险评估机制、标准、法规系统,提高发
展中国家的技术水平。还要保证发展中国家能及时获取科研和风险评
估的相关信息。
目前,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实质性服务的情况很少。正如
Steven所说的那样,目前发展中国家无法采用特别有效的措施让
WTO成员或其他组织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事实上的援助。①为此,我们
建议尝试设立某种法律监督制度,敦促发达国家履行向发展中国家援
助的任务。
2.要促进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相互合作
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紧密合作可以形成一种跨越国界的网络,形成
一种强大的力量,从而左右世界标准、规则的制定、实施。
3.鼓励WTO成员履行对等原则
现在很多国家已经不要求国外技术性标准、法规和检验检疫措施
完全与本国的一致,只要相当于本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所起的作用就
可以了。对与进口国家的技术性措施相似的发展中国家技术措施的认
可,增加了发展中国家产品的市场准入机会。
4.要促进发展中国家积极参加TBT/SPS委员会的工作
TBT/SPS委员会为各成员执行TBT/SPS协议提供了一个信息交
流的平台。但是发展中国家并没有充分利用好这个平台。一般来讲发
展中国家参与委员会的比例很少,在日内瓦设立本国的WTO代表机
构有利于参与WTO及其附属组织的活动,然而许多低收入国家没有
。Christopher S/even:“Rccognizing Reality:Balancing Precision and Flexibility in WI'O Rules”,prepared for
the Joint ICTSD—GP international Dialogue entitled,held in May 2003 at Chavannes
103
在日内瓦设置WTO代表处。Hensonu等人(2001)调查了1995年
11月至2000年9月出席SPS会议的成员状况后发现,50%低收入或
中低收入国家没有参加任何会议,而不到20%0的发展中国家参加过
一些会议。
5.加强监督机制的建设,敦促成员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援助
敦促总干事、WTO组织和机构继续为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建设
问题而努力,包括旨在为使最不发达国家有效参与而所给予的优先考
虑及便利,为此进行的技术和财政援助的提供;敦促成员们在可能的
限度内提供使最不发达国家能够对任何新的、可能对其贸易产生巨大
消极影响的SPS措施的采用做出充分反应的必要财政和技术援助;
敦促成员们保证向最不发达国家提供技术援助,以期对在实施《实施
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过程中他们所面临的特殊困难做出反应;
评定程序,以及与其相关的质检、认证、校准、咨询等方面弱化本国
国情,强化国际统一规则。
。Henson S.J and R,Loader: “Barriers to Agricultural Exports from Developing Countries:The Role of
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Measures”,World Development,2001,29(1)r 85—102
104
第五章中国与贸易技术壁垒
第一节中国遭遇贸易技术壁垒的状况
一、中国面临贸易技术壁垒的总体表现
近年来,来自发达国家的贸易技术壁垒已成为继反倾销之后抑制
我国出口贸易的最严重的制约因素。概括起来讲,我国对外贸易中遇
到的贸易技术壁垒主要有:食品中的农药残留量,陶瓷产品的含铅量,
皮革的PCP残留量,烟草中有机氯含量,机电产品、玩具的安全性
指标,汽油的含铅量指标,汽车排放标准,包装物的可回收性指标,
纺织品染料指标,保护臭氧层的受控物质等。
贸易技术壁垒使我国出口产品价格优势逐渐丧失,降低了我国产
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知名品牌不多,大部
分产品的竞争优势在于低成本。由于国内的劳动力与原材料价格低
廉,外国产品在价格上与我国产品无法竞争,但随着贸易技术壁垒的
盛行,我国外贸生产厂家为了扩大产品出口,并且给国家多创外汇,
不得不按不同国家苛刻的标准规定来生产出口产品,有时甚至为了一
道工序而必须引进一种价格昂贵的机器设备或专利技术,这样一来就
大大提高了成本,造成产品价格上升,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国际市场
上的竞争力。例如,2005年8月13日欧盟正式出台了《电子垃圾处
理法》,明确地把一个我国电子产品生产企业不愿意深想、却又不得
不正视的问题推到了眼前,那就是中国每年成百上千万电子垃圾对环
境的污染及控制问题。法令实施之后,中国企业在向欧盟出口此类产
品时需要付费给专业的回收公司来处理废弃产品,费用大概是每件产
品销售价格的3%一5%,而我国电器出口的平均利润只有5%左右,
从而我国电子产品在欧洲市场上失去竞争力;在出121日本的大米的加
工过程中,其中有一项工序是挑选异色粒,而这种挑选异色粒的设备
只有日本生产。因此,我们的生产厂家就必须花费数百万元人民币来
采购这种发备,用来加工生产,这样一来增加了生产成本,造成了产
品价格的上涨,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贸易技术壁垒限制了我国大宗商品的出口。例如,从2006年5
月29日起,日本一项专门针对进口农产品的新规定——《食品中残
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正式实施。所谓“肯定列表制度”,是指
对食品中残留的农业化学品制定限量标准,即凡是农产品生产、加工
中可能用到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都在“肯定列表制度”监控范
围内。该规定极大提高了日本农产品进口的门槛,将严重影响我国农
产品出口,江苏、山东、广东、浙江等农产品出口大省难逃此劫。
据商务部2003年对受贸易技术壁垒影响的企业所做的调查反
映,50%以上的企业认为贸易技术壁垒导致标准不断提高,增加成本;
25%的企业认为技术法规和标准不断变化,增加风险;也有企业认为
“贸易技术壁垒拖延时间,失去贸易机会”,或受到查处,使企业信
誉受损。总之,贸易技术壁垒给出口企业造成了减少国际市场份额、
失去贸易机会、退出市场、损害企业信誉等多方面的损失,并使国外
消费者对我国部分产品尤其是农产品食品信心下降。事实上,国外贸
易技术壁垒已经成为长期制约我国出口发展的最大障碍。
二、受贸易技术壁垒影响的行业及产品分布
根据商务部科技司2003年的调查,按海关税则分类的21类产品
统计,受贸易技术壁垒影响最多的是出口第一类(活动物及动物)、
第二类(植物)、第三类(动、植物油脂)和第四类(食品饮料烟草)
产品的企业,比例分别为91.5%、90.1%、89.0%、和88'2%;其次
是第八类(皮革及其制品)、第十二类(鞋帽伞、杖鞭、羽毛人造花
及人发制品)产品的企业,分别为81.9%和80.9%;值得注意的是,
对于年出口额最多的第十六类产品(主要为机电产品),受技术壁垒
限制的出口企业的比例高达80.O%;出口第十类(水浆及其他纤维纤
维素浆、纸、纸板及其制品)、第十四类(珠宝、贵金属、包贵金属、
仿首饰、硬币)、第十九类(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第二十一
类(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产品的企业没有受到技术壁垒的影响。
以上出口受限产品遭受的损失分别为第一类(活动物及动物产
品)44.2亿美元、第二类(植物产品)41.1亿美元、第二十类(杂项
制品)22.2亿美元、第十六类(机电产品)14.5亿美元、第十二类(纺
织产品)为11.7亿美元。
将21类产品进一步划分为食品土畜、轻工、机电、纺织、五矿
化工和医保6个行业,各行业企业受贸易技术壁垒限制的比例分别
为:89.7%、70.6%、67.4%、67.2%、64.7%、60.1%。这6个行业
遭受损失最严重的是食品土畜产品,比例为54%,其次为轻工产品,
比例为24%,机电为10%、纺织为6%、五矿化工为4%、医保为2
%。这表明,不仅劳动密集型产品由于技术含量低、劳动力密集、与
贸易对象国的利益有冲突等原因而受损较为严重,高新技术产品和机
电产品受损也呈上升趋势。
三、贸易技术壁垒受限和设限地区分布
商务部2003年的分地区调查显示,各省市的出口企业均受到国
外贸易技术壁垒的影响,且影响程度不平衡。青岛、安徽受影响最大,
受限企业占出口企业的比重分别为99.0%、96.2%,江西、上海、
浙江、江苏、广东、北京、天津、山东等地区的出口企业受限也比较
严重。见图表5.1.1。
图表5.1.1
地区企业受限比例地区企业受跟比例地区企业受限EE例地区企业受限比例
青岛99 0% 广西801% 重庆713.0% 江苏60.8%
安徽96.2% 湖南78 9% 四J1l 70 0% 河北59 7%
江西88 2% 海南78.0% 辽宁69.5% 云南59.0%
内蒙古86.O% 陕西76 0% 大连68 7% 广东57 8%
湖北85 3% 贵卅【760% 宁夏67.7% 新疆56 9%
西藏85 3% 吉林73 3% 浙江65.2% 深圳56 0%
f“东83 2% 黑龙江72.O% 宁波64.D% 青海55 0%
上海81.2% 河南70 5% 划肃63 0% 山西49 8%
北京48.0% 厦门48 0% 天津48 0% 福建47 6%
总体而言,对出口的影响涉及所有省份,发达地区损失绝对金额
高,中西部地区损失相对比例高。施限国家和地区主要是欧盟、美国、
日本、韩国等。
四、我国遭遇的贸易技术壁垒的特点
(一)针对我国出口产品的限制性标准越来越高、各种技术性要
求越来越多
许多国家针对我国产品刻意采取技术性贸易措施。其主要方式是
提高标准,标准变得苛刻,标准分类细致,形成体系,不断增加或变
化检验检疫项目等。这些苛刻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给我国出口贸易造成
了一定的障碍。
以日本为例,我国大部分水果、瓜类、蔬菜由于农药残留量不达
标而被禁止进口。2001年初,日本开始加强对我国蔬菜残留农药的
检查,并对检测出的我国蔬菜残留农药超标事件夸大宣传,造成日本
居民对中国蔬菜的“恐购症”。2005年11月日本又宣布增加对从中
国进口的蔬菜的检查;日本也是我国机电产品的主要出口市场,但其
有关机电产品的技术标准非常严格,特别是小型机械产品和家电产
品,若不能达到日本JIS标准,就难以进入日本市场。我国生产的电
视机、电冰箱,质量水平和日本产品不相上下,而且价格比日本产品
低,但在日本市场上仅占很小份额,主要原因在于难以按日本标准生
产,并且日本同行经常变换相关标准,而我国产品获JIS标志认证又
必须运到日本国内进行,这无疑增加了出口成本,给这类产品进入日
本市场带来困难。
以欧盟为例,欧盟针对我国动物源性食品设置障碍。2002年1
月,欧盟以从中国进口的部分动物源性食品中含有氯霉素残留和中国
农药残留体系未达到其要求为由,全面禁止从中国进口动物源性产品
(肠衣和公海捕获直接运抵欧盟市场的鱼类产品除外),后经中欧双
方多次交涉与磋商,欧盟决定自2004年8月31曰起正式解除对中国
输欧部分动物源性产品的禁令。解禁产品主要包括虾类(养殖虾、小
龙虾等)、肠衣、兔肉、蜂蜜、蜂王浆等。但由于2004年初中国爆
发了禽流感,欧盟没有对禽肉解禁。2004年9月,欧委会宣布,鉴
于在某些亚洲国家仍有禽流感发生,亚洲禽流感疫情尚不明朗,决定
把对包括中国在内的10个亚洲国家禽产品进口禁令的截止日期由
2004年12月15日延长到2005年3月31日。2005年1月,欧委会
又将禁令延长至2005年9月30日。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禽流感、
口蹄疫等原因,欧盟仍未解除对我国主要动物源性食品及禽类产品的
进口禁令。
(二)涵盖范围广泛
我国出口贸易遇到的贸易技术壁垒涉及的产品品种多,行业广。
不管是常规贸易品种(农产品、纺织品、玩具等轻工产品等),还是
新近开发的贸易项目(电工产品、机械产品以及高技术产品等)都不
同程度地面临着贸易技术壁垒的限制。
在农产品与食品方面,由于受有毒物质残留量、动植物病虫害规
定、严格的卫生检疫制度、对农产品和食品加工的规定、保护特定动
植物物种的影响,我国的许多农产品与食品被拒绝进入一些国家的市
场;在纺织业方面,纺织品出口曾是我国出口贸易的大户,但由于进
口国实行绿色技术壁垒,我国纺织品出口每年就有近30亿美元受到
影响①。
(三)以绿色、环保为由设置贸易技术壁垒
欧美等国的环保法规中,对商品包装材料的易处理和可回收率有
较高的要求和标准,而我国出口商品的传统包装材料落后、不易处理
回收,这就造成了我国许多产品因包装问题而无法出口。我国出口商
品的包装缺乏对一些天然材料生产的包装物进行卫生和动植物检疫,
加之包装材料材质较差,部分出口产品的包装中还大量使用木材、稻
草等外观粗陋、易含病虫害的包装材料,给进口国设置贸易壁垒提供
了机会。美国曾以防止进口蔬菜包装携带光肩天牛为由,要求我国蔬
菜包装进行熏蒸处理。
许多发达国家都重视商品标志标签制度,对标签内容、文字、图
形、代号等都有专门的规定,这些规定也往往对我国的出口商品造成
障碍。在出口商品的条码化方面,由于我国实现条码化的企业和产品
为数不多,不但不能适应无纸贸易的发展,而且由于无条码商品很难
进入国外的超级市场和零售商店,也同样成为技术性市场准入的限
制。
。许:L眷:《浅论国际贸易中新必的保护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商业研究》,2005(1),117
109
第二节中国遭受贸易技术壁垒的原因
目前,欧美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经济都在走低,欧洲的失业率
更是居高不下,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被冠以“隐性的保护之王”的贸
易技术壁垒已成为21世纪贸易保护的主要手段。中国保持了20多年
的经济高速增长的奇迹使其易成为贸易保护主义者攻击的巨大目标。
因此,贸易保护主义者的攻击是中国出口产品频繁遭遇贸易技术壁垒
的外部原因。此外,我们也应认真地查找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原因。
一、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管理与检测手段落后,
(一)技术法规体系不完善
1.法规残缺,不成体系
法规数量很少,涵盖面较狭窄。由人代会通过形成的法律只有
3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88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
国产品质量法》(1993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
年通过)。其他关于各种商品的技术法规数量太少,所涵盖的商品种
类也不齐全。而发达国家美国的技术法规在世界上是比较健全和完
美的。例如,仅与FDA有关的法律就包括《食品、药品、化装品法》、
《公共卫生服务法》、《公平包装和标签法》、《婴儿药法》、《茶叶进
口法》、《婴儿食品法》等。此外,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消
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环境保护局、联邦贸易委员会、商业部、能
源效率标准局等都各自颁布法规。
2.部门分割,无统一的管理部门
披术法规不成体系的重要原因是没有统一的管理部门。目前,技
术标准、法规的制定、操作机构有很多,诸如商务部、国家计委、海
关、国家质量监督检疫局等,政出多门。面对国外贸易技术壁垒的冲
击,现在要协调各部门的职能,加强对技术法规、标准的宏观管理,
营造公平、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贸易环境,引导和帮助国内企业提高
技术、服务和管理水平,积极应对和突破国外的贸易技术壁垒,不断
开拓国际市场。
110
3.透明度低
WTO/TBT规定各标准化机构至少每6个月公布一次工作计划,
包括其名称和地址、正在制定的标准以及前一段时间所采用的标准,
工作讨’划的通报应在国内标准化活动出版物上公布。在采用一个标准
之前,标准化机构应留出至少60天的时间让其他世界贸易组织缔约
方境内有厉害关系的各方对标准草案提出意见。应要求,各成员方必
须设立相应的WTO/TBT咨询点,既要向WTO总部进行通报,同时
又可从总部获取来自其他国家相应的通报,目前,很多国家都设立了
咨询点。我国是在2001年12月11日加入世贸组织后,才设立了世
界贸易组织司、中国政府世界贸易组织通报咨询局和进出口公平贸易
局,代表中国政府统筹负责与WTO有关的事务,并做出权威性的解
释和说明,在此之前的很长时间内,我国的信息公布与查询存在不及
时、不连贯等问题,因而被指责透明度低。
(二)技术标准和检测手段落后
1.在技术标准方面
首先,技术标准水平低。目前,我国已有国家标准19278项,采
用国际标准的有8378项,约占43.5%。采用ISO、IEC的有6159项,
其中,等同采用的有1878项,而ISO标准有12404项,IEC标准为
5447项,按此计算,我国真正采用ISO、IEC的标准仅占1/10。∞因
为标准水平落后,我们要采取进一步措施加快采用国际标准的步伐。
另一方面,文本的采用不等于产品的采用,采用国际标准的重点在企
业,要推动~大批出口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技术准则和那些在国际上有
权威的组织制定的在国际上享有“事实上的国际标准”地位的标准,
这项工作要根据我国出口商品的类别,统筹规划,协助企业加快实施。
其次,制定标准的能力还不够。在国际标准组织等多个技术委员
会和分技术委员会中,我国仅承担1个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和5个分技
术委员会工作,由我国主导起草的国际标准迄今不过十几项,且基本
上是一些非关键性的标准。因此,在制定标准方面我国还应该积极向
国际先进国家学习,提高制定标准的能力。在制定标准过程中,应该
有一定的前瞻性,在产品研制过程中,就可以起草该类型产品的标准,
并争取积极推广。国际贸易的游戏规则,其实就是技术标准的规则。
从某种程度上讲,谁控制了技术标准,或者说谁的标准得以广泛采用,
谁就掌握了进入市场的主动。
再次,标准修订不及时。我国现有标准制定时间超过十年的高达
7000多项,与国外3到5年就进行修订相比存在明显的差距①。不能
快速满足市场和技术发展的需要,直接影响我国技术和产品的竞争
力。
现在,我国已经充分重视标准的更新这一问题,诸如,为解决我
国国家标准总体技术水平偏低、结构不尽合理等问题,尽快建立科学
合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标准体系,2004年3月国
家公示拟废止国家标准包括6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244项推荐性国
家标准。今后还要进一步加强技术标准的研制工作。
2.在检测手段方面
首先,缺乏相应的软硬件。我国在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与国
际标准化趋势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没有检测方面相应的技术及设
备的支持会给我国带来很大的损失。例如,在水产品的生产出口方面,
我国水产品的检测设备不完善,检测人员素质低,检测手段落后。由
于经费的原因,检测技术落后,缺乏必要的仪器设备,一些地方只有
一些很简陋的仪器,多数疫病凭肉眼、显微镜、甚至靠经验来判断:
检测水平低,有的地方检测人员只能做外部形态和寄生虫检测,不会
做细菌或病毒检测。这样,无论是监测的时效性还是监测指标的完整
性,都不能适应检验检疫的要求,更无法满足不断变化的痰隋监测,
出口必然受阻。。
其次,缺乏在国际上较为权威的检验机构。现在,国际上比较著
名的权威检测机构,如美国的UL保险商实验室公司、德国的Tuv
技术监督协会、英国的ITS检验集团、法国的LCIE实验室、瑞士的
SGS通过公证行等,都是具有一百多年历史的民间检验机构,经它
们检测认证过的产品都能够被消费者充分的信任,而我国却缺乏这样
。http://sd mmkai edu cn/noscript/sd/xinxil2002—10.html。
112
的权威检验机构。
二、我国企业方面的原因
伴随着中国正式成为WTO成员,中国的经济正在迅速地走向世
界,对外开放正逐步向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迈进,促使中国的各类
企业不得不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长期以来,中国的企业习
惯于用各类非市场行为、手段去实现经营目标,不习惯于用市场规则、
规范办事。近年来,中国产品频频遭受国外贸易技术壁垒,生产这些
产品的企业是要负一定责任的。中国企业在面对贸易技术壁垒时常常
感到无所适从,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目前,企业暴
露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企业对技术标准重视不够
表现为对通用的国际标准和技术性管理措施知之甚少,对主要贸
易对象国的技术手段缺乏了解,有关部门又不能给我国的出口企业提
供相关信息,更不能从宏观上对企业加以指导。我国企业对产品竞争
力还主要地集中于价格、而忽略了环保、质量等重要因素,而实际上
环保、质量标准在决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方面,其作用远大于产品的
价格。当前中国许多行业都面临着贸易技术壁垒问题,虽然其中很多
是由于技术水平落后,达不到外国高水平标准的要求,但也有相当一
部分是标准意识的缺乏造成的。
我国蔬菜生产者由于缺乏必要的环保知识和科学知识,在种植过
程中任意使用农药,导致农药残留量大大超过欧盟等发达国家规定的
指标,抑制了我国蔬菜的出口;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江西省的玩
具出口每年都创汇5000多万。当欧盟和美国宣布对进口玩具实行安
全认证时,由于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一家企业通过认证,眨眼
之间就丧失了市场。在标准意识上,我们觉醒得越早,受损失就越小。
(二)企业的技术水平低
我国企业自身的技术、研发水平,相对于发达国家仍比较落后,
在客观上制约了本国企业向广大发达国家出口符合国际技术标准的
产品能力。据专家估算,我国产品质量水平实际落后于发达国家10
--20年@,表现在出口产品结构上,附加值低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
占主导地位,而附加值高的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仍占次要地位。
随着全球质量水平和档次的不断提高,我国出口产品的技术性门槛也
随之提高。即使发达国家所设置的技术性门槛并非苛刻,也可能使我
国企业出口面临巨大危害。
(三)企业对国际标准、规则缺乏预测能力
由于各国都有自己的技术法规和标准,具有各自的特点。我国企
业长期习惯于根据指令生产,加入WTO后,企业走向世界时,世界
市场环境十分复杂,企业还继续盲目地进行生产和出口,“以不变应
万变”,必然遭受贸易技术壁垒。另一方面,企业对国外规则的变化
不敏感,更缺乏预测的能力。TBT协议中要求,一国应确保立即公
布已通过的技术法规,并使有关成员方获得和了解这些技术法规,除
非出现紧急情况,否则各成员方应允许技术法规的公布和生效之间要
有一段合理的时间,以便出口成员方的生产者,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成
员方的生产者,为符合进口成员方的要求有机会调整其产品和生产方
法。可是尽管这样,我国的企业却很少顾及市场规则的变化。例如从
2003年12月12日起,任何一批食品进入美国之前的8小时至5天
内向FDA通报商品的性质、制造商和发运人、种植者、原产国、起
运国、预期到港日期和口岸。这次美国食品注册通报制度只是程序性
要求,美国官方不直接检查工厂,而我国一些企业根本不了解这一信
息,当时,上海市对美出口的果汁饮料、豆制品有7批产品遭到FDA
的拒绝,原因只在于这些企业没有登记注册或通报,提供生产工序文
件。
(四)不能利用合法武器保护自身利益
在遭受贸易技术壁垒后,我国企业往往不懂得维护自己的利益、
不抗争,选择沉默,这往往助长了发达国家利用贸易技术壁垒阻碍我
国出口的气焰。目前,在贸易技术壁垒的争端案中,诉讼方大多数是
发达国家,中国等发展中国家作为诉讼方很少,1995--2004年国际
上涉及TBT和SPS的争端达到60余起,大部分案例发生在发达国
。陈兵、李静:《TBT给我国企业出口带来的危害及凉囡分析》,《企业改革与发腱》,23。
114
家。这并不是因为发展中国家没有遭受到贸易技术壁垒,而是由于企
业不太懂市场规则,遇到贸易技术壁垒,不应诉,白白放弃了巨大的
市场。因此,我国企业应该在积极追踪本行业国外贸易技术壁垒动态
的同时,加强对WTO等经济规则的学习,只有掌握了法律武器,才
能维护自身利益。
三、对外贸易结构不合理
在货物贸易中,劳动密集型的商品占有较高比重,资本和技术密
集型的商品出口比重偏低。据中国海关统计,2004年高新技术产品
在中国出口的工业制成品中的比例仅为27.9%,而这些所谓的高新技
术产品中还绝大部分使用国外的核心零部件或者关键性技术。另外,
中国出口的大部分产品都是由三资企业完成的。由于中国少有自己的
品牌,大部分利润都由外商赚去了。
在服务贸易方面,我国由于起步晚,服务业比较落后,在国民经
济的比重只有30%左右,远低于发展中国家50%的平均水平,更低
于发达国家70%的水平,国内服务业发展的滞后使得对外服务贸易
的发展受到很大的制约。从各年来看,我国对外服务贸易的出口额逐
年增长,但其占总出口额的比重一直徘徊10%左右。2004年,我国
服务出口占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只有9%,明显低于19%的世界平均
水平①。
在国际市场上,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竞争优势正在逐
渐丧失,尤其是80年代后,发达国家用高科技渗入各类产业中,使
各产业所依托的资源都得到了改善,即使是劳动密集型产品,在发达
国家也可以使用密集的资本和技术进行生产,因而具有更高的劳动生
产率。另外,当代世界经济已步入知识、信息时代,天赋的自然资源
不再成为强有力的竞争要素。现代产品所需自然资源很少,如电子产
品所需的零部件几乎不占太多自然资源。还有,资源密集型的初级产
品技术含量低,易于普及,使得该产品能获得的比较利益有限,却更
容易引起贸易摩擦。例如,中国进口一架飞机平均要2100万美元,
。黄乐帧: 《贸易大国难脱服务贸易逆差中国外贸酝酿转型》, 《中国经济周刊》,2005—07—04。
115
出口一双鞋只有2.5美元,中国要出口840万双鞋才能换来一架飞机。
低成本的出口产品易使贸易条件恶化,引发贸易争端。
我国劳动、资源密集型产品正是因为本身技术含量低,无法达到
发达国家先进技术标准和检测水平而遭受贸易技术壁垒。
此外,我国对外贸易方向主要集中于贸易技术壁垒的发源地美、
日、欧盟等国家。我国长期游离于多边贸易体系之外,缺乏充分、稳
定、确切的信息来源,不能以WTO的贸易争端解决不合理的技术限
制同样是我国遭受贸易技术壁垒的原因。
第六章中国的策略选择——政府行为
随着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兴起和贸易自由化趋势的发展,以及中国
入世后开放进程的不断加快,应对世界范围内的贸易技术壁垒已不再
是停留在口头上的热门话题,而是不可回避的现实挑战。
关于贸易技术壁垒问题,我们要进行客观清醒的分析,给予足够
的重视。既不能因其是某些发达国家用以限制发展中国家出口商品的
一种手段而笼统地加以反对,也不能因为其出于保护资源、环境和人
类健康的目的而盲目接受。我们应该在认识和掌握贸易技术壁垒实质
的基础上,以积极的态度研究相关的国际规定、政策,学习国际经验,
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应对贸易技术壁垒。
第一节加强政府管理
经济全球化不仅给国家,而且也给中国政府经济行为提供了新的
机遇与全面挑战。全球化的本质是带有较强渗透力的开放促进机制,
直接导致政府对经济事务甚至国家主权事务的管理难度趋于不断提
高。适应性在现代社会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如果制度安排不能
对变化的环境作出反应,那么基础设施的可持续性很可能遭到破坏。
中国政府必须不断增强自身的协调应变能力,以求在不利的世界经济
活动规则和制度安排下维护民族利益。在此基础上政府还要合理调整
自己的经济职能,全面创新自己的管理理念,树立“政府有限、政府
服务、全民社会”等理念,全面提高、改善政府经济行为运作的水平
与方式,以便适应经济全球化下世界经济形势的变化,促进我国经济
可持续发展。
处于经济转型中的中国经济体制与运行机制仍存在计划经济的
影子,中国的经济体制变迁的路径是,新制度不是从旧体制外部整体
移入,而是借助旧制度的躯体孵化出来。政企职能还没有明确分清:
政府职能里面,有~些应该交给市场的还没有转移出去,行政审批还
比较多,对经济干预比较多。另一方面,政府应该做的事情,像社会
管理、公共服务、经济调节等职能还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政府管理
规范化、法制化偏低;政府政策和执行缺乏透明度;各类行政审批的
环节不清,手续繁琐,时限不明;行政机关的审批,只有权力,没有
责任,缺乏公开、有效的审批监督制约机制;市场监管不够,未能建
立统一的行业标准和行业监管体系;在外贸管理体制方面,无法与
WTO规则接轨,法制法规体系不健全。
针对目前存在的贸易技术壁垒,政府要积极行动起来,加强和完
善其管理机制。
首先,要加强对技术保护的宏观管理,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国技术
保护措施体系,营造公平i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贸易环境,引导和帮
助国内企业提高技术、服务和管理水平,积极面对贸易壁垒。这是需
要科技、经济、外贸、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海关、环保等多部门共同
完成的一项紧迫任务。
其次,要建立技术保护的统一协调机制。建立协调机构,统一管
理相关事务,统一对外磋商渠道,统一口径。按照我国产业发展及
WTO协议的规定,建立、健全相应的执法监督机构,严格、透明执
法标准,加大执法力度,依法行政,建立起一种能保证各执法机构之
间良好协作、高效运转的机制。
第三,要设立地方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协调机构。在全国设立省一
级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协调机构十分重要,因为技术性贸易措施涉及面
广、工作量大,如不设立省一级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协调机构,仅凭中
央协调,工作很难达到成效,预警系统也无法完备,不利于我国外经
贸发展。
设立后的省一级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协调机构负责具体执行或协
调中央一级的协调部门的工作,分担中央一级协调部门的工作,减少
时间耗费,提高工作效率。
设立省一级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协调机构,能保证信息的及时传
递,企业遇到贸易技术壁垒问题时,不知道到什么部门去反映。如果
有了_f力、调机构,不仅可以帮助企业获得相关的信息,也可以及时把企
业的情况反映给上级部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设立省一级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协调机构,能够联合各企业,形成
合力,共同解决困难,可以避免企业在遇到问题时,各自为战,耽搁
有效应对贸易技术壁垒的时机。
第二节加强对企业的政策引导和宣传
政府在企业的发展中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就如世界银行发展报
告所说的那样:“在世界各地,政府正成为人们注目的中心。全球经
济具有深远意义的发展使我们再次思考关于政府的一些基本问题:它
的作用应该是什么,它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以及如何做好这些事
情。”从政府职能的领域,就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实际,我国政府
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企业的工作。
一、加强对WTO规则的研究
WTO/TBT协议的基本原则就是世界贸易组织各成员之间,在技
术法规、技术标准、合格评定程序,以及与其相关的质检、认证、校
准、咨询等方面弱化本国国情、强化国际统一规则。TBT协议充分体
现了WTO协议的宗旨和原则,即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各成员方
进行贸易时的共同行为规范和准则是互惠互利;逐步实现贸易自由
化,扩大市场准入水平,促进市场的合理竞争和适度保护:给予发展
中国家差别和更加优惠的待遇。
当前,应着重了解研究的问题是:(1)有效利用TBT协议的技
术法规,包括实现正当目标的规定。这里所说的正当目标是指国家安
全要求、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身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
健康、保护环境等。以上几个方面各国可以制定自己的法规,各个国
家没有必要都一样,因为各个国家保护程度不~样。(2)研究技术法
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制定、批准和实施方面的具体要求,以及
成员国应享有的权利。要保证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方面给
予任何一缔约方以国民待遇,要保证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的制
定、批准和实施在目的和效果上均不会给国际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
碍。(3)研究如何充分利用TBT协议中在信息援助上对发展中国家
成员的特殊和区别待遇,争取获得更多的技术援助和照顾。某些政策
可以向发展中国家放宽,允许有一定的缓冲期逐步达到要求,如TBT
仂、议规定即使可能存在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发展中国家成员方可按
照它们的技术和社会经济的特殊情况采纳某些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
评定程序,旨在保持与他们的发展需要相一致的当地技术、生产方式
和工艺。同时,发达国家要向最不发达国家在建立技术法规、标准和
合格评定程序方面提供援助。(4)研究TBT协议中关于磋商和争端
解决条款的内容、程序及规定,以维护企业的正当权益。一旦我们遭
遇贸易技术壁垒,我们可以向WTO进行申诉,得到WTO的裁决。
(5)积极利用我国技术法规、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保护自身合法权
益,制定符合TBT协议要求的有利于我国产品发展,保护民族产业
的技术措施。
二、扶助我国外经贸企业,提高应对贸易技术壁垒的能力
政府在帮助企业提高应对贸易技术壁垒的能力方面起着关键的
作用。政府要对出口企业进行政策上的引导以提高出口企业规避贸易
技术壁垒的能力。2005年5月我国商务部在北京发布了首批《出口
商品技术指南》,以帮助促进中国出口企业在出口业务上规避贸易技
术壁垒。首批《指南》共10项,皆为中国企业急需应对的项目,其
中9项针对具体商品,涉及纺织品、轻工、土畜、五矿化工、机电、
高新等领域,还有1项针对特定市场的包装要求。到2006年底,商
务部将为我国企业无偿提供100个出口商品技术指南,涉及金额逾
2000多亿美元,争取尽快实现能够及时、准确、全面检测80%以上
目标市场的准入技术条件。@
众所周知,重视环境、保护消费者,实现可持续发展已是大势所
趋,绿色经济已成为21世纪世界经济发展的重点,也成为各国设立
贸易技术壁垒的接口。因此,国家应实行经济的“绿化”战略。政府
实行财政与金融的I办调配合,支持国民经济的“绿化”战略。对绿色
。米辉:《商务部助力LI:I口企业应对国外技术壁垒》.《中国经济导报》,2005年5月17日
120
产业实施倾斜的财税政策,其着力点在于:一是要在税收上给予优惠,
在一定时期内对“绿色”产业企业可以减征或免征增值税,对企业新
开发的“绿色”产品也可以缓征所得税;通过财政补贴,对绿色产业
在成长初期,特别是因新产品的研发而出现的暂时亏损,或新产品为
打入国际市场而出现的暂时亏损予以财政补贴;加大政府采购中绿色
产品的比重。二是金融活动中要体现“绿色”。诸如,发行“绿色”
金融债券;支持“绿色”产业的优先股上市;为“绿色”消费提供贴
息货款等。
三、促进企业创新发展
即运用各种可能的方式启发、诱导企业创新的意愿和积极性,促
动、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发展。
科技水平的差异导致贸易技术壁垒的强化。现在,科学技术发展
导致工业发达国家技术法规、标准、认证制度及检验制度水平和内容
居于世界领先地位,他们利用高灵敏度的检测水平、先进的生产标准,
不断地生产和出口具备先进性、竞争性的商品,而发展中国家由于科
技水平低,其出口产品无法达到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标准要求,从而
出口受阻。
创新与发展是我国企业应对贸易技术壁垒的必经之路。勿庸置
疑,我国企业的工艺与标准和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距,因此,企业
的技术创新需要政府的扶持。
我国政府要有针对性地加大对企业创新的扶持力度。
第一,政府要对科技发展作出规划,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对重
大技术创新或技术创新的关键环节、重点、难点进行强化性创新,以
提高技术水平,协调企业行为,推动技术创新的产业化。
第二,要增加教育投入,发展教育事业,为技术创新奠定坚实
的知识基础。
第三,要制定科技政策推动技术创新,科技政策是通过市场规
则的弥补来引导和推动技术创新的。
第四,要提供资金援助。资金的缺乏是技术创新的一大障碍,
为了破除这个障碍,政府一方面要建立科学基金来资助技术创新的发
明创造,另一方面要组建风险投资银行,向技术创新主体发放风险性
信贷。
第五,要建立高科技园区并实行技术创新的优惠政策,促进技
术创新的成果转化。美国政府在促进技术创新方面的做法很值得我国
政府学习,1993年,克林顿执政时,通过成立国家科技委员会,制
定新的科技开发政策,建设“信息高速公路”,加强科技人才的培养
和国际合作等一系列措施,大大提高了国际竞争力。
第三节做好通报咨询工作,建立全国预警机制
建立贸易技术壁垒的预警机制对于我国对外贸易健康发展意义
重大,因为国际标准化机构和各国政府及其标准化机构经常对技术法
规和标准进行修订,如果企业信息不畅,不能按照已经变化了的法规
或标准要求生产产品,在出口时就会遭遇贸易技术壁垒。
一、加强获取国外技术壁垒信息方面的工作。
首先,可以充分利用世贸组织各成员方在TBT/SPS下提供有关
技术标准、法规的国家级咨询点和WTO各成员方的官方出版物来收
集信息。TBT协议要求成员方设立国家级咨询点,作为本国政府按
TBT规定履行通报和追踪查询义务的执行机构。TBT咨询点负责把
本国中央和地方政府机构、非政府机构制定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
评定程序在草案阶段,代表政府向WTO总部进行通报。世界TBT
与SPS通报量1995年为587件,2003年增加到1957件,是1995年
的3_33倍,平均每天就有5件以上的TBT与SPS通报。与2003年
相比,2004年通报数量有所下降但仍有1649件(见图6.3.1)。
图6.3.1:1995--2004年WTO成员TBT和SPS通报情况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11 2001 2002 2003 2004
TBT 389 501 846 680 697 637 571 615 1101 723
SPS 198 241 298 335 445 468 772 814 856 926
l台汁587 742 1144 1015 1142 1105 t343 1429 1957 1649
其次,要发挥驻外经商机构的优势,定期收集、整理、发布国外
贸易技术壁垒的最新动态,研究主要贸易对象贸易技术壁垒对我国出
口贸易的影响,及时采取积极防御措施,打破壁垒,扩大出口。
第三,建立专门的信息收集渠道。鉴于贸易技术壁垒影响大,涉
及面广,我国应建立专门的信息收集渠道。应组织专门的人力、物力
研究国外贸易技术壁垒体系,掌握我国主要伙伴的宏观经济运行动
态,所处的商业周期阶段,贸易收支等状况和准确了解国外相关产业
和市场的发展动态,行业竞争强度,厂商数量,竞争力状况等情报。
由于这些数据是动态变化的,涉及多个国家、多个产品,相关机构要
及时收集、整理、跟踪国外的贸易技术壁垒状况,有关文档数据量较
大,系统必须有收集、整理和存储的功能。积极倡导和扶植建立我国
的电子商务平台,并制定相关法规,引导企业的竞争行为和方向。
第四,充分发挥行会、商会、消费者团体等非政府组织的作用,
密切联系企业,及时通报贸易技术壁垒的动态。要求尽快建立包括外
贸、商检、海关、动植物检验、卫生防疫、环保等部门以及出口企业、
三资企业等在内的横向情报协作网,互通有无,相互协作,以获取更
多、更广的情报资料,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二、进行预警信息的加工和分析
预警信息系统的主要技术单位负责将收集到的信息加工,并对预
警信息进行初步的评定,再由专门的预警信息风险评估队伍负责风险
评估,这只风险评估队伍应由具有专业技术知识,又懂得外贸业务的
复合型人才来组成。由于TBT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
政策性强,技术含量高,因此,只有这类复合型人才才可能对r11BT
的风险具有较强的敏感力和判断力。
预警风险程度的评估方法由参与风险评估的专家根据不同情况
灵活掌握。例如:对影响面特别大、涉及贸易额数量巨大或对国家或
消费者安全可能产生较大危害的,可直接定为严重风险程度,对影响
较小,涉及贸易额数量较小的,可定为一般风险程度。反映在图6.3.2
一L为:设横坐标为影响的频次或持续时间,纵坐标为影响出口贸易额
数量,则可借助坐标来展开评估。假设Tr为频次较高或持续时间较
长的界限,To为影响频次较低或持续时间较短的界限。Mr为受影响
的出口贸易额数量较多的界限,Mo为受影响的出口贸易额数量较少
的界限,则可借助坐标进行评估。
经风险评估的预警信息,由预警信息的组织方向相关部门传递,
还要提出必要的预防措施或建议。
图6.3.2
Mr
MO
儿Ill 111
I II III
I I 11
0 To Tr
I为一般风险程度区
II为中等风险程度区
III为严重风险程度区
三、加强通报咨询网的建设
为了方便人们更多了解世界技术性贸易措施发展趋势,增强技术
性贸易措施的透明度,我们有必要建立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咨询网。
关于通报咨询网的建设要注意:
第一,网点布局要合理。尽量达到信息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和浪费。TBT信息的传递主要靠计算机网络传输,地缘关系不是很重
要,所以,应该让那些条件好并且已有基础的咨询点成为全国的骨干
网点。根据国务院1998年6月批准发布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
配制、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我国关于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通报
咨询工作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管理。(2001年国家质量技术监
督局与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组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
局)。
第二,分工要明确。通报的标准信息涉及到各行各业,需要一大
批既懂专业、标准化、检测方面知识,又具有良好外语水平的人才。
第三,通报网络要有效率。要有针对性:大型或主要出口企业或
部门,要与咨询点建立固定的联络方式,咨询点应对这些企业提供专
门的服务;要有协调性:通报咨询部门要密切联系技术标准、法规、
质检、海关等部门,只有部门协调一致,才能做好技术咨询工作;要
迅速:技术法规、标准的通报工作要考虑时间因素,否则会延误企业
应对贸易技术壁垒的大好时机。因此,对具有影响的通报,要采取及
时有效的方式进行公告,确保有利益关系的各方得到信息。
第四节建立和完善技术法规、标淮体系
技术法规、标准体系的建设是一个庞大复杂的工程,它需要通盘
考虑各方面的情况,需要各部门的协同配合。
一、加快我国技术法规、标准体系的建设
(一)完善立法体制
技术法规实质是一种行政立法行为。因此,技术法规立法体制的
完善主要包括:完善技术法规制定权的授予制度,包括主体资格、立
法事项和立法依据的授予;完善技术法规制定权的行使制度,重点是
完善程序规则。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与TBT协议的有关规定保
持一致。如拟采用一‘特定技术规定,应提早公告,增强其程序的透明
度,要允许WTO其他成员提出书面意见,并应其他成员的申请对有
关意见予以讨论和考虑等。
(二)加强对TBT协议和国际标准的研究
根据TBT协议确定技术法规、标准体系的总原则,不断完善我
国的技术法规、标准体系。我国目前采用国际标准比例不高,难以满
足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我国己加入WTO,技术法规和标准体系必
须向WTO的有关协议靠拢。在调整技术法规和标准的过程中,要积
极采用国际标准,特别是对~些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的标准应与国
际标准一一对应;应吸收国外的先进经验,将涉及消费者健康安全、
动植物生命健康、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市场要求制定成技术法规;对技
术法规和技术标准在内容和形式上加以区别,同时又相互配套,以便
于执法;要始终遵循国民待遇原则,各项技术法规和标准必须保证做
到内外一致,避免片面针对进口产品的做法;在对现行法规、标准进
行清理的过程中,要首先考虑法规、标准制定的依据是否清楚,执法
主体是否明确。
(三)积极调整我国现行的技术法规体系
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没有明确的“技术法规”的规定,除强制性国
家标准外,大量“红头文件”在现实中起着技术法规的作用。如《产
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第一
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等。像这些国家公布的强制执行
的标准和规范等在目前实际起着技术法规的作用,这与TBT协议中
要求的技术法规的形式有很大的差别。
对那些符合WTO要求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予以保留,对那些不符
合世贸组织规则和市场经济发展的,明显不适应对外经贸形势发展需
要的、条款配套不具体和难以操作的,都应予以调整、修订或废止,
对尚未有技术法规和标准的要抓紧制定。
对我国强制性标准进行改造。通过修改《标准化法》取消强制性
标准,所有标准都是自愿性的,将原有强制性标准中规定产品特性或
其有关工艺和生产方法的那些标准转化为技术法规,做到技术法规和
标准相分离。
编制我国技术法规项目目录体系。应建立一个涉及安全、卫生、
环保商品的项目体系,列入体系的商品和目录需逐步制定相应的技术
法规。从商品看,进口食品、机电产品、敏感的动植物产品应优先考
虑,这些商品的进口可由海关、检验检疫部门在口岸进行重点查验监
管,将不合格商品拒于国门之外。
强化技术法规、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发布工作。在制定有关法规、
标准时,应考虑不同层次的市场需求,以适应我国外向型经济的需要。
对法规、标准的审查、批准、发布,尽量减少中间环节,缩短时间,
提高:[作效率。所有法规、标准都应及时公布。
(四)加强对国外技术法规和标准的追踪
国外工业发达国家的一些技术法规和标准相当先进,加强对国外
法规标准的追踪和及时采用,对加强我国技术法规和标准体系的建设
十分重要。国外一些公司或行业团体对本公司或本行业的标准经常修
订,一旦本行业有了某种技术上的突破,便很快制定成标准,供生产
直接使用。由于他们对设计、生产和使用中出现的变化反应迅速、及
时,其标准的先进性显而易见。如美国的ASME锅炉和压力器法规
标准,每年两次补遗,3年修订一次;国际标准每5年复审一次,一
旦认为必要,立即着手修订。因此,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通过对这
些法规、标准的搜集研究,掌握对国外技术法规的发展趋势和动向,
制定早期的相应对策,避免被动应付。对搜集到的技术法规信息要及
时传递,使有关部门和企业在国外未正式采取某项法规前,采取预警
措施,提前做好准备。
积极参加标准化组织和其他组织的活动。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
外先进标准,实现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的“对接”,参与国际标准的
制定、修订工作,及时了解国外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动向,调整我国法
规、标准体系,将我国法规、标准上升为国际标准。对照发达国家技
术法规和标准体系的建设经验,它们为了将本国标准内容纳入国际标
准中,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组织的各项工作。据统计,欧盟为了巩固其
在国际贸易和国际标准制定方面的优势,承担了ISO秘书处50%以
上的工作。日本为了使本国标准向国际标准靠近,对2000多个JIS
标准逐个进行了调研。我国在承担ISO秘书处工作方面与发达国家相
比,则显得稍逊一筹(见图表6.4.1)。今后,我们要加大这方面的
工作力度,认真研究并了解国际标准在贸易上保护国内发展的重要影
响,使我国标准对开放市场进行合法保护。
图表6.4.1:2004年有关国家承担ISOFFC SC秘书处的数量统计
数量13 l 109 132 85 32 21 28 6
二、加强合格评定的建设
(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法制
127
认证认可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技术性强,需要各有关部门的
共同努力和密切协作。国家认监委应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认真履行职
责,建立健全和规范认证认可的各项工作制度。要尽快建立认证认可
工作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动作,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积极
支持国家认监委的工作,在国家认监委统一规划与有效监管的基础
上,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我国的认证认可事业。
积极创造条件加快立法,使这项工作尽快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
轨道。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规则,对
认证认可方面的规章和行政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维护认证认可工作
的统一性。
(二)建立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和自愿性认证制度
对涉及人类健康和安全、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
共安全的产品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要尽快对这类产品统一目
录,统一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标志,统一收费标准。
国家还应鼓励并积极推行自愿性认证,制定统一的自愿性认证管
理办法。各部门可以根据行业需要,在统一规划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
的前提下,积极推动自愿性认证工作。自愿性认证应当坚持企业自愿
申请的原则,政府管理部门不得干预企业的自主权。要积极推行
IS014000和IS09000系列标准的认证工作。推进IS09000系列标准
有利于促进我国质量管理水平向国际水平靠拢,使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获得世界上的普遍承认,避开技术壁垒,扩大出口贸易。同样,加强
IS014000认证工作,也有利于我国企业有效抵御世界绿色贸易壁垒
的影响,满足许多发达国家对这一管理体系的市场准入的必要要求,
促进出口产品在环境标准方面达到国际标准要求。
(三)积极推动认证机构改革,逐步实现社会化
当前,认证机构要从行政管理部门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主体。认证机构要对其认证结果负责,加强对获准认证的企
业、产品和认证标志的跟踪监督。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因产品不符
合认证要求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认证机构要承担连带责任。
在认证实现市场化的过程中,政府要加强对认证机构及认证咨
询、培训机构的管理。认证机构及认证咨询、培训机构的设立必须经
国家认监委批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凭批准文件依法登记注册,其他
机构一律不得从事与认证有关的经营性活动。认证机构在认证活动中
要公平竞争,不得与认证咨询机构有任何利益关系,不得开展与认证
有关的任何咨询业务。对违法违规的机构和人员,依法追究其相应责
任。
(四)创建自己的名牌认证、认可
首先,推行国家标准认证制度。凡是按照国家推荐标准通过认证
的产品,颁发相应的认证标志。凡有资格颁发国家标准认证标志的实
验室,必须经过国家标准主管部门认可。通过这种方式来提高国家标
准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地位,提高知名度,最终推向国际市场。除此之
外,国家应根据各产品认证委员会的实际情况,有倾向性地扶持一些
产品认证机构,使其成为比较著名的标志。同时对其他一些产品认证
委员会进行调整合并,尽量减少那些没有影响的认证标志。
其次,积极推行实验室认可。实验室认可是提高实验室能力最有
效的途径。通过实验室认可工作,使实验室管理规范化、国际化、并
对外展示自己的能力。
(五)产品认证要有所选择
并不是在所有情况下互认都有利,若我国是某产品的进口国,如
果没有其他约束条件,最好不要与该产品的出口国互认,因为互认后,
该出口产品就可以在本国就近检验,这样会大大降低贸易成本,减少
了我方实验室的认证商机。如果我们是产品的出口国,我们就要积极
参加国际认证,使我方实验室符合国际标准要求,便利我方产品认证。
另外,产品认证要按照产品所要出口到的国家和地区的认证要求来进
行,如果没有特别指明,则不需要认证。
第五节客观面对TBT争端,合理利用争端解决机制
近年来我国与发达国家的贸易争端不断出现,涉及TBT的贸易争
端也很多,我们要客观分析TBT争端的原因,积极面对争端。
一、发生争端的原因分析
(一)国际方面的原因
首先,主要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缓慢。我国入世后,由于承诺对中
国开放市场,对主要发达国家的企业造成了~定压力,为了保护国内
企业,很多发达国家便采取贸易争端的方式为国内企业赢取空间和时
间。
其次,随着关税壁垒的不断下降,形形色色的非关税壁垒不断上
升,由于非关税壁垒透明度没有关税壁垒高,所以更容易产生贸易争
端。
第三,并不排除一一些成员滥用世贸组织规则、绿色壁垒。一些国
家由于国内企业结构调整不到位,产品升级缓慢,在激烈的国际贸易
竞争中逐渐处于劣势地位,便举起非关税壁垒的大旗,挑起贸易争端。
第四,国内政治压力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例如在21305年,美
国对中国纺织品实行限制而引起的贸易争端,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其国
内政治压力的影响。
国内方面的原因:
第一,与其他世贸成员相比,我国在经济、技术等方面确实存在
着不小的发展差距。一些产品技术标准达不到国际要求,必然会遭受
发达成员贸易技术壁垒措施,引发贸易摩擦。
第二,竞争的对象是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处于矛盾的产业。例
如中美钢铁贸易摩擦,钢铁工业几乎是美国的夕阳产业,而对中国来
说却是很重要的产业。一方面我们要开拓国际市场,另一方面,美国
要保护其国内市场,很容易产生贸易摩擦。
第三,国内企业的经营秩序不好,存在着竞争的恶性循环。由于
中国入世不久,在国内立法方面还存在着不完善的地方,导致国内的
经营秩序不好,存在着竞争的恶性循环。
第四,政府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对国外政府法规的研究不够。我
们对其他成员的国内立法缺乏深入的研究,也容易造成贸易争端。
二、WT0/TBT争端解决机制特点
WI'O/TBT协议第14条“磋商和争端解决”明确指出:“就影响
本协定执行的任何事项进行磋商和争端的解决,均须在争端解决机构
的主持下进行”,并且要“参照1994年GATI'第22条和23条的规
定执行”,这也就意味着当WTO的成员根据Ⅱ汀协议提出争端要求
时,受理该要求的将是WTO争端解决机构(DSB),并由该机构根
据.GATT相关条款实施争端解决程序。同时,为了确保世贸组织争端
解决的效率,对争端解决的各个阶段都确立了具体的工作时限。与
GATT争端解决程序不同的是,WTO在其程序中增加了上诉程序,
并建立了相应的常设上诉机构,由该机构受理上诉案件。
为了使那些经济力量弱小的广大第三世界国家能够利用这一机
制保护自己的利益,WTO还规定:在涉及最不发达国家成员的争端
案件和争端解决的所有阶段,应特别考虑这些最不发达国家成员所处
的特殊环境,并应在处理涉及某个最不发达国家成员引起的事件中适
当加以限制。如果确实因为最不发达国家所采取的某些措施导致了利
益的丧失和损害,在起诉当事方按照这些程序请求赔偿或寻求中止减
让或其他义务授权时,应施加适当的限制。
三、我国处理贸易争端的主要遵循的原则
(一)加强对外交流,团结一切力量
应尽可能地加强对外交流与协调,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传递信
息,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贸易纠纷的产生,防患于未然,为国际贸易
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利用各种机会,加强国际问的信息交流,
让中国了解世界,也让世界了解中国。要加强与世贸组织的合作,充
分利用每年3次的洽商机会,利用好争端解决机制,而不是恐惧贸易
战或过多顾虑输赢。积极参加到WTO有关争端解决的谈判中去,尤
其要参加到一些尚有争议的谈判之中,如劳工标准、竞争政策、环境
保护、知识产权等。应积极推荐我国专家出任专家组成员。在我国是
争端当事国的情况下,一旦中诉,应该积极准备诉辩或答辩状。此外,
精心挑选国内的资深学者对WTO争端解决机制进行研究,从而指导
我们有针对性地进行自我保护。
作为发展中国家,其经济实力一般都不强,因此在处理贸易争端
时,应尽量相互团结,以集体的形式进行磋商以求最佳效果。目前,
贸易集团化己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一个显著特色,从北美自由贸易区到
活跃于世界舞台的欧盟,形形色色的贸易团体在国际贸易中发挥日益
重要的作用。就中国而言,应尽量团结其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
以集体的力量寻求处理贸易争端的最佳解决办法。
(二)熟悉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基本规则’
在对外贸易中,充分利用协议的有关条款维护我国的正当利益。
针对某些不合理、具有明显歧视性的TBT措施,应及时诉诸WTO争
端解决机制,寻求妥善解决。委内瑞拉与巴西就汽油标准胜诉美国一
案,是发展中国家以TBT规则为武器要求自己权利、解决贸易争端
的成功案例。1995年,在WTO刚成立仅三个月的时候,委内瑞拉就
向WTO提出成立专家组的请求,控告美国新颁布实施的汽油标准案
中,提炼基线和法定基线的规定有利于美国炼油厂,阻止了进口。为
此,委内瑞拉被迫启动10亿美元项目改造炼油设备。委内瑞拉在与
美国磋商不果的情况下起诉。1995年3月巴西也加入起诉。经过长
达10个月的调查,判定美国违反WTO的国民待遇原则,判委内瑞
拉和巴西胜诉。
(三)加强政府和企业间的互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政府应通过谈判为企业拓展海外市场,遇有外国不公平的贸易措
施,企业可搜集投资国或贸易国的相关资料向政府主管部门投诉,然
后由政府加以权衡,通过协商、谈判或启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来
维护我们企业的利益。政府还应完善国内法的有关规定,便利企业反
映和投诉。同时,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按照WTO规定,必须培
育--$LL在国际贸易中能够代表我们行业和企业利益的主体,否则,打
官司都不好打。
(四)建立通畅的投诉渠道
当中国企业遭到侵权的威胁时,政府要为企业建立一种快速反映
的投诉渠道,并最终提交到WTO。投诉渠道要通畅,不要职责不明,
互相推卸责任,延误了投诉的最好时机。当别人起诉我们时,也要迅
速反映,积极准备材料,据理力争,维护我方的利益。因此,要注重
人才培养,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综合人才,他们要有良好的国际贸易知
识、熟知国际法、WTO协定、WTO争端解决机制,并具有技术标准、
质量认证的相关知识,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和谈判能力。
第六节新视角——变被动为主动,加强对贸易技术壁垒武器的
合理利用
目前在国内,人们存在一种认识上的误区:面对贸易技术壁垒,
人们首先会想到贸易技术壁垒威胁我们的出口,因此要想方设法来应
付贸易技术壁垒,以扩大产品出口。其实,我们也是世界上的进口大
国,我们也应该利用好贸易技术壁垒这个武器,为我国经济发展服务。
在当今国际市场上,运用贸易技术壁垒进行贸易限制,已是普遍
的心照不宣的秘密。尤其是发达国家,它们凭借其在技术和产业发展
上的优势,运用标准以及各类行政法规来限制和抵消一些发展中国家
在土地、资源和劳动力等方面所拥有的某些优势。“中国制造”虽然目
前在国际市场上拥有一定的优势,但一些国家却利用各种可能的机
会,限制我们产品的进口,保护其本国的产业发展。我国人民缺乏主
动利用贸易技术壁垒的意识,较被动。为此,我们要转变观念,变被
动为主动,积极合理利用技术性贸易措施,为我国经济发展服务。
一、合理利用技术。『生贸易措施来保护我国民族产业
WTO的宗旨之一是实现贸易自由化,在其框架内,关税作为明
显的贸易保护措施是要逐渐被取缔的。而我国对国内产业的保护长期
以来仅限于进口产品的高关税。我国已加入WTO,在今后的几年内,
关税将逐步消减,民族产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我国在加强技术创
新的同时应利用WTO/TBT/SPS等协议,在不违反_|二述原则的情况下,
设置一些技术性贸易措施来保护我国的民族产业。例如,我国的农业
不论在经营方式和科学技术水平方面都很落后,而发达国家农业技术
水平和管理水平较高却依然实行保护措施,这对我国农业冲击很大,
所以我们也应主动在不违反WTO规则的前提下,合理制定一些有效
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二、灵活设置技术性贸易措施
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设置除了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外,更需要灵活
性。如可针对我国的地理环境、气候等因素进行科学地分析研究。如
根据我国道路崎岖不平的状况,就可以制定限制许多底盘较低的汽车
进口。国外的道路路面较好,比较平坦,因此车身低,而我国的路面
较差,因此,我们可以对底盘离地面的高度提出不同的要求,理由是
对人身安全的考虑,符合WTO/TBT的正当目标,这样,国外厂商的
汽车就要进行调整,符合要求后才会获准进入市场;我国地域广阔,
南北温差大。我国南方高温可达40摄氏度,而北方在寒冷地带最低
温度可达零下40摄氏度,我国可利用这一自然条件,对进口产品的
温度适应程度做出量性规定,限制商品的进口;另外,对国内急需的
产品、关键设备零件进口,可以放宽技术措施,而对我们商晶需求较
为饱和、替代弹性较大的商品进口,可执行较为严格的技术措施。
三、推动标准竞争
传统思维认为,国家标准要跟随国际标准或地区标准,这是由发
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决定的。长久以来,发展中国家经济技术水平与
先进发达国家存在不小的差距,导致发展中国家的国家标准严重落后
于世界标准。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中国的经济、技术水平已
取得了巨大的提高。我们的一些有条件的产业领域,可以选择制定高
的技术标准,从而掌握市场的领先权。运用高标准生产的产品不仅保
证产品顺利输入别国市场,赚取最大利润、保护消费者利益,而且,,
高标准本身也会自动限制别国类似产品的竞争。在这方面,美国起了
很好的表率作用:美国从1988年开始研制HDTV技术。研制一开始
充分运用数字压缩技术,较好地解决了利用现有的Tv设施传送和播
送的问题。为此,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规定,美国的HDTV应当既
能用卫星,又能利用现有的地方广播电视设施播送,美国的HDTV
必须与现有的普通电视机和电视节目兼容。这两条合理的规定一举把
日本和欧盟的HDTV技术排除出市场,既开拓了国际市场又排斥了
别国产品的竞争,一举两得。因此,我们有条件的企业和项目,不妨
加强科研投入,加强与国际间的科技交流和合作,开发新的技术标准,
投入到实际生产,从而构筑自己的先进技术壁垒。
2005年5月底,浙江省工商局公布了近期该省市场儿童食品质量
抽检报告,其中知名的“雀巢”奶粉赫然被列入碘超标食品目录。该省
工商机关专门对温州、宁波、湖州三地市场的儿童配方乳粉、儿童配
方米粉、膨化食品等三类商品进行了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标称f黑
龙江)双城雀巢有限公司生产的“雀巢”牌金牌成长3+奶粉,元素“碘”
含量超过国家标准要求。根据国家卫生部1994年2月批准的食品营
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显示:婴幼儿食品碘的含量为250~68叽g(微
克ffkg,而雀巢公司称其产品符合《国际幼儿奶粉标准》。这里,我
国对奶粉中碘含量标准的限制规定高于国际标准,并且经证实有充分
的科学依据。这一案例说明,我国在标准制定方面完全可以走在世界
前列。
四、要引导行业协会和企业在制定技术性贸易措施中发挥作用
与政府相比,行业协会和企业能更直接了解市场、了解产品、了
解企业的状况。在发达国家,行业协会的行规、或者是某些企业为了
提高竞争力从内部制定的技术标准和规章也是构成国家标准的一部
分。目前在我国,行业协会和企业对贸易技术壁垒问题缺乏认识,较
被动地应付贸易技术壁垒,政府也没有积极挖掘行会和企业自身在设
置技术性措施方面的作用。
为此,我们要鼓励和促进各行业部门和行业协会根据本行业情
况,结合产业技术标准的宏观指导要求,制定本行业产品的技术标准。
案例:中韩贸易之战:以其人之道,还至其人之身
2005年年初,韩国发表了“中国产泡菜被铅等重金属严重污染”
的安全检验报告。10月21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厅还对在韩国市场
上销售的9种中国泡菜进行了食品安全性检测,抽检的16棵泡菜中
检测出蛔虫、十二指肠虫及东方毛圆线虫等3种寄生虫虫卵,并且对
外公布了这一检验结果。根据中韩两国谅解备忘录,中国政府曾要求
南韩当局在中国自行调查结束前不要事先公布检验结果,但南韩政府
却以“食品安全攸关国民健康”为由,不理会中国的要求,径自对媒
体公开了有关检验结果,结果韩国市场立刻停止进口中国泡菜。对此,
中国质检总局有关官员已经向南韩驻北京大使馆相关人员通报,将对
韩国产化妆品等采取相应措施,这无疑是由韩国一连串发表铅泡菜和
寄生虫泡菜报告引起的。
事实上,韩国国内根本没有关于泡菜中铅含量的标准,却无端指
责中国产泡菜铅含量超标,中国泡菜经过检验发现根本没有超过国际
标准。韩又指责我国产泡菜寄生虫超标,但韩国也没有界定泡菜内寄
生虫是否超标的标准。我国政府相关部门为此进行积极的交涉。中国
泡菜出口的最大口岸青岛的市商检局食品监管已经开始忙着收集数
据、起草文件、制订对策。实验室和企业都在进行相关检测,对于韩
国提出的那些指标至今还没有检测出有阳性反应。
韩国限制中国泡菜是有原因的。根据韩国政府预计,到2005年
底,韩国进口中国泡菜将会突破10万吨。鉴于中国廉价泡菜大量进
入韩国市场,2005年6月10日,韩国农林部为此专门召开会议商讨
如何对抗中国泡菜进入韩国,保卫本国的泡菜文化和泡菜产业,一场
泡菜质检事件就这样引发了。
正当南韩当局近期不断指责中国食品不符合卫生规定而禁止进
口之际,2005年10月31日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当局突然宣
布,十种来自南韩的泡菜及辣椒酱等食品被验出含有寄生虫卵,即日
起禁止输入,中韩之问一场以泡菜为导火线的贸易战争已经开始。国
家质检总局公告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要加强对来自南韩的泡菜、
辣椒酱、烤肉酱及相关产品的检验工作。对于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做退
货或销毁处理,并暂停受理相关品牌产品的进口报检,对己入境的南
韩生产的不合格泡菜、辣椒酱及烤肉酱进行强制性回收并做销毁处
理。
中方的禁令在南韩引起震动,2005年11月1日南韩第一大晚报
《文化日报》报道了中国质检总局针对南韩食品的禁止入口措施。《文
化日报》指出,遭中国质检总局禁止进口的南韩产品,包括“东源食
品”、“斗山”、“cJ”、“大尚”、“Pulmuone”等,皆为南韩著名食品加
工厂商。2005年11月1目沈阳每家沃尔玛超市撤架可疑韩酱。上海
发现被禁售韩国辣椒酱,将撤柜并集中销毁。11月2日,长春市工
商局在在桂林路一家韩食商店内,发现该商店出售的一种辣椒酱正是
被曝光的“清净园”辣椒酱,工商人员立即对发现的问题食品下架封
存。面对中方的压力,韩国政府不得不主动要求与中方一道协商来解
决争端问题。
从中韩贸易之战,我们可以看到,在遭到贸易技术壁垒的威胁时,
我们不能总是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政府要积极行动起来,在WTO
规则所允许的范围内,灵活利用贸易技术壁垒这块盾牌。
这个案例中,我国政府在应对韩国对中国泡菜设置贸易技术壁垒
方面的做法是积极的。在韩国向中国泡菜设限后,我国政府就立即和
韩国政府协调,协调未果后,我政府立即发表官方声明指责其不良意
图,并且动员相关部门积极搜寻应诉证据,证明韩对泡菜的限制已经
构成了壁垒,在韩国继续一意孤行时,我国政府通过官方发表言论,
拟对韩国化妆品进行技术检测,紧接着,我国政府又加大了对从韩国
、进口泡菜的检测力度,撤销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泡菜,这无疑对韩国
社会各界产生了巨大冲击。韩政府不得不要求与中国政府进行协商来
解决问题。
可见,在应对发达国家给我国设置的歧视性贸易技术壁垒时,积
极主动面对,合理利用贸易技术壁垒的有利武器,在适当的时候,“以
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是十分必要的。政府往往要处于前沿阵地,
代替企业进行交涉,组织人员搜集证据,必要时要提请WTO进行裁
决。
第七章中国的策略选择——企业行为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市场是企业的孵化器,入世后中国市场经济
正式与国际接轨,中国企业也面临着加快发展的机遇和挑战。“春江
水暖鸭先知”,作为微观主体的企业,是最直接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
行为者,对于贸易技术壁垒有切身的体会,因此,从企业入手进行~
系列的调整,更具有针对性,更有效果。并且,宏观层面的种种调整
措施也是最终为企业服务的,企业针对自身制定应对贸易技术壁垒的
方法与计划是当务之急。
第一节充分掌握和灵活运用WTO相关规则
一、熟悉掌握WT0的游戏规则
企业要从新的国际分工格局中获益,就要熟悉和掌握WTO的游
戏规则,以减少进入国际市场的盲目性,必要时运用WTO的争端解
决机制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我国企业来说,目前最紧迫的任务就
是要加深对市场经济体制的理解和再学习,加强对国际规范的了解。
WTO作为当今世界规范国际经贸规则的最大多边经济组织,制定和
实施的多边贸易规则涵盖非常广泛,几乎涉及到世界经济贸易的各个
方面,这些规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加入WTO,就必须遵守这些规
则。企业领导人和企业管理人员要带头学习,了解WTO的职能、基
本原则、相关协议等知识,并学会运用WTO规则。遵循这些规则可
以防止由于不了解规则而带来不必要的贸易摩擦。学会利用这些规则
还可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企业要重点掌握TBT/SPS等胁议的主要内容,重点了解这些协
议中对发展中国家成员的特殊和区别对待以便寻求更多的保护和帮
助。要掌握TBT的争端解决机制程序,一旦发生贸易摩擦,应主动
和有关政府部门联系,掌握第一手资料,利用wT0的规则,积极主
张自己的权利。企业还应熟悉出口国的贸易技术壁垒的实施情况、特
点及相关变化,并对本行业各项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分析,以便尽早
采取措施,主动应战,使贸易壁垒刚露苗头时就能采取措施,减少对
企业的损失。
二、充分利用世贸组织赋子成员的权利
企业可在早期阶段取得WTO其他成员制定的技术法规、标准和
合格评定程序的信息,从而及早采取措施获得市场准入。TBT协议
规定“凡是没有相应的国际标准,或提出的技术法规中的内容与相应
国际标准的技术内容不一致,并且该技术法规对其他成员的贸易可能
有重大影响时,该成员须通过秘书处将该技术法规覆盖的产品清单通
报其他成员,并简要介绍技术法规的目的和理由”。透明度原则保证
了企业可以在技术法规、标准实施之前获得信息,做好准备。
企业有权对其他WTO成员正在起草中的技术性贸易措施草案提
出意见,以保护企业的利益。WTO/TBT咨询点收到通报后,将复印
给有关主管部门和生产厂家,研究其通报是否造成贸易障碍,是否符
合国际标准。
企业有权进入进口国的质量认证体系,申请得到认证。
企业有权要求其他WTO成员提供技术援助。TBT协议中专门对
发展中国家成员的特殊和区别待遇作出了规定,各成员应采取其所能
采取的合理措施,安排其领土内的管理机构向其他成员、特别是发展
中国家成员提供建议,并按双方同意的条款给予它们技术援助。所要
求提供的技术援助包括:就技术法规的制定提供咨询;提供更好地符
合技术法规的方法;就我国生产产品进入各成员国的合格评定体系的
步骤提供咨询等。
企业有权在一定时间内暂缓执行某些TBT条款。在所有的WTO
协议中,都有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优惠待遇条款。TBT协议规定:
为了保证各发展中国家成员能遵守本协议,允许在规定的一段时间’
内,全部或部分地免除他们对协议应负的义务。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
我国可以申请在一定时间内暂缓履行某些义务,这就为我国的民族工
业赢得了改进管理和技术进步的时间。
第二节加快企业技术创新步伐,努力提高技术水平
我国技术水平落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想要在短H?I司内普遍达到
国外先进标准有很大的困难,当务之急是结合实际,找到一条适合我
们的道路,用长时间的努力来实现我们的目标。从根本上提高我国企
业技术竞争力,主要应该从两个方面入手。
一i要切实做好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工作
要真正掌握引进技术的先进之处,为我所用,并在此基础上发展
自身的技术。毕竟国外先进技术更新很快,即使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的标准“标龄”也只有不到5年,各种具体的制造技术与加工工艺的
进步更加迅速,如果企业只靠引进来保持竞争力的话,必将付出极大
的成本,即使在技术上突破了贸易技术壁垒的限制,也会因为成本过
高而失去竞争优势。况且出于竞争的考虑,国外企业一般不会将最先
进的技术转让给他人,我们获得的技术,往往是已经或将要失去竞争
力的技术,因而我们将始终处于一种追赶者的地位,面临日益高筑的
壁垒,往往只能疲于奔命,非常被动。因此,如果我们不能真正地消
化吸收引进来的技术,并使其长久地发挥作用,那么我们在引进技术
方面的开销只能作为一种“消费”,而且是一种“高消费”,而不能
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投资”。
二、提高自身科研创新的能力
将先进的技术加以消化吸收是提高我国企业技术水平的一条有
效途径,然而归根结底,不管是吸收先进成果,还是在此基础上进一
步加以创新,都需要一定的科研水平和能力作为保障,提高自身科研
水平、加强技术创新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
(一)建立资金保障和决策机制
技术创新过程就是投入生产资源以换取不确定的回报的过程。为
了确保科技创新项目得到源源不断的资金供应,企业必须在不断加大
科研投入的同时,明确规定已完成技术创新项目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必
须有一定比例用于新项目开发,只有如此,企业才能不断地用新技术、
新产品取代过时的旧技术、旧产品,确保创新活力和竞争力。
技术创新决策具有“臆测性”和“实验性”,要求决策者既具有
资源分配权力,以确保技术创新全过程的资源供应,又充分了解技术
创新项目的意义、难度和潜在的风险,具有攻克难关的强烈意愿。因
此,技术伽新的战略决策,最好由企业内既有资源分配大权又亲身介
入技术创新过程的技术专家最后定夺。
(二)重视创新人才
面对贸易技术壁垒的挑战和机遇,企业要想在新世纪的竞争中争
创新优势,关键在于能否建立一个强大的创新人才支撑体系。所谓创
新人才,就是异质性创新知识的拥有者。这里的异质性创新知识,通
常表现为个人所拥有的独特经验、技能和心智模式。根据知识分工原
则,创新人才可以分为知识创新人才、技术与产品开发创新人才、管
理创新人才和制度创新人才等类别。
无论哪种创新人才,他们都是增强国家和企业创新能力的战略性
资源。这是因为:首先,创新人才能够创造新的价值。他们可以将其
个人所拥有的隐含性知识奉献出来,彼此共享,形成新知识,并通过
产业化实现其价值。其次,创新人才具有不可替代的特征。如果资本
资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一般的劳动力资源的话,那么对创新人才
而言,资本资源不仅不能替代,反而还需仰仗于创新人才的加入才能
发挥作用。再次,创新人才是未来社会中最稀缺的资源。这不仅源于
创新人才的独特形成过程,而且还因为知识贬损的速度在不断加快。
企业应把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作为跨世纪发展的根本大事来
抓。增强“科技以人为本”的意识,为各类人才提供一切可能的创业
条件和便利,要真正更新观念,提高技术开发经费投入,并制定奖励
政策,调动科技人员参与研究开发的积极性。
第三节健全和完善企业标准化管理体系
企业的标准化工作能否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发挥作用,这决定标准
、化在企业中的地位和存在价值。就国际市场竞争而言,标准化的作用
简单地说就是能够“赢得市场竞争”。谁把标准化工作落到了实处,
谁就拥有市场的制胜权。根据世界各国的经验,企业标准化工作要攀
登三个阶段:
(一)反映市场需求,制定令顾客满意的产品标准
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标准是否符合市场,最终还是要顾客决
定。企业对顾客需求的灵敏度,显然要比政府大的多。在这个意义上,
企业的标准化工作是政府工作的前提。
现在几乎所有的企业都用市场眼光认真审视自己所制定的产品
标准,这是应该引起特别重视的一个问题。不符合市场和顾客要求的
标准,就是失败的。在计划经济年代,产品质量是由政府下定义或由
企业自己来下定义,企业生产的产品,只要符合政府定义的质量标准,
就算合格产品。市场条件下质量是由顾客定义的,不符合顾客要求的
产品,顾客一概不认可。所以,企业要通过产品销售赢得市场竞争,
关键是获得顾客需求。
(二)建立起以产品标准为核心的有效的标准体系
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和生产率的提高,使企业能够稳定市场,不
至于刚占领市场,就由于质量不稳定退出市场。在企业里只有一个孤
立的产品标准是很难发挥作用的,标准化的作用只有通过标准体系才
能有效地发挥,仅仅有了产品标准是不够的,要建立标准体系。
建立标准体系的目的是保证产品标准的实施和产品质量的稳定,
从而使企业能稳定地占领市场。这个目标是同质量管理体系一致的。
因为只有一个孤立的产品标准是不能解决产品质量的,一个产品质量
的形成过程涉及到许多因素,这些因素得不到有效控制,产品质量不
可能稳定,所以建立标准体系就是对影响产品质量的这些因素制定相
应的标准加以规范。
(三)把标准化向纵深推进,运用多种标准化形式支持产品开发
企业应具有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即对市场的应变能力。市场不是
固定的,不是开发出一种产品,制定了一个标准,就几十年可以不变,
企业必须具备应变能力,站稳市场,适应市场,扩大市场。企业的市
场应变能力,主要体现在产品开发的创新能力上,企业不能适应市场
变化及时推出新产品就无所谓应变,这是企业的生存之本。只有全面
支持企业产品开发,并做出突出贡献,才能最终确立标准化在企业中
的地位和作用。‘
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与市场相关为市场服务的各行各业都发生
了变化,向消费者开始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满足个性要求的服务,由
此引发了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产品创新浪潮和一系列新的制造技术
和管理技术的应用。现今的生产模式是多样化和定制式的产品代替了
标准化产品,多样化的细分市场,从统一的市场中迅速成长,产品开
发周期和产品生命周期日益缩短。以往的那种过分单一的标准产品虽
然已经过时,但标准化的方法和原理对大规模定制式生产是极其有意
义的,例如用标准化零件,按多种方式进行组合,就能形成多种产品,
采取这样的方式,既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又能降低成本,实
现规模经营。
大规模定制是适应市场变化的新型生产服务方式,是一种发展趋
势。企业应认识到这种发展趋势。在实现新型生产方式时,标准化可
以发挥出极其有效的作用。我们企业标准化工作要适应新的生产方式
的需要,一环扣一环地向前发展。首先制定好产品标准,然后形成体
系,再后,运用统一化、系列化、通用化、组合化这样一些标准化模
式,把标准化工作推向更深的程度。
第四节做好WTO/TBT咨询,完善预警系统
首先,企业要保持和本地的WTO/TBT咨询点的信息畅通。我国
政府已相继在各地建立一些wTO/TBT咨询点,为此,企业应保持和
本地的WTO/TBT咨询点的联系,及时反映企业所遇到的贸易技术壁
垒问题。
其次,企业的领导者应时刻关注国内外的相关政策、法规、标准
的变化,应该主动了解相关知识,掌握信息,未雨绸缪,及时调整生
产、销售战略,克服贸易技术壁垒。
第三,关注WTO/TBT通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自己的意见。
按照国际惯例,一项通报在实施前有一段评议的时间(一般为60天),
企业可以利用这个时间及时反馈意见,左右技术措施的实行,如果企
业没有反应,就视为放弃。
第四,完善企业内部的信息交流,宣传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重要性,
形成企业内部应对贸易技术壁垒的合力。
第五,企业根据自身的能力,向WTO/TBT咨询点提出咨询要求。
根据企业具体要求,针对性开展市场准入条件的全方位调查研究,最
终提出使企业满意的咨询报告,解决企业在产品出口市场准入条件方
面的实际问题。全方位的调查研究是指,咨询项目实施并不局限于地
方标准化研究部门己收藏的资料及已建立的相关资料数据库,而是根
据企业的具体要求,可借助于诸如wTO/TBT—SPs中国家咨询点及
WFO各成员所设咨询点的通报和咨询职能,开展世界范围内的查询。
第五节积极应对绿色贸易技术壁垒
环境竞争力是企业面临的新挑战。今天越来越多的人们出于对
环境保护的考虑,在购买产品时,不仅重视价格和质量等因素,也重
视其对环境的影响。企业为适应环境标准要求,必然会增加一定的成
本,这就是所谓的环境成本内在化。环境成本内在化对产品竞争力的
影响,很大程度上依赖的是企业向消费者转嫁成本的能力。此外,环
境成本内在化对产品价格的影响程度还取决于企业对成本增量的吸
收程度。如果企业能够提高管理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就可抵消部分
环境成本所带来的负效应。从长期来看,环境成本内在化如果能推动
企业合理利用资源与积极采用新技术,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则必然能
够带动企业整体管理素质的提高。因此,增强环保意识尽早适应世界
环境标准要求,是我国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要树立绿色经营理念
企业要运用绿色理念来指导规划和改造产品结构,并切实制定
“绿色计划”,实施“绿色工程”,制定“绿色标准”,树立“绿色
标兵”,发动全体员工积极进行一场全方位的“绿色革命”。企业领
导要深入学习研究绿色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的理论,树立绿色经营理
念。工程技术人员要不断学习新的环境技术,不断提高自己的环境知
识和技能,从设计与制造方面减少或消除污染,并从污染控制转向绿
色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对生产第一线的员工,要培育“绿色消费”、
“绿色产品”和珍爱人类生存环境的意识,使“环保、生态、绿色”
的理念深入人心。
积极推行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国际标准化组织于1996年正
式颁布了IS014000系列国际环境标准,以规范企业等组织行为,达
到节省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的目
的。IS014000系列标准包括6个子系统,即环境管理体系、环境审
核与环境检测、环境标志、环境行为评价、产品生命周期环境评估、
产品标准中的环境指标,共设置100个标准号(IS014000--
IS014100),几乎规范了包括政府和企业等组织的全部环境行为,
它是一张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绿卡。为顺应市场环保的发展趋势,我
们应建立产品生产的环境管理体系,并加强对出口产品生产的技术、
工艺、设计、包装的绿色化改造,从而获得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竞争力。
二、实现清洁生产
早在1989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就提出了“清洁生产”的概念,
其要点是在生产过程中采取整体性环境保护策略。清洁生产强调三个
观念:一是清洁能源,尽量节约能源消耗,利用可再生的能源;二是
清洁生产过程,产品制造过程中尽可能减少生产废弃物品,尽可能减
少对环境的污染:三是清洁产品,降低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延长
产品的使用周期等。
实施清洁生产要贯彻两个全过程。首先是产品生命周期全过程控
制,即从原材料加工、提炼到产出产品、产品使用、直至报废处置的
各个环节都必须采取必要的清洁方案,以实施物质生产、人娄消费污
染的预防控制;其次是生产的全过程控制,即从产品开发、规划、设
计、建设到生产管理的全过程,都必须采取必要的清洁方案,以实施
防止物质生产过程中污染发生的控制。
企业应重视清洁生产,要改变环境问题与企业发展无关的观念。
确立环境保护不仅关系到人类生存,而且也将制约企业未来发展的观
念,要转变先污染后治理,环保投资与企业效益相矛盾的观念,树立
环保与经济发展并重的生态观念,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三、全面开展绿色营销
所谓绿色营销是指,在绿色产品被生产出来之后,企业如何严格
按照环境标准来进行销售。这表现为,它们必须实施绿色价格(体现
了环境成本的价格),创立绿色品牌,提供绿色信息。此外,当涌现
出新的环境要求或环境偏好产品的市场机会时,企业应当积极主动地
加以顺应或抓取。
绿色营销主要包括四个层次:企业在选择生产商品及技术的时
候,就尽量减少商品不利于环境保护的因素;在商品消费与使用过程
中,企业尽量设法降低或引导消费者降低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企
业在对产品设计及包装考虑时,努力降低商品或使用的残余物:对各
种商品的软件服务,诸如生产产品观念、产品设计的意念、售后服务
等过程,皆以符合节省资源少污染为其服务导向。从长远利益着想,
企业增强环保意识,并积极采取绿色营销手段和措施,可为自己创造
成长的机会。
第六节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行业协会是非盈利性的社会中介组织,在市场经济运行中起着协
调、服务的作用,它可以组织制定和执行技术性贸易措施,代表行业
企业与政府协商对话,参与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等,有时甚至比政府部
门更具有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当今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行业协会的作
用,并且建立了完善的行会组织,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充分发挥
行会组织的作用,维护国内企业的利益。面对国外越来越多的贸易技
术壁垒的限制,我国也应该重视行业协会在现代国际贸易中的作用,
积极建立和完善各种行业协会和商会组织,引导它们承担起保护国内
企业的职责,一旦我国企业受到冲击,更迅速地做出反应,采取各种
相应措施,形成一个应对贸易技术壁垒的民间组织反应机制。
一、行业协会在现代国际贸易中的作用
在WTO体系中,政府的职能受到严格的约束,许多过去由政府
承担的管理和产业扶持职能转由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来履行,否则,
政府将被视为设置贸易壁垒、歧视行为或行业保护,受到其他国家的
控告或者贸易报复。而行业协会作为非政府性组织却可以免于上述问
题,它们可以作为行业企业的代表与政府对话、谈判、起到企业与政
府机构之间桥梁的作用,还可以直接代表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组织、
乃至政府交涉,进行自我辩护和保护,承担起政府难以承担的职责,
显示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行业协会在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化活动中的重要作用
西方各国都在法律上规定了行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在技术法规、
标准化中的作用。日本1997年3月公布经修改的《工业标准化法》
特别强调:民间团体等有关机构可以独立制定标准草案,简化向政府
主管部门提出标准制定的程序,促进来自民间机构的标准提案;德国
规定任何个人、团体、企业和国家行政机关,都可以就某一方面的标
准制定工作提出建议;美国鼓励行业制定自愿性技术标准。美国技术
标准方面的基本法《公众法》和1996年的《国家技术转让与促进法》
都提到行业协会的作用。
(二)行业协会在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中的中坚作用
在技术性贸易措施上,发达国家都已形成了完整的体系。而在这
一体系中,行业协会等非政府利益集团己成为中坚力量。行业协会不
仅根据市场动向和企业的反应向政府提出进一步改变技术性贸易措
施的建议,负责制定和修改技术法规、标准等措施,对产品和服务进
行检测和认证,而且在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实施过程中行业协会的影响
同样贯穿始终。目前,美国全国大约有10万多个标准,其中约有50
%的标准是由民间组织制定的;日本的许多行业协会有本行业产品规
格认证的权力,并且制定了许多行业标准,如日本电气工业会的JEM
规格,汽车技术会的JASO规格,以及信息技术设备干扰自愿控制委
员会的VCCI认证等,许多得到ISO认证的外国产品,都要符合日本
的这些行业性标准才可进入日本市场,这样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国外
产品的进入;在欧盟,1985年发布的《关于技术协调和标准化的新
方法》规定:产品的技术标准由厂商根据市场决定,可以采用国际标
准,也可以采用欧洲标准.协会标准或行业标准。因此,欧盟各行业
协会制定的许多行业标准就成了本行业产品技术认证的技术权威。如
欧盟兽医委员会是该行业技术检验方面的行会组织,它虽然不在欧盟
边境关界进行卫生检验检疫,但由于它在欧盟肉制品行业有影响力,
可以制定本行业产品的技术标准,因此能够主宰国外进口肉制品的命
运,决定其是否安全、适合消费,从而限制国外肉制品的进口。
二、我国行业协会的状况
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一些政
府机构逐渐被取消,行业协会作为政府和广大企业的中介,在我国的
作用日益明显。但就总体而言,我国绝大多数行业协会还没有完全从
旧体制下脱离出来,不具备市场体制的属性,难以真正发挥行业协会
应有的功能。在贸易技术壁垒方面,我国行会同发达国家的差距尤为
明显。当前制约我国行业协会在TBT中发挥作用的主要因素有以下
几个方面:
.(一)覆盖面过窄,协调性差
国内行业协会的会员企业一般不超过全行业企业总数的40%,
且大多数是原系统内的国有企业,许多私营及合资企业不在其中。覆
盖面窄,一方面,协会所掌握的企业信息不充分,难以发挥综合性的
协调功能;另一方面,由于覆盖面小,且非主流会员企业缺乏动力,
而国家的财政补贴又很有限,很难提供充分的信息服务和开展协调性
活动。
(二)协会地位不明确
我国在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阶段,原有政府的许多职能部门
与其组织结构相脱离,从而转变成现在的行业协会,这种现象在我国
行业协会组建中十分普遍。在这种情况下成立的行业协会往往带有计
划经济的色彩,即主要侧重于企业的管理而非侧重于对企业的服务,
这导致现有的行业协会往往更强调对政府的扶助作用以及对国有企
业的保护,而忽略了对大多数中小企业的服务。并且由于对企业服务
不到位,从而也就缺乏了对大多数企业的吸引力,难以赢得企业的信
赖。近年来我国彩电、服装行业不断出现自杀性竞争现象,也反映了
中国行业协会力量的软弱。
(三)内部机制不健全
一是行业协会在职能定位上有企业化的倾向。协会热衷于赢利性
经营节目,偏离了协会的非盈利性宗旨,成为会员企业的竞争对手,
干扰了市场秩序。二是行业协会的自律机制不完善。有些行业协会在
履行行业管理职能时,未能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尤其
是在质量评比、资质认定和市场准入方面,不客观、不公正的情况时
有发生。三是人才相对匮乏。WTO经过多年的发展,在贸易政策审
议、争端解决、服务贸易自由化、知识产权等方面形成了一套比较完
整的体系,不少规则涉及大量复杂的法律问题,专业性很强。行业协
会需要大量心理素质好、有强烈责任心、既有较深的专业基础又有较
宽的知识面,同时具备国际经贸知识,又熟悉国际法规和惯例,具有
熟练外语、公关谈判信息处理能力的专业性、综合性人才。而我国行
业协会达不到这样的要求,由于我国行业协会以前是政府分流成员、
安排离退休干部的一个重要渠道,尽管有事业编制的保留,也很难保
证有高素质的年轻人才充实进去,如上海行业协会54家会员中从业
人员有370多人,平均每家不到7人,而且60岁以上人员占40%以
Eo。
三、发展行业协会应对贸易技术壁垒
入世后,为了适应新的贸易环境应对以贸易技术壁垒为代表的越
来越多的各种非关税壁垒,合理地解决各种贸易摩擦和争端,我国必
须学习国际先进经验,发挥行会的作用。
。http://www cgan net/science/discussion/him/guild htm。
149
(一)明确行业协会的职能
行业西会应该是行业内部企业自发组织形成的一个民间团体,性
质上应属于社会团体法人。行业协会的经费来源于会员企业缴纳的会
费。行业协会的职能是自我约束、自我协调、自我保护,即反映企业
在市场发展中的最新呼声、要求和建议;协助政府制定相应的行业标
准,规范行业经营,在一定程度上利用“行规”保护本国企业免受危
害,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最新政策、信息、资信服务,协调企业行
为,规范市场秩序等。
行业协会的作用不是可有可无,而是不可替代的。首先,行业协
会作为民间的符合国际惯例的市场谈判主体,作为企业自律、白发机
构,站出来为企业说话,为企业代言,名正言顺;其次,行业协会是
遵循市场规律和民间自愿组建的,对行业了如指掌,比政府部门更了
解产业状况。行业协会往往由龙头企业出任行会负责人,对维护企业
利益有很强的责任感。
(二)要制定完善的行业标准和技术法规
积极采用国际通用标准,规范行业产品质量,提高整个产业的技
术标准化水平,提升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制定和推广行业技术标
准是政府的职能,而政府行使这些职能必须依靠企业和行业协会的力
量,行业协会的一个很大的优势在于比政府部门更了解产业情况,操
作更为有效。我国的各级行业协会要积极参与进来,在各行业标准的
制定和规范化方面发挥自身的优势,组织实施采用国际标准计划,全
面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工作。
在推广采用国际统~标准的同时,还要组织制定有自身特色的行
业技术标准,尤其在我国有传统优势、技术领先的行业领域,要制定
出我国自己的行业标准并争取使之成为国际通用标准。不同行业制定
和采用的标准也应该不同,各行业协会和企业要根据情况有区别、有
重点地对待。行业协会通过健全和完善各行业的技术标准体系,就可
以规范行业内的生产和竞争行为,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提高产品技术
标准和质量,从而增强产品的出口竞争力。
(三)加强行业自律
行业自律的实质就是自觉遵守游戏规则,不搞不正当竞争,这是
符合WTO精神的。首先是行业价格自律,政府定价涉嫌计划经济,
而行业协会的目的是维护公平竞争,而不是打击别人,是被允许的。
还有价格协调,从我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来看,企业往往采用较低的
价格打入国际市场的战略,而且经常出现企业竞相压价的现象,这种
行为很容易遭到进口国的反倾销或其他壁垒的封杀。其次是质量和服
务的自律,现在国外推崇“产业自治”的理念,它要求行业协会在政
府的法令规范下,对该行业的发展与秩序做相当程度的自我管理,拟
定行业共同发展的策略,制定共同的职业道德,维护行业的竞争秩序,
调节彼此的纷争。
(四)加快人才培养,加强对外联系与交流
行业协会作用的大小,取决于内在的素质,而内在素质的发挥表
现在合理设置机构和配制人才上。我国行业协会必须加快对国际标准
化等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及引进,形成行业管理、技术开发、政策研
究、服务咨询等多层次的人才架构。欧美等国的实践经验表明,一个
国家的行业协会只有积极参与国际交流,才能较快地了解和学习其他
国家行会成熟的运作经验,促进本国行业协会的发展。从国家利益出
发,我国行业协会必须加强同有关国际行业协会和其他发达国家同类
组织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对市场、司法和国际惯例等方面的最新动态,
对大宗、敏感性商品的出口方式,以及与国#1--77业组织运作机制接轨
的“民主协商、自律、互律”机制等方面都要建立必要的联系制度和
交流。每年要召开年会进行业务研讨,提供国际国内市场信息,帮助
企业提高竞争力,开拓国际市场。
(五)合理利用技术性贸易措施
合理利用技术性贸易措施,限制国外不合格产品进入我国市场,
保护国内消费者的利益,帮助国内生产企业应对外来冲击,保护国内
产业的发展。我国入世后,企业受到的竞争压力也越来越大,特别是
发达国家生产技术先进、拥有比较优势的行业,如汽车、农产品、电
子产品等,这类产品大量进入我国市场必将对国内同类行业产生相当
大的冲击,而我国的这类企业一般都起步比较晚,发展程度不够,技
术力量薄弱,无力应对发达国家企业的优势竞争,需要采取有利措施
保护其健康发展,建立起完善的国家产业体系。而技术性贸易措施是
进行产业保护的理想选择,我国的行业协会应该充分运用技术性贸易
措施,巧妙合法地进行产业保护,如通过延长检验时间,针对~些进
口产品多设检验项目,提高产品质量检验的标准等手段限制某些产品
进口等。
我国的行业协会应该学习国际惯例,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积极
配合政府部门建立我国的贸易保护体系。要实施技术保护措施,国内
主要生产出口企业也必须达到标准,以体现非歧视原则,这需要各行
业协会发挥自己贴近企业、信息全面、可操作性强的特点,建立适当
技术保护体系,既保证国内生产企业能够顺利达到标准,又要有效地
限制国外同类产品的进入,在不违背WTO非歧视原则的基础上,保
护我国的弱势产业。
对进口产品设立技术标准进行检验,不仅出于产业保护的目的,
还有保护我国消费者权益和卫生安全的考虑。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
有效的技术防范措施,除正常的关境检验外,我国对进口产品几乎不
设防。进口产品中有很多是对人民和动植物健康不利的,对生态环境
危害较大的,例如,欧美等国家每年都向中国转移对环境污染较大的
电子零配件,对我国的环境造成巨大的威胁。只靠政府部门是无法解
决上述问题的,而行业协会往往具有很高的专业性,拥有大量的专业
人才,应积极参与对进口品的检验检疫,及时发现有缺陷以及对人体
和动植物安全有害的产品并禁止其进口,保护我国人民、动植物健康
和环境安全。
(六)利用行会,解决贸易争端
目前,我国行业协会在应对国际贸易争端,突破贸易技术壁垒方
面发挥的作用还很有限,企业在遭遇贸易技术壁垒时,往往不能形成
组织,据理力争,白白失去了很多挽救的机会。要摆脱这种状况,各
行业协会应该完善自身建设,学习国际贸易中有关规则和争端解决机
制,增强解决贸易争端的经验和能力。建立良好的贸易预警机制,及
时向企业和有关政府部门提供国内外市场的动态数据和分析报告,为
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决策依据,协助政府在wT0规则范围内与其他
成员协商解决各种贸易争端。企业也要加强对贸易技术壁垒的防范能
力,与行会联合起来,突破贸易技术壁垒。
第八章相关行业所面临的贸易技术壁垒状况及
案例分析
第一节农产品和食品遭遇贸易技术壁垒
农业是我国的基础产业,可是近几年来我国农产品出口深受贸易
技术壁垒之害。
一、我国农产品遭遇贸易技术壁垒的状况
(一)我国农产品出口门槛越来越高
发达国家都制定了完整的食品安全、动植物卫生检验检疫的法
律、法规和标准体系。这些法律既规范着国内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同
时也将不符合标准的国外产品挡在了国门之外。如美国在植物及植物
产品方面所遵循的检验检测法规有:《联邦法典》、《联邦植物有害生
物法》、《植物检疫法》、《联邦有害杂草法》、《联邦种子法》、《濒危物
种法》等等;在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方面的技术法规有:《美国
联邦法典》(其中有关于动物、动物产品的相关法规)、《联邦肉类检
验法》、《禽类产品检验法》、《蛋类产品检验法》、《动物福利法》等。
日本是我国农产品出口第一大市场,2005年,我国出口到日本
的农产品达到79.3亿美元,占我国农产品出口总额的29%。2006年
初,日本出台《肯定列表制度》,该制度于5月29目生效,按其规定,
农药、兽药和添加剂受限制的种类从原来的63种突然提高到797种;
并对化学品设置了51392个暂定标准,而之前只有2470个;对714
种农、兽药设定了“最大残留量”,在此前,日本仅对229种农、曾
药设定了标准;对于还没来得及设定暂定标准的,则全部采取~律标
准,即每公斤食品残留的化学品不超过0.01毫克。新制度标准几乎
覆盖了我国现有种植的所有品种,我企业不得不在先前已有的农、兽
药项目中加测大量项目。检测项目的增多不仅花费成本大大提高,而
且还延长了产品通关的时间。企业出口效益将由此下降,专家预计,
该制度的实施直接影响到中国近80亿美元的出口额,涉及到6200
多家对日农产品出口企业,以及主产区的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我国农产品受贸易技术壁垒影响的范围越来越广
2002年,欧盟以我国动物源性产品抗生素残留超标为由,全面
禁止中国蜂蜜出口;欧洲发生疯牛病事件后,我国牛肉进军欧洲的梦
想破灭;2004年5月12日,日本农林水产省以从我国进VI的鸡肉中
检出禽流感病毒为由,禁止从我国进口禽肉及其制品,已经到达港口
但尚未通关的产品也只能全部被运回。全国上千家肉鸡企业也因此蒙
受巨额损失。
据商务部调查,我国目前约有90%的农业及食品出口企业受国
外贸易技术壁垒影响,造成每年损失近百亿美元。目前,食品土特产
和畜牧产品出口行业有89.7%的受调查企业称受到贸易技术壁垒的
影响,有82%的企业称减少了市场份额,而35%的企业则被挤出市
场。在2004年,中国土畜产品因遭受国外的贸易技术壁垒的限制,
造成的损失达近百亿美元。①中国出12t受阻的产品从蔬菜、水果、茶
叶到蜂蜜、畜产品和水产品,其中欧盟国家对我出口冻虾、水产品、
茶叶、禽肉、果汁等产品设限,美国对禽肉、水产品、蜂蜜等产品设
限,日本对我出口蔬菜、蜂蜜、贝类产品等设限。
(三)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歧视性贸易技术壁垒
大多数发达国家采取的措施往往高出国际标准,有的以没备能检
验的最低限为准,有的专门针对中国。欧盟要求我国动物源性产品中
氯霉素含量标准不得超过0.1--0.3ppb,但却允许其成员将含较大氯
霉素的动物产品向其他国家出口,欧盟成员荷兰对出口到美国的小牛
肉氯霉素检测标准要求为不超过lOppb;日本在农、兽药残留方面对
中国鸡产品实施歧视,在检测真球粉时,要求中国产品达到0.Olppm,
而对美国等其他国家的产品只要求达到世界卫生组织的0.05ppm的
标准。
。于维军:《直击标准背后的隐痛》,中国畜牧兽医报,2005—7一10。
155
二、中国农业遭遇贸易技术壁垒的原因分析
中国农产品遭遇贸易技术壁垒除了有国际保护主义抬头的外部
原因外,还有自身的一些原因。我国农业自身发展还存在弱质性。
(一)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素质低下
首先,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文化素质与科技适应能力普遍低劣。
据国家统计局2001年抽样调查,农村中文盲或半文盲劳动比重仍占
总数的8.5%,小学文化程度的为33.9%,初中文化程度的为46.2%,
高中文化程度的为10.19%,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仅为1.3%;其次,
农业生产中科技含量低,直接影响农产品国际市场的竞争力。目前我
国农业生产经营中的科技贡献率大约在30%左右,农业科技成果的
转化率只有30%--40%①,远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最后,农民
的技术标准意识不强。相对其他产业来说,农业生产者的标准意识比
较淡薄,中国农业人口有8亿,目前,除农业部创建的200个无公害
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县、100个“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示范农场、
86个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和各地小规模的农业标准化生产
示范基地外②,大部分农民标准意识比较淡薄,还停留在传统生产模
式上进行粗放式生产。
(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低,吸纳社会生产要素能力相对
缺乏
我国农业生产经营历来没有规模经营的传统,农户家庭经营分散
狭小,市场组织化水平十分低下,作为世界上土地经营规模最小的国
家,我国这种超小型土地资源环境格局显然不利于农业市场谈判地位
的强化,因此农民不可能通过自我组织力量去影响市场价格,相反只
能是市场价格的被动接受主体。与此同时,由于农业产业禀赋决定了
各种生产要素投入农业难以获取社会市场利润,于是在市场利润机制
的作用驱动下,农业既没有能力吸纳外部生产要素的持续投入,又难
以防范农业内部各生产要素的非农业外流,从而进一步加剧了农业产
业的弱势格局。
o张宏建:《技术洼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制约及其对策》,《中南林学院学报》,2004(6),20。
。http://www.nmagri gov cn/news/about asp?id=32251。
j55
(三)我国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建设不完善
我国农产品标准落后。在农业生产中还没有树立以质量安全为重
点的意识,国家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建设滞后,虽制定了一些标准,
但大都非常落后,只有24%与国际接轨,例如,目前中国茶叶卫生
质量若按国家现行的GB9679判定,合格率高于90%,但问题是国家
现行茶叶卫生质量标准远落后与发达国家相关标准,导致某些农药残
留超标,影响出口①。我国无公害农产品的行业标准直到2001年9月
18日才出台,其中规定的农产品中的农、兽药,金属含量标准远远
低于国际和发达国家的标准,对于有毒有机物的标准和指标根本未考
虑。
标准数量严重不足,国家正式发布的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涉
及的产品不到200个,有将近80%的上市产品没有标准,特别是农
药残留、兽药残留等安全限量标准,更是严重缺乏。罾
标准不配套、不统一,全国实施统一标志认证产品目录难以扩大,
一个产品多重标准,导致生产者和消费者无所适从。例如在北京市场
上,农产品认证有“安全食用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
“无公害食品”4种认证标识。而绝大多数消费者根本无法区别这些
标识。
许多食品虽然建立了安全卫生标准,r4q于检验设备和检验能力的
原因,一些检测项目不能进行检验。我国现有大部分部级质检中心均
是在科研、生产和教学单位原有实验室基础上建立的,仪器设备多数
使用时间在10年以上,部分仪器的专业化程度较低,档次不高,配
套性差,限制了检验能力的提高。例如,现有农产品类质检中心大多
数虽配备了可用于农药残留等成分检测的气相色谱仪,但有半数质检
中心尚未配齐必要的辅助设备。
三、对策分析
(一)健全农业标准法规认证体系
。余侍情,张晓涛《中国农产品出El受制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原囡及对策》,《世界农业》,2004(2),8。
。山世英等:《我国农产品遭遇技术陛贸易壁垒的原因及对策》,《山东农业大学学报》,2004(6),P42。
【57
应尽快建立和完善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为核心,农业生产先进
适用技术标准、检验检测方法标准和管理标准协调配套的农产品生
产、加工、贮运、销售标准体系。目前,农业部等部门正在有计划地
推进农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已制定国家标准350多项,行业标准
960多项,争取再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起一套既符合中国国
情又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质量标准④。
增加检验检疫资金的投入,建立国家、省、市县检验检测机构和
市场、基地检测点分级布局、分工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
系。建立完善以无公害产品认证为基础,涵盖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的
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规范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
的认证认可和认证标识。
(二)普及生态经济知识,提高出口农产品的科技含量
随着人类生态意识的提高,生态环境竞争是企业面临的新的挑
战。我国农业生产企业应在生产销售的全过程中加强农产品的质量控
制,取得HACCP认证和IS014000等环境管理认证,以提高农产品
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科技兴农,不断提升农产品的科技含量是突破贸易技术壁垒的有
利武器。这就要求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快我国农产品绿色环保
领域的科学研究,及时推广有关科技成果,建立健全农业教育体系和
农业技术推广网络,向全社会宣传普及有关TBT的知识和动态,增
强农民的环保意识,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优化出口农产品结构,
积极引进优良品种,引进国外先进栽培养殖技术、设备、人才和管理
理念,不断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并扩
大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农产品的出口比例,实现农产品出口由“以
量取胜”转为“以质取胜”。
(三)积极探索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的新模式
加紧建设规模化、优质化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以基地化保证
标准化,规避公司经营风险和农户生产养殖风险。同时,要求各地农
产品标准化基地要严格建设标准和抓好核心示范区建设,做到基地建
设有标准体系、有质量控制机制、有龙头企业、有社会化服务组织。
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必须与产业化发展结合起来,加快中介社会化服
务组织建设,加快品牌开发,实现优质优价,使企业增加效益,农民
得到实惠,从而为农业标准化注入内在动力。
案例:关注动物的“生活幸福”
在2005年6月的哈尔滨经贸洽谈会期间,欧盟国家的一个畜牧
产品进IS]贸易商来到黑龙江正大实业公司,准备购买大量的活体肉
鸡,但由于肉鸡未达到欧盟规定动物福利标准,这笔巨额生意最终在
所谓“不够宽敞舒适”的鸡舍旁流产。黑龙江省正大实业有限公司是
我国目前最大的畜产品出口商,其出口畜产品已成为日本免检产品,
但是它们的畜产品在刚刚打破绿色贸易壁垒后,又要应对动物福利壁
垒。
目前,在国际裘皮行业中,中国已成为世界毛皮公认的养殖和加
工大国,根据联合国世界贸易年鉴统计,自2000年起,我国毛皮进
出口贸易额从原来的第六位上升到第三位,现在正向第二位靠拢。我
国已形成了以河北肃宁、大营、辛集以及河南桑坡、辽宁佟二堡、浙
江桐乡、海宁等特色产业群体。2005年春天,来自国际上的一系列
有关于“中国虐杀动物取皮”、“中国没有动物福利”的指责,以及“封
杀中国皮衣”的呼声,正在将这个行业卷入一场风暴中心,我国的皮
毛出口因此受到很大的影响。
从上面的几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动物福利标准已经成为阻碍
我国动物源性产品出口的新的贸易技术壁垒。
动物福利是在1976年由美国人休斯提出,它是指农场饲养中的
动物与其环境协调一致的精神和生理完全健康的状态。动物福利所强
调的,不是我们不能利用动物,而是应该怎样合理、人道地利用动物,
要尽量保证那些为人类做出贡献和牺牲的动物享有最基本的权利。早
在1974年,欧盟就制定了饲养动物的法规。以猪为例,欧盟对猪的
福利规定如下:小猪出生要吃母乳,要睡在干燥的稻草上,拥有拱食
泥土的权利;运输车须清洁并在途中按时喂食和供水,运输中要按时
休息;杀猪要快,须用电击且不被其它猪看到等等。到2013年,欧
盟各成员国必须停止圈养式养猪而采取放养式养猪。目前,世界上已
有100多个国家制定了比较完善的动物福利法规。
动物福利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的进步和人类文明程度
的提高,但是在“动物福利”的背后,其潜在的经济影响不容忽视。西
方一些发达国家利用文化教育和传统习俗等方面的优势或影响力,以
自己国家的动物法案为屏障,阻止一些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动物源性商
品进口,这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不公平的,是一种变相的歧视,并且
以“动物福利”名义设置的贸易壁垒又涉及社会道德问题,从而就更
加具有合理性和隐蔽性。我国动物产品主要销往欧盟、美国、曰本等
国家地区,而这些国家地区又是动物福利的积极倡导者,我们的产品
在短期内难以达到这些进口国家的标准,如果不给予足够重视,在国
际贸易中将会遭遇巨大障碍。
但是,真正的壁垒或许不在于外部,而是我们自身观念的改变,
这才是我们要真正解决的。对我国企业而言要采取下列措施来克服动
物福利壁垒。
第一,广泛进行科普宣传,培养理性的消费观念
理性、成熟的消费观念是一个国家、民族素质的体现,尊重动物
的权利本身也是对人类自身的尊重,因此应动用各种资源和媒体的力
量,向大众和消费者宣传相关的科学知识。我们可以从孩子抓起,从
小灌输他们保护动物权利的意识,培养他们理性、成熟的消费观念。
第二,加快农畜动物福利的立法,成立专业机构执法
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对农畜动物都有福利的法律法规,而我们国家
目前在这方面几乎是空白。在中国入世的新形势下,中国法学界和全
社会都应关注动物福利,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更好地保护和使用农畜
动物。目前,中国政府已经相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
护法》等一系列法规,均涉及有关动物养殖的条文,正在起草的《畜
牧法》中明确规定了动物养殖、运输等环节相关的动物福利问题。
第三,实施信用管理,强化社会监督
信用是~个企业或机构在经营过程中的诚信程度的综合性反映。
它体现该机构在经营活动中的特征、经营方式、信誉状况和在市场中
的公众形象。记录、公布一个企业、机构的信用状况并建立相应的奖
励惩罚机制,有利于规范经营者的市场经济行为。鉴于我国农畜动物
福利的状况,应把养殖场、动物运输企业、屠宰企业在生产运输加工
过程中对待农畜动物的表现记录在册,并向社会公布,形成全社会都
来监督这些企业,善待农畜动物的大氛围。
第二节纺织品和服装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纺织品生产国与出口国,早在1995年就已
经跃居世界纺织品及服装出口排名的第一位。自2001年加入世界贸
易组织以来,中国纺织品出口约占世界各国总出口量的1/4; 2005
年,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突破1000亿美元大关。纺织品在扩大出口、
创造外汇收入和带动就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据有关资料,目前我
国有8万多家纺织企业,直接就业人口大概1900万,出口企业为3.5
万家,就业者630万人∞。
但是我国纺织业增长方式仍以粗放型为主,贸易方式仍以加工贸
易、贴牌贸易为主,在国际纺织品需求总量稳定和生产能力过剩的情
况下,今后纺织品贸易摩擦仍将难以避免。
目前,我国纺织品和服装出口的障碍来自多个方面,如国外实施
的配额限制、滥用反倾销措施等,受贸易技术壁垒的影响也日益体现。
我国纺织品出口的主要市场为日本、香港、美国、欧盟和韩国,占我
国纺织品出口量的75%以上。由于香港主要从事转口贸易,所以欧
美和日本是我国出口纺织品的的最大买主,因此受欧美等发达国家设
置的贸易技术壁垒的影响日益明显。
一、纺织品遭遇贸易技术壁垒状况
(一)有害化学品的限制与禁止
由于纺织品在前处理和染整过程中要接触大量的化学品,而纺织
品又与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息息相关,所以欧盟的纺织品技术法规和
。http://www.1m gov cn/gb/faqs/2005,09/19/contenl一8631
9 htm。
16l
标准中都注重对纺织品中有害化学品的限制和禁止。到目前为止,欧
盟对纺织品禁用的化学品主要有聚溴二苯脂、多溴联苯、巴拿马粉、
溴代乙酸等,而且还有一些化学品的危害一经证实,也将采取立法予
以限制和禁止。我国的纺织工业由于技术落后,加之相关的技术法规
和标准不够健全,所以出口的纺织品中有时就会违反进口国的规定,
给我国的纺织品出口带来损失。
(二)偶氮染料的限制与禁止
偶氮染料因为在使用中会释放出有致癌作用的胺类物质,所以在
纺织品中使用偶氮染料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德国是世界上最早认
识到偶氮染料危害并立法加以禁止的国家,1994年德国通过了法律
禁止生产和进口含有118种偶氮染料的纺织品,这一法规对诸如中
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的纺织品对德国的出口造成严重的影响。因为
偶氮染料价格低廉、容易得到和使用,所以在我国出口的纺织品中还
在广泛使用,偶氮染料的替代产品存在着许多的不足,一时还难以完
全推广。这样在一段时间内我国纺织品的出口还会受到这一法规的困
扰,需要我国有关部门和研究机构、生产企业共同努力,极早开发出
适宜的替代产品。
(三)重金属元素含量的严格限制
众所周知,重金属元素有害人体健康,纺织品和服装中所含的重
金属的种类很多,包括铅、铬、汞、镍、锑、砷、铜、钴等。这些重
金属的来源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天然纤维在生长期间对土壤和空气
中重金属元素的吸收;使用含有重金属元素的染料;印染加工所接触
到的各类重金属的助剂。纺织品中的重金属残留量均是痕量级的,有
10多种重金属元素的含量均限制在10岫数量级,无法用一般化学实
验室的常规方法进行定量分析。我国苏南一家服装厂出口的服装厂因
拉链用材含铅过高而损失10万美元,最终导致企业破产。④
(四)对阻燃性指标的要求
许多欧盟国家明确提出纺织品的阻燃性指标,如对进口睡衣要求
延迟燃烧实验必不可少,睡衣上必须贴上“延迟燃烧”或“远离火源”
。徐嘲春等:《绿色壁垒挑战中国企业》,《中国企业撤》.1999年7月2目。
162
字样的标签,规定无残余针头等。美国规定出口到美国的服装都要通
过燃烧测试,测试不合格者,则被视为不安全产品,必须作退货处理
并赔偿损失。凡在服装上标明衣料中含有动物和植物成分的,如棉、
麻毛等,必须进行测试。有些国家明确规定皮革制品中的PCP含量。
欧盟、美国和日本等对羽绒制品要求残脂率检测结果在O.3%一0.5%,
大大严于国际标准。
(五)附加生态标签
欧盟正在推行国际环保纺织品生态标签(Oko--Tex Standard),
除禁用染料外,该标准还要求严格检测甲醛、五氯苯酚、多氯联苯、
色牢度、9种重金属残留物和9种农药、兽药残留量,限制柔软剂、
增白剂的使用并对包装用料的使用和处置提出了要求。该标签标准按
不同用途将纺织品分为4类:婴幼儿品:与皮肤直接接触的内衣泳衣、
浴衣、毛巾及床上用品;未与皮肤直接接触的皮物产品;装饰用纺织
品。按照不同的类型分别规定不同的有害物质检测项目和最高允许限
量要求以及相应的检测鉴定程序。许多要求我国难以做到,这已成为
我国纺织品服装对欧出口的又一个障碍。
(六)社会责任成为认证的发展趋势
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对劳工、安全、环保等遵守原则的统称。对纺
织品出口企业来说,社会责任大约有三类:一是大买家自己制定的标
准,如沃尔玛、家乐福、迪斯尼等都对此有详细的规定和条例;二是
协会制定的标准,比如美国服装及鞋类协会推出《全球责任服装生产
准则》,美国的公平劳工协会和英国的公正商贸联盟组织也有相关的
标准。三是社会责任标准,如SA8000,它是全球首个道德规范国际
标准。其宗旨是确保企业在赚取利润的同时要承担对环境和利益相关
者的责任,包括人群、劳工标准、环保三个主要领域。该标准主要针
对劳动密集性产品的生产销售。我国出口到欧美的纺织品己遇到
SA8000的要求。
二、我国纺织业存在的问题
(一)纺织品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需完善
我国有关的环保法令法规及技术标准不健全,标准检查、检验设
备落后。我国虽然于1998年先后发布了GB/T17592.GB/T17593、
GB/T2912纺织禁用偶氮染料,重金属及甲醛的检测标准,但这些方
法标准与国际最新发展的相关技术存在差距,需要进一步完善,特别
是在检测技术方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上需要重点研究解决样品净化、
回收率和精密度低等技术问题。同时,我国在纺织品杀虫剂、有机氯
载体、有机气味等项目检测及标准上的研究也很不成熟。虽然我国环
保局于1998年8月3日颁布了“绿色植物纤维纺织品”的环境标准,
但是,我国技术标准有18000多个,采用的国际标准仅有7000多个,
不到38.9%。①而且,我国标准体系比较混乱,既有国家标准,地方
标准、专业标准及企业标准,数目繁多但水平低下,不能有效地为纺
织品、服装出口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如:2004年1月至10月,在张
家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实验室所受理的321批出口纺织品中,就有
201批产品因只符合国内标准而未达到国际标准被退回。
(二)纺织企业的环保意识淡薄
我国纺织品从原料到制成品的整个生产过程及废物的处理,很少
考虑其对人身安全和周围环境的影响。即使有相应的法规,但要求标
准也不够具体。特别是在印染行业设备和技术落后的条件下,导致的
污染更加严重。
(三)加工技术落后,出口产品档次低
我国纺织品服装属劳动密集型产品,生产条件差,技术水平落后,
造成出口商品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按照衣着用、装饰用、产业用
比例:中国:68:19:13,美国:40:37:23,西欧:50:34:16,
日本:35:30:35。固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量大,中低档产品多,附
加值低,没有出口品牌,生产量大,质量不高,花色品种单调,天然
纤维(棉、麻、毛、丝)深加工后整理印染技术差,仿真技术、纤维
复合开发产品缓慢。
(四)缺乏正确的国际市场营销观念
我国出口企业大多数单纯依赖低价战略打入欧盟市场,对非价格
w腾玉华:《技术陛贸易壁垒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口的影响及对策》,《当代绎济》,2004(3),13
。用维国、何小乐二《技术壁垒对我国纺织服装出口影响及对策》,《企业经济》,2004(10),57。
164
竞争手段重视不够,纺织品服装出口特点是量大,但产品档次及附加
值低,缺乏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在出口报价时,由于对国外市场行情
和各成员国价格缺乏了解,把自己商品低价出口到国外,出口后又未
能根据国外市场行情的变化,及时调整出口商品的价格和数量,致使
低价商品大量涌进国外市场,使我国出口商品成为“价廉质低”的代
名词,同时也增大了我纺织品贸易摩擦。
三、对策分析
(一)建立纺织品生态安全监控、检测、预警体系
认真研究重要贸易对象国贸易技术壁垒对我国出口产品的影响,
根据不同商品的特点,建立国外技术预警和防范机制,包括策划、决
策、组织实施、监督、评估的协调管理系统,检验、检测、监控的风
险预防快速反应系统,通过进出口商品的检验监管及实验室检测,及
时对有风险的进出口发出警示。政府应加快信息咨询服务网络建设,
建立全国性的纺织品贸易技术壁垒咨询中心和数据库,及时将信息反
馈给有关部门和企业,作好防范工作。
(二)推动技术创新,用绿色技术生产绿色纺织品
拥有绿色技术是生产绿色纺织品的前提,在纺织行业,我国应加
强技术创新,研制和开发生态纺织品。首先从原料上加以控制,生产
绿色环保纤维,如彩色棉纤维、麻类纤维、甲壳素纤维等;其次改善
染整加工技术,开发采用无毒、易降解的染料和化学助剂,采用少污
染、无污染工艺,如生物酶处理技术,提倡涂料印花、喷墨印花、数
码印花、转移印花以及超临界二氧化碳染色(无水染色法)工艺等。
在检测方法上还要重点解决样品净化、回收率和精密度低等关键性的
技术问题。此外,在纺织品的杀虫剂、有机氯载体、有机气味等项目
检测技术及标准的研究上也很不成熟。我国纺织企业只有加大对环保
技术的研发投入,才能在国际贸易中占据先机。
(三)要适时调整纺织、服装产品的出口营销战略
区域化集团贸易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经济贸易发展的大趋势,在区
域经济集团内部,包括贸易技术壁垒在内的各种贸易障碍较小,但对
区外产品的贸易技术壁垒越来越严,对此,许多国家实施了经营战略
大调整。我国纺织服装企业要想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保持比较稳定的份
额,必须转变经营思想,确立正确的营销观念,由出口贸易为主转向
贸易与投资并重,力争在海外直接投资设厂,建立一批纺织服装业的
跨国公司、企业,把投资的重点定位在区域一体化组织和纺织服装产
品出口的主要市场,实行从纺纱织布到成衣制作一条龙经营模式,就
地生产、就地销售,将贸易技术壁垒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小的程度。
(四)重视标准体系的建设
积极推行1S014000等系列国际环境标准,以获得国际贸易的“绿
色通行证”。大力推行IS014000等国际标准的贯彻执行,可以帮助和
促进纺织企业实现从产品设计、生产过程、消费直至产品丧失使用价
值后消亡全过程的每个可能产生环境污染和破坏生态的环节进行有
效控制,使企业生产出符合国际标准的生态纺织品,提高其市场综合
能力;积极申请通过SA8000等社会责任标准的认证,用社会道德责
任标准来约束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生产、销售,已经成为贸易技术壁垒
的新形式,预计这种手段将会被重视并得到广泛使用。因此,企业要
在生产纺织品的同时,积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标准,向SA8000等
社会责任标准靠拢,这不仅能够减少纺织品的出口难度,而且从长远
看,这有利于我国纺织业走向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案例一:绿色环保要求案例
浙江一家专门从事女装出口的制衣公司将一批成衣按订单要求
发往德国时,却被拒之门外。究其原因,不是服装尺寸不对路,而是
小小的纽扣出现了问题——不符合环保要求。制衣公司立即按要求重
新制作了--}LL纽扣,换了纽扣后的这批服装才得以“过关”。
绍兴钱清镇的永通染织集团曾有一批价值100万元的纺织品出
口到欧洲。结果在检测中出现了问题,说是布料里有一种化学成分对
人体有害,要退货。这批货又飘洋过海回到了国内,退货中转的各种
费用差不多超过布料本身的价格了。100万元莫名其妙地打了水漂。
痛定思痛,该集团积极寻求破解贸易技术壁垒之路。当初,国内化工
行业还没有环保染料,永通集团使用的是国外染料,尽管在大力开源
节流之后,成本还是高了30%,出口几乎无利可图,但是“永通”
人下定决心,集团不仅将染料全部改为环保型产品,还斥资200多万
元在企业内部建立了检测中心。
发达国家在纺织品上的绿色环保要求成为阻碍我纺织品出口的
一道壁垒。上述案例的纺织品出口企业都为主动克服壁垒付出了一定
的代价,但是我们也应看到:
首先,积极突破壁垒并不是一个企业、两个企业自己的事情。因
为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不可能涵盖其所需要的所有的方方面面,企业
还是要与市场上的其他企业进行交换。如,要提高纺织品的质量必须
要同时提高纺织、印染和为印染提供染料的化工行业的质量,另外还
要有相应高水平的检测设备。所以,破除壁垒仅仅靠单个企业的力量
是有限的,它需要相关企业的配合以及政府和行业协会的引导、协调。
其次,对于中国大多数纺织企业来讲,其环保意识还只停留在污
染的末端治理上,有些企业甚至对末端治理也不重视。而在一些发达
国家,治理已从末端治理、生产过程污染预防这两个阶段,进入从产
品设计到废弃回收利用再生的第三阶段。对如今的企业来说要树立清
洁生产的观念,将环保贯彻到生产的每一个环节,政府行会要加大环
保宣传力度,鼓励企业申请IS014000等环保权威认证,从而取得进
入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
案例二:社会责任案例
2004年2月以来,浙江省一些外贸企业出现这样的顺口溜:“跨
国公司来验厂,不喝酒,不吃饭,问工资,查税款,数数茅坑才下单。”
这些“验厂”就是欧美正在推广的SA8000标准认证。2004年5月1
目前后,欧美等一些国家开始强制推广一个新的国际贸易标准——社
会责任标准,即SA8000标准认证。这对浙江省一些以服装、制鞋、
纺织出口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产生巨大影响。
3月31日,浙江海宁红东方皮革服装公司走进几名不速之客。
他们说是受某跨国公司委托来下单的。但令人奇怪的是,他们不看服
装质量的好坏,而是把目光瞄在备用药箱上。他们不问企业生产情况,
而是问职工发了多少加班工资。他们脖子上挂着的身份牌说明,他们
就是SA8000的审核员。正当海宁服装企业外销旺季时,SA8000让
他们真切感受到“狼来了”的危机。面对SA8000认证,也有一些企
业表示SA8000并不那么可怕。他们认为,就长期而言,这一标准会
作为一种外力,促使企业在追求生产效益的同时,也在环境保护与劳
动保护上下功夫。
从上述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SA8000是针对纺织品服装等劳动
密集型产业设置的新的技术限制措施。SA8000即“社会责任标准”,
是1997年10月份公布的全球第一个有关道德规范国际标准。其宗旨
是确保生产商以及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皆符合社会责任的要求。
SA8000的标准在童工、强制雇佣、健康安全、联合的自由和集体谈
判权利、报酬、管理体系等领域内提出了最低要求。如在报酬方面,
要求工资必须达到法定和行业规定的最低限额,并在满足基本要求外
有任意收入;在工时方面,要求企业保证工作人员的正常休假时间等。
在一般贸易壁垒不断被削弱的今天,SA8000非常容易被贸易保护
主义所利用,成为限制发展中国家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的有利工具。
SA8000使我国纺织服装出口成本提高,企业为了维护自己的良好形
象,促进纺织品出口,必须改善劳工标准,申请通过SA8000认证,
这必然要耗费很多的时间和成本。SA8000认证一般需要一年的时间,
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每半年复查一次,从成本角度看,SA8000可能
导致成本竞争力降低;SA8000使我国纺织服装的国际竞争力降低。
众所周知,劳动力优势一直是我国纺织业强有力的竞争优势,若我国
纺织业的劳工标准完全提高到SA8000规定的程度上,我国劳动力成
本优势将丧失,过多剩余劳动力若得不到妥善安置,必将对我国民经
济发展不利;SA8000使我国纺织服装的国际市场准入门槛提高。与
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工人工资低,职业安全卫生条件差,我国大多数
纺织企业达不到SA8000的要求。它生产的产品就因为不符合标准而
被限制进口。
尽管SA8000的实施对中国纺织服装行业及其出口会产生种种不
利影响,但我们应该认识到SA8000发展为国际标准发展的必然趋势
和中国企业尽快发展自己,尽快适应国际竞争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我
们应认真研究,早作准备,提高标准,变不利为有利。我国纺织服装
业应对SA8000的措施:
第一,鼓励纺织服装企业开展认证工作。政府和相关行业协会要
加大对SA8000的宣传力度,使企业认识到中国纺织品服装行业要想
融入国际市场,SA8000资格认证是必备的,尽管增加了企业成本,
但对企业以后的发展是有帮助的。况且,这部分代价是迟早要付出的,
早作准备还可以获得竞争优势。、
第二,通过谈判,争取有利的出口环境。SA8000在[!』=界贸易组
织里还没有形成规则,而且存在争议,发展中国家还没有义务来执行
这个标准。一国的劳工标准取决于它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阶
段,甚至包括民族传统、宗教信仰、自然条件和法律环境。由于各个
国家和社会文明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很难提出一个全球200多个贸
易参与国的统一劳工标准。但是,从长远看,中国纺织服装出口企业
确实要逐步改善劳工条件,适应未来国际市场的竞争。政府可与其他
国际联合起来一同与国际机构谈判,争取建立一个多层次的适用于各
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劳工标准或是“分期到位”的条件,得到一个较为
有利的谈判结果,反对以实施SA8000为名进行贸易歧视。
第三,完善我国劳工标准立法,服务我国纺织服装出口企业。随
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我国现有劳工立法的缺点也逐渐有所暴
露。现实中,纺织服装行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某些雇主采取高压手
段强迫雇员劳动,有的强迫劳动者在恶劣的条件下劳动,这些都是与
国际劳动公约的基本思想相违背,不利于纺织服装出口贸易健康发
展。
第四,.调整出口商品结构,用高科技手段改造纺织服装出口企业,
加速纺织业升级换代,提高出口品的技术密集度。
第三节机电产品与贸易技术壁垒
机电产品是中国出口的主导产品,但近年来发达国家的贸易技术
壁垒的手段层出不穷,给中国机电产品出口造成严重的威胁。
一、中国机电产品出口状况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1985年到1995年的10年问,我国机电产
品出口增长了26倍,在全国出口额中的比重增加了23个百分点,达
到了438.6亿美元。2005年全年机电产品出口总额4267.5亿美元,
占全国外贸出口的比重达到56%,占全国外贸净增总额的61.3%,
拉动外贸增长17.4个百分点。近年来,中国机电产品在世界市场上
也面临着激烈的竞争环境。许多东南亚、南亚、拉美新兴市场经济国
家,近10年来也~直保持着机电产品出口稳定增长的态势。泰国、
马来西亚、印度、巴西、墨西哥在世界机械与运输设备出口困家的位
次排序中,逐年前移。前东欧市场经济转轨的国家以及俄罗斯也会在
完成向市场经济过渡阶段后,发挥各自制造工业基础雄厚的优势,跻
身世界机电产品出口大国的行列。
二、中国机电产品出口受阻于贸易技术壁垒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贸易技术壁垒就成为中国机电产品出口企业
无法摆脱的梦魇。我国出口额居第一位的机电类产品,由于受发达国
家在噪声、电磁污染、节能性、兼容性、安全性等方面的技术标准限
制,我国每年有几百亿美元的出口产品受到影响。如我国苏北一家生
产小型机械的工厂,连续几十年,对美国的出口一致保持旺盛势头,
最多时年出口突破i000万美元。但从2002年开始,这家工厂在国际
市场遭遇了“滑铁卢”。原因并不是这家工厂的产品质量下降了,也
不是原来的合作伙伴不用这种产品了,而是因为美国新出版的UL558
标准,内容比旧标准增加了2倍,涉及电线、电池、塑料、插头等,
要求更加严格;欧盟是我国机电产品的主要出口国,所有机电产品必
须符合其安全指令的要求。例如,欧盟曾针对小家电制定有关低压产
品的指令几乎影响到我国对欧盟出口的所有小家电,金额32亿美元。
近年来有关机电产品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主要有:
(一)机电产品的标准、法规
主要发达国家对机电产品实施的技术要求很严。日本对机电产品
的主要标准限制是JIS规格,其中许多高于国际标准,不达标就不能
进入日本市场;美国对于大多数电子、电器产品,要求符合美国联邦
通讯委员会(FCC)和保险商实验室(UL)的一系列标准,如对机
械产品要求达到IS09000标准和美国消费者安全委员会的安全标准
(CPSCY;欧盟对机电产品的标准要求主要是采用欧洲标准EN,它
分别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欧洲电工委员会(cENELEc)和
欧洲通讯标准化委员会(ETSI)制定。此外欧盟还广泛使用IS09000
质量管理标准、Is014000环境管理标准和安全标准CE标准。欧盟各
国还有各自的严格标准,对进口机电产品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标准。
欧美等发达国家还设立了电动机电产品能耗标准。如早在1992
年,欧盟就颁布了《家用电器能耗标签及产品信息标准的委员会指
令》,要求在欧盟售租的家用电器必须附带能耗标签。美国则是第一
个应用能耗法规来控制电冰箱耗电量的国家,对机电产品的可回收
率、噪声污染、电磁污染等方面的标准都有规定。
(二)机电产品的合格评定
美国针对机电产品的认证有产品安全认证体系UL、军用MIL、
电磁兼容FCC等。我国机电产品必须通过上述认证后,才可进入美
国市场;日本实行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两种认证制度。强制性认
证针对电器产品、液化石油器具较多。而所有的机电产品都必须通过
自愿认证制度JIS标志,一种是用于产品的JIS标志,表示该产品符
合日本有关的产品标准,另一种是用于加工技术的JIS标志,表示该
产品所用的加工方法符合日本工业标准的要求:在欧盟,CE标志是
机电产品进入欧盟的通行证,凡附加CE标志的产品能在欧盟自由流
通,而不必经过重复检验的程序。除了CE标志外,一般产品进入欧
盟还要获得CEN认证标志和IS09000认证书。总之,出口到日本、
美国、欧盟的机电产品必须通过各国的认证,才准入关销售。
(三)机电产品的绿色壁垒
目前,主要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为由,分别在空气、噪声、电磁
波、废弃物等污染防止、化学品和农药管理、自然资源和动植物保护
等方面制定了多项法规和一系列产品环境标准,这些严格的标准、法
规影响了我国机电产品的出口。如欧盟己启动的IS014000环境管理
系统,要求进入欧盟的一些国家产品从生产前到制造、销售、使用以
及最后处理阶段都要达到规定的环保标准,这些产品包含了电池、洗
衣机等机电产品。
据统计,我国每年有90多亿美元的出口机电产品受到有关《臭
氧层保护国际公约》的限制而被禁止生产和销售,80多亿美元的出
口产品受到外国环境绿色标志制度的影响,而240亿美元的出口产品
因达不到发达国家环保包装而受到间接的影响。∞
三、我国机电产业的对策
(一)提高科技水平
机电产品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比重体现着一个国家经济和科技
的发展水平,体现在全球贸易上就是“发达国家卖技术,发展中国家
卖原料”。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在机电产品出口的技术方面出于劣
势,尤其是在向发达国家出口机电产品时,更是如此。出口机电产品
的技术含量低,让发达国家抓住了屡次发难的把柄。我们知道,贸易
技术壁垒是利用科技手段形成的,只有提高科技水平才能真正克服贸
易技术壁垒的障碍。因此,我国机电产品出口有待于升级,需要加大
对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机电产品的开发力度。要加强技术创新的
力度,以及技术引进的消化吸收能力。
(二)理顺出口市场秩序,树立品牌形象
在我国出口商品中,自主品牌出口所占比例不到10%,而机电
产品名牌更是少之又少,绝大部分出口是使用外方品牌的加工贸
易。这种大量出口低附加值商品的简单数量扩张模式,不利于外贸
和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在新形势下实施出口名
。张海翔.孙静静《如何跨越机电产品技术眺贸易壁垒》,《当代经济》9.2002(11),52。
172
牌战略,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自主出口品牌势在必行。因此,
亟需商务部门、地方政府、商会等中介组织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参
与和支持,从战略高度重视自主出口品牌建设,在坚持以市场为导
向、以企业为主体的前提下,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推促作用,
加强部门配合,建立和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和工作协调机制。要合力
营造一个培育、扶植、发展自主出口品牌的良好环境,使企业争相
开拓自主出口品牌之路,打造一批中国的跨国企业和世界名牌。
(三)注重环保要求
国家应在宏观上建立环境与经济综合核算体系,为化解外经贸
领域机电产品贸易面临的环境问题所遇到的特殊性和紧迫性的压
力,可率先实行环境成本内在化的考核,与此相配套的有绿色会计
和绿色审核体系;在全国重点机电出口行业加快推广普及IS014000
认证及清洁生产技术性标准工作;为适应国际机电产品要求,开展
绿色包装及绿色营销,将绿色技术壁垒对我国机电产品出口的影响
降到最低。
(四)市场空间要多元化
我国机电产品的贸易方向主要集中于美国、欧盟。这两个国家
是贸易技术壁垒的发源地。产品出口的地理方向决定了我国将不得
不直面对贸易技术壁垒的威胁。出口企业应该实施市场多元化战
略,寻找不同的市场空间。由于各国对进口产品的检测标准不一致,
一些出口企业除了花大力气提高产品质量外,还需要努力开拓新市
场,形成多元化市场格局,避免由于某一个国家市场关闭而导致企
业陷入困境。尽管我国的机电产品与发达国家相比显得质量低廉,
但与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同期水平相比,还是有竞争力的。我们要积
极开拓这些国家的市场,从“高门槛”转向“低门槛”。
案例一+: 海尔家电产品成功突破美国贸易技术壁垒案例
在目前,美国是世界上消费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世界名牌云集,
竞争自然是异常激烈。然而,中国海尔集团在打破外国技术壁垒进军
发达国家市场,特别是美国市场方面却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绩。海尔
小型号冰箱连续几年在美国市场占有率名列第一,其后,海尔冰柜也
于2000年进入美国销售冰柜排行榜的前三名。海尔洗衣机也大批量
出口到美国,其中不少创新产品,如“小小神童”洗衣机、。“同心”
洗衣机、节水洗衣机等在国际市场上都享有盛誉。针对美国消费者对
于空调产品节能、健康、高性价比等多重需求,从2002年起海尔就
先后推出一系列以健康、节能为主导的适合当地消费者需要的产品,
一举成为美国空调市场的销售主流。2004年,据美国著名杂志
((Appliance))的统计数据显示,海尔空调以12%的市场占有率己跃
居美国市场三强的行列,成为美国空调市场增长最快的品牌。
分析海尔产品能够顺利进军美国市场的原因,一个不容忽视的因
素就是海尔产品确实达到了美国市场对产品的要求,并且在一定意义
上还超越了这种要求。以海尔冰柜为例,为了进军国际市场,海尔冰
柜在产品安全和质量性能方面以美国的市场标准来要求自己,美国法
规要求冰柜不畿使用氟里昂,海尔冰柜提前5年完成冰框的无氟替
代,美国能源部对冰柜有能耗标准要求,海尔冰柜提前2年达到这个
要求,最终取得了美国市场的准入资格。通过海尔的成功经历可以看
到中国产品进入国外市场一些有益经验。
要进入美国市场,首先要了解美国市场的要求。一方面是政府在
安全、卫生、环保、健康、节能等方面的要求;另一方面是消费者对
产品性能质量外观使用等方面的要求和偏好,满足不了消费者的偏
好,产品也不好卖。美国有关产品市场准入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
评定是第一方面的体现。了解美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情况,要提倡积
极跟踪其变化。例如冰柜等产品,美国有能耗方面的技术标准,并且
每2年更换一次。其次,按照其技术要求生产产品,并通过合格认证。
以海尔洗衣机为例,其已经先后通过了欧洲CE/GS、日本CET、美
国UL等多项权威认证。此外,中国企业进入国际市场要创建自己的
品牌,以自己的品牌主动地取得进入外国市场的通行证,这样,在出
口量稳定的条件下,出口值和利润值都会大幅度提高,这既符合生产
企业的利益,同时也是国家利益所在。
挑战
案例二:《欧盟电子垃圾法》的正式出台及对我电子产品出口的
2004年8月13日欧盟各成员国f包括新入盟的15国)完成了关于
电子垃圾的立法工作,欧盟《电子垃圾处理法》正式出台。2005年8
月13日,这一法规已经正式实施。
《电子垃圾处理法》的出台是依据2002年欧盟的两个指令完成
的。这两个指令分别是《关于报废电子电器设备指令》(WEEE)署D《关
于在电子电器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ROHS)。
WEEE要求生产商f包括其进口商和经销商)在2005年8月13日
以后,负责回收、处理进入欧盟市场的废弃的电气和电子产品,并在
2005年8月13日后投放市场的电气和电子产品上加贴回收标识。
ROHS指令则要求,2006年7月1日以后投放欧盟市场的电气和
电子产品不得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等6
种有害物质。
根据欧盟官方公告的指令附件,两个指令涉及的产品包括10大
类、近20万种:大型家用电器类、小型家用电器类、IT和通信设备、
消费产品类、照明设备类、电气电子工具类、玩具休闲及体育设备类、
医疗设备类、监控仪器类、自动售货机类。这几乎涵盖了所有电子信
息产品。
欧盟《电子垃圾处理法》的实施对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将产生重大
影响。一方面,欧盟在我国的电子行业出口中位置越来越重要。中国
有关部门曾在2003年进行过一次初步调查,如果欧盟两项指令付诸
实施,中国对欧盟出口约120亿美元的机电产品将可能被拒之门外。
另一方面,中国绝大多数电子信息企业都很难在短期达到欧盟两个指
令所规定的环保标准。
我国机电产品大都含有上述法律所禁止的有害物质,如何减少毒
害,寻找替代品是一个难题,在短期内解决上述问题十分困难。新法
令要求我们在出口机电产品的同时还要负责对其废弃物的回收,厂商
对产品的责任从生产环=宵延伸到消费、回收等环节,增加了厂商的成
本,降低了我机电产品的竞争优势。据了解,一台普通彩电的分解、
回收、再利用成本可能高达20欧元。这对一直依靠低廉的价格取得
竞争优势的中国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因为,它们本身利润已
经很低了。
尽管《欧盟电子垃圾法》会给我国的电子行业产生极大的影响,
但机遇总是与挑战并存。如果处理得当,我国的机电产业仍会保持极
大的竞争力。
《欧盟电子垃圾法》的出台一方面将会迫使我国机电企业迅速提
升竞争力。目前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企业普遍存在着生产规模小、技
术落后、产品质量差、附加值不高、缺乏品牌问题,面对这一贸易技
术壁垒,有志于能够继续在国际舞台上驰骋的国内企业要积极采取措
施应对。另一方面,有利于推动电子垃圾的整治工作,促进环保建设,
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该法的出台客观上促进了我国政府和企
业对整治电子垃圾工作的高度重视。
我国企业要尽快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我国企业要克服价格竞争手段,进一步强化技术创新意识;要盯住国
际标准,紧跟世界潮流,提高应变能力。政府要积极协助企业尽快了
解该法律的精神,积极引导企业尽快适应机电产业的发展动态。
主要参考文献
【1】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209--231。
【2】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
131世界贸易组织:《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
14]保罗·克鲁格曼:《克鲁格曼国际贸易新理论》,中国社会科学
出版社,2001年版,87—123。
[51冯宗宪,柯大钢:《开放经济下的国际贸易壁垒》,经济科学出
版社,2000年版,146—173。
【6】陈宪,应诚敏等:《国际贸易一原理政策实务》,立信会计出版
社,2000年版,73—118。
【7】陈家勤,卢圣亮等:《当代国际贸易新理论》,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0年版,113--241。
【8】姚钟华:《wTlo例外规则与运用谋略》,广东经济出版社,2002
年版,47—183。
【9】蔡继明:《宏观经济学》,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221--460。
【lol吴海林:《贸易与技术标准国际化》,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
年版,43—78。
【11】王平:《中国农产品贸易技术壁垒战略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
2004年版,51—111。
【12]石敏俊,吴子平等:《农产品安全、绿色壁垒与农产品贸易争
端》,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年版,120—133。
【13】屠新泉:《一柄锋利的双刃剑一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规避与利
用》, 《中国纸业》,2002(5),6—8。
【14]魏华祥: 《应对贸易技术壁垒的理论思考》, 《理论前沿》,
2002(16),20一21。
【15】韩民春,刘海云:《解读“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的管理学思
想》, 《国际贸易问题》,2003(2),13—14。
【161邓竞成:《走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认识误区》,《财贸研究》,
2003(6),18-20。
【171江树勋,陈文炳等:《转基因食品的贸易技术壁垒及对策探讨》,
《福建农业科技》,2003(6),34—35。
【a81宁言: 《中国机电企业如何成功跨越技术性贸易壁垒》, 《机
电信息》,2003,13(49),11—12。
【a91郭登科:《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之法律思考》,《现代法学》,
2003(10),100一104。
[201张平:《技术性贸易壁垒与知识产权》,《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04(1),173—177。
【21】余倩倩:《中国农产品出口受制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原因与对
策》,《世界农业》,2004(2),7—9。
122】刘敏:《应对技术壁垒是国家科技工作的一项长期战略》,《中
国科技论坛》,2004(5),18—21。
[231姜含春,姜苏含等:《我国茶叶的持续发展与应对技术性贸易
壁垒的思考》, 《农业经济问题》,2004(5),67—69。
[241张志成,王裕芳:《中国陶瓷业如何正确应对贸易技术壁垒》,
《中国陶瓷》,2004(6),4—6。
【251张小蒂,李晓钟:《论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双
重影响》, 《管理世界》,2004(6),26—32。
[261马列贞:((TBT透明度原则在我国应用之分析》, 《wT0经
济到刊》,2004(7),74—75。
【27】卢立岩: 《我国农产品出口如何应对日本技术性贸易壁垒》,
《国际经贸探索》,2004(7),29--32。
【28】郭力生:《建立在WTO透明度原则下的TBT通报咨洵制度》,
《WT0经济到刊》,2004(11),84—85。
【29】丁昌东:《欧盟指令草案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中国
标准化》,2004(12),72—73。
【30】尹肖妮:《运用“TBT相关办议”的相关原则应对国外技术性
贸易壁垒》, 《经济师》,2005(1),14—16。
[31】李冬冬,徐敏秋:《由“西班牙烧鞋事件”谈我国对外贸易摩
擦》,《煤炭经济研究》,2005(1),74—79。
[321王领: 《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对企业发展国际贸易的影响》,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报》,2005(1),51--53。
[33】朱京安,杨越: 《对绿色壁垒的理性分析及发展走向初探》,
《国际贸易问题》,2005(1),64—69。
【34】马娜: 《中国与欧盟环境政策比较研究》, 《上海标准化》,
2005(2),40—45。
【35】葛一舟: 《用生态农业破解绿色壁垒探析》, 《经济问题》,
2005(2),49--51。
[361王耀中,候俊军:《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消费效应》,《南方
经济》,2005(2),76—78。
[371冯忠泽:《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良性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农业质量标准》,2005(2),26—28。
[381黄玉联: 《无公害蔬菜发展形势探讨》, 《广西热带农业》,
2005(2),47—48。
【391董银果,候军岐:((sPs措施对中国猪肉贸易的影响》,《农
业技术经济》,2005(2),47—5l。
[401李琳: 《也谈SA8000标准》, 《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
2005(3),47—48。
[41】黄晓芳:《助企业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一出口商品有了技术指
南》,《经济日报》,2005--05—11。
[42】彭建萍: 《欧盟的食品和农业贸易政策》, 《中国标准化》,
2005(5),73—74。
[43】郭力生: 《标准化与国际贸易》, 《机电信息》,2005(7),
51—53。
[441廖玫,徐星:《反技术壁垒制度建设的成效与规避手段》,《国
际贸易》,2005(7),39—41。
【45】李怀林:《推行标准经济促进国际贸易》,《国际贸易》,2005
(8),25~27。
1
1461陈志友:《国际认证标准的人文化:增强趋势两重效应应对措
施》, 《国际经贸探索》,2005(9),52—56。
外文参考文献:
【47】Herbener,Jeffrey M.(1988):“Austrian Methodology:The
Preferred Tax Type”,Review of Austriari Economms v01.2,97—111.
[48 1 Daniel A.Sumner and Hyunok Lee(1995):“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Trade Barriers and Empirical Modeling”,paper presented
to the IATRCAnnual Meeting,December 14-16.
[49]Orden,David,Donner Roberts(1997):“Understanding Technical
Barriers to Agriculture Trade”,proceedings of a Conference of the
International Agficultral Trade Research consortium,University of
Minnesota,Department of Applied Economics.
1501 Paarlberg,Philip L,John G.Lee(1998):“Import Restrictions
in the Presence of a Health Risk:An Illustration Using FMD”,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ral Economics,v01.80,175—183.
[511 Calvin,Linda and Barry Krissoff(1998):“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A Case Study of Phytosanitary Barriers and U.S.--Japanese
Apple Trade”,Journal ofAgricultural and Resource Economics v01.23,
351—366.
【52】T.Cordelia,E.Minelli,H.M.Polemarchakis,G.Chichilnisky:
“Trade and Welfar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0999),322—327.
【531Hooker,Neal,Jullie Caswetl(1999):“A Framework for Evaluating
Non—Tariff Barriers to Trade Related to 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Regulation”,Journal of Agricultral Economics 50,234—246.
【54 1 Alan P.Ker(2000):“Modeling Technical Trade Barriers Under
Uncertainty”,Journal of Agricultrual and Resource Economics 25(1),28
—50.
【55】Spencer Henson,Rupert Loader:“The Impact of 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Measures on Developing Country Exports of Agricultural
and Food Products”,paper prepared for The World Bank’S
IntegratedProgram,2000.
180
[56 1 Wilson,John S.(2000):“The Development Challenge in Trade:
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Standards”,Paper Submitted to WTO
Meeting on 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Standards June 19,World Trade
Organization,Geneva.
【57 1 Tsunehiro Otsuki,John S.Wilson,Mirvat Sewadeh:“Saving two
in a billion: quantifying the trade effect of European food safety
standards on African exports”,Food Policy,2001(26),495-514.
[58]Bigsby,Whyte,C.F.(2001):“Quantifying Phytosanitary Barriers
to Trade”,Interdisciplinary Food Safety Research,CRC Press,69—85.
[59]HUGH R。BIGSBY:“Quantifying Phytosanitary Barriers to Trade
in the U.S.”,Paper presented at the 2nd International Agricultural Trade
and Policy Conference,University of Florida,November 14—15,2002.
[60 1 Roberts,Krissoff(2003): “The WTO Agreement on the
Application of 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Barriers”,U.S.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Economic Research Service.
【61 1 Michael Margolis,Jason Shogren:“How Trade Politics Affect
Invasive Species Control”,Discussion Paper,January 2004.
[621 Graham Mayeda:“Developing Disharmony?The SPS and TBT
Agreements and the Impact of Harmonization on Developing Countries⋯,
Journal of Economic Law 2004,7(4),737—764.
【63】Japan Customs.n.d.Trade Statistics online,http:
//www.customs.go.jp/index—e.htm(accessed February 2005).
[641 Li Xiao—zhu,JIANG Bin:“Current Status and Development
Strategies of Chinese Cosmetic Industry”,Journal of Chinese
Pharmaceutical Sciences,2005,14‘(1),72—74。
【65 1 Chengyan Yue,John C.Beghin and Helen H.Jensen:“Tariff
Equivalent of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with Imperfect Substitution and
Trade Costs”,Working Paper 05一WP 383,2005.
【66 1 Rodrigo Pio Borges Menezesa.Adelaide Maria de Souza
Antunes:“Using the WTO/TBT enquiry point to monitor tendencies in
the regulation of environment,health,and safety issues affecting the
181
chemical industry”,Environment International 31,2005,407_416.
【67 1 Sung Jae Kim:“Standards and Institutional Capacity:An
Examination of Trade in Food and Agricultural Products”,School of
Public Policy,George Mason University,23 January 2006.
182
后记
对外贸易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对外贸易对于促进一国经济的增
长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对外贸易在我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尤其发挥
着巨大的作用。但是,我国的对外贸易在发展过程中也不断遭受贸易
保护主义者的阻碍,它们采用各种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手段来限制对外
贸易,其中贸易技术壁垒是近年来贸易保护主义者进行贸易保护的常
用:[具,广泛地影响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因此,我选定了自己学位
论文的研究方向。从选题、论文的构思、搜集准备资料、编写论文提
纲、写作、修改到论文完成的一年多的时间里,我对论文所研究的问
题产生日益浓厚的兴趣。尽管,现在论文已经基本完成,我知道还有
很多问题值得我在今后继续深入研究下去。本文对贸易技术壁垒的经
济效应及其合理化发展途径方面大致从定性的角度去分析,对其定量
分析较少,贸易技术壁垒的合理化发展途径还应继续寻找和探索,今
后,我将继续丰富提高自己,不断涉猎相关知识,争取在相关问题的
研究方面取得更大进步。
在写博士论文的过程中,我在学习和生活中经历了一些困难和挫
折,遇到了一些意想不到的阻碍,在老师、家人和同学的鼓励下,我
不断增强信心,努力克服前进中的困难和身体上的病痛,争取最后的
胜利。在博士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我不仅增长了知识、增加了科研兴
趣,更为关键的是我的意志得到了锻炼,增加了自信心。我坚信,在
以后的求学道路中,我将会以更加饱满的热情,迎接更大的挑战。“路
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183
李轩
2006年4月
于西南财经大学
致谢
诚挚感谢我的指导教师胡代光教授。从题目的确立到完成始终得
到导师的热心关怀和亲切指导,每一个成果的获得都凝聚着导师辛勤
的汗水与智慧。三年来,导师渊博的知识、严谨的治学态度、无私的
敬业精神以及谦虚的处世方式对我求学及成长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并
将使我终生受益。在此,我谨向我尊敬的导师表示最崇高的敬意和衷
心的感谢。同时,在我学习期间,胡师母在生活上一直给予我关心和
鼓励,令我十分难忘,我在这里向她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济学院的李萍院长、刘灿副校长、程民选教授、任志君教授、
姜凌教授等老师在课堂上和课堂下的言传身教、儒雅风范和宽容、民
主的作风将使我终生难忘。在此,我向各位老师表示我衷心的感谢。
感谢我的同学们张树民、吴开超、刘峰、杨海涛、杨绍政、卢阳
春、刘学贵、陈桢、蒲国蓉、杨惠玲、刑祖礼、林茂等,2003级博
士班的同学们在生活上的融洽相处、相互帮助,在学业上的相互切磋,
令我永远难忘。
我的丈夫邹勃先生非常支持我的科学研究工作,三年来在生活和
学习上给予了我无私的关心和照顾,尤其是在博士论文的写作方面给
我提出了大量宝贵意见。
将本文献给所有关心和支持我的人们,我将在学业上继续努力拼
搏。
由于本人水平有限,本文肯定存在许多疏漏和错误,敬请各位专
家、学者和同学批评指正。
李轩
2006年4月
贸易技术壁垒问题与中国的对策研究
作者: 李轩
学位授予单位: 西南财经大学
本文读者也读过(1条)
1. 阎双 贸易技术壁垒及对策研究[学位论文]2008
引证文献(2条)
1.孙庆超技术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与对策[期刊论文]-科技信息 2010(8)
2.李伯侨.邢玉仑论我国行业协会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建构——法律视角的思考[期刊论文]-改革与战略 2009(1)